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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社会理论心得体会报告 风险理论总结(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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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社会理论心得体会报告 风险理论总结(七篇)
2022-12-29 23:38:22    小编:ZTFB

我们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以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心得体会范文大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对于风险社会理论心得体会报告一

       关键词:工程项目;廉洁风险点;防控体系;实践研究

       1、项目工程廉洁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义

       1.1当前的国有企业反腐败形式

       在十九大之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与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依据中央、省委以及省纪委决策安排,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从“防范在前、预警在先”出发,基于廉洁风险排查,将健全制度机制作为重点,创新方式方法,进一步健全系统化防治腐败体系,推动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

       1.2工程建设中深化廉洁风险防控工作的具体需求

       项目工程廉洁风险防控体系的建设属于国有企业防惩体系进一步深化发展的重要需求。(1)廉洁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工作属于党风廉政建设基于新形势下的深化载体。开展工程廉洁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目标在于为项目工程管理提供一个健康廉洁的环境,这和项目标准化建设管理的目标相统一。依靠项目工程标准化管理以及廉洁风险防控体系的建设,可以使得项目管理更加规范,能够有效推动工程现场的施工生产。第二,依靠对工作职责的有效梳理,制定科学的职能流程图,确定各运行环节以及工作责任,保证反腐倡廉的各项要求都能落实到权力结构与权力运行的所有环节与工作过程之中,保证防惩工作的有效进行。

       2、廉洁风险点梳理及整改手段分析

       通过重点领域与关键环节进行切入,总结出一些较为普遍典型的问题,切实增强制度机制建设,依靠建设权力运行的内控体系,加强监督手段创新,要切实消除造成权力滥用与以权谋私问题的条件因素,有效控制工程建设领域廉洁风险率,着力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

       2.1工程项目廉洁风险点梳理

       (1)招投标工作的廉洁风险点。需招标但未招标、工程化整成零逃避招标、虚假招标。量身定制,未通过合法途径添加不科学的资质条件及废标条款,对潜在的投标人进行排斥,暗箱操作以及围标串标,投标资格申请人的违规透露,标底,评标基准价浮动系数。

       (2)比选工作的廉洁风险点。比选机制不完善,虚假比选,比选过于形式化,比选信息不够透明公开。条款设立不科学,存在显著的量体裁衣问题,评审不公平,决策不科学。

       (3)物资采购的廉洁风险点。需招标但未招标,甲供材料采购直接交由关联企业施行。特殊工艺材料的采购尽管已经报批主管单位,然而没有经过招投标私自选用供货单位。接受供应商不满足合同标准的标的物。在对合同数量以及工期进行调整时,向供应商提供一定便利。

       (4)合同管理廉洁风险点:对工程量进行虚报,对隐蔽工程变更进行虚列,单价不符合实情,骗取项目变更费;低价中标,借助不合理变更致使工作量增多或替换成新项目,从中获利;借助设计变更对工程质量问题进行掩盖或处理违约产生的施工进程滞后问题;把重要变更转换成一般变更;随意进行设计变更、弄虚作假,达到利害人的要求;工程重复计量、超计量,计量支付不规范等。

       (5)劳务分包管理廉洁风险点:建立劳务库制度、劳务分包制度缺乏或不健全不规范,违规建立劳务分包库,项目施工部门及工作人员随意违规进行工程分包及转包;对于所承包工程进行压价转包以及对工程进行肢解分包,从中谋得不合法利益;将专业项目以及劳务施工分包至资质不达标的施工单位,从中谋得不合法利益;施工过程管理不到位,考核不严格,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等。

       (6)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廉洁风险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健全不完善;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严格,未按规定进行集体决策;对“三重一大”决策监督管理不到位等。

       2.2整改方法

       (1)强化教育工作。严格依据教育在先、预防为主的原则,针对易出现腐败问题尤其是存在利益矛盾的建设行业入手,加强廉洁教育以及警示教育工作。要加强对《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文件精神的学习,运用典型案例研究、组织主题演讲以及教育基地参观之类形式,提高廉洁自律意识,强化放变拒腐防变的道德思想防线。

(2)自查自纠。通过专项检查、工程项目审计、信访举报等方式,加强对工程项目建设行业突出问题的查找,追溯问题根源,找寻其中的薄弱及漏洞环节,对应制定出有较强操作性、针对性以及实用性的管控方法,且构建廉洁风险台账,合理确定整改责任人以及具体时限。

