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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与教育廉洁心得体会和方法 法制与教育廉洁心得体会和方法怎么写(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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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与教育廉洁心得体会和方法 法制与教育廉洁心得体会和方法怎么写(六篇)
2022-12-30 09:10:16    小编:ZTFB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可以通过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这段时间的学习、工作生活状态。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主题法制与教育廉洁心得体会和方法一

大学生知法、懂法、守法教育

二、活动目的:

通过案例剖析使学生了解各种法律法规,教会学生懂得什么是犯罪,什么是违法,曾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养成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的习惯,

大学生法制教育主题班会。

三、活动过程:

各位同学,各位老师,大家好!

今天很高兴有机会在这里和大家交流,我们的考试刚刚结束,我首先在此祝愿各位同学取得好的成绩。希望大家在新的学习任务开始之前调整好的状态,迎接下一次的挑战。我们大家都知道,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我们的生活在一天天的发生着改变,我们身边也随之出现了形形色色的不同群体或个人,并且他们的行为有时会侵犯到我们的权利,如果我们不懂法我们也可以能侵犯到他们的权利,为了增强我们的法律意识,培养遵纪守法的能力,为此我为大家准备了这次“大学生知法、懂法、守法教育”的主题班会,希望通过这次班会使同学们了解掌握法律法规常识,从而使我们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案例一:(盗窃罪)

2009年10月14日18时许15号公寓楼238宿舍李某向派出所报案称本宿舍俩台笔记本电脑被盗。现场没有发现任何被撬痕迹。民警经过细致询问后,得知该宿舍张某作案嫌疑,随即对张某的行踪进行了调查。经过多方努力,民警在该学校东门城中村一招待所抓获。据张某交代,其中一台笔记本电脑已经销售,另外一台藏在另一招待所中。张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后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张某犯有盗窃罪,且两台笔记本电脑折合人民币八千余元,属数额较大,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点评:据了解张某系该学校新闻专业学生,该生家庭条件很好,其爷爷是一个高级干部,父亲自己开一个公司,产业也很大。应该说经济条件很好的,但是张某为什么会走上犯罪的道路呢?后据张某交代,该生来校以后交了女朋友,经济花销比较大,家里给的生活费不够自己在女朋友面前“显摆”。国庆节回家后父母给他买了一个价值8000元的电脑,该生由于没有生活费在火车上以3400元将其处理。收假后没有几天就把这些钱挥霍完了,为了在女朋友面前能有“面子”,一时冲动走上了犯罪的道路。事后张某后悔莫及,但是法律神是圣不可侵犯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待张某的只能牢狱之苦。可谓是一失足成千古恨啊!

盗窃罪的量刑:

1、盗窃金额500-2000以上为较大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盗窃金额5000-2万以上的为巨大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盗窃金额3万-10万以上的为情节特别严重十年以上或无期徒刑罚金

案例二:(抢劫罪)

刘某、崔某、郑某、程某、陈某5人,是某高校02级法律专业的二年级学生。2003年12月11日,5人在一起喝酒、吃饭后,于当晚12时许携带菜刀、木棍等凶器,窜至西安市友谊西路,拦路抢劫西安仪表厂职工张某和其妹。其中一人勒住张某之妹的脖子,另3人则围住张某,并用木棍将张左肋骨打骨折,抢走现金1780元。期间,程某在一旁望风。作案次日,程某和陈某到校保卫处投案。另3人依次被抓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3条之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以上5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

点评:据了解几个学生家庭条件都可以,就是因为一种好奇心最后酿成大祸。我们现在很多大学生进去大学以后放松了对自己的严格要求。加之离开家庭,自认为走上了社会,便逐渐滋生了好逸恶劳、学习松弛、自私自利、害怕艰苦、贪图享乐、爱慕虚荣等不良习性。而一旦面对犯罪的诱因,在不能正确辩别是非的情况下,就以身试法。最终酿成苦果。

案例三:(故意伤害罪)

2009年圣诞节晚上9时某高校某班级圣诞节晚会结束,班上同学张某与王某到商业街归还所租用音响设备,因器材有所损坏牵扯赔偿问题发生口角,后双方情绪激动大打出手,张某给其辅导员打电话告知此事,辅导员随带领班上10余名学生赶到现场,现场秩序一度混乱,无法控制,其中一同学孙某抽出随身携带的刀具刺向租音响的老板,店老板心脏左下方被刺伤,当即倒地不起,后经法医鉴定为重伤。

