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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好医院读书心得体会及感悟 医院生活感悟(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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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好医院读书心得体会及感悟 医院生活感悟(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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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心得体会吗?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描写经营好医院读书心得体会及感悟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订约四方

订约四方一致同意共同投资举办一家合资银行(以下简称银行)。

第二条银行名称及地址

银行名称:

中文: 银行

英文:

银行地址:

第三条组织形式

银行为有限责任公司。订约四方对银行的责任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

第四条银行宗旨

银行经营商业银行及投资银行的业务并提供咨询服务,为利用侨资和外资开辟新的渠道,介绍先进科学技术和先进管理经验,增进国际和国内信息交流,努力扩大国际经济和金融合作,为加速 和经济特区的建设服务。

第五条适用法律

银行经批准成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本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银行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银行的业务活动和合法权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银行接受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等有关机构的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资本

第六条资本构成

银行的注册资本为 元。

银行第一期的实收资本为 元。订约四方出资的份额为:

甲方占百分之 ,出资 元,以现金投资。

乙方占百分之 ,出资 元,以现金投资。

丙方占百分之 ,出资 元,以现金投资。

丁方占百分之 ,出资 元。以下列方式提供投资:

(1)以现金 元投资;

(2)丁方将其在附属机构的直接和间接的投资转给银行,作为对银行的投资。内容包括 。

(3) 和 两公司的准备金(不包括坏帐准备金)与尚未分配的滚存利润。

以上(2)(3)两项合计共为 元,应凭丁方聘请的在香港注册会计师验证的转入日期的资产负债表为依据,多还少补。

银行成立后,银行董事会应尽快派专门小组对 和 的原放款(银行成立时已有的放款)进行审查,对银行成立前该两公司的呆帐、坏帐和银行成立后一年内发生的该两公司原放款的呆帐、坏帐均由 协助清理并负责偿还呆帐、坏帐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对有坏帐风险的放款,专门小组在银行成立一年内提出意见,转由丁方负责处理。原方款凡经专门小组审查同意转期的,其经济责任由 和 自行负责。

订约四方同意将银行历年税后利润至少提取百分之 ,经董事会决定后拨作准备金(本合同第二十五条有进一步规定),并经董事会决定可按订约四方上述出资比例,从该项准备金中提取,分期增加出资额至 元。

第七条资本提供

订约四方需要银行成立后(银行的成立日期为银行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三十天内交足出资额,以现金投资部分应全数存入银行。丁方提供的股票等,如因技术原因,在银行成立后三十天内未能办妥转入银行手续时,经董事长及副董事长联合决定,可以允许再延长三十天。任何一方所应出资的现金,如逾期未交或未交足,应按当天中国银行公布的短期放款利率支付未交部分的迟延利息。

第八条出资凭证

订约四方缴付出资额后,应由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证,出具验资报告后,由银行据以发给经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签署的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刊载明下列事项:名称银行,银行成立的年、月、日,订约四方名称及其出资金额,出资的年、月、日以及发给出资证明书的年、月、日。当按照本合同第六条增加出资额后,银行将增发出资证明书。

第三章出资额转让及资本更改

第九条出资额转让

订约一方如向第三者出售、转让、抵押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须经订约其他三方同意,并经审批机构核准。订约一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时,应先以书面通知其他三方说明承让人名称及转让条件,订约其他三方有优先购买权。且其转让条件应与向第三者转让的条件相同。如订约其他三方无意买入,出让的订约一方可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转让条件,向指定第三者进行转让。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

第十条注册资本更改

如注册资本需要变更时,应在指定时间内向审批机构申请批准,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董事会

第十一条董事会组成

订约四方同意在银行成立时组成董事会,董事会由十人组成,中方五人,丁方五人,由中方和丁方各自委派。董事长由中方委派,副董事长两人由中方和丁方各委派一人。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任期三年,可以连任。

第十二条董事会权力

董事会是银行的最高权力机构,讨论决定银行的一切重大问题。其具体职权范围在银行章程中规定。

第十三条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会议应根据平等互利、友好协商及互相谅解的原则进行,对有关订约四方权益的下列重大问题,均应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投票表决,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

1.银行章程的修改。

2.批准上一年度的年报、审核损益表及资产负债表。

3.超过董事会规定的任何信贷额。

4.超过董事会规定的任何购买或出售银行固定资产额。

5.银行政策、目标的修改。

6.其他人拟投资于银行,银行拟投资于其他人。

7.银行拟与其他人进行合并。

8.订约任何一方拟在银行增资或出售、转让、抵押其在银行部分或全部出资额。

9.年度业务计划的重大修改。

10.从银行利润中按比例提取准备金、职工奖励和福利基金。

11.银行每年分配给订约四方的红利。

12.银行与工会间的劳工合约及职员总人数的制订。

13.银行清算及合同终止。

副总经理以上高级职员的聘请和解聘等其他事项可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或其授权代理人以过半数通过作出决议。

第十四条董事会召开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会议一次。在订约任何一方请求下,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特别会议。董事会会议在设于 的总行召开,或在会议通过书内指定的其他地点召开。

