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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产品销售心得体会实用 旅游销售工作心得(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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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产品销售心得体会实用 旅游销售工作心得(9篇)
2022-12-30 22:07:39    小编:ZTFB

我们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以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好的心得体会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对于旅游产品销售心得体会实用一

42、安全记在心,平安走天下。

43、美景在眼底,安全在心中。

44、车载游客须求稳,平安出行是根本。

45、旅游须知千万条,安全出行第一条。

46、自驾旅游欢乐多,安全行车是保障。

47、安全旅游,文明旅游,和谐旅游。

48、行在旅途,安全在心。

49、山环水绕不忘乘车安全。

50、风景在路上,安全在车上。

51、风景处处美,安全时时记。

52、风景无限好,安全不可少。

53、世间美景尽收眼底,个人安全牢记心间。

54、快快乐乐出游,平平安安回家。

55、荡起安全桨,驶向幸福岸。

56、安全是最好的效益,平安是旅企的财富。

57、景点警示记心上,旅游安全有保障。

58、快乐出发,平安到达,文明旅行。

59、开开心心旅游,安安全全返程。

60、同铸平安,快乐旅游。

61、处处留心皆风景,时时小心无险情。

62、安全意识放心上,旅途美景放心赏。

63、您因旅游美景而心醉,风景因您安全而更美。

64、风景这边独好,安全至关重要。

65、处处小心,安全是金。

66、畅游天下美景,安全不忘其中。

67、旅游安全记心头,快乐旅程无烦忧。

68、加强旅游安全,建设美好安徽。

69、安全出行,平安回家。

70、山水美丽静心赏,注意脚下心不慌。

71、良药苦口利于病,旅游安全利于行。

72、风景在游览的路上,安全在你我的心中。

73、走路不看景,留神您脚底;看景不走路,驻足观美景。

对于旅游产品销售心得体会实用二

一、如果我们每一次旅行,不光是为了看风景,而是为了沉淀一下自己的心情,那么每一个景点都会给予我们人生启迪!从而也会让我们的每一次旅行充满了积极的意义!

二、一个人的旅游是很有意义的,首先起码的物质条件我觉得是必要的。出行前规划好自己的线路(至少一两个定点),交通工具我觉得乘坐火车比较好不快不慢这样可以欣赏路途风景,因为旅游本身就是一个体验的过程。最后祝旅途愉快。

三、晒晒行走四方的,旅游带回的东东。海岛游,海滨城市游,是围绕东南亚为主的旅游主题,当地五花八门的贝壳类,就成为有纪念意义的旅游摆件。用心一点,用玻璃瓶把干燥的小贝壳小海螺海星之类装起来,挺好看的。大个的贝壳,直接摆就是了。欧洲旅游例如英国,欧式咖啡杯精美茶具就是首选,还有其他工艺品例如意大利威尼斯面具,米兰画廊的油画,巴黎街头画家的水粉画,也挺不错的。

四、每次快要出去旅游了,我就开始不想出去旅游了,开始想到还有好多事情没做,还要耽误这么多天学习虽然不去旅游我也不会做这些事或者好好学习的但是就是觉得哇要累好多天然后做的事也没啥意义真是给自己跪下了,一种类似近乡情怯的感觉?我感觉吧,旅游这种事,总归在你唾手可得的时候不做一下,感觉好像亏了,其实要是不去也就不去了。这世界上很多人梦想环游世界,当然也有人完全不理解环游世界能有什么意义;有很多人爱猫爱狗,当然也有人并不喜欢这些动物。凭什么非得喜欢呢,哼!

五、旅游就是为了缓解生活中的压力、让生活变得更有意义

六、旅行的意义改变一成不变的生活轨迹,哪怕只有几天。这也许是旅行的一种意义吧,早安。

七、我从来都是个不喜欢旅游的人,陌生的地方会让我非常没有安全感,压抑,恐惧。旅游的意义对我来说不是去哪里,而是跟谁去,跟爱的人去哪里我都愿意。做好攻略,带上相机,带好钱。我愿意为她做好一切。因为,我只想你记住我爱你的时候很优秀。

八、旅游的意义,不是安家,也不是留念,是寻觅,寻觅你千万般的温暖,寻觅你看不到的故事,寻觅你听不到的传奇。沿着马的足迹,诗的秘境,回家。

九、现在觉得旅游也没有什么太大的意义,还是把自己眼前的日子过好比什么都强。

十、趁着年轻,还没结婚,还没有孩子前。多和闺蜜好友出去旅游,拍很多照片,做很多有意义又开心的事。和闺蜜定的100件事,要全部完成才行。我们还要一起去迪士尼,一起去深圳老狗的复式楼喝酒通宵畅聊,一起滑雪跳伞冲浪,未来带着老公孩子,变成老闺蜜一起去世界每个角落人生最重要的是开心!

