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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学习专题会心得体会及感悟 关于集体的心得体会(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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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学习专题会心得体会及感悟 关于集体的心得体会(六篇)
2022-12-30 14:31:31    小编:ZTFB

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优质的心得体会该怎么样去写呢?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有关集体学习专题会心得体会及感悟一

同力建设未来是公司宗旨的另一个方面,在这里,“同力”具有两层含义,一是指公司上下同心协力;二是指我们公司本身也是同力

集团的一分子;但这两者又是统一的,无论从员工个人角度,还是从公司整体角度,只有我们紧紧地团结在一起,结成一个坚强的、充满生机与活力的战斗集体,我们才有可能战胜前进道路上的任何困难,共同建设我们美好的未来。

公司经营理念:优质产品奉献社会,丰碩业绩回报股东。

是:从经营角度讲,创造优质的产品是一切经营活动的基础,用优质的产品去占领市场、赢得客户,取得丰的经营业绩本身就是对社会的一种奉献。用现代企业制度的观点来理解,一个企业首先是出资者的企业,也就是股东的企业。股东出资建设企业的最终目得是为了取得经营成果,赚取经营利润,一切经营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应该是以最大限度的赢得利润,用丰硕的业绩来回报股东。股东赚取利润和经营者通过诚实劳动、取得合法收入是不矛盾的,而是相辅相成的统一体,股东必须通过经营者的辛勤劳动才能实现其投资的最终目的,经营者也必须用辛勤的劳动来取得丰厚的收入,股东与经营者的利益是一致的,目的是相同的,是相互依存的统一体。

第二章劳动用工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适应公司改革、发展的需要,深化公司劳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新型劳动用工制度,形成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灵活运行机制,规范公司劳动人事管理行为,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总经理办公室为公司劳动人事管理主管部门,在总经理的领导下,依照本部门的工作职责和管理权限,负责公司劳动人事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司各部门一律执行定编定员管理。公司机构设置、中层干部职数各岗、级人数由公司决定。公司本着职责分明、配置合理、精简高效的原则,结合公司生产实际情况,自行编制定员标准,根据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公司可以修订各部门定员指标。(附件1:公司定岗定员编制表)

第四条公司内部的人员调动,由部门提出申请,由总经理办公室统一调配。

第五条本公司员工一律实行合同制。

第六条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公司劳动人事管理皆依本制度执行。

第二节劳动合同管理

第七条根据《劳动法》规定,凡本公司员工,必须以劳动合同的形式与公司确定劳动关系。被公司聘用担任主任工程师及中层管理职务的员工需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第八条劳动合同期限分长期合同和二年期合同两种。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签订长期劳动合同;中层管理人员、主任工程师和其他员工签订二年期劳动(聘用)合同。

第九条第一次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必须约定试用期。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劳动合同的试用期按照公司董事会的相关制度执行;二年期聘用合同的适用期为三个月。

第十条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除公司统一规定的条件外,可以约定其它享受和不享受的待遇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三节人事调配

第十一条公司根据工作需要,有权借调、抽调各部门人员从事临时性的工作,被调部门和个人不得借故拖延或拒绝。

第十二条各部门内部人员调配原则上按原从事工种调整。跨工种、岗级调配的由部门提出申请报总经理办公室,经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后,由总经理办公室发布人员调配通知,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三条员工申请调出公司的,应首先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法》及《劳动合同》的约定,在15日内办理离厂手续。

第十四条下列人员不予调出:

1、涉及经济问题,拖欠公款尚未结案者;

2、所经手的业务、所保管、使用的公司财物交接不清的;

3、公司选派进行培训或到高等院校深造研修或出国培训,尚未完成服务年限者。

第四节员工行为准则

公司提倡员工遵守以下准则:

1、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认同公司理念,培育健康向上的公司文化。

3、敬业爱岗,忠于职守,完成工作任务。

4、尊重知识,崇尚科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和文化素质。

5、举止文明,关心同事,尊老爱幼。

6、廉洁奉公,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第五节劳动纪律

第二十五条公司所有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严格遵守作息时间,

第二十六条员工在规定的上班时间没有到岗的为迟到,不到下班时间下班的为早退,上班时间过后30分钟没有到岗或提前30分钟下班、又没有请假手续或出差证明的视为旷工。

第二十七条员工在工作时间内不得从事与本岗位工作内容无关的事。

第二十八条非因工作需要私自到其他岗位的为窜岗;未经带班人员或部门领导允许离岗15分钟以内为擅自离岗,15分钟至30分钟为脱岗,30分钟以上者为旷工。

第二十九条禁止员工私自顶班、替班、买班、卖班。

第三十条严禁酒后上班。

第三十一条严禁在岗位、办公场所大声喧哗,扰乱正常生产、工作秩序。

第三十二条员工违反上述劳动纪律的处罚:

1、迟到、早退、窜岗、擅自离岗、脱岗每人次扣发岗位工作的10,月累计3次以上者扣发岗位工作的50;

2、旷工者每次扣发岗位工作的30,月累计旷工两次扣发岗位工作的50。

3、私自顶班、替班,顶替者和被顶替者每次均扣发岗位工资的20,被顶替者承担所在岗位的所有责任;买班卖班者每次扣发岗位工资的30,出卖方承担所在岗位的所有责任。

4、睡岗者每次扣发岗位工工资的30,月累计两次睡岗者,作调岗处理。

5、酒后上班者,一经发现即勒令离岗,并作旷工处理;情节严重者,否决当月岗位工资。

6、在岗位或工作场所大声喧哗、无理取闹、寻衅滋事,扰乱正常生产、工作秩序的,视情节扣发岗位工资的10-50。

第六节工资福利及劳动时间

第三十三条公司严格遵循效益优先、按劳分配的原则,合理支付员工工资报酬。

第三十四条按照公司《经济责任制》的考核结果,各部门在每月10日前将所属员工上月工资造册后报总经理办公室审核,公司在每月15日以前发放上月工资,公司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三十五条公司实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员工在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其月工资收入应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

第三十六条公司依法参加各种社会保障,员工与公司在劳动合同存续期间,享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障。各种社会保障金的个人应纳部分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从员工个人月工资中扣除。

第三十七条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公司员工每周工作40小时。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和总经理办公室、财务部、生产技术质量部、销售部工作人员及信阳分公司的行政人员采取定时工作制;各车间和信阳分公司生产系统人员采取不定时工作制,具体工作时间由各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制定。

