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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工伤保险讲座心得体会精选(汇总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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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工伤保险讲座心得体会精选(汇总13篇)
2023-11-19 06:34:42    小编:ZTFB

心得体会是一个自我反思和自我激励的过程。10.写好心得体会需要不断练习和反思,积累经验和积累阅读素材是非常重要的。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一些精选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启示。

工伤保险讲座心得体会精选篇一

下文为大家整理带来的2020工伤保险工作心得体会,希望内容对您有帮助,感谢您得阅读。

2020工伤保险工作篇1我们认真落实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部署,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发展为主线,以巩固和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为重点,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保障水平,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促进了我区工伤保险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全年新增参保人数4186人,完成年度任务的233%,征缴工伤保险基金371万元,完成年度任务的133%,全年支出工伤保险基金259万元,基金滚存结余470万元。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征缴扩面工作稳步推进。

今年来我们采取三项措施强化征缴扩面。一是明确工作目标。我们根据上级下达的工伤保险扩面征缴目标,按照市级统筹管理考核体系的要求,制定了《鹤城区工伤保险管理中心人员考核实施细则》明确了每个股室、每个工作人员的任务和职责,量化标准,奖罚分明。二是突出重点加强征缴,今年我们继续把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做为征缴的重点来抓落实,积极与财政部门衔接,做到工伤保险基金代扣到位。三是加大宣传,促进扩面。我们以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和修改后的《工伤保险条例》为契机,分别在7月、10月举办了两期一法一条例班,并印刷了份工伤保险及安全生产挂图等宣传资料,对工伤保险新政策进行了及时宣传,全力开展工伤保险扩面工作。

(二)基金收支运行安全规范。

(三)认真开展老工伤人员纳入统筹管理工作。

按照国务院的决定,20xx年将分步实施国有、集体企业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工作。人社部发[2020]10号文件下发后,我们在去年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继续做好各项基础准备工作,对全区234名老工伤人员进行了逐一分类分批测算,并做好工作方案,积极向政府汇报,争取配套专项资金,确保这项工作在年底前完成。

(四)经办能力进一步增强。

面对工伤保险任务重、压力大、挑战多、要求高的现状,为全面完成好各项目标任务,提高服务效能,我们采取了四项措施来加强行政效能的提升。一是继续抓好创先争优和优质服务窗口行动,增强全中心的凝聚力和执行力。二是抓好制度建设。结合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和新《工伤保险条例》进一步完善和简化工作流程对工伤参保登记、人员异动、待遇给付、工伤医疗工作程序进行了全面的整理,使之做到简单、便捷、明了。三是抓好网络平台建设。积极争取领导和上级部门的支持,截止到11月底,人员数据信息已接入市级工伤统筹管理系统,待遇支付审核、基金财务管理结算也将从2020年1月起开通,经办服务条件和服务手段得到了新的提升。四是抓好廉政建设。一方面加强内部管理和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工保内控制度,严格执行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另一方面我们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社会舆论及群众监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各项规定。没有发生任何违规违纪行为。

三、存在问题。

一是辖区内个体工商户雇工参保工作力度不大。二是经办机构基础建设滞后,工作条件亟待改善。

四、明年工作重点。

(一)继续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一是全面推进辖区内商服企业、个体工商户参加工伤保险工作;二是加大对未纳入财政代扣的自收自支、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伤保险基金的征缴力度;三是进一步完善财政代扣代缴制度,做到基金应收尽收。

(二)加大老工伤统筹工作力度;为解决我区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后出现的缺口,我们将积极争取政府把配套专项资金列入财政预算,以确保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切实落实工伤保险待遇。新《工伤保险条例》增加了基金支出项目。也大幅提高了工伤保险待遇,为此在抓好征缴的基础上加强待遇支付管理,依法核定待遇资格,维护工伤职工的合法利益。

2020工伤保险工作篇2一、主要工作情况(一)征缴扩面工作稳步推进。今年来,主要采取了三项措施强化征缴扩面工作。一是明确工作目标。3月份,全市劳动保障工作会议、全市工伤保险工作会议下达了2009年工伤保险征缴扩面目标,明确全年新增扩面人数达到4.5万人,其中:农民工扩面3万人,基金征缴2000万。二是突出扩面重点。今年来,我们始终将农民工扩面、实现农民工工伤保险全覆盖作为全年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此,我们重点推进了建筑行业、商业服务业农民工参保扩面工作。在去年年底两局下发《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的基础上,今年初,经与市建设局衔接,我们下发了《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若干问题的通知》,对建筑企业农民工参保程序、登记管理、本人工资等问题作出了具体规定,有利地推进了建筑企业参保工作。3月份,通过深入调研,我们拟定了商业服务业以面积定人数的工伤保险参保办法,5月22日,以市劳动保障局名义下发了《关于商业服务行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常劳社发[2009]21号)。目前,全市商业服务业农民工参保工作全面启动。桃源县在去年全面摸底的基础上,今年又对该县大型商业企业进行了参保可行性调研,完善了参保办法,该县花源酒店、丰彩超市等大型商业企业都已全面参保。三是进一步推进事业单位参保工作。今年来,市工伤保险处组成专门的扩面督导班子,对市本级部分事业单位进行政策宣传,对部分县市区事业单位参保扩面工作进行督促检查。通过宣传发动,常德日报社等单位已全员参保,安乡县、鼎城区等县市区全额事业单位财政代扣代缴工作已落实到位。石门县于今年元月全面启动了机关公务员参保工作,133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共8600多人纳入了工伤保险管理范畴。

(二)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全面启动。今年来,全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认真落实市政府办《关于工伤保险实行市级统筹的通知》精神,坚持实行六统一、七审核、三监督,工伤保险市级统筹管理工作顺利推进。一是完善市级统筹政策体系。经过深入调研论证,3月份,我们提请市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全市工伤保险征缴管理、事故调查、待遇支出、基金支出项目管理等进行了进一步明确、规范。根据市级统筹两个综合性文件规定,为确保市级统筹经办工作职责明确、程序规范,今年来,市工伤保险处先后下发了《关于加强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征缴业务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工伤保险待遇审核管理的通知》。上述文件的颁发,标志性着我市工伤保险市级统筹从管理层面到操作层面的政策体系已日益完善。二是加强区县征缴管理。按照工伤保险基金征缴全市统一管理、分级征收的原则,今年来,我们对县市区工伤保险参保登记、人员异动、缴费基数、费率浮动等工作程序进行了规范管理。对县市区2009年度工伤保险征缴方案进行了严格审核,确保了全市工伤保险征缴工作政策一致、标准一致、基数一致。三是加强区县待遇支付管理。今年来,市工伤保险处对各县市区一次性待遇、长期待遇及大额医疗费用给付、辅助器具配置与康复治疗等进行了全面审核、规范,确保了全市范围内工伤职工待遇标准统一,工伤职工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四是加强市级储备金调剂管理工作。今年来,我们进一步完善了市级储备金调剂管理机制,1-5月,全市按规定征收市级储备金79万元,申请省级储备金280万元,已为5个县市区拨付市级储备金135万元。4月份,市工伤保险处组织对部分县市区市级储备金支付使用情况进行了跟踪审核,目前,市级储备金滚存结余180万元。

(三)基金监管工作严格规范。一是严格规范基金部分支出项目管理。完善了县市区四项费用使用预算审核制度,加强了对县市区四项费用使用的监督管理,上半年,责成3个县市区纠正了四个项目支付使用中存在的不规范行为。二是规范内控管理。今年来,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为迎接省厅社保基金专项治理年活动检查,切实搞好自查自纠,努力完善基金管理,修订完善了内控管理制度。完善了重大工伤事故待遇给付和廉政双责制度、基金预警制度、一事两岗两审等制度,为开展基金专项治理活动奠定了良好基础。三是组织开展基金反欺诈活动。上半年,全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以开展社保基金专项治理年活动为契机,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了工伤保险基金反欺诈活动。市本级成立了工伤保险基金反欺诈活动领导班子,在常德图文频道开辟了工伤保险基金反欺诈活动宣传专栏,向社会公布了反欺诈有奖举报活动办法及举报电话,全面接受社会监督,严厉打击骗取基金行为。为确保反欺诈活动落到实处,市处由主要领导带队深入金龙电机等12家单位,对参保人数、缴费基数、工伤事故、待遇给付等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对各县市区专项治理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抽查。通过反欺诈和专项治理活动,全市核查出虚报瞒报参保人数基数单位5家,累计瞒报基数300多万元,核查假冒工伤事故3起,挽回基金损失10万元,市本级对一家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瞒报社会保险参保人数基数、侵害工伤职工利益的企业已提请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处理。

(四)协议医疗管理日益加强。一是修订完善了工伤医疗服务协议。今年2月,市工伤保险处召开了市直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座谈会,双方就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修改交换了意见,将门诊挂账管理、住院药占比、医疗与康复的衔接、住院时间限制、特检特治阳性率等内容纳入了协议条款。二是加强协议医疗机构监管。年初,下发了协议医疗管理情况通报,修改完善了《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综合考核办法》,评选出3家2008年度先进协议医疗机构,在全市工伤保险工作会议上进行了表彰。加强了工伤医疗服务的监督管理,通过检查,对市本级3家医疗机构下发《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履行情况告知通知》要求限期纠正在特检特治、药品使用、票据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依法终止了2家服务欠规范机构的医疗服务协议,促进了我市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服务工作的有序开展。三是加强了对区县工伤医疗服务的监督管理。建立了县市区协议医疗机构确定、辅助器具配置、康复治疗和转外转诊统一管理制度。加强了县市区大额医疗待遇的支付管理,上半年,累计审核县市区大额医疗待遇150万元,通过审核,剔出不予支付医疗费用3万元。