       (3)整改落实。从相关问题进行切入,强化重点,防控并行,处理制度缺陷问题,强化工程项目建设制度建设。做好总结工作,及时完善,针对招标比选、物资采购、合同管理、劳务分包管理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加强劳务库建设机制、劳务分包机制的优化完善,通过制度来保障权力与行为的规范。

       3、项目工程廉洁风险防控体系的建设实践

       3.1廉洁风险防控体系理论框架

       依照风险管理组成要素,根据建筑施工企业的具体特征,通过实践探索,建立起项目工程廉洁风险防控体系。

       3.11从制度建设入手,建立科学合理的廉洁风险防控制度,做到在权力运用中不能腐

       从招投标、计量变更支付审批、工程验收、违约处理、物资采购、后勤管理、资金拨付、征拆管理、资源配置、保险资金赔付使用等环节入手,采取自己找、群众帮、领导提、组织审的方式,查找廉洁风险点,并针对这些风险点制定了防控和监督措施,进一步完善、修改制定管理制度。

       3.12强化领导组织工作,保障纪检监察的规范性与标准性

       组建党委书记作为组长的党风廉洁建设领导小组。保障“一岗双责”制度的落实,要坚持将党风廉洁建设列入到关键议事日程之中;与各个单位签定党风廉洁建设责任书,和党员干部们签定廉洁从业承诺。

       3.13建立监督防控机制,让廉洁监督深入到每一个工程管理环节

       坚持围绕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主要方面和关键环节,以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加强监督监管,努力构建监督控制与生产经营管理同步运行的工作机制。在招投标、物资采买、变更计量支付、安全环保、违约处理等几乎所有的管理环节,都采取oa审查、bim平台监管等多种形式参与廉洁监督,让所有的管理权力都置于廉洁监督之下。

       3.14创新工程管理模式,探索廉洁监督新机制

       (1)严格实行oa办公模式。为提高办事效率,克服门难进、事难办的衙门作风,防止审核签字过程中的吃、拿、卡、要等腐败行为发生,严格实行oa办公模式,每位管理人员均配备移动办公设备,在电脑、移动办公设备及手机端均可完成公文处理、费用报销、资金支付等工作,且全程可追溯。对无故拖延的将由效能办启动问责。

       (2)采用合署办公机制。随着监理市场的变化,监理行业的一些不良作为已是怨声载道。监理在施工标段吃、拿、卡、要已经是公开的秘密。有的监理部连早饭都要到施工单位去吃,办公用品要施工单位提供,加班要施工单位提供补助,甚至不给红包就不签字。为了制止行业的腐败现象在工程建设中蔓延,提高工作效率,真正服务施工企业,采取实行合署办公,将监理、监理试验室和第三方检测机构严格置于业主代表处监督和管控之下,并完善合署内部管理制度,做到所有事务公开、透明、民主和相互监督。

       3.15与时俱进,运用新技术新手段进行廉洁风险防控

       积极探索信息化管理模式在工程建设领域的应用,建立bim信息平台,成立了信息指挥中心。结合以往建设管理的经验,建设管理过程中廉洁风险点主要在审批审查环节、试验检测环节和隐蔽工程验收环节等,为此我们在信息指挥中心下分别建立了数据承载平台、协同管理平台和试验、检测、预报等数据监控子系统平台。

       结束语

       对于工程领域廉洁风险防控,要坚持实践创新工作,努力寻求工作思路的突破升级,创新改良工作手段,落实党风廉洁建设责任,提高反腐倡廉工作效果,打造廉洁工程、安全工程与品质工程。

       参考文献

       [1]赵镇于.在全面从严治党当中加强“尖兵”与“前哨”作用的发挥[j].中国纪检监察,2016.18.

       [2]石首朝.强化基层同级监督必须要凸显少数关键环节[j].党风廉政建设,2016(07).

       [3]李向.基于新形势下的监督工作强化思索[j].党风廉政建设,2017(09).