第七节劳动保护

第三十八条劳动保护用品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公司发给员工的用语在生产、工作过程中防止遭受事故伤害或职业危害,保护员工安全和健康并带有防护功能的用品。劳动保护用品不是员工的福利待遇。

第三十九条劳动保护用品是指:工作服装、鞋、帽、手套,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防护用具。工作服装、鞋、帽、手套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采购、发放;特殊工种的防护用具由生产技术质量部负责制订配发标准并采购和配发。

第四十条公司工作服分为春秋装、夏装、冬装,除公司高层管理人员、销售部业务员每年发放一套外,公司其他员工每年发放两套;后勤部室人员每年发放劳保鞋一双,其他员工每年发放两双;后勤部室人员每月发放手套一双,其他人员每月发放两双。

第四十一条公司公司发放和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属公司财产,员工应爱护并妥善保管,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穿戴或佩带劳动防护用品。若发生损坏、丢失,应通过所在单位向主管部门申请补发,所需费用从员工当月工资中扣除。

第四十二条劳动防护用品主管部门应库存一定数量的常用劳动防护用品,以备临时或发生突发事件时使用。

第八节员工休假与考勤

第四十三条除法定休假日、公休假日及因公出差外,凡不能正常出勤的,均应事前办理请假手续,假期结束后即刻办理销假手续。

第四十四条各类假期规定

1、事假一次事假不超过七天,全年事假不超过两次;

2、病假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停工休息,须凭公司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出具病假的证明,办理病假手续。

3、婚假符合法定年龄的员工结婚时可享受连续三天有薪假期。员工在试用期满后,如属国家规定之晚婚年龄时结婚,则可获得连续十天晚婚假期(包括节假日、休息日)。申请婚假必须在开具结婚证半年内,假期必须一次性用完。

4、产假凡女员工怀孕后应及时至总经理办公室登记,可享受90天带薪分娩假期。凡不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的产假,按病假处理。在公司服务满十二个月的男性员工,如属初婚、未生育的再婚者,其妻子生育时,可享受护理假三天(连续工作日)。(男女双方必须符合有关计划生育的规定。)

5、丧假员工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去世,可享受三天(连续工作日)丧假,旁系亲属过世,可享受一天丧假。

6、探亲假父母和配偶在省外有固定住所且长期居住连续一年以上的员工,每年可享受探亲假20天(含路途时间),假期必须一次性用完。

员工休假期间,只发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

第第十五条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请假审批权限属总经理,各专业工程师的请假审批权限属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办公室备案;一般员工请假的审批权限属各部门负责人。

第四十六条公司各部门须制订并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按工作日考勤,准确反映职员的出勤、各类休假、加班、调休及缺勤情况,每月5日前将上月考勤结果报总经理办公室。

第九节外来劳务的管理

第四十七条公司外来劳务的主管部门为总经理办公室。未经批准,公司其他部门不得与任何单位或个人签订任何形式的劳务协议。

第四十八条公司使用外来劳务,必须与法人实体、经济或行政主体签订劳务协议,不得针对任何个人。

第四十九条公司各部门如需使用外来劳务,由本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申请须注明事由、具体劳务项目、人数、期限以及对劳务人员的技术或能力方面的具体要求,经分管副总经理批准,由总经理办公室统一办理劳务手续后,交由使用部门管理。

第五十条外来劳务人员在为公司提供劳务期间,须遵守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使用部门负有管理和教育的责任。外来劳务人员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总经理办公室依据劳务协议追究其所在单位的赔偿责任,使用部门应给予积极配合。

第五十一条违法外来务工的管理规定,私自安排劳务的,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及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所在部门或责任人承担,并视情况予以处罚。

第三章员工奖励和处分办法

第一条公司的奖励分为对员工个人的奖励和集体奖励。集体奖励由公司党支部制定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公司对员工个人的奖励分为:通报表扬、晋一年一级工资、晋岗、授予称号。

第二条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予奖励;

1、在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提高产量质量,节约资财和能源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2、在生产工艺、产品开发、技术改造、环境保护等方面有创造发明或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重大成果或显著效益的;

3、在改进公司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4、对保护公司财产和职员生命安全,防止或抢救重大事故有功,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5、对检举揭发不法行为,见义勇为,同坏人坏事作斗争,维护社会治安、公司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有显著功绩的;

6、维护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事迹突出的;

7、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事迹突出的;

8、立足本职,敬业奉献,被评为年度先进个人者;

9、其他应给予奖励的。

第三条除以上奖励外,公司设立科技进步奖、突出贡献奖,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四条对员工的奖励由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报总经理办公室,经批准后实施。给予通报表扬的,由分管副总经理批准;给予其他奖励的,由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总经理批准,总经理办公室实施。

第五条公司对员工个人的处分分为:警告、扣发岗位工资或绩效工资、降级、降岗降级、留用待岗。

第六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给予警告处分;

1、在工作场所吵闹喧哗,妨碍他人工作,或不遵守公共秩序的;

2、工作不负责任或消极怠工,影响生产和工作任务完成的;

3、因以下原因,给企业造成直接经济损失额在500元以内的(含500元);

(1)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及其他专项管理规定,或者违章指挥,造成事故;

(2)工作失职,致使所管财、物、产品被盗窃、诈骗、流失;

(3)滥用职权,违反政策法令、违反财经纪律和企业规章制度;

(4)虚报冒领,假公济私;

(5)在采购、销售等经营过程中,违反企业规章制度。

4、接收礼品、礼金200元以上500元以内的;

5、贪污或偷拿夹带企业财、物,价值500元以内;

6、隐瞒安全、设备等事故不报,或没有保护好事故现场及原始资料,给事故处理造成不良后果的;

7、劳动纪律松懈,经常迟到、早退;或旷工一天以内(含一天)的;

以下行为视为旷工:

(1)无故不上班;

(2)私自涂改考勤记录;

(3)酒后上班;

(4)私自委托他人代班;雇人上班,或自行搞小倒班;

(5)上班时间打牌、下棋、看与本岗工作无关的书刊、干私活;

(6)弄虚作假或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病假的。

8、其他应给予警告的。

第七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应给予扣发岗位工资的处分:

1、旷工一天以上的;

2、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指挥的;

3、在工作场所吵闹喧哗,妨碍他人工作不听劝告,或不遵守公共秩序,寻衅闹事情节严重的;

