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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督导条例培训心得体会范文 物业规章制度培训总结(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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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督导条例培训心得体会范文 物业规章制度培训总结(8篇)
2022-12-29 08:08:22    小编:ZTFB

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关于物业督导条例培训心得体会范文一

委托方:xxxx

代理方:xx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xxxx年x月x日

(1)项目名称:xxxx

(2)建设单位:xxxxxx

(3)建设内容:xxxx

(4)建设地点:xxxxx

(5)项目四至:xxxxx

(6)总建筑面积:x平方米

1.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2.评标办法:评标委员会推荐候选人名单

1.拟定招标方案;

2.编写招标文件;

3.按照规定进行招标前备案;

4.协助委托方联系、考察拟邀请的投标企业,经委托方同意后发出投标邀请书;

5.发∕售招标文件;

6.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

7.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收取和退还投标保证金;

8.接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

9.按规定抽取评标专家;

10.组织开标、评标;

11.协助委托方和中标人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12.按规定进行招标后备案。

1.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从事招投标代理活动;

2.在委托书的受权范围内为委托方提供招标代理服务,不得将本合同所确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转让给第三方;

3.有义务向委托方提供招标计划以及相关的招投标资料,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解释工作;

4.在招标代理工作中严格遵守与委托方共同制定的招标工作计划及制度;

5.对影响公平竞争的招投标相关问题的保密;

6.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收取和退还投标保证金,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未按时退还保证金而引起的诉讼,则由乙承担诉讼结果;

7.承担由于自已过失造成委托方的经济损失。

1.有权拒绝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的人为干预;

2.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授权范内办理委托项目的招标工作;

3.有权要求委托方根据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提供和整改招投标代理工作范围内所需的文件和资料。

1.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无偿、真实、及时、详细地提供招投标代理工作范围内所需的文件和资料;

2.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委派联系代表配合代理方工作;

3.在招标工作中严格遵守与代理方共同制定的招标工作计划及制度;

4.对影响公平竞争的招投标相关问题的保密;

5.在规定的有效期内与中标人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6.承担由于自已过失造成代理方的经济损失。

1.有权参加并监督委托代理招投标的有关活动;

2.有权了解招投标活动的计划安排,并可要求代理方提供招标阶段(保密事项除外)和全过程书面报告;

3.有权要求代理方更换代理招标过程中不称职或应回避的人员;

4.有权参与编写并审核招标文件;

5.有权参与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和考察工作;;

6.有权参与开标、评标以及评标委员会评标、定标的全过程工作。

1.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xx元;上述费用是包含评标专家费、开标场地费在内代理方提供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的所有费用。

2.此代理服务费于委托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的5个工作日内,由中标方一次性付清。

1、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到代理方完成招标后备案,并将本项目的招标活动备案表及必要的招标相关文件递交给委托方后止。

1.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签订的代理合同条款、不得违约;

2.由于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由于违约造成第三方(中标人)损失的,也由违约方在赔偿另一方损失的基础上再赔偿第三方损失;

4.双方对代理合同条款变更时必须另签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代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委托方与受托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时,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部门调解。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争议:

□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共肆页,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效力。

委托方(甲方)(盖章): 代理方(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地址:xxxxxxxxxxxxxxxxx 单位地址:北京市xxxxxxxxxxxxxxxxx

联系电话:xxxxxxxxxxxx 联系电话:010-xxxxxxxxx

邮政编码: xxxxxx 邮政编码:xxxxxx

关于物业督导条例培训心得体会范文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

住所地:

邮编:

联系电话: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

住所地:

邮编: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将(物业名称)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有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物业基本状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坐落位置:(市)区

四至:东南西北

占地面积:平方米

建筑面积: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第二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

第三条 乙方应参与本物业的竣工验收,并在本物业移交接管时,与甲方共同办理物业管理书面交接手续。

第四条 本物业交付使用后的质量责任,按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

第二章 委托管理服务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提供以下物业管理服务:

第五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

第六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高压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央监控设备、建筑物防雷设施、;

第七条 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

第八条 共用绿地、花木的养护与管理、;