此案件中,孙某用随身携带的刀具将店老板刺成重伤,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孙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家属也赔偿受害者医疗各项费用数十万元。

案例四:(故意伤害罪)

某天夜里公寓楼内,同学舒某和同住一室的陈某在熄灯后还在大声交谈,隔壁的同学王某等人就不满了,因此这些同学就争吵起来,后来陈某与王某就约好,二人到学校操场上去“单挑”,陈某开始还带上一把水果刀防身,但后来出门时因要换鞋,随手又将刀递给与他同寝室的舒某,之后,陈某和王某就按约定来到学校操场,当时那位姓舒的同学就带着那把刀,也跟到了操场上,看到陈与王二人在对打,当时他那把刀就抓在手上,陈某被打得在后退时,也许是出于“拔刀相助”这个成语的熏陶吧,舒某见陈某打不过对方,就随手朝对方王某腹部连刺数刀,刺破了对方的回肠,经法医鉴定,对方的伤势已经构成重伤。舒某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虽然舒某只有14周岁,但是根据我国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判处有期徒刑3年以上10年以下,最终他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点评:友谊是人生的美酒,使我们的生活更加美好,但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我们现在所处的这个时期,一定要谨慎择友,择良友。和好的朋友在一起相互学习,相互促进,有利于共同进步,若是不不良的朋友在一起,反而容易受到不良的影响,所以我在这里劝诫大家交朋友一定要擦亮眼睛。帮助他人助人为乐是做人的美德,但是为了哥们义气两肋插刀,最周是一失足成千古恨,面对他人或者朋友的要求,一定要保持头脑清醒,以道德和法律的标尺进行衡量,三思而后行,不可随意迁就,否则就会酿成大祸。我国《刑法》第17条第1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意思就是凡年满十六周岁的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任何一种的犯罪行为,都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样规定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的,在我国,已满十六周岁的人,因体力、智力已相当发展,并有一定社会知识,已具有分辩是非善恶的能力,因此,应当要求他们对自己的一切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

案例五:(聚众斗殴罪)

还有这样一个案例,也是象你们一样的两个学生,他们是同班同学,因为他们之间曾经发生过矛盾,一天,其中一位同学杨某对与他发生过矛盾的张某同学说:等一下,我们一起回去,张某就以为杨某要打他,于是他就去叫几位所谓讲义气的同学石某、王某等6人,一起商议如何对付杨某,然后尾随杨某,其中一人向对方挑衅,而杨某当时可能因为人少对其未加理睬,但后来却纠集了其余10多个人,又拦在路上向张某这方挑衅,双方互相殴打,最后张某这方的一同学头部受到严重打击,被打成重伤,造成了不可收拾的后果。

这是一起聚众斗殴案件,(聚众斗殴一般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除非是多次聚众斗殴,或者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或者在公共场所、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或者是持械聚众斗殴的,应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聚众斗殴造成重伤、死亡者,就应按照刑法规定,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故意伤害就要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这起案件中有三人因在聚众斗殴中故意伤害了他人的身体致人重伤,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刑法规定对故意伤害他人造成重伤要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点评:而这起案件的起因只是与他人之间的一点小矛盾,双方如果能退一步,就不致发生这样的结局。俗话说: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同学们,人生活在社会中,难免相互之间有磕磕碰碰,但只要我们心胸放得开阔一点,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就能避免发生许多,又何必逞一时之强,酿终身大错呢?而案件中因为讲义气出手帮忙的同学,同样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处罚,他们的行为其实就是我刚才所说的多管闲事,没有约束好自己的行为,导致发生如此后果。

案例六:(利用网络散布谣言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罪)

2009年9月21日,安康市汉滨区某校大二学生一时无聊竟然拿“针扎”事件开玩笑,在互联网上一个“安康论坛”发布“安康发生针扎事件”等信息,引来大量人员跟帖,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经过公安机关的缜密侦查,于9月23日在安康巴山路泓星网吧内将发布虚假信息人周某抓获。据周某交待,出于对新疆发生的“针扎”事件好奇,便在网上发布了听说安康发现针扎事件的虚假信息。

周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涉嫌散布虚假信息扰乱公共秩序。当周某知道因为自己一时的好奇和无聊换来了10天拘留时后悔莫及。