第十五条常务董事会组成

董事会设常务董事会,由中方和丁方各委派两名董事组成,在董事会休会期间,除第十三条第1、7、8和13项外可由常务董事会代行董事会职权。由董事长或其委托的一位常务董事召集常务董事会会议。常务董事会的决议不得与董事会决议相抵触。

第五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十六条银行行政管理体制

银行的行政管理,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裁、总经理负责制。

第十七条总裁、执行副总裁

银行设总裁一人,执行副总裁一人,是银行的主要行政负责人。贯彻执行董事会和常务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负责协调、监督银行及其各分支和附属机构的业务活动,研究国际金融市场信息,开拓银行业务。总裁、执行副总裁由丁方和中方推荐,由董事会聘请和解聘。任期均为三年,可以连任。

第十八条总经理、副总经理

银行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若干人,协助总经理工作。总经理、副总经理由中方和丁方推荐,由董事会聘请和解聘。总经理、副总经理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负责向董事会和总裁、执行副总裁报告,并组织领导银行在国内办理的日常业务工作。根据上述任务,总经理有权处理下列事项:

1.代表银行对外接洽业务。

2.谈判及签署文件。

3.委任及解雇非董事会委任的职员,并决定其报酬和福利。

4.起草银行业务条例报经董事会审查批准后贯彻执行。

5.起草年度业务计划及董事会要求的其他计划,将上述计划报经董事会审批后监督该计划的贯彻执行。

6.向董事会报告银行业务进度,提出银行行政管理及业务改进的建议。

7.向董事会报告银行职工人数,薪给等级及提升标准和制度。

8.提高银行职员业务及管理水平,制订银行职员训练计划,监督由董事会批准的训练计划的执行。

9.运用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责和权力。

第六章业务

第十九条业务范围

银行经营下列业务:

1.本、外币放款和本、外币票据贴现;

2.本、外币投资业务;

3.外币和外币票据兑换;

4.股票、证券的买卖和发行;

5.资信调查和咨询服务;

6.信托、保管箱业务;

7.本、外币担保业务;

8.出口贸易结算和押汇;

9.国外和香港、澳门地区汇入汇款和外汇托收;

10.侨资企业、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的汇出汇款及进口贸易结算和押汇;

11.办理国外、香港、澳门地区的外汇存款和外汇放款;

12.侨资企业、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的本、外币存款和透支,外国人、华侨和港澳同胞的本、外币存款和透支;

13.其他经申请批准的业务。

第七章银行分支和附属机构

第二十条分支和附属机构的成立

银行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经有关审批机构批准,可在国内外设立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

银行同其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之间可以相互调剂使用资金。

第二十一条现有附属机构

现有 和 为银行在 的子公司, 改名为 。该两子公司分别在 注册为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当地的法律分别成立董事会,由中方和丁方各自委派相等人数的董事组成;各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若干人,由丁方和中方推荐,由各董事会聘请和解聘。总经理、副总经理负责向董事会和银行的总裁、执行副总裁报告。

银行对上述两子公司是投资控股关系,该两子公司各自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其盈利扣除上交税收和提留准备金后,所余纯利应交给银行;如发生亏损,则分别由其在实收资本的有限责任范围内自行处理。

第八章技术训练

第二十二条技术训练

银行将调派 和 的经理级职员协助银行开展业务并为银行引进先进管理技术和培训职工。

银行行政及财务高级职员将安排在 和 的训练中心或派往其他地方进行训练。

关于上述人事训练的安排将由银行董事会视银行业务发展需要及 和 的条件而作出适当的决定。

第九章确立银行设施

第二十三条银行设施

为了顺利执行董事会制订的业务方针,逐步提高银行本身服务效率,为客户提供具有国际水平的银行及咨询服务,订约四方应协助银行安排需用的楼宇设备及提供其他的便利。

第十章利润

第二十四条利润分配

订约四方按各自提供的出资比例分享银行利润,分担银行的风险及亏损。

第二十五条准备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银行每年获得的利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令缴纳税款后,经董事会决定将税后利润至少提取百分之 拨作准备金,并按董事会决定另行提取一定比例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其利润余额如董事会决定进行分配,应按订约四方前一年会计年度终结的投资比例进行分配。所提取的准备金可按第六条规定再行投资于银行,而增加出资额。

第二十六条利润汇出

银行所有红利按订约四方的投资比例进行分红,由银行分别给订约四方的帐户。

当利润分配给丁方时,银行将丁方名下分配到的红利用 币在交税款后电汇给丁方指定银行及帐户。

第十一章财务会计与审计

第二十七条财务会计制度

银行内部会计制度及固定资产折旧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银行的具体情况加以制订,并报当地财政部门和税务机关备案。银行采用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帐法记帐。银行一切凭证、帐簿、报表必须用中文书写,必要时可用英文书写。

第二十八条货币单位

银行记帐本位币为 币,除编制 币的会计报表外,还应另编折合人民币的会计报表。人民币与 币之间的兑换率应按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当日牌价(买卖中间价)折算。