第九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

第十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归集、清运、;

第十一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在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共场地停放车辆的,停放人应与乙方签订专项合同,并按该专项合同的约定承担各项责任和义务。

第十二条 维护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前款约定的事项不包含业主的人身与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责任,乙方与业主另行签订人身、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等专项合同的,按该专项合同的约定承担各项责任和义务。

第十三条 管理与本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四条 协助组织开展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五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的自管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原则上应接受委托,具体收费事宜应按照乙方制订并公布的收费标准由当事人双方另行协商;

第十六条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或物业使用守则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报告、规劝、制止、等措施;

第十七条 其他委托事项:

1;

2;

3。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服务期限

第十八条 本合同规定的物业管理委托期限暂定为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月日止。本合同期限届满,若需要续签合同,双方另行签订书面合同。

第十九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或业主委员会成立与业主大会所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自然终止。

第四章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应当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业主临时公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2应当在物业销售前将《业主临时公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要求物业买受人在订立物业买卖合同时,做出遵守《业主临时公约》的书面承诺。

3在物业竣工交付使用时,负责向物业买受人提供房屋质量保证书和房屋使用说明书。

4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方案并在乙方提交上述物业管理方案之日起日内出具书面审定意见。

5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并每年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并将管理情况报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

6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报告并在乙方提交上述材料之日起日内出具书面审定意见。

7保证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达到国家验收标准及要求。在保修责任内,如存在质量问题,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甲方负责返修;

[2]委托乙方返修,由甲方支出全部费用;

[3]。

8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提供经营性商业用房(指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元的标准租用,其租金收入仅用于。

9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提供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物业管理用房,由乙方按下列第项方式使用: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的标准租用,其租金收入仅用于。

10在物业管理交接验收时,负责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一) 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二) 设备设施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技术资料;

(三) 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四) 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11为实现本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服务要求而发生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除由业主、物业使用人按规定缴纳外,不足部分由甲方承担。

12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

(2)。

13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4及时缴纳空置房屋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依法提供物业维修专项资金。

15甲方有权指定专业审计机构,对本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支状况进行审计。

16。

第二十一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方案;自主开展物业经营管理服务活动。

2对项目设计和施工提供管理方面的整改和完善建议。

3配备工作人员参与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调试、验收和交接。

4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5按本合同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或物业使用守则及相关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理。

6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本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第三方。乙方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的,相关的物业管理责任仍由乙方向甲方、业主及物业使用人承担。

7负责编制房屋及其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保修期满后的大修、中修、更新、改造方案,经甲、乙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8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与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9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并最迟于每年月之前以方式向甲方提出上述计划和报告;经甲方审定后组织实施。

10负责每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支账目;并将物业管理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以及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专项服务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以书面方式公示。

11对本物业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改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共用部位的用途。

12不得擅自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从事物业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不得在处理物业管理事务活动中侵犯业主及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13建立、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的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14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日内向甲方移交甲方提供的全部经营性商业用房、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15接受业主、物业使用人、甲方和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等的监督,不断完善物业管理服务,定期以书面方式向甲方报告本合同履行情况。

16。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

第二十二条 乙方须按下列标准,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事项:

1房屋外观:完好整洁;每年组织实施清洗外墙次(费用由业主承担);公共内墙、走廊楼梯等每年粉饰次;公共防盗门每年刷新次;

2设备运行:电梯按规定时间运行;水泵、发电机等设备日检查次;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屋面及房屋渗漏日修好;

4公共环境:道路:;室内外排水;沙井清理一次;

5清洁卫生:

(1)公共场地每天以标准清扫次;

(2)电梯卫生每天清扫、保洁次;

(3)定期组织实施化粪池清掏 (费用由业主承担);

(4)。

6绿化:绿地完好率达到%以上;

7交通秩序:室内(外)停车场一天小时保管;

8保安:实行小时保安制度,岗位设置个,小时轮流值守;

9急修:停水不超过小时;停电不超过小时;下水道、沙井堵塞不超过小时内开工;小修:报修小时内开工;

