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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青少年教育心得体会实用 中小学生教育心得体会(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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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青少年教育心得体会实用 中小学生教育心得体会(四篇)
2022-12-29 08:26:05    小编:ZTFB

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体会,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积累经验。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心得体会呢?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2022加强青少年教育心得体会实用一

为努力提高规划科学化水平,强化规划的刚性,简化办事程序,提高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修改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主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府发〔20xx〕14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加强綦江城区控规修改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区规划局要努力提高控规编制与修改的科学性,按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建设“四区一城”的要求,主动优化完善城区控规。控规修改要有利于完善城市功能、优化空间布局、健全综合交通体系、加强市政基础设施支撑、提升城市品质、注重城市设计、传承城市文脉、突出现代山水田园城市特色。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控规。

(一)通过招标、拍卖、挂牌(以下简称招拍挂)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不得对控规确定的土地用途、总建设用地面积和总计容建筑面积等强制性内容进行修改。因城乡总体规划修改、实施城市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公共利益需要修改控规,以及因不可抗力或特殊原因致使控规无法实施确需修改,且经区政府同意不需收回土地使用权重新出让的,应当经区规划局会同区土地主管部门及所涉园城管委会共同研究,再依法进行控规修改;否则,应先由区土地主管部门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后,方可依法进行控规修改,修改方案经区政府批准后再依法对土地使用权重新通过招拍挂出让。

(二)禁止对已实施的綦江河、通惠河、沙溪河、登瀛河滨河绿地,翠屏山、龙脊山等重要山水廊道,公园绿地,重要广场用地的调减。严格限制对其他绿地与广场用地的修改。

(三)严格限制对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工业、物流仓储、公用设施、道路与交通设施等用地的调减。

(四)限制对居住及商业商务用地的调增,并严格控制其调增计容建筑面积总规模。

控规修改分为强制性内容修改和一般技术性内容修改。

(一)强制性内容修改。修改经批准的控规中确定的土地用途、计容建筑面积、公园绿地面积、公共服务设施、公用设施和其他强制性内容,以及纳入招拍挂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函中确定的强制性内容,应按控规强制性内容修改程序办理。

(二)一般技术性内容修改。修改内容不涉及经批准的控规中确定的土地用途、增加计容建筑面积、减少公园绿地面积、公共服务设施、公用设施和其他强制性内容的,不涉及招拍挂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函中确定的强制性内容的,按一般技术性内容修改程序办理。

(三)虽涉及强制性内容但不涉及重大利害关系,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控规一般技术性内容修改程序办理。

1.在土地出让或划拨前

(1)根据专项论证、已批准的专业规划或城市设计,增加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安全设施和公园绿地或优化其空间布局的;

(2)经论证,在一定范围内优化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公共服务设施等用地布局,但不改变各类土地用途、用地面积及计容建筑面积的;

(3)经论证,在一定范围内合理调整商住混合用地或住商混合用地的商住比例,但不改变主导用地性质,且不增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

(4)拟按划拨方式供应行政办公、教育科研、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社会福利、社会停车场等用地时,根据项目立项批复并满足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的前提下修改控规的;

(5)根据专项论证或已批准的专业规划,修改城市道路、轨道、市政管线等规划导致用地边界及规划指标相应修改的;

(6)经专项论证,或区政府已批准的市政工程项目,需对控规进行修改的(包含因市政工程项目修改导致公园绿地面积变化的);

(7)根据土地权属修正用地边界的;

(8)经区规划局研究后认定属规划编制失误的。

2.在土地出让或划拨后

(1)同一个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范围内,涉及多个居住、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地块,在总计容建筑面积不增加、商住比例符合规划要求的前提下,各地块计容建筑面积和建筑密度进行统筹平衡的(含平衡后单个地块土地用途发生变化的);

(2)同一个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范围内,在不改变各类用地面积、用途且满足相应规范的条件下,对公共服务设施、公园绿地的位置进行优化修改的;

(3)结合具体情况对城市道路、轨道、市政管线等规划的线型、标高、用地位置及范围或对公用设施进行修改的;

