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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消防宣传讲座心得体会报告 消防政策宣讲心得体会(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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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消防宣传讲座心得体会报告 消防政策宣讲心得体会(9篇)
2022-12-31 18:36:55    小编:ZTFB

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体会,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积累经验。心得体会对于我们是非常有帮助的,可是应该怎么写心得体会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对于应急消防宣传讲座心得体会报告一

刚刚我们大家观看了这次应急救援综合演练,此次演练得到了市局各有关部门、各运输企业的大力支持,得以圆满完成。在此,我代表**区交通运输局对各位领导和同志们的支持和帮助表示衷心的感谢!

本次演练是**交通运输系统今年进行的最大规模应急救援综合演练,是为了进一步提各单位应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应急处理能力和协调作战能力而举行的。通过这次演练,各参演单位和人员进一步熟悉、掌握、运用应急救援知识、救助程序、救援方法,完善了应急救援体系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紧密性和可靠性。同时,也使我们积累了应对突发事件的实战经验,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取得了圆满成功。

与此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一旦真正发生突发事件,无论事先如何演练,也有可能发生意外情况。因此,这就要求各单位在日常工作中,一是夯实安全生产管理基础,防微杜渐;二是要针对交通运输的业务特点,不断细化和完善本单位的应急救援工作方案和流程,确保各项方案可行,“召之即来、来之能战”;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应急救援工作的宣传、培训和教育工作力度,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操作规程、应急救援知识和防灾自救知识的教育和考核,提高全员应急救援水平,随时做好应急处理

突发安全事故的准备工作,做到在突发事故面前判断准确,快速反应,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各位领导们,同志们,这次演练是对我们前期工作的总结和检验,同时更是一个新的起点,我们必须以这次演练活动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确保交通运输系统急事件处置能力稳步提高。

最后祝各位领导和同志们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谢谢大家!

20xx年6月28日

对于应急消防宣传讲座心得体会报告二

按照安全生产全年的工作目标及上级消防部门的工作要求,结合我们社区实际情况,将消防工作纳入社区治安综合治理防控体系建设,认真组织开展了消防安全工作,打造出社区消防安全工作特色,现将全年来消防安全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为了切实做好社区消防安全工作,我们成立了以社区书记为组长,社区民警为副组长,安全安全专干和各网格员为组员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补充和更新了“老妈妈防火团”队伍,成立了应急救援分队和社区居民消防志愿者队伍,充实了社区消防的工作力量。

为了将消防工作深入人心,社区分别于x月x日和x月x日在xx广场举行了两场大型消防知识宣传活动:活动利用横幅、宣传栏、图册、现场演示向居民宣传消防安全常识;组织辖区单位和义务消防队员进行消防器材的操作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为“老妈妈防火团”成立x周年组织纪念仪式。

社区还利用网格员进社区,组织网格员在居民小区为老年人和残疾人讲解消防安全知识并发放宣传资料,邀请伍家区消防大队的消防民警对辖区居民入户宣传火灾的初期扑救和后期逃生知识,以专业的角度向居民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并组织专业人员为居民免费检验天然气、液化气灶具,防止发生由煤气泄漏引发的火灾隐患,得到了群众的支持和肯定。社区还在人口集中的居民小区和公共场所,建起了x块大型的消防知识滚动宣传灯箱,将消防安全宣传深入人心。

社区负责对辖区内的所有居民小区和企业单位的消防器材进行监管和维护,定期检查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有效,是否有侵占、损坏、埋压、丢失消防器材的现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社区还争取了一批消防器材的配备,包括消防水带、消防水枪、消防扳手和消防巡逻自行车,网格员和义务消防员每天都会骑上消防巡逻车在辖区内巡视,一路上警灯闪烁警示人们注意防火安全。巡逻车上配备了消防器材,遇上火险义务消防员能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扑灭火灾,将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

完善社区消防日常管理,制定了社区消防工作职责,社区消防工作制度,社区居民防火公约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同辖区企事业单位和特种行业签订了消防安全生产责任书,同网格员签订了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书,把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到人。形成了一人抓安全,层层抓安全的工作局面,避免了工作中盲木无绪眉毛胡子一把抓。加强对辖区的日常巡查制度,网格员每天上午和下午各在辖区内巡视一个小时,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每月有检查、有记录、有落实,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及时汇报、整改。安保人员负责各小区,社区消防志愿者负责各街巷,居民组长负责各楼栋,从而使消防安全防控网络辐射到辖区内重点地段和角角落落。在防火检查中,我们对辖区基本情况底数清、情况明、重点隐患不失控。安全隐患排查不留死角,遇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解决。社区在检查消防安全工作中,查出消防安全隐患三起,下达整改责任书一份,现已全部进行了整改,消除了安全隐患。

在入户摸底时,针对孤寡老人、留守儿童、残障人员等弱势群体,建立了特殊人群登记表。社区成立了消防安全帮扶小组,并积极落实帮教措施,对特殊人员多一份关爱,多一份耐心,使他们多掌握一点消防知识,多一份消防安全保障。

今年x月,利用两个月的时间对居民小区和楼道杂物进行了专项整治工作。对小区内乱搭乱建侵占消防通道的情况进行了拆除;楼道内堵积的杂物、木柴、旧家具等火灾隐患进行了清理,共清理、清运杂物xx车消除了居民身边的火灾隐患,还居民一个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

在街道安委会的领导下,在上级消防部门的支持下,我们社区在消防安全中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得到了上级的肯定。我们一定会一如既往的努力工作,再接再劢,做到思想创新、办法创新、与时俱进,把安全工作常抓不懈,掌握工作主动把这项工作更加扎实有效得做的更好。

对于应急消防宣传讲座心得体会报告三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和应对供热突发公共事件,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河北省供热用热办法》、《石家庄市供热用热条例》、《石家庄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供热用热实际,编制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石家庄市主城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长安区、高新区)内及远郊电厂余热入市工程沿线因供热设施设备、供热管网及附件故障,供热弃供弃管,供热用煤、气、水、电等原材料短缺及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对供热生产运行造成巨大影响,对城市居民生活用热和生命财产造成危害等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在市供热应急指挥部的具体指挥下,各区政府(管委会)、各相关部门积极开展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的隐患排查、应急处置、善后恢复等工作。

(2)属地管理。各区政府(管委会)组织制定区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负责辖区内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及对受影响区域内热用户的政策宣传、解释和安抚工作。

(3)分工负责。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以主管部门为主,各部门、各单位依据职责积极配合,确保快速反应,迅速开展应急处置、紧急救援、善后处理工作。

(4)资源共享。供热突发公共事件抢险救援工作需要调动抢险队伍、材料、车辆、工器具等相关物资和人员时,市、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可以按照程序调用市、区供热应急抢险队伍、相关物资设备和人员。

