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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治理视频讲座心得体会和感想 关于城市治理的心得体会(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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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治理视频讲座心得体会和感想 关于城市治理的心得体会(五篇)
2022-12-30 20:32:59    小编:ZTFB

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体会,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积累经验。好的心得体会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最新城市治理视频讲座心得体会和感想一

一、目标任务

按照《区20__年城市管理工作意见》下达的工作任务:一是加强队伍管理工作,明确分工职责,带动各社区_服务站工作;二是要继续加强违法建设的巡查、监督及整治工作;三是抓好农贸市场的长效管理工作;四是加强工地管理工作,确保各工地各阶段监管到位;五是深化市容创建,确保各类_创优在市、区两级的明查、暗查中名列前茅;六是强化投诉处理工作,重点以区域范围内热点、难点地段或地区进行综合整治。

二、重点工作

1、针对街道_队员偏少,职能发挥未到位及社区_站人员专业化程度不高,长效管理不到位等问题,我街道一方面将加强_中队队伍建设,健全_中队学习和业务例会制度,完善_队员的绩效考核机制;另一方面,进一步推进社区_工作站建设,按《实施意见》完成各社区_工作站达标工作,并建立起一体管理,二级联动的考核机制,通过两方面的工作,使我街道的城市管理水平得到提高。

2、违法建设整治。要加大违法建设整治力度,发挥社区作用,街道两级加大违法建设巡查力度,对在建的私房违建立即查处,确保发现一起、拆除一起,对集体违建分类处置,确保查处到位,整治到位实现"零增长"目标。

3、市场长效管理。配备力量对太康市场、小桃园市场、荣巷市场、勤新市场、徐巷市场、溪河市场集中整治,进一步加强市场的长效管理,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占道经营、店外设摊,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严格按照"齐门、齐线"一条线管理,治理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确保市场周边道路整洁、管理规范。

4、建设工地专项整治。强化工地管理、签订责任状,要求各工地做到封闭施工、围场作业、出入口配置车辆冲洗设备、场地硬化、运输车辆"密闭式"运输的,杜绝带泥上路及运输车辆抛撒滴漏现象。

5、道路面貌专项整治。结合"太湖杯"、"两整两创"、管理等要求,按照"三无"整治要求,对主要区域主次道路实施有针对性的管理,对道路两侧擅自堆放、搭建、占道经营、乱牵挂、乱涂写、乱张贴等多发性违法违章行为开展综合整治,中队将以主干道为标准,深入到次干道,确保"太湖杯"、"两整两创"管理取得更好的管理成效。

6、荣巷街道投诉多发地区主要集中在市场、郑巷自然村、龙山路、丹桂路、大丁中街等。明年我中队拟加强与社区_工作站的联动,各自承担任务,加强长效管理。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统一认识。街道两级要把城市管理工作作为全年的一项重点工作,真抓实干,狠抓落实。

2、落实责任,严格考核。按照责任落实到人,加大考核力度。

3、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综合素质,使群众支持、理解_工作。

4、强化督查,提升效能。进一步落实巡查制度,加大与大队各部门衔接工作,及时发现纠正各种违章违规行为,把城市管理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最新城市治理视频讲座心得体会和感想二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特许经营协议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市场,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企业管理,保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和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实施城市垃圾处理,维护垃圾处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 和中国 省(自治区) 市(县)人民政府授权,由第二条所述双方于 年 月 日在中国 省(自治区) 市(县)签署本协议。

第二条 协议一方:中国 省(自治区) 市(县)人民政府 局(委)(下称“特许 经营权授予方”),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协议另一方: 公司(下称“项目公司”),注册地点: ,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国籍: 。

第三条 本垃圾处理特许经营项目是 ,主要处理 的垃圾,日处理规模 吨/日(或 吨/年),主要工艺为 。

第四条 (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委托 于 年 月至 年 月对 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经过 ,确定 为本项目的中标人,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的组成为 ,和 。

第五条 (中标人)符合资格预审要求,具有要求的技术实力,提供的技术方案成熟、可靠,技术路线正确、合理,经营方案切实可行。

第六条 市人民政府愿意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由项目公司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实施项目,并授权特许经营权授予方与项目公司签署《特许经营协议》,并授权特许经营权授予方与项目公司签署作为本协议附件1的《垃圾供应与结算协议》。

第二章 定义与解释

第七条 名词解释:(对协议中涉及的技术的和商务的特定含义的词汇和语句进行定义或限定,明确协议中使用的字母缩写和单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

法律:指所有适用的中国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地方性法规、司法解释及其他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垃圾:指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或由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指定的其他机构按照《垃圾供应与结算协议》的规定提供给垃圾处理厂(场)处理的垃圾。

项目:指第三条规定的垃圾处理项目。

项目建设:指项目的垃圾处理厂(场)及其相关的设施和设备的设计、采购、施工、安装、完工、测试和调试。

公用设施:指由特许经营权授予方为了项目施工和运营,连接至场区边界并在特许期内负责维护和正常服务的输变电、供水、供气和通讯等设施。

日处理量:指根据垃圾供应与结算协议确定的以吨(t)为单位的垃圾日处理量,包括额定日处理量、月核定日处理量、预计核定日处理量、最高日处理量和最低日处理量。

协议:指特许经营权授予方与项目公司之间签订的本特许经营协议,包括附件1至附件 ,每一部分都应视为本协议的一部分。

批准:指需从政府部门依法获得的为项目公司或为垃圾处理厂(场)的投资、设计、建设、运营和移交所需的许可、执照、同意、授权、核准或批准,包括附件 所列举的批准。

仲裁协议:指特许经营权授予方、项目公司和贷款代理人在本协议签订之日签订的仲裁协议,并作为本协议附件15附后。

投标保函:指发起人按照投资竞争人须知要求与本项目建议书同时提交的保证金、担保书或备用信用证。

履约保函:指根据第八条要求向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提供的针对项目建设阶段的保证金、担保书或备用信用证。

维护保函:指根据第八条要求向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提供的针对项目运营和维护阶段的保证金、担保书或备用信用证。

法律变更:指

(a)在 年 月 日之后,任何政府部门对任何法令、法律、条例、法规、通知、通告的实施、颁布、修改或废除;

(b)在 年 月 日之后,任何政府部门对有关任何批准的发出、续延或修改实施、修改或废除了任何实质性的条件,

无论是上述哪一种情况,

(a)导致适用于项目公司的税收、税收优惠或关税发生任何变化;

(b)实施、修改或取消了对垃圾处理厂(场)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或移交的要求。

商业运营开始日:指完工证书签发日的同一日,即垃圾处理厂(场)的商业运营开始日。

建设工程开始:指建设承包商按照项目计划在场地进行的工程建设的开始。

项目公司:指以实施本协议为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法规在中国成立和登记注册的项目公司。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国籍:

及其继承人及经许可的受让人。

特许经营权:指本协议中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授予项目公司的、在特许经营期限内独家在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投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垃圾处理项目并收取费用的权利。

建设合同:指由项目公司和建设承包商之间达成的且由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及/或其他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或备案的有关垃圾处理厂(场)设计、建筑安装、工程监理和材料与设备采购的一个或多个协议。

建设承包商:指由项目公司通过招标所聘用且由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及/或其他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或备案的根据建设合同和本协议履行建设工程的一个或多个承包商及其各自的继承人和许可受让人。