(4)经论证,在不增加计容建筑面积,不影响安全、交通通行、地下管线铺设及满足景观要求的前提下,在空中和地下增加过街建(构)筑物的;

(5)对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各类用途用地的边界进行修正的。

(一)强制性内容修改程序

1.申请

区级主管部门或园城管委会申请对职权范围内的用地进行控规修改的,应向区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控规修改的理由、诉求,并提交控规修改初步方案。

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认为需要修改控规的,应当按照前述管辖范围向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区级主管部门或园城管委会提出书面请求,经论证同意后由区级主管部门或园城管委会按前述要求提出修改申请。

区政府确定需要对控规进行修改的,由区规划局直接办理。

2.办理

区政府批转区规划局办理的,区规划局应当组织对控规修改的必要性进行论证。论证结论为不必要修改的,区规划局报告区政府,并终止该控规修改。论证结论为有必要修改的,区规划局将必要性论证意见报告区政府,区政府批准同意后,再组织编制控规修改方案,经审查、公示、征求意见后报区政府审批。必要时,可将必要性论证意见和控规修改方案一并报区政府审批。

区规划局组织开展控规修改论证工作,控规修改申请单位应提交以下材料:(1)修改所涉及范围的土地权属证明材料;(2)按照区内各类用地布局合理、开发建设及居住人口总量控制的原则,对拟修改控规范围或相邻控规范围的用地布局、建筑总量进行总体平衡后,提交控规修改初步方案;(3)若涉及建设用地增减平衡的,应同步提交建设用地平衡方案;(4)其他必要性论证材料。

(二)一般技术性内容修改程序

1.申请

由控规修改申请单位向区规划局提出修改申请,也可由区规划局主动进行修改。

2.办理

一般技术性内容修改由区规划局组织审查,必要时,可组织论证并征求意见,并将修改方案报区政府批准。

区规划局组织开展控规修改论证工作,控规修改申请单位应提交以下材料:(1)申请文件,说明修改理由、涉及利害关系人的有关情况、诉求等;(2)修改方案;(3)修改所涉及范围的土地权属证明材料;(4)其他必要材料。

(三)公示及公布

修改控规强制性内容的,在报送审批前,应当将控规修改方案向社会公示,征求公众和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0日。修改控规一般技术性内容涉及利害关系人的,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日。

控规修改方案报经区政府批准后,区规划局应当及时公布控规修改成果。

(一)区规划局应当组织专业机构开展控规修改论证。

(二)控规修改论证中应当加强专家咨询、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工作。

(三)控规修改论证中应当遵循优化城市功能、提升形象品质、促进产城融合等原则,同步加强城市空间形态研究,落实城市设计要求。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同步进行空间组织形态论证:

1.因土地用途调整或计容建筑面积增加,总计容建筑面积大于10万平方米且容积率增幅超过25%的;

2.城市景观轴线、门户地带、重要公共服务设施等风貌敏感区或其它有必要进行空间组织形态论证的区域。

(四)控规修改论证中应当加强对城市管线的研究,涉及地下市政管线调整的,一并纳入控规修改内容。因土地用途调整或计容建筑面积增加,总计容建筑面积大于10万平方米且容积率增幅超过50%的,应同步进行地下管线承载力论证,并将审定的评价结论相关要求一并纳入控规进行控制。

(五)控规修改论证中应当加强交通影响评价论证,并将审定的交通影响评价论证的相关要求一并纳入控规进行控制。修改控规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同步进行交通影响评价论证:

1.旧城区改造、城市主次干道交叉口,单个用地地块容积率调整后3.0的;

2.控规修改导致地块周边主要交通流向发生重大变化或停车配套设施减少20%及以上的;

3.在交通敏感区域新增大型场馆、交通换乘枢纽和其他人口密集的公共服务设施的;