10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满意率达到:%。

有关上述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的约定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三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用执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相关规定。

2本物业管理服务费,住宅房屋由业主按其拥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向乙方交纳;非住宅房屋由业主按其拥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向乙方交纳。本物业管理费包括如下费用:。

3本物业管理服务费每[月]/[季]/[半年])交纳一次,每次交纳费用时间为。

4空置房屋的物业管理服务费,分别由按其拥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向乙方交纳。

5本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调整。

6业主出租其拥有的物业,其应承担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由业主交纳,业主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业主应将此约定送乙方备案并就物业管理服务费的缴纳负有连带责任。

7业主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该业主应承担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8物业管理服务费中未计入的共用设施设备运行、能耗费用,按[该幢]/[该物业]住户实际用量共同分摊。

9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按以下第项方式处理:

(1)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元交纳滞纳金;

(2)从逾期之日起每天按应付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万分之交纳滞纳金;

(3) 。

第二十四条 车位使用费不得高于有权核定部门规定的现行标准,由车位使用人按下列标准向乙方交纳:

1露天车位:每日元,每月元,每年元;

2车库:每日元,每月元,每年元;

3摩 托 车:每日元,每月元,每年元;

4自 行 车:每日元,每月元,每年元;

5。

第二十五条 乙方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委托对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的费用,由当事人自行约定。

第二十六条 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其他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如下:

1;

2;

3。

第二十七条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

1保修期内属保修范围内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由甲方承担。

2不属保修范围内的、、维修、养护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的权属份额或承担。

3保修期满后,本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更新、改造费用,在本物业维修专项资金中列支。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八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约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由于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九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标准;逾期未整改的,或整改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于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督促和要求乙方清退所收费用,退还利息并按支付违约金;由此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一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否则应向对方支付元的违约金;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出违约金的,对超出部分还应给予赔偿。

第三十二条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相关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三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通过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的,或由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由施加损害的一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三十四条 由于一方违约而致使本合同提前终止的,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合同自上述书面通知送达对方时即行终止。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或本合同提前终止的,甲乙双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日内办理完毕全部物业管理交接手续。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

第三十七条 为维护公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业主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当事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三十八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自起生效。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约定的相关内容若与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政府文件相抵触时,该约定无效。若在本合同的履行中,遇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政府文件发生变化时,自然也应按变化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政府文件执行。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

附件:

一、本物业构成细目

二、木物业管理质量目标

三、本物业的管理方案

关于物业督导条例培训心得体会范文三

答辩人:xxxx

地址:xxxx

电话:xxxx

答辩人就物业管理合同纠纷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1、起诉状所述“原告按约履行了合同,被告却没有按合同约定给付相关费用”,这与事实不符,答辩人不同意这样的说法,事实是这样的:

原告没有按约履行合同在先。合同第1页第一条甲方权利义务中明确写明“根据本协议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绿化、环境卫生、保安、交通等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服务与管理”,合同第3页第二条对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做了解释,包括楼梯间和绿地。而本人所居住的xx花园x号楼南面的公共绿地已成天然的停车场(照片为证),经多次想物管反应,未果。其次,本人所居住的x单元,从上至下多处楼梯间墙面损坏(照片为证),尤其本人居住的x楼,门前墙壁毁坏严重,已有2年多的时间,期间数次向物管反映,未果。以上事实表明,本小区物管没有按约履行合同在先,而不是“原告按约履行了合同,被告却没有按合同约定给付相关费用”。

2、事实并非原告起诉状所述“经催要未果”。今年,在原告起诉前曾上门要过物业管理费,前后一共3次,有两次有同一负责人在场(据了解是x主任),从第1次物管上门收费从起,本人及家人就向其反映四条同样的问题,

一是门口的楼梯间两年多无人维修;

二是车库门前不时有汽车甚至是非小区业主的外地牌照汽车乱停乱放,多次是本人停在花钱购置的车库的汽车不能出库,耽误本人及家人的时间;

