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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药品生产企业检查心得体会简短(精选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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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药品生产企业检查心得体会简短(精选16篇)
2023-11-20 12:31:36    小编:ZTFB

写心得体会是心智成熟和个人成长的体现,也是对自己经验的沉淀。写心得体会时应该如何处理个人情感和客观分析的关系?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心得体会范文,仅供参考。在这段时间的学习中,我深刻体会到了勤奋的重要性。通过与团队合作的经历,我懂得了团结和协作的力量。这次工作实践让我明白了沟通和表达的重要性。错误与挫折教会了我要勇于面对和积极解决问题。每次努力付出终有收获,我在这个过程中实实在在地感受到了成长。在这段时间里,我学到了如何管理时间和提高效率。感谢这次经历,我对自己的职业规划有了新的认识和思考。持之以恒的坚持让我更加相信自己可以战胜一切困难。只有不断学习和积累,才能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经历了这一切,我更加明确了自己的目标和追求。

药品生产企业检查心得体会简短篇一

(2004年8月5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4号公布根据2017年11月7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药品生产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药品生产监督管理是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药品生产条件和生产过程进行审查、许可、监督检查等管理活动。

第三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主管全国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开办药品生产企业,除应当符合国家制定的药品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外,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二)具有与其药品生产相适应的厂房、设施和卫生环境;

(三)具有能对所生产药品进行质量管理和质量检验的机构、人员以及必要的仪器设备;

(四)具有保证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生产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条开办药品生产企业的申请人,应当向拟办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及其相关证明文件。

(二)拟办企业的基本情况,包括拟办企业名称、生产品种、剂型、设备、工艺及生产能力;拟办企业的场地、周边环境、基础设施等条件说明以及投资规模等情况说明。

(三)企业营业执照,生产地址及注册地址、企业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者企业负责人。

(四)拟办企业的组织机构图(注明各部门的职责及相互关系、部门负责人)。

(五)拟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简历,学历和职称证书;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技术工人登记表,并标明所在部门及岗位;高级、中级、初级技术人员的比例情况表。

(六)拟办企业的周边环境图、总平面布置图、仓储平面布置图、质量检验场所平面布置图。

(七)拟办企业生产工艺布局平面图(包括更衣室、盥洗间、人流和物流通道、气闸等,并标明人、物流向和空气洁净度等级),空气净化系统的送风、回风、排风平面布置图,工艺设备平面布置图。

(八)拟生产的范围、剂型、品种、质量标准及依据。

(九)拟生产剂型及品种的工艺流程图,并注明主要质量控制点与项目。

(十)空气净化系统、制水系统、主要设备验证概况;生产、检验仪器、仪表、衡器校验情况。

(十一)主要生产设备及检验仪器目录。

(十二)拟办企业生产管理、质量管理文件目录。

申请人应当对其申请材料全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第六条药品生产企业将部分生产车间分立,形成独立药品生产企业的,按照本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办理《药品生产许可证》。

第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后,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二)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四)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形式审查要求,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予以受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药品生产企业开办申请的,应当出具加盖本部门受理专用印章并注明日期的《受理通知书》或者《不予受理通知书》。

第八条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经审查符合规定的,予以批准,并自书面批准决定作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核发《药品生产许可证》;不符合规定的,作出不予批准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九条新开办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生产企业新建药品生产车间或者新增生产剂型的,应当自取得药品生产证明文件或者经批准正式生产之日起30日内,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规定向相应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

第十条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行政机关的网站和办公场所公示申请《药品生产许可证》所需要的条件、程序、期限、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药品生产许可证》的有关信息,应当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

第十一条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药品生产企业开办申请进行审查时,应当公示审批过程和审批结果。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以对直接关系其重大利益的事项提交书面意见进行陈述和申辩。

第十二条药品生产企业开办申请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照法律、法规以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其他规定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在对药品生产企业开办申请进行审查时,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为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许可事项,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第三章药品生产许可证管理。

第十三条《药品生产许可证》分正本和副本,正本、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有效期为5年。

《药品生产许可证》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统一印制。

第十四条《药品生产许可证》应当载明许可证编号、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企业类型、注册地址、生产地址、生产范围、发证机关、发证日期、有效期限等项目。其中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许可事项为:企业负责人、生产范围、生产地址。

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企业类型等项目应当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中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企业名称应当符合药品生产企业分类管理的原则;生产地址按照药品实际生产地址填写;许可证编号和生产范围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规定的方法和类别填写。

第十五条《药品生产许可证》变更分为许可事项变更和登记事项变更。

许可事项变更是指企业负责人、生产范围、生产地址的变更。

登记事项变更是指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所列事项的变更。

第十六条药品生产企业变更《药品生产许可证》许可事项的,应当在原许可事项发生变更30日前,向原发证机关提出《药品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许可事项。

原发证机关应当自收到企业变更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变更的决定。不予变更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变更生产范围或者生产地址的,药品生产企业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五条的规定提交涉及变更内容的有关材料,并报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决定。

药品生产企业依法办理《药品生产许可证》许可事项的变更手续后,应当及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企业注册登记的变更手续。

第十七条药品生产企业变更《药品生产许可证》登记事项的,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变更后30日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药品生产许可证》变更登记。原发证机关应当自收到企业变更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八条《药品生产许可证》变更后,原发证机关应当在《药品生产许可证》副本上记录变更的内容和时间,并按照变更后的内容重新核发《药品生产许可证》正本,收回原《药品生产许可证》正本,变更后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不变。

第十九条《药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生产药品的,药品生产企业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向原发证机关申请换发《药品生产许可证》。

原发证机关结合企业遵守法律法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和质量体系运行情况,按照本办法关于药品生产企业开办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审查,在《药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其换证的决定。符合规定准予换证的,收回原证,换发新证;不符合规定的,作出不予换证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逾期未作出决定的,视为同意换证,并予补办相应手续。

第二十条药品生产企业终止生产药品或者关闭的,由原发证机关缴销《药品生产许可证》,并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第二十一条《药品生产许可证》遗失的,药品生产企业应当立即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发,并在原发证机关指定的媒体上登载遗失声明。原发证机关在企业登载遗失声明之日起满1个月后,按照原核准事项在10个工作日内补发《药品生产许可证》。

