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铁道族击队心得体会和方法 铁道游击队心得(七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1-01 01:15:28 页码:12
铁道族击队心得体会和方法 铁道游击队心得(七篇)
2023-01-01 01:15:28    小编:ZTFB

我们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以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心得体会呢?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描写铁道族击队心得体会和方法一

一、铁路货运合同纠纷中的免责

尽管合同的当事人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但无过错责任并非在任何情况下都要承担责任,如按《民法典》第107条的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不可抗力是所有民事责任的免责事由,即便是像该法第123条所规定的典型的无过错责任也不例外。因此承运人对货物的毁损、灭失虽然承担无过错责任,但法律法规规定的事由时,承运人可以免除赔偿责任。根据《民法典》及相关的铁路法律的规定,承运人免责的法定事由有:1.不可抗力,即无法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事实,包括地震、风暴及其他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罢工等。2.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货物的自然性质和合理损耗是不能避免的它与承运人的管理行为无任何关系,当然,此时承运人要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其除了要举证证明货物性质与货物灭失、损坏之间因果关系外,还要举证证明自己在运输过程中尽了管理、照料货物的义务。3.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

如笔者审理一起铁路运输合同交付纠纷案件,原告七台河*务局煤炭销售公司。委托代理人牡丹江市银峰煤*经销公司;被告人牡丹江铁路分局牡丹江站、牡丹江第*粮库;第三人黑龙江北方*具厂,牡丹江市先锋煤炭供应站。原告七台河*务局煤炭销售公司诉称,从七台河发牡丹江第*粮库16级原煤共12车600吨,此煤是发给牡丹江市银峰煤*经销公司,该公司没有收到货物。请求法院追回此煤款及损失费108000元。被告人牡丹江铁路分局牡丹江站辩称,原告与被告无托运输合同,更没有直接利益关系,牡丹江第*粮库未答辩。第三人黑龙江北方*具厂辩称,北方工具厂与牡丹江市先锋煤炭供应站有合同,原告12车原煤不应变更到北方工具厂,虽然收到12车原煤款交付牡丹江市先锋煤炭供应站不应按市场价格计算偿付原告。牡丹江市先锋煤炭供应站辩称,先锋煤炭供应站与牡丹江第*粮库、黑龙江北方*具厂都有运输合同关系,原告12车原煤虽然不牡丹江市先锋煤炭供应站的煤,但牡丹江市先锋煤炭供应站收到黑龙江北方*具厂煤款87060元同意偿付原告。

本案就是起铁路运输合同的误交造托运人发煤收不到货物,而且多家都与一个单位有合同,一是托运人与牡丹江第*粮库专用线有合同,而牡丹江第*粮库又与多家有专用线有合同,原告应以自己名发货,而以七台河*务局煤炭销售公司收不到货和款;二是铁路只是从手续确认收货人,不该变更的变了;三是第三人不该收的煤收了,不该收的款收了。因托运人、收货人的责任造成货物毁损、灭失的,承运人可以免责。对于因托运人收货人过错而免责,在民法典及相关有铁路法律法规中均有规定,应该说当事人为自己的过错行为承担责任,是符合民法典的精神的,但合同当事人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而强调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又回到过错责任的嫌疑,容易让承运人产生侥幸心理,一旦发生了损害,承运人会千方百计地寻找托运人或收货人的过错,以达到避责的目的。从依法治企上讲,预防比不救济更符合法律的本质,所以我们要应该通过法律的实施来提高承运人、托运人及收货人相应的责任观念,而不是等损害发生后再去追究过错责任人的责任。

因此,对于托运人、收货人过错必须附以严格条件其目的是预防损害风险的发生。在审判实践中我们不难以发现,铁路货物运输误交付纠纷的发生,往往是铁路运输企业的工作人员没有仔细核对收货人的身份,对待工作不严肃,粗心大意,在这种情况下,铁路运输企业无疑要承担责任的,通过法院对铁路运输合同的审理,既保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又促使铁路运输企业加强工作管理,提高工作能力。实践中还有另外一种误交付值得我们注意,也就是承运人利用企业管理体制不规范利用合同造成误交付,或承运人与其他法人单位签订代理交付协议,因代理法人的过错而发生的误交付。这种情况显然不是承运人免责的事由,在这种情况下,承运人是应当承担责任的。但如果承运人对代理法人的选任并不存在过错,在货运合同中收取的也是正常的运费,那么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其中-通常包含两个诉讼,一个是赔偿诉讼,一个是追偿诉讼,在实践中,承运人作为被告时,往往会请求将有过错的代理法人追加为诉讼当事人,应该说这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在法庭上,通过三方当事人的审理,往往起到了简化诉讼,解决纠纷效果。

二、铁路货运合同损失法定赔偿

当事人没约定赔偿额,货物在运输中发生毁损、灭失,就必须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来确定承运人的赔偿责任,而承运人的责任限制主要就是体现在法定赔偿中。如本院审理货物灭失案件中,原告在发货单写的是劳动保护品名,但所发货物是每件价值万元的皮夹克。《铁路法》规定了限制额赔偿和按照实际赔偿的原则,即承运人法定赔偿额最高不得超过国务院主管部门规定的赔偿限额。其次,审判中,对货物损失额的计算是按照起运地或托运地的市场价格计算,其法律依据一是《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第18条及铁道部、交通部、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物价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发布的《货物运输事故赔偿价格计算规定》;二是最高人民法院(1994)25号《关于审理铁路运输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货物、包裹、行李的赔偿价格按照托运时的实际价值计算”。

笔者认为,铁路法规定限额赔偿原则其合理性是国际公识的。主要依据是民法上的公平原则,目的是合理分担运输风险。但对于货物损失额的计算按照托运时的实际价值计算,就有损害托运人利益的可能,因为《民法典》第113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相当于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根据该条款的要求,承运人承担的实际损失赔偿额应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那么,货物实际损失的计算就不应以起运地的市场价格计算了,而应以到达地或者应以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民法典》第312条对这个问题也作了原则性的规定,既当事人没有约定的,依照民法典第六十一条规定仍不能确定赔偿额的,按照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行业垄断的局面已经被打破,诸多的行业保规并不符合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规则,铁路运输行业作为经济主体,其参与激烈的运输市场必须遵循有关的竞争规则。在当前,提高服务质量和“售后服务质量”就是铁路运输企业提高运输质量的唯一的途径,提高服务质量就是要按照约定或法定的方式认真履行运输合同,而提高“售后服务质量”就是要保证违反合同后给予对方当事人合理的赔偿,让对方当事人充分相信铁路货物运输是安全可靠的,从而提高铁路企业的信誉,赢得更大的运输市场。 三、铁路运输合同纠纷法律适用

审理铁路运输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首先要适用全国人大制订的《民法典》第十七章的有关规定。然后是全人大常委会制订的《铁路法》的规定,其次是最高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最后是国务院发布的行政法规。至于铁道部的相关规定、条例、规程等,除非是经过国务院发布,否则作为部门规章,仅具有参考的价值,不是审理案件的法律依据。也就是说适用法律的顺序是民法典、铁路法、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国务院的行政法规,按从大到小的顺序。后面与前面的内容有冲突的地方,后者的规定应该元效。最后,特别是对于责任及赔偿额的限制,属于运输企业的单方声明,仅对自身和其职工具有约束力,其约束力不应及于旅客和货主。也就是说,这类规定只能约束铁路企业自身,应视为其一种服务承诺,而旅客和货主为运输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不受其规章的限制。其次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举证问题。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铁路对于旅客的人身伤害是由于旅客自身原因的几种免除情况免除赔偿责任的,都必须要由铁路直接证明,而不是通过证明自己已经尽到管理义务,自身无过错来间接证明是旅客自身责任导致损害。铁路要在取证时,要应尽量请车上的旅客作为证人,以符合合同书面证言的形式。

描写铁道族击队心得体会和方法二

:通过一年的地铁专业知识的学习,我们学生掌握了一定专业知识,需要到地铁站去实习,以此来检验我们所学的知识是否到家。此次的地铁实习工作不仅能巩固我们所学知识,同时我们学生也可以学到书本上没有的知识或老师课堂讲不到的专业知识。通过这次的地铁实习工作可以增强我们学生的社会意识,有利于以后出去工作的适应。本次的实习要求学生认真刻苦完成实习内容,秉承广州地下铁道公司的服务宗旨,以诚恳的服务态度服务乘客。

希望通过这次的地铁实习工作,我们学生能从中获取宝贵的实习经验,为我们以后从事地铁相关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广州地铁20xx年规划方案:

为期两个星期的地铁实习工作大概可以分为两个过程:一是作为一位地铁站务员在动物站大厅内巡视,二是在中低峰期作为一位跟车巡视员要上车进行巡视和文明乘车引导。我们上车后对列车卫生情况进行仔细巡视,同时对列车乘客的不文明进行引导,引导乘客给有需要的乘客让座!

