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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学生心得体会(模板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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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学生心得体会(模板19篇)
2023-11-19 23:38:05    小编:ZTFB

心得体会是我们在成长过程中的宝贵财富,值得珍藏和分享。写心得体会时可以运用一些修辞手法和修辞格,来增加文章的文采和感染力,但不能过度修饰和华丽。接下来,我们就来看看一些关于心得体会的经典案例,一起来感受一下吧。

安全生产法学生心得体会篇一

安全是人民幸福生活的基石,也是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作为大学生,我们应该牢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时刻保持警惕,切实履行好自身的安全责任,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在这个过程中,我积累了一些关于安全生产的心得体会。

首先,安全意识是根本。安全生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人,只有树立正确的安全意识,才能保护好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大学生时常涉及到实验、实习等活动,要提前做好安全预案,认真审查实验操作步骤以及实验装备的安全性。在实验过程中,要集中精力,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懈怠和灌水,确保个人安全和实验室的正常进行。

其次,学习规范是基础。规范是安全生产有效开展的基础和前提。大学生应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知识培训,了解并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操作规范,切实做到学以致用。同时,在实践中,要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操作,不得随意更改步骤或者省略环节。只有做到规范操作,才能最大程度地降低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再次,安全防范要全方位。大学校园是一个复杂多变的环境,在各种事故和突发事件中不时发生。因此,大学生要加强个人安全防范意识,做到“遇事不慌、有备无患”。在校园的饮食、出行、住宿等方面,要注意日常生活中的安全细节,不乱穿乱扔、不轻易接近陌生人等。同时,要加强对网络安全的防范,不随意透露个人信息,不隐私泄露,以免给自己带来损失。

此外,安全共同责任是必须遵守的原则。在大学校园中,安全事故绝大部分都是由于疏忽大意或者是因为侥幸心理而导致的。因此,大学生要明白,安全是一个集体的事情,不是某个个体能解决的。单靠个人的努力是远远不够的,需要大家共同参与和努力,共同维护良好的安全环境。遇到安全问题,要及时汇报并寻求帮助,不能掩盖和放任安全隐患的存在。

最后,安全教育是不断提高的过程。安全知识不断更新,而大学生往往接触的是新技术、新装备和新材料,这需要我们不断学习和提升自我安全素质。我们可以参加各种安全培训、讲座和研讨会,了解最新的安全规范和科学的安全管理方法。同时,要主动参与校园中的安全工作,成为志愿者,宣传安全知识,提高全校师生的安全意识。

总之,安全生产是当前以及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大学生应该关注的重要议题。只有增强安全意识,规范行为,全方位进行防范,共同承担责任,不断提高安全素质,才能保证大学生的安全,为社会发展作出更重要的贡献。让我们从自身做起,共同营造安全的大学校园。

安全生产法学生心得体会篇二

全国人大会20xx年8月31日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安全生产法的决定,新法正式公布!我站在站安全领导小组的的带领下对新《安全生产法》(简称新法)进行了认真、细致、深入浅出的学习,并以各部门为单位对新法进行小组学习讨论。

首先,新安全生产法,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从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摆位、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政府安全监管定位和加强基层执法力量、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等四个方面入手,着眼于安全生产现实问题和发展要求,补充完善了相关法律制度规定,通过这次集中与分散的学习,我站全体干部职工对新法有了不同程度的掌握,有以下几点深刻体会:

一、坚持以人为本,推进安全发展;

三、强化“三个必须”,明确安全监管部门执法地位;

四、明确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职责;

五、进一步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六、建立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制度;

八、推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

九、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

十、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

另外,此次安全生产法的修改在赋予监管强制手段上有了突破:一是扩大了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的查封扣押权,此举对及时解决违法问题、恢复秩序意义重大。

二是为了保证监管的实效性,修改后的法律提出了一些协同监管的具体措施,如对拒不执行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等决定的生产经营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可采取通知有关单位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等措施,直至决定得到执行。

再次,新出台的《安全生产法》体现了在安全生产管理上要强化“超前意识”、“预防为主”的理念,进一步明确了只有有效地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高的境界。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新《安全生产法》不仅弥补了旧法的不足与漏洞,而且还充分的体现了“以人为本,尊重生命”的人文精神。“人”作为安全生产的核心意义得到了进一步诠释,安全生产工作的本质得到了充分体现,也使得安全生产法制更加向人性化方面进步!

通过这次对新法的认真学习,我站更加坚定了安全工作的信念,安全生产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新的一年,我站将一如既往的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指示精神,紧抓安全生产工作不松懈,加大对安全生产的管理力度,为xx航道事业的开展保驾护航,努力把我站建成政治稳定、社会安定、治安平稳的和谐航道。

安全生产法学生心得体会篇三

新《安全生产法》明确了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和在生产安全管理工作中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指导方针。意思是要有超前意识,安全生产不应当只在在事故后处理问题,只有有效地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好的效果。在贯彻“安全第一”工作中必须遵循“预防为主”的原则和“防范胜于救灾”的内涵。

在电力生产中,生产者实现“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观念转变,是安全思想由强制性到自觉性的一次质的飞跃。但是,要确保电力生产安全,这一转变依然是不够的,还必须由“我要安全”转变到“我会安全”,才能够从事故源头上遏制不安全因素的作用,减少或避免事故的发生。

电力系统是一门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而生产安全又是这一系统工程中诸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一般而言,电力生产事故有三类:

一是“天灾”,如雷电、大风、暴雨、等不可控或不便控的自然因素,有其突发性。

二是线路、设备、器材的“先天不足”,有其隐蔽性。

一是对规章明知故犯,明知这样做不符合要求,但图一时方便或抱着侥幸心理的习惯性违章。其二是对规章似懂非懂,工作中只知其一不知其二,稀里糊涂,发生了事故才恍然大悟。

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未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按章作业,工作负责人现场监护不到位。这些事故的发生,暴露了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问题,凸现了工作人员安全责任不清,作业人员缺乏基本的安全技能。事实证明,如果对危险点不预测,不防范和控制,那么在一定的条件下,它就可能演变为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只有自己学会了如何安全,才是真正的安全。只有责任感与安全意识相辅相成,安全行为才能自觉、具体,安全生产才能有效进行;只有人人养成良好的安全工作习惯,才能真正消除安全隐患与避免违章操作,安全效能才能得以提高。

安全生产法学生心得体会篇四

新《安全生产法》已于20xx年12月1日开始施行,为了提高员工的法律安全意识,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组织学习新安全生产法的通知》。为了贯彻质安科的学习精神,项目部于20xx年4月10日下午由石经理组织,对新安法进行了认真、细致、深入浅出的学习,通过这次学习我对新法有了更深的理解和体会,进一步使我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以下是我个人的一点心得体会。

