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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廉长沙你我共建心得体会范文 清廉湖南建设心得体会(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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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廉长沙你我共建心得体会范文 清廉湖南建设心得体会(二篇)
2022-12-31 19:47:24    小编:ZTFB

我们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以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好的心得体会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最新清廉长沙你我共建心得体会范文一

紧紧围绕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始终抓住党员干部这个关键,坚持面向基层群众这一主体,着力扭住制度建设这条主线,构建党建引领下的“四治”融合的清廉村居治理体系。“十四五”时期,清廉村居建设全面推进并基本成型,基层党组织管党治党机制更加健全,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敬畏意识、廉洁意识明显增强,农村“三资”管理、基层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更加有效,全面从严治党在农村基层得到全面延伸。到2035年,我区清廉村居建设各项制度机制成熟定型,清廉村居全面建成,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

(一)建立健全治理体系

1.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压紧压实基层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村级班子建设,抓深做实村社换届“后半篇文章”,开展“一肩挑”后基层治理体系变革落实年活动,以实施村级组织正常运行十项“基本制度”为重点,健全落实村级组织分工分责、日常运行、管理监督、激励保障等各类制度机制,推动村社组织高效运行。(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

2.厘清村级组织职能关系,健全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务监督委员会等组织各司其职的履职机制。认真落实《浙江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构建党建引领下的清廉村居治理体系。按照《村(社区)监察工作联络站工作办法》,建立健全监察工作联络站运行和履职机制,加强对村(居)组织中行使公权力人员的监察监督。(责任单位:区纪委区监委、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

3.探索党组织领导下的村级“政经分离”,科学区分党务、村务、经务,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探索实践村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村委会承担管理事务、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经营事务的“政经分离”治理模式。(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

4.全面推行村级事务精细化管理,坚持依法自治、依法履责、依法协助的原则,进一步厘清村与镇街、职能部门的职责边界,严格执行涉村(社区)工作准入制度,对村级组织自身履行职责的事项和协助党委、政府的事项进行目录化梳理,对照目录开展精细化管理。(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

5.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枫桥经验”引领的“四治融合”村居基层治理体系,深入开展“法润绍兴”行动,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行动,加强农村(社区)法律服务,实施“村社两约”规范提升项目,探索构建新时代“枫桥式”道德体系,加快全域“智安小区”建设工作。坚持区、镇街、村“三级联动”,有效发挥镇街纪检监察规范化建设成果,深化政治监督、政治生态评估和专项督查,推动基层监督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全面推进省级善治(示范)村创建,打造清廉村居治理典型,开展清廉村居标杆建设活动。(责任单位:区纪委区监委、区委政法委、区农业农村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

6.加强村社干部教育管理,深入贯彻落实《绍兴市村社干部教育培训五年规划(2020—2025)》,分级分类全覆盖开展村社干部培训轮训。深化“导师帮带制”,发挥优秀村社干部特别是党组织书记传帮带作用。深入开展“包网入户”“擂台比拼”等做法,在各级全面推行村社书记工作交流制度,推动村社干部担当作为、履职干事。严格村社干部管理监督,贯彻落实《绍兴市村干部守则》,健全落实村社干部资格条件常态化联审机制,加强不合格村社干部教育处置。(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

(二)全面扎紧制度笼子

7.严格实行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健全落实“五议两公开”制度。推进村级协商工作,建立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理事会等不同议事协商载体,开展群众说事、民情恳谈、百姓议事、妇女议事等协商活动。探索“户代表(户主)会议”“线上说事”等机制。(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委组织部、区农业农村局)

8.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健全“一肩挑”后村级资金支出审批制度和联审联签制度,全面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去现金化管理,积极建立村级财务支出“三审三签”(审批、审核、审查)制度,构建农村集体“三资”和到村各类财政、捐助等资金运行的全过程闭环管理监督制度,确保农村集体“三资”和工程项目等管理便捷化、规范化、数字化、公开化。(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政务服务办)

9.深化村级财务会计委托代理制。深化实行会计、出纳“双代理”工作机制,持续加大改革和保障力度,加强考核管理,着力提升代理水平,努力打造村级财务会计委托升级版,不断推动代理会计从单纯财务核算扩展到强化内部经营管理转变,适应新时代“三农”工作要求。(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10.深入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强化小微权力运行监督制约,以区为单位统一制定规范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建立完善村居干部廉洁履职负面清单,全面打造农村小微权力规范运行体系。(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纪委区监委、区农业农村局)

