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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法治护航消费心得体会总结(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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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法治护航消费心得体会总结(七篇)
2022-12-31 13:13:35    小编:ZTFB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主题法治护航消费心得体会总结一

以习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关于建设法治中国的精神实质,紧紧围绕“完善基层民主制度,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这一主题,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村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为xx营造良好的社会和法制环境。

通过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全面提高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和民主法治意识,推进和完善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促进我乡经济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农村基层法制建设得到加强,农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居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和各项制度更加完善,农村干部群众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农村的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社会秩序良好,村容村貌进一步改善,农民群众安居乐业,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得到协调发展。

(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认真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大力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宣传“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动员广大居民积极学法用法,提高参与法治实践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认真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建立健全村民自治组织。建立健全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等制度,发挥基层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组织村民制定和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认真落实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各项措施,自觉接受镇人民政府的工作指导,引导村民学法律、学文化、学技术,培育推动新农村建设的新型农民。

(三)建立和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保障村民的民主自治权利。完善民主选举程序,保障村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完善民主决策程序,进一步规范民主议事、民主决策的程序,对涉及公益事业和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做到依法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认真执行“一事一议”制度,保障村民依法行使自己的决策权。完善民主管理制度,依法制定《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使各项事务的管理有章可行,加大民主管理制度的执行力度,进一步规范村民的民主管理行为。完善民主监督机制,认真落实村务公开、民主评议村民委员会干部制度,推行村民委员会干部任期、离任审计制度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充分发挥“民主理财小组”的作用,增强民主监督制度的实效性。

(四)加强法律服务工作。在司法所的指导下依法制定《村民自治章程》,保证居民自治章程的合法性,民主性和可行性。相关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要积极为村民和基层组织提供法律服务,帮助解决涉法问题,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引导村民正确反映利益诉求。

(五)加强基层依法治理工作。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充分发挥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和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作用,加大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力度,使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加大治安管理和治安问题的整治力度,为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加强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努力减少重新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要建立健全村民民主议事决策制度和议事规则,完善村委会自治章程或村民公约,村务、财务定期定点公开,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实现党组织领导下的各类组织的协调运作,支持村民委员会协助政府做好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工作;广泛开展“法律进农村”和法制宣传促和谐活动,落实基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措施,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促进流动人口同当地村民和睦相处。

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是建设法治xx,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必须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有计划、有步骤地展开。具体工作由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各村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共同做好创建活动的实施工作,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再创新水平。

主题法治护航消费心得体会总结二

2022年4月21日,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最新版的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忽如一夜春风来,吹得千万“教研”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调育人为本,培养“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4月30日,我和工作坊的老师们在线上认真学习了2022《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课程标准》。通过这次对道德与法治新课标的集体学习,给我最切身的体会就是教师教育理念要更新,教学方法要逐渐改革,教师与学生之间要和谐互动,共同探讨、交流经验、增加实践。在学习新课标这段时间,我对过去的教学思想和行为进行了反思,对教研活动的开展也有了更多的思考。用新课标的理念,对曾经被视为经验的观点和做法进行了重新审视,这给我在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上带来了新的挑战和机遇。我将这次新课程学习体会总结如下:

一、“指明方向”——学科核心素养的提出

初中道德与法治课作为立德树人的关键课程,新课标提出的核心素养包括:政治认同、道德修养、法治观念、健全人格、责任意识五个方面。

这五个方面的核心素养相互交融,但各有侧重,不可相互替代,覆盖了道德与法治课程的全部课程内容,既突显了课程在培养时代新人方面的独特贡献,符合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发展特征,又与高中思想政治学科核心素养保持衔接,体现了育人方式的阶梯式上升和培养目标上一致的一体化设计。

我们道法课教师围绕核心素养开展教学,就是要确立核心素养在教学中的核心地位和统帅地位,使教学的一切要素、资源、环节、流程、活动都围绕核心素养组织和展开,并最终指向核心素养的生成和发展。立足核心素养,教学目标制定就要彰显铸魂育人要求。教师要将核心素养的培养作为教学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确立教学目标时应该坚持三个导向:

(一)坚持鲜明的政治导向。

要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人,用党的理想信念凝聚人,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人,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使命激励人,培养造就大批堪当时代重任的接班人。

(二)坚持清晰的价值导向。

道德与法治课程是义务教育阶段的思想政治课程。是提升学生思想政治素质、道德修养和法治素养,融合道德教育、国情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革命文化教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和法治育等为一体的综合性课程,具有政治性、思想性和实践性。道德与法治课程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即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二十一世纪马克思主义,是中华文化和中国精神的时代精华,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新的飞跃。

(三)坚持明确的知行要求。

设计具体的教学目标时要符合学生的年龄特点和生活实际,确保教学目标的适切性和可操作性。

二、“明确导向”——发展学生核心素养

道德与法治课程内容总体应该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教学规律,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新课标聚焦中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培养学生适应发展的正确价值观,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引导学生明确人生发展方向,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新课标(2022)中的核心素养要求以阶梯化呈现。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和认知规律,与学生的认知水平相适应,核心素养要求具体在四个学段以阶梯化呈现。

课程内容选取时要更加突出政治性和时代性。在2011年版课程标准基础上,删除与课程性质不一致以及与其他学科重复的内容,着力确立学生学会做人、做事的道德与法治基础,增强“党的领导”、伟大建党精神、全过程人民民主等党和国家发展中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成果,增加反映文化传承创新、最新社会发展热点、国内外重大时政事件、与学生生活密切结合的各类情境内容。同时,课程内容设计要凸显一体化的要求,这为我们初中道德与法治课教师也提出了新目标。