新法首次提出了“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安全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这条红线就是要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正确处理重大险情和事故应急救援中的“保财产”还是“保人命”的问题,所以就要求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才能生产。新法为促进和实现这个理念,从两个方面进行了加强:一是明确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各个方面及各类人员的职责,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机构与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各级政府及负由安全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职责,工会的职责,中介机构的职责等;二是加大了对违法单位及人员的惩罚力度。

对新法的学习,我发现责任的明确,责任的落实,责任的追究是新法的主要关注点。新法的责任体系是“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就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管理方针。安全第一,是指“安全“是生产的前提条件,不安全不生产;为此需要预防为主,包括消除事故隐患及事故应急救援两个方面;要实现上述要求就需要综合治理,包括政府综合有关力量和社会综合有关方面对企业加以管理与监督,和企业内部各职能及各层次的安全管理与监督,并从技术上对人,机,环境生产三要素进行系统的治理。企业主体责任体现为从制度、规范、措施,实施程序,检验,责任等都得到落实。

新出台的《安全生产法》体现了在安全生产管理上要强化“超前意识”、“预防为主”的理念,进一步明确了只有有效地预防生产事故的发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好的效果。安全管理工作的“超前意识”,强调把安全工作的重点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监督上来。要建立完善的事前监督管理体系,在贯彻“安全第一”工作中必须遵循“预防为主”的原则和“防范胜于救灾”的内涵。同时,也要形成建立积极向上的“安全文化”氛围,这是安全管理工作事前监督体系的重要环节。

通过这次对新法的认真学习,我感到国家对安全生产越来越重视,安全生产需要更专业化、职业化的队伍来管理,这就要求我们现在的安全管理人员改变观念,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相关法规,先进的安全管理技术,努力做一个合格的安全人。同时也为我能为安全工作贡献一份自己的力量感到高兴和自豪!我相信在公司各级领导和项目部领导的带领下,我们所有同事团结一心,共同努力,一起抓好安全生产,一定会实现安全管理和生产效益的双丰收。

《安全生产法》于**年*日正式颁布实施。《安全生产法》最重要的特点之一,就是更加明确了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和在生产安全管理工作中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通过学习《安全生产法》谈一点学习体会。

众所周知,在传统的安全管理工作中,始终贯穿着“三不放过”的原则,经过一段时期的运行之后,体会到追究事故责任者的责任不够明确。因此,现在又将“三不放过”改为了“四不放过”,加大了发生事故后的处理力度。这不失为一种“前事不忘,后事之师”的好做法,有新意。但生产安全事故一旦发生,将会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和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即使再加多几个“不放过”也为时晚矣。新出台的《安全生产法》则体现了在安全生产管理上要强化“超前意识”、“预防为主”的理念,进一步明确了只有有效地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高的境界。

安全管理工作的“超前意识”,强调把安全工作的重点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监督上来。要建立完善的事前监督管理体系,在贯彻“安全第一”工作中必须遵循“预防为主”的原则和“防范胜于救灾”的内涵。同时,也要形成建立积极向上的“安全文化”氛围,这是安全管理工作事前监督体系的重要环节。“安全文化”追求的是一种各级领导干部身体力行现出来的安全管理理念,从而促使所有人员表现出较高的重视安全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并将安全生产工作放在自己的职业价值中去,从而使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成为自己工作的行动指南。另外,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考核机制,是事故“超前防范”的有效措施。目前,我司已将“安全生产考核标准”纳入到了各部门的“月度工作计划指标考核”中去,从某种程度上起到了一个监督和防范的作用。然而,还存在着重视对安全事故的考核,轻视对不安全因素、异常的监控。在这种安全管理体制中,不可避免地抱有了一种侥幸的心里。孰不知,“小病不医,终成大患”。等到安全事故发生后,再找原因谈“几不放过”晚矣。因此,一个完善的考核机制应包含安全管理的各个环节,健全“责任链”的监控系统,提高“防患”意识,从小事做起,建立必备的安全防患措施,坚决杜绝“三违”,养成工作严谨、执行制度认真、工作程序规范的良好工作作风。在实际工作中提高自防和互防能力,做到“三不伤害”,从而建立起安全管理工作的新风尚。把生产过程中发生事故的可能性消灭在萌芽状态。

安全生产法学生心得体会篇五

同志们:

(第一页)安全是民航永恒的主题,是民航业的生命线和头等大事。根据“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安排,各级党组织要通过党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党课等方式开展学习宣讲;各级党政“一把手”要通过安全生产“公开课”等带头讲安全,目的就是要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广大干部员工尽职尽责,确保集团安全运行平稳可控。

(第二页)下面,我和大家一起共同学习新《安全生产法》,重点分四部分内容。

(第四页)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各级党委政府务必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风险防控,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

(第五页)现行的《安全生产法》是2002年制定的,2009年和2014年进行过两次修改,2021年是第三次修改。这部法律对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挥了重要作用。

2002年至2020年,我国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从2002年的14万人,下降至2022年的2.71万人,下降了80.6%;重特大事故起数从最多时2001年的140起,下降至2020年的16起,下降了88.6%。

虽然全国生产安全事故总体呈下降趋势,但现实警醒我们,过去长期积累的传统风险还没有完全消除,有的还在集中暴露,新的风险又不断涌现,而且稍有不慎,重特大事故还会出现反弹。同时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又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因此,我们说现在的安全生产工作仍然处于爬坡期、过坎期。在这个阶段尤其现在正在开展全国安全生产三年行动、制定实施“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的关键时期,对《安全生产法》进行修改正当其时、十分必要。这对我们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为我们爬坡过坎提供了强大的动力。

(第七页)2021版《安全生产法》,总章节与2014版保持一致。共七个章节,分别为,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第三章,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第四章,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第五章,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

总条款从114条增加至119条。修改了42条具体内容,占原条款的30%。

(第九页)一是贯彻新思想、新理念。为加强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个必须”原则,新《安全生产法》规定安全生产工作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第十页)二是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的文件精神,增加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高危行业领域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安全生产公益诉讼”等重要制度。

(第十一页)三是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1.强化了党委和政府的领导责任。2.明确了各有关部门的监管职责,特别是明确了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3.强化了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

(第十二页)四是强化新问题、新风险的防范应对。深刻汲取近年来的事故教训,对生产安全事故中暴露的新问题作了针对性规定。比如,要求餐饮行业使用燃气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且保障其正常使用;要求矿山等高危行业施工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不得非法转让施工的资质,不得违法分包、转包;还比如要求承担安全评价的一些机构实施报告公开制度,不得租借资质、挂靠、出具虚假报告。同时,对于新业态、新模式产生的新风险,也强调了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强从业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履行法定的安全生产义务。