第二十九条审计与报表

银行的帐目将随时公开以供订约四方及内部会计师查阅。银行将对订约四方提供未经审核的每月财务报表。会计帐册年报经订约四方同意,可在中国注册的一家独立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及证明。银行将免费向订约四方提交每月财务报表及会计年报,包括经审核的年度损益报表及资产负债表。

第三十条银行审计师

董事会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一家独立会计师事务所担任银行审计师,依法审核银行一切财务收支及会计帐目,并向董事会提出报告。

第三十一条会计年度

银行会计年度采用日历年制,自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年会计年度。

第十二章税务

第三十二条税款

银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的规定,缴纳各种税款。任何免税或减税亦按照有关法令、条例的规定进行。

第三十三条进口物资、设备

银行进口本身需用的一切物资、设备、装饰用品等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免交进口关税和工商统一税。

第三十四条减税、免税及退税

银行将努力争取享受经济特区的免税或减税优惠待遇。中方将协助银行在适用法律许可下,向有关当局申请减免税或办理退税手续。

第十三章保险

第三十五条保险及付款

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切保险,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人民保险公司或经董事会批准的其他具有资格的保险公司投保。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一切保险应向具有资格的并经董事会批准的保险公司投保。至于银行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附属机构的一切保险投保事宜,则由各附属机构的董事会各自批准。付给人民保险公司或由人民保险公司偿付款项将按有关保险合约条件以人民币或外币结付。

第十四章银行职员

第三十六条银行职员雇佣

银行职员的招收、招聘、辞退、辞职、工资、福利、奖惩、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等事宜,按照《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有关劳动管理规定办理。

第十五章审批及注册

第三十七条审批、生效日期

银行合同、章程及其他文件由订约四方签署后,经丁方的股东大会和中方各董事会通过,按照《条例》规定的报批手续,向审批机构申请批准。

本合同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审批机构批准,发出批准证书后方能生效,批准日期为合同生效日期。合同生效后,对订约四方均发生法律约束。

第三十八条注册、成立日期

订约四方收到审批机构发给批准证书后一个月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银行登记手续及领取营业执照,银行的营业银行签发日期为银行的成立日期。

第十六章合同有效期

第三十九条合同有效期

合同有效期将为永久性的,除非遇到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况而告终止。

第十七章终止与清算

第四十条终止

当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合同可告终止:

1.银行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2.订约双方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规定义务,致使银行无法继续经营。

3.因第四十二条不可抗力影响,遭受严重损失,银行无法继续经营。

4.银行未达到其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前途。

订约任何一方由于上述情况请求合同终止时,董事会将召开特别会议考虑结束事宜,如获得一致通过,银行将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审批机关申请解散。

第四十一条清算

当合同终止时,董事会将负责银行清算事宜。在清算事项未完成前,董事会不能解散。按《合资法》和《条例》清理帐目及划分资产。董事会将提出清算原则和手续,并任命一个清算委员会。清算委员会应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情况。按照一般原则,清算过程将包括收回银行债权,支付银行债务及按照订约每一方投资比例拨还其名下投资及划分剩余资产。清算委员会的报告经董事会批准,董事会将报告原审批机构,并向原登记管理机构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缴销营业执照。

第十八章不可抗力

第四十二条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系指下列情况:战争、火灾、水灾、地震、暴风雨、海啸,以及其他不可抗力事项。

若订约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而阻止其按合同规定执行某职责时,应尽速备同有关不可抗力证据向其他三方报告。受不可抗力影响的订约一方应采取适当的措施减轻或免除不可抗力带来的影响,并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执行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职责。

第十九章保密及其他

第四十三条保密

有关银行的业务资料、技术记录、财务情况均不可向外界泄漏(订约四方需向政府有关机关呈交的报告除外),除非该资料先前已向公众公开。

第四十四条中方和丁方相互协助

为了履行本合同,中方在港澳地区和中国境外遇有需要丁方协助事项,丁方将予以协助。丁方为获得中国政府法令规定所需的各项执照、许可证、签证和认可书等,中方将予以协助;丁方为获得中国有关法令规定应享有的各项利益,中方亦将予以协助。

第二十章调解和仲裁

第四十五条董事会内部调整

订约四方如发生任何争议时,该争议事件应先通过董事会本着友好合作、互相谅解的精神协商解决。

第四十六条仲裁

订约各方如在解释或履行银行合同、章程中发生争议,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过协商无效,则提请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调解和仲裁,按该会的程序规则进行。

如交该仲裁委员会后三十天内尚未获得解决,则订约任何一方可将争议事件提交 仲裁处按照联合国一九七六年国际贸易法或以后条例作出裁判。上述裁判处将包括三位仲裁人,中方将任命一位仲裁人,丁方亦将任命一位仲裁人,然后再由上述被任命的两位仲裁人联合任命一位仲裁人,如中方或丁方不在第一任命后六十天内任命其仲裁人或如上述两位已被任命的仲裁人不在被任命后六十天内联合任命另一位仲裁人,有关仲裁人的任命将由 裁判处作出。仲裁人将考虑四方订约人在合同中的意向,亦可用国际上接纳的一般法则,作出裁决。裁判过程将用中英文作为正式文字。所有听证资料,索赔或辩护供述和仲裁、裁判及有关理由等,将以中英文书写。