对于风险社会理论心得体会报告二

1、检查时讲情面,发现问题不要求整改。

2、检查时接受被检单位吃请。

3、对检查对象索要财物。

4、公车私用。

1、通过日常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树立指导服务思想。领导带头示范,动员全员在检查工作中按照规范和标准,对发现的问题一律下发限期整改通知,避免讲情面,做好人,发现问题不要求整改的现象发生。

2、重温八项规定。坚决杜绝利用工作之便接受服务对象吃请,发现接受服务对象吃请行为,服从组织处理决定。

3、认真学习党员干部准则条例,加强法制教育,严明纪律。对索要检查对象财物的行为,一经发现,无论是谁,毫不姑息,完全接受组织处理。

4、严格执行公车使用登记制度。设专人管理车辆,驾驶员根据安排的出车任务如实填写(出车事由、地点、里程等),并经用车人签字确认,管理人员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对于风险社会理论心得体会报告三

日期:

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以下简称卖方)和株式会社(以下简称买方)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按照以下两部分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部分

一、商品品名:胜利原油

二、数量:吨

(换算原油重量按 gb1884-80方法进行)

三、规格:指标项目 试验方法

①密度:克/立方厘米p20°c最高0.920gb 1884-80

②含硫:重%最高0.9 gb 387-64

③含水:重%最高1.0 gb 260-77

四、价格:本合同各交货期的具体价格原则上与86xoil25j号合同,同一交货期有效的价格一致。

五、交货期:

一九八六年第1季度吨

第2季度吨

第3季度吨

第4季度吨

上述各季度的装船月份由买方选定,但应在各季度前月15日以前通知卖方。

六、装船口岸:中国青岛港。

七、目的口岸:日本国港口。

八、付款条件:买方应于货物装船前十天,按本合同第二部分第三条①款双方商定的装船数量及期限,通过双方同意的银行开出以中国化工进出口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的,可分割的美元信用证。该信用证凭受益人出具的以开证行为付款人的汇票以及本合同第一部分第九条所规定的各项单据,自提单日起三十天(包括提单日在内),由开证行将货款电汇中国银行。信用证金额应按双方商定的交货数量增开5%。信用证上须证明租船提单可以接受。

九、单据:

①卖方在货物启运后,应向议付银行提供下列单据作为议付货款的依据:

a)发票四份;

b)清洁装船提单正本二份;

c)由商品检验局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重量鉴定证书及产地证明书各一份。

②卖方须将上述单据中的清洁装船提单副本二份,随船带交目的港买方指定的收货人。其余单据副本二份航寄买方。

十、附注:

①本合同第一部分各条款尚未规定的事项,应按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第二部分的各条款以及由双方随时协商后决定的条款履行。

②本合同的执行由商事株式会社开立信用证。

③本合同项下的数量双方应努力执行,但如买方或卖方在接货或供货方面有困难时,双方对本合同的履行均可不承担责任。

④本合同第一部分以中日两国文字书就正本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持一份为证。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卖方: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 买方:

地址:北京西郊二里沟 地址:

电报挂号:sinochem beijing 电报挂号:

电传:22243 chemi cn 电传:

22553 chemi cn

第二部分

一、总则:本部分条款与第一部分条款在本合同中是不可分割的两部分。

二、交货条件:

①货物所有权及风险的转移,以装港岸上输油臂与油轮集输油管连接点作为分界线,货物通过该连接点时,由卖方转移到买方,卖方交货责任即告终止。

②买方所派油轮,禁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水域排放油类或油性混合物。油轮进港后,应根据港口当局的规定把压舱污水排放在处理池内,费用由买方负担。

③买方所派油轮在装货港,应遵守当地行政当局所规定的有关油轮作业安全规则。

④买方所派油轮载重吨不得超过六万吨,满载最大吃水不得超过12.5米。油轮长度不得大于230米。如买方所派油轮不符合上述规定时,必须事先征得卖方同意,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港口当局拒绝油轮靠栈桥,或发生空舱及与此有关的损失均由买方负担。

⑤由于卖方的原因,如在装货港需要移泊或用油驳装货时,其费用由卖方负担。但由于买方的原因,如需要移泊或用油驳装货时,其费用由买方负担,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为了确保油轮的安全,装船移泊费用由买方自理。

⑥每批装船数量允许增减5%,由买方选择。

三、装船通知:

①买方应在装船月15天前电告卖方派船计划,包括船名,预抵装港日期,装运数量。卖方接到买方派船计划后,应在五天内电复买方接受或可以接受的预抵装港日期和装运数量。买卖双方对油轮预抵装港日期或装运数量的意见不一致时,双方协商安排一个都可以接受的日期,装运数量,或者安排另外一些油轮来接货。双方商妥的油轮预抵装港的日期叫做“确认日期”。

②买方应按双方商妥的“确认日期”派油轮抵达装港。卖方应及时装货。如买卖双方因特殊原因要求更改“确认日期”或装运数量时,对方根据储罐,泊位和供货或接货的可能以及油轮安排的可能,应在两天内电复可以接受或不可接受。如油轮在“确认日期”以前或以后抵达装港,卖方应做出最大努力尽快装货。

