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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儿童超模培训心得体会和方法 整治儿童超模培训心得体会和方法怎么写(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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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儿童超模培训心得体会和方法 整治儿童超模培训心得体会和方法怎么写(七篇)
2022-12-30 15:15:36    小编:ZTFB

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有关整治儿童超模培训心得体会和方法一

切实加强领导,广泛宣传发动,努力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全力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工作,保证全系统不发生任何火灾事件。

成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由卫生局分管领导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以用火、用电、用气消防安全及消防安全组织、责任和管理制度、措施为主要内容。

(一)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二)住院楼、门诊楼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情况。

(三)消防设施运行情况,消防器材、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配置情况。

(四)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储存、使用情况。

(五)化验室、供应室等重点部位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六)基建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七)灭火疏散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

(八)提高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即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情况。

(九)值班人员对消防控制室设备的操作熟练情况、对建筑消防设施设备性能和底数的掌握情况、对火灾应急处置程序熟悉情况。

(十)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行为进行检查和处理情况。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整治活动,精心谋划,周密部署,严密组织,确保安全。

(二)落实责任,加强督导。各单位要明确工作责任,将任务分解到人。卫生局将对各单位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将及时通报,对期间发生火灾的单位将严格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三)加强沟通,畅通信息。各单位要及时向卫生局报送工作进展情况,于6月15日前将专项整治自查小结报卫生局人秘股。

有关整治儿童超模培训心得体会和方法二

为解决我市部分区域人行道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乱停乱放现象,杜绝个别企业违规投放车辆问题, 切实维护好人行道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秩序,落实管理责任,强化日常管控,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通过集中开展人行道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秩序整治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全面规范人行道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秩序,依法依规惩治乱停乱放和违规投放行为,坚决遏制人行道上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乱象,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切实维护好人行道静态交通秩序,为广大市民群众提供安全、便利的人行道交通秩序。

自3月12日开始至4月底结束。

各区县城管局、西咸新区及各开发区城市管理有关部门依据《西安市鼓励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西安市城市管理局共享单车停放管理标准及措施》,以南北中轴线及一、二类道路沿线和商业区、城中村、学校、广场、车站、旅游景点周边等路段和区域为重点整治区域,开展人行道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秩序整治。主要任务如下:

(一)从严治理违规乱停乱堆乱放。3月底前,将本辖区内目前以ofo小黄车为主的所有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堆积点清理完毕,重点解决共享单车街面堆积问题。

(二)严格执法查处违规投放车辆。加大对哈啰单车、青桔单车和享骑电单车等违规投放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电单车)的查处力度。整治开展第一周,各单位要统一集中对违规投放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进行全面查扣,对随后继续违规投放的车辆,发现一辆查扣一辆。

(三)巩固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通过此次集中整治,各单位进一步探索人行道车辆停放秩序管理的方法和措施,结合人行道车辆占压盲道专项整治成果,完善人行道车辆停放秩序管理长效机制,规范好人行道车辆成果停放管理。

市城管局执法总队要加强对全市城管执法队伍履行人行道车辆停放秩序管理职能情况的日常监督指导和督促检查。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各单位充分认识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大对辖区停放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抓落实力度,建立管理长效机制,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市局将对整治期间各单位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全年考核成绩。

(二)严格标准,全员参与,力求实效。各单位要按照《西安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严格监管人行道上停放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依法查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乱停乱放行为;对占压盲道、遗弃在绿化带内清理不及时等乱停乱放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依法按程序予以暂扣。对违规投放的车辆要按照市政府专题会议精神,发现一辆查扣一辆。

(三)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严格执法。各单位要细化工作任务,将工作任务和工作责任明确到具体人员,并通过岗位工作的责任落实和执法职能的灵活履行,做到区划、岗位和职能三方面责任的有机结合,确保取得工作实效。要灵活掌握以人为本、文明执法和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的关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四)加大宣传,积极引导,营造氛围。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西安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西安市城市管理局公告》《人行道共享单车停放管理标准及措施》等法律法规,倡导文明交通、绿色出行理念,引导广大市民群众自觉规范停车,共同维护我市人行道良好的静态交通秩序。

