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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成长故事心得体会总结 行政人员的心得体会(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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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成长故事心得体会总结 行政人员的心得体会(五篇)
2022-12-29 15:30:38    小编:ZTFB

从某件事情上得到收获以后,写一篇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这么做可以让我们不断思考不断进步。优质的心得体会该怎么样去写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22行政成长故事心得体会总结一

地址:xx市望江北路100号

法定代表人: 职务:支队长

答辩人现就原告诉我支队“行政不作为”一案,依法答辩如下:

一、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标志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行政许可行为,不能与机动车检验行为混为一谈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3条规定:“对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责任强制保险单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予以检验,任何单位不得附加其他条件。对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给检验合格标志。”不难看出,该条规定涉及的是两种法律行为,前者是检验机构对机动车的检验,属于民事行为,后者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属于行政许可行为,显然,“任何单位不得附加其他条件”的规定,实际上是对前者的禁止性规定,而非针对后者。其目的,就是为了在机动车检验工作中,方便群众,减轻群众负担,防止以往多部门“搭车收费”的情况发生。而后者作为一项行政许可行为,它在实际操作中不仅要依据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而且还要依据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对具体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审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时,既要核实机动车行驶证和保险凭证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也要查验机动车是否具有盗抢、非法改装等嫌疑,还要查明机动车的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是否处理完毕,等等情况。只有审查无误后,才能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否则就是失职。如果按照原告的观点,不论机动车行驶证和保险凭证是否合法有效,不论机动车是否具有盗抢、非法改装嫌疑,不论机动车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是否处理完毕,只要检验合格,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就必须无条件发给检验合格标志,那么其结果只能使违法犯罪行为逃避打击,使交通违法行为肆无忌惮,使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损失。事实说明,原告对《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3条的理解和解释是完全错误的。

二、《机动车登记规定》是对交通安全法第13条的补充和细化,是解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现实问题的必要措施

公安部颁布的《机动车登记规定》第49条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检验合格标志。”不难看出,根据上述规定,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是核发检验合格标志这一行政许可行为的前置条件,其目的是提醒机动车驾驶人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发生交通违法或者交通事故后应当及时接受处理,同时也是提醒机动车所有人要加强对车辆和驾驶人的管理,发现车辆有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时,应当及时敦促当事人到交警部门接受教育和处理,避免交通违法因长期得不到纠正而酿成灾难性事故。我们认为,《机动车登记规定》第49条规定是对交通安全法第13条的补充和细化,是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作出的具体操作规程,也是解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现实问题的必要措施,其立法依据,除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外,还有《行政许可法》第16条第3款规定,即“规章可以在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

需要说明的是,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49条规定,我国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核发检验合格标志的工作中,使用的是全国统一的计算机登记系统,该系统的所有数据和登记软件与交通违法信息系统和交通事故信息系统实行全国联网,一旦机动车有交通违法或者交通事故信息未消除,该系统将自动停办相关业务。也就是说,如果检验合格的机动车有交通违法或者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即使车管所及其民警想“作为”也无法作为。多年实践证明,该计算机登记系统有效地杜绝了以往拉关系、走后门等不正之风,深得广大机动车所有人的理解和支持。遗憾的是,原告为了一己之利而置法律于不顾,有法不依,有规不守,面对自己的交通违法行为,不是积极地反思过错、接受处理,而是企图通过曲解法律、恶意诉讼来达到免交罚款的目的,其做法和用心实在令人不齿!

综上,我支队在江a号小型汽车有多起交通违法行为未处理完毕的情况下,不予核发检验合格标志的做法是有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据的,是在依法履行职责,不存在任何过错,更不构成行政不作为,请求人民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所有诉讼请求。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x年三月一日

附:行政答辩状副本二份。

2022行政成长故事心得体会总结二

答辩人(被上诉人):x市**区**街道办事处。

住所地:x市**区**街道**小区10栋。电话:0731-*45800

法定代表人:徐。职务:**街道办事处主任。

委托代理人:胡春才,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答辩人(上诉人):周某*,男,汉族,20xx年9月出生,住x市**区新港**村。

因被答辩人不服x市**区人民法院【20xx】*行初字第000号《行政裁定书》提起上诉一案,答辩人现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答辩如下:

