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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宿舍内务整理心得体会 大学宿舍内务整理心得体会范文(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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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宿舍内务整理心得体会 大学宿舍内务整理心得体会范文(5篇)
2022-12-31 10:40:20    小编:ZTFB

从某件事情上得到收获以后,写一篇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这么做可以让我们不断思考不断进步。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最新大学宿舍内务整理心得体会一

您好!

我由于没有按照宿舍管理条例的要求,在寝室喝酒。通过学习宿舍安全管理条例细则。我终于深刻意识到自己犯的错误的严重性。

错误的性质是严重的。我这是有悖合格大学生的行为,其结果损害了多方利益,在学校造成极坏的影响。这种行为,即使是并没有给宿舍带来损失,此举本身就是违背了做合格学生的原则。我只是顾着自己的便利,和一时的想法。这也是不对的,人是社会的人,大家不应该只是想着自己,我这样做,同时也是对宿管会老师全心为同学们服务的不尊重。所以,当宿管会老师通知我写检查的时候,也是为了让我深刻的认识到这点。

其次,我的这种违反大学校规的行为是一种违纪违规的表现。中国是一个礼仪之邦,自古就讲究尊师重道,这是一种传统的美德,过去我一直忽视了它。抛开着一层面,不单单是老师,无论对任何人,我们都应该尊重他,尊重他的劳动,他的劳动成果。我这样做,直接造成了不尊重老师,不尊重他人,不尊重他人劳动的恶劣影响。作为一名当代大学生,一名正在接受高等教育的人来说,这种表现显然不符合社会对我们的要求。

再次,我这种行为还在寝室间造成了及其坏的影响破坏了学校的管理制度。同学之间本应该互相学习,互相促进,而我这种表现,给同学们带了一个坏头,不利于学校和院系的校风建设。同时,也对学校形象造成了一定损害,“中国药科大学”在人们心目中一直是一个学生自治能力差的学校,我们应该去维护这个形象而不是去破坏它。虽然我在平时由于准备考研中,学习比较紧张。有时,没有打到水,就是用电热杯烧水。当时侥幸心理之下量成了现在的后果。虽然我这种行为方便了自己,但是,我是在全楼的安全之上的自己得利,我是在自私自利的帽子下,方便自己的。只有认真反思,寻找极大错误后面的深刻根源,认清问题的本质,才能给集体和自己一个交待,从而得以进步。做为一名即将毕业的学生我没有做好自己的本职,没有为刚刚入学的同学做到良好的榜样,给宿舍管理科的老师在宿舍管理的工作带来了极大的麻烦。

宿管会的老师同文化课的老师一样希望我们成为社会的栋梁,不仅仅在学习方面,还有生活方面。不仅把老师教我们的知识学好,更要学好如何做人,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一个正直的人,使各位老师心慰的好学生,尤其宿管会老师如同父母对我们生活方面的爱都是无私的,所以我也要把老师对我们的无私精神去发扬,通过这件事情我深刻的感受到老师对我们那种恨铁不成钢的心情,使我心理感到非常的愧疚,我太感谢老师对我的这次深刻的教育它使我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上找到了方向,对我的一生有无法用语言表达的作用。

检讨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最新大学宿舍内务整理心得体会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护住宿学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创建秩序良好、安全卫生、文明健康的学生住宿环境,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教学〔20xx〕5号)及《山东大学章程》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学校成立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对学生住宿教育、管理、服务工作进行指导,由学校分管领导任主任,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公安处、兴隆山校区管理办公室、齐鲁医学院学生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副主任,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

第三条 学校建立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同志—辅导员—班长、团支书—宿舍长组成的五级教育管理责任体系,负责住宿学生的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对所辖住宿学生的行为进行检查和整改,逐级落实岗位责任制。

第四条 学校向住宿学生统一提供学习和生活的基本设施,并配备管理服务人员,做好公寓门卫值班、公共区域的日常保洁、设施维护等工作。按照以学生为本的原则,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合理的个性化服务。

第五条 学生公寓是学生日常生活与学习的重要场所,相关部门、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学生公寓工作,切实加强对住宿学生的思想教育、素质教育、安全教育工作。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学生校内住宿的安排调整、日常管理及部分后勤服务保障等工作。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做好本单位校内住宿学生在宿舍内的教育管理、卫生保持及安全管理等工作。