4.其他有必要进行交通影响评价的。

(一)对不符合控规要求进行建设的建(构)筑物,应当依法没收或拆除,具体按照《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八十三条、第八十八条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规划、设计中弄虚作假的规划编制、建筑设计单位,有关部门可以依法停止受理其承接的规划编制方案、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报建,并纳入诚信管理,具体按照《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九十条、《重庆市城乡规划诚信管理办法》(渝府办发〔20xx〕154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控规修改申请单位要树立大局意识,在申请控规修改前认真研究,严格把关,承担责任。

区规划局应坚持依法行政,加强控规修改的技术审查工作,建立已批准控规的动态维护机制,加强控规修改后的成果入库管理。

各有关部门应配合区规划局做好控规修改有关工作。

区规划局、区国土房管局等区级主管部门,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区东部新城管委会等园城管委会和有关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开展有关工作,并接受区纪委、区监察局等监察机关和社会的监督。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现违反本办法要求的,均有权向监察机关举报。对违反本办法要求的单位,有权机关按照《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城区以外的各镇人民政府参照本通知执行。涉及市级有关平台公司储备用地的控规的编制与修改,对口的区级单位应征求市级有关平台公司意见,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在控规修改审批前需报市规划主管部门组织论证。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綦江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等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

2022加强青少年教育心得体会实用二

20xx年,在区纪委的正确领导下,七一路办事处纪委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及中共川汇区纪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和《川汇区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办法》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办事处党委的中心工作,认真履行纪检监督责任,落实好“四化三查”,“三转”,“三权公开”,“五个不直接分管”等要求及“一案双查”制度,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抓早抓小抓预防,注重实效,惩防并举,标本兼治,使办事处反腐倡廉工作常态化,其他各项工作均有所创新和突破。现将一年来履行纪检监督责任情况向各位领导报告如下:

一、履行纪检监督责任情况

(一)加强组织协调,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按照区纪委部署,结合办事处实际,办事处纪委一是向办事处党委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建议,积极建言献策,牢记职责,扎实开展工作。二是发挥反腐组织协调作用,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化的各项工作;三是协助党委分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任务,加强检查考核,促进各项任务落实。

(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制订了《七一路办事处党委班子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对党委班子成员的责任进行了分工界定,既要抓业务工作,又要抓党风廉政建设,严格实行“一岗双责”。办事处7名党委班子成员分别签订了主体责任清单。同时,办事处共签订《党员干部承诺书》48份,其中包括7名科级以上干部。此外,办事处领导班子,社区党支部书记、各股室(所、站)负责人均全部签订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保证书》。

2、开展作风纪律集中整治活动,成立了以纪委书记为组长的作风纪律督查组,坚持每周通报,坚持机关、社区及城管队伍全监控,坚持明查暗访。共编发督查通报40期、累计通报56人次、写检查12人,考勤处罚与绩效工资挂钩。

3、成立以党委副书记为组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的目标考核组,每季度对各部门及社区的工作进行一次综合考评,同时一年2次对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做好评议结果的公开公示,主动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4、“五个不直接分管”执行情况良好:办事处对党政

一把手不直接分管干部人事、工程招标、行政审批、物资采购和财务情况落实良好,对于财政支出的审批,办事处制定

了严格的财务制度,规定3000元以上的大额支出必须由领导班子会签。

5、认真落实“三转”:办事处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及时调整和规范了纪检书记职责分工,确保纪检行使办案职权,勇于“亮剑”,有腐必反,有案必查,因七一办纪检书记职位暂时空缺,由党委副书记暂代其职开展工作。

6、积极推进“三权公开”,把“三权”工作抓真、抓实、抓细:一是利用社区三权公开栏和“三权公开网”加大了“三权”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二是充分运用好三权公开网及办事处、社区公开栏,抓好信息公开。办事处先后投资6万余元,制作宣传栏,公开栏,配备电脑等,指派专人对7类38项办事流程图、民生事项和权责清单进行了公开,使“三权”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在便民服务大厅设置与群众密切联系的民政、劳保、计生、民生代办等服务窗口,提供一站式服务,方便群众办事。四是强化印章管理。社区公章由“三权”公开领导小组统一管理,重点加强对重大决策事项、集体“三资”处置等重大事务的管理,从源头上、制度上规避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五是加大了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化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排查力度,特别是低保惠民资金的排查上,重点查清了“人情保”,“关系保”、“错保”,今年稳妥清理不合格低保户112户,268人。