③买方在本条①款通知派船计划时,已列明预抵装港日期及装运数量,但注明船名待定时,买方应最迟在确认日期十天前将船名电告卖方。

④双方商妥“确认日期”的油轮,允许买方按同一“确认日期”,同一装运数量和装货港口可以接受的船型另派油轮代替。但买方最迟应在“确认日期”前五天将代替油轮的船名等有关情况通知卖方。

⑤买方在油轮抵达装港前五天电告卖方(包括装港卖方分公司)及装港中国外轮代理公司预报船名,船籍,预抵装港日期,装运数量,买方应指示船长在油轮抵达装港前48小时和24小时及6小时向卖方(包括装港卖方分公司)及装港中国外轮代理公司报告预抵装港的时间。

⑥装船完毕后,卖方应在24小时内以电报通知买方:合同号,品名,密度(注明换算温度),含硫量%,含水量%,船名,收货人,装运数量,发票单价,总值,提单日,离泊时间。

四、装货定额:

①油轮抵达装港后,具备装货条件时,船长通过装港外轮代理公司应在办公时间内以书面或vhf电话向装港卖方或外轮代理公司提出备装通知书并同时确认。装船作业开始时间按以下规定计算。

按“确认日期”抵装港的油轮,以确认备装通知书六小时后开始起算。但如在确认备装通知书后不到六小时装油时,以开装时间起算。

在“确认日期”前一天办公完毕时间(从5月1日至9月30日:18:00,从10月1日至4月30日:17:00时)前抵装港的油轮,在办完入港手续后,如有条件提前装油者,以开装时间起算,没有条件装油者,则以确认日上午八时起算。

在“确认日期”前一天从办公完毕时间至24:00时抵装港的油轮,在办完入港手续后,如有条件提前装油者,以开装时间起算,如没有条件者,则以确认日下午二时起算。在“确认日期”以后抵装港的油轮,以开装时间起算。

②自起算装船作业时间开始,卖方应在36小时内将整船货物装完,除大风雷雨天气及港务当局另有规定外,应日夜连续装货。

③由于下列情况耗费的时间,均不计算在装货作业时间以内:

(一)由于大风,雷雨等恶劣天气而不能进行作业的时间。

(二)港务当局由于安全原因不准靠栈桥而在港内停留的时间及港务当局禁止装船的时间。

(三)排放压舱污水至验舱完毕的时间。

④以拆卸输油管线完毕时间作为装货作业的完毕时间。

⑤因码头装货设备故障而发生的滞期费按本部分第五条第①项所规定的运费率的50%计算。

五、滞期费:

①卖方若未能按本部分第四条②款所规定的装货定额时间装货完毕,则卖方应向买方交付滞期费,滞期费应以双方确认的装船数量作为它的船型,每日滞期费应以worldscale 所规定的基数(以提单日期为准)乘相应的afra运费率计算。

②油轮在装货港口的动态,以装港外轮代理公司编制的并经船长签字确认的装货时间事实记录为准,卖方应在装货后三十天内向买方提供装货时间事实记录一份。

③买方向卖方提出的滞期费,经卖方审核属实后,应以美元现汇支付。

④如果买方向卖方提出滞期索赔,须在船抵目的港后60天内提出。

六、商品检验:

①重量的鉴定由装船口岸国家商检局出具的重量鉴定证书为准。提单数量应根据重量鉴定证书填写。重量鉴定证书及提单所列数量作为买卖双方交货数量的依据。

②品质的检验:由装船口岸国家商检局按 syb20xx-59 石油产品试样法取样,混合后分装三份作为卖方所交货物的标准样品。

上述三份样品之中的一份将交给油轮船长。其余二份均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一份供化验用,一份装货后保存六十天。

国家商检局经化验后所出具的品质证书作为卖方所交货物的品质依据。

七、投保油污责任险:

①买方所派油轮应加入基于1969年《国际油污民事责任公约(clc)》第七条的金额保证(p & i club保险)以及tovalop协定。

②由买方所派油轮,当在装港遇事故而发生油类和油类混合物的污染或有发生这类污染的可能性时,船东或船长应迅速采取清除措施,防止油污而造成的损失,或为避免油污损失进一步扩大所采取合理而有效的措施。但船东或船长不采取上述措施时,卖方在通知船东或船长之后,可以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进行清除工作和减轻油污可能造成的损失。卖方应随时将所要采取的措施和后果告诉船东或船长,如时间允许,应在采取措施前,将拟采取的措施告诉船东或船长。卖方采取的上述措施可以认为是按船东或船长委托进行的。在这种场合,对于被委托者采取的措施,委托者有权按实际情况向对方提出异议或者通知其停止工作。委托人提出通知后,被委托者则应无权再继续进行工作。

