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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工伤保险讲座心得体会范文(精选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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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工伤保险讲座心得体会范文(精选8篇)
2023-11-19 04:02:54    小编:ZTFB

心得体会是我们在学习或工作中通过经验总结而得出的宝贵心得。在写心得体会时,要注意结构的完整性和逻辑性,以及语言的准确性和流畅性。小编为大家收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给大家写作提供一些启示。

工伤保险讲座心得体会篇一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也在不断提高。为了保障员工的权益和安全,我国实行了工伤保险制度,以此来保障员工在工作中因工受伤或患病时的医疗和经济权益。为了加强员工对工伤保险的了解和应对能力,我们进行了一次关于工伤保险安全教育的培训,以下是本人的心得体会。

第一段:宣传工伤保险制度的重要性。

在培训中,我了解到工伤保险制度对我们每个职工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工伤保险不仅能够为我们提供免费的工伤医疗服务,还能提供一定程度的经济补偿。这不仅是对我们个人的保障,也是对家庭的保护。工伤保险可以为我们在意外事故或疾病发生时提供及时有效的救助,帮助我们渡过难关,保证我们的生活正常进行。

第二段:了解工伤保险的申请和理赔流程。

在培训中,我们学习了工伤保险的申请和理赔流程。只有了解这些流程,我们才能在发生意外事故或患病时做出正确的应对,避免因为不了解程序而错过保险金的申请和理赔机会。我们应该学会如何填写工伤保险申请表,包括重要的基本信息、医疗费用明细等,这能帮助我们在申请时更加顺利。同时,我们还应该了解理赔流程,知道在工伤发生时应该第一时间向公司报告,接受医院的诊断和治疗,妥善保留医疗记录和费用发票等。

第三段:预防工伤事故,保障个人安全。

在培训中,我们不仅学习了工伤保险的申请和理赔流程,还重点强调了预防工伤事故的重要性。我们应该时刻保持警惕,积极参与各项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培训中给我们列举了一些常见的工伤事故案例,这让我深刻认识到工伤事故的可怕和对个人和家庭的影响。因此,我们要时刻注意工作环境的安全,使用劳动保护用品,遵守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及时报告和处理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四段:加强法律意识,维护合法权益。

在培训中,我们还了解到了有关保险法律法规的知识。工伤保险是属于我们的合法权益,我们有权享受其所提供的保障和赔偿。因此,我们要加强对有关法律法规的了解,学会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我们发生工伤事故或疾病时,要坚决维护自己的权益,按照程序申请工伤保险赔偿。同时,我们也要积极监督与我们有关的企事业单位和保险机构,确保他们依法履行保险责任,不侵犯我们的权益。

第五段:加强自我保障,关注身体健康。

通过工伤保险安全教育的培训,我深感自己更应该关注身体健康,加强自我保障。我们要做好预防工伤事故的工作,但更重要的是要保持健康的身体。我们要坚持定期体检,注意合理饮食和适当锻炼,积极参加各种健康活动,避免不必要的身体损伤。只有保持身体健康,才能更好地工作和生活。同时,还可以降低发生工伤事故的概率,减少给自己和家人带来的痛苦。

总结:

通过这次工伤保险安全教育,我深刻认识到了工伤保险的重要性,了解了申请和理赔的流程,增强了预防工伤事故的意识,加强了法律意识和自我保障意识。每个职工都应该重视工伤保险,积极参与安全培训,加强自我保护能力。只有在健康与安全的工作环境下,我们的工作和生活才能更加顺利和幸福。

工伤保险讲座心得体会篇二

工伤保险作为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保护着工人在工作过程中遭受意外伤害的权益。然而,一些工伤保险警示案例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提醒我们加强监管和改进制度,保障工人的合法权益。通过这些案例,我深切地体会到了工伤保险制度的重要性,并吸取了相应的教训。

首先,工伤保险警示案例让我认识到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在一些案例中,雇主未能按照规定为工人购买工伤保险或未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导致工人在意外发生后无法得到及时的赔偿和帮助。这种情况的发生,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缺乏监管力度导致的。因此,我们应该加强对雇主购买工伤保险的监管,确保他们不会忽视自己的法定责任。同时,监管部门应该建立更加严格的处罚措施,对那些故意拖延或逃避购买工伤保险的雇主进行惩罚,以起到震慑作用。