(三)全力筑固反腐防线

11.完善村级小微权力阳光运行机制,规范党务、村务、财务公开,深入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实行权力清单内容、规章制度、运行程序、运行过程、运行结果“五公开”,强化三资管理、征地拆迁、土地审批、工程招投标等重点领域权力运行的监督,促进阳光用权。创新公开形式,充分利用媒体、网络、电子触摸屏、手机移动端等多种形式进行公开,全区域推广“清白码”工程。(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纪委区监委)

12.健全村级小微权力监督检查机制,畅通监督渠道,整合监督力量。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级监察工作联络站、村级纪委(纪检委员)一体运作优势,开展村级监察联络站片区协作,打造基层纪检监察监督2.0版,织密基层权力运行“廉政防护网”和镇街、村两级上下联动监督网。大力整治基层微腐败,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全面深化对村居的巡察工作,推进纪巡联动、纪审联动等,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行为。(责任单位:区纪委区监委、区委巡察办)

13.加强农村基层清廉教育,强化乡村法治宣传,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实施农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等培养工程,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示范户”评选。将政治纪律规矩和清廉思想、清廉制度、清廉规则、清廉纪律、清廉文化纳入对村班子考察和村干部培训重要内容。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精心组织“越文明越风尚”系列活动,持续推进移风易俗,积极推进好人文化传播。引导群众破除奢侈浪费、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习,培养具有传统味的乡土清廉文化,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区文广旅游局)

14.加大农村财务审计力度。改革村级集体经济财务审计模式,实现农村会计出纳“双代理”与审计分离,鼓励政府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对村社开展常态化财务审计。鼓励地方审计机构强化内部职能,加大农村财务审计力度和对第三方审计质量监管力度,切实提高审计质量。(责任单位:区审计局)

15.持续抓好农村基层信访举报“清零”“清淤”,研判处置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等方面线索,开展全区“三农”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应用于下一轮政策调整和扶持资金预算安排。进一步筑牢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配合的反腐防线。(责任单位:区信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区纪委区监委)

16.聚集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按照“不设比例、不定指标、应整尽整”的原则每年过筛倒排后进村党组织整顿提升,持续防范和整治黑恶势力、宗教宗派宗族势力干扰侵蚀基层政权等问题。常态化开展村级班子过筛体检,对举报不断的村干部要审慎对待,认真核查问题线索,及时作出结论,常态化防范打击“村霸”问题,有效增强农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区委组织部、区纪委区监委、区公安分局、区农业农村局)

(四)大力推进“数智”管理

17.着力打造清廉村居智慧监督平台,扎实推进新时代乡村集成改革,加快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在清廉村居中的应用,以“数字乡村一张图”理念,打造上下贯通的乡村治理数字化系统,充分运用地理信息、网格信息、农户信息等数据,引导区域分类治理、动态管理、精准研判。(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纪委区监委、区大数据中心)

18.数字赋能“县乡一体、条抓块统”改革,迭代升级“基层治理四平台”,推动基层治理综合信息平台数据共享和场景应用协同,抓实基层治理“一件事”集成改革,推动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治理的系统集成、高效协同,强化基层治理,夯实基层基础。(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区大数据中心)

19.抓住全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整市试点契机,全面开展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推进绍兴市农村宅基地数字化管理系统应用,实行“一码管宅”,实现“人、户、地、房”和农民建房“一件事”办理、宅基地租赁、退出、转让、抵押、登记发证等全生命周期管理,全面对接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实现全流程的网上办、掌上办。(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大数据中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20.全面推行村务卡、无现金缴存、网上审核、银联直付村居全覆盖,实现村集体无现金收支、收支有据可查。积极推进省级农村集体“三资”数字管理系统应用,实现村级财务的动态管理、统计分析和智能预警。(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21.推进乡村网上服务平台建设,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向乡村延伸,实现村级事务信息动态交互式管理和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线上线下贯通,村民办事更加快捷方便。积极探索善治积分做法,稳步推广“数字账本”积分体系,将村民激励机制与治理积分挂钩,运用“数智化手段”营造清廉村居建设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区委改革办、区农业农村局)

