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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法警家风教育心得体会简短 法院干警家风心得(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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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法警家风教育心得体会简短 法院干警家风心得(5篇)
2022-12-31 03:27:26    小编:ZTFB

当我们备受启迪时,常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能力了。好的心得体会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法院法警家风教育心得体会简短一

一、立足审执工作,提升服务大局的潜力和水平

上半年,坚持立足审判执行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民计民生,坚持维护公平正义,力求营造良好的社会法制环境。共受理各类案件6306件,结案4988件,结案率为79.1%,实现了收结案良性均衡循环。

(一)运用刑事司法手段维护社会稳定。受理刑事案件377件,结案305件,结案率为80.9%,判处罪犯387人。本着哪种犯罪对新区社会和谐稳定影响,人民群众意见就严打哪种犯罪的原则。将打击的重点放在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暴力犯罪、毒品犯罪、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严重影响社会治安和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侵财犯罪等。在高压严打的同时,坚定不移严把案件质量关,坚持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原则,推进量刑规范化的进一步深化。目前,已对盗窃、抢劫、侵占等15类案件开展了规范化量刑工作。加大轻微刑事案件和解、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力度,限度减少对抗,修复社会关系,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撤率到达了56.9%。用心参与平安建设,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促进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二)以民商事审判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和民计民生。受理民商事案件4152件,结案3130件,结案率为75.4%,调解撤诉率为63.2%。坚持能动司法理念,强化为经济建设发展保障和服务的潜力,加强与新区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各类功能区的联系,审理好涉及新区建设、投资发展环境的案件,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为改善投资发展环境,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发挥用心的职能作用。妥善审理医疗卫生、教育、就业、婚姻家庭、道路交通等方面事关民生的各类案件,继续做大做强医疗纠纷、交通事故等专业合议庭,把谋民生之利、解民生之忧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三)调整行政审判工作思路支持依法行政。受理非诉行政案件32件,结案32件,结案率为100%。根据新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带来的新变化,用心调整行政审判工作思路。在办理好行政非诉案件的同时,将工作重点放在加强对行政机关的执法培训、开展行政法律宣传、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上,开展讲座培训7次,培训150人次。同时,用心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意见推荐,促进行政机关规范行政行为,向行政机关提出推荐6条,均被采纳。

(四)以强有力的执行工作树立法律。受理执行案件1777件,结案1553件,结案率为87.4%,执行标的到位率为93.4%,执行总标的为16874万元。上半年,将执行工作重点放在提升实际执行率、执行标的到位率等关键实质性的指标上,不片面追究所谓的结案率。为此,大力运用执行威慑机制,以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罚款、拘留等措施为抓手,加大反规避执行力度,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共采取拘留措施20人,限制离境、限制高消费等6人。深化执行联动机制建设,认真实施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制度,在执行信息网上发布失信被执行人75人。认真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执行涉民生案件985件,努力让打赢官司的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

二、立足规范管理,提升法院管理水平

今年以来,以搬迁新审判办公楼和信息化建设为契机,以制度的全面清理和完善为重点,全力实现管理方式由人工到信息化、由粗放化到精细化的转变,实现用制度管人、管案、管事,促进了审判管理、队伍管理、司法政务和纪律作风的全面规范。

(一)以审判管理为中心,规范审判权利运行。一方面,大力加强司法过程标准化建设,严格执行法律规定的程序制度。先后制定了审判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11项,加强立案、审判、执行、信访等各个环节的管理,让群众看到司法的严谨细致、严密规范。在立案环节,对诉讼服务窗口功能进行了明确标识,在立案大厅公示了立案工作流程和服务标准,对当事人询问实行首问职责制和一次性告知,限度减少当事人的往来奔波,减轻诉讼负担,让群众切身感受到热情、周到和便利。在审判环节,狠抓各类庭审规范和流程标准的落实,同时加大督察力度,杜绝了随意改变庭审时间、随意打断当事人或律师发言、随意进出法庭以及着装不规范等问题,确保当事人有理讲在法庭、证据举在法庭、疑惑解在法庭、裁判构成在法庭。在执行环节,进一步规范了执行行为,严格中止、终结执行程序,明确细化执行结案标准。正确适用查封、扣押、冻结、评估拍卖等措施,加强对了执行款物的管理,杜绝了消极执行、乱执行等问题。另一方面,严格规范审判权运行机制。上半年,用心稳妥推进“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改革思路。一是规范了合议庭办案职责制。规范完善、落实合议庭组成方式、合议庭评议规则、评议笔录规范等规定,确保合议过程在案件中留痕。二是规范院庭长行使审判管理权。透过研判审判质效数据、观摩庭审、评查案件等方式行使审判质量管理、审判效率管控、监督合议庭等审判管理职责。三是规范案件质量职责制。上半年,开展了建立健全案件质量职责制的探索,按照司法改革的思路,逐步推进办案质量终身负责。