有关整治儿童超模培训心得体会和方法三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狠刹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礼金歪风,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根据县委办县府办《关于开展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的安排部署,现就我局开展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整治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加强警示教育

召开专题会议传达*月*日全县纪委会议全文学习巴基斯坦纪律发展[20xx]19号和委办发[20xx]22文件号,了解文件精神。要求全系统干部职工以上级通报案件和7.30案件为警示,进一步加强政治纪律,明确工作纪律,以三不、三负担得起为职业要求,清洁社会保障,了解社会保障,准确社会保障,不以任何形式招待客人,建立清洁自律的思想防线。

二组织公开承诺

全系统中层以上干部填写拒收红包礼金承诺书,全系统收取70份承诺书,承诺书在单位公示栏公示,受单位职工和群众监督。

三是加强自查自纠

根据文件精神,要求全系统干部职工*月*日和*月*日前两个时间节点,主动如实向单位纪委或县纪委申报并上交红包礼品,局纪委24小时开通通讯电话接受申报,做好保密工作。

有关整治儿童超模培训心得体会和方法四

为进一步预防和杜绝私房出租屋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洪山街工委,街办事处关于在全街开展私房出租屋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的紧急会议精神,现制定洪山街板桥社区出租屋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 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依照市人民政府《武汉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及上级各相关部门有关管理规定,结合我社区开展私房出租屋清理、整顿,坚决遏制私房出租屋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 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督促此项工作的开展,特成立板桥社区私房出租屋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联系电话:027-51760347;社区民警陈迪才联系电话:027-88033414 组 长:周列峰

副组长:刘

成 员:吴、陈、詹、邓、刘、张、

宋、尚、易

三、 整治范围及重点

整治范围是全社区所有房屋出租屋,重点是一家多户出租,及单栋居民楼内常住人员超过5名的出租屋。

四、 工作步骤及时间要求

专项整治工作在社区居委会的通知部署下,各家各户进行自清自查,并配合上门的工作人员填写房屋出租调查摸底登记表。各区居民积极开展全面清理无证加工厂、小作坊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并上报社区或辖区派出所。4月20日至6月20日开展全面清理整顿。

五、 整治标准

房屋租赁应当符合下列安全要求:

1. 出租住宅房屋的出租人,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室不得出租供人居住;

2. 危险房屋、违章建筑及没有合法产权房屋不得出租给他人使用;

3. 出租屋不准用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

4. 出租屋不得与生产车间、仓库、“三合一、多合一”经营场所、易燃易爆场所毗邻或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5. 出租屋每户业主必须配置至少1具2kg abc干粉灭火器,灭火器应设置在各层明显、易于取用的位置;

6. 出租房安全通道不得堆放杂物,严禁阻碍消防通道。

六、 工作要求

1. 各区居民要高度重视此项专项整治工作,自清自查,全力以赴。

2. 加强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专项整治行动中,各区居民代表及党员同志多多宣传,广泛参与,提高房屋出租户业主的自觉性。

3. 严格落实责任,对整治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地听取情况汇报,对工作不落实,督查不力,造成重大事故的,将严格追究责任。

有关整治儿童超模培训心得体会和方法五

根据县委关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专项行动要求,按照县纪委统一部署,本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结合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把自己摆进去,认真查摆“四风”问题。结合征求到的意见及思想工作实际,重点围绕2个方面深刻反思,认真对照检查。现将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形式主义方面:

一是主动学习的意识不强。学习态度不端正,学风不实,存在实用主义思想,与工作关系密切的学的多,与工作关系不大的学的少,存在以干挤学、以干代学的现象。理论学习不够深入,特别是对《准则》《条例》没有全面、系统学习,没有逐条逐项深学细读,在学习中还存在“急用现学”的现象。

二是咬紧盯死的劲头不足。抓落实有时前紧后松、不深不细。对重点工作任务开始部署安排得非常严格,但过后有的没有及时跟进调度,有的没有采取有效的推进措施,最终在落实上打了折扣。