(第十三页)五是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1.罚款金额更高。现在对特别重大事故的罚款,最高可以达到1亿元的罚款。2.处罚方式更严,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即责令整改并处罚款,拒不整改的,责令停产停业整改整顿,并且可以按日连续计罚。3.惩戒力度更大。采取联合惩戒方式,最严重的要进行行业或者职业禁入等联合惩戒措施。通过“利剑高悬”,有效打击震慑违法企业,保障守法企业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页)。

三、

这里重点介绍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及有关负责人的法律责任。这是新《安全生产法》的一大亮点。

(第十五页)一是进一步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标准化建设,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

同时,进一步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1.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2.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十六页)二是明确了有关负责人的主体责任。

与原条款相比,新条款不仅明确了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同时将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范围扩大了。安全生产工作不再仅仅是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其他负责人也相应会承担一定的责任。

这里重点强调: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生产经营单位每一个部门、每一个岗位、每一个员工,都不同程度直接和间接影响着安全生产。安全生产人人都是主角,没有旁观者。这次修改新增了全员安全责任制的规定,就是要把生产经营单位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调动起来,形成人人关心安全生产、人人提升安全素质、人人做好安全生产的局面,从而整体上提升安全生产的水平。

(第十七页)三是强化风险隐患双重预防措施。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按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管控措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是国内外企业安全管理的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就是要求生产经营单位要定期组织开展风险辨识评估,严格落实分级管控措施,防止风险演变而引发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是《安全生产法》已经确立的重要制度,新安法又补充增加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的规定,目的是使生产经营单位在监管部门和本单位职工的双重监督之下,来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到位。

(第十八页)四是加大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负责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一是在现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基础上,普遍提高了对违法行为的罚款数额。新安法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大幅提升,罚款金额更高。二是增加生产经营单位被责令改正且受到罚款处罚,拒不改正的,监管部门可以按日连续处罚。三是针对安全生产领域“屡禁不止、屡罚不改”等问题,加大对违法行为恶劣的生产经营单位关闭力度,依法吊销有关证照,对主要负责人实施职业禁入。四是加大对违法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和公开力度,规定监管部门发现生产经营单位未按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予以联合惩戒;有关部门和机构对存在失信行为的单位及人员采取联合惩戒措施,并向社会公示。(第十八页至第二十二页为具体罚则条款)。

(第二十三页)四、案例警示。

(第二十四页)一是江苏响水“3.21”特大爆炸事故。

2019年3月21日下午14时48分左右,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发生特别重大爆炸事故,事故最终造成78人死亡、76人重伤、640人住院治疗,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9.86亿元。

(第二十五页)此次特大爆炸事故案,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对被告单位和53名白高人依法判处刑罚:

1.原天嘉宜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张勤岳犯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污染环境罪和单位行贿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罚金155万元。

2.以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判处倪家巷集团罚金2000万元,对集团原任及现任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吴岳忠、倪成良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和十三年,并处剥夺政治权利。

3.原天嘉宜公司副总经理杨钢、陶在明、安全总监耿宏、安全科科长蒋立华和5名安全员,以及当地装卸服务部经营人张惠德被判处九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4.盐城市环境监测中心等6家中介机构犯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或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分别被判处100万元至10万元不等罚金,盐城市环境监测中心化验室副主任杨浩杰等22名责任人被以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或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判处四年至九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5.原响水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孙锋等15名国家公职人员分别被以玩忽职守罪、受贿罪判处七年六个月至三年三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第二十六页)二是企业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职尽责。

2021年9月23日,吉林省辽源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吉林某铝业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主要负责人金某南存在“未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未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等问题。

以上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职责”的规定。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并结合自由裁量,责令该公司主要负责人金某南限期改正,并作出罚款人民币伍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第二十七页)四是生产经营单位未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2021年9月10日,双林镇公共事业服务中心执法人员对湖州某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单位存在未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行为。

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通过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信息公示栏等方式向从业人员通报”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五)项,给予该单位罚款人民币贰万元的行政处罚。

(第二十八页)以上是对新《安全生产法》的简要学习。大家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要求只会越来越严,安全监管的分类分级只会越来越细,安全责任追究只会越来约严厉,违法的处罚只会越来越重,违法的成本只会越来越高。后续要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加强对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贯彻,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知法懂法、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积极主动抓好安全合规性管理。

学习完毕,谢谢大家。

安全生产法学生心得体会篇六

四、明确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职责;

五、进一步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六、建立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制度;

八、推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

九、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

十、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

另外,此次安全生产法的修改在赋予监管强制手段上有了突破:一是扩大了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的查封扣押权,此举对及时解决违法问题、恢复秩序意义重大。

二是为了保证监管的实效性,修改后的法律提出了一些协同监管的具体措施,如对拒不执行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等决定的生产经营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可采取通知有关单位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等措施,直至决定得到执行。

再次,新出台的《安全生产法》体现了在安全生产管理上要强化“超前意识”、“预防为主”的理念,进一步明确了只有有效地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高的境界。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新《安全生产法》不仅弥补了旧法的不足与漏洞,而且还充分的体现了“以人为本,尊重生命”的人文精神。“人”作为安全生产的核心意义得到了进一步诠释,安全生产工作的本质得到了充分体现,也使得安全生产法制更加向人性化方面进步!

通过这次对新法的认真学习,我站更加坚定了安全工作的信念,安全生产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新的一年,我站将一如既往的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指示精神,紧抓安全生产工作不松懈,加大对安全生产的管理力度,为xx航道事业的开展保驾护航,努力把我站建成政治稳定、社会安定、治安平稳的和谐航道。

安全生产法学生心得体会篇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于20xx年4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旅游法》的宣传贯彻工作,我镇早于今年x月份就开始小规模在内部组织班子领导成员进行了学习,同时旅游区有关部门和各涉旅游的住岛酒店员工、农(渔)家乐经营者分别进行《旅游法》的自学活动。在对《旅游法》的自学活动期间,通过对《旅游法》的通读,并对其中的条款以不同的分类方式进行了分类,使我对《旅游法》的各项条款有了更深的印象。下面谈谈自己的四点体会:

第一,《旅游法》系统全面。

一、涉及的法律主体全面。本法对旅游中所涉及的政府部门、涉游企业、旅游者等有所提及,明确规定他们的权利和义务。本法第二章从旅游者开始,就对旅游中涉及的对象进行了精确地描述,第三章对在规划和促进中政府部门所起到的作用进行了说明,第四、第五章又对旅游经营者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具体的规定。

二、保护对象全面。本法不仅保障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对涉及旅游的正当经营行为和合法权益予以保护,做到不偏袒任何一方、公平公正。按照《关于加快xx开发建设的若干意见》的主要任务之一,即提高xx旅游行业监管水平,《旅游法》系统全面,合理兼顾各方利益,使各方都有法可依,对我镇旅游业综合服务水平具有不可估量的指导意义。