十一、人生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旅游,开始登机。

十二、早上风真大,阳光也不刺人。湖风吹过脸颊,头发飞舞,真的很想记录下这种感觉。在一瞬间,我似乎明白了旅游的意义:去往一个新地方,发自内心的放松,这种愉悦是平日紧绷绷的我们很难得的。

十三、我以为:旅游的真谛不在于看过多少景点,而在于感受异地的文化和魅力。惟如此,旅游的意义才更大。

十四、旅游的意义与我而言是在某些时候变成一种亲切感,当你从杂志上书上别人的照片里再看到熟悉的景时,难免一种感动!希望在睿睿的世界里,也能封存这样一份感动。

十五、旅游最大的意义,是不是就是那种,把梦变成真实的不可思议。

十六、穷游没有意义,旅游就是找开心的,穷游就是折腾自己。

十七、没有旅行的生活只能是叫生存,或许旅行的意义有千万种,但旅行的目的只有一个,眷恋,再放下!

十八、曾经有人这样诠释旅游的意义:人们之所以出来旅游是因为,没有什么比在火车,飞机,轮船上,更能倾听到自己的内心。

十九、旅游的意义不在于去了哪个奇怪的地方,而在于帮助人们从日常的状态中抽离出来,去体验一种全新的境界。旅游终究是要回家的,所以在旅游中还能得到一些体悟,并能点化日常生活,那是最好的。另外,读书也是一种旅游,听音乐也是一种旅游,它们都是灵魂的旅游。

二十、过中秋,放假的意义就是和家人团聚,或者带着家人出去旅游吧,宣州山清水秀,欢迎您来。

二十一、我所理解的旅游是在一个地方住一段时间,能够充分体验当地的生活,而不是拍照打卡。但今天又发现旅游的意义也在于解压和生活。

二十二、我想去旅游,去很多地方。就是喜欢自由。我说的旅游不是组团之类的毫无意义的旅游,而是那种去一个地方待一段时间,感受一个地方的文化,感受大自然的美、大自然的恩赐,再到下一个地方去。不喜欢被规定好的生活,喜欢自由自在、无拘无束。虽然每个人都想在大城市,过着人上人的生活,我也一样,我也想,但是,如果不是为了家人,我一定会去选择自由。

二十三、旅游的意义可能莫过于多年之后,翻看照片,任然能够在画面里找回当时的光线、声音和在身边流动着的人。

二十四、愿你能有意义的旅行,有目标的生活。

二十五、好的旅游一定是身心得到放松并能在见识上有所收获,而不是回到家后身心俱疲的感觉。——那不叫旅游,是遭罪。

二十六、到了这个年纪,好多事情,在热爱只能想想,喜欢的提琴没有时间和精力去演奏,旅游也没有任何有意义到想要去的什么地方,偶尔会有心动的感觉却无从下手,郭顶的水星记里开头的两句就是,“着迷于你眼睛,银河有迹可循”,算了,这种事情急不来,还是相信缘分吧,真的是,一缕青丝乱芳华。

二十七、让日子变得有意义的方法就是旅游,在旅游中找回自己的初心,不断寻觅美好风光,时间仿佛静止了一样。这次坡州绀岳山之旅中收获了很多,收获了一次大自然给予的视觉盛宴,真实感受了一回中学课本里,“蜀道难,难于上青天”的现实体会。

二十八、看了妻子的浪漫旅行,特别沸腾特别的,特别的感觉到什么是该俩个人应该有的生活。互相的照顾,体谅,与感同身受吧。没有一起做过的事情还有很多很多。一起去旅游,一起去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那种记忆深刻的事情。爱情不只是甜言蜜语。而且是更加的一起努力变的更好。一起成长。互相打气,加油,一起向前走吧,成为互相值得依靠的伙伴。

二十九、感觉自己早就有抑郁倾向,极度缺乏安全感,脾气有时候动不动会发,胡思乱想。但是还不至于会去死,人好不容易来世界一回,不考虑自己,还有爸妈,家人,还有很多地方没去,我还想去很多地方看看,旅游,做很多有意义的事。

三十、茫崖,一个让很多人感到陌生的名字,甚至还不知道怎么念,但它却是青海及柴达木盆地的西大门,风光非常漂亮,著名的景点有翡翠湖、千佛崖、英雄岭、尕斯湖等,可谓美景无处不在,大片随手可得,然而它却并不是一个传统意义的旅游城市,甚至连一个有大门、需要收费的景区都没有,这就是茫崖,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地方。

对于旅游产品销售心得体会实用三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旅游事业管理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旅游的时间安排

由甲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为乙方提供旅游服务。

第二条旅游的地点及每个旅游景点的时间安排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旅游景点为_________。分别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每天的时间安排为上午_________时至_________时,下午_________时至_________时。

第三条旅游的生活安排:

甲方为乙方提供食宿,每天伙食在_________元至_________元标准内。

第四条导游服务

甲方为乙方提供导游服务,服务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旅游的费用

本次旅游的费用总计_________元(包括食宿在内)。在旅游出发前_________日交清。

第六条旅游的交通工具

甲方为乙方提供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__等交通工具都由甲方联系,提供,并保证乙方的旅游安全。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金