建设期:指自项目公司进场开工日始至完工日止的垃圾处理厂(场)的建设期间。

协调机构:指根据第十条规定成立的机构。

违约:指一方不履行其任何项目协议项下的义务,并且不是由于另一方的作为或不作为违反任何项目协议项下的义务,也不是由于不可抗力或另一方承担风险的事件造成的。

生效日:指本协议条款中双方约定的生效日期。

不可抗力:是指在签订本协议时不能合理预见的、不能克服和不能避免的事件或情形。以满足上述条件为前提,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

(1)雷电、地震、火山爆发、滑坡、水灾、暴雨、海啸、台风、龙卷风或旱灾;

(2)流行病、瘟疫;

(3)战争行为、入侵、武装冲突或外敌行为、封锁或军事力量的使用,暴乱或恐怖行为;

(4)全国性、地区性、城市性或行业性罢工;

(5)国家政策的变更,如对垃圾处理设施的国有化等;

(6)国家政府部门实行的任何进口限制或配额限制;

(7)由于非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或其指定或委托的机构造成的运输中断。

移交日期:是指特许经营期届满之日(适用于本协议期满终止)或根据本协议第二十四条规定确定的移交日期(适用于本协议提前终止)。

环境污染:指垃圾处理项目对于地上、地下或周围的空气、土地或水的污染,且该等污染违背或不符合有关环境的适用法律或国际惯例。

融资文件:指依适用法律批准的与项目的融资或再融资相关的贷款协议、票据、契约、担保协议、保函、外汇套期保值协议和其他文件,但不包括

(1)与股权投资者的认股书或股权出资相关的任何文件。

(2)与提供履约保函和维护保函相关的文件。

贷款人:指融资文件中的贷款人。

验收:指第十四条所述的确保项目设施达到技术标准、规范和要求及设计标准的测试和审核。

第三章 特许经营权

第八条 特许经营权

本条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授权范围:

a.规定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授予项目公司承担一个特许经营垃圾处理建设或运营项目权利的范围;

b.为控制项目公司的风险,限制项目公司从事未经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批准或同意的其他业务的权利;

c.涉及到的所处理垃圾的地域范围和其他授权范围等。

(2)特许期限:即业主政府许可项目公司在该项目建成后运营合同设施的期限,该条款与业主政府及其用户、项目公司的利益都有非常密切的关系,特许经营期限应根据垃圾处理规模、技术路线、经营方式等因素确定,最长不得超过30年。并说明在不可抗力事件、一方违约、重大法律变更时特许期限的调整程序。

(3)转让和抵押

应说明项目公司抵押或转让垃圾处理设施的资产、设施和设备的条件。对于特许经营权的转让和抵押的限制等。其中:1、项目公司如为本项目融资目的,经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同意(特许经营权授予方不得不合理地拒绝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在其资产和权利上设置担保权益;2、项目公司股东在项目稳定运行 年限后应可以转让股权,前提是不影响项目继续稳定运行。

(4)特许期内项目公司的主要责任和特许经营权下项目公司应支付的费用,如项目的前期开发费(如征地拆迁,勘察、设计等)、各种保函(或其他方式的担保)。

第九条 声明、保证和前提条件

主要是申明双方的法律地位、经济情况和对于项目的许可、评审、听证、公示、批准等情况及承担项目资格和能力、项目成立的基本条件等。

第十条 特许经营权的监管

(1)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应明确对于垃圾处理特许经营过程的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监管内容和方式,并明确不合格情况下的处理措施。

(2)应当包括对于运行过程处理标准的监管、环境标准的监管、财务状况的监管和安全卫生的监管。

(3)明确协调机构的组建时间、人员组成、任务和责任。

第四章 新建项目建设

第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

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的获得过程中双方责权利,场地使用限制、使用权的改变和抵押、土地使用费等,土地使用期限及其延长。

第十二条 设计

包括设计要求、设计审批过程、设计变更程序等。

第十三条 建设

主要包括建设过程中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和项目公司各自的责任、建设工程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的责任和措施等,也包括了设备及材料采购和建设承包商的选择、项目计划及进度安排和保证措施、工期延误和不合格工程拒收等。

运营期的分期建设或扩建参照本章执行。

第十四条 验收和完工

(1)规定验收时间、依据的法规和标准。

(2)明确参加验收的人员组成。

(3)明确项目公司验收计划的通知的时间和通知方式。

(4)明确工程验收结果的认可方式,初步完工证书的颁发和试运营的进行,以及最后完工的审核和证书的颁发。

(5)明确验收失败后的重新验收或审核的方式和程序。

(6)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对提前完工情况下项目的实施安排。

(7)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检验和接收工程或设施及发出初步完工证书或完工证书并不解除项目公司承担项目设计或建设方面任何缺陷或延误的责任。

第十五条 完工延误和放弃

(1)明确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完工延误情况下,双方责任的免除及进度日期的顺延。

(2)明确在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导致的完工延误情况下,及进度日期的顺延。

(3)明确在不是由于特许经营权授予方的违约,或不是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情况下,项目公司的责任。

(4)明确最后完工延误的违约金,以及这种违约金的最高限额。

(5)明确在由于项目公司违约造成建设工程已被项目公司放弃或视为放弃情况下,项目公司的责任或违约金。

(6)明确项目公司被视为放弃的条件。

(7)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解除全部或尚未支取的履约保函(或其他方式的担保)项下的金额的时间或条件。

(8)如对项目建设工期要求特别高,可以考虑加入介入建设条款,即如项目建设工期或质量严重不符合要求时,特许经营权授予方选择自行或指定第三方建设项目的条件。

第五章 项目的运营与维护

第十六条 运营与维护

(1)明确在整个特许期内项目公司负责垃圾处理设施的管理、运营、安全和维护的任务和责任。

(2)在整个特许期内运营维护期间,特许经营权授予方的责任和义务。

(3)明确监管机构对于运营安全和技术要求监督和检查要求。

(4)检验与维护手册:明确项目公司的垃圾处理设施的检验与维护手册的要求。

(5)监督管理手册: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对于项目公司运营和维护工作的监督管理权限、程序、措施和惩处手段。

(6)明确运营与维护保函(或其他担保)数额、补足要求和有效期等。

(7)明确项目公司违反其维护垃圾处理设施的义务情况下的处理措施。

(8)明确项目或其任何部分违反应适用的中国的安全标准和法规情况下的处理措施。

(9)明确项目公司运营垃圾处理设施应达到附件2技术规范规定的处置标准、产品标准、环境标准。

(10)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及其代表在不影响正常作业情况下进入垃圾处理设施,以监察垃圾处理

设施的运营和维护的权利和条件。

(11)明确项目公司应提供的定期报告:包括运营报告、财务报告、环境监测报告等。

(12)明确如项目运营和维护严重不符合要求时,特许经营权授予方选择自行或指定第三方运营和维护的权利。

(13)明确运营期间需要扩建等建设项目时的程序与条件。

第十七条 垃圾的供应与运输

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在整个特许期内根据附件1的条款,调配并向项目公司供应垃圾,项目公司应接收其运营垃圾处理设施所需的符合附件1条款要求的全部垃圾。项目公司不得接收附件1或其补充修订协议之外的垃圾。

第十八条 垃圾处理服务和垃圾处理费

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应在整个特许期内根据附件1的有关条款供应垃圾,并向项目公司支付垃圾处理费,或明确收费方式和金额并办理完整的收费文件;协助相关部门核算和监控项目公司成本,提出价格调整意见。

第十九条 项目的融资和财务管理

(1)明确在特许期内,项目公司负责筹集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营和维护所需的所有资金的义务。