7、深入开展“四化三查”工作。以抓好“两层”干部权力监管为重点,实施“三查”:即查行政审批是否合规及时、查民生资金拨付是否及时到位、查群众举报违规违纪问题,推行“四化”:即职权清单化、用权程序化、监督立体化、问责常态化,扎实开展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化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切实维护和保障群众的切身利益。

8、认真做好信访和案件查办工作。严格落实信访工作相关制度,积极化解信访矛盾,做到无理诉求解释说服到位,合理诉求调查处理到位。努力提高办案的质量和水平,深入挖掘案件线索,坚决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今年共排查出违纪线索10余条,基层干部免职1人,党内严重警告1人,诫勉谈话1人,留职查看1人,通报批评3人,此外,查处康湾社区6处违建,李庄社区2处违建,颍河社区和谐家园电动车充电引起的火灾安全事故,周滨社区支部收缴党费时有急躁情绪,造成个别党员网上反映,城管队长李洪涛等3人违规变通发票等5起案件。

(三)以廉政文化为抓手,宣教工作常抓不懈

以“两学一做”为契机,宣传教育为抓手,坚持预防为主,教育为先的方针,在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廉政文化活动,在全办营造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浓厚氛围。一是组织开展专题学习活动。累计开展专题反腐倡廉、党风党纪教育23次,看警示教育片10余部,开展以廉政约谈等形式的警示教育6次。二是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充分利用辖区宣传栏、条幅等形式,广泛宣传廉洁从政的重要意义。

(四)努力推进专项监督检查机制常态化

一突出重点,例行督查到位。将例行督查与年度重点工作相结合,联合相关科室开展日常监督检查。二问题导向,专项督查到位。针对例行督查过程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摸准实情,研究解决处理问题的意见。三主动作为,跟踪督查到位。采取定期督查与随机抽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办法,对机构运转、人员配备、履行职能及工作成效等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四落实责任,考核问责到位。强化问责制,将考核结果与年终奖励、评优、提拔挂钩。同时,在“专”字上做文章,发挥好专项督查的震慑作用。

(五)强化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

打铁还得自身硬,面对新形势下的纪检监察工作,办事处纪委不断强化纪检队伍建设,经常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学习业务知识,强化监督履职意识,提高纪检干部执纪、问责能力,为纪检检查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今年以来,七一办纪委的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上级纪委、辖区群众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

1、学习调研投入及创新精神不够。对新形势下经济工作、反腐工作的新路子、新方法探索还不够,在工作思路、工作方式、工作制度等方面创新不多,喜欢因循守旧,照搬条条框框;

2、工作作风不够踏实,工作艺术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主要表现在对下属单位开展思想作风、纪律整顿和强化服务意识的教育不够深入;对工作疏于检查落实。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继续强化学习意识,提高自身免疫力。在党员干部中开展以《纪律处分条例》等为主要内容的党纪党规教育和以《党内监督条例》为重点的权力观教育,坚持开展党课教育,抓好超前教育、警示教育,把教育经常做、提前做,使党员干部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提高自律意识。

2、严明党纪党规,继续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深入开展纪律教育。认真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区委关于作风建设相关规定,规范管理,形成长效机制,严防“四风”反弹。

3、不断完善党风廉政考评制度及追责制度。根据责任人自查自评材料,按照量化考核标准,通过个别交谈、座谈讨论、民主测评等方式对责任人进行考评,以此来增强各级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责任意识;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不落实或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的党员干部,要严格追究纪律责任。

4、强化监督意识,加大党员干部管理力度。从实际出发,认真落实上级有关规定,全面履行纪检监督职责,加大对党员干部从政行为、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力度,重点解决各级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和用权行为上的突出问题。

