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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违规出境案例心得体会和方法 违规出国境案例(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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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违规出境案例心得体会和方法 违规出国境案例(8篇)
2022-12-30 21:09:02    小编:ZTFB

当我们备受启迪时,常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能力了。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心得体会吗?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有关通报违规出境案例心得体会和方法一

一、基本情况

从这次安全生产检查情况来看,局属各单位及城区行业各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比较重视,能够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行业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和隐患排查整改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领导重视,行动迅速。局属各单位及城区行业各单位接到局《关于开展市政公用事业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后,能够依据活动安排召开专题会议并进行安排部署,及时制定隐患排查整治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层层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局属各单位及城区行业各单位的主要领导亲自带队,深入一线检查指导工作,帮助解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遇到的难题。

(二)精心组织,重点突出。从检查的情况看,局属各单位及城区行业各单位能够结合本单位实际,精心组织本次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突出重点部位、关键环节,认真开展检查。市政处在工程施工现场周边设置硬质围挡、悬挂张贴醒目标示,重点部位安排专人看守,经检验合格的施工机械、机具方准进入施工现场,使工程建设保质、保量顺利进行。市城区城市经营办公室对东昌路、振兴路、兴华路、柳园路、花园路、运河沿岸六处主次干道已经陈旧或超寿命使用的广告牌匾采取拆除、扶正、更新、加固等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燃气企业加强了加气站、门站等高压场所的检查力度,从加气车辆进站前开始进行安全检查,在加气中和加气后进行密切监控,并建立了车辆召回制度,每月对改装车辆进行安全检测。供热企业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场所及重点部位的风险辨别进行了普查建档,制订了高温水主管网泄漏、供热首站电源中断、二级站管网泄漏、蒸汽管道泄漏事故应急预案,并在演练结束后定期修改应急预案,大大提高了人员的应急救援能力和事故处理能力。

(三)措施完善,注重实效。从检查情况看,局属各单位及城区行业各单位都能够认真落实“边查边改”要求。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具备立即整改条件的马上研究方案措施,纳入治理计划。

市环卫处充分发挥环卫职工数量大、分布广、熟悉街面情况的优势,与市公安局联合制定了《关于环卫职工担任社会治安信息员的实施意见》,营造出警民携手共筑平安的良好局面,深入推进了平安聊城的建设。市园林处针对人民公园动物园饲养的观赏猛兽容易发生安全问题的现状,将安全问题成为工作重点,工作人员针对猛兽的习性,修缮了笼舍,把凶猛野兽集中饲养,专人管理,为确保不发生动物伤人事件的发生,对凶猛动物饲养区不仅悬挂提示语性标语而且加设了一道保护栏,使游客和动物的接触距离加大了1.5米,提高了安全性能。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这次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局属各单位及城区行业各单位做了大量工作,也排查和整改了大量安全隐患,但仍然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责任心不强。尽管从上到下对安全生产工作越来越重视,对这次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抓得很紧,但部分基层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存有麻痹思想,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心不强。

二是安全生产宣传力度不够。一些单位对安全生产检查活动没有进行广泛的宣传,安全生产气氛不浓厚。

三是部分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部分管理人员和现场施工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心不强,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安全投入依然不足。

三、进一步加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为继续加强事故防范,全力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监管工作,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局属各单位及城区行业各单位领导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管理工作的认识,认真按照《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36号明电精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通知》(聊安委办发【20xx】24号)及《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基层深化年”第三次集中行动的通知》(聊安委办发【20xx】15号)要求,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领导干部安全管理的“一岗双责”,很抓各项工作和措施的落实,确保市政公用事业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二)大力强化安全宣传培训工作。局属各单位及城区行业各单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加快推进全市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活动,强化对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和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他们的安全责任意识、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切实改变管理者责任意识差、从业者安全防范素质低、群众自我保护意识不强的现状。要通过基层基础深化年活动,营造一个人人讲安全、人人重视安全的浓厚氛围,变被动促安全为主动抓安全,努力打造安全型市政公用事业系统。

(三)全力抓好隐患的整治和跟踪。要针对本次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存在的突出问题,下大力气、采取强有力措施根除发现的隐患和解决好影响市政公用事业安全发展大局的问题。事故隐患整改实行“谁存在隐患、谁负责整改”的原则,要制定整改和监控具体方案以及应急预案,落实责任单位、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坚决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文件要求抓好隐患的整治和跟踪督查,各单位要采取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对分管部门内的事故隐患整改负直接领导责任,实行隐患整改分片包干负责制。