第一部分:

地铁站务员

以地铁站务员工作任务:按照票务规章规定,负责售票、检票及其它的票务工作,按照地铁客运规章的规定,确保票务工作的正常进行,同时负责车站内其它客运工作。出现紧急情况时,尽快恢复正常工作状态。保持积极的工作态度与热情,不断提升个人服务水平。

工作范围

执行下列工作任务:

负责在售票处售票、检票、处理坏票、补票及处理乘客问询等工作。

负责从售票机收集票款和更换票盒,从出站检票机收票及更换票盒。

负责站厅和站台等处的站务工作,主动向需要帮助的乘客提供服务。

负责车站售票设备和其它设备的操作。

监视乘客客流情况,巡查出入口、站厅和站台。

监控设备的维修情况。

1、岗位的主要工作介绍

按照票务规章规定,负责售票、检票及其它的票务工作,同时负责车站内其它客运工作。保持积极的工作态度与热情,不断提升个人服务水平。

2、岗位的工作难点及挑战

站务员工作要求认真负责,保持积极向上,对乘客要热情周到,保证高水平的服务质量。

1。衣着平整,配套穿戴,不可敞胸露怀。禁止缺扣、立领、挽裤、挽袖、拖拉鞋。

2。无论是否当班,穿着制服均视为上岗。

3。服务牌应佩戴于左前胸第一粒扣子上方。

4。肩章应佩戴于左肩距肩膀5厘米处。

5。鞋袜要标准,保持干净。

6。头发整洁,发型优美,男职工头发长度适宜,女职工应梳短发或束发。

7。面部干净整洁,淡妆上岗,精神饱满。

8。主动热情,诚恳周到,文明礼貌,全面服务做到“四心”,重点照顾做到“四鼓劲”。

第二部分

地铁列车巡视员:

巧遇来自动物园站的地铁列车巡视员郭xx,1米78的个身子在车厢内格外显眼。

一路尾随,深深感受到地铁列车巡视员的不容易。列车开动及靠站的引力、行进中摇曳的车厢内拣垃圾、不文明行为劝说被漠视、穿梭人群时递来的异样眼光……

觉得做地铁列车巡视员遇过最难受的事是什么?“就是你对他不文明行为的劝阻,他们不理会我,但也不会难受,因为我也尽力了。”那最开心的是事呢?“我给老人家找位置,他们很开心;我捡了垃圾,到终点站保洁阿姨都对我说谢谢;问路的,也知道怎样走,我自己也开心起来。”

曾多次,笔者都被远远抛在后面,然而郭文波的脚步从未停止、速度保持平稳,原来在多日的工作中,他已练就一身站如松的好功夫。笔者算过,大概6分钟他能在车厢走一个来回,从动物园至滘口约20分钟车程,来回40多分钟,约7个来回,即走了14遍车厢。

来到广州火车站,上车的人多了许多,小郭的左手已拿着一定的垃圾,单手扶着扶手杆依旧往前进,渐渐地,那高大的身影又在人群中消失,我伫在原地,百感交集……

作为一位地铁列车巡视员,最大的职责就是在列车上巡视各种情况,如发现异常情况,以最快的方式通知地铁站的工作人员,或是正在驾驶室的地铁司机。引导乘客文明乘车,告知乘客勿在车厢内饮食,注意卫生,为有需要的乘客(老、弱、病、残、及怀抱婴儿者、孕妇)让座。

为期十五天的地铁实习工作的结束,伴随而来的是经验的总结!在实习中,我尽自己的最大的努力去完成学习任务。我以诚恳的态度服务每一位需要帮助的乘客以及极力协助地铁工作人员处理遇到的各种情况,从而学习了解到地铁站的各部门的分工与协调,了解认识到直接面向乘客的站务员的基本工作任务。以及了解到地铁的环境(温度,隧道通风,照明控制,熟悉进路排列,地铁列车运行图)

这次的实习使我深刻的认识到,对于我们地铁专业的学生而言,亲自到地铁站去,是一种提前认识熟悉工作环境,以便以后的工作更顺手。

描写铁道族击队心得体会和方法三

一、实习目的以及要求

铁路工程是指铁路上的各种土木工程设施。也指修建铁路的勘测设计、施工、养护、改建各阶段所运用的科学和技术。路工程最初包括与铁路有关的土木(路基、轨道、桥梁、隧道、站场)、机械(机车、车辆)和信号等工程。随着建设的发展和技术的进一步分工,其中一些工程逐渐形成为独立的学科,如机车工程、车辆工程、信号工程;另外一些逐渐归入各自的本门学科,如桥梁工程、隧道工程。现在铁路工程一词仅狭义地指铁路选线、铁路轨道、路基工程、铁路站场及枢纽。

铁路工程实习要求我们在观看有关铁路建设的视频和实地参观一段铁路后,经过老师的讲解,能够对铁路工程形成一个逐步的了解,掌握在铁路施工中要注意的一些地方及不同形式铁路的一些特点。

二、实习内容

在为期两天的实习中,我们观看了有关铁路建设的视频教程,指导教师又给我们进行了讲解,令我们掌握了一些有关铁路工程的基础知识。

1、铁路的发展

世界第一条铁路出现在1825年,以机动车牵引车列在轨道上行驶于城市之间以输送货物或旅客的运输方式在英国出现。1825年以前,也曾有过马拉车在轨道上行驶或把蒸汽机装在车辆上以驱动车辆在道路上行驶,但是这些都并非铁路运输方式。百余年来,铁路技术已有很大发展,大致可以分为开创时期、发展时期、成熟时期和新发展时期。

1825-1850年为铁路发展的开创时期。这个时期正值产业革命后期,钢铁工业、机器制造业等已达到一定水平,同时工业发展又有原材料和产品的输送问题需要解决。这样,促使铁路迅速地兴起。1825年英国建成第一条铁路后,美国、德国等相继开始修建铁路。到1850年止,世界上有19个国家建成铁路并开始营业。

1850-1900年为铁路的发展时期。这个时期内有6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成铁路并开始营业。在这个时期工业先进的国家的铁路已渐具规模,俄国修建的西伯利亚铁路和美国开发西部修建的铁路,都长达数千公里。此外,这个时期在铁路建筑技术和铁路机车制造技术方面也获得了新的发展,如铁路隧道开凿技术方面,1872-1881年建成的圣哥达隧道,长15公里,首次采用上导坑先拱后墙法施工;在铁路机车制造方面,蒸汽机车的性能日趋完善,同时电力机车和内燃机车先后于1879年和1892年研制成功。

1900-1950年是铁路发展的成熟时期。这个时期内,又有28个国家和地区建成铁路并开始营业。这些新建铁路大部分建在非洲和中东地区,而且大多建成于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前。在这个时期内,一些国家因公路和航空等运输方式与铁路开展剧烈竞争,促使铁路提高了行车速度和改进了铁路客、货运输的服务设施,开始采用内燃机车和电力机车来代替落后的蒸汽机车。但由于铁路运输难以同公路运输的方便和航空运输的快速相竞争,逐渐出现萧条景象,如美国在1920-1950年拆除9万多公里铁路。