(二)以制度建设为中心,规范法院日常管理。上半年,坚持贯彻严格管理、强化考核,注重督促、强化职责的原则,努力在抓制度修订、制度落实和求实效上下功夫。着手开展了对以往的制度规定进行整理、修订和完善工作,共修订、完善了审判管理、司法礼仪、着装考勤、廉政纪律、教育培训等方面的制度21项。开展了制度的集中学习活动,利用每周五下午的政治业务学习时间,组织干警对新修订的制度进行学习,提*警对制度的重视程度,进而提高认识,主动的学习、掌握、了解、执行、落实各项制度和对每项工作的要求。

(三)以基础建设为中心,规范服务和保障工作。今年一月份,审判区进行了整体搬迁,解决了原审判办公场所的安全隐患问题。为进一步改善审判办公条件,提升服务管理水平,较高标准建设了诉讼服务中心和审判法庭。审判区域面积为1700平方米,设有导诉、立案、收费、接待一站式的诉讼服务区域;设有律师、当事人休息区域;设有标准化法庭17个,其中民事法庭13个,刑事法庭4个。按照司法公开的要求还建设了科技法庭和直播法庭,能够实现庭审网络现场直播。新的审判场所更加体现司法为民,更加注重司法公开,增强了审判工作的科技含量,对于加强审判工作规范管理,提升司法潜力,促进司法公正将起到用心的作用。我们以搬迁改造审判场所为契机,全面规范各项服务和保障工作,对车辆使用、安全保卫、环境卫生等进行了全方位规范,力求为审判工作带给优质高效的服务和保障工作。

三、立足司法公开,提升案件质量效率

始终把司法公开作为维护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树立司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不断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切实做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公信,展现了法院公开透明、阳光司法的良好形象。上半年,共公开各类审判、执行工作信息4556件,裁判文书上网528篇,发放各类诉讼提示材料6690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力推动司法公开。上半年,将司法公开确定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成立了由审判区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司法公开领导小组,卡住时间节点,明确质量标准,倒排工期,确保按照时间规定高水平完成。目前,已经开通了网站、官方微博,较高水平的建设诉讼服务中心、科技法庭,12368电话语音系统已经开通。各项司法公开的基础性工作已经全部完成,司法公开的资料正在按照高院规定的时间要求逐步落实。

(二)不断丰富司法公开资料。依托诉讼服务中心平台,加强诉讼引导和服务,透过带给“诉讼指南”,摆放或悬挂展板、设立显示屏等方式,全面公布各类审务信息,及时让当事人和社会公众了解法院工作。在审判流程公开方面,公开了立案到执行的审判流程,除法律规定不能公开的以外,做到对立案、庭审、宣判、执行等诉讼过程的各个环节、各类信息,运用图文、音频、视频等方式及时公开,为公众和当事人带给全方位、多元化的司法服务。在裁判文书公开方面,实现了裁判文书在规定的时限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全部公开。同时,进一步明确文书上网工作各主体的职责,将文书上网纳入绩效考核。各庭设专人在文书签章前进行检校,确保文字准确。对于不按时上网、文书存在重大瑕疵的庭室和个人定期进行通报。在执行信息公开方面,依法公开执行过程,告知当事人执行案件的执行流程、执行期限、当事人、承办人、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执行措施、结案方式及原因等状况,让让办案流程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加强与新闻媒体、金融、工商、税务等部门的合作与信息共享,加大对拒不执行判决的“老赖”的曝光力度,进行信用惩戒。与此同时,充分利用官方网站、微博两个平台,及时发布审判信息,加强与网友交流,主动回应社会

