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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会计准则讲解心得体会范文(优秀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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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会计准则讲解心得体会范文(优秀19篇)
2023-11-17 23:52:58    小编:ZTFB

心得体会是对自己成长轨迹的见证和回顾。完美的总结可以参考一些优秀的范文和经典案例,进行借鉴和参考。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一些精选心得体会,希望能够给大家一些帮助。

会计准则讲解心得体会篇一

在学习企业会计准则的过程中,我深感其中的复杂性和重要性。企业会计准则是一种规范企业财务会计处理的标准,对于企业的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通过参加企业会计准则的讲解,我对企业会计准则的理解和应用也有了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企业会计准则的解读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每一个企业都有其特定的经营模式和运营情况,不同的企业在会计处理上可能存在差异。因此,企业会计准则的解读应该基于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不能简单地套用通用的会计规定。在讲解过程中,我了解到了企业会计准则的灵活性和适用性,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调整和适应。

其次,企业会计准则的学习需要注重细节。企业会计准则的内容繁多而复杂,其中包括了众多的具体规定和操作细则。在学习过程中,我认识到只有对每一个细节都有清晰的掌握,才能正确地运用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因此,学习企业会计准则时要注重细心和耐心,对每一个章节的内容都要进行深入的研究和理解。

另外,企业会计准则的应用需要注重规范性。企业会计准则是对企业财务报表编制和披露的规范,其目的是为了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比性。在讲解过程中,我认识到企业在应用企业会计准则时需要严格遵守会计处理的原则和规范,不能随意操作和调整。只有把企业会计准则的应用规范起来,才能产生准确可靠的财务报表,为企业的经营决策提供有力的支持。

最后,企业会计准则的应用需要注重实效性。企业会计准则的目的是为了提供有用的财务信息,为用户提供对企业经济业绩的评价和决策的依据。因此,在应用企业会计准则时要注重实际效果。在讲解中,我了解到企业会计准则的应用并非单纯追求准确性,更重要的是能够提供有实际意义的财务信息。只有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和改进,才能不断提高企业会计准则的应用效果。

通过参加企业会计准则的讲解,我深刻认识到企业会计准则的复杂性和重要性。企业会计准则的解读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注重细节,强调规范性和实效性。只有在实践中不断学习和应用,才能真正掌握企业会计准则的精髓。我将以此次学习为契机,不断提高自己的会计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为企业的发展和财务管理做出更大的贡献。

会计准则讲解心得体会篇二

近年来,会计准则的改革日新月异,其中,新会计准则对存货的管理和核算提出了一系列的要求和规定。深入理解和熟悉新会计准则对存货的要求,对企业的会计人员来说是至关重要的。通过学习和实践,我深感新会计准则存货管理的重要性,并加深了对其规定和操作的理解。下面就是我个人对新会计准则存货管理的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了解存货的范围是理解新会计准则的关键之一。新会计准则对存货的定义更加明确,不再局限于商品、材料等有形资产,还包括没有形态的文化产品、无形资产等。企业会计人员要准确把握住存货的范围,不将不符合存货定义的资产计入存货。在实践中,我经常查阅新会计准则的相关文件,学习和了解存货的定义和范围,以保证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其次,明确新会计准则对存货的核算方法。新会计准则要求,存货应按照实际成本进行核算,即购入或生产成本,包括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企业会计人员要做好存货成本的统计和核算工作,确保存货的数据真实可靠。为了做到这一点,我们要加强与采购部门和生产部门的沟通协作,及时了解到存货的相关信息。在核算过程中,还可以借助新的会计软件和系统,提高存货管理的自动化程度。

再次,新会计准则要求存货的减值测试和减记。新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应定期进行存货的减值测试,如果存货的实际成本超过其预计可变现净值,就需要进行存货的减记。这就要求企业会计人员具备较强的风险管理意识和分析能力,能够准确评估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在减值测试和减记过程中,我通常采取多种方法综合考虑,比如市场价格法、收入价格法等,以确保存货的减值准备计提的合理、准确。

此外,新会计准则要求存货的资产负债表披露。根据新会计准则,企业在财务报表中需要披露存货的详细信息,包括存货的类别、价值、减值准备等。这一要求的实现需要会计人员对存货的核算和管理工作与财务报表编制过程的衔接和协作。在我负责的项目中,我会与财务报表编制的同事们保持紧密的联系,及时提供存货的信息,确保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最后,新会计准则还提出了存货转换成本的计算方法。新会计准则规定,在存货的购买过程中,如有与存货的性质、用途有关的改造费用,这些费用应作为存货的一部分进行资本化处理。在实践中,我发现这一项核算工作对于新会计准则存货管理的合规性和准确性至关重要。为了做到这一点,我通常与企业的项目管理部门保持密切沟通,详细了解与存货改造相关的费用,并准确计算这些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综上所述,新会计准则存货管理是企业会计工作中的重要一环,学习和掌握新会计准则对存货的要求和操作方法是提高会计核算水平的关键。通过深入学习和实践,我对新会计准则存货管理的重要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并加深了对其规定和操作的理解。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注重学习和实践,不断提高自己的存货管理水平,为企业的健康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会计准则讲解心得体会篇三

1.“现金”科目变为“库存现金”科目。

2.新准则取消了“短期投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设置了“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并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下设置了“成本”、“公允价值变动”两个二级科目。

3.“物资采购”科目变为“材料采购”科目。

4.“包装物”科目和“低值易耗品”可以合并为“周转材料”科目,按新准则《应用指南》的讲解,企业也可以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单设“包装物”科目、“低值易耗品”科目或“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科目。

5.新准则取消了“长期债权投资”科目,而重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

6.新准则增设了“投资性房地产”科目,核算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

7.新准则设置了“长期应收款”和“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核算企业采用递延方式分期收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经营活动,已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业务。应按应收合同或协议价款借记“长期应收款”科目,按其公允价值(现值)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按差额贷记“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

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或协议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冲减财务费用。

8.新准则设置了“长期股权投资”科目,但其核算内容和核算方法与原准则相比有所变化。

权益法核算下,投资企业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应当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9.新准则增设了“累计摊销”科目,用来核算无形资产的摊销。摊销无形资产时,

借:管理费用或其他业务成本。

贷:累计摊销。

10.新准则增设了“商誉”科目,从“无形资产”科目分离出来。

11.新准则设置了“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其核算方法与原准则相比有所变化。

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所得税税率。

递延所得税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所得税税率。

12.新准则取消了“应付短期债券”科目,而设置了“交易性金融负债”科目。核算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3.新准则把“应付工资”和“应付福利费”科目合并为“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14.新准则把“应交税金”和“其他应交款”科目合并为“应交税费”科目。

15.新准则设置了“预计负债”科目。核算内容与原准则相比有所变化。

16.“盈余公积”科目取消了法定公益金有关的核算。

17.新准则增设了“库存股”科目,核算企业收购、转让或注销本公司股份金额。

18.新准则增设了“研发支出”科目,核算企业进行研究和开发无形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

19.新准则增设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核算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以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20.新准则把“其他业务支出”科目变为“其他业务成本”科目。

21.新准则把“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变为“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

22.新准则把“营业费用”科目变为“销售费用”科目。

23.新准则增设了“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24.新准则把“所得税”科目变为“所得税费用”科目。

25.新准则取消了资产负债表中的“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项目。

会计准则讲解心得体会篇四

我们在2021年4月5号开始了本次会计实习,采取模拟实习的方式,使用印制好的资料作为整个会计实习的材料来源。通过实习,熟悉并掌握会计流程的各个步骤及其具体操作——包括了解账户的内容和基本结构,了解借贷账户法的记账规则,掌握开设和登记账户以及编制会计分录的操作、原始凭证填制和审核的操作以及根据原始凭证判填制记账凭证的方法。以使学生对会计有更深的理性认识并掌握会计基本操作技能。这是本次实习的目的!

以前,我总以为自己的会计理论知识扎实较强,正如所有工作一样,掌握了规律,照葫芦画瓢准没错,经过这次实习,才发现,会计其实更讲究的是它的实际操作性和实践性。书本上似乎只是纸上谈兵。倘若将这些理论性极强的东西搬上实际上应用,那我们也会是无从下手。这次实习,我们是既做会计,又做出纳,刚开始还真不习惯,才做了两天,就感觉人都快散架了,加上天气又热,心情更加烦躁,而会计最大的忌讳就是心烦气燥,所以刚开始做的几天,那真是错误百出啊!!

