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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组织政治训练心得体会和方法 队伍教育整顿政治教育心得(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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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组织政治训练心得体会和方法 队伍教育整顿政治教育心得(七篇)
2022-12-29 14:29:15    小编:ZTFB

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优质的心得体会该怎么样去写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对于整治组织政治训练心得体会和方法一

为认真抓好我镇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彻底解决脏、乱、差问题,为广大群众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我镇已全面启动环境卫生管理实施方案。现已建好垃圾填埋场一个,并准备于近期购置垃圾清运车等环卫设备。现镇政府经费特别紧张。为此,请县政府拨付环境卫生整治经费玖万零肆佰(90400.00)元,用于以下项目支出:

1、垃圾填埋场1个:20xx0元;

2、垃圾桶40个×300元=120xx元;

3、垃圾池:24个×500元=120xx元;

4、人力垃圾车10个×600元=6000元;

5、环卫服装及清扫工具24套×100元=2400元;

6、机动垃圾清运车一辆20xx0元;

7、拆除102省道两侧老房36户,杂工费36户×500元=18000元。

以上七项合计:玖万零肆佰(90400)元。

妥否,请批示。

对于整治组织政治训练心得体会和方法二

为进一步改善城区生活环境、美化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努力为广大居民营造整洁、优美、舒适、温馨的人居环境,结合河畔小区环境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围绕建设宜居总体目标,按照“完善基本功能、配套基础设施、美化小区环境、规范小区管理、提升小区品质”的总体要求,全面改善小区生活居住环境。

二、工作目标

环境整治目标:道路通畅、路面干净,排水顺畅;环境整洁,无违章建筑和乱搭乱建,垃圾排放设施齐备;小区房屋立面美观、协调,店招店牌整齐;有绿地,有休闲场所,有健身器材。

三、整治范围及内容

(一)整治范围

河畔社区范围内小区。

(二)整治内容

1、整治小区道路,保证汽车通达、人行便捷,停车规范,保障消防通道通畅;整修和完善垃圾收集点、垃圾房(箱)、宣传栏、告示牌等设施,保障社区整洁规范;适当增加绿化面积,消除卫生死角,美化社区环境;整理、整修堡坎、治理裸露坡岩、护栏设施,条件允许的地方新建广场或硬质铺地。

2、拆除违法建设。整顿违法改扩建等行为,拆除占用道路、公共绿地、公共空间的违法建筑。

3、清理乱设广告及清理小招贴。依据《广告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文件,规范广告牌。

4、取缔乱摆摊点。清理和规范小区内的道路市场及乱摆摊点。

5、环境配套整治。整修道路、围墙,新增和补植绿地,完善社区服务、文化体育、管理服务用房等共用设施。

对于整治组织政治训练心得体会和方法三

2021年以来,市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市委五个三战略部署,按照十抓安全的具体要求,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密切协调配合,强化措施落实,进一步压实各方安全责任,按照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总要求,全面推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坚决打好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领域重大风险攻坚战,确保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进一步检视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现将&年度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报告如下。

(一)不断夯实安全发展理念的思想根基

2021年,&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批示精神,始终站在安全生产是事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红线底线,决不能触碰;安全生产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底板前提,绝不容有失的高度,进一步增强抓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有力有效措施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市委常委会传达学习、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次;市长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各类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传达学习、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次;安全生产月期间,市委书记&、市长&在&日报刊发题为《坚持人民至上坚守安全底线》的署名文章;市委组织部、市应急管理局共同举办&期全市应急管理干部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对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安全生产重要论进行深入讲解;市安委会坚持每月召开全市安全工作例会共计&次,进一步将党中央、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各项决策安排部署到位、分解细化到位、落实反馈到位。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党委(党组)、党支部为单位,采取会议学习、网上教学等多种方式,坚持将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学深学透,坚持将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相关会议精神学习到位、领会到位、贯彻到位。市委宣传部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宣传工作重点,督促&电视台、&日报等市级主流媒体和安全&微信公众号及时宣传贯彻。市级主流媒体多次宣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安全&微信公众号共计宣传&余次。在广播电视台继续开办《安全&》栏目,该栏目从&年&月&日开播的,截止到&年&月底,一共制作播出&期安全生产专题节目;在&日报设置专版专栏进行安全生产宣传,在春节、清明等节假日期间和森林火险期、防汛关键期,向各级各部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发送安全提示短信&余万条;在&个公园广场设置了&块宣传版面,按照宣传计划,每季度更新一次版面内容,向市民群众普及安全生产常识;先后组织开展了&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安全生产月活动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五进(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月&日,全市各级各部门冒雨开展了安全生产月咨询日活动;制作了安全生产公益广告,每晚黄金时间在&广播电视台播放;开展了身边的人讲身边的事征文活动,邀请&名一线职工,讲述自己亲身经历的生产事故、重大隐患排查、突发事件应急抢险救援故事,并深入重点高危行业企业巡回演讲;在国家安全日&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等重点节点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五进活动&余场。&家企业开展了安全生产啄木鸟企业风险扫描仪隐患排查显微镜等活动;&个社区(村)、物业公司开展查找身边隐患专项整治纠察员等活动&场次,在全市营造了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社会氛围。