关切,既让群众在法院之外迅速了解到案件审理过程,满足了群众的知情权,同时也促进了法院审判工作的公开公正。截止目前,已在官方网站、微博发布各类信息550多条,微博粉丝数量已到达32万。

(三)以司法公开倒逼司法公正取得成效。上半年,透过全面推进司法公开工作,取得了初步显著成效。一是促进了法院工作进一步提升。透过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工作,将法院工作置于“阳光”之下,增强了法官办案质量意识与职责意识,促进了审判质效的提高。案件服判息诉率、实际执行率等群众关注度高的指标与同期相比均显著提升。二是满足了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期盼。人民群众透过上网查看裁判文书、观看庭审直播等方式,增进了对法院工作的了解与理解,更加自觉地维护司法。经对部门群众及当事人调查,对司法的满意度到达了98%以上,司法公信力显著提升。三是增强了法官队伍司法潜力。司法公开工作个性是庭审直播、裁判文书上网等制度的实施,强化了广*官的职责心,同时对法官工作产生了倒逼作用,促使法官不断改善司法作风、提升司法潜力,广*官公正司法水平进一步提升。

四、立足作风建设,提升队伍整体战斗力

上半年,继续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以作风建设为抓手,以规范管理为重点,从党的建设、审判作风、教育培训、法院文化、廉洁自律等方面全方位加强队伍建设,使队伍的总体战斗力得到显著提升。

(一)继续巩固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抓好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工作,修订、制订有关规范法官行为、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制度6项,建立防止“四风”问题的长效机制,确保作出的整改承诺全部兑现。坚决抓好“八项规定”的落实,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简会议和文件简报30%以上,减少“三公”经费开支25%以上。

(二)狠抓审判工作作风建设。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着装制度、庭审规范等制度规定,并加强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治理了不按时开庭、着装随意、庭审不规范等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作风问题。上半年,开展审判作风督察两次,没有发现存在突出的审判作风问题,也没有接到有关审判作风问题的投诉。与此同时,用心推进审务公开,大力开展法制宣传,确保从立案环节开始,就把工作纪律、办案程序、审判原则、风险提示等向当事人公开,变事后监督为事前预防、同步监督。

(三)实现教育培训全员覆盖。上半年,不断扩大培训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实现教育培训全员覆盖。制订了全年教育培训工作计划,确定学习资料、学习时间、培训范围和培训目标,并由政治处对学习状况每周检查并通报。上半年,组织干警参加由高院组织的民商事、执行等基层法院培训活动共7期27人次。各部门开展业务政治学习平均到达100个小时以上,做到了教育培训全员覆盖。

(四)大力加强法院文化建设。上半年,用心筹备参加了新区法院首届羽毛球比赛,开展了迎“五四”青年干警趣味运动会和《理想与信念》演讲大会,组织观看了法律信仰电影《十二怒汉》。一系列文化活动,在汇聚力量的同时,提升了法院文化“软实力”,增强了法院文化的“正能量”。

(五)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干警学习了违反八项规定的典型案例,学习了“法官行为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文件,观看警示教育视频片,做到警钟常鸣;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职责书,明确了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加强审判执行、财务管理、司法鉴定等重点岗位的监督管理,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开展法院廉政文化建设,将反腐倡廉口号、警示名言制作成画框,在每层楼的楼道悬挂,营造公正廉明的氛围。

关于法院法警家风教育心得体会简短二

男方:某某,男,汉族,年月日生,住,身份证号码:

女方:某某,女,汉族,年月日生,住,身份证号码:

男方与女方于年月认识,于年月日在登记结婚,婚后于年月日生育一儿子/女儿,名。因致使夫妻感情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经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儿子/女儿由女方抚养,随同女方生活,抚养费(含托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由男方全部负责,男方应于年月日前一次性支付元给女方作为女儿的抚养费(/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元,男方应于每月的1-5日前将女儿的抚养费交到女方手中或指定的x银行帐号:)。