本次实习的地点是本班教师,按老师要求,我们分成了小组,每个小组5。6个人,围在一起做帐,这样有利于同学交流!!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要求,首先设置: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资产类、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类以及损益类等明细账。仔细阅读模拟材料,判断资料中的经济业务涉及的账户,根据各账户的属性分类,填入账页纸中。最后填写各账户的期初余额。具体步骤如下:

一、设置账簿。

首先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要求,首先设置: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资产类、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类以及损益类等明细账。其次根据下发的会计模拟资料,仔细阅读、判断本资料中的经济业务涉及哪些账户,其中:总账账户有哪些,明细账账户是哪个;而后再根据各账户的性质分出其所属的账户类别。再次按照上述分类,将所涉及的全部账户名称,贴口取纸填列到各类账簿中去,并把资料中所列期初余额,登记在相关账户借、贷方余额栏内。最后试算平衡,要求全部账户借方余额合计等于全部账户贷方余额合计;总账借贷方金额要与下设的相关明细账户借贷方余额合计数相等,试算平衡后方可进行本期业务登记,否则不能进行。

二、登记账簿。

首先登记账簿必须使用兰黑墨水书写,冲账时可使用红色墨水,但字迹要清楚,不得跳行、空页,对发生的记账错误,采用错账更正法予以更正,不得随意涂改,挖补等。其次明细账要根据审核后的记账凭证逐笔序时予以登记;第三总账根据“记账凭证汇总表”,我们做了10天的登记,登记完毕要与其所属的明细帐户核对相符。

三、结账。

首先详细检查模拟资料中所列的经济事项,是否全部填制记账凭证,并据此记入账簿。有无错记账户、错记金额,如有应及时补正。其次在保证各项经济业务全部准确登记入账的基础上,结出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总账和各类明细账的本期发生额与期末金额,为编制会计作好充分准备。

四、编制会计报表。

首先在左上角填明编制单位、编制时间;其次根据总帐或有关明细帐资料按项目填列;还必须要使资产负债表要保证左方金额合计等于右方金额合计,否则重填;最后还要编制人要签名。

这次实习的时间是三周,由任春秋老师指导我们做,可是我们只做了1-10号的凭证,总结原因有以下几点:(1)我们之前的理论基础学的不好,以至于在做的tine还要不停的翻书;(2)以前没有接触过会计,很多凭证都是第一次看到,刚开始根本无从下手,怕做错啊!!!(3)年轻人,心浮气燥,对做会计没有兴趣!!所以我们要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把会计理论知识好好的复习一下,培养对会计的兴趣!!争取下次再做的时候能够快点!!

这次会计实习,学到了很多书本上没有的知识,现总结如下:

我们先做的是出纳工作,出纳登帐的方法:出纳在每一笔经济业务发生的时候,先要取得相关原始凭证,然后根据相应的原始凭证,将其登记记帐凭证。再根据记帐凭证,登记其明细帐。期末,填写科目汇总表以及试算平衡表,最后才把它登记入总帐。结转其成本后,根据总帐合计,填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等等年度报表。这也就是会计操作的一般顺序和基本流程。

现金日记帐必须采用订本式帐簿,一般为三栏式帐页格式,由出纳人员,现在也就是由我根据现金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当计算当日的现金收人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并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随时发生随时登记,日清月结,帐款相符。若有外币现金的企业,应当分别人民币和各种外币设置“现金日记帐”进行明细核算。

银行存款日记帐也必须采用订本式帐簿,一般为三栏式帐页格式,也由我根据银行存款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银行存款日记帐”应定期与“银行对帐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月度终了,企业帐面余额与银行对帐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则必须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按应当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若有外币现金的企业,应当分别人民币和各种外币设置“银行存款日记帐”进行明细核算。

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必须每日结出余额。结帐前,必须将本期内所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全部登记人帐。结帐时,应当结出每个帐户的期末余额。需要结出当月发额的,应当在摘要栏内注明“本月余额”字样,并在下面通栏划单红线。需要结出本年累计发生额的,应当在摘要栏内注明“本年累计”字样,并在下面通栏划单红线;12月末的“本年累计”就是全年累计发生额。全年累计发生额下面应当通栏划双红线。年度终了结帐时,结出全年发生额和年末余额。年度终了,要把余额结转到下一个会计年度,并在摘要栏注明“结转下年”字样;在下一个会计年度新建有关会计帐簿的第一行余额栏内填写上年结转的余额,并在摘要栏注明“上年结转”字样。现在我们做的只是4月份的帐,所以只要在摘要拦里写“本月余额”即可,但还是要在下面通栏划单红线。

每月按理是要对帐,如发现有未达帐项,应据以编制未达帐项调节表,以便检查双方的帐面余额。调节以后的帐面余额如果相等,表示双方所记帐目正确,否则,说明记帐有错误,应及时查明原因予以更正。此外,还应注意的是,调节帐面余额并不是要更改帐簿记录。

会计本来就是烦琐的工作。在实习期间,我曾觉得整天要对着那枯燥无味的账目和数字而心生烦闷、厌倦,以致于登账登得错漏百出。愈错愈烦,愈烦愈错,这只会导致“雪上加霜”。反之,只要你用心地做,反而会左右逢源。越做越觉乐趣,越做越起劲。梁启超说过:凡职业都具有趣味的,只要你肯干下去,趣味自然会发生。因此,做账切忌:粗心大意,马虎了事,心浮气躁。做任何事都一样,需要有恒心、细心和毅力,那才会到达成功的彼岸!

此次的实习为我们深入社会,体验生活提供了难得的机会,让我们在实际的社会活动中感受生活,了解在社会中生存所应该具备的各种能力。利用此次难得的机会,我努力工作,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财务人员请教,认真学习会计理论,学习会计法律,法规等知识,利用空余时间认真学习一些课本内容以外的相关知识,掌握了一些基本的会计技能,从而意识到我以后还应该多学些什么,加剧了紧迫感,为真正跨入社会施展我们的才华,走上工作岗位打下了基础!

会计准则讲解心得体会篇五

随着新冠病毒疫情的全球蔓延,许多企业和机构都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困难和挑战。在这种情况下,让人们注意到的是,新会计准则在疫情期间变得更加重要。在接下来的文章中,我将从五个不同的方面探讨疫情下新会计准则带给我们的心得和体会。

第一,新会计准则强调了财务透明度和准确性。在疫情期间,企业的经营状况面临了许多未知因素和不确定性,而新会计准则要求企业必须更加透明和准确地报告财务状况。这对投资者、债权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来说,可以提供更加准确的信息,以便他们做出更明智的决策。换句话说,如果一家企业采用了新会计准则并且遵循了这些规则,那么这家企业所公布的财务数据将更加客观和真实。

第二,新会计准则提高了财务报告质量。在过去的财务会计体系中,企业的财务报告通常只能进行静态的标准化处理。但是,在新会计准则下,企业可以根据其实际业务情况,适当调整标准化处理,从而得出更准确的财务报告。这不仅可以提高报告的准确性,也可以提高报告的可读性以及评估它们的价值。

第三,新会计准则要求企业考虑未来的不确定情况。疫情期间,许多企业不得不处理意想不到的挑战和问题。新会计准则要求企业考虑未来可能发生的事件,包括经济、金融、环境和政策等因素的潜在影响。这可以帮助企业评估自身的风险,并准备好应对未来挑战的方案。

第四,新会计准则提高了公众对企业的信任度。疫情期间,公众对企业的信任度遭受了巨大的打击。这种情况下,采用新会计准则可以提高企业的公信力,增强公众对企业的信任。例如,对于那些采用高质量会计准则的企业,他们所公布的财务报告将更容易被客户、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所理解。

第五,新会计准则促进了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疫情下,许多企业不得不考虑他们的日常经营对环境和社会带来的影响。新会计准则注重企业的可持续发展,鼓励企业更加注重环境、社会和治理方面的问题,同时提高财务可持续性的评价和管理。

结论。

总之,疫情下的新会计准则,为企业提供了更大的透明度和准确度,提高了财务报告质量,推动了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而且也有助于提高公众对企业的信任。这些趋势可以帮助企业更好地应对未来的挑战。我相信,通过新会计准则的全面实施,企业们在未来将能够更加有效地应对不确定性和挑战,实现可持续经营。

会计准则讲解心得体会篇六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会计准则也在不断更新和完善。新会计准则存货的推出,从根本上改变了以往的存货计量和信息披露方式,对企业的财务报告产生了重大影响。在实践中,我对新会计准则存货有了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新会计准则存货明确了计量基准。以往的存货计量多应用“历史成本法”,新会计准则存货则进一步细化和明确了计量基准,引入了“公允价值法”和“应计成本法”。对于以市场销售为导向的企业来说,公允价值法的引入,使存货计量更加客观和公正,能够更好地反映存货的真实价值。而对于以生产为导向的企业来说,应计成本法的应用,更能真实地反映存货的成本变动情况,提高了存货的计量精度。