第二,《旅游法》针对性强。本法中多条款项清理解答了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的问题,比如第四十一条中对导游从业素质进行了针对性规范、第四十三、四十四条明确规范了景区门票价格问题、第四十九条要求经营者应为旅游者提供旅游相应享有的服务,这促使我镇从事“农(渔)家乐”经营者规范经营行为,提高服务质量。

第三,《旅游法》最突出的就是一个字“实”,可操作性非常强。在《旅游法》第七章中,特别强调了旅游监督管理;在第八章中,指明了旅游纠纷处理的相关途经。对我镇管理人员而言,可以借鉴本法对旅游主管部门的权利和操作思路,依法规范旅游区各涉旅企业、旅行社经营行为,进一步提升旅游综合服务水平;对于参与旅游从业人员而言,《旅游法》可以鼓励其规范有序地参与“农(渔)家乐”经营、旅游纪念品经营、农贸市场经营,遇到纠纷之际可以通过恰当的途径进行调节,共建和谐涠洲岛旅游开发新环境。

第四,不足之处。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根据《旅游法》的内容,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我认为本法尚预留立法的空间,有关部门亟需健全配套我镇旅游的法规。虽然《旅游法》的内容系统全面,但面对我镇开发建设中面临的突出问题仍是捉襟见肘,希望有关部门能抓紧研究出台相关法规,以统一协调我镇各涉旅部门的权利和义务,准确进行旅游定位;同时,应尽快修改、清理不合时宜的法律和法规,避免出现相关法规“打乱架”。另一方面,立法机构应当抓紧进行旅游法配套法律、法规的制定,构建完备的旅游法规体系,比如《涠洲岛旅游区农(渔)家乐管理暂行办法》等,通过旅游法律法规的配套,营造和谐的法治环境。以上仅是本人不成熟的心得体会,希望大家批评指正,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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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学生心得体会篇八

我的心得体会从新安全生产法学开始。首先,我了解到新安全生产法学对我国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更加深入。其次,我认识到新安全生产法学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导作用。第三,我认识到新安全生产法学的实施与落地需要积极的配套政策和措施。第四,我认识到新安全生产法学需要广泛参与和宣传。最后,我认识到新安全生产法学对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安全生产法学生心得体会篇九

一要严格落实责任,完善安全监管机制。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要始终坚持把实现安全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健康作为全县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要经常召开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分析研究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安委会每月还要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每季度召开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议,并结合上级会议精神及时召开紧急会议,形成了“周小结、月调度、季分析”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要制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领导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职责》、《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等,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要与乡镇和安委会成员单位及各生产经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对安全生产严格执行“一票否决”。此外,还要组建安全生产综合督导组,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各乡镇和生产经营单位,认真细致查找隐患,严格跟踪隐患整改。

二要切实抓好打非治违,规范生产经营秩序。抓好了“打非治违”,也就抓住了安全生产的“牛鼻子”。汝城县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持长期抓、反复抓,做到工作深下去、执法严起来、措施落实好、事故降下来。第一,突出重点。近年来,扎实开展了矿业秩序整治、非煤矿山超深越界、采石场“一面墙”开采、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非法销售经营以及道路交通、消防、校车、建筑等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第二,从严执法。依法从严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从重处罚、严肃问责的“四个一律”要求,加强重大隐患的挂牌督办、监督举报,加强联合执法、协同作战。第三,强化治本。对“打非治违”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协调、及时研究、及时落实,从根本上解决突出问题。

三要深入开展排查整改,全面治理突出隐患。抓基础要从小处着眼,防隐患要从小处着手。近年来,汝城县不断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和减少了各类事故的发生。第一,坚持复产验收制度。近年来,汝城县严格落实复产验收责任制,坚持“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凡未经验收或经限期整改验收不合格的企业一律不准恢复生产。第二,坚持安全隐患月检查。汝城县每月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改,实现了隐患排查常态化管理。第三,规范信息上报。各乡镇、各单位对每月的生产隐患排查整改情况,都会建立台账,经单位一把手签字后再报分管县领导签字,并于当月30日前报县安委办备案。第四,强化重大隐患督办。委办对重大安全隐患及时通报,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安全隐患报县安委会领导审批后以县长的名义向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下达督办令,确保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到位。

四要全力抓好氛围营造,增强全民安全意识。良好的安全氛围是实现生产安全的灵魂。要在广场、单位、超市、商店利用led电子显示屏每天滚动播放安全生产宣传标语和法律法规;定期向手机用户发送安全生产短信;在电视台每月制作并播放安全生产专题讲座;广泛开展安全生产进单位、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家庭活动;坚持开展党校特设安全生产第一课、中小学校特设安全生产第一课、企业特设安全生产第一课的安全生产“三个第一课”活动;免费发放安全生产宣传资料,做到全县每人一张《安全知识宣传单》,每个家庭一本《安全知识手册》,所有企业员工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手一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选编》;全国“安全生产月”期间,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安全生产知识抢答赛、安全生产征文比赛、安全生产演讲比赛、职业健康运动会、“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等一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同时,每年还有计划的举办各类安全教育培训班,并邀请省市领导开展安全生产专题讲座,营造了“月月学安全、天天讲安全”的浓厚氛围。

五是狠抓安全标准化建设,夯实安全基础工作。标准化建设是企业生产安全的基础。近年来,汝城县不断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大力开展乡镇安监站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对全县所有乡镇安监站都配齐了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落实了人员和经费。扎实推进行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重点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电力、冶金、有色、机械、轻工、纺织、烟草等行业开展,确保标准化达标率95%以上。

六是强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确保长治久安。安全来自警钟长鸣,事故源于瞬间麻痹。始终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县安委会积极协调县交安委、县食安委、县建安委、县消安委4个“专业安委”开展专项整治,全力抓好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消防等重点行业和事故多发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非煤矿山:坚持隐患排查整改与“打非治违”相结合,督促企业加强和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建立完善了安全管理制度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建立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严格落实火工产品和供电集体会审制度,切实加强非煤矿山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积极推进危险工艺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促使安全生产条件较差的企业更新了设备,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烟花爆竹:强化节假日和高温季节的安全监管,全面规范市场管理,对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每月开展一次执法检查,促进烟花爆竹安全有序经营。

