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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专业劳动心得体会实用 园林专业实训心得(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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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专业劳动心得体会实用 园林专业实训心得(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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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某件事情上得到收获以后,写一篇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这么做可以让我们不断思考不断进步。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推荐园林专业劳动心得体会实用一

一、住宅区的绿化,指区内绿化、花草、树林,园林建筑小品等,属住宅区公用设施组成部份,其更新、改造和完善工程由管理处负责,并按市政府绿化达标要求管理区内绿化。

二、管理处采用各种形式开展宣传,使'保护绿化、美化住宅区'成为居民共识,构成良好风气,自觉爱护区内'一草一木'.

三、管理处绿化人员职责如下:

1、熟悉住宅区的绿化面积和布局,花草树木的品种和数量,充分利用绿化面积,持续绿化完好率在98%以上,并且合理布置花草树木的品种和数量。

2、熟悉花草树木的名称,特性和培植办法,并对较为名贵、稀有或数量较大的品种在适当地方公告其名称、种植季节、生长特征、养护办法等,供居民观赏。

3、对花草树木定期进行培土、施肥、除杂草和病虫害,并修枝补苗、淋水,大棵的灌木要给予造型,丰富绿化资料。

4、持续绿化地清洁,保证不留杂物、不缺水、不死苗、不被偷窃,使花木生长茂盛。

5、每月检查、记录、报告树木状况,及时劝阻和处理违反有关绿化管理规定的行为。

6、维护好剪草机、喷洒器、电机及其它器材、工具。

四、本区住户是绿化的享用人,赋有爱护、管理本区绿化的权利和义务,严禁下列破坏生态环境、妨害绿化的行为:

1、占用绿化地段;

2、践踏绿化草地、林带;

3、攀折花木,毁损涂污园林小品:

4、行人和车辆在绿化带上行驶,碰坏绿篱和栅栏;

5、在绿化区内堆放物品,设置广告招牌:

6、在花木、建筑物、雕塑小品上拉绳晾晒衣物;

7、在绿化地上倾倒垃圾、抛洒杂物。

凡有上述第一项行为,按侵占每平方米罚款20-50元处理,并限期恢复原貌;其余各项中,凡损坏花草树木,按'损一罚五'罚款;凡损坏设施者,按造价的2倍罚款。

五、根据市政府规定,凡人为造成花木及保护设施损坏的,作如下处罚:

1、对乱砍或碰断树木主子,每株罚款150元,对攀爬树木、剥树皮造成损伤的每株罚款15元;

2、攀摘花朵、枝条的,每朵(枝)罚款1元。因乱放材料或其它事故损坏花木的,每枝罚款20元,破坏草坪每平方米罚款8元。

3、撞坏铁栏栅,每公尺罚款150元。

4、对在绿化地带晾晒衣物、被褥者,由管理人员予以警告,并对其进行教育。为了做好这项工作,对检举破坏绿化的人员,给予罚款收入的50%作为奖励,奖罚由管理处执行。对违反园林绿化规定,不听劝阻、刁难或殴打管理人员情节严重的,送交司法部门处理。

推荐园林专业劳动心得体会实用二

合同编号: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鉴于甲方同意将工程委托承包人负责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为明确双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工程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包括布控、挖树穴、换填土及施基肥、种植、养护等。

4.工程承包: 包括人工、机械及材料等 。

二、合同期限

合同施工工期为   天,开工日期为 年 月 日,完工日期为 年 月  日之前。

三、工程质量标准

按交通部(jtj071—98)《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公路养护技术规范》、《福建省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进行。

四、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并作为阅读和理解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

1.本合同协议书;

2.招标文件及施工标准、规范:交通部(jtj071—98)《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设计文件及其它有关规范、规定等。同一种类的规范、标准以国家版本为准。

3.双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签订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以及工程变更确认书等相关书面文件材料。

上述文件相互补充,若出现不相一致时,以最后形成的书面认可文件为准。

五、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权利与义务

(1)及时确认乙方完成的工程量,并支付相应的工程款。

(2)定期或不定期对协议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复核,有权对乙方合同范围内的工作和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有权要求撤换不能胜任工作的作业班组。

(3)负责明确乙方承包工程内容的范围、数量和质量标准,制定相应的作业考核办法。

(4)如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规定的任务,达不到质量标准或出现重大责任事故时,甲方有权核减合同的相关项目的合同价款,直到终止本合同。

(5)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本路段范围内的应急、抢险、抢修等小修作业。

(6)协助乙方办理施工作业车辆在本路段区间内的通行便利。

(7)负责计量乙方完成的工程内容作业次数或数量,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相关费用。

2.乙方权利与义务

(1)按照甲方明确的工程任务、承包范围、内容和质量标准,根据有关行业技术标准、规范、规定的内容要求进行养护作业,并进行相关的技术调查和资料整理。

(2)作业现场应严格按照国家、部、省有关安全生产规范、规定,设置施工安全标志,采取有效防护措施,保障施工作业和高速公路行车安全。上路作业车辆必须符合高速公路行驶车辆相关规定,按规定行驶、停放。作业人员应穿反光背心且不得在安全布控以外停留、穿行。如果在作业中发生意外事故,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包括绿化损失和人员赔偿等,全部由乙方负责。