其次,新会计准则存货要求更加严格的信息披露。以往的存货信息披露相对简单,只需披露存货的分类、金额和计量方法等基本信息。新会计准则存货则要求对存货的组成、取得方式、计量标准、估计方法等进行更加详细的披露。这就要求企业在财务报告中对存货进行更全面、更透明的披露,使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方更好地了解企业的存货情况,提高了信息披露的质量和可靠性。

再次,新会计准则存货加强了风险管理的意识。以往的存货计量主要关注成本法下的存货成本安全,一旦出现存货的减值,往往是进行一次性的准备。新会计准则存货则更加强调了风险管理的意识,引入了存货减值测试的要求。存货减值测试不仅要求企业进行全面的存货风险评估,还要求企业根据评估结果进行适当的存货减值计提。这就要求企业关注到存货风险的存在和可能性,及时采取预防和管理措施,降低存货带来的风险。

最后,新会计准则存货提供了更多的灵活性和选择性。以往的存货计量较为固定,只能采用历史成本法进行计量,存货更多地是按照成本价值进行计量。而新会计准则存货则更加灵活,允许企业选择适用公允价值法或应计成本法进行计量。这就使企业能够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更合理和更适用的计量方法,更好地反映存货的真实价值和成本变动。这为企业提供了更多的选择空间和操作灵活性。

综上所述,新会计准则存货对企业的财务报告产生了重大影响,也给企业的存货管理和信息披露带来了挑战。在实践中,我深刻体会到新会计准则存货的计量基准明确、信息披露要求严格、风险管理意识强化以及灵活性和选择性增加。这些体会让我更加深入地理解了新会计准则存货的意义和重要性,也激发了我对会计准则的思考和研究。

会计准则讲解心得体会篇七

企业会计准则是贯穿企业会计核算的重要规范,对于企业的财务管理和决策具有重要意义。最近,我参加了一次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的讲解会,通过专家的详细讲解,我对企业会计准则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以下是我对这次讲解会的心得体会。

首先,讲解会使我认识到企业会计准则的重要性。企业会计准则是企业进行财务管理和决策的基础,它规定了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和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为企业提供了可靠、准确的财务信息。合理的企业会计准则能够维护企业的利益,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率,对于企业稳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其次,讲解会让我了解到企业会计准则的适用范围和适用对象。企业会计准则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类企业,包括股份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等,而不同类型的企业适用的会计准则会有所差异。同时,企业会计准则也适用于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以及外资企业等不同所有制形式的企业,保证了企业会计核算的一致性和可比性。

此外,讲解会还对企业会计准则中的一些重要规定进行了详细解读。例如,讲解会明确了企业会计准则对于会计制度的要求。会计制度是企业进行财务管理和核算的基础性制度,它包括会计政策、会计制度和会计方法等方面的规定。讲解会强调了企业会计准则中会计政策的重要性,企业应根据自身的经营特点和会计要求制定合理的会计政策,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此外,讲解会还对企业会计准则中关于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进行了详细讲解。固定资产是企业长期使用和具有价值的资产,它对于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发展具有重要作用。讲解会强调了固定资产的价值评估方法和会计处理的规定,使我进一步了解了企业会计准则对固定资产的核算和管理要求。

最后,讲解会还通过实例分析和案例讲解,使我更好地理解了企业会计准则的应用实践。讲解会引用了一些实际企业的财务报表和会计处理情况,让我更好地认识到企业会计准则对企业财务报表的影响,以及企业在核算和报告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这对于我提高企业会计准则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非常有帮助。

综上所述,通过这次讲解会,我对企业会计准则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企业会计准则作为企业财务管理和决策的基础规范,对于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讲解会的详细解读和实例分析使我更加清楚地认识到企业会计准则的应用要求和实践意义,对我的职业发展和个人能力提升具有重要推动作用。我将继续学习和研究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知识,为企业的财务管理和决策提供更有价值的财务信息。

会计准则讲解心得体会篇八

企业会计准则是指中国企业所使用的计量、披露和核算规范。其目的是为了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可比性和一致性。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对于企业的核算和管理具有重要意义。企业会计准则为企业提供了规范的管理方法和信息记录方式,使企业对企业财务状况的了解更加全面和真实。

企业会计准则的核心内容包括了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成本等各个方面的会计处理,同时也包括了制定会计政策、缔造财务报表、精细会计科目等细节。

采用严格的企业会计准则,可以帮助企业规范管理,制定科学的财务管控策略,从根本上防止企业内部财务管理不当,避免盲目决策的风险。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能够提高企业的透明度和信息公开程度。因此,使企业更加具备竞争优势,并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企业在实施企业会计准则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一些常见的问题,例如如何制定适合自己的会计政策、如何准确计算成本、如何认定收入和费用等。这些问题都需要企业本着“如实记录、公正、真实、合理”的原则进行处理。

第五段:我的体会和心得。

通过学习企业会计准则,我深刻认识到“财务管理是企业经营管理不可或缺的一环”,企业必须按照规定的标准记录和处理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成本等信息,才能够用会计信息真实、准确地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经营现金流量。同时,通过深入理解企业会计准则,我还意识到一个企业要想取得重大的竞争优势,就必须同时具备技术、管理等众多方面的优越性和创新性。从这个角度出发,企业会计准则实际也扮演了企业科学决策、精细经营以及风险管理等众多方面的工具和保障。因此,通过认真学习企业会计准则,对企业的未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会计准则讲解心得体会篇九

《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通知》(财会[2017]25号)已于2017年10月24日正式发布,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贯彻实施工作,陕西省财政厅举办了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培训班,我有幸参加此次培训班,收获颇多,从现行事业制度存在的问题---政府会计制度改革的背景---改革的主要内容--改革前的准备工作4个角度来阐述我的体会。

(一)我国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存在适用范围问题。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小企业会计准则》适用于全国各大大小小的企业,是一种十分统一、普适的会计制度。但是我国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仅仅适用于我国各级各类国有事业单位,对于非国有事业单位在使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时存在争议。

(二)收付实现制会计核算基础有可能导致会计信息失真。

市场经济条件下,会计核算基础的一个最基本的.原则是收入配比原则,所以绝大多数组织单位都是采用权责发生制作为核算基础。但是直至今日,收付实现制仍是很多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基础,这样就不能很好的反映事业单位真是的资产和负债状况,这是由收付实现制只反映当期现金流量的会计假设决定的。收付实现制只记载现金的收支,对于现金流量背后的实质经济活动是否繁盛考虑不足,很有可能导致单位的会计信息和实际经营状况相背离。自我国开始使用统一的企业会计准则,权责发生制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经十分完善和深入人心,而收付实现制将很有可能因其固有的限制阻碍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建设。

(三)我国事业单位科目设置不规范。

我国事业单位体系庞大、种类繁多,不同的事业单位涉及到的会计科目各有不同,所以各单位对设置本单位会计科目有着较大的自由权。虽然各单位的会计科目可以很好地记录本单位的经营活动状况,但总体上来说我国事业单位的会计科目设置不规范,缺少系统的规划。站在较高层级事业单位的统一核算的角度,各个单位的账务管理纷繁复杂、混乱不清,很难对事业单位总体进行全面有效的反映,也不利用从上到下会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事业单位会计报告体系不完善,报表编制存在基础问题。

企业的会计报告是单位对自身经营成果的一种总结,而事业单位的会计报告体系主要是对本单位某一段时间收支状况和财务状况的一种书面说明。因为事业单位采用的是收付实现制,所以现金流量的相关指标是事业单位会计工作的重中之重;但是,按照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并不编制现金流量表。企业按照经营活动、筹资活动和融资活动对企业的现金收支状况进行核算,但事业单位不进行现金流量表的编制,事业单位会计信息使用者很大程度上就很难把握现金收支的变化。此外,在事业单位的资产负债表的编制过程中采用的会计基本等式是“资产+支出=负债+净资产+收入”,这个等式缺乏一定的科学合理的依据,不符合大家对资产负债表定义的理解。

(五)固定资产存在的核算问题。

根据我国现行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固定资产的核算方式有固定资产和固定资产基金两种。其中,“固定资产”和企业会计制度中“固定资产原值”相对应,反映的是固定资产的入账原值;“固定资产基金”企业会计制度中“固定资产净值”相对应,反映固定资产在购买固定资产的预算金额。但是这种计划经济时期财政统收统支管理的模式已经和现代社会经济发展严重脱节,尤其是政府财务预算和单位实际总支出不能保持一致的今天。此外,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不进行折旧,折旧导致了事业单位的实际成本不能完全的反映出来,也就是事业单位的成本核算不完整,固定资产的真实价值得不到准确反映。