2011年3月15日上午10点多,在自家电脑上敲下一段不到50个字的消息,发在了几个群上。超乎他想象的是,在此后的短短几个小时之内,这条消息夹杂着人们对辐射的恐慌不胫而走。一天以后,北京、广东、浙江、江苏等地发生食盐抢购现象。据官方分析,造成食盐抢购的原因一方面是日本地震海啸造成,民间盛传含碘物品可以预防核辐射,造成部分民众盲目抢购囤积碘盐;另一方面,民众担心海水受到污染,以后买不到没有污染的食盐了,所以疯狂抢购囤积,一些不法商家甚至趁机提价牟取暴利。

2011年3月21日,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分局发布消息称,已查到“谣盐”信息源头,并对始作俑者“渔翁”作出了行政拘留10天,罚款500元的处罚。

近日网上出现一条“陕西兴平将于6月13日发生强烈地震,震级为7-8级左右,此后还会有六百多次余震,震级均不等”的传言,引发部分网友恐慌。经经过公安部门调查核实,该谣言出自陕西咸阳两名学生之手,目前这两名学生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点评:我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中规定利用国际联网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四、总结

通过以上的案例的教训,我们同学们应进一步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从而懂得什么事是可以做的,什么事是不可以做的,不要被利益所驱动去尝试本来不可以做的事情。作家柳青有这样一句名言:“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紧要处却常常只有几步。”同学们还没有走上社会,前面的道路还很长,一定要走好每一步,学会分析,学会辩别,学会拒绝,才能学会自我保护,否则一旦触犯法律,法律是无情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会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的遗憾,后悔莫及。因此,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这是每一个公民的义务,更是我们同学们在自我防范违法犯罪中的法定义务和责任。最近几年,我国青少年犯罪人数和比重逐年递增,案件性质涉及盗窃、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抢劫、敲诈勒索、非法集会等等,而他们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都是对法律知识的匮乏,守法意识的淡薄和一时的年轻冲动所造成的。

同学们,你们正处于成长发育阶段,生理、心理都不十分成熟,加上社会阅历浅,所以是非观念较差,容易去模仿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也容易被人利用。我们现在所处的时代是一个信息时代,同学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接收到各种新鲜的事物,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一些不健康的东西,我们是否能分辨得清楚?我们是否想过我们日常的一言一行都必须受到法律约束,法律是至高无上的,是不可侵犯的,谁违犯了法律就必定受到法律的惩罚。相信我们的辅导员老师对同学们在日常生活中的法纪安全教育已经讲过很多次。今天我和同学们分享以上这几个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故事,现实存在的案例,希望同学们能从这些案例里或多或少的受到一点点启示。

主题法制与教育廉洁心得体会和方法二

为了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深入贯彻十八大精神,我乡严格按照活动方案,具体的抓好法制宣传日的落实工作,现就活动开展落实情况小结如下:

。在接到县明传通知后,党委政府立即安排乡综治委牵头,成立由派出、司法、工商、交通、卫生等九家成员单位的普法活动领导小组,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宣传日工作。经过会议讨论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具体分工如下:

1、由乡司法所起草活动方案,并安排成员单位撰写法制演讲稿。

2、由党政办负责制作宣传标语、横幅,今年活动主题是: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国。

3、由乡文化广播站负责宣传工作,重点宣传党的十八大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建设;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加强公民意识教育等内容。

4、由司法、工商、交通、卫生等单位负责在2个街道设立法制咨询台,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5、派出所人员是法制副校长和指导员,于11月25号组织以上单位到中心校上法制课,学校负责组织学生及筹备工作。

利用一个月的时间,集中进行宣讲。此次活动从11月20日开始到1

2月20日结束,结合宣传主题,先宣传动员,再组织实施,最后总结验收。

在11月20日下午召开9个行政村及2个街道工作会议,安排落实“12、4”法制宣传日活动,要求每个单位紧扣活动主题,进行广泛宣传动员,张贴标语不少于10条,有活动内容,有活动记录,有舆论氛围,真抓实干,让广大干群都能够得到学习、教育、提高,从而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群众受教育,干部能依法行政,确保这次活动不走过场。

。各单位要利用座谈会、法制讲座、法律咨询、法制展览、影碟光盘等方式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同时要探索新途径,丰富新载体,努力扩大宣传活动的影响力,让全乡人民都知道什么是“12、4”;怎样开展“12、4”;“12、4”主要宣传什么样的法律知识;如何才能叫干部依法行政,叫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从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结合群众的需求和自身工作职责,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要把“12、4”法制宣传与“法律六进”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把法律知识和法律精神送进千家万户,要把“12、4”法制宣传与法律服务结合起来,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从而减少我镇犯罪人员因是法盲而走向犯罪,维护地方的稳定,让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