(3)保护好既有建筑物、绿化和交通安全设施等。如因施工发生路产损坏,乙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作业时产生的枯枝、落叶、草屑等杂物,要及时清理出高速公路用地范围,严禁在高速公路范围内焚烧;若擅自焚烧引起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负责。

(4)乙方必须为所有从事绿化施工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工伤责任险和车辆保险。

(5)负责及时、快速、保质保量地完成合同所约定的施工作业内容。乙方最少要有1名专业技术人员和1部养护车辆常驻工地,相应的人员、机械必须同时到位。

(6)主动接受甲方的业务监督、检查和指导,并要求定期向甲方代表提供相应进度统计报表、有关台帐和原始数据资料。

(7)乙方应建立完善的内部施工巡查、作业质量自检、考核和验收制度,并有完整的原始记录。

(8)乙方在实行合同约定的作业项目时应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化操作,保障作业人员、机械设备安全,保障施工作业和高速公路行车安全。如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所造成的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和所发生的费用。

(9)在规定时间或周期内负责已完成项目质量保护工作。

(10)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作业项目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

六、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工程造价暂定为人民币: (¥ 元)。合同工程量清单附后,清单中单价为综合单价,包含工、料、机、税收等费。

2.工程清单数量为暂定数量,工程结算数量以经甲方签认并经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

3. 工程完工,交工验收合格、乙方递交决算资料后,甲方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工程决算审核。双方对决算无异议后,乙方提交正式建筑安装统一发票后,甲方支付决算金额的80%;其余的20%工程款,在缺陷责任期终止,乙方提交合格的完整的竣工文件后一次性付清。

4.本工程缺陷责任期为半年,自交工验收日算起,责任期内因施工质量引起的缺陷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安全施工

乙方现场施工时应按照安全施工规范设置警示标志并采取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乙方应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施工教育和培训,因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交通事故概由乙方承担责任。施工过程中不得破坏和污染高速公路设施及构造物。若确因施工需要,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并报请相关部门同意。

八、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的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并采取合适的措施避免损失扩大,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7天内向对方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的书面证明文件。在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双方可友好协商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解除合同,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免除相应的责任。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其责任。

2、当发生不可抗力的灾害时,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组织抗灾自救,尽力减少损失,并在12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受灾情况。属合同约定范围的维修保养作业乙方自费承担。

九、违约责任

1.甲方应及时对乙方的工程量进行确认,并支付工程款,若甲方无合理理由延迟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在30天以上的,应按日承担应付款额0.5%的违约金,至多不超过合同总额的 5% ;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付款超过60天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作业,因乙方施工作业过程造成的一切人身和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安全操作规定,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乙方除承担安全事故责任外,应按向甲方承担合同价5%的违约金并赔偿损失。

3. 乙方使用不合格材料或偷工减料,以及其他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的,应承担合同总价5% 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一切损失。

4.乙方未按照与甲方约定的时间完成施工进度或未在限定日期前完工的,应按逾期天数每天承担合同总价0.1%的违约金,逾期天数超过15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十、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1.提交泉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附则

1.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即生效。

2.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叁份,乙方叁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单位住址: 单位住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推荐园林专业劳动心得体会实用三

园林绿化养护合同

甲方(发包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市绿化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园林绿化项目的养护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项目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条 养护范围及养护内容

1.养护范围 。

2.养护内容(以打√为准):

去除枯死植株 □ 植物补植 □ 树木扶正 病虫害防治和监测 □ 浇灌排水 □ 土壤施肥

中耕除草 □ 花坛花境布置 □ 地被覆盖 植物(树木、绿篱、草坪等)修剪 植物防护(防寒、旱、台、涝、高温等) 栏杆、园路、桌椅、路灯、井盖和标牌、驳岸等园林设施的保洁维修

绿地保洁 □ 垃圾收集 □ 垃圾清运

□水体保洁 □ 水体清淤 □ 治安巡逻

其它养护内容: 。

双方对养护内容有详细约定的,可以另附工作量清单。

3.养护工作量的确认:养护范围及养护工作量由甲方、乙方在订立合同前确定。乙方进场后,如发现实际工作量与合同约定不符,应在进场后 天内,向甲方提交养护工作量差异的报告。甲方接到报告后 天内对实际养护工作量进行确认,并在计量前 小时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乙方进场后 天内,不提出养护工作量差异的报告,视为合同确定的工作量无差异;甲方收到乙方的报告后,在约定时间内不组织计量的,视为认可乙方的差异报告。