第二十二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药品生产许可证》。

第二十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药品生产许可证》核发、换发、变更、补发、吊销、撤销、缴销、注销等办理情况,在办理工作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备案。对依法收回、作废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机关应当建档保存5年。

第四章药品委托生产的管理。

第二十四条药品委托生产的委托方应当是取得该药品批准文号的药品生产企业。

第二十五条药品委托生产的受托方应当是持有与生产该药品的生产条件相适应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药品生产企业。

第二十六条委托方负责委托生产药品的质量和销售。委托方应当对受托方的生产条件、生产技术水平和质量管理状况进行详细考查,应当向受托方提供委托生产药品的技术和质量文件,对生产全过程进行指导和监督。

受托方应当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进行生产,并按照规定保存所有受托生产文件和记录。

第二十七条委托生产药品的双方应当签署合同,内容应当包括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并具体规定双方在药品委托生产技术、质量控制等方面的权利与义务,且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

第二十八条药品委托生产申请,由委托双方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受理和审批。

疫苗制品、血液制品以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规定的其他药品不得委托生产。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委托生产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

第二十九条药品委托生产的,由委托方向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本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申请材料。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参照本办法第七条的规定进行受理。

第三十条受理申请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本章规定的条件对药品委托生产的申请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委托方。

经审查符合规定的,予以批准,并自书面批准决定作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委托方发放《药品委托生产批件》;不符合规定的,书面通知委托方并说明理由,同时告知其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药品委托生产批件》有效期不得超过2年,且不得超过该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规定的有效期限。

第三十二条《药品委托生产批件》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委托生产的,委托方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按照本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提交有关材料,办理延期手续。

委托生产合同终止的,委托方应当及时办理《药品委托生产批件》的注销手续。

第三十三条药品委托生产申请材料项目:

(一)委托方和受托方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受托方《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

(三)委托方对受托方生产和质量保证条件的考核情况;

(五)委托生产药品拟采用的包装、标签和使用说明书式样及色标;

(六)委托生产合同;

(八)受托方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对企业技术人员,厂房、设施、设备等生产条件和能力,以及质检机构、检测设备等质量保证体系考核的意见。

药品委托生产延期申请所需要的申请材料项目:

(一)委托方和受托方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受托方《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

(三)前次批准的《药品委托生产批件》复印件;

(四)前次委托生产期间,生产、质量情况的总结;

(五)与前次《药品委托生产批件》发生变化的证明文件。

第三十四条委托生产药品的质量标准应当执行国家药品质量标准,其处方、生产工艺、包装规格、标签、使用说明书、批准文号等应当与原批准的内容相同。在委托生产的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上,应当标明委托方企业名称和注册地址、受托方企业名称和生产地址。

第三十五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药品委托生产申请进行审查时,应当参照执行本办法第二章第十条至第十二条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六条药品生产企业接受境外制药厂商的委托在中国境内加工药品的,应当在签署委托生产合同后30日内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所加工的药品不得以任何形式在中国境内销售、使用。

第三十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药品委托生产的批准、备案情况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第三十八条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工作,应当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明确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职责。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可以直接对药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并对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及其认证通过的生产企业《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实施及认证情况进行监督和抽查。

第三十九条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是药品生产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情况,监督检查包括《药品生产许可证》换发的现场检查、《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跟踪检查、日常监督检查等。

第四十条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监督检查时,应当制订检查方案,明确检查标准,如实记录现场检查情况,检查结果应当以书面形式告知被检查单位。需要整改的应当提出整改内容及整改期限,并实施跟踪检查。

在进行监督检查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指派两名以上检查人员实施监督检查,检查人员应当向被检查单位出示执法证明文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对知悉的企业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应当保密。

第四十一条监督检查时,药品生产企业应当提供有关情况和以下材料:

(一)企业生产情况和质量管理情况自查报告;

(三)企业组织机构、生产和质量主要管理人员以及生产、检验条件的变动及审批情况;

(五)不合格药品被质量公报通告后的整改情况;

(六)检查机关需要审查的其他必要材料。

监督检查完成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药品生产许可证》副本上载明检查情况。主要记载以下内容:

(一)检查结论;

(二)生产的药品是否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是否有不合格药品受到药品质量公报通告;

第四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权限内,建立本行政区域内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管档案。监管档案包括药品生产许可、生产监督检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良行为记录和投诉举报等内容。

第四十三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监督检查,不得妨碍药品生产企业的正常生产活动,不得索取或者收受药品生产企业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第四十四条个人和组织发现药品生产企业进行违法生产的活动,有权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举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第四十五条药品生产企业质量负责人、生产负责人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后15日内将变更人员简历及学历证明等有关情况报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四十六条药品生产企业的关键生产设施等条件与现状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发生变化30日内报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需要进行检查。

第四十七条药品生产企业发生重大药品质量事故的,必须立即报告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24小时内报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第四十八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简称《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情形之一的,原发证机关应当依法注销《药品生产许可证》,并自注销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知有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同时向社会公布。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有《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情形之一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药品生产许可证》。

第五十条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药品生产许可证》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批准,并给予警告,且在1年内不受理其申请。

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予以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且在5年内不受理其申请,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一条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药品的,依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第五十二条未经批准擅自委托或者接受委托生产药品的,对委托方和受托方均依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第五十三条药品生产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一)药品生产企业未按照规定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

(二)开办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生产企业新建药品生产车间、新增生产剂型,在《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的时间内未通过《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仍进行生产的。

第五十四条经监督检查(包括跟踪检查、监督抽查),认定药品生产企业达不到《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评定标准的,原认证机关应当根据检查结果作出收回其《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处理决定。

第五十五条药品生产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办理《药品生产许可证》登记事项变更的;

(二)接受境外制药厂商委托在中国境内加工药品,未按照规定进行备案的;

(三)企业质量负责人、生产负责人发生变更,未按照规定报告的;

(四)企业的关键生产设施等条件与现状发生变化,未按照规定进行备案的;

(五)发生重大药品质量事故未按照规定报告的;