(二)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

紧紧围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求,进一步健全市安委会工作机制,完善防范化解安全风险责任体系。

一是压实党政领导责任。&市&县&坍塌事故发生后,&月&日,市委书记&、市长&共同主持召开会议,安排部署了为期&个月的煤矿、危化、交通运输和城乡建筑等&个行业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市&区&山&火灾事故发生后,&月&日,市长&召开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扎实推进风险隐患治理行动部署会议,印发方案,明确了市委常委包联县(市、区),市政府领导包部门包行业的安全生产督查机制,每周带队开展一次督查督导。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以来,市安委会统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成立了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为组长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专班,及时贯彻落实上级安排部署,召开了&次工作专班会议,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问题。

二是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制定印发了《有关做好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在省政府办公厅《有关印发&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明确了我市&个专题和&个专项整治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制定印发了《有关分解和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年任务清单的通知》,定期跟踪任务进展;规范建立起专项整治行动制度措施清单、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清单、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清单和追责问责清单四个清单;持续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对各县(市、区)、相关责任部门和基层一线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累计督查&轮,以正式文件通报&次,发送工作动态和专报&期。

三是加强问题督办力度。按照&市长在全市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会议上提出十抓安全的具体要求,相关部门认真分析研判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问题&条,市委市政府督查办公室与市安委办针对问题建立了安全生产问题联合督办机制,认真梳理、积极推进,多次召开会议逐条逐项研究细化问题清单,并严格开展督查检查,狠抓问题整改,截至目前,&条问题已完成整改,&条问题正在稳步推进。

(三)持续打造安全生产监管队伍铁军

市委组织部、市应急管理局联合举办&期全市应急管理干部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参加培训的人员主要有各县(市、区)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县(市、区)长,应急管理局局长,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管局领导,以及市应急管理局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共计&人;组织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干部&余人次,参加应急管理部全国应急管理干部网络大培训有关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等&期专题培训;组织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干部&余人次参加省应急厅安全和应急管理干部大讲堂&期视频培训;参加省应急厅安全监管执法资格培训&人。

(一)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我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指导意见明确要求,要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个专题作为专项整治行动的必选动作,要以抓好&个专题作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前提。各级各部门紧紧抓住以构建完善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的牛鼻子,推动实现企业安全生产由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自查自纠转变等三个转变。

一是紧紧抓住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各级各部门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把安全生产作为企业管理的首要任务,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要求认真全面落实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组织制定适合企业特点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技术管理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确保生产安全。煤矿方面修订了《全市煤矿领导带班下井监督管理规定》,督促煤矿企业严格落实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交通运输方面对市级监管&家交通运输企业进行了两个主体责任网上公示;特种设备整治方面开展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重点从强制培训、公开承诺、严格规范、建立标准等方面,全面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签订企业特种设备使用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份。

二是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承诺制度。&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有关印发全省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尽责承诺制度的通知》,&月&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立即组织召开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履职尽责会,对安全生产承诺工作作出了安排部署,市安委办印发了《有关切实做好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尽责承诺制度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和市直重点行业领域监管部门立即行动,按照分级、属地的管理原则,制定具有行业特点的《承诺书》,确保&年一季度前,所有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实现安全生产履职尽责承诺全覆盖。

三是严格追责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月&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约谈了&集团、&科创和&煤矿;&月&日,市安委会对城区政府、城区住建局和圣拓房地产公司进行了集中约谈。&年,共调查核查生产安全事故&起(目前,已完成事故调查&起,正在办理&起);事故调查共问询谈话&人次,事故现场勘查&余次,拟处罚约&余万元,拟移送司法机关&人,拟撤职处分&人,拟降级处分&人,拟追究党政纪处分&人,拟撤销安全生产有关执业资质&人,拟诫勉谈话&人。

(二)健全完善企业自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一是督促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制定并严格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生产单元负责人到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职能部门、各级管理人员和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有效形成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责任体系,把安全生产的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人,广泛开展车间、工段、班组安全活动,做到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特别是&&山景区火灾事故后,市委市政府两办《有关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立即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内容,明确了各主体集团公司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周例会制度,主要负责人每周检查一天、其他班子成员每周检查&天,重大隐患确定一名班子成员牵头跟踪督办,本企业坚持每日安全调度会议,主要负责人每周检查&天、其他班子成员每周检查&天,隐患排查治理向集团公司日报告的规定,对落实好主体企业(集团)和企业的主体责任提出了更高要求。