4、越级反映个人困难和要求,不听解释、劝阻的;

5、因主观原因,当月没有完成生产或工作任务的;

6、因以下原因,给企业造成直接经济损失额在1000元以上20xx元以内的(含20xx元);

(1)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及其他专项管理规定,或者违章指挥,造成事故;

(2)工作失职,致使所管财、物、产品被盗窃、诈骗、流失;

(3)滥用职权,违反政策法令、违反财经纪律和企业规章制度;

(4)虚报冒领,假公济私;

(5)在采购、销售等经营过程中,违反企业规章制度。

7、接收礼品、礼金500元以上1000元以内的;

8、贪污或偷拿夹带企业财、物,价值500元以上1000元以内的;

9、其他应给予扣发岗位工作或绩效工资处分的。

第八条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给予降级处分:

1、旷工3天以上的;

2、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生产和工作秩序及社会秩序的;

3、因以下原因,给企业造成直接经济损失额在20xx元以上5000元以内的(含10000元);

(1)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及其他专项管理规定,或者违章指挥,造成事故;

(2)工作失职,致使所管财、物、产品被盗窃、诈骗、流失;

(3)滥用职权,违反政策法令、违反财经纪律和企业规章制度;

(4)虚报冒领,假公济私;

(5)在采购、销售等经营过程中,违反企业规章制度。

4、接收礼品、礼金1000元以上20xx元以内的;

5、贪污或偷拿夹带企业财、物,价值1000元以上20xx元以内的;

6、恶意攻击、诽谤,或作伪证中伤他人,直接干扰他人正常工作的;

7、歪曲事实,损害企业形象的;

8、其他应给予降级处分的。

第九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降岗降级、留用待岗处分(留用待岗期间只发放基本工资):

1、员工在当月内有以下行为二次以上的(含二次);

(1)生产、工作时间饮酒、干私活、睡觉;

(2)吵架、闹事、斗殴、逞凶,影响生产、工作秩序;

(3)迟到、早退、脱岗、窜岗、擅离职守;

(4)有意违反工艺纪律、操作规程,严重不负责任,造成重大事故或造成停产一小时以上;

(5)因本人责任造成损坏设备、工具、浪废原材料、能源,直接经济损失500元以上;

(6)不服从领导,不听从指挥,无故完不成生产工作任务;

(7)个人私事纠缠领导,不听劝阻。

2、旷工达7天以上(含7天)的;

3、使用殴打或伤害他人的;

4、受到机关拘留10天以上的;

5、涂改、盗用单位文件、印章或模仿领导签字,侵吞公司财物或进行其他不正当活动的;

6、行贿、索要礼品、敲诈顾客或腐化堕落、造成极坏影响的;

7、因以下原因,给企业造成直接经济损失额在10000元以上20xx0元以内的(含20xx0元);

(1)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及其他专项管理规定,或者违章指挥,造成事故;

(2)工作失职,致使所管财、物、产品被盗窃、诈骗、流失;

(3)滥用职权,违反政策法令、违反财经纪律和企业规章制度;

(4)虚报冒领,假公济私;

(5)在采购、销售等经营过程中,违反企业规章制度。

8、接收礼品、礼金20xx元以上5000元以内的;

9、贪污或偷拿夹带企业财、物,价值20xx元以上5000元以内的;

10、在处分期内再次违纪的

11、其他应给予降岗降级、留用待岗处分的。

第十条给予员工警告处分的由分管副总经理批准,所在部门或总经理办公室实施;给予员工其他处分的,由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总经理批准,总经理办公室实施。

第十一条员工的奖惩材料应由所在部门负责整理,总经理办公室审查备案。

第十二条公司高层管理人员除按照公司董事会的有关规定进行奖惩外,可同时按照本办法执行,相同类别的奖惩以董事会的奖惩决定为准。

第四章员工着装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劳动防护,推进公司文化建设,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形象,根据公司劳动保护及文化建设的相关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公司本部各车间、部室,信阳分公司。

第三条工作服的分类:春秋装、夏装、冬装,并予以编号;20xx年底发放的第一套春秋装及20xx年4月初发放的第二套春秋装统一编为“05-1号”。

第四条员工着装原则:按规定着装,保持服装整洁。

第五条岗位员工着装:员工进入公司必须着工作服,并按照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戴劳动保护用品。

第六条中层管理人员在公司内的着装要求与岗位员工相同,因工作需要外出参加社会活动时可以着便装。

第七条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着装不作统一要求,可以根据工作需要着装;在建设工地、生产区一般情况下要着工作服。

第八条公司组织大型集体活动时,所有人员按要求统一着装。

第九条着装的换季按公司要求的时间统一进行,不得反季节着装。

第十条着工作服的具体要求:着全套工作服,佩戴本人的员工胸卡,衣扣、袖扣要扣系整齐;在室外作业时要戴安全帽或工作帽。

第十一条公司销售部部长、业务员的着装要得体、大方、正规,在参加业务活动时要求着成套西服,穿皮鞋,系领带。

第十二条男性员工蓄发不得过耳,不得留长胡须;女性员工戴安全帽或工作帽时,头发不得露出帽外;所有员工在工作时间内不得佩戴饰物。

第十三条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对员工着装情况进行检查,对不按规定着装者,每次扣发岗位工资的10。

第十四条本规定自20xx年4月5日起执行。

第十五条本规定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五章员工投诉及申诉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的投诉是指员工对公司领导、中层管理人员或其他员工违法法规、政策、公司规章制度,对本人或他人利益造成侵害的一种举报及合法权利的诉求;申诉是指认为本人或他人受到不公正对待,公司或部门对其做出的处分、处罚违反政策、法规或公司的规章制度等情况下进行的申辩和合法权利的诉求。

第三条投诉和申诉是公司赋予员工的权利之一,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干预或剥夺员工的投诉申诉权利,更不得利用职权对投诉或申诉的员工打击报复。

第四条员工进行投诉和申诉要实事求是,有理有据,不得借此大吵大闹,或携私报复,诬陷、诽谤、诋毁他人。

第五条员工投诉及申诉的受理部门为总经理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在接到员工的投诉或申诉后,在7个工作日内要给予明确的答复或解释。