(六)监督检查时,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材料的。

第五十六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违反规定,对不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发给《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或者对取得认证证书的企业未按照规定履行跟踪检查的职责,对不符合认证条件的企业未依法责令其改正,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单位发给《药品生产许可证》的,按照《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第五十七条在实施本办法规定的行政许可中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五十八条本办法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解释。

第五十九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作的药品生产许可电子证书与印制的药品生产许可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十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2年12月11日发布的《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药品生产企业检查心得体会简短篇二

第一段:引言(150字)。

交叉检查是企业组织内部控制的重要环节,通过相互之间的检查和审查,帮助企业发现问题,改进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本文将分享笔者在企业交叉检查中的心得体会,并总结出一些有效的方法和建议。

第二段:重视有效沟通(250字)。

交叉检查的核心在于团队合作和沟通。在进行交叉检查前,团队成员应充分了解并熟悉对方部门的工作内容和流程,确保能够有针对性地进行检查。在实际的工作中,沟通表达也是至关重要的。相互之间要注意倾听和理解,及时排除误解,确保信息的准确传递。通过良好的沟通,可以减少交叉检查的盲点和失误,提高工作效果。

第三段:注重细节与全局(250字)。

在进行企业交叉检查时,既需要关注细节问题,也要把握大局。仅仅停留在细枝末节上,容易忽略整体问题;只看整体而忽视细节,则可能掩盖问题的真相。因此,在检查时要综合考虑细节和整体,确保全面而准确地把握问题。此外,还要注重提前规划和组织好交叉检查流程,确保每个工作环节都得到充分考虑。

第四段:定期分享与总结(300字)。

企业交叉检查不仅仅是单次的活动,而是一个循环的过程。每次检查后,应定期召开反馈会议,对问题进行分享和总结。通过分享交流,可以加深团队之间的了解和配合,提升工作效率。此外,还可以及时调整和完善检查的方式和方法,提高检查流程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总结交叉检查的经验和教训,形成一套完善的内控体系,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第五段:严格执行与改进(250字)。

企业交叉检查只有在严格执行的前提下才能发挥作用。确保交叉检查流程符合制度要求,并设立相应的考核和奖惩机制,对于不严格执行的个人或部门要进行相应的纠正。同时,要不断改进和完善检查流程,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和补充检查的内容和方向。通过持续地努力和改进,使企业的交叉检查不断提高,发挥更大的效益。

总结:

企业交叉检查是一项重要的内部控制活动,通过良好的沟通、注重细节与整体、定期分享与总结以及严格执行与改进,可以帮助企业发现问题、改进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通过企业交叉检查,可以促进团队之间的合作及相互了解,推动企业内部控制的不断完善和发展。

药品生产企业检查心得体会简短篇三

近年来,企业交叉检查在管理实践中被广泛应用。通过与其他企业的对比学习,企业可以找到自身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空间,从而提升自身竞争力。本文将通过五个方面,分别阐述企业交叉检查的重要性、实施过程、所取得的成果以及个人的心得体会。

首先,企业交叉检查的重要性不可忽视。唐朝宰相魏徵曾说过:“不以一己之见,而相互检点;不以一家之力,而共谋全局。”企业交叉检查正是对这句话的生动诠释。与其他企业进行交叉检查,可以发现自身的不足之处,学习别人的优点和经验,从而更好地服务于市场和客户,提高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同时,通过交叉检查还可以促进企业之间的合作与交流,形成产业链的合作共赢。

其次,企业交叉检查的实施过程需要注重方法和技巧。首先,选择合适的对比对象是交叉检查的基础。对比对象应该具备相对较高的绩效指标和管理水平,以便于通过对比发现自身的差距。其次,要明确交叉检查的目标和重点。不同企业的情况不同,目标和重点也会有所不同。明确目标和重点有助于提高交叉检查的效果。接着,需要建立交叉检查的机制和规范。交叉检查需要有明确的流程和责任分工,确保交叉检查的公正和有效。最后,要善于总结和分享。交叉检查不仅是对自身的检查和反馈,也是对他人的学习和分享。及时总结成果,分享经验,有助于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

再次,企业交叉检查所取得的成果令人满意。通过与其他企业的对比,企业可以发现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这种对比学习可以帮助企业更好地认清自身的优势和劣势,明确自身的发展方向,并且在关键环节上找到突破口。此外,交叉检查还可以促进企业的创新能力和竞争意识的提升,以便应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

最后,个人对企业交叉检查有着深刻的体会。首先,交叉检查是一种学习和进步的过程。通过与其他企业的交流和比较,我深刻认识到自身的不足之处,也发现到别人的优点和经验。这使我更加谦虚和勤奋,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和能力。其次,交叉检查是一种对企业责任和社会责任的体现。企业作为社会的一部分,应该积极参与到社会的发展之中。通过与其他企业的交叉检查,我更加明确了企业的使命和责任,也更加坚定了对企业的努力和奉献。最后,交叉检查要注重学习和分享。在交叉检查的过程中,我学到了很多宝贵的经验和教训。通过与同事们的分享,我也帮助他们更好地认识到自身的问题和不足之处,共同促进了企业的发展。

综上所述,企业交叉检查是一项重要的管理实践,在提升企业竞争力和促进产业协同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通过明确目标和重点,构建完善的机制和规范,企业可以更好地实施交叉检查,并取得满意的成果。而个人对企业交叉检查的体会更加突出了其学习和进步的意义,以及对企业和社会的责任担当。未来,希望能够在交叉检查的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创新,为企业和社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药品生产企业检查心得体会简短篇四

在中国,煤矿行业一直以来都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因此煤矿安全一直备受关注。为了提高煤矿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交叉检查成为了一种常见的检查方法。本文将通过五个方面来总结煤矿企业交叉检查的心得体会,以期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够更加有效地进行安全管理。

首先,交叉检查的成功离不开良好的协作与合作。在交叉检查中,不同煤矿企业之间需要相互配合、相互交流,共同完成检查任务。在这个过程中,团队协作能力是至关重要的。只有团队成员之间能够有效地沟通、协调,才能保证检查的顺利进行。此外,在交叉检查中,不同部门之间也需要相互合作,共同解决问题。一方面,各个部门需要充分发挥各自的专业优势,提供全面的信息和意见。另一方面,各个部门之间也需要相互协调,确保工作的协调一致。只有通过良好的协作与合作,才能达到交叉检查的目的,提高煤矿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