③卖方或船东船长采取的上述措施均不得与1969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clc)》及tovalop协定的规定相抵触。

八、人力不可抗拒: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不能按时交货时,卖方可以延期交货或部分延期交货或取消合同,但卖方应向买方提交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开具的发生事故情由的证明文件。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不能按时接货时,买方可以延期接货或部分延期交货或取消合同,但买方应向卖方提交由日本国际商事仲裁协会签发的证明文件。

九、罚款:如买方除本部分第八条规定以外未按合同规定执行,以致本合同全部或一部分不能按期执行,而使卖方遭受损失时,买方应承付罚金,罚金分别为合同总值或未能执行部分总值的1%。如卖方除本部分第八条规定以外未能全部或一部分履约交货而使买方遭受时损失,卖方应承付罚金,罚金分别为合同总值或未能履行部分总值的1%。

十、仲裁:因执行合同所发生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由签订合同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尚不能解决,应提交仲裁,不向法院申诉。仲裁在被告所在国进行。 在中国,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委员会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在日本,由日本国际商事仲裁协会根据该协会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签订合同双方都应执行。

十一、本合同第二部分以中,日两国文字书就,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对于风险社会理论心得体会报告四

按照公司党委和公安局总体部署,工程派出所现开展廉政风险排查第三阶段工作,对照第二阶段排查出的风险点,工程派出所通过组织学习、讨论,结合工作实际,突出重点,扎实开展了此次活动,制定如下廉政风险防控措施。

召开第三阶段会议,实事求是地研究确定防控,梳理需要整改的问题种类,落实整改责任。民警还结合自身的实际特点、党组织的评议意见、群众意见和建议,对存在的问题深入反思,明确措施,并按照活动的要求切实进行整改。法制办对每个民警个人整改措施进行认真审核,逐一提出措施,对方向不明确,措施不到位的,提出意见。法制办风险有:

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损害了公安队伍的形象,也必将是影响我们工作进步的隐患。

为此,我们通过采取个别谈心、座谈讨论及安排专人结合工作中梳理问题等方式,查找带有共性和个性的问题和不足。在新形势下,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影响,我们存在着不少带有共性的问题,严重制约和影响了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经过梳理查摆,查找原因,制定工作对策和整改方法,以为民服务宗旨为要务,力求转变落后的、不规范的执法现状,同时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引进激励竞争机制,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夯实各项工作,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业务水平。为了更好的加强自身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切实提高对党的廉政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在这次廉政建设活动中,从根源上解决存在的不足,制定以下措施。

风险防控措施:

一是严格遵守公安局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上级下发的文件认真执行

二是加强思想建设,以这次活动为契机,努力学习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活动相关资料,切实提高自己对廉政建设的认识,把住思想认识关。

三是增强责任心和工作责任感,从温工作职责,正确行使职权,努力排查潜在的不利因素,积极的投身到工作当中。

四是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能力,形成规范的业务流程体系和工作程序,严把审查关和案件质量关,确保公开、公正执法。

五是加强制度建设,全面落实各项规章和相关规定,增强制度的透明度、约束力和监督制约,用制度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杜绝各类违反制度的现象的发生。

六是增强抵抗能力,从思想上认清外界因素,给工作造成的影响和私利给工作造成的危险。使行政工作有条不稳的进行。

七是加强教育,提高认识。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上级领导的讲话精神,提高思想认识,克服不良的陋习,提高工作作风和工作效率。落实好各项工作制度,坚决杜绝违反公安部“五条禁令”和“两个严禁”行为发生。

八、加强理论学习的自觉性,注重联系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实际

九、努力从提高自身思想政治素质出发

十、从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出发,加强学习的自觉性,要加强反腐倡廉学习,要在自身世界观的改造上下功夫,从小事做起,防微杜渐,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十一、加强党风建设,加强自律意识