我国市场经济体制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在不断地完善,这就要求,我国财政体系作为经济体制重要组成部分,财政体系制度也必须和市场经济体系相适应。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建立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重大改革举措。2014年新修订的《预算法》明确各级政府的财政部门应当按年度编制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推进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的前提和基础,是变革现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规则。

《政府会计制度》的发布解决了政府会计领域多项制度并存,体系繁杂、内容交叉、核算口径不一,不同部门、单位的会计信息可比性不高等问题,创新性地引入“会计8要素”,满足了单位财务管理与财政预算管理的管理要求,增设了收入费用表、现金流量表、预算结余和净资产变动差异调节表、会计报表附注等报表内容,实现了会计核算“双功能”“双基础”“双报告”的重大变革。主要创新和变化是:

1、统一了多项单位会计制度。

2、重构了政府会计制度核算模式。

3、扩大了资产负债核算范围。

4、强化了财务会计功能。

5、完善了预算会计功能。

6、整合了基本建设会计。

7、调整完善了报表体系。

从核算角度来说,主要的变化如下图所示:

新制度:政府会计制度。

原制度:事业单位制度。

双功能。

预算会计+财务会计。

预算会计。

双基础。

收付实现制+权责发生制。

收付实现制。

双报告。

以收付实现制编制政府决算报告以权责发生制编制政府财务报告。

以收付实现制编制政府决算报告。

会计8要素:预算收入、预算支出、预算结余、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费用。

会计5要素: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费用。

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基本支出预算执行率表。

对于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现金收支业务,在采用财务会计核算的同时应当进行预算会计核算。

(一)及时更新软件。

要根据新制度的要求,做好新旧衔接的准备工作,及时协调会计核算软件供应商,更新会计核算软件,确保新制度执行到位。

(二)做好新旧制度衔接的账务工作。

总体思路:

1.分别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

---财务会计。

涉及资产、负债和净资产类科目。

涉及资产负债表、净资产变动表的期初数。

---预算会计科目。

涉及预算结余类科目。

涉及预算结转结余变动表、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支出表的年初数。

2.分四类情况。

---根据原账科目余额直接转入新账相应科目。

---根据原账有关科目余额分析转入新账相关科目。

---将原未入账事项登记新账财务会计科目。

---对新账有关科目余额按照新制度要求进行调整(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培训会后,我将会认真学习新制度,深刻领会新制度的精髓,全面系统掌握新制度的内容和规定,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扎实做好会计科目的新旧转换、会计信息系统升级改造等工作,将提倡的“工匠精神”记在心中,落实到工作中。

会计准则讲解心得体会篇十

【本章内容提要】本章为小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本准则)的总则部分,从第一条至第四条,共四条。作为总则,本章在整个小企业会计准则中起到提纲挈领作用,主要内容为本准则的制定宗旨及法律依据、本准则的适用范围、本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的关系和由本准则向企业会计准则转换的规定。

【准则原文】第一条为了规范小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促进小企业可持续发展,发挥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制定本准则。

【解读】本条是关于制定宗旨即制定目的及法律依据的规定。

小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促进小企业发展,是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基础,是关系民生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战略任务。据有关资料统计,在我国所有477万户法人经营单位中,小企业数量占97.11%、从业人员占52.95%、主营业务收入占39.34%、资产总额占41.97%。中央高度重视支持小企业发展,先后于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出台了《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特别是9月,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进一步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综合性政策措施。小企业会计准则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及上述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加强小企业管理、促进小企业发展的重要制度安排。

小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在实现就业、自主创新、增加税收等方面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小企业会计准则》不仅仅是一项技术规范,同时也是一项重要的小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小企业会计准则》通过规范小企业会计的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必将进一步提升小企业内部管理水平,为小企业的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发挥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

本准则的制定主要依据以下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统称“会计法”)第八条规定:“国家实行统一的会计制度。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本法制定并公布。”《小企业会计准则》作为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制定必须依据会计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小企业在企业规模、管理方式、管理要求和承担的社会受托责任等诸多方面不同于大中型企业和上市公司。因此,小企业会计信息的主要外部使用者也有别于其他企业,主要是税务机关和提供贷款的商业银行,而不是投资者。基于此,制定本准则还依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统称“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统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小企业的组织形式多种多样,既有国有、集体、民营、外商投资小企业,又有公司制、非公司制的小企业等等。考虑到公司制是现代企业制度的主要形式以及小企业将来可能走向上市。因此,制定本准则在涉及企业组织形式方面主要考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统称“公司法”)的要求。

本准则作为小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的规范,按照我国企业会计标准体系总体框架的要求,还应当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下统称“基本准则”)的要求,主要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等会计要素以及会计计量和财务会计报告等方面,同时考虑到小企业在企业规模、管理方式、管理要求和承担的社会受托责任等诸多方面不同于大中型企业和上市公司,因此,在原则上遵循了基本准则,并进行了适当简化,以较好地实现既维护基本准则在整个企业会计标准体系中的统驭地位,又兼顾了小企业的实际情况这一政策效果。

【准则原文】第二条本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小型企业标准的企业。

下列三类小企业除外:

(一)股票或债券在市场上公开交易的小企业。

(二)金融机构或其他具有金融性质的小企业。

(三)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和子公司。

前款所称企业集团、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定义与《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相同。

【解读】本条是关于本准则适用范围的规定。

一、本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小企业。

本准则主要是从企业规模方面来界定小企业,不论小企业的所有制性质、经营范围、组织形式如何,只要在规模上属于小型企业,就属于本准则所适用的范围。即:国有小企业、集体小企业、民营小企业、外商投资小企业,从事第一产业的小企业、从事第二产业的小企业、从事第三产业的小企业,公司制的小企业、非公司制的小企业(如合伙制的小企业),具有企业形式的小企业、不具有企业形式但形成会计主体的小型其他组织(如不具有金融性质的基金)等等,都属于本准则所适用的小企业。

二、本准则适用的小企业是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小型企业标准的企业。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经国务院同意于6月18日发布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以下统称“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规定了农林牧渔业、工业等十六个行业中型企业、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划型标准。各个行业小型企业划分标准如下:

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36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三、小企业中的三类例外情形,这三类小企业应当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不得执行本准则。

(一)股票或债券在市场上公开交易的小企业。

这类小企业实际上已经成为公众公司,承担着社会公众受托责任,受到法律和政府的监管,其财务报表的外部使用者主要是投资者、债权人和社会公众等,这些外部使用者不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所谓社会公众受托责任,是指对企业现有或潜在的资源提供者(如投资者、债权人)以及其他相关方(如无权要求企业按照其特定信息需求单独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或个人)。根据我国有关股票或债券公开发行和交易的规定,这类企业应当报送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并且定期向社会公开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

这类小企业,具体包括以下五种类型:

1.已经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的小企业。

2.已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公司债券的小企业。

3.已经发行企业债券的小企业。

4.已经在境外股票上市的小企业。

5.预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境外上市的小企业和预期发行企业债券或公司债券的小企业。主要包括以下五种情况:

(1)作出准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境外上市意图或计划的小企业。例如,某小企业设立于7月1日,但是其投资者设立该企业的目的很明确,就是在将来适当的时候实现该企业上市,无论是深圳证券交易所还是在境外证券交易所,根据本准则第二条的规定,该企业在设立之日就应当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而不是本准则。

(2)作出准备发行企业债券或公司债券意图或计划的小企业。例如,某小企业设立于1月1日,从201月1日起,按照财政部的要求,开始执行本准则。如果该企业年12月31日决定积极准备申请发行企业债券。根据本准则第二条的规定,该企业应当从1月1日起开始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而不是本准则。

(3)正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材料的小企业。

(4)正在向境外证券监管机构报送拟在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材料的小企业。

(5)正在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或中国证监会)报送拟发行企业债券(或公司债券)申请材料的小企业等。

(二)金融机构或其他具有金融性质的小企业。

这类小企业实质上具有金融业务性质,其共同的特点是:以不同方式受托持有和管理他人的资金,并且对委托人都负有保证资金安全和收益的责任和义务,受到法律和政府的监管,其财务报表的外部使用者主要是投资者、债权人和社会公众,这些外部使用者不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包括:非上市小型金融机构,具有金融性质的小型基金,如小型投资基金等。

