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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队内部互相参观心得体会及感悟 参观部队内务心得体会(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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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队内部互相参观心得体会及感悟 参观部队内务心得体会(2篇)
2022-12-30 12:26:22    小编:ZTFB

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体会,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积累经验。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描写部队内部互相参观心得体会及感悟一

一、党性观念不够强

(一)部分党员党性意识比较淡薄,淡忘了党的性质、宗旨、使命,以及党的纲领和任务;未能真正树立马克思主义、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理解不深,对社会发展现状的了解不够,看社会的阴暗面较多,对社会主流和积极因素认识不清,从而对党的事业丧失信心,甚至满腹牢骚,因而不能始终保持积极向上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

(二)不注重自身的党性修养,思想觉悟退化。其表现:一是不能以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入党以后放松了对自己思想上的要求,不能体现出党员的先进性,起不到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二是原则性不强,遇到损害国家和群众利益的行为,不敢旗帜鲜明进行斗争;同志之间不能认真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我批评时蜻蜓点水,批评他人时轻描淡写,有的甚至只作“表扬与自我表扬”,保持“一团和气”;三是缺乏党员对党的事业的奉献精神,工作上得过且过,拈轻怕重,计较个人得失。四是对党的组织生活和学习活动不重视,组织活动借故不到和迟到现象时有发生。

二、党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作风方面。一是责任心不强,讲待遇多,讲奉献少,不能很好利用自己的岗位职责做更多的贡献,满足于工作任务的一般完成,不注重工作质量的提高;二是思想解放程度不够,创新意识不强,工作方法简单,对工作中碰到的矛盾和问题研究不够,存在等、靠思想;三是少数党员干部满足于已有成绩,不求上进,不思发展;四是少数党员干部骄气有余,谦虚不够,听不进别人意见,不能正确对待他人的批评和意见。

(二)工作作风方面。工作作风不够扎实,一般号召多、具体措施少,安排部署多、检查督促少;有的领导干部习惯于上传下达,不能联系本公司、本部门实际提出具体而又切合实际的意见;有的党员干部在工作上缺乏紧迫感、危机感,工作拖沓,纪律松懈,工作心不在焉,甚至擅离职守,影响了本职工作的完成。

(三)学风方面。政治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够。对马列主义和我党重要思想理论只求学过看过,不求深入的理解和完整准确的把握。在业务学习方面,有的党员干部仅满足于对基本经济理论和政策法规的一般理解,缺乏深入的研究和熟练掌握;有的平时不努力学习,急用时,“临时抱佛脚”;有的党员干部仅凭经验办事,忽视对自身知识的更新和能力的培养。这些学风方面的问题制约着党员干部思想和能力水平的提高。

三、对策建议

要针对当前党员干部思想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深层次原因,进一步加强教育,培养自觉学习、勤奋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进一步建立机制,完善制度,强化监督,把党员党性教育和干部思想作风建设提高到新水平。建议采取从以下几项措施:

(一)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树立正确理想信念

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最崇高的追求和强大的精神支柱,也是我们党的政治优势。有了这样的理想信念,就有了立身之本,就能自觉地、满腔热情地为党的事业而奋斗。因此,要把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作为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的必由之路,真正解决从思想上入党的问题,解决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问题。

各级党组织都要认真制定学习计划,确保学习时间,健全学习制度。要全面扎实地推进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特别要强化对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理论的学习,只有认真学好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科学理论,学会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观察和了解事物,用科学发展观分析和解决问题,才能使党员干部正确、深刻地认识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而不被各种社会思潮和纷繁复杂的社会现象所迷惑。

(二)创新和丰富学习方式

要创新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形式,不能“读死书,死读书”。要使理论学习要做到“三个结合”:一是“理论学习与工作实践相结合”,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把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对公司发展的新认识、指导工作的新理念、破解难题的新思路;二是“个人学习与集中辅导、讨论相结合”,通过个人自学与集体辅导、讨论相结合,达到加深理解,相互启发,增强效果的目的;三是“学习与多样活动相结合”,将学习与组织参观学习、社会调研、经验交流、有奖征文、知识竞赛等活动相结合,扩展和丰富学习形式,充分调动党员干部学习的积极性。

(三)坚持开展专题教育活动,有针对性解决存在问题

要解决不同阶段党员干部在思想、工作、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首先要了解不同时期,不同社会环境下党员干部队思想变化情况,根据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存在的突出问题,选择不同的主题开展教育活动。开展专题教育活动要突出主题,突出针对性、实效性,使广大党员干部在教育活动中进一步增强党性观念和理论水平,提高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

(四)树立模范典型,整治不良作风

各级党组织要注重正面宣传,树立先进典型。要定期开展“评先评优”活动,大张旗鼓地表彰在工作中涌现出来的优秀党员和先进工作者,以模范党员干部的先进事迹教育、鼓舞、鞭策、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强化党员干部的创先争优意识,自觉以先进典型为榜样,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不足,积极采取措施加以改进。在一些窗口单位,可以开展“党员示范岗”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在各自的岗位上的先锋模范作用,促使党员成为本部门、本岗位作风正、业务精、能力强的模范。在搞好正面教育的同时,要加大对不良作风的整治力度,对那些党性不强、作风不好、律己不严、群众不满意的党员干部要给予严肃批评或纪律处分,对那些以权谋私、违法乱纪的腐败分子要坚决查处、决不姑息。