三是破解难题主动性不强。今年全县重点工作相互叠加,前期也多次召开会议进行了布置,也进行了调研,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对难题破解不到位,统筹能力做的不好。例如,三夏秸秆禁烧、农村土地确权等重点工作相互叠加,作为主管领导,自己没有很好的统筹协调,导致工作出现被动局面。

一是深入一线调研不够。联系基层不紧密,深入基层一线了解实际不够,主动熟悉了解的意识不强,对基层实际困难掌握不多,有时影响了工作针对性。有两点,一方面,对基层反映的一些问题,特别是涉及多部门的,主动协调解决的意识不够,也有应付搪塞现象。另一方面,对单位一些年轻同志关心关注不够,我基本上没有主动问询过个人或家庭面临的现实困难,偶而了解到大家的困难,但尽力帮助他们克服困难的意识也不强,方法也不多,存在很大差距。

三是行政监察工作开展不力。一方面,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还不强,主要是积极开展监察工作的主动性不够,没能与中心工作融为一体发挥应有作用,在物资采购、工程建设监督上存在不想管、不愿管的现象,挂了虚名。作为(单位)纪检监察工作的主要负责人之一,我应该承担主要责任。

以上查摆的个人在“四风”方面存在问题,表现不一,症状多样。但自己的缺点不足肯定不止这些,还需要上级领导、同事帮我再找再查,切实找实在查彻底。仅就上述存在问题产生的原因,有主观的也有客观的,我认为主观原因是根本的,从根源上讲还是个人理想信念不坚的问题,是宗旨意识不强的问题,是党性修养党性锻炼不够的问题,艰苦奋斗意识弱化的问题。具体说:

一是从人性根源上讲,就是“私心”作祟。拿党内语言讲,即存在个人主义思想。人一旦有了私心,就不能正确恰当地处理“公”与“私”的关系,就会淡化宗旨意识,弱化责任意识,使自己在政绩观上发生错位,在权力观上出现扭曲,这是人性的劣根。私心重了,就会患得患失,不敢担当,甚至丧失党性原则,掉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乃至享乐主义的陷阱中去,走向毁灭。对照“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白求恩精神,才能更深切地感受到自己“皮袍下面的小”的危害性。

二是从素质能力上讲,就是“功底”不厚。一方面,自身理论功底不厚实。理论功底弱化,直接导致对社会发展变化和从事工作的规律性把握不到位,加上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不够,就会常常陷入主观主义,对事物的认知就会出现偏差。另一方面,素质能力不足。自己解决棘手问题的能力不高,面对矛盾问题,往往不能拿出切实可行有效办法,要么方法简单,要么不负责任地生搬硬套旧有经验,最后不自觉中陷入文山会海的形式主义或官僚主义泥潭而不能自拔。

三是从事业追求上讲,就是艰苦奋斗意识弱化。总认为,现在是经济社会,物质很丰富,吃喝用行讲究点,无可厚非的。说到底,还是享乐思想抬了头,如果不加以有意识地控制,任其发展将有百害而无一利。正如古人言“欲如火,不遏则燎原”。自身很多坏毛病和存在问题,都与艰苦奋斗意识弱化有关。艰苦奋斗意识弱化了,事业心进取心责任心随之下降,人就会变得慵懒,干工作就会讲条件多讲奉献少,讲享受多讲吃苦少,讲成绩多讲责任少,什么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都来了。

一是进一步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能力素质。要通过学习,补钙强筋健骨。既要搞好个人学习,又要抓好部里的集体学习。进一步端正学习态度,强化主动学习、抓紧学习的意识,让学习成为一种自觉习惯。进一步深化学习内容,认真研读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真正用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加深对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领悟,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思想水平和政治水平;更广泛地学习人文、社会、经济、政治、历史、科学等其他知识,不断丰富知识体系,开阔视野,增强本领。进一步注重学用思相结合,注意克服为学而学,学而不思,学而不用,学而不行的问题,要带着问题学,在实践中转化,在运用中提高,掌握工作主动权。