三、“注重策略”——“教、学、评”一致

新课标(2022)提出要综合运用观察、访谈、作业、纸笔测试等方法全面获取和掌握学生道与法治课程核心素养的相关信息,要加强纸笔测试与观察、谈话等方式的结合,关注不同情景中学生品行日常表现,避免仅凭考试分数判断学生水平的传统单一评价方式。要根据评价情况及时分析原因,调整教学方式。

坚持素养导向的“评价与考试命题”强调将大主题蕴含在真实情境与任务中,考查学生在解决真实问题、完成真实任务时能够整体地综合运用知识、体现能力与情感态度的水平,注重知行合一。对评价原则、评价内容、评价主体、评价过程及评价标进行说明,给出样题,体现了评价对教学的引导作用,实现教、学、评一体化。

我认为,学习的目标是为了学以致用,而不是单纯地为了考试,为了升学,因此,作为教师确切有必要转变一下本人的角色地位,把放飞心灵的空间和时间留给学生,营造宽松自由的课堂氛围,在这种轻松的氛围里真正地引导学生们积极、主动地学习,这样一来,学生有了较自由的学习环境,有了与老师同等对话的机遇,变得越来越勇敢,在课堂上踊跃发言,积极地表现自我。

总之,道德与法治反映的是大社会,教学的最终目标就是让学生学会做人,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上好道德与法治课,关键在教师。教师要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和专业素养,以政治强、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自律严、人格正的标准来要求自己。作为一名普通的初中道德与法治课教师,我们关于新课标、

新理念的学习始于当下,却不止于未来,新课标存在的意义是指导我们道德与法治教师有效开展课堂教学,而精准、细致的研读与解读才是新课标发挥作用的关键,因此在新课标诞生之际,对我们来说任重而道远。“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让新课标有效地指引我们每一次的备课、上课以及反思等教学行为,使其最大化地发挥指引作用。

时代赋予我们的不仅是机遇、更多的是挑战。在今后的教学工作中,我也会更加关注核心素养,结合生活实际进行补充说明、实践,不断创新活动方式、提升课堂效率,培养社会主义合格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主题法治护航消费心得体会总结三

“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是法治思想中的重要内容。依宪治国、依宪执政要解决的最核心问题,也是重点和难点问题,就是我国法治建设问题。

一、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

党的十八大以来,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

第一,深刻论述了我国宪法的根本政治原则,即坚持党的领导。

在讲话中多次强调要坚持党的领导。比如,在《关于的说明》中写道:“我国宪法以根本法的形式反映了党带领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取得的成果,确立了在历史和人民选择中形成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对这一点,要理直气壮讲、大张旗鼓讲。要向干部群众讲清楚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特征,做到正本清源、以正视听。”

从1954年出台我国第一部宪法到历次的宪法修正案,都坚持了“党的领导”这一根本原则。“五四宪法”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党的领导”体现在“工人阶级领导”上,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1975年宪法直接将“党的领导”写入条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服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1993年宪法延续了这种写法。

1993年宪法的序言里,多次写到“中国共产党领导”。当时,彭真同志作为宪法修改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曾反复研究过如何在宪法中体现出党的领导的重要性。比如:“一九四九年,以毛泽东主席为领袖的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各族人民,在经历了长期的艰难曲折的武装斗争和其他形式的斗争以后,终于推翻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统治,取得

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和社会主义事业的成就,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各族人民,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指引下,坚持真理,修正错误,战胜许多艰难险阻而取得的。”“今后国家的根本任务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国各族人民将继续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指引下,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社会主义道路,不断完善社会主义的各项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自力更生,艰苦奋斗,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把我国建设成为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深入发展,“党的领导”一直体现在宪法中。2018年的宪法修正案将“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写入宪法第一条第二款。“党的领导”不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也成为宪法的灵魂中枢。

第二,深刻论述了宪法至上的法制地位。

《谈治国理政》中写道:“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

宪法在一个国家法律体系中的地位,要通过宪法本身加以确认。具体而言,我国宪法明确写道,“本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的根本法地位是如何体现出来的?一是面向过去,二是面向未来。

面向过去,宪法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其中最核心的是,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灭了剥削阶级,形成了独立的、比较完整的社会主义工业体系。面向未来,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所以,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关于宪法地位的重要论述,揭示了我国宪法形式上和实质上的重要特征。

中国宪法至上的法制地位,体现在宪法和部门法的关系上。2018年,中国向世界宣布,“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这个法律体系是一个金字塔形的结构,处在金字塔顶端的就是宪法,下面是现行有效的291部法律(截至2022年3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闭幕,现行有效法律共有291件),分多个法律部门。比如,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再下面是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

中国宪法至上的法制地位,还体现在其权威上。在中国,没有任何一个组织或个人能凌驾于宪法之上。

第三,深刻论述了宪法的根本属性——人民性。

什么是宪法的基点,什么是宪法的核心归属?就是人民在国家中的地位。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中国人民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权力。除此之外,人民还可以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业、社会事务。

在部署疫情防控工作时,强调“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为疫情防控工作指明了方向。将“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落到实处,我国在世界范围内率先控制住了疫情,保护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人民的权力在法律中也可转化为公民个人的权利。从整体上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但从个体角度看,宪法保障了公民的权利和义务。《谈治国理政》中写道:“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宪法的核心内容,宪法是每个公民享有权利、履行义务的根本保证。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

第四,深刻论述了宪法的独特优势。

什么是独特优势?宪法规定了我国的根本任务、发展道路和奋斗目标。有人说,对中国宪法的理解,特别是对文本的理解,有很多窗口,其中对根本任务、发展道路、奋斗目标的理解打开了通往中国宪法的一扇窗户。