其次,交叉检查需要注重细节,确保全面检查。煤矿企业中存在着许多细小的安全隐患,这些细节往往容易被忽略。在进行交叉检查时,需要对煤矿企业的各个方面进行全面检查。例如,需要检查煤矿企业的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是否存在风险评估和预防控制措施等。同时,还需要对煤矿企业的设备设施、工作流程、应急预案等方面进行检查。只有注重细节,确保全面检查,才能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提高煤矿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

第三,交叉检查要注重现场实地考察,确保准确性。交叉检查是通过实地考察来评估煤矿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的,因此在进行交叉检查时,需要亲自到煤矿企业进行实地考察。通过实地考察,可以了解煤矿企业的真实情况,发现实际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的改进措施。而仅凭文件资料和口头陈述来评估煤矿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是远远不够的。只有通过实地考察,才能切实地了解煤矿企业的情况,从而更加准确地评估其安全管理水平。

第四,交叉检查要注重问题的整改与追踪,确保效果。在进行交叉检查后,需要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确保问题得到解决。对于安全隐患,需要制定明确的整改方案,设定具体的整改措施,并跟踪落实整改情况。只有对问题进行整改与追踪,才能保证交叉检查的效果,进一步提高煤矿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

最后,交叉检查要善于总结经验,以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在进行交叉检查后,需要对检查的情况进行总结,总结经验与教训,为今后的工作提供参考。通过总结,可以发现交叉检查中存在的不足与问题,从而进一步改进方法与措施。同时,还可以发现检查中的亮点与成功经验,为今后的工作提供借鉴与参考。只有善于总结经验,才能不断提高煤矿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确保煤矿行业的安全稳定。

综上所述,煤矿企业交叉检查是提高煤矿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在进行交叉检查时,需要注重良好的协作与合作,注重细节与全面检查,注重现场实地考察与准确性,注重问题的整改与追踪,注重总结经验与提高。只有通过合理的交叉检查,我们才能够更好地管理煤矿企业,确保煤矿行业的安全稳定发展。

药品生产企业检查心得体会简短篇五

随着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企业面临着越来越多的压力和挑战。为了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效益,许多企业都采取了交叉检查的方式来发现问题、改进流程和提升绩效。在我参与的交叉检查中,我深切体会到了交叉检查的重要性和价值。本文将从个人体验出发,总结交叉检查的作用和心得体会。

首先,交叉检查是发现问题、消除盲区的有效方法。在企业的日常运营中,有些问题常常被忽视或掩盖,而这些问题往往正是潜在的隐患和影响企业发展的瓶颈。通过交叉检查,不同部门之间可以相互借鉴和学习,发现并解决问题。我曾经参与的一次交叉检查中,我们发现了一个生产线上的问题:某一部门的工人在操作时不按要求进行,导致产品质量下降。经过交叉检查的发现和讨论,我们对该部门进行了培训和指导,及时解决了问题,并提升了整个生产线的质量水平。

其次,交叉检查能够促进内部流程的优化和协同。在企业运营过程中,并不是所有流程都能够保持高效和无误。通过交叉检查,不同部门之间可以发现流程中的瑕疵和问题,从而进行改进和优化。在我参与的一次交叉检查中,我们发现了一个部门和另一个部门存在着信息传递不及时的问题,造成任务延误和工作冲突。通过交叉检查的讨论和沟通,我们及时调整了相关的流程和协作方式,提高了内部的工作效率和协同能力。

此外,交叉检查还有助于增强员工的责任感和主动性。在交叉检查中,每个员工都要参与其中,承担自己的角色和责任。这种参与和承担的过程可以促使员工更加深入地了解自己岗位的要求和工作流程,并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和效率。我曾经参与的一次交叉检查中,每个员工都表现出了积极主动的态度,主动提出问题和改进的意见。通过这次交叉检查,员工们不仅感受到了团队合作的重要性,也更加有了责任感和归属感,进一步增强了自身的工作动力和积极性。

最后,交叉检查还可以增进部门之间的合作和共享。在企业的日常运营中,各个部门之间经常存在信息交流不畅和资源浪费的现象。通过交叉检查,各个部门之间可以进行交流和互动,共享资源和经验。在我参与的一次交叉检查中,我们发现了一个部门的某个工作程序可以借鉴另一个部门的优秀做法,提高效率和质量。通过交叉检查的结果,我们促成了两个部门之间的合作和共享,提高了整个企业的协同水平和综合实力。

综上所述,交叉检查在企业管理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和价值。通过交叉检查,企业可以发现问题、优化流程、增强员工的责任感和主动性,促进部门之间的合作和共享。作为一种有效的管理工具,交叉检查应该在企业中得到更加广泛的应用和重视。只有不断地进行交叉检查,才能够从根源上发现和解决问题,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药品生产企业检查心得体会简短篇六

近日,我有幸参观了一家药品生产企业,深入了解了药品的生产过程和企业的管理模式。这次参观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和启发,我认为药品生产企业的管理和生产过程是非常严谨和复杂的。以下是我对这次参观的心得体会。

首先,药品生产企业对质量控制的严谨程度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在参观中,我看到了企业严格的质量监控系统。从原料的质检到成品的检测,每个环节都有严格的检验流程和标准,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我觉得这种严密的质量控制是药品行业的重要保障,也是企业良好信誉的来源。

其次,药品生产企业在研发创新方面的努力也让我深感钦佩。在参观中,我了解到企业每年都会投入大量的资金和人力资源用于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以提高产品的质量和功效。企业还与多家科研机构和院校建立了合作关系,进行共同研究和开发。这种持续不断的创新精神是企业发展的动力,也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好的药品选择。

