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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开采及心得体会总结(优质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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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开采及心得体会总结(优质9篇)
2023-11-18 06:46:12    小编:ZTFB

总结是我们对事物本质和规律的理解和把握。在写心得体会时,我们可以回顾个人的成长和发展历程,从中提炼出有价值的经验。下面是一些小伙伴的心得体会,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和启发。

煤炭开采及心得体会总结篇一

煤炭开采是人类历史上最重要的能源开采之一,对于人类社会的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回顾煤炭开采的发展历史,我们可以从五个方面进行思考和体会:开采技术的创新,对环境的影响,对工人的影响,对社会经济的影响以及对未来能源的思考。通过对煤炭开采的简史的理解和思考,我们能更好地认识到煤炭开采给我们带来了哪些经验和教训,从而更好地应对未来的挑战。

首先,煤炭开采的发展史展示了人类在技术创新方面取得的巨大进步。从最早的手工开采到如今的机械化开采,人们持续地寻求改进技术,提高生产效率和安全性。通过各种技术手段的创新和改进,人们的生产力得到了大幅度的提高,并为社会经济的发展提供了重要动力。同时,技术创新也为解决能源问题提供了有力的支持,为人类繁荣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其次,煤炭开采所带来的环境问题不容忽视。在开采过程中,煤炭开采对地质环境和生态环境都造成了严重破坏。地质环境的扰动导致地表塌陷和地下水位下降,进而引发了一系列的地质灾害;同时,煤炭开采也会带来大量的尾矿和废弃物,对水资源和土壤质量造成污染。因此,我们需要在煤炭开采中采取有效的环境保护措施,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

再次,煤炭开采对工人的影响也是我们需要思考的一个问题。随着机械化开采的普及,工人面临新的职业风险和工作压力。在煤炭开采过程中,工人容易遭受地质灾害的威胁,同时,开采作业的艰辛和劳动强度也对工人的身体健康有一定的影响。因此,我们要注重提高工人的劳动条件,确保工人的权益和安全。

再者,煤炭开采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不可忽视。煤炭是全球最重要的能源资源之一,对于国家的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从历史上来看,各国煤炭开采业的发展水平往往与国家的经济实力和国际地位密切相关。煤炭的开采能够提供大量的就业机会,推动工业和交通运输的发展,带动国家经济的增长。然而,煤炭开采也面临着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等问题,因此,我们需要在追求经济发展的同时,加强煤炭开采的可持续性和环保性。

最后,我们还需要思考煤炭开采对未来能源的影响和思考。煤炭作为化石能源的主要来源之一,虽然在发展过程中给人类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但也在加剧全球气候变化和环境污染。随着全球能源的转型,我们需要加强对可再生能源的研究和开发,减少对煤炭等传统能源的依赖,确保人类能够拥有更加清洁和可持续的能源供应。

综上所述,煤炭开采的发展历史提供了丰富的经验和教训。我们需要从技术创新、环境保护、工人权益、社会经济和未来能源等方面深刻思考和总结,以便更好地应对未来的挑战。只有在推动煤炭开采可持续性发展的同时,我们才能实现经济效益、社会利益和生态效益的良性循环。

煤炭开采及心得体会总结篇二

煤炭开采是人类发展历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对于人类社会的进步和经济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通过研究煤炭开采的历史,我们可以深刻认识到这个行业的演变,同时也能够得到一些启示和体会。本文将从依次从煤炭开采的起源开始,探讨其发展过程,最后总结出几点关于煤炭开采的心得体会。

首先,煤炭开采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古代。早在数千年前的新石器时代,人类就开始利用煤炭进行采矿。最早的煤矿开采形式是采用简单的手工爆炸方式,在编号记载的战国时期,就已经出现了对于火药爆破的记录。通过手工开采,人们从地下深处开采到了煤炭资源,为以后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

其次,随着工业革命和科技的进步,煤炭开采逐渐进入了机械化和工业化时代。18世纪末,蒸汽机的发明使得煤炭开采更加高效和规模化。人们开始利用蒸汽机驱动煤矿的抽水和提升设备,极大地提高了煤炭产量。同时,工业革命的兴起也带动了对于煤炭需求的快速增长,进一步推动了煤炭开采的发展。