4.对乙方超出合同约定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养护工作,甲方不予计量。

第三条 养护期限

养护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养护质量和考核

1.养护质量

(1)乙方的养护质量,必须达到《园林绿化养护技术等级标准》规定的要求。对养护质量有特殊要求时,双方可以另行约定: 。

(2)双方对养护质量有争议,双方同意由下列 种方式约定的机构进行鉴定。

a. 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

b.双方指定的 机构。

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的,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2.养护考核

(1)乙方应认真按照园林绿化行业的标准、规范、本合同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人依据本合同发出的指令进行养护,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和考核,为检查、考核提供便利条件。

(2)甲方可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标准进行随机检查和定期考核,发现养护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甲方可要求乙方采取补种、更换、重做、修复等一切补救措施,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由于采取补救措施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3)检查和考核的时间、标准、奖惩措施,双方约定如下: 。

(4)因养护不当造成的绿化树木、花卉死亡或损坏由乙方无偿补种修复。若乙方认为造成绿化树木、花卉死亡或者损坏的责任不在乙方,由乙方承担举证责任。

第五条 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1.甲方代表

(1)甲方指定 为甲方代表,代表甲方履行本合同义务。

(2)除甲方代表外,其他人员均无权向乙方发出任何指令。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代表亦不得委托他人代行职权。

(3)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以书面发出,否则无效。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 小时内向甲方代表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报告后 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甲方代表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甲方代表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5)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确有必要时,甲方可更换甲方代表。如需更换甲方代表,甲方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任甲方代表继续行使合同约定的职权,履行约定的义务。

2.乙方代表

(1)乙方任命 为乙方代表,代表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

(2)乙方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3)乙方代表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养护工作。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时,乙方代表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甲方代表提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的,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责任在乙方的,由乙方承担费用,并赔偿甲方损失。

(4)乙方如需要更换乙方代表,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后任乙方代表继续行使合同约定的职权,履行约定的义务。

(5)乙方代表不称职时,甲方可以与乙方协商,建议撤换;收到甲方要求撤换乙方代表的通知时,乙方须按甲方要求,以称职人员替代。

3.甲方工作

(1)将养护工程区域内的树木、草坪、花卉、绿篱、水生植物、水体、园林设施及其它需要养护的设施,列明范围或清单,双方进行现场确认。

(2)提供养护范围内的园林景观设计图纸、以及养护场地内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3)提供养护所需用水、用电的接驳点,保证养护期间的需要。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购买及安装计量表具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养护期间的水、电使用费用由乙方承担(景观水体养护所发生的水电费用,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4)乙方进场后,甲方在养护现场提供的养护管理用房、工间休息室和材料、工具存放间为: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车辆及大型机械设备的存放问题,由乙方自行解决。

(5)组织召开养护作业要求交底会。

(6)在乙方开展养护工作时,协调乙方与政府部门、相关单位和人员(包括养护范围内的游客)的关系。

(7)在养护期间,若主管单位通知停电、停水,甲方应及时将停电、停水通知送交乙方,乙方应自行采取停电、停水期间的养护措施。甲方收悉停电、停水通知后未及时通知乙方的,由此造成养护范围内的植物或养殖物死亡,其损失由甲方承担。除此之外的停电、停水或其它异常事件,造成损失由责任方承担;不能确定责任的,由乙方承担。

(8)按照本合同约定,检查、考核乙方的工作。

(9)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养护费用。

(10)乙方应做的其他工作:

4.乙方工作

(1)根据本合同约定,在合同签订后 天内,制定养护期内相应的总体绿化养护管理方案,报请甲方代表审核批准,作为实施依据。甲方代表收到乙方方案后,应于 天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同意。

(2)建立完善的养护班组,制定养护岗位职责以及各岗位规范、操作规程、养护制度(包括节假日值班制度、防汛防台期间的值班制度和应急抢险工作制度)。根据合同约定,配备技术管理人员和养护操作人员,并将岗位规范、操作规程、管理制度及工作人员的名单交甲方审批备案。

(3)根据季节、气候、土壤、植物的生长习性和生长阶段及养护场地的具体情况合理安排、开展养护工作,根据甲方要求及时做好养护区域的局部调整,保证绿化观赏的整体性,并向甲方提供年、季、月度养护管理方案及相应进度统计表。

(4)负责区域内各类植物养护及日常巡视检查,如发现各类苗木、设施有被损、被盗等情况时,应及时向甲方汇报并立即进行补缺、恢复。

(5)开展养护工作时,严格遵守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对噪音污染、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文明施工;对外开放的养护区域,处理好养护工作与游客的关系。绿化垃圾须堆放于甲方指定位置,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垃圾由乙方负责清理外运。

(6)养护期间,做好养护范围内的地下管线和现有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但甲方须在乙方进场前,将养护范围内的地下管线、地下构筑物的情况向乙方进行交底。

(7)接受甲方的管理、监督、检查和考核,对甲方发出的整改通知,应及时按甲方的要求进行整改。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整改时,甲方可以另行委托他人予以整改,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8)负责养护工作人员的劳动保护和人身安全。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养护工作人员的餐饮、住宿由乙方自行承担。