三是本人车库门前卫生状况太差,杂草丛生,无人问津;四是车库门前有相邻饭店私搭乱建的出烟通道损坏,夏天恶臭严重,不能靠近。来访的物管人员也做了记录,本人要求原告当庭提供访谈记录。本人清楚的记得,第3次物管到访后,本人明确表明,只要解决上述问题,本人立刻缴费。但时隔1个多月,物管没有任何答复,连起码的举手之劳拔草也没有兑现,足以表明物管没有解决问题的诚意,而不是起诉状所说的“经催要无果,无奈诉至法院”。此外,在毫无沟通的前提下,一纸诉状将本人告至法院,本人及家人极不不赞成物管的这种做法,保留提出异议的权利。

3、对于xx物业的管理水平和资质,本人提出疑义。理由如下:

一,每次,本人遇到汽车停在车库不得出去的情况,均会找到值班保安,遇到素质差的保安,答复“汽车出不来,我也没办法啊,我也不知道是谁家的车”;有时“幸运”,碰见素质高的值班保安,责任心强,但也只能到楼下叫喊“谁家的车”种种,并不能快速解决问题。随后,本人也向保安建议,要在门口进行出入车辆登记,起码记录车牌号以及车辆归属业主的住址、电话。可至今,“无主车”的事件还是时有发生。

二,就是眼前是事情了。本应诉通知书等文件的快递上,居然写错了业主的电话号码。这对于“做最有潜力的物业管理企业”的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差距太大。本次快递上的邮戳是8月15日,时逢全家人出去旅游,8月12号下午出发,直至21日(周日)晚11时才到家。昨天,也就是22日中午11时20分左右,法院x法官上门说找业主,请下午2点30分在法院东门口等。直至昨天下午2点30分,本人才看见通知书,试问,如果本人旅游回来再晚两天,贵方如何通知!为便于管理,物管应该对业主的资料有起码的了解、收集、掌握、存档,以便及时通知业主有关事项,而且,物业管理合同上,物管公司的义务里也明确写明“建立健全的物管管理档案资料”。

三,在物管第3次上门收费之后的一个深夜我家被盗,经济和精神都受到较大损失,感觉住在这个小区不安全,随后便在xxx派出所报了案。同时找到物管想看监控,帮助公安破案,物管说监控不带红外线功能,夜间不起作用,还说正在和开发商交涉,请问1个多月过去了,有结果没有。四,小区里大多数面朝西的门面房都开了后门,直接影响小区的安全,还有小区乱停车的问题,请问物管作何解释。合同第4页,对物管的服务质量,包括房屋外观、环境卫生、绿化、车辆停放秩序等有明确的要求,请问,物管做的如何。合同对双方都有约束,我们不是只有交钱的义务,也有享受服务的权利,不谈优质服务,起码是合同规定的;物管不是只有收费的权利,也有按合同履行服务的义务。

基于上述理由,本人要求原告xxxx县物业管理公司撤销将本人列为被告,同时对本人曾三次向上门收费物管人员提出的要求做出答复。

此致

xxxx人民法院

答辩人:xxxxx

xx年xx月xx日

关于物业督导条例培训心得体会范文四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业主管理委员会)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物业管理公司)

为加强_________(物业名称)的物业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设部第33号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_________(物业名称)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物业管理内容

1.物业基本情况

(1)物业类型:_________。

(2)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号。

(3)四至:东_________,南_________,西_________,北_________。

(4)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5)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2.委托管理事项

(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问、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本物业规划内附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本物业规划内的附属配套服务设施(网球场、游泳池、商业网点)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5)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6)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

(7)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8)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9)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10)法规和政策规定及授权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第二条:委托物业管理形式

承包经营,自负盈亏。

第三条: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和住宅公共维修基金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按政府规定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元。

(2)按双方协商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元。

(3)由甲方按统一标准直接支付给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元。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按政府规定的标准调整;

(2)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上调。

(3)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下调。

(4)按每年当地政府公布的物价涨跌幅度调整。

(5)按双方议定的标准调整_________。

3.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1)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按政府有关文件执行。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不敷使用时,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物业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按建筑面积比例向产权人续筹或由产权人按实分摊。