1.甲方应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为乙方安排本次旅游。

2.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减少或增加旅游景点和缩短旅游时间。如甲方违反约定,应向乙方赔偿_________%的违约金或者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按约定继续提供旅游服务,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自行旅游,支出的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增加游览景点的,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为乙方提供优质的服务。在旅游期间,甲方应派医务人员,保安人员等随行,以保证本次旅游的顺利进行。

4.甲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按约定赔偿乙方损失额_________元。

5.由于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受到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的,甲方负赔偿责任。如因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失的,甲方在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金

1.乙方应按时交纳旅游费用,如违反规定在旅游出发前____天内还不交清的,甲方有权不与乙方签订合同,取消乙方的旅游事项

2.乙方应遵守甲方安排在本次旅游当中的安全事项及其他合理要求,不得擅自单独行动,否则后果自负。

第九条本合同在执行前或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由甲、乙方各执_____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对于旅游产品销售心得体会实用四

合同编号:

旅游者:__(名单可附页,需出境社和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确认)

出境社: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第一章 术语和定义

第一条本合同术语和定义

1.团队出境旅游服务,指出境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和《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出国旅游及赴中外双方政府商定的国外边境区域和港、澳地区等旅游目的地旅游,代办旅游签证/签注,代订公共交通客票,提供餐饮、住宿、游览等两项以上服务活动。

2.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出境社,用于购买本合同约定的旅游服务的费用。

旅游费用包括:

(1)必要的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

(2)交通费(含境外机场税);

(3)住宿费;

(4)餐费(不含酒水费);

(5)出境社统一安排的景区景点的门票费;

(6)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

(7)导游服务费;

(8)边境旅游中办理旅游证件的费用;

(9)出境社、境外地接社等其他服务费用。

旅游费用不包括:

(1)办理护照、港澳通行证的费用;

(2)办理离团的费用;

(3)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4)合同未约定由出境社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项目所需的费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

(5)境外小费;

(6)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通讯、饮料及酒类费用,个人娱乐费用,个人伤病医疗费,寻找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费用。

3.履行辅助人,指与旅行社存在合同关系,协助其履行本合同义务,实际提供相关服务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

4.自由活动,特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

5.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期间、旅游者不参加旅游行程活动期间、每日行程开始前、结束后旅游者离开住宿设施的个人活动期间、旅游者经领队或者导游同意暂时离团的个人活动期间。

6.不合理的低价,指出境社提供服务的价格低于接待和服务费用或者低于行业公认的合理价格,且无正当理由和充分证据证明该价格的合理性。其中,接待和服务费用主要包括出境社提供或者采购餐饮、住宿、交通、游览、导游或者领队等服务所支出的费用。

7.具体购物场所,指购物场所有独立的商号以及相对清晰、封闭、独立的经营边界和明确的经营主体,包括免税店,大型购物商场,前店后厂的购物场所,景区内购物场所,景区周边或者通往景区途中的购物场所,服务旅游团队的专门商店,商品批发市场和与餐饮、娱乐、停车休息等相关联的购物场所等。

8.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指旅游者自己购买或者通过旅行社、航空机票代理点、景区等保险代理机构购买的以旅行期间自身的生命、身体或者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短期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航空意外险、旅游意外险、紧急救援保险、特殊项目意外险。

9.离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境外经领队同意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0.脱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境外未经领队同意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1.转团,指由于未达到约定成团人数不能出团,出境社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在行程开始前将旅游者转至其他出境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履行合同的行为。

12.拼团,指出境社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在签订合同时经旅游者同意,与其他出境社招徕的旅游者拼成一个团统一安排旅游服务的行为。

13.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骚乱、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

14.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客观因素引发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飞机、火车、班轮、城际客运班车等公共客运交通工具延误或者取消,景点临时不开放。

15.必要的费用,指出境社履行合同已经发生的费用以及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包括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费用(含预订金)、旅游签证/签注费用、饭店住宿费用(含预订金)、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等。

16.公共交通经营者,指航空、铁路、航运客轮、城市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经营者。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二条 旅游行程单

出境社应当提供带团号的《旅游行程单》(以下简称《行程单》),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行程单》应当对如下内容作出明确的说明:

(1)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目的地、结束地,线路行程时间(按自然日计算,含乘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不足24小时以一日计);

(2)旅游目的地地接社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3)交通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交通工具及档次等级、出发时间以及是否需中转等信息);

(4)住宿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住宿饭店的名称、地址、档次等级及是否有空调、热水等相关服务设施);

(5)用餐(早餐和正餐)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用餐次数、地点、标准);

(6)出境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明确旅游线路内容包括景区点及游览项目名称、景区点停留的最少时间);

(7)自由活动的时间;

(8)行程安排的娱乐活动(明确娱乐活动的时间、地点和项目内容);

《行程单》用语须准确清晰,在表明服务标准用语中不应当出现“准_星级”、“豪华”、“仅供参考”、“以__为准”、“与__同级”等不确定用语。

第三条 订立合同

旅游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条款和《行程单》,在旅游者理解本合同条款及有关附件后,出境社和旅游者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由旅游者的代理人订立合同的,代理人需要出具被代理的旅游者的授权委托书。