在每年7月1日至9月30日高温季节期间,组织对全县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开展拉网式大检查,严格落实高温季节期间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停产停工措施。道路交通:道路交通安全地一直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和难点,要积极调动全县力量,采取有力措施,不断加强对全县客运、水运的监督检查;对县汽车站车辆出入站实行规范化安检,严防易燃、易爆、剧毒物品上车;大力加强对酒后驾驶的打击力度,规范完善县城新建公路重点路段、路口交通安全标志设置。建筑领域:建安委对全县在建工程和城镇基础设施经常性开展安全检查,严禁违章违规作业,确保了建筑施工安全。消防安全:消安委定期组织开展地毯式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责令整改,实现了近十年来没有发生重大消防安全事故的奋斗目标。

安全生产法学生心得体会篇十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于20xx年4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旅游法》的宣传贯彻工作,我镇早于今年x月份就开始小规模在内部组织班子领导成员进行了学习,同时旅游区有关部门和各涉旅游的住岛酒店员工、农(渔)家乐经营者分别进行《旅游法》的自学活动。在对《旅游法》的自学活动期间,通过对《旅游法》的通读,并对其中的条款以不同的分类方式进行了分类,使我对《旅游法》的各项条款有了更深的印象。下面谈谈自己的四点体会:

第一,《旅游法》系统全面。

一、涉及的法律主体全面。本法对旅游中所涉及的政府部门、涉游企业、旅游者等有所提及,明确规定他们的权利和义务。本法第二章从旅游者开始,就对旅游中涉及的对象进行了精确地描述,第三章对在规划和促进中政府部门所起到的作用进行了说明,第四、第五章又对旅游经营者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具体的规定。

二、保护对象全面。本法不仅保障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对涉及旅游的正当经营行为和合法权益予以保护,做到不偏袒任何一方、公平公正。按照《关于加快xx开发建设的若干意见》的主要任务之一,即提高xx旅游行业监管水平,《旅游法》系统全面,合理兼顾各方利益,使各方都有法可依,对我镇旅游业综合服务水平具有不可估量的指导意义。

第二,《旅游法》针对性强。本法中多条款项清理解答了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的问题,比如第四十一条中对导游从业素质进行了针对性规范、第四十三、四十四条明确规范了景区门票价格问题、第四十九条要求经营者应为旅游者提供旅游相应享有的服务,这促使我镇从事“农(渔)家乐”经营者规范经营行为,提高服务质量。

第三,《旅游法》最突出的就是一个字“实”,可操作性非常强。在《旅游法》第七章中,特别强调了旅游监督管理;在第八章中,指明了旅游纠纷处理的相关途经。对我镇管理人员而言,可以借鉴本法对旅游主管部门的权利和操作思路,依法规范旅游区各涉旅企业、旅行社经营行为,进一步提升旅游综合服务水平;对于参与旅游从业人员而言,《旅游法》可以鼓励其规范有序地参与“农(渔)家乐”经营、旅游纪念品经营、农贸市场经营,遇到纠纷之际可以通过恰当的途径进行调节,共建和谐涠洲岛旅游开发新环境。

第四,不足之处。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根据《旅游法》的内容,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我认为本法尚预留立法的空间,有关部门亟需健全配套我镇旅游的法规。虽然《旅游法》的内容系统全面,但面对我镇开发建设中面临的突出问题仍是捉襟见肘,希望有关部门能抓紧研究出台相关法规,以统一协调我镇各涉旅部门的权利和义务,准确进行旅游定位;同时,应尽快修改、清理不合时宜的法律和法规,避免出现相关法规“打乱架”。另一方面,立法机构应当抓紧进行旅游法配套法律、法规的制定,构建完备的旅游法规体系,比如《涠洲岛旅游区农(渔)家乐管理暂行办法》等,通过旅游法律法规的配套,营造和谐的法治环境。以上仅是本人不成熟的心得体会,希望大家批评指正,谢谢!

安全生产法学生心得体会篇十一

新安全生产法的颁布是我国安全生产法制建设中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我国安全生产工作向科学化、法治化方面又迈进一大步,作为安全生产领域的综合性、基础性法律,新安全生产法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坚守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完善工作方针,创新工作机制,对于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地位,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加强政府监管、强化责任追究,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新法确立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十二字方针,明确了安全生产的重要地位,主体任务和实现安全生产的根本途径,“安全第一”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必须把安全放在首位,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健康为代价换取发展和效益,“预防为主”要求把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心放在预防上,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从源头上控制,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综合治理”要求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科技等多种手段,充分发挥社会、职工、舆论监督各方面的作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十二字”方针,总结实践经验。新法明确要求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机制,进一步明确各方面安全生产职责,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是根本,职工参与是基础,政府监管是关键,行业自律是发展方向,社会监督是实现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目标的保障。

作为代表国家主管煤矿安全生产机构的工作人员,就要不辱使命,做到时时刻刻想安全,点点滴滴做安全,工作中抓安全,安全工作无处不在。结合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工作特点,按照国家总局关于开展平安活动站建设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以学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为契机,全面落实生命安全、活动安全的各项工作任务。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针,坚持以老同志为本的理念,树立全心全意为老同志服务的思想,是全面做好老干部工作的必然要求;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具体体现。坚持把保证老同志的生命安全、活动安全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更好的。为老同志营造和谐的安全环境,为老同志的晚年生活安全、活动安全提供保障,为实现安全发展战略做出应有的贡献。

健全组织机构,落实责任。离退休干部管理处成立了“平安活动站建设”领导小组,党政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副处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科负责人组成并且把责任主体落实到每个人。建立有效的安全保障体系,提高安全防范和应急服务能力,有效的保证老同志的安全,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

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开展“平安活动站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关注安全、关爱生命。学习上级领导的重要批示,坚守红线意识,切实增强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同时,通过播放科普安全知识讲座等形式,在离退休人员中广泛开展宣传安全和应急知识活动,不断增强老同志的自我保护能力,使安全常识家喻户晓,安全意识蔚然成风。

增强工作人员和老同志的安全意识。通过开展“平安活动站建设”活动,使老干部和工作人员的“红线意识、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安全防范和应急服务能力明显提高,老干部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进一步增强。活动站安全设施设备完善、规章制度健全、安全隐患及时排除,建立起有效的安全保障体系。

制定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根据我局活动站布局和结构情况,为了确保老同志活动安全,建立以下防范措施:一是在活动站一楼走廊和演艺大厅设立应急安全疏散通道指示标志,保证老同志遇到突发情况,能够及时疏散;二是在活动站各楼层通道安装应急灯设备;三是按照消防部门的规定,在活动站不同角落投放灭火器材;四是在活动站楼梯拐弯处和所有台阶处张贴安全警示标识;五是在活动站一楼窗户安装防盗护栏网;六是在冬季期间在活动站一楼和演艺大厅铺设防滑地粘,及时清扫活动站室外门前积雪,并投撒容雪剂;七是坚持活动站24小时值班工作制度,切实提高活动站安全防范能力。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安全活动指南》、《活动器材设备使用规定》、《工作人员工作职责》、《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安全工作巡查》等制度,并在活动室及走廊张贴禁烟标识。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实行活动站责任区分工管理制度,做到定岗、定责、定位、定人。我们决心以学习贯彻落实执行新的安全生产法为契机,坚持以人为本,坚守红线,为老同志创造一个安全、舒心、卫生的活动环境。