(2)明确项目公司在特许期内项目公司股东在项目投资的股本金数额及比例要求。

(3)在使用外资情况下,规定项目公司所有需要以外汇进行有关本项目的结算的银行账户使用方法。

(4)在使用外资情况下,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应明确项目公司、建设承包商和运营维护承包商在中国境内开立、使用外汇账户,向境外账户汇出资金等事宜。

(5)在使用外资情况下,应规定项目公司在特许期内将项目的人民币收人兑换成外汇,以支付项目外汇支出、外币贷款还本付息和支付外国股东股本金的利润等事宜。

(6)在利用外资情况下,项目公司(或股东)将其利润汇出境外的条件。

(7)对于项目公司财务报表的要求。

第六章 项目的移交

第二十条 特许期结束后的移交

(1)明确特许期结束后,项目公司向特许经营权授予方移交的有形、无形资产内容及完好程度。

(2)明确最后恢复性大修的时间、范围和要求,以及移交验收程序。

(3)明确移交的备品备件的内容和程序。

(4)填埋场情况下,对于项目公司进行封场及后处理的要求。

(5)明确移交日期垃圾处理设施的状况要求、缺陷责任期内项目公司的责任和责任的限制以及对于未能修复缺陷或损害的赔偿、对于移交维护保险的要求等。

(6)明确在移交时,项目公司所有承包商和供应商提供的尚未期满的担保及保证、所有保险单、暂保单和保险单批单等转让给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或其指定机构的方式。

(7)关于项目公司运营和维护垃圾处理设施的所有文件、图纸、技术和技术诀窍,及所有无形资产的移交和授让方式。

(8)明确特许期结束后原项目公司雇员的处置。

(9)明确对于项目公司签订的、于移交日期仍有效的运营维护合同、设备合同、供货合同和所有其他合同的处置。

(10)明确项目公司移走的物品的范围和方式。

(11)明确项目公司应承担移交日期前垃圾处理设施的全部或部分损失或损坏的风险,除非损失或损

坏是由特许经营权授予方的违约所致。

(12)明确所进行移交和转让及其批准所需的费用和支出方式。

(13)明确移交机构组成及移交程序。

(14)明确本协议移交后的效力。

(15)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对于运营与维护保函(或其他担保)的余额解除的时间或条件。

(16)明确如果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将再次授予特许经营权,项目公司是否有优先权及其条件。

第七章 双方的一般义务

第二十一条 特许经营权授予方的一般义务

(1)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应始终遵守并促使遵守任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政府部门颁布的所有有关

法律、法规和法令。

(2)明确在重要的法律变更情况下协议的执行和补偿。

(3)明确可能的税收优惠。

(4)明确对项目公司为垃圾处理设施的投资、设计、建设、运营和移交所需的审查、许可、执照、同意、授权或批准。

(5)明确需要获得和保持批准,包括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协助获得的批准和将由特许经营权授予方给予 的批准的责任。

(6)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对于项目公司、建设承包商及运营维护承包商或其各自的授权代表的物品 和设备进出口所需的批准清单及责任。

(7)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对于为项目公司、建设承包商、运营维护承包商的外籍人员及向项目公司 提供为垃圾处理设施服务的必要人员取得就业许可的责任。

(8)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提供的公用设施条件。

(9)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在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营和维护过程中,对项目公司的经营计划实施 情况、产品和服务的质量以及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并向政府提交年度监督检查报告。监督检查工作不 得妨碍项目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10)在项目的建设及运营期间,根据双方商定,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将联系有关部门向项目公司提供公共安全保障。

(11)明确限制特许经营权授予方不当提取项目公司提交的投标保函、履约保函和运营与维护保函或其他方式的担保。

(12)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是垃圾供应与运输协议项下的首要义务人,并享有相应的所有权利和应

承担其各自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

(13)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任何违反垃圾供应与运输协议项下的义务应为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本协议项下的违约。

(14)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对项目公司在特许经营期间有不当行为时的终止协议或取消特许经营权 的情况。

(15)明确协议上报备案要求,以及受理调查公众对项目公司擅自停业、歇业的,应令其限期改正,督促其履行义务。

(16)项目公司承担政府公益性指令任务造成经济损失的,政府相应的补偿责任。

第二十二条 项目公司的一般义务

(1)明确对于项目公司所有权的变更及股份转让的限制,及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时应提前书面告之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并经其同意。

(2)明确对于项目公司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应遵守的法律、法规和法令的要求。

(3)明确重要的法律变更情况下的要求和垃圾处理价格调整的规定。

(4)接受主管部门对产品、安全、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

(5)按规定的时间将项目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经营计划、年度报告、董事会决议等报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备案。

(6)明确项目公司应遵守和执行的有关环保标准和要求,以及项目公司在建设、运营和维护垃圾处理 设施时对于避免或尽量减少对设施、建筑物和居民区的妨害的责任。

(7)明确项目公司应保证生产设施、设备运营维护和更新改造所必须的投人,并确保设施完好。未经政府批准,项目公司不得擅自停业、歇业。

(8)项目公司对于考古、地质及历史文物的保护的要求。

(9)明确是否优先使用中国的服务、货物及优先条件,对于招标过程中对于是否优先使用中国的承包 商或中国的服务及货物等的要求,以及本垃圾处理设施中使用中国的服务和货物的程度对于将来其他的 特许经营权项目招商时对于本项目公司地位的影响。

(10)对于项目公司使用中国的劳动力的要求,明确应遵守的相关劳动和工会法律和尊重法规赋予的 工人的各项权利。明确应遵守的健康和安全法规和标准规范。

(11)明确项目公司与本项目有关的文件、协议与本协议的一致性。

(12)明确项目公司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其政府部门颁布的法律和法规缴纳所有税金、关税及收费。

(13)明确在特许期内,项目公司应购买和保持的保险单;明确对于项目公司应责成其承保人或代理人 向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提供保险证明书的要求;对于项目公司向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提供承保人的报告副本 或项目公司从任何承保人处收到的其他报告副本等的要求。

(14)明确项目公司对承包商和其雇员及代理人的责任,应明确项目公司对于其雇用承包商的责任及与承包商签订的任何合同应包括使项目公司履行本协议必要的本协议项下的条款。

(15)明确项目公司融资文件的条款要求。

(16)项目公司对其财产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所有权或其他权利和权益进行质押、抵押、不动产抵押或其他担保物权给贷款人以外的任何人的限制。

(17)明确项目公司在协议有效期内单方提出解除协议的提前申请时限,及在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同意解除协议前,项目公司履行正常经营的义务。

第二十三条 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和项目公司的共同义务和权利

(1)明确对于不可抗力引起的中止履行的规定。

a.明确对于项目公司声称的不可抗力而中止履行本协议或作为其不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理由的限制条件;

b.明确对于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声称不可抗力而中止履行其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或作为其不履行协议项

下义务的理由的限制条件;

c.明确对于不可抗力声称的程序;

d.明确不可抗力造成影响情况下的费用补偿条件或时间表修改要求;

e.在商业运营开始日之后,不可抗力事件期间的支付条件和方式;

i:明确不可抗力造成的终止的程序要求;

g.对于在受到不可抗力影响情况下,双方减少损失和协商的责任和要求;

h.如果不可抗力造成建设工程或垃圾处理设施的实质性损坏情况下,设施修复的责任。

(2)明确在危及或者可能危及公众利益、公众安全的紧急情况下,特许经营权授予方临时接管特许经营项目的条件和程序。

(3)明确由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向项目公司提供的文件的权属和限制、由项目公司向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提供的文件权属和限制以及双方遵守对于文件的有关规定。

(4)明确特许期结束后双方的保密规定。

(5)明确双方相互合作以实现本协议的目的义务。

(6)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和项目公司反对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得特许经营权的陈述、保证、约定、法律责任并声明。

