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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招生方面的心得体会范文 招生简章心得体会(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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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招生方面的心得体会范文 招生简章心得体会(7篇)
2022-12-30 08:58:02    小编:ZTFB

我们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以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对于机构招生方面的心得体会范文一

疫情发生后,我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省委彭清华书记作出批示,要求坚决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在我省传播蔓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分别研究部署全省防控工作。按照国务院会议要求,我省成立了省政府主要领导负责的全省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下设8个工作组,全面启动联防联控机制。连日来,领导小组下发工作方案,部署相关工作,多次开会研究解决困难和问题;全省各地各部门积极行动,防控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截至1月24日24时,我省累计报告病例53例,其中确诊病例28例、疑似病例25例,分布在15个市(州),仅攀枝花、广元、宜宾、巴中、资阳、阿坝6市(州)暂无报告病例。我省是人口大省,外出务工人员多,当前正值春节,人员流动量大、聚集性强,这些都进一步加大了疫情传播风险和防控工作难度。当前,全省疫情防控处于关键时期,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进一步扩散甚至局部小规模暴发的风险。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这场疫情已不是单纯的医疗卫生问题,而是事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社会大局稳定的问题,要坚决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治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确保全省各族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们要充分认识防控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保持高度警惕,坚持以大概率思维应对小概率事件,决不能有丝毫麻痹,决不能有丝毫侥幸,切实抓好各项防控工作,动员起广大人民群众,群防群治、严防死守,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1月24日,省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召开第3次全体会议,根据《四川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综合研判疫情防控形势,建议启动我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全省已正式启动ⅰ级响应。各地各部门要全面落实ⅰ级响应必须采取的措施,全面落实各种传染源排查和管理措施,全面落实医疗救治政策,全面实施公共场所监测检测,严格控制各类聚集活动,全面开展宣传教育和专业人员培训,全面及时发布信息和回应群众关切,全面落实防疫和医疗所需物资保障与储备,全面加强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工作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根据职责任务,梳理各项重点工作,细化工作措施,将责任落实到部门单位、岗位和人员。

省委省政府已组成7个督导组,明天将赴市(州)开展督导工作,检查各地落实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督促指导整改。重点督查地方党委政府是否高度重视,领导机构是否健全,工作机制是否正常运转,各级医疗机构、实验室是否安全规范运行。最近,从各地反映的情况看,一些地区乡镇还没引起高度重视,无论外地返乡群众还是当地群众门照串、餐照聚,还没有把疫情防控工作当回事。我省农村人口多、卫生医疗条件较差,加之群众防范意识薄弱,公共卫生安全风险不容小视。乡镇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联防联控,实施群防群控,严防疫情蔓延。

一是强化源头管理。对从武汉等疫情高发地区来的航班、汽车、火车、船舶等各种交通工具及人员进行检疫,充分利用大数据和网格化管理手段,动态掌握入川人员的数量和流向,开展全面排查、重点监测跟踪并实施健康筛查,精准推送疫情防护知识,最大程度地早发现患者,有效隔离和管控传染源。

二是强化早期筛查和识别。加强发热门诊管理,充实力量配置,强化发热病人检测和预检分诊,严格规范可疑病例的监测、筛查工作,确保病例及时登记报告。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对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或可疑暴露者全面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医疗机构不具备确诊条件的,要及时协调转诊至相关定点医院进行复检确诊。

三是强化疫情监测研判分析。加强医疗机构和疾控中心实验室检测人员技术培训,提高实验室监测能力,加快改造和建设更高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加强病毒检测检验和科学研究能力。充分发挥参抗非典疫情老专家作用,积极争取国家卫生健康委高级别专家组的支援和技术指导,加强监测分析和风险评估,及时掌握病毒可能发生的变异,及早研判疫情传播扩散风险,提高疫情防控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一要强化规范治疗。要全力救治患者,落实国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诊疗方案,根据有关诊断标准、诊疗指南、技术操作规范和临床路径要求,进行规范诊治,确保全程安全治疗。按照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的原则,把重症病例集中到综合力量强、有防护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加强多学科会诊,科学制定救治方案,最大程度减少病死率和致残率。省市县三级要对现有的医疗资源进行梳理,抓紧列出具备防控和治疗条件的医疗机构名单,及时向社会公布。在落实定点医院的基础上,建好后备医院。对医疗技术力量薄弱的地区要增派专家上门服务,减少病例跨地区流动。发挥中医药在防治传染病特别是病毒性疾病方面的优势,坚持中西医结合,提高救治能力水平。