然而,随着煤炭开采规模的不断扩大,也引发了一系列环境和社会问题。大规模的采矿活动导致了土地破坏、水源污染和空气污染等问题的加剧。此外,矿工的工作条件恶劣,经常面临着生命安全的威胁,而且他们的福利待遇也十分低下。煤炭开采的不可持续性和社会问题引起了人们的关注,也促使了煤炭开采行业的改革和管理措施的出台。

最后,煤炭开采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成为当今社会的重要议题。随着对于环境保护和可替代能源的需求不断增长,人们开始思考如何以更加环保的方式进行煤炭开采。在过去几十年里,石油和天然气等能源的替代发展使得对煤炭的需求逐渐减少,但仍有大量煤矿仍在运营。为了实现煤炭行业的可持续发展,人们开始探索和研发更加环保的开采技术,并加大对煤矿环境污染的治理力度。同时,煤炭开采企业也逐渐转型升级,提高煤矿工人的工作环境和福利待遇。

通过对煤炭开采历史的学习和思考,我得到了几点心得体会。首先,煤炭开采不仅仅是一个经济问题,也是一个社会和环境问题。我们需要从综合的角度来考虑和解决煤炭开采所引发的问题,才能真正实现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其次,科技的进步对于煤炭开采至关重要,只有通过技术的创新,才能提高开采效率和减少对环境的影响。最后,政府和企业应积极推动煤炭开采行业的转型升级,提高矿工的待遇和工作环境,保证他们的安全和福利。

总之,煤炭开采的简史使我们深刻认识到这一行业的重要性和发展过程。我们应该从历史中吸取教训,不断改进和完善煤炭开采的方式和方法,为实现煤炭行业的可持续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煤炭开采及心得体会总结篇三

煤炭是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能源,对于全球能源战略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而对于煤炭开采历史的了解,不仅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煤炭的重要性,还能让我们认识到煤炭开采所面临的挑战和机遇。在学习煤炭开采简史的过程中,我深有感触,体会到了从采煤工人的辛苦付出到现代化工业的蓬勃发展的历程,同时也反思到如何在煤炭开采中平衡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以下将从煤炭开采技术的发展、煤炭开采中的环境问题以及煤炭的可持续发展等方面,进行连贯的五段式文章来探讨煤炭开采简史带给我的心得体会。

首先,煤炭开采技术的发展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煤炭开采技术也在不断创新和改进。回顾历史,我们可以看到从蒸汽时代到现代化机械化开采,煤炭开采技术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煤矿井下的工人们曾经需要依靠人力,不惧艰难险阻地进行开采工作,这种辛苦的劳动令人敬佩。而如今,高科技设备的引入使得煤炭开采过程更加高效、安全,也使得矿工们的工作条件得到了改善。煤炭开采技术的不断进步,让我深刻地感受到了科技对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

其次,煤炭开采中的环境问题让我深思。煤炭开采常常伴随着空气污染、水质污染以及土地破坏等问题。尤其在传统的煤矿开采中,存在着浪费矿产资源、产生大量固体废弃物等问题,对环境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回顾历史,我们应该从中吸取教训,意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在现代化的煤炭开采中,应该更加注重矿产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加强对环境的保护和治理。通过科学技术的应用,我们能够减少矿井开采对水资源的消耗,有效防治矿井废弃物对水环境的污染,有序利用废弃物等手段,促进煤炭开采与环境保护的良性循环。

再次,煤炭的可持续发展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煤炭作为一种有限的能源资源,在全球范围内扮演着重要角色。然而,煤炭产业也因为其燃烧排放的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对全球气候变化产生了不可忽视的影响。面对气候变化和环境污染问题,煤炭开采需要不断向更加清洁、高效的方向发展。这就要求我们在煤炭开采过程中,加强技术创新,推动清洁煤技术的发展,促进煤炭开采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同时,也需要通过控制煤炭开采数量,加强能源混合,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等手段,实现煤炭可持续利用的目标。