(3)产权人在出售、转让或馈赠其单元或因其他原因房屋产权转移时,所缴交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不予退还,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4.乙方在接管本物业中发生的前期管理费用_________元,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

(2)由乙方承担。

(3)在_________费用中支付。

5.因甲方责任而造成的物业空置并产生的管理费用,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由甲方承担全部空置物业的管理成本费用,即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月_________元。

(2)由甲方承担上述管理成本费用的_________%。

第四条:其他有偿服务费用

1.车位及其使用管理服务费用。

(1)机动车:_________。

(2)非机动车:_________。

2.有线电视: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五条:代收代缴收费服务

受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委托,乙方可提供水费、电费、燃(煤)气费、热费、房租等代收代缴收费服务(代收代缴费用不属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执行政府规定。

第六条:物业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七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本合同规定甲方将住宅区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

(2)监督乙方对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办法拨付给乙方。

(3)按市政府规定的比例提供商业用房(总建设面积的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给乙方,按月租金_________元租用,并负责办理使用手续。

(4)给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员工宿舍_________平方米),按月租金_________元租用。

(5)负责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区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7)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乙方提出意见和建议。每半年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六条规定的目标和指标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有权终止合同。

(8)负责确定本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9)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予以罚款、责令停工、责令赔偿经济损失,以停水、停电等措施对无故不缴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业责任人进行催交、催改。

(10)协助乙方做好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协调乙方与行政管理部门、业主间的关系。

(11)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2.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住宅区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责任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本住宅区物业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现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甲方检查监督。

(3)根据住宅区内大、中修的需要制订维修方案,报甲方审议通过后,从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中领取所需的维修经费;

(4)接受甲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财务帐目的监督并报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住宅区管理部门报送一次财务报表,每三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收支帐目。

(5)对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区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6)乙方须本着高效、精干的原则在本住宅区设置管理机构和人员。

(7)建立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8)负责测算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标准与依据,严格按照甲方审议通过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

(9)有权依照甲方委托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物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10)在管理期满时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及有关财产、全部物业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

(11)开展卓有成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2)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住宅区物业管理的专项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整体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

第八条:物业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

1.各项管理指标执行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标准,要求住宅区在乙方接管后_________年内达到_________标准。

2.确保年完成各项收费指标_________元,合理支出_________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费的_________%作为经营收入。

第九条:风险抵押

1.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作为风险抵押金。

2.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在合同期满后三日内退还全部抵押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由于甲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双倍返还抵押金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4.如由于乙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乙方无权要求返还抵押金,并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第十条:奖罚措施

1.在各项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费如有节余,甲方按节余额_________%奖励乙方。

2.如该住宅区被评为全国、省、市文明住宅小区,甲方分别奖励乙方人民币_________元(全国)、_________元(省)、_________元(市);获得上级部门单项奖或有关荣誉的奖金另订;如在乙方管理期间,由乙方获得的文明小区称号被上级部门取消,则乙方应全部返还上述奖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果甲方不完成应负的合同责任,由此而影响乙方的承包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或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甲方应当给予补偿或承担相应责任。

4.如果乙方没有完成合同责任或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应当责成乙方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人民币_________元至_________元的罚款,直至终止合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5.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误,造成住户经济损失或生活严重不便的,应当赔偿甲方或业主及使用人的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合同更改、补充与终止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各方如欲续订合同,须于期满前的_________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合同终止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管理。

第十二条: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三条: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五条:通知

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八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业小区的广告合同范本【四】

包方名称(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名称(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诚信遵守。乙方承包甲方在“城市花园”小区的广告摊位,详悉条款如下:摊位承包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费用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附注文件》

甲方的权利义务

1、合同期间,甲方有责任维护会展现场的秩序,确保会展顺利进行。

2、合同期间,甲方有义务维护乙方的合法利益,促成双方利益共赢。

乙方的权利义务

1、合同期间,乙方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会展现场的规章制度,并有责任和义务维护良好的会场环境,为广大业主营造一个舒适、整洁的消费观光空间;违者视情节轻重处以5元~50元罚款不等,对肆意妄为、无中生有、恶意破坏会场秩序的参展商户或个人,甲方有权利取消其参展资格并清理出场。