(五)应对金融危机政策全面落实。为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做好特殊困难时期的工伤保险工作,今年来,我们一是专门下发应对金融危机通知。为积极应对金融危机,2月份,市工伤保险处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工伤保险应对金融危机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市本级及各县市区符合国家及省规定条件的困难企业,已在当地参加工伤保险的,可按程序申请缓缴工伤保险费;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可以上浮工伤保险费率的企业,2009年内工伤保险费率原则上不予上浮;2009年工伤保险基准费率维持不变。上半年,市本级对华南光电科技公司、金太阳科技林业公司等13家应上浮工伤保险费率的企业未实行上浮,为企业减轻参保负担30万元。二是深入困难企业实地调研。今年来,市工伤保险处领导班子深入常德纺织机械有限公司、常德青峰煤矿等9家困难企业进行调研,重点调查了解困难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职工就业状况、社会保险费停缴缓缴等情况。各县市区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也按要求组织开展了调研工作。三是积极宣传财政补贴工伤保险政策。根据湘政发[2009]6号文件规定,市工伤保险处积极向用人单位宣传工伤保险补贴政策,告知用人单位:凡是国家投资实施的重点工程项目,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新招用本省返乡农民工,并签订了1年以上的,按一定标准给予1年工伤保险补贴。鼓励企业不裁员或少裁员,稳定在岗农民工就业岗位,积极招收返乡农民工。

(六)经办能力建设进一步增强。一是进一步加强经办队伍建设。今年来,我们通过定期、岗位等方式,加强了经办队伍建设。3月份,组织召开了全市工伤保险工作会议,通过以会代培的形式对全市经办机构领导、相关工作人员、企业劳资负责人等110多人进行了集中培训。4月份,市工伤保险处借中层骨干竞争上岗之机,组织开展了劳动保障法规、工伤保险知识培训测试,提高了队伍整体素质。二是完善机构,充实骨干。4月17日,市工伤保险处举办了中层骨干竞争上岗演讲会。在综合各项评分并按组织程序报批后,4月24日下发了基金管理科科长、老工伤管理科科长任职通知。结合两位中层骨干的任用,市工伤保险处对处领导分工、相关科室职责进行了适当调整,进一步理顺了关系,明确了干部职工岗位职责。

(七)民生保障措施得到进一步落实。今年来,市工伤保险处深入学习、积极践行科学发展观,坚持四个围绕保民生。一是围绕民生抓改革,老工伤管理迈出新步伐。为妥善解决市直国有煤矿老工伤人数多、负担重、待遇低的问题,今年来,通过深入调研座谈、精心测算,我们拟定了市直国有煤矿老工伤统筹纳入方案,提出了单位缴纳一点、财政补贴一点、基金支付一点的筹资原则,得到了市政府批准。目前,三家国有煤矿老工伤职工近3000人正在有序纳入。为切实解决市直破产改制企业老工伤人员看病难、报账难的问题,我们下发了《关于对市属改制企业老工伤职工门诊费用试行挂帐管理的通知》,改革了运行五年的门诊医疗个人垫付、集中报销办法,全面实行就近治疗、挂账管理、医院结算,挂帐管理办法现已正式实施。6月10日,《中国劳动保障报》对我市这一做法进行了宣传报道。二是围绕民生抓调研,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今年来,我们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为契机,围绕工伤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深入调研。市工伤保险处主要领导先后深入石门黄场社区、广福桥社区、武陵区新东街社区等进行调研,广泛听取工伤职工意见。通过调研,拟定了进一步落实解决老工伤职工相关待遇问题方案,正在按程序报批。三是围绕民生抓执法,工伤职工权益得到进一步维护。为切实保障工伤职工权益,今年3月,市工伤保险处主要领导带队,深入金龙电机、吉春药业等9家企业,对贯彻执行《工伤保险条例》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对部分企业工伤职工伤残补助不足额、工伤住院待遇落实不到位、职工个人垫付工伤医疗费等问题进行了纠正。四是围绕民生抓服务,便民利民机制进一步健全。今年来,市工伤保险处进一步精减办事程序,坚持政务公开,提高办事效率。切实完善窗口服务机制,增加了4项窗口服务内容,规范了6项窗口服务流程,工伤保险经办工作完全实行窗口受理、窗口审核、窗口支付。今年初,在市直劳动保障系统窗口服务评比中,市工伤保险处窗口荣获了流动红旗窗口称号。

二、存在的问题。

我市工伤保险管理服务工作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建筑企业、商业服务业农民工参保工作力度仍然不大;二是个别县市区老工伤统筹纳入工作还未启动;三是部分县市区经办机构基础建设滞后,工作条件亟待改善。

三、下半年工作重点。

(一)加强征缴扩面力度,全面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一是继续加大高危行业及农民工参保力度。努力实施平安计划(二期),推进建筑、矿山、烟花鞭炮、建筑施工、铁路、公路、机场、水利、农业施工队伍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实现高风险企业农民工全部参加工伤保险的三年目标。二是切实抓好商业服务业农民工参保工作。认真落实《关于商业服务行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常劳社发[2009]21号)精神,通过与工商、公安、房管等部门联系,摸清本市商业服务行业底数,大力推进餐饮、旅店、娱乐、物业等服务业工作人员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将地处农村的各类企业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通过上述工作,将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全部纳入工伤保险,确保全年新增农民工参保3万人,年末累计参保达到9万人。三是全面推进事业单位、民间组织参保工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保面达到90%以上。

(二)进一步加强基金监管工作,确保基金安全。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基金财务制度,加强基金管理。切实规范基金部分支出项目管理,严格实行预算控制,严格管理使用项目,严格执行审批程序,加强区县(市)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完善收、管、发、补各环节操作流程,用制度保障基金安全。进一步加强基金稽核工作,确保工伤保险基金应收尽收。继续抓好社保基金专项治理年及工伤保险基金反欺诈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厉打击骗取基金行为,确保工伤保险基金安全、完整。

(三)加大老工伤统筹力度,切实保障民生。一是全面解决区县破产改制企业工伤职工待遇问题。重点解决破产改制企业工伤职工旧伤复发医疗、辅助器具配置、生活护理、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恤等待遇,全市推动面达到100%。二是着力解决参保企业老工伤问题。认真贯彻《常德市老工伤职工工伤待遇管理办法》,依照人员逐步纳入,项目部分纳入,单位自愿纳入的基本原则做好统筹纳入工作,纳入重点放在高危企业、规模企业及对工伤保险贡献较大企业。2009年力争统筹纳入参保单位老工伤6000人。三是重点解决因工染血吸虫病工伤职工待遇问题。认真贯彻湘政办发(2009)17号文件精神,争取在7月底前发布实施办法,将2006年5月1日以来因工染血吸虫病职工纳入工伤保险,维护血吸虫病职工合法权益。

(四)加强工伤管理服务方式改革,提高服务质量。积极探索工伤保险社区管理服务模式。推进工伤管理服务方式改革,实现工伤人员特别是老工伤人员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管理向社区管理服务过渡,充分发挥社区和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作用。重点依托石门广福桥社区、黄场社区、德山相关社区等为原市直改制破产企业老工伤人员提供方便、优质的服务。

(五)进一步加强工伤预防康复工作。按照《湖南省工伤康复管理服务试行办法》文件要求,积极做好工伤康复管理服务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选送符合康复条件的工伤职工进行康复治疗,做好工伤职工回归社会、回归家庭的相关工作,促进工伤职工身体康复、职业康复、心里康复,提高伤残职工生活质量。严格执行先康复后评残制度,实行工伤康复与劳动能力鉴定的有机结合。建立工伤职工康复台帐,7-12月,安排20名左右工伤职工进行康复治疗,组织工伤职工健康体检和康复疗养,促进我市工伤康复事业取得新突破。进一步强化工伤预防工作,切实加强与安监、煤管、建设、卫生、烟花监管等部门的联系,健全工伤预防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争取部门配合支持,营造工伤保险征缴扩面工作良好氛围。积极开展工伤预防宣传教育,增强企业和职工的安全生产和工伤预防意识,从源头上减少工伤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020工伤保险工作心得体会篇3我市工伤保险管理服务工作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努力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完善工伤保险制度体系,加强基金安全管理,切实提高保障水平,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为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奠定了良好基础。

一、主要任务指标完成情况。

截止到20xx年12月底,全市新增参保人数4.2万人;累计参保人数达到42万人,完成年度任务的105%,农民工参保人数达到17万人;征缴工伤保险费15675万元,完成年度任务的143%;基金总支出14594万元,其中工伤保险待遇支出14062万元;全市工伤保险基金滚存节余14114万元;全市工伤保险参保单位为5377家。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征缴扩面成效显著。