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男方可随时探望女方抚养的孩子。(/男方每星期休息日可探望女儿一次或带女儿外出游玩,但应提前通知女方,女方应保证男方每周探望的时间不少于一天。)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⑴存款:双方名下现有银行存款共元,双方各分一半,为元。分配方式: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变,但男方/女方应于年月日前一次性支付元给女方/男方。

⑵房屋: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x的房地产所有权归女方所有,房地产权证的业主姓名变更的手续自离婚后一个月内办理,男方必须协助女方办理变更的一切手续,过户费用由女方负责。女方应于年月日前一次性补偿房屋差价元给男方。

⑶其他财产: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附清单)。

四、债务的处理:

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方于年月日向x所借债务由方自行承担……)

五、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

双方确认夫妻共同财产在上述第三条已作出明确列明。除上述房屋、家具、家电及银行存款外,并无其他财产,任何一方应保证以上所列婚内全部共同财产的真实性。

本协议书财产分割基于上列财产为基础。任何一方不得隐瞒、虚报、转移婚内共同财产或婚前财产。如任何一方有隐瞒、虚报除上述所列财产外的财产,或在签订本协议之前二年内有转移、抽逃财产的,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取得对方所隐瞒、虚报、转移的财产的全部份额,并追究其隐瞒、虚报、转移财产的法律责任,虚报、转移、隐瞒方无权分割该财产。

六、经济帮助及精神赔偿:

因女方生活困难,男方同意一次性支付补偿经济帮助金元给女方。鉴于男方要求离婚的原因,男方应一次性补偿女方精神损害费元。上述男方应支付的款项,均应于年月日前支付完毕。

七、违约责任的约定:

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项义务的,应付违约金元给对方(/按支付违约金)。

八、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

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九、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x人民法院起诉。

男方:女方:

签名:签名:

x年x月x日

关于法院法警家风教育心得体会简短三

近年来,特别是市人大信访办成立以来,我市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市人大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会议精神,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开拓创新,勤奋工作,努力使全市法院的涉诉信访工作出现新局面。在做好涉诉信访工作中,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近几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社会各个阶层、各个社会主体需要调整的利益逐渐增多,人们的法治观念逐渐加强,信访案件也逐渐增多。为了切实解决好这个问题,我市人大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强了对信访工作的领导、指导和监督。前年市人大成立了信访办,就把信访工作纳入市人大重要日程,不仅加强了市人大自身的信访工作,还加大了对一府“两院”信访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力度,使全市的信访工作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新局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的人民法院,我们牢固树立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认真贯彻市人大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会议精神,把法院的信访工作置于人大的严密监督之下,进一步建立健全法院信访工作机制,完善法院内部信访工作流程,使全市法院的信访工作快捷、高效、有序进行。这方面的主要工作是: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法院信访工作,使涉诉访案件得到依法、及时、妥善处理,构建和谐社会,中院党组于2019年10月11日研究制定了《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规范信访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成立了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各主管副院长及立案庭庭长担任,监察室、信访办、赔偿办主任及各审判庭、执行局正职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专门机构——信访工作办公室,为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市中院信访办与基层法院信访机构为上下级领导关系,接受省法院信访办,市人大信访办的监督指导,协调与市政府信访部门的关系。我们加强充实了信访办工作人员,任命了主任、副主任,现在信访办共计7人,并为信访办配置了一台新车,配备了一台针孔式摄像机,8支录音笔,为信访工作人员提供了必要的物质工作条件。这样,使信访机构从和立案庭套在一起到完全独立,成为市法院的一个独立庭室。这在全省中级法院是第一家。