第六条 学校成立学生自律组织——学生社区自我管理委员会,协助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完成公寓内住宿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工作。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相应成立本单位的学生公寓自律组织协助开展本单位公寓内住宿学生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教育工作。

第七条 开展公寓文化建设,提升公寓文化品位,形成积极、健康、文明的公寓文化对学生成长、成才有着重要作用。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学生公寓文化建设,以学生公寓为平台开展相关系列校园文化活动,深入开展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全过程育人活动,不断提升学生公寓的育人功能。

第八条 在山东大学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并在学生公寓住宿的本科生、研究生须了解并遵守本管理规定,同时有权利对学校的管理和服务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及改进意见。

第二章 学生的权利与义务

第九条 学生在学生公寓住宿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一)住宿学生以适当方式参与学生公寓的管理与服务工作,对公寓工作与学生权益相关事务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对学校给予的与宿舍有关的处理或者处分有异议的,或因学生公寓管理部门有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行为的,学生有向山东大学学生工作委员会提出申诉或依法提起诉讼的权利。

(三)法律、法规及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 学生在学生公寓住宿期间依法履行下列义务:

(一)自觉遵守学校制定的规章制度。

(二)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尊敬师长,尊重他人劳动成果,创造和维护文明、整洁、优美、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树立安全风险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三) 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 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 学生公寓安全管理事关学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学生公寓安全状况关系到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关系到学校和社会的稳定。住宿学生须严格遵守《山东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条款,学习消防知识,增强防火意识,主动举报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作为学生在宿舍内的教育管理主体,其相关负责人是本单位学生在宿舍内教育管理、安全管理的主要责任人,须定期组织检查本单位学生宿舍安全,查处违反学生住宿管理规定的情况。

第十二条 公寓内严禁违规用电和使用明火。严禁使用或存有破坏学生公寓智能控电设备的插座、热得快、电饭煲等大功率电器及公寓管理部门认为其他有可能影响学生宿舍安全的电器;在公寓楼生活服务室(或公寓楼指定区域)严禁不按操作规程使用电吹风、洗衣机、微波炉、熨烫机等设施;不得在公寓内存放电动(瓶)车等大容量电池,更不能在宿舍内为电动(瓶)车等大容量电池充电;严禁使用或存放酒精炉、卡式炉、蜡烛等能产生明火的物品;严禁在公寓内自炊、吸烟、燃烧纸张杂物。

第十三条 严禁个人物品影响消防通道畅通。未出现火情火警时,严禁动用和损坏一切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发生火情时,学生应及时报警,并同时报告本楼值班室工作人员。

第十四条 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毒、枪械、弹药、管制刀具等危险品带入公寓,严禁在公寓楼内从事非法活动。

第十五条 为保证财产安全,学生须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和现金,不得转借、私配房间和消防窗钥匙,不得私换门锁。

第四章 秩序管理

第十六条 学生交费后入住学生公寓,由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学生签订住宿公约或住宿承诺书。住宿房间和床位确定后,学生不得擅自调换,不得以任何借口出租、出借床位。住宿学生须服从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和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的统一管理,接受相关工作人员的巡视检查。学生因专业调整、学籍变化、交流访学等原因需进行住宿调整的,须持学校相关部门、转出或转入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开具的证明(或通过线上申请)由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进行统一调整(跨校区住宿调整的, 原住宿校区床位必须要办理退宿手续)。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如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对本单位的住宿学生进行房间内部调整的,须向学公寓管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后才能进行调整;同时将调整后的学生住宿情况报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备案。

第十七条 住宿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生公寓出入刷卡或“刷脸”制度、大宗物品出入登记制度,有接受公寓管理人员检查询问的义务。外来人员不得进入公寓楼,如遇特殊情况,来访者须持有效证件登记,由被访者当面确认后方可进入公寓,且须在当日21:00前离开。

第十八条 住宿学生要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维护公共卫生,预防传染病发生。房间空气应畅通,物品摆放有序,地面干净,个人床铺洁净,桌面整洁。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学生自律组织配合学校学生社区自我管理委员会定期检查学生宿舍卫生,公布检查结果。