今年,我们采取了五项措施强化征缴扩面工作:一是明确工作目标,将任务指标按比例分解到了各区县市,并加强了对各区县市征缴扩面工作的督促检查。二是全面落实先行支付政策,确保工伤职工权益。制定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管理工作程序,下发《关于明确先行支付管理工作程序的通知》文件,对规范工伤保险先行支付管理起到较好作用。三是重点加强了矿山、建筑施工、室内装饰行业等高危企业农民工参保工作。加强与住建部门的联系和配合,全面落实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务工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通知》要求。截止12月底,全市建筑施工项目参保593家,参保人数3.8万人,征缴工伤保险费2916万元。全面推进室内装饰行业务工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工作,今年10月以市人社局、市经信委名义下发了《关于做好室内装饰行业务工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四是强化了基金征缴稽核力度。我处通过采取经办稽核、联合稽核、委托稽核等多种方式,切实开展对工伤保险参保人数、缴费基数稽核,严格依法应收尽收,对瞒报漏报、无故拖欠工伤保险费的单位,按照新《工伤保险条例》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严厉查处。

(二)老工伤统筹全面推进。

今年,我们采取切实措施做好老工伤统筹管理和待遇发放工作。一是依法落实老工伤待遇。今年,提高了老工伤人员待遇标准,对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伤残津贴实行了定期调整。今年,全市累计支付老工伤人员工伤保险待遇2462万元。其中伤残津贴195万元,生活护理费95万元,供养亲属抚恤金147万元。二是做好了信访维稳工作。我处热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对信访件进行调查处理,截止年底,接待群众来信来访860人次,化解突出矛盾15起,真正做到了群众满意、领导放心。

(三)基金运行安全完整。

今年,我处采取切实措施加强了基金监管工作。一是完善基金预算编制,强化预算监督。完成了2020年度全市工伤保险基金预算编制工作,切实提高了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二是加强项目使用管理,强化项目支出控制。2020年工伤保险基金项目支出,按照总额预算、结合实际、增量控制的原则,确保支出总额预算与上年保持基本相当。三是做好财务结算和会计核算,加强财务基础管理。2020年3月,我市2020年度工伤保险基金报表工作被省医局评为先进单位。

(四)待遇支付管理工作日益规范。

今年,我们采取切实措施规范了工伤保险事故调查、工伤认定和待遇支付管理工作。一是加强工伤事故调查与工伤认定管理。重点加强了对交通事故、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事故及区县市提请复核事故的调查。依法开展了市局委托的工伤认定工作,建立了工伤认定统计报表制度、疑难案件公示制度,配合市局进行了部分工伤认定职能下移。9月份,以市人社局名义下发了《关于将部分工伤认定职能进行委托管理的补充通知》。截止到12月底,全市参保单位发生工伤事故6031起,已作出工伤认定5345起。二是加强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管理。按新《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全面提高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落实了工伤职工住院伙食补助费、转外地就医交通食宿费待遇,截止到12月底,全市累计支付工伤保险待遇12700万元,其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034万元,一次性工亡补助金4112万元,丧葬费146万元。三是加强工伤职工旧伤复发门诊医疗管理。今年10月下发了《关于调整市属改制企业工伤职工门旧伤复发门诊管理办法的通知》及相关配套实施办法和操作规程,实行了新老工伤门诊管理统一。四是加强工伤康复工作力度。明确工作任务,制定康复计划。积极组织开展工伤康复社区服务工作。截止到12月底,全市享受工伤康复90人,共支付工伤康复费用52万元。

(五)经办能力全面提升。

今年,我们采取切实措施加强了经办能力建设。一是继续做好一法一条例宣传培训工作。我处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络等媒体进行工伤保险政策法规宣传,多次深入企业宣讲一法一条例,提高了工伤保险新法规的知晓率。二是切实加强满意政府、法治常德、廉洁常德建设。三是进一步规范业务程序,简化工作环节。通过重新梳理各业务科室及窗口工作程序,创新服务模式。四是加强信息系统建设工作。从11月1日起,工伤保险医疗费用全面实行联网运行、网上审核、网上结算。五是加强工伤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工作。9月份,以市人社局、市档案局名义下发了《关于印发常德市工伤保险业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举办了全市工伤保险业务档案培训班。2020年3月,我处被市委办评为档案工作先进单位,同年7月,被省医疗生育工伤保险管理服务局评为医疗工伤生育保险业务档案管理优秀等级单位。六是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组织开展了重要岗位监督、机关效能监察及一联一、一帮一等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多次得到市满意办、市纪委等部门的通报表扬。今年3月份,我处被市政府评为2020年度十佳人民满意机关。

工伤保险讲座心得体会精选篇二

工伤保险作为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旨在保障劳动者在工作中发生意外伤害时的权益。近年来,我国的工伤保险制度不断完善,为众多受伤的劳动者提供了及时而有效的保障。在与一些工伤保险受益者的交流中,我深刻体会到工伤保险的重要性和发展状况,同时也对未来工伤保险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和改进有了一些想法和建议。

首先,我了解到工伤保险的涵盖范围越来越广。工伤保险不仅覆盖了传统的工业领域,也逐渐覆盖了更多的行业和职业。例如,目前我国的工伤保险已经包括了建筑、农业、商业等多个领域。这种扩大覆盖范围的措施使得更多的劳动者能够享受到工伤保险的保障,并在发生工伤时获得相应的理赔。这不仅提高了劳动者的生活质量,也增强了他们对工作的安全感和积极性。

其次,我注意到工伤保险的资金来源越来越多元化。传统上,工伤保险的资金主要来自企业缴纳的保险费。但随着社会保障体系的不断完善,工伤保险的资金来源也发生了一些改变。现在,一些地方政府和企事业单位也纷纷参与进来,为工伤保险提供资金支持。这种多元化的资金来源确保了工伤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更好地保障了广大劳动者的权益。

然而,我也发现工伤保险制度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首先,一些劳动者对工伤保险的知识和了解不够。在我与一些朋友的交流中,他们对工伤保险的政策和条款并不了解,甚至对如何申请工伤保险赔偿也不熟悉。因此,我建议加强对工伤保险制度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劳动者的意识和知情度。

其次,工伤保险的赔偿标准还有待进一步明确和完善。目前,我国的工伤保险赔偿标准较为简单,难以适应不同地区和行业的实际情况。因此,我建议根据不同地区和行业的特点,制定相应的赔偿标准,并建立完善的赔偿机制,更好地满足受伤劳动者的需求。

最后,我认为加强对受伤劳动者的心理援助也是一个重要的方面。工伤不仅给受伤者带来体力上的损失,还可能造成心理上的创伤和困扰。因此,我们应该为受伤者提供心理援助服务,帮助他们尽快走出心理困境,重新适应社会和工作。

总之,工伤保险是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对于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和提高劳动者的安全意识起着重要作用。当前的工伤保险制度在涵盖范围和资金来源方面得到了不断扩大和改进,但仍然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问题。因此,我们需要加强对工伤保险制度的宣传和教育,明确和完善赔偿标准,同时也要给予受伤劳动者更多的心理援助。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建立一个更加完善和健全的工伤保险制度,为劳动者提供更好的保障和服务。

工伤保险讲座心得体会精选篇三

企业工伤保险是保障劳动者在工作中受到意外伤害时获得合理补偿的重要保险制度。为了提高企业员工的保险意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近期我们公司组织了一次企业工伤保险培训。在培训中,我深感企业工伤保险的重要性,也学到了不少有益的知识和经验,以下是我的培训心得体会。

首先,我对企业工伤保险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在培训中,我们了解到企业工伤保险是由国家规定,企业必须按规定为员工购买的一项保险。员工意外伤害时,可以获得一定的医疗费和伤残补助金。这让我明白了企业工伤保险并非多余的花费,而是一种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必要措施。毕竟,意外伤害是难以避免的,如果没有保险的保障,劳动者面临的风险和困境将更加严重。因此,企业工伤保险的重要性不容忽视。

其次,通过培训,我了解到企业工伤保险的具体操作流程。在日常工作中,我们很难对这个保险制度有全面的了解,也不清楚何时能享受保险的福利。培训中,工作人员详细介绍了申请工伤保险的程序和条件。我们了解到,在发生意外伤害后,员工应立即向公司报告,由公司按照规定向保险公司报备。同时,工作人员还强调了如何填写报案表格的技巧和注意事项,使我们更加熟悉和了解了保险的申请流程。这让我相信,只有掌握了这些操作的方法和技巧,我们才能更好地保障自己的权益,获得应有的保险赔偿。

第三,在培训中,我了解到企业工伤保险的赔偿标准和范围。我们都清楚,意外伤害的损失是难以预料和估计的,保险公司也需要有明确的赔偿标准和范围。在培训中,工作人员向我们展示了不同程度伤残的具体补偿金额和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这让我对企业工伤保险的赔偿情况有了更准确的了解。同时,培训还重点介绍了保险的责任范围和保险金支付的条件,这让我更加明确了保险的权益和责任。只有了解了这些信息,我们才能更好地利用保险制度保护自己的利益。

第四,在培训中,我了解到企业工伤保险的争议解决机制。一方面,保险公司和受伤员工之间可能会在赔偿金额、伤残程度等问题上产生争议。另一方面,员工可能还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权。了解到这些问题后,培训中的工作人员向我们介绍了争议的解决流程和途径。他们强调了保持证据的重要性,同时也介绍了法律援助和申请救济的方法。这让我感到,企业工伤保险并不只是简单的报案和理赔,我们还需要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和维权意识。

最后,通过这次企业工伤保险培训,我深感企业工伤保险的重要性,并对其操作流程、赔偿范围和争议解决机制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我相信,只有提高员工对企业工伤保险的认识和理解,才能更好地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并且有效减少意外伤害给企业和员工带来的经济和精神压力。相信在公司的共同努力下,每一个员工都能享受到合法权益的保障,共同创造更好的工作环境和和谐的劳动关系。