5、聚焦中心任务,创新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机制改革。继续抓好纪委规范化建设,积极探索解决纪委职能定位、工作方式和作风转变问题的方法,探索制定实施关于加强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党员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监督等相关办法。

2022加强青少年教育心得体会实用三

各位领导同志:

20xx年在总公司党委的正确领导下,xx党支部坚持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主线,高度重视基层党建工作,基层阵地建设进一步巩固,党员教育管理进一步强化,为完成总公司交办的各项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思想、组织保证。现将xx党支部20xx年度党建工作述职如下:

(一)落实“一岗双责”,聚焦发展主业

20xx年xx党支部坚持用党建统领各项工作,把公司的经营目标统一到党建引领上来。党支部在平时工作中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发展同布置、同落实、同考核、同督导,切实保障了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

今年年初,克服困难,按照“补贴取消,任务不减”的原则,调整工作重心,拓展业务渠道,增加养殖险、商险业务比重,把努力增加保费收入作为党支部上下最大的政治任务。20xx年,完成保费收入xx万元,保费目标达成率%,比去年增长%,市场占比%。全年赔款支出共xx万元,简单赔付率%。

(二)抓建章立制,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

按照公司党委对党建工作的要求,xx党支部建立了“五查五促”“三查三保”工作台账,强化了工作责任;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开展学习活动20余次,加强了党性修养,强化了党性观念;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通过班子成员之间互查问题,统一了思想认识,增强了班子成员凝聚力;全体员工签订了党风廉政个人承诺书,明确了责任人与防控措施;实施定期谈心制度,召开党员谈心座谈会10余次,及时了解党员、员工思想动态,加强相互之间的沟通,增强了团队的向心力。

(三)抓活动开展,增强支部党员凝聚力

xx党支部现有员工xx人,其中党员xx人,占全体员工的一半以上,且大多数为二三十岁的85、90后,是一支有朝气的党员队伍。党支部根据年轻人多、思想活跃的特点,通过开展专题活动的方式进行政治理论学习:开展“传承红旗渠精神,增强党性修养”主题红色教育活动,接受红色熏陶,坚定理想信念;开展“入党为了啥”主题演讲比赛,营造了“学、赶、比”的创先争优氛围;进行支部书记讲党课活动,将政治理论与实际业务相结合,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的发展目标和努力方向;邀请鹤壁市委党校宣讲团对十九大报告精神进行专题辅导,提升党员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

(四)抓责任担当,发挥党员示范引领

党支部通过开展党员“亮身份、作承诺、当先锋、树形象”活动,在党员岗位摆放党员身份牌,外出公务佩戴党徽,树立榜样的模范带动作用,激发全体员工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热情。今年玉米财政补贴取消以后,在党支部带领下各县支机构不提条件、不讲困难,主动承担任务缺口,想方设法增加保费收入。夏季查勘中,面对受灾面积大,查勘时间紧的难题,支部党员带头冲锋在查勘第一线,在一周的时间内完成了379个受灾村庄农田的查勘工作,为公司后续准确定损、快速理赔奠定了基础。

2022加强青少年教育心得体会实用四

关于哈医大二院违纪违法案的通报全文

卫生部国务院纠风办

二○○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中国卫生部、国务院纠风办近日通报了中央纪委、监察部、卫生部和黑龙江省纪委联合调查组对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简称哈医大二院)有关违纪违法问题的查处情况。以下为通报全文:

坚定不移地做维护群众健康的忠诚卫士

——关于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违纪违法案件的通报。最近,中央纪委、监察部、卫生部和黑龙江省纪委组成联合调查组,严肃查处了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以下简称哈医大二院)在治疗患者翁某中发生的违纪违法问题。按照管理权限,有关部门对哈医大二院及相关责任人作出了严肃处理。为进一步加强卫生行风建设和医院管理,推动各地医疗机构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现将该案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经查,患者翁某,男,75岁,哈尔滨市离休干部。因患恶性淋巴肿瘤,于2005年5月16日入住哈医大二院干部病房,后因并发肺部感染、呼吸衰竭,6月1日转入心外科重症监护室(以下简称心外科icu)治疗,最终因多脏器功能衰竭,于8月6日死亡。住院82天,医院共收取医疗费用138.9万元。哈医大二院在治疗患者翁某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违反规定乱收费。违反国家和黑龙江省有关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及收费规定,通过自立项目、分解项目、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以及收取未检验、检查、治疗的项目费用和未使用耗材、药品的费用等手段,多收费20.7万余元。

