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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消费理财心得体会实用 消费理财实践总结(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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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消费理财心得体会实用 消费理财实践总结(四篇)
2022-12-30 13:53:01    小编:ZTFB

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心得体会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最新个人消费理财心得体会实用一

电信技术的发展是一把双刃剑,它既促进了人们之间的快速有效沟通,也让无处不在的诈骗分子钻了空子。

我身边就有一个活生生的诈骗案例。我的姑姑曾经接过一个自称是某某公安局王警官打来的400开头的电话。王警官快速报出自己的警号,厉声说我姑姑涉嫌洗钱,已经被立案调查。姑姑说自己没有洗黑钱,对方就说她的身份信息被他人冒用了,目前要冻结姑姑银行账号,协助警方破案。姑姑一听是公安局的,就慌了神儿,也忘记和家里人商量,马上给按对方要求提供了身份证和银行账户等信息,很快十万块钱就被对方转走。但这还没完,对方还接着又要了五万块钱,姑姑已经没有钱,只能回家和爷爷借钱,爷爷见姑姑这样着急,二话不说就把五万块钱转给姑姑,可想而知,这五万块钱又很快如泥牛入海不见踪影。爸爸知道了此事,敏感的他一听是400开头的带口音的电话就立刻警觉起来,他带着姑姑马上去派出所报了案,警方一查,这个400电话是个国外的ip电话,根本不是什么公安机关!姑姑辛辛苦苦好几年挣到的十万元外加上爷爷的五万元就这样打了水漂!

我当时很奇怪,为什么姑姑和爷爷都是高级知识分子,怎么还这么容易受骗?原来,骗子十分狡猾,他们早就研究透了对方的心理。他们利用了普通人不懂国家机关的案件办理程序,一听是公安机关就心里发慌,生怕自己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惹了是非,所以一被威胁就非常上当受骗的心理。而且当事者迷,爷爷虽然当时也有疑惑,但看到姑姑急得直哭,怕晚了惹上官司,也没多想也同样转了钱。幸好,见多识广爸爸的防骗意识很强,立马报了案,不然,不知道还要再被骗多少钱。全家人现在想起这事,还都后怕呢!这就是我身边的生动形象的反面教材啊!

随着此类诈骗越来越多,我们也要学会如何识别诈骗和反诈骗,我想,如果能谨记以下几点,大多数诈骗都可以被规避:

1、接电话,不管你是谁,只要一谈到银行卡,一律不要再听,只要谈钱就免谈!

2、所有短信,但凡让你点击链接的,一律删掉。

3、qq/微信上不认识的人或者不确定身份的人发来的链接,一律不点。

相信,随着我们多数人防范诈骗意识的提高,骗子手段再高明,也很难再有用武之地!

(二)

年初的时候,很长时间没联系的表姐突然容光焕发地出现在我面前。眉型修得特别精致,脸上原来长满青春痘,现在也变得光滑粉嫩,就像变了个人似的。我问是不是做了美容,她说是的,同学介绍了一家美容店,一周做一次,现在效果觉得特别好。我也为她高兴,多年没解决的皮肤问题,现在终于解决了。

可是前些天再见到表姐,她却又是皮肤粗糙暗沉,而且情绪低沉,愁容满面。一问才知道,表姐现在是债务缠身。原来,年初的时候,表姐在美容院做了几次修眉,价格公道,效果也不错,于是美容师推荐她做线雕,说可以提拉面部,减少暗沉皱纹。表姐表示太贵了,美容师就建议用花呗借呗微粒贷之类的借款,表姐觉着美容效果不错,分期还款也还能接受,就接着做了几次。表姐越来越美,也越来越自信。这时美容师又推荐九线排毒,热马吉等更高端美容。此时,表姐的贷款越来越多,钱包越来越瘪。而她东借西凑,越发还不上了贷款了。前几天有个贷款机构说如果再不还钱就要将她告上法庭了。表姐此时已经追悔莫及,她就是这样一步一步深陷美容贷款的深渊。

表姐的惨痛教训告诉我们:骗子总会趁虚而入,他们会利用你贪小便宜,爱美,担心家人安危,虚荣心强等等弱点趁虚而入,达到非法牟利的目的。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但如果要借钱美容,而且超过自己偿还能力,那就得不偿失了。所以,干什么一定要量入为出,不要没有底线。

诈骗其实就在你我身边。不要总认为这是别人的事情,和自己无关。诈骗无处不在,无时不在,如果总是风险防范意识淡薄,认为无关紧要的话,总有一天,无孔不入的骗子可能就会找上你。所以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啊!

