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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法警大队精神心得体会及收获 法院法警大队精神心得体会及收获感悟(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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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法警大队精神心得体会及收获 法院法警大队精神心得体会及收获感悟(七篇)
2022-12-31 06:09:20    小编:ZTFB

我们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以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好的心得体会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推荐法院法警大队精神心得体会及收获一

20__年4月至20__年9月

二、实习单位

某某省某某法院

三、实习目的

任何理论知识,终究都要通过实践的检验。从考研起算,系统学习法律知识已有近三年的时间,在这期间法律基础知识进一步扎实、理论水平也有明显提高,但是对于实务接触甚少,所学理论知识无法在实践中得到验证,也就不能发现不足,反过来影响了理论水平的进一步提高。通过参加实习开阔眼界,处理好学校教育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理论为基础,通过实践加深对法学理论的理解。力求实践内容与理论知识相结合,以期达到提高法律素养和实务水平的目的。

四、实习内容

我的专业方向是刑法学,本次实习,我被安排在某某省某某法院刑事审判庭,主要的实习科目是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实习期间,我实际了解了大量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对法律的实际运作有了更深的理解。在实习中我的主要岗位是书记员和法官助理。具体工作内容是:办公室日常事务处理、参加案件合议、整理装订案卷、参加二审开庭、书写法律文书等。这一系列的工作让我感受颇深,开阔了眼界,收获了许多课本上没有的知识。

首先,翻阅和整理案卷。案卷整理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每个审结的案件都要及时订卷归档,以备日后查阅。刚开始整理的时候比较生疏,时有差错,后来通过向书记员请教,我很好地掌握了整个卷宗整理和装订过程,能够独立完成案卷装订工作。

整理案卷也为我提供了接触各类案件的机会,当我认真查阅和整理浓缩了多方工作流程的卷宗之后,我逐步了解到一个案件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到检察院审查起诉再到一审法院审理判决的具体工作程序,并从中体会到案件审理的基本思路。每个案件审理终结后的退卷工作和向最高人民法院寄送关于死刑复核的案件材料,又让我对二审案件的整个审理过程有了清楚的认知。

其次,参加案件旁听。在实习期间,每次开庭我都会坐在旁听席,认真旁听、记录。在旁听过程中,我感受到了审判人员公正、中立的审案态度,以及公诉人和辩护人激烈的辩论。庄严的法庭、严格的程序,无不折射出法律的严肃和公正。

从审判人员对被告的发问中,能体会到审判人员对于整个案件审理思路的把握,更好地了解案件事实。而在公诉人和辩护人的争论中,我又能了解到案件争议的焦点。观摩法庭庭审还让我对刑事案件庭审的整个过程有了更加直观生动的了解,比起书本上枯燥的文字表述,庭审让诉讼程序更形象具体,记忆深刻。

最后,书写法律文书。其中以记录合议庭笔录为主。做笔录要求具有很快的打字速度,还要求具备相当好的归纳和判断能力,要抓住合议的重点,准确地运用法律专业术语,从某种意义上讲也是对自己理论知识的检验。通过记录合议庭笔录,我了解到主审法官对于案件的处理意见,以及相关审判人员的建议,有些重要的案件还会让庭长参加合议,这些都是做出最后公正、合法的判决所必不可少的前提条件。

法律文书不仅格式要规范,内容更要合法、合理、合情。书写判决书的过程中要查阅一审提供的卷宗、二审的庭审笔录、合议庭笔录、公诉人意见书、辩护人辩护词等材料,在整体上把握案件的事实和案情关键,针对被告和辩护人的上诉理由进行充分合理的驳回或者对于那些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说明理由发回一审法院重审。

虽然在校期间已经学习了法律文书的写作,对法律文书也有了一定的了解,但是在写判决书的过程中,我深切地感受到法律要想运用的好、有说服力,光靠书本上的知识是不够的,一定要多进行实务锻炼。

五、实习之我见

(一)对法院工作有了更加直观深入的了解。

实习之前,对法院及法官的认识仅限于书本知识和一些影视作品中的形象,印象比较模糊而且带有明显的模式性。真正接触之后才发现实际的法院工作跟想象的相差巨大。

1.法院工作的重要性。法院工作直接关系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在刑庭实习,接触到的都是一些恶性刑事案件,每一个案件的处理都关系到诸多人的切身利益,所以每个案件都需要以公正客观的心态对待,确保受害人利益得到切实保障,被告人得到应有惩罚,正义得到伸张。

2.法院工作的复杂性和严谨性。在实习过程中,接触到的案件跟书本上学的案例相差悬殊。教材中的案例都是经过反复推敲筛选、确定没有争议之后才被选入的。但是实践中的案例很少具有这样的典型性,案件事实具有诸多模糊之处,而且还有许多其他的因素需要考虑,每个案件都需要法官耗费大量的心血反复推敲、斟酌,有的甚至通过数次合议仍不能达成统一意见。在这种情况下,并不是简单的以少数服从多数,而是允许保留少数人意见,并随合议笔录一共提交审判委员会定夺。

3.法官工作的艰辛。真实的法官工作远没有电视上写的那样轻松惬意。恰恰相反,法官工作实属不易。不仅要面对案件双方的双重压力,还要抵御来自不同方面的拉拢诱惑。每个案件,法官们都会尽心调解,以求被害人能够得到最大限度的补偿,被告人能够得到一定的宽恕;每个案件,法官们都会反复斟酌,以求客观公正;每次二审开庭,法官们都是周密安排、紧凑高效。但是法官们的努力却常常得不到理解。实习期间,经常遇到群众上访、静坐,甚至冲击法院,法官的工作环境需要更加切实的保障。