二是心外科icu违法违规伪造和大量涂改医疗文书。心外科icu主任于玲范为掩盖违规计费和医疗过程中的问题,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本人伪造并组织有关医护人员大量涂改患者翁某的医疗文书。

三是部分科室管理混乱,相关职能科室监管不力。心外科icu存在医嘱、特护记录、收费单中药品数量互不相符和部分医嘱单非医师本人签字的现象;使用未经国家审批的进口药品;对自购药品没有与患者家属之间的交接、核对及退药手续;大量外请专家会诊而未按规定办理相应的手续。输血科严重违反输血管理规定,输血申请单、血库出库单和记账单所记录的血液数量互不相符。检验科违规计费,检验报告单编码与送检时间、报告时间不符。物价科、医务科没有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对上述科室存在的问题未能及时发现和纠正。

四是对患者家属投诉采取的措施不力,处置不当。医院领导对患者家属的投诉未给予足够重视,院内组织调查工作不深入、不扎实,两次调查没有查清主要问题,并对媒体发表不负责任的言论,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为严肃纪律,有关方面对主要责任人员依法依纪作出了处理:给予哈医大二院院长、党委委员张岂凡撤销院长、党委委员职务处分;给予党委书记王国良撤销党委书记职务处分;给予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杨慧撤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职务处分;给予副院长王太和、谭文华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心外科icu主任于玲范撤销心外科icu主任职务处分,并吊销医师执业证书;给予心外科icu护士长郭晓霞、物价科科长高松、医务科副科长王璟璐撤销职务处分。对其他医护人员的违纪违规问题,也分别作出了处理。

同时,对哈医大二院给予中止三级甲等医院称号1年的处理,限期整改,以观后效。责成该医院向患者家属退还违规收取的费用,并向患者家属赔礼道歉。哈尔滨医科大学、黑龙江省卫生厅对哈医大二院监管不力,责成其写出深刻检查。

哈医大二院违反规定乱收费、违法违规伪造和大量涂改医疗文书等问题,是一起典型的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在全国卫生系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深入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的情况下,发生这样的案件,严重损害了卫生行业的形象,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其性质之严重、情节之恶劣、教训之深刻,为全国卫生行业所罕见。究其原因,既有医院管理混乱,规章制度不健全、监管不力的因素,又有医德医风教育不深入,个别医护人员医德败坏、法律意识淡薄的因素。而根本原因是,医院办院宗旨发生严重偏差,公益性质淡化,片面追求经济利益,没有真正站在维护群众利益、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立场上。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都要从这一案件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深入推进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

一、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中央一直强调“群众利益无小事”,高度重视解决人民群众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医疗卫生行业公益性强,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都必须忠实履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恪尽职守,廉洁奉公,做维护人民健康的忠诚卫士。近年来,各地认真开展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医疗卫生行业依然存在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有些医疗机构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实行开单提成办法,违法违规乱收费,攫取患者钱财;有些医务人员丧失职业道德,违反因病施治原则,开大处方、滥检查;有些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法制、纪律观念淡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甚至顶风违纪;有些卫生行政部门执法不力,监督不严等等。这些情况说明,卫生行风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形势依然严峻,任务非常艰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的主要领导干部和广大医务人员,要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有力措施,扎实开展工作,努力实现卫生行风的明显好转。