二是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不断升华自身的道德品行。党性修养既是政治修养,又是个人品德修养,是每个党员干部的必修课。要严格按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求,着力加强党性修养,不断锤炼作风,磨炼意志,提升人生境界。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纠正人生观、价值观、政绩观和权力观的偏差,摒弃“官本位”意识和个人主义的私心杂念,要把工作当作为党做贡献的事业、服务广大群众的平台。进一步强化党性原则和纪律观念,坚决做到“四个服从”,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进一步培塑谦虚、文明、慎独的道德品质,保持平常心,诚实做人真实做事,善解人能容人,心胸坦荡,光明磊落,达到自觉状态。

三是坚持正人先正己,身体力行,做好表率。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要首先做到。对个人存在的“四风”方面问题,坚持即知即改,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从自身做起,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对其他人查摆的“四风”问题,也要对号入座,我没有的要力戒,我有的要力改。要在服务基层中作表率,甘当小学生,多深入一线了解实情,倾听意见建议,职责内的立行立改,超职责的及时带上来落下去;要在廉洁勤政上做表率,严格要求自己,注重勤俭节约,杜绝铺张浪费;要在求真务实上做表率,克服名利思想,真正解决好我是谁、为了谁的问题,把心思和精力用到推进(单位)建设发展上,以实际行动推进(单位)作风建设取得实际成效。

四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努力营造健康有序的监督约束机制。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是克服“四风”问题的根本举措。今后在工作中,我将结合本职,加快梳理(单位)各类制度,完善制度体系,不断加强组织建设,完善和规范党务、政务公开通报机制,不断加强纪检监察工作,探索拓宽监督渠道和方式,不断加强文化宣传,聚集更多反对“四风”树新风的正能量,为推进按制度管人、按制度管事、按制度运行的良性局面做出贡献。

这次围绕纠正“四风”问题,自我剖析对照检查的过程中,越发感到责任重大、使命重大,越发感到理论不足、能力不足,真诚期盼得到上级领导和各位同志的批评帮助,自觉接受大家监督,帮助我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转变工作作风,激发我进一步振奋精神,与全部同志一道,加倍努力,团结一致,不断推进工作创新发展,为(单位)在新时代谱写新篇章做出贡献。

有关整治儿童超模培训心得体会和方法六

为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切实维护广大患者的切身利益,根据《红安县纠正医药购销和卫生计生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红卫生计生[20xx]24号)的通知要求,本院积极安排部署,扎实开展了自查自纠活动,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为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院长刘军为组长,院中层干部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督导、检查、整改等各项工作。并组织全院职工召开了动员大会,使职工认识到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性,从而确保了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明确职责,严肃纪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紧紧围绕工作重点,严格执行纪律,定期开展了督导检查,并通过设立意见箱、发征求意见表、设举报电话等多种方式接受社会监督,针对发现的问题,严格追究了相关科室和个人责任。

我院于5月4日召开了专项治理工作动员大会,印发了实施方案,对自查自纠工作作了全面部署。现将我院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发放自查自纠表。我院组织发放了治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突出问题工作自查自纠表56份,在自查中,加强了对财务、药品购销的检查力度,认真检查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及其营销人员给予的财物、回扣、提成等方面的问题。暂未发现突出问题存在。

二是开展谈心承诺活动。按照自查自纠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广泛开展了谈心活动,积极开展了服务承诺活动。

三是查找不足,制定整改措施。认真查找监管中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

四是加强协调督查。对各科室部门开展自查自纠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各个阶段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对措施不到位、工作不得力、消极应付甚至搞保护的,加强了督促和指导,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一)药品及医用材料购销方面

1、药品及材料采购严格执行集中招标,按规定的品规和流程采购,无采购非中标药品、高于中标价采购药品、违规加成出售等问题,严格执行了药品价格制度。

2、无个人或少数人确定本院用药品种和规格,随意采购未经备案药品的现象。

3、在设备采购过程中无违反规定、违规操作,收受公司返利或变相返利、医务人员及相关人员收受回扣的现象。

(二)医疗服务及收费方面

1、医疗服务中无滥检查,开单提成、收受或索要“红包”,接受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单位赞助的学术、外出考察等情况。