1.5事件等级

按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个级别。

1.5.1特别重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i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非常复杂,对本市正常供热造成严重影响,已经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特别重大财产损失,需要市委、市政府统一组织协调,调动各方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处置的供热突发公共事件。

(1)发生供热事故,造成一次性死亡30人以上,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1亿元以上,或者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

(2)供热设施设备发生故障或供热主管网爆裂泄水,造成500万m2以上供热面积或5万户以上居民连续停热72小时以上的;

(3)出现供热用燃料严重短缺,严重影响全市正常供热。

1.5.2重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ⅱ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正常供热造成严重影响,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需要调度多个部门、区政府(管委会)和相关单位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处置的供热突发公共事件。

(1)发生供热事故,造成一次性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事件;

(2)供热设备发生故障或供热主管网爆裂泄水,造成300万m2以上供热面积或3万户以上5万户以下居民连续停热48小时以上的;

(3)供热企业拒绝向居民供热,影响供热面积25万m2以上。

1.5.3较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ⅲ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较为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正常供热造成较大影响,需要调度几个部门、区政府(管委会)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处置的供热突发公共事件。

(1)发生供热事故,造成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事件;

(2)供热设备发生故障或供热管网爆裂泄水,造成100万m2以上供热面积或1万户以上3万户以下居民连续停热24小时以上的;

(3)供热企业拒绝向居民供热,影响供热面积5万m2以上,25万m2以下;

(4)居民室温连续48小时以上低于18℃采暖标准,影响面积5万m2以上,协调无果;

(5)影响重点用户(如:医院、学校、政府机关办公场所)正常用热。

1.5.4一般供热突发公共事件(ⅳ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比较简单,仅对较小范围内的正常供热造成影响,区政府(管委会)能够进行应急处置的供热突发公共事件。

(1)发生供热事故,造成死亡3人以下,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1000万元以下;

(2)供热设备发生故障或供热管网漏水,造成30万m2以上供热面积或3000户以上居民连续停热24小时以上的;

(3)供热企业拒绝向居民供热,影响供热面积1万m2以上,5万m2以下;

(4)100万m2供热面积或1万户以上居民供热低于18℃持续48小时以上;

(5)供热设施突然损坏,可能影响供热200万m2供热面积以上或2万户以上。

2.1应急指挥部组织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主城区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市供热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市政府分管供热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市政府分管城市管理副秘书长、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市应急管理局局长担任。

市供热应急指挥部下设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市政府新闻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气象局、国网河北省电力公司、国网石家庄供电公司、各区政府(管委会)、承担主城区供热的电厂和供热企业等有关部门和单位。

2.2市供热应急指挥部职责

(1)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指挥、处置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供热突发公共事件;

(2)对发生的较大以上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及时决策、下达应急指令,指挥、调用社会资源,责成各部门及时开展供热应急处置工作;

(3)督促、指导成员单位和各区政府(管委会)及供热企业(单位)做好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4)主持、指导各区和供热企业开展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演练工作。

(5)协调省政府有关部门做好省直单位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3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职责

负责供热应急指挥部的日常管理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分工开展供热应急的准备工作;检查各区、各供热企业对供热应急预案的制定和落实情况;具体负责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应急救助和善后处理工作。

2.4成员单位职责

(1)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石家庄市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工作;及时了解城市供热事件情况,判定事件等级,提出启动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议,报送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批准后执行;根据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指示,组织供热专家赴事件现场参与应急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检修、抢险、排险、快速修复和恢复重建工作;负责组织对市政道路、给排水设施的抢修,保证道路畅通;组织应急专业队伍建设、应急演练和宣传培训等工作;参与供热突发事件调查处理,对影响正常供热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及时掌握并向市政府报告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情况和后续措施。

(2)市应急管理局: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参与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统一协调、调度和指挥联络工作。

(3)市政府新闻办:负责把握险情、抢救应急工作的宣传导向,正确引导舆论;负责组织、指导各新闻媒体做好有关宣传工作,帮助协调市外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工作。

(4)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电煤及天燃气气源保障工作。

(5)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公安民警维持事件现场的治安及秩序,会同、协助有关单位对事件现场及周边危险区域人员进行疏散,依法查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负责事件现场的交通秩序维护,确保应急道路畅通;负责做好网络舆情监管工作。

(6)市民政局:协助事发地区政府组织群众安置,视情组织开展慈善捐助工作,负责慈善捐赠监管工作。

(7)市财政局:负责保障应急工作经费。

(8)市生态环境局:对较大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开展环境应急监测,配合指挥部组织专家提出控制污染扩大的建议;指导、监督危险废物依法体规处置;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参与制定环境恢复工作方案。

(9)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协调物业公司配合供热企业做好小区供热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负责住建系统建设的未移交市政设施的抢修,保证道路畅通。

(10)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车辆运送城市供热抢修应急物资,协调转移受灾群众所需的交通工具;配合做好公路建设用地范围内公路设施的抢修、交通疏导工作。

(11)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组织指导紧急医学救援和后续伤病员的救治工作。

(12)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协调检验检测机构对供热突发公共事件中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进行鉴定。

(13)市气象局:负责天气监测、预测和预报,及时提供气象分析资料,为应急处置提供现场气象信息服务。

(14)市消防支队:负责组织消防指战员参与事件灭火、抢险、救援工作。

(15)各区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一般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会同相关企业做好较大及以上供热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较大及以上抢修现场的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受影响区域人员的信息通知、疏散、转移、安抚、劝导、救助、安置等工作。

(16)国网河北省电力公司、国网石家庄供电公司:供热期遵循“以热定电”原则进行电网调度,在确保电网安全的前提下优先保障供热;负责供热突发事件相关的供电保障工作。

市政府其他工作部门按照市供热应急指挥部的统一安排部署,做好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2.5各供热企业职责

各供热企业应在保障正常供热基础上,结合本企业供热能力和区域供热需求等实际情况,建立应急供热燃料储备,制定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建立专业的应急抢修抢险队伍,配备相应的应急资金、物资、器材;对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做到及时报告、快速抢修、尽早恢复。

3.1监测和风险分析

3.1.1信息监测

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牵头,各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配合,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建立供热突发事件信息监测预测体系,通过日常巡查、基层单位上报、社会公众反映等多种渠道收集供热信息。市、区供热管理部门与各供热企业保持联络畅通,与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保持密切联系,随时了解掌握供热情况和动态。

3.1.2风险分析

出现下列情况时,各区及供热企业应立即分析判断影响正常供热的可能性,并决定是否需要上报。如需上报,要立即将发生事件的时间、地点、性质、可能影响程度、影响时间以及应对措施报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和其下设的应急处置办公室。