二要加强医院防护管理。实行最周密的医务人员安全防护措施,落实医院消毒隔离技术规范等要求,提高医务人员自身防护能力,坚决防止医务人员交叉感染。卫生健康部门要对医疗机构的防护设备配置、防护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要建立独立隔离的病房单元,或相对独立的隔离病房和观察病房,坚决阻断医院内传播途径,严防医院成为疫情传播地。

三要落实好医疗救治政策。对感染人员实行免费医疗救治,将符合规定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医疗机构对感染人员实施医疗救治所发生的合规必要费用,按照规定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范围内支付,支付后的余额部分由财政部门据实结算。落实防控救治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加班值班措施。加强防护用品、采样耗材、消杀药械、救治床位和药械、隔离场所等供应保障。

第一,加强重点区域联防联控。交通运输、民航、铁路、海关等部门要坚决把好入口关,在入川交通枢纽设立留验站,开展体温筛查、卫生检疫,对发现的可疑发热病例,严格采取隔离观察措施。同时,加强车站、机场、码头等重点场所环境卫生专项整治,督促指导相关企业开展汽车、火车、飞机等密闭交通工具的通风、消毒等工作,司乘人员一律佩戴口罩。各地要加强对乡镇工作的指导督促,建立并实行外出务工人员疫情管理机制,做好对湖北返乡务工人员的排查、登记和随访工作,以及在湖北务工尚未返乡人员不返乡不外出的劝诫工作。成都市作为西部地区重要交通节点和人群聚散中心,疫情防控任务异常艰巨,防控成效将直接影响全省公共卫生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不集中爆发疫情。

第二,加强部门间联防联控。生态环境部门要督促指导各地及时高效回收、无害化处置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加强涉疫情医院周边场所等重点部位的环境应急监测。公安部门要强化宾馆、旅店的旅客信息登记管理,及时开展密切接触者协查和管理。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农贸市场监管,坚决打击非法售卖各类野生动物的行为。林草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野生动物的保护,对有关场所强化监管抽查,及时开展疫源疫病监测。教育部门要全面了解学校师生假期外出情况,加强假期留校学生管理,做好师生返校工作预案。爱国卫生组织要发动各部门各单位深入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饮食习惯。

第三,加强社会联防联控。从现在起,全面暂停审批各类营业性的演出活动,已审批的活动要全部停止。取消庙会、灯会等大型活动,准备组织开展的群众文化活动全面取消或者延期。各地各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全部暂行闭馆。

严格信息报送工作。要按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和防控工作政务信息日报送制度,确保报告数据的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决不许晚报瞒报漏报。

抓好舆论宣传引导。加大病毒预防相关知识宣传,解疑释惑,引导群众增强防护意识,提高防护能力,倡导尽量少外出、不聚集,勤洗手、戴口罩。充分运用电视、报纸、网络和抖音、快手等媒体,依法依规及时公开疫情信息,及时组织专家回应社会关切、解读相关知识,解读宣传全省实行ⅰ级响应后各级政府机构、法人单位和公民个人需要履行的义务,及时报道省委省政府采取的措施和提出的要求以及工作成效,防止社会谣言引发群众情绪恐慌,引导公众理性面对疫情。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及时澄清不实传言,防止负面舆情,依法打击造谣传谣行为。

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大局意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安排要求,加快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疫情防控体系,把全面做好防控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各地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已发现病例的地方,要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最大限度减少第二代病例传染,严防出现第三代病例;未发现病例的地方,要做细做实相关防控工作,争取零感染。严肃工作纪律,各地各有关单位一把手要忠于职守,每天召开工作调度会,加强疫情研判。落实24小时值班备勤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健全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指挥协调机制,省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在机构运行、防控策略、监测处置、医疗救治等方面,发挥牵头和支撑作用。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切实落实职责,加强信息互通和措施互动,定期会商,形成全省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工作合力。各地要做好应急预案制定、应急力量调配、应急物资调拨、应急措施落实等工作,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快速集结、有效应对。