1950年至今为铁路的新发展时期。这个时期原来是殖民地的国家纷纷独立,取得了修建铁路的自主权。铁路的技术改造也获得重大进展,60年代初期,日本建成东京大阪间的东海道新干线,专门行驶旅客列车,最高行车速度达到每小时210公里。此后,法、英、美等国和联邦德国都开始修建行驶高速列车的高速铁路。在高速铁路出现的同时,世界上一些有大宗煤炭或其他矿产货物输送任务的国家开始行驶重载列车,行驶这种列车的铁路称为重载铁路。早在20世纪20年代,美国铁路曾行驶由轴重达到30吨的货车组成的总重超过万吨的列车。60年代后,加拿大、巴西、澳大利亚等国陆续修建适于行驶重载列车的重载铁路;美国也扩大了重载列车的运营。到80年代初,最重的列车总重已达到2万吨以上。

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铁路仍然是客运和货运兼顾的常规铁路,高速铁路、重载铁路和常规铁路虽然基本形式相同,但在技术方面,包括机车和车辆、线路和轨道以及列车的编组和运行都各不相同。因此,各国铁路根据各自的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技术修建或改造本国的铁路。铁路运输的这些发展,成为铁路新发展时期的突出特点。

2、铁路选线的基本知识

铁路选线根据自然条件、人文地理条件和运输任务,结合铁路动力设备,按照列车运行的规律与经济原理设计新线和改进既有铁路线的工作。选线的内容有勘测(包括调查),选择路线概略走向,确定轨距、线数(单线或双线)、线路坡度、曲线等的技术标准和与动力设备配合方案的技术决策,及定线的设计工作。工程设计的成败与其经济效益的高低,主要不是取决于个体工程的设计质量,而是很大程度上在于设计决策是否恰当。铁路线的位置与技术标准既影响国民经济和铁路经济效益,又决定线路上各建筑物的位置及设计,其决策应循下列原则:输送能力和运输发展相适应,确保铁路安全和环境保护,兼顾铁路和社会经济效益,协调机车牵引性能和线路技术标准,充分利用先进科学技术。这样,才能在复杂的自然和人文地理条件下,选出既能以最少的人力、物力、财力,尽量少改变自然状态,又能安全、迅速、舒适,保证输送能力的线路。3、铁路线路的概念与等级

铁路线路在路基上铺设轨道,供机车车辆和列车运行的土工构筑物。是为进行铁路运输所修建的固定路线。是铁路固定基础设施的主体。分为正线、站线及特别用途线。正线是连结并贯穿分界点的线路。站线包括到发线、调车线、牵出线、装卸线、段管线等。特别用途线包括站内和区间的安全线、避难线及到企业厂矿砂石场等地点的岔线。根据线路意义及其在整个铁路网中的作用,划分为3个等级:ⅰ级铁路:保证全国运输联系,具有重要政治、经济、国防意义和在铁路网中起骨干作用的铁路,远期国家要求的年输送能力800万吨;ⅱ级铁路:具有一定的政治、经济、国防意义,在铁路网中起联络、辅助作用的铁路,远期国家要求的年输送能力≥500万吨;ⅲ级铁路:为某一地区服务,具有地方意义的铁路,远期国家要求的年输送能力500万吨。

铁路等级区分铁路在国家铁路网中的作用、意义和远期客货运量大小的标志。是确定铁路技术标准和设备类型的依据。中国规定:新建和改建铁路(或其区段)的等级,应根据其在铁路网中的作用、性质和远期客货运量确定:ⅰ级铁路,铁路网中起骨干作用的铁路,远期年客货运量大于或等于20mt者;ⅱ级铁路,铁路网中起骨干作用的铁路,远期年客货运量小于20mt者,或铁路网中起联络、辅助作用的铁路,远期年客货运量大于或等于10mt者;ⅲ级铁路,为某一区域服务具有地区运输性质的铁路,远期年客货运量小于10mt者。

其中年客货运量为重车方向的货运量与由客车对数折算的货运量之和。1对/日旅客列车按1、0mt年货运量折算。设计线铁路等级的确定对铁路工程投资、输送能力、经济效益有直接影响。等级定高了,造成建筑物标准过高,能力过剩,投资过早,积压资金;等级定低了,满足不了运量增长的要求,造成过早改建。故设计线的铁路等级应慎重确定。铁路的等级可以全线一致,也可以按区段确定。线路较长,经行地区的自然、经济条件及运量差别很大时,也可按区段确定等级。但应避免同一条线上等级过多或同一等级的区段长度过短,使线路技术标准频繁变更。

4、铁路运输的特点

铁路运输与海路运输相比,具有十分明显的快捷、安全、方便、节能和准时等优势,它不易受天气变化影响,效率高。

我们还实地考察了一段铁路,老师在现场结合实际又给我们进行了讲解。

1、铁路轨道又称线路上部建筑。

由钢轨、轨枕、连接零件、道床、道岔和其他附属设备等组成的构筑物。位于铁路路基之上,承受车轮传来的荷载并传递给路基,引导机车车辆按一定方向运转,保证列车运行的安全、平稳和舒适。世界上多数铁路(包括中国的正线铁路)采用的标准轨距为1435毫米(4英尺英寸),窄于此数的称窄轨,宽于此数的称宽轨。中国正线轨道划分为特重型(钢轨重≥70kg/m)、重型(60kg/m)、次重型(50kg/m)、中型(43kg/m)和轻型(38kg/m)。在选型时,本着由轻到重逐步加强的原则,根据近期调查运量、最高行车速度等运营条件决定。轨道现代化的主要内容为:铺设超重型高强度耐磨钢轨;使用高速道岔;发展无缝线路;采用弹性连接零件,改善轨枕、道床、路基面的工作条件;研究发展新型的轨下结构;轨道设备更新、修理和维修工作的机械化和现代化。轨道现代化的另一发展方向是结构的根本改革,如正在试验研究的单轨轨道,有导向而无轨道的磁悬浮轨道等。

2、路基工程

路基是支承轨道和传递列车荷载的建筑物,在动荷载和自然营力的作用下应保持稳定,长期变形和动荷载作用下的弹性变形不能过大。路基工程包括路基、路基防护加固建筑物、路基支挡建筑物及路基排水设施等。

3、铁路站场及枢纽

设有办理客运、货运业务,以及列车接发、会让、解体、编组、机车乘务组和机车的更换、车辆和货物检查、机车的修理和存放等的建筑物及专门设备的场所。站场工程量在整个铁路工程中占有很大比重。中国铁路车站总数在5000个以上,车站线路总长约为通车里程的40%。大型编组站占地300-400公顷,设置道岔数百组,站线总延长超过百千米,施工土石方可达百万立方米。为降低工程造价,少占或不占农田,减少对城市的干扰,铁路车站及枢纽要与其他运输方式、港口码头、工矿企业和城市规划协调配合,其在铁路网上的合理分布和各种设备的合理配置,对节约投资和运营开支,提高线路与站场通过能力、作业能力及加速机车车辆周转,都有很大的影响。

4、轨道铺设与施工

轨道铺设是将在轨排组装基地组装的轨排(一根钢轨长度)铺设于道床上。整个铺设工作由轨排的组装、运送和铺设,以及道碴的运送和铺设等环节组成。

轨排组装组装轨排的基地尽量设在铺轨起点站附近。在有两个或多个接轨点时,根据需要可同时设置几个基地,以进行多头铺轨。铺轨基地主要由轨排组装流水线(图1轨排组装流水线),轨料存放区和卸料线,轨排存放区和装车线,机车走行线,以及与上述各部分有关的作业机具和设备等组成。

轨排运输在铺设过程中轨排束必须从轨排运输列车逐渐向铺轨机移动、以不断向铺轨机供应轨排。为适应这一需要,必须用装有滚轮的特制平车(图2装有滚轮的特制平车)。铁路新线很长时,轨排的运距很远。为节省滚轮平车,可仅在靠近铺轨前方的一段距离内才使用这种特制平车,而在大部分运程中则用普通平车。采用这种措施时,必须设置把轨排束从普通平车倒装到滚轮平车的换装站,也可不设换装站而把基地前移或在铺轨机后部使用龙门架倒装。