二是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各级各部门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和行业专业标准化评定标准的要求,从目标职责、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训、现场管理、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和持续改进等八个方面,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煤矿方面从市级层面制定了一级等级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三年规划,积极引导煤矿企业主动争创一级标准化矿井,目前我市&座正常生产矿井全部达到二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一级标准化矿井&座,占比&%。同时,深入开展岗位达标创建,在去年&家岗位作业流程标准化试点矿井进行经验总结验收的基础上,印发了《有关在全市生产矿井推行岗位作业流程标准化的通知》,对本年度煤矿岗位作业流程标准化经验推广工作做了安排,四季度开展了岗位作业流程标准化现场验收,对岗位作业流程化不达标的矿井,不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矿井评级;危险化学品方面三级安全标准化达标企业共有&家(其中生产企业达标&家),二级安全标准化达标企业共有&家(其中生产企业达标&家);非煤矿山企业已累计完成&家标准化建设(其中二级&家,三级&家,进入评审阶段&家三级创建企业年底前完成);冶金工贸行业已累计完成&家标准化建设(其中二级&家,三级&家);建筑施工方面印发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实施建筑工程项目和建筑业企业安全标准化管理,大力开展创建市级、省级安全标准化示范项目和企业活动,促进企业建立自我控制、持续改进的安全管理体系;其他行业领域企业也在积极建立与企业日常安全管理相适应、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重点的企业自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三是认真落实分级分类安全监管。煤矿方面出台了《&市加强煤矿安全监管和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和《有关明确&年度煤矿安全监管责任划分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全市煤矿分级属地监管责任,严格执行《&省煤矿安全分级分类监管监察办法》,将&座央企煤矿全部由县级提至市级直接监管,对全市&座a类煤矿、&座b类煤矿、&座c类煤矿和&座d类煤矿,科学编制执法计划,严格按照法定职责和执法计划组织开展煤矿分级分类安全监管监察工作;非煤矿山和冶金工贸行业出台了《冶金工贸和非煤矿山行业安全生产红黄牌管理暂行办法》,严格工作考核,进一步压实安全责任,遏制行业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对全市&家企业实行了红黄牌管理,其中市局对&家企业进行了挂牌督办,各县(市、区)对&家企业进行了挂牌督办,在全市非煤矿山和冶金工贸行业领域形成安全监管震慑力,有力保障了我市冶金工贸与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稳定健康发展;特种设备方面出台了《市县两级特种设备安全分级监管指导意见》《特种设备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科学合理地界定监管事权,理顺各层级监管职责,形成监管系统合力。

(三)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预防控制体系

一是加快双重预防机制构建工作。煤矿方面认真执行《&省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实施指南》《预判防控煤矿重大安全风险办法(试行)》实行煤矿重大风险清单化管理,建立完善一矿一册重大风险台账,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及时报告煤矿重大风险预判防控情况。并将双重预防工作纳入日常安全检查范围,重点检查矿长在月度隐患排查,在年度重大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设计前、重大变化时、危险作业前、事故后的专项风险辨识中的履职情况,对不能按要求履职或履职不到位的严肃追责记分,倒逼煤矿企业管理团队提升专业安全管理能力和履职水平;危险化学品方面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指南(试行)》要求,完成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的诊断分级工作,分级结果为:无红色企业,&家橙色(含&家&科创阳化分公司长期停产企业)、&家黄色、&家蓝色,同时,对橙色企业完成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条件回头看工作,橙色企业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家非煤矿山企业全面完成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完成率为&%;各类工贸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需开展企业为&家,截至目前全市已开展&家,完成率&%,其中&年计划完成&企业工作,已完成&家,完成率&%。

二是加强重大安全隐患管控力度。出台《&市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和生产安全事故挂牌督办暂行办法》,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完善隐患排查、治理、通报、报告等重点环节的程序、方法和标准,要求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有关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并向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报告,制定并实施严格的隐患治理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闭环管理,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进一步推行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化系统,督促企业做好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管理和评价,截至目前,全市完成隐患排查系统注册企业数&家,定期录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企业数&家。

(四)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

一是加强安全生产诚信建设。在执行&市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和守信联合激励制度,以安委办正式文件印发了《安全生产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实施方案(试行)》,新增了守信联合激励的相关内容,明确了&年无生产安全死亡责任事故、&年未受到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年企业主要负责人无失信行为等&项纳入联合激励条件,提出了分级监管、示范推广、减少检查频次、优先评优评先等多项安全监管优化措施,充分运用信用激励和惩戒手段,加大对诚信主体激励和失信主体惩戒力度,让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进一步树立起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制度机制。同时,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安委会成员单位细化办法措施,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黑红名单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的信用管理。

二是制定落实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出台了《&市安全生产领域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举报核查及奖励办法》,在&日报、安全&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广泛宣传,进一步加强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企业内部监督,明确了对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等&类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奖励,规定了经调查属实的一般事故隐患奖励&-&元,重大隐患举报奖励按照行政处罚金额的&%计算,最高不超过&万元,对违抗停产整顿、停止作业(营业)、关闭等安全生产监管指令的,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违法违规复产的,给予举报人&万元奖励,对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的,按照查实死亡人数的每人&-&万元进行奖励,最高不超过&万元。