(9)建立和健全养护管理档案,对养护管理工作中采集的各种信息、资料及时做好分析整理和归档保存工作,并报送甲方备案。养护管理期满,将养护管理的所有档案资料及养护范围内的各类植物、设施完好地移交给甲方。

(10)乙方应做的其他工作: 。

第六条 养护方案及调整

1.乙方必须按甲方代表确认的养护管理方案和养护计划组织养护,接受甲方代表对养护质量的检查、监督和考核。

2.涉及重大活动或其他原因,甲方代表认为确有必要暂停养护工作或调整养护方案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养护人员调整养护时间或更改养护措施。乙方应遵从甲方要求。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因该项调整导致的费用增加由甲方承担。

3.未经甲方事前书面许可,乙方不得自行调整养护时间或更改养护措施。

第七条 安全防护及事故处理

1.一般要求

(1)乙方在养护期间,应当严格遵守安全生产作业的有关管理制度,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对其在养护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

(3)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养护工作。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安全防范

(1)乙方在从事喷洒农药、控制有害生物、修剪树木、修理设施、清理道路或水体、防台防汛等工作时应自行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安全防护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应保证养护范围内的各项设施能够安全使用,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物品,应及时提请甲方予以修理或更换。对养护范围内的树林、水体或其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场所,乙方应提请甲方设置禁止吸烟、禁止火种、禁止游泳等安全警告铭牌。

(3)乙方对土壤进行消毒或防治病虫害时,应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药剂,不得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剧毒、高残留或可能造成其它公害的药剂。乙方喷洒药物之前,须将喷洒时间、药物种类提前报甲方批准,按甲方批准的时间和路线进行喷洒。瓜果类植物在挂果期间不得喷洒药剂,以防发生意外。残留药剂和容器,乙方应按规定妥善收集和处理。乙方未按规定使用药剂,造成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3.环境保护

(1)养护期间,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养护范围内的垃圾应按规定清理、外运。污水、废水未处理达标前,不得直接排入河道或其它公共设施,以免造成污染。

(2)乙方应按合同约定进行施肥、沤肥。施肥、沤肥不得造成绿化景观和周边环境污染。

(3)养护期间,在枯水季节,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范围和内容,清理水体淤泥,挖出的淤泥应堆放于甲方指定位置。

(4)养护期间,乙方应按合同约定修整水体堤岸,防止坍塌;但不能擅自挖掘堤岸以扩大水面,亦不能擅自改变堤岸形状、走向。

4.事故处理

(1)养护期间,若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甲方、乙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第八条 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及调整

(1)本养护项目,双方约定合同价款为 (大写:人民币 )。

(2)合同价款的计算如下: 。

双方确认的计算合同价款的工作量清单或预算书,可作为合同附件。

(3)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调整方法如下: 。

(4)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养护变更或者养护补救措施,乙方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2.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

双方约定,本合同养护价款支付方式如下:

a.合同订立后 天内,甲方支付 元(合同总价的 %)作为预付款。

b.养护期间,进度款支付方式为: 。

c.养护期满后,养护尾款的支付方式为: 。

3.养护款的支付与养护质量挂钩。达不到合同约定的养护质量标准时,双方约定按照以下方式核减合同价款: 。

4.按照本合同第8.1条第(3)款确定的增减合同价款,应与养护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第九条 养护施工所需机械、材料、器具设备

1.乙方自行准备的机械、材料、器具设备

(1)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应自行配置养护管理所需要的交通工具以及其他养护所需机械、材料、器具设备。乙方配置的养护所需机械、材料、器具设备的清单如下: 。

(2)乙方应当对投入使用的机械、材料、器具设备的质量负责。乙方在机械、材料、器具设备送达养护场地前24小时通知甲方代表清点。乙方投入使用的机械、材料、器具设备的数量、规格和品质达不到合同约定标准时,须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机械、材料、器具设备符合安全标准。在乙方使用前,应按规范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由乙方承担。

(4)甲方发现乙方提供或使用不符合约定的机械、材料、器具设备时,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负责采取更换、重做等补救措施,并自行承担相应费用。

(5)乙方需要使用代用机械、材料、器具设备时,应经甲方代表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增加的合同价款由乙方自行承担,减少的合同价款须从合同总价中核减。

2.甲方提供的养护用材料、设备

(1)双方约定,本合同履行期间,下列材料、设备由甲方提供:

a.甲方提供材料、设备的名录: 。

b.甲方提供材料、设备的时间: 。

(2)甲方提供材料、设备的,在所供材料、设备送达养护场地前24小时通知乙方,由乙方派人与甲方共同清点。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派人参加清点后由乙方妥善保管。因乙方原因发生丢失或损坏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未通知乙方清点的,乙方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或损坏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4)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不合格,导致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逾期支付养护款,应每天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超过 天后,乙方可停止养护工作,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相关图纸、资料及养护所需用水、电的接驳点,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