轨排铺设轨排重量较大,必须用铺轨机吊铺。铺轨机的类型很多,但作业相似,新线铺轨都是借助于这类机械的起重和移送装置,把轨排从铺轨机后的轨排车上(或从已把轨排滑入的铺轨机内)起吊,移送到前悬臂下,下落就位,连接到已铺好的轨排上。每铺完一节轨排,铺轨机就前移一节距离,如此循环前进。美、英等国常在铺设新线时,先使用木枕和轻轨的轨排,然后再换铺钢筋混凝土枕和重型钢轨。换铺工程中采用铺轨列车,连续完成从拆除、收集旧轨到换铺新轨等作业。

在少量新线铺轨工程或既有线换轨工程中,也可使用龙门架铺轨机,它是把龙门架和平板车组合在一起工作的简易装置。龙门架行驶于临时铺设在路肩上的轻型小轨道上,用来铺设装载在平板车上的轨排(轨排平板车从附近小型基地用轨道车推送到龙门架后端)。每铺设一段,小轨道就用人力向前移一段距离,交替前进。这种铺设方法设备简单,使用方便,但效率较低。

道碴铺设轨排本应铺设在预先铺好并经夯实的道床上,但是由于每公里铁路的道碴需要量大(每公里达20__米3左右),必须使用铁路本身运送,方能降低运费和缩短工期。因此,一般都是先用其他运输工具,只铺数量较少的底层(甚至只是轨条下两条碴带),在铺轨后再尽速利用列车补齐全部道碴。

铺碴工作包括运碴、卸碴、布碴、起道、拨道、捣固、道床整形等多项作业。其中运、卸碴作业多用专用自动卸碴车进行。其余作业,各国多采用具有综合工作性能的铺碴机施工。中国还没有定型的铺碴机械,但设计、试制、试用的机型已不少。在中国,铺碴工程主要还是应用各种养路机械,例如起道机、道碴整形机、捣固机等(见轨道养护)分别进行。

当然现在也有无渣轨道,它们各有优点:有渣轨道由于是由道砟组成的道床,可以方便的进行线路的方向、高低的调整,所以被大多数地段使用,它的施工和养护比较方便,技术非常成熟。被世界各国铁路广泛采用。但是由于组成道床的道砟强度问题,和路基的地质问题,有渣轨道线路有很多的道床病害,比较典型的就是道床翻浆。

无渣轨道是把线路的道床部分用混凝土进行整体的浇筑,由于混凝土的抗压强度比较高在路基稳定的地段也有采用的,它的线路方向和高低的调整范围很小,一般在25mm左右,所以对它的施工要求较高,施工结束后的后期养护工作较少。但是一旦发生线路路基病害就很难养护,必须把基础从新浇筑,而且路基不稳定的地区采用整体道床的后期病害整治工作很难,投入也较大。

现在的铁路客运专线铁路大部分地段采用无渣轨道线路,是因为无渣轨道一旦施工成型后,它的稳定性很好,养护工作也比较简单,而且在列车的高速运行状态下有渣轨道很难保证线路的稳定性,这是高速铁路发展的总体趋势。但是高速铁路的基础施工要求就非常的严格,分层碾压的厚度控制的很死,就是为了保证在列车的高速运行状态下路基的稳定性。所以选择有渣轨道还是无渣轨道要看实际情况而定。

铺轨工程在铁路新线建设的施工总体组织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位置。新线一经铺轨,就能利用列车在施工过程中负担大部分工程运输,也能很快开办临时客货运业务,为加速施工和尽早促进沿线地区经济开发创造了有利条件。铺轨工期的安排,又是决定新线所有其他基本工程项目工期的依据。

三、实习体会

在老师的带领下,我们通过影音资料及现场实地实习,初步掌握了铁道工程要学习的基本内容,在两天的实习中,我们增长了见识,对理论上的知识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这都要归功于这次宝贵的实习经历,最大的收获在于将查来的参考资料与实际很好的结合起来。不再是我们单纯看死的文字内容,而是注重联系实际,这也为我们今后的学习增添了宝贵的经验。

描写铁道族击队心得体会和方法四

最近,我读了一本红色经典,名叫《铁道游击队》。

这本书讲的是:

抗日时期,在山东境内,有一支游击队,他们有着一种特殊的技能——扒火车,于是,故名叫铁道游击队,这支部队为抗日做出了不少贡献,许多队员因此而牺牲……

这本书里的内容曲折惊险,引人入胜,而且细节方面,作者描写的得也非常细腻,让人感觉身临其境,作者把人物刻画得有血有肉、惟妙惟肖,非常得传神,不信?我可以举两个例子:

描写铁道游击队去偷袭鬼子时的天气描写:风渐渐打起来,西北风呼呼地拧着铁路边的电线杆,电线在吱吱地响。

还有,在铁道游击队营救被鬼子关押的队员时的情景:这时,突然一阵疾风旋转,震耳欲聋的射击声响成一片,千万道红色的火蛇在墓地的低空飞舞,子弹像雨点一样扫来。

看完这本书后,我久久陷入沉思。今天的日子多美好啊!如果没有共产党和八路军,我们就不会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读书,也没有今天这幸福生活!同时,我又在为那些为革命事业而牺牲的人们感到无比的心痛。

这本书太好了,这本书让我们铭记中国以前所受的在难,也让我们学习了英勇的铁道游击队在面对敌人时坚强不屈、不怕牺牲、勇于拼搏的精神!

描写铁道族击队心得体会和方法五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签订

第三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履行

第四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第五章 违反货物运输合同的责任和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2条 本细则所指铁路货物运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公布的营业铁路货物运输。

本细则适用于铁路运输部门与企业、农村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法人之间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

个体经营户、个人与铁路运输部门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应参照本细则执行。

军事运输、国际联运,铁路与水路、公路、航空、管道之间的货物联运,另行规定。

第3条 托运人利用铁路运输货物,应与承运人签订货物运输合同。

,应按照优先运输国家指令性计划产品,兼顾指导性计划产品和其他物资的原则,根据国家下达的产品调拨计划、铁路运输计划和铁路运输能力签订。在签订国家指令产品运输合同中,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逐级报请双方上级主管综合部门处理。其他货物运输,由托运人与承运人协商签订货物运输合同。

第二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签订

第4条大宗物资的运输,有条件的可按年度、半年度或季度签订货物运输合同,也可以签订更长期限的运输合同;其他整车货物运输,应按月签订运输合同。按月度签订的运输合同,可以用月度要车计划表代替。

零担货物和集装箱货物运输,以货物运单作为运输合同。

第5条按年度、半年度、季度或月度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经双方在合同上签认后,合同即告成立。托运人在交运货物时,还应向承运人按批提出货物运单,作为运输合同的组成部分。

零担货物和集装箱货物的运输合同,以承运人在托运人提出的货物运单上加盖车站日期戳后,合同即告成立。

第6条 按年度、半年度、季度或月度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应载明下列基本内容:

一、托运人和收货人名称;

二、发站和到站;

三、货物名称;

四、货物重量;

五、车种和车数;

六、违约责任;

七、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7条 货物运单应载明下列内容:

一、托运人、收货人名称及其详细地址;

二、发站、到站及到站的主管铁路局;

三、货物名称;

四、货物包装、标志;

五、件数和重量(包括货物包装重量);

六、承运日期;

七、运到期限;

八、运输费用;

九、货车类型和车号;

十、施封货车和集装箱的施封号码;

十一、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履行

第8条 托运人应当承担下列义务:

一、按照货物运输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运人交付托运的货物;

二、需要包装的货物,应当按照国家包装标准或部包装标准(专业包装标准)进行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要根据货物性质,在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下进行包装,并按国家规定标明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笨重货物还应在每件货物包装上标明货物重量;

三、按规定需要凭证运输的货物,应出示有关证件;

四、对整车货物,提供装载货物所需的货车装备物品和货物加固材料;

五、托运人组织装车的货物,装车前应对车厢完整和清洁状态进行检查,并按规定的装载技术要求进行装载,在规定的装车时间内将货物装载完毕或在规定的停留时间内,将货车送至交接地点;

六、在运输中需要特殊照料的货物,须派人押运;

七、向承运人交付规定的运输费用;

八、将领取货物凭证及时交给收货人并通知其向到站领取货物;

九、货物按保价运输办理时,须提出货物声明价格清单,支付货物保价费;