其次,工伤保险警示案例也揭示了保险公司审核不严的问题。一些保险公司在理赔时往往存在“拖、骗、压”的现象,对工人的合法合理要求漠视或敷衍了事。这严重损害了工人的利益,也腐蚀了工伤保险制度的公信力。因此,保险公司应该加强对理赔审核过程的监管,确保公正、透明地处理每一起工伤案件。同时,还要加强对保险公司员工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服务意识和理赔技能,以更好地为工人提供保障。

此外,工伤保险警示案例还暴露了一些工人对工伤保险了解不足的问题。一方面,一些工人可能缺乏对工伤保险制度的基本了解,不知道自己享有哪些权益,该如何获得赔偿。另一方面,一些工人可能不敢按照规定行事,害怕因为报案而受到雇主的报复。因此,除了加强相关宣传教育工作,我们还应该建立起一个可以保障工人匿名举报的机制,让工人能够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避免受到不必要的伤害。

最后,工伤保险警示案例给我留下了“预防为主”的重要启示。工伤保险制度是为了能够在事故发生后,及时为工人提供赔偿和救助,但更重要的是要采取措施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应该加强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规范生产作业流程,提供安全防护设施,为员工创造一个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只有在预防工伤的基础上,工伤保险才能够更好地发挥其作用,减少工人的伤害和损失。

总而言之,工伤保险警示案例为我们敲响了警钟,提醒我们要关注工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制度监管,完善服务体系。我们应该吸取这些案例的教训,加强各方的沟通协作,共同推动工伤保险制度的改进。只有这样,才能够更好地保障工人的利益,维护社会的稳定和谐。

工伤保险讲座心得体会篇三

工伤是指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而导致的身体伤害或职业病。为了保障工人员工的合法权益,我国实行了工伤保险制度。在我参加工作后的几年里,我深刻体会到了工伤保险的重要性和保护作用。我在这里以自己的亲身经历为例,来谈谈我对工伤保险的体会和感悟。

首先,工伤保险对于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在我刚刚踏入职场的时候,曾经遭受过一次工伤事故。那时候我正在一个建筑工地上工作,一不小心从高处摔落受伤。幸运的是,我所在的公司购买了工伤保险,我很快获得了及时的治疗和医药费的报销。如果没有工伤保险的保障,我的伤势不仅会造成更严重的后果,还很难负担得起高昂的医疗费用。因此,工伤保险的存在为劳动者提供了一个安全网,保障了他们的基本生活和健康。

其次,工伤保险的健全制度为劳动者提供了良好的医疗条件。在我受伤之后,工伤保险给予了我专业的医疗照顾和优质的医疗资源。我被送往一家专门治疗骨折的医院,并且得到了短期内恢复的最佳治疗方案。医院配备了高端的医疗设备和技术人员,大大提高了治疗效果。此外,我在住院期间也享受了优质的护理服务,医护人员耐心细致地照顾我的需求,给予我温暖和支持。可以说,工伤保险不仅提供了财务上的保障,更重要的是保障了受伤员工的生活品质和康复速度。

再次,工伤保险制度的存在提醒我们要关注劳动安全和健康。通过遭遇工伤,我更加认识到工作场所的安全问题的重要性。工伤保险制度的实施,是为了鼓励企业提高劳动安全和健康条件,以预防和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而个人受伤后的保险赔偿,也成为了一个警示,提醒我要时刻注意自身的安全和健康。在职业生涯中,我开始积极参与劳动安全培训,并积极与同事合作,共同推动工作环境的安全改善,相互保护。可以说,工伤保险制度的实施不仅是事后救助,也是对整个社会的预警和倡导。

最后,工伤保险还帮助劳动者树立了正确的工作观念。作为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工伤保险的存在给予劳动者更大的信心和勇气,使他们更加愿意投身于工作中。在受伤康复之后,我对我的工作充满了热情和责任感。我意识到工作是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幸福和发展,通过努力工作不仅可以实现自己的价值,还可以为社会增添正能量。因此,我更加努力地工作,在工作中不断进步和成长。