中国宪法和西方宪法一个很大的不同在于,我们规定了国家的根本任务。从宪法发生学上看,西方所谓的立宪主义强调的更多是通过规范控制国家公权力来保护个人自由,缓和个人和国家公权力之间持续存在的紧张对抗性的关系。而中国宪法在长期奋斗和摸索中,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充分结合,形成了国家的根本任务。

解读中国宪法指明的根本任务,其特征可以用“现代化”三个字概括。什么是国家的现代化?历史上的中国是一个大国、一个强国,但却遭受了西方列强的侵略,并逐渐落后了。所以,我们要解决的核心问题就是如何使中国再次富强起来。

实现现代化和国家富强、民族复兴是不可分割的。1983年,我们强调的是通过实现工业化来实现国家的现代化。1983年底,我国正式提出“四个现代化”的战略目标,即发展现代农业、现代工业、现代国防和现代科学技术。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现代化的内涵也在发生变化,改革开放40多年的现代化建设,让我国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都取得了重大成就。进入新时代后,我国提出“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这一思想在2018年修宪时被纳入宪法。比如,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纳入宪法。再比如,明确了现代化的奋斗目标,“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在党内,对这个奋斗目标有非常清晰的路线图和时间表。比如,到2035年,我们要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到本世纪中叶,要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在宪法中明确现代化的目标是我国宪法的核心特色,与西方国家的宪法有很大不同。

第五,深刻论述了宪法在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中的作用。

一个国家最核心的问题就是国家治理问题。当明确了我国的发展目标是实现现代化后,相应的我们要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那么,宪法在其中能起到什么作用?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和重要制度。

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构成了一个国家治理的“四梁八柱”,宪法规定了国家治理体系的方位。宪法第一条开宗明义地指出国家的根本制度:“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从1954年开始,社会主义制度就被写入了宪法。此后,我们一直在探索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并找到了一条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同时还有一个重要内容,“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这是从社会主义本质属性的高度确定党在国家中的领导地位。

宪法规定,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政权的组织形式,是以民主集中制为原则,通过统筹人民和权力机关的关系、权力机关和“一府两院”的关系、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建构起我国的政体和政权组织形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适宜中国的,是能够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中国共产党依法执政、国家长治久安的政权组织形式。怎么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是宪法需要解决的根本问题。2019年,曾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发表讲话,特别提到了如何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我国现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改革开放以来,我们不断完善和探索经济制度,同时经济制度的完善也为我国政权的长治久安和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打下基础。

除此之外,宪法还规定了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比如,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国的政党制度和西方的政党制度有很大不同。西方是通过竞争性的选举,轮流执政。在中国,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形成了“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的政治格局。实践证明,这种治理模式是行之有效的。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也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我们在少数民族聚集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保证少数民族当家作主。此举既保障中国各民族间的团结、平等、互助,同时又能使少数民族聚集的地方实行自治,保障自身权益。这个制度也有利于解决中国多民族国家的治理问题。

在广大农村和城市中,我国实行的是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村民自治被归纳为“三个自我”“四个民主”,即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以及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我国还实行“一国两制”,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高度自治,以和平的方式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给世界上其他国家提供中国方案。

第六,深刻论述了宪法的实施和监督机制。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指出:“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如何实施宪法?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将宪法的原则和精神通过立法转化为法律规则,再通过法律实施。这是中国宪法实施的主要方式。

除立法机关以外,政府依宪、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宪、依法裁判案件,监督法律的实施,维护公平正义,都是对宪法的实施。所有国家机关依据宪法及法律行使职权、履行职责也是在实施宪法。公民、组织以及其他民主党派自觉遵守宪法,也是对宪法的实施。

在实施过程中,是否完全将宪法的原则和精神都落在实处,也是非常重要的问题。所以,我们不光要全面实施宪法,还要加强宪法的监督。通过实践,我国已经形成了中国特色的宪法监督体制。

第七,深刻论述了宪法的实施保障措施。

一是要让领导干部带头尊崇宪法、学习宪法,用宪法来要求自己的行为。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手中有权力,让他们形成宪法意识,把宪法落在实处,是实施宪法的重要方面。

二是让青少年形成宪法意识、宪法观念。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要让青少年从小就形成宪法意识、宪法观念。指出:“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教育对一个国家宪法的实施起了非常重要的保障作用。

三是要让全体公民养成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尊严的意识。什么是宪法观念或宪法思维?指出:“要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

二、践行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取得的伟大成就

依宪治国、依宪执政不只停留在思想上或理论上,它们来自实践,指导实践,并推动依宪治国、依宪执政伟大工程或重点任务的完成。

第一,适时修改宪法,推动宪法制度与时俱进。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法,依宪治国,依的应是一个成熟、科学、完备的宪法。所以,宪法要具有根本性、原则性、纲领性、稳定性等特点。宪法一旦动摇,那么国家的整体机制可能就要发生变化。但是,宪法调整的社会关系是不断变化的,国家的任务、体制机制、社会矛盾也在发生变化。所以,宪法要体现党关于国家治理的理念,要与时俱进。总结而言,宪法既要保持其稳定性,又要与时俱进。

1954年出台我国第一部宪法,开创新纪元。随着社会发展,陆续出台了1975年宪法、1982年宪法。我国发展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后,1988年,在对前几部宪法修改调整后,出台新宪法,提出要把国家发展的主要任务集中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1988年、1993年、1999年和2004年,分别对宪法进行修改,体现我国发展成果。

我国发展进入新时代后,2018年修宪,将科学发展观、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纳入宪法。此次修宪,将很多最新的理念、思想、方法纳入,具体而言,涉及以下内容。

中国宪法特别强调什么?指导思想。指导思想是宪法制定和修改的灵魂,像一条红线贯穿始终。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党和人民不断探索后形成的智慧结晶,其入宪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