三是积极发挥安责险预防保障能力。我市危化企业在全省率先推行实施安全责任保险制度,从&年&月份起,原&煤集团、&科创及天泽煤化工集团下属煤化工生产企业共&家已全部投保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大力推进责任保险+安全服务模式,切实发挥保险机构参与事前风险预防、事中风险控制、事后理赔服务等方面的功能作用,促进企业更好地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全市各级各部门按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要求,深入分析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问题,加大攻坚力度,不断健全长效机制。&年,全市各级各部门针对性出台制度措施&项,累计督查检查企业(单位)&家次,发现各类生产安全隐患和问题&条,其中一般隐患&条,已整改&条,整改率&%;重大隐患&条,已整改&条,整改率&%,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企业&家,行政处罚&万元。

煤矿方面,一是关闭矿井有序退出。&年全市涉及关闭、退出产能的&座煤矿中&座煤矿全部按要求关闭,已验收&座煤矿,&沁和能源集团曲堤煤矿未验收,&集团万里煤矿减量重组方案未批复已处于停产状态。二是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实行煤矿整体矿建工程、水平延伸(配采)工程、新增井筒工程等煤矿建设项目开工报告制度,加强对煤矿建设项目建设安全责任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监管。三是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制定了《全市煤矿井下搬家倒面监督管理制度》,要求煤矿企业在搬家倒面期间严格执行双带班。修订了《全市煤矿领导带班下井监督管理规定》,对煤矿下井带班人员的条件及相关要求进行了全面规定。四是深入开展专项整治。针对煤矿事故易发多发环节和自然灾害严重实际,相继组织开展了全市煤矿一通三防专项检查、反三违专项整治、煤矿工程违法外包转包专项整治、全市煤矿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煤矿安全筛查等活动,共查处煤矿重大隐患&条,停产整顿&矿次,停止采掘作业面&处。五是严格落实安全责任。进一步完善了市、县政府煤矿安全生产挂牌责任制,将央企所属王坡煤业、平山煤业的安全监管由县级提至市级,市&座中央企业煤矿全部实行了市级监管;严格执行《&省煤矿矿长安全生产考核记分办法》,&年对不认真履职或履职不到位的全市&名矿长合计记分&分。六是加快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和科技强安工程。出台《&市煤矿智能化建设实施方案》,将煤矿智能化改造相关投入列入安全费用使用范围。出台《有关全市煤矿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作业科技强安专项行动工作安排意见》《&市煤矿科技强安项目建设标准(试行)》《全市煤矿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作业科技强安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遴选了部分煤矿开展试点案例样板矿井建设。加快推进全市煤矿安全双重预控系统联网工作,已完成三大系统联网的&座矿井联网工作,安全监控系统完成升级改造&座,通过验收&座。积极推动无轨胶轮车国ⅱ防爆柴油机淘汰改造工作。七是认真宣传贯彻落实《&省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特别规定》,督促煤矿企业立即自查、补课。从&年&月&日起,将对特别规定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未落实的,一律依法重处,切实解决煤矿主体企业对所属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不作为、少作为、乱作为问题。

危险化学品方面,一是全面排查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对全市&家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全市)全部完成了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认工作,其中&家企业(天泽集团化工厂、&科创化工分公司)不符合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要求,现已整改到位,中石化&油库已纳入搬迁改造计划,计划于&年&月底前退出城区。二是全面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大力推进危化品企业控制室、机柜间抗爆改造,挂牌督办了全市第一批中控室、机柜间不符合防火防爆要求的&家危化品企业(其中&家为合成氨生产企业),截至目前,除&家(&清洁能源公司、&科创阳化分公司)因长期停车未改造,其余&家企业已全部建设改造完成防爆控制室;全市&家具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粉尘爆炸危险性、中毒危险性的厂房(含装置或车间)和仓库内的办公室、休息室、外操室、巡检室,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已全部完成拆除工作,有力提升了危化企业的本质安全水平。三是提升企业自动化控制水平。全市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家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其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可燃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紧急切断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的装备和使用率已达到&%。四是深入开展危化企业体检和年检工作。按照&书记指示要求,市应急局牵头对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化工医药生产企业、加油站等&家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了全面安全体检,查出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条;对全市范围内所有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开展了安全许可条件年检工作,其中对阳城县瑞东乙炔有限公司作出停产停业的决定,对&家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责令停业整顿。五是强化油气管道安全设施监管。各县(市、区)负责能源管道的监管部门对管线深入进行了监督检查,跨越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中石油西气东输管线、&国化等&条长输管线(含&条长输管线&大气源,该管道正在建设中),输送管道标识与安全警示标志设置率达到了&%。

非煤矿山和冶金工贸方面,一是开展冶金工贸企业煤气系统安全风险专项评估。聘请专业安全评价机构对全市冶金工贸行业煤气安全风险较大的&家企业,开展煤气系统安全风险专项评估技术服务工作,促进企业落实煤气使用环节的较大危险因素辨识分级管控的落实,提高相关煤气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水平,规范煤气安全监管。二是加强工贸企业内部配套危化装置的监督管理。对配套的焦化、空分、制酸和lng储存设施等危化装置深入排查摸底,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建立了工贸企业内部配套危化装置监管台账,全面分析辖区内配套危化装置的安全风险,认真梳理企业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管控风险。三是深入开展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查处开采作业与设计不符、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安全管理人员兼职、提升运输系统不符合安全标准、三违三超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查处非法开采、超层越界开采、以建代采、以探代采、违规储存等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规范了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密闭墙和非煤矿山安全标志管理制度。