综上所述,工伤保险制度对于我们来说是一项重大的福利。它保障了我们的健康和安全,提供了优质的医疗照顾,让我们更加安心地工作。同时,工伤保险也提醒我们要关注劳动安全和健康,促使我们树立正确的工作观念。只有在健康和安全的环境中,我们才能更好地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我深信,通过不断完善工伤保险制度,我们能够为劳动者提供更好的保障,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工伤保险讲座心得体会篇四

工伤保险是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险制度,旨在保障职工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自实施以来,对推进工伤保险制度改革和完善具有重要的意义。下面笔者从五个方面谈一谈自己的心得体会。

一、认识到工伤保险的意义。

工伤保险是保障职工权益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工具。自实施以来,《工伤保险条例》有效地规范了工伤保险的权益保障政策和管理措施,极大地提高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工伤保险对于保障职工权益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意义,保障职工的工作安全和健康,提高职工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二、深刻了解工伤赔偿标准和程序。

工伤赔偿标准和程序是工伤保险的核心内容。《工伤保险条例》从赔偿基本原则、赔偿标准、赔偿范围和赔偿程序等方面明确了工伤赔偿标准和程序。我们要深刻了解工伤赔偿标准和程序,了解工伤保险赔偿的保障范围和标准。在参加工伤保险中,要做好记录,及时了解自己的权益和获得相应的赔偿。

三、学习和掌握工伤鉴定方法和程序。

工伤鉴定是评定职工工伤和病情的关键环节。《工伤保险条例》为工伤鉴定制定了具体的方法和程序,包括职工工伤鉴定、职业病诊断和劳动能力鉴定等。我们要学习和掌握工伤鉴定方法和程序,了解自己的工伤鉴定程序和职业病诊断标准。在此过程中要尽可能多地收集相关证明材料,维护自己的权益。

四、强化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作为职工,我们要强化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要认真学习《工伤保险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保障范围,遇到问题要及时寻求法律援助和维权渠道。同时,要积极参与职工工会的工作,利用集体力量,维护职工的权益和利益。

五、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最后,我们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职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是预防工伤事故的重要保证。要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和工具,加强对操作规程的学习和培训,做好自我保护,提高生产操作的技能水平,预防事故的发生。

在总结中我们可以说,工伤保险条例是保障职工权益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必要制度。作为职工应该认真学习与贯彻这一法律条例,提高工伤鉴定和赔偿的意识,加强安全预防措施,维护自身权益,促进社会发展。

工伤保险讲座心得体会篇五

工伤保险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制度。为了增强公众对工伤保险的了解,市政府决定在各个社区开设普法课堂,通过普法课堂学习工伤保险知识,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近日,我参加了一期普法课堂工伤保险的学习活动,从中获得了一些宝贵的心得体会。

在工伤保险的普法课堂学习中,我们首先了解了工伤保险的基本概念和实施原则。工伤保险作为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旨在为工作在岗位上的劳动者提供充足的医疗救助和经济补偿。了解到每个用人单位都有义务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劳动者在受伤或患病时可以享受工伤保险的各项待遇,无论是工作地点内还是外,无论是工作时间还是休息时间,只要是因工作所致,都可以申请工伤保险。这样的学习让我明白了工伤保险是一项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益,自己有了权益也就有了保障,更加明确了工伤保险的实施原则。

接下来,普法课堂还对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和保障内容进行了详细介绍。工伤保险适用的范围涵盖了从事劳动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者,不论其雇佣关系性质、劳动合同形式是否存在,只要符合条件,都可享受工伤保险的待遇。保障内容包括医疗救治费用、伤残津贴、丧失劳动能力津贴等,对于被认定为工伤的劳动者,工伤保险能够为其提供全方位的经济支持和医疗保障。通过学习,我了解到自己作为一个劳动者,无论是在岗位上还是在意外事故发生后,都可以享受到工伤保险的一系列待遇,这让我更加感受到了国家对于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力度。