(1)因供热设施、设备发生故障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2)因供热燃料出现短缺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3)因供电、供水系统发生故障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4)因天气持续低温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5)因其它自然灾害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3.2预警

3.2.1预警分级

依据供热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影响程度、影响时间、发展情况和紧迫性等因素,由低到高分成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四个预警级别。

蓝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一般(ⅳ级)以上供热突发公共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

黄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较大(ⅲ级)以上供热突发公共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有扩大的趋势。

橙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重大(ⅱ级)以上供热突发公共事件,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

红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ⅰ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事件随时会发生,事态正在不断蔓延。

3.2.2预警发布

(1)预警发布主体

蓝色、黄色预警由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发布,橙色预警、红色预警由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发布。

(2)预警发布内容

预警发布内容包括:可能发生的事件类别、预警级别、预警期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可能后果、警示事项、发布机关、发布时间等。

(3)预警发布的形式

预警的发布和传播可运用广播、电视、报刊、通信、网络、宣传车、电子显示屏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通告,对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通知方式。

3.2.3预警响应

预警信息发布后,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相关部门(单位)、区政府(管委会)应密切关注形势的发展态势,及时作出响应;加强应急职守,采取防范措施,做好相关工作。

根据信息分析和事态发展,蓝色预警响应应采取下列1项或多项措施:落实24小时带值班制度,加强信息监控、收集;向受影响用户发布有关信息;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容易受到供热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并妥善安置;通知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检查、调集所需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防范性、保护性措施。

根据信息分析和事态发展,黄色预警响应应在采取蓝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1项或多项措施:加强对供热突发事件发生、发展情况的监测预警,组织专家对事件可能的影响范围和强度、事件级别进行研判,并提出相关建议;按规定发布可能受到供热突发事件危害的警告、有关采取特定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危害的建议、劝告;采取各种方式,提示受影响或可能受影响区域的单位和居民,利用自备设施等做好应急供热等应对工作;关闭或限制使用易受供热突发事件危害的场所;指令市级应急救援队伍、相关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并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准备应急设施,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投入正常使用。

根据信息分析和事态发展,橙色预警响应应在采取黄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1项或者多项措施:相关部门(单位)做好受影响范围居民应急供热的准备工作;做好限制公共建筑和工业生产用热的准备工作;组织市级应急救援队伍进行协同处置;做好国家、省领导或工作组来石指挥的相关准备工作。

根据信息分析和事态发展,红色预警响应应在采取橙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1项或者多项措施:做好停止公共建筑和工业生产用热的准备工作;做好启动应急热源等其他应急供热措施的准备工作。

3.2.4预警变更与解除

预警发布单位要密切关注事件进展情况,根据事态的发展,按照有关规定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重新发布。

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供热突发事件或者危险已经解除的,预警单位应当立即宣布解除警报,终止预警期,并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

3.3信息报告

发生供热突发事件后,供热企业、知情单位和个人有责任和义务将供热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和影响范围等信息即时向市、区两级供热管理部门或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报送。

一般和较大供热突发事件,各区、市属相关部门、各企业必须在事发50分钟内报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1小时内报市委、市政府。重大、特别重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各区、市属相关部门、各企业事发15分钟内电话、25分钟内书面报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市供热应急指挥部20分钟内电话、30分钟内书面内报市委、市政府。

对于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时间、敏感地点,或涉及敏感群体,以及可能有次生或衍生危害的突发事件或预警信息,不受分级标准限制,应在1小时内向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市政府报告。

报告内容:供热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类别、基本过程、财产损失、人员伤亡情况,对事件的初判级别,已经采取的措施,有无次生或衍生危害、周边有无危险源、警报发布情况、是否需要疏散群众,需要支援事项和亟需帮助解决的问题,现场负责人和报告人的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等。

接到国家、省、市领导批示的,落实情况应及时向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报告,由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负责汇总,分别向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市政府报告。

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值班电话:

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工作,必须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并按相关规定发布。

4.1先期处置

供热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要立即启动相关预案的应急响应,调动相关专业救援队伍进行先期处置,疏散现场周边无关人员,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接报的市、区政府(管委会)及其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要按照预案和有关规定,迅速赶赴现场,视情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组织、协调、动员有关专业应急力量和人民群众进行先期处置,组织专家进行会商,及时对事件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防护措施、发展趋势等进行评估上报,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严防次生、衍生灾害。

4.2分级响应

一般供热突发公共事件(ⅳ级):由事发区启动应急预案,并全权负责指挥处置。以事发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和供热企业(单位)为主进行协调处置,必要时,区政府分管负责人、或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派人到现场,参与制定应急方案,指导、协调有关部门配合开展工作。

较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ⅲ级):由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提出建议,报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副指挥长批准启动应急响应。以事发区政府为主进行协调处置,区政府负责人应赶赴现场,区政府分管负责人负责具体指挥和处置工作。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主任要赶赴现场,协助区政府制定应急方案,指导、督促、协调并参与有关部门配合开展应急工作。

重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ⅱ级):由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提出建议,报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批准启动应急响应。指挥部指挥长或副总指挥长应立即赶赴现场,并成立由相关成员单位和事发区政府组成的现场指挥部。指挥部指挥长或副总指挥长负责参与制定应急方案,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市政府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或到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指挥协调处置。

特别重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ⅰ级):由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提出建议,报市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启动应急响应。指挥长与相关副总指挥长应立即赶赴现场,并成立由相关成员单位和事发区组成的现场指挥部。指挥部指挥长负责参与制定方案,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

涉及我市2个以上行政区域供热突发事件处置的,以突发事件发生地为主,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指挥协调处置。

重大及以上突发事件,省、国家成立应急指挥部或派出工作组后,在其指挥下开展处置工作。

4.3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

应急指挥部根据供热突发事件情况成立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以下简称: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设指挥长,并实行指挥长负责制,由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或副指挥长担任,现场指挥部下设若干工作组。较大及以上供热突发事件现场指挥部下设以下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

组长单位: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成员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及有关单位

主要职责:及时传达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关于供热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指示和领导批示,协调各工作组的应急救援工作,协调调配救援人员、资金、物资、设备器材等。

(2)事件抢险组

组长单位: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成员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支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供热企业及有关单位

主要职责:负责在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作业、现场伤员的搜救、抢救及事件后对市政及公路设施进行修复等。

(3)医疗救护组

组长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成员单位:属地政府、事发单位及主管部门等

主要职责:负责根据事件等级组织指导紧急医学救援和医疗救治工作。

(4)安全保卫组

组长单位:市公安局

成员单位:属地政府、事发单位等

主要职责:负责事件现场交通安全保障,设置现场警戒,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事件现场,进行治安巡逻及人员疏散等。