清廉村居建设实行项目化、清单制、销账式管理推进机制,根据任务书和时间表,通过领导督办、督导调研、动态跟踪等方式,强化过程管理、定期汇总、前后对比、实时督促,形成有目标、有举措、有考核、有反馈的工作闭环。

2021年7月底前,各相关部门组成的清廉村居建设工作推进机制初步建立,村级组织职责事项分类目录系统梳理初步完成;12月底前,清廉村居评价指标体系初步构建,区级部门适时组织开展检查指导,打造若干清廉村居典型案例,农村集体“三资”领域腐败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取得成效。

2022年6月底前,形成较为完备的对村社“一把手”监督制约机制;12月底前,形成丰厚的清廉村居建设实践基础和示范经验。根据全省清廉村居标杆体系和清廉村居标杆建设办法,打造若干标杆镇街和标杆村居。

2023年6月底前,乡村治理数字化系统全面运行,实现监管网络化、实时化和科学化;12月底前,村级组织“政经分离”治理模式有序推进,村居治理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2024年6月底前,村居干部廉洁履职负面清单得到有效完善,农村小微权力规范运行体系全面建立;12月底前,清廉教育全面推进,村居社风民风清朗,清廉文化深入人心,文明村居全面覆盖。

2025年6月底前,清廉村居建设各项制度机制基本定型,农村基层权力运行规范有序,农村社会整体清廉程度明显提升;12月底前,巩固提升清廉村居建设成果,全区清廉村居基本成型,清廉村居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实现现代化。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镇街党委、政府清廉村居建设属地管理责任,全面建立清廉村居建设工作体系,区里由区政府分管领导领衔,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协同区纪委区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委改革办、区信访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水利局、区文广旅游局、区审计局、区大数据中心、区政务服务办等相关单位,各司其职、形成合力,整体联动推进。各镇街要高度重视“清廉村居”建设,坚持“清廉村居”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细化工作责任,加强统筹谋划。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责,加强督促指导,确保清廉村居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督查考核。建立清廉村居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将清廉村居建设工作作为清廉越城建设重要内容,纳入对镇街岗位目标责任制、乡村振兴实绩等考核内容。各镇街要加强对“清廉村居”建设工作的督促指导,把清廉村居建设纳入村级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和村两委班子成员考察考核内容,对重视不够、推进不力的,及时督促整改,确保清廉村居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发动。充分发挥网络、广播、电视、报刊、新媒体的作用,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清廉村居建设宣传活动,全面展示清廉村居建设的动态信息、先进典型、工作成果。积极发挥党校、高校等研究机构和专家学者的作用,加强对清廉村居建设的理论研究和经验总结,区、镇街同向合力打造一批有影响、有实效、能推广的清廉村居品牌。广泛发挥农民群众和社会组织的作用,拓宽参与清廉村居建设渠道,增进社会各界对清廉村居建设的认同支持,形成上下合力推进“清廉村居”建设的良好局面。

最新清廉长沙你我共建心得体会范文二

为全面加强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的建设,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机关党建工作部署,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努力开创新时代机关党的建设和各项事业新局面,经研究,决定在全局开展“建设清廉机关、创建模范机关”活动(以下称“双建”活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将全面从严治党推向纵深,使我局理论学习更加增强,制度建设更加完善,落实任务更加到位,廉政氛围更加浓厚,全力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清廉机关、模范机关,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综合行政执法党员干部队伍,为全面完成综合行政执法各项工作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通过开展“双建”活动,全面达到市级“清廉机关、模范机关”标准和要求:全局中心工作实绩突出,综合行政执法各项工作走在前列;思想政治工作扎实有效,干部队伍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不断提高;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权力运行高效有序,依法行政能力明显加强;服务群众细致周到、优质高效,社会群众满意率高;政治生态风清气正,监督执纪措施落实到位,清廉文化深入人心。 