十二、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加强自律意识不违规办案

十三、严格各类案件审查,依法办理各种案件

十四、严格案件审批程序,按照法律规定办案

十五、定期进行检查,加强管理5、按规定办理各类案件,不办人情案、关系案

十六、尽职尽责,加强自律意识。

对于风险社会理论心得体会报告五

为有效防范非法集资风险,依法从严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我县经济金融秩序稳定,根据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和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决定自20xx年5月14日至20xx年6月2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非法集资活动风险排查。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打防并举,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工作方针,通过开展非法集资活动风险排查,全面摸清我县非法集资活动的基本情况,及早发现非法集资案件线索,消除非法集资案件风险隐患。同时,督促各地、各部门建立健全定期风险排查和信息上报机制,进一步完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长效工作机制,加大非法集资风险处置工作力度,有力遏制和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我县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排查内容

对全县非法集资活动活跃的重点地区,以及建筑业、房地产业、林业、农业、信贷中介、典当、投资公司、证券及私募基金、小额贷款公司、担保机构、广告业等重点行业和领域,严格对照非法集资的几种主要表现形式和8类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见附件)进行非法集资活动风险排查。对已发生的案件要逐案摸清案件状况,对群众举报和行业监管中发现的非法集资案件线索要认真调查核实。要通过全面和重点排查,全面摸清全县非法集资活动的数量、特点、主要方式、区域分布、风险状况,以及案件数量、案发特点、危害后果等,及时做好一线把关,力争做到“打早、打小”,把非法集资风险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排查方式和职责分工

此次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由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采取先排查后督查的方式进行,先由各地、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本地、本行业范围内的全面排查,然后由各地、各部门成立专门的督查组,对前期自查和排查工作情况进行督导和抽查。具体的职责分工为:

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此次非法集资活动风险排查的组织、协调和信息总结上报等工作。

各地各有关部门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组织领导辖内非法集资活动风险排查工作。

县政府金融办负责小额贷款、融资性担保等领域的相关非法集资风险排查等工作。

县委宣传部负责做好非法集资活动风险排查工作开展期间的相关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等工作。

县工信委负责组织开展对工业园区、非融资性担保机构及中小企业领域非法集资活动风险排查。

县公安局负责对群众报案、日常侦查及其他单位移送的非法集资案件线索进行排查。

县建设局负责组织开展建筑、房地产开发等领域非法集资活动风险排查。

县农业局负责组织开展农业领域(含农业种植、养殖和农产品开发等)非法集资活动风险排查。

县林业局负责组织开展林业领域(含林地林权投资、造林项目和林业产品投资等)非法集资活动风险排查。

县商行办负责组织开展贸易和商品流通等领域(含拍卖、典当、旧货流通等)非法集资活动风险排查。

县工商局负责组织开展投、融资中介管理和广告发布等领域的非法集资活动风险排查。

人行宜黄县支行负责对民间借贷和民间融资活动转化为非法集资等相关风险进行排查。

县银监办负责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参与非法集资相关活动风险排查。

宜黄县保险行业协会负责保险销售领域及保险从业人员参与非法集资等相关风险排查。

四、具体阶段和步骤

此次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阶段(5月14日至5月16日)

各地、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制定本地、本行业非法集资活动风险排查工作方案,认真部署和组织开展本地、本行业范围内的风险排查,收集汇总和分析各有关单位提交的自查工作报告,及时发现风险隐患。

(二)督查阶段(5月16日至5月25日)

各地、各部门要组成专门的督查组,由分管领导带队,对本地、本行业前期开展自查和排查工作进行督导和检查,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的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情况进行抽查,并及时提出相关工作建议。

(三)总结阶段(5月25日至6月2日)

各地、各部门对前期开展非法集资活动风险排查和督察情况及时进行总结,汇总相关工作情况和案件处置情况,并形成总结材料,并于20xx年6月5日前将材料报送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银监办)。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风险排查是做好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考核评价各地各有关部门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排查工作方案,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此次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讲究工作方法。此次风险排查工作涉及面广、时间短、任务重、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各地、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协作、齐抓共管,保质、高效完成工作任务。要针对我县部分区域和行业民间融资活跃的现状,把握政策界线和工作尺度,抓住典型、突出重点、宽严相济、有的放矢,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针对性;同时,要密切注意维护行业和地区的稳定,避免因排查方式不当而引发不稳定现象。

(三)依法及时处置。各地、各部门要落实风险排查工作责任,对排查中发现的可能严重危害社会经济秩序的案件线索和隐患,要及时依法查处,防止风险扩大。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地、各部门要指定专人作为联络员,负责与县处非办的日常联系,加强信息沟通,进一步健全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和信息上报机制。