同时,提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概念。值得注意的是,以往宪法中并没有这样的表述,只有“各民族”“各少数民族”的说法。实现国家认同、宪法认同,最重要的前提是要实现民族认同。所以,修改宪法时,将“爱国统一战线”的表述修改为“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原来的表述是“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新增了“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

另一个新增的理念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中国与世界是不可分割的,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有利于加强国内和国际的联系,将其入宪也为中国融入并影响世界提供宪法基础。

此次修宪还新增了很多具体的制度建构。比如,如何解决腐败问题。西方通过新闻媒体的监督、政党之间的轮替来抑制腐败滋生。中国在一党执政的情况下怎么解决公职人员的腐败问题,是摆在我们面前非常重要的使命和责任。为此,我国建立了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制。

在人大常委会的授权下,2016年11月7日,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部署在3省市设立各级监察委员会,从体制机制、制度建设上先行先试、探索实践,为在全国推开积累经验。在经验的基础上再形成制度。将监察制度纳入宪法,可以解决其合宪性、正当性的问题。所以,此次修宪就将监察机关加入国家机关行列。我想,这是重大的变化。

再如,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宪法宣誓制度虽然只是一个仪式,但是要通过这种看得见的方式,让公职人员认识到权力是人民授予的,要为人民服务。同时,宣誓这种外在形式,也有利于凝聚内心的信仰。通过在公民面前作出承诺,让人民的监督有了外在依据,也代表了宣誓人内心的认同。

此次通过修改宪法,加以明确。

我们还完善了党和国家的领导体制。我国实行中国共产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解放军领导人“三位一体”的领导体制,这是我们党在长期执政实践中逐步探索出的治国理政的成功经验。此次修宪,在国家主席任职规定上作出修改,有利于完善党和国家领导体制,有利于坚持和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的重要体现。

第二,加强立法工作,推进宪法的全面实施。如前所述,通过立法实施宪法,是很重要的宪法实施的方式。按照我国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宪法的原则和精神要通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得到落实。全国人大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国家立法机关,决定着国家法律体系的完善程度。

党的十五大提出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立法工作目标已经实现。2008年3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向世界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形成。法律体系的形成有力保障了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提出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不断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通过公布立法规划,加快立法步伐,近年来,我国制定了许多利于推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法律,立法工作取得重大进展。除全国人大外,政府依法行政时也要制定大量行政法规。

虽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建立,但法律的“立改废释纂”仍在不断进行。我们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对我国法治建设起着重要作用。2020年10月,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总结编纂民法典的经验,适时推动条件成熟的立法领域法典编纂工作。

第三,根据宪法制度和宪法精神处理国家重大问题。这里我主要讲两个问题。

一是正确处理改革与宪法的关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往在改革中可能出现过,先推进改革,再通过修宪或修法的方式解决其合宪性问题。有人称之为“良性违宪”。那么,如何处理改革和宪法的关系?就是要做到重大改革于宪、于法有据。2018年修宪,吸收和反映了改革成果,并为未来的改革指明方向。

二是全面深化改革中的人大常委会授权决定。改革要在宪法的原则和精神的指引下进行。立法也要符合宪法原则和精神。如果来不及立法怎么办?通常先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授权决定,通过授权来解决改革于法有据的问题。现在每一项重大改革,都是经过授权的。

第四,根据宪法和基本法,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1993年宪法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这是当时我国重要的政治决断,我们要通过和平的方式来解决国家统一的问题。当时国内局势还有很多不确定因素,无法通过一次政治决断架构出完整的国家体制,于是通过授权全国人大立法的方式解决国家历史遗留问题。

1997年香港回归祖国,1999年澳门回归祖国。依据宪法和基本法,我国将“一国两制”变成了现实。一方面,特别行政区拥有高度自治权;另一方面,特别行政区也要保障国家的主权安全和核心利益。

第五,推动开展合宪性审查和备案审查工作。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维护宪法权威。”合宪性审查工作是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重要方面。与西方不同,中国是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监督宪法实施的权力,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宪法。但是长期以来,宪法条文在实践中的实效性较差。怎样真正把宪法的规定落到实处,把宪法监督工作落到实处,是践行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碰到的重大问题。

2018年修宪时,将原来的法律委员会改为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依法承担推动宪法实施、开展宪法解释、推进合宪性审查、加强宪法监督、配合宪法宣传等工作职责。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下设法规备案审查室。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健全备案审查制度,加强备案审查工作,将所有法规规章、司法解释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依法依规纳入备案审查范围。这样就把审查纳入到媒体、社会、人民的监督之下,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加强宪法的监督。

第六,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2014年,我国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以此带动全民学习宪法、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监督宪法实施。很多学校会组织学生学宪法、讲宪法、开展宪法知识竞赛,国家机关会举办宪法相关讲座,社会媒体会通过多种方式传播宪法。2014年开始举办宪法宣传周活动,有力加强公民的宪法意识,对宪法的实施和监督起到重要作用。

三、进一步在实践中落实依宪治国、依宪执政

徒法不足以自行。有人说,千百次的普法都不如一次对违宪、违法行为进行制裁影响更大。这里分享三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增强中国宪法的自信。依宪治国、依宪执政,依的是中国宪法。一种错误认知是把西方的宪政与中国的宪法治理实施进行比较,并得出西方宪法优于中国宪法或要让西方宪法引领中国宪法的结论。我们要特别强调的是,宪法是根据本国国情来制定的。所以,用别国宪法指导本国宪法的实施是错误的。虽然西方宪法有自己的特点,但最大的问题是中国与西方的国体和政体是完全不一样的。

我国国体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这个国家的主人。为了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国家长治久安,我们就必须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制度,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保障社会主义制度长治久安的根基,是历史和人民的选择。

我国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全国人大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一府一委两院”由其产生,对其负责,受其监督。在中央和地方的关系上,要在坚持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