(5)事故调查组:由国家规定的单位牵头,应急管理、公安等相关单位组成。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6)舆论宣传组

组长单位:市政府新闻办

成员单位: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事发单位、属地政府等。

主要职责:负责事件处置现场的新闻报导工作等。

(7)专家咨询组

组长单位: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成员:有关专家

主要职责:负责对事件提出应急处置方案和安全措施,为应急指挥处置工作提供技术咨询等。

一般和较大供热突发事件由各区(管委会)参照以上标准,设立工作机构。

4.4响应程序

4.4.1发生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后,供热单位及事发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负责人,应在最短时间内赶到现场了解情况、调解矛盾、控制局面,并依据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级别,及时向区、上级主管单位和相关部门报告有关情况,同时向有关采暖用户通报供热突发公共事件情况。

4.4.2区政府及相关单位应根据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现场情况,启动本区域、本系统的应急预案,指挥协调本区域、本系统的抢修抢险队伍实施抢修抢险和应急救助,尽快恢复供热。

4.4.3现场指挥部及时掌握事件进展情况,并根据事件级别及时向上级报告。受报单位或部门根据事件级别和种类进行果断处置,需调动有关人员和市级抢修抢险队伍参与处置时,应立即调动。

4.4.4供热应急指挥部根据发生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的具体情况,对特殊群体居住相对集中、欠费严重、供热单位无法保障正常供热、确需实施应急救助才能保障正常供热的,实施必要的供热应急救助。

4.5处置措施

一般突发事件(ⅳ级)处置措施:通知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赶赴现场进行先期处置,通知支援队伍做好备勤支援准备;调度所需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赶赴现场;视情进行交通管制;视情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容易受到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并妥善安置;相关部门组织好现场人员疏散等工作,设置警示标志;向停热或受影响居民推送停热或影响时间信息,必要时通过媒体发布信息和宣传引导,避免引发居民恐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较大突发事件(ⅲ级)在采取一般突发事件(ⅳ级)处置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1项或多项措施:视情调度应急救援人员、物资、设备赶赴现场参与处置;相关部门做好现场交通管制等工作,为现场提供抢修条件;启动相关的备用热源;通知单位和居民做好应急取暖相关工作;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重大突发事件(ⅱ级)在采取较大突发事件(ⅲ级)处置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1项或多项措施:启动全部备用和应急热源;通知各单位、企业和家庭提前准备空调、电暖器等取暖设施;对非居民用户用热进行限供,保障居民用户用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特别重大突发事件(ⅰ级)在采取重大突发事件(ⅱ级)处置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1项或多项措施:对非居民用户用热进行停供,保障居民用户用热;对重点用热单位、居民区,调配应急热源予以保障;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4.6扩大响应

如果供热突发事件的事态进一步扩大,或者突发事件已经波及到我市大部分地区,直接或间接造成巨大灾害,超出我市控制能力,由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提出建议,经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向驻石部队或省、国家有关方面请求支援。

4.7应急结束

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完毕,供热恢复,次生、衍生灾害和事件影响基本消除后,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

特别重大和重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结束后,经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批准后,由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较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结束后,由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或政府宣布应急结束。一般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结束后,由区级政府宣布应急结束。

4.8信息发布

供热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应当遵循依法、及时、准确、客观、有序的原则。事发地区政府(管委会)、市供热应急指挥部要在供热突发事件发生后及时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向社会发布基本情况,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事态进展、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安全防范措施等,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一般供热突发事件处置信息由事发地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发布。较大及以上供热突发事件信息由市供热应急指挥部负责发布。

供热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区政府(管委会)、市供热应急指挥部要组织做好舆情引导,及时回应群众关切问题。

5.1善后处置

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结束后,按事件级别组织开展供热事故损害核定工作,对事故情况、人员补偿、紧急救助做出评估,制定补偿标准和事后恢复计划,并尽快实施。

必要时,由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牵头组成供热突发公共事件调查小组,对处置工作进行全面客观的调查,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

5.2社会救助

民政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加强对社会捐赠物资的接收、登记和统计管理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司法部门组织法律援助机构和有关社会力量为突发事件涉及的人员依法提供法律援助,维护其合法权益。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等人民团体,协助开展心理咨询、抚慰等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5.3保险理赔

供热突发事件发生后,保险监管机构要督促有关保险公司及时开展保险受理,按规定做好赔付工作。

5.4评估和总结

及时组织对事件处置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分析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形成处置评估报告。冬季供热期结束后,对采暖季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报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

5.5恢复重建

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结束后,事发地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对受灾情况、重建能力及可利用资源进行全面评估,有针对性地制定重建和恢复生产、生活计划,并组织实施。

6.1三级联动协调保障

建立市、区、街道(乡镇)三级联动协调机制,对供热隐患进行排查并协调相关工作,确保正常供热。

6.2救援队伍及设备物资保障

各供热企业应建立满足处置一般供热突发事件需要的专、兼职抢险救援队伍,并储备一定数量的设备物资。加强对储备物资的管理,根据需要及时补充和更新。当发生供热突发事件时,以供热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处置为主。当超出自身处置能力时,可请求所在区政府(管委会)给予支援。

各区政府(管委会)应建立满足处置较大供热突发事件需要的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并储备一定数量的设备物资。加强对储备物资的管理,根据需要及时补充和更新。当发生供热突发事件时,应根据现场处置需要,及时调派所属抢险救援力量赴现场参与处置。

市供热应急指挥部依托华电河北分公司、国电投河北分公司、西岭供热公司及河北联润在线工程技术公司(带压堵漏企业)建立市级供热抢险救援队伍,健全应急队伍运行机制,完善物资储备。当发生供热突发事件时,根据现场处置需求,及时调遣市级供热抢险救援队伍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当抢险队伍和物资保障能力不能满足抢险需要时,区政府(管委会)和相关企业可采取合同履约或有偿预约服务的方式,与市级专业抢险救援队伍或设备物资供应单位建立合作关系,确保发生突发事件时优先调用。

建立抢险队伍和物资共享机制。根据现场处置需要,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及时调派或临时征用各区政府(管委会)或相关企业抢险队伍和物资,各单位应按照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的指令落实到位。

6.3通信保障

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组织协调有关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单位),建立完善处置供热突发事件通讯网络和信息发布渠道,加强日常调度,确保供热应急工作联络畅通。

应急响应期间,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值班人员应保证随时接收上级的指示和事故发生地的事故信息;指挥部领导、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及应急处置办公室工作人员应24小时保持通信渠道畅通。