工伤保险讲座心得体会精选篇四

工伤保险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制度之一,旨在保障劳动者在工作中受到的伤害后能够获得相应的经济保障。然而,在一些工伤保险案例中,存在着一些问题和警示,需要我们引起重视。以下是我对工伤保险案例的心得体会。

首先,工伤保险的申请和认定过程应该严格规范。在现实生活中,许多劳动者受到的伤害并不是由于工作中的意外事故造成的,而是由于长期的劳动环境对身体的损害导致的。这就需要劳动者通过工伤保险申请来获得相应的保障。然而,在一些案例中,申请工伤保险并不容易,需要提供大量的证明材料,并经过繁琐的认定程序。因此,我认为工伤保险的申请和认定过程应该更加简化和规范,以便劳动者可以更加方便地获得保障。

其次,工伤保险的赔偿应当及时和公平。在一些工伤保险案例中,劳动者需要等待很长时间才能获得赔偿金,这给他们造成了极大的经济困扰。而且,在一些赔偿金额上也存在着不公平的现象,有些劳动者获得的赔偿金额相对较少,而另外一些劳动者获得的赔偿金额相对较多。我认为,为了保证工伤保险的公平性,应当制定更加明确和公正的赔偿标准,并加强对赔偿程序的监管,确保赔偿能够及时发放。

再次,企业应该加强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在一些工伤保险案例中,劳动者受伤是因为企业没有提供良好的劳动环境或缺乏相应的安全措施造成的。这说明一些企业对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我认为,企业应该加强对安全生产的投入,提高员工的职业健康意识,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制度,并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和检查,以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最后,劳动者本身也应该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在工伤保险案例中,有些劳动者并没有及时申请工伤保险或者不知道工伤保险的相关政策。这说明一些劳动者对自身权益的保护意识比较薄弱。我认为,劳动者应该主动了解工伤保险的政策和相关规定,及时申请工伤保险,以免在发生工伤后无法得到相应的经济保障。同时,劳动者还应该加强自身的安全保护意识,遵守工作规章制度,积极配合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尽量减少发生工伤的可能性。

综上所述,工伤保险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制度,劳动者和企业都应该共同努力,确保工伤保险的有效实施。我们需要关注工伤保险案例中存在的问题和警示,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使工伤保险制度更加完善和公平。只有这样,劳动者才能真正获得应有的保障,企业才能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共同推动社会的健康发展。

工伤保险讲座心得体会精选篇五

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社会保险法》,该法的通过是我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制建设中的一个里程碑,具有深远的意义,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精神。

一、各级政府依法履责。

当代社会保障和历史上早期社会保障的最大区别是强调政府责任。所谓政府责任,既包括政府有责任建立起完善的社会保险制度,以保障公民享受社会保险的权利;也包括政府必须承担必要的财政支出,以及通过行政手段保证劳动者履行缴费义务、企业为职工参保。1、医保制度覆盖全民的责任。

《社会保险法》将我国境内所有用人单位和个人都纳入了医保制度的覆盖范围。笔者认为,应尽快打破“制度分设、城乡分割、资源分散”的“三分”不利局面,加强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新农合和医疗救助制度之间的协调和衔接,逐步在政策规定、支付标准、管理服务等方面缩小城乡差距和地区差距。并按照“管理并轨—政策接轨—制度统一”的步骤,探索统一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平台、业务流程和信息标准,以整合社会资源、提高工作效率。2、基金先行垫付的责任。

对第三方责任导致的伤亡,医保、工伤基金从拒不支付到先行垫付,是政府责任承担意识的显著增强。从以往案例来看,由第三方造成伤害,而第三方逃逸或无力支付的情况很多。受害人往往面临双重压力:基金不能支付,参保“无用”;赔偿追讨不到或赔款一拖再拖。正是这种窘境,困惑了包括受伤者和司法机关在内的各方。

二、明确经办机构依法经办职能。

一方面,《社会保险法》确立了机构设立原则、经费保障机制和经办机构基本职责,解决了长期困扰经办机构的体制性问题,明确了政府主导的经办模式和经办服务的属性。这为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履行公共服务职能、提升经办服务能力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另一方面,《社会保险法》对参保登记、待遇享受、监督管理、信息公开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要求。

三、维护参保人员依法权益《社会保险法》的颁布实施,使我国社会保险制度发展全面进入法制化轨道,广大劳动者有了维护自身社会保险权益的有力武器。

《社会保险法》维护了群众的参保权,其中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做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这一规定直接给一些参保率低的群体如农民工、灵活就业者撑了腰。时下,不少企业特别是小企业存在逃避缴纳社保费的现象,而很多农民工、灵活就业者或是参保意识不强,或是为保饭碗忍气吞声。《社会保险法》以法律条文的形式明确作出以上这些规定,一改过去社保费征收不够“硬”的问题,是一个大突破。

《社会保险法》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和享受待遇的个人权益记录,定期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本人。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单位和个人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笔者结合医保工作来看,这一规定可以解决包括医保在内的社保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医保政策复杂、变动频繁,一般公众难以全面了解,特别是参保及待遇等信息获取不便。这一规定满足了老百姓的知情权,而且本身就是对医疗保险知识的宣传。其实,经办机构为用人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咨询服务内容十分广泛,既有政策性、管理性的询问,如新政策出台,或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办事流程,更有涉及参保群众权益的各种个性化问题。

我们希望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在学习了《社会保险法》以后,不能把工作停留在嘴皮上,应该加大宣传力度,让老百姓能真正地了解政府的政策,更好地为广大人民服务。

劳动保护是推进企业稳健发展的有力保障。为进一步提高对企业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发挥好工会维护监督职能,10月22日-23日,集团公司工会组织各部门及支线机场工会干事参加了集团公司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的培训班,在短短的2天学习时间里,机场集团公司相关领导和工会干校的老师为我们讲授了《安全生产法》、《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的任务及职责》、《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医疗急救知识》等相关知识。通过学习培训,提高了我们基层工会干事对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等知识的了解和掌握。

一、充分认识到作好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是实施“群众监督”的根本要求。保护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关系职工家庭的幸福和稳定,是工会履行维权职责的重要任务。自治区总工会经济技术劳动保护部李老师在讲解《有关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的法律法规》中,以河南新密农民工张海超“开胸验肺”事件为例,重点讲解了一些企业投入不足,职工健康权益得不到保障,使职工遭受职业病侵害;以此我们认识到推动企业实现安全生产自我约束、自我完善的领导保护监督检查工作机制,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根本要求,有利于加强企业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有利于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有利于加强工会组织自身建设,促进企业平稳较快发展。

二、加强源头参与,利用集体合同制度、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职工代表巡视检查活动等时机,认真检查《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协助企业在劳动安全卫生方面完善制度、执行标准、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对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对女职工实行特殊保护等,切实从源头上维护职工安全生产和生命健康权益。

三、提高职工安全素质和自我防护能力。教育职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自觉服从生产指挥、及时报告险情。按照劳动保护规定,对危害职工身体生命健康的作业,认真履行法规赋予的违章作业拒绝权、紧急避险权等权利。主动参与职业病危害及伤亡事故调查与处理,监督做好劳动保护后期保障工作,保护工伤职工和职业病患者的正当权利不受侵害。

四、坚持群防群治的方针,积极推动“自己不伤害自己,不被别人伤害,不伤害别人”和反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活动深入开展。积极组织和带动职工查找身边安全事故隐患,查堵安全漏洞,形成人人重视安全、人人参与安全、人人监督安全的群众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良好环境。五、努力把所学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群众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实践中去,切实把本单位的劳动保护监督工作做好做实,在加强劳动保护、服务职工群众、促进企业发展中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

塔城机场工会栾雪林。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五日。

陈同清。

2015年05月28日。

动合同法》未出台前,由于劳动法律,法规不完备,一些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维权艰难,劳动者处于极为弱势的地位,对此,《劳动合同法》采取了积极有力的应对措施,主要保护措施有:一是《劳动合同法》强调订立书面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劳动合同法以前的劳动立法及相关政策,尽管也提出了建立劳动关系要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要求,但对于未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却未规定相应的制裁或补救措施,现行的劳动合同法及时填补了这一漏洞,劳动合同法在强调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同时,对于劳动合同的种类,尤其是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作了明确的规定,以充分规范劳动合同关系,保护劳动者权益。《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这样,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标准就以法律的规定予以明确,用人单位再也不能以任何借口不发或少发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报酬,曾经大量存在的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无偿服务,利益受损的现象将一去不复返。

最后,《劳动合同法》有利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最近几年来自各企业部门的不稳定因素日趋增多,成为维稳工作的一大难点。1:一些私营企业支付工资不规范,年底拖欠工资现象高发。