第四条 旅游广告及宣传品

出境社的旅游广告及宣传品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其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出境社和旅游者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三章 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五条 出境社的权利

1.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参团;

2.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3.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额旅游费用;

4.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时,可以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和紧急避险措施并要求旅游者配合;

5.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6. 要求旅游者对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损害出境社合法权益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7.要求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劝阻旅游者违法和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第六条 出境社的义务

1.按照合同和《行程单》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旅游者提供服务,不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不降低服务标准;

2.向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

3.不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组织、接待旅游者,不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4.在出团前采取行前说明会等方式,如实告知具体行程安排和有关具体事项。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旅游目的地国家或者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禁忌;旅游活动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和安全避险措施、旅游者不适合参加旅游活动的情形;出境社依法可以减免责任的信息;境外小费标准、外汇兑换事项、应急联络方式(包括我驻外使领馆及出境社境内和境外应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告知的事项;

5. 为旅游团队安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持证领队人员;

6.妥善保管旅游者交其代管的证件、行李等物品;

7.为旅游者发放用中英文固定格式书写、由旅游者填写的安全信息卡(内容包括旅游者的姓名、国籍、血型、应急联络方式等);

8.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时,应采取合理必要的保护和救助措施,避免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

9.积极协调处理旅游行程中的纠纷,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10.提示旅游者按照规定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1.向旅游者提供发票;

12.依法对旅游者个人信息保密。

第七条 旅游者的权利

1.要求出境社按照合同及《行程单》约定履行相关义务;

2.拒绝出境社未经事先协商一致的转团、拼团行为;

3.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出境社未与旅游者协商一致或者未经旅游者要求而指定购物场所、安排旅游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有权拒绝出境社的导游、领队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

4.在支付旅游费用时要求出境社出具发票;

5.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得到尊重;

6.在人身、财产安全遇有危险时,有权请求救助和保护;人身、财产受到侵害的,有权依法获得赔偿;

7.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者要求出境社协助索赔;

8.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旅游者的其他各项权利。

第八条 旅游者的义务

1.如实填写《出境旅游报名表》、签证/签注资料和游客安全信息卡等各项内容,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准确无误且能及时联系;

2.向出境社提交能有效使用的因私护照或者通行证,自办签证/签注者应当确保所持签证/签注在出游期间有效;

3.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

4.按照合同约定随团完成旅游行程,配合领队人员的统一管理;

5. 遵守我国和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不参与色情、赌博和涉毒活动;不擅自脱团;不在境外滞留不归;

6.遵守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等文明行为规范;

7.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以及有关部门、机构或者旅游经营者采取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予以配合;

8. 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随身携带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不在行李中夹带;

9.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不损害当地居民的合法权益,不干扰他人的旅游活动,不损害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不采取拒绝上、下机(车、船)、拖延行程或者脱团等不当行为;

10.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应当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选择活动项目,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第四章 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

1.出境社与旅游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确认。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出境社应当退还旅游者。

2.行程开始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出境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的,双方经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处理;延期出行的,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3.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或者出境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1)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经向旅游者作出说明,旅游者同意变更的,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2)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出境社与旅游者分担。

(3)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双方分担。

第十条 合同的转让

旅游行程开始前,旅游者可以将本合同中自身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出境社没有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并办理相关转让手续,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和第三人承担。

正当理由包括但不限于:对应原报名者办理的相关服务不可转让给第三人的;无法为第三人办妥签证/签注、安排交通等情形的;旅游活动对于旅游者的身份、资格等有特殊要求的。

第十一条 不成团的安排

当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可以与出境社就如下安排在本合同第二十三条中做出约定。

1.转团:出境社可以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降低的前提下,经事先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合同,并就受委托出团的出境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先行承担责任,再行追偿。旅游者和受委托出团的出境社另行签订合同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2.延期出团或者改签线路出团:出境社经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可以延期出团或者改签其他线路出团,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出境社予以退还。需要时可以重新签订旅游合同。

第五章合同的解除

第十二条 出境社解除合同

1.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出境社解除合同的,应当采取书面等有效形式。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按照出发日减去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的自然日之差计算,下同)以上(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出境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费用);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不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除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外,还应当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旅游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境社可以解除合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患有传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

(2) 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且不同意交有关部门处理的;

(3)从事违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的;

(4)从事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活动,且不听劝阻、不能制止的;

(5)法律规定的影响合同履行的其他情形。

出境社因上述情形解除合同的,应当以书面等形式通知旅游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的相关约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第十三条 旅游者解除合同

1.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既不同意转团,也不同意延期出行或者改签其他线路出团的,出境社应及时发出不能成团的书面通知,旅游者可以解除合同。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2.除本条第1款约定外,在行程结束前,旅游者亦可以书面等形式解除合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上提出解除合同的,未办理签证/签注的,出境社应当向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已办理签证/签注的,应当扣除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出境社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相关约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3.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视为旅游者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相关约定处理。