最后,煤炭开采简史给我留下了对煤炭工人辛勤劳动的敬佩之情。回顾历史,从早期的手工煤炭开采到现代化机械化开采,矿工们的辛劳付出和对安全的执着追求令人感动。矿工们在狭小黑暗的矿井中默默工作,为能源的供应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他们的精神值得我们永远铭记。在现代化煤炭开采中,我们要加强对矿工的培训和关怀,保障矿工的权益,营造安全、和谐的工作环境,这是对矿工们辛勤劳动的最好回报。

总之,煤炭开采简史不仅是煤炭开采技术的进步史,更是人类文明和社会发展的缩影。通过了解煤炭开采的历史,我们能够更好地认识到煤炭开采所面临的挑战和机遇,思考如何在煤炭开采中实现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平衡。同时,我们也要向那些为煤炭开采付出辛勤劳动的工人们致以敬意,关怀他们的权益,确保矿工的安全和福祉。只有在全球范围内加强煤炭开采的可持续发展,才能有效应对能源问题,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煤炭开采及心得体会总结篇四

煤炭开采是我国国民经济重要的行业之一,对于保证国家能源的安全、推动经济发展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由于煤炭行业的重要性,作为一个高中生,我们也应该对煤炭开采进行总结及心得体会。

首先,我们需要认识到煤炭开采对于环境的影响。由于煤炭开采需要大量的爆破、挖掘和运输,这些活动无疑会对周围的环境造成不可避免的伤害。因此,在煤炭开采过程中,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来确保对环境的保护工作。例如,采用更加环保的挖掘机设备,在运输过程中减少粉尘和废气排放,增加绿化覆盖面积等等。

其次,我们需要注意煤炭开采对于职业安全的影响。煤炭开采是一项高风险的行业,常常发生矿难等事故,造成工人伤亡。因此,在煤炭开采过程中,我们需要加强对工人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加强安全监管力度,从源头上避免事故的发生。

除此之外,我们还需要关注煤炭开采对于经济的影响。作为我国的主要能源来源,煤炭开采在经济上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在当前经济形势下,我们仍然需要探索更加可持续的发展模式,避免环境和经济的矛盾。

总之,煤炭开采对于我国的经济发展、能源保障等方面都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作为一个高中生,在探索煤炭开采的过程中,我们需要深刻认识到对环境、职业安全等方面的影响,同时也要关注到煤炭开采对于经济的贡献,在维护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推动煤炭开采行业的发展。

煤炭开采及心得体会总结篇五

5月20日,市质监局、工商局、环保局组成检查组,对我县煤炭市场清理整顿工作进行了专项督导检查。副县长夏绍铭陪同检查。

检查组现场查看了大河坎和县城煤炭经营状况,听取了我县煤炭市场清理整顿进展情况汇报。检查组对我县前期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就2016年煤炭市场清理整顿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煤炭经营市场清理整顿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二是要明确任务,夯实责任,形成合力全面推进;三是要突出重点,采取硬措施,不折不扣完成工作任务,确保6月底前实现“禁煤区”内煤炭经营场所“清零”,给市政府交一份满意答卷。

副县长夏绍铭表示,我县已印发工作方案对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总体安排,下一步将就煤炭市场清理整顿工作进行专项部署,制定实施方案,综合施策,杜绝增量,削减存量,层层传导压力,联合执法检查,强化督查督办力度,确保按时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

煤炭开采及心得体会总结篇六

煤炭是中国主要的能源之一,其开采与利用一直是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然而,随着资源的日益枯竭和环境污染的加剧,煤炭开采也面临着越来越大的挑战。在这个背景下,对于煤炭开采的总结与分析变得尤为重要。在本文中,我将分享自己多年来从事煤炭开采的经验与心得,为读者提供一些有益的参考。

第二段:煤炭开采的基本流程。

对于煤炭开采,我们首先需要了解其基本的流程。通常,煤炭的开采主要经过采矿、爆破、运输、煤选、除尘等一系列环节。在采矿过程中,需要根据煤炭的特性选择不同的采矿方法,如井下采煤、露天开采等。而在进行爆破时,则需要合理设置爆破方案,以确保安全和效率。此外,煤炭的运输也是一个关键的环节,需要综合考虑地质条件、运输距离和运输设备等因素。