(四)切实抓好督查落实。局属各单位及城区行业各单位要针对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整改情况,开展一次全面的“回头看”,已整改的要进行验收性的书面检查评定,要带队督查责任人签字认可;正在整改的要跟踪整改情况,并制定可行性措施,落实专门领导和专门工作人员,确保安全。对仍未采取措施整改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对不能保障安全施工的,要责令停止施工作业。

(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网络。局属各单位及城区行业要专门的安全生产领导组织,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明确一名信息联络员切实加强与局安委会办公室的沟通和联络,定期报送安全生产信息,遇有紧急性安全事故及时与局安委会办公室联系。

聊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

年九月五日

有关通报违规出境案例心得体会和方法二

20xx年第一季度全市安全生产形势通报

20xx年1-3月,全市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包括工矿商贸企业、道路运输、水上交通、渔业船舶事故,以下同)37起,死亡17人。

一、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工矿商贸企业共发生事故8起,死亡9人。

道路运输共发生事故28起,死亡7人。

渔业船舶共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

水上交通无事故发生。

二、各地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南湖区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2起,死亡3人。

秀洲区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2起,死亡2人。

嘉善县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4起,死亡2人。

平湖市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2起,死亡2人。

海盐县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6起,死亡2人。

海宁市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8起,无人死亡。

桐乡市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7起,死亡3人。

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4起,死亡2人。

嘉兴港区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1起,无人死亡。

三、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特点

一是工矿商贸企业事故连续两年在一季度呈上升态势,今年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上升33.33%和28.57%。

二是“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仍然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占事故总起数的75%。主要表现为违章操作、违规进入危险作业区域作业导致机械伤害、起重伤害、淹溺等事故等。

三是水泥及砼构件制造业事故比重较大,分别占事故总起数和死亡总人数的37.5%和44.5%。从事故来看,该类企业安全风险因素较大,现场安全管理薄弱,同时企业对从业人员要求不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到位,事故中人员年龄偏大,安全素质和技能不足。

四、下阶段工作建议

二季度是安全生产关键时期,企业已全面返工复工,人流、车流、物流集中,道路运输量大,车辆(船舶)超载、超速、疲劳驾驶等非法违法行为增多,道路运输事故易发多发;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领域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正常化,新进员工培训教育不足、岗位风险不清、设备操作维护不当等问题导致事故有所反弹,针对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和二季度安全生产特点,建议抓好以下几点工作。

一是深入开展平安护航g20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大行动。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省、市工作部署,针对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重要环节、重点部位和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以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为重点的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要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推动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机制,强化重点区域风险控制和重点行业管控措施,为做好下半年g20杭州峰会和世界互联网大会安全生产攻坚打下坚实基础。

二是扎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针对雨季汛期特点,及早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结合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大行动,开展针对性检查督查,督促相关企业,特别是临海临河危化企业加强预案管理及演练,加强物资和装备储备和队伍作战能力,确保安全度汛。

三是积极开展和参与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今年 “安全生产月”主题是“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各级各部门要协作联动,各级安委会办公室要认真谋划部署,开展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和应急预案演练周等活动,大力宣传党和国家领导对安全生产提出的新理念,广泛宣传和普及社区群众及企业职工的安全生产知识和自救技能,提高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形成浓厚活动氛围,促进各领域平安创建进一步深入。

有关通报违规出境案例心得体会和方法三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

为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根据《鹤壁市20xx年一季度县(区)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细则》(鹤安委办〔20xx〕26号)文件精神,市安委办组织四个考核组,采取查资料、看现场、抽查、询问了解等形式,于4月12日至4月14日对各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宝山循环产业集聚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从考核的总体情况看,浚县、淇县、山城、鹤山等县区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已经超过全年控制指标,形势十分严峻。

二、考核等级评定结果(按考核得分高低排名)

淇滨区(98.5分)、经济技术开发区(96分)、宝山产业集聚区(95.5分)、城乡一体化示范区(95分)、淇县(59.5分)、山城区(59分)、浚县(59分)、鹤山区(56分)

三、存在的问题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安全生产机构、人员配备不到位。部分县区乡镇(办事处)没有独立的安监机构,没有配备专职的安全生产监管人员。