一、答辩人作出《**区集体土地被拆迁房屋补偿面积认定会审表》(以下简称《会审表》)没有超越职权。

《x市征地补偿实施办法》(20xx年2月17日市第13届人民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xx年4月1日起施行)第六条规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承担下列征地补偿安置工作:(一)协助征地补偿登记、调查;(二)督促、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具体事项;(三)监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征地补偿费用的管理、使用、分配、公开等情况;(四)协助处理征地补偿纠纷及遗留问题。

根据该规范性法规文件的规定,x市**区**街道办事处在征地拆迁工作中有“协助征地补偿登记、调查”的职权和职责,而作出《**区集体土地被拆迁房屋补偿面积认定会审表》即是履行该职责的体现。答辩人作出《会审表》的行为,性质上属于征地补偿登记、调查行为,该行为并没有超越职权,依据即是上述规范性法规文件的明确授权。

二、《会审表》并非是对上诉人 “房屋合法性”的认定,而是对其“补偿面积”的认定。

1、上诉人以“答辩人并非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无权对房屋的合法性进行认定”为由,认为答辩人超越了法定职权。对此,答辩人认为,上诉人错误地将“房屋补偿面积认定”等同于“房屋合法性认定”,混淆了概念与事实。

《会审表》并没有认定上诉人的房屋哪些合法,哪些违法,合法面积多少,违法面积多少,《会审表》只是认定在征地拆迁中依法应该给予上诉人征地拆迁补偿的“房屋补偿面积”的多少。

2、答辩人认定上诉人“房屋补偿面积”依据的是《x市征地补偿实施办法》(即x市人民政府103号令)。《x市征地补偿实施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取得市、县(市)房屋产权管理部门20xx年7月1日以后颁发的房屋权属证书的,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以房屋权属证书为依据。

《x市征地补偿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未取得市、县(市)房屋产权管理部门20xx年7月1日以后颁发的房屋权属证书的,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由区、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按下列规定认定:(一)x年1月1日以后兴建的房屋,一律以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依据;(二)市区范围内,1982年4月1日至1986年12月31日兴建的房屋,属原基改建和占用非耕地建房的,须经乡(镇、场、街道)批准;属占用耕地建房的,须经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未经批准的,按违法建筑处理。1982年3月31日以前兴建的房屋未进行改建、扩建的,按合法建筑对待。(三)县(市)辖区内,x年1月1日以前兴建的房屋,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认定。

答辩人根据上述规定,认定上诉人的房屋补偿面积,合理合法,作出这样的认定,并不越权,亦不违法。

三、《会审表》不具备可诉性。

1、答辩人作出《会审表》是一种准备行为,属于部分性行政行为,是为最终作出权利义务安排进行的程序性、阶段性工作行为。

一个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是一项程序繁杂的系统工程。从建设单位申请用地、批准用地、拟定征地方案、发布征地公告,到最后补偿安置、拆迁腾地,要经过许多环节和程序。这些程序中的很多工作是流程性的,有些属于资料调查登记,有些属于准备工作,这些工作主要是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前所作出的各种准备行为。如果这些行为都是可诉的,无疑会彻底打乱整个征地拆迁工作的连贯性和延续性,大大降低工作效率,提高行政成本和时间成本,浪费很多人力物力,甚至使整个征地拆迁工作无法进行。

以答辩人作出的《会审表》来说,该《会审表》是一种资料调查、登记、确认行为,既未送达上诉人,亦未经过行政复议程序复议,未经复议的行政行为,属于尚未成熟的行政行为。《会审表》依附于其后续的决定行为,本身缺乏独立性。《会审表》是20xx年6月8日作出的,在《会审表》作出之前,工作人员已经就上诉人房屋补偿面积问题做了大量的调查、核实工作;在《会审表》作出之后,尚有《征地补偿告知书》、《限期腾地决定书》。在这些程序中,如果抽掉《会审表》,对上诉人被拆迁房屋认定的补偿面积是不会发生变化的。故《会审表》不能单独的影响上诉人的合法权益。答辩人只是依据事实,进行确认,没有增加或者减少上诉人的权利义务,不属于可诉的具体行政行为。如果《会审表》是无后续行为的,也就是说,其具有影响上诉人权益的独立性,才是可诉的具体行政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xx]8号)第一条第二款第(六)项之规定,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2、答辩人并未将《会审表》送达上诉人,答辩人作出《会审表》的行为不具备具体行政行为的拘束力和执行力。