2、合同期间,乙方工作人员不可擅自出入施工现场,扰乱施工现场秩序;如因个人原因造成的意外事故或伤亡,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3、合同期间,乙方工作人员须在规定的区域范围内开展正规的商业洽谈和活动,不可穿梭、徘徊在会展现场之外的其他场所,扰乱小区正常的工作秩序。

4、合同期间,乙方工作人员须严格遵守会展现场的时间安排,时间安排如下:_,闭场后任何人员不能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滞留会展现场。

5、合同期间,甲方负责管理会展现场的一切事务,乙方如有问题或纠纷,须请求甲方辅助解决,不可擅作主张。

6、合同期间,乙方工作人员不可破坏会展现场以及小区内的基础设施和配置,违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或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涂改无效,遗失不补。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物业督导条例培训心得体会范文五

尊敬的x总:

您好!

首先对您说声谢谢,您一直以来对我的信任和关照,让我在任何时候内心都洋溢着感激之情。

非常感谢公司给了我一个很好的工作机会,一直以来对我的信任和关照,特别感谢给予我发挥个人优势的平台。在公司工作时间里,领导们也给了我很多的培育,让我学到了许多,也进步了许多,同时也看到了社会竞争的残酷无情。

回顾过去的工作情况,我深深觉得跳出我本专业在物业管理行业工作是我莫大的幸运。我一直非常珍惜这份工作。在生活和工作中,公司领导对我的关心和教导,同事们对我的关怀和帮助,一直是我自信而积极的源泉和动力。在公司工作中,我受益良多:无论是从物业行业还是人际关系处理上都有了很大的提高。感谢公司提供的发展平台和锻炼机会。我很希望自己能够发挥最大的努力,全身心地投入工作,这才是对公司对您以及对我自己的负责。年少的我凭着一份任性还想出去看看外面的世界满足自己的欲望,所以我决定提出辞职,请您支持。

对于我此刻的离职我表示诚挚的歉意,请您谅解我做出的决定。衷心希望还能获得与您共事的机会。

公司成立至今创造了很多优秀的业绩,持续地在发生可喜的变化。不能为公司辉煌的明天继续贡献自己的力量,我感到遗憾。真心祝愿公司的规模不断地扩大,业绩不断地提升,也祝愿公司领导及各位同事工作顺利!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关于物业督导条例培训心得体会范文六

:xxx,女,汉族,xxxx年xx月x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住xxxx。

xxx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xxxx,组织机构代码xxx

法定代表人:xxx,任董事长。

答辩人因与xxx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根据本案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首先,在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开发商因为涉案房屋的质量问题迟迟未交房,而且答辩人也未收到开发商的书面交房通知书。依据《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之规定:“已交付业主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由业主承担。未交付业主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由建设单位承担。前款所称交付是指在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业主收到书面交付通知并办妥相关手续”。因此,本案的物业服务费应由开发商承担;其次,原告提交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上并没有答辩人的签字,答辩人也没看过该协议,双方之间未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也没有形成物业管理服务关系。原告通过《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上的约定催要物业费是没有事实依据。

首先,原告若想承接物业服务项目,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竞标,然后与开发商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本案中,原告没有提交招投标文件及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使答辩人有理由怀疑其物业服务项目的程序违法;其次,只有具备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才能实施物业管理,而原告没有任何表明其资质等级的证书,答辩人也不知道原告是否有资格管理物业;最后,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及亮证制度。原告在催收物业管理费前,应当向答辩人出示安徽省经营性服务收费许可证。但原告并未提交收费许可证,也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其按照法律规定收费。因此,原告提交的物业管理费及能耗费的主张没有计算依据。

