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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新老员工矛盾心得体会范本 如何化解新老员工的矛盾(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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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新老员工矛盾心得体会范本 如何化解新老员工的矛盾(二篇)
2022-12-29 22:18:28    小编:ZTFB

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体会,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积累经验。好的心得体会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有关处理新老员工矛盾心得体会范本一

我部于20xx年6月3日决定对朔城区委、区政府违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问题立案查处。经查,20xx年12月,朔城区委、区政府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批准下团堡乡党委、政府及石庄窝村委会和张蔡庄乡党委、政府及高庄村委会征收集体土地903.3亩,并将833.1亩土地用于西山壹号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和蓝天农场项目建设,其中有149.8亩农用地用于房屋、水域景观、园区道路非农业建设,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第43条、44条、45条、53条规定,构成了违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行为。

上述违法事实有会议纪要、询问笔录、勘测笔录、付款凭证、征地协议等证据证实。

我部已于20xx年12月21日依法向你单位进行了告知,你单位在收到告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未向我部提出陈述和申辩。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78条、《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第19条、22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决定:

一、确认朔城区委《朔城区委书记办公会议纪要〔20xx〕第6期》无效。石庄窝村委会、高庄村委会自行解除与村民签订的《征地协议》。

二、朔城区委、区政府收回违法批准使用的西山壹号和蓝天农场项目用地,对属于非农业建设的违法建筑物依法组织拆除。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违法占用土地论处。违法批准征收的土地依法交还原集体经济组织。如果村集体和村民不愿接收退还土地,可依法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设施农业用地等手续,保障农地农用,严禁进行非农业建设。

三、依法将案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本案中,朔城区委原书记(现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郭连厚、朔城区政府原副区长(现朔州市委统战部调研员)乔九明、朔城区政府原副区长(现朔州市园林处党组书记、主任)王加焕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存在违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问题,依法移送山西省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规处理。

第一项和第二项处理决定应在收到该处理决定书之日起3个月内落实,落实情况请书面告知我部。

年12月28日

有关处理新老员工矛盾心得体会范本二

集团公司各部门:

关于总装车间李伦、焊装车间于晓飞,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经集团公司研究决定,做如下处理:

一、事件经过:

总装车间李伦未经上级领导请假审批,自20xx年8月5日至20xx年8月14日连续旷工,严重违反公司考勤管理制度——“旷工3日及3日以上视为自动离职”。

焊装车间于晓飞多次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多次与公司员工发生纠纷,不服从公司管理。

二、处理决定:

根据相关规定,集团公司解除与总装车间李伦、焊装车间于晓飞的劳动关系。 望集团公司全体员工以此为戒,严格遵守公司管理规定,共同努力,保持公司和谐、稳定发展的局面,共创瑞驰汽车公司的美好未来。

特此通知!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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