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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公安警示教育心得体会报告 乡镇公安警示教育心得体会报告怎么写(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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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公安警示教育心得体会报告 乡镇公安警示教育心得体会报告怎么写(八篇)
2022-12-31 07:13:51    小编:ZTFB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有关乡镇公安警示教育心得体会报告一

一、工作成效和做法

(一)充分履职,

1. 抓主业,破坏森林生态资源违法犯罪打击有力。我局牢固树立“有为才有位”的工作理念,以维护森林资源安全和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稳定为己任,以开展“滇绿”严打专项行动、森林生态资源“守护神”2号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集中整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等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以坚守生态红线为底线,严厉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生态资源安全。

据统计,截止 2016 年 11 月 5 日 ,全市森林公安机关共查处各类森林案件240起,其中,刑事案件42起,林业行政案件196起、公安行政案件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3人,处罚违法行为人196人,依法销毁了一批野生动物死体及其制品,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00余万元。成功侦破了郭xx、余xx走私国家珍贵保护动物及其制品案、查获2起运输毒品案件,收缴熊掌、穿山甲等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红豆杉、榧木等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得到了市委政府的肯定和认可,森林公安的社会影响不断扩大,森林公安执法权威有效树立。

2. 拓职能,积极行使自然保护区及湿地违法行为林业行政处罚权。以省政府批复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云南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和《云南省湿地保护条例》规定的林业行政处罚权交由森林公安机关行使,明确17项自然保护区和湿地林业行政处罚权和1项行政强制权,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自然保护区、湿地管理机构不再承担林业行政处罚权工作,统一交由森林公安机关行使为契机,深入分析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北海湿地林业行政执法的形势任务和热点难点,积极拓展案源,积极履职,迅速加大案件查处力度。

一是联合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xx分局加大对破坏保护区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查获19起在自然保护区进行采药、采野菜、放牧及未经批准进入保护区的案件。二是与农业、林业稽查等多部门联动,开展湿地保护专项执法活动,对北海湿地内采挖野生植物或者猎捕野生动物、捕捞及其他破坏湿地及其生态功能的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打击整治,查处1起湿地违法案件。

3. 管源头,森林防火成效显著。把森林火灾预防和查处作为防火期内森林公安的一项中心工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森林和林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市森林公安机关以开展“严管野外火源、严查森林火案”三号专项行动为契机,通过周密部署,合理利用有限警力,森林防火工作取得实效。据统计,全市森林公安机关共查处违规野外用火行政案件54起,处罚违法行为人54人。通过野外违规用火案件的查处,有效遏制了森林火灾案件发生,确保了全市去冬今春未发生森林火灾。

(二)创新管控模式,林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扎实开展

1. 有效整合林业执法力量。在全市全面推广森林生态资源保护以森林公安为主,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猴桥模式”,采用“沟通协调、信息共享,条块结合,整体联动,源头介入、相互弥补,点线深入、全面管控”的林区治安管理模式,强化对涉林行业、场所及野外火源的动态管控,并深入寻求森林公安与林政稽查、乡镇林业站、野保、保护区等其他相关部门的工作契合点,加强三情四网建设,大大延伸了森林公安机关的林区治安管控触角,林区治安防控能力得到了切实加强,我市较大以上森林火灾和较大数量以上盗伐、滥伐林木案件发案率逐年下降,森林覆盖率及林木活立木蓄积储量逐年提升。

2. 进一步深化警务协作交流机制。密切与毗邻市、县森林公安的联系和合作,同毗邻的盈江、梁河、龙陵、泸水等地森林公安召开治安联席会,签订联防协议,建立协查和联防机制,进一步加强林区治安管控,深化警务协作,通过建立警务协作机制,形成沟通顺畅、信息灵敏、反应迅速、运转高效的维护林区治安,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工作平台,有效消除行政区域形成的壁垒,共同打击跨区域、流窜作案等种类违法犯罪活动,最大限度地挤压犯罪空间,边界林区治安形势得到有效缓解。

3. 履行林区禁毒责任,推进林区禁毒工作的持续深入。充分发挥森林警察熟悉山情、林情、民情的优势,认真履行林区禁毒宣传教育、林区禁种铲毒、配合打击毒品犯罪三大责任,日常工作中加大巡查力度和林区阵地控制,通过组织警力踏查可疑地块、清理林区出租房,有效巩固了林区禁种铲毒工作的成果,所辖林区未发现非法种植罂粟毒品原植物,取得了毒品原植物“零种植”管控的成果。同时加大了对林区交通要道、便道的查缉力度,查获毒品案件2起,缴获毒品鸦片 2970 克 。

4. 以缉枪治爆工作助推“平安林区”建设。把缉枪治爆工作纳入日常工作重点主动抓,在抓好主业的同时,深入开展缉枪治爆专项行动,以专项行动助推“平安林区”建设,有效排除林区社会治安隐患。一是利用日常办理涉林案件,调解涉林纠纷和开展走访的机会,向群众宣传缉枪治爆法律法规相关知识,提高群众法律意识;二是注重情报信息的分析研判,及时从获取的情报信息中发现涉枪涉爆线索;三是加强林区巡查,开展枪爆物品排查。多措并举,缉枪治爆工作取得成效,先后收缴射钉枪18支、火药枪1支、抵火33发、铅弹3颗、射钉弹200发。

(三)主动作为,边境林区维稳工作有效加强

1. 联防联控,把好边境通道关。充分依托武警边防检查站、武警情报站、海关缉私、解放军驻腾边防部队、机场公安、xx市公安局的力量,严密监控148.075公里边境线上的各个主要边境通道,集中优势警力严厉打击边境走私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犯罪行为。成功侦破了在中缅边境盗伐珍贵树木、走私动物及其制品、运输毒品、转移赃物等案件。

2. 开展中缅边境沿线及高黎贡山武装巡护,震慑违法犯罪。

随着缅甸丛林野生动物栖息场所破坏程度日趋严重,国内外盗伐林木、盗猎野生动物违法犯罪分子逐步把眼光瞄向野生动植物资源丰富的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中缅边境一线,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边境沿线的森林生态资源保护形势日益严峻。我局主动联合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xx分局、森警中队、林业局、公安局等部门自2014年来,坚持每年按季度深入高黎贡山保护区中缅边境一线腹地持续开展徒步武装巡护行动。今年开展巡护4次,有效促进了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边境一线及周边林区的森林生态资源保护。

3. 开展公益林管护员业务培训,提升其履职能力。2015年,林业局赋予我局牵头管理全市护林员队伍的权限后,我局积极履行牵头管理全市护林员队伍的职责,为进一步规范对全市护林员队伍的管理,切实提高护林员的综合素质和森林防火技能,先后组织开展了多期护林员业务培训班。今年,在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xx分局的协助下,举办了2期专门针对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公益林管护员的培训班,培训公益林管护员200余人。

(四)以点带面,稳步推进森林公安“四项建设”

1. 以加强派出所建设带动基础信息化建设。

一是新建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派出所。在十二五期间先后完成局机关综合业务用房及业务技术用房的基础上,高起点谋划,积极汇报,主动争取,按一级公安派出所标准筹划建设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派出所。目前建设用地2820平方米已无偿划拨,并已办理了土地证,建设项目已获发改同意立项,计划投资650万元,在省局、保山市局的支持帮助下,省林业厅于2015年12月发文批准我局使用450万元森林植被恢复费用于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派出所办公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建设工作前期各项手续已齐备,等工程招标后即可开工建设。预计2017年完工。

二是以涉林行政执法管理系统应用为抓手,深入推进信息化应用,全面实现了案件网上办理的目标。

三是顺利完成了林区警务系统应用培训和部分涉林基础数据采集,为下步系统推广和深入应用奠定了基础。

2. 以提升执法质量带动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是坚持案件质量交叉评查。严格依据《保山市森林公安机关2016年工作综合考核办法》的相关要求,对办理的涉林案件开展案件质量交叉评查。并根据评查情况结合各部门执法档案等对执法质量进行了考评,通过评查活动,达到了“查问题、评不足、找差距、学经验”的目的,从而更好地提高了民警执法办案的水平和能力。

二是加强执法培训。针对新增加的自然保护区和湿地行政处罚权,组织开展了湿地和自然保护区执法培训,使民警熟练掌握国家和省级相关条例规定,确保执法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

三是与检法等部门良性互动。与检察院、法院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的良性互动,召开联席会、座谈会,双方就涉林案件调查取证、强制措施、审判工作等交换意见,达成共识,对促进法院对涉林案件的审判及森林公安机关民警强化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意识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3. 以教育训练推动警务实战化建设。将教育培训工作重点放在提高民警岗位能力和协同作战能力上,年内组织培训民警4批次,参训人员216人次,培训内容主要围绕岗位练兵、执法办案、警综平台推广应用、林区警务系统应用、单警装备应用技能、警械使用、实弹射击等方面进行。同时先后选派名民警参加了省、市森林公安局组织的业务技能培训,安排民警到省森林公安局、保山市森林公安局、公安局跟班随岗训练,让民警在侦查破案、信息化应用、调处纠纷和服务群众等工作的实战现场接受培训,提升能力。

4. 以“两学一做”教育学习推动队伍正规化建设。深入开展“两学一做”教育学习,以尊崇党章,遵守党规为基本要求,以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武装全党为根本任务,教育和引导全体党员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进一步坚定正确政治规矩,进一步强化宗旨观念,勇于担当作为,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为开展好森林公安各项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一是通过贯彻落实“三会一课”、“党费日”、“党课日”,推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开展“党员亮身份、争当先锋模范”等工作为载体,全面履行基层党建目标管理责任,进一步加强队伍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

二是在教育学习中,组织全体党员分两批到杨善洲干部学院及松山抗战遗址开展现场体验式党性教育,让党员亲身感受榜样的力量,增强看齐意识,激发爱国热情。

三是创新党课教育模式,为普通党员提供锻炼机会,让普通党员走上交流互动的讲台,自觉参与讲党课,让党课从单向灌输到平等互动,丰富了党员教育的形式,提高党员参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积极性,激励党员加强自身学习,进一步激发了党员的党性观念,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年内组织讲党课4次,参加党员72人次。