第十九条 学生在公寓楼内不得有酗酒、打架斗殴、赌博、吸毒及传播、复制、贩卖非法书刊和音像制品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不得进行宗教活动;不得参与非法传销和进行邪教、封建迷信活动;不得从事经营性活动;不得留宿异性;不得从事或者参与有损大学生形象、有损社会公德的活动。

第二十条 住宿学生要严格遵守公寓作息时间制度。因特殊原因晚归者须出示学生有效证件并登记后方可进入公寓;不归者须向所在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请假。

第二十一条 住宿学生离开房间时应关闭、切断室内所有灯光和电源,关好门窗,锁好房门。

第二十二条 毕业生应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按时离校、文明离校。

第五章 公共设施管理

第二十三条 住宿学生须爱护公共设施,节约水电,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第二十四条 住宿学生不得丢失、破坏学校统一配备的公共设备。损坏公共设备要及时报修,丢失或破坏的由当事人赔偿。

第二十五条 学生公寓内的电路、灯具、插座、风扇、洗衣机、淋浴器、开水器、空调等设备的维修及故障处理均由专业人员负责,学生个人不得擅自处理。

第六章 退宿及校外住宿管理

第二十六条 住宿学生因疾病、结婚、实习等原因需要办理退宿或在校外住宿的,本人提出申请,本科生须家长知情同意,研究生须家长或配偶知情同意,经指导教师、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

第二十七条 学生在校外住宿期间,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加强个人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自我保护。因校外住宿而发生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问题以及相关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第七章 奖 惩

第二十八条 学校将学生在公寓内的表现纳入综合评价并将之作为学生参与各类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学校对在学生公寓教育、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第二十九条 对于违反以下有关规定的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一)未经同意夜不归宿或经常晚归屡教不改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二)扰乱公寓管理秩序,对他人正常的学习和生活造成影响,经批评教育不改者,视其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三)影响学校住宿安排,擅自调换宿舍或在宿舍留宿他人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留宿异性者,视其情节和后果,给予记过以上处分;出租、出借宿舍床位的,给予记过处分;

(四)违反公寓消防、用电等相关规定,没收违规物品;宿舍内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明火、存放或使用违章电器,未酿成火情或者火灾者,给予警告处分;已酿成火情或者火灾者,视情节严重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

(五)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及管制刀具、器械等危险品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六)在宿舍窗外违规放置物品或者向宿舍楼外抛掷物品,经批评教育不改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造成损失的,给予严重警告、记过或者留校察看处分;

(七)在宿舍楼内违规饲养动物,经批评教育不改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八)在宿舍楼内吸烟,经批评教育不改的,给予警告处分;

(九)其他违反学校学生住宿管理规定的行为,视其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第三十条 学校将学生公寓内的卫生、安全、学生行为文明状况、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辅导员进宿舍走访次数、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参与公寓管理及公寓文化建设活动等方面的工作情况纳入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学生工作评价和辅导员年终考评之中;对因疏于学生教育、管理而造成不良后果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山东大学非全日制学生、来访学生及其他需要在学生公寓住宿者,按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青岛校区和威海校区学生公寓管理可根据本校区实际情况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本规定由山东大学学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山东大学学生住宿管理规定》(山大学字〔20xx〕16号)同时废止。

最新大学宿舍内务整理心得体会三

随着气温的上升,炎炎夏日已向我们走来。在骄阳中我们迎来了第五届宿舍文化节活动的开展。

本届宿舍文化节的主题是“文明和谐节约”,活动旨在丰富宿舍文化生活,释放当代大学生生的青春魅力,展现当代青少年的多才多艺,培养他们热爱生活,热爱校园的情感,文明健康,积极向上的宿舍生活情趣,提高他们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文化品位,增强宿舍成员的凝聚力和创新能力,更好地营造一个“文明,和谐、节约”的校园文化氛围。

本部门此次的活动总结如下:因为活动时间较紧,所以我们在收到学院的活动方案之后,根据其中的主要内容制定出我们系的活动方案,而后马上在4月27日晚上在西教302召开了08,09班长舍长会议,对活动的具体流程向大家进行了通知,活动从4月27日开始接受报名,到5月4日截止。