针对近年全国法院系统信访案件增多的情况,中院党组进一步明确:院党组书记、院长是法院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主管副院长主抓、信访工作人员和各庭室长具体抓信访工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两级法院形成齐抓共管,人人参与的信访工作局面。院长、各庭长每周二必须到信访一线接待上访人,把苗头问题解决在初访;狠抓案件质量,从源头上杜绝和减少上访。在信访工作中,两级法院一直坚持一把手抓信访,重大案件亲自部署、亲自处理。2019年以来,市法院先后12次召开信访工作会议,主管副院长率领信访人员8次到基层院、人民法庭检查落实信访工作,逐一商讨解决信访工作中的问题。院长王树江同志每周二无特殊情况亲自接待处理信访案件,他对市政家属集体上访案、中央红集团改制职工集体上访案、肇州县丰乐供销二商店职工集体上访案、让胡路区丰泽园小区15户居民上访案、赵奎上访案等一大批重点涉诉案件进行了接待,均收到明显效果。

日常接待工作,每天信访办7人全天候接待,消化了一部分上访。有些上访人要求见院长或主管副院长,经信访办联系后,随时可以见到院长或主管副院长。每周二院长或副院长必须亲自接待上访人,各业务庭长、局长参加,完善和强化了周二院长接待日工作,使一些初访得以有效处理。同时中院在北京派1人常年驻京接访、劝返,他们与中院的信访办形成联动,及时沟通,及时处理信访问题。

对排查出的重点涉诉案件,我们确定院庭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四包为:包接待、包复查、包处理、包稳定。四定为:定人员、定时限、定措施、定目标。对社会影响大、处理难度大、涉案人数多、当事人情绪激烈的案件,班子成员集体接待,共同做息诉稳控工作。对现有的所有上访案件都明确了办案期限。2019年我们尚存的叔凤云、刘桂香、周云秀、张涵秋等38件上访案件,均明确落实了“四包四定”。如依淑芬上访案。依淑芬的儿子夏立彬将自己承包的土地转包给他人耕种,并签有合同。后因在村委会挂帐844.27元义务工费引起纷争,夏立彬起诉,经法院一审、二审、再审、重审,最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土地返还给夏立彬耕种,另一方给他承包费1000元。法院又判决赔偿夏立彬的损失1750元。挂账的义务工费,乡政府不再收取。由于依淑芬不停地代儿子上访,法院考虑到她的实际困难,又给其困难补助2019元的上访差旅费。至此,应该说依淑芬的所有要求几乎都达到了,但她还是继续上访,索要补偿。对这种抱有侥幸心理的上访人,2019年中院及大同法院确定了“四包四定”,将其稳控在当地,避免了进京异常访的发生。在人大交办案件中,重复访、越级信访、进京信访、集体上访案件占有一定比例,且工作难度较大。对此我们采取各种方式迅速排查,党组成员采取“四包四定”措施,取得一定成效。

实践证明,依法妥善处理好当事人每一件来信来访案件,是法院信访工作的主要内容,也是法院信访工作中的重中之重。而到法院来信来访的当事人,有80%同时到人大来信来访。对这些来信来访,市人大在做好工作的同时,都逐件对法院作出了批示,交办函,转办函等。对人大交办的案件,院长亲自督办,做到在要求的时限内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对重点案件以“案件专报”形式回复。市中院还专门成立了人大代表联络办公室,每年至少向人大代表发一次征求意见函,收集、整理后,逐一研究整改。两级法院还适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信访再审案件庭审旁听,指导信访工作。几年来,全市法院处理人大内司委、信访办交办案件500余件。对人大信访部门交办的各类案件全部及时转到相关业务庭,并按照要求及时上报结果,对要求再审案件尽快复查、对符合再审条件的由审判委员会讨论尽快启动程序,交由审监庭及时审理,宣判后报处理结果,基本上做到尽快审理、及时上报结果。

我市两级法院都能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对人大内司委,信访办交办或函转案件,认真研究,确有问题的案件坚决再审,如内司委交办的李福根诈骗案,经过审查,原判确实存在问题,及时提起再审,并改判。上访人石金宝所反映的其与马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进行复查发现,该案一审办案人肇州县法院的王荣志和执行员王守成均不同程度存在违反程序问题,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了记过及警告处分。