2、无为医药营销人员提供用药信息、发布虚假医疗广告、有偿转诊、科室出租承包,将医疗收入直接与个人收入挂勾等情况。

3、收费项目严格执行下发的收费标准,以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限价标准,无自立项目、分解收费项目、重复计费等问题。

(三)、新农合资金管理方面:严格执行了新农合管理制度,按标严把病人转诊关和入院指征,杜绝了不合理收费、超标准收费、有效控制了住院费用。

(一)在诊疗过程中,由于部分医生用药不合理,存在门诊次均费用超标偏高的现象。由于有极少数医生用药不合理,存在门诊开大处方的现象。

(二)少数医务人员服务意识淡薄,对待病人态度生硬,影响了医院整体形象。

(三)少数医务人员为病人主动服务意识有待增强,影响了医院整体形象。

(四)、个别医生法律意识不强,抵制歪风邪气能力不够。医德医风建设有待加强,服务质量有待提高,群众看病就医问题仍较突出。

(五)、个别职工存在对病人态度冷漠,存在生、冷、硬、推现象。

(六)、群众反映报销药品品种应该追加,特别是治疗专科药品。

(七)、还没有实行一日清单制,费用查询方式单一。

针对自查出来的问题,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一)加强业务培训。开展业务培训,引导医务人员合理诊断、合理治疗、合理用药,经常性开展处方点评工作,对于不合格处方,及时提出指导意见,把合理用药处方点评纳入绩效管理(医务科)。

(二)、加强教育引导。结合“三好一满意”和“医德医风“教育活动,提高服务的主动性和优质率,增强干部职工自觉抵制不正之风意识,筑牢思想道德和法纪防线(医务科、办公室)。

(三)、申报专科药品报销品种目录。向合管办医保积极申报增加报销的目录和品种,让群众得到实惠(合管办)。

(四)、积极采取措施增加查询方式:因为服务对象特殊,暂不开展一日清单,开通家属及其监护人电脑、电话查询(收费室)。

(五)严格按照医院管理制度和绩效考核方案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并与年度评先评优工作结合。

有关整治儿童超模培训心得体会和方法七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民办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全面整治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普遍存在的消防安全工作重视不够、责任落实不到位、管理混乱缺失等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切实维护校园消防安全稳定,根据《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厅发【2021】27号)和《防城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防区安委办发〔2020〕25号)等文件要求,区教科局、区建管局和区消防救援大队决定,即日起至2021年10月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民办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安全发展实际,落实民办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着力整治消除火灾隐患,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进一步健全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和长效机制,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发生,营造良好的校园消防安全环境。

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特成立民办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名单见附件)

(一)治理重点

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幼儿看护点(以下简称学校)。

(二)重点治理内容及标准

(1)学校所属各建筑是否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竣工后建设工程消防是否通过验收或备案;

(2)是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体系机制,明确责任人、管理人和“明白人”,公布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人员名单,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工作;

(3)是否按要求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并定期组织师生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和消防教育培训(至少每学期演练1次,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寒(暑)假前要安排不少于4课时的消防知识教育);

(4)校内消防车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设置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并保持畅通,三层及三层以上窗户上是否违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建筑三层以下设置窗户防护网的,防护网上是否设置满足快速逃生要求的出口或装置以及辅助疏散设施;

(5)是否按照国家技术标准要求设置消防设施并保持器材完好有效;

(6)是否采用夹聚苯乙烯或聚氨酯泡沫的彩钢夹心板搭建临时建筑物;

(7)住宿区域是否存在私接乱拉电线,超负荷使用电器设备,用铜丝、铁丝等代替保险丝等行为,违规使用液化气、酒精炉、电炉等灶具的行为;

(8)饭堂是否存在厨房与住宿同在一建筑,或在同一建筑内是否采用有效防火隔离措施,厨房内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9)寄宿制学校床位数在1500张以上的学校和床位数300张以上的幼儿园是否每年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消防安全评估机构对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火灾危险源、建(构)筑防火性能、消防设施运行和从业人员消防安全素质等消防安全状况进行评估;