此外,我们不仅自己要提高警惕,还要提醒家人加强防范,因为看似一人受骗,实则全家遭殃。平时要多学习,了解关于欺诈的新闻时事和防范对策,做到有备无患。

最新个人消费理财心得体会实用二

合同编号: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银行住所: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传真号码:_________

借款人姓名: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还款账号: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住所: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存款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传真号码:_________

出质人:_________住所: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____传真号码: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住所: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____

借款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

贷款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

甲方因_________需要,向乙方申请_________贷款,乙方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甲乙双方根据《_________》,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用途

(一)消费人或使用受益人:_________。

(二)借款用于_________。

(三)指定的商户或单位:_________。

第二条借款金额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

第三条借款期限

本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_________年,自乙方将借款划入到本合同规定账户之日起计算,即(或)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四条放款条件

本合同项下的担保合同生效后,乙方将借款划入到本合同规定账户。

第五条贷款支用

(一)双方约定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办理贷款支用。

(二)贷款支用方式:_________甲方同意乙方将贷款划入下述账户:

1.账户名称:_________,账号:_________。

2.账户名称:_________,账号:_________。

3.账户名称:_________,账号:_________。

第六条借款利率

(一)双方约定月利率为_________。

(二)借款期内遇国家法定利率调整时,实行一年一定,每年年初按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相应档次的利率确定借款利率;但借期不超过一年的,执行本合同利率,不受国家法定利率的调整而影响。

第七条还本付息

(一)甲方按月等额归还借款本息。经计算,甲方在支用贷款的次月起按每月归还本息共计_________元,还款日为每月_________日(最后一次还款不能迟于本合同期届满日)。

如果本合同借款期限不超过一年的,甲方则在借款到期时一次性偿还借款本息,不实行按月等额归还本息的方式。

(二)甲方委托银行自动划扣贷款本息。

甲方授权乙方在每月还款日自动从甲方在建设银行开立的储蓄卡账户或储蓄存折账户_________中扣收每月本息额,因该账户存款余额不足等甲方原因导致乙方在还款日未受足额清偿的,未受清偿的贷款视为逾期贷款。

如甲方提供的个人账户出现冻结等情况而造成无法扣收本息的,甲方须及时向乙方提供新的还款账户用于扣收贷款本息。

(三)甲方全部提前归还借款本息,应提前15天通知乙方并经乙方同意。

乙方按合同约定的利率已计收的利息不随还款期限、国家法定利率的变化而调整。

乙方因甲方提前还款所受的损失,不再要求甲方予以补偿。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二)甲方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的行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后生效:_________

1.必须经乙方书面同意;

2.乙方与第三方已签订债权债务转让合同或已签订新的借款合同;

3.本合同项下的担保合同已作相应变更。

第九条借款担保

甲方必须为履行本合同提供担保。

(一)甲方以保证方式提供担保的,保证人应与乙方另行签订《保证合同》,保证人应承诺:_________

1.保证担保范围

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以及实现借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等)。

2.保证方式

连带责任保证。如借款合同期届满甲方没有履行债务的,乙方有权就甲方应承担的债务从保证人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相应的扣划。

3.保证期间

自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4.保证效力

借款合同其他条款无效并不影响本保证人承诺担保条款的效力。

5.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前,甲方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或乙方有其他证据证明甲方将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借款合同的,乙方有权要求保证人提前承担保证责任,本保证人同意承担。

(二)甲方以抵押方式提供担保的,抵押人应与乙方另行鉴定《抵押合同》,抵押合同附件“抵押物清单”列明的抵押物须依法登记的应办理登记;

(三)甲方以质押方式提供担保的,出质人应与乙方另行签定《质押合同》,质押合同“质押财产清单”列明的质押财产须移转占有或依法办理出质登记;

