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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从我做起心得体会实用 做应急管理工作的心得体会(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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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从我做起心得体会实用 做应急管理工作的心得体会(2篇)
2022-12-29 20:45:08    小编:ZTFB

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体会,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积累经验。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对于应急管理从我做起心得体会实用一

xx年上半年学校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总结

(一)、建立了应急管理工作体系,为预防和减少学校安全事故工作奠定了组织保证。

下发了xx年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意见。各乡镇中心学校、局直各学校根据文件要求对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调整或充实,中心学校有一名副职主抓应急管理工作,配备了应急管理专干,学校设置了应急管理安全员,班级设置了安全委员,中心校、学校、年级主任、班主任、任课教师都根据各自的岗位职责层层签订了学校应急管理目标管理责任书,初步形成了县、乡、校、班四级应急管理工作体系。

(二)、注重应急预案的编制与演练,使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得到初步提高。

安全应急预案建设逐步完善。今年,我局专门下发了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应急预案建设的通知》,并转发了教育部、省教育厅下发的三个综合类公共安全预案。按市局和县政府应急办要求,全县大部分中小学幼儿园已基本建立了以预防火灾、防危旧校舍倒塌、防集体食物中毒、防学生上下楼拥挤踩蹋、防交通安全事故、防汛、社会治安等方面的预案,初步形成了县、乡、校、班相互衔接、相互补充的学校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保障体系。各乡镇中心学校、局直各单位还各自结合本地、本校实际编制了相关专项应急处理预案,并成立了相应的指挥系统和应急队伍,确保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一呼即来。

积极进行演练,提升应急队伍素质。我局要求,学校要把应急预案当成应急培训教材,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预案修订,开展业务培训,将应急管理素质融入到全体师生的工作、学习、生活之中,促进学校各个部门的应急管理水平大大提升。为保证应急工作的扎实有序,杜绝预案中有可能出现的纰漏和疏忽,学校积极组织、分类进行了应急演练训练。按照且战且训、战训合一的要求,极大地提高了学校的应急效能,形成了“统一指挥、反映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今年上半年各学校按照我局要求,组织了寄宿生宿舍区消防逃生演练和教学区的上下楼疏散演练活动。通过演练,部分学校及时发现并解决了不少演练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大大提升了预案的可操作性。

(三)、加强值守应急和信息报送工作,为预防学校安全事故构建了良好的服务平台

1、切实加强对应急值守工作的领导

(1)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主要领导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抓,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好职责落实。要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分工,落实工作责任,真正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确保任何一个环节都不出现疏漏。

(2)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节假日和工作日期间,我局要求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要妥善安排好本单位领导带班工作,带班领导要在岗带班,切实负起责任,及时检查了解应急值守工作情况,主要领导和有关领导要保证24小时联络畅通,确保一旦遇有突发事件能及时处置,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妥善处置,把事故、灾害造成的损失降至最低限度。

(3)严格落实督导检查制度。我局不定期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应急值守工作进行抽查和督导检查,对发生重要信息迟报、漏报、瞒报和对突发事件处置不力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追究当事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各学校也按照我局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加大督导检查力度,使应急值守的各项工作得以落实。

2、扎实做好应急值守各项工作

(1)切实履行岗位职责。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是熟悉业务和值班工作的正式教职工,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并对值班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严禁出现缺岗、空岗现象,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2)严格报告制度。认真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加强信息搜集汇总和分析研究,及时应对,妥善处置。遇有特别重大紧急情况,必须在事件发生一小时之内向县教育局和乡镇政府报告并及时续报;来不及形成文字材料的,应先通过电话报告,再补报文字材料;紧急情况下,事发地单位及有关单位值班人员可直接向教育局和乡镇政府报告。

(3)制定有效应对措施。各级各类学校要全面检查应急值守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要按照应急管理工作的要求,在人、财、物等方面,为做好应急值守工作提供保障。我局加强对重点单位(如局直各学校、城区各学校)、重点部位的监控,全面掌握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迅速上报信息。各单位也成立了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应急值守综合协调和参谋助手作用,积极协助领导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4)切实加强沟通协调。我局督促各学校建立健全信息沟通、有效防范和应对处置工作的协调联动机制,明确工作责任和程序,搞好衔接,密切配合,形成上下协调联动的应急值守工作合力。