十、国家规定必须保险的货物,托运人应在托运时投保货物运输险,对于每件价值在七百元以上的货物或每吨价值在五百元以上的非成件货物,实行保险与负责运输相结合的补偿制度,托运人可在托运时投保货物运输险,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第9条 承运人应当承担以下义务:

一、按照货物运输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量、车种,拨调状态良好、清扫干净的货车;

二、在车站公共装卸场所装卸的货物,除特定者外,负责组织装卸;

三、将承运的货物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和到站,完整、无损地交给收货人;

四、对托运人或收货人组织装车或卸车的货物,将货车调到装、卸地点或商定的交接地点;

五、由承运人组织卸车的货物,向收货人发出到货催领通知;

六、发现多收运输费用,及时退还托运人或收货人。

第10条 收货人应当承担下列义务:

一、缴清托运人在发站未交或少交以及运送期间发生的运输费用和托运人责任发生的垫款;

二、及时领取货物,并在规定的免费暂存期限内,将货物搬出车站;

三、收货人组织卸车的货物,应当在规定的卸车时间内将货物卸完或在规定的停留时间内将货车送至交接地点;

四、由收货人组织卸车的货物,卸车完毕后,应将货车清扫干净并关好门窗、端侧板(特种车为盖、阀),规定需要洗刷消毒的应进行洗刷消毒。

第11条 托运人托运个人搬家货物、行李每十千克价值三十元以上者,可声明价格,要求保价运输。承运人按保价运输办理时,按规定核收货物保价费。

第12条托运人向承运人托运货物和承运人向收货人交付货物的时候,都应进行交接验收。如果发现货物(托运人组织装车的为封印、货物装载状态、篷布苫盖状态或规定标记)有异状或与货物运单记载不符,在承运时,应由托运人改善后接收;在交付时,收货人应即向承运人提出异议。收货人在验收货物的时候,没有提出异议,即认为运输合同履行完毕。

由承运人组织装车并在专用线、专用铁道内装车的货物,按承运人同收货人商定的办法,办理交接验收。

第13条承运人在查找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领取货物时,除不宜于长期保管的货物外,从发出催领通知次日起三十日内或从收货人拒绝领取货物时起三日内通知托运人。托运人自接到通知次日起,五日内提出处理办法答复承运人。超过期限,运输合同仍无法履行时,承运人有权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收货人拒绝领取货物的时候,应当出具书面说明。

第14条因自然灾害,货物运输发生阻碍,承运人应当采取绕路运输或卸下再装措施。因货物性质特殊,绕路运输或卸下再装会造成货物损失时,承运人应联系托运人或收货人在要求的时间内提出处理办法。超过期限未答复时,承运人可比照本细则第十三条规定处理。

第四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第15条 货物运输合同必须经双方同意,并在规定的变更范围内办理变更。

第16条托运人或收货人由于特殊原因,经承运人同意,对承运后的货物可以按批在货物所在的途中站或到站办理变更到站、变更收货人,但属于下列情况,不得办理变更:

一、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物资流向或运输限制;

二、变更后的货物运输期限,大于货物容许运送期限;

三、变更一批货物中的一部分;

四、第二次变更到站。

第17条 货物运输合同在货物发送前,经双方同意,可以解除。

第五章 违反货物运输合同的责任和处理

第18条 承运人的责任

一、由于下列原因之一,未按货物运输合同履行、按车向托运人偿付违约金五十元:

(一)未按旬间日历装车计划及商定的车种、车型配够车辆,但当月补足或改变车种、车型经托运人同意装运者除外;

(二)对托运人自装的货车,未按约定的时间送到装车地点,致使不能在当月装完;

(三)拨调车辆的完整和清扫状态,不适合所运货物的要求;

(四)由于承运人的责任停止装车或使托运人无法按计划将货物搬入车站装车地点。

二、从承运货物起,至货物交付收货人或依照有关规定处理完毕时止,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按下列规定赔偿:

(一)已投保货物运输险的货物,由承运人和保险公司按规定赔偿;

(二)保价运输的货物,由承运人按声明价格赔偿,但货物实际损失低于声明价格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三)除上述一、二两项外,均由承运人按货物的实际损失赔偿。赔偿的价格如何计算,由铁道部、国家物价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另行规定。

三、由于下列原因之一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不可抗力;

(二)货物本身性质引起的碎裂、生锈、减量、变质或自燃等;

(三)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货物合理损耗;

(四)托运人、收货人或所派押运人的过错。

四、由于承运人的过错将货物误运到站或误交收货人,应免费运至合同规定的到站,并交给收货人。

五、未按规定的运到期限,将货物运至到站,向收货人偿付该批货物所收运费5%至20%的违约金。

六、如果托运人或收货人证明损失的发生确属承运人的故意行为,则承运人除按规定赔偿实际损失外,由合同管理机关处其造成损失部分10%至50%的罚款。

第19条 托运人的责任

一、由于下列原因之一,未按货物运输合同履行,按车向承运人偿付违约金五十元:

(一)未按规定期限提出旬间日历装车计划,致使承运人未拨货车(当月补足者除外),或未按旬间日历装车计划的安排,提出日要车计划;

(二)收货人组织卸车的,由于收货人的责任卸车迟延,线路被占用,影响向装车地点配送空车或对指定使用本单位自卸的空车装货,而未完成装车计划;

(三)承运前取消运输;

(四)临时计划外运输致使承运人违约造成其他运输合同落空者。

二、由于下列原因之一招致运输工具或设备或第三者的货物损坏,按实际损失赔偿:

(一)匿报或错报货物品名或货物重量的;

(二)货物包装有缺陷,无法从外部发现,或未按国家规定在货物包装上标明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的;

(三)托运人组织装车的,加固材料不符合规定条件或违反装载规定,在交接时无法发现的;

(四)由于押运人过错的。

第20条 由于托运人原因招致运输工具、设备或第三者的货物损失,由收货人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21条 货物运输合同遇有下列情况,承运人或托运人免除责任:

一、因不可抗力或铁路发生重大事故影响排空送车,企业发生重大事故以及停电影响装车,超过二十四小时时;

二、根据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主管行政机关的书面要求停止装车时;

三、由于组织轻重配装或已完成货物吨数而未完成车数时;

四、由于海运港口、国境口岸站车辆积压堵塞,不能按计划接车而少装时。

第22条 承运人同托运人或收货人相互间要求赔偿或退补费用的时效期限为一百八十日(要求铁路支付运到期限违约金为六十日)

托运人或收货人向承运人要求赔偿或退还运输费用的时效期限,由下列日期算起:

一、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为车站交给货运记录的次日;

二、货物全部灭失未编有货运记录,为运到期限满期的第十六日,但鲜活货物为运到期限满期的次日。

三、要求支付货物运到期限违约金,为交付货物的次日;

四、多收运输费用,为核收该项费用的次日。

承运人向托运人或收货人要求赔偿或补收运输费用的时效期限,由发生该项损失或少收运输费用的次日起算。

第23条承运人与托运人或收货人相互间提出的赔偿要求,应自收到书面赔偿要求的次日起三十日内(跨及两个铁路局以上运输的货物为六十日内)进行处理,答复赔偿要求人。

索赔的一方收到对方的答复后,如有不同意见,应在接到答复的次日起六十日内提出。

第24条对货物运输合同的纠纷,承运人和托运人或收货人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章 附 则

第25条 本细则由铁道部负责解释。

铁路货物运输合同范文2

1、甲方:

法定代表人:

甲方: (委托人): 合同编号:

经办人: 联系电话: 传真:

2、乙方:

法人代表:

经办人: 联系电话: 传真:

3、乙方在过境(国内)铁路运输代理领域的丰富经验。

4、甲方希望乙方为其安排本合同项下的铁路运输等事宜。据此双方按照公平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国际公约就以下条款达成一致:

第一条

1.1、“合同”指本合同及双方达成一致并签章认可的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附录及附录中提到的文件。

1.2、“货物”指甲方交付乙方安排运输并提供其他相关的服务,仅限附件一中约定的物品。

1.3、“服务”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的铁路运输代理,相应的信息、传递、反馈及其他相关服务,仅限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的服务范围。