(四)乙方认为抵押物、质押财产在担保期间需办理财产保险的,甲方应办理抵押物、质押财产在担保期间的财产保险。

甲方在财产保险单上应填写或注明乙方为被保险人,并与保险人在保险单中特别约

定,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应将保险赔偿金直接划付至乙方指定的账户。

甲方应将保险单证交由乙方代为保管。

(五)保证人失去担保能力,或作为保证人的法人发生承包、租赁、合并和兼并、合资、分立、联营、股份制改造、破产等行为,足以影响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清偿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重新提供担保,并办理担保手续。

(六)设定的抵押物意外毁损或灭失,足以影响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清偿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抵押物价值减少的范围内提供新的担保,并办理担保手续。

(七)设定的质押财产出现非乙方因素的意外毁损或灭失,足以影响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清偿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质押财产价值减少的范围内提供新的担保,并办理担保手续。

第十条甲乙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一)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不得将贷款挪作他用,甲方无条件接受乙方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二)甲方应向对乙方提供的借款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甲方自愿接受乙方对其收入情况进行检查;

(四)乙方须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发放贷款。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本合同还款计划偿还借款,即出现本合同第七条(二)项逾期贷款的,乙方则按逾期金额和天数以万分之_________利率计收利息。

(二)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乙方对挪用部分的贷款按挪用天数以万分之_________计收利息。

(三)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发放贷款,或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的本息,或解除本合同:

1.本合同生效后,无论何种原因导致甲方未能发生本合同项下的消费行为;

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

3.甲方向乙方提供虚假借款资料的;

4.甲方拒绝接受乙方对其收入情况进行检查的;

5.借款人连续三个月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有其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6.出现本合同第九条第(五)、(六)、(七)项约定情况而甲方未提供新的担保的;

7.甲方被宣告失踪,而其财产代管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8.甲方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其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9.甲方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其财产合法继承人拒绝继续履行本合同的;

10.甲方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

(四)保证期间内,保证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发放贷款,或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的本息,或解除借款合同:

1.保证人失去担保能力的;

2.作为保证人的法人发生承包、租赁、合并和兼并、合资、分立、联营、股份制改造、破产等行为,足以影响借款合同项下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

3.保证人拒绝乙方对其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的;

4.保证人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的。

(五)抵押期间内,抵押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发放贷款,或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的本息,或解除借款合同:

1.抵押人不妥善保管抵押物或拒绝乙方对抵押物是否完好进行检查的;

2.乙方要求抵押人对抵押物办理财产保险,而抵押人未按乙方要求办理抵押物财产保险的;

3.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而抵押人未将损害赔偿金作为保证金存入乙方指定账户的;

4.抵押物价值减少,抵押人未在30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的;

5.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赠与、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的;

6.抵押人经乙方同意转让抵押物,但所得的价款未划入乙方指定账户并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

(六)质押期间内,出质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发放贷款,或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的本息,或解除借款合同:

1.乙方要求出质人对质押财产办理财产保险,而出质人未按乙方要求办理质押财产保险的;

2.质押财产价值减少,出质人未在30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的;

3.出质人经乙方同意转让质押财产,但所得的价款未划入乙方指定账户并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

(七)乙方除本条第(三)项规定情况外未按借款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发放贷款,乙方应按未发放的贷款金额日息万分之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变更住址(地址)、电话等应事先通知另一方。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各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各方仍须履行。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项下的担保合同已签订;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

第十五条本合同满足以下条件后生效:

本合同有效期从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足额清偿之日终止。

第十六条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_年。

第十七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个人消费理财心得体会实用三

3·15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而今年的3·15同时也是《征信业管理条例》实施一周年纪念日。近期,我行根据人民银行的相关工作要求与部署,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一、在营业厅受理市民咨询,派发征信宣传单张

安排网点大堂经理在各个网点摆放和主动派发《征信业管理条例》知识宣传单和信用报告网上查询宣传单张,主动向客户介绍个人信用报告的用途、查询方式等信息。对市民的问题热情解答,做好征信业相关知识的普及。