一些企业不认真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有些企业虽然职工收入超过了最低标准,但剔除加班加点报酬仍然达不到最低工资标准。2:一些服装企业超时加班加点现象严重,影响职工身心健康,更有甚者每天工作达14,15个小时,且加班不加薪,职工劳动强度非常大,最基本的休息权不能得到保障。3:一些企业劳动条件比较差,保护措施为零,工伤事故多发易发,一些危险岗位的职工得不到必要的安全教育培训,不配备必须的安全防护设施和用品,相当多的职工长期在恶劣的环境下工作,导致事故频发,劳动者人身安全得不到最基本的保障,一些职工因此过着追讨伤残补偿和贫困交加的生活。4:劳动工资拖欠纠纷导致堵路,跳楼自杀,打架斗殴等突发性事件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牵制了各级政府大量的精力,处理不当,极易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不测事件。《劳动合同法》的订立有效解决了以上问题,促进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总之,新的劳动法更加透明,对弱势群体的倾斜要多一些,能更好的保障劳动者的权利。劳动者的权利得到了保障,劳动的积极性自然高涨,能更好地做好自己的工作。国家的政策方针均是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制定的,其中不乏一个领导者的良苦用心,和英明决策,从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聪明才智,使劳动者有保障,中华的腾飞指日可待。

工伤保险讲座心得体会精选篇六

工伤保险是保障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导致的身体伤害或疾病的一种保险制度。在我国,工伤保险制度已经得到广泛实施,为广大劳动者提供了安全保障。通过近年来的工作经历和亲身体会,我对工伤保险有了更深刻的了解和体会。

工伤保险对于职场工作者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首先,它确保了劳动者在工作时的生命安全,一旦发生工伤,能够得到及时医疗救治。其次,工伤保险能够帮助劳动者减轻因工伤带来的经济负担。无论是医疗费用、伤残津贴还是生活补助金,都能通过工伤保险得到一定程度的补偿和支持。最后,工伤保险为劳动者提供了一个安心工作的环境。知道有这样一份保险,劳动者不用过多担心自己在工作中可能面临的风险。

第三段:工伤保险的申请和理赔流程。

虽然工伤保险对劳动者来说非常重要,但是很多人对于如何申请和理赔却知之甚少。根据我亲身经历,申请和理赔工伤保险是一个相对复杂的过程。首先,劳动者需要及时向公司或者单位报告工伤情况,以便开展相关的登记和申报工作。然后,需要按照工伤保险制度的规定,向社会保险机构提交证明材料和申请表格。接下来,由社会保险机构组织对工伤情况进行评估和审查,并确定赔偿金额。最后,劳动者可以根据评估结果获得经济补偿,并享受相应的医疗服务。

在申请和理赔过程中,劳动者需要注意一些问题,以便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首先,劳动者需要了解自己的权益和权利,并在申请和理赔中提供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信息和资料。其次,劳动者要积极配合社会保险机构的调查和评估工作,如有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和证人证言。最后,劳动者要妥善保管好工伤保险相关的文件和资料,以便日后出示或查询。

通过参加工伤保险,我深刻感到制度的重要性和保障的必要性。工伤保险是一项劳动者的权益,也是一项社会责任。它为劳动者提供了一种温暖的保护,让我们在工作中有了更多的安全感和获得感。同时,工伤保险也提醒了我们在日常工作中的注意事项和安全防范的重要性,让我们更加重视自身的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这对于我们个人的发展和企事业单位的稳定运行都具有重要的作用。

总结:

通过对工伤保险的亲身体验和思考,我对这一制度的意义和作用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工伤保险不仅是对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经济利益的保障,更是一种社会责任和关爱的体现。在享受工伤保险的同时,我们也要增强安全意识,提高风险防范能力,确保自身的健康和安全。工伤保险的实施将进一步推动社会和谐发展,让每个劳动者在工作中都能得到尊重和保护。

工伤保险讲座心得体会精选篇七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劳动者的权益保护也得到了越来越多的重视。而工伤保险条例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制定出台的。作为一名普通的劳动者,我不仅在工作中有了更多的安全保障,也更加深入地了解了工伤保险的相关条例。在此,我将分享一下我对工伤保险条例的心得体会。

工伤保险是一项惠及千万劳动者的社会保险制度,是国家为了保障劳动者在工作中发生意外受伤、患病或死亡后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伤保险制度的运作,一方面可以避免因意外受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社会不稳定,另一方面也能够提高企业对员工的安全、生产和健康环境的重视程度。因此,对于劳动者和企业来说,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工伤保险的实施过程中,关键是要落实企业、政府、职工三方面的责任。首先是企业应该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好各项防护措施。其次,政府应该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监管,对于未投保或者在保险理赔过程中发现有欺诈行为的企业要严处。最后,职工应该积极参加工伤保险,了解自身权益和义务,保障自身的生命财产安全。

工伤保险的理赔标准包括了医疗费用、失业补助、工伤津贴等多个方面。在这些方面,工伤保险的赔偿标准都是由国家相关部门进行明确规定的,便于职工在发生意外伤害、患病或死亡时获得确切的补偿标准。同时,学习工伤保险产品的保障范围和理赔要求,也可以让我们在日常生活和职业生涯中更加注重安全防护和预防措施的制定和维护。

对于职工来说,加强工伤保险意识意味着更好地保障个人和家庭的生命安全和经济利益,更好地保障自身权益。同时,也可以通过加强意识中的学习和宣传等方式,推动企业更好地认识工伤保险的价值及其投保意义。在这样的过程中,职工不断地加深对工伤保险的理解和掌握,也可以更好地还原自身的职业价值和工作成果。

工伤保险制度的完善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核心,也是企业发展的动力和保障。在中国政府不断深化改革的背景下,加强工伤保险制度的完善是当务之急。目前,中国扩大工伤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加强保险服务,并逐步扩大其保险赔付标准和失业保险的保障范围,这些都显示了政府对于劳动者权益保障的真诚关心与重视程度。

总之,工伤保险条例对于劳动者的权益保障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不仅落实了企业、政府、职员三者的责任,而且规定了工伤保险理赔的具体标准。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加强对工伤保险知识的学习,提高保险意识,逐步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同时,也助推了政府不断完善职工保障制度的决心和努力。所以,无论是职员还是企业,在劳动保护和工伤保险的投保上,都应该秉承着“安全第一”的原则,提高对工伤风险的认识,稳步前进,以人为本,让我们大家共建、共享、共进的美好未来!

工伤保险讲座心得体会精选篇八

工伤保险条例是一部十分重要的法规,对保障劳动者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作为社会中的一员,我们应该深刻认识到这一点,并积极参与到工伤保险条例的实践中。在我看来,工伤保险条例有四个方面的重要体现。

一、保障劳动者权益是第一位的。

工伤保险条例的核心是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这是我们实施工伤保险制度的初衷。从赔偿标准的制定到赔偿过程的监督,都应该保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在实践中,我们需要加强宣传,加大执法力度,提高赔偿标准等各种措施,来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二、定责机制的建立有利于防范职业安全事故。

一个好的定责机制,能够在法律层面上给予责任人相应的处罚,从而有效降低职业安全事故的发生率。而且,定责机制也有利于发现制约安全和健康的管理缺省,有效保护劳动者的利益。在建立定责机制的过程中,我们应该注重思想改革,加强培训,提高执法效率,建立多元化的处罚措施等,从而更好的落实体现条例。

三、职业健康监护是重要手段。

职业健康监护是提高职业健康安全标准的关键手段。对于一些特殊行业的从业者,如有毒有害行业和高温行业,就应该建立更完善的职业健康监护机制,使得身体有异样的劳动者能够及时得到治疗。对于其他行业,则要按照相关标准和法令要求定期进行体检,并对发现问题的员工予以适当的措施。从职业健康的角度出发,加强职业健康监护,有助于促进生产安全和健康的持续发展。

工伤保险实现的关键在于各方的合作。企业应该加强内部管理,实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减少职业危险行为,同时,要承担责任,注意实现零事故,不断提高企业形象和职业信誉度。劳动者们也应该积极参与安全生产,严格执行安全操作操作规程。政府部门应该积极推进征收工伤保险费、建立定责机制等工作,并关注各方情况、及时调整各项措施、保障工程在各个方面措施的全面落实。

总之,我们在探讨工伤保险制度时不能忽略法律条文的重要性,而需要深入理解其核心精神和条例要求,积极落实相应的政策措施。只有全社会共同努力,才能实现工伤保险制度的更新和发展,最终实现优质、健康、安全、和谐社会的愿景。

工伤保险讲座心得体会精选篇九

工伤保险条例是保障劳动者权益和促进企业稳健发展的法律规范。近日,我参加了一场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的培训,深深感受到该条例实施对推进社会文明进步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这篇文章中,我将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经验以及所学所感,谈谈我对工伤保险条例的心得体会。

工伤保险条例是一项关系到广大职工的法律法规,它的出台对保障职工权益、促进社会稳定、推动经济发展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条例规定了工伤事故的认定标准,明确了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别是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确保职工在工作期间出现事故时获得及时、全面的保障,进一步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三段:条例实施存在的问题。

尽管工伤保险条例出台多年,但对实施的完整性和有效性还有待提高。在实际工作中,某些企业对职工参加工伤保险投入不够,或是对发生工伤事故的职工进行的赔偿不到位,进一步损害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同时,部分职工本身意识不够,未能及时报告工伤事件,影响了后续工伤认定和保险赔付进程。

在今后的实践中,我们需要加强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力度,特别是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对企业和职工的宣传教育。其中,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约束力度是非常重要的,通过对企业的监管,有效遏制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让职工的利益得到得到更好的保障。此外,还需要加强对职工的宣传教育,提高职工对工伤保险的认识和使用率,增强职工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有效实施工伤保险条例打下坚实的基础。