第二条:服务范围

根据甲方的委托,乙方作为甲方的代理人全权代表货物从(铁路发站名称)________到(铁路到站名称)________的铁路运输以及货物进口报关检验等事宜,具体的服务范围见附件二。

第三条:合同价款

3.1、合同价款包括:货物从(铁路发站名称)__________到(铁路到站名称)__________的铁路运输费、装卸费、货物装车延时费,由甲方支付,货物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到铁路发运站的汽运费,货物代发费每吨25元,由甲方在发货前三日内支付给乙方。

3.2、本合同价款在以下情况下可调整:

3.2.1、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目的地所在地)行政法规和铁路、海关等政府部门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3.2.2、中国目的地所在的法律、法规和铁路部门等政府部门有关政策变化造成价格调整,乙方提供相关书面文件直接按照新价格执行。

3.2.3、服务范围发生变化的,按照乙方提供的新增服务合同收费标准执行。

3.3、货物起运前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通知支付乙方全部合同价款(或者调整后的合同价款)。

第四条:货物包装及交付

4.1、甲方负责货物包装,应保证货物适合长途运输和各种天气变化,并符合相关主管机关的标准,任何犹豫甲方包装不善而照成的运输工具、人员或者其他货物及财产的损失核对乙方或第三者造成的损失,责任由甲方负责。

4.2、甲方交货方式为:

甲方应当在货物起运日前_____个工作日内将由乙方安排车辆运输,应当向甲方书面告知货物有关信息,包括不仅限于货物的名称、性能、重量、批次、特殊运输要求等重要信息资料。

4.3、甲方交付的货物不得夹带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的物品及国家规定的禁止进口的物品。对甲方危险货物造成的损失及后果,一切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货物的出运

5.1甲方应当在货物起运前____个工作日将货物出运计划通知乙方,通知不正确、不确定或不完备导致不能按时发运的,甲方承担一切损失及费用。

5.2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安排货物的发运,如因乙方原因未能将货物及时发运,乙方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5.3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铁路运单,并在货物发运前得到甲方的确认后,全部单证应在货物装运承运后尽快送达甲方。

第六条:保险

6.1运输货物保险,根据铁路运票中货物保价运输的保险:(人寿)

6.2发生保险范围内的事故后,乙方应当协助甲方向铁路及保险公司索赔。

第七条:双方商业机密的保险

7.1为本合同之目的,秘密信息一词指的是任何涉及或与本合同各方有关的未公开的秘密信息,任何一方不得将业务及营销渠道程序、标准、价格及其他财务记录等资料;任何一方为本合同目的所签署的任何协议、备忘录、附件。

7.2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将秘密信息以任何方式泄漏给任何第三方,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公众。

第八条:不可抗力

8.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暴乱、戒严及其受影响一方不能控制的客观情况。

8.2一方因不可抗力情况而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应及时通知另一方不可抗力的情况,应采取合理措施尽量减少影响,尽可能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履行本合同。

8.3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无需对另一方因本合同未能履行或延迟而遭受任何损失承担责任,并且此种未能履行不应视为违反本合同。

第九:合同修改

9.1因市场的变化和合同双方协作的要求,任何一方可向对方提出修改、变更、补充本合同的请求。

9.2合同的修改、变更、补充应以书面协议的形式进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9.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若不能协商解决,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9.4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铁路货物运输合同范文3

合同编号:

甲 方: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 邮编: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银行帐户 :

乙 方: 中国外运 公司 (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 邮编: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银行帐户 :

第一条 定义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并经书面记载于合同或者相似功能文本中,本合同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定义或意义:

1.1“合同”指本合同及双方达成一致并签章认可的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附录及附录中提到的其他文件。

1.2 “货物”指由甲方交付乙方安排运输并提供其他相关服务的物品,仅限本合同附件一中约定的物品。

1.3“服务”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的铁路运输代理、出口货物报关报验、相应的信息传递、反馈及其他相关服务,仅限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的服务要求及范围。

第二条 服务范围

根据甲方的委托,乙方作为甲方的代理人负责安排货物从[铁路发站名称]到[铁路到站名称]的铁路运输以及货物出口报关报验等事宜。具体的服务范围见附件二。

第三条 合同价款

3.1合同价款为,包括:货物从[铁路发站名称]到[铁路到站名称]的铁路运输、货物出口报关报验及相关服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合同总价的具体构成及单项费用详见附件三。

3.2本合同价款在以下情况下可以调整:

3.2.1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目的地所在国国家名称]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其国家铁路、海关等政府部门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3.2.2实际委托运输货物数量和/或服务范围发生变化。

3. 3乙方应当在3.2款情况发生后个工作日内,将调整原因、调整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待甲方确认后作为调整后的合同价款。合同价款的调整按下列方法进行:

3.3.1实际委托运输货物数量发生变化的,按实际委托运输的车皮数量或集装箱数量依据本合同附件三各分项单价进行调整;

3.3.2中国和[目的地所在国国家名称]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其国家铁路、海关等政府部门有关政策变化造成价格调整的,乙方提供相关书面文件后按照新价格执行。

3.3.3服务范围发生变化的,按照乙方提供的新增服务的收费标准执行。

3.4货物起运前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通知支付乙方全部合同价款(或者调整后的合同价款)。

第四条 货物包装及交付

4.1甲方负责货物包装,应保证货物的包装适合长途铁路运输和各种天气的变化,并符合有关主管机关的标准,任何由于甲方包装不善而造成的任何运输工具、人员或者其他货物或财产的损失和/或对乙方或者任何第三方的损失和/或责任均由甲方负担。

4.2甲方交货方式为:

4.3甲方应当在货物起运日前个工作日将货物交付乙方。甲方将货物交付给乙方安排运输时,应当向乙方书面告知货物有关的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货物的名称、性质、性能、重量、数量、批次、特殊运输要求等重要信息资料。

4.4乙方应在接收货物前联合甲方对货物进行检验,检验仅限于对货物的外包装及数量的检验,检验完毕后双方应当签署交接备忘录。如乙方发现货物外包装有破损或者数量与甲方提供的信息不符时,乙方应当在得到甲方的书面确认后方可收货。

4.5甲方交付的货物不得夹带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物品及国家规

定的禁止出口的物品。对具有危险性质的货物,不管是否在国际危规中列明,对由于危险货物造成的一切损失、责任、费用,均由甲方承担,不管甲方是否进行了危险品申报。

第五条 出口货物的报关报验

5.1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给合法、合格、正确、齐全的报关报验单证,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发票、商检证书、许可证、核销文件、报关单、手册、装箱单及有关批文等。因甲方提交的报关报验单证内容不准确、不完整、不及时或不合法而导致的损失和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果因甲方提供的单据不准确或不真实而造成乙方损失或承担责任的,甲方承担乙方因此所承担的全部损失或责任。

5.2乙方在收到甲方的全套报关报验单证后,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办理报关报验手续。乙方应当认真履行职责,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并将有关信息及时向甲方报告。

5.3乙方应当在通关后 个工作日内将整理齐全的货物出口报关单、外汇核销单等单证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给甲方。

第六条 货物的出运

6.1甲方应当在货物起运日前个工作日将货物出运计划通知乙方,因通知事项的不正确、不确切或不完备而导致货物不能按时发运的,甲方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或费用。

6.2甲方应负责提供全部出口货物所需的正确、齐备的运输单证,由于没有运输单证或运单上所附文件不齐全、不正确而发生的后果,甲方应当承担责任。

6.3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期安排货物的发运,如因乙方原因未能将货物及时发运,乙方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6.4乙方负责安排起运地装车、协调口岸换装作业,保证货物能够顺利通过边境口岸。

6.5乙方应当按甲方的要求提供国际铁路运单,并在货物发运前得到甲方确认,全部单证应在货物装运后尽快送达甲方。

6.6货物在运输途中,乙方应当应甲方的要求定期向甲方提供书面的货物跟踪信息,表明货物的位置,直至到达[铁路到站名称]。

6.7乙方应当在货物到达[铁路到站名称]前书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做好接货准备。