二、运用led显示滚动屏宣传

我行全部网点全部采用led显示屏24小时滚动显示“深入贯彻落实《征信业管理条例》,切实维护信用信息主体合法权益”的宣传标语,让信用体系建设深入民心,普及宣传。

三、设摊宣传

我行在3月15日当天在鹤山大润发广场开展主题为“深入贯彻落实《征信业管理条例》,切实维护信用信息主体合法权益”的现场宣传活动。现场宣传取得比较好的效果,我行宣传人员向现场市民派发了大量的征信业务宣传单张,不少市民主动向我行咨询征信业务的相关内容,在场群众的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得到了提高。

四、深入居民社区和小微企业,开展广泛宣传

征信宣传人员到江门象山社区、新会城西社区、台山平湖社区、恩平金润华庭小区、台城商业城中心、恩平恩新批发街、潮连工业区等,通过逐户拜访、派发宣传单、问卷调查等方式积极开展对居民群众和小微企业主的征信宣传教育活动。

通过本年3.15征信维权暨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邮储银行江门分行让市民大众、小微企业主等更深入了解《征信业管理条例》及征信相关知识,提高了全民信用和维权意识,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最新个人消费理财心得体会实用四

合同编号: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银行住所: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传真号码:_________

借款人姓名: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还款账号: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住所: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存款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传真号码:_________

出质人:_________住所: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____传真号码: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住所: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____

借款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

贷款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

甲方因_________需要,向乙方申请_________贷款,乙方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甲乙双方根据《_________》,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用途

(一)消费人或使用受益人:_________。

(二)借款用于_________。

(三)指定的商户或单位:_________。

第二条借款金额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

第三条借款期限

本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_________年,自乙方将借款划入到本合同规定账户之日起计算,即(或)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四条放款条件

本合同项下的担保合同生效后,乙方将借款划入到本合同规定账户。

第五条贷款支用

(一)双方约定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办理贷款支用。

(二)贷款支用方式:_________甲方同意乙方将贷款划入下述账户:

1.账户名称:_________,账号:_________。

2.账户名称:_________,账号:_________。

3.账户名称:_________,账号:_________。

第六条借款利率

(一)双方约定月利率为_________。

(二)借款期内遇国家法定利率调整时,实行一年一定,每年年初按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相应档次的利率确定借款利率;但借期不超过一年的,执行本合同利率,不受国家法定利率的调整而影响。

第七条还本付息

(一)甲方按月等额归还借款本息。经计算,甲方在支用贷款的次月起按每月归还本息共计_________元,还款日为每月_________日(最后一次还款不能迟于本合同期届满日)。

如果本合同借款期限不超过一年的,甲方则在借款到期时一次性偿还借款本息,不实行按月等额归还本息的方式。

(二)甲方委托银行自动划扣贷款本息。

甲方授权乙方在每月还款日自动从甲方在建设银行开立的储蓄卡账户或储蓄存折账户_________中扣收每月本息额,因该账户存款余额不足等甲方原因导致乙方在还款日未受足额清偿的,未受清偿的贷款视为逾期贷款。

如甲方提供的个人账户出现冻结等情况而造成无法扣收本息的,甲方须及时向乙方提供新的还款账户用于扣收贷款本息。

(三)甲方全部提前归还借款本息,应提前15天通知乙方并经乙方同意。

乙方按合同约定的利率已计收的利息不随还款期限、国家法定利率的变化而调整。

乙方因甲方提前还款所受的损失,不再要求甲方予以补偿。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二)甲方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的行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后生效:_________

1.必须经乙方书面同意;

2.乙方与第三方已签订债权债务转让合同或已签订新的借款合同;

3.本合同项下的担保合同已作相应变更。

第九条借款担保

甲方必须为履行本合同提供担保。

(一)甲方以保证方式提供担保的,保证人应与乙方另行签订《保证合同》,保证人应承诺:_________

1.保证担保范围

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以及实现借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等)。

2.保证方式

连带责任保证。如借款合同期届满甲方没有履行债务的,乙方有权就甲方应承担的债务从保证人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相应的扣划。

