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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纪法规教育反思心得体会和方法 党纪党规专题教育心得体会(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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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纪法规教育反思心得体会和方法 党纪党规专题教育心得体会(4篇)
2022-12-30 18:49:17    小编:ZTFB

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好的心得体会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有关党纪法规教育反思心得体会和方法一

为进一步加强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工作,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促进处分执行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党纪政务处分的严肃性、权威性。经县纪委、监委研究,决定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办结案件的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开展一次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党的十八大以来,所有受党纪政务处分人员执行情况,包括处分决定是否送达并及时宣布;职务、职级工资是否变动;应给予组织处理的是否处理到位;是否与个人年度考核等次评定挂钩;处分决定是否装入本人档案等内容。

检查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单位自查阶段:自通知之日起至3月15日止,各单位根据检查内容和工作要求进行自查自纠,并于3月20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及《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表》(附件1)、《受行政、刑事处罚人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情况表》(附件2)报送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

(二)抽查阶段:县纪委监委根据各单位上报情况,在查阅党纪政务调查、审理案卷、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告、人事和工资档案、年度考核表等资料的基础上,选择部分单位对受党纪政务处分对象进行一次全面、细致,拉网式的排查。

检查采取“七查七看”的方法进行:一查处分档案,看处分执行报告情况;二查组织、人事档案,看处分决定是否装入了本人档案;三查干部任免审批表,看受处分人员是否违反规定重新任用及受撤职处分人员的职务是否变动;四查财政、人社部门工资变动审批表,看该降的工资是否降下来,并查看受处分人所在单位的工资花名册,看其是否按降低后标准领取工资;五查年度考核表,看年度考核是否按规定确定评定等次;六查会议记录,看处分决定是否在单位适当范围内宣布;七查受行政、刑事处罚情况,看受到处罚的人员是否受到相应的党纪政务处分。

(一)高度重视。各单位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增强责任意识。统一安排部署,认真抓好本单位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自查自纠工作。

(二)组织协调。各派驻纪工委要切实承担起监督责任,协调好相关检查工作,在各单位上报自查自纠报告等资料的基础上,对所辖单位受党纪政务处分对象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三)严格追责。各单位对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存在的问题,无正当理由拒不纠正或者以各种借口推诿扯皮、弄虚作假的所属单位及个人,要严格追究责任。县纪委监委也将根据各单位自查情况及抽查情况,对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工作不到位、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有关党纪法规教育反思心得体会和方法二

 一、部分中央党内法规

1.党章

(1)十九大党章(xx年10月24日通过)

2.准则

(2)《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xx年10月印发,xx年1月1日起执行)

(3)《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xx年10月27日通过)

3.条例

(4)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自xx年5月27日起施行)

(5)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xx年11月印发)

(6)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自xx年7月1日起施行)

(7)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xx年5月18日)

(8)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自xx年8月3日起施行)

(9)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自xx年10月14日起施行)

(10)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自xx年1月1日起施行)

(11)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自xx年12月25日起施行)

(12)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自xx年7月8日起施行)

(13)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xx年10月27日通过)

(14)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自xx年3月1日起施行)

(15)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xx年7月1日修改,7月10日起施行)

(16)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自xx年12月20日起施行)

(17)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

(18)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自2018年10月28日起施行)

(19)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自2018年11月20日起施行)

(20)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条例(自2018年12月22日起施行)

(21)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自2018年12月28日起施行)

(22)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自2019年1月13日起施行)

(23)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自2019年1月31日起施行)

(24)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自2019年3月3日起施行)

(25)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自2019年4月6日起施行)

(26)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自2019年4月7日起施行)

(27)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自2019年5月6日起施行)

4.规则

(28)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xx年印发)

(29)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5.规定

(30)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自xx年7月1日起施行,xx年5月27日发布)

(31)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xx年2月19日印发)

(32)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xx年12月印发)

(33)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自xx年5月28日起施行)

(34)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自xx年7月19日起施行)

(35)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自xx年7月8日起施行)

(36)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自xx年7月8日起施行)

(37)县级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自xx年12月23日起施行)

(38)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xx年4月印发)

(39)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自xx年9月19日起施行)

(40)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规定(2018年9月印发)

(41)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

6.办法

(42)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自xx年8月9日起施行)

(43)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办法(自xx年2月9日起施行)

(45)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自xx年10月8日起施行)

(46)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办法(自xx年10月11日起施行)

(47)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自xx年12月2日起施行

(48)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自xx年1月1日起施行)

(49)公立医院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自xx年1月13日起施行)

(50)中小学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自xx年1月13日起施行)

(52)科研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自xx年1月13日起施行)

7.细则

(54)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xx年5月28日印发)

(55)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自xx年7月27日起施行)

二、部分规范性文件

(56)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xx年11月15日发布)

(57)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xx年10月23日发布)

(58)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2018年2月28日通过)

(59)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2018年5月20日印发)

(60)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2019年1月31日发布)

(61)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2019年3月印发)

有关党纪法规教育反思心得体会和方法三

关于撤销党内职务的处分决定

,男,汉族,生于x年x月xx日,中共党员,初中文化程度,住**县x镇x村五组,现任该村村支部书记。

x年退耕还林中,经x镇政府、x镇林业站核定,x村原原七组组集体退耕还林面积为250亩。该组250亩退耕还林截至目前共兑现九轮,其中前四轮为粮,已兑现到原七组各村民手中。20xx年——20xx年五轮兑现为现金,共183600元、管护费20xx0元、卖黄姜收入13600元,以上共计217200元,全部由负责收支。支出情况为:

(1)给原七组村民133人每人一亩退耕还林款共兑付59185元。

(2)给原七组村民133人交合疗款共计3990元。

(3)给原七组村民交农林两税共计8120元。

(4)修通组路花费14760元。

(5)管护费支出24000元。

(6)给原七组买磨面机共花费12500元。

(7)还买黄姜贷款41600元。

(8)其他支出1734元。

以上支出共计165889元。经联合调查组核定有51301元资金在x名下,但既不建立账目,也未确立专人管理资金,构成截留、挪用公款行为。

身为中共党员、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在担任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截留、挪用集体资金,侵犯了集体和他人的利益。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经x镇党委20xx年5月30日会议研究,决定撤销x村党支部书记职务。

本处分决定字20xx年x月x日起生效。若不服从本处分决定,可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向x镇纪委提出申诉。

中共x镇纪律检查委员

二0xx年x月x日

有关党纪法规教育反思心得体会和方法四

七家街道成立以来,认真贯彻执行省、市、县委对党内法规各项工作安排部署,并通过街道党工委会议、理论中心组学习、主题党日、三会一课、干部大会等集体学习,将各条党内法规制度等贯穿于日常大小工作当中,并严格要求党员干部严守法规底线,依法守规、依法办事。

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重要论述

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方面。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和研究阐释,推动辖区内各村(社区)、各(站、办、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学深悟透、把握核心要义,参加党内法规制度,明确工作要求及工作做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度治党方面。一是自觉尊崇党章党规党纪,充分认识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重大意义。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的思想精髓,体现党的意志主张、体现党章的要求,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意志为意志,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推进党内法规各项工作。二是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带头尊规、学规、守规、用规,以实际行动为党员干部作出示范。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让严守党内法规制度蔚然成风。依规治党重要论述方面。街道党内班子成员认真通过中心组理论学习,以从严治党纪律要求严格执行干部职工纪律不能成为“稻草人”,不能成为聋子的耳朵、摆设。把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作为重要任务,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在查办违纪案件中重点审查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的问题,确保党内法规标准执行。

(二)提高思想认识,落实中央及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决策部署。街道党工委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决策部署,在党工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动问题线索工作办法》《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密码电报安全保密管理规定》《纪要干部管理规定》《党政专用通讯网络安全与设备使用管理规定》《手机使用保密管理规定》《党政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规定》《党政机关和涉密单位网络保密管理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解释工作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密码电报使用和管理规定》《中央文件发布、阅读、办理和管理工作规定》《中央文物管理办法(试行)》《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中国共产党党内功勋荣誉表彰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关怀帮扶办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健金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规定》《政法机关党组织向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规定》《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的意见》《反恐怖主义工作贵任制实施办法》《毒品问题严重地区责任考评办法》《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责办法)《党委(党组)国家安全责任制规定》《党委(党组)网络安全工作贵任制实施办法》《关于进步做好党和国家领导人外事工作的若干规定》《关于进步做好党和国家领导人外事工作的若干规定实施细则》《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被巡视党组织配合中央巡视工作规定》《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贵任制规定)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工作办法》《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办法》《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办法》《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中央和国家机关部门机关纪委建设意见的通知》,党员大会、三会一课等相续开展学习,并要求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标准,自觉遵守好党内相关法规。各分管领导将各自分管业务板块业务人员做好培训,做到烂熟于心、将党内法规贯穿于日常各项工作,提高工作原则、工作质量,把各项工作在党内法规制度标准指引下执行完成。

(三)提高政治站位,不折不扣抓好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以来党内法规制度建设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以来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认真研判核心要义,把握目标要求落到实处。二是抓各种平台学习。通过中心组理论学习和干部会议学习党内法规,截止目前已学习66条法规,剩余部分将在下半年的目标任务抓好学习;机关支部学习26条,党员大会36条,接下来将通过工作“菜单式”增加学习方式,便利干部职工“出行学、坐起学、家里学、会议学”。三是抓好理论和实践结合。熟学各种政策法规,高标准、高质量融入日常工作,以政策法规作为标准开展各项工作,坚决禁止“越红线、闯红线”。同时提高干部职工廉洁自律、勤俭节约、树新风、换正气,以更加优良的作风在街道做好表率,已更勤政务实干劲服务群众。

一是学习内容不够全面,还剩余40条党内法规没学习完成。2019年12月底街道党工委班子组建以来,主要以学习领导讲话、业务知识、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为主,对法规的内容学习掌握不够到位,特别是按照《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制定修订的重要党内法规执行责任清单》要求,学习内容欠账较大。二是部分党员学习主动性不强,在思想上认识不到位,虽能按时参加集体组织学习,铭记于心和联系实际工作不够深入。三是学习贯彻党内法规工作的监督考核机制不够完善,对于自学内容和延伸学习内容监督指导不够到位。

一是认真制定学习计划。按照《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制定修订的重要党内法规执行责任清单》认真制定学习计划,将剩余40条党内法规在下半年底之前学习完成。并研究部署,强化党内法规学习贯彻落实。通过党员领导干部率先学、分类指导重点学、结合实际常态学、灵活方式全员学等多种途径,不断创新学习方式,掀起学习的新热潮。通过学习,着力打造一支对党绝对忠诚、遵规守纪、能力过硬、勇于担当、甘于吃苦奉献的党员领导干部。二是运用媒体学习。充分利用qq、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开设专版、专栏、专题等方式方法,加大党内法规宣传力度。让广大党员及时了解党内法规的主要内容和基本精神,深刻认识到党内法规是党组织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的基本遵循,遵守党内法规是每个党员的应尽义务,强化党员干部崇规意识、守规意识、执规意识,做到依规办事、依规用权、依规施政。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对各个党支部、党员干部学习、遵守、执行法规制度情况定期不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并根据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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