6.4交通保障

市大气办、铁路、公路、航空、交管等部门应确保救援人员和受到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救灾物资、救援设备优先运输。处置突发事件期间配备有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制发的应急标志的应急处置工作人员和交通工具可以优先通行,事后应当及时回收应急标志。交通设施受损时,交通、住建、城管等部门要迅速组织专业队伍进行抢修恢复,确保运输安全。现场应急指挥部要按照紧急情况下社会交通运输工具征用程序的规定,征用必要的交通工具,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根据应急处置需要,现场应急指挥部要对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6.5治安保障

公安等相关部门要按规定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和设备的安全保护,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活动。必要时,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态,维护社会秩序。事发地区政府(管委会)要积极发动和组织群众,开展群防联防,协助公安部门做好治安保障工作。

6.6后勤保障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会同事发地区政府(管委会)动员各方面力量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事发地区政府(管委会)负责汇总统计参加抢险救援队伍、人数情况,组织街道办事处(乡镇)等单位配合做好抢险救援人员的食宿生活保障工作。

6.7应急供热燃料保障

市、区建立两级应急供热燃料政府储备。各供热单位建立供热燃料应急储备。其中供热煤炭应急储备不少于20天用量;遇有恶劣或极端天气预警时,应提前加大应急储备量;加快天然气应急储备能力建设,逐步提高调峰和应急能力。

6.8应急救助保障

市、区政府建立供热应急救助保障体系,对特殊群体居住相对集中、欠费严重、供热单位无法保障正常供热,确需实施应急救助才能保障正常供热的,实施必要的供热应急救助。

6.9紧急接管保障

供热期间,供热单位拒绝向居民供热,经协调无效,项目所在地区级人民政府可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对供热单位采取紧急接管措施,以保证正常供热。

6.10供热应急资金保障

市、区两级财政负责保障应急工作经费,确保本市供热应急措施顺利实施。

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开展捐赠和援助。

7.1宣教培训

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应利用新闻媒体、网络、报刊、举办专题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供热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宣传、培训和教育活动。

7.2应急演练

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负责制订年度应急演练计划,围绕情景模拟有针对性地编制演练方案、演练脚本,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桌面推演、实战演练。供热企业每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处置流程演练,提高并保持各岗位工作人员的应急抢险能力。

8.1预案制定

根据本预案,各区政府(管委会)及相关部门和热电厂、供热企业等单位应制定各自的应急预案。其他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参照本预案制定辖区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每年采暖季前,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人员调整情况,修订采暖季供热工作指挥系统图和供热保障及抢险预案,明确责任人、联系方式及抢修队伍等。

8.2预案更新

本预案每三年进行一次修订完善。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或者应急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和出现新的情况,对本预案进行适时修订。

8.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xx年12月18日印发

对于应急消防宣传讲座心得体会报告四

随着雨季的到来,根据浏阳市安全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非煤矿山企业当期安全工作的通知,防洪防汛工作迫在眉睫。我矿为了安全度汛,制定防洪防汛应急预案,成立了防洪防汛领导小组,并配备了充足的物资、设备和其他防洪防汛用品,确保矿山安全顺利度过汛期。其应急预案如下:

一、应急原则:

我矿坚持以预防为主,防抢结合,统一指挥,统一调度,服从大局的原则,发扬团结抗洪的精神,在矿山防洪领导小组统一指导下,积极配合,团结一致,确保矿山安全度汛。

二、工作计划:

制定防洪防汛安全管理制度,并做到各成员都有防洪意识,并将制度落实到各班组、人员。及时进行安全度汛教育和防洪防汛安全责任教育。经常检查防洪防汛物资准备情况、防洪设备运行情况,确保洪水来临时的应急。加强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确保人员、物资、设备及现场工作一切安全。

三、成立防洪防汛前线指挥部,明确职责: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总指挥:对全矿范围内防洪防汛负总责,统一指挥防洪防汛工作。

副总指挥:负责执行抢先方案,调集抗洪人员和所需物资。及时准备好抢险器材,根据总指挥命令迅速运行到指定地点,并负责救灾人员的食宿和其他事宜。

成员:执行总指挥的指令,负责防洪物资的供应和储备,设备的调派和运送及抢险工作的一切相关事宜。医疗组:由南岳村卫生院工作人员担任,负责治疗在抢险过程中受伤的人员。

四、应急方案:

(1)、建立以矿长为指挥的防洪防汛前线指挥部,分工负责,明确责任,确保责任到人,加强调度,做到一切行动有指挥,一切行动听指挥,汛期来临时,安排专人现场值班,并成立防洪防汛抢险队。

(2)、做好物资供应计划,安排好防洪防汛物资的准备工作,在汛期来临时前,准备好足够的编织袋、沙、水泵、铁锹、雨衣等防洪物资。

(3)、投入到抢险现场的装载机、发电机耀加强保养与维修,确保汛期来临时设备能正常运转,特殊时期能充分发挥设备的应急作用。

(4)、地面受洪水威胁到的材料和设备,由矿总指挥统一安排,尽可能的搬运到高处的安全地带。

(5)、总指挥要根据水位变化,组织防洪队员尽可能的疏通排洪渠道,把本矿山的财产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6)、保管组由谢喜元负责,要按照指挥部的要求和指示,发放抗洪抗洪抢险工作所需的工具、材料和物资,保证抗洪抢险工作能够顺利的进行。

(7)、医疗组由南岳村卫生院的医护人员担任。医护人员在抢险期间,要亲临现场为抢险过程中受伤的人员进行及时治疗,对于受伤较重的伤员,要及时送往医院治疗。

(8)、汽车组由谢海波负责,抢险期间要备有足够的汽车接送受伤人员和医护人员。

(9)、通讯组由熊善保负责,事故发生后负责召集抗洪抢险人员和联系上级有关单位,并及时向总指挥报告上级有关精神和指示。

(10)、如果事故太大,本单位无法处理的情况下,应立即通知矿山救护队请求救援。说明:本应急预案只有在发生洪灾事故后方可启动实施。

五、应急设备、物资的准备数量和存放地点:

厂部保管室怎么写?