第三段:煤炭开采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煤炭开采在支持国家经济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也存在不少问题。首先,随着煤矿资源的日益枯竭,煤炭开采的难度和成本越来越大。其次,煤炭开采对环境的影响也越来越大,如地质变形、大气污染、水源污染等。再则,煤炭开采中存在安全风险,如煤尘爆炸、瓦斯爆炸等。针对这些问题,需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保障煤炭开采的可持续发展。

第四段:煤炭开采中的安全保障措施。

对于煤炭开采中的安全问题,我们可以采取许多措施进行保障,如加强瓦斯抽放、完善通风系统、遵守操作规程等。此外,还可以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如煤炭预测技术、煤尘控制技术、智能安全监测系统等。在制定方案时,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尽可能地减少安全风险。

第五段:结论。

总的来说,煤炭开采作为中国经济的支柱产业,其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然而,在开采过程中,我们需要审慎考虑各种因素,综合采取有效措施。只有这样,才能使煤炭开采顺利进行,同时保证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环境的可持续保护。对于从事煤炭开采的各位同仁,我们更需要牢记安全第一的原则,不断提高自身的技能和素质,为中国煤炭业的发展贡献自己应有的力量。

煤炭开采及心得体会总结篇七

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煤炭经营使用监督管理应当坚持总量控制、合理布局、严管煤质、排放达标、节约用煤、强化监管的原则。

第四条各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市大气污染防治的要求,

统筹做好本辖区的煤炭经营使用监督管理工作,对大气环境质量。

负责,使本辖区的大气环境质量达到规定的标准。

第五条市和区县商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煤炭经营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和区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用煤单位炉前煤的污染物含量、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使用和储煤场地扬尘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经济和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门及区县工业经济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清洁生产促进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督促企业节约用煤。

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制定本市煤炭经营使用地方质量标准。市和区县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依职能负责对煤炭检验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市和区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不符合本市煤炭经营使用地方质量标准的煤炭及其制品的销售实施监督管理。

发展改革、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煤炭经营使用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本市相关行业协会应当加强对煤炭经营企业的自律管理,协助煤炭经营监督管理部门做好工作。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按照商务、环保、工商等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分工向其举报。受理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为举报人保密。

第八条市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市城乡规划,结合本市环境保护的要求,制定本市经营性煤炭堆场(以下简称堆场)。

和民用煤配送网点的布局和总量控制计划。

第九条煤炭经营企业所存煤炭应当集中存放在堆场。

禁止在本市外环线以内设置堆场。

堆场和民用煤配送网点应当按照布局要求进行设置,并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

第十条煤炭经营企业应当保证煤炭质量,确保供应本市的`煤炭符合本市煤炭经营使用地方质量标准。

采用直供方式的用煤单位,应当确保采购的煤炭符合本市煤炭经营使用地方质量标准。

购销煤炭双方订立的合同,应当具有煤炭质量条款,并符合本市煤炭经营使用地方质量标准。

第十一条煤炭经营企业应当建立煤炭购销台账,载明煤炭购销数量、购销渠道及煤炭检验报告,并保留两年。

第十二条煤炭经营企业和用煤单位运输、装卸、储存、加工煤炭,应当符合本市环境保护要求,采取防护措施,防止自燃和煤粉尘污染。

第十三条堆场的经营者应当对其储煤场地采用防风抑尘网(墙)同时配套苫盖、喷淋设施,有条件的应当采取密闭措施。

民用煤配送网点的储煤场地应当采取密闭措施。

第三章煤炭使用。

第十四条用煤单位应当使用符合本市煤炭经营使用地方质量标准的煤炭。

用煤单位应当建立用煤台账,明确用煤量、用煤来源、煤质及煤炭检验报告,并保留两年。

第十五条用煤单位排放大气污染物,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环境保护标准,并不得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指标。

第十六条用煤单位必须安装烟气净化装置或者采取其他防护措施,并保证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使用。

拆除、关闭或者闲置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应当事先报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七条钢铁、电力、石化、供热、建材等重点行业用煤单位的储煤场地应当采取密闭措施。其他用煤单位的储煤场地应当采用防风抑尘网(墙)同时配套苫盖、喷淋及监控设施。