(四)、加强学校安全教育与安全检查,有效降低学校安全事故的概率。

1、安全教育

(1)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根据市教育局的安排部署,我局要求全县各级各类中小学校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随后,全县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幼儿园按照有教学计划,有教材,有教师,有教案,安全课进课程表的要求,扎扎实实的上好安全教育课。另外,全县各中小学校把学习宣传贯彻《指导纲要》作为建设校园安全文化的一项重要内容,利用黑板报、公示版、橱窗、固定标语、过街联等多种形式对《指导纲要》精神进行了宣传。

(2)认真组织了“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活动。根据市教育局的安排部署,3月27日,我们在全县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开展了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活动。当天,全县所有中小学校都上一节安全教育课,部分乡镇还结合学校实际,开展了一次安全演练。据不完全统计,全县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在此次活动中上安全教育课1200余节,开展安全演练136次,刷新安全标语308条,悬挂安全宣传吊联28幅,组织中小学生安全宣传踩街活动1次,全县共80232名师生受到教育,受教育率达到98.5%。

(3)各乡镇、各学校结合本地、本校实际,针对季节特点和地域特征,开展了主题多样,内容充实的安全教育课。皇后乡、太山庙乡、皇路店镇、云阳镇四乡镇因为有铁路从辖区内穿过,因此以上四个乡镇的学校开设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和爱路护路教育。放暑假前夕,学校开展了汛期安全教育,全县80%以上的学校都开设了游泳安全教育课,并向学生家长发放了联系函,要求学生家长在假期加强对学生的监管,严防溺水。

2、学校安全管理

(1)制定了《xx县中小学安全工作评估办法》,转发了《xx市中小学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自从下发这两个文件后,我县各级各类中小学校都以《评估办法》为指导,对学校的安全教育、制度建设、隐患排查等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县教育局也严格按照《评估办法》和《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检查、督查、指导、评估。《评估办法》的实施,标志着我县的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2)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逐步深化。一是“平安校园”创建活动逐步深入。各乡镇把乡中和乡小纳入“平安校园”创建目标,在人力、物力、财力、政策方面给这两所学校予以倾斜,使其初步形成了“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框架。二是学校安全责任挂牌公示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全县80%的中小学校都在校内划分了安全工作责任区,并将职责和责任人挂牌公示。三是学校高度重视安全预防工作,把重点安全部位的监控和关键环节的管理作为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第一防线。县一高、二高、现代中学、县直幼儿园、城关各学校都在安全预防工作方面作出了不懈的努力。

3、安全检查

(1)从今年2月25日至27日,根据局党委安排,全县共派出18个督查组,对开学情况和安全工作进行了督查。重点对危房、附属设施、照明线路、校车及校园周边环境进行了检查。

(2)今年汛期前,我局在6月份转发了市教育局的紧急通知,要求各乡镇中心学校、局直各学校在开学前对校舍进行一次紧急排查和整改。随后,由我局校建办牵头,局安全办配合对全县各学校的教学楼、宿舍、大门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

(3)从今年3月份开始,根据县政府安委办的安排部署,我局和县交警大队督促全县各级各类中小学校用15个工作日对全县校车运行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共检查全县10个乡镇的84辆校车,督促乡镇中心学校与私立幼儿园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65份,并要求各私立幼儿园向每位幼儿家长发放了安全乘车告知书。

(4)根据县防火安全委员会要求,从今年6月份开始,我局在全县各级各类中小学校集中开展了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下发文件两份,并在6月23日召开的乡镇中心学校、局直学校一把手会上做了安排部署。我局采取学校自查,乡镇中心学校督查、县局抽查,以寄宿制学校、照明线路等校园消防安全部位为重点,加强消防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师生防火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突出消防安全隐患整改。目前,各项检查工作正在进行之中,没有发现重大火灾安全隐患。