四是以教育学习为抓手,从规范警容风纪、执法执勤行为等细节入手,努力培养民警的良好习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内部管理制度,不断加大督察工作力度,切实强化民警的纪律意识、执行意识和底线意识,让全体民警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树立队伍的良好形象。

(五)持维发力,推进脱贫攻坚工作

1. 开展城乡党建共建,深入推进“挂包帮、转走访”。全局34名党员干部包户帮扶建档立卡贫困户82户,涉及中和镇勐新村和大村、新歧等3个村,其中勐新村是全市33个建档立卡贫困村之一,由于受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村级集体经济基础薄弱等因素影响,经济发展和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缓慢,导致贫困程度较深。

在深入推进“挂包帮”、“转走访”扶贫攻坚工作中,局党支部与勐新村党支部实行“组织联建、资源共亨、党员互动 ”,党员干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领广大民警深入村寨,大力宣传党和政府的扶贫措施,积极向上争取资金、项目,鼓励和扶持贫困群众发展生产,尽快脱贫。目前,已有46户脱贫出列。

2.争取项目资金支持,精准扶贫。紧紧围绕xx市脱贫攻坚工作目标任务,按照“突出民生林业,着力绿色扶贫;突出惠农林业,着力政策扶贫;突出富农林业,着力精准实施;突出林业产业,着力增收扶贫”的工作思路,积极向上协调争取项目支持,持续在帮助山区群众念好“山字经”上做文章,积极开展精准扶贫工作。挂钩中和镇勐新社区以来,先后为该社区争取森林防火通道建设项目2个,封山育林项目1000亩,低效林扶壮改造项目620亩,木本油料基地建设项目1355亩,木本油料提质增效项目800亩,共计获得上级项目补助资金55万元。

(六)加强宣传思想工作,为全局工作提供良好舆论支持

1. 常规宣传与新兴媒体运用互补。2016年的宣传工作,我们在抓好常规宣传的同时积极发展新兴媒体的运用,内部宣传与对外宣传相结合,围绕森林公安中心工作,充分利用简报、信息、电视、报纸等大众媒体和网络媒体,以森林公安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为主线,及时宣传报道专项整治、重大典型案件、重点工作业绩,促进广大群众进一步认识、理解和支持森林公安工作。

一是年内组织印发《森林公安简报》60期。在《中国绿色时报》、《云南法制报》、《春城晚报》、《xx报》等刊物刊登稿件40余篇(条)。在新华网,中新网、云南网、保山长安网、xx长安网等刊发稿件30余篇(条)。通过xx手机报推送信息30余条。二是加入了政府信息公开集群网站,开通了xx市森林公安局网站,及时公开社会和广大网民普遍关注的工作动态、执法依据等信息,及时解答网民咨询,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三是持续维护好“xx森警”微博,发布原创微博150余条,得到广大网民的关注,粉丝达6.8万余人,并与网民形成良好互动。

2. 切实打好网络舆情主动仗。以为“森林xx建设”保驾护航、维护森林公安队伍形象为出发点,牢固树立舆情就是警情的理念,着力提升新媒体时代社会沟通能力,切实打好网络舆情主动仗。为确保网络舆情得到迅速处置,主动加强了与网安部门的协调联系,及时掌握涉及森林公安的舆情内容,坚持正面、权威、及时的原则,牢牢把握处置工作的主动权。妥善处置了多起网络舆情,及时回应了舆论关切,得到网友的好评,切实防止了形成社会炒作,及时澄清事实,消除了网民对森林公安执法活动的误解,迅速反应,遏制了违法犯罪活动,消除了不良影响。

3. 丰富警营文化生活。不断加强警营文化建设,丰富民警文化生活,一是日常组织民警业余时间开展篮球赛,增强体魄,增进友谊;二是在三八国际在建党95周年之际,组织民警积极创作节目,参与保山市森林公安机关组织开展的“颂扬党的优良传统,讴歌身边森警榜样”主题讲演比赛,摘取比赛桂冠,并代表保山到省局比赛获得一致好评。三是组织民警积极参与2016xx半程马拉松比赛,感受运动的快乐,更深刻的领悟坚持、拼搏的含义。

二、存在不足和问题

(一)林区治安形势严峻

随着林业改革发展日益加快,利益调整加深,新旧矛盾叠加,涉林不稳定因素多样频发,林区维稳压力加大。同时,经济社会发展对森林资源和生态产品需求不断增长,保护与利用矛盾突出,尤其在城镇化进程和各类开发建设中,林地供需保障压力空前。加之我市边境线长,边境通道多,走私、贩运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时有发生,森林资源管理、生物多样性保护以及林区维稳任务繁重而艰巨,森林公安面临着更大挑战。

(二)队伍整体素质和依法履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随着社会动态化、信息化的发展,涉林违法犯罪专业化、智能化、网络化和区域化的特征日趋明显,对我们的执法能力不断提出新的挑战。但是,与之不相适应的是,森林公安警力严重不足,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依法履职能力有待提高。

(三)派出所建设滞后

受人员编制、经费、政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条件的制约,基层派出所建设滞后,全市森林公安机关基层派出所只有猴桥派出所达到标准化派出所建设标准,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派出所正在筹建,固东派出所虽有办公用房,但未达到标准化派出所建设标准,无法适应执法办案需要。其它派出所目前无独立办公用房。

三、2017年工作安排

总体思路: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保山市第四次党代会及市委一届一次全会、第二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五大发展理念”为统领,自觉服从服务于生态文明和法治建设大局,着力抓好落实党性改革措施、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深入推进林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提升警务保障水平四项重点工作,全力推进公安机关基础信息化、警务实战化、执法规范化和队伍正规化“四项”建设,充分发挥森林公安职能作用,有效维护森林资源安全和林区社会稳定,为我市林业改革发展和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提供更好的林区治安环境和法治保障。

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

牢牢把握我市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战略定位,更加自觉保护绿水青山,更加坚定推动绿色发展,不断促进生态良好、林区和谐,让林区群众大生态文明共建共亨中得到更多获得感,在与上级同频共振、增进民生福址中推进事业进步。

(一)抓好全面深化改革各项工作

1. 继续落实综合执法改革工作要求。在已明确17项自然保护区和湿地林业行政处罚权和1项行政强制权,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保护保护区、湿地管理机构不再承担涉及森林和野生动植物物种的自然保护区和湿地林业行政处罚权工作,统一由森林公安机关行使的基础上,按照国家和省、市行政执法改革精神,进一步整合林业系统执法力量,积极推动由森林公安统一承担执法任务的综合执法改革。

2. 认真落实国有林场林区改革工作要求。我市国有林面积大,国有林场数量多,长期积累的矛盾纠纷交织叠加,涉林不稳定因素增多,林区治安形势日趋复杂,全市森林公安机关要提高服务水平,坚决打击借改革之机蚕食国有林地、哄抢国有林木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守好改革底线红线,为改革顺利进行创造良好环境。

3. 深入落实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相关要求。加强警务辅助人员建设,积极建立政府出资保障、森林公安使用管理的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模式,逐步缓解警力编制不足的矛盾。

(二)进一步加强案件查处工作

1. 开展严打专项整治行动。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针对林区治安突出问题,持续组织开展灵活多样的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破坏天然林、公益林、国有林和珍稀动植物资源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2. 广辟案源。借执法权进一步扩大的东风,按照相对集中林业行政处罚权要求,全面积极履行79项行政执法权,广辟案源,进一步拓展森林公安的执法种类,确保各类涉林案件应查尽查。

3. 集中开展破案攻坚。强化案件经营、深挖和攻坚意识,集中开展破案攻坚,努力实现“挖串案、打团伙”。

(三)深入推进平安林区和林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1. 深入推广“猴桥经验”。发挥基层派出所战斗堡垒作用,以加强群防群治网、边界联防网、情报信息网和案件协查网建设“四网”建设为抓手,多层次,全方位构建林区治安防控体系网络,努力推进平安林区建设。

2. 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应急处置、区域联防、跨区域协作等工作机制,着力提高林区打、防、管、控能力和水平。持续开展涉林矛盾纠纷调处、林区缉枪治爆、禁种铲毒和跨区域警务合作等专项工作,确保不发生影响稳定的涉林群体性事件,不发生重大恶性涉林案件。

3. 将武装巡护形成常态机制。进一步完善武装巡护工作机制,使之形成常态化,年内确保完成不低于4次巡护任务,持续加大对中缅边境沿线及高黎贡山周边林区生态资源保护力度。

4. 积极参与林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以积极参与林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为抓手,不断加大林区道路巡查力度,通过保障林区道路交通安全,努力推动平安林区建设进程。

(四)继续抓好基础设施建设

1. 抓好森林公安派出所建设。积极争取资金和项目支持,进一步加强派出所建设、装备建设、信息化建设等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努力争取十三五规划中央政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2017年重点抓好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派出所建设。

2. 抓好转移支付资金的管理使用。做好资金统筹和预算执行工作,严格资金管理,并继续多渠道争取资金投入。

(五)统筹推进公安机关“四项建设”

1. 大力推进基础信息化工作。要在深化建设、深化应用和服务实战上下功夫。

一是要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加快中心机房等基础硬件建设和运维保障工作,加强信息化人才引进培养,强化基础数据采集,切实提高民警应用信息化手段执法办案和进行情报分析研判的能力。

二是全力推进林区警务系统应用。要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开展信息采集会战,全面采集各类涉林基础信息,为情报分析研判奠定基础。