加强物资资金保障和调配。研究制定相关办法和标准,突出重点地区和重点场所,加大疫情防控工作经费保障,特别是要保障好检测设备、实验试剂、防护物资等采购经费支出。优化防控工作所需物资采购流程,科学统筹调度,确保及时到位。同时,做好社会面生活物资保障和供应工作,严查哄抬物价、囤积居奇行为,确保社会秩序稳定。

全省各地各部门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不折不扣、全力以赴抓好各项防控工作的落实,牢牢把握疫情防控主动权,坚决打赢疫情防控处置这场硬仗,守护好全川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对于机构招生方面的心得体会范文二

同志们:

这次乡镇机构改革动员会,是在全县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农村牧区多项改革同步推进的新形势下,按照省、市关于乡镇机构改革工作总体安排部署,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贯彻落实好省、市乡镇机构改革工作要求,扎扎实实抓好我县乡镇机构改革,对于强力推进县域经济跨越式发展,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构建和谐县具有重要的意义。刚才,传达了《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意见》、《人员分流实施意见》和《竞争上岗实施办法》,对全县乡镇机构改革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我完全同意。请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认真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下面,就如何做好我县乡镇机构改革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切实提高对乡镇机构改革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乡镇机构改革是我们当前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省、市委都作了重点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搞好这次改革的关键,就是各乡镇党委、政府特别是党政负责人,要把思想统一到区、市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扎扎实实做好每项工作,确保乡镇机构改革任务的圆满完成。

(一)要充分认识乡镇机构改革的重要意义。抓好乡镇机构改革,是落实中央机构改革总体部署,确保政令畅通的必然要求。在去年6月初召开的全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会议上,中央对推进与农村税费改革相配套的乡镇机构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这次农村综合配套改革的关键是乡镇机构改革。因此,我们一定要站在全局的高度,按照省、市关于乡镇机构改革工作的总体要求,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乡镇机关直接面对农村牧区和农牧民,在整个党组织结构和行政管理系统中处于基础位置。乡镇是否廉洁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关系到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关系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贯彻落实。通过这次乡镇机构改革,将从根本上解决乡镇超编严重、机构庞杂、效率低下等现象,建设一支精干高效的乡镇干部队伍,提高乡镇机关为民服务的本领,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抓好乡镇机构改革,还是巩固农村牧区税费改革成果,保证乡镇工作正常运行的现实选择。去年以来,县委、县政府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坚决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在全县全部免征农业税,单此一项,就减少财政收入万元。收入减少了,如果机构人员得不到相应的精简,财政支出得不到减少,那么乡镇还要想方设法向农民伸手要钱,农民的负担还会出现反掸。因此,我们一定要适应农业税费取消后乡镇面临的新形势,抓好乡镇机构改革,进行乡镇管理体制创新,保证乡镇基层政权正常运转和乡镇基层党的领导坚强有力。

(二)要充分认识我县乡镇机构改革面临的任务。这次乡镇机构改革可以说是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从月份确定改革方案到组织实施,仅有一个多月的时间,并且改革内容多、难度大。对我县来说,改革的任务主要集中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撤并乡镇。按照省的要求,本次乡镇机构改革的一个主要内容就是撤并乡镇,进行区划调整。我县由过去的个乡镇(含胜利农场)减少到个镇,撤并比例为。二是精简规范乡镇机构,特别是改革乡镇事业单位。按照这次改革要求,乡镇党政机构只设置三个综合性办公室,即党政综合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事业单位只设置三个中心,即农牧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广电服务中心、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xx年,我们进行乡镇机构改革时,虽然也按照省、市的要求进行了改革,但改的并不彻底,在三个中心外,还有其他事业单位,这次我们都要进行精简撤并。三是乡镇人员定岗和分流安置工作。目前,我县共有乡镇行政事业机构个,涉及行政事业人员人。从现编制看,全县乡镇的行政编制超编人,事业单位编制超编人,每个乡镇都不同程度超编。按照这次改革要求,对超编人员要进行分流。四是清退非正式人员。全县苏木乡镇聘用、临时雇用人员,在这次改革中,都要一律清退。五是减少领导职数,我县乡镇原有领导职数为个,实际配备人,按规定减少到个,需要分流安置的领导大约人。从上述的五项中可以清楚的看到,我县的乡镇机构改革任务是十分艰巨的。