二、学校应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个别学校存在有安全管理隐患

个别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不健全、不规范、操作性不强,个别学校虽有应急预案,但属于纸上谈兵,纯粹是为了应付检查,学生从没演练过。

(二)交通安全隐患

我县部分乡镇个别私立幼儿园的校车无照牌、司机无驾驶证,所用车辆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还不同程度存在有超员、超速现象。此类交通安全隐患主要在云阳、崔庄、石门、皇路店、南河店、小店、乔端、四棵树等乡镇。经查,全县以上乡镇共有84辆私立校车。

(三)雷电安全隐患

我县属于雷区,按照国家气象部门规定,每所学校都要安装避雷设备,可是由于我县部分农村贫困学校经费紧张,没有能力安装避雷设备。

(四)非法私立幼儿园安全隐患

我县还存在有部分乡镇的私立幼儿园无证办学情况。这部分民办幼儿园在校舍、场地、教育器材、师资水平、安全管理等方面都不符合国家的规定,且校点分散、隐蔽,容易形成安全管理的盲区。

(五)学校周边环境安全隐患

我县学校周边环境主要存在以下安全隐患:1、个别社会闲散人员不听从门卫劝告,企图闯入校园滋事;2、校园门口各种流动摊点、小卖部销售的食品有的不符合国家食品卫生安全要求;3、各种三轮车、机动车在节假日停放在学校门口拉人,学校师生出入极不方便;4、部分学校大门紧临公路、中心街道,路上没有设置减速带、交通信号灯,对学生的上学、放学存在有一定安全威胁。

(六)学校消防安全隐患。

学校消防安全有待进一步加强。消防设施落后、陈旧、消防器材不足,楼道、宿舍等重点部位疏散通道不畅,应急照明设备不足。

xx年下半年学校应急管理工作工作思路

(一)以贯彻落实《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为重点,以安全教育进课堂为主线,创新活动载体,狠抓制度落实,使学校安全教育的主动性、创造性、实效性得到全面提高。

(二)以全面提高学校安全管理水平为目标,以贯彻落实《南阳市中小学安全工作评估办法》为保证,以责任追究为核心,以各类学校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为基础,做到管理创新、制度创新、观念创新、效益创新,推动学校各项应急管理工作不断上台阶。

(三)安全检查

1、提高学校的安全预防工作水平,对安全隐患特别是重特大安全隐患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排除。

2、提高安全检查的专业化水平。

3、加强学生游泳安全教育,严防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

4、做好汛期的各项安全预防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并督促各学校制定好防汛预案,并做到领导带班、昼夜值班。

5、做好危旧校舍的拆除、修缮、新建工作,严防出现人员伤亡事故。

对于应急管理从我做起心得体会实用二

1.1编制目的

为健全完善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规范和加强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有效应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恢复道路运输正常运行,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关于道路运输应急保障车队建设的指导意见》《交通运输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暂行规范》《交通运输突发事件信息处理程序》等相关规定。

1.3事件分级

本预案所称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是指由于自然灾害、道路运输生产事故等原因引发,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要客运枢纽1运行中断、严重人员伤亡、大量人员需要疏散、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以及由于社会经济异常波动造成重要物资、旅客运输紧张,需要交通运输部门提供应急运输保障的紧急事件。

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按照性质类型、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1.3.1ⅰ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ⅰ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

(1)重要客运枢纽运行中断

造成或可能造成运行中断48小时以上,致使大量旅客滞留,恢复运行需要多部门协调,人员疏散需要跨省组织。

(2)特别重大道路运输安全事故

客运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以及包含客货运车辆在内的道路运输安全事故,造成30人以上2死亡或失踪,或100人以上重伤的事故。

(3)重要物资道路运输应急保障

重要物资缺乏、价格大幅波动等原因可能严重影响全国或者大片区经济整体运行和人民正常生活,超出事发区域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运力组织能力,需要跨省、跨部门协调。

(4)需要由交通运输部提供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的边境口岸撤侨等其他突发事件。

以上四种情形,事发区域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难以独立处置,需要协调相关省份、相关部门调动运力疏解,提出跨省域道路运输应急保障请求。

1.3.2ⅱ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ⅱ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