本条规定下的仲裁裁决将为最后的裁决,对订约四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在解决争议期间,除争议事项外,银行订约各方应继续履行银行合同、章程所规定的其他各项条款。

第二十一章合同文字

第四十七条合同文字

合同用中英文书写。各中英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八条通知书

订约四方书信往来,董事会通知书与文件,财务会计通知书与报告等应按订约四方在第四十九条列明的法定地址以挂号航邮、电报或电传投递。如某方地址更改时,应用书面通知其他三方。

第二十二章法定通讯地址

第四十九条法定地址

订约四方法定地址如下: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描写经营好医院读书心得体会及感悟二

第一章 总 则

中国_____公司和_____国_____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同投资举办合资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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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合 资 双 方

第一条 合资合同双方

合同双方如下:

1.1.中国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是一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法律组织和存在的企业法人,在中国注册,持有编号为_____的营业执照。

法定地址:

法人代表:

1.2.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是一个按_____国法律组织和存在的企业法人,在_____注册,持有编号为_____的营业执照。

法定地址:

法人代表:

1.3.各方均表明自己是按中国法律或_____国法律合法成立的有效法人,具有缔结本合资合同并履行本合同义务所需的全部法人权限。

第三章 合资公司的成立

第二条 按照中国的合资企业法和其它有关法律和法规,合同双方同意在中国境内_____省_____市建立合资公司。

第三条 合资公司的中文名称为_______

合资公司的英文名称为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

第四条 合资公司为中国法人,受中国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以下简称中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在遵守中国法律的前提下,从事其一切活动。

第五条 合资公司的法律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资公司的责任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双方的责任以各自对注册资本的出资为限。合资公司的利润按双方对注册资本出资的比例由双方分享。

第四章 生产和经营的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六条 目的

合资双方希望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从事第七条所规定的经营活动,……(根据具体情况写),为投资双方带来满意的经济利益。

第七条 合资公司生产和经营范围(略)

第八条 合资公司生产规模(略)

第五章 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九条 总投资

合资公司的总投资额为________人民币。

第十条 注册资本

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_____人民币,其中:

甲方_____元,占_____%;

乙方_____元,占_____%。(如乙方以外币出资,按照缴款当日的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折算成人民币)

第十一条 双方将以下列作为出资:

11.1.甲方:现金_____元

机械设备_____元

厂房_____元

工地使用费_____元

工业产权_____元

其它_____元 共_____元

11.2.乙方:现金_____元

机械设备_____元

工业产权_____元

其它_____元 共_____元

第十二条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由甲、乙方按其出资比例分_____期缴付,每期缴付的数额如下:(略)

第十三条 贷款

总投资和注册资本之间的差额向银行贷款。可首先考虑向合资公司所在的国内银行或其它渠道借贷。甲、乙方按在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各自负责贷款担保。

如果合资公司董事会认为,除了第十一条规定的双方投资额和上述贷款外,合资公司的经营需要流动资金和其它资金,双方应按各自在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为上述借款作担保。

如果不能按上述方式获得借款,董事会将按合同双方各自在合资公司中的资本比例向合同双方另外征集资金。除非合同双方另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同意,任何一方都没有义务再增加注册资本成为第三方借贷给合资公司的款项作担保。但是,如果合资公司的经营、利润状况良好,合同双方原则上同意再适当增加注册资本,即按经营发展状况和稳妥的股本筹措原则使用积累的储备基金。

第十四条 资本转让

除非得到另一方的同意并经审批机关批准,合同任何一方都不得将其认缴的资本股份全部或部份转让给第三方。

如果一方将其认缴的资本股份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则另一方具有优先受让的权利,受让的条件不得苛刻于转让给第三方的条件。另一方特此表示,如果自己不行使优先受让权,即为同意上述转让。

第十五条 抵押和担保

未经董事会一致同意,任何一方都不得将其认缴的资本股份全部或部分用作抵押,也不得用作担保。

第六章 合资双方的责任

第十六条 甲、乙方应各自负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宜:

16.1 甲方责任(根据具体情况写,主要有:)

按第五章规定出资并协助安排资金筹措;

办理为设立合资公司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向土地主管部门办理申请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手续;

协助合资公司组织合资公司厂房和其它工程设施的设计、施工;

协助办理乙方作为出资而提供的机械设备的进口报关手续和在中国境内的运输;

协助合资公司联系落实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

协助合资公司申请所有可能享受的关税和税务减免以及其它利益或优惠待遇;

协助合资公司招聘中方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员;

协助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和旅行手续等;

负责办理合资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16.2 乙方责任:

按第五章规定出资并协助安排资金筹措;

办理合资公司委托在中国境外选购机械设备、材料等有关事宜;

提供需要的设备安装、调试以及试生产技术人员、生产和检验技术人员;