(二)法律普及的重要性。

虽然我们的普法工作始终未间断,但是现实情况却极不乐观。尤其是针对未成年人的法律宣传,显然还有许多需要改进、加强之处。我们合议庭审理的案件中,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占有相当比例。犯罪年龄的低龄化、犯罪手段的残忍、对生命的漠视以及对法律的无所畏惧,让具有多年审判经验的法官们都心悸不已。

被告大多都是80后甚至90后的孩子,他们在作案的时候没有基本的法律常识,不计后果,图一时之快而走上犯罪的道路,给自己、家人以及整个社会造成巨大的伤害。看着他们在庭审时的忏悔,父母在旁听席上默默地流泪,以及被害人亲属的悲痛欲绝,我的心里十分难过,每个案件背后都是两个甚至更多家庭的灾难。对于未成年犯罪社会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我们更要做好法制宣传与教育工作,从娃娃抓起,避免他们染上社会的不良风气,走上不归路。

(三)要时刻注意加强学习。

首先,向周围具有丰富法律实践经验的人学习,学习别人优秀的能力,优良的工作习惯和思维技巧。法官们都具有长期司法审判工作经验,他们学识渊博、执法如山,合议案件时能迅速抓住案件的关键点进行剖析,庭审时对庭上情况的发展具有很强的掌控能力,他们的言传身教让我获益良多。通过与他们的接触和交流让我对法官这个神圣的职业更加的向往。对于我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学生而言,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周围的同事就是最好的老师,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可以向他们学习很多知识、道理,博采众家之长,以人之长补己之短。

其次,不断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随着社会环境的巨大变化以及我国法治的逐渐完善,每年有许多部法律法规出台。如果满足于现状,你会发现你所掌握的法律知识很快就会过时。作为一名法律人,必须有足够强的学习能力,时刻注意把握法律的最新动向。在实习时我发现,每名审判人员的书架上都有着数量众多的法律专著及经典案例汇编,在审判工作之余,他们都非常注意法律知识的更新。总而言之,作为一名法律人,学习无处不在,法律工作本身就是一个不断学习的过程。

六、总结

很多事情,你只有深入其中才能够真正的了解,通过其他途径得到的难免会有偏差。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完成的。通过实习,我开阔了视野,熟悉了法院的工作流程,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同时还培养了自己的团队合作精神和独立工作能力。

此外,我还结交了许多朋友,我们相互交流,相互促进,直到现在还保持着密切的联系。从他们身上我不仅学到了法律知识,还学到为人处事的方法,这些都是我将来走上工作岗位的宝贵财富。在此我由衷地向为我提供帮助和指导的老师们表示感谢,是你们给了我这样一个难得的机会,我会铭记在心。

推荐法院法警大队精神心得体会及收获二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在,我代表建瓯市人民法院向会汇报执行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近年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及其会的依法监督下,在政府和政协的大力支持以及上级法院的关心指导下,建瓯法院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反规避执行等专项活动,不断加大执行案件工作力度。特别是年以来,法院顺应时代潮流,大力推进执行信息化建设,构建“一中心五系统”,形成“上下一体、内外联动、规范高效、反应快捷”的执行指挥体系,着力解决“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寻,协助执行人难求”等问题,执行工作的方式和理念都产生了巨大变化。

一、执行工作的基本情况和主要做法

我院现有执行干警12人,占全院总人数的12%,考虑到执行工作的特殊性,20以来先后充实5名年轻干警进入执行队伍,使平均年龄由40岁下降到36岁,提高了执行队伍的活力和战斗力。2012年至今,受理民事执行案件4335件,结案3865件,执结率89.15%,执行标的7.11亿元,其中执行和解63件,占1.6%,自动履行1268件,占32.8%,强制措施结案的1058件,占27.4%,无财产可供执行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1471件,占38%。累计查封、冻结、划拨1321件次,拘留59人次,以拒执罪追究被执行人刑事责任6件6人,各项审判指标居全市法院前列。

(一)加大执行力度,服务发展大局

始终自觉把执行工作融入辖区社会经济发展大局之中,强化执行力度,穷尽执行措施,最大限度地实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三年来,陆续开展以“执行宣传月、执行规范化”等为主题的执行专项行动6次,多渠道查控被执行人财产,严厉打击规避执行行为,共执结案件649件,执结标的3271.6万元。二是加强民生案件执行。在执行工作中始终以人为本、服务民生理念,依法加大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开辟绿色通道,共执结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劳动争议案件152件,为事故当事人追回赔偿款696.2万元,为劳动者追回工资369.2万元。三是稳妥执行涉及敏感性和群体性案件。妥善处置近期因企业资金链断裂引发的执行系列案件,对存在发展潜力的企业,灵活采取保全措施,放水养鱼;对严重资不抵债的不良企业,依法查封、拍卖资产,最大限度地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四是妥善化解涉执信访案件。将党委、人大、上级法院批转、督办案件作为执行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三年来共办理上级法院、人大、信访局转来的涉执信访案件督办函47件。如,刘华钦申请执行的刑附民赔偿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刘忠华无财产可供执行且本人长期服刑,使在车祸中造成二级伤残的申请人生活陷入困境。我院收到人大信访转办单后,高度重视,立即对被执行人银行存款、林权等财产线索再次进行调查,仍未发现可执行财产,考虑到申请人实际情况,我院向其发放司法救助金5000元帮助其渡过难关。五是强化司法救助。如前所述,不少申请人生活困窘,而执行又陷入僵局,我院从人文主义出发,累计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放救助金53.2万元。