具体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对管理相对人来说立即产生拘束力。

拘束力,是指具体行政行为一经生效后行政机关和对方当事人都必须遵守,其他国家机关和社会成员必须予以尊重的效力。对于已经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不但对方当事人应当接受并履行义务,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也不得随意更改,而且其他国家机关也不得以相同的事实和理由再次受理和处理同一案件,其他社会成员也不得对同一案件进行随意的干扰。

执行力是指使用国家强制力迫使当事人履行义务或者以其他方式实现具体行政行为权利义务安排的效力。

综合言之,行政诉讼法意义上的具体行政行为是一种行政主体行使对外管理职权实施的产生“规制”效果的行政行为。所谓“规制”效果,是指该行为能产生规范、处分相对人权利、义务的法律效果,也就是说该行为实际影响、侵害到了相对人为法律所保护的权益。如果不能产生“规制”的法律效果,就不是行政诉讼法意义上的具体行政行为。

本案中,《面积认定会审表》只是一个房屋面积认定材料,不具备具体行政行为所具有的拘束力与执行力,不具有法律的强制效力,并不满足“规制”法律效果的要件。

综合上述事实和理由,答辩人作出《会审表》的行为并没有超越职权,亦不违法,该行为不具备可诉性。x市**区人民法院【20xx】*行初字第000号《行政裁定书》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答辩人据此请求法院驳回上诉人的诉讼请求。

此致

x市中级人民法院

x市**区**街道办事处

代理人: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胡春才律师

20xx年12月10日

2022行政成长故事心得体会总结三

1.负责发挥总经理参谋、协调和综合管理职能,直接处理尚未分清职能的公司事务。

2.负责行政会议和例会的组织工作,参加或列席会议并作会议记录,视情况整理出会议纪要或办理下文事宜。对会议讨论的重大问题,组织调研并提出报告。

3.根据总经理指示,编排工作活动日程表,做好重大活动的组织和接待工作。

4.负责抓好公司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包括月、季、半年、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报告。根据工作计划和目标责任指标,定期组织检查落实情况,及时向公司领导和其他部门反馈信息。

5.及时处理重要来往文电信函的审阅、传递,督促检查领导批示、审核和修改以公司名义签发的有关文件,抓好文书归档和用印管理工作。

6.协助各部门制定部门、岗位职责和各类规章的实施细则,配合公司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关系。

7.严格控制行政办公经费的支出,加强办公财产的管理。

8.负责指导、管理、监督公共事务部人员的业务工作,改善工作质量和服务态度,做好公司人员的绩效考核和奖励惩罚工作。

9.完成总经理临时交办的工作。

2022行政成长故事心得体会总结四

20xx年x月x日,我来到xx公司行政部实习。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之后,我们需要了解自己的所学需要或应当如何应用在实践中。因为任何知识源于实践,归于实践。所以要付诸实践来检验所学。现在即将面临毕业,实习对我们越发重要起来。以下是我的实习报告。

我的主要工作内容是协助行政部人员做好各项人事及日常行政工作。在这一过程中,我采用了看、问、学等方式,初步了解了公司行政部文员的具体业务知识,拓展了所学的专业知识。接应聘者来电,给应聘者进行简单初试,通过者送往部门经理处进行复试;开试用单通知复试通过者进行3天的岗前试用,并做好登记;协助做好新员工入职培训、阶段性培训等培训工作;送文件至各级领导,签收文件。

整理及保管补卡条、请假条;整理员工档案,以备随时出档和归档;复印、速印办公文件,发传真,领办公表格等;协助办理新进人员入职手续,员工调职、离职手续;手工管理人员月考勤,并将考勤明细送至各部门核对签字;处理各项客户售后问题,解决客户在操作软件时出现的问题并记录下来;学习公司软件操作和云建站系统;电话回访老客户,询问软件使用当中出现的问题;记录销售人员的销售成果和一天的工作计划;员工工资的预算工作,工资条的发放;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实习是为将来就业而铺垫的,在这段实习期间,主要是从学校到社会这个环境的转变,老师或许变成了老板,而同学刚变成同事,相处之道也随之完全不同。在这巨大的转变中,我产生过彷徨,迷茫,从而无法马上适应新的环境。但是我努力告诉自己,为了以后的美好生活,不管是看不惯企业之间残酷的竞争,还是无法忍受同事之间漠不关心的眼神和言语,这些都是我必须要经历的生活。虽然有眼泪也有辛酸,但最多的还是历练与收获。