在活动结束之际,“六五”普法领导组组织检查验收,对开展好的单位在全体乡村干部会议上予以表彰,开展没成效的村或单位通报批评,并在年终不得参加评先评优。

总之,通过宣传活动,在公民中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不断的增强了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观念、权利义务相一致的观念、公平正义的观念,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贯彻落实。

主题法制与教育廉洁心得体会和方法三

老师们、同学们:

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就一直是普法工作的重点内容。当前,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各种思潮的涌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也在渐渐地影响到了我们,我们变坏真是太容易了,比如网吧,你们可知道有多少人因此而荒废学业甚至走向犯罪的啊!年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幼稚、不成熟,可能会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因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有的同学爱打架,甚至抢其他同学的东西吃,敲竹杠等,小小的年纪,就粘上了许多劣迹。走出校园,或早或晚,几乎都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他们最后走上这一步,并不是一步就走成的,其实他们就是在我们这个年龄阶段开始,一步一步不听教育,渐渐变坏的。这的确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因此,我们完全有必要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真正做到懂法、守法,避免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借此机会,我们四(1)班的同学向大家提出几点建议:

1、不带通讯工具进入校园,不沉迷于网络。要充分地认识现代通讯和互联网给我们生活带来的利弊,认识中学生热衷于交往和娱乐、沉湎于虚幻世界给身心健康成长、给学习带来的不良影响。我们要做到自觉地不将通讯工具带进校园,及时纠正网络游戏、网上养宠、网上装备、网上交友等危害身心健康、消耗家长钱财和影响学习的行为。

2.不在教学区吃零食。同学们要爱惜父母的劳动成果,做到勤俭节约,当花的节约开支,不当花的分文不浪费,要养成良好生活习惯。

3.不乱抛乱扔,不准损坏公物。洁净的环境、完好的设施,能体现一个集体的精神面貌,也反映集体中的个体的文明素养水平。洁净的环境不能仅依靠打扫,完好的设施不能仅依靠装备,而要靠同学们的爱护。

4.穿着上不追求时髦,打扮上不标新立异。着装和发型要做到整齐、大方、得体,符合小学生的主流文化和大众趋势。学生时代与别人比吃、比穿、比戴没有什么品位,即使家里的条件好,也不能“骄奢淫逸”,因为这一切非你个人所创造。求学阶段,要比品德好、比表现好,比心灵美,比学习优,比活动积极,比特长显著,这样比才比出今后自己的实力,才能比出自己的美好未来。

人,不可能自然变得优秀,是内力自我约束和外力强制作用所然。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纪律,不成体统。同学们,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祝愿我们同学都能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做一个守法的小公民,从而平安、健康、茁壮地成长!

主题法制与教育廉洁心得体会和方法四

同学们,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增强法制观念,创建平安校园

时光飞逝,从今天开始,我们进入了20xx年的最后一个月,也是能否保证我们顺利度过20xx年的关键的一个月。12月4日是我国一年一度的法制宣传日。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全校同学应一起学法,守法,用法,宣传法。

一.学法。我们每一个学生只有学习了法制知识,才能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学会分辨是非,识别善恶,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二.守法。21世纪的中国将是一个法制更加完备的社会,而我们每一个公民必须具备较高的法律素质。只有懂法守法,才能依法办事,远离犯罪边缘线。

三.用法。法制法规无处不在。它像是我们身旁的骑士,时刻保护着我们。我们应该合理的运用法律知识来保护我们应该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四.宣传法。不仅我们学生需要用法制的知识武装头脑,还要用法制的意识武装中国。我们应该鼓励我们身边的人,让他们一起学习和掌握法制知识。唯有如此,才能使我国实现依法治国的法制目标。

作为21世纪的学生,学习、掌握必要的法制知识,是我们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制教育不仅影响着我们的学生时代,更影响着我们的终生。