第五段:总结。

工伤保险条例是关乎广大职工生命、健康和权益的重要制度,它的出台和实施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动经济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应该深入理解该条例的意义和内涵,认真贯彻落实,完善相关法规和政策体系,推动广大职工能够真正享受到实实在在的福利。在未来,我们需要不断完善和创新工伤保险制度,为广大职工打造更加公正、透明、科学的职业保障。

工伤保险讲座心得体会精选篇十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工业化的不断推进,工业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面临的安全风险也在加大。为保障工业劳动者的权益,我国制定了工伤保险条例,为工业劳动者提供了必要的保障和救济。近期,我参加了企业开展的工伤保险条例培训班,从中获得了一些心得和体会。

在培训过程中,我们了解到,工伤保险条例是对劳动者权益的有力保障,同时也是企业社会责任的体现。与此同时,我国还在不断完善工伤保险条例,明确了工伤范围、责任主体、申诉渠道等细节问题。这为企业提升自身社会责任感提供了指导和支持。

工伤保险条例的颁布实施,提醒了我注意职业安全。在工作时,我们要时刻关注身边的安全风险,注意防范可能存在的虚假险种和保险司理人员的不当行为,时刻保持警觉,避免自身遭受职业伤害。

在接受工伤保险条例培训时,我们深刻地意识到保险知识与工作息息相关。通过了解各种险种、保险合同条款,我们更容易理解与工伤保险有关的重要概念、范畴、申请和审批流程等,从而可以更好地把握自身的权益和权责。

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促使企业把员工健康纳入企业管理框架之中,为员工提供更好的保健、安全、防护等方面的保障。在培训过程中,我们深刻地认识到企业重视员工健康的义务和责任,这也使我们对企业维护员工利益的态度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

工伤保险条例的颁布实施,有助于提高工业劳动者收入、就业保障和社会保障水平。这也加深了我对自身职业追求的意识。在未来的工作中,我将不断学习和提升职业能力,维护自身权益,为维护自身利益做好充分准备。

总之,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对提高工业劳动者权益保护和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意义重大。我们在学习工伤保险条例的同时,还应该充分认识到自身的职业责任和义务,为职业发展做好准备。只有做到这些,才能更好地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职工-企业关系。

工伤保险讲座心得体会精选篇十一

工伤保险是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险制度,旨在保障职工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自实施以来,对推进工伤保险制度改革和完善具有重要的意义。下面笔者从五个方面谈一谈自己的心得体会。

一、认识到工伤保险的意义。

工伤保险是保障职工权益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工具。自实施以来,《工伤保险条例》有效地规范了工伤保险的权益保障政策和管理措施,极大地提高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工伤保险对于保障职工权益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意义,保障职工的工作安全和健康,提高职工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二、深刻了解工伤赔偿标准和程序。

工伤赔偿标准和程序是工伤保险的核心内容。《工伤保险条例》从赔偿基本原则、赔偿标准、赔偿范围和赔偿程序等方面明确了工伤赔偿标准和程序。我们要深刻了解工伤赔偿标准和程序,了解工伤保险赔偿的保障范围和标准。在参加工伤保险中,要做好记录,及时了解自己的权益和获得相应的赔偿。

三、学习和掌握工伤鉴定方法和程序。

工伤鉴定是评定职工工伤和病情的关键环节。《工伤保险条例》为工伤鉴定制定了具体的方法和程序,包括职工工伤鉴定、职业病诊断和劳动能力鉴定等。我们要学习和掌握工伤鉴定方法和程序,了解自己的工伤鉴定程序和职业病诊断标准。在此过程中要尽可能多地收集相关证明材料,维护自己的权益。

四、强化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作为职工,我们要强化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要认真学习《工伤保险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保障范围,遇到问题要及时寻求法律援助和维权渠道。同时,要积极参与职工工会的工作,利用集体力量,维护职工的权益和利益。

五、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最后,我们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职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是预防工伤事故的重要保证。要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和工具,加强对操作规程的学习和培训,做好自我保护,提高生产操作的技能水平,预防事故的发生。

在总结中我们可以说,工伤保险条例是保障职工权益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必要制度。作为职工应该认真学习与贯彻这一法律条例,提高工伤鉴定和赔偿的意识,加强安全预防措施,维护自身权益,促进社会发展。

工伤保险讲座心得体会精选篇十二

我们认真落实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部署,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发展为主线,以巩固和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为重点,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保障水平,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促进了我区工伤保险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全年新增参保人数4186人,完成年度任务的233%,征缴工伤保险基金371万元,完成年度任务的133%,全年支出工伤保险基金259万元,基金滚存结余470万元。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征缴扩面工作稳步推进。

今年来我们采取三项措施强化征缴扩面。一是明确工作目标。我们根据上级下达的工伤保险扩面征缴目标,按照市级统筹管理考核体系的要求,制定了《鹤城区工伤保险管理中心人员考核实施细则》明确了每个股室、每个工作人员的任务和职责,量化标准,奖罚分明。二是突出重点加强征缴,今年我们继续把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做为征缴的重点来抓落实,积极与财政部门衔接,做到工伤保险基金代扣到位。三是加大宣传,促进扩面。我们以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和修改后的《工伤保险条例》为契机,分别在7月、10月举办了两期“一法一条例”培训班,并印刷了份工伤保险及安全生产挂图等宣传资料,对工伤保险新政策进行了及时宣传,全力开展工伤保险扩面工作。

(二)基金收支运行安全规范。

(三)认真开展老工伤人员纳入统筹管理工作。

按照国务院的决定,20xx年将分步实施国有、集体企业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工作。人社部发[2018]10号文件下发后,我们在去年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继续做好各项基础准备工作,对全区234名老工伤人员进行了逐一分类分批测算,并做好工作方案,积极向政府汇报,争取配套专项资金,确保这项工作在年底前完成。

(四)经办能力进一步增强。

面对工伤保险任务重、压力大、挑战多、要求高的现状,为全面完成好各项目标任务,提高服务效能,我们采取了四项措施来加强行政效能的提升。一是继续抓好“创先争优”和“优质服务窗口”行动,增强全中心的凝聚力和执行力。二是抓好制度建设。结合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和新《工伤保险条例》进一步完善和简化工作流程对工伤参保登记、人员异动、待遇给付、工伤医疗工作程序进行了全面的整理,使之做到简单、便捷、明了。三是抓好网络平台建设。积极争取领导和上级部门的支持,截止到11月底,人员数据信息已接入市级工伤统筹管理系统,待遇支付审核、基金财务管理结算也将从2018年1月起开通,经办服务条件和服务手段得到了新的提升。四是抓好廉政建设。一方面加强内部管理和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工保内控制度,严格执行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另一方面我们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社会舆论及群众监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各项规定。没有发生任何违规违纪行为。

三、

存在问题。

一是辖区内个体工商户雇工参保工作力度不大。二是经办机构基础建设滞后,工作条件亟待改善。

四、明年工作重点。

(一)继续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一是全面推进辖区内商服企业、个体工商户参加工伤保险工作;二是加大对未纳入财政代扣的自收自支、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伤保险基金的征缴力度;三是进一步完善财政代扣代缴制度,做到基金应收尽收。

(二)加大老工伤统筹工作力度;为解决我区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后出现的缺口,我们将积极争取政府把配套专项资金列入财政预算,以确保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切实落实工伤保险待遇。新《工伤保险条例》增加了基金支出项目。也大幅提高了工伤保险待遇,为此在抓好征缴的基础上加强待遇支付管理,依法核定待遇资格,维护工伤职工的合法利益。

一、主要工作情况(一)征缴扩面工作稳步推进。今年来,主要采取了三项措施强化征缴扩面工作。一是明确工作目标。3月份,全市劳动保障工作会议、全市工伤保险工作会议下达了2009年工伤保险征缴扩面目标,明确全年新增扩面人数达到4.5万人,其中:农民工扩面3万人,基金征缴2000万。二是突出扩面重点。今年来,我们始终将农民工扩面、实现农民工工伤保险全覆盖作为全年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此,我们重点推进了建筑行业、商业服务业农民工参保扩面工作。在去年年底两局下发《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的基础上,今年初,经与市建设局衔接,我们下发了《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若干问题的通知》,对建筑企业农民工参保程序、登记管理、“本人工资”等问题作出了具体规定,有利地推进了建筑企业参保工作。3月份,通过深入调研,我们拟定了商业服务业“以面积定人数”的工伤保险参保办法,5月22日,以市劳动保障局名义下发了《关于商业服务行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常劳社发[2009]21号)。目前,全市商业服务业农民工参保工作全面启动。桃源县在去年全面摸底的基础上,今年又对该县大型商业企业进行了参保可行性调研,完善了参保办法,该县花源酒店、丰彩超市等大型商业企业都已全面参保。三是进一步推进事业单位参保工作。今年来,市工伤保险处组成专门的扩面督导班子,对市本级部分事业单位进行政策宣传,对部分县市区事业单位参保扩面工作进行督促检查。通过宣传发动,常德日报社等单位已全员参保,安乡县、鼎城区等县市区全额事业单位财政代扣代缴工作已落实到位。石门县于今年元月全面启动了机关公务员参保工作,133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共8600多人纳入了工伤保险管理范畴。