二是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不到位。部分县区没有召开专题会议对全市年度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进行传达贯彻,未成立“打非治违”领导机构,一些部门未制定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方案。

三是“安全1号”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没有落实到基层、企业。部分县区没有将“安全1号”行动未切实落实到基层和企业,活动开展仍停留在会议和方案上,以会议传达会议,以文件传达文件,未开展实质性行动。对安全大检查隐患排查不深入,排查出的表面问题多,深层次问题少。

四是安全生产年度控制指标超标。部分县区伤亡事故超过了年度控制指标,需要高度重视,强化监管,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分县区存在的问题

浚县:抽查了黎阳街道办、产业集聚区、浚县商务局、浚县文广局、河南环燕轮胎股份有限公司、鹤壁益民糠醛有限公司等单位。存在问题:1.浚县商务局未制定“安全1号”行动方案;2.第一季度发生一起较大事故,工矿商贸事故死亡3人,较大事故起数和工矿商贸死亡人数均超过了全年控制指标。

淇县:抽查了淇县卫都街道办、教育局、住建局、河南飞天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殷都化工厂等单位。存在问题:1.淇县教育局未制定“安全1号”行动方案;2.河南殷都化工有限公司职业卫生档案资料不健全;3.第一季度死亡4人,死亡人数超过了全年控制指标。

淇滨区:抽查了淇滨区九州路办事处、食全食美有限公司、中石化加油站等单位。存在问题:1.中石化加油站安全生产培训记录不健全,未实施作业票管理;2.食全食美有限公司安全隐患排查台账不规范,安全生产投入台账为空表。

山城区:抽查了山城区安监局、山城区住建局、山城区教育局、山城区长风街道办、山城区汤河街道办、鹤壁市华夏助剂有限公司等单位。存在问题:1.未开展工矿企业排渣(土)场等堆场专项治理。2.第一季度工矿商贸事故死亡1人,超过了全年控制指标。

鹤山区:抽查了鹤山区安监局、工信局、教育局、新华街道办事处、姬家山乡、鹤壁市赛科化工有限公司等单位。存在问题:1.未落实村级安全协管员工作制度;2.鹤壁市赛科化工有限公司隐患排查整改台帐不规范;3.鹤壁市赛科化工有限公司没有建立危险物品装卸、查验、登记台帐;4.鹤山区工信局未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方案;5.鹤山区教育局、工信局未制定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6.第一季度死亡2人,死亡人数超过了全年控制指标。

经济技术开发区:抽查了开发区安监办、城北工业园区、消防大队、质监局和鹤壁市江浪金属有限公司等单位。存在问题:1.未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贯彻落实1月22日全市年度安全生产会议精神;2.城北园区无“打非治违”领导机构;3.开发区消防大队未见标准化方案。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抽查了淇水湾街道办、富士康有限公司等单位。存在问题:1.没有专职安监机构;2.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健全。

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抽查了大河涧乡、豫鹤同力水泥有限公司等单位。存在问题: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缺少贯彻1月22日全市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贯彻落实记录、矿山安全检查记录、档案资料不规范、隐患整改台账不健全、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不完善。

附件:各县区20xx年第一季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得分情况

年4月26日

有关通报违规出境案例心得体会和方法四

局属各单位:

中秋节、国庆节将至,人流物流大增,为认真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为全县广大群众提供安全便捷的交通环境,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抽调相关人员,由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带队,对局属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大检查,现将本次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9月25日至26日对我县境内三条干线公路(s216、s338、s339)三个道班、县二环路施工工地、闲置道班、机关办公区进行了全面认真仔细地检查,从检查情况看我局安全生产工作总体上是好的,干线公路安全畅通,职工安全意识普遍增强,安全措施科学有力,但也存在一定问题,现将本次检查存在安全隐患通报如下:

1、s216南段、s339部分路段有坑槽,影响行车安全。

2、s216笔架山路段,山高坡陡、急弯险路处标线、示警桩、防撞墩褪色模糊不清。标志标牌被树木遮挡,影响行车安全。

3、新店、十二道河危桥改建工地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

4、s216南段石船桥、龙井河桥、幸福小桥水毁防护措施不到位,示警桩缺失,整改措施尚未到位。

5、s338线、s216线北段大修路段无标志标牌,其他干线公路部分路段标志标牌缺失(县政府下发的32处)未得到解决。

6、s216线城关至上石桥路段无防眩板和反光道钉问题未得到解决。

7、毛狗尖山顶处非法设置广告牌问题移交交通执法局后尚未拆除。

二、整改要求

(一)养护公司

1、及时修复s216南段、s339部分路段坑槽。

2、结合s216工程改造,及时施划笔架山路段标线,防撞墩、示警桩补漆。清除遮挡标牌的树木。

3、加强s216南段石船桥、龙井河桥、幸福小桥安全防护措施,增设示警桩。

4、继续催促市公路局尽快安装去年大修路段标志标牌,再次书面汇报其他路段标牌缺失问题,及早安装整改到位。

5、进一步督促交通执法局尽快消除毛狗尖山顶处非法广告牌。

6、加强节日期间道班防火防盗工作,认真做好值班和道路安全巡查工作。

(二)致远公司

加强新店、十二道河危桥改建等工地安全防护措施和警示标志。

(三)机械公司

加强节日期间防火防盗工作,认真做好值班和车辆安全管理工作。

(四)机关

加强节日期间办公区、家属区安全防范,认真做好值班工作和门卫来客来访登记制度。

年9月28日

有关通报违规出境案例心得体会和方法五

各煤矿:

20xx年7月30日夜班,xx煤矿四采探煤巷25千瓦绞车代替绞车司机在吊着铧头时摘掉安全帽睡岗;三采区第三部40千瓦提升绞车司机无证上岗且在班中睡岗。违犯公司《“三违”界定标准》(明矿政字【20xx】24号)第一项第11条之规定,在公司对多起睡岗事件进行严肃处理的情况下,个别职工依然出现在井下睡岗的现象,充分说明xx煤矿个别职工不接受事故教训,安全意识淡薄,思想麻木不仁。xx煤矿在20xx年多次出现职工在井下睡岗现象的发生,5月14日曾在四采回风下山整修处出现睡岗现象,证明xx煤矿在安全管理上的松懈,对职工的教育培训不到位,未把兄弟单位的教训当作自己的来分析,因此造成了这起事件的出现,影响极坏,为教育本人,警示他人,公司决定对这两起睡岗的违纪现象进行通报处理,具体内容如下:

一、事件经过

20xx年7月30日夜班,公司安监技术处检查发现,查到xx煤矿四采探煤巷25千瓦绞车处有一职工摘掉安全帽睡岗,经过调查睡岗人员和法申不是绞车司机,而是在顶替绞车司机张灿鹏看管绞车,绞车司机脱岗从事其他工作。三采区第三部绞车司机王云龙无证上岗且在班中睡岗。违犯公司《“三违”界定标准》(明矿政字【20xx】24号)第一项第11条之规定,属严重违章行为。

二、原因分析

1、xx煤矿职工和法申、王云龙安全意识淡薄,自主保安意识差,严重违犯《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是造成这起事件的直接原因。

2、xx煤矿四采探煤巷25千瓦绞车司机张灿鹏工作不负责任,做为特殊工种不认真坚守岗位,随便找人代替特种作业岗位,是造成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3、xx煤矿带班副矿长马星申对所带班次的现场管理、检查、安排不到位,应负主要管理责任。

4、xx煤矿分管回采、掘进副矿长潘玉峰、徐加照对分管的工作管理、监督不严不细,应负重要管理、监督责任。

5、xx煤矿矿长杨文军对全矿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应负一定的管理责任。

6、xx煤矿中层管理人员对职工管理、教育不到位,对特殊工种、重要岗位、重点环节监督管理不严不细,是造成这次事件的主要原因之一

6、三、责任者处理

1、对xx煤矿副矿长马星申罚款500元,通报批评。

2、对xx煤矿副矿长潘玉峰、徐加照各罚款400元。

3、对xx煤矿矿长杨文军罚款300元。

4、对直接责任人、主要责任人及中层干部的处理由xx煤矿自行拿出处理意见报公司安监技术处审核。

四、防范措施

这起事件的发生,充分证明了个别职工安全意识非常淡薄,工作过程中“三违”现象还时有发生,各级管理人员还没有真正把本职岗位职责落到实处,事故的处理处罚仍没有引起各级人员的高度重视,为避免今后类似事件的出现,特制定如下防范措施:

1、严格按照公司下发的《管理干部引咎辞职管理规定》、《“三位界定标准”》和《三违综合管理规定》文件要求,严厉打击和惩处管理干部的失职、渎职行为和职工“三违”的现象,坚决杜绝类似现象的发生。