国有国法,校有校规。学校里的法律既包括国家的各种法令法规,也包括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纪律条令。有的同学对校纪校规视而不见,忽视学校对学生仪容仪表、待人接物、行为言语等方面的要求,不爱护公物、乱扔垃圾等等„„这些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不文明行为严重破坏了我们美丽的校园的和谐氛围。这些同学并没有认识到事态的严重性:一个人的行为久而久之会成为一种习惯,一种习惯久而久之会形成一种性格,一种性格久而久之会成就一种命运。如若以善小而不为,以恶小而为之,积小恶成大恶,最终必然自食恶果。希望同学们在校内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在校外严格遵守法纪法规!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衰,以法为鉴,可以晓规则。”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做起,做一个新世纪的学法、守法、守纪的合格的小学生,建设平安和谐的校园。

和谐校园的另一个重要内容是安全。在增强法制意识的同时,我们还要提高自己的安全防范意识,学会自我保护,特别提醒以下几点:

(1)注意食品安全,不吃卫生不合格的食品;(2)注意消防安全,要提高防火的安全意识;(3)注意交通安全。上下楼梯靠右行走,不要拥挤;教学楼内严禁喧闹、追逐;过马路时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4)注意运动安全。随着阳光体育活动的开展,我校冬季长跑即将拉开序幕,希望全体师生在运动中感受快乐与健康的同时,注意运动前做好准备活动,运动中量力而行,防止运动创伤。

最后祝全体老师和同学们安全、健康、快乐度过每一天! 谢谢大家!

我的国旗下讲话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主题法制与教育廉洁心得体会和方法五

一、指导思想:

按照科教兴国、依法治国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要求,坚持法制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坚持课堂教育与课外教育相结合,不断提高年学生的法律素质。学校法制教育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学生的纪律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努力实现法制教育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不断提高小公民的道德修养,切实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努力把学生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合格人才。

二、工作目标:

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制宣传和法治实践,使少年儿童增强法律意识,树立法制观念,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培养良好的法律素质。学会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从而促进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加强学生的文明行为教育,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加强法制安全教育,确保学期内无重大责任事故。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法制教育网络,切实维护在校学生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努力使法制教育在工作理念上与时俱进,在工作方式手段上实现创新,在规范化、制度化方面有新的进展。

三、主要工作:

(一)加强对教师的法制教育。

按照“x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政治学习,组织广大教职员工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学校《章程》、《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及文件。通过学习统一思想,充分认识遵纪守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自觉性。充分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学校、管理教育、管理教学。

(二)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

1、行为规范教育。以新修订的《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行为规范》为切入口,以“学规范、争当文明学生”为养成教育主题,通过《守则》和《规范》的学习,养成良好的守纪习惯,要求各个学生能记、会背、能对照、会执行。重视学生文明习惯的养成,坐、立、行、走、用餐、与同学老师的相处等,都符合一定的标准。通过纠偏和教育使学生养成文明的行为习惯,提高自身的整体素质。

2、法律常识教育。对学生进行《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交通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的有关法律常识的教育,定期邀请法制副校长来校作法制、交通安全等方面的讲座,通过多种形式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3、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能力。辨别是非能力是一个判断对错、合法违法等情况的基本能力,自我保护能力是一个人不接受外来的不良影响,进行自己保护自己的能力,这两种能力都会对一个人的行为产生影响,必须要通过多方的比较、判断、分析等训练,提高学生该方面的能力。

4、利用橱窗板报、升旗仪式等宣传阵地或集会,向学生传授基本道德规范和法律法规知识,使学生提高防范能力,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在每周四的小广播中开辟“法制教育”栏目,对学生进行爱国意识、守法意识和权利义务意识的法律启蒙,培养自护意识,养成守法习惯,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

5、充分发挥群少先队的组织作用,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班队活动、节日庆典活动,把学生吸引到自己的周围。充分发挥队组织的帮助教育职能,以增强学生抵御各种不良现象的侵蚀的能力,帮助学生从小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

6、加强品德偏差生管理。对品德偏差生的帮教要反复抓,抓反复。要建立学校领导、优秀教师与后进生结对帮教制度,定期召开个别教育会议制度,与家长联系互访制度,切实把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三)加强对家长的法制教育。

充分发挥家长学校作用,通过家长会,印发家教信息等途径在家长中广泛宣传向广大家长宣传《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交通法》等法律法规,提高他们的法律道德素质和社会责任感,使父母做好孩子的表率,监护孩子遵纪守法。