关于法院法警家风教育心得体会简短四

申请人:xxx,男,汉族,xxxx年xx月xx日出生,住xx市xx区xx路东街13号楼1单元5号:身份证号410xxxxxxxxx109151x。

委托代理人:河南xx律师事务所xxx律师

律师执业证号:141xxxxxxx330136

请求事项:请求贵院依法开具调查令,以便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能够持令前往xx市档案局、xx市xxxxx局、调查并复制被告xxxx有限公司开发建造的位于xxx的xxx小区第x幢住宅楼施工进程、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内容信息材料。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xxxx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贵院已立案。因申请人无法了解xxxx小区第x幢施工进程及施工合同内容。为进一步查清上述事实,申请人需调取被告xxxxx有限公司开发建造的位于xxxx路北侧的xxxx小区第x幢自20xx年8月31日至竣工验收止的施工进程及施工合同内容信息材料,但基于客观条件限制,申请人无法自行收集上述证据。因此,特申请贵院依法开具调查令收集上述证据。

此致

xxxx区人民法院

委托代理人:

20xx年8月12日

关于法院法警家风教育心得体会简短五

答辩人(被申请人):王**,男,19**年*月*日生,汉族,住上海市闸北区***路***弄***号***室。

被申请人王**针对申请人王**、王**、王**不服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20xx)甘民一民终字第242号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一案(案号:20xx民申字第1871号),提出答辩意见如下:

首先,天一艺术馆内存放的画作、文物不属于被继承人的遗产,无论其馆藏画作、文物数量多寡,皆与再审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无关。其次,天一艺术馆内馆藏画作与文物的数量已经查实。一审法院在一审开庭前即对天一艺术馆进行了查封、清点,共统计在册画作117幅及石鲁的《书法对联》一幅。再审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对此皆予以认可

,不存在所谓的“重大遗漏”。事实上,天一艺术馆在被继承人生前为了文化交流而捐赠过部分画作和文物,申请人却一再抓住以前宣传册上的画作和文物数量来认作现存馆藏画作文物数量,实在不合逻辑。

再审申请人声称现陈列于天一艺术馆的117幅画作中,其中14幅被王亚民用复制品替代。被申请人再次声明:天一艺术馆不是遗产范畴,馆内是放原作还是复制品,完全是其内部管理以及保护画作的需要,与本案没有任何关系。

王**所持有之《孙悟空》画是被继承人所赠小幅《孙悟空》,亦不属于遗产。被继承人生前曾多次向儿孙赠画,三位再审申请人也拥有多幅被继承人所赠的画作,被申请人王**作为被继承人之子,拥有一幅父亲所赠的画作实属正常,且被继承人向被申请人赠画时出具了赠与证明,足以证明小幅《孙悟空》画作为被继承人所赠。再审申请人所主张的是20xx年连同数十张名人画作在被继承人家中被盗的精品《孙悟空》画作,该精品《孙悟空》画作不同于被申请人所持有的小幅《孙悟空》画作,是两幅不同的画。家中画作被盗后,被继承人怀疑是申请人王少平偷画,因此对于失窃的精品《孙悟空》画作应当由王少平来说明情况。

再审申请人称被申请人王**盗取了天一艺术馆180幅画作,该说法是对被申请人王**的xxx。再审申请人在20xx年3月在天一艺术馆取画一事,是被申请人张帆主持艺术馆工作时安排给被申请人王亚民的工作。对此,再审申请人已在二审答辩状中作了澄清,此处不再赘述。盗窃行为是受我国刑法所规制,由国家公权力机惩治的违法犯罪行为,申请人作为自然人,却一再xxxx被申请人王亚民。王亚民对此严正抗议,并保留追究申请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天一艺术馆作为20xx年依法登记设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是独立的财产主体,存放于天一艺术馆内的全部画作和文物是天一艺术馆的合法财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申请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具备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被继承人王天一为了收藏展览自己的美术作品及所收藏的文物,进行文化和学术交流,在艺术馆设立之初,就向成县文化局报备过相关画作,作为艺术馆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因此,天一艺术馆内的画作的所有权已转至天一艺术馆,不再由被继承人王天一所有,不属于被继承人的遗产,二审判决对于天一艺术馆内的画作与文物归属的认定完全正确。