(一)实施政治引领重点行动,做对党忠诚的模范 

1. 把政治建设作为党的根本性建设摆在首位。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及省委、市委实施意见,坚持把政治建设贯穿于建设清廉机关、创建模范机关全过程,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来丽8次调研重要指示精神,在践行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上走在前、作表率。每年至少开展1次政治生态建设动态分析研判,构建评估、监督报告、修复净化相互衔接、良性循环的工作机制。 

2.严守党的政治纪律规矩。把学习遵守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基础性经常性工作来抓,作为“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必学内容。加强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学习教育,严格规范机关党员干部“八小时”之外政治言行,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老实人。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请示报告、逐级报告、科级以上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健全完善党组、机关党组织议事规则和决策机制,局党组、机关党组织讨论决定重要事项前,应当充分听取党员的意见。 

3.严肃规范党的组织生活。坚决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认真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提高“三会一课”质量,落实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政治生日”等制度。局领导班子成员必须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过好双重组织生活。全方位开展谈心谈话,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及中层正职以上干部,机关党委书记与支部书记,支部书记与支部委员、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每年谈心谈话不少于1次。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上党课制度,局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到联系党支部、分管单位至少讲1次党课。 

(二)实施思想教育重点行动,做理论武装的模范 

4. 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持续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培训,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通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专题培训、每月夜学、学习强国app等学习教育载体,切实增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持之以恒抓好党风教育和党性锻炼。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全年不少于12次,党务干部、机关党员集中学习分别不少于56学时、32学时。 

5.抓牢抓实意识形态工作。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形势教育。大力弘扬践行“浙西南革命精神”,深化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教育,充分利用丽水红色资源、市直机关党员干部教育和主题党日活动基地,经常性开展对党忠诚教育,加强党性修养,打造综合执法党建品牌。建立完善机关思想政治分析研判制度,局党组每年至少1次听取机关思想政治工作情况汇报,各党支部每年至少1次开展机关党员思想状况分析研判。守牢守好机关意识形态阵地,健全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发布、舆情应对制度,坚决打好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风险主动仗。 

6.抓好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2019-202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采取集中培训、分批轮训、岗位练兵等形式,抓好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强化“红绿融合”教育工程,组织开展“综合执法大讲堂”活动,举办4期以上“综合执法党建论坛”, 推动机关党员干部准确领会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髓和核心要义。开展党纪法规应知应会学习、测试,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综合执法干部队伍。全面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全局专兼职党务干部的履职培训。 

(三)实施机关党建提升重点行动,做组织有力的模范 

7.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和积极践行“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建立局党组、机关党委、党支部和党组书记、机关党委书记、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党支部书记“三级四岗”责任清单,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到各项工作中,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实到每一个支部、每一名党员。加强日常研究、部署和调度,局党组年初专题研究机关党建工作计划,年终专题听取机关党建工作汇报,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建立党建履责记实管理制度,做到落实党建主体责任情况与本部门单位的业绩评价、干部使用、评先评优相结合。配齐配强专兼职党务干部,机关党委、纪委委员的配备率达100%。落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列席局党组民主生活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和局党组以及本单位负责人召开的有关会议的规定。党员干部选拔任用、评优评先听取机关党委和其所在党支部意见。 

8.全面加强党支部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优化组织设置,理顺基层党建隶属关系,确保机关基层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编制《市综合执法局党建工作制度汇编》,严格执行局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党员档案管理制度,出台《市综合执法局机关党建档案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程序和标准发展党员,把好入口关。严格党费收缴管理。扎实开展党组织述职评议。 

9.落实落细关心关爱行动。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好干部标准,建立干部政治素质考察制度,加强政治考核、作风考核、实绩考核,注重实干实绩导向,强化干部激励措施,对有为清正的优秀干部力推使用,对政治上廉洁上有问题的干部“一票否决”。健全完善“两优一先”评选等党内荣誉激励制度,推动建立崇尚实干、敢于担当的正向激励体系。全面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抓好容错纠错机制的落实,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优化机关文体活动方式,开展机关干部职工喜闻乐见的暖心系列活动,落实好疗休养、年休假等制度。 