第八章 违约的补救

第二十四条 终止

(])明确项目公司违约事件下,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有权立即发出终止意向通知。

(2)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违约事件下,项目公司有权立即发出终止意向通知。

(3)明确终止意向通知的形式和程序以及发出终止通知的条件、程序。

(4)明确贷款人限制终止的条件、贷款人的介人权和条件、贷款人的介入承诺的内容要求、程序、有效期及其限制等、介入期结束条件和贷款人选择一个替代本协议项下项目公司的替代公司的条件和程序。

(5)明确由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或其指定机构经营垃圾处理设施的权利和条件以及在项目公司违约事件发生之后且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发出终止意向通知之后,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在任何时候终止协议的权利。

(6)明确如果垃圾供应与运输协议终止、垃圾供应与运输协议项下项目公司违约事件、在垃圾供应与运输协议项下出现不可抗力导致的协议终止等对于本协议的影响。

(7)明确本协议终止后双方在本协议项下的进一步的义务,或对其他条款的影响。

(8)终止后的补偿。

a.明确项目公司违约事件下项目中止时,项目公司的赔偿方式和垃圾处理设施的处置。

b.明确如果在生效日期后项目公司因特许经营权授予方违约事件终止本协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对于项目公司的补偿方式。

c.因法律变更导致的终止情况下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对于项目公司的补偿方式。

(9)明确由于不可抗力造成垃圾处理设施破坏,致使本协议终止情况下,项目公司得到垃圾处理设施保险的保单项下的付款的权利,以及该保险赔款的支付顺序。

(10)明确一方终止本协议的权利并不排除该方采取本协议规定的或法律规定的其他可用的补救措施。

第二十五条 本协议违约的赔偿

(1)明确以本协议的其他规定为条件,每一方应有权获得因违约方未遵守本协议的全部或部分而使其

遭受的损失、支出和费用的赔偿,该项赔偿由违约方支付。

(2)明确各方未能履行义务情况下的免责条件。

(3)明确由于另一方违约而遭受损失或受损失威胁的一方应采取合理行动减轻或最大程度地减少另一方违约引起的损失的责任。

(4)如果损失部分是由于受侵害方的作为或不作为造成的,或是由该方承担风险的事件造成的,赔偿的数额应按照这些因素对损失发生的影响程度而扣减。

(5)明确各方对于由于本协议引起的、在本协议下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索赔为对方的任何间接、特殊、附带、后果性或惩罚性损害赔偿的责任。

(6)本条中的任何规定不应阻止任一方采取本协议规定的或有法可依的任何其他补救措施。

第二十六条 责任与保障

(1)明确每一方对于其在履行本协议中的违约所产生的死亡、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害或损失,从而产生的基于此之上的责任、损害、损失、费用和任何形式的请求权,对另一方进行赔偿、提供辩护的权利。

(2)明确项目公司是否对于保障、赔偿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免于承担由于项目的建设、运营和维护造成的环境污染所产生的所有债务、损害、损失、费用和索赔等的规定。

(3)明确上述规定的各方由于在本协议期满或终止之前发生的任何作为、不作为、行动、事情或事件产生的义务在本协议期满或终止后的继续有效性。

(4)明确提出索赔和抗辩程序。

第九章 协议的转让和合同的批准

第二十七条 协议的转让

(1)明确对于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授让或转让其本协议项下全部或部分的权利或义务的条件和限制。

(2)明确项目公司转让其本协议项下全部或部分的权利或义务的条件和限制。

第二十八条 合同的批准

明确项目公司需要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批准或备案的合同,并列于附件10。并明确上述合同批准或备案的程序。同时,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对合同的批准并不免除项目公司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第十章 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九条 解释规则

(1)明确本协议包括的文件内容。

(2)明确本协议构成双方对项目的完全的理解,并且取代双方以前所有的有关项目的书面和口头声明、协议或安排。

(3)明确本协议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的形式和程序。

(4)明确如果本协议任何部分被任何有管辖权的仲裁庭或法院宣布为无效,协议其他部分的有效性。

(5)明确特许期内本协议及附件1相对于其他协议的优先顺序。

(6)明确执行本协议需要的一些解释。

第三十条 争议的解决

(1)明确对于产生争议时,组织协调机构友好解决的方式和程序。

(2)明确在不能通过协调机构友好解决情况下,通过专家组的调解时,专家组的组成、调解程序和费用等。

(3)若双方未能通过协调机构友好解决或通过专家组的调解解决争议、分歧或索赔,或如果对专家组的决议提出异议时,进行仲裁解决的机构。

(4)根据仲裁协议(附件15),明确双方将协议或附件项下的同一实质性问题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的解决程序合并等事宜。

(5)明确通过司法解决争议、分歧或索赔的可能性,,

(6)明确双方应在争议解决期间继续履行其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

(7)明确本条规定的争议解决条款在本协议终止后继续有效。

(注:争议解决方式只能选择仲裁机构和法院中的一种)

第十一章 其他

第三十一条 其他条款

(1)明确双方在本协议项下各自独立的责任、义务及债务。

(2)明确本协议项下的通知应采取的方式和文字。

(3)明确一些对于协议条款不视为弃权的行为。

(4)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对于任何司法管辖权下对其自己或其财产或收益所具有的诉讼、执行、扣押或其他法律程序的主权豁免,同意不请求主权豁免并特此不可撤销地放弃上述主权豁免。

(5)明确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6)明确项目公司根据本协议及其附件的要求申请获得的各种执照、许可和审批,均应向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提交复印件备案。

(7)规定协议文本的文字和数量。

第十二章 附件

附件1 垃圾供应与结算协议

附件2 技术规范与要求

附件3 项目公司建设和运营范围

附件4 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提供的设施与服务

附件5 建设、运营和维护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计划

附件6 技术方案

附件7 融资方案

附件8 项目公司的初始股东名单

附件9 所需的执照、许可及批准

附件10 需预先批准的合同清单

附件11 保险

附件12 终止补偿金额

附件13 项目公司法律顾问的法律意见书格式

附件14 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法律顾问的法律意见书格式

附件15 仲裁协议

附件16 履约保函格式

附件17 运营与维护保函格式

附件18 供电购电协议(在利用垃圾发电的情况下)

本协议由愿受其法律效力约束的双方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在其签字下注明之日签署本协议,以昭信守。

特许经营权授予方: 项目公司:

(公章)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宇):

姓名: 姓名:

职务: 职务:

日期: 日期:

最新城市治理视频讲座心得体会和感想三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区委、区政府决定召开的。主要目的是回顾总结过去一年的工作,安排部署今年的城市建设管理工作任务,动员全区上下积极行动起来,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旺盛的斗志、更加创新的举措、更加务实的作风,奋力攻坚,强势突破,全力推进新型城市建设。下面,就如何做好城市建设管理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肯定成绩,正视差距,切实增强做好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过去的一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紧紧围绕城市建设管理中心工作,努力克服资金、拆迁等瓶颈问题,开拓创新,埋头苦干,我区城市建设管理的各项工作都取得了较好成绩。一是规划体系日趋完备。中心城区、奢岭镇和双营乡的总规及控规已编制完成,山河、太平、鹿乡和齐家等四个乡镇(街)的总规已通过市政府审批;村庄规划、空间发展战略规划等其它各层级规划编制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二是承载能力不断提升。投资1.6亿元,对山河路、甲一路等9条市政道路进行了改(扩)建,完成了嵩山路南段、区医院路网等7条新建道路的基础工程。改造供水、供气、供热管网22公里。城市综合承载能力进一步提升。三是住房保障持续加强。改造暖房子45万平方米、农村危房660户,建设廉租房469套,较大程度改善了城乡困难群众的住房条件。同时,全力加快了区医院a区、沿河北区等棚改续建工程建设步伐,新建住宅26.4万平方米。四是城市环境较大改观。以市容环境综合整治为载体,重点对南出口、岭下商圈和春阳、宏苑等老旧散小区实施了改造,市容环境有较大改善。全面加大环境保护力度,绿化美化滨河路、泰富嘉园等街路小区7万平方米,石溪河城区段实现截流蓄水,城市功能和宜居环境保持了同步提升。五是征地拆迁积极推进。以城北新区为试点,积极推进了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制度改革试点,完成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面积232公顷,满足了年度项目建设用地需求。应该说,**年,我区的城市建设管理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主要得益于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得益于建口系统的不懈努力,得益于各相关部门的积极配合。在此,我代表区委、区政府,向在过去工作中,对**城市建设管理做出突出贡献的广大干部职工以及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明确任务,加快节奏,统筹推进城市建设管理各项工作

今年是我区加快实施“三城一区、幸福”战略承前启后的关键之年。如何创造性地做好城市建设管理工作,对于全面提高基础设施承载力,提升城市整体形象至关重要。按照区委、区政府的总体部署,今年我区城市建设管理工作总的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要求和全市城市建设管理大会、区委四届五次全会、区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新型城市建设为目标,突出城市建设、城市管理和征地拆迁三项重点内容,加快城市建设与管理转型,努力实现城市建设、管理水平的同步提高。主要任务是:投资7.25亿元,实施乙一路、铁东路北段等9项道路新建工程,完成嵩山路南段、区医院路网等5项道路续建工程;投资4.3亿元,改造棚户区20万平方米、暖房子10万平方米、农村危房500户;投资3700万元,新增绿化面积14万平方米;投资4400万元,新建水源井30眼,铺设供水管道22公里;投资7431万元,改造二次供水管网26万米;征(供)地500公顷以上。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快完善规划体系,确保城乡建设科学有序。一座城市几年的规划可以决定未来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格

局,这是城市建设必须放在首要位置来抓的大事。作为长春市的副中心、长吉一体化的重要节点,一定要立足长春大视野,并注重结合实际,科学搞好城市规划。一要加快规划编制。要立足科学发展和长远发展,加快推进各类规划编制和报批工作,已经编制完成的,要抓紧报批;正在编制的,要抓紧推进;计划编制的,要抓紧运作。今年的重点是在完成各项规划成果报批的同时,做好空间发展战略规划以及综合交通、商业网点等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同时,也要加快中心城区总体城市设计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利用等课题研究,为城乡建设提供科学指导。各乡镇(街)的规划编制工作也要全方位加大力度,特别是要在年内全面完成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尽快使我们的规划体系覆盖城乡、科学完整。二要加强规划管理。要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注重发挥区规划委员会和规划分院的作用,严格规划审批及审批后的监督检查。同时,要全面加大巡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建设行为,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这里我特殊强调一下,规划一旦颁布实施后,就具备了法律效力,我们必须严格按照规划执行。特别是落项目时,一定要按规划执行,决不能让项目牵着规划走。三要强化土地管理。各乡镇(街)和国土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的要求部署,认真履行耕地保护职责,依法严肃查处各类违法占地、开矿行为,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国土部门要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出让制度,确保土地出让金应收尽收。特别是要全面强化闲置土地清查,对圈而不建、占而不用的土地要坚决依法收回。同时,要用足、用活土地收储资金,积极做好重点地段、重点区域的土地经营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强力推进重点工程,不断提高综合承载能力。今年我区城市建设工程多、任务重,是大投资、大建设、大改造之年,但受时间、资金、征地拆迁以及天气等因素影响,要全面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应该说是异常艰难。对此,建口部门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全力以赴往前抢,争分夺秒抓施工,确保城建重点工程全面向前推进。一要加大市政设施建设力度。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是城市建设的重中之重,不仅是城市的窗口和脸面,更是城市运行发展的基本保证,必须抓实、抓好。对于今年重点工程建设的总体要求主要就是两句话:第一句话是续建工程要加快进度,住建部门要加强对施工单位的协调和督促,嵩山路南段、区医院路网、铁东路北段(桥南)、学府路等续建工程要抓紧施工,尽早交付使用;第二句话是新建工程要加快推进,市建委已同意将铁东路北段(桥北)、滨河路北段、乙一路、物流中心配套工程、南出口改造、丙四十七路、东北师大人文学院养老基地配套工程、动漫学院外围配套工程、站前广场等9个新建项目列入计划,我们要继续加强对接,抓紧办理前期手续,具备开工条件就要马上开工,不能开工的也要完成征地拆迁。此外,长双快速通道也是今年的建设重点,目前已形成初步设计方案,住建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沟通协调力度,积极争取市里相关部门支持,全力做好可研、立项等前期工作,争取尽早开工建设。二要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要牢牢抓住国家政策性机遇,统筹推进城市棚户区特别是“夹陷”棚户区的改造、暖房子改造和保障房建设。一方面,要加快北山路西地块、沿河北区等棚户区改造步伐,抓好2万平方米廉租房续建和500户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让广大翘首以盼的困难家庭早日搬进新居。三要加大公用设施建设力度。水电气热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历来关注度较高。要紧密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从群众最关注的问题着手,抓好水电气热等公用事业发展,切实提升公用服务保障能力。在供水方面,要尽快启动实施齐家地下水源开发工程,抓好中心城区供水管网新建改造工程,尽快解决城区供水不足、质量不高问题。这项工作我在前面讲了,今年我们要在齐家新建水源井30眼,并铺设供水管网22公里至城区,以解决城区供水不足、质量不高的问题。对此,住建部门要抓紧运作实施。要全力做好供电供热供气能力建设,切实满足企业和居民生产生活需要。

(三)全力抓好征地拆迁,切实满足项目建设需要。近年来我们在征地拆迁上做了一些努力,基本保证了项目建设和城市重点工程的实施。但实事求是的讲,我们的征地拆迁还存在很多问题,主要表现是进度不快,我区的很多项目就是因为征地拆迁不到位而无法落地。今年全区计划开工超亿元项目50个以上,要保证这些项目顺利实施,征地拆迁工作必须做在前、必须做得快、必须做到位。重点要做好三个方面:一是健全征拆机制。今年总的想法是举全区之力推进征地拆迁工作。区级层面就是借鉴外地经验和做法,实行区级领导包保,高位统筹征地拆迁工作,在领导力量上予以加强。区里组建的土地房屋征收工作办公室,要切实发挥作用,做好征地拆迁的指导协调、组织推进等工作,要加大对主要街路、商圈、出城口、城乡结合部的巡查频次,发现问题及时向规划、土地部门报告,确保违法建设得到及时处置。各乡镇(街)和开发区要整合土地、乡建、林业等执法力量,组建综合执法队伍,加强日常监管和动态巡查,对违法建设行为露头就打,保持高压态势,确保不出现新的违法建筑。二是落实征拆任务。根据项目建设需要,今年全区确定的征(供)地任务是500公顷以上,区里已经把征地拆迁任务分解落实到各乡镇(街)、开发区,并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各乡镇(街)和两个开发区,要对各自承担的拆迁任务进行层层细化和分解,把任务落到实处。要围绕重点项目建设和征地拆迁工作,划分具体征拆地块,实行责任包干,每个地块都要指派领导包保和专人具体负责,明确时间节点进度,充分发挥条块优势和责任主体作用,强力推进征拆工作。三是强化征拆措施。具体要做到二个结合:第一,要把征地拆迁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各乡镇(街)和开发区要搞好动员,制定周密的征收和补偿方案,安排专人走家串户,要把道理讲在前,把疏导工作做在前,把各项保障措施落实在前,把道理给群众讲透、把政策给群众讲清,最大限度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第二,要把拆违和拆迁结合起来,违法建设是阻碍拆迁工作的重要原因,要以拆违促拆迁,集中力量打好拆违攻坚战,促进拆迁工作顺利实施。对于棚户区的拆迁,我提一点要求,已开发的区域内未拆迁的房屋,开发企业要限期整理;新开发的地块,必须在所有片区拆完后方可开工建设。