另外,我也对药品生产企业的生产流程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参观中,我看到了企业的生产车间和设备。整个生产过程规范有序,每个工人都按照严格的操作规程进行工作。从原料的配制到成品的包装,每个环节都被严密把控,确保了药品的质量和纯度。我觉得企业对生产流程的严格管理提高了工作效率,也保证了产品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此外,我还对药品生产企业的市场定位和营销策略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参观中,企业的管理人员向我们介绍了企业的发展战略和市场定位。他们强调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差异化优势,以及企业在市场推广和品牌建设方面的努力。我认为企业通过适应市场需求和建立良好的品牌形象,有效地提高了市场竞争力,也为企业的长期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最后,我认为参观药品生产企业让我深感到了药品行业的重要性。药品是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而药品生产企业则扮演着保障人类健康的重要角色。通过参观,我深刻体会到了生产药品的复杂性和艰巨性,也更加珍惜了药品生产企业的努力和付出。

综上所述,走进药品生产企业的参观给了我很多启发和思考。从质量控制的严谨程度到研发的创新精神,再到生产流程的严格管理和市场营销策略,药品生产企业展示了他们在生产和发展方面的努力和付出。我相信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我国的药品生产企业会不断进步和发展,为人类的健康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药品生产企业检查心得体会简短篇七

近年来,随着医药行业的快速发展,人们对健康和药品安全的关注度也日益提高。为了更好地了解药品生产企业的生产流程和质量控制体系,我特地参观了一家知名的药品生产企业,并获得了深刻的体会和心得。通过这次参观,我对药品生产的细节和工艺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并对药品质量的严格控制有了更深刻的认知。

第二段:对药品生产流程的认识与感悟。

参观当天,我首先被这家企业整洁、高效的生产车间所吸引。我了解到,药品生产涉及到多个环节,如原料采购、原料处理、制剂生产等。在药品生产过程中,企业注重与供应商的合作和原料的质量控制。他们对原料采购进行严格把关,确保所有原料都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此外,在制剂生产环节,企业严格遵守GMP(GoodManufacturingPractice)规范,确保产品的生产工艺符合标准,并进行严密的质量检验与监控。

第三段:对药品质量控制的认识与感悟。

参观过程中,我深刻体验到了药品质量控制的重要性和复杂性。在该企业的质量控制中心,我了解到他们严格按照国家药典规定,对原料、半成品和终端产品进行多个环节的检验和测试。他们使用各种高精尖的仪器设备,确保产品的纯度、含量和安全性。同时,药品生产企业还进行不同批次的产品比对,确保产品的稳定性和一致性。这使我更加深信,药品质量控制是保障人民健康的重要环节。

第四段:对企业管理的认识与感悟。

参观药品生产企业还让我对企业管理有了更多的了解。在企业参观过程中,我看到了高效的生产流程和严格的管理制度。针对不同的工作环节,企业有专门的岗位负责人,确保责任到人。企业注重员工的培训和技能提升,促使员工具备专业的技术和管理能力。这种科学的企业管理让我深为动容,并激发了我对更好发展的企业管理的思考。

第五段:对未来的展望与总结。

通过这次参观体验,我更加坚定了自己在医药领域的梦想。我深刻意识到,药品生产不仅是一种责任,更是一种担当。作为一名医药从业者,我们应该不断努力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为人民的健康保驾护航。未来,我将更加努力学习和提升自己,为医药行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通过参观这家知名药品生产企业,我对药品生产的流程和技术要求有了更加全面的认识,对药品的质量控制和企业管理方面有了更深刻的理解。此次参观不仅扩大了我的视野,也增强了我对医药行业的信心和热情。相信在科技的进步和医药行业的共同努力下,我们能够更好地保障人民的健康,为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药品生产企业检查心得体会简短篇八

告》(2009年第119号)。

2009年第119号。

关于印发《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

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督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规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保障食品质量安全,国家质检总局制定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自2010年3月1日起执行。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质检总局反映。

特此公告。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督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规范企业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保障食品质量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企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规定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采取听取企业汇报,查阅企业记录,询问企业员工,核查生产现场,检验企业产品及所用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调查企业利益相关方等方式,依法对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等情况(除对企业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过程的现场核查外)实施监督检查,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制(修)订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并对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本规定实施监督检查的情况进行指导和检查。

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其职权范围内负责本辖区企业的监督检查工作,上级部门应对下级部门依据本规定实施监督检查的情况进行指导和检查。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为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工作提供保障。

第六条监督检查工作应当遵循科学公正、公开透明、程序合法、便民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第七条企业应保持资质的一致性。

(一)企业实际生产食品的场所、生产食品的范围等应与食品生产许可证书内容一致;

(三)食品生产许可证载明的企业名称应与营业执照一致。

第八条企业应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六)企业不应使用回收食品作为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

第九条企业应建立生产过程控制制度。

(一)企业应定期对厂区内环境、生产场所和设施清洁卫生状况自查,并保存自查记录;

(五)企业生产现场,应避免人流、物流交叉污染,避免原料、半成品、成品交叉污染,保证设备、设施正常运行,现场人员应进行卫生防护,不应使用回收食品等。

第十条企业应建立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二)企业的检验人员应具备相应能力;

(四)出厂检验项目与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规定的项目应保持一致;

(六)企业自行进行产品出厂检验的应按规定进行实验室测量比对,建立并保存比对记录;

(七)企业应按规定保存出厂检验留存样品。产品保质期少于2年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的保质期;产品保质期超过2年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十一条企业应建立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一)企业应建立和保存采购的不合格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处理记录;

(二)企业应建立和保存生产的不合格产品的处理记录。

第十二条企业生产加工食品的标识标注内容应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事项。

第十三条企业应建立销售台帐。企业应对销售每批产品建立和保存销售台帐,包括产品名称、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出货日期、地点、检验合格证号、交付控制、承运者等内容。

第十四条企业标准执行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一)企业标准应按规定进行备案;

(二)企业应收集、记录新发布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参加相关培训,做好标准执行工作;

第十五条企业应建立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企业应建立和保存对不安全食品自主召回、被责令召回的执行情况的记录,包括:企业通知召回的情况;实际召回的情况;对召回产品采取补救、无害化处理或销毁的记录,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向当地政府和县级以上监管部门报告召回及处理情况。

第十六条企业从业人员健康和培训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企业应建立和保存对从业人员的食品质量安全知识培训记录。

第十七条企业接受委托加工食品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委托加工食品包装标识应符合相关规定。

第十八条企业应建立消费者投诉受理制度。企业应建立和保存对消费者投诉的受理记录。包括投诉者姓名、联系方式、投诉的食品名称、数量、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投诉质量问题、企业采取的处理措施、处理结果等。