二、严格按照市委、政府的要求,扎实推进我县乡镇机构改革工作

月初,市委召开了专门会议,对全市乡镇机构改革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我们要严格按照省、市委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积极稳妥地推进全县乡镇机构改革工作。

(一)要切实转变苏木乡镇政府职能。转变乡镇政府职能是这次机构改革的重点,也是关键所在。要按照这次改革要求,把转变乡镇机构职能摆在这次机构改革的重要位置,使乡镇党委、政府适应农业税费改革取消后的工作环境、工作任务、工作手段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把工作重心转移到促进经济发展、加强社会管理、搞好公共服务、维护农村稳定、加强基层政权建设上来,通过职能的调整与重新定位,使乡镇政府从催粮催收等琐碎事务中解脱出来,更加注重研究制定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的有效方法和措施,发展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提高农牧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落实好中央对农村牧区的扶持政策,着力抓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农村牧区基础设施,改善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牧民增收;在做好经济工作的同时,更加注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逐步实现由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法律型、效率型政府的转变,高效率地为农村牧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服务。

(二)要切实规范乡镇机构编制。精简机构和人员,是解决机构臃肿、人浮于事、减轻财政和农民负担、提高工作效率的基本途径,也是促进职能转变的重要条件。要严格按照省、市要求,根据职能需要,对我县乡镇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进行调整、精简和规范,减少财政供养人员。乡镇党政机构设置,要坚持原定三个机构数额不变;乡镇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坚持原核定的数额不变。乡镇党政领导职数总的要减少,原则上按每个乡镇名配备。

(三)要分类推进乡镇事业单位改革。乡镇事业单位改革涉及范围广、人员多,是这次改革的一个难点。要按照这次改革的要求,坚持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的原则,逐步推进乡镇事业单位改革,逐步实现由“养人”为主向“养事”为主转变。要合理区分乡镇事业单位所承担的管理性、公益性和经营性职能。管理性职能要收归政府,公益性职能要进行强化,经营性职能要坚决推向市场。

(四)要认真做好人员定岗和分流安置工作。精兵简政、分流人员是机构改革的难点。各乡镇要坚持“先竞岗、后分流”的原则,切实做好人员定岗和分流工作。所有乡镇无论是否存在超编,都要通过竞争上岗,对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重新定编定岗,做到“定编到人、定岗到人、分流到人”。对此,各乡镇必须严格执行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机构编制方案,在核定的机构、编制、人员和领导职数限额内进行人员定岗,严禁超编制、超职数配备人员。要千方百计拓宽分流渠道,不断探索、创新分流方式,把乡镇分流人员与推进农村经济发展相结合,与加强村级组织建设相结合,把精兵强将派到农村经济建设第一线,鼓励分流人员自主创业,切实做到减事、减人、减财政支出。要吃透政策,最大限度地用好政策,切实做好分流人员的思想工作,帮助分流人员解决实际困难,做到“无情分流,有情安置”,维护大局稳定。

(五)要大力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乡镇干部队伍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要以这次机构改革为契机,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以提高素质、优化结构、增强活力为重点,进一步配强配优领导班子,切实把“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形成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领导干部队伍。在乡镇干部和事业单位人员调整中,要坚持平等、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竞争上岗、实行聘任制等做法,逐步建立一个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有效激励、严格监督、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使干部队伍结构得到优化。同时,要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加强机关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加强基层领导干部的执政能力建设,彻底解决部分机关人浮于事、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严重,法律观念淡薄、作风浮躁、办事拖拉等问题,切实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