3.保证期间

自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4.保证效力

借款合同其他条款无效并不影响本保证人承诺担保条款的效力。

5.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前,甲方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或乙方有其他证据证明甲方将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借款合同的,乙方有权要求保证人提前承担保证责任,本保证人同意承担。

(二)甲方以抵押方式提供担保的,抵押人应与乙方另行鉴定《抵押合同》,抵押合同附件“抵押物清单”列明的抵押物须依法登记的应办理登记;

(三)甲方以质押方式提供担保的,出质人应与乙方另行签定《质押合同》,质押合同“质押财产清单”列明的质押财产须移转占有或依法办理出质登记;

(四)乙方认为抵押物、质押财产在担保期间需办理财产保险的,甲方应办理抵押物、质押财产在担保期间的财产保险。

甲方在财产保险单上应填写或注明乙方为被保险人,并与保险人在保险单中特别约

定,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应将保险赔偿金直接划付至乙方指定的账户。

甲方应将保险单证交由乙方代为保管。

(五)保证人失去担保能力,或作为保证人的法人发生承包、租赁、合并和兼并、合资、分立、联营、股份制改造、破产等行为,足以影响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清偿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重新提供担保,并办理担保手续。

(六)设定的抵押物意外毁损或灭失,足以影响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清偿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抵押物价值减少的范围内提供新的担保,并办理担保手续。

(七)设定的质押财产出现非乙方因素的意外毁损或灭失,足以影响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清偿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质押财产价值减少的范围内提供新的担保,并办理担保手续。

第十条甲乙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一)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不得将贷款挪作他用,甲方无条件接受乙方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二)甲方应向对乙方提供的借款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甲方自愿接受乙方对其收入情况进行检查;

(四)乙方须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发放贷款。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本合同还款计划偿还借款,即出现本合同第七条(二)项逾期贷款的,乙方则按逾期金额和天数以万分之_________利率计收利息。

(二)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乙方对挪用部分的贷款按挪用天数以万分之_________计收利息。

(三)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发放贷款,或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的本息,或解除本合同:

1.本合同生效后,无论何种原因导致甲方未能发生本合同项下的消费行为;

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

3.甲方向乙方提供虚假借款资料的;

4.甲方拒绝接受乙方对其收入情况进行检查的;

5.借款人连续三个月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有其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6.出现本合同第九条第(五)、(六)、(七)项约定情况而甲方未提供新的担保的;

7.甲方被宣告失踪,而其财产代管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8.甲方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其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9.甲方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其财产合法继承人拒绝继续履行本合同的;

10.甲方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

(四)保证期间内,保证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发放贷款,或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的本息,或解除借款合同:

1.保证人失去担保能力的;

2.作为保证人的法人发生承包、租赁、合并和兼并、合资、分立、联营、股份制改造、破产等行为,足以影响借款合同项下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

3.保证人拒绝乙方对其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的;

4.保证人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的。

(五)抵押期间内,抵押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发放贷款,或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的本息,或解除借款合同:

1.抵押人不妥善保管抵押物或拒绝乙方对抵押物是否完好进行检查的;

2.乙方要求抵押人对抵押物办理财产保险,而抵押人未按乙方要求办理抵押物财产保险的;

3.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而抵押人未将损害赔偿金作为保证金存入乙方指定账户的;

4.抵押物价值减少,抵押人未在30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的;

5.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赠与、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的;

6.抵押人经乙方同意转让抵押物,但所得的价款未划入乙方指定账户并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

(六)质押期间内,出质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发放贷款,或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的本息,或解除借款合同:

1.乙方要求出质人对质押财产办理财产保险,而出质人未按乙方要求办理质押财产保险的;

2.质押财产价值减少,出质人未在30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的;

3.出质人经乙方同意转让质押财产,但所得的价款未划入乙方指定账户并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

(七)乙方除本条第(三)项规定情况外未按借款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发放贷款,乙方应按未发放的贷款金额日息万分之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变更住址(地址)、电话等应事先通知另一方。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各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各方仍须履行。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项下的担保合同已签订;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

第十五条本合同满足以下条件后生效:

本合同有效期从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足额清偿之日终止。

第十六条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_年。

第十七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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