二、严格医疗服务收费管理和监督

哈医大二院案件,是一个乱收费的典型。医疗机构乱收费,其后果必然是严重损害群众的利益,严重破坏医患关系,严重败坏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形象。对此,各医疗机构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并认真加以解决。要严格执行政府的物价政策和收费标准,规范医疗服务项目和内容,严禁自立项目、分解项目、重复记费、提高标准等乱收费行为。要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特别是医疗服务收费公开制度。通过电子屏幕、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医疗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药品及医用耗材价格等,严格执行住院费用清单制度和费用查询制度,提高收费透明度。各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计算机价格管理系统,针对薄弱环节,采取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堵塞漏洞,防止乱收费问题的发生。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配合物价部门,加强对医疗机构收费的管理和监督,加大对乱收费行为的查处力度。要建立健全医疗服务信息发布制度,定期公布辖区内医疗机构的服务数量、质量、价格、单病种费用等医疗服务信息,维护群众的知情权、选择权。今后,凡公立医疗机构发生严重乱收费行为,对院长要一律先免职,然后再根据调查情况,依法依纪作出相应处理。

三、严格禁止医疗机构收费与个人分配直接挂钩 卫生部、国务院纠风办曾三令五申,严禁医疗机构将医疗服务收入与医务人员个人分配直接挂钩。但是,仍然有一些医疗机构为了单位或个人利益,置若罔闻,我行我素,甚至顶风违纪。哈医大二院置有关禁令于不顾,仍然违规实行医疗服务收费与个人分配直接挂钩,是造成乱收费的最直接的因素。自接到本通报之日起,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公立医疗机构,要对卫生部上述禁令的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清理。对违反卫生部有关规定的,要立即纠正,并把检查清理情况逐级上报卫生部。对有禁不止,继续实行医疗服务收费与个人分配直接挂钩的,要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要严格规范医疗机构经济核算与分配办法,医院财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坚决取消科室承包、开单提成等错误做法。要把工作岗位性质、技术难度、风险程度、工作数量与质量等工作业绩和医德医风状况,作为对医务人员进行考核和奖金分配的主要依据。通过综合目标考核,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降低病人费用。

四、严格执行病历管理有关规定

病历是反映医疗过程的客观记录,是医疗管理的基础,也是处理医患纠纷的客观依据。客观、真实、准确、完整的病历,对于保证医疗质量、提高医疗水平、维护医患双方权益都具有重要作用。各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卫生部关于病历书写和管理的规定,建立健全病历管理制度,设置专门机构或配备专(兼)职人员做好病历的保存和管理工作。要加强对医务人员和病历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保证病历书写工整规范、管理合法合规。各医疗机构要加强病历质量监控和对病历管理的监督检查,严禁违法违规涂改、伪造、隐匿或销毁病历资料,并将病历书写和管理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机构病历质量和管理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伪造和违法违规涂改病历的行为。凡违反规定,伪造、涂改、隐匿或销毁病历的,一经发现,对医疗机构要予以警告,对主管人员给予纪律处分,对直接责任人员要吊销执业证书。

五、要进一步强化医院院长的管理责任

提高医院的医疗服务水平,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关键在院长。医院院长必须树立全局意识、责任意识、群众意识、服务意识,切实履行院长职责,强化一岗双责观念,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一手要抓好医疗服务质量和医疗安全,一手要抓好医德医风和队伍建设,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要坚持社会主义荣辱观,切实端正办院宗旨,确保医院公益性质,注重社会效益,控制医药费用,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医院领导班子建设,合理配置领导班子成员,优化结构,提高整体素质。要加强对医院领导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讲政治、顾大局、懂管理、有社会责任感的人员担任院长,提高院长的政治素质和管理能力。要建立健全对医院院长的科学考核评价标准,严格责任考核。对管理混乱、监管不力、不正之风问题严重,或者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医院,要严肃追究院长的责任。

今年,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任务繁重,要求很高,党中央、国务院做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关键是抓好落实。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紧密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把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与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和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等紧密结合起来,深入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引导广大医务人员明是非、知荣辱,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振奋精神,求真务实,扎实工作,采取有力措施,认真研究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把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

卫生部国务院纠风办

二○○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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