所以,不能用西方的宪政来质疑我们的制度,要增强中国宪法的自信。

第二,要将宪法精神贯彻到依法治国、依法执政的全过程中。理解和落实依宪治国、依宪执政,要理清党和国家、党和宪法的关系。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是国家治理的重要遵循。

有人提出“党大还是法大”的问题。指出:“‘党大还是法大’是一个政治陷阱,是一个伪命题。”党是一个组织,法是一个规则,组织和规则之间不能进行比较。“权大还是法大”则是一个真命题。但仍然要解决中国共产党作为长期执政的政党和宪法之间的关系问题。

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一是坚持党领导立法。以党的总规矩和国家根本法作出规定,有利于增强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对中国共产党执政的认识,有利于维护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有利于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有利于全党全国人民思想上统一、政治上团结、行动上一致。二是坚持党保证执法。党通过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以及党的各级政法委机构的工作领导、监督和促进执法、司法部门严格执法。三是坚持党支持司法。司法机关,包括法院和检察院,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四是坚持党带头守法。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这是党自己作出的重要承诺。权由法定、权依法使,要把党的领导纳入法治轨道。

第三,进一步健全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机制。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要保障宪法实施,不能只关注于组织或个人,更要看执政党执行宪法的能力和决心。

如何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宪法实施的体制机制?比如,推进合宪性审查,加强宪法解释制度,完善备案审查的体制机制,通过个案推动制度创新,等等。全国人大常委会要通过制定宪法解释程序法,通过一个个具体的个案解释,让人民感受到宪法的阳光和气质。

“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是法治思想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和理论精髓,集中体现为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提出并系统阐述的“十一个坚持”。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从政治方向上谈。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是从核心内容上谈。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重要抓手。具体操作层面上,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希望通过今天的学习,能帮助大家从理论层面上理解法治思想中有关“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重要内容。谢谢大家。

主题法治护航消费心得体会总结四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xx大精神,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为核心,以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为抓手,以普法宣传教育为重点,以推进依法治市为落脚点,切实抓好招投标领域法治建设各项工作。

二、总体目标

在本办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通过全年度法治建设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进一步提升我办行政管理人员及技术服务人员的法律素质;进一步落实执法责任制、执法评议考核制及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等行政执法制度,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完善招投标管理各项制度,规范招投标市场交易秩序,努力营造依法招投标的良好法制氛围,切实维护招投标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

三、领导组织

其中,同志兼领导组办公室主任,为法治建设工作联络员。

四、主要工作任务

(一)制定年度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加大招投标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为依法行政、依法招投标营造良好的法制氛围。

1、进一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继续坚持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重大决策前学法或法律咨询、法律知识年度考试等制度,使领导干部法制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坚持以考促学,不断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加强对领导干部掌握法律知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的考核,并作为考察、任用的重要依据。

2、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确保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适应新时期招投标监管工作的需要,针对本部门工作人员,积极开展各项普法教育。结合每周一次的全体人员会议,组织招标办及招投标中心全体人员,集中学习招投标新政策新规定,并对招投标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研究解决。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岗位工作人员积极参加上级主管部门举办的各种培训班。不定期组织“请进来,走出去”活动,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至先进地区招投标监管部门学习取经。

3、利用市招标投标中心网站、法制宣传长廊、动态等宣传媒介,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利用我办网站上设置的“政策法规”、“办事程序”、“下载园地”等栏目,将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省市招标办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我办制定的相关管理制度及招投标流程、招标文件范本及时发布在网站上并不断更新。定期向动态、市政府法制办及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报送信息,认真做好普法阵地建设。

4、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努力使“法律六进”活动成为弘扬法治理念、惠及人民群众的民心工程。深入开展以招投标活动各方主体(施工企业及其项目经理、招标代理及施工监理等中介咨询机构、专家评委、机关各部门及乡镇基层负责招投标工作的人员等)为重点的宣传教育工作,包括利用日常招投标服务监管环节、举办招投标业务培训、组织中标项目的跟踪督查等机会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招投标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扩大《招投标法》的社会影响,切实提高全市人民的招投标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二)强化依法行政意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维护招投标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

加大依法行政工作的推进力度,紧扣教育、预防、监督、奖惩等重点环节,打造一流的执法队伍,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质量。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权责明确、行为规范、公开运作、监督有效的教育、预防、监督、奖惩机制,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确保各项执法权在法律的轨道上规范、高效、阳光运作。

1、通过宣传、培训等形式,进一步强化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规范招投标行政管理方式。在一般性依法行政培训基础上,以招投标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我办制订的各项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培训为核心,进一步强化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规范招投标行政管理行为。

2、进一步完善工作责任制、党风廉政责任制及行政执法责任制、责任追究制等行政执法制度,三者紧密结合,并将工作任务进行层层分解,将责任落实到相关具体岗位。由党组组织,采取每周一交流、每月一抽查、每季一点评的工作推进措施,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实行工作实绩与年终考核奖惩、评先评优挂钩。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督查制度,深入排查和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规范执法行为。

3、进一步完善招投标规范管理的各项制度,以制度管事,以制度管人。20xx年计划出台《市工程建设项目资格后审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管理制度》、《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跟踪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bt项目招投标管理的意见》等。在制度完善的基础上,狠抓制度落实。始终坚持抓好投标人资格审查制度、不良行为记录和处理制度、招投标资料收集归档制度、招投标内部管理制度、招投标工作人员和评委工作纪律、行政执法制度等,使招投标工作有章可循,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正常化的发展轨道。