(三)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和子公司。

企业集团、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定义与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相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二条规定:“母公司是指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子公司的企业(或主体,下同)。子公司是指被母公司控制的企业。”这类小企业实际上是需要对外提供合并财务报表或者需要将其财务报表并入合并财务报表的企业。《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四条规定:“母公司应当编制合并财务报表。”这就意味着,只要存在子公司的企业,不论规模大小,都应编制合并财务报表,以综合反映由母公司和其全部子公司形成的企业集团的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信息。而母公司要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必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规定进行。同时,《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十二条规定:“母公司应当统一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使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母公司保持一致。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母公司不一致的,应当按照母公司的会计政策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或者要求子公司按照母公司的会计政策另行编报财务报表。”这就是说,子公司的会计政策应当与母公司的会计政策一致,而母公司必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基于此考虑,为了提高母公司所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的'质量,同时减轻子公司在母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的成本,避免编制两套报表,本准则要求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和子公司均应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而不是本准则。

需要说明的是,本准则所称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和子公司均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不涉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依照国外法律设立的企业。即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是外国企业,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子公司,如果在企业规模上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属于小企业,在企业会计标准的执行上不受此项规定的限制,该小企业可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也可以执行本准则。

【准则原文】第三条符合本准则第二条规定的小企业,可以执行本准则,也可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一)执行本准则的小企业,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本准则未作规范的,可以参照《企业会计准则》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小企业,不得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同时,选择执行本准则的相关规定。

(三)执行本准则的小企业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的,应当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因经营规模或企业性质变化导致不符合本准则第二条规定而成为大中型企业或金融企业的,应当从次年1月1日起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四)已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大中型企业和小企业,不得转为执行本准则。

【解读】本条是关于小企业在执行本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关系方面的规定。

考虑到相对于本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更全面、要求更高、生成的会计信息质量更高,本条提出了“自由选择、单项标准、一以贯之”的执行原则。

所谓“自由选择”原则,是指允许小企业在符合本准则第二条规定的前提下,自行确定执行本准则还是企业会计准则。所谓“单项标准”原则,是指小企业只能在本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两者中选择其一并且是完整的规定,不能在两套标准中选择性执行其中的部分规定。所谓“一以贯之”原则,是指小企业无论选择执行本准则还是企业会计准则,都必须各期保持一致,一直执行下去,不得随意变换。

本准则根据我国小企业的实际情况,规定了小企业在日常经营管理中可能涉及的各类和各项业务,包括存货,应收款项和应付款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职工薪酬,债务重组,或有事项,收入,建造合同,政府补助,借款费用,所得税,外币折算,租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前期差错,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财务报表列报,现金流量表,中期财务报告,金融工具列报等,小企业可能不会遇到的业务未作规定,如资产减值、企业年金基金、股份支付、企业合并、金融资产转移、套期保值、原保险合同、再保险合同、石油天然气开采、合并财务报表、每股收益、分部报告等。

为了保证本准则的稳定性,同时解决小企业的实际问题,本准则规定,小企业一旦发生了本准则未规范的交易或者事项,允许小企业参照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中的相关规定。

这项规定实质上体现了“单项标准”执行原则的要求。在应用本原则时,需要。

注意以下两个问题:

(一)本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对同一项交易规定了不同的会计政策,小企业不得在其中进行选择。比如,长期股权投资在本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中都有规定,但是,执行本准则的小企业不得因为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了权益法,就突破本准则的规定,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小企业也不得因为本准则只规定了成本法,就突破《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对所有长期股权投资都采用成本法。

(二)本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都对同一项交易作出了规定,小企业也不得在其中进行选择。例如,本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都对存货的会计处理作出了规定,但是,执行本准则的小企业不得因为企业会计准则也规定了存货的会计处理,就直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的规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小企业也不得因为本准则规定了存货的会计处理,而直接执行本准则第十一条至第十五条的规定。

三、执行本准则的小企业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的,应当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这项规定实际上是与本准则第二条的规定相呼应,同时明确了两个问题:

(一)明确了应执行的会计标准。根据本准则第二条的规定,股票或债券在市场上公开交易的小企业应当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而不是本准则。

(二)明确了转换时点。执行本准则的小企业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应当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其转换的时点应当符合本准则第二条的相关规定。

这项规定是有关小企业因经营规模或企业性质变化所带来的会计标准转换的规定,同时明确了两个问题:

(一)明确了转换的前提条件。“中小企业是大企业的摇篮”。本准则的目的是促进小企业规范、可持续发展。小企业通过努力经营,经营规模达到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中型企业的标准,或者小企业的性质变为金融企业,无论规模大小,在这两种情况下,该企业都应当停止执行本准则,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二)明确了转换的时点。为了便于做好转换工作和保证会计信息质量不因会计标准转换出现下降,本准则统一要求从出现这两种情况的次年1月1日起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五、已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大中型企业和小企业,不得转为执行本准则。

这项规定实际上体现了本准则所遵循的“从高不就低”原则。企业会计准则相对于本准则,要求更高、会计信息质量更高。基于这一考虑,本准则规定,已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大中型企业和小企业,不得转为执行本准则。这其中包含两种情况:

(一)根据财政部的规定,我国所有大中型企业和上市公司都应当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不得选择。小企业可以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但是,这些企业一旦执行了企业会计准则,就不得再转为执行本准则。

(二)即使大中型企业和上市公司由于生产经营变化,从经营规模上变为小企业,或从上市公司变为非上市的小企业,都不得从企业会计准则转为执行本准则。

【准则原文】第四条执行本准则的小企业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时,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解读】本条是关于本准则转换为企业会计准则的衔接规定。

本准则的宗旨在于促进小企业可持续发展,因此,必须要为小企业将来发展壮大或经营性质发生变化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作出相关制度安排,以实现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有序衔接和平稳过渡,从而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同时,《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对企业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有关会计政策和会计科目余额结转作出了规定。所有上市公司和大中型企业都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这两项的规定做好向企业会计准则转换的工作。

本条主要考虑《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的要求作出了规定。

根据本准则第二条和第三条的规定,小企业在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由本准则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时,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的规定做好新旧衔接转换工作。

会计准则讲解心得体会篇十一

第一段:引言(新会计准则的意义和背景)。

新会计准则对存货的处理方式进行了调整,对企业财务报表的编制和信息披露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这一新规则的实施标志着我国会计准则体系的不断完善和向国际会计准则的靠拢。在学习和实践过程中,我对新会计准则处理存货的方法和原则有了更深刻的理解,也体会到了其对企业决策和风险管理的重要性。

新会计准则对存货的处理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首先,对存货成本的确定更为严谨,要求将相关直接成本和可变间接成本纳入成本核算范围;其次,强调以预期经济利润为基础确定存货减值准备,并根据需要进行测试和确认;第三,基于货物或服务的主要流程,划分存货成本的阶段,并在成本内部提供了更多的分类指导;第四,规定了存货计量方法和存货转换成本的处理原则,更好地保护了用户的信息需求。

新会计准则的实施也带来了一些挑战和问题。首先,存货成本的确定需要更多的统计数据和经营数据,并且涉及更多的估计和假设,对企业的会计调整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其次,存货减值的测试和确认需要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并且需要基于未来的经济条件进行判断,可能引发不确定性和争议;此外,存货分类和计量的改变也给企业财务人员带来了学习和培训的压力。

尽管新会计准则对存货处理提出了更多的要求,但它也为企业带来了很多价值和意义。首先,新准则明确了存货的核算范围和计量原则,提高了财务报表的透明度和可比性,有助于更准确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次,新准则的实施促使企业建立科学合理的存货管理制度,加强了企业风险管理和经营决策的基础;此外,新准则还为企业与投资者、债权人等利益相关方之间的沟通和交流提供了更好的基础。

在实践中,我认为企业需要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提高存货管理的水平,保证准确和及时地收集和处理存货的有关数据;同时,企业还应加强人员培训和专业知识的学习,充分理解和掌握新会计准则的规定,做到准确正确地应用于实际工作中。未来,我希望会计准则的完善和优化能够更好地适应企业的发展需求,并不断提高财务信息的质量和效益。

总结:通过对新会计准则存货处理的学习和实践,我深刻理解了新规则对企业财务报表和决策的意义,也体会到了其中的挑战和问题。尽管存在一些困难,但新会计准则为企业带来了更多的价值和意义。我相信,随着企业信息化建设和会计准则的不断完善,新会计准则的存货处理将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更强有力的支持。

会计准则讲解心得体会篇十二

《小企业会计准则》由财政部于月18日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发布(财会[]17号),并要求自2013年1月1日起在小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小企业提前执行,4月27日发布并于201月1日起施行的小企业会计制度同时废止。安排现在学习小企业会计准则正是时候特别对于小微企业占绝大多数的地区来说更具重要的现实意义。

有别于《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以规则导向为主,以原则导向为辅,规范了小企业(含微型企业,下同)的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为小企业会计核算增添了很多亮点。现梳理如下:

一、简化核算要求。

按照我国企业会计改革的总体框架,《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下简称基本准则)是纲,是会计准则制定的出发点,也是制定《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基础,在整个会计准则体系中处于统驭地位,因此基本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所有企业,小企业也应当遵循基本准则的基本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是目,是基本准则框架下的两个子系统,分别适用于大中型企业和小企业。《小企业会计准则》是在遵循基本准则的大前提下,在借鉴《中小主体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简化处理的核心理念基础上,充分考虑了我国小企业规模较小、业务较为简单、会计基础工作较为薄弱、会计信息使用者的信息需求相对单一等实际情况,对小企业的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进行了简化处理,减少了会计人员职业判断的内容与空间。

(一)统一采用历史成本计量。

在会计计量方面,《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选用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或公允价值等会计计量属性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而《小企业会计准则》仅要求小企业采用历史成本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

1、对小企业的资产要求按照成本计量,不再要求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实际损失的确定参照了《企业所得税法》中的有关认定标准。

2、对小企业的长期债券投资不再要求按照公允价值入账,而是要求按照成本(购买价款加上相关税费减去实际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入账;对长期债券投资的利息收入不再要求在债务人应付利息日按照其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而是要求在债务人应付利息日按照债券本金和票面利率计算。

3、对小企业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不再要求按照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会计计量基础,而是要求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和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等确定。

4、对小企业的负债不再要求按照公允价值入账,而是要求按照实际发生额入账;对小企业借款利息不再要求按照借款摊余成本和借款实际利率计算,而是要求按照借款本金和借款合同利率计算。

5、在收入确认方面,不再要求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而是要求小企业采用发出商品或者提供劳务交易完成和收到货款或取得收款权利作为标准,减少关于风险与报酬转移的职业判断,同时就几种常见的销售方式明确规定了收入确认的时点。在收入计量方面,不再要求小企业按照从购买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或者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收入的金额,而是要求按照从购买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收入的金额。

(二)统一采用直线法摊销债券的折价或者溢价。

在长期债券投资(或持有至到期投资)中的债券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方面,《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债券的折价或者溢价在债券存续期间内于确认相关债券利息收入时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而《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债券的折价或者溢价在债券存续期间内于确认相关债券利息收入时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

(三)统一采用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

在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方面,《企业会计准则》规定,长期股权投资在持有期间,根据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的影响程度及是否存在活跃市场、公允价值能否可靠取得等情况,分别采用成本法和权益法进行会计处理。而《小企业会计准则》则要求小企业统一采用成本法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四)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无形资产摊销期限的确定应当考虑税法的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而不必考虑税法的规定。而《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小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并考虑税法的规定,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应当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应摊销金额应当在使用寿命内系统合理摊销;企业摊销无形资产,应当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至不再作为无形资产确认时止。而《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无形资产的摊销期自其可供使用时开始至停止使用或出售时止;有关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小企业不能可靠估计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的,摊销期不得低于。

(五)长期待摊费用的'核算内容和摊销期限与税法保持一致。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长期待摊费用”科目核算企业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如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等,其核算内容、摊销期限与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存在较大的差异。而《小企业会计准则》对长期待摊费用的核算内容、摊销期限均与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完全一致。《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小企业的长期待摊费用包括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和其他长期待摊费用等;长期待摊费用应当在其摊销期限内采用年限平均法进行摊销。

(六)资本公积仅核算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资本公积包括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和其他资本公积。而《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资本公积仅包括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是指小企业收到的投资者出资额超过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

(七)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所得税。

《企业会计准则》要求企业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在计算应交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的基础上,确认所得税费用。而《小企业会计准则》要求企业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所得税,将计算的应交所得税确认为所得税费用,这大大简化了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八)取消了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对境外经营的财务报表进行折算时,应当遵循下列规定:(1)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2)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也可以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按照上述(1)、(2)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而《小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小企业对外币财务报表进行折算时,应当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对外币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的所有项目进行折算。这样,小企业既不会产生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也减少了外币财务报表折算的工作量。

(九)简化了财务报表的列报和披露。

小企业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附注四个组成部分,小企业不必编制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考虑到小企业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求,《小企业会计准则》对现金流量表也进行了适当简化,无需披露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当期取得或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等信息。此外,小企业财务报表附注的披露内容大为减少、披露要求也有所降低。

(十)统一采用未来适用法对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进行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要求企业根据具体情况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或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对前期差错更正采用追溯重述法或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对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而《小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小企业对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均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这大大简化了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会计处理方法。

二、与我国税法保持协调。

税务部门是小企业最主要的外部会计信息使用者。税务部门主要利用小企业会计信息作出税收决策,包括是否给予税收优惠政策、采取何种税收征管方式、应征税额等,他们更多希望减少小企业会计与税法的差异。为满足这些税收征管信息需求,《小企业会计准则》大大减少了职业判断的内容,基本消除了小企业会计与税法的差异。

在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后,小企业除会计与税法之间不可能消除的永久性差异以外,只有在少数情况下才可能产生暂时性差异。例如,小企业在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收到用于补偿小企业以后期间相关费用或亏损的其他政府补助时,《小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确认为递延收益,而税法要求在收到政府补助时一次性计入当期收入或者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作为不征税收入,导致小企业会计与税法存在差异。

由于《小企业会计准则》基本消除了小企业会计与税法的差异,需要小企业进行纳税调整的交易或事项较少,因此《小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小企业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增加纳税调整的说明,披露“对已在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中列示项目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存在差异的纳税调整过程”。

《小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虽适用范围不同,但适应小企业发展壮大的需要,又要相互衔接,从而发挥会计准则在企业发展中的政策效应。为此,《小企业会计准则》对于小企业不经常发生甚至基本不可能发生的交易或事项未作规范,这些交易或事项一旦发生,可以参照《企业会计准则》中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对于小企业今后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的,或者因经营规模或企业性质变化导致不符合小企业标准而成为大中型企业或金融企业的,应当自次年1月1日起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时,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综上所述,《小企业会计准则》以国际趋同为努力方向,更立足于我国小企业发展的实际,在简化核算要求、与我国税法保持协调、与《企业会计准则》有序衔接等方面体现了极其鲜明的特色,是一部为我国小企业“量身定做”的企业会计标准。它的贯彻实施,将有效地促进我国小企业可持续健康的发展,也可以充分发挥小企业在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会计准则讲解心得体会篇十三

在过去的几个月里,我有幸参加了一次企业会计准则的讲解培训。这次培训不仅使我对企业会计准则有了全新的认识,而且也对我个人的成长有了积极的影响。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对这次培训的心得体会。

首先,这次讲解培训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的是其内容的丰富性与实用性。在培训中,讲师详细讲解了企业会计准则的各个方面,包括会计核算、财务报表编制和税务申报等。我从中了解到了许多以前未曾接触过的知识,比如资产负债表的编制、损益表的分析以及现金流量表的使用等。这些知识对我来说非常实用,能够帮助我更好地理解和分析企业的财务状况,为企业的经营决策提供支持和参考。

其次,在与其他参与培训的同事们交流的过程中,我得到了更多的启发和触动。每个人都有自己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的理解和应用方式。通过与他们的交流,我了解到了不同行业、不同企业在财务管理方面的挑战和经验。这对我来说是一种非常宝贵的学习机会,让我更好地认识到企业会计准则的灵活性和适应性,以及在实际应用中的不同操作方法。这对于我今后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工作将会有很大的帮助。

此外,这次培训中讲师还结合实际案例进行了讲解,使得我更加深入地理解了企业会计准则的应用场景。这些案例涵盖了不同类型的企业,比如制造业、服务业和零售业等。通过分析这些案例,我认识到企业会计准则在不同行业中的应用存在差异,并且需要参考公司的具体情况来进行调整和适配。这对于我在未来的工作中能够更好地应用企业会计准则提供了重要的指引和参考。

最后,这次培训还加强了我对企业会计准则合规性的重视。在培训中,讲师强调了企业应该始终秉持诚信、公正、谨慎的原则,并依法合规地进行财务管理和报告。这让我深感企业会计准则不仅仅是一套规则,更是一种经营理念和道德规范。作为企业财务人员,我们应该始终遵循这些原则,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的繁荣做出应有的贡献。

总之,参加这次企业会计准则的讲解培训对我来说是一次宝贵的学习机会。通过培训,我不仅获得了对企业会计准则的深入理解和实践经验,还通过与他人的交流得到了启发和触动。我相信这些经验和知识将对我未来的工作和职业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同时,我也意识到企业会计准则作为一种理念和道德规范的重要性,将始终把合规性放在首位,在实践中不断提高自己的素养和能力。

会计准则讲解心得体会篇十四

(202月15日财政部令第33号公布,自201月1日起施行。7月23日根据《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修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包括公司,下同)。