(四)全面加大整治力度,着力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加强城市管理,是改善城市环境的有效手段。特别是今年抓好城市管理工作也是当前贴近群众、服务群众,开展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必要内容。我们要坚持疏堵结合,以精细的理念和扎实的举措把城市管理抓实、抓细、抓出成效。一要突出抓好市容环境。现在看,市容环境管理职责不是很清晰,相关部门存在推诿扯皮现象。下步,我们要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并把集中整治和日常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尽快形成健全完善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要常态化组织开展好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充分发挥综合协调、监督指导作用,在建立常态化体制机制上多下功夫,在提高精细化水平上多想办法,特别是要把市容整治的重点放在治本上来,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云山办事处和市容环卫等部门要组织好《门前三包工作实施方案》的落实工作,把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全面落实到位,彻底消除死角死面,把精细化管理覆盖到城市的每个角落。市容、住建等部门要切实加强监督和管理,对未备案、未经审批擅自挖掘道路、占压管线、占用人行步道等行为要坚决查处。要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加强对开发商和物业企业交接环节的监管,从源头上遏制房屋质量不合格等开发遗留问题。推行政府职能部门执法进小区,解决物业企业对小区内违法违规行为没有执法权、管理不对位的问题。加强对物业企业准入、退出的监管,提高服务质量。落实住宅区综合管理责任,建立“老旧散弃”住宅区长效物业管理机制。同时,要加快城市应急指挥中心监控平台建设,在城区主要路段、主要路口、居民小区等重要位置,都要安装监控探头,尽快实现交通、教育、城管、治安的综合管理。此外,要积极推进城市管理向农村延伸,抓好城镇的市容环境整治工作,逐步提升农村环境卫生管理水平。二要突出抓好绿化美化。要按照“增绿量,铸精品”的思路,建一处、绿一处、美一处,见缝插绿、见空补绿、立体织绿,不断增加园林绿地、增加开敞空间。今年要重点做好山河路、万合豪庭等“三路、两地、九区”绿化美化工程,加快推进石溪河两岸景观带建设,新增绿化面积14万平方米。同时,要进一步强化街路、绿地精品建设,高标准完成**大街、泰山路精品样板街路打造任务,通过几年的努力,尽快形成风格独特、品位高雅的绿化美化风格。三要突出抓好交通秩序。目前城区交通秩序比较混乱,并且随着汽车总量的增加,交通压力和管理难度越来越大,整治交通秩序势在必行。交通、交警等相关部门要重点加强对客、货运输市场的监督检查,切实加大对出租车和公交车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确保全区交通运输形势安全稳定。要突出做好岭上、岭下商圈等商业区周边的交通秩序管理,有效解决交通拥堵现象,营造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特别是要快速推进综合物流园区运输服务中心建设,争取尽早投入使用,尽快解决大型车辆无序停放、影响交通问题。四是突出抓好环境保护。目前全国上下对环境污染特别是雾霾天气高度关注,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像对贫困宣战一样,坚决向污染宣战”。我们也要积极行动起来,扎实开展“蓝天、碧水、安静、清洁”四大工程,重点加强对烟尘、噪声和污水的专项治理,全面加大对重点排污企业监测监管力度。河道的污水排放点由水利、住建等部门负责排查,逐一进行登记,并研究解决办法,把污水引入排污主管道。要全力做好文开区污水处理厂续建和齐家、山河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工业废水处理率和固体废弃物处理率都要达到100%。特别是要积极研究防治雾霾的措施办法,净化空气环境。同时,要结合新农村建设,加强村屯环境整治,高标准完成4个省级生态村创建任务,全力保持农村青山绿水原貌。

(五)坚持城乡一体发展,积极推进小城镇建设。xx届三中全会和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明确要求推进城乡一体发展。我们在做好中心城区建设发展的同时,也要特别注重小城镇建设,加快形成以城带乡、以乡促城、城乡互动、一体发展的格局。具体要把握好两个方面:一方面,要加快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各乡镇(街)、开发区要自觉在国家和省市的大战略、大布局中找准定位,按照长春市关于生产力布局优化调整的指导意见,以小城镇“五个一”建设工程为载体,抓好重点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城镇的集聚、辐射和带动能力。要抓紧编制出台小城镇发展规划,增强规划在小城镇建设中的引领作用。要快速推进山河、鹿乡、土顶街区道路改造以及奢新北线二期、经开区路网建设工程,争取尽快投入使用。同时,要突出抓好奢岭老街棚户区改造项目,全力推进奢岭省级新型城镇化示范镇建设,争取尽快进入全国重点镇行列。另一方面,要推进小城镇产城融合发展。在今年的全区经济工作会议上我也讲过,我们的小城镇必须有产业作支撑。要坚持把产业发展作为小城镇发展的基础,把小城镇作为产业发展的载体,按照“以城带产、以产促城、产城融合发展”的要求,突出抓好开发区和工业集中区建设,切实提升城镇承接产业转移和吸纳就业能力,坚决防止“空心化”。今年,重点加大鹿乡、齐家等重点镇产业培育力度,其他乡镇(街)也要围绕各自资源禀赋和特色产业,尽快培育一个支撑小城镇发展的主导产业,为小城镇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这里还要特殊强调的是,城镇化不是“去农村化”,而是要带动新农村建设,尤其是要抓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努力保住农村的碧水蓝天,打造有传承有记忆、田园牧歌般的美丽乡村。

三、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确保城市建设管理各项任务全面完成

今年的城市建设、管理和征地拆迁任务繁重、压力巨大,各乡镇(街)、各部门要以决战的勇气、必胜的信心,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各项工作快速推进、取得实效。

(一)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街)、各部门,特别是建口部门要按照“分线管理、分口落实、属地负责”的原则,组织和带领本系统、本单位的干部职工,把所承担的各项任务抓紧落实到位,把每一项任务、每一个工程、每一项工作都明确到分管领导,细化到包保人员,形成人人有责任、层层有压力、环环有人管的工作格局。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力亲为,深入一线,靠前指挥,确保组织领导到位,工作力度到位。

(二)要统筹兼顾、整体推进。城市建设管理点多面广,涉及方方面面,每一项工作都关系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我们在突出抓好征地拆迁和重点工程建设的同时,也要统筹推进其他各项工作。比如在建设上,既要做好中心城区的建设,又要考虑到城镇的建设,既要抓好关系城市长远发展的路桥等重点工程建设,又要做好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的水电气热等民生工程建设;在城市管理上,既要注重美化“大场面”,抓好主要街路、重点部位的日常管理,又要整治小街小巷,清除卫生死角。这一点希望大家认真把握好、研究好。