(二)推进执行信息化,提升司法公信力

加强信息化建设是参与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重大举措,是推动执行模式变革的力量源泉。我院把执行指挥中心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积极协调,攻坚克难,建成了以执行指挥中心为枢纽,以网络查控、失信惩戒、短信互动、集约执行、案件管理五大系统为主体的执行信息化体系。

构建执行指挥中心,实现一体化整体运作。2013年9月,执行指挥中心成立,并与全省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系统对接,实现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统一协调、统一管理,同时指挥中心通过五大系统将人民法院与银行业金融系统、协助执行单位连接起来,形成内部与外部联动,纵向与横向协同,终端与终端交互的执行工作体系。

健全网络查控系统,做到点对点无缝直通。针对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寻的问题,法院与35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了“点对点”执行查控系统,与公安、国土、工商等联动单位实现了网络对接,实现被执行人财产信息、个人信息的查询、预警和控制。一是启动快。设置立案即查功能,新收执行案件一经立案移送执行部门,无须人工发起,系统即自动提起一次网络查询。二是时间短,查控银行存款反应时间在30分钟内,少则1分钟,查控工商股权在30分钟之内。三是费用低,借助人民银行的金融城域网与金融机构实现网络链接,依托政务内网与联动单位实现网络对接,即方便快捷又降低费用。目前,我院已通过点对点系统查询被执行人银行存款15万余次,涉及被执行人1820人,冻结、划拨银行存款1552.6万元,查询房产788处,土地1629宗,车辆3340辆。去年5月起,我院还与淘宝网合作启动网络司法拍卖工作,累计拍出资产14件,成交金额1679.5万元,为当事人节省佣金83.9万元。

健全失信惩戒系统,敞开曝光台联动威慑。信用体系建设是执行问题的根本,针对被执行人失信赖账问题,主动对接社会信用信息,完善信用惩戒网络,督促老赖主动履行义务。一是全领域公开,不仅在全国法院系统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公布,还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手机和户外媒体等,全领域、全方位、立体化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二是全范围纳入,坚持“纳入是常态、不纳入是例外”,对应纳入名单库的被执行人一律予以公布,对不纳入的严格审批,确保公开公正。三是全方位惩戒。汇同有关部门加强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使失信被执行人在融资信贷、招标投标、政府采购、交通出行、高消费等方面收到重重限制。截至目前,已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912人,198名被执行人主动找到法院履行判决。

健全短信互动系统,依托12368公开透明。针对过去执行不规范、不透明等问题,构建12368执行短信互动服务系统,设置节点自动告知、开放公开查询、层级督促交办、分步预警提示五大功能,将信息公开、财产举报、咨询传递合而为一。一是全程留痕,对执行立案到结案各节点信息进行自动收集、记载,形成执行日志,做到有迹可查。二是全程公开,自动向当事人发送执行动态信息,当事人也可以通过短信查询、咨询案件进展,举报财产线索、进行投诉建议等。三是全程互动。实时将当事人咨询、举报转发给办案法官,并在限定时间内回复。目前,已向当事人发送短信1.41万条,接到咨询和财产线索129条,回复沟通率100%。

健全集约执行系统,借助千里眼高效运转。跨区域执行一直是执行工作的难点,也是执行信息化建设要解决的重点问题。通过远程视频调度系统和电子数据交换系统,跨区域协作实现了网络化和即时化。一是实时跟踪。借助执行外勤单兵系统,对执行全过程和现场取证、听证、送达等进行同步录像,实时传回实现远程指挥。二是快速反应。执行人员遇到突发事件,可以启动随身报警按钮,指挥中心指挥就近法院做好应急处置工作。三是跨域协作。将全案委托改为事项委托,实现网上办理边控手续和跨域执行审批等。12月,接到远程视频调度系统指令,明溪法院一被执行人邱某在建瓯出现,我院立即出动干警对入住建瓯市某招待所的被执行人邱某实施控制、拘留,并于随后完成与明溪法院交接工作,避免了因异地执行周期长,造成被执行人再次隐匿。

健全案件管理系统,运用大数据指导审判。针对执行案件信息不完备、数据不准确的问题,对执行案件管理系统进行优化。一是科学设置考评指标,保证执行结案信息录入的真实性。二是新案、旧案分离,20后的新收案件纳入司法管理系统,加强流程和节点控制,年未执结案件纳入旧案管理系统,由专门人员持续跟踪、滚动查询,确保有财产案件及时结案。三是加强数据分析,发挥大数据在动态研判、决策参考、服务群众、保障权益方面的作用。

通过执行信息化建设,破解执行难工作从“治标”转向“治本”,提高了司法公信力。一是提高了办案质效,通过信息化手段,将执行人员从来回奔波中解放出来,实现了智能、精细、高效执行。二是节约司法资源,由人力为主变为一键到位,通过网络查控、集约执行等措施,让数据多跑腿、让法官少跑腿。三是规范执行行为,将被动公开变为自动发送,有效防止消极执行、随意执行、选择性执行。四是创新社会管理,通过失信被执行人机制,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五是提升司法公信,涉执信访和进京访的比例逐步下降。