四、具体工作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法制教育管理。坚持“三个落实”。

一是机构落实:学校成立了一把手为组长,以教导处、少先队大队部和班主任组成的管理队伍和以班主任及相关学科教师组成的施教人员队伍,各类人员分工明确,职责健全。二是责任落实。学校将法制教育纳入目标责任制实施范围,和学校其他工作一起布置、一起执行、一些检查、一起总结,形成了既有齐抓共管,又有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三是制度落实:学校制定《师德书》并与全体老师签订,使学校化法为规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2、做到“三个到位”。首先是认识到位:将法制教育与教师政治学习有机结合,并纳入教师继续教育和年度考核范围。通过组织专题学习、聘请领导和专家作辅导讲座、组织课题研讨、布置自学任务、开展经验交流等形式,组织学习《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提高了教师依法治校的认识和依法执教的水平。其次是工作到位:严格实施计划管理,将法制教育纳入学校总体发展规划和各阶段工作计划,学校专门制定工作计划,保证了法制教育工作的有序运行;加强监督检查,保证了各项工作任务和措施的真正落实。第三是资料管理到位:建立了学校法制教育专项资料,收集了包括上级文件、校内各项工作材料在内的文字、图片、音像资料和计算机教学软件资料,实施规范化管理,对问题学生专门建立了个人档案,实行追踪管理,做到了分类科学、记载祥实、装订规范。

主题法制与教育廉洁心得体会和方法六

各位老师、同学们,上午好!

20xx年12月4日,我国现行宪法正式通过并颁布实施。20xx年,国家将这一天定为“全国法制宣传日”。此后,“法制宣传日”作为我国的法制的“节日”,每年度我国都要举行相关的法制宣传活动。

党的xx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20xx年12月4日是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

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严以律己,做遵纪守法的好学生》,想和大家聊聊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话题。

古语有云:人之初,性本善。人本是善良的,但现在社会上犯罪事件越来越多。一份来自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统计资料表明,近年来,青少年犯罪总数已经占到了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13岁以下的青少年犯罪明显增加,其中十四、五岁少年犯罪案件又占到了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70%以上。两个70%让人触目惊心,也引起了人们的深思:小小年纪,为何走上犯罪的道路?

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来自家庭的,有来自社会的,但其中最主要的是我们的个人原因:一些中学生法律意识浅薄,在做事之前不考虑后果,只是盲目的去尝试;一些中学生不爱学习,整天混迹于社会,看他人消费,心理不平衡而去偷去抢,最终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有的不管家庭经济条件和父母的承受能力,盲目地攀比,比派头,比阔气,结果做了不该做的事情;有的讲哥们义气,为了不伤害朋友之间的感情,不管是非、不分对错的去帮忙。

以网络引发犯罪为例。中学生胡某在网吧玩一种用刀捅人的暴力游戏,也就是我们常听到的网络用词pk,由于技术欠佳,每次都被别人捅倒,在一旁的一名少年也在玩同一种游戏,忍不住对其冷嘲热讽。在网络上杀红了眼的胡某当即火冒三丈,抽出随身携带的半尺长的尖刀捅向少年的胸口,导致该少年当场死亡。而胡某仍旧沉浸在暴力游戏中,直到警方赶到才如梦初醒。还问:“我是不是杀了人了,我会不会坐牢?”从这个案例不难看出,胡某已沉浸在暴力游戏中失去理智,分不清虚拟网络和现实世界了。有些玩过游戏的同学可能知道,在游戏中的人物一般都有好几条命,死了之后还可以重新活过来。这些错误的引导使沉迷于网络游戏的青少年往往并不理解生命的可贵性。我们要知道,每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人一旦死了,即便你有多后悔自己的行为,生命都只有一次,所以同学们一定要处事冷静,珍惜我们自己的生命,同时也珍惜他人的生命。

新的《刑法》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负刑事责任就是指犯罪后,依情节严重程度,法院可以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明知自己的熟人、朋友、同学在敲诈抢劫,不仅不劝阻,不报告,反而在现场看热闹,甚至认为好玩上去当帮凶。那么,这些旁观甚至出手的人,已经起到了帮助敲诈抢劫的作用,情节严重就构成了共同抢劫犯罪。

同学们!健康现在,才可能幸福未来。我们一定要充分利用这段人生中的“黄金时代”,努力汲取人类文明的精华,充实我们的头脑,健全我们的心灵,遵纪守法,文明修身。我们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自觉学习基本的法律知识,逐步培养法律素质,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我们要善于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自觉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我们要热心宣传法律法规,以正确的法制观念去影响身边的人,带动周围的人,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希望同学们严于律己,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在学会学习、学会生活、学会健体、学会创新的同时学会自我保护。学法用法,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让“法制”扎根我们心中!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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