2、各煤矿要强化跟班、带班管理人员的综合监督管理,各级跟班、带班必须充分发挥监督管理的作用,严格对跟班、带班人员的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以班包天,以天包月、以月包年,最终实现年度安全生产的目标。

3、要加强对特殊工种、重要岗位、重点环节等领域的安全管理,消除时间、空间上的管理空当,要不断变换监督检查方式,采取突击检查、夜查、薄弱、边远地带重点检查等多种方式,消除管理上漏洞和死角。

4、加强思想教育工作,通过各种途径加强引导教育职工,明确事故的危害性,消除安全侥幸心理,增强安全意识,要特别注意了解掌握职工的思想和生理状态,因地制宜,因人而异,加以监护,防止因不安全心里因素造成的突然事故发生。

5、深刻吸取各类事故教训,提高加强对安全管理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按照公董事长提出的“四严”管理法组织开展工作,要把兄弟单位的事故、事件教训当作自己的来进行深入的原因分析,避免走过场,流于形式,要真正让干部职工在学习的同时受到教育。

6、各煤矿一定要将上级及公司的文件精神、指示、要求深入传达贯彻到每一名职工,认清当前的安全形势,找准管理的重点,在制度的执行落实上狠下功夫,努力消除管理上的不足和漏洞。

各煤矿接到本处理通报后,要认真贯彻传达,举一反三,接受教训,在今后的工作中坚决杜绝类似情况的发生。

二〇xx年七月三十一日

有关通报违规出境案例心得体会和方法六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交通运输厅(局、委),商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工业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xx〕16号)精神,彻查管理漏洞,落实整改责任,健全监管机制,切实提高机动车安全性能,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决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2月底在全国组织开展机动车安全隐患大检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对机动车生产、销售、改装、检验、登记、维修、报废等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排查清理;集中排查不按标准、不按规定生产机动车,非法改装、拼装机动车,为不符合条件的机动车办理登记和检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机动车零部件,非法回收和倒卖报废汽车等违法行为;重点排查大中型客车、重中型货车、农村面包车、校车、危险货物运输车五类车辆;力争通过开展大检查,全面摸清机动车安全隐患,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堵塞管理漏洞,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检查内容

(一)机动车生产情况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会同质检等有关部门,深入机动车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和销售市场,对已经生产尚未出厂,或者已经出厂但未销售的大中型载客、载货汽车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新生产、销售的车辆是否符合新修订的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主要包括:公路、旅游客车是否按规定装备行驶记录仪(或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限速装置、安全带、子午线轮胎、缓速器、前轮盘式制动器等装备;危险货物运输车、货车是否按规定设置车身反光标识、尾部标志板、侧面和后部防护装置,装备缓速器、行驶记录仪(或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限速装置、前轮盘式制动器等装备;货车和挂车是否有超长、超宽、超高,车厢为可伸缩结构等问题;是否存在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或者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生产机动车等问题。

对检查发现机动车生产企业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型,不执行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或者不严格进行机动车产品质量检验,致使质量不合格的机动车出厂销售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不能保证产品生产一致性的车辆生产企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按照《汽车产业发展政策》等相关制度规定,依法依规采取通报、限期整改、暂停或撤销“免予安全技术检测”备案、暂停或撤销其相关产品《公告》等措施和处罚;对未经强制性认证或不按照认证条件生产机动车的,由质检部门按照《认证认可条例》、《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等规定从严查处。对擅自生产、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型的,由相关主管部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没收非法生产、销售的机动车成品及配件,可以并处非法产品价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营业执照的予以查封,有营业执照的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二)机动车改装情况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交通运输、工商、质检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深入机动车改装企业、维修企业、销售市场、交易市场等场所,重点检查有无机动车非法改装活动、非法改装市场等问题。主要包括:是否存在非法改装机动车的市场或厂家,是否有加长、加宽、加高车辆的改装行为;是否有购买汽车底盘后加装车厢的行为,汽车生产厂家是否有出售汽车二类底盘给用户的问题等。

对机动车生产企业(含改装企业)从事车辆非法改装、违反规定擅自销售车辆二类底盘的,由省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依法进行查处,并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和《公告》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违规企业予以撤销或暂停产品《公告》。对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从事车辆非法改装的,由交通运输部门依照《道路运输条例》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经营许可。生产、销售拼装的机动车或者擅自改装的机动车的,由相关主管部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没收非法改装、拼装、销售的机动车成品及配件,可以并处非法产品价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营业执照的予以查封,有营业执照的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三)机动车登记和检验情况