天一艺术馆1.55亩的土地使用权使与房产是天一艺术馆应具有的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是1995年由成县文化局征收城关镇中心行政村的土地并划拨给天一艺术馆使用的,用地类别为“文化用地”,土地所有权归成县政府,使用权归天一艺术馆,不属于被继承人的遗产。天一艺术馆现有房屋40间作为艺术馆的展区及办公场所是艺术馆进行业务活动所必需的场所,属于艺术馆应具有的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在艺术馆存续期间任何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分割天一艺术馆画作、文物、房屋、土地使用权将使天一艺术馆无法存续,且违背被继承人生前夙愿。正如二审判决所认定的,天一艺术馆是被继承人王天一为造福家乡文化产业而创办的弘扬艺术传播文化的公益性单位,其主要业务活动是收藏展览王天一画作与其收藏的文物,若分割天一艺术馆内所的画作、文物,天一艺术馆将无作品可供展览;若分割天一艺术馆的房产、土地使用权,天一艺术馆将无场地开展业务。被继承人王天一生倾其一生筹建了天一艺术馆,以其通过举办作品展览和学术交流活动为家乡的文化事业发展贡献力量,被继承人王天一前曾多次表示“天一艺术馆我生为艺术馆,死后为纪念馆”,在被继承人王天一写给成县县委书记、县长的工作汇报里,被继承人也表达了希望天一艺术馆由政府运营管理,让其作品永留成县的愿望。因此再审申请人提出的分割天一艺术馆内全部画作、文物、房产和土地使用权的请求违背了被继承人的生前夙愿。

至于再审申请人在二审中请求法院对天一艺术馆的画作、文物、房产及土地使用权作“纸面分割”,明确归属,保留艺术馆完整性的.说法,被申请人认为此种说法荒唐至极。我国法律没有所谓的“纸面分割”的规定,一旦法院对天一艺术馆画作、房产及土地使用权进行分割,再审申请人对于分到其名下的财产即拥有物权法意义上的所有权,再审申请人若要取回变卖画作,出租、出售房产土地将不存在任何法律障碍,届时法律将无法保护天一艺术馆的完整性,天一艺术馆将难逃被分割解散的命运。因此,再审申请人提出的所谓“纸面分割”,保留艺术馆完整性的说法是自相矛盾的。再审申请人为了分割天一艺术馆,官司打到了最高院,其目的已昭然若揭,完全是觊觎天一艺术馆的经济价值,其保留天一艺术馆完整性的说法完全不可靠。

再审申请人王百灵系被继承人的孙女,王百灵在祖母、父亲与叔叔均健在且未放弃继承的情况下,无权继承祖父的遗产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被继承人退休后有充足的退休金保障生活,无需王百灵为被继承人提供主要的经济来源,王百灵也没有给予被继承人劳务等方面的主要扶助。因此,二审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认定王百灵没有对被继承人尽到主要赡养义务是完全正确的。王百灵本来就是被继承人的亲孙女且王百灵双亲健在,被继承人带大王百灵是协助王大平夫妇抚养王百灵,王百灵与被继承人之间无论从法律上还是从事实上都是正常的祖孙关系不可能是所谓的“养孙子女”的关系。被申请人完全认同二审法院对于王百灵不具有继承权的认定。

最后,被申请人王**提请最高人民法院的法官注意,对于弘扬王天一先生的艺术遗产,一边是被申请人耄耋老母与次子王亚民殚精竭虑,多方奔波、多方求助,出版纪念文集,保护艺术馆;另一边是申请人劳师动众,煞费苦心,不顾老母亲高龄病危,一再发起诉讼,进而强行霸占老人在兰州的住房和二审判决中属于被申请人的房产。还多次对王**进行人身攻击,阻挠被继承人文化研讨会顺利召开,扰乱艺术馆的相关保护计划。申请人不顾人伦,唯利是图的丑恶嘴脸为世人所不齿。

综上所述,被申请人王亚民认为,于情于理于法,二审判决皆查明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再审法院应当在审查材料后,驳回再审申请人的再审请求。

此致

最高人民法院

答辩人:王**

20xx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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