二、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执行工作中还存在着诸多的困难和问题,“执行难”并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案件执行工作无法开展,特别是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以及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比较突出。二是资金链断裂引发的群体性执行案件仍然较多,融资对象往往是一般群众的生活积蓄,影响社会稳定。三是一些被执行人长期外出打工或下落不明,造成被执行人查找难,增加了法院执行工作的难度。四是强制执行立法滞后,法律规定分散不统一,不易操作,强制力度不够,在追究拒执罪方面效果不明显。五是少数群众在经济活动中风险意识和防范意识不强,把经营交易风险带来的“执行不能”归咎于“执行不力”,到处“反映情况”,对执行人员正常履职带来了一些消极影响。

从法院内部来看,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案多人少矛盾比较突出,目前法院执行人员占总人数12%,距离省法院要求的15%还有差距,执行一线办案干警仅8人,其中审判人员4人,法警4人,办案力量比较薄弱。近三年,人均每年办案127件,出差36次,最多的干警年办案261件。二是思想负担重,执行工作既要尽快实现债权,又要依法维护被执行人的正当权益,执行行为风险较大,加之不少当事人随意信访,给执行工作带来较大压力。三是司法改革顾虑较多。当前司法改革以审判为中心,推行法官员额制,不少执行干警担心执行岗位进不了法官序列,思想上有顾虑,队伍中存在不稳定情绪,或多或少影响执行工作的开展。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尽管当前执行工作面临严峻挑战和考验,但我院将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以此次会议审议执行工作为契机,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立足自身挖潜力,努力使执行工作再上新台阶。重点抓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强化执行措施,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针对被执行人隐匿财产逃避执行的行为,依法用足、用活扣押、查封、冻结、划拨、搜查、罚款、拘留等强制手段,不让逃债得逞。对有财产而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要实行财产申报、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公布被执行人名单等措施,不断加大执行的威慑力。对符合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是协调各方力量,进一步健全执行联动机制。加大与房产、林业、劳动部门的协调力度,争取年内升级与房产、国土部门的点对点网络查控自动反馈功能,并将林权、社保纳入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提高执行效率和威慑力。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协调,严厉打击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暴力抗拒执行、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违法犯罪行为。完善基层协助执行工作网络,整合社会各界协助执行的力量,形成解决“执行难”的合力。

三是依靠人大监督,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对于复杂疑难的重点、难点执行案件,及时向党委、人大汇报,以取得支持。通过定期报告工作、认真办理交办案件等形式,主动接受人大及其会对执行工作的法律监督,不断改进执行工作,提高执法水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 各位委员,法院执行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将认真履行本次会主任会议关于法院执行工作的决议,振奋精神,求真务实,努力开创我院执行工作新局面,为促进我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推荐法院法警大队精神心得体会及收获三

男方:_,_年_月_日出生,住_市__路__号,身份证号:_________。

女方:_,_年_月_日出生,住_市__路__号,身份证号:_________。

注释:身份信息应当与身份证、护照上的信息一致,其中最重要的信息为身份证号码,应准确填写。

男女双方于_年_月_日在_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双方性格不合,夫妻感情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已无和好可能。现双方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作者注释:写明何时何地领取结婚证。

一、为避免轻率离婚、冲动离婚,维护家庭稳定,男女双方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离婚。双方承诺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本条规定的离婚冷静期适用于登记离婚,虽未对诉讼离婚中冷静期制度作出明确规定,但司法实践中对此已经作了积极探索。

在总结各地法院探索离婚冷静期的基础上,人民法院于20__年7月18日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意见(试行)》,其中第4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设置不超过3个月的冷静期。

在冷静期内,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开展调解、家事调查、心理疏导等工作。冷静期结束,人民法院应通知双方当事人。

但因诉讼离婚冷静期制度并非法定制度,在适用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尊重双方当事人意愿,以双方当事人同意为前提;

二是可以根据案件情况灵活设置冷静期制度,最长不超过3个月;

三是冷静期内法院需要有作为,进行必要的调查、调解等,以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对是否判决离婚作出更为精准的判断。

摘自《民法典婚姻家庭继承编理解与适用》

二、双方承诺不存在家庭暴力等不适宜离婚冷静期的情形,自愿离婚是双方冷静思考、妥善抉择的结果,既能保障双方的离婚自由,又能保障双方作出正确抉择,双方综合考量并作出了保护好未成年子女和双方其他家庭成员利益的相关方案。

由于离婚问题事关重大,应当允许当事人反复考虑、协商,只有在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并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自愿办理协议离婚手续时,所附条件才可视为已经成立。

故,如果双方自愿协议离婚并签订《离婚协议书》,但未办理完成离婚登记手续的,《离婚协议书》虽成立但没有生效,协议内容对夫妻双方不产生法律约束力。

若一方提起离婚诉讼,该《离婚协议书》不能作为法院处理离婚案件的依据。

《民法典》规定的“离婚冷静期”内双方虽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签订《离婚协议书》,但若因一方撤回申请或未在规定期限申请发给离婚证视为撤回申请的,均属于未完成离婚登记。

此时,因“离婚”的前提条件未成立,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未生效,故该协议内容对双方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三、双方承诺婚前已经履行了如实、妥善和完整的告知义务,不存在婚前隐瞒重大疾病等导致婚姻基础关系无效或者可撤销的情形。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四、子女抚养

1、男、女双方育有一【子/女】,姓名为,身份证号为:。

2、双方同意,儿子/女儿_由女方/男方抚养,由男方/女方每月给付固定抚养费__元,每月_号前付清,直至孩子完成大学学历,男方/女方同意每隔3年上调固定抚养费%。孩子医疗费、学费、辅导班培训费等各项费用,由双方各负担50%,男方/女方应在女方/男方出示上述费用票据后一个月内支付。