第三条企业会计准则包括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具体准则的制定应当遵循本准则。

第四条企业应当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又称财务报告,下同)。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

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包括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等。

第五条企业应当对其本身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第六条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以持续经营为前提。

第七条企业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中期是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

第九条企业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第十条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特征确定会计要素。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

第二章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第十三条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对企业过去、现在或者未来的情况作出评价或者预测。

第十四条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理解和使用。

第十五条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具有可比性。

同一企业不同时期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在附注中说明。

不同企业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规定的会计政策,确保会计信息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第十六条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应仅以交易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

第十七条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反映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所有重要交易或者事项。

第十八条企业对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不应高估资产或者收益、低估负债或者费用。

第十九条企业对于已经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及时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得提前或者延后。

第三章资产。

第二十条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前款所指的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包括购买、生产、建造行为或其他交易或者事项。预期在未来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不形成资产。

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是指企业享有某项资源的所有权,或者虽然不享有某项资源的所有权,但该资源能被企业所控制。

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是指直接或者间接导致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企业的潜力。

第二十一条符合本准则第二十条规定的资产定义的资源,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确认为资产:

(一)与该资源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二)该资源的成本或者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二十二条符合资产定义和资产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符合资产定义、但不符合资产确认条件的项目,不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

第四章负债。

第二十三条负债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

现时义务是指企业在现行条件下已承担的义务。未来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义务,不属于现时义务,不应当确认为负债。

第二十四条符合本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的负债定义的义务,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确认为负债:

(一)与该义务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企业;。

(二)未来流出的经济利益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二十五条符合负债定义和负债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符合负债定义、但不符合负债确认条件的项目,不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

会计准则讲解心得体会篇十五

新存货准则由总则、确认、计量和披露共四章内容组成。

(一)第一章“总则”部分,说明了制定新存货准则的目的、依据以及该准则不涉及的内容范围。特别指出消耗性生物资产,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通过建造合同归集的存货成本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

(二)第二章“确认”部分,明确了存货的概念以及存货确认的条件。

1、概念: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2、确认:存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1)该存货包含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存货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三)第三章“计量”部分,说明了存货成本的内容、存货的初始计量方法、发出存货成本的确定方法、存货的期末计量方法、存货成本的结转等。

1、存货成本的内容: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

(1)采购成本,包括购买价款、进口关税和其他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

(2)加工成本,包括直接人工以及按照一定方法分配的制造费用。

(3)其他成本,是指除采购成本、加工成本以外的,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此外,新准则对加工成本中制造费用作出了相应规定,指出:制造费用,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企业应当根据制造费用的性质,合理地选择制造费用分配方法。在同一生产过程中,同时生产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产品,并且每种产品的加工成本不能直接区分的,其加工成本应当按照合理的方法在各种产品之间进行分配。

2、存货的初始计量。

(1)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但企业非正常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除包括在生产过程中为达到下一个生产阶段所必需的费用以外的仓储费用,以及不能归属于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的其他支出不计入存货成本,而应当在发生时确认当期损益。

(2)新存货准则分别于第三章第十条至第十二条规定:应计入存货成本的借款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的规定处理。企业合并、非货币性资产:)、债务重组取得的存货的成本和收获时的农产品的成本,应当分别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和《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确定。除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以外,投资者投入的存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

新准则在第三章第十三条中规定:企业提供劳务,所发生的从事劳务提供人员的直接人工和其他直接费用以及可归属的间接费用,作为存货成本计量。

3、发出存货成本的确定方法。

企业应当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对于不能替代使用的存货、为特定项目专门购入或制造的存货以及提供劳务的成本,通常应当采用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

4、存货的期末计量。

(1)计量方法: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分别选择采用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若资产负债表日企业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可变现净值的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将要发生的成本、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企业应当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因素等按照相关规定分别选择合同价格、一般销售价格和市场价格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

(3)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要求:企业应当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可以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以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5、存货成本的结转:

(1)已售存货,应当将其成本结转为当期损益。

(2)企业对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应当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其损益。

(3)企业发生的存货毁损,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企业存货盘亏造成的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四)第四章“批露”部分,规定了企业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的存货相关信息内容,具体包括:各类存货的期初和期末账面价值、确定发出存货成本所采用的方法、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当期计提或转回的存货跌价准备信息、用于债务担保的存货账面价值。

会计准则讲解心得体会篇十六

大学生会计准则作为会计学的基础课程之一,对于每位学习会计学的学生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在学习过程中,我深刻认识到了会计准则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也学到了许多实践操作的技巧和经验,这对于我以后走向会计从业领域,将会有极大的帮助。下面,我将结合自己的学习和实践经验,分享一下自己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理论学习。

会计准则在理论方面更偏向于规范和标准化。在学习理论方面的内容时,我们学习了会计分录、会计科目、会计报表等一系列概念和知识,这些内容都是会计基础知识,掌握好这些基础知识是日后进一步学习和实践的基石。通过理论学习,我们深入了解了会计准则的基本要求和规范,也更加清楚了会计准则在实践中的应用和意义。

第三段:实践操作。

会计准则更应用于实际的会计操作。在实践中,我们学习了如何进行会计分录,如何编制会计科目表,如何编制会计报表等。我认为,在实践操作中,我们需要更加注重技巧和经验的积累,因为实践中会出现很多不同的情况,需要我们灵活应对,而且很多操作需要反复实践才能掌握。

第四段:应用价值。

会计准则的价值在于其对企业的管理和决策具有指导性的作用。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们可以了解企业的经营财务状况,可以更加准确地衡量企业的业绩表现和潜在风险,有助于管理层做出更加明智的决策。我们也能够更加关注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避免各种不良情况的发生,保证企业经营的合规性和稳定性。

第五段:结论。

通过学习大学生会计准则,我们对会计学的认知和理解更加深入,掌握了必要的基础知识和实践技巧,同时明确了会计准则对于企业管理和决策的作用。在以后的学习和实践中,我们需要在不断积累经验和提高技能的同时,更加注重会计伦理和职业道德的积极贯彻,为社会和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会计准则讲解心得体会篇十七

(2月15日财政部令第33号公布,自1月1日起施行。207月23日根据《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修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包括公司,下同)。

第三条企业会计准则包括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具体准则的制定应当遵循本准则。

第四条企业应当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又称财务报告,下同)。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

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包括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等。

第五条企业应当对其本身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第六条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以持续经营为前提。

第七条企业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中期是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

第九条企业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第十条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特征确定会计要素。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

第二章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第十三条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对企业过去、现在或者未来的情况作出评价或者预测。

第十四条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理解和使用。

第十五条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具有可比性。

同一企业不同时期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在附注中说明。

不同企业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规定的会计政策,确保会计信息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第十六条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应仅以交易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

第十七条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反映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所有重要交易或者事项。

第十八条企业对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不应高估资产或者收益、低估负债或者费用。

第十九条企业对于已经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及时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得提前或者延后。

第三章资产。

第二十条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前款所指的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包括购买、生产、建造行为或其他交易或者事项。预期在未来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不形成资产。

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是指企业享有某项资源的所有权,或者虽然不享有某项资源的所有权,但该资源能被企业所控制。

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是指直接或者间接导致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企业的潜力。

第二十一条符合本准则第二十条规定的资产定义的资源,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确认为资产:

(一)与该资源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二)该资源的成本或者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二十二条符合资产定义和资产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符合资产定义、但不符合资产确认条件的项目,不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

第四章负债。

第二十三条负债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

现时义务是指企业在现行条件下已承担的义务。未来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义务,不属于现时义务,不应当确认为负债。

第二十四条符合本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的负债定义的义务,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确认为负债:

(一)与该义务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企业;。

(二)未来流出的经济利益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二十五条符合负债定义和负债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符合负债定义、但不符合负债确认条件的项目,不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

第五章所有者权益。

第二十六条所有者权益是指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权益。

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又称为股东权益。

第二十七条所有者权益的来源包括所有者投入的资本、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留存收益等。

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是指不应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动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利得或者损失。

利得是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入。

损失是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出。

第二十八条所有者权益金额取决于资产和负债的计量。

第二十九条所有者权益项目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

第六章收入。

第三十条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第三十一条收入只有在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从而导致企业资产增加或者负债减少、且经济利益的流入额能够可靠计量时才能予以确认。

第三十二条符合收入定义和收入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列入利润表。

第七章费用。

第三十三条费用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

第三十四条费用只有在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从而导致企业资产减少或者负债增加、且经济利益的流出额能够可靠计量时才能予以确认。