此外,普法课堂还重点介绍了工伤鉴定的程序和流程。工伤的鉴定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关键环节,只有经过鉴定并被认定为工伤,劳动者才能享受到工伤保险的各项待遇。了解到鉴定的程序和流程,让我意识到在发生工伤后,要及时向用人单位报告,并尽可能搜集相关证据,以便在鉴定中能够证明事故确实是因工作所致。同时,还学到了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的重要性,如果对鉴定结果有异议,可以通过合法途径提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工伤保险的普法课堂学习让我对工伤保险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也提高了我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我认识到作为一个劳动者,要时刻保持警惕,遵守规章制度,注意劳动安全,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同时,也要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保障范围,掌握维权的途径和方法。只有这样,才能在工作中最大程度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为社会稳定和谐做出积极贡献。

总之,通过参加普法课堂工伤保险的学习活动,我深刻领悟到了工伤保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工伤保险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是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希望通过普法课堂的学习,工伤保险的知识能够得到更广泛的传播和普及,让更多的劳动者了解到自己的权益,增强维权意识,共同维护劳动者的利益,推动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工伤保险讲座心得体会篇六

工伤保险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制度之一,旨在保障劳动者在工作中受到的伤害后能够获得相应的经济保障。然而,在一些工伤保险案例中,存在着一些问题和警示,需要我们引起重视。以下是我对工伤保险案例的心得体会。

首先,工伤保险的申请和认定过程应该严格规范。在现实生活中,许多劳动者受到的伤害并不是由于工作中的意外事故造成的,而是由于长期的劳动环境对身体的损害导致的。这就需要劳动者通过工伤保险申请来获得相应的保障。然而,在一些案例中,申请工伤保险并不容易,需要提供大量的证明材料,并经过繁琐的认定程序。因此,我认为工伤保险的申请和认定过程应该更加简化和规范,以便劳动者可以更加方便地获得保障。

其次,工伤保险的赔偿应当及时和公平。在一些工伤保险案例中,劳动者需要等待很长时间才能获得赔偿金,这给他们造成了极大的经济困扰。而且,在一些赔偿金额上也存在着不公平的现象,有些劳动者获得的赔偿金额相对较少,而另外一些劳动者获得的赔偿金额相对较多。我认为,为了保证工伤保险的公平性,应当制定更加明确和公正的赔偿标准,并加强对赔偿程序的监管,确保赔偿能够及时发放。

再次,企业应该加强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在一些工伤保险案例中,劳动者受伤是因为企业没有提供良好的劳动环境或缺乏相应的安全措施造成的。这说明一些企业对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我认为,企业应该加强对安全生产的投入,提高员工的职业健康意识,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制度,并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和检查,以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最后,劳动者本身也应该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在工伤保险案例中,有些劳动者并没有及时申请工伤保险或者不知道工伤保险的相关政策。这说明一些劳动者对自身权益的保护意识比较薄弱。我认为,劳动者应该主动了解工伤保险的政策和相关规定,及时申请工伤保险,以免在发生工伤后无法得到相应的经济保障。同时,劳动者还应该加强自身的安全保护意识,遵守工作规章制度,积极配合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尽量减少发生工伤的可能性。

综上所述,工伤保险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制度,劳动者和企业都应该共同努力,确保工伤保险的有效实施。我们需要关注工伤保险案例中存在的问题和警示,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使工伤保险制度更加完善和公平。只有这样,劳动者才能真正获得应有的保障,企业才能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共同推动社会的健康发展。

工伤保险讲座心得体会篇七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工业化的不断推进,工业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面临的安全风险也在加大。为保障工业劳动者的权益,我国制定了工伤保险条例,为工业劳动者提供了必要的保障和救济。近期,我参加了企业开展的工伤保险条例培训班,从中获得了一些心得和体会。

在培训过程中,我们了解到,工伤保险条例是对劳动者权益的有力保障,同时也是企业社会责任的体现。与此同时,我国还在不断完善工伤保险条例,明确了工伤范围、责任主体、申诉渠道等细节问题。这为企业提升自身社会责任感提供了指导和支持。

工伤保险条例的颁布实施,提醒了我注意职业安全。在工作时,我们要时刻关注身边的安全风险,注意防范可能存在的虚假险种和保险司理人员的不当行为,时刻保持警觉,避免自身遭受职业伤害。

在接受工伤保险条例培训时,我们深刻地意识到保险知识与工作息息相关。通过了解各种险种、保险合同条款,我们更容易理解与工伤保险有关的重要概念、范畴、申请和审批流程等,从而可以更好地把握自身的权益和权责。