(三)要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做好城市建设管理工作,必须把宣传引导工作贯穿始终。我们要以多种方式的宣传报道,提高广大市民对城市建设管理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特别要加大对拆迁、拆违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最大限度地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要通过开展城市建设系列报道、典型报道,全方位、多角度展示城市建设管理取得的工作成果,激发广大群众共建美好家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对一些破坏公共设施和卫生环境的丑恶行为,要坚决予以曝光,真正起到警示作用。

(四)要强化监督、跟踪问效。要切实加大对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区督查(绩效)办要深入施工现场,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检查,掌握第一手情况,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进展情况,对推进缓慢、落实不力、推诿扯皮等现象要在全区进行通报。住建、交通、安监等部门要切实强化安全监管,坚决杜绝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建口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大资金监管力度,科学、规范、合理使用好每一笔资金,真正使我们的城建工作经得起国家政策法规的检验、审计的检验、时间的检验。区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要对建设资金使用、工程“招投标”、征地拆迁补偿等工作实行有效监督,确保不出问题。

同志们,把城市建设管理得更加美好,是时代赋予我们的重要使命,更是全区广大人民的热切期盼。区委、区政府希望全区上下,特别是建设管理战线的广大干部职工,要继续发扬不畏困难、敢打硬仗、能打胜仗的铁军精神,以饱满的热情、昂扬的斗志、扎实的作风,合力攻坚,戮力拼搏,全面完成今年的各项任务,为加快建设新型城市、幸福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最新城市治理视频讲座心得体会和感想四

各位领导,各位监督员:

今天,把各位请来,主要是汇报一下我们的工作,听取各位意见,以便对我们今后的工作进行改进。现将我处今年前三个季度的工作情况做一下汇报。

20xx年是xx大召开后的第一年,我处以党的xx大和市委八次党代会精神为动力,按照市局统一要求,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一认识,坚持从“三个代表”的高度研究制定工作思路和招法,坚持以“三个代表”为标准确定各项工作目标。把“两个先进”和“一个根本”始终贯穿于公用公房经营管理的日常工作之中,按照市局“实施六项工程,实现六个突破,打造一个亮点”的全年目标,以一天也不耽搁的精神,勇于创新,奋力拼搏,不仅取得了抗击非典阶段性的胜利,前三季度的各项工作指标也都顺利完成,为圆满完成全年的任务奠定了基础。截止到9月底,共办理各种手续325件,处理来文来函108件,走访使用单位800多人次,接待来访900人次,收到使用单位锦旗5面,表扬信4封。

这些数字的背后,包含着我处广大党员、各级干部辛勤的努力,同时得益于市局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在座的各位领导及各公房使用单位的领导对公用公房管理工作的扶持,在此深表感谢。归结起来,我们在以下四个方面有突飞猛进的进展。

一是实践“三个代表”,加强窗口建设工作。年初我处分别对八个民主党派和一个团体进行了走访并发慰问信,同时由管、修人员对110个使用单位进行走访并发慰问信,走访的同时征求了各单位对我处工作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各使用单位对我处工作人员的到访表示感谢,对历年来热情周到的服务给予了肯定和好评。

为加强我市公用公房管理窗口建设,我处向各区公房所、站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公用公房窗口建设的通知》,制定了《公用公房首问负责制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了管理服务指南手册中公用公房办事程序细则,并进行了学习和讨论。各区公房所、站领导纷纷表示,一定高度重视,亲自抓落实,责任到人,以“首问负责制”和“一站式”服务的要求自查自纠,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中的不足。做到不放松每一个环节,不错办每一道手续,不慢待每一位用户,让使用单位及群众满意在房管,以确保实现在我局的“社评”工作中“保三争二创第一”的目标。 二是实践“三个代表”,加大公用公房的修缮力度。在去年年底制定的修缮计划的基础上,今年年初我处对需要维修的单位进行了进一步的走访和调查,再一次细化了今年的修缮工作计划,力求做到客观、详细。目前土建工程:完成30处,157.4万元、水暖工程:完成14处,40万元、电气工程:完成4处,17.4万元、冬季及雨季抢修工程20万元、市局平改坡工程250万元。更换使用单位老化电线3000m2。由于按市局的要求,我处在我市房屋平改坡、景观建设等工程中资金的投入,使我处修缮资金造成了缺口,但我处克服修缮资金紧张的困难,围绕使用单位关心的热点问题,尽量为使用单位和群众多做事,做实事,确保全市公用公房的安全使用。在做好正常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抓好紧急工程的抢修工作。向使用单位公布我处的节假日及雨季防汛工作抢修通讯网络,落实好抢修人员、物资,发现问题及时安排抢修,到目前为止共组织抢修工程40余件,投诉率为零。对工程进度及工程质量实行全程监督,严抓安全生产,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宣传力度,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并对工程质量进行严格管理,使得工程合格率达到100%,未发生任何伤亡事故。

三是实践“三个代表”,树立“数字房管”理念,提高我处房管工作科技含量。立昌书记指出:科技的制高点,决定着发展的制高点;科技进步的速度和水平,决定着发展的速度和水平。今年以来,全处上下对科学技术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高;实现房管行业信息化、现代化的紧迫感、责任感的认识不断提高;集中力量,积极推进房地产信息网络工程建设的速度明显加快,按照市局提出的“方案统一规划,标准统一规范,任务统一部署,分步实施,逐步完善”的原则,完善公用公房网络系统功能。目前,已按市局要求,基本完成了各项工作,现已进入培训阶段,10月底即可投入试运行。网络技术的推广应用,冲击着传统的管理观念,整合着现有的管理资源,促进了管理效率不断提高,规范着我们的管理行为。

四是实践“三个代表”,进行公房管理课题调研,完成课题定稿:20xx年年底,我处承担了20xx年市房管局组织的调研课题之一《关于推动保管自修公用公房修缮,加强安全使用管理的研究》。为了更好更快的完成该项工作,我处对市、区两级保管自修公用公房展开全面的调查。4月,对调研和普查的结果进行数据汇总及分析。7月初,完成了调研报告的定稿。通过这次调研和普查,发现了不少问题,根据这些问题,我们也做出了建议和对策,给以后我市的公用公房管理工作做出参考。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深感从不同程度上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如行政管理上,依法行政的意识还没有普遍形成,法制学习宣传和行政执法力度不够大,在行风建设上,服务的水平和能力的需要进一步提高;在职工队伍建设上,随着“数字房管”工程的加快,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如何尽快的适应微机化、网络化的要求,需要及时的、普遍的培训,提高网上的业务水平。

今年还有一个季度,我们要在以下五个方面积极努力,

我们将继续正确认识和把握形式,用发展的观点看待机遇,用创新精神解决发展中出现的问题,通过服务,加强管理,推动公用公房管修工作实现跨越式发展。根据我处对前三个季度工作的总结,我们找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差距,认真制定整改措施,按照年计划完成全年任务。争取更好的成绩。

1、租金收缴及房产换证工作:要超额完成市局给我处下达的公用公房租金收缴任务,确保我市公用公房的正常使用功能。根据市局“凭证管房”的要求,争取在年底之前完成我市公用公房未办理初始登记房产的换证工作。

2、修缮工作:前三个季度公用公房修缮工作面临着雨季安全渡汛和冬季取暖,我们将继续以20xx年修缮计划为依据,配合市政府整修47条干线任务,合理调整修缮计划,认真搞好公用公房修缮工作。保证各使用单位安全渡汛和冬季正常取暖。