4、继续探索招投标监管新机制,做到规范管理,依法监督,做到场内场外并举,招投标市场和施工现场两场联动。将招投标的监督管理的重点放在国有投资工程上,针对目前规避招标、借资质、虚假招标、围标串标等问题,进一步规范资格审查、项目经理三到位及招投标双方合同履约行为,大力推进资格后审力度,加强中标项目跟踪督查,强化场内场外监管。与相关部门联合执法,有组织有计划开展招投标执法检查,使建设工程项目做到应进尽进,严厉打击招投标市场的不良行为,净化招投标市场环境,促使招投标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三)推进政务公开制度,打造服务型机关

1、建立健全执法监督及执法监督网络建设,从各个环节全面加强执法行为的监督,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按照市政府提出的打造“服务型机关”的要求,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法律顾问参与决策的新型机关决策机制,同时对本办招投标办事程序、时限、结果做到能公开尽公开,应公开尽公开。

2、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创建机关优秀服务品牌。不断加强业务学习,牢固树立“热情服务、快捷高效、清正廉洁、规范运作”的服务宗旨,全心全意为招投标各方主体提供优质服务。在工作过程中想服务对象所想,急服务对象所急,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热情服务基层,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加班加点,减少工作环节和办事的来回次数,提高工作效率,打造群众满意的服务型机关;积极推行资格后审,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投标、网上评标,提高服务效率;顺应扩大内需的形势要求,创新服务方式,做到程序不减,效率至上,确保建设工程项目快速有序推进,打造“公开、公开、公正”的阳光交易平台。

主题法治护航消费心得体会总结五

为充分展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成果,切实突出基层法治建设的示范带头作用,以点带面推进全县农村(社区)法治建设。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历次全会及有关法治国家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紧紧抓住《关于深入推进依法治县加快建设法治的决定》的工作要求,着力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治理中的突出矛盾问题,努力探索依法治理的方法路径,为决胜脱贫攻坚,建设“五彩巴中”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二、目

建设“法治示范村(社区)”是深入推进基层法治建设的有效措施。发挥“法治示范村(社区)”的示范、辐射作用,有利于完善基层群众自治,推进基层依法治理;有利于增强基层群众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对促进基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协调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组织建设

1.组织健全。村(社区)党组织和群团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及其下属委员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村(居)民小组等各类组织健全。

2.职责明确。村(社区)“两委”班子团结,职责明确,运行机制健全,工作协调,廉洁自律,带领村(居)民依法开展自治,发展集体经济和社会事业。

3.运转良好。村(社区)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充分发挥,领导和支持村(居)民委员会行使职权,支持和保障村(居)民直接行使民主权利。村(居)民委员会贯彻执行村(居)民会议和村(居)民代表会议决策,依法管理村(社区)公共事务,组织群众参与基层社会管理,协助乡镇(街道)做好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

(二)民主建设

4.民主选举。按期依法选举产生村(居)民委员会及其下属委员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村(居)民小组等自治组织和村(居)民代表、村文书(会计)等人员。村(社区)党组织成员实行“两推一选”,村(居)民委员会实行直接选举。无违法选举、违法任命、违法罢免等行为。

5.民主决策。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决策机制。村(居)民会议制度、村(居)民代表会议制度健全。实行“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和“一事一议”制度,村(居)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得到充分保障。村(居)民议事机构和议事规则健全,决定涉及村(居)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前广泛开展民主协商,召开论证会或听证会听取群众意见。

6.民主管理。村(社区)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村(居)民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村(居)民代表会议或议事会议。村(居)民代表定期联系推选户或村(居)民小组,收集和反映村(居)民意见。依法制定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并得到严格遵守。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印章管理使用制度、村(居)务档案管理制度,财务台账规范,印章使用严格,档案保管安全。

7.民主监督。实行公开透明的工作原则,实行党务、村(居)务、财务、服务公开和村(居)务质询制度。建有固定的村(居)务公开栏,并通过会议、广播、宣传单、网络、媒体等多种形式保障村(居)民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一般事项每季度公布一次,涉及村(居)民利益的重大事项随时公布,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每月公布一次收支情况,财务公开应逐笔逐项公布。应当公开的事项在发生之日起十日内公布。村(居)民委员会每年至少向村(居)民会议或代表会议报告一次工作,村(社区)干部每半年进行一次述职述廉,村(社区)“两委”成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民主评议,群众满意率不低于80%,无村(社区)“两委”成员被评为不合格。完善质询问责和惩戒制度,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召开质询会回答群众质疑,及时纠正村(社区)干部违法违纪苗头,无不履职或不正确履职、无违法违纪、无侵犯群众利益的村(社区)干部。

(三)法治建设

8.法治宣传教育。法治理宣传教育纳入村(社区)年度工作计划,有工作总结、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中有专人负责法制宣传工作,村(社区)两委干部、村(居)民小组长、村(居)民代表集中学法每年不少于3次,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的群众性普法活动,并建普法教育档案及台账。建有村(社区)法制学校或开辟法制宣传教育阵地,村(社区)建有1个法制图书角(室),法制图书品类齐全,村(社区)建有规范的法制宣传栏,及时更新宣传栏内容,每村(社区)配有1名法律顾问、1名法制宣传员、每户配有1名“法律明白人”。

9.依法管理。村(居)民在党组织的领导下,依照宪法、法律和地方性法规,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参与村(社区)事务管理,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促进村(社区)各项建设规范化、制度化和法治化。提供贴近群众实际的免费法律服务,帮助村(居)民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依法维护合法权益,正确处理涉法问题。人民调解组织机制健全,矛盾纠纷受理率达100%,成功率达98%以上,实现小纠纷不出村(社区),大纠纷不出乡镇(街道),重大纠纷不出县(区),及时消除基层社会不稳定因素,无群众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无因民间纠纷引起的非正常死亡和群体性事件。