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促使企业把员工健康纳入企业管理框架之中,为员工提供更好的保健、安全、防护等方面的保障。在培训过程中,我们深刻地认识到企业重视员工健康的义务和责任,这也使我们对企业维护员工利益的态度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

工伤保险条例的颁布实施,有助于提高工业劳动者收入、就业保障和社会保障水平。这也加深了我对自身职业追求的意识。在未来的工作中,我将不断学习和提升职业能力,维护自身权益,为维护自身利益做好充分准备。

总之,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对提高工业劳动者权益保护和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意义重大。我们在学习工伤保险条例的同时,还应该充分认识到自身的职业责任和义务,为职业发展做好准备。只有做到这些,才能更好地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职工-企业关系。

工伤保险讲座心得体会篇八

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社会保险法》,该法的通过是我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制建设中的一个里程碑,具有深远的意义,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精神。

一、各级政府依法履责。

当代社会保障和历史上早期社会保障的最大区别是强调政府责任。所谓政府责任,既包括政府有责任建立起完善的社会保险制度,以保障公民享受社会保险的权利;也包括政府必须承担必要的财政支出,以及通过行政手段保证劳动者履行缴费义务、企业为职工参保。1、医保制度覆盖全民的责任。

《社会保险法》将我国境内所有用人单位和个人都纳入了医保制度的覆盖范围。笔者认为,应尽快打破“制度分设、城乡分割、资源分散”的“三分”不利局面,加强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新农合和医疗救助制度之间的协调和衔接,逐步在政策规定、支付标准、管理服务等方面缩小城乡差距和地区差距。并按照“管理并轨—政策接轨—制度统一”的步骤,探索统一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平台、业务流程和信息标准,以整合社会资源、提高工作效率。2、基金先行垫付的责任。

对第三方责任导致的伤亡,医保、工伤基金从拒不支付到先行垫付,是政府责任承担意识的显著增强。从以往案例来看,由第三方造成伤害,而第三方逃逸或无力支付的情况很多。受害人往往面临双重压力:基金不能支付,参保“无用”;赔偿追讨不到或赔款一拖再拖。正是这种窘境,困惑了包括受伤者和司法机关在内的各方。

二、明确经办机构依法经办职能。

一方面,《社会保险法》确立了机构设立原则、经费保障机制和经办机构基本职责,解决了长期困扰经办机构的体制性问题,明确了政府主导的经办模式和经办服务的属性。这为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履行公共服务职能、提升经办服务能力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另一方面,《社会保险法》对参保登记、待遇享受、监督管理、信息公开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要求。

三、维护参保人员依法权益《社会保险法》的颁布实施,使我国社会保险制度发展全面进入法制化轨道,广大劳动者有了维护自身社会保险权益的有力武器。

《社会保险法》维护了群众的参保权,其中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做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这一规定直接给一些参保率低的群体如农民工、灵活就业者撑了腰。时下,不少企业特别是小企业存在逃避缴纳社保费的现象,而很多农民工、灵活就业者或是参保意识不强,或是为保饭碗忍气吞声。《社会保险法》以法律条文的形式明确作出以上这些规定,一改过去社保费征收不够“硬”的问题,是一个大突破。

《社会保险法》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和享受待遇的个人权益记录,定期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本人。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单位和个人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笔者结合医保工作来看,这一规定可以解决包括医保在内的社保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医保政策复杂、变动频繁,一般公众难以全面了解,特别是参保及待遇等信息获取不便。这一规定满足了老百姓的知情权,而且本身就是对医疗保险知识的宣传。其实,经办机构为用人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咨询服务内容十分广泛,既有政策性、管理性的询问,如新政策出台,或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办事流程,更有涉及参保群众权益的各种个性化问题。

我们希望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在学习了《社会保险法》以后,不能把工作停留在嘴皮上,应该加大宣传力度,让老百姓能真正地了解政府的政策,更好地为广大人民服务。

劳动保护是推进企业稳健发展的有力保障。为进一步提高对企业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发挥好工会维护监督职能,10月22日-23日,集团公司工会组织各部门及支线机场工会干事参加了集团公司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的培训班,在短短的2天学习时间里,机场集团公司相关领导和工会干校的老师为我们讲授了《安全生产法》、《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的任务及职责》、《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医疗急救知识》等相关知识。通过学习培训,提高了我们基层工会干事对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等知识的了解和掌握。