第六条员工进行投诉和申诉应提交书面材料,以便查证、备案。总经理办公室对投诉或申诉的员工负有保密责任。

第七条总经理办公室在调查处理投诉申诉事件时,可以询问相关人员,查阅相关资料,所涉及的部门或人员应予积极配合。

第八条员工投诉或申诉的事件经查证属实,必须予以纠正,相关的责任人应当面向投诉或申诉人道歉,投诉或申诉人所受的损失应予补偿。

第九条员工的投诉或申诉经调查与实事不符,只要不涉嫌有意报复、诬陷、诽谤、诋毁等情况,对投诉或申诉人不予追究。

第十条对员工投诉或申诉的时间进行调查是,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政策、规章为准绳,客观公正,明判是非。

第十一条员工对投诉或申诉事件调查结论不服的,可直接向公司总经理投诉或申诉,也可向社会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提起诉讼。

有关集体学习专题会心得体会及感悟二

20xx年6月21日到6月25日,长沙市局教育处在中共湖南省委党校举办了第二期新任科长(分局长)培训班,作为第二期的培训学员,回顾5天的学习,我感到虽然学习时间不长,但收获很大,几天的学习课程紧凑、内容丰富、方式新颖、引人深思。

要有胆识,战胜自己,就没有战胜不了的敌人

“空中断桥”这个项目是个人挑战项目,要求队员们在9米高处凌空跨越。虽然只是一米多的跨度,当你战战兢兢地站在“空中断桥”上,四周空空荡荡无依无靠的时候,脑子里很可能是一团乱麻,“勇气”、“毅力”、“能力”、“心理承受力”等纷纷跳了出来,成为跨越“断桥”的拦路虎,不少平时在工作中雷厉风行,做事干练的人此时都犹豫了。有些事情,看起来容易,做起来却很难。但只要勇敢跨出第一步,超越只是一步之遥。这也告诉我们要有胆识,没有胆就没有识,更没有成功。胆越大,识越广,先有胆,才有识。胆,就是勇气,就是魄力,敢想,敢说,敢做,敢当;识,就是见识,主见,思路。“怀抱常存见识在,管它东西南北风”。在特定的环境中,我们必须要有胆识,努力战胜自己。人生最可怕的敌人就是自己,如果能够战胜自己,就没有战胜不了的敌人。在我们的实际工作中,当我们面临艰巨的任务或遇到困难时,只要我们坚定信心,积极努力,敢于行动,就可以战胜一切困难,就可以完成别人认为难以完成的任务,也才能大浪滔天依然稳坐钓鱼船,地动山摇处惊不乱,从容不迫地推开虚掩着的成功之门。

相信他人就是相信自己

“背摔”让我们真正体味到什么是同舟共济、相互信任。一个人站在1.4米高台的边缘,如果你相信自己的团队,那你就背对大家平躺着摔下来。这项活动看上去似乎很平常,其实它验证了人与人之间心灵的交流及可信度。“信任”与“被信任”都是源于生活中点点滴滴的积累。“信任”首先要相信自己,做什么事情都要充满自信,做任何事情都要有责任心,这样才会被信任。当我们站在1.4米的高台上,被捆上双手,高喊着:“准备好了吗?”听到队友“准备好了”的高声回应时,相信他们一定能把我们接住。有这些队友做后盾,心里就踏实了许多,大家都成功地完成了背摔。工作中我们相信自己,信任团队中的每一个成员,做事情成功的机会就会增大。而更多的成功又会使我们对团队更加信任。总之一句话:自己的能力是有限的,而大家的能力却是无限的,相信他人就是相信自己。

没有完美的个体,只有完美的集体

等身高的电网上有很多不规则的洞,我们的任务是从其中的一个个洞中钻过去,而这洞并不足够地大,当然我们是不能触及电网的。如果是一个人简直是不可能的事,而对于团队就能转化为可能。“过沼泽”训练也是对我们团队意志的考验,三个油罐桶,两块木板,要把十几个人运过一片沼泽地,在全体队员的密切配合下,众志成城,三个队全部成功地走出了沼泽地。现实当中我们经常要带领我们的团队“钻电网”、“过沼泽”,在信息不充分的条件下,能否在最短的时间里,既集思广益,群策群力,又充分发挥领导作用,果敢善断,快速形成有效决策并加以实施,是一个团队成败的关键。这两个项目给我很大的启发:没有完美的个体,只有完美的集体。只要大家团结一致、齐心协力、迎难而上,就一定能克服一切困难。

这次拓展训练,使大家的心理素质和体能得到了锻炼,个人潜能得到了充分发挥,团队精神得到了进一步增强,管理理念得到了进一步升华。 当然,这次学到的东西还远不止这些,交到了新的朋友,积累了人脉关系等等都是这次培训的收获。 学习这个过程我已经完成,接下来就是如何更好的回到岗位结合工作实际学以致用,我相信我也一样能做好。

今后,不断的学习,学习泰罗的科学管理理论,马克斯·韦伯的行政组织理论,梅奥的人际关系学说;不断的克服,克服懦弱,克服恐惧,克服自身的缺点;不断的提高,提高自身的素质,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提高自身的领导能力 。我相信我一定能坚持下去,带领自己的科室做出成绩;我更相信这次学习不单给我留下了美好的回忆,使我在成为优秀管理者的道路上迈了一大步,甚至将会影响我的一生。

有关集体学习专题会心得体会及感悟三

大学的生活大学生活过去了一个学期了,在那逝去的半年时光里,我认识到大学生活的作为。从前的我总是渴望、向往着大学生活,到了大学后发现大学也不是那么好混过去的,大学里的我们还是要有理想和追求的,要不然就会一天又一天的在安逸的时光里沉沦和堕落。大学时一个培养人才和人渣的地方,为了不成为人渣,所以努力着让自己成为人才。我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希望将来能成为社会做出一点贡献。同时我还要努力着去适应着这个社会,我们不能改变世界,但我们可以努力着改变自己,让自己不会与这个世界显得格格不入,创造那属于自己的美好生活,是自己的获得有意义,所以我也不断向党组织靠拢,让自己能学到更先进的文化和做人的道理。

终于在大一第二学期,我非常荣幸得到党校学习的机会,在20xx年4月20日我怀着激动的心情十分荣幸地参加了我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学习, 通过此次学习,使我对新时期党的性质,党的最终目标和现阶段任务有了全面而深刻的认识,对新时期党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党员的权利和义务有了系统的认识。更重要的是,使我能够更好的端正入党动机,争取早日加入党组织。以下是我这次党校学习的几点心得体会。