10.平安建设。实行网格化管理,治安组织和治保网络健全,楼栋长负责制、巡逻联防和流动人口管理等各项制度落实。建有规范的警务室,有条件的村(社区)建成电子监控网络。配有应急器材,定期开展防灾知识宣传与演练、自救互救技能等培训,参加社区紧急救助员培训的物业管理人员不低于总数的20%。定期开展社会治安整治,辖区治安秩序良好,无安全生产事故和重大交通责任事故、重大消防责任事故、重大食品卫生事故和重大刑事犯罪。安置帮教工作到位,刑释人员安置帮教率达100%,无社区服刑人员违反监管规定被收监和再犯罪情况发生。辖区内无“黄赌毒”窝点。

(四)和谐发展

11.经济发展。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和发展目标,年度工作计划按时完成。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统筹城乡和谐发展,群众收入稳定增长。发展农村专业化合作经济组织,注重科技引领,形成区域特色,提高农业效益;减轻社区负担,理清社区管理体制,优化投资环境,加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投资。出台扶持政策,发挥党员、能人的示范作用,带动群众共同致富。

12.公益事业。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发展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事业。公益慈善组织全覆盖,经常开展社会捐助活动,以“慈善超市”和社会捐助接收站(点)为平台的慈善服务网络体系健全。建立面向全社会的志愿者动员系统,推行志愿者注册和公民志愿服务记录制度,完善志愿者绩效评估、风险保障、激励表彰等规定。有不少于五支的志愿服务队伍。社区组织每年承接一个以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配备一名以上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流动人口、留守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受灾群众和精神病人、艾滋病人等特殊人群提供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成果显著,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良好,城乡风貌整洁优美,道路桥梁定期养护,垃圾定点投放分类处理,车辆停放有序,宠物豢养文明,无“脏、乱、差”现象。

13.文明和谐。村(居)民有学习、活动场所,经常举办健康向上的群众性文化体育娱乐活动。社会风气良好,村(居)民自觉遵守社会主义公民道德规范,艰苦朴素、勤俭节约,举止文明、注重仪表,尊老爱幼、家庭和睦,邻里和谐、互相帮助,讲究科学、反对迷信,文明婚丧、树立新风。各民族团结和睦,流动人口与村民(居民)和谐相处。遵纪守法户达95%以上,计划生育率达100%,无参与邪教和“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要充分认识到基层法治建设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切实把示范点建设作为服务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的有效载体,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各乡镇司法所要把示范点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职责,落实专人,配合乡镇依法治理办、民政办公室,做到有部署、有检查,确保“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活动真正落到实处。

(二)明确步骤,逐步推进。

我县村级政权分布较广,地理环境、区域差别等差异较大,经济发展不够平衡,各乡镇要立足本地实际,勇于开拓创新,选择不同类型的村(社区),开展示范创建工作。2017年内,各乡镇要在过去已命名的法治示范村(社区)基础上,新建至少一个法治示范村(社区)。4月30日前,将本辖区法治示范村(社区)名单上报县民政局基层政权股;5月1日至9月30日,对照创建标准要求积极推进;10月1日至15日,迎接县司法局统一验收;10月16日至10月30日,迎接依法治县办明确的重点村(社区)达标验收。

(三)强化督查,规范管理。

强化“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督查活动。建立健全法治示范村(社区)动态管理制度,坚持定期“回访”已经表彰命名的村(社区),对不符合标准的要坚决予以摘牌除名,使“法治示范村(社区)”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主题法治护航消费心得体会总结六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帙,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区中长期教育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构筑社会、学校、家庭三位一体的关心小学生健康成长、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立体网络;预防和减少不良行为的产生,杜绝违法犯罪行为,让学生学会并掌握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安全;增强学生自我教育的能力和遵纪守法的习惯,教育学生树立高尚的人生观和社会责任感,成为知法、守法的小公民。

二、工作目标

1、认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为成年人犯罪法》和《小公民道养成遵德规范细则》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加强网络文明教育、增强学生的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2、依法治校依法办学,加强对师生法律知识宣传教育,通过学习和教肓,进一步增强教师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的意识,提升广大师生法律素质和自我保护能力,知道运用法律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确保师生无犯罪行为。

3、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明确教师的人生目标。使每个教师都能做到热爱教师事业,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4、加强校园及校园周边地区的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保证学生有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

5.做好校方责任险理赔服务,落实校方责任险续保工作。

三、工作要点

1、完善各项制度。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办学的水平,我们首先要强化校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加大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管理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其次要把教师学法纳入继续教育的范畴,作为教育教学工作考核的一项指标,推动教师依法实施素质教育;第三,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学生管理制度,强化班风、校风建设,及时发现和处理不良苗头,防微杜渐,把违法违纪率降低到0的限度。积极与街道司法所联糸,开展好一月一法.一法一讲.一法一学的学习宣传制度。

2、形成法制宣传教育的合力。

主动争取司法、公安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建立和完善学校、家庭、社会齐抓共管的法制教育体系,形成全社会都关心支持教育事业,关心小学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利用学校的橱窗,每月出一期法制教育的专栏,对小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同时还要求法制副校长每月来学校进行一次法制讲座。

四、具体活动安排

一月份:1.调整充实学校法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并制订领导小组成员的工作职责.2.组织全校师生学习《劳动合同法》,并组织考试。