三、切实贯彻落实市委、政府关于机构改革的精神,确保我县乡镇机构改革任务按时完成

乡镇机构改革事关全局,工作难度大,是一项政策性、原则性、程序性和纪律性都很强的工作,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全县乡镇机构改革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站在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高度,充分认识这次机构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充分估计改革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按照“统一思想、明确方向,坚定不移、有序推进,积极稳妥、确保稳定”的总要求,严守“机构编制只减不增”和“确保社会稳定”这两道“底线”,妥善化解和处理改革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改革平稳进行。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切实按照省、市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对乡镇机构改革工作负总责,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挂帅,将改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抓好落实。乡镇党委书记是改革的第一责任人,各乡镇要成立专门工作班子,认真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县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改革的指导、督促、检查和配合,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要认真搞好组织实施。改革过程中要突出重点,尤其要做好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及人员定岗分流等工作。县乡镇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明确规定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的工作责任,建立责任制;要制定工作台账,加强工作调度,密切掌握工作的推进情况,及时协调好工作环节的衔接;要加强工作督查,抽调一批懂政策、精业务的人员,组成督导小组,对改革工作进行督导,切实抓好工作任务的落实,妥善处理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做到推进有序,确保全县乡镇机构改革月底前完成。

(三)要处理好改革与工作的关系。目前正值年初时节,各项工作任务非常繁重、时间紧、头绪多。而在这次乡镇机构改革工作中,乡镇工作人员都面临着竞争上岗,所有临时聘用人员将要被清退,乡镇干部思想不稳、包袱沉重、压力巨大,势必对当前我们的各项工作造成很大影响。要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我们必须统筹兼顾,正确处理二者关系,做到机构改革和各项日常工作两不误,真正达到“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停、发展不慢”的目标。要通过改革减轻农民负担,铲除各种体制性障碍,理顺各种关系,引入新的竞争机制,激活乡镇活力,调动起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保证全年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四)要按章办事,严肃纪律。要认真处理改革中的敏感问题,对于人员的进退去留,必须实行政策、标准、程序、结果“四公开”,严禁暗箱操作和任人唯亲。要严肃政治纪律,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不准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严肃机构编制制度,严禁超编进人。对违反规定的,要依法依纪从严查处。

同志们,这次乡镇机构改革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事关我县的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我们要以对党、对广大基层干部职工、对全县万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解放思想,坚定信心,知难而进,努力工作,狠抓落实,圆满完成苏木乡镇机构改革工作,为推进全县各项事业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对于机构招生方面的心得体会范文三

一、总体要求

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采取有效措施,简化优化经办流程,充分发挥基本医保兜底保障作用,确保医疗机构全力救治患者。配合卫生健康等部门,积极做好联防联控工作。加强有关医保政策宣传解读工作,解除群众看病就医顾虑,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严格落实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救治保障“三个确保”要求,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救治保障,一要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二要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三要确保假期工作平稳有序。

二、执行特殊报销政策,提供医保结算便利

对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患者,临时执行特殊报销政策。

(一)实施综合保障。对于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实施综合保障。

(二)取消异地转外支付比例调减规定。对异地就医患者先救治后结算,由就诊医院向我局提供患者信息,我局及时为患者做好备案工作,减少患者流动带来的传染风险。医保报销不执行异地转外就医支付比例调减规定,原则上通过调整信息系统实现直接结算。确有困难的,差额部分由我局汇总患者治疗数据,转参保地经办机构进行手工结算。

(三)扩大医保支付范围。将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覆盖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全部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对于不在现行我省基本医保药品和治疗项目目录范围内的,系统设定临时项目和编码进行管理。所有临时新增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不设个人先付比例,不受限定支付标准限制。

(四)不纳入总额预算控制。对集中收治的医院,我局将预付资金减轻医院垫付压力,具体预付资金额度由医疗机构根据实际诊疗情况,向我局申请。患者医疗费用报销额不纳入医院总额预算控制指标或医共体总额预算指标,单独结算。

(五)做好信息系统管理维护。我局在医保信息系统内临时增加“新型肺炎治疗新增药品”及“新型肺炎治疗新增项目”匹配项目,编码分别为“__”及“__”,用于管理临时新增纳入的医保报销范围药品和服务项目。各救治医疗机构要及时做好药品和服务项目维护对照工作。

三、加强值班值守,确保假期工作平稳有序

我局将加强春节假期的值班值守,做到春节假期经办服务不间断,并做好基金收支的动态监测和统计分析工作。各救治医疗机构自1月31日起每周四下午下班前向我局基金管理科报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治疗人数、医疗费用等情况。

对于机构招生方面的心得体会范文四

致:

根据(以下简称借款人)的贷款申请和你行与借款人于?年月?日签订的贷款合同,你行贷给借款人人民币金额(大写),贷款利率,贷款期限自至。

第一条?本担保人是依法登记注册、资信可靠、确有偿还债务能力的金融机构。

第二条?本担保书担保最高金额为贷款本金人民币万元以及该贷款的全部应付利息及费用。

第三条?本担保书为无条件不可撤销的担保文件,担保人的任何其他金融行为不改变本担保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第四条?担保人在收到你行出具的借款人未能按期支付到期应付款项的证明及要求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的付款通知后,保证按付款通知规定的付款日,主动无条件向你行付清全部应付担保款项。本担保人确认,你行出具的借款人无力支付到期应付款项的证明和要求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的付款通知是终结性的,对借款人和担保人均有约束力。

第五条?本担保书不受借款人上级指令的制约,不受借款人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的制约,也不受借款人破产、无力清偿借款、丧失企业资格、更改组织章程及关、停、并、转等各种变化的制约,本担保书始终有效。

只要担保的贷款本金不增加,你行对本担保贷款的合同任何修改或变通执行,均不改变担保人对贷款本息、费用偿付的担保责任。

第六条?担保人因某种原因,失去担保资格和能力时,应及时通知你行,并推荐继承担保人,经你行认可后,担保人协助办理担保责任转移手续。在转移担保手续未办妥前,担保人仍承担担保责任。

第七条?本担保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至借款人或担保人偿清全部借款本息时自动失效。

第八条?本担保书解释权属于银行。

担保人(公章):法定代表人(公章):

地址:

电话:

对于机构招生方面的心得体会范文五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上海市、湖北省武汉市、广东省广州市设立四家分支机构的申请》(中证〔20xx〕486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监管规定》(证监会公告〔20xx〕17 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上海市崇明县、湖北省武汉市、广东省广州市各设立1家证券营业部。具体情况如附表所示。

二、你公司应当依法依规为新设分支机构配备人员,健全完善制度、业务设施和信息系统。

三、你公司应当自批复下发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分支机构设立及工商登记事宜,并持上述工作完成情况的说明、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批复复印件到我局申领《证券经营机构营业许可证》。逾期未完成的,本批复自动失效。

四、分支机构设立过程中如遇重大问题,须及时报告我局。

河南证监局

20xx年12月11日

对于机构招生方面的心得体会范文六

甲方:

地址:邮编:

电话:

代表人:

乙方:

地址:邮编:

电话:

代表人:

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满足利益,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贷款项目、种类、金额、用途、利率、期限如下:

项目

种类

金额(大写)

用途

利率

期限年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条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在提用贷款前,应向乙方提交具体提款计划,并按提款计划提款。

乙方应在甲方按提款计划办理提款后个营业日内将贷款放出。

第三条甲方用下列资金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甲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归还全部借款本息,并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交具体还款计划,按还款计划还款。

第五条本合同项下贷款,自乙方划拨贷款之日起计息,按结息。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遇国家调整利率,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也有变化时,乙方毋需通知甲方,从调整之日起即按调整后贷款利率计算利息。

第六条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由取得乙方认可的担保人以保证获或(和)抵押的方式提供担保,并另行签订《保证合同》或(和)《抵押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和本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

第七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情况和资料。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解除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二、甲方需延长借款期限,应在借款到期前个营业日向乙方提出申请,经乙方同意(有担保人的,应经担保人同意)签订延期还款协议。

三、甲、乙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本合同的其它条款时均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四、甲乙任何一方需解除合同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就合同解除后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解除合同的协议达成后,甲方已占用乙方的贷款和应付利息应付给乙方。

五、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因实行承包、租赁及其它原因而改变经营方式时,应最迟于天前通知乙方。乙方有权参与清产核资和承包、租赁、兼并等合同(协议)的研究。甲方如果要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者,应经乙方书面同意,并由受让单位和乙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变更住所、通信地址时,应在变更后天内书面通知对方。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提款计划,按时到乙方营业部门办理提款手续,又为和乙方达成变更提款计划协议,应根据违约的金额和违约天数,每日付给乙方百万分之的违约金。但出现本条第二项、第五项、第八项和第九项的情况时除外。