培训合资公司的技术人员和工人;

如乙方同时又是技术转让方,则应负责合资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按设计能力稳定地生产合格产品;

负责办理合资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第七章 技 术 转 让

第十七条 许可与技术引进协议

合资公司和__公司的许可与技术引进协议应与本合同同时草签。

第八章 商标的使用及产品的销售

第十八条 合资公司和__公司就使用__公司的商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协议,所有同商标有关的事宜均应按照商标使用许可协议的规定办理。

或 合资公司的产品使用商标为________。

第十九条 合资公司的产品,在中国境内外市场上销售,外销部分占_____%,内销部分占_____%。

第二十条 合资公司内销产品可由中国物资部门、商业部门包销或代销,或由中国外贸公司包销的占_____%。

第二十一条 产品可由下述渠道向国外销售:

由合资公司直接向中国境外销售的占_____%。由合资公司与中国外贸公司订立销售合同,委托其代销,或由中国外贸公司包销的占_____%。由合资公司委托乙方销售的占_____%。

第九章 董 事 会

第二十二条 合资公司注册登记之日,为合资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日。

第二十三条 董事会由_____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董事、董事长和副董事长任期4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二十四条 董事会是合资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资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

1.修改合资公司的章程;

2.终止或解散合资公司;

3.与其它经济组织合并;

4.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

5.采纳、更改或终止集体劳动合同、职工工资制度和集体福利计划等;

6.分红;

7.批准年度财务报表,……(略)

第二十五条 董事会的所有决议均需全体董事的多数表决方能通过,但第二十四条_____款所列事项需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后方能通过。

第二十六条 董事长是合资公司的法定代表。如果董事长不能行使其职责,应书面授权副董事长代理。

第二十七条 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纪要归合资公司存档。

任何一名董事如不能出席会议,应以书面委托的形式指定一名代理出席会议和行使表决权。如果董事既不出席会议也不委托他人参加会议,应视作弃权。

第十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二十八条 合资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由_____方推荐,副总经理_____人,由甲方推荐_____人,乙方推荐_____人。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请,任期_____年。

第二十九条 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资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三十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的,经董事会会议决议可随时撤换。

第十一章 设备材料的采购

第三十一条 合资公司生产中所需要的有关设备、仪器等物资,其采购权归合资公司。

第三十二条 合资公司所需原材料、燃料、零部件、运输工具等,在条件相同情况下,尽先在中国购买。

第十二章 劳 动 管 理

第三十三条 合资公司职工的招聘、处罚、辞退、合同期限、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等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经董事会研究制定方案,由合资公司和合资公司工会组织集体或个别地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订立后,报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十四条 外籍职工有关的劳动事务详细规定见附件。

第十三章 工 会

第三十五条 工会的任务为:(略)

保护法律规定的职工的民主权利和物质利益;

协助合资公司安排和合理使用福利基金;

参加调解职工与合资公司之间发生的争议;等。

第三十六条 工会代表有权就职工的奖励、处罚、解聘、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和劳动保险等问题同经营管理机构协商。

第三十七条 根据中国法律和法规的有关规定,合资公司应每月依法拨交按公司全部职工实际工资总额的_____%作为工会经费。

第十四章 税务、财务和审计

第三十八条 合资公司应按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的规定支付各类税款。

第三十九条 合资公司职工应按中国的税法支付个人所得税。

第四十条 合资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讨论决定。

第四十一条 合资公司的会计年度与公历年相同,从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帐簿,用中文或双方同意的一种外文书写。

第四十二条 合资公司的财务帐册应每年一次由一个在中国注册的会计事务所进行审计,费用由合资公司承担。合同各方有权各自承担费用自行指定审计师审计合资公司的帐目。

第四十三条 每一营业年度的头三个月,由总经理组织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会议审查。

第十五章 保 险

第四十四条 合资公司在经营期内为保护公司不因各类灾害而受损失,应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保险的险别,投保的价值和期限等应由董事会作出决定。发生的保险费由合资公司承担。

第十六章 合资公司的期限及正常终止

第四十五条 合资公司的期限为_____年。合资公司的成立日期为合资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

经一方提议,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可以在合资期满6个月前向原审批机构申请延长合资期限。

第四十六条 合资期满或提前终止合资,应按可适用法律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有关条款进行清算。

第十七章 合同的修改、变更和终止

第四十七条 对合同及其附件所作的任何修改,须经合同双方在书面协议上签字并经原审批机构批准后方能生效。

第四十八条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是由于合资公司连年亏损,无力继续经营,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可以提前终止合同。

第四十九条 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的规定,造成合资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视作违约方片面终止合同,对方除有权向违约方索赔外,并有权按合同规定报原审批机构批准终止合同。

第十八章 违 约 责 任

第五十条 如果任何一方未及时缴纳第十二条规定的注册资本金额,则每拖欠一个月该方即应支付相当于出资额_____%的违约赔偿金。如逾期3个月仍未提交,除累计支付出资额的_____%作为违约金外,守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四十九条规定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五十一条 由于一方违约,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违约,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十九章 不 可 抗 力