各地公安、质检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深入车辆管理所、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等场所,重点检查机动车检验、登记是否按规定进行。主要包括:车辆管理所是否严格执行《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等规定,有无为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办理注册登记的问题;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是否严格按照《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gb21861)等标准检验车辆,通过检验的货车外廓尺寸、侧后部防护装置、车身反光标识、轮胎磨损状况等主要安全装置是否合格,通过检验的客车座位数、安全带、应急出口、轮胎磨损状况等主要装置是否合格。

对车辆管理所不按规定查验车辆、为不符合标准和《公告》车辆办理登记检验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严肃查处,对违规办理车辆登记检验牟利的,一律从严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降低检验标准、减少检验项目,篡改检验数据,伪造检验结果,或者不检验、检验不合格即出具检验合格报告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等规定处以所收检验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并依法撤销检验资格。对未取得资质开展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超出批准的检验范围开展检验、不能持续保持许可条件的检验机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查处,情节严重的,撤销检验资格,并向社会公布。

(四)机动车维修情况

各地交通运输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深入机动车维修企业,重点检查进入汽车维修市场的机动车零配件质量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规定。主要包括:汽车维修过程中是否存在使用废旧零部件、以次充好、以假冒真等侵犯消费者权益的问题;销售的用于车辆维修的发动机、制动蹄片、钢板弹簧、轮胎、灯具等零部件是否符合相关标准,是否存在假冒伪劣问题;维修企业是否存在承修报废机动车,非法改装机动车,或者利用废旧零部件拼装机动车的问题。

对维修经营者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的,由交通运输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没收假冒伪劣配件及报废车辆,情节严重的,吊销其经营许可。对其他企业或个人非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汽车配件的,由质检、工商部门依法查处,没收假冒伪劣配件,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五)机动车报废回收拆解情况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深入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及其回收网点、二手车交易市场等场所,重点检查《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执行情况及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工作情况。主要包括:是否存在利用报废汽车“五大总成”及其他零部件拼装汽车的行为,是否存在出售报废汽车整车、“五大总成”、拼装车的行为,是否存在买卖或伪造、变造《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的行为等。

对报废汽车回收企业买卖或者伪造、变造《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的,由商务主管部门暂停发放《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公安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并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对利用报废车“五大总成”及其他零部件拼装汽车,或者出售报废汽车整车或“五大总成”、拼装车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等规定予以查处,没收报废汽车整车、“五大总成”以及其他零配件、拼装车,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营业执照,没有营业执照的予以查封取缔;属于报废回收拆解企业的,商务主管部门停止发放《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对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并吊销驾驶人的机动车驾驶证。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级公安、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会同交通运输、商务、工商、质检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加强组织指导,督促、检查各地开展机动车安全隐患大检查工作。各地公安、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成立大检查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检查整治的重点行业、重点单位和责任分工,各部门要协调统一行动,同一企业或单位涉及多种违法的,由相关部门分别予以查处。要将机动车安全隐患大检查作为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要内容,主动向当地政府汇报,争取支持和保障,解决长期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全面排查整改。要严格落实“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对机动车生产企业、改装企业、车辆管理所、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以及重点机动车销售企业、销售市场、维修企业开展拉网式检查,建立检查记录,明确整治要求和责任人。要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日常排查与突击行动相结合、联合检查与专门督导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准确掌握真实情况,切实发现问题和管理漏洞,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发现的问题要依法严厉查处,实行挂牌督办,逐一整改验收和回头检查,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集中宣传曝光。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各种媒体,通过新闻报道、专题报道、开展访谈等形式,多层面、全方位地宣传车辆安全隐患大检查工作情况。加强正反两方面典型的宣传报道,大力宣传诚实守信、规范经营的典型企业;及时曝光查处的违法案例,跟踪报道大案要案,及时公布违规企业名单,公布不合格车辆的型号、问题及生产、改装厂家。同时,要设立举报电话、信箱、电子邮箱、微博,发动社会监督,引导和鼓励公众对机动车违规生产、非法改装、违规登记检验、虚假报废及生产、销售假冒伪劣汽车零部件等问题进行举报。