第七条 保险

7.1根据甲方的委托,乙方应当及时投保货物运输保险,险种为 。保险费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7.2发生保险范围内的事故后,乙方应当协助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

第八条 保密条款

8.1为本合同之目的,秘密信息一词指的是任何涉及或与本合同各方有关的未公开的秘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中的全部或任何部分:任何合同一方的业务经营、营销渠道、程序、标准、价格及其他财务记录等资料;任何一方为本合同目的而签署的任何合同、协议、备忘录、附件、草案或记录(包括本合同);以及本合同一方为本合同之目的而向对方提供的未公开的信息。

8.2除8.3情形外,本合同一方不得将秘密信息以任何方式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公众、媒体宣布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等情况。

8.3发生以下情况,任何一方均不被视为披露或泄露秘密信息:

8.3.1所泄露的秘密信息在泄露之前已为公众所知(但以违反本条款方式泄露的除外)。

8.3.2经合同各方事先书面同意。

8.3.3为本次交易之目的将秘密信息披露给各自的专业顾问,并要求其承担保密责任。

8.3.4应政府部门或法律法令的强制性要求而披露,但政府部门的要求必须是以正式书面文件发出的,否则协议一方应当加以拒绝,并不得披露或泄露任何秘密信息。

8.4本合同各方均应采取必要措施,将其知悉或了解的秘密信息限制在其有关职员、代理人或顾问的范围内,并要求他们严格遵守本条款,不将有关秘密信息泄露予任何第三方。各方均承诺不将从对方取得的秘密信息披露或泄露给其无关的职员。

8.5任何合同一方如果依据第8.3.4款之规定对外披露秘密信息,应当通知合同对方。

8.6合同一方违反本条款的规定,应当赔偿合同对方的损失。

8.7保密条款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合同各方对秘密信息承担的保密义务自获得秘密信息之日起算,为期 年。

第九条 不可抗力

9.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暴乱、骚乱、戒严,及其它受影响一方不能控制的客观情况。

9.2一方因不可抗力情况而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应及时通知另一方不可抗力的情况,并出具不可抗力的有效依据,并应当采取合理措施尽量减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尽可能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履行本合同。

9.3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无需对另一方因本合同未能履行或延迟履行而遭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并且此种未能履行或延迟履行不应视为违反本合同。

9.4在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下,本合同的义务履行期限可随情况的发展相应推迟。如不能履行义务超过天,履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因利益得不到保证,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 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0.1甲方的违约责任:

10.1.1违反本合同第3.4条的规定延迟支付乙方合同价款,每延期一天,支付乙方延迟付款额的万分之五作为逾期付款违约金。同时,在未收到甲方应支付的全部合同价款(或者调整后的合同价款)时,乙方有权中止履行本合同下的义务,由此导致甲方或者任何第三方的任何损失和/或责任应当由甲方承担。

10.1.2违反本合同第4.3条、第5.1条、第6.1条、第6.2条的约定,造成货物不能及时通关的,由此引起的乙方和/或任何第三方的任何损失和/或责任均由甲方承担;造成货物不能及时起运或者铁路车皮等待或者撤回的,甲方除了承担由此引起的乙方和/或任何第三方的任何损失和/或责任外,每延误一天,还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0.1.3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收货人未按时接收货物造成乙方增加支出,由甲方承担。

10.1.4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发生时,应当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和/或责任。

10.2乙方的违约责任:

10.2.1乙方在履行代理人职责时应当尽心尽责,由于乙方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货物损坏或者灭失的,乙方应当按照损坏或者灭失货物的市场价格赔偿甲方,但是不包括货物因延迟等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任何其他在签订本委托合同时所无法合理预见的损失。在任何情况下,乙方的赔偿责任都不应超出每件元人民币或每公斤 元人民币的责任限额,两者以较低的限额为准。

10.2.2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发生时,应当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和/或责任。

第十一条 一般性条款

11.1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双方有授权的代表签署并互换之日起生效。

11.2法律适用: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修改、终止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1.3 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 法院审理。或者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 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注:上述两条款,只能选择一项,请自行决定。)

11.4 合同的修改:

11.4.1 因市场的变化和合同双方协作要求,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提出修改、变更、补充本合同的请求。

11.4.2 合同的修改、变更、补充应以书面协议方式进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1.5合同完整性:本合同和本合同附件构成本合同各方之间就本协议主要事项达成的完整的合同和谅解,并取代之前一切与此有关的口头、书面或其它形式的建议、声明、保证、协议或承诺。

11.6合同分割性:如果任何时候本合同中的任何一个条款或该条款的一部分无效、失效、不合法,或在任何方面不可执行或无法履行,本合同其余部分的有效性、合法性、可执行性或履行在任何情况下不应由此受到影响或损害。

11.7弃权:本合同任何一方未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不视为对这些权利的放弃;任何单独或部分行使前述权利的行为,亦不应妨碍将来对这些权利的行使。

11.8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决。若不能协商解决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11.9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 份.

甲方: (签章) 年 月 日

乙方: (签章) 年 月 日

描写铁道族击队心得体会和方法六

实习单位:广州铁路(集团)公司惠州工务

姓名:

系(院):铁道工程系

专业班级:

指导老师:

摘要:根据学校铁道工程技术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和教学计划的安排,为巩固理论教学成果,提高学生的操作技能,适应现场的实际需要,2010级铁道工程技术专业学生将于完成学业一部分三个月的《铁道工务》顶岗实习。

一、实习日期:

二、关键词:

整理外观、防护、起道、拨道、改道、除草、捣固、涂油、换螺帽、换扣板、换弹条、换枕木、换钢轨

三、实习目的:

1、学习和了解线路作业防护及确保安全的有关规定。

2、学习和掌握轨道设备基本组成、基本尺寸和技术标准(含无缝线路)。

3、进行曲线拨正、调整轨缝、缩短轨布置等基本计算训练。

4、参加线路综合维修、临时补休作业。

5、掌握各种施工作业防护方法。

6、熟悉工务管理部门的管理组织及职责范围。

四、实习主要内容:

在系里面安排我们到工务段实习,我们所有人都觉得非常的激动,因为我们以前都只是学习铁道工务的理论知识,从来没有将理论与工务的实际操作结合起来学习。

本次实习我们去惠州的那部分人前一天就踏上了实习的旅程。首先来到河源站,来到广梅汕铁路党校职校,来到广梅汕铁路党校职校的主要目的就是:对线路作业的安全培训及安全考试。

等到安全考试完成,我们又辗转到被分到的车间,而和我一起被分在龙川北线路车间一共八人,当天我们六个男生就分到了工区,两个女生分在了车间,晚九点才到东水线路专修工区。

实习第一天我们就被要求5:00起床,常常的火车鸣笛声,确实有点的不适应,但是接下来的日子每天如是,就慢慢的适应下来。来到工区实习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工务的常规作业,刨除铁道线路道心的多余的道砟,用拉耙拉平整道床边破。第二天我们就被要求00:00起床,因为天窗点在00:30-02:30。点内我工作量是涂油换螺帽。

接下来的工作,是跟着工人师傅刨除水沟的杂草、泥土、垃圾等整理外观的作业。然后,是更换线路上坏损的扣件、螺帽、弹条、更换坏损的轨距挡块、加紧扣件螺栓,轨距拉杆螺栓等等。这所有的工作虽然很简单,但是还是占据了我们实习学习工作的大部分时间。就这样又过去了将近一个月,接下来又做了一样其他的工务作业,那就是:拨道作业、改道作业、起道作业、捣固等等。

相关工作的图片:

五、实习心得:

三个月的时间不知不觉就过去了。刚去的一周还是在劳累中度过的,由于我们的线路刚刚好要做外观,而且马上面临着三标检查。所以一周都是在拉边坡、刨道砟、疏通水沟、除草,然后直到做完。感觉我以后的工作就是这样,我的心顿时就凉了,但是慢慢的后面的工作就步入正轨了。在接下来的两周里,我不断调整自己,虚心学习,努力提高自己各方面的能力,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的融入铁路工务工作。在此,我非常感谢我们工区的师傅们,在我实习期间给我的指导和帮助,为我今后的成长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短短的三个月,我学习到的东西颇多。