由于大二级师兄师姐在这段时间有许多功课要做,所以报名参加此次活动的只有少数宿舍。此届宿舍文化节活动共分有三个,分别为:“内务大比拼”,“相框制作大赛”,“节约用水知识竞赛”,报名人数:“内务大比拼”为32间宿舍,“相框制作大赛”为17间宿舍,“节约用水知识竞赛”以班为单位,共9个班级报名参加。

一、在“内务大比拼”项目中,本部门根据参赛宿舍的具体情况分别在5月7号和8号下午3点进行,比赛地点在南区3栋空闲的103宿舍内,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本部门邀请了一名学院干部和五名学生干部作为评委,活动中用到的床上用品统一从学院借用,更好的体现了公平这一原则。结果以评委所给分数的平均分及活动照片进行评比。在比赛过程中,同学们表现得非常热情,非常的团结合作,在规定的时间内都很好的完成了比赛。最后,本部门推选出7间最优秀的宿舍代表我们系参加学院比赛。

二、在“相框制作大赛”项目中,由于时间不足,原本有17间宿舍报名,最后有上交成品的只有7间宿舍,在5月15日下午,本部门邀请了一名学院干部和三名学生干部在学生会办公室进行现场评比,当场根据平均分数评选出了各个奖项,按照比例,本部门推选出了2个优秀作品代表我们系参加学院比赛。

三、在“节约用水知识竞赛”项目中,比赛在5月14日晚上7:30在西教302举行,由于赛前考虑不够周全,而且比赛过程中出现了停电的突发情况,比赛所取得的结果不是很令人满意,这也深深的让我们的干部了解到我们的工作还做的不够好,还要继续学习跟锻炼。最后本部门推选了获得第一名的队伍代表我们系参加学院比赛。

此届宿舍文化节活动已经结束了,其中所取得的结果既有美满的也有存在缺点的。从中既使我们欣喜,也让我们清楚的发现自身的不足,我们都立志的想去将工作做得尽善尽美,想让同学们,老师们都满意。此届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将鞭策着我们不断的改进。

本部门会吸取这些教训,力争凡事都考虑到具体细节,更加认真更加细致的进行每一项工作。

以上是本部门第五届宿舍文化节活动总结。

最新大学宿舍内务整理心得体会四

内蒙古大学研究生宿舍风采大赛展示策划书

一、活动目的:为创建“适时而学,适时而息”的寝室环境,为丰富研究生们的课余生活,增强同学们的团结力、凝聚力和创造力,增进寝室成员之间的友谊,我校特别举办以“我的美丽宿舍”为主题的寝室风采大赛,给同学们一个自由发挥的空间,齐心协力,共同动手装饰自己的寝室,营造出一种“家”的温馨,充分展示2013级学子的风采。

二、活动对象:2013级研一新生。

三、活动宣传:希望各个学院通知本院研究生,使其对本次活动充分了解并参与其中,需要宣传部负责设计条幅、海报2-3个,以及其他各部门协调分工。

四、承办部门:文艺部和生活部

五、活动内容:根据一下标准由评审小组评出获奖宿舍

六、评定标准

1、卫生状况:考察门窗、灯具、墙壁、地面、桌椅、卫生间等处的舍内卫生状况。(30分)

(1)床铺整洁;(6分)

(2)地面、床铺下干净,无垃圾,墙面无塔灰(6分)

(3)寝室内物品摆放整齐有序(6分)

(4)室内空气清新(6分)

(5)能给人以舒适、温馨感。整体布局要突出一个主题(6分)

2、文化特色:主要考察寝室布置是否具有一定的文化内涵,是否能体现当代大学生的精神风貌。(20分)

(1)体现大学生的青春朝气,独特个性(5分)

(2)富有文化气息,精神内涵(5分)

(3)寝室装饰美观大方,具有整体风格,有鲜明独特的主题(10分)

3、宿舍风采展示:展示内容主要以自作海报为主。作品应有创意,能够突出当代大学生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作品要求:寝室的名称,口号应出现在海报上,各成员介绍,布局要合理,兼顾整体。(10分)

六、评审小组、每个部门(除了主席团)派2个人(男女各1人),自由分成4个小组参与评分工作,最后由生活部、文艺部成员核计评比分数,公布结果。

七、活动奖励办法:

本次大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若干。

八、活动资金:约200元(奖品根据活动资金待定)