对于应急消防宣传讲座心得体会报告五

为有效防治我社区自然灾害,避免和减轻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上级自然灾害防治方案的要求,结合我社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社区基本情况

xx社区位于xx街道办事入东 2公里,辖区有企事业单位8个,4个家属院落,2个物业小区及1个城中村,另有学校1所,辖区共有常驻居民2187户,4000余人。

二、工作机构和职责

1、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我社区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工作指挥、组织、协调、监管。

组 长:xx(社区主任)

副队长:xx(社区党支部书记)

成 员:xx(副主任) xx(委员) xx(委员) xx(委员)xx

下设办公室,负责社区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工作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主任由xx兼任。

2、职责分工:

(1)队长:分管组织、指挥、协调本辖区自然灾害群测群防和突发性自然灾害各项应急处置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灾情报告,在强降雨期间执行“零报告制度”,并负责向社区居民公布本预案。

(2)副队长负责组织抢险小分队及其人员分工;组织自然灾害临灾抢险、排险。

(3)成员负责发布本辖区地质灾害气象预警信息;负责地质灾害监测资料和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巡查资料的整理、汇总和上报工作。

(4)小组队长:负责组织本辖区居民小组范围自然灾害点监测和自然灾害易发地段巡查;负责临灾时组织受威胁群众撤离;负责及时向应急工作组队长报告自然灾害灾情。

(5)应急工作组其他成员:负责物质保障、灾民安置、救护和汛期值班等项工作。

2、社区巡查小组:社区两委会、社区居民小组、社区志愿者组成社区巡查小组。

二、防灾抢险

1、自然灾害点监测、易发地段巡查防灾避险。

2、预警及抢险救灾措施。

当遇强降雨和上级自然灾害预警预报,立即加强自然灾害点监测、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巡查。发现险情征兆,立即组织受影响群众撤离,并及时上报。疏散安置地点必须在汛期前实际调查选点,确保安全。划定临时危险区,在危险区边界设置境界,同时明确具体监测人。在强降雨过后,根据自然灾害点具体情况,采取修建地表排水沟、埋实裂缝等简易治理措施。

3、监测、巡查要求

旱季每月监测、巡查一次。汛期8月1日—10月15日每15天巡查一次,若发现监测自然灾害点有异常变化和暴雨天气前后,应增加观测次数,每日观测次数不少于3次,灾害体处快速异变状态的,应每1-2小时监测一次;易发地质灾害地段巡查不少于2次,并通知受影响社区居民加强观察、巡查,发现险情立即报告。监测、巡查必须做好数据记录、归档。

4、灾后处理

灾情发生后,社区应急工作组将与上级部门一道做好灾区群众的思想工作,安定群众情绪,并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及时组织灾区群众开展自救。

四、保障措施

1、组织到位。做到机构落实、组织落实、人员落实,不断把社区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轨道。应急领导小组、应急工作组成员、抢险小分队成员、社区巡查小组成员于每年3月底前完成调查补充,修改本预案,并向社区居民公布。

2、宣传到位。向社区居民宣传自然灾害防治的基本知识,公布本预案,充分认识防御自然灾害工作的艰巨性、重要性,提高社区民有自我防范意识。

3、措施到位。自然灾害点监测到位、易发自然灾害地段巡查到位;汛期前组织对避险路线、临时安置点进行勘查,并向社区居民公布。

4、物质到位。每个社区居民小组购雨衣、手电、应急灯(具体数量由社区组具体实际确定)等必备物质设备,并由俞厚祥保管。

xx社区

20xx年8月11日

对于应急消防宣传讲座心得体会报告六

为加强本酒店火灾发生时的应急处置工作,明确职责分工、处置程序和有关要求,制定本酒店火灾应急预案。

灭火组织机构分为总指挥和4个工作组组成,具体的人员安排和职责如下:

(一)总指挥

灭火总指挥由酒店总经理担任,其主要职责是:

1、根据火灾现场情况,迅速协调施救配合工作;

2、果断向下达已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突然事件的紧急处置指令;

3、按火情扑救实际,随时调整施救方案,尽可能地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公安消防队到场后,总指挥应当将指挥权交公安消防队,按照公安消防队伍现场指挥员的要求,做好协助配合工作。

总经理不在时,由授权消防工作负责人担任,均不在时,由在场的单位最高领导担任。

(二)现场灭火行动组

现场灭火行动组组长由安全部负责人担任,安全部负责人不在现场时,由总指挥指定。其主要职责是:

1、立即向公安消防队报警,并如实报告火灾发生的范围、火势大小、有无人员被围困等情况;

2、在第一时间组织当班安全部人员、义务消防队员和在场员工启用现场消防设备设施进行自救;

3、密切注意扑救人员的人身安全;遇有重大危险时,应当撤离。

(三)疏散引导组(员)

疏散引导组组长由消防主管担任,客房疏散引导各个楼层义务消防员(在岗) 负责、娱乐、ktv 区域疏散引导由该区域义务消防员负责,公共区域各自服务范围所在部门负责,餐饮区域按照前后台,餐厅的类别由经理(主管)负责,后勤办公区域疏散引导由行政办、后勤办义务消防员负责,地下车库、工程设备房区域疏散引导由工程部值班工程师、安全值班人员共同负责。

其主要职责是:按照事先分工在安全出口、疏散走道疏散,引导人员从就近的安全楼梯、通道疏散。

(四)警戒、救援组(员)

警戒救援组组长由安全部主管担任,成员由工程部、人资部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负责救援行动不便或者受伤人员撤离火灾现场,协助疏散组引导、疏散人员,阻止无关人员进入、处理突发事件,维持现场秩序,清点人员,记录火灾情况。

(一)火警、火灾的确定和报警

当消防控制中心接到火警报警时,其中一名值班员应当手持对讲机或者通知安全员立即到报警现场查看(另一名值班员不得离开消防控制室),确定是误报还是火灾,并马上通过对讲机向消防控制中心报告;

消防控制室接到消防控制室的火灾探测器报警通知时,接到通知的人员应当立即前往现场查看。

任何人确认发生火灾后,无论火灾大小,现场人员和消防控制室的值班人员应当立即立即向119报警,报警时应讲明单位具体地址、起火楼层部位、何物引起火灾、有无人员被困及火势大小等。

起火现场人员向公安消防队报警后,应迅速按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手动报警按钮或者利用现有的通讯器材向消防控制室等外界人员传达火灾信息。

(二)初起火灾的处置程序

1、起火现场附近的员工,为第一灭火力量,应在1分钟内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①就近取用灭火器材进行初起火灾的扑救;

②关闭火灾区域内的电源;

③疏散火灾区域附近的无关人员或者顾客;并稳定好疏散人员的情绪,维护好现场秩序;

④疏散引导员在安全出口附近组织人员疏散;

⑤确认工作场所区域内无人员被困。

⑥根据火势蔓延情况,确定是否下防火卷帘门;

⑦始终保持与消防控制室的联系。

2、酒店的义务消防队为第二灭火力量,应在接到发生火灾的3分钟内,立即赶赴火灾现场(一般通过楼梯),会同第一灭火力量采取上述措施,及时扑灭火灾、疏散人员。

3、消控中心值班人员应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①立即启动喷淋泵及消火栓泵;

②除消防电梯外,将火灾区域内的电梯迫降到底层;

③切断火灾层非消防用电电源;

④始终保持与起火现场的联络,及时了解扑救情况;