首先,原告在宣传栏上张贴催费通知表明其已履行了催收物业费的义务,而答辩人从未入住过xxx小区,没有看到过催费通知,原告也未提供证据证明其通过其他合法方式如电话通知、ems通知答辩人支付物业费,对于原告催收的行为答辩人不知情;其次,原告是xxx年xx月xx日跟x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玫瑰绅城花园物业移交协议》,原告自20xx年11月22日之后对xx小区已没有物业管理关系。而原告在20xx年12月28日才向贵院起诉,其行为已超过法律规定的2年诉讼时效。

此致

xxx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

年月日

关于物业督导条例培训心得体会范文七

甲方:

乙方:

为加强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管理,维护小区正常运作秩序,甲乙双方同意签定本协议。

为加强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装修活动的管理,保持良好的生活环境,维护业主合法权益,根据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协议书。

1、乙方选择的装修单位必须持有市主管部门颁发的《承建资格证书》。如乙方违反本规定,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2、乙方在房屋装修前,必须会同其委托的装修单位向物业服务中心申报登记,如实申报装修项目、标准、施工人数、拟开工时间和竣工时间等内容,并提交装修合同复印件、装修图纸、交验装修单位《承建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审查并取得《装修许可证》,施工人员办理《装修临时出入卡》方可开始施工,且施工前须将装修事宜告知邻里。施工时须将《装修许可证》复印件在户门外张贴。

3、乙方施工人员进入小区应佩带《装修临时出入卡》,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其进入小区施工。

4、装修前乙方应交纳装修保证金元、装修管理费用运费元/平方米、施工人员《人员临时出入卡》工本费按元/张的标准收取。

5、乙方装修施工内容、施工期限应与签字确认的《装修申请表》相符,住宅装修施工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装修施工时间为:每天8:00—12:00,14:00—19:00。不得延长时间,否则甲方有权采取措施责令停工。

6、装修完毕,乙方验收合格后,由乙方向甲方提出检查申请,如无违章装修行为,可在装修检查合格一个采暧期后退还装修保证金。

1、乙方所有装修活动必须遵守建设部颁布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规定》之条款,保证建筑物结构和使用安全,并严格按照乙方申请的项目进行,严禁下列行为:

(1)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非住宅用途房屋须报政府部门审批并取得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许可证),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超过建筑设计标准或规范增加楼面荷载(如随意在室内砌墙、超负荷吊顶、安装大理石和大型吊灯等);

(2)在承重墙、天花、地面上打孔,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门窗;

(3)未经市规划国土部门批准,搭建建筑物、构筑物(如雨篷、遮阳篷、花架等),改变住宅建筑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

(4)任意刨凿、重击顶板、外墙内侧及排烟管道,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或改线;

(5)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将生活污水排入雨水管;

(6)破坏或者拆改厨房、厕所的地面防水层,或破坏毛坯房防水层的保护层及防水涂膜;

(7)未经批准擅自改动、暗藏燃气管道设施;

(8)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装修材料和设备;

(9)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

2、乙方在装修前应测试各排水管道是否畅通,有堵塞情况的须在装修前报甲方,装修毛坯房或装修时确需改动卫生间、厨房间防水层的,应当按照防水标准制定施工方案,完工后需做24小时闭水试验。

3、乙方确定改动、暗藏燃气管道设施的,应提前一个月向供气单位申请,由供气单位组织实施。

4、乙方经批准的楼顶、平台、外门、窗、阳台的装修,应按甲方统一款式(包括材料和

5、乙方装修使用的材料和设备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生产、商业用途的房屋装修必须使用不燃、难燃材料,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修材料和设备。

6、对乙方违反以上规定的行为及其它未经批准私自改变房屋结构及用途者,乙方除恢复原样,扣除乙方所有保证金外,乙方及装修单位还须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7、乙方对有线电视、宽频网、电话线路及插座改造须事先咨询服务提供商并在其指导下施工。

8、乙方聘请的装修单位负责人必须教育施工人员遵纪守法,严禁下列行为:

(1)严禁用砖头或其他物品顶住电梯、防盗门;

(2)严禁在阳台上堆放装修物品和其它易燃易爆物品;

(3)严禁将装修垃圾、各类胶、漆等杂物倒入下水管道(污水、雨水);