注释:需明确子女直接抚养方及对方支付抚养费的方式。需要注意,应明确固定抚养费及大额支出的抚养费的项目、数额、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等。

此外,目前孩子一般会读到大学本科甚至研究生,对抚养费支付期限,建议不要以成年为标准,而以完成特定学历为标准。

3、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男方/女方可随时探望由女方/男方直接抚养的孩子,次/每月。

但应提前日通知女方/男方,协商具体地点及接送方式。若孩子大于岁的,应征求孩子的意见,在孩子同意的情况下,探望次数和时间都可适当延长,但最长应不超过天。

若女方/男方无正当理由,妨碍男方/女方行使探望权的,应承担赔偿金。

注释:探望权是法定权利,任何人都不能剥夺,该条款的约定既是对非直接抚养方探望权的保护,也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约定侵害探望权的具体后果,能让该条款更具操作性和约束性,具体后果双方可协商确定。

4、目前存在账户的钱及纯金吊坠等首饰归孩子所有,在本协议签订之日,应将银行卡及相关物品交给女方/男方保管,女方/男方保证应为孩子利益而使用,不得擅自挪用。

注释:目前很多孩子都已经是个小富翁,过年收的压岁钱,长辈赠送的金银首饰可能是笔不小的财富,建议明确此类物品归孩子所有,双方均不得占有和挪用。

五、财产分割

1、【存款】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目前共有存款元,其中男方账户元,女方账户元,双方同意,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3日内给付方元。

注释:夫妻双方一方理财当家是常见的现状,另一方往往不知道有多少存款以及存在哪里,该条款简单来说就是算总账,有多少钱,存在哪里,怎么分。

2、【房产】双方有夫妻共同财产坐落于_路_小区_室商品房一套,价值人民币_万元,现协商归女方/男方_所有,由女方/男方一次性给付男方/女方_现金_万元,此款项在本协议签订后的7天内付清;此房内的家用电器及家具归女方/男方_所有。

产权证业主姓名变更手续自离婚后一个月内办理,男方/女方必须协助女方/男方办理变更的一切手续,过户费用由女方/男方负担。

注释:房产分割的形式有很多,一般而言,若只有一套房屋,一般为一方拿房,对另一方给予金钱补偿,或是将房屋出售,将房款分割。

需要注意,若房屋房贷尚未还清,可能银行或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法办理产权证更名手续,建议事先咨询银行及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

若无法变更,双方应协商延长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或以其他方式分割房产。

此外,目前比较普遍的做法是将房产赠与孩子,待孩子成年后办理过户手续,在孩子成年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享有居住权。

这种分割方式是可行的,且该赠与一般不可撤销。但孩子成年周期较长,另一方有新的生活伴侣后,往往会一起住到该房屋,容易引起纠纷,因此采取这种分割方式应慎重考虑并应对房屋使用权作出详细约定。

3、【户口】男方应在个月内迁出户口。

注释:离婚后户口可以迁移至房产所在地或投靠直系亲属,一般凭《户口簿》《离婚证》《不动产权证》、亲属关系证明或民警调查证明等有效证明到迁入地派出所窗口办理。

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4、【车辆】双方目前有牌汽车一辆,车牌号为,登记在女方/男方名下,该车辆离婚后由男方/女方所有,男方/女方一次性补偿元给女方/男方,于签订本协议之日起日内支付,女方/男方在收到补偿款后一个月内配合男方/女方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注释:车辆的分割并不复杂,由于车辆二手出售往往会有较大贬值,建议采取一方拿车,对另一方给予适当金钱补偿的分割方式。

若是车辆登记人拿车,则不需要变更手续,该条款可进行简化。

5、【股权】男方/女方持有的公司%股权,在离婚后仍归男方/女方所有,男方/女方就此向女方/男方支付人民币元补偿款,该款项于双方领取离婚证之日起日内一次性支付完毕。

注释:此处仍采取较为简单的一方持股,一方获得补偿的分割方式,考虑到直接分割股权涉及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优先购买权、股权变更登记、公司运营权掌控等较为专业的问题,建议此类情形咨询专业人士。

6、【虚拟财产】各网络平台具有财产权益的网络账号归方所有,并可以继续使用原有名称,每个季度或年度向另一方支付不低于对应的收益元,且每年底应按照平台官方统计收入的%向另一方分红。

注释:《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条明确提出了网络虚拟财产也属于财产。如比特币、支付宝的账号、网游里的各式装备、网上店铺等,网络财产的获得,往往经过持有人的劳动、真实财物的付出(如购买游戏点卡)、市场交易(如玩家之间买卖游戏装备),具备一般商品属性,应当受到平等保护。

六、债务分割

双方确认,年月向的借款10万元为夫妻共同债务,到期后双方各自承担50%。今后若发现其余债务,应由借款人本人承担,与另一方无关。

若因男方/女方对外借款导致女方/男方承担责任的,一方在支付完毕后可随时向对方全额追偿,逾期支付的,应按年利率%支付利息。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因此原则上个人债务不再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因此各自的债务一般不需要对方承担。

但需注意,实际为夫妻共同债务,但却以个人名义欠债的,在协议中应明确约定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避免一方单独偿还债务而无法追偿。