二月份:1.邀请法制副校刘志同志来学校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知识讲座。2.组

织发动全校师生开展过文明春节,做守法公民活动。

三月份:1.组织全校师生认真学习《妇女儿童保护法》,并组织考试。2.组织学生开

展献爱心活动和争做小雷锋使者活动。3.认真总结xx普法期间的优秀事例和特色工作,参加市级评比。

四月份:1.组织教师认真学习xx普法读本和《食品安全法》。2.开展法在身

边的社会实践活动。

五月份:1.认真组织师生学习《义务教育法》。2.开展以小学生与法为主题的演

讲比赛和法律知识竞赛;邀请法制副校长刘志同志来学校进行法制知识专题讲座。

六月份:组织学生学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观看法制教育宣传片,举办法制教

育征文活动。

七、八月份:号召全校师生利用暑假休息的机会认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治

安处罚法》,并组织少先队员开展暑假社会实践活动。

九月份:组织学生学习《教师法》,开展尊师爱学活动,规范学习、训练行为。贯

彻落实《江苏省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十月份:认真学习《婚姻法》,鼓励单亲家庭的孩子,拿起法制武器向不肯扶养

孩子上学的家长讨要扶养权。

十一月份:认真学习《合同法》,开展以知法、懂法、守法为主题的班队会活

动;组织争当守法小公民的综合实践活动。

十二月份:邀请校外法制辅导员作法制讲座,有关《宪法》方面知识。

主题法治护航消费心得体会总结七

通过对《教师法治教育读本》的学习以及陈志良校长开展的讲座,使我认识到,作为一名教师首先自身需要学习法律方面的理论知识,其次要注意在学校的实际教学过程中,不断的运用法律知识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做到防微杜渐,正确处理一些以外事故。使学生在老师的榜样作用下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让学生度过快乐的校园时光 作为新时代的教师,我们要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来补充自己的大脑,让自己的法律意识更强。如:教师法、教育法等一些基本的法规,这不仅有助于教师专业化队伍的形成,同时也有助于教师维护自己的权益,履行自己的义务。认识到学生的人生观、世界观都不稳定,容易受到外界的影响。学生作为未来社会建设者的一支重要生力军,影响学生人生价值观形成和发展的因素必然是多方面的。作为一名教师,我们不仅需要树立正确的、科学的法律意识,以法律意识正确的理论为指导,更要勇于实践,在具体的学习生活实践中培养、形成和提升自己的法律意识。在和学生接触的过程中,不断的完善自己的人格,提升自己的法律修养。

一、正确认识学习法律的意义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其内容包括八个方面,即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教育部1997年制定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八个方面要求,第一条就是“依法执教”。 为什么《教育法》、《教师法》、《规范》都把守法作为教师的第一条?一是传播人类文明的需要,二是教书育人工作的需要。三是建设和谐校园的需要。四是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需要。五是规范自身行为的需要。因此作为人民教师明确学习教育法律法规,依法执教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正确认识的权利与义务

(1)正确认识教师的权利与义务。《教师法》赋予教师“教育教学权;学术研究权;学生管理权;与学业评价权;获得劳动报酬权;享受福利待遇权;参与民主管理权;参加进修培训权”等八项权利。教师的六项义务: “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贯彻 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2)从法律的角度认识未成年学生的权利。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未成年人在学校享有的权利:受教育权、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身体自由权和内心自由权、肖像权、财产受到管理、保护权、独立财产权、荣誉权、拒绝不合理劳动权、民事活动代理权、平等对待权、隐私权、拒绝不合理校内外活动权、休息娱乐权、生活获得照顾权、获得良好的校园环境权、名誉权、拒绝乱收费的权利、著作权、民主自由权、民主监督权。

三、正确认识《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提要

预防事故必须做好“三件事”: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建立完善安全制度、出现事故及时救助。首先对学生进行防火、防溺水、防触电、防雷击等安全教育;进行物理、化学、生物等课程实验安全教育;进行体育课、实践课等活动安全教育;提出同学之间矛盾纠纷处理、校园生活中站坐行走规范、节假日往返学校交通安全、日常饮食起居卫生基本要求等等。其次要完善制度,建立校园设施设备验收、检查、管理、维修制度;建立校园教室、寝室、食堂、实验室、运动场等日常管理制度;建立学生违纪行为的处分制度;建立校园危险物品物品使用、管理、储藏、销毁制度;建立学校传染病预防、救治、报告制度等等。再次要严格管理,制定各种应急救助方案、组织学生开展火灾、地震、洪水等遇险逃生训练;坚持对学校的使用的设施设备进行经常性安全检查;对学生中出现的违纪、违规、危险行为及时制止;严禁体

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对教师进行一般急救知识和技能培训;保证校医、保安等与安全有关的人员配备;保证校园的逃生、消防等安全通道畅通;禁止校外闲杂人员进入校园等等。最后,及时救助,在发生校园火灾、垮塌事故、交通事故,以及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时,领导和教师必须挺身而出,组织学生撤离疏散;对受伤学生应及时联

系120急救;对学生中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疾病流行除及时与120联系外,还应通知上级领导和疾控中心到场,确定是否采取紧急措施,防止病情扩大。

四、正确认识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做好“四项工作”重要性

及时救助、通知家长、报告上级、善后处理

首先是要积极救治,及时报告 。学校万一发生了学生伤害事故,校长及全体教职工应在第一时间组织所有力量并通过120急救电话和紧急联系附近医院等措施对受伤害学生进行全力救助,力争使损失和影响减至到最低程度;并及时报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联系受害学生监护人,有必要的要及时联系公安等部门。在事故处理过程中要端正态度,不能麻木不仁,更不能回避隐瞒、拖延卸责,也不能一味自责、主动揽过。

其次是要主动处理,科学应对。事故发生后校长及相关责任人要积极、主动、真诚地投入事故处理之中;要熟悉法律法规,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和学校;要坚持底线,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统一;要尽力安抚好家长,不要乱表态和大包大揽;要尽量协调处理,不要使问题复杂化;要注重证据的收集,争取工作主动。

因此,我要认真学习教育法制的基本知识,不断增强教育法制观念,在教育教学中自觉地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法律、法规,正确的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不断增强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的意识和能力,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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