第十九条企业应主动收集企业内部发现的和国家发布的与企业相关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信息,并做出反应,同时应建立和保存相关记录。

第二十条企业应按规定妥善处置食品安全事故。

(一)企业应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

(二)企业应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如果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企业应建立和保存处置食品安全事故的记录。

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根据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制定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编制本辖区企业监督检查计划,并按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相关规定上报备案。

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可以根据上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工作部署、掌握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信息、企业食品安全信用状况、监管工作需要等情况,对监督检查计划进行调整。

第二十二条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分为特别监督检查和常规监督检查。

企业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或者涉嫌存在质量安全问题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可以开展特别监督检查,并持附件1《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通知书》直接前往企业实施监督检查。

开展常规监督检查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在监督检查前15个工作日,向企业送达《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通知书》,告知企业监督检查有关项目。《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通知书》可以直接送达,也可以邮寄送达。直接送达的,以被监督检查单位在回执上注明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邮寄送达的,以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二十三条被检查企业收到《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通知书》后,应依照本规定第二章内容进行自查,并向实施监督检查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交书面自查报告。

自查报告应包括附件2《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情况自查表》规定内容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二十四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收到企业自查报告后,应当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工作场所进行核查。必要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要求被检查企业做出说明并提供补充报告材料。

企业应当对其提交的报告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二十五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经核查企业自查报告和补充材料,认为需要实施现场检查的,应当告知企业。

第二十六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企业实施现场监督检查,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参加。监督检查人员到企业现场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出示有效证件。根据监督检查需要,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可以聘请技术专家、消费者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等人员参与检查工作。

第二十七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可以根据监督检查工作需要,依照有关规定进行抽样检验。

第二十八条被检查企业应当指定有关人员配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回答相关询问,协助核查企业生产条件和抽取样品。

企业应当积极配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不得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式予以阻挠。第二十九条监督检查人员应当按附件3《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情况核查表》有关事项,如实记录监督检查结果。检查人员应当就检查情况与被检查单位参加人员交换意见。监督检查结论由监督检查人员和被检查企业法人代表或其授权的人员签字。被检查单位对检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签署异议。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就监督检查结论向本单位汇报。

被检查单位拒绝签字的,由监督检查人员书面记录后存档。

第三十条需要当地人民政府或者相关部门支持、配合监督检查工作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提出工作建议,并以书面形式报告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告知有关部门。

第四章监督检查结果处理。

第三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企业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理。

第三十二条监督检查结果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

第三十三条县级以上质量监督部门应当将监督检查情况记入该企业信用档案。监督检查工作中获知的食品安全信息依法应通报同级相关监管部门的,按法律法规要求进行通报;食品安全信息直接涉及食品认证、计量等情形的,应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内部相关工作机构通报。

第五章监督检查工作要求。

第三十四条参与企业监督检查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规定,严格检查、秉公执法、不徇私情。

第三十五条监督检查人员进入洁净区域现场检查时,应遵守企业安全卫生防护措施等制度要求。第三十六条实施监督检查,不得妨碍企业正常的生产活动,不得索取或者收受被检查企业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第三十七条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根据企业监管业务需要,对监督检查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和专业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其业务水平,并将参加岗位培训情况作为工作人员考核的内容之一。

第三十八条上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可以通过查阅监督检查记录、交叉检查、随机抽查企业等方式对下级部门监督检查工作进行督查。

第三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规定组织监督检查造成后果的;

(四)在监督检查中伪造或者指使他人伪造记录的;

(五)擅自向外透露企业商业秘密的;

第四十条未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法定职责、日常监督检查不到位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一条,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的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其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

第四十一条对依照本规定履行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职责、保障食品质量安全,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上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可依照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第四十三条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企业监督检查,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四十四条本规定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五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药品生产企业检查心得体会简短篇九

近年来,随着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企业检查成为了管理者不可或缺的工作。企业检查不仅能帮助管理者发现问题,促进问题解决,更可以全面了解企业运营情况,提供有价值的参考和分析。在经历了一次次的企业检查之后,我深刻地体会到了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下是我对企业检查心得的体会。

首先,企业检查有助于发现问题。通过对企业各个环节的检查,我们可以发现一些潜在的问题和存在的隐患,如工作程序不规范、员工不作为等。在企业检查中,我们通过与员工的交流沟通和现场的观察,全面了解问题症结所在,从而能够及时采取措施解决问题,提高企业的运营效率和质量。

其次,企业检查能够促进问题解决。检查是对问题的发现,解决才是关键。通过企业检查,我们可以及时发现企业存在的问题,并积极地采取行动解决问题。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我们与员工密切配合,共同协商出解决问题的可行方式和措施。通过全面的检查和及时的解决,企业的运营效率和质量得到了有效提升。

再次,企业检查提供有价值的参考和分析。在企业检查过程中,我们不仅要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还需要进行问题的分析和归纳。通过对企业运营情况的分析,我们可以找出问题的根源,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这些参考和分析不仅能帮助企业解决现有问题,还能为未来的经营提供指导和借鉴,使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保持竞争力。

最后,企业检查需要持续推进。企业检查不是一次性的工作,而是需要持续推进的过程。企业运营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市场和环境变化常常带来新的问题和挑战。只有持续地对企业进行检查,才能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同时,企业检查也需要与员工和管理者的积极配合,共同面对和解决问题,推动企业的良性发展。

综上所述,企业检查对于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通过企业检查,我们可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同时提供有价值的参考和分析。企业检查需要持续推进,与员工和管理者的积极配合。希望通过我的努力和不断总结经验,能够在企业检查中不断提高,为企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药品生产企业检查心得体会简短篇十

第一段:引言(约200字)。

随着工业化进程的不断推进,煤矿企业在国家经济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为了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国家对煤矿企业开展交叉检查。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我参与了煤矿企业交叉检查工作,积累了一些宝贵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加强沟通合作(约250字)。

在煤矿企业交叉检查中,我发现加强沟通合作至关重要。不同单位之间的沟通和协作,可以更好地解决问题、提高效率。在我参与的交叉检查中,我们建立了一个联络小组,由各个单位的代表组成。联络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分享经验和问题,并制定解决方案。这种密切的沟通合作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各个单位的情况,并共同努力提高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