(3)因甲方原因,造成养护范围内的植物或养殖物死亡,其损失由甲方承担。

(4)甲方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 。

2.乙方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养护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的养护标准,乙方应采取补救措施,并赔偿甲方损失。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更改、调整养护方案,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将承包的养护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给他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 。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可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养护项目的实际情况,经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愿意仲裁的,请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将此仲裁条款划去)。

第十三条 附则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方、乙方分别保存一份。

本合同副本 份,双方各执 份,送 、 、 等部门各一份。

发 包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承 包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推荐园林专业劳动心得体会实用四

20xx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对照区委七届十三次全会、七届十五次全会的部署要求,围绕“创新”建设任务,突出抓好“基础设施建设、社会服务管理、公共服务保障、突发应急处置”四个重点,较好地完成上级赋予的各项任务。

一年来,全区新建并投入使用3座清洁楼,改造市政道路9、8万平方米,改造修复破损人行道5、2万平方米、车行道4、6万平方米,市政设施建设得到进一步改善;完成210条市政道路的维护改造、196条道路绿化的养护管理、700多万平方米城区道路的清扫保洁及90座公厕、48座清洁楼的维护管理,市容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完成新增园林绿地9、4公顷(完成全年的94%),推动垂直绿化和屋顶美化工作开展,重点抓好自贸区范围及周边5个重要节点、五缘湾片区7万多平方米道路绿化景观改造提升工程,园林绿化景观得到进一步提升;探索社区公园建设新模式,打造儿童型公园、文化型灯塔公园、生态型埭辽水库公园,补植季节性观赏植物,提升园区节点景观,公园建设规划得到进一步完善;推动“村改居”社区集体经济发展,开展海洋与渔业管理、动植物疫情防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等工作,农水渔业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规范;成立区燃气管理中心,加强燃气安全宣传,规范瓶装燃气供应站点管理,燃气安全管理得到进一步强化;更新现有的5项审批事项的审批流程和办事指南,对接今年市级下放我区行使的5项行政审批事项,行政权利事项得到进一步理顺;扎实推进环卫信息化、公园网格化、垃圾分类减量和气象预警系统建设等四大重点创新项目,城区管理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通过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全区市政园林系统建设呈现了整体推进、协调发展的良好势头。

(一)夯实基础,推进市政设施建设

1、强化环卫基础设施建设。一方面,加快新设施的规划建设。建成埭辽(2)、中埔、县后3座钢结构清洁楼;新接管改造钟宅二合一环卫设施;泥金钢结构公厕已建成并进入调试阶段;埭辽水库、江头公园2座钢结构公厕进入开工前准备阶段;梧桐清洁楼(迁建)、厦金湾公厕、仙岳山公园北车行道公厕、环卫停车场、修车厂及配套清洁楼项目正在办理前期手续。另一方面,做好老旧设施升级改造。完成金尚、林后2座清洁楼的设备改造,昌宏清洁楼、寨上清洁楼正在进行设备改造;完成徐厝公厕、林后清洁楼等12座楼厕的土建修缮工作,东荣公厕、华光公厕和马垅楼厕正在进行改造;完成9座清洁楼除臭设备的更新改造,金山清洁楼引进新型的除臭设备已开始运行。

2、强化道路提升改造建设。投入3218万元建设蔡塘一路、蔡塘二路等6条道路,目前蔡坑路、枋湖中路、蔡塘学校东侧道路已完工施工,蔡塘一路、蔡塘二路已基本完工;投入2300多万元,对华昌路、华泰路等10多条市政道路和设施进行改造,共改造车行道36000多平方米、人行道39000多平方米。

3、强化辖区夜景管理力度。投入250多万元,对辖区内近80个夜景节点设施进行维修维保,维保各类灯具33000多套、开关电源和配电箱70多个。

(二)绿满,提升园林绿化品质

1、打造五缘湾特色花海。投入约6600万元,对佐世保路、安岭路、钟宅西二路、洪塘等8条道路及商住区周边道路和绿化景观实施改造。

2、提升自贸区及周边景观。投入约2000万元,对自贸区周边(鳌山路、万翔商务区)等绿化基础薄弱道路进行提升改造。

3、做好道路绿地维护改造。坚持管、建、维相结合,确保管辖的122条绿化道路(绿地总面积约27万㎡)良好的景观效果;修剪片植苗及地被约45万平方米、行道树栽植1、2万株,补植被台风和潮水损坏的绿地21000多平方米、灌木16万多株。

4、强化公园景区品质建设。仙岳公园引水上山工程正在施工,西门至炸药库步游道及北侧停车场建设已办理了项目选址意见书,紫荆园绿化美化景观提升正办理手续准备招标资料;公园激流勇进等区域绿化景观提升工作已进场施工;薛岭山公园北入口绿化提升改造工程已完成验收;埭辽水库景观设施改造已进场施工;灯塔公园筹办福建省第五届菊花(厦门展区)展览已于11月1日开幕;虎头山公园正协调林地征占用审批手续。