对于整治组织政治训练心得体会和方法四

关于开展市容和环境卫生整治的通告

为推进“省级卫生城市”创建,优化城市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开展市容和环境卫生整治的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油榨街、环城东路、环城北路、南台路延长线及其他街巷。

二、整治内容

(一)违规占道经营。主次干道道路两侧沿街经营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一律入店经营。

(二)违法建(构)筑物。违法修(搭)建的建(构)筑物和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构)筑物或者设施一律予以依法拆除。

(三)无照无证经营站点。所有废旧物资收购站、木材加工经营点、修理点等,必须在规定的自行整改时限内搬至城市规划区以外经营。

(四)其他需要整治的内容。

三、整治时间

所有经营单位、个体工商户于20xx年9月5日前自行整改完毕。

四、违反本通告的单位或个人,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依法予以没收、取缔,或者强制拆除。对聚众闹事、妨碍公务的人员,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镇雄县人民政府

20xx年8月29日

对于整治组织政治训练心得体会和方法五

广大的居民朋友们:

大家好!

自锡林浩特市集中全力开展“双城同创”工作以来,我街道不遗余力助力“双创”工作,3月20日起,在辖区内全面开展环境卫生整治行动,按照社区网格区域划分对积存垃圾、卫生死角、绿化带和背街小巷等进行全面排查,逐个清除,并协同执法部门对乱堆乱放,私搭乱建现象进行拆除。目前,辖区卫生环境得到了显著改观。

拥有一个文明,整洁,有序的生活环境,是每一位居民的共同愿望,社区环境卫生的建设和维护不是光靠街道、社区、保洁员的治理就可以做到的,需要全体居民的共同努力,建设美好家园是每一位居民共同的责任和义务。为此,我们希望全体居民能够巩固环境整治成果,共同维护家园环境。

1.从自己做起,养成良好习惯。要提高卫生意识,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不乱扔杂物,不乱倒垃圾,不随地吐痰,不乱停乱放,不乱贴乱画,不在没有防护设施的窗外堆放杂物。工作和生活场所要保持干净、整洁,垃圾要投入指定垃圾箱,居民庭院要定期清扫,不留卫生死角。要尽好公民职责,争当卫生先锋。

2.全民行动,支持环境治理工作。要积极参加各项环境治理工作,适时开展卫生大扫除活动。要支持街道社区的管理,配合街道、社区落实治理任务。要勇当卫生监督员,主动劝阻破坏环境、损害公共设施的行为,积极监督举报脏、乱、差问题,切实维护环境卫生,形成人人参与环境治理、全民支持环境治理的良好氛围。

3.居民群众才是小区的真正主人,积极配合小区物业工作,只有居民自己不“甩手”、履行好居民义务和缴费义务,才能享受相应的服务。

一个洁净、优美的生活环境,应该是大家共同的愿望和目标,也是所有居民的义务,再好的管理也不及群众共同的创造。与其事后牢骚不满,不如事前关心和参与。环境卫生涉及千家万户每一位居民,关系到广大居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不仅需要每一位的居民的积极参与,更需要社会各方面的监督。环境卫生整治,人人参与,家家受益。

xx年x月x日

对于整治组织政治训练心得体会和方法六

按照《县委、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陕县党政机关作风纪律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办[2014]10号)要求,我们精心组织,扎实开展机关作风纪律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活动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

进入自查自纠阶段后各股室、各单位,全体干部职工都严格对照治理内容,结合自己工作实际,系统召开座谈会,设立征求意见箱、开通热线电话、发放征求意见表等不同形式,多层次、多渠道查找股室、单位及个人在"庸、懒、散、拖"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据统计,主局共召开座谈会12次,发放征求意见表226份,共征求到4个方面14个问题。自查自纠主要通过以下六种形式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1、集中排查问题。重点做好了"五查五看",一是查学习,看是否存在懒于学习、懒于思考和不钻研业务知识,不熟悉中央、省、市、县重大方针政策等问题;二是查思想,看是否存在部门或个人主义盛行、大局意识不强、宗旨意识淡薄,公仆意识、群众观点不牢、工作责任心不强、自我要求不高、工作标准低下等问题;三是查作风,看是否存在作风松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四是查纪律,看是否存在纪律松懈、违纪违规,上班迟到早退、脱岗串岗、上网炒股聊天玩游戏、借下乡出差到其他地方办公务之机不到岗、到休闲娱乐场所活动等问题;五是查工作,看是否存在工作按部就班、推进不力,创新进取劲头不足,业绩平庸、效率不高以及质量不优等问题。