第三段:重视现场检查(约250字)。

现场检查是煤矿企业交叉检查的核心环节。在我参与的交叉检查中,我们重视对煤矿企业现场的全面检查。通过实地走访,我们可以直观地了解煤矿企业的实际情况,发现存在的问题。在现场检查中,我们注重观察和记录,对现场设备、操作流程和安全措施进行细致的检查。这种全面的现场检查可以帮助我们更准确地发现问题,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改进。

第四段:加强培训教育(约250字)。

交叉检查过程中,我发现煤矿企业的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培训是一个重要的问题。为了提高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我们加强了培训教育工作。我们组织了安全培训班,邀请专家和技术人员来传授安全知识和操作技巧,并与煤矿企业的员工展开互动交流。通过培训教育,我们提高了煤矿企业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有效地预防了事故的发生。

第五段:完善监管措施(约250字)。

在煤矿企业交叉检查中,我们发现了监管措施方面的一些问题。为了提高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的水平,我们提出了一些建议和措施。首先,加强对煤矿企业的日常监管,定期进行检查和巡视,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其次,完善法规和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的管理体系。最后,加强监督和惩处,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煤矿企业进行严厉处罚。通过完善监管措施,我们可以更好地保障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

总结(约200字)。

煤矿企业交叉检查是确保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通过加强沟通合作、重视现场检查、加强培训教育和完善监管措施,我们可以提高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减少事故的发生。希望煤矿企业能认真贯彻落实交叉检查的要求,并不断完善自身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为国家的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药品生产企业检查心得体会简短篇十一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企业的管理工作变得越来越重要。为了确保企业的正常运营以及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各类检查也应运而生。通过参与企业的检查活动,我深深地感受到了检查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也积累了一些宝贵的心得体会。

首先,我认识到了检查对企业的促进作用。在我参与的企业检查中,我发现了许多潜在问题和存在的风险。通过认真分析和识别,我们及时采取了相应的措施,预防了问题的扩大和深化。这不仅为企业减少了潜在损失,还稳定了企业的发展态势。同时,检查也促进了企业的自我反思和提高。通过检查,我们发现了一些企业运营中的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从而引起了我们的思考和改进。这种自我反思和提高,有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

其次,我体会到了检查对企业文化的塑造作用。在企业检查中,我深深感受到了企业文化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优秀的企业文化,能够使企业员工具有强烈的集体目标感和归属感,从而形成一种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而企业检查,通过对企业文化的考量,能够发现文化建设中的问题和不足。通过检查指出的问题,企业可以针对性地进行改进和调整,进而促进企业文化的塑造和优化。只有形成了良好的企业文化,企业才能够获得持续的竞争优势。

第三,通过企业检查,我明白了检查对企业员工的激励作用。在我参与的企业检查中,我发现了许多员工的潜力和创造力。通过检查,我们可以及时发现和肯定员工的优点和贡献,给予他们及时的表彰和奖励,进一步激发其工作动力和创新意识。同时,通过检查,我们也可以发现员工的不足和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培训和指导,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这种激励作用,能够有效地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提升企业的整体绩效。

第四,我认为企业检查还能够促进企业的国际化发展。在我参与的企业检查中,我看到了企业管理水平与国际先进水平之间的差距。通过检查,我们可以了解到国际流行的管理理念和先进的管理经验,并加以吸收和借鉴。通过检查指出的问题和不足,我们可以优化企业的运营模式和管理机制,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适应性,使企业能够在国际市场中立足和发展。这对于企业的国际化战略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总之,企业检查是企业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它对企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通过参与企业的检查活动,我认识到了检查对企业的促进作用,体会到了检查对企业文化的塑造作用,明白了检查对企业员工的激励作用,也认为检查能够促进企业的国际化发展。我相信,只有不断加强和改进企业的检查工作,企业才能够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实现稳定、长远的发展。

药品生产企业检查心得体会简短篇十二

第一段:介绍企业检查的背景和重要性(200字)。

企业检查是一种常见的管理手段,旨在通过对企业内部运营情况的全面检查与分析,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改进。这一活动通常由企业内部的检查组或者外部的专业机构来完成。企业检查被普遍认为是企业管理中的关键环节,可以帮助企业发现问题、纠正错误并提高整体运营效率。因此,积极参与企业检查并总结心得体会是每个企业员工应该具备的重要能力。

第二段:理解企业检查的目的与效果(400字)。

企业检查的目的是发现问题并加以改进。在企业检查的过程中,我们通常会对企业的各个方面进行全面的检查,包括业务流程、财务状况、员工工作表现等等。通过这一过程,我们可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改进。另外,企业检查还可以帮助企业提高员工的意识和责任感,增强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合作精神。因此,企业检查不仅是发现问题的工具,更是一个促进企业发展和提高绩效的有效手段。

第三段:个人在企业检查中的角色与责任(400字)。

作为企业的一员,每个人在企业检查中都承担着一定的角色和责任。首先,作为一名员工,我们应该积极合作、诚信守信,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和工作效率。其次,我们应该充分了解和掌握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标准要求,切实履行个人的职业道德和职责。此外,我们还应该主动参与企业检查活动,通过自身的努力和付出来推动企业的发展和进步。只有每个人都充分认识到自己在企业检查中的角色与责任,才能共同推动企业不断发展。

第四段:企业检查中的挑战与应对策略(300字)。

在企业检查中,往往会面临一些挑战,如问题的发现与解决、员工的参与度和配合度等。解决这些挑战是确保企业检查能够有效实施的关键。首先,我们应该树立问题意识,将问题视为改进的机会,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其次,我们应该提高员工参与度和配合度,通过培训和激励等手段,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此外,我们还可以加强沟通与合作,形成检查组和被检查对象之间的良好互动和合作氛围。通过这些应对策略的实施,企业检查的效果将得到大幅提升。