第一,通过这次党校学习,使我对端正入党动机的重要性,有了更深一层面的认识。只有具备正确的入党动机,将来入党后才能很好的履行党员义务,才能全身心地投入到党的事业中去,才能经受住党组织的考验,才能做到真正意义上的思想上入党,才能坚持共产主义。在现实中,很多人都是抱着一份私心去申请入党的,他们对党的认识都是表面的,模糊的,不自觉的感性认识.一些人觉得入党可以使自己脸上光彩,办事方便;一些人入党是为了将来可以更容易的升官发财;有些人在家人的压力下才要求入党的;也有一些人是看到身边的人都是党员了,自己也应该和他们一样,一种盲从的表现,这些都是不正确的。这些入党动机,只是为了谋取个人的私利,这种个人主义的入党动机,完全背离了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也不符合党的历史使命与任务.因此,要入党就要端正入党动机,就要树立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信念和全心全意为广大人民谋利益的思想,在日常工作,学习和生活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并勇于积极自觉地接受党的教育和考察。

第二,通过这次党校学习,使我认识到以前我对党性的认识只是表面上很肤浅的认识。经过这次系统的学习,我才知道,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思想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此外,在党的xx大中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旗帜,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旗帜.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鲜明地回答了当代中国走什么路,举什么旗的根本问题,鲜明地指出了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对于加快推进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极端重要性,鲜明地表达了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念.。

第三,通过两天的学习,也使我了解到党的纪律的重要性。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党的纪律包括八项内容,分别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保密纪律,人事纪律,财经纪律,宣传纪律,外事纪律.党的纪律是自觉的,统一的,必须遵守的纪律.党的纪律是革命和建设事业胜利的保证,是每一个共产党员必须遵守的。党的纪律是贯彻和执行党的方针路线的保证,是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的有利武器,是维护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的重要条件.作为一名入党积极分子必须要遵守党的纪律,严格要求自己,不做任何有损国家或他人利益的事,要做到吃苦在前,享乐在后。

第四,通过这次党校学习,我清楚地知道入党也是有一定的要求的,只有具备了一定的资格才能申请加入共产党,只有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才可以申请加入共产党。同时,我还认识到,党员在享有八项权利的同时,还必须履行八项义务,它们是党员生活的相互联系的两个方面.履行义务是享有权利的体现,享有权利是履行义务的保障。作为一名入党积极分子,我要认真学习党章对党员义务和权利的规定,以使自己在入党后积极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我觉得,认真学习和实践八项义务更为重要,更为紧迫,因为这八项义务是具体的党员条件。作为一名入党积极分子,只有具备了这些条件,才能在将来不久的日子里使自己成为真正的中国共产党党员。

第五,我还了解了在我们学校申请入党复杂程序,首先,要通过党支部讨论接收预备党员 ,再召开支委会审查《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其主要目的是:召开支委会,严格审查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经集体讨论认为发展对象符合党员条件、所需材料齐全的,即可准备综合考察报告以备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主要内容为:1、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2、本人从初中开始至现在的学习、工作简历、任职情况、证明人等;3、其政治历史、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审情况;4、发展对象向党组织提出的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5、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情况;6、发展对象的现实表现、入党动机,是否具备党员条件的审查意见。 然后再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接收预备党员,提供党校培训合格之后再提供预备党员申请转正等复杂程序才确认是否成为合格的党员。学院要通过层层筛选才能确认。通过党校学习,我明白了要成为一个合格的党员是一个漫长过程,所以我要倍加努力,使自己在党的培育下等到更高尚的精神提升,在生活上,精神上都得到真正的提升,先从精神上入党,在尽快成为一个合格的党员。

总之,通过这次党校学习,使我对党的基本知识和理论有了比较系统而全面的理解,使我思想觉悟上有了更深一层次的提高,使我更加渴望早日加入党组织.今后,我会更加认真地学习党的理论知识,积极靠拢党组织,以身边党员同志为榜样,在日常工作中,不去计较个人得失,真正做到无私奉献。此外,我会不断提高自己的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以便更好地做好本职工作.我要把自己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提高到一个新的境界。虽然现在我还没有加入党组织,但是我会时刻以党员的标准来要求自己,自觉做到:坚持理想信念,坚持勤奋学习,坚持党的根本宗旨,坚持勤奋工作,坚持遵守党的纪律,坚持"两个务必",为争取早日加入党组织的行列而不懈努力!

有关集体学习专题会心得体会及感悟四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保障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规范双方行为,加强双方合作,共谋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集体合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经集体协商,签定本合同。

第二条 协商双方的代表依法产生,协商双方具有平等地位,协商活动依法组织进行。

第三条 本合同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劳动者个人与企业签定的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不得低于本合同规定的标准。

第四条 本合同依法订立,适用于本企业全体职工,对企业和工会双方具有约束力,并要求实际履行。

第五条 企业在生产经营管理上享有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合同规定的权利。企业尊重工会的合法权益,依照《工会法》每月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拨交工会经费。

企业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第六条 职工享有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合同规定的权利。工会有义务支持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教育和帮助职工服从合理的生产调度和工作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执行安全卫生规程,提高劳动技能,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第二章 劳动用工管理

第七条 企业招用职工,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与之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并贯彻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工会有权帮助和指导职工签定劳动合同。

第八条 企业与职工按规定可以签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九条 企业可在劳动合同期内确定一段时间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十条 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满需延续劳动关系的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前30日内,协商续签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 在劳动合同期内,企业或职工需变更劳动合同的,应事先征得对方同意,并书面达成协议。

第十二条 企业或职工要解除劳动合同,一般应提前30日通知对方。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 企业依法裁员时,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

(二)提出裁员方案;

(三)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

(四)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裁员方案,听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意见;

(五)公布裁员方案,与被裁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第十五条 企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合同纠纷,工会主席依法承担该委员会主任职务。

第十六条 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办理。

第三章 职业培训

第十七条 企业根据本企业特点和条件,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对职工组织有计划的培训。

企业应对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和培训,并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认真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并建立健全职工转岗教育制度和台帐,结合企业实际对职工进行国家政策法规、条例教育;有毒有害化学物质信息卡及其防护教育;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教育;职业病防治和各种生产工伤事故案例教育;化学危险品应用等基础知识教育;企业安全操作规程、岗位操作法及技能教育。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国家有关部门培训后,取得相应资格操作证,方可安排其进行特殊作业。