七、不得转移隐瞒财产

本协议书财产分割基于上列财产为基础。任何一方不得隐瞒、虚报、转移婚内共同财产或婚前财产。

如任何一方有隐瞒、虚报除上述所列财产外的财产,或在签订本协议之前二年内有转移、抽逃财产的,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取得对方所隐瞒、虚报、转移财产的全部份额,并追究其隐瞒、虚报、转移财产的法律责任,虚报、转移、隐瞒方无权分割该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可通过协议约定的方式对隐瞒、转移财产的行为进行约束,将来若是发现,全额归另一方,作为对隐瞒、转移财产的处罚。

八、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项义务的,应按照年利率%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其他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差旅费等)。

约定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并约定维权费用的承担,起诉的律师费才能由败诉方承担。

九、送达地址

该协议载明的双方(各方)通讯地址可作为送达催款函、对账单、法院送达诉讼文书的地址,因载明的地址有误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导致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未能实际被接收的、邮寄送达的,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退回之日即视为送达之日。

男方地址:

女方地址:

法院在向被告(通常是借款人、保证人等)邮寄送达相关法律文书时,往往出现邮寄送达因“原址查无此人”“迁移新址不明”“原写地址不详”等原因被退回。

如果无法送达,法院通常会采用公告方式进行送达。而公告送达会造成诉讼周期延长等后果。

十、约定管辖

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__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协议份数及生效

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交婚姻登记处

男方:女方:

__年_月_日__年_月_日

男方:____,女方:____

身份证号: ____,身份证号:____

联系电话: ____,联系电话:____

男方与女方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生育子/女,名字为。现因婚后性格等问题致使夫妻感情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经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 双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的抚养权、探视权及抚养费:

1、子女的抚养权归男方所有,女方在协议生效后的不得反悔,

2、女方有每周两次的探视权,具体时间已子女合适的时间为准,男方负责通知女方。女方可带子女出去游玩或其他,但保证外出后点之前必须带子女回到男方住处。女方保证子女的人身安全不受威胁,未尽到监护义务导致子女人身损害的,由女方承担全部损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住宿费、营养费等。

3、抚养费由男方全部负责。

三、离婚财产分配

1、婚前各自名下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财产(包括但不限于现金、股票、期货、房产等)归男方所有,女方可取走己方的私人物品。

女方不得以其他原因为由否定该协议的财产分配方式。

2、如在女方名下的财产,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3日内进行转账,转到男方账户。

3、女方在该协议生效之前或之后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转移的,女方有义务追回该财产,如不能追回该转移财产,则按该转移的财产的价值折算成人民币补偿给男方,如需要鉴定费用或其它任何费用,由女方承担。

4、男方在恋爱关系期间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女方的赠与,男方可视情况决定是否要求返回。

四、离婚债务处理

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但一方以自己名义所负债务,另一方不知情或明确表示不同意的该债务不得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如双方所欠债务有协议按协议处理,如无则各按50%承担。

五、违约责任

1、女方违反离婚协议的任何一条,视为女方违约,能明确计算损失的以该损失为赔偿数额,如不能确定赔偿违约金人民币 元

2、如果双方未最终到民政局办理自愿离婚手续的,该协议第三条和第四条视为夫妻双方对夫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的约定,该约定同样有效。

六、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

本协议一式三份,效力相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七、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可再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就本协议及后续协议内容任何一方均可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男方: 女方: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推荐法院法警大队精神心得体会及收获四

按照县委学习实践办和县委督导组的要求,在分析检查阶段我院根据深入学习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总体安排,严格按照规定环节,步步深入,做好“规定动作”、选好“自选动作”,确保取得实效,现根据阶段安排结合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就自已存在问题进行分析归纳。

作为法院班子的班长,在广泛征求意见和开展谈心活动环节上能够发挥表率作用,在征求党员群众对个人意见建议的过程中,我分别征求了离退休老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和建议,同时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我以一名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了机关组织生活,并征求这些身边工作人员对我的意见和建议,通过进行梳理,结合思想、工作实际,查摆自己在党性方面存在的实际问题和不足,并查找根源,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自己进行了认真的反思。

1、科学发展观的要义(发展)、核心(以人为本)、基本要求(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本方法(统筹兼顾)有了进一步理解;

2、对在全党开展科学发展观的学习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有了进一步认识;

这次开展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党在新的历史时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一项大规模、广泛性、深层次的党内思想解放运动,是一次党的肌体自我修复、自我完善的创新过程。

3、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结合自身的工作实际进行认真地分析检查。自己经过学习、反思,进一步武装了头脑,更新了观念,振奋了精神,政治素质有了进一步的提高,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来统领工作、指导工作的意识有了进一步增强。

(一)思想上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一是求稳怕乱;

二是求和怕争,怕出差错,怕添乱子,怕工作力度过大影响中心,怕步子过快影响工作的连续性,对全局不利,对事业不利,对自己开展工作不利;

三是对我们党内出现的一些不良现象,缺乏足够的斗争精神,抱有一定程度的见怪不怪的漠然态度。

(二)在理论学习上存在的不足之处主要有二:一是内容庞杂,不够精深,凭心而论,自己还是比较爱学习的,多年形成的习惯是“通书则读”,相信“开卷有益”。政治、法律、文学、诸子百家广有兴趣,结果造成精力不能很好集结,使所学理论欠精欠深。二是侧重于知,实践不够,对所掌握的理论不能积极应用于实践,指导实践做的不够。通过深入学习实践活动,特别是科学发展观对自身所提出的要求,深感自己在理论和实践结合上存在的差距。对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理解不深不透,一些关键点、创新点认真思考、深刻领会的还不够到位。