三是积极推进指挥中心建设。在推进基础信息采集,共亨公安警务资源的同时,积极借鉴行政公安经验做法,探索建立富有森林公安特色的指挥中心运转机制。

2. 大力推进警务实战化建设。要牢固树立“一切面向实战、一切为了实战、服务实战”的理念,积极推动工作创新,不断提升实战效能。

一是推进教育训练实战化。积极推进“教、学、练、战”四位一体的教育训练工作模式,加强教育培训,继续推行民警到公安局跟班随岗训练,选送优秀民警到省局、保山市局跟班学习,全面推动基层一线警务实战练兵,突出抓好林区维稳、应急处突、信息化应用、刑事技术等重点科目训练,切实提高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战性。

二是加强应急处突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典型案例剖析和预案修正机制,增强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操作性,确保一旦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涉林群体性事件、林区暴力恐怖袭击和重特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能够依法、迅速、科学、有序参与处置。

三是加强装备建设。针对森林公安工作对象多在林区、山区的实际,在加强公安单警装备、数字对讲机等通用装备配备的同时,切实加大 gps等现场勘查设备、野外宿营、野生动物救助等特色装备以及反恐处突装备的配备力度,为执法执勤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3. 大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是建立健全执法责任清单制度,切实将法律赋予的执法职责细化分解到每个执法部门、每个执法岗位、每个执法环节。

二是抓好猴桥派出所执法规范化达标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基层一线在执法规范化建设中的主动性、创造性,积极将其培育成为执法示范典型,以点带面,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整体推进。

4. 大力推进队伍正规化建设。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开展“两学一做”教育及各项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在教育学习中,进一步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保山市第四次党代会及市委一届一次全会、第二次党代会精神,认真学习《党章》、《准则》、《条例》,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法规矩,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提升队伍凝聚力、战斗力和依法履职能力。

二是加强教育培训。继续推行民警到公安局跟班随岗训练,选送优秀民警到省局、保山市局跟班学习,全面推动基层一线警务实战练兵,让民警在侦查破案、信息化应用、调处纠纷和服务群众等工作的实战现场接受培训,提升能力。

三是加强监督管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不断加大督察工作力度,切实强化民警的纪律意识、执行意识和底线意识。同时管好用好辅警队伍,充分发挥辅警力量的积极作用,避免因违法违纪问题对队伍造成负责影响。

三是加强宣传工作。坚持向宣传要警力、要形象,紧紧围绕生态保护格重点工作,充分发挥现有宣传平台作用,切实提升群众生态文明和法治意识。认真落实依法处置、舆论引社会面管控“三同步”要求,加强网络舆情处置工作,防止敏感问题被恶意炒作,营造良好发展氛围。

四是统筹推进县局和派出所规范化建设。认真总结“十二五”正规化达标创建经验不断巩固创建成果,进一步提高建设水平,根据《云南省森林公安机关正规化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方案》中“县级森林公安机关示范单位创建标准”的要求,创建xx市森林公安局及猴桥派出所正规化建设示范单位,于2017年度通过上级考核验收。

有关乡镇公安警示教育心得体会报告二

乡镇社会治安大会战汇报

根据市社会治安大会战的总体工作部署,我镇于2月3日上午召开镇社会治安动工作动员会,各村三套班子成员、外口管理站负责人、镇有关单位负责人,派出所责任区民警、外口用工较多的企业、机关全体干部等近300人参加会议,部署落实本镇社会治安大会战的各项内容。立足“严打、严防、严管”,切实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现就我镇开展社会治安大会战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健全完善管理网络。

为了打好社会治安大会战,有效维护全镇社会政治和治安稳定,我镇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政法书记任副组长的社会治安大会战领导小组,各村也相继成立由村党总支书记任组长的大会战指挥小组,明确各自工作职责,形成镇村两级协同作战的严打态势。并把社会治安管理工作列入党委政府的议事日程,在每星期一的书记办公会议上都安排治安形势评估,对治安状况、内部矛盾、信访对象进行排查,确定工作重点,落实应对措施。与此同时,我镇落实“村委领导、专线为主、各方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发动机关干部87人,村干部108人,公安干警18人,治安辅助力量110人,武警退役军人20人,党员217人参战,整合辖区治安资源,优化治安力量配置,完善和规范了岗、卡、点网络运作,建立了点线面联网、动静结合、运作有序、灵活高效的治安防控体系。

为了保证大会战迅速、高效、有序推开,我镇还出台《社会治安大会战十条工作措施》,全面部署了大会战的各项工作任务,动员工、青、妇和民兵组织积极参与大会战,落实60多名老党员、老干部组成日巡队,抽调20名武警退役军人成立街面巡逻突击队,并落实责任追究和奖惩办法,设大会战先进单位一、二、三等奖,分别给予一万、五千和二千的奖励;参战有功人员、见义勇为个人一、二、三等奖,给予二千、一千、五百的奖励。并明确参战单位、个人必须自觉服从指挥、协同作战;对未到岗到位、责任心不强、贻误战机、造成工作失误的,给予扣发奖金、工资、开除出治安或干部队伍等相应处理。同时为了使干部群众在大会战中没有后顾之忧,我镇还承诺:参战个人和见义勇为群众在大会战过程中受到身体伤害的,医疗费用由镇村两级全额承担;致残的由镇政府负责落实其工作生活,保证其日常生活不低于原先水平。

二、全面发动,营造全民参与氛围。

社会治安大会战,政法部门和政法干警是主力军,但最重要的还是全民参与。我镇努力通过各种方式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参加热情,充分利用有线电视、黑板报、标语、横幅等形式进行宣传;还特意到慈溪市电视台邀请专业播音录制宣传口号,利用彩车广播的形式巡回全镇14个行政村进行宣传,同时发放了37000多张大会战宣传资料,从而增强了群众的防范和参与意识,积极融入社会治安大会战,争做政府部门的“千里眼”、“顺风耳”,形成“齐心协力打会战、万众一心保平安”和社会治安“人人有责、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市社会治安大会战动员大会一结束,我镇就及时组织镇、村两级召开动员大会,各村还相继召开了出租私房房东代表会议,对房东进行相关法律法规教育;组织村暂口专管员,把《关于开展出租私房大排查通告》送到每个出租私房房东手里。各村还建立了一支以党团员为骨干的宣传队伍,向村民宣传大会战的意义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性。

三、整合队伍,重新编织治安防范网络。

为提高巡逻防范密度,严控社会面,我镇大力构筑治安防范体系,建立点、线、面相结合的防控网络,着力拓展群防群治范围。为强化群防群治队伍,14个村在原有夜巡队的基础上,成立社会治安日巡队,通过聘请一批威望高、身体好、素质高的老干部、老党员参加日巡队,在全镇范围形成了一支60人左右的村级日巡队,给予日巡人员每人每月300元的工资(其中镇对给予100元的补助,村给予200元),在白天对镇、村主要道路和人口密集地区重点开展巡逻;在保证全镇社会治安专业队伍全部参与大会战的基础上,还从社会抽调20名25岁以下的复退军人(武警部队等复原为主)参加大会战地毯式排查,并针对巡刑事案件高发的时间和地域,统一着装、巡回值勤,遏制白天街面犯罪,对不法分子以震慑作用。

为提高治安巡逻质量,我镇近百名机关联村干部会同村干部也及时参加了夜间巡查,做到每晚有镇、村两级干部带队巡查,并规定巡查时间不少于6个小时,夜间社区保安和夜巡队巡查时间则长达8个小时以上。同时我镇还采用集中治安力量的方式,对5个重点村进行突击清查,集中排摸,推动大会战深入展开。一些村针还对区域范围大、居住分散的特点,发动全民开展夜巡,扩大了群防群治面。

四、全面排摸,拒不法分子于镇外。

为了确保出租私房大排查顺利开展,增强各级干部的责任意识,我镇通过制订考核制度、报告制度、督查制度,使各级干部切实把“打好社会治安大会战,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作为了自身的首要任务。在几次全面清查中,我镇组织了300多名机关干部、村干部、公安干警和村专职治安员,分14个小组在全镇开展了出租私房大排查,对4190户出租私房户和25962名暂住人口进行细排严查,做到一户不漏,一个不少。经过全镇上下的共同努力,我镇基本达到了“户清、房清、人清”,及“村不漏户、户不漏房、房不漏间、间不漏人”的目标,并摸清了全镇各用工单位外来务工人员底数。

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我镇列出违法违规4户17人,违法犯罪嫌疑15人,没收危险物品10件,将17名不法分子逐出镇外,报市公安局执行拘留4人;并对1户不按规定擅自出租的房东,通过村规民约采取停电停水的方式勒令停租。

五、探索出租私房管理新模式,推广经验建立长效机制。

按照社会治安大会战严管出租私房、严堵违法犯罪源头、增强村民安全感的工作重点,全镇各村都大胆探索、勇于创新,摸索出了一套出租私房管理的新路子,推广新经验,着手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一)、柴家村“旅社式”管理模式。

暂住柴家村的外来人员必须持有柴家村统一制作的“住宿证”和“登记卡”,实行“证卡”合一管理,住宿证正面印有姓名、工作单位、户籍和房东姓名、发证单位,并贴有照片;背面写明注意事项。同时,村专管员及时将暂住人员变动情况输入电脑信息库,从而形成了一整套“旅社式”的暂住登记管理方式。对违反村规民约或不遵守暂住人口管理规定的人员,柴家村外口管理员开出“抄告单”,通知该房东到村暂口办接受处理,逾期不来办理的,根据村规民约采取停电停水的措施,勒令停租;对起模范带头作用的房东则给予减免出租房税等优惠政策。做到严于管理,奖惩分明,从而增强了房东自我管理意识,落实了“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

(二)、陈家村“自治式”管理模式。

我镇区中心村陈家村针对村域范围广,公复场所多、管理难度大的特点,制定了《村出租私房自治管理规定》,16条规定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纳入村规民约。陈家村通过召开房东大会,积极宣传规定,并与房东签订《治安计划责任书》、《承诺书》,登记填报有关表格,充分发挥群众参与意识,形成了出租房自治管理“责任明确,联动联防”的工作格局。