(1)重要客运枢纽运行中断

造成或可能造成运行中断24小时以上,致使大量旅客滞留,恢复运行需要多部门协调,人员疏散需要跨市组织。

(2)重大道路运输安全事故

客运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以及包含客货运车辆在内的道路运输安全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失踪,或50人及以上、100人以下重伤的事故。

(3)重要物资道路运输应急保障

重要物资缺乏、价格大幅波动等原因可能严重影响省域内经济整体运行和人民正常生活,超出事发区域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运力组织能力,需要跨市、跨部门协调。

(4)需要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供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的其他突发事件。

1.3.3ⅲ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ⅲ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

(1)重要客运枢纽运行中断,造成或可能造成大量旅客滞留,事发区域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跨县域道路运输应急保障请求的。

(2)客运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以及包含客货运车辆在内的道路运输安全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失踪,或10人及以上、50人以下重伤的事故。

(3)发生因重要物资缺乏、价格大幅波动等原因可能严重影响市域内经济整体运行和人民正常生活,需要紧急安排跨县域道路运输保障的。

(4)需要由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供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的其他突发事件。

1.3.4ⅳ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ⅳ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

(1)一般客运枢纽运行中断,造成或可能造成旅客滞留。

(2)客运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以及包含客货运车辆在内的道路运输安全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失踪,或10人以下重伤的事故。

(3)需要由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供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的其他突发事件。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ⅰ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

本预案指导地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已有国家专项应急预案明确的危险品道路运输事故应对处置工作,适用其规定。

1.5工作原则

(1)以人民为中心,安全第一

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对的预警、预测,以及道路运输事故的善后处置和调查处理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准备,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2)依法应对,预防为主

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对应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断提高应急科技水平,增强预警预防、应急处置与保障能力,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提高防范意识,做好预案演练、宣传和培训工作,以及有效应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各项保障工作。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以属地管理为主,在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事件等级和法定职责,分工合作,共同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牵头,结合各地道路运输管理体制,充分发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作用,建立健全责任明确、分级响应、条块结合、保障有力的应急管理体系。

(4)规范有序,协调联动

建立统一指挥、分工明确、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工作响应程序,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协作,形成资源共享、互联互动的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实现应急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高效化。

1.6应急预案体系

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国家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地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道路运输企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国家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交通运输部负责制定、发布国家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地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省级、市级、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交通运输部制定的国家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编制、发布地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3)道路运输企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道路运输企业根据国家及地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负责编制并实施企业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所属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道路运输应急组织体系由国家、省、市和县四级组成。

2.1国家应急组织机构

交通运输部协调、指导全国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1.1应急领导小组

交通运输部在启动ⅰ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时,同步成立交通运输部应对xx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是ⅰ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机构,由部长或经部长授权的分管部领导担任组长,部安全总监及部办公厅、部政策研究室、部运输服务司、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以下简称安质司)、部应急办等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部长担任组长时,分管部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如下:

(1)组织协调ⅰ级(特别重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明确应急工作组的构成,指导应急处置工作。

(2)根据国务院要求,或根据应急处置需要,成立现场工作组,并派往突发事件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根据需要,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联合行动方案。

(4)当突发事件由国务院统一指挥时,按照国务院的指令,执行相应的应急行动。

(5)其他相关重大事项。

2.1.2应急工作组

应急工作组由交通运输部相关司局和单位组成,在领导小组统一协调下开展工作,并在应急响应终止时宣布取消。应急工作组成员由各应急工作组组长根据应急工作需要提出,报领导小组批准。