(四)健全工作机制。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建立机动车安全性能监管部门协作机制,及时通报信息,强化协作配合,固化联合检查处理机制,形成对机动车生产、改装、销售、登记、检验、维修、报废等环节的全过程监管。建立交通事故责任倒查机制,对发生死亡交通事故的,倒查车辆安全性能及监管责任,对肇事车辆存在安全隐患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和企业的法律责任。

这次大检查分三个阶段,11月10日前为组织部署阶段,11月11日至20xx年2月10日为检查整治阶段,2月11日至28日为督查总结、完善制度阶段。大检查期间,各地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要每月汇总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将适时派出联合检查组赴各地检查督导。

公安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

商务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年10月18日

有关通报违规出境案例心得体会和方法七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根据《道真自治县关于开展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专项督查的通知》(道府办电〔20xx〕16号)要求,县政府组织4个督查组,分别对全县14个乡(镇)及上玉工业园区在“春运”和“两会”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各乡(镇)深刻汲取双河村“2·18”客车侧翻和兴仁县锁寨村“3·7”小货车侧翻等交通事故教训,均按时传达了省、市、县有关道路交通安全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制定了20xx年道路交通管理、整治方案,落实了包保责任,积极开展“春运”、“两会”期间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交通秩序良好。

(二)各乡(镇)认真了开展“百日整治”专项行动。

(三)春运期间,各乡(镇)领导组织派出所民警、交通协管员进行了路检路查,严厉打击了各种交通违法行为。

(四)各乡(镇)对各自辖区的客运车辆、农用车辆和摩托车进行了登记,与驾驶员签订了责任状,并建立了相关登记台帐。

(五)各乡(镇)在主要路段设立了检查点,并安排了专职协管员定点执勤。在村、组设立了始发登记点,由专人进行登记检查。

(六)各乡(镇)对本辖区内的道路安全隐患进行了排查,并建立了相关台帐。

(七)针对省里出台的减征办理摩托车上牌和摩托车驾驶证的政策,各乡(镇)积极开展宣传和报名登记工作。

(八)各乡(镇)积极开展了红白喜事打招呼制度。采取村、组长负责的形式,提前下发红白喜事安全通知书,针对用车、烟花爆竹和食品等安全问题进行了宣传。

二、存在的问题

(一)共性问题:

1.工作发展不平衡,对上级的安排部署落实不到位,存在变相执行或执行打折扣等问题。工作只停留在会议传达上,没有根据辖区自身工作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

2.基础工作还不扎实,工作还停留在面上。乡(镇)对本辖区内“黑人(无驾驶证)、黑车(无牌)”底数不清,情况不准,尤其是摩托车、农用车等方面存在较大漏洞。监管仍然是传统的突击整治,没有做到长效保持,导致在农村地区道路上交通违法行为普遍存在,道路安全隐患随处可见,农村道路管理的死角盲区大量存在。

3.对“六类重点车辆”违法查处及管控力度不够。各乡(镇)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没有对客车、校车、货车、危险品运输车、农村面包车、摩托车等“六类车”进行重点管理,对车辆违法打击力度不够,监管力度不够。未及时对本辖区车辆进行摸底排查和建立分类台帐,部分乡(镇)虽有台帐,但未及时排查更新,辖区车辆及其驾驶人情况不清、底数不明。

4.道路安全隐患治理率低、治理效果不佳的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隐患整治工作的跟踪督促不力,治理与否不掌握、不销号,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投入不足,一些隐患整治不彻底,没有完善防护设施,未能有效改进道路的技术参数。

(二)个性问题

1.玉溪镇:红关丫交通安全检查点对7座以上车辆检查登记台帐不完善。关子山茶区公路弯多路窄,安全隐患大,特别危险路段未设置警示标识。

2.上坝乡:双河村街上赶集天道路两旁摊点林立,安全隐患大。

3.三江镇:火石坝大桥至平模公路三江段弯多路窄,过往车辆较多,监管力度不够,安全隐患较大。

4.阳溪镇:未对辖区7座以上面包车进行摸底排查。

5.河口乡:虽开展路检路查工作,但相关资料不规范,收集不全。辖区机动车及驾驶人管理台账混乱。

6.旧城镇:对辖区机动车、驾驶人摸排工作开展情况的资料不规范。

7.棕坪乡:文联村在1月4日排查的道路隐患现已治理落实,但没有及时销号。日常进行路检路查的资料不规范。

8.三桥镇:检查站工作力度不够,未认真对重点车辆进行“六必查”。凤山检查站基本按要求检查了客运车辆,对其他重点车辆检查较少,甚至不检查,在3月1日至18日期间,对其他重点车辆缺1号、5号、6号、7号、13号、15号等7天的检查记录。