镇社会治安大会战指挥部,及时在上述村召开各村主要负责人参加的.现场会,及时推广他们的经验。同时花大力气在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一是村村制定治安责任状,出台《村出租私房自治管理规定》,二是强化村规民约的约束机制,做到一户一档;三是明确暂住证办理必须由房东陪同,不准出租给无有效合法证件的外来人员。各村外来人口长效管理机制正在不断完善落实。

在探索出租私房管理模式,建立长效机制,严密社会面的同时,按照大会战工作的总体部署,我们还积极开展各项专项排查和整治:

一是开展旅馆业排查。在派出所、工商、三产等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对全镇7家旅馆业进了联合排查,彻底摸清辖区旅馆业的底数,并按要求落实了各项管理制度,建立了一套长效管理机制。

二是开展对无牌摩托车的排查。在交警、派出所的共同参与下,共查扣无牌摩托车97辆。同时还落实了摩托车上牌的便民、惠民措施,分片下村上牌,极大地方便了摩托车主,为有效管理摩托车,有力遏制“飞车抢包”案件起到了积极作用。据统计,已有1289辆摩托车上了牌。

三是开展对寄售典当业、废旧物品收购业的专项整治。通过排查,我镇有寄售典当业3家,废旧物品收购业13家(其中无证一家),现3家寄售典当业均已拆牌息业,1家无证废旧物品收购业已被取缔,对其余12家均已鉴定治安责任状,要求规范经营。

同时,对辖区内2家联托运中心也作了整治,提出工作要求,鉴定治安责任状,给我镇的托运市场营造了一个公平竞争的有序环境。

通过前阶段的努力,我镇的社会治安形势正在不断好转。今后,我镇将继续整合治安资源,优化配置治安力量,以镇、村治安网络建设为重点,完善和规范治安防控体系,消除治安防控薄弱环节,切实提高治安防控能力,下阶段我镇还将继续落实五方面工作:一是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对大会战工作做到力量不减、精力不减,精神状态不减;二是继续进行地毯式的大排查和强制措施,采取有效的办法,把无有效居住证明者和不良分子逐出于其镇,对不按规定擅自出租的房东进行严肃处理;三是整合治安力量,强化村级自治功能,形成强有力的社会治安网络;四是花大力气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推广各村出租私房和外口管理行之有效的好经验、好办法;五是继续营造良好的群防群治氛围,激发广大人民群众抓好治安的积极性。从而全力以赴打好这场社会治安大会战,努力实现我镇社会治安形势的明显好转,为推进现代化工业强镇建设目标创造和谐稳定的治安环境。

有关乡镇公安警示教育心得体会报告三

同志们:

今天召集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开会,由我给大家围绕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讲一堂廉政党课。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严肃责任追究,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当做分内之事、应尽职责,进一步健全制度、细化责任、以上率下”。为此,戴河镇党委始终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不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取得实效。

2020年以来,镇党委以党的十九大、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意识,紧抓“责任制”这个龙头,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贯穿于各项工作的一根“红线”,高位推动,履职担责,主动积极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领导责任、监督责任的意识在全镇得到树立,从严治党落实到工作全过程,风清气正的政治风气不断得到加强,反腐态势取得压倒性胜利,为积极推动振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政治保证。

一年来,我们开展的工作主要有:一是突出政治责任,坚决贯彻落实决策部署。结合镇情实际,对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进行量化分解责任到人,并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目标管理之中,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各部门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实行“一岗双责”,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按照分工责任配合抓,责任到村、到科室,分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二是高度重视区委第二巡查组反馈的各项意见,始终把抓好整改落实作为改进各项工作的具体抓手、解决问题的有效策略和促进发展的重要动力,从严、从快、从实转好整改落实。通过整改落实,我镇党的建设明显加强,作风建设明显提升,内部管理明显规范,精神状态明显转变。三是监督执纪问责成效显著,党员干部廉政意识得到加强。我作为第一责任人,实行每季度同镇党政班子成员和所辖的28个村、5个社区“一把手”谈心谈话、提醒警示,对履行好分管范围内的“一岗双责”提出明确要求;此外,在镇级制度建设层面,严格把“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党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财物和末位表态、任职回避、定期轮岗、离任审计等制度坚持好,确保制度执行到位、落实有力;同时贯彻民主集中制,完善镇党委议事规则,加强领导班子内部监督,推动班子成员间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增强主动监督、相互监督的自觉。四是落实重点项目监督。在村道公路项目建设、村庄拆改等一系列相关问题上,坚持走“三重一大”的规范程序,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做到集体讨论、民主集中、科学决策。其实从我们的工作成效不难看出,主体责任的落实重在强化主体意识、细化责任体系、实化工作举措,大而化之也就是我今天想和大家交流的主题——“守初心·知敬畏·履职责”。

伟大的中国共产党,从1921年诞生开始,领导人民先后历经革命战争、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取得胜利建立了新中国。建国70多年来,又领导人民经历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光辉历程,中华民族迎来了实现伟大复兴的光明前景。看到我国的崛起,西方反华势力又加大了对我国进行思想渗透和“颜色革命”,包括现在他们伸向香港、妄图分裂中国的“黑手”,毋庸置疑都是绝对不会得逞的。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的那样,“没有任何力量能够撼动我们伟大祖国的地位,没有任何力量能够阻挡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前进步伐。”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一直以来我不停在思考,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作为我们基层乡镇干部,到底该怎样更深刻地认识理解并守护这份初心使命呢?我体会,可以从以下两个角度来理解和把握。

(一)结合学习党史、国史,弄清楚我们从哪里来、往哪里去。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习近平总书记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研讨班开班仪式上指出,“只有回看走过的路、比较别人的路、远眺前行的路,弄清楚我们从哪儿来、往哪儿去,很多问题才能看得深、把得准。”我们学习领悟党史、国史,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文章中有关党史、国史的重要论述,就是要了解我们党领导人民进行艰苦卓绝的斗争历程,了解我们党是怎样从建党之初就把初心使命刻在了旗帜上从来没有动摇过。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近代中国的历史就是中国人民不屈不挠,不断奋起抗争,终于掌握自己命运,开始建设自己国家,为实现民族复兴而奋斗的历史。近代以后,我们的民族历经磨难,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为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无数仁人志士奋起抗争,但一次又一次地失败了。直到中国共产党登上历史舞台,中华民族才终于迎来凤凰涅槃、浴火重生的曙光。这就牵涉到一个问题,为什么共产党人行,别人不行?说到底,这是一个初心和使命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的讲话中指出,“干部要把党的初心、党的使命铭刻于心,这样,人生奋斗才有更高的思想起点,才有不竭的精神动力。干部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同人民风雨同舟、血脉相通、生死与共,是我们党战胜一切困难和风险的根本保证。离开了人民,我们就会一事无成。要牢记群众是真正的英雄,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真正同人民结合起来。”

习近平总书记从梁家河出发,始终怀着一颗“为人民谋幸福”的初心,真正与民同苦、为民分忧。2015年2月13日春节前夕,总书记到陕西考察调研,专程回梁家河村看望父老乡亲时说:“我人生第一步所学到的都是在梁家河。不要小看梁家河,这是有大学问的地方。”

上世纪60年代,为了彻底改变“十年九旱”的历史,河南林县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宁愿苦干、不愿苦熬,风餐露宿、日夜奋战,一锤一钎在太行山的悬崖峭壁上建成了全长1500公里的人工天河红旗渠。十年修渠中,削平山头1250座,凿通隧洞211个,架设渡槽152个,修建各种建筑物12408座,挖砌土石方1515.82万立方米,用热血和汗水铸就“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团结协作、无私奉献”的红旗渠精神。被誉为“世界第八大奇迹”。一代代的共产党员就是这样用行动彰显着他们的初心与使命。

(二)结合我们的个人成长经历,发自内心地感恩党和组织,增强践行初心使命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我们在座的同志们每一点进步,既有自己的努力工作,更有组织的关心培养。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强烈的政治担当,给全党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我们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怀揣着对党的感恩之心、对组织的感恩之心,来参加主题教育,通过学习教育切实提高思想站位,切实担起应负的责任。要有一种为党分忧、为民尽责的感恩气节,始终牢记党的重托和人民的期望,珍惜公权力这个平台,不辜负组织的辛勤培养和殷切期望;要有一种勤勉敬业、执着追求的感恩气度,永葆爱党爱国、许党许国、报党报国的赤诚情怀,把内心深处的感恩和激情转化为砥砺奋进的自觉行动,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创造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的业绩。

山海关的甲申史鉴馆相信很多人都去过,不知道大家读没读郭沫若的《甲申三百年祭》这篇文章。大家应该对1644年的历史事件并不陌生,李自成在山海关功败垂成,倒在胜利的喜悦中。对于其失败的原因,早在新中国成立之前,毛泽东等共产党人就进行了深入思考,并教育全党“决不做李自成”“决不重犯胜利时骄傲自满的错误”“不能忘记艰苦奋斗,继续战斗”,等等。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前夕,习近平总书记专程前往北京香山革命纪念地参观视察,并强调指出,我们缅怀历史,就是要继承和发扬老一辈革命家“宜将剩勇追穷寇,不可沽名学霸王”的革命到底精神,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革命情怀,谦虚谨慎、不骄不躁、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进取精神,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赶考”的清醒和坚定答好新时代的答卷。作为新时期的共产党人,我们一定要以史为鉴,时刻不忘初心和使命,时刻牢记“两个务必”,以更加坚定的清醒和自觉走好新时代长征路。

古语言:人有所畏,其家必和;官有所畏,其政必兴;事有所畏,其业必成。明代吕坤在《呻吟语》中说:“畏则不敢肆而德以成,无畏则从其所欲而及于祸。”意思是:凡是有所畏惧的人,就不敢放肆,心有约束,因此能修德养性;如果无所畏惧,“老子天下第一”,为所欲为,必定招致祸灾。