第十八条 企业安排职工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由企业负担培训经费,并于培训前对职工培训后回企业服务的最低年限和未达此年限的赔偿责任等问题,与受训职工协商签约。

第十九条 职工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工会有权就职业培训有关问题与企业协商。

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二十条 企业依法建立工时制度,职工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

特殊工种和岗位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企业申请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后,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第二十一条 企业严格控制加班加点,保证职工充分休息的权利。但由于企业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职工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按第二十六条执行。(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具体内容)

第二十二条 职工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法定节假日和带薪年休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具体办法)

第五章 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企业和工会双方于每年初根据本企业上一年经济效益、同行业同类企业平均工资水平、市场劳动力供求状况、居民生活物价指数等因素,召开会议,在国家核定的工资总量内,协商决定企业年工资水平以及年度企业平均工资增长(+、-)幅度。在岗职工工资不低于省人民政府公布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待岗职工生活费由企业自主确定(一般不低于当地失业金水平)

第二十四条 本企业工资制度,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并由企业和工会双方协商确定。(工资集体协商)

企业应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逐步提高职工的收入水平。

第二十五条 本企业各类人员的工资,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拟定方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企业工资调整,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企业向职工代表大会作调整工资方案说明;

(二)企业提出调整工资的方案;

(三)将调整工资方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四)调整工资方案经审议通过后,企业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十七条 本企业职工工资的支付。

(一)职工工资以货币形式支付;

(二)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工资,每月 日为发薪日;

(三)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

1、延长工作时间又不能耐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

2、休息日安排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

3、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

4、婚、丧假期间的工资支付100%;

5、探亲假期间的工资支付100%;

6、病假、事假、旷工的工资支付,按企业职代会审议通过的企业规章制度执行。

7、医疗期的工资支付: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六章 社会保险和福利

第二十八条 企业依法为全体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并根据经济效益情况,建立企业年金制度。

第二十九条 职工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应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办理。其直系供养亲属应享受国家规定的有关待遇。

第三十条 因工伤残的职工,按照按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患职业病的职工享受工伤待遇。

第七章 劳动安全卫生

第三十一条 企业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增强职工安全意识,防止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三十二条 企业应有计划地进行安全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每年年初制订年度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方案,及时提供资金保证,确保专款专用。

第三十三条 企业根据各工种的岗位需要,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教育职工正确使用。对不按规定穿戴和不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的职工,行政有权拒绝其上岗操作。对违反操作规程的职工,行政有权查处。

第三十四条 企业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建立健全危险品台帐,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运输、经营的管理,建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告知职工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应急措施。

第三十五条 企业要严格执行《职业病防治法》,高度重视劳动保护工作,在接触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岗位和较大危险工作场所,积极搞好在岗位操作中常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信息卡的推广应用、培训工作,并列入企业现场管理检查内容,做到每季对车间、班组定期检查,严格考核。

企业对直接从事有毒有害工种的职工每月发放有毒有害津贴,对特殊岗位提供保健补助食品。

第三十六条 在生产过程中发生工伤事故和严重职业危害时,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在及时向有关方面报告的同时报告工会。在事故调查、处理过程中,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事故调查处理必须有企业工会和职工代表参加。

工会支持企业劳动保护管理,认真履行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职责,每季定期检查、监督劳动保护的执行。

第三十七条 工会有权纠正违章指挥,对强令工人冒险作业行为或当发现明显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时,有权停止作业并提出解决的建议,采取防护措施,行政方应当及时研究答复;当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组织职工撤离危险场所,企业行政方面应及时做出处理决定。

职工在岗位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企业不得因职工在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待遇或者解除其劳动合同。

第八章 女职工特殊利益

第三十八条 女职工与男职工同工同酬,在提职、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称和享受福利待遇方面应男女平等。

第三十九条 对女职工每两年 ( 或每一年 ) 进行一次妇科、乳腺病普查所需经费由行政方出资。

第四十条 女职工在经期不得安排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等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不得安排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下同)的女职工从事夜班劳动,或延长其劳动时间。

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假休息,休息期应发给其基本工资。

女职工怀孕流产,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应给予产假。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产假;怀孕四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四十二天产假。正常生育者给予产假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产假期包括星期日和法定假日;难产女职工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实行晚育的女职工,按照有关计划生育法规的规定,可增加产假三十天。女职工在产假期间,不影响其福利待遇和参加晋级、评奖。

第四十一条 女职工怀孕、分娩时所用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支付,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由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后,婴儿一周岁以前,其所在单位应保证其哺乳时间。

女职工生育后满法定假即上班的,原则上安排原岗位工作。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变动,应与女职工协商解决。

女职工生育后,因哺乳而上班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在哺乳期请长假,直至婴儿满一周岁,由单位发给基本生活费。(生活费标准由企业自主确定)

第四十二条 按月发放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用品和女职工卫生用品,经费由行政方解决。

第四十三条 企业在组织职工外出进修、业务学习、岗位培训、出国考察、挂职锻炼时应考虑有一定比例的女职工参加。

第九章 纪律与奖惩

第四十四条 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合同规定,制定企业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

第四十五条 企业制定和修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应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

第四十六条 企业对遵守劳动纪律、完成任务好的职工,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具体办法由企业自主确定。

第四十七条 企业对违反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劳动合同规定的职工,可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依法追究赔偿责任、违纪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按企业职代会审议通过的《企业规定制度》执行。

第十章 本合同履行、变更和解除

第四十八条 本合同从依法生效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限一般为1—3年)

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期满前30日,企业和工会协商签定新的集体合同。

第五十条 企业和工会双方根据人数对等原则,联合成立集体合同履行监督检查小组。每年6月和12月对本合同的履行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告双方签约代表,企业和工会双方应在7日内进行研究,并就本合同履行中存在的问题,协商提出处理意见。

第五十一条 企业和工会双方协议变更本合同,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一方提出建议,向对方说明变更本合同的条件、理由和条件。

(二)双方在7日内组织协商,达成一致后,就变更本合同有关问题形成书面协议。

(三)将书面协议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四)自审议通过之日起7日内,将协议书面上报劳动行政部门合同管理机构审查、登记、备案。

(五)将经审查确认后生效的集体合同,在7日内公布实施。

第五十二条 下列情况,企业和工会双方应主动协商变更本合同:

(一)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

(二)因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致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三)其他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