5、打造生态立体园林景观。由各街道分别对选定的点位进行垂直绿化,已完成包括校园围墙、小区及单位庭院围墙共60个垂直绿化点的绿化美化工作;继续推动殿前片区屋顶绿化,完成124户近25300平方米屋顶绿化;督促街道做好古树名木的巡查,及时处理巡查中发现的病虫害、枯枝等情况,重点防治古树名木白蚁,确保其得到有效保护。

(三)洁净家园,加大市容管理力度

1、推进道路卫生专项整治。开展死角专项清理,重点清理路边装修垃圾、土堆、责任外卫生死角,清掏绿化带、树穴,共清理垃圾废弃物约34吨;进行果皮箱日常消杀和清洗,发现破损果皮箱及时上报、修理,累计维修果皮箱712套,更换1383套;开展人行天桥、地下通道专项清洗,1—10月份共清洗210次;加大“三乱”整治力度,对“三乱”重灾区实行专人定点清理,做到有专人管理、有巡查、有落实的“三有”措施,新出现“三乱”污染白天留滞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做到日污染日清理。

2、加大道路路面洗洒力度。共开展清洗人行天桥(地下通道)270车次,清洗道路1873车次、洒水作业2362次,用水量18131车,约144373吨;应急处理各类突发污染100多次。

3、开展“村改居”社区环卫工作。配合做好每两个月一次的市市容考评委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考评工作,定期开展“村改居”社区环卫日常考评,累计考评社区自然村90(个)次,日常巡查810多(个)次。今年,在市市容考评委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考评中,我区“村改居”社区连续3次获得全市第一名的好成绩。

(四)通力协作,严格落实专项工作

1、助力“村改居”社区集体经济发展。在市级对“村改居”社区集体发展项目的扶持的基础上,根据《区扶持“村改居”社区预留发展用地建设项目的若干意见》的具体扶持标准,区财政安排资金对区蔡塘、马垅、后埔、枋湖四个社区分别给予500万元的资金扶持;计划委托高校对我区“村改居”社区“三资”情况进行评估,于年底前拟制出区“三资”管理指导意见。

2、促进海洋与渔业规范管理。为防止我区海域非法种植、养殖现象,我局建立了一套对街道防止新增海域养殖工作的考核制度;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参加市海洋与渔业局的海上消防演练、登船检查及拆除五缘湾内湾浮桥的整治行动;加强宣传与培训,在涉海社区做好相关渔业宣传、劝导工作。

3、抓好动植物疫情防控工作。目前,我区共免疫家禽34138羽次,免疫家畜140头次,免疫密度100%,抗体合格率达80%以上。

4、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一年来,我区先后启动了9次(ⅲ级6次、ⅱ级2次、ⅰ级1次)防暴雨应急响应和13次(ⅳ级4次、ⅲ级5次、ⅱ级3次、ⅰ级1次)防台风应急响应,防汛工作人员全天候监测雨情、水情,按预警级别做出应急响应决策;紧急转移人员4400人次,将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20xx年汛前安全大检查期间,共排查出76处防汛隐患,其中地质灾害类26处、排洪内涝类14处、危房类18处(已认定的169幢)、建筑工地类13处、其它3处、开发建设引发内涝类2处,设立防汛避灾点58处。

5、做好水土保持工作。规范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全年共受理了14件水土保持方案的申请,完成11个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参与水资源投诉事件的处置工作,其中5起非法地下取水事件;加大对水土保持项目的监督检查,对11个已开工的建设项目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6、强化燃气安全管理。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送手机宣传短信、分发《燃气安全使用手册》等,加强燃气安全宣传;加强巡查,累计检查餐饮场所1198家、抽查218家餐饮场所;每两周对全区所有营业供应站点进行检查,重点排查供应站的消防器材、燃气瓶是否过期等问题,重点约谈经营存在较大问题的供应站点和企业相关负责人,对其进行严肃批评,要求加大整改力度。

7、清理行政权利事项。我局今年新承接4项行政审批事项(其中行政审批事项3项,公共服务事项1项),截止目前,我局履行的行政审批事项共8项,保留的公共服务事项1项,全部进驻区行政服务中心,实现整建制进驻、充分授权和进驻手续齐备;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审批流程控制在5个环节之内,办结时限压缩至法定时限的35%以内;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推动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办理。

(五)创新,探索城区管理模式

1、实行环卫保洁管理信息化。推进环境卫生保洁网格化管理工作,引进智能化、信息化管理系统,引导公众参与、全民参与,全面提升辖区市容环境卫生水平;引进巡更系统,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的巡查网络,网格巡查员每周上报巡查路线,系统后台对网格巡查情况实行电子监管;以街道、社区为单位建立53个环卫保洁网格化管理微信群,形成以图文为载体的“即发现、即整改、即反馈”的高效反馈机制,日处理信息量约500条;通过安装车载抓拍设备、环卫管理抓抓拍及考评系统,实现对包括实时抓拍、实时视频监控与录像、信息实时查询、巡查路线监控等业务的自动化和智能化。