“在大学里学的不只是知识,还有一种叫做自学能力”。参加工作后才能深刻体会这句话的含义。除了英语和计算机操作外,课本上学的理论知识虽然罗列齐全,但平时我们只是草率应付考试,所以对于基本的操作我还是感到无从下手。“书到用时方恨少”这句话用来形容现在的我真的十分恰当。名义上我是担任文员,平时工作都是做些琐碎的工作,打印、复印文件,有时会为领导打报告或者演讲稿等等。

如果现在仅仅用所学的知识要完成一份演讲稿或是一份文件也许我还做不到,因为有许多文件的格式我还不清楚怎么运用,打印出来符合标准。所以,我必须在工作中勤于动手慢慢琢磨,不断学习不断积累。遇到不懂的地方,自己先想方设法解决,实在不行可以虚心请教他人,然而没有自学能力的人迟早要被企业和社会所淘汰。

怎么说我还是一名实习生,有许多事情都不懂。古语有云:不耻下问。但在当今时代这似乎已经没有可耻不可耻的说法了。踏上了社会,我们与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由于存在着利益关系,又工作繁忙,很多时候同事不会像老师、同学一样对你嘘寒问暖,可以帮助你解决问题。环境往往会影响一个人的工作态度,一个冷漠没有人情味的行政部,大家就会毫无眷恋之情,有更好的机会他们肯定毫不犹豫的跳槽。

心情好,大家工作开心,有利于行政部的和谐工作。在电视上不止一次的看到职场的险恶,行政部里的是非,能做的就是“多工作,少闲话”,而且在实习期间还曾与领导有交谈,所以不但要学会怎么与同事相处,更需要学会如何与领导交谈,谨慎行事路才能走得更长远。

公司是软件销售,一个软件要得到客户的认可,那必须要有足够成熟以及良好的开发理念。就成熟而言,这款软件还是刚刚起步,目前还存在着很多的问题;而开发理念却是挺不错的,是国内首家提出的营销式进销存管理系统。其系统简洁直观,易学易用。在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时,又降低了劳动成本。

在这几个月的时间,我碰到了许多的问题,但同时,也是这些问题让我成长了许多。因为公司的销售人员存在着一定的技术水平,在安装过程中,与客户沟通出现了一些问题,导致客户提出退款的要求。这个使我明白了做销售在与客户沟通时,要清楚知道自己有什么,自己能给客户什么,还有客户需要什么,不要让客户带着我们走,而是要让客户跟着我们的思路走,这样就不会出现沟通问题了。

刚踏入社会,我们如同一张白纸,在学校学到的只是知识的冰山一角,在这知识的海洋里,我们还要不断探索,善于观察。譬如有时上司要你为他复印或打印文件的时候可以留意这份文书的格式,要自己琢磨怎么去写,行文是用什么词语书写,哪些比较常用的等等。因为在工作上的文书写作不像在学校老师布置的作业,随便完成就可以了。

一份文书要求是十分严格的,具体要求用什么字体,什么字号等等。这些细小的细节不是靠同事们或者上司指导,而是要靠自己善于言行观察,无微不致。最重要的还是切记严守纪律,保守机密。这个行政部是收发文件,处理文件和管理文件。在各种文件中,大部分具有不同程度的保密性,而且各级秘书人员经常接近领导,看一些重要文件,参加一些重要会议,所以,秘书人员在公共场合活动时要注意内外有别,把握分寸,对什么应该说什么不应该说要心中有数。