敬畏,是人们处世的一种态度。恭敬而有礼,心存畏惧。知敬畏,是做一名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简单说就是用“怕”来约束自己,做到谨言慎行,自重、自省、自警。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我个人认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包括普通党员干部,都要牢固树立正确权力观,保持高尚精神追求,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做到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永葆共产党人拒腐蚀、永不沾的政治本色。在这里我想重点谈一下其中的三个敬畏:一是敬畏人民。权力的本质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谋福利,党员干部在执行权力时必须牢记权力的来源,牢记人民的信任和自己肩负的责任,敬畏权力,秉公用权,廉洁用权,决不能把手中的权力当成自己的私有财产,当成自己谋利的资本。二是敬畏党组织。每个党员干部的发展升迁哪一步也离不开组织的培养。如果一个人目无组织,自由散漫,就会犯错误。因此,党员必须强化“组织观念”。应当明白,只要是党员,就要比普通群众有所提高,党员的言论绝不仅仅是代表自己,相当程度上是代表组织和代表,关乎党的形象。敬畏组织,就是说话办事不要忘记自己身份。对组织的敬畏,还要有大局意识,全局意识和组织观念,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始终与上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执行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的组织原则,多做党的工作,在工作中实现党员价值。三是敬畏党纪国法。法律既是对个人的约束,又是对个人的保护。我们国家是一个法治国家,这就要求我们每个公民对宪法和法律具有虔诚的信仰。一个人如果无视法律,行为就容易出轨,甚至惹上牢狱之灾。敬畏法律,就是要求我们党员干部干任何工作、做任何事情,都要有法律观念,始终做到敬畏法律的严肃性。特别是把对党纪国法的敬畏之心,转化为自身的信念、信仰,始终做到在法律的框架范围内行事。

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是党委(党组)的政治责任,是必须履行的政治任务。党委(党组)书记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要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理念,既要承担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的第一责任,也要当好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既管事又管人,做到工作职责和掌握的权力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就延伸到哪里。广大党员干部也要始终牢记“两个务必”,坚持“进京赶考”永远在路上的使命担当,时刻绷紧居安思危这根弦,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对可能存在的风险和隐患要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

(一)加强责任意识教育。落实好主体责任,增强责任意识。当前,在落实主体责任上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一些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不强、观念滞后,责任意识层层递减,呈现“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尤其是基层,落实主体责任主动性和自觉性还不强,具体行动和措施还不多,还停留在学习、领会和表态阶段,有的领导干部当老好人不想抓,有的光说不练、没有抓。要明确纪严于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的前面,在法律底线之上架起带电的纪律“高压线”,防止党员干部由“小错”酿成“大错”,达到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大多数的目的。坚持运用“四种形态”,逐步使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让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大多数,重处分的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决反对“家长制”官僚作风,对重大决策决定时,作为主要领导只能有一票,没有相对的否决权、拍板权。

(二)强化“一把手”责任担当。落实好主体责任,关键是强化“一把手”的责任担当。管好班子,带好队伍,首先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只有“一把手”真正把责任担起来,把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履行好,才能一级带一级,班子和班子成员履行责任才能真正尽心尽情尽力。作为第一责任人,我将认真落实“党政同责”制度;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班子其他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要切实把责任抗在肩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把党风廉政建设真正摆上突出位置,与业务工作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的要求才能实现,班子才能履行好集体责任,班子成员才能履行好“一岗双责”才不会落空。

(三)抓好重点责任落实。落实主体责任,必须找准着力点和突破口,以重点责任的落实带动全面责任的落实。一要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加强责任教育,严肃纪律规矩,用制度管人管事。二要选准用好干部。坚持选人用人标准,从严管理监督干部,不唯票、唯分取人,既选用才干过硬的“能吏”,也选用安分守己的“循吏”,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近几年我镇调整了部分干部,就是本着这样的原则进行的,成效显而易见。三要强化对权力的制约监督。扎紧扎牢规范权力运行的笼子,加大对违反制度规定查处力度,着力消除制度执行的“弹性空间”和“死角地带”。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健全责任分解机制和传导机制。紧紧咬住“责任”二字,扛实抓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戴河镇关于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解等任务分解。去年,工作任务特别多,但我们将主体责任层层进行分解,确保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建立上下有机互动的责任传导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相关制度,通过约谈、听取汇报、工作检查等方式,将压力层层传导下去,把责任压紧压实。二是印制张贴各科室站所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图,把权力清单转化为责任清单,大家要按照职责抓好落实。三是定责述责。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定期开展述责述廉活动。

(五)强化问责严肃责任追究。没有问责,责任就落实不下去。我和班子成员经常一起探讨分析研判我镇的形势,总感觉到一些领导干部之所以对主体责任不上心、责任难以落实下去,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责任追究不到位。要突出问责,让落实责任不力追责问责成为新常态,谁没有落实好主体责任,谁就要受到追究,谁就要受到处理。我特别支持纪检工作,支持纪检部门“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不管是现职还是已经调离或者升迁,都要倒查追究责任,通过问责一个,达到警醒一片的效果。

(六)建设让党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乡镇铁军。下一步,我们要持续推进队伍建设。一是在政治上,要有铁一般的党性信仰。我们要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忠诚于党的初心使命,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忠诚于马克思主义,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在素质上,要有铁一般的过硬本领。坚持立足主责主业,深入开展“大学习、大培训、大谈心、大提升”活动,边学习、边检验、边提高。大力倡导多读书、读好书,多向书本学习,多向实践学习、向群众学习,找准短板和不足,全面纠偏、充实、提高。三是在作风上,要有铁一般的纪律担当。要把以身许党许国、报党报国作为职业担当和使命情怀,要坚持好民主集中制原则,努力造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要正确理解严管就是厚爱,监督就是对大家的最好保护。

同志们,今天我这个算不上讲课,就是向大家汇报分享一下我的学习心得体会,如果能对大家有一点启发,也就达到了目的。

谢谢大家!

有关乡镇公安警示教育心得体会报告四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消防监督检查的形式和内容

第三章消防监督检查的程序

第四章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

第五章执法监督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督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依法对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情况进行消防监督检查。

第三条直辖市、市(地区、州、盟)、县(市辖区、县级市、旗)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具体实施消防监督检查,确定本辖区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由所属公安机关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

公安派出所可以对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和上级公安机关确定的单位实施日常消防监督检查。

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的单位范围由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工作主管部门共同研究拟定,报省级公安机关确定。

第四条上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对下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消防监督检查的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与公安派出所共同做好辖区消防监督工作,并对公安派出所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进行指导,定期对公安派出所民警进行消防监督业务培训。

第五条对消防监督检查的结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可以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告;对检查发现的影响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应当定期公布,提示公众注意消防安全。

第二章消防监督检查的形式和内容

第六条消防监督检查的形式有:

(一)对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二)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

(三)对举报投诉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核查;

(四)对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五)根据需要进行的其他消防监督检查。

第七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根据本地区火灾规律、特点等消防安全需要组织监督抽查;在火灾多发季节,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前或者期间,应当组织监督抽查。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作为监督抽查的重点,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必须在监督抽查的单位数量中占有一定比例。对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年至少监督检查一次。

第八条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的法律文件复印件;

(四)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五)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六)其他依法应当申报的材料。

对依法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且没有进行备案抽查的公众聚集场所申请消防安全检查的,还应当提交场所室内装修消防设计施工图、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消防安全检查的申请,应当按照行政许可有关规定受理。

第九条对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应当检查下列内容:

(一)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合格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抽查合格;依法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且没有进行备案抽查的场所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

(三)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员工是否经过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四)消防设施、器材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并完好有效;

(五)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六)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第十条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应当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检查下列内容:

(一)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公众聚集场所是否通过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二)建筑物或者场所的使用情况是否与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时确定的使用性质相符;

(三)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

(四)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定期进行全面检测,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定期组织检验、维修,是否完好有效;

(五)电器线路、燃气管路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检测;

(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分区是否改变,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

(七)是否组织防火检查、消防演练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八)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是否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九)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十)其他依法需要检查的内容。

对人员密集场所还应当抽查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第十一条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除检查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内容外,还应当检查下列内容:

(一)是否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是否开展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三)是否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四)是否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对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还应当检查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中承担灭火和组织疏散任务的人员是否确定。

第十二条在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对活动现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应当重点检查下列内容:

(一)室内活动使用的建筑物(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公众聚集场所是否通过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二)临时搭建的建筑物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三)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

(四)是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分工并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五)活动现场消防设施、器材是否配备齐全并完好有效;

(六)活动现场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七)活动现场的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并完好有效。

第十三条对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的施工工地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应当重点检查施工单位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

(一)是否制定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对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是否有相应的消防安全防护措施;

(三)是否设置与施工进度相适应的临时消防水源、安装消火栓并配备水带水枪,消防器材是否配备并完好有效;

(四)是否设有消防车通道并畅通;

(五)是否组织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消防演练;

(六)员工集体宿舍是否与施工作业区分开设置,员工集体宿舍是否存在违章用火、用电、用油、用气。

第三章消防监督检查的程序

第十四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消防监督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消防监督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如实记录检查情况。

第十五条对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进行检查,自检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投入使用或者营业的决定,并送达申请人。

第十六条对大型群众性活动现场在举办前进行的消防安全检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接到本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检查,并将检查记录移交本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

第十七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接到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应当及时受理、登记,并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按照下列时限,对举报投诉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进行实地核查:

(一)对举报投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以及擅自停用消防设施的,应当在接到举报投诉后二十四小时内进行核查;

(二)对举报投诉本款第一项以外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在接到举报投诉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

核查后,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当依法处理。处理情况应当及时告知举报投诉人;无法告知的,应当在受理登记中注明。

第十九条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发现的依法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责令改正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当场制作责令改正通知书,并依法予以处罚。

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当场改正完毕,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可以口头责令改正,并在检查记录上注明。

第二十条对依法责令限期改正的,应当根据改正违法行为的难易程度合理确定改正期限。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责令改正期限届满或者收到当事人的复查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对逾期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处罚。

第二十一条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城乡消防安全布局、公共消防设施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或者发现本地区存在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组织集体研究确定,自检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处理意见,由所属公安机关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解决;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还应当在确定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进行整改。