2、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大力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局党委班子共组织召开两次民主生活会,支部分别组织全体党员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12个股室、两个二级机构也分别组织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查摆了"庸、懒、散、拖"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同时对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细致的分析和梳理。每个支部、每个股室、每一名干部职工都建立了台账,针对每个问题,逐一深刻剖析,针对产生的根源,提出整改措施和时限,明确责任,认真做好整改。

3、开展公开承诺。各股室、各单位、全体干部职工都根据自己的本职工作以及对照检查查摆的主要问题及制定整改措施进行了公开承诺,班子成员在大厅的版面上统一进行公示,其他人员运用不同方式进行公示。通过宣传栏、学习园地等形式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接受上级及党政办、活动办的督导检查。

4、实行工作去向公示制度。局里按照县纪检委的要求对班子成员、局主题干部职工全部制订工作去向公示牌,悬挂在楼层最显眼位置,通过干部职工信息公开和去向公示,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督。

5、严格值班制度。局机关值班由一名班子成员带班,一名工作人员值班,值班人员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和监督电话在大厅电子屏幕上进行公布,自觉接受监督。

6、加大督查力度。局党政办认真做好督查工作,对局机关的上下班迟到、请销假、公车停放、劳动卫生的工作纪律情况一周一查,周周必查,对查出的问题予以通报,对违纪的个人进行批评,并写书面检查。对于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督办检查,定期与各部门沟通了解,及时掌握整改情况,扎实认真进行整改提高。

二、查摆的问题。

(一)、"庸"方面存在的问题。

1、个别同志在工作上不思进取、安于现状、因循守旧、萎靡不振。

2、一些同志在业务上不能熟练掌握并灵活运用业务知识和政策法律法规,思路不清、能力不强、标准不高。

3、个别同志对安排的工作推进不力、没有起色、没有特色、没有亮点、业绩平庸。

4、个别同志遇到困难工作、重大事件或复杂问题,束手无策,工作被动滞后。

5、个别同志工作方法上简单粗暴,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差等。

(二)、"懒"方面存在的问题。

1、一些人在工作上懒于学习、不认真钻研业务和法律法规,只凭经验和个人喜好办事;懒于思考、工作流于形式、得过且过,标准低下、不愿创新。

2、一些同志在思想上懒于深入、不能主动深入基层一线、深入群众、深入现场掌握第一手资料,解决实际问题,存在"无过就是功"等问题。

(三)、"散"方面存在的问题。

1、个别人工作中自由散漫,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我行我素,只要组织照顾,不守组织纪律。

2、个别人员纪律上不按规定履行请销假手续、迟到早退、脱岗串岗,工作时间上网娱乐、炒股、打牌下棋、扎堆闲聊、出入娱乐场所、办私事,工作日午间饮酒。

3、部分人员借开会、下乡入村或办理其他公务之机滞留不归;开会学习纪律松弛、无故缺席应参加的会议、学习和活动。

(四)、"拖"方面存在的问题。

1、一些同志不积极履行职责,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执行不力。

2、一些人办事程序不规范,行政执法不严谨,工程项目管理不到位,工作拖沓,推诿扯皮,效率低下。

3、个别人奉行好人主义,遇到困难绕着走,回避矛盾、敷衍塞责、不敢碰硬,当老好人。

4、个别人不办事、推三阻四,得了好处才办事,看到熟人、遇到领导立即办,看到生人、遇到基层和普通群众拖延不办等问题。

三、整治措施

针对以上查摆出来的问题,我们根据问题的性质分别分解到有关股室能即时改正的予以改正,问题较为复杂的,按照边学、边查、边改的方式予以整改,主要的整改措施如下:

1、学习党的思想政治理论,林业政策法律法规,林业科技知识等。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通过进一步夯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基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转变作风,认真贯彻落实好机关作风纪律专项整治活动,推动陕县林业科学和谐发展。

2、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大胆创新提高工作水平。要努力做到克服消极思想、模糊认识所造成的各种束缚。对遇到的问题进行理性思考,认真钻研业务和政策法律法规,不能只凭经验和个人喜好办事,避免工作流于形式,提高股室及个人工作效率,深入基层一线、深入群众、深入现场掌握第一手资料,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实际问题。

3、服从大局,提高凝聚能力。要在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服从意识上下功夫,要时刻牢记自己的一言一行所代表的不是个人行为,而是单位的整体形象。自觉执行相关禁令和各项规章制度。在开会学习期间严肃纪律,工作时间不得自由散漫,有令必遵,有禁必止。

对于整治组织政治训练心得体会和方法七

为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通过实施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使用、经营、运输、处置等环节相关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完善落实,消除监管盲区漏洞;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建立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危险化学品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到2022年底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自动化系统装备投用率达到100%、涉及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率达到100%、化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等考核达标率100%,具有化工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达到在职人员的75%以上,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足和城镇人口密集区的企业搬迁改造任务如期完成,危险化学品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升,事故总量和较大事故持续下降,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安全保障。