第十四条 因不可抗力或者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或者出境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出境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旅游者不同意变更的,可以解除合同(因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提出解除合同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合同解除的,出境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第十五条 必要的费用扣除

1.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约定由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

行程开始前14日至7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70%。

2.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旅游费用_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费用-旅游费用_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天数_已经出游的天数。

如按上述第1款或者第2款约定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解除合同的,出境社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应当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款手续。

第十六条 出境社协助旅游者返程及费用承担

旅游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出境社应协助旅游者返回出发地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点。因旅行社或者履行辅助人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返程费用由出境社承担;行程中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第十三条第2款约定解除合同的,返程费用由旅游者承担;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约定解除合同的,返程费用由双方分担。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出境社的违约责任

1.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收到出境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出境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等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14日至7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出境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出境社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或者旅游者不同意不成团安排的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还全部旅游费用的手续并支付上述违约金。

2.出境社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者未经旅游者同意调整旅游行程(本合同第九条第3款规定的情形除外),造成项目减少、旅游时间缩短或者标准降低的,应当依法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出境社具备履行条件,经旅游者要求仍拒绝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出境社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旅游者采取订同等级别的住宿、用餐、交通等补救措施的,费用由出境社承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滞留等严重后果的,旅游者还可以要求出境社支付旅游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赔偿金。

4.未经旅游者同意,出境社转团、拼团的,出境社应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5%的违约金;旅游者解除合同的,出境社还应向未随团出行的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向已随团出行的旅游者退还尚未发生的旅游费用。如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出境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5.出境社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30日内,要求出境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1)出境社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

(2)未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未经旅游者要求,出境社指定具体购物场所或者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

6.与旅游者出现纠纷时,出境社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 旅游者的违约责任

1.因不听从出境社及其领队的劝告、提示而影响团队行程,给出境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旅游者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所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3.由于旅游者的过错,使出境社、履行辅助人、旅游从业人员或者其他旅游者遭受损害的,应当由旅游者赔偿损失。

4.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责任。

5.旅游者违反安全警示规定,或者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不予配合,造成旅行社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九条 其他责任

1.因旅游者提供材料存在问题或者自身其他原因被拒签、缓签、拒绝入境和出境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出境社将未发生的费用退还旅游者。如给出境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出境社原因导致旅游者被拒签而解除合同的,依据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处理。

2.由于旅游者自身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或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出境社不承担责任。

3.旅游者自行安排活动期间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出境社在事前已尽到必要警示说明义务且事后已尽到必要救助义务的,出境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出境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出境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出境社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5.由于公共交通经营者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依法应承担责任的,出境社应当协助旅游者向公共交通经营者索赔。

第七章 协议条款

第二十条 线路行程时间

出发时间 年 月 日 时,结束时间 年 月 日 时;共 天,饭店住宿 夜。

第二十一条 旅游费用及支付(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成人 元/人,儿童(不满14岁) 元/人;其中,导游服务费 元/人;

旅游费用合计 : 元。

旅游费用支付方式: 。

旅游费用支付时间: 。

第二十二条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出境社提示旅游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旅游者可以做以下选择:

□委托出境社购买(出境社不具有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不得勾选此项):保险产品名称 (投保的相关信息以实际保单为准);

□自行购买;

□放弃购买。

第二十三条 成团人数与不成团的约定

成团的最低人数: 人。

如不能成团,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1.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出境社委托

出境社履行合同;

2.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延期出团;

3.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改签其他线路出团;

4.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解除合同。

第二十四条 拼团约定

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采用拼团方式拼至 出境社成团。

第二十五条 自愿购物和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约定

1.旅游者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参加出境社安排的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2.出境社可以在不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不诱骗旅游者、不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前提下,按照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与旅游者协商一致达成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协议;

3.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安排应不与《行程单》冲突;

4.地接社及其从业人员在行程中安排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责任由订立本合同的出境社承担;

5. 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具体约定见《自愿购物活动补充协议》(附件3)、《自愿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补充协议》(附件4)。

第二十六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亦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消费者协会、有关的调解组织等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未尽事宜,经旅游者和出境社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列入补充条款。(如合同空间不够,可以另附纸张,由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第二十八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 出境社盖章:

证件号码: 签约代表签字(盖章):

住 址: 营业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邮 编: 邮 编: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签约日期: 年 月日 签约日期: 年 月日

签约地点:

出境社监督、投诉电话:

省 市旅游质监执法机构:

投诉电话:

电子邮箱:

地 址:

邮 编:

旅游线路及编号 旅游者出团意向时间

对于旅游产品销售心得体会实用五

1.开展原因:

为庆祝建党xx周年,响应国家和谐社会的号召。704号公社决定举家出游,同时由于邱克刚从英国留学归来,外加姥姥姥爷与和鑫迪同学即将结束深圳之旅,特此策划家庭聚会。带领全家感受深圳东海岸的美景与享受美食。

2.基本情况:

东部华侨城坐落于中国深圳大梅沙,占地近9平方公里,由华侨城集团斥资35亿元精心打造,是国内首个集休闲度假、观光旅游、户外运动、科普教育、生态探险等主题于一体的大型综合性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主要包括大侠谷生态公园、茶溪谷休闲公园、云海谷体育公园、华兴寺、主题酒店群落、天麓大宅等六大板块,体现了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华侨城以"规划科学合理,功能配套齐全,城区环境优美,风尚高尚文明,管理规范先进"为规划、建设和管理的目标,经过十多年的努力,已建成为一个现代海滨城区,被誉为深圳湾畔的一颗明珠。

3.执行对象:

我爱的人们和爱我的人们

4.活动影响:

促进家庭的和谐,愉悦身心,消除压力,了解了深圳的海滨文化。

1.人力资源

参加对象:我爱的人们和爱我的人们

组织领导:团长“和老板”&邱财务

成员:我爱的人们和爱我的人们

2.物力资源

交通:丰田大霸王一辆,马自达福美来一辆。

活动场所:深圳市东部华侨城和深圳东海岸

1.时间:于xx年7月9号上午09:00启程;于xx年7月10号下午18:30返程

2.地点:深圳市东部华侨城和深圳东海岸

3.活动单位:我爱的人们和爱我的人们。

4.管理方面:由于东部华侨城面积较大,人流较多,需要所有人遵守团队规定,整体行动,不擅自离队。如因特殊情况需要离队,需向有关人员通告且携带通讯设备。

5.饮食及其他方面:本次活动主要以海鲜为主,海鲜过敏者请自带干粮充饥;由于园区内食物价格偏高,建议每人自带矿泉水一支,水果以及适量干粮;队伍需自带2到3个塑料袋,以便装垃圾,支持环保;同时,因为天气炎热,并有老人同行,可以选择性的携带折叠小凳子和扇子休憩,防暑;每位出游者许穿着舒适的运动鞋;70岁以上的姥姥姥爷记得带上老年证。最后,由于夏季紫外线较强,请爱美人士自带防晒霜。

6.活动流程:

(1)预定的时间09:00龙都花园楼下集合,由团长清点好人数,然后再开车到达深圳市吉钓沙。

(2)预计11:00到达东冲,由团长带领团队全体人员享受午餐。

(3)午餐后前往东冲海边踏浪,享受日光浴,游泳等。

(4)约5:00享用晚餐(客家窑鸡)。

(5)7:00返回酒店

(6)10号早晨7:30离开酒店,前往东部华侨城。

(7)8:00到达门口,由团长进行统一购票,准备游园。

(8)9:00——16:00在东部华侨城园区内游玩,感受深圳自然与人文相结合的景观,感受异国风情,了解深圳茶文化,了解深圳旅游文化,了解深圳花卉艺术,体验深圳多元化的风土人情。(午餐自理)

(9)17:00开车回家。

房费:800

东部华侨城门票:4*240=960

海鲜午餐预算:每人150

晚餐预算:每人100

总额:3500

组织者:团长和老板

参加者:爱我的人们和我爱的人们。

对于旅游产品销售心得体会实用六

为了让出游的同学度过一个愉快的旅程,并保证同学们在旅游期间人身、财产安全,全体出游人员自愿遵守如下安全与管理承诺:

一、此次活动安全第一,以自愿参加为原则。

二、出游同学必须听从旅行社及班内的统一安排,必须服从旅游队长的指挥。 旅行时不可擅自脱队,特殊情况单独离队,应征得队长同意。必须随身携带电话,以免发生意外。所以请各位参加者在活动前一天给手机充满电,活动当天保证全天开机,随时能够联系到每个人。

四、抵达景区游览前,听从队长安排,谨记班委交代的集中地点、时间、所乘游览巴士车号。万一脱团,请于集中地点等候各队负责人返回寻找。

五、旅行途中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斗殴活动,随时提高防范意识,尽量避免与陌生人搭讪,如遇紧急情况及时报警。

六、旅游途经危险区域景点时,要尽量结伴而行,千万不要独自冒险前往,必须保证自身人身安全,出现意外尽快救治伤员,并及时报警求助。

七、行程中或自由活动时若有刺激性活动项目,身体状况不佳者不得参加。患有心脏病、肺病、哮喘病、高血压者不得从事水上、高空活动。河边戏水,不得超越安全警戒线,不熟悉水性者,不得下水。

八、外出旅行,注意饮食安全,避免吃生食、生海鲜、已剥皮的水果,腐败的食物,忌暴饮暴食,不得接受陌生人送的饮料、食品。

九、出游同学们需随身带好身份证件、现金等物品,如随身携带,注意保管,切勿离手。

十、由于在出游期间同学不遵守以上承诺导致的人身、财产安全等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一切责任,与活动组织者无关。

承诺人:

时间:x年xx月xx日

对于旅游产品销售心得体会实用七

为贯彻“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根据吕祖善省长关于组织省级机关工作人员下乡体验乡村旅游的指示精神,我按照局统一安排于4月24—27日赴衢江区的板固村和下呈村开展体验乡村旅游、帮扶农村建设活动。通过四天三夜吃在农户、住在农户,参与打麻糍、挖野笋等农事民俗活动,充分体验了乡村旅游的乐趣。在2个村参加座谈会,走访农家乐经营户,了解乡村旅游发展中的困难和期盼,了解并实地勘察旅游基础设施,帮扶乡村旅游的发展。现将体验的情况作一汇报:

板固村位于罗樟源的中部,距离市区约30公里,地处海拔800米的山涧峡谷地带,森林覆盖率达到96%以上,整个板固村就是一个天然的“大氧吧”,自然生态优美。总面积10平方公里,其中竹林面积5000余亩,同时也是衢州市的野生兰花保护基地。全村46户228人,经济来源主要依靠农家乐经营和毛竹、高山蔬菜、土种牛羊养殖等。现从事农家乐经营户13户,能同时接待680人就餐和100余人住宿,直接从业人员近40人,间接从业人员80余人,20xx年接待23600余人,实现经营收入120余万元。

下呈村坐落于紫微山国家森林公园境内,由5个自然村组成,245户农户761人。境内有年接待游客达到10万人次的国家aaaa级旅游区————天脊龙门风景区,是衢州市重点旅游景区。依托旅游景区开展“农家乐”,现共有26家,可提供床位500张,直接就业人数60余人,日平均接待游客3000人次。20xx年该村年“农家乐”收入达到300多万元,人均纯收入3142元。在“农家乐”的发展带动下,村民大力发展绿色无公害农业,茶叶、高山蔬菜种植和土鸡、土鸭养殖业发展迅速,农副产品的销售产业也初具规模,带动了村民的经济发展。

1、各地乡村旅游如火如荼。20xx年,在村支书傅梅英的动员下,板固村的3户农户自发开始农家乐经营,经历了怕经营到试经营再到爱经营,从不懂服务到学服务再到提升服务的转变。村民从观望到积极参与,20xx年底发展到13家,而且还有继续增加的趋势,农家乐迅速发展,并向规模化、专业化、特色化发展,经营状况明显高于农户预期,并保持稳定的增长。下呈村由于依托景区,起步较早,发展到现在已经有一半农户从事农家乐,全村农家乐的收入占农民总收入的30%。原来游客依靠单一的衢州市区和衢化职工发展到金华、杭州等周边地市;促销方式由口碑传销发展到旅行社组团旅游,旅游方式由原来的单一自驾游逐步提高了团队份额;从消费方式上由原来的定额价为主发展到以自报价为主,经营状况日趋成熟。由于农家乐更适于短途旅游,两村预计“五一”的长假变成3个短假将使当地农家乐更趋火爆。

2、乡村旅游给农民带来真正的实惠。

一是农民致富了,板固村大部分农家乐经营户年收入超过10万元,不少农户放弃既辛苦又不稳的来料加工,投入到乡村旅游;

二是农村发展了,板固村的农家乐不仅带动了周边地区农村经济的发展,而且江西农村定期送土鸡,丽水的遂昌农村定期送猪肉过来,形成了乡村旅游的产业链;

三是不出远门当地就业了,板固村的秋兰馆农家乐不仅夫妻当家,而且将外出打工的女儿也叫回来,忙时还动员亲戚帮忙,生意红红火火,村民安居乐业;

四是环境改善了,农家乐的开办使村民认识到良好的环境是其收入的源泉,村民主动放弃造纸等污染环境的项目,还青山绿水本来面貌。

3、发展乡村旅游因地制宜各具特色。两个村充分利用各自的环境优势和区位优势发展具有当地特色的乡村旅游,板固村利用自然生态优势发展小桥流水型农家乐,主要为衢州市民提供休闲度假场所;下呈村则利用天脊龙门景区的独特优势,主要为中短途旅游者游玩天脊龙门景区提供吃农家菜的服务。

1、旅游接待设施有待完善。住农家屋是城市居民返璞归真的追求,但由于有些农户缺乏热水器无法洗澡、卫生间窗户没有窗帘布以及棉被厚度不够等原因,住宿条件还无法满足城市居民的基本需求;农户的碗筷消毒土法上马,洗净后用开水沸煮,缺乏消毒柜等消毒器械和措施;景区小卖部出现销售过期食品的现象。为此,农家住宿设施设备要从方便游客出发,以人为本,根据城市居民的需求和生活习惯合理安排设施和提供服务,增加舒适度和私密性,让游客真正有宾至如归的感觉;餐饮方面,既要在菜肴上突出“农”字,更要在碗筷等器具上讲究食品卫生,适当引进消毒柜等现代化卫生设备,让游客吃得放心。

2、乡村旅游环境有待改善。虽然农家乐经营户已经注意只身周边的环境卫生,但一些没有从事农家乐的农户仍然维持原有的生活陋习,一时难以改变,加上游客的不断增加,环境保护矛盾日益突出;村庄整治使农民过上洁净的生活,但一些农户新建筑过于城市化,而且楼间距越来越小,房屋越造越高,缺失了农家特有的韵味,农家特色在逐步淡化。因此,要向农民灌输“建设好自己家园就是增加收入”的理念,乡村旅游的环境是发展农家乐的根本,城市居民绝大部分就是来感受乡村的山清水秀,合理布局农家屋,避免城市化,垃圾收集制度化,创造一个整洁的环境,才能吸引更多的旅游者。