(1)综合协调组。由部应急办或部办公厅负责人任组长,视情由相关司局和单位人员组成。负责与各应急协作部门的沟通联系;保持与各应急工作组的信息沟通及工作协调;搜集、分析和汇总应急工作情况,跟踪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定时向中办信息综合室、国务院总值班室和相关部门报送信息;协助领导小组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领导同志以及部领导的有关要求;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应急指挥组。由部运输服务司负责人任组长,视情由相关司局和单位人员组成。负责参加国务院组织的有关事故调查;组织协调跨省应急队伍调度;协调人员、重要物资的应急运输保障工作;协调与其他运输方式的联运工作;拟定应急运输征用补偿资金补助方案;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通信保障组。由部通信信息中心负责人任组长,视情由相关司局和单位人员组成。负责应急响应过程中的网络、视频、通信等保障工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4)新闻宣传组。由部政策研究室负责人任组长,视情由相关司局和单位人员组成。负责对外发布应急信息;负责突发事件的新闻宣传工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5)现场工作组。由部运输服务司、部应急办等有关司局人员及相关专家组成,必要时由部领导带队。按照统一部署,在突发事件现场协助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现场有关情况。

(6)专家组。由道路运输行业及相关行业技术、科研、管理、法律等方面专家组成。负责对应急准备以及应急行动方案提供专业咨询和建议,根据需要参加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1.3日常机构

部运输服务司,作为国家道路运输应急日常机构,在交通运输部领导下开展工作,承担有关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日常应急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1)做好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日常应急管理有关工作。

(2)接收、搜集、整理、分析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相关信息及预警信息,向部应急办报送道路运输应急信息。

(3)组织开展ⅰ级应急响应相关处置工作。

(4)负责组织制修订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5)指导地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建设。

(6)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

2.2地方应急组织机构

省级、市级、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

省级、市级、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参照国家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组织机构组建模式,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成立应急组织机构,明确相应人员安排和职责分工。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结合《交通运输综合应急预案》和本预案的要求做好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工作,重点做好对气象、国土等部门的预警信息以及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相关信息的搜集、接收、整理和风险分析工作,完善预测预警联动机制,指导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做好相应的应急准备。

预警信息来源包括:

(1)气象、地震、国土资源、水利、公安、安监、商务、外交等有关部门的监测和灾害预报预警信息,以及国家重点或者紧急物资道路运输保障需求信息。

(2)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相关管理机构有关道路运输延误、中断等监测信息。

(3)其他需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供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的紧急事件信息。

4.1分级响应

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分为国家、省、市、县四级部门响应。每级部门应急响应一般可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四个等级。

4.1.1ⅰ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响应

发生ⅰ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时,由交通运输部启动并实施国家级部门应急响应,事发区域省、市、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分别启动并实施本级部门ⅰ级应急响应。

4.1.2ⅱ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响应

发生ⅱ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时,由事发区域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启动并实施省级部门应急响应。事发区域市级、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分别启动并实施本级部门应急响应,且响应级别不应低于上级部门应急响应级别。

4.1.3ⅲ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响应

发生ⅲ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时,由事发区域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启动并实施市级部门应急响应。事发区域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启动并实施县级部门应急响应,且响应级别不应低于市级部门应急响应级别。

4.1.4ⅳ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响应

发生ⅳ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时,由事发区域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启动并实施县级部门应急响应。

4.2响应程序

4.2.1国家级部门应急响应启动程序

(1)发生ⅰ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或者接到国务院责成处理的道路运输突发事件,部运输服务司及时核实有关情况,并进行分析研究,第一时间向分管部领导报告有关情况,提出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及成立相关应急工作组的建议。

(2)经分管部领导同意后,报请部长核准。由部长或经部长授权的分管部领导宣布启动交通运输部应对xx事件ⅰ级响应。

(3)同步成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明确应急工作组构成;各应急工作组按照职责开展应急工作,并将启动ⅰ级应急响应有关信息按规定报中办信息综合室、国务院总值班室和相关部门,抄送应急协作部门,通知相关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ⅰ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的具体流程如下图所示。

4.2.2省市县级部门应急响应启动程序

省级、市级、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参照本预案,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级部门应急响应级别及程序。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启动实施本级应急响应的同时,应将应急响应情况报送上一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处理超出本级范围的突发事件,需要上一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协调处置时,应及时提出请求,并按照前款规定及时启动上一级别应急响应。

4.3信息报告与处理

交通运输部按有关规定向中办信息综合室、国务院总值班室及时报送突发事件信息。

交通运输部和应急协作部门建立部际信息快速通报与联动响应机制,明确各相关部门的应急日常管理机构名称和联络方式,确定不同类别预警与应急信息的通报部门,建立信息快速沟通渠道,规定各类信息的通报与反馈时限,形成较为完善的突发事件信息快速沟通机制。