安全生产法学生心得体会篇十二

20xx年是命途多舛的一年,也是全国人民万众一心、众志成城的一年。今天我在学习“总体国家安全观视角下的疫情防控”这一课之后,明白了国家对疫情防控的战略部署,以及疫情防控对国家安全的重要性。相对而言,疫情防控这一仗,不仅仅是国家的战争,更是每一个中华儿女的生死之战。我相信,不管病毒多么狡猾,不管困难如何层出不穷,不管疫情现在发展如何迅猛,只要我们严格听从国家和党的领导,待到春暖花开之时,我们一定会取得最终的胜利。

“哪有什么岁月静好,不过是有人替你负重前行”如果没有这样一群舍小我的逆行者,又怎能换来一切春暖花开,他们有着不畏牺牲的.精神,有着震撼人心的毅力,有着最专业的技术能力,用能力与付出及时控制住疫情蔓延,让世界见证了中国速度。可若没有最初舍小我,用自身换取国家的无私精神又怎能在人群中逆流而上,让人们见证他们的毅力与能力,及时控制住疫情,让世人见证了中国人的团结,为世界抗疫赢得了宝贵的时间。

文字只能描摹出你们出征的身影,又怎能礼赞你们的精神。铁骨铮铮的逆行者们用他们舍小我,以自身换取国家的精神深深震撼了我们的心,而他们这种精神是最值得我们讴歌赞颂的。他们用付出的一切换取这寒冬后的春暖花开。

安全生产法学生心得体会篇十三

全国人大常委会20xx年8月31日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安全生产法的决定,新法正式公布!我们集团作为在安全评价行业资深的甲级安全评价机构,全体员工在公司总裁李志宪博士的带领下对新《安全生产法》(简称新法)进行了认真、细致、深入浅出的学习,并以各部门为单位组织了新法“有奖问答”活动。

我和各位同事都积极抢答,气氛活跃又紧张!通过这次学习我对新法有了更深的理解和体会,使我更加深刻认识到了我所从事的职业的重要性!新《安全生产法》将成为我今后工作、学习中的指路明灯!

作为一名安全评价行业的普通从业人员,我谈一谈我对新法的认知和体会!

首先,新安全生产法,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从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摆位、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政府安全监管定位和加强基层执法力量、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等四个方面入手,着眼于安全生产现实问题和发展要求,补充完善了相关法律制度规定,主要有十大亮点:。

一、坚持以人为本,推进安全发展;

三、强化“三个必须”,明确安全监管部门执法地位;

四、明确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职责;

五、进一步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六、建立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制度;

八、推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

九、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

十、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

另外,此次安全生产法的修改在赋予监管强制手段上有了突破:

一是扩大了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的查封扣押权,此举对及时解决违法问题、恢复秩序意义重大。

二是为了保证监管的实效性,修改后的法律提出了一些协同监管的具体措施,如对拒不执行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等决定的生产经营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可采取通知有关单位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等措施,直至决定得到执行。

再次,新出台的《安全生产法》体现了在安全生产管理上要强化“超前意识”、“预防为主”的理念,进一步明确了只有有效地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高的境界。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新《安全生产法》不仅弥补了旧法的不足与漏洞,而且还充分的体现了“以人为本,尊重生命”的人文精神。“人”作为安全生产的核心意义得到了进一步诠释,安全生产工作的本质得到了充分体现,也使得安全生产法制更加向人性化方面进步!

作为一名安全评估中介机构从业人员,我着重关注了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如下几条:

第十三条规定:“依法设立的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管理服务的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执业准则,接受生产经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技术、管理服务。生产经营单位委托前款规定的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第六十九规定:“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并对其作出的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结果负责。”社会中介组织违反规定的,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安全生产工作除了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加强政府监管力度,鼓励从业人员参与外,还应当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与原安全生产法相比,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在发挥市场机制方面进行了补充和完善!

我深深的为此感到欣慰!中介机构的作用和地位进一步的得到了法律的肯定,这对于我们从业人员来说也是一个很利好的消息,将会进一步减少我们今后在从业过程中的困难和阻力!

通过这次对新法的认真学习,我更加坚定了从事安评工作的信念,同时也为我能为安全工作贡献一份自己的力量感到高兴和自豪!我相信,在公司各级领导的带领下,我们所有同事团结一心、共同努力,一定会把我们的公司做得更加壮大,一定会让我们的事业更加辉煌!

安全生产法学生心得体会篇十四

近年来,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使得安全生产形势日益严峻,为了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国于2014年实施了新安全生产法。作为一名法学系的学生,我在学习和研究新安全生产法的过程中,深有体会和感悟。下面我将通过五段式的方式,分别谈谈我对新安全生产法的理解和感悟。

新安全生产法作为一项重要的法律法规,对于维护社会的稳定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首先,新安全生产法确立了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明确了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职责,并加大了违法违规行为的惩罚力度。其次,新安全生产法强调了安全生产的预防原则,提出了安全生产的各个环节应该全面推行事前预防、事中控制和事后救治的安全管理要求。这些要求的实施,将有效地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在新安全生产法中,提出了一系列的主要措施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首先,新安全生产法从机构设置、经营资质、技术办法、现场检查等方面,对工商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提出了严格要求,加强了对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和管理。其次,新安全生产法规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具体要求,明确了企业主体责任、政府部门监管责任和各个相关方的责任。再次,新安全生产法加大了行政处罚力度,对于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予以惩处,并规定了罚款数额的上限和下限。这些措施的落实将有效地推动安全生产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新安全生产法在推动安全生产管理上无疑取得了一些显著的成效,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首先,新安全生产法虽然加大了违法违规行为的惩罚力度,但仍然存在着一些法律适用难的问题,对于有的恶劣违法行为难以给予合理的处罚。其次,新安全生产法在一些地方的落实存在着不够到位的问题,相应的措施并没有得到及时有效地执行。再次,新安全生产法咬文嚼字地追求法律条文的严谨性,却忽视了一些实施和执行过程中的具体情况,使得实际操作中出现了一些困难和问题。

为了进一步完善新安全生产法,我们应该从多个方面入手,不断完善法律制度。首先,应该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责任的划分,明确各个相关方的职责和义务。其次,应该加大对于安全生产知识普及的力度,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从源头上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再次,应该注重对于安全检查和整改工作的督促和约束,确保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和执行。最后,应该逐步推进安全管理的信息化建设,运用先进的科技手段来监测、预测和控制安全风险。