9.平模镇:对辖区机动车、驾驶人未认真开展摸排,未及时更新相关台帐,辖区机动车及其驾驶员底数不清、情况不明,管理漏洞大。

10.大磏镇:对辖区涉及道路交通安全的人、车、路隐患未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辖区机动车及其驾驶人台帐、档案管理未及时更新;查车登记台帐缺项;20xx年重点驾驶人、重点群体安全教育未开展。

11.桃源乡:相关工作资料不规范、收集不全;未及时对已治理的隐患进行销号。

12.忠信镇:主要依托沙岭道路交通检查站开展路检路查工作,其余村级道路巡查较少;相关工作资料不规范。

13.洛龙镇:白家寺道路交通检查站在3月1日—3月7日期间,无路检路查台账;相关资料不规范,无有关工作开展图片等。

14.上玉工业园区:上玉工业园区管委会对园区道路交通安全重视不够。园区内交通安全监管力量薄弱,监管工作滞后。园区内施工车辆与人员混行,土石方车辆超载、超高现象严重,过往车辆车速快。未成立专门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构,未对园区施工车辆及其驾驶人员开展摸底排查。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一是各乡(镇)在农村道路管控方面要以“主体在县、管理在乡、延伸到村、触角到组”的管理模式,落实好“五在乡(镇)”(管理主体在乡镇、隐患整治在乡镇、宣传教育在乡镇、矛盾化解在乡镇、便民利民在乡镇)的农村道路交通社会化管理新路子,有效破解农村道路“基础薄弱、职责模糊、秩序混乱、监管不够、事故频发、保障乏力”的难题。抓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范体系建设,落实好乡(镇)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做到定期上报本辖区交通安全形势,定期调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办、站、队”的规范化建设。规范工作标准,落实工作经费保障,解决办公场地,配齐相关标识标牌和安全防护装备,加强协管人员的培训,让他们熟悉、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以保障各项工作的有效、规范开展;规范乡(镇)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建设,充分发挥指挥协调作用,共同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职能,最大限度减小管理的盲区死角。三是要严格落实赶集天“跟场”及“红白喜事打招呼”制度,夯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基础工作。四是各乡(镇)要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基础工作,切实掌握人、车隐患底数,健全管理基础信息台账,使管理台账规范、详实、鲜活,做到对本辖区的各类机动车、驾驶人、道路隐患等底数清、情况明;加大对无牌无证、酒后驾驶、摩托车、面包车违法载人、货运车辆及拖拉机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加大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二)强化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投入,强化隐患整治工作的跟踪督促,避免重排查轻治理,切实提高隐患治理率,提升治理效果。

(三)切实加强正在开展的摩托车减征政策工作。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开展摩托车减征政策工作,广泛动员,加大宣传力度,真正让广大群众知晓摩托车减征政策工作,进一步消化无牌无证摩托车存量,努力使摩托车上牌率达80%以上,摩托车驾驶人持证率达90%以上。

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年4月1日

有关通报违规出境案例心得体会和方法八

物业公司各部门、属下各客户服务中心:

为全力配合及支持君华硅谷样板房开放,20xx年3月7日-3月8日,中山客服中心环境卫生部全体员工不辞辛劳、加班加点对样板房进行开荒清洁,利用班前、午休及班后直至深夜的时间对4套精装样板房、大堂及销售路线进行了全面、彻底的清洁开荒。在整个加班过程中员工毫无半分怨言及懈怠,始终保持积极乐观、任劳任怨的工作态度,最终圆满完成样板房开荒清洁工作,使得君华硅谷样板房如期开放。

上述事件反映出中山客服中心环境卫生部员工团结协作、一切行动着眼公司利益的良好工作精神及作风,为公司其他员工树立了良好的学习榜样。为表彰先进,树立楷模,经公司研究决定:

给予中山环境卫生部全体员工通报表扬。

希望全体员工以中山客服中心环境卫生部为榜样,爱岗敬业,团结协作,勇于拼搏,为公司奉献自己的力量,

此通报

广州市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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