(10)学校设置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是否取得持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上岗,且总人数不应少于6人,每班不少于2人;

(11)中小学校及大型以上幼儿园(10个班以上(含10个班))是否建立“保消合一”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并按要求配备必要的灭火应急防护装备;

(12)是否符合其他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及行业标准。

即日起至2021年10月31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改阶段(8月1日至8月31日)。各学校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建立健全工作责任体系机制,认真对照治理内容、标准全面开展自查自改,建立工作检查台账,及时整改消除隐患,确保校园消防安全。

(二)集中治理阶段(9月1日至10月15日)。教科、建管和消防救援部门要落实常态化监督检查和定期联合检查,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的指导帮扶,切实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对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和违法行为要强化执法,凡涉及重大火灾隐患的场所,由消防救援部门函报应急部门提请区政府挂牌督办或开展部门联合督办,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同时,各学校要主动参照《防城港市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学校考评标准》(附件)开展创建自评,自评分数达到70分以上的,自行向区教科局联合评估组申报。

(三)总结验收阶段(10月16日至10月31日)。区教育局、消防救援大队联合对申报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学校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开展评估认定,符合条件的推荐申报市级“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学校”。各学校要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建立长效机制,对于获评市级“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学校”的,要加大政策、保障等工作支持,并视情开展表彰和推广,以点带面促进全区各民办学校及消防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的提升。

(一)严把审批关口杜绝先天性安全隐患。教科局要严格行政审批管理,对未办理消防设计、验收或备案的建筑物、办学场所不予颁发有关证照或批准文件,督促学校及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对确实需要办学且未符合建管部门消防设计、验收或备案前置条件的场所,要组织建管、消防部门进行检查,将相关部门的消防检查意见作为社会办学审批前置条件,从源头消除安全隐患,促进社会办学规范安全有序。建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管理暂行办法》(桂建〔2019〕14号)等法律法规,严把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和备案抽查关口,简化、优化民办学校行政许可前置条件和审批流程,加强服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坚决遏制先天性火灾隐患。(牵头负责单位:区教科局、区建管局;配合单位:区消防救援大队)

(二)全面加强校园消防安全管理。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严格对照重点治理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多措并举,不留死角、查找隐患,摸清底数,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治清单,排出时间表,落实专人进行“销号”整改,确保校园火灾隐患得到彻底整改。(牵头负责单位:区教科局;配合单位:区消防救援大队)

(三)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各学校要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广西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加快推进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的通知》(桂教安稳〔2021〕14号)以及防城港市、防城区《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学校创建方案》等相关规定要求,进一步加强校园火灾防控基础建设,大力推动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牵头负责单位:区教科局;配合单位: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建管局)

(四)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队伍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各学校要严格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要求,中小学校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幼儿园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疏散演练。2021年8月底前,教科局组织民办中小学校长、民办幼儿园园长、校外午托机构负责人和管理人等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全员培训,全面增强其责任意识、消防安全意识,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消防救援大队定期组织开展“消防站开放日”活动,充分发挥消防科普教育馆作用,组织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火灾自防自救能力实操培训。(牵头负责单位:区教科局、区消防救援大队)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抓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迅速成立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消防安全整治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任务分工,实化工作措施。教科、建管、消防部门领导要亲自抓,带头深入检查,将责任层层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贯通各个环节。

(二)加大指导,督促隐患查改。各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对发现的突出消防安全隐患要坚决依法整治。各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或其他不符合消防法规的事项,要逐一登记备案,明确责任,派出专人负责隐患监督,确保隐患整改到位。特别是寄宿制学校要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深化日常防范管理,规范微型消防站建设,真正形成“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的良性工作机制

(三)加强沟通,完善管理机制。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的重要现实意义,务必加强组织领导与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教科、建管、消防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等工作制度,定期互通信息,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共同维护学校消防安全,切实为民办学校办学安全托底,解除学校后顾之忧。

(四)强化督导,夯实消防责任。民办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纳入教育部门年度绩效考评和防城区2021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评内容,区教科局、区建管局和区消防救援大队适时开展督查,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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