新安全生产法的实施,给我带来了很多启示和思考。首先,我深刻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安全生产关乎每一个人的生命安全。其次,我明白了法律法规对于安全生产的重要作用,只有依法依规进行安全生产,才能真正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再次,我了解到安全生产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个相关方共同参与和配合,形成高效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最后,我明白了要想改善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需要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积极参与和支持,同时也需要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努力。

综上所述,新安全生产法的实施对于我国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作为一名法学系学生,我深知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更要加强对于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和研究,为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贡献自己的力量。

安全生产法学生心得体会篇十五

虽然企业在落实责任方面主流是好的,经过近年来的.努力,面上的工作有很大改观,但仍有部分企业想方设法逃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主体作用,想方设法减少安全投入,压低生产成本,致使作业场所条件恶劣,设备和工艺陈旧落后、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低下;部分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不严,落实不力、不硬,培训教育跟不上,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时有发生,安全生产形势仍然很严峻。

一是建立全国统一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系统。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全国统一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系统,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相关专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系统。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或者确定本行政区域统一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系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系统应当与各级人民政府建立的突发事件信息系统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二是国家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国家建立矿山、危险物品、公路交通、铁路运输、水上搜救、油气田事故应急救援基地和应急救援队伍。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安全生产的特点,建立或者确定相应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并配备必要的设备、设施和器材。

三是政府应当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安排一定数量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资金,储备必要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物资,用于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四是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应急预案和演练。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并定期进行演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当根据安全生产实际情况适时修订。

五是应急救援费用的承担。因事故救援发生的费用,由事故发生单位承担;事故发生单位无力承担的,由所在地人民政府解决。

六是加强联动机制。参与事故抢救的部门和单位应当服从统一指挥,加强协同联动,采取有效的应急救援措施,并根据事故救援的需要组织采取警戒、疏散等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次生灾害的发生。

新法确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安全理念,表明了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健康的高度关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有加,同时给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也为今后一段时间内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指明了方向。

(一)强力推进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全覆盖。

把应急预案管理作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评审、备案制度,严格落实应急预案备案审查工作;加强对高危行业企业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和备案的监督指导,确保应急预案编制率达到100%,并逐步拓展覆盖到各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结合本地、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应急演练中暴露出的问题,突出企业预案与政府预案的衔接,要探索应急预案“简明化、程序化、图表化”的方法,切实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

(二)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应急协作机制。

针对目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力量分散,调度指挥、资源整合不畅的现状,进一步深化和完善部门之间、部门与企业之间、市级与区县之间的应急联动机制。定期组织研究应急管理工作的对策和措施,分析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形势,及时通报有关应急管理和事故救援工作的信息,加强协调与沟通,有效发挥各部门及企业在应急处置方面的作用,提高处置安全生产事故的快速协同响应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构建应急救援区域联动工作制度,努力形成资源共享、装备互补、运转高效的应急协作体制。

(三)督促指导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应急处置培训演练。

督促企业加强重点岗位人员的应急知识培训,使其掌握本岗位相应的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置程序,提高安全意识和应对事故灾难的能力。加强对企业应急预案演练的指导、监督,尤其是督促高危行业企业、有重大危险源的企业要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演练的重点是企业全体员工的逃生疏散演练和重点部位、岗位的应急处置演练。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信息平台,面向社会公众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宣传教育,普及应急救援知识,提高应急救援意识。

(四)加快安全生产应急响应平台建设。

全省安全生产应急响应平台建设已进入实施阶段。平台建设坚持做好顶层设计的原则,注重与其它系统的融合互通,避免形成信息孤岛。一期项目的主要任务是搭好平台,实现核心功能的正常运转。软件基于地理信息系统开发友好的操作界面,可实现应急资源的快速直观查找、移动值班、按需要自动统计有关事故信息和应急资源信息,实现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的功能需求,同时可将安监人员从繁琐的事故报告、统计中解放出来。

(五)强化应急机构和救援队伍建设工作。

推进各级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大力加强县(区)级应急管理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明确职能,充实人员,完善相关制度,实现机构、编制、职责、人员、经费、培训“六落实”,推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向基层和企业延伸,保障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有人干、有人会干,而且能够干好积极。督促、指导大型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等高危行业企业建立应急管理机构,加强应急管理基础建设。培育和扶持省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专业骨干队伍建设,加强培训、考核、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梯次配备、灵敏响应、高效运作的应急救援力量。

安全生产法学生心得体会篇十六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安全生产问题日益突出。作为大学生,我们应时刻保持对安全生产的高度重视,提高安全意识,加强自我保护。在校园及社会实践中,我们不断积累安全生产的心得体会,既为自己的人身安全保驾护航,也为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力量。

首先,大学生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作为学生群体的代表,我们要时刻牢记“安全第一”的原则,不仅要注意自身安全,还要关注他人安全,遵守校园和社会的安全规章制度。在日常生活中,避免随意越过栏杆、禁区,不疏忽个人物品的保管,不触碰危险设备和器材。此外,遇到突发事件时,要冷静应对,及时报警并采取相应的自救措施,例如火灾时迅速撤离,并确保身边人员的安全。

其次,大学生应积极参与安全培训和演练。安全培训和演练能够有效提高大学生的安全防范能力和应急处突能力。参与这些活动,不仅可以了解和熟悉应急措施,还能掌握实际操作技巧。例如,参加消防演练可以学习正确使用灭火器材的方法,参加急救培训可以学会基本的急救技能。通过积极参与这些活动,大学生能够在关键时刻快速做出正确的判断和反应,有效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第三,大学生应加强对事故案例的学习和分析。学习事故案例,既可以了解事故的原因和演变过程,也可以从中吸取经验教训,加强安全意识。例如,可以学习有关火灾事故案例,了解火灾的常见起火原因,从而提高防火意识和预防能力。此外,还可以学习工业事故案例,了解不同工艺流程中的安全隐患,为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做好安全防范。

第四,大学生要积极参与安全宣传和教育活动。作为大学生,拥有较多的社会影响力和传播渠道,可以将安全知识传递给更多的人。可以通过创作安全宣传海报或视频,举办安全知识讲座,组织安全运动等方式,向更多人宣传安全知识,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和素质。通过这些宣传和教育活动,可以构建良好的社会安全环境,减少和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最后,大学生应时刻关注社会的安全问题并参与公共安全事务。安全生产不仅仅局限于校园,社会也存在着各种潜在的安全隐患。大学生要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关注社会热点问题,宣传和弘扬安全文化。同时,对于那些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和事物,应积极向相关部门报告,督促整改并确保社会的安全稳定。