3、乡村旅游管理有待加强,管理部门服务有待提高。压价竞争、争相拉客等无序竞争现象在农家乐发展早、竞争相对激烈的下呈村已经开始出现苗头,小商小贩在通往景区道路随意占道设摊;板固村后的火山湿地虽然很美,但囿于资金匮乏,一直没有得到开发,上山道路是砍竹人运输毛竹的通道,几乎无路可走,游客上山安全无法得到保障,安全亟需加强。此外,一些部门缺乏服务意识,如衢江区地税局在减免农家乐经营户5000元经营额的税收后,不再提供发票,农户经营额超过后要去衢州城里的区地税局开发票,不仅来去坐公家车要一天,而且每月10日后开发票还要收取滞纳金,限制了农家乐的做大做强。为此,要加强农家乐协会等自律组织的建设,制定规则避免恶性竞争;要加强行业管理,引导乡村旅游有序发展;要加强安全检查,避免旅游事故的发生;要增强管理部门特别是欠发达地区行政管理部门服务农家乐的意识,彻底改变官僚作风,主动上门为乡村旅游的发展做好服务。

总之,发展农家乐

一要突出“农”字,充分挖掘农村特色,展示农耕文化;

二要突出“家”字,让旅游者不仅宾至如归,更要感受到农家的淳朴、热情和温馨;

三要突出“乐”字,要开发出一批参与性广、娱乐性强的农事活动,使旅游者在农家感受到开心和快乐。

发展乡村旅游,主要抓好几件事:

一要整合资源,农家乐经营户要走合作化道路,发挥集体作用,在发展中还应与村庄整治相结合,做好环境保护的文章;

二要发挥协会功能,加强安全、服务和价格等方面的自律,从简单地提供餐饮逐步发展到提供住宿,再发展到娱乐,最后让游客带走当地土特产,使农家乐形成产业链;

三要提升服务和技能,要从学好普通话着手,提高经营能力和经营水平;

四要齐抓共建,旅游、交通、林业、公交、宣传等部门要相互合作,整合力量,合力抓好乡村旅游。

对于旅游产品销售心得体会实用八

1. 南丰 蜜桔之都--江西南丰

2. 合肥 日出黄山 绿染合肥 两个胖胖欢迎你

3. 安庆 游安庆,唱黄梅--每天都是一出戏

4. xx区 大美黄山圆梦地 太平胜境任君游

5. 河源 客家古邑 万绿河源

6. 茂名 新滨海 新茂名

7. 阳江 海天动情阳江游

8. 江门 侨乡山水风情

9. 汕头 海风潮韵 世纪商都 畅游蓝天下

10. 湛江 相约在中国大陆最南端

11. 恩平 冯如故里名中外 温泉之乡冠古今--广东恩平

12. 东莞 最具魅力城市 每天绽放新精彩

13. 增城 牛仔之乡--增城

14. 海南 安全的旅游岛,美妙的度假地 欢乐海岛,四季花园 畅游海南 回归自然--海南 热带海岛,清新自然,度假胜地,欢乐天堂

15. 海口 阳光海口 娱乐之都 椰风海韵 南海明珠

对于旅游产品销售心得体会实用九

旅游合同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或团体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旅游事业管理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旅游的时间安排:

由甲方在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为乙方提供旅游服务。

第二条旅游的地点及每个旅游景点的时间安排: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旅游景点为个。分别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每天的时间安排为上午________时至________时,下午________时至________时。

第三条旅游的生活安排:

甲方为乙方提供食宿,每天伙食在________元至________元标准内。

第四条导游服务:

甲方为乙方提供导游服务,服务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旅游的费用:

本次旅游的费用总计____元(包括食宿在内)。在旅游出发前____日交清。

第六条旅游的交通工具:

甲方为乙方提供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交通工具都由甲方联系、提供,并保证乙方的旅游安全。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金:

1.甲方应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为乙方安排本次旅游。

2.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减少或增加旅游景点和缩短旅游时间。如甲方违反约定,应向乙方赔偿____%的违约金或者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按约定继续提供旅游服务,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自行旅游,支出的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增加游览景点的,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为乙方提供优质的服务。在旅游期间,甲方应派医务人员、保安人员等随行,以保证本次旅游的顺利进行。

4.甲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按约定赔偿乙方损失额________元。

5.由于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受到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的,甲方负赔偿责任。如因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失的,甲方在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金:

1.乙方应按时交纳旅游费用,如违反规定在旅游出发前____天内还不交清的,甲方有权不与乙方签订合同,取消乙方的旅游事项。

2.乙方应遵守甲方安排在本次旅游当中的安全事项及其他合理要求,不得擅自单独行动,否则后果自负。

第九条本合同在执行前或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____份,由甲、乙方各执_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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