通过实习,加深了我对行政工作的理解,丰富了我的实际管理知识,使我对日常办公行政管理工作有了一定的感性和理性认识。认识到要做好日常企业行政管理工作,既要注重管理理论知识的学习,更重要的是要把实践与理论两者紧密相结合。在学校我学的是xx专业,修过客户关系管理、企业管理、办公自动化等课程,这些学校的理论课程在我们这里都得到了实践的应用。像如何接听电话,如何接待客人等都是客户关系管理学过的知识;人员招聘、培训、绩效考核等是企业管理学过的知识;做excel表格、word文档文件等式办公自动化学过的知识

学校所学的知识并不是像有些人说的拿到社会上根本用不上,而是要看你会不会用,学校学习的是理论,社会用到的是实践,只要学会把理论联系到实践中去,那在学校学的东西就不会白学。实习是我步入社会前的第一课,教会我怎么待人接物,如何处理各种事情。

毕业实习是每个大学生必须拥有的一段经历,它使我在实践中了解社会,让我学到了很多在课堂上根本就学不到的知识,受益匪浅,也打开了视野,增长了见识,体验到社会竞争的残酷,而更多的是希望自己在工作中积累各方面的经验,在今后的学习中更加努力地丰富自己的头脑,为自己以后走向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

2022行政成长故事心得体会总结五

x年11月26日下午,杨学武局长在局会议室主持召开局行政办公会,局领导游何保、江水录、朱笋、高铁、陈小枝、吴建平、罗来水参加了会议,符惠庆、张国梁、夏善峰、陈富长、姜良志、李学平、刘兆森、陈非、赵俊弢列席了会议。会议强调:全局上下要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精细优美的要求,切实落实贯彻好10月25日局行政会议精神,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理顺关系,提升工作效益和工作质量。当前要全力以赴抓好户外广告整治这项局中心工作。现将会议情况纪要如下:

一、关于加强中心城区中高层住宅二次供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讨论

会议听取了市自来水公司起草《关于加强中心城区中高层住宅二次供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情况的汇报,指出,中高层住宅二次供水污染关系到中高层住户的正常用水安全,已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因此,加强中高层二次供水污染防治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实施。

会议要求尽快起草关于中心城区中高层二次供水污染防治的实施方案,并上报市政府,由市政府组织房管、规划、建设、城管、卫生等部门召开协调会,明确部门职责,落实工作措施,切实解决二次供水污染问题。高铁同志负责牵头,自来水公司负责起草防治实施方案。下一步将要起草二次供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办法,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二、关于加强自来水公司管理事宜的研究

xx市城管局是中心城区自来水行业主管部门,是市自来水公司的行政管理主体,两者之间的关系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局里要进一步加强对自来水公司企业的行政管理,同时局里要结合企业生产的规律和特点,给自来水企业充分的自主经营权。市自来水公司必须建立生产计划、经营效益、安全状况等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会议要求自来水公司要做好水厂安全生产和管理,确保群众用水安全、喝上放心水。要切实加强水质检测监测,按照国家住建部和省住建厅有关要求定期公布水质,落实水质报告制度,充分保障老百姓知情权。

三、关于听取市园林局关于实施今冬明春绿化提升改造方案的汇报

会议同意市园林局实施中心城区x年今冬明春13条路段和重要节点绿化提升补植方案,同意实施凤凰大道景观轴绿化建设改造第一套方案。

会议要求园林局要按照精细优美的要求,重点将凤凰大道绿化建设改造成城市景观轴,将高速东出口绿化提升改造成具有地方特色的精品景观;尽快完善今冬明春绿化项目建设方案,上报局里,统一报市城建项目推进办。

四、关于规范行政许可及审批流程的研究

会上听取了局公用事业科和行政服务科关于局行政审批事项及草拟的行政审批会签表的情况汇报。会议要求尽快建立行政审批会签制度,规范审批流程,完善行政审批会签表并严格付诸实施;除12项行政审批事项外,涉及其他审批或核准内容要立即梳理,建立统一规范的管理办法。该项工作由游何保同志牵头,局有关科室和局属单位配合。

会议明确要求,严格落实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局行政许可工作,局系统12项行政审批事项必须全部进入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局窗口负责人要加强窗口管理,提高服务水平。要着力加强部门协调沟通,加大批后管理执法力度。

五、关于茶圣路二标段和瑞昌路接管事宜的讨论

会议原则上同意接管茶圣路二标段和瑞昌路,并要求做好相关交接工作。原则上要求茶圣路二标段项目部做好行道树树池整改等工作。具体移交事宜由高铁同志负责,局属有关单位和局公用科做好有关工作。