首先,我顺利完成从学生向工人的部分转变。通过参加这次的实习,我了解到线路工工作的重要性,决定以后在工作岗位上要着重培养自己安全责任意识、生产作业规范性,努力提升自己专业方面的能力,使自己能够早日成为一个合格的技术工人。

其次,在工作上,我们需要坚持勤于思考,虚心请教的态度,全力以赴的完成任务。在安全技术室见习期间,通过师傅们的耐心讲解,自己对线路综合维修与经常保养和临时补修的基本内容及作业方式、各项安全注意事项等知识的学习,我对铁路线路工岗位职责的认识又深了一层;随着每天白天深入现场的接触、跟班、询问,明确了线路何时要进行综合维修工作、维修的目的及工作任务,熟知了更换线路轨枕、道床清筛、线路起道、线路捣固等项目的作业规范。对日常养

护作业中,线路、道岔的检查方法,木枕、扣件改道作业,作业安全防护等也有了深入的了解。晚上,跟工长学习各项台账,各种作业安全防护办法及工务非正常情况下应急处理的原则等。通过学习,我更加深入的认识到在工作上应注重规范,只有明确了各项作业标准,各种规章制度,才能合理的组织安全生产;采用科学的方法技术,才能更有效的提高作业效率。

再次,我了解了很多学校学习中没有接触过的一些铁路规范,如《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线路修理规则》、《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等,了解铁路工务方面的最新动态及同类部门好的一些作业办法等;生活上跟师傅们一起作业,从他们身上了解铁路方面文化。

短短三个月的实习时间,我已完全相信我已完成了实习要求的从学生向铁路线路工的部分转变,在今后的工作学习中,充分运用老师传授的知识,更好的融入铁路工作上来,为铁路更好发展做出奉献!

六、实习收获:

1、掌握了轨道构造、轨缝调整、轨距加宽和曲线外轨超高等内容。

2、掌握了线路养护维修的标准、要求和各项单项作业标准及作业方法。

3、掌握了道岔类型、构造,道岔主要尺寸,道岔检查的主要内容。

4、我们熟悉了曲线的构造,曲线整正及养护维修方法。

5、掌握了各种施工作业防护方法;熟悉了工务段的管理组织及工区的职责范围。

七、实习后建议:

学校在开设课程时,应该根据现场作业的标准,尽量让学生在学校的时候就能见识到现场的一些作业模式,以及学习这门专业今后工作的环境和主要工作,这样可以让学生在走上工作岗位之前有一个心里准备,可以减少学生到现场以后对现场的失落感和抱怨。这样更有利于学生很快适应工作环境,尽快投身工作岗位。

描写铁道族击队心得体会和方法七

20xx年xx月xx日。

整理外观、防护、起道、拨道、改道、除草、捣固。

1、学习和了解线路作业防护及确保安全的有关规定。

2、学习和掌握轨道设备基本组成、基本尺寸和技术标准(含无缝线路)。

3、进行曲线拨正、调整轨缝、缩短轨布置等基本计算训练。

4、参加线路综合维修、临时补休作业。

5、掌握各种施工作业防护方法。

6、熟悉工务管理部门的管理组织及职责范围。

在系里面安排我们到工务段实习,我们所有人都觉得非常的激动,因为我们以前都只是学习铁道工务的理论知识,从来没有将理论与工务的实际操作结合起来学习。本次实习我们去xx的那部分人前一天就踏上了实习的旅程。首先来到xx南站,又辗转到达xx镇的xx工务段的培训基地。去xx镇培训基地的主要目的就是:对线路作业的安全培训及安全考试。

等到安全考试完成,我们又辗转到被分到的车间,而和我一起被的xx南线路车间一共七人,又是一次的安全培训及考试。结束后,我们终于来到这次实习的目的地线路工区。最后,我和xx则被送到小南海线路工区。

其他多余的事不再闲扯,实习第一天我们就被要求xx起床,常常的火车鸣笛声,确实有点冷有点的不适应,但是接下来的日子每天如是,就慢慢的适应下来。来到工区实习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工务的常规作业,刨除铁道线路道心的多余的道砟,用拉耙拉平整道床边破。就这样的工作我做了四天,也许过于的累吧,这几天都特别好睡。由于后两天工人师傅都加班,虽然是周末,我们也跟着加起了班。

接下来的工作,是跟着工人师傅刨除水沟的杂草、泥土、垃圾等整理外观的作业。然后,是更换线路上坏损的扣件、更换坏损的轨距挡块、加紧扣件螺栓,轨距拉杆螺栓等等。这所有的工作虽然很简单,但是还是占据了我们实习学习工作的大部分时间。就这样又过去了将近一个实习周,接下来又做了一样其他的工务作业,那就是:拨道作业,很庆幸终于接触了相关技术的工作了,但本项作业也只有一下午。然后是:改道作业,我也只是跟着干了一天。最后,我跟着的那一组师傅便是漫长的找坑起道作业,也一直干到离开工区。

一个月的时间不知不觉就过去了。刚去的一周还是在劳累中度过的,由于我们的线路刚刚好要做外观,而且马上面临着三标检查。所以一周都是在拉边坡、刨道砟、疏通水沟、除草,然后直到做完。感觉我以后的工作就是这样,我的心顿时就凉了,但是慢慢的后面的工作就步入正轨了。在接下来的两周里,我不断调整自己,虚心学习,努力提高自己各方面的能力,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最好的融入铁路工务工作。在此,我非常感谢我们工区的师傅们,在我实习期间给我的指导和帮助,为我今后的成长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短短的一个月,我学习到的东西颇多。

首先,我顺利完成从学生向工人的部分转变。通过参加这次的实习,我了解到线路工工作的重要性,决定以后在工作岗位上要着重培养自己安全责任意识、生产作业规范性,努力提升自己专业方面的能力,使自己能够早日成为一个合格的技术工人。

其次,在工作上,我们需要坚持勤于思考,虚心请教的态度,全力以赴的完成任务。在安全技术室见习期间,通过师傅们的耐心讲解,自己对线路经常保养和临时补修的基本内容及作业方式、各项安全注意事项等知识的学习,我对铁路线路工岗位职责的认识又深了一层;随着每天白天深入现场的接触、跟班、询问,明确了线路何时要进行综合维修工作、维修的目的及工作任务,熟知了更换线路轨枕、道床清筛、线路起道、线路捣固等项目的作业规范。对日常养护作业中,线路、道岔的检查方法,木枕、扣件改道作业,作业安全防护等也有了深入的了解。晚上,跟工长学习各项台账,各种作业安全防护办法及工务非正常情况下应急处理的原则等。通过学习,我更加深入的认识到在工作上应注重规范,只有明确了各项作业标准,各种规章制度,才能合理的组织安全生产;采用科学的方法技术,才能更有效的提高作业效率。再次,我了解了很多学校学习中没有接触过的一些铁路规范,如《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线路修理规则》、《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等,了解铁路工务方面的最新动态及同类部门好的一些作业办法等;生活上跟师傅们一起作业,从他们身上了解铁路方面文化。

短短一过月的实习时间,我已完全相信我已完成了实习要求的从学生向铁路线路工的部分转变,在今后的工作学习中,充分运用老师传授的知识,更好的融入铁路工作上来,为铁路更好发展做出奉献!

1、掌握了轨道构造、轨缝调整、轨距加宽和曲线外轨超高等内容。

2、掌握了线路养护维修的标准、要求和各项单项作业标准及作业方法。

3、掌握了道岔类型、构造,道岔主要尺寸,道岔检查的主要内容。

4、我们熟悉了曲线的构造,曲线整正及养护维修方法。

5、掌握了各种施工作业防护方法;熟悉了工务段的管理组织及工区的职责范围。

6、了解了钢轨探伤及其他的有关工务的知识。

学校在开设课程时,应该根据现场作业的标准,尽量让学生在学校的时候就能见识到现场的一些作业模式,以及学习这门专业今后工作的环境和主要工作,这样可以让学生在走上工作岗位之前有一个心里准备,可以减少学生到现场以后对现场的失落感和抱怨。这样更有利于学生很快适应工作环境,尽快投身工作岗位。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