一、充分认识到作好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是实施“群众监督”的根本要求。保护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关系职工家庭的幸福和稳定,是工会履行维权职责的重要任务。自治区总工会经济技术劳动保护部李老师在讲解《有关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的法律法规》中,以河南新密农民工张海超“开胸验肺”事件为例,重点讲解了一些企业投入不足,职工健康权益得不到保障,使职工遭受职业病侵害;以此我们认识到推动企业实现安全生产自我约束、自我完善的领导保护监督检查工作机制,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根本要求,有利于加强企业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有利于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有利于加强工会组织自身建设,促进企业平稳较快发展。

二、加强源头参与,利用集体合同制度、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职工代表巡视检查活动等时机,认真检查《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协助企业在劳动安全卫生方面完善制度、执行标准、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对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对女职工实行特殊保护等,切实从源头上维护职工安全生产和生命健康权益。

三、提高职工安全素质和自我防护能力。教育职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自觉服从生产指挥、及时报告险情。按照劳动保护规定,对危害职工身体生命健康的作业,认真履行法规赋予的违章作业拒绝权、紧急避险权等权利。主动参与职业病危害及伤亡事故调查与处理,监督做好劳动保护后期保障工作,保护工伤职工和职业病患者的正当权利不受侵害。

四、坚持群防群治的方针,积极推动“自己不伤害自己,不被别人伤害,不伤害别人”和反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活动深入开展。积极组织和带动职工查找身边安全事故隐患,查堵安全漏洞,形成人人重视安全、人人参与安全、人人监督安全的群众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良好环境。五、努力把所学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群众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实践中去,切实把本单位的劳动保护监督工作做好做实,在加强劳动保护、服务职工群众、促进企业发展中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

塔城机场工会栾雪林。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五日。

陈同清。

2015年05月28日。

动合同法》未出台前,由于劳动法律,法规不完备,一些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维权艰难,劳动者处于极为弱势的地位,对此,《劳动合同法》采取了积极有力的应对措施,主要保护措施有:一是《劳动合同法》强调订立书面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劳动合同法以前的劳动立法及相关政策,尽管也提出了建立劳动关系要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要求,但对于未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却未规定相应的制裁或补救措施,现行的劳动合同法及时填补了这一漏洞,劳动合同法在强调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同时,对于劳动合同的种类,尤其是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作了明确的规定,以充分规范劳动合同关系,保护劳动者权益。《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这样,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标准就以法律的规定予以明确,用人单位再也不能以任何借口不发或少发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报酬,曾经大量存在的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无偿服务,利益受损的现象将一去不复返。

最后,《劳动合同法》有利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最近几年来自各企业部门的不稳定因素日趋增多,成为维稳工作的一大难点。1:一些私营企业支付工资不规范,年底拖欠工资现象高发。

一些企业不认真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有些企业虽然职工收入超过了最低标准,但剔除加班加点报酬仍然达不到最低工资标准。2:一些服装企业超时加班加点现象严重,影响职工身心健康,更有甚者每天工作达14,15个小时,且加班不加薪,职工劳动强度非常大,最基本的休息权不能得到保障。3:一些企业劳动条件比较差,保护措施为零,工伤事故多发易发,一些危险岗位的职工得不到必要的安全教育培训,不配备必须的安全防护设施和用品,相当多的职工长期在恶劣的环境下工作,导致事故频发,劳动者人身安全得不到最基本的保障,一些职工因此过着追讨伤残补偿和贫困交加的生活。4:劳动工资拖欠纠纷导致堵路,跳楼自杀,打架斗殴等突发性事件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牵制了各级政府大量的精力,处理不当,极易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不测事件。《劳动合同法》的订立有效解决了以上问题,促进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总之,新的劳动法更加透明,对弱势群体的倾斜要多一些,能更好的保障劳动者的权利。劳动者的权利得到了保障,劳动的积极性自然高涨,能更好地做好自己的工作。国家的政策方针均是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制定的,其中不乏一个领导者的良苦用心,和英明决策,从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聪明才智,使劳动者有保障,中华的腾飞指日可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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