二、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加收%的利息。

三、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归还借款本息,也未与乙方签订延期还款协议,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归还借款时,乙方有权限期或主动追回逾期贷款,乙方按银行规定加收%的利息。

四、乙方擅自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应按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日向甲方支付万分之的违约金。但出现本条第二项、第五项、第八项和第九项的情况时除外。

五、甲方在乙方按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调整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后,不按新的利率计付利息时,乙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六、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五项、第六项的约定,或者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六项约定,对方均可要求违约方支付贷款总额万分之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七、甲乙任何一方擅自变更本合同其它条款或擅自解除合同,或者甲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应按贷款总额的万分之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本合同,应继续履行本合同。

八、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情况、报表及其它资料不真实,乙方可责令对方限期纠正。甲方拒不纠正时,乙方可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

九、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或保证人因经营管理不善,发生亏损或虚盈实亏,或与第三者发生债务纠纷,或者抵押财产发生损毁、灭失,危及贷款安全时,乙方可停止发放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十、上列第二项、第三项、第五项、第八项和第九项贷款,乙方可直接从甲方存款帐户中扣收。对于逾期贷款,需要其它金融机构协助扣收时,可商请其它金融机构代为扣收。

十一、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双方约定如下:

第十条甲乙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者通过协调解决。协商或者协调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或:向苏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借款申请书、分期提款和还款计划、分期提款凭证、双方签订的延期还款协议书和其它有关变更合同条款的协议,以及乙方要求甲方提供的与本合同有关的其它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由担保合同的,和担保合同同时生效。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时,本合同自动生效。

第十五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代表人:签字

乙方:公章

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对于机构招生方面的心得体会范文七

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合同书

甲 方:某某市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乙 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某某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第某章第某条规定,为了保证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享受基本医疗服务,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按照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甲方聘请乙方为某某市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并向参合对象公示,供其自主选择。

第三条 双方应认真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及《某某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试行)及有关规定。

第四条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参合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料,及时向乙方通报合作医疗政策及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变化情况。

第五条 乙方所使用的合作医疗管理软件,应与甲方的管理软件相匹配,甲方负责乙方合作医疗计算机管理及操作人员的培训。

第二章 医疗服务管理

第六条 乙方应有专门的职能科室和人员负责合作医疗工作,严格执行《某某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规范》,按照医疗机构等级标准为参合农民提供良好的医疗服务,保证服务质量。

第七条 乙方接诊参合人员时应认真进行身份和证件识别,查看本人合作医疗证、身份证、住院治疗出院时和门诊治疗需核(报)销家庭账户余额的必须在患者本人合作医疗证的相应栏目中作好记录,因乙方工作人员失误出现门诊家庭账户、住院医疗费用结算错误,或因审查不严将非参合对象住院医疗费用列入合作医疗报销范围的,甲方不予支付。

第八条 乙方为参合人员办理入院时,应按照住院病种目录范围审查,不符合住院标准的,应劝其改为门诊治疗。

第九条 乙方应热情接待参合患者,不得随意推诿或拒绝参合对象就医和咨询;对急、危、重病和慢性病患者不能因医疗费用过高而将尚未治愈的强行办理出院。

第十条 甲方应及时协助乙方为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提供政策咨询及其他服务,协调解决参合患者与乙方的矛盾。

第十一条 乙方应向参合人员公示常规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常用药品价格。

第十二条 《某某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第某章第某条规定不属合作医疗补偿范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十三条 乙方应提高参合患者入院三日确诊率,如一周内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向上级医疗机构转诊,同时向甲方报告。

第十四条 乙方应协助甲方负责参合患者转诊转院,原则上实行逐级转诊。

第十五条 乙方向参合患者提供超出合作医疗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需由参合患者自己承担费用时,应征得参合患者本人或其家属同意(由患者或亲属签字认可)。

第三章 诊疗项目管理

第十六条 合作医疗基金不予支付项目:

(一)医疗服务项目类:

1、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

2、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等特需医疗服务。

(二)非疾病治疗项目:

1、各种美容、健美项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

2、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

3、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

4、各种医疗咨询、医疗鉴定。

(三)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

1、各种自用的保僵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

2、眼镜、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

3、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pet)、电子束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等项目超出《某某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第某章第某条条规定报销比例以外的。

4、省物价部门规定不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及非传染性病人的消毒费。

(四)治疗项目类:

1、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

2、除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它器官或组织移植。

3、近视眼矫形术。

4、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性的营养疗法、磁疗等辅助性治疗项目。

(五)其他:

1、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和各种性传播疾博

2、各种科研性、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

第十七条 合作医疗基金不予支付的生活服务项目和服务设施费用:

(一) 就(转)诊交通费、急救车费;

(二) 空调费、电视费、电话费、水电费、食品保温箱费、电炉费、电冰箱费、损坏公物赔偿费、打印费;

(三) 陪护费、护工费、洗理费、门诊煎药费、加班费、误餐费;

(四) 膳食费;

(五) 文娱活动费以及其他特需生活服务费用。

第十八条 住院病人不遵守医嘱拒不出院,自医院开出出院通知单后发生的一切费用;挂名住院或不符合住院标淮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十九条 治疗期间与患者病情无关的药品、检查、治疗费;处方与病情不符的药品费,甲方不予支付。

第二十条 未经物价和卫生主管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自定项目、新开展的检查、治疗项目、自制制剂,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违反物价政策,超出规定零售价格收取的费用;其他药品,超出规定加成率收取的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四章 药品管理

第二十一条 甲方应随时提供用药目录变动情况,并向乙方做好宣传及咨询工作。乙方应严格按照《某某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用药,住院病人的药品总费用中合作医疗基本用药费必须占95%以上(二级医院90%以上)。

第二十二条 乙方提供的药品应占《某某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内的95%以上,有符合基本医疗剂量规定的小包装。

第二十三条 乙方违反物价政策,擅自抬高药品价格所超出的高额部分甲方不予支付。

第五章 费用给付

第二十四条 乙方应在每月的月底将参合人员的结算材料、费用清单、相关数据等核对准确后报甲方。甲方根据乙方所报资料在10日内审核完毕,并将审核扣减情况交付乙方核对,准确无误后双方签字认可。原则上每个月甲方与乙方结算一次费用。年终结算结转材料必须在12月底报送甲方。

第二十五条 医疗费结算

一、结算办法

(一) 门诊医疗费结算办法

门诊医疗费由甲方按乙方实际补偿给参合农民的门诊费用每月核拔一次。

(二) 住院医疗费结算办法

甲方向乙方支付住院医疗费用按乙方对参合住院病人实际补偿额每月结算一次。

如果合作医疗住院基金出现透支,根据各定点医疗机构收治参合患者所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总额按比例分摊

二、结算依据

(一) 《某某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试行〉》和本合同中规定不予支付项目。

(二) 《某某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

(三) 县合管办关于印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合作医疗服务项目结算标准(暂行)》、《合作医疗手术项目结算标准(暂行)》的通知。

(四) 定点服务医院各种结算费用详细清单、处方、检验检查报告单、正规住院发票等有效凭据。

第六章 惩 处

第二十六条 甲方查出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处以发生金额的两倍罚款:

(一) 虚挂住院病人、做假病历、与患者串通,空记账套取合作医疗基金的;

(二) 治疗和使用药品与本病情无关发生的费用计入合作医疗基金报销范围的;

(三) 利用职权开搭车药、回扣药品的;

(四) 其他违反合作医疗有关规定发生的费用计入合作医疗基金报销范围的。

第二十七条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发生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并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数额的罚款。

一、违反合作医疗用药规定的或住院病历不按规定详细记录病情治疗经过、药品使用情况或治疗和使用药品与病历记载不符的。

二、截留病人不及时转诊延误病情的。

三、不执行诊疗规范,不坚持出入院标准,将不符合入院标准的病人收院治疗或故意延长病人住院时间的。

第二十八条 乙方发生本章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中所列条款累计达三次,甲方将暂停其合作医疗定点服务医疗机构资格。

第七章 争议处理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乙方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20__年1月1日至20__ 年12月31 日止。

第三十一条 合同执行期间,国家法律、法规及《某某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等有调整的甲乙双方按照新规定修改本合同,如无法达成协议,双方可停止协议。合同执行期间,乙方的注册资金、服务条件、服务内容、法人代表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甲方。

第三十二条 合同期满前1个月,甲乙双方可以续签本合同,续签合同前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续签新合同。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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