(二)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全面启动。今年来,全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认真落实市政府办《关于工伤保险实行市级统筹的通知》精神,坚持实行“六统一”、“七审核”、“三监督”,工伤保险市级统筹管理工作顺利推进。一是完善市级统筹政策体系。经过深入调研论证,3月份,我们提请市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全市工伤保险征缴管理、事故调查、待遇支出、基金支出项目管理等进行了进一步明确、规范。根据市级统筹两个综合性文件规定,为确保市级统筹经办工作职责明确、程序规范,今年来,市工伤保险处先后下发了《关于加强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征缴业务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工伤保险待遇审核管理的通知》。上述文件的颁发,标志性着我市工伤保险市级统筹从管理层面到操作层面的政策体系已日益完善。二是加强区县征缴管理。按照工伤保险基金征缴“全市统一管理、分级征收”的原则,今年来,我们对县市区工伤保险参保登记、人员异动、缴费基数、费率浮动等工作程序进行了规范管理。对县市区2009年度工伤保险征缴方案进行了严格审核,确保了全市工伤保险征缴工作“政策一致、标准一致、基数一致”。三是加强区县待遇支付管理。今年来,市工伤保险处对各县市区一次性待遇、长期待遇及大额医疗费用给付、辅助器具配置与康复治疗等进行了全面审核、规范,确保了全市范围内工伤职工待遇标准统一,工伤职工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四是加强市级储备金调剂管理工作。今年来,我们进一步完善了市级储备金调剂管理机制,1-5月,全市按规定征收市级储备金79万元,申请省级储备金280万元,已为5个县市区拨付市级储备金135万元。4月份,市工伤保险处组织对部分县市区市级储备金支付使用情况进行了跟踪审核,目前,市级储备金滚存结余180万元。

(三)基金监管工作严格规范。一是严格规范基金部分支出项目管理。完善了县市区四项费用使用预算审核制度,加强了对县市区四项费用使用的监督管理,上半年,责成3个县市区纠正了四个项目支付使用中存在的不规范行为。二是规范内控管理。今年来,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为迎接省厅“社保基金专项治理年”活动检查,切实搞好自查自纠,努力完善基金管理,修订完善了内控管理制度。完善了重大工伤事故待遇给付和廉政双责制度、基金预警制度、一事两岗两审等制度,为开展基金专项治理活动奠定了良好基础。三是组织开展基金反欺诈活动。上半年,全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以开展“社保基金专项治理年”活动为契机,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了工伤保险基金“反欺诈”活动。市本级成立了工伤保险基金反欺诈活动领导班子,在常德图文频道开辟了工伤保险基金反欺诈活动宣传专栏,向社会公布了反欺诈有奖举报活动办法及举报电话,全面接受社会监督,严厉打击骗取基金行为。为确保反欺诈活动落到实处,市处由主要领导带队深入金龙电机等12家单位,对参保人数、缴费基数、工伤事故、待遇给付等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对各县市区专项治理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抽查。通过反欺诈和专项治理活动,全市核查出虚报瞒报参保人数基数单位5家,累计瞒报基数300多万元,核查假冒工伤事故3起,挽回基金损失10万元,市本级对一家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瞒报社会保险参保人数基数、侵害工伤职工利益的企业已提请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处理。

(四)协议医疗管理日益加强。一是修订完善了工伤医疗服务协议。今年2月,市工伤保险处召开了市直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座谈会,双方就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修改交换了意见,将门诊挂账管理、住院药占比、医疗与康复的衔接、住院时间限制、特检特治阳性率等内容纳入了协议条款。二是加强协议医疗机构监管。年初,下发了协议医疗管理情况通报,修改完善了《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综合考核办法》,评选出3家2018年度先进协议医疗机构,在全市工伤保险工作会议上进行了表彰。加强了工伤医疗服务的监督管理,通过检查,对市本级3家医疗机构下发《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履行情况告知通知》要求限期纠正在特检特治、药品使用、票据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依法终止了2家服务欠规范机构的医疗服务协议,促进了我市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服务工作的有序开展。三是加强了对区县工伤医疗服务的监督管理。建立了县市区协议医疗机构确定、辅助器具配置、康复治疗和转外转诊统一管理制度。加强了县市区大额医疗待遇的支付管理,上半年,累计审核县市区大额医疗待遇150万元,通过审核,剔出不予支付医疗费用3万元。

(五)应对金融危机政策全面落实。为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做好特殊困难时期的工伤保险工作,今年来,我们一是专门下发应对金融危机通知。为积极应对金融危机,2月份,市工伤保险处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工伤保险应对金融危机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市本级及各县市区符合国家及省规定条件的困难企业,已在当地参加工伤保险的,可按程序申请缓缴工伤保险费;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可以上浮工伤保险费率的企业,2009年内工伤保险费率原则上不予上浮;2009年工伤保险基准费率维持不变。上半年,市本级对华南光电科技公司、金太阳科技林业公司等13家应上浮工伤保险费率的企业未实行上浮,为企业减轻参保负担30万元。二是深入困难企业实地调研。今年来,市工伤保险处领导班子深入常德纺织机械有限公司、常德青峰煤矿等9家困难企业进行调研,重点调查了解困难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职工就业状况、社会保险费停缴缓缴等情况。各县市区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也按要求组织开展了调研工作。三是积极宣传财政补贴工伤保险政策。根据湘政发[2009]6号文件规定,市工伤保险处积极向用人单位宣传工伤保险补贴政策,告知用人单位:凡是国家投资实施的重点工程项目,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新招用本省返乡农民工,并签订了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一定标准给予1年工伤保险补贴。鼓励企业不裁员或少裁员,稳定在岗农民工就业岗位,积极招收返乡农民工。

(六)经办能力建设进一步增强。一是进一步加强经办队伍建设。今年来,我们通过定期培训、岗位培训等方式,加强了经办队伍建设。3月份,组织召开了全市工伤保险工作会议,通过以会代培的形式对全市经办机构领导、相关工作人员、企业劳资负责人等110多人进行了集中培训。4月份,市工伤保险处借中层骨干竞争上岗之机,组织开展了劳动保障法规、工伤保险知识培训测试,提高了队伍整体素质。二是完善机构,充实骨干。4月17日,市工伤保险处举办了中层骨干竞争上岗演讲会。在综合各项评分并按组织程序报批后,4月24日下发了基金管理科科长、老工伤管理科科长任职通知。结合两位中层骨干的任用,市工伤保险处对处领导分工、相关科室职责进行了适当调整,进一步理顺了关系,明确了干部职工岗位职责。

(七)民生保障措施得到进一步落实。今年来,市工伤保险处深入学习、积极践行科学发展观,坚持“四个围绕”保民生。一是围绕民生抓改革,老工伤管理迈出新步伐。为妥善解决市直国有煤矿老工伤人数多、负担重、待遇低的问题,今年来,通过深入调研座谈、精心测算,我们拟定了市直国有煤矿老工伤统筹纳入方案,提出了“单位缴纳一点、财政补贴一点、基金支付一点”的筹资原则,得到了市政府批准。目前,三家国有煤矿老工伤职工近3000人正在有序纳入。为切实解决市直破产改制企业老工伤人员看病难、报账难的问题,我们下发了《关于对市属改制企业老工伤职工门诊费用试行挂帐管理的通知》,改革了运行五年的门诊医疗“个人垫付、集中报销”办法,全面实行“就近治疗、挂账管理、医院结算”,挂帐管理办法现已正式实施。6月10日,《中国劳动保障报》对我市这一做法进行了宣传报道。二是围绕民生抓调研,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今年来,我们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为契机,围绕工伤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深入调研。市工伤保险处主要领导先后深入石门黄场社区、广福桥社区、武陵区新东街社区等进行调研,广泛听取工伤职工意见。通过调研,拟定了进一步落实解决老工伤职工相关待遇问题方案,正在按程序报批。三是围绕民生抓执法,工伤职工权益得到进一步维护。为切实保障工伤职工权益,今年3月,市工伤保险处主要领导带队,深入金龙电机、吉春药业等9家企业,对贯彻执行《工伤保险条例》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对部分企业工伤职工伤残补助不足额、工伤住院待遇落实不到位、职工个人垫付工伤医疗费等问题进行了纠正。四是围绕民生抓服务,便民利民机制进一步健全。今年来,市工伤保险处进一步精减办事程序,坚持政务公开,提高办事效率。切实完善窗口服务机制,增加了4项窗口服务内容,规范了6项窗口服务流程,工伤保险经办工作完全实行窗口受理、窗口审核、窗口支付。今年初,在市直劳动保障系统窗口服务评比中,市工伤保险处窗口荣获了“流动红旗窗口”称号。

二、存在的问题。

我市工伤保险管理服务工作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建筑企业、商业服务业农民工参保工作力度仍然不大;二是个别县市区“老工伤”统筹纳入工作还未启动;三是部分县市区经办机构基础建设滞后,工作条件亟待改善。

三、下半年工作重点。

(一)加强征缴扩面力度,全面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一是继续加大高危行业及农民工参保力度。努力实施“平安计划”(二期),推进建筑、矿山、烟花鞭炮、建筑施工、铁路、公路、机场、水利、农业施工队伍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实现高风险企业农民工全部参加工伤保险的三年目标。二是切实抓好商业服务业农民工参保工作。认真落实《关于商业服务行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常劳社发[2009]21号)精神,通过与工商、公安、房管等部门联系,摸清本市商业服务行业底数,大力推进餐饮、旅店、娱乐、物业等服务业工作人员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将地处农村的各类企业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通过上述工作,将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全部纳入工伤保险,确保全年新增农民工参保3万人,年末累计参保达到9万人。三是全面推进事业单位、民间组织参保工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保面达到90%以上。