六、关于加强办公室工作效益的研究

办公室是承担公文处理、沟通内外、上传下达、后勤保障服务等日常工作,具有综合枢纽的作用。要大力加强办公室建设,着力提高办公室工作效益,确保领导决策落实到位。会议同意从局系统内外选聘3至4名能吃苦耐劳、有一定文字处理功底和各方面素质过硬的人员充实办公室。

七、关于办公楼租赁事宜的研究

会议同意租用凤凰东大道501号原海上天大酒店作为局属环卫处下属的管理用房,由朱笋同志负责租赁事宜。要严格履行租赁合同,按合同要求支付转让费和租金。要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的办公设备,妥善做好相关工作安排。

八、关于加强机关制度建设的讨论

会上对办公室草拟《局机关日常工作制度》、《局收发文管理制度》进行了充分讨论。会议要求进一步完善《局机关日常上下班制度》,规范局机关日常上下班、请销假、节假日值班、机关环境卫生、考勤管理等制度。进一步完善《局收发文管理制度》,规范收文办理程序,提高办理效率;加强发文管理,规范发文格式和程序,严禁局属单位越级行文。

为切实改进局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办文办事效率和机关效能,加强机关制度建设尤为紧迫和重要。加快制订完善重大事项会签制度、紧急事务的责任分担及处置办法、财务管理制度、会议制度、公务接待和车辆管理制度等,并要求在春节前建立完善制度体系。

九、关于加强建筑垃圾管理的研究

会上听取了局渣土办x年以来建筑垃圾管理工作情况和下一步加强建筑垃圾管理建议的汇报。

会议指出,我市中心城区存在建筑垃圾管理机制不顺、管理不规范、监管不到位等问题。会议要求规范建筑渣土运输作业市场,加强市场准入的灵活性,完善市场竞争机制,适当增加建筑渣土运输企业;同时加强渣土运输企业和车辆的管理,非专业运输车辆不准进入市场作业,对违规运输企业和车辆要加大处罚力度,未经局班子集体研究,任何人不得擅作主张。

会议要求参照兄弟地市先进做法和成功经验,尽快研究制订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实行渣土管理与执法相分离,建立责任机制,有关渣土管理与执法的重大事项必须集体研究。务必采取各种新举措、新方式,建立一整套全覆盖、严格有效的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立即改变目前建筑垃圾管理混乱局面,切实规范我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管理。该项工作由朱笋同志负责,陈富长同志配合完成。

关于建设建筑垃圾消纳场所问题,要尽快形成意见报市政府和城建重点项目推进办。

十、关于几个重要事项的安排部署

(一)关于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可行性研究事项,由游何保同志负责,符惠庆同志配合。

(二)关于拟组建局工程建设科,规范工程管理,由高铁同志负责。

(三)关于如何规范局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审批,研究其他需要行政审批或核准的相关事项,并完善审批责任程序,由游何保同志负责。

(四)关于如何搭建大督查、大城管格局,整合部门资源,加强数字化城管与智慧城市建设的对接,并争取市委政研室的支持,由江水录负责。

(五)关于如何加强办公室综合协调平台建设,提高工作效率,由朱笋同志负责。

(六)关于制订完善财务管理办法,由陈小枝同志负责。在保障局机关日常办公费和必要的周转资金的前提下,将城市管理经费和行政收费重点下放给局属单位。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经费、收费如何使用,如何建立高效、透明、集体决策的财务制度。

(七)关于如何加强危房修缮、私房改建监管工作,要与市规划局、房管局协调对接好,明确部门职责,强化协调沟通,共同制订出台一个联审制度;同时局里要尽快制订私房改建监管制度和责任分担制度,将工作职责和责任落实到人,并探索组建综合执法大队。该项工作由罗来水负责。

(八)关于建立局属部门、单位单独负责机制,强化其独立处理问题的能力,并充分发挥好局机关总协调的作用,由朱笋同志负责。

(九)关于如何建立全局系统放心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强化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全面提高全局上下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由吴建平同志负责调研。

上述9个问题调研提纲和调研成果原则上在春节前完成。

xx市城市管理局

x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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