交通运输部和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建立完善部省道路运输应急信息报送与联动机制,部运输服务司汇总上报的道路运输突发事件信息,及时向可能受影响的省(区、市)通报。

ⅰ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启动后,事发区域省级道路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将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部运输服务司,并按照“零报告”制度,形成定时情况简报,直到应急响应终止;部运输服务司应及时将进展信息汇总形成每日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情况简报,上报领导小组,并抄送部应急办。信息报告内容包括:事件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发生原因、影响范围和程度、发生势态、受损情况、已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和成效、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

4.4分类处置

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后,根据事件的不同类别,有效组织采取不同处置措施:

(1)应对重要客运枢纽运行中断、重要物资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的突发事件,应按照《关于道路运输应急保障车队建设的指导意见》(交运发〔20xx〕682号)的规定,指挥调动国家应急保障车队,协调事发区域附近省份应急队伍,协调与其他运输方式的联运工作,事发区域地方应急组织机构及相关省份应急队伍应积极配合,完成人员的疏散及重要物资的运输保障。

(2)应对特别重大道路运输安全事故,在做好上述运力组织保障的基础上,还应按照《交通运输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暂行规范》(交应急发〔20xx〕238号)的规定,派现场工作组赶赴事故第一现场,指导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配合其他相关部门开展事故救援工作,同时组织选派相关人员和专家参与事故调查及处理工作。

4.5响应终止

4.5.1国家级部门应急响应终止程序

(1)经领导小组会商评估,认为突发事件的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或国务院有关单位发出宣布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终止或降级的指令时,由部运输服务司商部应急办提出终止ⅰ级应急响应或降低响应等级建议,报领导小组组长核准。

(2)经报请领导小组组长核准后,终止交通运输部应对xx事件ⅰ级响应,或降级为ⅱ级响应,同时取消ⅰ级响应期间成立的领导小组及下设各应急工作组。

4.5.2省市县级部门应急响应终止程序

省级、市级、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级部门应急响应终止程序。

4.6后期处置

4.6.1善后处置

事发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配合属地人民政府,对因参与应急处理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对因突发事件造成生活困难需要社会救助的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救助。

事发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配合民政部门及时组织救灾物资、生活必需品和社会捐赠物品的运送,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4.6.2总结评估

交通运输部应急响应终止后,部运输服务司及时组织参与开展总结评估工作,客观评估应急处置工作成效,深入总结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改进措施,并报分管部领导。

省市县级部门应急响应终止后,事发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开展事后总结评估工作,客观评估应急处置工作成效,深入总结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改进措施,并按规定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上报总结评估材料。

5.1队伍保障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平急结合、军民融合”的原则,通过平急转换机制,将道路运输日常生产经营与应急运输相结合,建立道路运输应急保障车队及应急队伍。按照军民融合式发展思路,将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同交通战备工作有机结合。

5.2通信保障

在充分整合现有交通通信信息资源的基础上,加快建立和完善“统一管理、多网联动、快速响应、处理有效”的道路运输应急通信系统,确保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通信畅通。

5.3资金保障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积极协调同级财政部门,落实道路运输应急保障所需的各项经费;同时,积极争取各级政府设立应急保障专项基金,并确保专款专用。

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捐赠和援助。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有效的监管和评估体系,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及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

5.4应急演练

部运输服务司会同部应急办建立应急演练制度,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桌面应急演练,组织应急相关人员、应急联动机构广泛参与。

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结合所辖区域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应急演练。预案至少每3年组织一次应急演练。应急演练结束后,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及时组织演练评估。鼓励委托第三方进行演练评估。

5.5应急培训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将应急教育培训纳入日常管理工作,并定期开展应急培训。

6.1预案管理与更新

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交通运输部将组织修改完善本预案,更新后报国务院:

(1)预案依据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2)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的;

(3)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4)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进行重大调整的;

(5)预案制定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6.2预案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交通运输部负责制定、组织实施和解释。

6.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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