(一)提升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能力。

1.严格高风险化工项目准入条件。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源头管控,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科学审慎引进化工项目。涉及化工行业的省级、市级人民政府和重点化工园区要结合现有化工产业特点、资源优势、专业人才基础和安全监管能力等情况,进一步明确产业定位,加快制定完善化工产业发展规划,2020年底前制定出台新建化工项目准入条件;2022年底前,设区的市要制定完善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对涉及光气、氯气、氨气等有毒气体(以下简称有毒气体),硝酸铵、硝基胍、氯酸铵等爆炸危险性化学品(指《危险化学品目录》中危险性类别为爆炸物的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要严格控制,严禁已淘汰的落后产能异地落户和进园入区;支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升级,依法淘汰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产能。

2.提升化工园区安全风险管控水平。各省级人民政府要建立跨部门联合工作机制,按照《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要求组织开展化工园区(含化工集中区)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分级工作。2020年10月底前,各省级人民政府要对本地区化工园区进行认定并公布名单,在认定基础上开展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分级,对安全风险等级评估为a级(高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原则上不得批准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并纳入重点治理和监管范围,限期整改提升,2021年底前仍为a级的化工园区要予以关闭退出;对安全风险等级评估为b级(较高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原则上要限制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2022年底前仍未达到c级或d级的化工园区要予以关闭退出。

3.深入开展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督促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在2020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安全风险隐患自查工作并制定整改方案,对于重大隐患要依法上报地方有关监管部门并实施挂牌督办,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关闭,实现规范达标一批、改造提升一批、依法淘汰一批。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回头看”,2020年底前要对安全风险评估等级为“红、橙”的企业对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条件逐一再次进行核查,从源头提升发证企业的安全保障能力。大力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企业、化工园区、监管部门信息共享、上下贯通,2022年底前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全面完成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

4.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安全管理。加强危险化学品等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严格行业准入,严禁未经许可擅自开展经营性运输。强化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危险货物运输全链条安全监管。开展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防撞报警系统相关标准贯彻实施,2022年底前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要全部强制安装远程提醒监控系统,实行运输过程实时定位及路径记录。严格执行内河禁运危险化学品目录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严格特大型公路桥梁、特长公路隧道、饮用水源地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管控。加强港口、机场、铁路车站以及与铁路接轨的专用线、专用铁路等危险货物装卸、储存场所和设施的安全监管,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进行清理整顿。鼓励化工园区内具有上下游产业链关联的企业运用管道输送代替道路运输,有危险化学品车辆聚集较大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应建设符合标准规范的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加强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及医院、学校、科研机构等单位的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组织全面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排查,重点整治化工园区、化工企业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

(二)提高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1.全面排查管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36894-2018)和《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gb/t37243-2019)等标准规范确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要求的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经评估具备就地整改条件的,整改工作必须在2020年底前完成,未完成整改的一律停止使用;需要实施搬迁的,在采取尽可能消减安全风险措施的基础上于2022年底前完成;已纳入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计划的,要确保按期完成。严格落实化工园区空间规划和土地规划,保护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化工园区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禁止在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内布局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企业要保持足够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严禁超设计量储存,并尽可能减少储存量,防止安全风险外溢。

2.进一步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自动化控制水平。继续推进“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紧急切断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的建设完善,2020年底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的上述系统装备和使用率必须达到100%,未实现或未投用的,一律停产整改。推动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实现全流程自动化控制,2022年底前所有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装置的上下游配套装置必须实现自动化控制,最大限度减少作业场所人数。涉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装置控制室、交接班室不得布置在装置区内,已建成投用的必须于2020年底前完成整改;涉及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装置控制室、交接班室原则上不得布置在装置区内,确需布置的,应按照《石油化工控制室抗爆设计规范》(gb50779-2012),在2020年底前完成抗爆设计、建设和加固。具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粉尘爆炸危险性、中毒危险性的厂房(含装置或车间)和仓库内的办公室、休息室、外操室、巡检室,2020年8月前必须予以拆除。

3.深化精细化工企业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凡列入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范围但未开展评估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一律不得生产。现有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必须于2021年底前完成有关产品生产工艺全流程的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同时按照《关于加强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7〕1号)的有关方法对相关原料、中间产品、产品及副产物进行热稳定性测试和蒸馏、干燥、储存等单元操作的风险评估。强化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结果运用,已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的企业要根据反应危险度等级和评估建议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补充完善安全管控措施,及时审查和修订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设备设施满足工艺安全要求,2022年底前未落实有关评估建议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一律停产整顿。

4.推动技术创新。积极推广应用机械化、自动化生产设备设施,实现机械化减人、自动化换人,降低高危岗位现场作业人员数量。加快新材料应用和新技术研发,研究生产过程危险化学品在线量减量技术路线和储存数量减量方案,开发以低毒性、低反应活性的化学品替代高危险性化学品的工艺路线,开展缓和反应温度、反应压力等弱化反应条件的技术改造,积极推广气体泄漏微量快速检测、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微通道反应器等先进技术方法的应用。聚氯乙烯生产企业按照《氯乙烯气柜安全运行规程》和《氯乙烯气柜安全保护措施改进方案》,进一步完善氯乙烯气柜安全管理措施,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5.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法规标准。推进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管理指导意见,整合完善提升化工和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工程设计、施工、设备建造、维护、监测标准,着力解决标准空白、滞后和标准执行不一致问题。制定出台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和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标准等技术规范。