(三)、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较少。不能充分了解基层情况,以致在工作上有时缺乏针对性。在实际工作中,缺乏全面、深入细致地了解和掌握,在知人、知事、知情上还有一定差距。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少、指导就业工作不够细致。虽然自己能够经常带着问题深入到基层了解情况,但很少象“解剖麻雀”一样取得详尽资料。

(四)、理论知识与实际工作不完全适应。而在实际工作中,由于自己忙于事务多,自觉学习时间少,对党在基层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掌握得不够全面,尤其是对农村实用法律法规学习得不够深入。从客观上总是强调工作忙、任务重,没有处理好工作与学习之间的关系,造成自身理论知识跟不上形势发展,没能很好地把学习理论与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结合起来。

(五)、工作标准不如过去高,满足上游,不愿争第一,只求重点突出,一定程度上存在满足现状的情绪。

(六)、工作推进的力度不如前几年,认为法院思想和工作关系已经理顺,无须更大力度,无须花更大力气,任务即可完成。

(七)、总结推广成功经验不够。这几年,我院有几个方面的工作是富有创新精神的,有些做法是比较成熟的经验,本应及时、深入总结加以推广,但因为年龄关系,总是满足于做、满足于既成,不愿在总结推广上下更多工夫。

(八)、对外部协调主动性不够。较多注意法院内部管理,在主动对外对上汇报、沟通、协调方面不够主动,使法院外部制约、法院发展的环境还不够优化。

(九)、调动班子成员、干警的积极性不够,还没能把全院同志的潜能都发掘出来。一把手的主要任务,应当充分发挥下属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使一个单位经常处于蓬勃有序状态。这几年,我较多地注意了秩序的建立,但对大家的潜能挖掘的还不够。

对存在的以上问题,认真分析其产生的根源,既有客观的原因,又有主观方面的原因,但主要还是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不够,缺乏科学发展的理念。主要表现在:

1、学习不够系统、不够全面、深入。原因是:一是学习态度有所偏向,总认为社会主义理论是务虚的离自己的工作生活太远,学不学没什么,另外,在学校上学时也学了不少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及邓小平理论,觉得自己有了一定的认识,满足于一知半解,没有必要再深入系统地学习掌握。二是忽视了理论学习,只注重了自己感兴趣东西的学习,只顾钻研自己感兴趣的业务知识,而理论知识却不愿看,不想学。三是学习方法不合理,效果不大理想。不能合理地、系统地安排自己的学习,而是忽冷忽热,想起来了、用到了,就拿起书看两天,事一多,就放下不学习了,或是学了一半,觉得另一内容应该学,又换另一本书看两天,不能持之以恒。有时自己也在学,也在读书、看报,但往往注意力不集中,走马观花,看后没有什么收获,过一段时间就忘了。在学用结合上,也没能把理论运用到实践中去指导工作,指导生活,指导学习。四是学习时间不能保证。认为上班时间业务多,没时间也静不下心来学习,下班时间忙了一天了应该休息一下,业余时间要和家属在一起,没时间学习。

2、工作过于强调忙,只求完成任务,没有完全做到深入细致,工作方法方面还没有完全做到统筹兼顾。工作中,推进工作、抓落实方面,注重稳中求进,忽视了时效要求,注重了充分准备,忽视了猛扑猛干,注重了正面影响,忽视了负面作用。原因是:重指导,轻调研。在就业务方面,认为各部门比较懂得各自的情况,只要任务分配好,自己才去做,只是强调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另认为每一项工作都有专门的领导去抓,自己打打电话,多督促检查几次就可以了,不必每项工作都亲历亲为,缺乏深入实践考察研究。

重安排,轻要求。在工作安排上,强调每项工作都要有新的提高、新的发展。但在具体落实上,没有用更高的标准去要求、去衡量。即使有个别单位的就业务工作完成不太好,也多是考虑他们的困难因素,自己主观上替他们解脱,人为地降低了工作标准。

通过这次开展科学发展观学习教育活动,充分认识到以前存在问题思想根源的危险性,今后首先要转变思想观念,在工作、生活中努力克服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要求来审视自己、规范自己、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1、加强理论学习,革新自我。从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坚持与时俱进,发展自已,革新自我,真正认识到政治理论学习是武装头脑、坚定信念、净化灵魂、提高思想政治觉悟的以指导自己言行的武器。坚持刻苦钻研的精神,深学苦读的恒心韧劲,掌握先进的知识文化,抓住时代特点、特色。首先学好理论,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去指导工作,使自己树立正确的积极的人生观、价值观,学会用辩证的、历史的方法看问题,学会用科学的观点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其次,学业务,不断熟悉业务工作,争取达到精通业务的程度,提高工作本能。第三,学科技,在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的今天,要学会用科技手段高效能工作,除有知识、懂业务、胜任本职工作外,还要树立正确的观念,培养自己的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感性

2、分清主次,树立大局意识,统筹安排工作。在遇到问题的时候,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坚持上下互动,协调一致。狠抓当务之重,分清主次,区别轻重缓急,集中抓好影响全局、关系根本的重点工作。

推荐法院法警大队精神心得体会及收获五

尊敬的代理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各位领导:

非常感谢会各位组成人员的关心、信任和厚爱,任命我为**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这对于我来说既是信任,又是责任,我将倍加珍视。面对新岗位,我深知自己的知识、阅历和能力离组织和人民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我深感如履薄冰。借此我作如下表态发言,这个发言既是我向各位的承诺,又是我今后工作的坐标。