宜黄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银监办)联系人:江雷降,联系电话:。

对于风险社会理论心得体会报告六

甲方: 乙方 :

甲方因与 (简称本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聘请乙方律师作为本案 阶段的委托代理人。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以昭信守。

第一条 委托代理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委派律师在本案中担任甲方的委托代理人,委托事项如下:

1、提起并参加

2、根据案情需要开展与本案有关的调查取证工作;

3、向甲方解答与本案有关的法律问题;

4、为甲方草拟、审查与本案诉讼代理有关的法律文书;

5、接受甲方委托,处理与本案诉讼有关的其他法律事务。

第二条 委托代理权限为本条所列第项:

1、一般代理;

2、特别授权(□代为参加调解、和解;□代为提起、参加诉讼,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代为申请执行;□代签法律文书;□代收款物;)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委派师指派其他业务助理 配合完成辅助工作,但乙方更换代理律师应取得甲方认可;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委托事项;

3、乙方律师应当根据审理机关要求,及时提交证据,按时出庭并应甲方要求通报案件进展情况;

4、乙方律师不得违反《律师执业规范》,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同时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5、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和及时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与委托代理事项有关的证据、文件及其他事实材料;

2、甲方应当积极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甲方对乙方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合法、合理、明确;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指定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委托代理人;

5、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代理事项做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做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律师费及办案费

1、律师费:双方自愿选择以下

a、乙方代理甲方就本案进行诉讼代理,根据《河南省律师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师费 元,并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一次性支付。

b、根据甲方的要求,并经双方充分协商,乙方同意就本案实行风险代理:双方共同约定,甲方按照 向乙方支付律师费,并在收到该款物□、判决生效□当日内一次性支付。

2、办案差旅费

根据《司法部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乙方律师办理本案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当由甲方另行承担。先由甲方向乙方预先支付办案差旅、住宿、复印等经费人民币 元,待乙方律师代理工作结束后由双方凭票据结算。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实际发生的差旅费、翻译费、复印费、交通费、长途通讯费;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3、出现下列情形,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结算律师费:如果本合同所述案件在未提起诉讼之前、诉讼中以和解方式解决或甲方决定以其他方式解决,视为乙方已完成代理义务,则乙方已收取的办案费不再退还,甲方仍应按约定比例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4、除非乙方另有书面同意,如因甲方未按约足额付清上述费用,导致乙方律师不能或未能及时履行甲方委托办理的法律事务的,乙方将不承担责任。

第六条 诉讼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七条 合同的解除

1、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代理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 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或/及工作费用的。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三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经支付的律师代理费;

2、乙方律师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导致甲方蒙受损失,乙方应当在其所投保的执业保险额度范围内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逾期支付律师代理费及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第五条之约定,要求甲方支付未支付的律师代理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及等同于约定代理费总额20%的违约金。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适用中国法律;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争议,双方约定提交郑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第十一条 其他

1、甲方在任何时候均不得向律师个人直接支付任何费用,否则后果自负;

2、乙方不收取甲方材料原件。

第十二条 甲方承诺:我已认真审阅本合同所有条款以保证完全了解其详尽内容;本合同所有条款均属甲、乙双方平等且完全协商一致而达成。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对于风险社会理论心得体会报告七

摘要:廉洁是我国开展各项工作所共同面临的话题,在社会主义进程不断加快,各种工程项目不断增多的形势下,工程项目的招投标中廉洁风险逐渐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从大量的研究调查中发现,我国招投标的过程中,几乎各个环节都存在一定的不廉洁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极大的威胁着集体以及国家的利益,因此构建完善的招投标廉洁风险防控机制是非常必要的,本文针对这个问题进行几点分析和研究。

关键词:招投标;廉洁;风险防控

我国工程施工项目的不断增多,招投标领域也更加繁荣,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招投标领域的额竞争也更加激烈,为了能够在市场竞争中占据一席之地,一部分的招投标企业在招标过程中才用了很多不正当的竞争手段,这不但影响了招投标市场的正常发展,也破坏了行业发展的规律,不利于社会和谐,因此针对招投标廉洁风险防控方面的工作显得更为重要。