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涉及复杂或者疑难技术问题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确定前组织专家论证。组织专家论证的,前款规定的期限可以延长十个工作日。

第二十二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应当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立即采取措施消除;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应当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予以临时查封:

(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

(二)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

(三)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

(四)公众聚集场所违反消防技术标准,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的;

(五)其他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

临时查封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但逾期未消除火灾隐患的,不受查封期限的限制。

第二十三条临时查封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决定和实施:

(一)告知当事人拟作出临时查封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听取并记录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应当组织集体研究决定是否实施临时查封。决定临时查封的,应当明确临时查封危险部位或者场所的范围、期限和实施方法,并自检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制作和送达临时查封决定。

(三)实施临时查封的,应当在被查封的单位或者场所的醒目位置张贴临时查封决定,并在危险部位或者场所及其有关设施、设备上加贴封条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使危险部位或者场所停止生产、经营或者使用。

(四)对实施临时查封情况制作笔录。必要时,可以进行现场照相或者录音录像。

情况危急、不立即查封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消防监督检查人员可以在口头报请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同意后立即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实施临时查封,并在临时查封后二十四小时内按照前款第二项规定作出临时查封决定,送达当事人。

临时查封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组织实施。需要公安机关其他部门或者公安派出所配合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报请所属公安机关组织实施。

实施临时查封后,当事人请求进入被查封的危险部位或者场所整改火灾隐患的,应当允许。但不得在被查封的危险部位或者场所生产、经营或者使用。

第二十四条火灾隐患消除后,当事人应当向作出临时查封决定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解除临时查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检查,自检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解除临时查封的决定,并送达当事人。

对检查确认火灾隐患已消除的,应当作出解除临时查封的决定。

第二十五条对当事人有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组织强制清除或者拆除相关障碍物、妨碍物,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当事人逾期不执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作出的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决定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对有关场所、部位、设施或者设备予以查封,使被处罚的单位或者场所停止生产、经营、使用或者施工。

第二十六条强制执行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决定和实施:

(一)告知当事人拟作出强制执行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并记录。

(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应当组织集体研究强制执行方案,在当事人拒不改正或者处罚决定执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制作并送达强制执行决定。

(三)实施强制执行的,应当在被强制执行的单位或者场所的醒目位置张贴强制执行决定,并按照强制执行决定载明的强制执行方法执行。

(四)对实施强制执行过程制作笔录。必要时,可以进行现场照相或者录音录像。

强制执行应当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组织实施。需要公安机关其他部门或者公安派出所配合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报请所属公安机关组织实施;需要其他行政部门配合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提出意见,并由所属公安机关报请本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第二十七条对被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处罚的当事人申请恢复施工、使用、生产、经营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收到书面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检查,自检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送达当事人。

对当事人已改正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同意恢复施工、使用、生产、经营;对违法行为尚未改正、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应当不同意恢复施工、使用、生产、经营,并说明理由。

第四章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

第二十八条公安派出所对其日常监督检查范围的单位,应当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日常消防监督检查。

公安派出所对群众举报投诉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受理,依法处理;对属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管辖的,应当依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在受理后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处理。

第二十九条公安派出所对单位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应当检查下列内容:

(一)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公众聚集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二)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

(三)是否组织防火检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四)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室内消火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灭火器是否完好有效;

(五)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是否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对设有消防设施的单位,公安派出所还应当检查单位是否每年对建筑消防设施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

对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公安派出所除检查本条第一款第(二)至(四)项内容外,还应当检查物业服务企业对管理区域内共用消防设施是否进行维护管理。

第三十条公安派出所对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应当检查下列内容:

(一)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确定;

(二)消防安全工作制度、村(居)民防火安全公约是否制定;

(三)是否开展消防宣传教育、防火安全检查;

(四)是否对社区、村庄消防水源(消火栓)、消防车通道、消防器材进行维护管理;

(五)是否建立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消防组织。

第三十一条公安派出所民警在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被检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责令依法改正:

(一)未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未组织防火检查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演练的;

(二)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室内消火栓、灭火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

(八)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

(九)生产、储存和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

(十)未对建筑消防设施定期进行全面检测的。

公安派出所发现被检查单位的建筑物未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擅自投入使用的;公众聚集场所未依法通过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擅自使用、营业的,应当在检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书面移交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处理。

公安派出所民警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记录发现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责令改正的情况。

第三十二条公安派出所在日常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责令改正的同时书面报告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第五章执法监督

第三十三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健全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建立执法档案,定期进行执法质量考评,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应当自觉接受单位和公民的监督。

第三十四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消防监督检查中有下列情形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当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规定制作、送达法律文书,不按照本规定履行消防监督检查职责,拒不改正的;

(二)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公众聚集场所准予消防安全检查合格的;

(三)无故拖延消防安全检查,不在法定期限内履行职责的;

(四)未按照本规定组织开展消防监督抽查的;

(五)发现火灾隐患不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整改的;

(六)利用消防监督检查职权为用户指定消防产品的品牌、销售单位或者指定消防安全技术服务机构、消防设施施工、维修保养单位的;

(七)接受被检查单位、个人财物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八)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三十五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工作人员的近亲属严禁在其管辖的区域或者业务范围内经营消防公司、承揽消防工程、推销消防产品。

违反前款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工作人员予以处分。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确定为火灾隐患:

(一)影响人员安全疏散或者灭火救援行动,不能立即改正的;

(二)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影响防火灭火功能的;

(三)擅自改变防火分区,容易导致火势蔓延、扩大的;

(四)在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不能立即改正的;

(五)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要求,影响公共安全的;

(六)其他可能增加火灾实质危险性或者危害性的情形。

重大火灾隐患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认定。

第三十七条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且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应当纳入消防监督检查范围。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确定并公告。

第三十八条铁路、交通运输、民航、森林公安机关在管辖范围内实施消防监督检查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执行本规定所需要的法律文书式样,由公安部制定。

第四十条本规定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2004年6月9日发布的《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73号)同时废止。

有关乡镇公安警示教育心得体会报告五

根据xx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全省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的通知》(xx人社发〔〕号)和xx市人民政府《关于试验区实施乡镇工作补贴乡镇划分情况的批复》(x政秘〔〕x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

乡镇工作补贴的执行范围,限于乡镇办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包括区直部门长期(6个月以上)派驻乡镇机构的工作人员。

二、补贴标准

经报市政府同意,全区各乡镇办均为一般乡镇,结合在乡镇工作时间确定补贴标准。在乡镇工作20xx年以下的,每人每月200元;11-20xx年的,每人每月260元;21-30年的,每人每月330元;31年以上的,每人每月410元。

三、资金来源

乡镇工作补贴所需经费,按其行政隶属关系和现行经费保障、工资发放渠道解决。

四、执行时间

乡镇工作补贴从xx年1月l日起执行。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xx年x月x日―x月x日)。各乡镇办、有关部门组织召开全体工作人员会议,学习上级文件精神,明确工作程序和要求,成立组织,明确职责和分工。

(二)摸底审查公示阶段(xx年x月x日―x月x日)。各乡镇办、有关部门完成所属工作人员摸底审查工作,并填写《xx市xx区乡镇工作补贴个人申报表》,按规定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

(三)申报审批阶段(xx年x月x日―x月x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办、有关部门填写《xx市xx区乡镇工作补贴报批花名册》,并报区编办。经区编办审核后,由区委组织部和区人社局按干部管理权限和现行工资管理体制进行审批。

六、有关具体问题

(一)乡镇工作补贴自到乡镇办工作之月起按月发放。调离乡镇办工作岗位或离退休人员,从调离和离退休的下月起停止发放乡镇工作补贴。

(二)乡镇任职年限比照工龄计算方法确定,按虚年计算。达到年限调整标准的,从达到年限当年的1月起执行新的标准。乡镇工作时间有间断的人员,其间断时间不满1年的,不计算间断时间,超过1年不足2年的,扣除1年;其间断时间超过2年不足3年的,扣除2年,并以此类推。

(三)借调出乡镇办工作的人员,借调期间不享受乡镇工作补贴。经组织批准借调的,借调期间可计为乡镇工作年限。选派、下派等到乡镇办、村(社区)工作干部不纳入执行范围。因病、因事不在岗工作的,乡镇工作补贴按《关于转发〈关于工改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事假期间工资待遇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叶人福〔〕1号)规定执行。

(四)乡镇工作补贴与其它国家规定的特殊岗位津贴可以同时享受。农村艰苦学校津贴仍按政办〔20xx〕41号文件规定执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中发〔20xx〕1号)规定,大别山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的乡、村学校和教学点工作的教师享受的生活补助继续按照国家政策执行。

(五)派驻乡镇办机构的确定,由各主管部门根据“三定”方案和实行乡镇工作补贴文件相关规定申报,同时享受人员数不得超过“三定”方案规定的编制数。乡镇办中小学和卫生院工作人员统一执行乡镇工作补贴制度,具体执行范围由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确定。

(六)申报程序。(1)个人据实填写《xx市xx区乡镇工作补贴个人申报表》;(2)所在单位(站所)负责初审并填写《xx市xx区乡镇工作补贴申报花名册》,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3)主管单位负责复核并填写《xx市xx区乡镇工作补贴报批花名册》,在单位内部公示;(4)公示无异议后报区编办进行审核,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和现行工资管理体制分别报区委组织部或区人社局审批。

(七)申报材料要求。个人申报表必须由本人签名,单位申报花名册必须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主管单位报批花名册必须由主要负责人和经办人签名并加盖公章。个人和单位申报材料由主管单位留存备查。报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的材料必须出具主管单位正式报告,说明初审、复核及公示的情况和结果,并附《xx市xx区乡镇工作补贴报批花名册》一式四份。