⑤开启火灾事故广播切换音频,发出录制的紧急通知,说明起火的楼层部位和火势蔓延的区域,稳定人员情绪,告知所有顾客在疏散引导员的指引下有序的疏散;并立即转告总机话务员通知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全体成员;

⑥保持对外的一切联系。

1、火灾发生后,不要惊慌失措,要沉着冷静,果断处置,更不能大声尖叫;

2、初起火灾时竭尽全力设法扑救,控制火势蔓延;

3、不要留在危险地段;不要回到着火点拿遗留的物品;

4、因电引起的火灾,在未切断电源时,不要使用水和消火栓扑救(应使用干粉灭火器),以免因水导电,危及人身;

5、不要使用电梯,不要进入自动扶梯间;

6、除不得已外,不要敲窗跳楼;

7、被烟雾笼罩或者能见度低,应用湿毛巾、袖口、餐巾纸等捂住口或者鼻等部位,并按安全出口指示标记俯地或者沿墙向室外疏散;

8、如果你正处在室内,发现烟雾从门缝进来,应先用手在门上试探一下,如感觉很烫,说明门外正在燃烧,此时不能开门;如感觉不烫,应试探性的开一条门缝察看室外情况,如无法逃生,应立即关紧房门,采取措施防止烟雾进入(如用布条或者毛巾堵住门缝),有条件的,向门上不断地泼水,并不断地将房间内不易砸伤人的物品扔向窗外并通过电话向110指挥中心报警,以提醒救护人员营救;

9、在引导酒店宾客疏散时,千万切记,应从就近的安全楼梯向下撤离;如就近的安全楼梯被火或者烟封堵,应走其它就近的安全楼梯;

10、在撤离时,应随手把经过的门关上,特别是起火的房间,以阻止火势蔓延。

对于应急消防宣传讲座心得体会报告七

1.1编制的目的

进一步加强本院消防安全监管工作,切实做好医院突发火灾和紧急疏散的应急处置工作,最大程度保障医务人员和病患的生命财产安全。

1.2编制的依据

为确保本院消防安全得到有效监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灾害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指导意见》等的规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的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医院本部突发火灾和紧急疏散的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1.4工作的原则

为切实做好医院消防安全的预防工作,按照“安全第一、常备不懈、预防为主原则,确保医院在突发火灾时的紧急疏散能够及时、迅速、有序地得到处理。

2.1组织机构人员分工(应明确到人或岗位)

2.1.1指挥部

总指挥:由医院值班领导担任,消防安全责任人到场后,移交指挥权。

2.1.2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组成。下设灭火行动组、疏散引导组、通讯联络及设施保障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2.1.3职责:掌握现场情况做出决策,向各组下达指令,指挥灭火、人员疏散行动,在公安消防队到达后,移交指挥权,配合公安消防队行动。

2.2灭火行动组

2.2.1负责人:保卫科长;

2.2.2成员:职能科科长及医院义务消防员;

2.2.3职责:第一灭火力量在60秒内采取措施控制火情,第二灭火力量在接到火情后3分钟内到达现场并根据现场情况展开灭火行动。

3紧急疏散的引导组

3.1负责人:医务科长

3.2成员:职能科,

3.3.职责:接到火警信息后,科主任、护士长引导本病区的工作人员和患者有序疏散,清查各楼层有无人员滞留。要求对应每个楼层、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明确疏散引导员,负责组织引导在场人员安全疏散。将患者撤离疏散到安全地带,尽可能切断电源、撤出易燃易爆物品并抢救贵重仪器设备及重要科技资料;稳定患者情绪,保证患者生命安全。

4.安全防护救护组

4.1、负责人:总务科长

4.2、成员:保卫科

4.3、职责:接到火警信息后,疏通室外消防车道,打开地下消火栓井盖,协助疏散,对受伤人员进行初步救护,视情况拨打“120”求救,并协助医务人员送伤员至医院救治;组织患者撤离时,不要乘坐电梯,可走安全通道。叮嘱患者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尽可能以最低的姿势或匍匐快速前进设置安全防护警戒区,避免楼面跌落物品击伤行人,制止无关人员进入楼内。

5.通讯联络及设施保障组:

5.1负责人:基建工程科长

5.2、成员:由工程设备部门相关人员组成。

5.3、职责:切断非消防动力电源,保障照明及消防设施、设备电源,迫降消防电梯,在一层停止并锁定客用、货运电梯,停止空调运行,操控防排烟设施、消防泵等自动消防设施,如联动控制发生故障,则由工程设备部门值班人员赶到设备处实施手动控制,为防火和疏散提供设备保障。

3.1发现火情

在班的工作人员发现火情应立即按下附近手动报警按钮或用电话向消防控制室报告,发生火情部位的巡查人员(或就近工作人员)应立即形成第一灭火力量并在60秒内采取措施控制火情,直至第二灭火力量(灭火行动组)赶到现场展开行动。

3.2火警的确认

消防控制室对任何火警信号必须核实,核实火警以人员语言确认为准。

3.3报警及进入应急状态

确认火警后,按以下的程序操作:

3.3.1消防控制室将自动消防设施联动控制置于“自动”状态,迫降消防电梯,配合灭火组及疏散组随时控制、启动起火层应急广播,防排烟系统及相关的自动灭火设施。

3.3.2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向“119”公安消防指挥中心报警。

3.3.3、防控制室通知配电室切断起火层日常用电路,通知配电室确保照明用电及消防设施、设备用电,确认消防设施、设备电源控制柜状态;关停中央空调电源。

3.3.4通知当班人员就位,各级人员到位,展开灭火疏散行动:

(1)第二灭火的力量(灭火行动组)在3分钟内赶到起火部位,利用就近消防设施(灭火器、室内消火栓等)开展初期火灾的扑救,公安消防队(第三灭火力量)到场后协助开展火灾扑救;

(2)应急的疏散组通知单位工作人员通过广播、喊话等方式,各疏散引导员在预案规定的岗位上,引导人员利用最近的安全疏散通道疏散至安全地带,并清点人数,向到场消防队报告。

(3)通讯联络及设施保障组保障指挥部与各组之间通讯畅通,消防用电不间断,各消防设施运行正常。

(4)安全防护救护组实施区域警戒,清理车场通道,打开地下消防井盖迎候消防车;设置安全防护警戒区,避免楼面跌落物品击伤行人,制止无关人员进入楼内。

火灾扑灭,彻底清查起火现场及相关部位,确认已完全扑灭,烟气已基本排除,所有被疏散对象都已安全疏散完毕,征询公安消防人员同意后下达火警解除指令。

火警解除后,派出人员负责保护现场,协助公安消防机构进行火灾原因调查。

5.1火灾疏散程序:

5.1.1发现火情后要冷静面对,立即呼叫周围人员。组织灭火及报告2104医院消防监控中心和上级领导

5.1.2火势较小时,组织人力应用病区内的消防器材和自来水积极灭火,火势猛烈时,马上拨打电话“119”报警,并告知准确方位

5.1.3关闭邻近火情房间的门窗,以减慢火势扩散速度

5.1.4将患者撤离疏散到安全地带,保证患者生命安全

5.1.5尽可能切断电源、撤出易燃易爆物品、贵重仪器设备及有价值的科学资料。

对于应急消防宣传讲座心得体会报告八

为积极防范和有效处置森林火灾,确保中秋节、国庆节、秋冬季期间森林防火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4月1日

1、认真落实森林防火值班值守工作,加大森林火险巡查力度。

2、对省、市反映的火情监测卫星热点,及时组织实地核查,1小时内反馈市防火办。

1、严格落实省森林防火总指挥部、省公安厅、省林业局《关于禁止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的通告》,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2、从20xx年9月20日至20xx年12月31日,全面停止炼山等特殊用火的审批,所有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开展野外用火。

3、加强野外火源巡查,护林员等要合理安排交接班时间,确保24小时有人在岗在位;镇、村干部要深入村组和重点地段督促检查。

4、加强对痴呆傻等特殊人群的管理,明确监护人员和监护责任,同时加强对从事农耕进山人员的宣传和管理。

1、以村委会为单位开展森林防火专项检查,确保山头地块责任到人,火灾隐患排查不留死角。

2、镇挂村领导驻村干部要深入责任片区开展检查督导,督促责任片区落实各项部署和防范措施。

1、各村委会要修订和完善各自中秋、国庆节、秋冬季期间森林防灭火应急预案,切实增强预案的针对性、操作性和实用性,充实物资,确保扑火需要。

2、各级森林防火责任人必须坚守岗位,镇主管、分管林业领导、林办主任、村委会主要领导、责任段责任人、村、组护林员无特殊情况不得外出,并确保24小时信息畅通。

3、镇半专业扑火队及各村委会扑火分队要24小时集中待命,确保一有火情能快速出动。

4、坚持24小时领导带班的值班和灾情信息报告制度,严格遵守森林防火各项工作纪律,确保信息畅通。

1、实行火情零报告制度。各村委会每天16:30前向镇防火办报告当日值班情况,遇有火灾立即上报。

2、强化火情调度。各村委会发生森林火灾必须立即上报镇防火办,严禁迟报、瞒报、谎报;火灾扑救情况每两小时报告一次,重要情况随时报告。

1、以半专业队伍为主。森林火灾发生后立即调派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和村级扑火分队进行扑救,力争第一时间有效处置火灾;当地扑火力量不足时,应当及时向镇防指申请支援,镇防指将酌情派毗邻村扑救力量进行支援。

2、靠前统一指挥。森林火灾发生后,村委会负责人必须第一时间赶赴火灾现场靠前指挥,镇领导到场后交由镇领导指挥,所有扑火力量必须坚决服从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3、坚持安全第一。优先保护居民点和重点目标、重要设施的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扑火人员安全。

优先使用当地扑火力量。扑火以镇半专业队和村扑火分队为第一梯队,以毗邻村扑火分队为第二梯队。

对2小时尚未扑灭明火或发生在敏感地区的重要森林火灾,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将根据情况上报xx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各村委会中秋、国庆两节暨秋冬季期间森林防灭火应急预案在9月30日前报镇林办备案。

对于应急消防宣传讲座心得体会报告九

为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粮食系统安全生产无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粮食部门实际,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粮食系统内部安全生产(消防)事故的预防和应急救援处置。

安全生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做到居安思危,防患于未然。按照“不漏一处,不存死角”的原则,把安全生产(消防)预防和强化安全管理作为中心,认真做到各项防范工作。

市粮食局成立安全生产(消防)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组长由市粮食局局长洪在龙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局长朱国成担任,成员由管理监督科有关成员组成,办公室设在管理监督科,各所属企业也相应成立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本系统企业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定期开展对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负责相关事故的报告,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

按照安全生产(消防)发生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

一般事故:凡发生职工轻伤以下事故,火灾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以下。

较大事故:凡发生职工重伤以下事故,火灾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以下。

重大事故:凡发生职工死亡事故,火灾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以上。

(一)各企业要把安全生产(消防)责任层层落实分解,达到横到边,纵到底、到人。

(二)各企业都要建立以下制度即:安全生产(消防)值班保卫制度、电器设备和机械管理制度、化学药剂管理制度、房屋设施维修养护安全操作制度、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制度、事故及突发性事件报告制度。

(三)加强值班保卫工作,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坚守岗位,及时通报值班讯息,做好记录。

(四)强化门卫工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任何人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库区。仓库必须有醒目的防火标志。

(五)做好安全用电,及时更换老化的.电线。电线路走向要规范,严禁私自乱拉乱接,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炉。

(六)坚持“预防为主,消防结合”,配好配足消防器材、保证“拉得出、用得上”。

(七)严格执行各项仓储管理制度,确保登高作业、机械作业、装卸作业和药剂使用过程中的安全。

(八)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大检查,在检查中务必做到认真细致,不走过场、不留死角、不讲情面,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必须及时整改消除。

(九)加强对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提高职工素质和自我防范能力。

1、所属企业发生一般事故应在8小时内上报市粮食局。市粮食局在接到事故报告的后6小时内赶到事发地点,指导企业做好事故处理工作。

2、所属企业发生较大事故应在6小时内上报市局,市粮食局在接到报告后的5小时内赶到事发地,指导企业抗灾抢险工作。

3、所属企业发生重大事故应在1小时内上报市局,接报后市粮食局应到1小时内上报市安委会及市安监局,并快速赶到事发地,指导企业开展工作。并与市有关部门组成事故联合调查组开展工作。

4、当事故发生时,企业安全管理员及单位负责人应对事故进行应急处理:

(1)事故发生后首先应立即救护受伤者。要立即组织力量抢救,把损失降至最低程度。

(2)采取措施制止事故的蔓延扩大,防止二次灾害。

(3)保护事故现场,建立警戒线。撤离所有无关人员并禁止入内,需要时应断绝交通。

所属企业一旦发生事故,立即启动预案,粮食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立即到位落实各自的职责和任务。全系统所有人员都必须无条件服从领导小组的指挥。

1、不按照本预案的规定或市粮食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要求实施本预案的有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2、对事故发生后采取瞒报、漏报、迟报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给予严肃行政处分。

3、由于失职、渎职等原因致使事故发生的责任人、负有责任的领导,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1、出色完成应急救援任务的。

2、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的且实施效果显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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