第五十二条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不能预见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15天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二十章 适 用 法 律

第五十三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在某一具体问题上如果没有业已颁布的中国法律可适用,则可参考国际惯例办理。

第二十一章 争议的解决

第五十四条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

应提交北京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

或,应提交__国__地__仲裁机构根据该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

或,仲裁在被诉人所在国进行。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第五十五条 在仲裁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二十二章 合 同 文 字

第五十六条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文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两种文本如有不符,以中文本为准。

第二十三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

第五十七条 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订立的如下附属协议文件,包括:技术转让协议、销售协议,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五十八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审批机构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五十九条 双方发送通知,如用电报、电传时、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随之以书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双方的法定地址为收件地址。

第六十条 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双方指定的授权代表在中国_____签署。

中国__公司代表 __国__公司代表

描写经营好医院读书心得体会及感悟三

挂靠方: 身份证号码: (下简称甲方)

被挂靠方: (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就甲方挂靠乙方经营一事,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以下条款,愿共同恪守执行。

【分公司设立】

第一条 甲方以乙方名义于 省市 县、区 镇、街 路 号设立分公司,分公司名称为 经营范围为 。

【费用负担】

第二条 自分公司设立至分公司注销整个期间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开办费用、日常管理费用、人工工资、政府税负等均由甲方承担。

【经理委派】

第三条 为便于甲方对外经营,由分公司经理由甲方指派为分公司经理,在分公司经营期间,经理负责对外经营,但不得与乙方利益有冲突,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客户资源或乙方已经投入开发市场,甲方不得接触或进驻等。

【管理费用】

第四条 在分公司经营期间,甲方因使用乙方品牌资源,应向乙方交纳一定的管理费用,管理费用依一个季度交纳一次,每个委度管理费为元,第一季度于合同签订之日交纳 元,包括第一季度的管理费用 元和保证金 元,如无违反本协议,保证金在本协议终止后无息退还;第二个季度管理费用于本季度最后一个月的日前交纳。依次类推。管理费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该季度管理费用的10%作为滞纳金,在第二个季度开始前仍未交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自负盈亏】

第五条分公司经营期间,甲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其产生的相关债权债务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因甲方的债权、债务纠纷导致乙方承担清偿责任或损失的,甲方应当负责赔偿并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经营范围】

第六条分公司经营期间,甲方应当依分公司核准的范围内合法经营,不得从事与法律、法规、政策、地方法规、当地政令禁止或限制经营的行业或项目,否则,甲方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包括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商誉保障】

第七条甲方负有维护乙方商誉的义务,在经营期间,如与第三方发生争议,应当以乙方利益为重,及时采取措施和妥当之办法化解纷争,维护乙方商誉,如不能解决时,应及时书面向乙方报告,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诚信保障】

第七条 甲方为保证在经营期间不因分公司的债权、债务增加乙方负担或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愿以作抵押担保,在分公司注消后并就债权、债务清算完毕前,无任何负担对第三方债务时,担保终止。但若甲方隐瞒或因甲方经营期间产生的债务,债权人未及时主张的,在法律给予支持下,甲方仍应承担清偿或赔偿乙方损失的责任。

第八条 本协议履行期间,甲方有任何违反本协议情形,乙方均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解除本合同并不免除甲方应承担的债权、债务清算、赔偿和法律责任。

【生效与终止】

第九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成立,自甲方正式办理完毕抵押担保生效,本协议自分公司所有债权、债务清算完毕,并无任何法律诉争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正在诉讼、仲裁、执行等本协议终止。

第十条 本协议终止后,甲方不得再以任何方式使用乙方的品牌或公司字号抑或其他资源,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因甲方违反本协议,造成乙方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直接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乙方代为甲方向第三方赔偿的费用、双方诉争或第三方诉争产生的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

第十二 本协议履行期间,如有争议,应当友好协商,避免诉争,如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乙方公司住所地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各执一份,均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年 月 日

附:

一、 甲方身份证明

二、 甲方提供担保自有权属证明

描写经营好医院读书心得体会及感悟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电话:

本餐厅承包经营合同书由上述各方于××年××月××日在××市订立: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餐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合同标的物

1、甲方提供给乙方承包经营的餐厅位于××市××路××号,面积共××平方米。

2、餐厅附有经营所需设施、设备、用具(见清单)

第二条 承包期限

乙方承包经营期限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 价金及支付

1、押金:乙方向甲方缴纳押金人民币××元,承包结束后双方交接结清有关物业、设备、用具及有关费用后××内退还。

2、承包费:乙方承包经营期内,应每月向甲方交纳承包费人民币××元,交纳的时间为:每月××日前交纳当月租金。

3、其他费用:乙方承包经营期间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税费、垃圾费、排污费等所有经营所需要交纳费用,由乙方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或单位缴纳。

4、押金和承包费用的支付方式:第1项和第2项约定的款项由乙方按照约定时间以现金的方式向甲方交纳。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按约定提供餐厅给乙方经营餐饮,保证乙方独立自主经营。