七、组织实施

实施乡镇工作补贴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部门各单位要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周密部署安排,认真组织实施。要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划定享受范围,严格审批程序,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纳入实行乡镇工作补贴范围单位的主管部门要严格按要求申报实施人员及其标准,各乡镇办要协助管理区直派驻机构的工作人员,加强考勤和日常考核,确保人员在岗在位;区人社局要做好符合实行乡镇工作补贴人员的审核审批;区财政局要做好资金筹备和拨付。要加强宣传引导,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妥善处理各方面关系,确保实施工作平稳有序。

有关乡镇公安警示教育心得体会报告六

同志们:

 根据工作安排,今天我给大家上一节廉政教育课,目的是促使同志们树立廉洁自律意识,增强反腐倡廉的自觉性,提醒同志们凡事要从小做起,自我珍重,把握好自己的人生,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确保在尖锐复杂斗争中经受考验,立于不败之地。

 当前,我局公安工作面临更加艰巨、更加繁重的任务,要打好翻身仗,摆脱市局各项公安工作末位现状,全体民警必须提高争先创优意识,顾全大局,要有政治的敏锐性和历史的责任感,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本职工作。但是,目前我局仍有极少数民警争先创优意识不强,工作得过且过,不思进取,服务意识不强,执法理念态度不端正,极少数民警甚至是党员领导干部,不同程度地存在各种违法违纪行为。近年来,公安机关反腐倡廉建设不断加强,但是民警违法违纪问题依然严峻。据统计,今年以来,我区有**个县、市、区局无违纪案件发生,但仍然有*起*人违法违纪案件,其中违反“五条禁令”有7起7人,大多数是涉枪案件。当前,我局队伍中存在失职渎职、执法粗暴、侵犯人权、执法不规范、随意执法、心存侥幸违反“五条禁令”,利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和苗头仍然存在,这些苗头性问题警示我们,各种诱惑、陷井和腐败因素离我们并遥远,腐败与反腐败的斗争时刻发生在身边,我们一定要提高警惕,自我珍重。

 今年上半年,从我局纪委8件信访举报信件情况看,一是举报我局民警乱作为或不作为的信访件占有较大的比例,二是执法不规范现象比较突出。

 近几个月来从我局二层机构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来看,大部分单位领导班子呈现出一种争先创优、比学赶帮,千帆竞发百舸争流的良好势头。总的来看,队伍主流是好的,班子和队伍的精神状态不错,无论是工作思路还是工作劲头,无论是领导作风,还是民警面貌,都给人一种奋勇争先,开拓进取的锐气。但是,我们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少数民警理想信念淡化,“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思想突出;

二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政令警令不畅;

三是个别领导班子软弱涣散,不重视反腐倡廉工作,队伍管理失之于软;

四是个别领导干部存在官僚作风,漠视群众疾苦,对待群众的举报投诉不负责任,推诿扯皮,导致一些群众长期上访;

五是个别领导干部精神不振,得过且过,工作执情不高;

六是个别领导独断专行,我行我素,听不进其他同志的意见;

七是个别领导班子有闹不团结的现象,直接影响工作开展。以上种种,必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下面我就如何搞好清政廉洁讲两点意见。

 夏门远华集团特大走私案首犯赖昌星讲过这样一句“名言”:“不怕领导讲原则,就怕领导没爱好”。他在这样的人生哲学指导下频频得手,腐蚀了不少干部,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深思。如果我们不注重生活和工作中的“小节”,腐败分子就会从“小节”突破我们廉洁高尚的道德防线。有些小事或许是不少人不以为然的“小节”,无关清正廉洁和领导干部的道德品质,甚至有的还被认为是高雅的情趣,我取以下四个易被忽视、群众反映较强烈的“小节”:

 一是烟酒茶叶。有的同志由于“工作需要”,养成爱好烟、酒、茶的习惯,这本是个人兴趣,无可厚非,与旁人无关。但是,一些“有心人”就是利用人们对一条烟、一瓶酒、一包茶叶值不了几个钱,送点烟、酒、茶叶只是正常人情往来的心理,对领导干部做好平日的“关心、慰问”工作,在不经意间滴水穿石。在金钱、美色面前没有倒下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道德防线在这些糖衣炮弹面前不知不觉间被突破。

 二是琴棋书画。琴棋书画是颇为高雅的爱好,可有些别有用心的人恰恰是利用领导干部这些高雅情调,拉拢腐蚀领导干部。如全国人大副委员长成克杰在广西任自治区主席时喜欢题字,除自诩书法外,主要是许多别有用心的人在请他题字时,每个字都是以数万元为单位计算酬劳的。再如夏门海关副关长接培勇,本来洁身自好,赖昌星为拉拢他,在了解到接培勇爱好书法后,把全国著名的书法家请到红楼与接培勇会面,花重金请来几位国内知名画家联合制作的《牡丹图》送给接培勇,并请他为远华牌香烟题写烟名,接培勇最终成为赖昌星的“知己”,心甘情愿地为赖昌星效劳。

 三是吃拿唱跳。公款消费履禁难绝,其中公款吃喝,收受礼品,到娱乐场所唱歌、跳舞、桑拿按摩是最常见的腐败行为之一。由于日常接待已成惯例,接待者与受接待者都已见惯不怪,不按“常规”接待就是对领导不热情,反倒不正常。

 四是陪同迎送。领导下基层,安排陪同联系是工作需要,是应该也是必须的,但这不是标榜个人地位和身份的工具。如广西合浦县一名女干部下乡慰问灾民,由于所到乡镇领导没有出面迎接,置等候在一旁的受灾村民不顾,扬长而去,影响很坏,媒体曝光后被停职。2010年4月12日,按照胡锦涛同志的指示推进出访礼宾改革,今后我国领导人出访时,将简化驻外使领馆组织迎送活动相关安排。胡锦涛同志在华盛顿出席安全峰会时率先实行了新的礼宾制度,体现了我党以人为本的理念和求真务实的作风,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可见陪同迎送这样的小事是人民群众关注的大事。

 以上种种小事“小节”事关领导干部的品德修养,事关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事关党和国家的兴衰存亡,对于这些小节,愿有所启示。

 二

 “我到现在才深刻明白,薄熙来书记说:“当干部,‘一要干活,二要干净’一席话的含义,但现在一切都晚了……”这是文强案发后,在“双规”期间写的检讨书里的内容。文强落网,检讨书里的内容,再一次印记了领导干部“干净”从政的重要意义。其忏悔之词,是一份很好的警示录——领导干部实在有必要从文强之类的落网官员身上,吸取教训,以前车之覆、后车之鉴警示自己,使自己不至于误入歧路追悔莫及。

 重庆市委薄熙来书记说“当干部,一要干活,二要干净”,虽然语言简朴、显浅,但其中的深刻内涵,值得领导干部好好领悟。一要干活,就是要站在大局意识上以全心全意服务人民的公仆宗旨,忠实地依法履行职责,脚踏实地地为人民群众多做好事实事,以奉献的精神展现党员先进的光芒;

二要干净,就是要像中组部李源潮部长强调党的干部必须“清正廉洁”那样,在利益面前管住手,手莫乱伸,在考验面前坚定立场,始终不渝地坚持清正廉洁本色。

 可惜的是,对于中央的各项廉洁从政的政策及中央重要领导的悉心教诲,某些领导干部在仕途顺利的时候,还是忘记了党员本色,还是放松了思想警惕,还是抱着侥幸心理,还是缺少了修养学习,因此,腐败的因子就乘机而入,继而让这些领导干部的健康身体受到腐蚀,本质发生了变化。

 “廉者,民之表也;

贪者,民之贼也。勿以官小而不廉,勿以事小而不勤。廉洁方能聚人,律已方能服人,身正方能带人,无私方能感人。”(宋,包拯《乞不用脏吏》)——古时就有勤政廉正警诫,大家要好好揣摩与学习。

 “现在才深刻明白,”文强的一声叹息应该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事实上,领导干部早该明白“干净”从政的意义,从入党入警宣誓的那一刻起,从成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那一刻起,从站在服务人民的岗位那一刻起,领导干部就应该明白“干净”意味着什么,决定着什么,也只有流淌着“干净”的、“纯粹”的、“无私”的血液,我们才能期待看到意志坚定的,让人敬重与景仰的领导干部。希望大家要以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全力以赴投入到各项工作和服务之中,以优异的成绩回报组织上的关心,不辜负局党委的殷切期望,为我向各项公安工作做出应有的贡献。

有关乡镇公安警示教育心得体会报告七

一、制度落实(10分)

(一)制度落实,领导真抓实管(6分)

1、领导重视(3分)

①领导亲自解决热点、难点问题,记0.5分。

②把综治工作纳入各乡镇综合目标管理的范畴,年初有安排,年底有总结,记0.5分,查计划和会议讲话资料。

③全年研究综治工作不少于6次,记1分。查会议记录,少1次扣0.2分。

④经费安排,查财税所票据复印件,3千元以上记1分,2千―2.9千元记0.8分,1千―1.9千元记0.5分,500―900元记0.3分,500元以下记0分。

2、制度落实(3分)

①乡镇与行政村和乡镇直单位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记0.5分。

②制订了考核评估办法,记0.5分。

③年终对行政村和乡镇直单位进行了年度考核,记2分。查考核评估汇总表,考核结束通报,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表彰决定,缺1项扣0.5分。

(二)台帐管理(2分)

①有不稳定隐患和矛盾纠纷排查摸底表,记0.5分。

②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进行了交办整改的,记0.5分。

③县里下发的综治方面的文件资料收集齐全,记0.5分;乡镇本级有关综治方面的文件资料收集齐全,记0.5分。

(三)情报信息报送情况(2分)

①重要情报信息无漏报、迟报、瞒报现象,记1分。

②特护期坚持领导带班、值班制,记0.5分,抽查无人值班的每次扣0.2分。

③按要求坚持日报制的,记0.5分,每缺1次,扣0.2分。

二、社会稳定(26分)

(一)重特大群体性事件(10分)

1、有处置群体性、突发性事件预案,记1分。

2、发生一起重大群体性事件,扣3分。

3、发生一起特大群体性事件,扣10分。

(二)集体上访(5分)