(4)严禁骚扰其他住户或影响其他住户的正常生活,或造成其他住户投诉和财产损失;

(5)严禁在小区、其它楼及其他住户门前逗留、休息;

(6)严禁在规定的装修时间外施工;装修施工时必须关闭房门;避免灰尘或噪音影响公共环境;

(7)严禁擅自进入地下室和天台,严禁在天台或地面等公共场所加工作业;

(8)严禁私自在户外接驳水、电;

(9)严禁将电源线直接连接在漏电开关上,装修房屋内严禁抽烟、使用电炉或生火做饭;

(10)严禁随地大小便;

(11)施工人员不得在装修户内过夜留宿。

9、乙方装修单位应加强消防工作,遵守消防规定,作业现场应配备足够的灭火器(至少两个),并制定落实防火措施。

10、乙方装修过程中,如需要进行烧、焊等动火操作,须事先提供操作人员的合法有效

12、乙方施工过程中,装修单位必须指派专人负责安全,严密巡视,防止案件发生,发现可疑情况应及时知物业服务中心。

13、其它应遵守的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文件的要求。

乙方装修垃圾须及时入袋搬运,并按照甲方指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进行堆放、清运,对违章堆放、抛弃装修垃圾者,甲方有权责令限期清理,如不及时清理由甲方代为清理,费用由业主承担。乙方装修垃圾在搬运过程中不得在地面拖拉造成损坏麿花,不得损坏电梯等公用设施,否则将按责任给予处罚。

(1)垃圾堆放时间为18:00—19:00;

(2)垃圾堆放地点:各单元缕道口外。

1、乙方因装修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损毁他人物品等,均由乙方负责修复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2、乙方施工人员必须爱护公共设施,对于违反操作规定破坏公共设施(包括楼道、墙面、天台等)的行为,按责任照价赔偿。

3、乙方施工人员不得在本管理服务区域内有吵架、斗殴、吸毒、色情等违法乱纪活动,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直至移交公安机关。

4、甲方指定专人对装修工程进行检查,如发现有违章装修或渗、漏、堵、损坏等情况,须按责任照价赔偿。赔偿费用从装修保证金中扣除,多退少补。

5、如乙方与装修单位因装修问题产生争议,双方应按照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自行协商解决。甲方无权处理双方的纠纷,也无权代其中一方对另一方履行约束或追缴行为,且不承担由双方纠纷产生的任何后果。

1、乙方对违反本协议书的任何违章装修行为,乙方和装修单位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均有权制止、责令改正,并报请有关部门按照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2、甲方有权视违章情节轻重,拒绝装修单位进入住宅区装修。

协商或调解无效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物业督导条例培训心得体会范文八

甲方:____ ____ ____ ____ ____部队通信营

乙方:____ ____市____ ____公司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____ ____小区物业管理委托乙方,依据《_____小区物业管理章程及实施细则》,实行物业管理,现就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按规定提供公共维修基金,并提供部分办公用具。

2.甲方负责____ ____小区周边友邻单位的协调工作。

二、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自筹资金,办理物业公司注册手续。

2.乙方负责设置小区标志牌及各类公益标志牌。

3.乙方负责消防器材、保安、保洁等用具的配置。

4.对外来人员,不服从管理者,乙方有权进行制止及处罚。

三、双方责任和义务

1.委托管理期限为5年,自20_年1月25日起至20_年1月24日止。期满后,若乙方愿意继续合作,可优先考虑。

2.甲方与乙方共同负责小区物业的前期验收和交接工作,对小区内附属设施设备存在的问题认真记录,并商定解决的办法。

3.甲方无偿提供商业用房场地400平方米,乙方自筹资金建设商业用房300平方米,土地归甲方,使用权归乙方。期满或合同终止可折价转让。

4.甲方有权审计、监督乙方对维修基金开支及服务收支情况。

5.若双方中一方不履行协议,对方有权中止协议,并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6.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由法院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协议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四、其他

双方可对本协议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若遇国家和军队政策变化等不可预见的原因,致使双方无法合作,双方实享求是协商解决。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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