一、强化学习,苦修内功

学习是永恒的主题,也是一名干部走向成熟的根本。为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以与时俱进的态度,更加努力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领导艺术,做到勤修为政之德,勤练为政之能,勤塑为政之品,加强党性修养,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进一步加强对法律法规系统全面的学习,精通各项审判工作业务,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做法律上的专业人;同时在实践中不断提高运用理论知识、业务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用一名法律工作者良好的政治品格,专业的职业操守来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做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的忠实捍卫者。

二、公正司法、勤奋履职

法院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作为副院长,怎样履好职,做好这一防线的守护人,是我工作的主攻方向。我将在实践中不断提高司法能力,把所学知识转化为推动审判工作的新能量,时刻以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价值观为行为准则,严肃执法,公正司法,最大限度地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争取做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同时加大执法透明度,加强向人大及其会的请示汇报力度,将审判工作始终置于人大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

三、摆正位置,维护团结

作为一名副职,我将正确摆正位子,识大体、顾大局,支持班长工作,敢于承担责任,自觉维护班子团结。对自己分管的工作,要多思多想,多学多问,做到情况明、思路清,坚持以人为本,充分调动分管部门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努力营造团结和谐,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同时要协调和处理好各方面工作关系,为依法做好分管工作创造条件,也为维护法院的整体形象做出积极努力。

四、严于律己,清正廉洁

工作中,始终做到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上级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关于廉洁自律的相关规定,坚决抵制“四风”,用最近中央、省、市、县通报的反而事例不断规范和警示自己的行为,处处以党员、法官的要求来约束自己的言行,清清白白做人,踏踏实实干事,用自身的正能量团结带领分管部门干警扎实开展各项工作,以务实、敬业、严谨、创新的工作形象向人大、院党组及全社会交一份满意的答卷,决不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委员,我深知组织信任和人民期望的份量,我将正视自己的不足和差距,在县委的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下,在各位领导的关心帮助下,恪尽职守,扎实工作,不辱使命。

谢谢大家!

推荐法院法警大队精神心得体会及收获六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男,19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生,汉族,农民,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请求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申请人的伤残等级、出院后的护理人数、护理天数、后期营养费、后续治疗费进行鉴定。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王杜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申请人已诉至贵院且现已受理。申请人在本次事故中遭受严重伤害,导致颅脑挫裂伤。在医院接受治疗后,虽然经治疗终结,但至今经常头疼、头晕无法恢复正常功能。为了索赔的需要,申请人现需要对伤残等级进行鉴定,以便确定伤残赔偿金,请贵院安排鉴定事宜。

此致

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附:本上诉状副本__________份

上诉人:_________________(签名)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推荐法院法警大队精神心得体会及收获七

本人在基层从事审判工作8年,对工作认真负责,勤勉敬业,办案从不拖拉,审结的案件没有超审限案件,每年都超额完成任务,没有出现过错案。城西法庭受理的案件多在农村,有的离法庭二、三十里地,在诉讼中我积极为当事人着想,能一次解决的问题不让当事人跑第二趟,节省当事人的时间,节约诉讼成本,提高了审判效率。

20_年调研究室工作后,我利用研究室的法律书籍、法规数据库、上网查询的方便条件,学到了不少知识,热心为同志们查阅资料,特别是同院领导及各庭共同探讨疑难案件,更是一个学习和提高的机会。负责审委会的记录增长了阅历,疑难复杂大案的主办人员思路独劈溪径,审委会委员的意见见仁见智,开阔了我的办案思路。

和兄弟庭室的同志们一起组成合议庭,使我得以接触到民事、经济、行政、刑事各类案件,给了我一个向同志们学习的好机会,丰富了自己的法律知识和审判经验。多年的审判使我能够更好的搞好审判工作。

研究室的工作比较琐碎。我在研究室担任审委会记录工作。做到了收发报案材料及时,记录完整准确,注意保守秘密,及时归档。负责法院的统计报表工作认真细心,数字准确,报送及时。

在研究室工作期间,在张院长的指示、张主席的领导下和同志们一起编印了《裁判文书选编》、《调研文集》、《法官常备法律法规手册》。近100万字,为了尽快编印成册,经常加班加点,每天跑四次排版单位,进行修订校对5次,这几本书的编辑出版,宣传了法院的工作,让社会了解了法院,让群众了解了法官,丰富了自己的知识,给大家提供了便捷的工具书,受到了大家的好评。为我院的调研工作尽一分微薄之力。另外每半年负责进行一次优秀裁判文书的评选活动,对裁判文书推荐到中院,有的被评为中院、省院的优秀裁判文书。

研究室的另一项重要工作是写调研文章。我所写的《书记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刊登在省院调研成果交流;《再审案件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刊登在《河北审判》,并在省院组织的司法统计分析论文比赛中获一等奖;《司法鉴定中存在的问题探讨》刊登在省院调研成果交流、《石家庄审判》。同时积极推荐同志们的稿件,有些被《石家庄审判》刊登。最近和市委研究室一起在《辛集调研》推出集中展示法院领导部分调研成果的一个专栏,介绍法院及部分庭室的风貌,将大大提高法院的形象。

在完成各项工作的同时,还圆满完成了院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本人身体健康,团结同志,我认为我已经具备了作一个副职的能力,能够当好一个庭长的得力助手,在工作中勇挑重担,协助庭长搞好各项工作。在工作中,努力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共事讲效率。以自身行动带动人,以高尚的人格激励人,以真诚的态度感召人。

竞争上岗,有上有下,有进有退。无论上下,一如既往:不管进退,一片清心。最后我真诚地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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