2、为乙方提供现有的经营场所及餐饮设施、设备、用具等。(另附清单)

3、负责对乙方经营活动及食品卫生安全、质量、价格、服务等进行检查和监督。

4、保证乙方经营所需的水、电正常供应(特殊情况例外)。

5、负责餐厅屋面、室外水、电的维护、维修。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必须合法经营,主动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及甲方的管理、检查、监督和处罚。受处罚后的一切善后事宜由乙方自理。

2、负责经营过程中餐厅所有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和维修,并确保合同期结束时餐厅所有资产完好和不流失。人为损坏或被盗,按原价赔偿。

3、认真做好食品卫生安全、社会治安、消防安全用工等方面的工作,确保安全。

4、按合同规定如期交纳有关费用。

5、承担承包期内因乙方原因所产生的一切责任。

6、承担所聘用人员的劳保、医疗、伤亡、用工、计生、治安及福利等费用和责任。

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对房屋、设施做任何改动。(包括在墙上打洞)

8、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承包或变相转让他人经营。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有效期内,若无不可抗拒因素发生,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终止合同,终止合同方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2、乙方迟延交付押金及承包费的,每迟延一日,应按拖欠金额每日万分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日未支付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收取押金作为违约金予以没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3、乙方擅自转让承包或变相转让他人经营的,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并将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予以收缴不予返还乙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4、乙方不得中途无故中止合同,如确须中止合同,乙方应提前××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从停止经营之日起,乙方向甲方支付与××个月承包款作为违约金。

第七条 保密责任

任何一方对因餐厅承包经营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条 合同终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三十天正式书面并电话通知对方,双方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及承担相应责任后本合同才能终止。

2、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应承担原合同内所规定之双方应履行而尚未执行完毕的义务与责任。

第九条 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

如果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可通过提起诉讼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二条 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 其他

本合同—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以下空白)

描写经营好医院读书心得体会及感悟五

特许者:(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特许者:(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双方在特许经营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特许授权

1.1 甲方特许乙方在______省______市_____ 区_____ 街_____号开设a连锁店,专门销售甲方统一配送的 产品。

1.2 特许期间

特许期间共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

1.3 甲方在本特许经营合同范围内所作出的任何许可均不构成对“_____________”这一注册商标的商标专用权及相关权益的转让,乙方及其专卖店除行使其在本特许合同经营范围的权利外,无权以任何方式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__________”字样,无权以任何方式代表甲方或甲方相关企业从事任何民事活动,乙方及专卖店作为独立民事行为主体,其对于第三人的民事权利及义务均与甲方无关。

1.4 甲方将其所有的________商标、产品及相关的经营模式根据以本特许经营合同的规定许可乙方使用,乙方须按本合同的规定,在甲方统一的业务模式下从事加盟餐饮的经营活动。

1.5 甲方将特许经营权以许可的形式许可乙方在_________区域内使用,乙方不得在特许企业之外使用特许权,不得将特许权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

1.4特许企业的经营范围。

二、管理体系

2.1甲方向乙方许可在_______区域特许经营权并提供管理体系。

2.3管理体系即有价值的专用的商名、商标、建筑风格、管理体系、培训体系、财务体系、和专有技术。它的核心内容是商标及其经营管理标准和技术质量标准。

三、特许经营权益费及保证金

3.1本合同订立后,三天内乙方须向甲方一次性缴纳特许经营加盟费人民币_______万元。

3.2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按特许企业总营业收入的_____%按月向甲方交纳特许经营权使用费(或乙方必须按月向甲方缴纳特许经营使用费人民币 万元)。

3.3本合同订立后三日内,乙方须向甲方缴纳人民币_____万元作为保证金。本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规定甲方将保证金在一个月内无息退还乙方。若乙拖延缴纳特许经营权使用费,甲方有权没收保证金,有权终止本合同及追讨乙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4乙方须在本合同订立后三日内将特许经营加盟费和保证金汇至甲方指定帐户。

3.5自特许企业开业之日起,乙方应在每月结束后的 日内,将该月的特许经营权使用费汇至甲方指定帐户。

3.6甲方帐户所在地为: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提供开办特许企业所需的管理材料。

4.2为特许企业提供技术骨干人员上岗前的专业培训,并定期进行再培训。

4.3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提供《特许经营管理手册》(简称《手册》)。手册属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或特许企业不得扩大使用。

4.4有权向特许企业指定配送 专用物品、原料及工具。

4.5有权以各种形式随时对特许企业的服务质量和商品质量进行检查、督导、鉴定和考核。在业务指导中,帮助解决生产经营中的管理和技术问题。

4.6有权检查和审核特许企业经营活动的财务状况。

五、乙方及特许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5.1乙方负责办理开办特许企业所需的一切手续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及特许企业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为特许企业落实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的经营场所(餐位设计不得少于 个),并按甲方要求对经营场所进行装修改造,使其达到甲方验收标准,具备特许企业的开业经营条件。

5.2乙方在特许企业开业前派送其有关人员接受“深圳市锦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培训中心”的培训和考核。在得到甲方的培训证书后方可上岗。