第三十五条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等发生的可归属于产品成本、劳务成本等的费用,应当在确认产品销售收入、劳务收入等时,将已销售产品、已提供劳务的成本等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发生的支出不产生经济利益的,或者即使能够产生经济利益但不符合或者不再符合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导致其承担了一项负债而又不确认为一项资产的,应当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第三十六条符合费用定义和费用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列入利润表。

第八章利润。

第三十七条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利润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等。

第三十八条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是指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动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利得或者损失。

第三十九条利润金额取决于收入和费用、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金额的计量。

第四十条利润项目应当列入利润表。

第九章会计计量。

第四十一条企业在将符合确认条件的会计要素登记入账并列报于会计报表及其附注(又称财务报表,下同)时,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计量属性进行计量,确定其金额。

第四十二条会计计量属性主要包括:

(一)历史成本。在历史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购置时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或者按照购置资产时所付出的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负债按照因承担现时义务而实际收到的款项或者资产的金额,或者承担现时义务的合同金额,或者按照日常活动中为偿还负债预期需要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

(二)重置成本。在重置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现在购买相同或者相似资产所需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负债按照现在偿付该项债务所需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

(三)可变现净值。在可变现净值计量下,资产按照其正常对外销售所能收到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扣减该资产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量。

(四)现值。在现值计量下,资产按照预计从其持续使用和最终处置中所产生的未来净现金流入量的折现金额计量。负债按照预计期限内需要偿还的未来净现金流出量的折现金额计量。

(五)公允价值。在公允价值计量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计量。

第四十三条企业在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应当采用历史成本,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计量的,应当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

第十章财务会计报告。

第四十四条财务会计报告是指企业对外提供的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会计信息的文件。

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及其附注和其他应当在财务会计报告中披露的相关信息和资料。会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报表。

小企业编制的会计报表可以不包括现金流量表。

第四十五条资产负债表是指反映企业在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的会计报表。

第四十六条利润表是指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的会计报表。

第四十七条现金流量表是指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和流出的会计报表。

第四十八条附注是指对在会计报表中列示项目所作的进一步说明,以及对未能在这些报表中列示项目的说明等。

第十一章附则。

第四十九条本准则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第五十条本准则自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22号、23和24号,对接1月1日实施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ifrs9)。借鉴国际经验,财政部允许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可以延后执行新准则,最晚不得晚于1月1日。

许多保险公司考虑到公司经营计划的持续性,希望尽快实施新准则。不过,新准则将使低评级长久期债券等资产的相对吸引力显著下降,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应积极调整资产配置策略和第三方业务思路,提前应对新旧切换的影响。

对保险资金运用的影响。

与旧准则相比,新准则的变化主要涉及到四个方面:一是会计分类由三类变为四类。新的资产分类包括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ac)、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fvoci)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fvtpl)三类。主要认定标准为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又称sppi测试)。二是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三是拓宽了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范围。四是非交易性权益工具的会计分类变更更加严格。

会计分类和计量的改变并不会影响金融资产的绝对或者相对收益率,但将通过财务报表的波动性、利润的可兑现性、会计处理的灵活性等方面影响类别资产的相对价值。

此次新会计准则修订后,低评级的长久期信用债相对价值将显著下降。若投资者较为重视利润表的波动性,债权计划、信托等长久期非标产品,开放式基金、组合类资产管理产品、分红较少的股票、含权债券等资产的吸引力均将有所下降。

具体来看,在债券投资方面,可转债等不能通过sppi测试的含权债券将划入fvtpl,使得财务报表的波动性增加。此外,在预期损失模型下,信用债的减值准备规模将显著增加,低评级、长久期品种的投资吸引力将下降。

在股票投资方面,只有非交易性权益才可以被特殊指定为tvoci,限制和信息披露要求高,且持有期间浮盈和卖出收益均无法体现在损益中,将成为较少使用的分类。因此,被划入fvtpl的股票规模显著增加,增加了财报波动性。

在基金投资方面,由于无法通过sppi,多数基金将由可供出售类资产划入fvtpl;保本基金、封闭式基金有可能分类为tvoci,但收益将无法进入利润表,吸引力显著下降。

在另类投资方面,不保本不保息的理财产品、债权计划、资管产品等非标产品将无法通过sppi测试,而采用fvtpl计量。对于长久期的非标产品,其公允价值波动将对财报造成显著影响。

给保险资管的应对建议。

第一,加强对中长期固定收益类资产的信用风险评估和投后管理;更加审慎地选择低评级品种;尽快建立金融资产三阶段减值模型。

第二,加大长期股权投资,通过权益法核算使得既减少持有波动性、又能在处置时进入损益;积极配置高分红股票到fvoci项下,通过股利兑现当期收益。

第三,加强股票、公募基金和资管产品的波动性管理,灵活运用组合管理或衍生品工具进行风险对冲。

第四,积极应对新准则对第三方业务中的公募基金和组合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的冲击。

新准则下,机构投资者对于净值型金融产品的需求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受到负面影响。相对来说,债券型和混合型基金被专户或直接投资的替代效应较大,股票型基金的替代效应相对小。建议加大保本基金、封闭式基金、定期开放型基金等长期稳健型产品的开发力度;同时在基金投资中应更加注重控制组合波动性。

会计准则讲解心得体会篇十八

随着市场经济和全球化的的不断发展,企业会计准则作为商业活动中的重要部分,对于企业的财务管理和监管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我的工作中,我时刻关注并学习着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知识与规定。下面,我会分享一些我在学习企业会计准则中的心得体会。

首先,我们需要深入了解什么是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企业会计准则是我国财务会计的基本规定,也是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重要组成部分。理解企业会计准则,是我们更好地掌握融资、投资、运营等方面的关键。在具体学习时,我们需要仔细研读文件,并贯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以保证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企业会计准则是相对复杂的文书。因此,我们需要花费一些时间和精力来学习这些规定和要求。同时,我们需要重点关注财务报告的要素,如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等。我们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创建或完善企业的内部控制机制,以确保会计数据的真实性。

在实际应用企业会计准则中,我们需要灵活运用,尤其在涉及到分析企业财务数据时。我们需要了解在特定的行业和岗位中要求的财务指标,并学会将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的各项指标进行合理的应用。只有在实践中不断加深对企业会计准则的理解和领悟,我们才能够为企业的经济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支持。

四、建议内部的培训和宣传。

企业会计准则是企业运营的重要规范,它的贯彻应用涉及到企业的战略发展和业务增长。因此,建议企业在内部对员工进行培训和宣传,以加强企业人员的企业会计准则意识,提高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企业还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来制定相应的措施,以确保企业的财务数据的准确性。

五、总结。

在总的学习过程中,我们应该提高学习效率和质量,结合实际工作中的具体应用,加强实践和理论的相互关系,以深入了解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技能和方法。只要我们认真学习和应用企业会计准则的方法,勤奋学习,努力工作,我们就能够在工作中发挥实际作用。企业也能够更好地发展,并为社会贡献更多的价值。

会计准则讲解心得体会篇十九

大学生会计准则是基于专业领域的一系列会计标准,旨在规范大学生会计行为,保证会计信息准确、规范和透明。作为一名学习会计学的大学生,在课堂和实践中接触到会计准则,深刻地了解到其意义和作用,也从中收获了很多心得体会。

第二部分:了解会计准则的重要性。

在完成一个会计报表或者分析一份财务报告时,一个企业或机构必须要严格遵循所属领域的会计准则,因为会计准则制定了一套严格的规则和标准来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和可信性。只有了解和遵守这些准则,才能产生应有的影响和结果。

第三部分:遵循会计准则的好处。

遵循会计准则的好处包括确保准确的财务报告,提供可信的财务信息供内部管理人员和外部利益相关者使用,为外部机构提供透明的财务账户,以及减少不必要的商业争议。会计准则的制定是确保企业或机构在法律和商业环境下能够进行公正和合理的财务交流的重要步骤。

第四部分:了解和遵守会计准则的思考。

在了解和遵守会计准则的同时,我发现每个人需要了解和遵从适合的道德规范,尊重和反思另一个人的权利和隐私,了解行业最佳做法,并且在未来的行业环境中注重领导力和商业智慧。学会将会计准则与道德规范和领导力结合起来,并且在未来的会计领域中发挥作用,才能为公正的财务账户以及优秀的业务收益做出贡献。

第五部分:总结。

作为一名学习会计学的大学生,了解和遵守会计准则是我们必须要掌握和实践的技能和素质之一,仅有会计技能是不够的,同时还需要对相关法律、道德规范以及领导力有所了解,这样才能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同时为公司和社会做出贡献。我们大学生要认真汲取会计准则中蕴含的价值,在未来的工作和生活中,学会运用并共创业务智慧、领导力和商业智慧,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和素质,助力行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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