(五)建立完善机制制度,加强制度执行力度

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党委中心组学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诫勉谈话及责任追究制度。要重点加强激励约束机制建设,加强对领导干部年度定期考核制度,严格考核程序,完善考核方式,重视民主评议,从德、能、勤、绩、廉几个方面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全面考核评定;要利用精神和物质双重手段,奖勤罚懒,奖优罚劣;要加大对制度执行的督促和检查,对违反制度的行为,做到“有章必循、执章必严、违章必究”,确保制度落到实处,使制度在党员干部作风建设中能够有效地发挥教育、引导和惩治作用。

(六)严格选人用人原则,保证干部队伍素质

按照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选拔干部,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真正把那些政治过硬、能力突出、作风扎实、群众公认、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优秀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班子中来。坚决不用那些以权谋私、不负责任、投机钻营的人;不用那些不讲原则、不分是非的“老好人”;不用那些不干实事、无所作为混日子的人,保证干部队伍品德好、作风正、能力强。

(七)严格把好党员发展关口,保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

在注意发展党员,壮大党员队伍的同时,要切实保证党员发展质量。要在党员发展的各个阶段认真全面考查和考验发展对象,要坚持高质量原则,做到合格一个,发展一个。要注意将思想素质高、政治立场坚定、作风过得硬的优秀分子优先吸收到党内来;坚决把动机不纯、作风不正的投机分子拒之门外。对少数入党后,放松思想改造,形式上入党,思想上已经退党,已不符合党员要求并屡教不改的党员,要清除出党员队伍,以保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

描写部队内部互相参观心得体会及感悟二

为认真落实江主席关于“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十六字”方针,更好地贯彻执行党委统一的集体领导下的首长分工负责制,建立健全民主科学的决策执行程序,充分发挥党委的核心领导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以及军委 、总部的有关规定, 参照《海军军以上党委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结合师团党委实际,制定本规则。

一、议事范围和内容

师团党委常务委员会需要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是:

1、党的路线、方针、 政策,国家的宪法、法律,军队的条令、条例、规章制度,党中央、决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上级首长、领导机关的命令、指示及上级重要会议精神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

2、部队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 邓小平理论和军事高科技知识的学习教育,师团党委中心组的学习和领导干部的学习教育,部队的思想政治建设。

3、 贯彻军委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和江主席关于海军建设重要指示的长远目标和规则,战备训练、政治教育、后勤保障、装备管理与维修、行政管理、教学和科研等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措施,年度和阶段性工作计划,涉及部队全局性重要工作或重大任务的部署和总结。4、党委的思想、组织、作风、 制度建设和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基层党支部建设,以及共产主义青年团和军人委员会建设的重大问题。

5、干部队伍建设的重大问题,对所属部队领导班子的调整配备,干部的培养、 培训、考核、选拔、任免、调配、转业复员、离退休、奖惩、职衔晋升福利问题,专业军士的选改,战士的提干、考学等。

6、贯彻落实《军队基层建设纲要》, 加强基层全面建设的规划、目标、任务和措施;对基层建设、两个经常性工作、部队人员思想、安全稳定形势的分析,解决问题的办法,以及预防案件和事故等重大问题。

7、向上级党的委员会的请示、报告; 本级党的代表大会和党的委员会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及向本级党的代表大会和党的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下级党组织发布的指示、通知、通报和下级党组织重要请示的审议、批复。

8、 部队先进典型的培养、树立、表彰和奖励,预备党员的审批和转正,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的处理。

9、 年度经费预算、决算,预算外经费及工程建设经费等重大项目开支的审核。师每半年、团每季度听取一次财务等有关部门经费执行情况的汇报。

10、其它必须经党委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

二、议事制度和规定

1、会议制度:党委常务委员会实行例会制度,一般情况下每月1至2次, 特殊情况需要召开可临时确定。

2、议题确定:党委常务委员会会议的议题, 由正副书记在征询常务委员会委员意见的基础上协商确定,会上不得临时动议。

3、 议题准备:提交常务员会讨论的议题或文件,由机关有关业务部门进行调查研究,准备好议案和有关材料报送常务委员会委员,认真做好会前准备。

4、 会议主持:会议由书记或副书记召集并主持,如正副书记都不在时,一般不宜召开常务委员会会议;遇特殊情况需要开会,可由正副书记指定临时负责的常务委员会委员主持,会议情况应在会后及时向正副书记报告。

5、会议程序:开会时先由主持人讲明会议议题,然后逐个议题展开讨论;程序一般分为听取汇报、展开讨论、归纳意见、进行表决、形成决议等步骤。6、列席人员:会议的列席人员, 由正副书记根据会议讨论的内容确定。