2、实行公园网格化管理。以仙岳公园为试点,逐步在各公园点推行网格化管理,包括园容网格化、绿化养护网格化、森林防火网格化。按照定岗位、定任务、定责任的“三定”管理机制,及“任务相当、方便管理、界定清晰”的原则,先行将仙岳公园划为28个网格(其中森林防火网格5个),每个网格都有1人负责,人均网格面积5000平方米。

3、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对自行主动开展垃圾分类工作的五通、坂尚社区进行分类工作的业务指导,适时配合开展片区清洁楼的设备改造工作;试行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模式,指导居民从源头进行厨余垃圾(湿垃圾)的定时定点投放,由小区物业进行厨余垃圾收集后,运到清洁楼的厨余垃圾专用箱体中转至终端的垃圾分类设施处置;实行生活垃圾分类物业督导模式,由小区物业招募热心垃圾分类工作、责任心强的志愿者担任二次分拣督导员,督导员每天准时到厨余垃圾固定投放点,对居民的厨余垃圾进行开袋检查,向居民讲解正确的厨余垃圾分类方法,提高垃圾分类投放的正确率。

4、建立气象预警系统。率先在区、街、社区三级开展气象服务站建设,即“气象预警信息进社区”工程,共建设完成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终端系统58套。该系统创新了气象信息在预警、预报、实况、台风路径、雷达卫星、重要天气、空气质量、气象科普等方面的实时发布,在全省范围内首次实现区级范围内气象信息发布“社区全覆盖”,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积极推进“气象预警系统进校园”工作。

1、环境设施建设问题。我区部分新建环卫设施涉及面广,征地拆迁量大,征地中大部分涉及地面有较多建筑物,且用地权属存在历史遗留等问题,设施建设用地难落实、难保障。

2、辖区公园管理问题。辖区公园均为开放式公园,园区人流量大,各公园点均不同程度出现占道经营情况,由于这些现象均具有流动特性,我局又缺乏执法权,上述现象难以彻底根治。

3、农水渔业管理问题。因我局无海洋渔业综合执法队伍和渔业船舶专业技术人员,也无相关渔船管理职责,《20xx年xx市渔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中的具体任务中有多项内容我局无法正常开展,也无法承担相应责任,海洋渔业监管安全问题有待解决。同时,我区“村改居”社区集体资产管理政策欠缺指导。

20xx年,我局将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按照“转变观念,正确定位;认真梳理,科学规划;突出特色,提升品位;创新模式,抓好试点”的工作思路,高起点、高标准、高要求、高质量,着力抓好“五缘湾片区、自贸区片区、进出岛通道、主要交通要道”四个重点环境的绿化美化彩化香化,进一步改善我区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营造整洁有序的市容市貌环境,提高辖区环境优美度、城市宜居度,提升我区投资环境,为建立我区“三规合一”管理体系和实现区委、区政府既定的建设“美丽厦门·创新”目标奠定良好的环境平台,为我区在转型升级上下更大力气而添香增色。

(一)市政设施建设(拟投入28321万元)

20xx年,拟投入23417万元对五缘湾周边的马卢奇路、五缘湾道、泗水路、宿务路、枋湖南路(政务段)、岐山路、火炬北路、新丰路等道路进行提升改造;拟投入4904万元,建设枋湖西路南段及薛岭支路道路、中央天成西侧道路、枋湖社区发展中心项目周边道路、区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周边道路。

(二)环卫设施建设(拟投入5395万元)

20xx年,拟投入2200万元,新建厦金湾等13座清洁楼、梧桐等4座公厕;拟投入2300万元,建设禾山停车场;拟投入200万元,建设10座爱心服务点;拟投入695万元,对昌隆等29座清洁楼、堤头等2座公厕进行提升改造。

(三)园林绿化建设(拟投入22605万元)

道路绿化提升(拟投入19280万元):拟投入3500万元对五缘湾道(环岛路—环岛干道段)、枋湖二路东段、金湖路、环岛路东段等五缘湾片区的道路绿化进行提升改造;拟投入2100万元对鳌山路、环岛路(自贸区段)等自贸区周边的景观进行整体提升;拟投入1000万元对新丰路、兴隆路东段(厦禾路—小东山段)进行景观提升;拟投入1100万元对杏林大桥引桥、厦门大桥引桥、集美大桥引桥、成功大道辅道(枋湖北二路—枋湖路段)进行绿化提升;拟投入500万元对兴隆路西段(华光路—华盛路段)、绿地小游园进行提升;拟投入6430万元对市行政服务中心、钟宅路、仙岳路等边侧绿地提升、节点塑造、人行道改造。拟投入4650万元对五缘湾市政设施进行修缮。