(一)提高对招投标违法行为的经济处罚强度

在构建招投标廉洁风险防控机制的过程中,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是重点内容,法律制度的构建和完善是能够是招投标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对人们的行为起到约束和规范的作用。现阶段我国在招投标方面的相关法律制度针对招投标随意降低成本的行为并没有威慑力度,为了完善这个部分,我国可以适当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一旦出现串标或者是低价竞标的行为,应该立刻给予惩罚,并相应的提高罚金比例,实施双倍甚至是三倍的损失赔付制度,从而违法的行为人得到应有的惩罚,并充分认识到自身行为的不足。

(二)增补明确部分违法行为的处罚条款

从目前所有的违法行为来看,必须要保障所有的行为都具有相应的惩罚标准和要求,将现有《招标投标法》中没有涉及条文和规定,要及时进行补充和修订。比如违反第三十七条关于评标委员会组成的规定、违反第二十四条关于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之间最短时限的规定等。

(三)健全实施宽免制度

在招投标过程中,串标行为十分恶劣,同时也存在极大的隐蔽性,很多行为都很难被发现,在这个方面我国同样可以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建立完全的宽免制度,增加串标行为人摒弃这种行为的几率,根据他们实际的违法犯罪行为给予一定宽大处理,同时也大大提高了发现串标行为的几率。

(一)加重对招投标违法行为的资格处罚

资格处罚就是针对那些利用某种合法的职业进行违法犯罪的特点,具体来说,就是针对犯罪行为的严重性,剥夺其一定时期的从业资格,进而达到约束其行为,避免其犯罪的目的。

(二)实行投标诚信保证金制度

构建投标诚信保证金制度,强化招投标诚信体系,从而实现对违法不廉政行为的打击,最近几年我国很多地区都相继建立了投标诚信保证金制度,这项制度的出台,极大的控制串标行为,促进了投标过程中的诚信行为。

(三)推行工程担保和工程保险制度

工程担保和工程保险制度的实施将有助于具有较高串标风险抵御能力的“经评审的最低价法”的推广用,防范恶意中标后不按合同履约的不良行为。同时,通过推行工程担保和保险,用市场主体之间的经济制约关系,使真正有信用、有实力、有能力的队伍脱颖而出,夯实招投标市场的诚信建设基础。

(四)建立统一信用等级评价标准

建立健全全行业甚至全国性的统一信用等级评价标准体系,并实时对全社会公布,为招标方提供信用参考。建议由国家层面出台各行业诚信标准并立法强制执行,并设立一个归口部门负责诚信档案的基础管理和诚信单位的评定,改变目前诚信评级机构多而缺乏统一标准的混乱现状。

实行岗位交流制度,能够有效的控制违法不廉洁的行为,由于岗位是在一定时期内进行交换,很多想要犯罪的人员,没有做好准备,或者是已经被监督控制,从而阻止不良行为的发生。在投标资格核准,银行窗口等重点岗位施行这项制度,并实现岗位人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工作人员之间彼此监督,互相管理,大大提升了岗位信誉与工作质量。

招投标过程中,针对窗口办理环节进行严格的控制,是提高业务可靠性与廉洁性的有效手段。保障没想操作的透明度与公开性,比如在大厅设置10左右的办事窗口,每个窗口所办理的业务都相同,人们可以随意选择窗口,建立一条龙服务体系,将招投标相关信息及时披露,做到公正,公平公正。建立网络平台,在方便人们分享信息的同时也提高了信息的透明度。在信息技术不断普及的形势下,电子平台也将愈发完善,因此提高窗口办理工作的效率以及质量,实现办公自动化与公开化,已经成为了招投标领域建立廉洁机制的重要内容。

为激发工作人员爱岗敬业、营造崇尚先进、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办一中心”通过完善学习先进制度,把原来以学习外部先进典型为主的制度,完善为通过挖掘身边的先进典型,把学习外部的先进典型与学习身边的先进典型相结合的制度,树立内外标杆。与此同时,还经常组织工作人员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开展向外地先进典型学习,以弘扬正气,防止不良风气的侵袭。

随着我国各种项目工程的不但增多,招投标市场也有了迅猛发展,由于招投标中各方主体都是在最大限度的追求经济利益,从而导致很多招投标过程中都存在不廉洁的问题,加之我国在这个领域的各项管理制度以及法律法规都有所欠缺,管理人员素质亟待提高,这些都在很大程度上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本文针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几方面的论述,希望能够为我国招投标领域廉洁机制的构建尽一份绵薄之力。

参考文献:

[1]廖启宏,葛玉凤.关于公路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探讨[j].科技致富向导,2012(02).

[2]孙秋建.重点建设项目在招标投标管理中的研究和实践[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下旬刊),20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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