综上所述,作为大学生,我们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参与安全培训和演练,学习事故案例,参与安全宣传和教育活动,并关注社会的安全问题,为安全生产贡献力量。只有不断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才能真正做到安全生产无小事,我们才能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环境,共同促进社会的稳定发展。

安全生产法学生心得体会篇十七

新《安全生产法》已于2014年12月1日颁布并实施了,这是我们国家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的一件喜事。为推进安全生产依法管理,规范安全生产法制秩序提供了强大的法律武器,也为我们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律支持。从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位置到进一步落实企业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政府安全监管和执法力量、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等方面入手,着眼于安全生产现实问题和发展要求,补充完善了相关法律法规,具有很多亮点和新意。作为一个汽车运输企业,结合大理西电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汽车运输分公司工作实际,谈几点浅薄体会。

一、新《安全生产法》把加强事故应急救援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要求企业建立应急救援制度和演练。

1、公司根据地方政府安监、消防部门的要求,编制完善了道路运输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报备案处理,以应对突发事件时相关信息系统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以适应快速响应、减少损失。

2、公司安生部组织并制定了应急预案和年度不少于2次的员工消防灭火、紧急疏散演习演练。开展仓库火灾、车辆自燃、人员触电受伤、场内叉车事故、货架坍塌等意外伤害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专项预案,并有条件地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消防部门备案。

3、在应急救援时服从统一指挥,加强协同联动,采取有效地应急救援措施,并根据事故救援的组织需要采取警戒、疏散等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次生灾害的发生,减少负面影响。

二、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做好应急管理工作。新安全法确立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明确“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安全理念,表明了政府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健康的高度关注,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有加,同时也给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为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指明了方向。

1、推进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全覆盖。应急预案制度的修订,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应急演练中暴露出来的问题,突出企业预案与所在政府预案的衔接,让预案更加简明化、程序化、图表化,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应急协作机制。加强协调与沟通,有效发挥各部门间应急处置分工配合作用,提高处置安全生产事故快速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应急处置培训演练。演练的重点是全体员工的逃生疏散演练和重点部位、岗位的灾害初期应急处置演练。充分利用各种信息平台,面向全体员工开展安全生产急管理宣传教育,普及应急救援消防知识,提高员工应急救援意识和能力,建设梯次配备、灵敏响应、高效运作的应急救援力量。

4、强化应急义务救援队伍建设工作。保障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有人干、有人会干,而且能够干好。加强重大节日期间值班、自查力度,保证责任区内消防安全通道畅通、不被挤占,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在位且完好有效,消防各库区安全标示清晰。

新《安全生产法》体现了在安全生产管理上要强化“超前意识、预防为主”的安全理念,进一步明确了只有有效地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高的境界。

安全生产法学生心得体会篇十八

第一段:引言(200字)。

每年不乏因安全事故引发的伤亡事件,使我们深刻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而大学生作为社会的中坚力量,应当充分认识到自己在安全生产中承担的责任。在校园和实习实践中,大学生应当深化安全意识,培养正确的安全理念,为自身和他人的安全共创良好环境。

第二段:加强安全学习与宣传(200字)。

大学生作为安全生产的未来主力军,应加强安全学习与宣传。学校可通过安全教育,引导学生提升安全意识并培养相应的行为规范。同时,大学生也应主动学习与关注安全方面的知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并利用各种媒体渠道进行宣传,以使更多人深刻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第三段:校内安全管理的重要性(200字)。

在校园中,大学生应成为安全保障的积极参与者和践行者。在校园活动中,大学生应制定安全预案,加强场地安全检查,营造良好安全氛围。同时,学校也应完善运动设施和实验室的安全设施,组织学生参加有关安全培训,提高应对紧急情况的能力,确保大学生的安全。

第四段:实习实践期间的应对挑战(300字)。

作为大学生,实习实践是提升能力的重要环节,但同时也意味着面对诸多安全挑战。在参与实习之前,大学生应充分了解实验室和工厂等场所的安全规定,并佩戴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在实习期间,要保持警惕,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与同事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互相监督提醒,共同维护安全环境。

第五段:发挥大学生作用的未来(300字)。

未来,大学生将成为社会的中坚力量,承担着更多的责任。对于安全生产而言,大学生应上下班得更早,做好例行巡查与检查。同时,大学生也可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提出改进建议,推动整个社会的安全意识。未来的我们必须秉持责任与使命感,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贡献自己的力量。

结尾(100字)。

在现代社会,全民安全、共建共享的观念越来越深入人心,每个人都有责任保障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作为大学生,我们应该积极参与到安全生产的大业中,承担起自己的责任,为构建和谐社会而努力奋斗。只有通过共同努力,我们才能让安全成为我们的生活底线,为美好的未来夯实基础。

安全生产法学生心得体会篇十九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安全生产问题也引起了越来越多的关注。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国安全生产事业的发展,新安全生产法在去年正式实施。作为法学系的学生,我对新安全生产法进行了深入学习和思考,下面我将就新安全生产法学系心得体会进行阐述。

首先,新安全生产法的出台是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进展。新安全生产法对安全生产的要求更为严格,增强了企业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通过对各类危险源的管理和监督,有力地保护了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同时,新安全生产法也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打击,加大了违法者的处罚力度,起到了威慑作用。相信随着新安全生产法的逐渐落实,我国的安全生产事业将取得更大的进步。

其次,新安全生产法的实施对我国企业的发展有着重要意义。安全生产是企业经营的基本条件之一,也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新安全生产法强调了企业主体责任,要求企业将安全生产纳入企业经营的全过程,从源头上预防事故的发生。这对于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保证员工的安全可以起到积极的作用。同时,新安全生产法加大了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和检查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严肃处理,为企业发展提供了稳定的法治环境。

再次,新安全生产法的实施对于个人来说也是一次重要的法律教育。每个人都是社会的一员,安全生产事关每个人的生命安全。新安全生产法明确了个人安全意识的重要性,要求每个人都要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并加强安全知识的学习和宣传。只有每个人都能做到安全生产,才能真正营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因此,个人要认真履行自己的安全责任,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共同维护社会安全。

此外,新安全生产法的实施也为法律学的研究提供了新的方向和充分的实践基础。安全生产作为一种法律事务,涉及诸多法律规范和运作机制。新安全生产法更加注重法律有关部门的协调合作,强化法律监督力度,进一步完善了安全生产法制建设。这对法学专业的学生来说,是一个难得的研究机遇。我们可以从法学的角度研究安全生产的法理基础和制度优化,为安全生产的实践提供法律支持。

总而言之,新安全生产法的出台和实施在我国安全生产事业中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我将始终紧密围绕新安全生产法开展工作,加强自身的学习和实践,不断提高自己的安全法律素养,为推动我国的安全生产事业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同时,我也希望更多的人能够关注新安全生产法,增强安全意识,共同营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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