第十八条对年综合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用煤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用煤单位,应当将审核结果在本地区主要媒体上公布,接受公众监督,但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

第四章监督检查。

并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条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堆场、煤炭经营企业、民用煤配送网点的动态管理,加强日常监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定期对用煤单位炉前煤的污染物含量,

污染物的处理设施、污染物排放情况开展检查,对储煤场地的扬。

尘进行检查,发现违法行为及时依法予以处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不符合本市煤炭经营使用地方质量标准的煤炭及其制品的销售进行检查,发现违法销售的及时依法予以处理。

第二十一条商务、环境保护、工商等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检查时,有权检查堆场、煤炭经营企业、民用煤配送网点或者用煤单位执行煤炭法律、法规的情况,查阅台账等有关资料,进入现场进行检查。堆场、煤炭经营企业、民用煤配送网点或者用煤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第二十二条对煤炭经营使用的监督、检查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二十三条煤炭监督管理相关部门应当共享共用管理信息,

及时通报堆场、煤炭经营企业、民用煤配送网点或者用煤单位的有关情况。

第五章法律责任。

由商务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取缔。

第二十五条煤炭经营企业所存煤炭不集中存放在堆场的,由商务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可处3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六条煤炭经营企业未依照本规定建立煤炭购销台账,

并保留两年的,由商务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处1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七条堆场、煤炭经营企业、民用煤配送网点或者用煤单位违反国家和本市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用煤单位未依照本规定建立用煤台账,并保留两年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处1万元以下罚款。

可处3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九条煤炭监督管理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其主要负责人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

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利用职务从事或者参与煤炭经营的;(二)在煤炭监督管理工作中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的。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规定自1月1日起施行。

煤炭开采及心得体会总结篇八

作为一个年轻的学生,在国家煤炭开采大潮中扮演着一个微不足道的角色。但是,每次听到媒体报道着煤炭开采的新闻,我都深入思考着自己该如何做出自己的贡献,让这个行业更为优秀。

首先,我明白了煤炭开采是一个极其艰辛的工作。有很多勇士们在地下进行了无数个日夜的挖掘工作,为此他们付出了大量的艰辛汗水。他们每天都需要在极其艰苦的环境下工作,像蜗牛一样奏响着自己挖掘的节奏,为国家能源业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其次,我认为煤炭开采的发展还面临着很多问题。比如,煤炭的资源日益减少,环保压力等等。因此,我们需要深入探索发展绿色煤炭工业的方向,要尽量减少煤炭开采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更尽可能地实现可持续发展,推动煤炭行业向更好的方向发展。

最后,我也明白了个人的力量是薄弱的,但是我们应该发挥自己所能做的,从自己做起,积极参与到煤炭开采行业中。

总之,作为一名年轻的学生,我有义务和责任为国家的煤炭开采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我将遵照国家政策,倡导环保精神,不断保护我们美丽的家园。

煤炭开采及心得体会总结篇九

最新煤炭经营监管办法(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煤炭经营监督管理,规范和维护煤炭经营秩序,保障煤炭稳定供应,促进环境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煤炭经营和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煤炭经营,是指企业或个人从事原煤、配煤及洗选、型煤加工产品经销等活动。

第四条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指导全国煤炭经营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煤炭经营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煤炭经营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政策引导和支持,建立健全煤炭交易市场体系,培育对煤炭供应保障具有支撑作用的经营企业,鼓励具备条件的经营企业参与煤炭应急储备工作。

第六条有关行业协会引导煤炭经营主体加强自律,配合煤炭经营监督管理部门开展工作,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第七条从事煤炭经营活动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符合煤炭产业政策和行业标准,保证煤炭质量,促进环境保护。

第八条煤炭经营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注册后,应于三十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的同级煤炭经营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告知性备案。其中,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注册的企业,向其住所所在地的省级煤炭经营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告知性备案。

煤炭经营企业备案内容包括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储煤场地及设施、建立信用记录的社会征信机构情况。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的,企业应在变更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告知所在地煤炭经营监督管理部门。