1、到县委、政府集体上访的,每起扣1分。

2、到市集体上访的,每起扣2分。

3、赴省集体上访的,每起扣3分。

4、进京集体上访的,每起扣5分。

(三)赴省进京个访(3分)

1、赴省进京个访,每3人次扣0.1分。按“属地管理和双线稳控责任制的要求,以属地乡镇为主,县直责任部门为辅,属地乡镇扣0.07分/3人次,县直责任部门扣0.03分/3人次。

2、个访同比上升的扣0.5分。

(四)“”及其他邪教问题(5分)

此项由县委610办负责考核

(五)其他不稳定问题(3分)

1、不发生影响国家安全的政治事件和暴力恐怖事件,记1分。

2、信访交办、督办案件未办结的,每起扣0.5分。

3、有“地下”或非法接收境外电视的,每起扣0.5分。

4、有涉农案件的,每起扣1分。

三、社会治安(21分)

(一)违法犯罪案件(7分)

1、刑事案件发生率。(3分)

2、劳教、判刑人员万人比率。(2分)

3、重新犯罪率(2分)

此项由公安负责考核

(二)重特大交通、火灾、安全生产责任事故(8分)

1、交通、火灾、安全生产事故起数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的 各扣1分。

2、发生一起死1-2人的事故,扣2分,同比增加的扣3分。

3、发生一起死3-9人的事故,扣5分,同比增加的扣6分。

4、发生一起死10人以上的事故,扣8分。

(三)重点村、难管村整治(6分)

1、出现一个重点村、难管村,扣1分。

2、未组织力量全部整改好的,扣6分。

四、综合治理基础工作(33分)

(一)基层组织建设(5分)

①成立乡镇综治委、综治办,查乡镇的文件,记1.5分。

②确定了2-3名综治专干的,记0.5分。

③有乡镇综治委及共办公室牌子的,记0.5分。

④综治办有专门办公场地的,记0.5分。

⑤基层组织健全,基层组织建设的十二个表格填写好,并上报了县综治办的,记1分。

⑥行政村及村民小组有综治信息员的,记1分。

(二)安全文明创建活动(10分)

1、乡镇创安率达到80%的,记5分,未达到的按比例减分。

2、创安村(社区),①有创安活动领导小组,记0.5分;②有创安工作方案,记0.5分;③有各种规章制度,记0.5分;④建立了“两会一队”等群防组织,记0.5分;⑤有创安活动室,记0.5分;⑥有阵地建设,记1分;⑦有牌子,记0.5分;⑧有办公桌、档案柜,记0.5分;⑨资料收集完整、整齐,记0.5分。

(三)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5分)

1、发生入室盗窃等可防性案件的,每起扣1分。

2、发生干部职工吸毒、嫖娼、赌博等问题的,每人次扣0.5分。

(四)普法工作(4分)

1、普法学习考试。

①干部参学、参考、合格率达到要求,记0.5分。

②学校聘请了法制副校长,查花名册,记0.5分。

③学校开设了法制课,中、小学生要求参加了普法考试的,记1分。

2、普法宣传。

①乡镇大院内有专门的法制宣传专栏,记1分。

②辖区内在显目位置书写永久性标语20xx年违法犯罪现象,发生1人次扣0.2分。

2、成立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领导小组的,记0.5分。搞好衔接、安置、帮教转化工作,记0.5分。

3、对流动人口,暂住人口作好登记管理工作,记1分。

(六)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4分)

1、设立卫乡镇人民调处委员会,记1分。设立了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记1分。

2、定期分析排查矛盾纠纷隐患,上报及时的,记0.5分;民间纠纷调处率100%,调成率98%,记0.5分;无民转刑案件,记1分,发生一起民转刑案件,扣0.5分。

(七)其他综治工作(2分)

1、按时上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款的记1分。

2、完成《长安杂志》征订任务的记1分。

五、群众评价(10分)

群众评价,委托其他部门到各乡镇调查统计。

六、不按照缴纳综治维稳责任金的,从考核总分中扣5分。

有关乡镇公安警示教育心得体会报告八

一年来,*镇信访维稳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信访局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市、区有关信访工作会议精神,从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出发,大力整顿机关干部工作作风,切实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在全镇范围内深挖细排,及时梳理化解群众与基层干部的矛盾,干部作风得到明显转变,群众心平了,气顺了,使基层组织建设得到很好加强。由于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信访工作,我镇今年来信访秩序良好,群众的信访活动得到有效理顺。信访工作的开展为我镇的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强化领导,认真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

(一)制定工作目标。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并不断加强信访工作,坚持把信访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要求,工作有措施、有督查、有落实。年初,把信访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年度工作目标,作为加强机关自身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促进了信访工作责任制的全面落实。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坚持不定期研究信访工作,分析信访形势,研究信访动态,排查不安定因素,及时对信访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探讨解决问题的办法,有效地开展信访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镇上调整了信访工作领导小组,重新调整了领导机构和工作人员,做到了有分管领导、有专职信访干部、有信访制度。具体工作实行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人员直接抓、上下联动一起抓、层层都有领导抓的工作局面和行之有效的工作网络。为畅通信访诉求渠道,成立了镇综治维稳信访工作中心,15个村(居)设立了综治维稳信访工作站,构筑镇、村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新格局,做到了早发现、早准备、早化解。

(三)完善工作制度。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了信访接待、领导包案、干部下访、平时掌握和集中排查、来信来访登记、信息报送、结案回访等制度,正确引导群众依法合理诉求,使信访工作有章可循,认真处理信访问题,使信访工作的领导责任制得到了有效落实。

二、突出来信来访办理为重点,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一)认真办理来信来访。对群众来电、来信、来访提出的合理要求,按照首问负责制的规定,诚心诚意地帮助他们解决问题。要求合理的,全部解决,部分合理,部分解决;能当场解决的,立即协调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服解释工作,明确答复处理的时限,并按时兑现,做到取信于民。同时,注意分析和研究初信初访反映出来的问题,凡是带有倾向性、苗头性或普遍性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将问题化解在萌芽之中。,我镇到区、市上访事件明显减少,未发生去省进京上访事件,今年全年信访总量同比去年下将20%以上,较周边乡镇信访形势也有明显的好转,切实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28件,办结27件,办结率达96%,其中上级交办的均及时办结上报。

(二)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为加强全国 “2会”以及xx届五中全会期间信访稳定工作,认真落实了信访工作零报告制度。我镇信访稳维工作主要涉及新农村建设、马家庵市场建设、美好乡村建设、民生工程的实施、农民建房、砂石开发、老民师、越战老兵等方面问题,针对民师、越战老兵上访共性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稳定。据统计,我镇现有70余名老民师,越战老兵8名,人员较多、分布又散、难以监控。对此,我镇包保责任人深入到每一个民师和越战老兵家中,在宣讲政策和法律的基础上,制定了民师维稳应急方案,实行镇村干部包保制度,同时,一经掌握民师和越战老兵上访信息,就快速到其家中包保稳控,与他们沟通思想,做疏导化解工作,由于方法得当,今年以来,我镇已成功制止多次民师到上级上访事件。关于马家庵蔬菜批发综合市场b9地块拆迁户金自明等人反映排污管道影响民俗、商铺房内立柱过多等问题,对此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安排人员化解调处此事,截止目前已有13户妥善化解,下剩3户思想动态稳定,正在化解之中,当前无上访迹象。

三、采取有力措施,依法处置矛盾纠纷

我镇党委、政府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准确摸清底数,及时掌握事态的发生、发展进程,全面了解信访当事人的合法诉求,做到事事有记录,件件有答复。

一是认真开展摸底排查。每月开展一次信访案件摸底排查,加强信息情报的收集,密切关注镇内信访动态,为及时化解矛盾提供线索。

二是加强业务培训。以土地征用、马家庵市场建设、农民建房、砂石开发、老民师等一系列信访案件为重点,对信访工作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组织学习《土地法》、《信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着力提高信访工作人员政策水平。

三是认真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根据区里安排,结合我镇实际情况,于11月下旬至12月下旬认真开展重点信访隐患大排查,大化解活动,通过近2个月的信访大排查活动,排查出了一批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化解了矛盾纠纷,同时认真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党政班子成员亲自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畅通了信访渠道,保障信访工作顺利进行。

四是集中化解与平常解决相结合。对排查出来的不稳定因素,实行领导包案,相关工作人员配合,相关部门协助,进行集中化解和处置,平常发现的问题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对个案进行专门研究,分析案情,落实专人进行解决。对报结的信访案件,做到事实清楚,处理恰当,群众满意。

五是加大力度,及时调解民事纠纷。平常发生的民事纠纷按程序由村民委员会进行调解处理,村级调解无果或调解不服的,由镇综治维稳信访工作中心、派出所以及司法所等联合进行调查处理。

四、加强信访信息网络建设,着力构建长效工作机制

一要健全信息网络建设。巩固现有的镇、村(居)信访工作信息新格局,进一步适应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新要求。

二要进一步巩固完善信访诉求表达渠道,让老百姓“说事有地方、诉求有部门、接待有场地、化解有机构、回复有人员”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大局观念。

三要认真做好集体访、越级访、信访老户工作。进一步完善本地、本单位及时妥善处置群体性上访,规范程序,在“事要解决”上做更多努力,减少集体上访、越级上访和重复上访,做好信访老户的息诉息访工作,维护正常信访秩序。

四要坚持排查与调解,自查与自纠相结合。要“排得出、稳得住、化得了”,按照“人要回来、事要解决”的原则,建立“平时掌控,重点监控,依法处置,妥善化解”的长效管理机制,坚持“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的方针,积极变上访为下访,及时主动出击,将矛盾解决在基层,把苗头化解在萌芽状态。

总之,通过一年的工作,我镇的信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信访工作是个动态的、变化的工作,我们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高度戒备的状态、随时准备处置突发事件的心理准备。今后我们决心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信访局的精心指导下,更加注重工作方法、讲究工作策略,把信访维稳工作做的更好、更出色,确保我镇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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