第五十三条 本合同解除,按本合同第五十一条规定的程序办理。下列情形,本合同可以解除:

(一)企业被依法宣布破产、撤消的;

(二)工会被依法解散的;

(三)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经劳动仲裁机构裁决、法院判决,本合同必须解除的;

(四)其他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全部条款无法履行的。

第十一章 违约责任

第五十四条 企业和工会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应承担有关责任。

(一)企业违反本合同规定,应依法承担经济责任及其他有关责任。

(二)工会违反本合同给企业利益带来影响和损失的,可按工会章程承担责任,应纠正违约行为,组织和教育职工,挽回损失和影响。

(三)对违约直接责任人,视其责任大小,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等。

第五十五条 企业和工会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应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并应对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十二章 本合同争议处理

第五十六条 因本合同的内容、履行情况和不履行后果等问题发生争议,企业和工会双方应在7日内,召开协调会议,协商解决有关争议问题,协商达成一致的,签订书面协议。

第五十七条 双方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五十八条 在本合同范围内,涉及单个职工权益被侵犯的,工会可代表职工个人参加调解、仲裁、诉讼活动。

第五十九条 在解决本合同纠纷之协商、仲裁、诉讼期间,企业和工会双方均不得采取怠工、罢工、停产、闭厂等过激行动。

第十三章 附 则

第六十条 本合同未予明文规定的事项,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办理;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也未明文规定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确定的原则,由企业和工会协商解决。

第六十一条 本合同生效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对劳动条件标准有新的规定的,按新的规定执行。

第六十二条 本合同依法订立后,协商一方或双方首席代表变更,不影响本合同的有效性。

第六十三条 本合同由企业和工会负责解释。解释有歧义的,按本合同第十二章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企业和工会各执一份,审查登记的劳动行政部门存档一份,上级工会备案一份。

第六十五条 本合同双方签章后,自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即行生效。

企业 (盖章) 企业工会(盖章)

企业方首席代表(签字) 工会方首席代表(签字)

(企业法定代表人) (企业工会主席)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有关集体学习专题会心得体会及感悟五

在这次的高级党课的学习中,我从理论知识、思想认识、实践锻炼和个人党性分析方面有了重大的认识和理解,自觉改造了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了自己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能力,坚定了立场,坚定了信念,在大是大非问题面前,能够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

一、通过学习理论知识,让我的思想认识得到提高和发展

在高级党课的学习期间,我从端正自己的学习态度做起,以严肃、崇敬和自豪的精神状态,按时参加培训,遵守课堂纪律,积极做好笔记。课下,我进一步阅览党的指导思想、党史党建方面的书籍和一些名人传记,并做了必要的摘要,以备以后的学习。党课的学习并不是枯燥无味的,其中的小组讨论环节是非常有意义的,在小组讨论过程中,学员各抒己见,“百家争鸣、百花齐放”,学员之间认真交换意见并敢于指出对方的不足,就这样,在讨论中,我获得了很必要的知识并认真接受批评和自我批评。

在课堂上,沈炜老师的“以实际行动争当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让我认识到当初入党动机的缺陷,让我在主动接受党组织的培养教育以及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和锻炼后,端正了自己的入党动机;杨苏老师的“我们是最高纲领和最低纲领的统一论者”,使我深入了解了党的最高纲领和最低纲领的统一,也了解了马克思主义作为党的指导思想的重要意义;程群老师的“当代世界热点问题与我国政府的基本立场”,让我感受到了,在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下,我的祖国正以一个有责任感和正义感的大国身份参与到国际热点问题的解决中去,我不禁产生了强烈的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

通过高党的学习,我进一步提高了对党的指导思想的认识,深刻领会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以及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意义;也进一步明确了入党的基本条件和树立了正确的入党动机的重要性。通过深入学习,我对入党的要求的认识渐渐从蒙胧走向了清晰,明白了不仅要在学习中创造入党的条件,更应在实践中不断地总结,不断进步,理论联系实际,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发展对象。同时,也认识到了只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牢固树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的坚定理想和信念,才能在入党的道路上越走越近,越走越快,才能在将来成为一名合格的、优秀的共产党员。

二、通过实践参观,进一步了解了党的实事求是的严谨作风

我所在的高党小组一起参观了“孙中山”纪念馆,孙中山是国民党的创始人,而由于在国民党在我国历史上地位的问题,也让我对孙中山先生有了一些“误解”,而通过参观,我深感愧疚,孙中山先生是我国革命的第一人,推翻清王朝的统治,结束了束缚我国几千年的封建体制,并积极推进了抗日战争时期国共两党的合作,对我国的革命事业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在参观中,孙中山说过的一句话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即“天下大势,浩浩荡荡;顺之则昌,逆之则亡”,钦佩他的政治眼光。

而通过这次参观,给我感受最深的是:中国共产党在大是大非方面一贯坚持的“实事求是”原则。孙中山先生虽是国民党的创始人,根据历史经验,他理应被历史所遗弃,然而,党在对待他的问题时,肯定他的历史功绩,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并授予“中国革命第一人”的荣誉,与毛泽东、邓小平其名。

三、批评与自我批评,让我深刻体验到党员的可贵品质

勇于批评和自我批评是我们党在长期革命和建设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作风和党的政治优势,是增强党的生机与活力的一大法宝,是坚持正义、树立正气、遏制歪风邪气的重要方法和手段。在党内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有利于营造发扬民主、团结共事的氛围,为加强党的思想和组织建设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我所在的高党小组,在学习实践活动的讨论会上,各学员开诚布公、与人为善地发表意见,实事求是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客观公正地剖析主客观原因,明确指出错误的危害性和改正的方法。

通过学员们对我展开的批评和我的自我批评中,我认识到我存在主要问题就是:创新意识不足,缺乏亮点;理论学习不够深入,缺乏深刻的认识,理论学习与实践操作存在距离,有些只能是想法,并没有演化为具体的做法。

在虚心接受了学员们对我友好的批评之后,我在课余时间阅读了《共产党宣言》、《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邓小平文选》等著作,丰富了自己的理论知识,并理论联系实践,从实践中升华理论,也学习了用唯物的、辩证的方法去看待问题,在解决自己本身存在的问题的同时,完善了自己的理论储备。

批评与自我批评是党的优良作风,是每位党员必须具备的素质,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过程中,党员必须以大度的气量和宽容的态度,接受别人的批评,并以负责认的态度展开自我批评,可见,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是具有很可贵的品质的!