九、活动时间:待定

十、活动意义:通过这次活动能激发同学们室内设计的创作灵感,陶冶大家美的生活情操,增强宿舍人员的团结和凝聚力,给我们忙碌而又紧张的学习生活带来愉快,让我们的学习和生活变得更加丰富多彩。

最新大学宿舍内务整理心得体会五

一、总则

大学生集体宿舍既是是学生生活、学习、休息的地方,又是学生探讨工作、交流思想的重要场所。良好的宿舍环境能给人潜移默化的积极影响,促使生活在其中的人不知不觉地接受并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保持积极健康的生活态度,从而更好地做好本职工作。为营造整洁、安全、便利的居住环境,保障单位、职工的财产和人身安全,特制订大学生集体宿舍管理规定。

二、管理原则

严格管理:建立健全大学生集体宿舍管理制度,由入住大学生自我管理与外部管理相结合,并加强日常检查评比。

优质服务:单位注重提高服务质量,为入住大学生提供优质、便利服务。

合理分摊:大学生集体宿舍水、电费用、管理费用由单位和入住大学生双方合理分摊。

三、管理规定

入住集体宿舍的大学生要做到文明住宿、遵章守纪、服从管理,保持集体宿舍生活和安全秩序。集体宿舍卫生、安全、秩序等由入住大学生共同维护。大学生应自觉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保持个人卫生和身心健康。

(一)公共卫生管理规定

1、入住人员自行安排,轮流打扫室内卫生、整理床铺,并保持厨房、厕所清洁卫生;

2、垃圾清倒在单位院内垃圾车里,不向窗外和室内公共部位乱扔杂物,不在楼道、楼梯随意泼洒脏水;

3、保持宿舍排水、排污管道畅通;

4、保持宿舍墙壁干净,不乱写乱刻、乱涂乱画。

(二)安全秩序管理规定

1、按分配房间住宿,不得擅自调换。如需调换,需到大队基地办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调换,并进行登记;

2、注意爱护公物,凡室内公用设施不得私自搬走、拆毁、损坏或丢失,违者按价赔偿并视情节追究责任;

3、要自觉保持宿舍内的安静,自觉维护宿舍的生活秩序。作息时间原则上自行安排,收看电视或使用音响时注意避免妨碍他人休息;

4、原则上不得留宿外来人员,遇有特殊情况需要留宿的外来人员必须经过大队基地办批准以及其他室友同意,并进行身份登记;

5、宿舍管理费用和正常使用的水、电、燃气及有线电视等费用由每位入住大学生平均分摊。其中,分摊的宿舍管理费用和正常使用的水、电费用由财务科到个人工资里划扣,燃气及有线电视等费用由入住大学生自行缴纳;

6、自觉增强防火、安全意识。宿舍内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不得擅自更改电源线路,使用电器和煤气灶时严格遵守操作规范;

7、严禁携带易爆、化学物品、毒品等违禁物品进入宿舍,宿舍楼内不得随意生火,临时使用蜡烛时应注意避开易燃物品;

8、严禁在宿舍内酗酒、打架斗殴或侮辱他人,违者视其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罚,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9、禁止在宿舍内进行赌博及其它违法活动,凡是赌博,除没收赌具外,每人予以一定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10、最后离开宿舍人员在离开之前,应认真检查,确保关闭煤气阀和用电设施、设备;

11、入住大学生应加强安全防范意识。个人的柜子、箱子应锁好,防止钱财被盗。外出或上班离开宿舍时要关好门窗,因未关好门窗而造成其他员工的财物被盗追究责任人的经济赔偿责任。在未征得其他人员同意的情况下不得随意动用他人的物品,否则按偷窃论处,情节严重的交公安部门处理。

(三)公共设施维修规定

1、宿舍公共设施、设备需要维修的,由宿舍成员之一报告大队基地办并填写维修申请表,基地办接报后派员一般在48小时内维修完毕;

2、因个人原因损坏的设施、设备而产生的维修费用,由入住人员分摊自理。

四、检查评比

由基地办、党办以及入住大学生所在科室工作人员组成评比小组,不定期对集体宿舍文明卫生状况进行检查,对团结互助好、宿舍环境美、内务整理优的集体宿舍给予一定的奖励;对卫生情况差、缺乏团结互助精神的宿舍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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