(四)实施转作风抓落实重点行动,做责任担当的模范 

10.不折不扣完成上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机关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司法厅、住建厅各项决策部署,圆满完成“高质量绿色发展”和疫情防控重点工作任务。围绕中心,服务人民,依法行政,依法防控,依法治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着力推进综合执法体系现代化和城市治理能力现代化。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转变作风,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严格绩效考核管理,完善各项考核工作进度通报、案件办理点评等机制,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带头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最佳的精神状态、最强的使命担当、最大的工作热情确保机关政令畅通,决策落地落实,确保重点工作、重要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11.深化助推“最多跑一次”改革。深化综合执法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力促“最多跑一次”改革向综合行政执法所有行政服务事项延伸。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部署要求,担当尽责,敢为人先,大胆创新,确保改革各项要求落地见效。切实把“最多跑一次”改革理念贯穿到机关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运用信息化理念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机关运行的质量、效率和公信力。 

12.全面落实联系服务群众制度。深入开展“三服务”活动,真正发扬机关党员干部“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优良作风,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群众所需所盼,积极组织参与疫情防控、城市管理、扶贫、经常化创建文明城市等志愿服务、社会公益活动,落实好扶贫结对、社区共建任务。健全完善源头严控、过程严管、损害严惩、责任严追、权责严明的综合行政执法监管体系,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健全综合行政执法信访工作体系,完善信访投诉和矛盾纠纷的多元化处置化解机制。 

(五)实施清廉综合执法行动,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13.持续加强纪法教育。建立廉政教育常态化机制,加强机关廉政文化建设,每年至少集中开展2次廉政专题教育和2次警示教育。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到市法纪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加强宪法、监察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作决策、想问题、办事情。发挥党支部的教育监督管理作用,建立健全廉政谈话提醒制度,立足抓早抓小,突出防微杜渐,通过开展常规谈话、干部任前谈话、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等形式,促使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勤政廉政意识,时刻紧绷廉洁自律之弦。 

14.筑牢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落实党内监督全覆盖,全面推进党务、政务、事务公开。建立全员重大事项实行报告制度,完善清廉档案,作为人事调整、绩效考核、评先评优、职级晋升的重要依据。制定实施《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层层传导压力,压实主体责任。围绕“人、财、物、权”监督管理等关键环节,深入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并针对查找出来的廉政风险点建立风险防控机制,强化对重要岗位、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监管和预防,定期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报告风险防控机制落实情况。强化《丽水市“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决策制度》,《会议议事规则》《个人因公出国(境)证照管理办法》等6项制度实施,实行“一把手七个不直接分管”,对局重大问题决策、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大额资金使用都通过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15.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对照《全市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检查制度,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之以恒开展明察暗访、正风肃纪,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每半年开展一次全面从严治党专项检查,对全局工作进行“健康体检”。 加强机关纪委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问责暂行办法》,综合运用通报批评、约谈、责任追究等方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全局“双建”活动在局党组领导下开展,成立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清廉机关、创建模范机关”活动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周光洪担任组长,副局长、机关党委书记郑丽君担任常务副组长,何鲜飞、杨晓春、程军担任副组长,各处室(中心、队)党员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双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机关党委,各党支部要确定1名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 

(一)动员部署阶段。制定创建方案,明确创建目标、进度和措施。成立创建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结合我局实际,细化2020年度工作进度安排,明确目标任务、内容要求、工作举措,责任到人,抓好落实,切实推动“双建”活动有序开展。 

(二)创建实施阶段。突出党组主体责任,严格对照创建要求,不断推动创建工作主题化、具体化、务实化。每月及时总结、推广和应用创建过程中好的经验做法并上报市委直属机关工委,每季度向局领导小组汇报创建进度和问题,对创建过程中的问题进行通报交办,每年年底结合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和各党支部党建检查进行考评,总结经验,改进不足,建立完善“双建”活动档案。 

(三)申报审核阶段。根据全市统一安排,完善申报材料和台账资料,在本局自建自创的基础上向市委直属机关工委书面申报“双建”名额。主动邀请市直机关党工委领导和评审专家到我局实地指导工作。通过定期开展工作交流,加强工作指导和协调,推动任务落实到位。 

(四)总结提升阶段。巩固提升“双建”活动经验成果,充分利用好“丽水城管”微信公众号、局门户网站等载体,全方位、多渠道宣传“双建”活动各项工作及成效,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形成良好氛围。注重总结和提炼“双建”活动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制度形式固化下来,努力形成实践成果、制度成果、理论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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