第九条对本行政区域内备案的煤炭经营企业名单,省级煤炭经营监督管理部门应通过公开发行的报刊、网站等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条用于煤炭经营的储煤场地,布局应当科学合理,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得设在风景名胜区、重要生态功能区等环境敏感区域;区域内不同储煤场地的布局应体现资源集约开发和节约利用;城市大型储煤场地应实现封闭储存或建设防风抑尘、防燃、污水处理设施,不得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省级煤炭经营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土、环保等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储煤场地合理布局规划。

第十一条煤炭经营应取消不合理的中间环节。国家提倡有条件的煤矿企业直销,鼓励大型煤矿企业与耗煤量大的用户企业签订中长期直销合同。

第十二条煤炭经营主体在煤炭装卸、储存、加工和运输过程中,应采取必要措施,减少无组织粉尘排放。

第十三条加工经营民用型煤,应保证质量,方便群众,稳定供应。民用型煤应推行集中粉碎、定点成型、统一配送、连锁经营。

第十四条鼓励加工、销售和使用洁净煤,推广动力配煤、工业型煤,节约能源,减少污染。

第十五条煤炭经营主体应依法经营,公平竞争,禁止下列经营行为:

(一)采取掺杂使假、以次充好、数量短缺等欺诈手段;。

(二)垄断和不正当竞争;。

(三)违反国家有关价格规定,实施哄抬煤价或者低价倾销等行为;。

(四)违反国家有关税收规定,偷漏税款;。

(六)储煤场地违反合理布局要求,浪费资源、污染环境;。

(七)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煤炭产业政策或行业标准的其他行为。

第十六条从事煤炭运输的车站、港口及其他运输企业不得利用其掌握的运力作为参与煤炭经营、谋求不正当利益的手段。

第十七条禁止行政机关设立煤炭供应的中间环节和额外加收费用。

第十八条煤炭经营主体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煤炭产品质量管理的规定,其供应的煤炭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用户对煤炭产品质量有特殊要求的,由买卖双方在煤炭买卖合同中约定。

第三章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煤炭经营监督管理部门加强与工商、质检、环保、国土等部门的协调配合,依法对煤炭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煤炭经营企业应在每年一季度,向办理备案的煤炭经营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上年度有关经营信息,内容主要包括煤炭计量、质量、环保等规定或标准执行情况。对煤炭供应保障具有支撑作用的经营企业,应配合煤炭经营监督管理部门开展动态监测,按季度报告主要煤炭买卖合同履行等情况。

除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煤炭经营监督管理部门应向社会公示煤炭经营企业年度报告信息。

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煤炭经营监督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对煤炭经营主体依法经营以及备案、年度报告情况开展定期抽查。对煤炭供应保障具有支撑作用的经营企业,应对主要煤炭买卖合同履行等情况进行检查。

第二十二条各类煤炭经营主体均应在有资质的社会征信机构建立企业及法定代表人的信用记录。各级煤炭经营监督管理部门加强煤炭经营信用体系建设,依法向社会征信机构开放,纳入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并对违法失信行为予以公示。发生违法失信行为的企业或个人,在规定时间内改正的,应从违法失信公示名单中撤销。

第二十三条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立统一的煤炭经营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企业备案、年度报告、监督检查等信息管理以及煤炭经营活动的动态监测。

第二十四条煤炭经营监督管理部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煤炭经营企业信用信息交换共享,推进协同监管。

第二十五条煤炭经营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监督管理所需经费,可通过本级财政预算现有渠道予以支持。

第四章罚则。

第二十六条煤炭经营企业未按规定备案或备案内容不真实;未按规定提交年度报告或报告内容不真实;未配合煤炭经营监督管理部门接受监督检查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煤炭经营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列入违法失信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第二十七条用于煤炭经营的储煤场地不符合合理布局要求,或在煤炭装卸、储存、加工和运输过程中未采取必要措施、造成周边环境污染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煤炭经营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列入违法失信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第二十八条销售或进口高灰分、高硫分劣质煤炭;向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等范围内单位或个人销售不符合规定标准煤炭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煤炭经营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列入违法失信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第二十九条采取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欺诈手段进行经营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煤炭经营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列入违法失信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第三十条煤炭经营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煤炭经营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对本行政区域的煤炭经营监督管理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自2014年9月1日起施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2月27日发布的《煤炭经营监管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5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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