7、回避规定:会议讨论的问题, 如涉及到常务委员会委员及其亲属和列席会议人员,除需要个人予以陈述的外,有关人员应当回避。

8、 会议记录:会议由组织部门专人记录,讨论决定问题时委员的发言,应尽可能记原话。表决情况和决议要完整准确地记录,不能涂抹或修改,并按规定保管存档。查阅 会议记录须经书记或副书记批准,或上级党委和政治机关决定,任何人不得随意调阅。

9、 议事纪律:党委常务委员会会议的内容,除经会议决定可向机关、部队传达或公开的以外,与会人员必须严格保密,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凡泄露者,应追究责任,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依据党纪条规严肃处理。

10、文件签发:会议决定的事项需形成文件上报下发时,由书记或副书记审定签发。书记、副书记不在时,可由正副书记委托其他常务委员会委员签发。

三、议事原则和要求

(一)集体领导。1、凡属部队建设的重大问题, 必须由党委常务委员会民主讨论,集体作出决定,任何个人或少数人无权决定应由常务委员会集体决定的重大问题。如遇紧急情况,必须由个人作出决定时,事后应迅速向常务委员会报告。2、党委常务委员会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能开会,讨论干部任免等重大问题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常务委员会委员参加,书记、副书记一般均应到会。委员因故不能出席,在可能的情况下,应在会前征求意见,并在会后及时通报决定问题的情况。3、党委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问题,要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国家的法律、法令,军队的条令条例和上级的有关指示、规定等为依据,防止集体作出错误决定。每个成员都要讲党性、讲原则、讲大局,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力,对表决的问题是赞成还是反对,都要有明确的态度。4、不得采取领导碰头、文件传批、 征求意见和首长办公会等方式决定本应由常务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

(二)民主集中。1、对提交常务委员会会议讨论的重要问题,会前要进行调查研究, 征求机关和部队意见;对一些关系重大而不好确定的问题,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专题论证和可行性分析,必要时应准备两套以上方案供讨论时进行比较和选择。

2、召开党委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问题时,必须坚持平等议事的原则,正副书记要有良好的民主作风,充分尊重委员的民主权利,认真听取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吸收其中的合理成份;常务委员会委员要敞开思想,畅所欲言,充分发表意见,积极参与决策。3、党委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问题,必须坚持先民主后集中的程序, 会议结束或每一议题结束时,由主持人归纳多数人的意见,适时进行表决,正确实施集中。

(三)个别酝酿。1、在召开党委常务委员会会议时间确定后,除紧急情况外, 应提前向常务委员会会议时间确定后,除紧急情况外,应提前向常务委员会委员报告会议的时间和议题,并报送议案和有关材料,以便进行充分酝酿;常务委员会委员要积极主动地酝酿需要讨论决定的问题,不仅要酝酿好自己职权范围的事,而且要酝酿好党委职责范围内的事。2、对提交党委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的问题, 正副书记要主动协商通气,交换意见,达成共识,并与常务委员会委员进行沟通,认真征询大家的意见,特别是对一些重大敏感问题,要把酝酿工作做在前面,把分歧意见解决在会前。3、 对没有经过个别酝酿的或酝酿不充分的重大问题不宜提交会议讨论。(四)会议决定。1、党委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问题,要先定原则后议事,决定问题前,要根据议事内容,认真组织大家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提出符合本单位实际的议事原则,为讨论决定问题提供基本依据。2、 党委常务委员会会议在决定问题时,要严格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议。决定重要问题要进行表决,表决以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为有效,未到会委员的意见不能计入票数。3、会议如对重要问题产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 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人意见决定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下次开会时再表决。特殊情况下,也可将分歧意见向上级党委报告,请求裁决。

四、决议的执行和检查

1、党委常务委员会对部队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作出决定以后, 按照首长分工负责制原则,属于军事工作方面的,由军事主官负责组织实施;属于政治工作方面的,由政治委员负责组织实施。在实施中,军政主官要互通情况,加强协调,密切合作,互相支持,并及时向常务委员会汇报决议的执行情况,接受检查监督。2、 军政副职和部门领导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负责地抓好党委决议的落实,并向军政主官负责,对超出自己职权范围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意见,报军政主官审定。军政主官要充分发挥副职和部门领导的作用,注意听取和尊重他们的意见。

3、 对党委常务委员会集体作出的决定,常务委员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但不得在行动上有任何抵触,不得在会外发表不满言论和不同意见。如在工作中发现新的情况,可以提出意见或提请复议,但在常务委员会没有重新作出决定之前,不得有任何与原决议相违背的言行。4、常务委员会委员在执行决议的过程中,如遇到紧急情况可临机处置, 但事后必须向常务委员会报告,并对常务委员会负责。5、 常务委员会要经常检查军政首长执行决议的情况,发现偏差及时纠正,必要时要专门召开常务委员会会议,研究解决办法。师每半年、团每季度由军政主官向常务委员会报告贯彻党委决议的情况、问题及建议;有些专项工作,也可委托分管副职和部门领导报告。6、 党委常务委员会要把集体领导和各项决议的贯彻落实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对照本规则,每半年进行一次认真检查,切实加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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