公园景观提升(拟投入3325万元):拟投入250万元对公园绿化景观进行提升;拟投入142万元对薛岭山公园景观进行提升;拟投入635万元对仙岳公园景观进行提升;拟投入2298万元对灯塔公园、火炬公园、埭辽公园等其他公园的景观进行提升。

(四)环境卫生管理

树立统一规范的管理意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编制科学合理的岗位架构图,对岗位职责进行明确,做到责任到人,使管理工作更加细致、深入、高效;积极参与城市综合治理工作,根据岗位职责,进一步创新环卫作业管理举措,加强网格化管理平台的建设,进一步完善辖区大环卫管理体系,推进“洁净家园”工作有效开展;加大投入,增加道路洗扫频次,不断提升辖区空气清洁水平;同时积极推进垃圾分类和餐厨垃圾收运工作的全面开展,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

(五)专项保障管理

1、切实提高防汛应急管理水平。指导各街道、社区加紧完成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的修订完善工作,提升改造区、街防汛视频会议指挥系统,规范防汛工作的组织、指挥、操作、保障“四个程序”,熟练掌握防汛工作的流程、预案、方案,不断增强解决问题、应急处置和履职履责的能力。

2、建立燃气管理年审积分制。拟推行日常巡查与年审挂钩机制,对各供应站进行年度打分,若低于一定分值,该供应站将不进行本年度年审,目前具体的年审积分制方案正在研究制定。

推荐园林专业劳动心得体会实用五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依据当地有关规定及本项目的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制定协议,望共同遵守。

一、养护时间

自 ________年 ________月开始,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结束,养护期 ________个月,每日八小时工作制,如养护期超过12个月,合同再行商议。

三、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应提供乙方绿化养护的水源,水费由甲方承担。

2、乙方工作人员在作业时如有与人发生过节、纠纷,必要时甲方应派员协调处理。

(二)乙方责任

1、承包养护期限内,乙方应按照园林绿化养护操作规程及园林绿化养护质量标准,合理组织,精心养护,保质保量完成养护管理任务。

2、绿化设施及主要养护内容

(1)修剪:根据各类植物的生长特点、立地环境、景观要求,按照操作规程适时进行。

(2)施肥:根据各类植物的生长特点及植物对肥料的需要,要求年施x不得少于2次以上,新种植物视生长情况,适时适量进行施肥,以保持各类植物的生长旺盛达到一定景观效果。

(3)除草:各类绿地、树穴、绿带要结合松土及时清理各类杂草。

(4)抹芽:主要用于乔木、大型灌木,对不定芽要及时清除,以保持树木骨架清晰,促使生长形态美观,营养集中。

(5)病虫害防治:病虫害防治是园林植物养护中较为重要的手段和内容,要根据各类植物的寄生对象及时做好预测预报,及时采取措施防治。

(6)抗旱、抗台、抗涝:旱季及新种植物要及时进行灌溉,防止植物因脱水而造成枯死。台汛期间要做好加固、排涝抢险工作,防止植物受损。

3、承包期限内,本合同养护项目设施量发生减少及毁损的,乙方应及时补齐或修复。合同期限届满时,乙方应保证本合同养护项目设施量完好无损。未完好的,由乙方负责补齐或修复。

4、乙方绿化养护所有使用的园林机具、施用的肥料和喷施的农药全部由乙方提供,修剪的废料由乙方及时运出场区外自行处理。

5、乙方必须重视安全生产,确保全年不出安全责任事故。养护期间,养护工人由于操作不规范等因素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及损失。

四、养护价格与结算方式

养护价格:共计人民币 ,甲方应每四个月付一次,共分三次付清;第一次付本合同价的30%;第二次付本合同价的30%;余款待养护期满验收合格后付清。

五、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养护期结束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章)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__日

推荐园林专业劳动心得体会实用六

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议, 本工程由乙方负责为甲方进行_______________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本着互相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和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特签订此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工程内容和承包方式:

1、 工程内容包括 、 、 等工程。

2、 按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的大包干式承包。

3、 园林绿化所需的材料、植物品种、数量、规格按配置方案及工程预算书。

二、工程造价:

乙方按工程施工范围、施工图纸提交一份工程预算书,按园林建筑、绿化____类工程标准取费,人工、材料、机械调差按施工期间有关文件执行,工程造价暂定为人民币 元。

三、付款方式:

1、 方签订合同后,甲方支付工程造价的______%给乙方作为工程预付款。

2、 工程完工甲方初验合格后付款项______%,余款待保养期满(三个月)甲方验收合格后十天内一次付清。

四、工期

1、本工程总工期 天(日历从开工之日算起)。

2、开工日期______年 月 日。

3、竣工日期______年 月 日。

五、双方责任:

(一) 甲方责任:

1、 负责办理施工报建手续,领取建筑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2、 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办理结算。

(二) 乙方责任:

1、 按施工图纸及有关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施工。

2、 承担绿化工程完工后的保养责任,保证绿化工程苗木成活率100%。保养期内补种苗木的保养顺延1个月。

3、 工程竣工后清理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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