5.3乙方特许企业发生重大变动时,如更换法定代表人和股东、增减注册资金,必须在七日内通知甲方;特许企业其改变经营场所或经营范围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否则视为违约。

5.4乙方应保证特许企业按甲方的《手册》内容及有关规定进行特许经营管理。

5.5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资料进行宣传活动,并不得在特许企业以外的产品和服务中使用深圳市锦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所有的标志。

5.6乙方及特许企业不得生产、销售和使用甲方竞争对手的产品和服务,必须销售和使用由甲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或由甲方指定或同意的由第三方生产的符合甲方标准的产品和服务。

六、特许企业的管理与财务核算制度

6.1特许企业应执行甲方《手册》规定的管理制度、规范标准。

6.2特许企业应执行国家制定的餐饮服务业财务会计制度和甲方有关特许企业的统一记帐方式。

6.3乙方应按月将特许企业所有经营项目的总营业收入及真实的财务报表于次 月 日前报甲方予以备案,乙方不得少报、虚报、漏报,否则产生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七、甲方根据需要向乙方派出经营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名及其他服务人员,派出人员的权利义务关系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八、商标使用

8.1仅在合同中,下列词语的定义如下所述:“商标”指甲方注册登记的各项商标和或任何同该商标有关的其他标识或特殊标记。

8.2甲方是注册商标合法所有人(以下简称商村),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月内,乙方应与甲方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乙方应保证特许企业遵守特许经营权的有关规定。

8.3乙方及特许企业由于自身经营管理责任,发生服务质量、产品(商品)质量问题,致使甲方商标信誉受到损害时,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8.4乙方及特许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扩大商标的使用范围,不得以任何方式制作和使用与本合同许可商标相似或变形的商标标识,不得以任何方式和名义在其他国家、地区提出注册该商标的申请。

8.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及特许企业不得在特许企业以外使用甲方商标或商标专用商品,或进行有损于甲方名义和利益的任何活动。

九、保密

9.1乙方及特许企业应将《手册》及为履行本合同所制定或批准的其它资料所含内容列为机密,并使其处于保密状态。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及特许企业不得复制、记录或以其它方式泄露给他人。

9.2乙方及特许企业承诺在整个合同期内和合同期满后 年内,不将它所知的任何保密信息、知识、经营方法等为了其他人、组织、公司的利益向其透露。

十、保险

乙方应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为特许企业的财产及雇员投保,保险合同应报甲方备案,保险费由乙方承担,保险受益人应为甲方。

十一、违约与处罚

11.1合同一经签订,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如因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方应根据造成损失的程度支付人民币_____万元以上的违约金。

11.2乙方或特许企业违反合同规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及赔偿金:

(1)未经甲方允许擅自扩大许可商标的使用范围。或与其它商标组合使用;

(2)未经甲方允许将许可商标再许可他人或转让,出借、转卖他人制作或使用;

(3)自行制作或使用与许可商标相似或变形的商标;

(4)降低特许企业的服务质量或产品(商品)质量,发生被舆论工具曝光批评或消费者严重投诉等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特许企业不按合同规定支付特许经营权使用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不接受甲方依据管理体系规定进行的监督,或阻止甲方进行检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擅自变更本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主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12.1本合同在下列条件之一自动终止:__________.

(1)乙方或特许企业遭受严重亏损而无力或不可能继续经营;

(2)乙方或特许企业破产、无偿还能力或开始清算程度;

(3)乙方财产中主要部分被法院强制执行;

(4)乙方解散。

12.2甲方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即可解除合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重要资产转让他人或处于分立、合并状态;

(2)乙方擅自;转让特许企业,或擅自改变特许企业经营场址或经营范围;

(3)乙方或特许企业不遵守特许体系程序规范;

12.3合同到期后,乙方要求延续特许经营的,应在本合同期满之日____月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同意延续的,应续签合同;甲方不同意或乙方不申请的,合同期满之日即自行终止。

十三、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双方的责任

13.1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满终止后,乙方应在____日内支付所有应付给甲方的费用,同时注销特许企业的工商登记;13.2乙方应在____日内归还甲方商业技术秘密资料;归还带有甲方商业标志、商标、招牌和资料等;

13.3自本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乙方应立即停止特许企业的业务活动和任何形式的广告宣传,停止使用甲方商标、商名、标志(包括与其相似或易混淆的任何商标、商名和标志)。

十四、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天灾、火灾、水为、战争、政府行动、意外事件或非双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预见的事件。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全部履行时,甲方或乙方应在 日内,将事故情况书面通知另一方。

十五、争议的解决

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如有意见分歧,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均可申请深圳仲裁委员会会仲裁。该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十六、合同期限合同有效期为___年,自200___年___月___日起至年___月___日止。

十七、附则

17.1乙方承诺特许企业成立后,受本合同约束,遵循本合同中有关乙方和特许企业权利义务的规定。

17.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17.3本合同未尽事宜,另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字人 —————— 签字人————

_______年__月__日 _______ 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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