通过高级党课的学习,我巩固了共产主义信仰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信念,认同中国共产党的治国方针,坚决拥护党的正确领导,我认为我已经具备了加入伟大的中国共产党的资格。中国共产党从最初的50多人发展到今天近7600万人的庞大队伍,它是一个有统一的思想和意志,有严密的组织和纪律,有牺牲精神和创造精神,是一个有非凡战斗力的坚强整体。能加入这样的一个拥有共同的信念和统一的领导的集体,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奋斗终身,是我毕生的追求!

有关集体学习专题会心得体会及感悟六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各人民团体,中直驻粤各单位,驻粤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全省广大干部群众:

据气象、海洋部门预报,今年第4号台风“妮妲”进入南海东北部海面后,强度明显加强,快速趋向我省海面,将于8月2日早晨到中午以台风或强台风级(38~45米/秒,13级~14级)登陆我省沿海,正面袭击珠江三角洲。受其影响,8月1日20时到3日8时,过程累积雨量达130-200毫米,局部超过250毫米;8月1日-3日,南海北部、中国台湾海峡、我省沿海和海面风力也将逐渐加大到10-12级阵风14级,其中台风中心经过的海面和地区旋转风12-14级。巴士海峡、南海北部海域自东向西将出现8-12米狂浪到狂涛区;8月1日至2日,珠江口沿岸将出现150-250厘米的最大风暴增水,部分潮位站将出现超过警戒潮位的高潮位。

台风“妮妲”是今年登陆我省的第一个台风,具有强度强、范围广、影响大、持续时间长等特点,防御工作面临“风、雨、浪、潮、洪”五碰头的最不利因素,特别是以强台风量级正面袭击我省人口众多、经济发达的珠三角地区,将对我省造成严重影响。为切实做好强台风“妮妲”防御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省人民政府紧急宣布,全省从8月1日17时起进入防风ⅰ级应急响应状态,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全省迅速动员,全力投入防风抗风和抢险救灾工作。全省各级人民政府,驻粤部队,各有关单位要紧急动员起来,坚决贯彻落关于做好当前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按照胡春华书记、朱小丹省长的要求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充分认清当前防灾抗灾的严峻形势,从维护经济社会稳定和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高度出发,切实做好防御抗击台风“妮妲”各项工作。受台风正面袭击或严重影响地区的党政一把手要亲自部署、亲自在一线督促落实,全力组织和动员全社会力量投入防台风和抢险救灾工作,采取坚决措施,千方百计确保人民生命安全,千方百计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坚持以人为本,认真做好人员安全转移工作。各地要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各级防汛责任人要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县领导联系镇、镇领导联系村、村干部联系户制度,对危险区域进行拉网式全面排查,切实落实人员转移“五个百分百”:(下转a13版)

(紧接a1版)出海船只百分之百回港,渔排人员百分之百上岸,回港船只百分之百落实防御措施,四个区域(暴潮巨浪高危区、小流域洪水高危区、山区地质灾害高危区、滨海旅游度假区)人员百分之百转移到安全地带,危破房、低洼地简易房、户外施工作业人员百分之百转移到安全地带,确保不留死角、不漏一人。特别要及时转移留守儿童、独居老人、外来临时务工人员和居住在危房、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沿海低洼地区、简易厂房、临时工棚的群众。受台风直接影响的地区,要按照ⅰ级响应的要求,采取停工、停业、停市、停课、停运措施,除确保足够的防灾救灾力量和应急值守人员外,不涉及国计民生和城市运行的企业事业单位可安排放假或换休一天;禁止举办各种户外集体活动,安排人员在安全区域防灾避险,尽量不要外出,避免人员伤亡。要开放防风能力强的学校、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各类公共设施作为临时避风安置点,妥善安置转移人员。对由于工作失职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严肃查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风险防控,抓紧做好查险排险工作。各地要强化组织领导,深刻总结和反思以往防御类似台风的经验和教训,对重点环节、重点部位查险排险工作进行再检查、再落实,扎实落实针对性风险防控措施。要排查城市各类建筑物和设施的安全隐患,对临时建筑物、建筑设备、脚手架、广告牌等进行全面加固。要排查城市内涝风险,对下沉式立交桥、排水管网、排涝泵站和涵闸等基础设施进行安全检查,落实地下车库、地下配电站、地下商场等设施和低洼地区防洪排涝措施。要排查企业厂矿安全隐患,加强危化品生产、存储企业等重大危险源监管,提高重大危险源事故预防能力,坚决防止次生灾害发生。要排查高速公路关闭封停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做好群众疏散、车辆分流的计划和衔接,及时引导公众有序防风避险。

四、加强监测预报预警,科学落实防御措施。气象、海洋、水文部门要密切监视台风发展动态,加强对台风、暴雨、暴潮、海浪和江河水情等的预测预报和预警工作,确保信息发送到位,为台风防御提供科学依据。要根据台风的行进路线和风力范围划定强风危险区域,做好抗风能力低建筑物内群众的转移避险工作。要根据风暴潮增水预报和海堤防御能力,划定暴潮巨浪高危区,做好沿海低洼地带群众的安全转移工作。要根据降雨预报,划定城市内涝和山洪地质灾害高危区,落实人员转移和防御措施。要加强对水库、水电站、堤围、水闸和在建工程等的巡查值守,切实落实工程运行管理责任,防止漫堤(坝)、溃堤(坝)等重大险情发生。要加强对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的监测工作。

五、加强对台风防御工作的统筹协调,强化各级政府领导下的三防指挥部门统一指挥调度。宣传、财政、公安、教育、民政、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水利、农业、海洋渔业、气象、海洋、水文、电力、通信等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防台风工作合力。要发挥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在防汛防台风中突击队的作用,加强与部队和武警的沟通联动,提前做好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防风抢险的准备工作。要提前向灾害易发区域预置救援抢险队伍、物资和设备,扎实做好救援抢险准备工作。省属各抢险机动队提前做好应急抢险准备和队伍设备预置。各新闻媒体要滚动播报台风最新动态,宣传科学防风知识,提高广大群众的防风避险意识,群防群治,共同做好台风防御工作。

当前,台风“妮妲”已逼近我省,省人民政府号召全省人民立即行动起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同心协力,克服困难,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夺取防御台风“妮妲”工作的全面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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