3、加强全处“数字化房管”的建设工作:前三个季度我处将继续积极落实“办公自动化”工程,采购机房设备,进行安装调试,达到正常运行。把信息网络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按照市局提出的“方案统一规划,标准统一规范,任务统一部署,分步实施,逐步完善”的原则,完善公用公房网络系统功能。同时做好各区电脑软件使用推广等工作,建立公用公房管修服务网络,争取实现公用公房管修服务数字化。开展网上咨询、网上办理各种手续、报修、投诉、开辟社会监督员电子信箱,扩大社会监督员数量,提高意见反馈速度和处理危、急、险事件的反应能力。

4、强化风貌建筑统一规范管理。根据市局的统一安排,我处配合市风貌办开展全市风貌建筑的普查。按照边普查边建档的原则,建立完整的风貌建筑档案资料。公用公房的风貌建筑比较多,在这次普查中,希望大家配合我们将此项工作搞好。我们要抓住城市环境景观建设的机遇,切实把全市风貌建筑保护起来。

5、窗口服务方面:这是我们第四季度的工作重点,提高公用公房行风建设水平,加大社会服务力度,确保我局在社会民主评议中取得好成绩。一要开展经常性公用公房政策法规宣传服务。二要建立完善的投诉监控机构,坚持窗口检查,考核,对重点岗位要做到重点查,经常查,对投诉属实的要坚决处理,不护短。让使用单位投诉有门、维权有处。三要建立健全经常听取批评意见的渠道和制度。要通过多种渠道,主动征求公房各使用单位对我们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四要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要结合“数字房管”工程的实施,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内容,完善各项服务措施,大力倡导告别陋习、内强素质、外塑形象活动,不断提升公用公房经营管理工作为社会服务的功能和质量,尽最大努力满足社会公众需求。对使用单位的人员办件和来访,服务及时率要达到100%,满意率为95%,投诉率为0。

最后再次感谢各位领导对我市公用公房经营管理工作的支持,并欢迎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以使我市公用公房经营管理工作得到跨越式发展。

最新城市治理视频讲座心得体会和感想五

合同编号: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供气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用气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供气方和用气方在燃气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供气方和用气方双方协商,签订以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用气地址、种类和用气量

一、用气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

二、用气种类为:天然气

三、预计用气量:_________立方米/年;_________立方米/月;_________立方米/日。

第二条供气方式、质量和压力

一、供气方式:通过管道输送,全天_______小时连续供气。

二、燃气质量:天然气执行标准______________。

三、供气方保证调压箱或者流量计的出口压力不小于_______千(兆)帕。

第三条用气的价格、计量及结算方式

一、用气的价格

供气方根据用气方的用气性质和用量,按照政府物价部门公布的燃气定价规则执行。

1.生活用气客户_______元/m3;

其中锅炉用气实行季节性价格:每年冬季(12月至次年2月)的供气价格为_______元/m3,其余月份(3月至11月)的供气价格为_______元/m3。

2.机关团体及行政事业单位用气客户_______元/m3;

其中锅炉用气实行季节性价格:每年冬季(12月至次年2月)的供气价格为_______元/m3,其余月份(3至11月)的供气价格为_______元/m3。

3.工商服务用气客户_______元/m3;

其中锅炉用气实行季节性价格:每年冬季(12月至次年2月)的供气价格为_______元/m3,其余月份(3月至11月)的供气价格为_______元/m3。

合同有效期内燃气价格调整,按政府物价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二、供、用燃气的计量、气费结算与气费的支付方式

1.供用燃气的计量采用型号为_______燃气流量计。

2.燃气的计量:双方以上述流量计的实际读数进行结算,单位为标准立方米。“标准立方米”指温度为二十摄氏度(20℃)、绝对压力为101.325千帕条件时干态燃气所占的各边长为1米的立方体积燃气量。

3.采用按月抄表结算的办法,抄表后次日起_______日内用气人付清气费。若用气方需取得增值税发票,可在气费付清后的_______个工作日内到供气方指定的部门领取。用气方如对抄表的读数有异议,应在抄表后的_______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

4.流量计如出现故障或检修停止计量,停止计量期间的用气量按下例第_______方式确定:

(1)上次抄表日起至发现停表日止的日历天数的平均日用气量确定。

(2)最近一个结算周期的平均日用气量确定。

(3)其它方式:______________。

5.气费的支付:用气方在每月用气前,按月预计气费的______%计_______元支付气费,月末根据实际用气量结清全月气费。月预计气费可根据用气方上一年度平均月用气量或本年月平均计划用气量进行调整。

6.气费支付方式:采用下列第_______方式支付:

(1)同城特约委托收款方式。

(2)到供气方指定的地点部门交纳支票或现金。

第四条对日用气量超过_______nm3的大型工商用户的用气约定

用气方充分理解天然气调峰运行的保供需求,用气人的用气设施应具备可以使用其他备用能源的能力,并自愿配合供气方采用其它备用能源以缓解天然气的供需矛盾。每年_______月至次年_______月或意外出现的高峰供气时期,供气方经市政公用部门批准可以停止供气,用气方应使用其他备用能源过渡或补充。

第五条供、用气设施管理权分界与维护、更新

供、用燃气设施的管理以_______流量计_______为分界点,燃气计量表和表前燃气设施由供气方负责管理、维护、更新,燃气计量表后燃气设施和燃气器具由用气方负责维护、更新和安全检查。

第六条供气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依照有关规定有权对用气方的燃气设施运行状况和安全管理进行检查、监督。

二、有权制止用气方变更用气性质和超使用范围用气。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压力、质量和使用范围向用气方供气。

三、用气方逾期不交纳气费,依照相关规定有权从逾期之日起收取气费滞纳金。

四、用气方燃气设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隐患可能造成供气设施损害时、或擅自变更用气性质和超使用范围用气的、或拒不交纳气费、气费滞纳金,供气方经市政公用部门批准,可以停止供气并不免除用气方继续履行付款的义务。

五、供气方因燃气工程施工、设施检修,确需降压或暂停供气的,应提前_______小时予以公告,告知用气方,因不可抗力或者燃气设施抢修等紧急情况,确需降压或者停气的,应及时告知用气方。

六、供气方若转换气源时应在_______日前,依照有关规定将具体的转换事项事先告知用气方。

七、供气方设置_______小时的客户咨询、报修服务电话:_______,具体服务内容见营业厅服务承诺。

第七条用气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供气方按照合同约定的压力和质量向用气方供气。

二、有权要求供气方按照国家现行规定,对燃气计量器具进行周期检定。

三、有义务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保证自身燃气器具符合相关规定、用气设施安全可靠。

四、按照合同约定的用气性质和使用范围使用燃气,按照合同约定的气费支付方式支付气费。

五、用气方不得私自变动、更改、损害供气方的燃气设施,不得擅自变更用气性质和使用范围和私自向第三方转供燃气。

六、有义务配合供气方进行安全检查、抄表等业务工作。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供气方的违约责任

1.由于供气方的责任性事故,给用气方造成损失的,供气方应当依法进行赔偿。

2.供气方在检修供气设施前未通报用气方,给用气方造成损失的,供气方应当依法进行赔偿。

3.由于政府行为而造成燃气停止供应、气压降低及气质低于合同标准,使用气方受到损失的,供气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用气方的违约责任

1.用气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用气性质和使用范围使用燃气,给供气方造成损失的,用气方应当依法进行赔偿。

2.用气方未按合同约定交纳气费,自逾期之日起按日向供气方加付所欠气费______%的滞纳金。

3.用气方未按照合同约定使用燃气,给供气方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用气方应当依法进行赔偿。

第九条合同有效期限

合同期限为_______年,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及争议解决的方式

双方如需要修改本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条款与本合同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双方同意就本合同中的争议条款提请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_______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合法的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供气方(盖章):______________用气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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