(二)进一步加强基金监管工作,确保基金安全。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基金财务制度,加强基金管理。切实规范基金部分支出项目管理,严格实行预算控制,严格管理使用项目,严格执行审批程序,加强区县(市)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完善“收、管、发、补”各环节操作流程,用制度保障基金安全。进一步加强基金稽核工作,确保工伤保险基金应收尽收。继续抓好“社保基金专项治理年”及工伤保险基金“反欺诈”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厉打击骗取基金行为,确保工伤保险基金安全、完整。

(三)加大“老工伤”统筹力度,切实保障民生。一是全面解决区县破产改制企业工伤职工待遇问题。重点解决破产改制企业工伤职工旧伤复发医疗、辅助器具配置、生活护理、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恤等待遇,全市推动面达到100%。二是着力解决参保企业老工伤问题。认真贯彻《常德市老工伤职工工伤待遇管理办法》,依照“人员逐步纳入,项目部分纳入,单位自愿纳入”的基本原则做好统筹纳入工作,纳入重点放在高危企业、规模企业及对工伤保险贡献较大企业。2009年力争统筹纳入参保单位“老工伤”6000人。三是重点解决因工染血吸虫病工伤职工待遇问题。认真贯彻湘政办发(2009)17号文件精神,争取在7月底前发布实施办法,将2018年5月1日以来因工染血吸虫病职工纳入工伤保险,维护血吸虫病职工合法权益。

(四)加强工伤管理服务方式改革,提高服务质量。积极探索工伤保险社区管理服务模式。推进工伤管理服务方式改革,实现工伤人员特别是老工伤人员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管理向社区管理服务过渡,充分发挥社区和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作用。重点依托石门广福桥社区、黄场社区、德山相关社区等为原市直改制破产企业老工伤人员提供方便、优质的服务。

(五)进一步加强工伤预防康复工作。按照《湖南省工伤康复管理服务试行办法》文件要求,积极做好工伤康复管理服务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选送符合康复条件的工伤职工进行康复治疗,做好工伤职工回归社会、回归家庭的相关工作,促进工伤职工身体康复、职业康复、心里康复,提高伤残职工生活质量。严格执行先康复后评残制度,实行工伤康复与劳动能力鉴定的有机结合。建立工伤职工康复台帐,7-12月,安排20名左右工伤职工进行康复治疗,组织工伤职工健康体检和康复疗养,促进我市工伤康复事业取得新突破。进一步强化工伤预防工作,切实加强与安监、煤管、建设、卫生、烟花监管等部门的联系,健全工伤预防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争取部门配合支持,营造工伤保险征缴扩面工作良好氛围。积极开展工伤预防宣传教育,增强企业和职工的安全生产和工伤预防意识,从源头上减少工伤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我市工伤保险管理服务工作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努力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完善工伤保险制度体系,加强基金安全管理,切实提高保障水平,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为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奠定了良好基础。

一、主要任务指标完成情况。

截止到20xx年12月底,全市新增参保人数4.2万人;累计参保人数达到42万人,完成年度任务的105%,农民工参保人数达到17万人;征缴工伤保险费15675万元,完成年度任务的143%;基金总支出14594万元,其中工伤保险待遇支出14062万元;全市工伤保险基金滚存节余14114万元;全市工伤保险参保单位为5377家。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征缴扩面成效显著。

今年,我们采取了五项措施强化征缴扩面工作:一是明确工作目标,将任务指标按比例分解到了各区县市,并加强了对各区县市征缴扩面工作的督促检查。二是全面落实先行支付政策,确保工伤职工权益。制定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管理工作程序,下发《关于明确先行支付管理工作程序的通知》文件,对规范工伤保险先行支付管理起到较好作用。三是重点加强了矿山、建筑施工、室内装饰行业等高危企业农民工参保工作。加强与住建部门的联系和配合,全面落实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务工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通知》要求。截止12月底,全市建筑施工项目参保593家,参保人数3.8万人,征缴工伤保险费2916万元。全面推进室内装饰行业务工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工作,今年10月以市人社局、市经信委名义下发了《关于做好室内装饰行业务工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四是强化了基金征缴稽核力度。我处通过采取经办稽核、联合稽核、委托稽核等多种方式,切实开展对工伤保险参保人数、缴费基数稽核,严格依法应收尽收,对瞒报漏报、无故拖欠工伤保险费的单位,按照新《工伤保险条例》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严厉查处。

(二)老工伤统筹全面推进。

今年,我们采取切实措施做好老工伤统筹管理和待遇发放工作。一是依法落实老工伤待遇。今年,提高了老工伤人员待遇标准,对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伤残津贴实行了定期调整。今年,全市累计支付老工伤人员工伤保险待遇2462万元。其中伤残津贴195万元,生活护理费95万元,供养亲属抚恤金147万元。二是做好了信访维稳工作。我处热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对信访件进行调查处理,截止年底,接待群众来信来访860人次,化解突出矛盾15起,真正做到了群众满意、领导放心。

(三)基金运行安全完整。

今年,我处采取切实措施加强了基金监管工作。一是完善基金预算编制,强化预算监督。完成了2018年度全市工伤保险基金预算编制工作,切实提高了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二是加强项目使用管理,强化项目支出控制。2018年工伤保险基金项目支出,按照“总额预算、结合实际、增量控制”的原则,确保支出总额预算与上年保持基本相当。三是做好财务结算和会计核算,加强财务基础管理。2018年3月,我市2018年度工伤保险基金报表工作被省医局评为先进单位。

(四)待遇支付管理工作日益规范。

今年,我们采取切实措施规范了工伤保险事故调查、工伤认定和待遇支付管理工作。一是加强工伤事故调查与工伤认定管理。重点加强了对交通事故、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事故及区县市提请复核事故的调查。依法开展了市局委托的工伤认定工作,建立了工伤认定统计报表制度、疑难案件公示制度,配合市局进行了部分工伤认定职能下移。9月份,以市人社局名义下发了《关于将部分工伤认定职能进行委托管理的补充通知》。截止到12月底,全市参保单位发生工伤事故6031起,已作出工伤认定5345起。二是加强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管理。按新《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全面提高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落实了工伤职工住院伙食补助费、转外地就医交通食宿费待遇,截止到12月底,全市累计支付工伤保险待遇12700万元,其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034万元,一次性工亡补助金4112万元,丧葬费146万元。三是加强工伤职工旧伤复发门诊医疗管理。今年10月下发了《关于调整市属改制企业工伤职工门旧伤复发门诊管理办法的通知》及相关配套实施办法和操作规程,实行了新老工伤门诊管理统一。四是加强工伤康复工作力度。明确工作任务,制定康复计划。积极组织开展工伤康复社区服务工作。截止到12月底,全市享受工伤康复90人,共支付工伤康复费用52万元。

(五)经办能力全面提升。

一、一帮一”等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多次得到市满意办、市纪委等部门的通报表扬。今年3月份,我处被市政府评为“2018年度十佳人民满意机关”。

工伤保险讲座心得体会精选篇十三

工伤保险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制度。为了增强公众对工伤保险的了解,市政府决定在各个社区开设普法课堂,通过普法课堂学习工伤保险知识,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近日,我参加了一期普法课堂工伤保险的学习活动,从中获得了一些宝贵的心得体会。

在工伤保险的普法课堂学习中,我们首先了解了工伤保险的基本概念和实施原则。工伤保险作为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旨在为工作在岗位上的劳动者提供充足的医疗救助和经济补偿。了解到每个用人单位都有义务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劳动者在受伤或患病时可以享受工伤保险的各项待遇,无论是工作地点内还是外,无论是工作时间还是休息时间,只要是因工作所致,都可以申请工伤保险。这样的学习让我明白了工伤保险是一项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益,自己有了权益也就有了保障,更加明确了工伤保险的实施原则。

接下来,普法课堂还对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和保障内容进行了详细介绍。工伤保险适用的范围涵盖了从事劳动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者,不论其雇佣关系性质、劳动合同形式是否存在,只要符合条件,都可享受工伤保险的待遇。保障内容包括医疗救治费用、伤残津贴、丧失劳动能力津贴等,对于被认定为工伤的劳动者,工伤保险能够为其提供全方位的经济支持和医疗保障。通过学习,我了解到自己作为一个劳动者,无论是在岗位上还是在意外事故发生后,都可以享受到工伤保险的一系列待遇,这让我更加感受到了国家对于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力度。

此外,普法课堂还重点介绍了工伤鉴定的程序和流程。工伤的鉴定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关键环节,只有经过鉴定并被认定为工伤,劳动者才能享受到工伤保险的各项待遇。了解到鉴定的程序和流程,让我意识到在发生工伤后,要及时向用人单位报告,并尽可能搜集相关证据,以便在鉴定中能够证明事故确实是因工作所致。同时,还学到了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的重要性,如果对鉴定结果有异议,可以通过合法途径提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工伤保险的普法课堂学习让我对工伤保险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也提高了我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我认识到作为一个劳动者,要时刻保持警惕,遵守规章制度,注意劳动安全,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同时,也要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保障范围,掌握维权的途径和方法。只有这样,才能在工作中最大程度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为社会稳定和谐做出积极贡献。

总之,通过参加普法课堂工伤保险的学习活动,我深刻领悟到了工伤保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工伤保险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是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希望通过普法课堂的学习,工伤保险的知识能够得到更广泛的传播和普及,让更多的劳动者了解到自己的权益,增强维权意识,共同维护劳动者的利益,推动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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