(三)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能力。

1.强化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每年至少对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集中开展一次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和事故教训的警示教育,按照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知识重点考核内容,对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年开展至少一次考核,考核和补考均不合格的,不得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意见,开展在岗员工安全技能提升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并按照新上岗人员培训标准离岗培训,2021年底前安排10%以上的重点岗位职工(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完成职业技能x级培训,2022年底前从业人员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比例要达到30%以上;严格从事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岗位人员的学历要求和技能考核,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2022年底前,化工重点省份和设区的市至少扶持建设一所化工相关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依托重点化工企业、化工园区或第三方专业机构成立实习实训基地。

2.提高从业人员准入门槛。自2020年4月起,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企业,新入职的主要负责人和主管生产、设备、技术、安全的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化学、化工、安全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新入职的涉及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操作人员必须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等及以上职业教育水平,新入职的涉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操作人员必须具备化工类大专及以上学历;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现有人员应在2022年底前达到相应水平。危险化学品企业要按规定配备化工相关专业注册安全工程师。

(四)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1.严格精准监管执法。制定并公布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执法计划,进一步加大对重大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强化事故责任追究,经事故调查明确应对事故负有责任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和有关责任人员,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责。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建立企业安全技术和管理团队,必须做出安全承诺并定期报告安全生产履职及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情况,不按规定作出安全承诺和定期报告安全生产履职及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情况,或安全承诺和报告失实的,要依法依规对有关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实施联合惩戒,对因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受到刑事处罚或撤职处分的,依法对其实施职业禁入。对发生事故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严格执行暂扣或吊销安全许可证的有关规定。

2.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积极培植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对一、二级标准化企业项目立项、扩产扩能、进区入园等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并减少执法检查频次。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内容和日常执法检查重点内容有机结合,持续改进企业安全管理。

3.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结合本地区化工产业特点,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使用行为;全面整治违规违章问题,特别是强化对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的执法检查;对发生过事故或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加大检查频次,对同类问题反复出现的依法从重处罚,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深入排查冠名“生物”、“科技”、“新材料”等企业的注册生产经营范围与实际是否一致,对于发现的问题企业,要认真甄别其行业属性和风险,逐一明确并落实监管责任,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五)强化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1.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队伍监管能力。根据本地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数量、规模等情况,配齐配强满足实际需要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执法力量,2022年底前具有化工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达到在职人员的75%以上。制定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培训制度,新入职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3个月,在职人员每年复训时间不少于2周。鼓励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执法人员到大型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岗位实训。各省和有关市、县要建立聘请专家指导服务制度,每年定期安排检查,持续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队伍监管能力和水平,提升安全监管效率效果。

2.运用“互联网+监管”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水平。加快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推进监管数据归集共享,综合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对危险化学品各环节进行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和监控。2020年底前,完成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投用,依托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建立完善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自动预警机制和管理制度,初步实现安全风险分类、分析、自动预警等功能。

3.强化社会化技术服务能力。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服务机构清单化管理制度,培育引导一批有能力信誉好的行业协会、技术机构、科研院所、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治理,为政府监管和企业安全管理提供技术服务,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社会治理水平。严格第三方服务机构监管,对设计不合规、出具虚假安全评价报告等行为,要依法严肃追究第三方服务机构和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合理规划布局建设立足化工园区、辐射周边、覆盖主要贮存区域的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强化长江干线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加强应急救援装备配备,健全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实训演练,指导企业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从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4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制定考核办法,并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对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动员部署。

(二)排查整治(2020年5月至2020年12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要按照实施方案,全面排查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坚持边查边改,加快推进实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专项攻坚等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对于问题严重且经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业,要坚决依法予以关闭退出,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四)巩固提升(2022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要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及时总结分析,大力推广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经验做法,及时形成并推广制度性成果。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对重点任务和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要实施评估,形成年度报告和三年行动报告并及时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要高度重视,建立由分管领导牵头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专项工作机制,及时研究专项整治行动中出现的问题,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加强专项整治行动中的重大问题协调;结合实际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明确公安、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压实责任,协调推进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二)强化政策支持。各地区要结合本地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特点,突出重点目标任务,制定相应的优惠扶持政策,从项目准入、财税、信贷、技术服务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引导危险化学品企业积极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技术改造、自动化控制系统建设、智能化信息化水平提升、先进安全科技成果运用等。

(三)加强示范引领。各地区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根据专项整治行动各阶段重点任务的进展,及时宣传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推动专项行动深入扎实有效开展。同时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参与支持,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四)抓好督导服务。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计划和进度安排,适时组织进行督促、指导、检查,确保按计划完成各项重点任务。要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组织专家深入基层一线,帮助相关中小企业解决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危险化工工艺自动化改造、重大危险源监控等重点任务推进过程中的难题,有效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重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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