第五段:企业检查的启示与总结(300字)。

企业检查中的经验和教训给我们带来了一些启示。首先,我们应该始终关注问题并及时解决,不断寻求改进和进步的机会。同时,我们也应该认识到每个人在企业检查中的重要性,只有每个人都积极参与并承担责任,企业检查才能真正起到作用。另外,企业检查的过程中我们还应该注重沟通与合作,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和合作关系,以促进企业的整体发展。

总之,企业检查是促进企业发展和提高绩效的重要手段。每个人都应该充分认识到自己在企业检查中的角色与责任,积极参与并总结心得体会。只有通过不断总结和改进,企业检查才能发挥出更大的作用,帮助企业实现良性循环和持续发展。

药品生产企业检查心得体会简短篇十三

根据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6lt;省药品gmp跟踪检查和飞行检查工作方案%26gt;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我市药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为指导,以保证公众用药安全为目标,根据gmp认证检查标准,按照省局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市药品生产的实际情况组织检查,查处纠正违反gmp行为,促进药品生产企业gmp水平稳步提高,保证药品安全有效。

监督检查分为常规检查和有因检。

查。常规检查分为跟踪检查、专项检查、驻厂监督检查;有因检查是指因举报投诉、药品质量抽查不合格、严重药品质量事故等情况和重点监控企业有针对性实施飞行检查。

跟踪检查范围:全市辖区内所有持有《药品gmp书证》的药品生产企业。检查覆盖面100%。

飞行检查范围:注射剂生产企业100%,其他企业不低于20%。

驻厂监督检查:全市注射剂、特殊药品及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生产企业,试行派驻监督员制度,实施驻厂监督检查。

按照国家局和省局的工作部署开展专项检查。

肥西、长丰县局对辖区内的药品生产企业将跟踪检查和飞行检查结合,覆盖面100%。

配制日常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和《省药品gmp跟踪检查和飞行检查工作方案》。

检查频次:按照《省药品生产和制剂配制日常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和《市优化投资环境条例》的规定,原则上是每家企业每年进行一次监督检查,但对信用度低的企业、申请恢复生产的企业、多次被国家局、省局质量公告的企业应增加检查频次。

1.根据企业专项整治以来的情况,结合企业生产品种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检查方案,检查应与品种工艺相结合。企业有3个以上品种的,每次检查应至少对3个品种的全过程进行检查,全年检查品种应占企业年度生产品种的60%以上;3个品种以下的,应对所有品种进行全过程检查,并在检查报告中描述。

2.对、被暂控药品gmp证书不能正常生产的、信用等级低的、举报事实较为清楚的企业实施药品gmp飞行检查。

3.完成省局交办的飞行检查任务和对县级gmp跟踪检查工作进行督查和指导。

4.监督检查与阶段性任务和突发性事件等专项检查相结合。

5.我局将结合日常和驻厂监督检查,对企业在认证和跟踪等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核实,并将整改情况定期上报省局。

四、监督检查的重点环节和内容。

重点检查的企业和品种:

1.血液制品、生物制品、注射剂和特殊药品等高风险的品种;

2.企业通过药品gmp认证后新增品种的检查;

3.近2年产品被国家和省质量公告不合格的、省抽检产品多次不合格的;

4.有举报且事实较为清楚的;

5.涉嫌违反药品gmp要求或有严重不良行为记录的。

重点检查的环节和内容。

1.关键岗位人员:企业负责人、质。

量保证和质量控制部门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药品生产及物料管理负责人的专业、学历、资力、培训情况及其履行职责的实际能力。

2.质量保证部门:按规定对物料供应商的审计情况;对物料、半成品的使用、成品放行及不合格产品处理等职责履行情况;实施生产全过程的有效监控情况。是否履行监督投料的职责。

3.质量控制部门:是否能够按规定对物料、中间产品、成品进行取样、留样,按药品标准进行全项检验并如实出具检验报告,检验记录的真实完整情况,委托检验的执行情况。

4.物料管理:生产所用物料的购入、储存、发放、使用等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对退货、不合格物料或产品是否严格管理。

范实施生产管理的情况。

6.注射剂类药品中无菌生产执行情况,可最终灭菌药品的灭菌工艺执行情况,有关无菌或灭菌工艺、设备验证情况。

7.药品销售及不良反应报告:产品销售制度、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及其执行情况。

8.自检与整改:企业定期组织自检及缺陷项目整改情况。

9.委托生产:药品委托生产符合规定;委托生产或受托生产药品质量控制情况。

10.质量受权人制度的实施情况。

11.药源性兴奋剂包装、标签、说明书的管理是否符合规定,销售渠道是否符合要求。

五、组织人员和检查时间。

1.检查组由2—3人组成。

时间,以核实查清为原则;驻厂监督检查时间由驻厂监督员根据具体情况安排,重点以针对企业薄弱环节和生产质量控制的关键环节。

六、监督检查的原则和程序。

1.检查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按照全局工作的统一部署进行。

2.检查实行组长负责制。按照gmp检查标准突出重点,及时汇总情况,现场填写《检查报告》。对不符合gmp标准的,要态度明确,不得含糊或隐瞒。

3.检查时,要注意及时取证,对不符合药品gmp的现场管理情况进行记录或拍摄,对文件资料等进行复印。并及时填写《药品检查现场记录》、《调查笔录》及时汇总情况,完成《药品现场检查报告》;符合立案条件,要规范、制作处罚文书。

有异议的,应书面说明;书面说明应作为检查报告的附件一并上报省局。

七、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

参照本方案实行。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监督企业整改到位;发现企业有违法违规问题,要及时会同稽查部门坚决依法查处;对不符合药品gmp认证评定标准的,要如实逐级上报,不得隐瞒包庇。

九、总结上报工作。

1.县局应于6月1日和11月1日前上报半年和全年的监督检查报告及总结;

2.市局应对检查情况分期分批汇总后报省局,并定期上报半年和全年的监督检查总结。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药品生产企业检查心得体会简短篇十四

随着人们健康意识的提高和医疗条件的改善,药品生产企业作为保障人们健康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巨大的责任。近日,我有幸走进一家知名的药品生产企业,亲眼目睹了药品的生产过程,不仅对企业的规模和现代化的设备感到震惊,更深刻体会到了药品质量和安全的重要性。现将我的参观体验与感悟分享如下。

首先,走进药品生产企业,我被这家企业的规模和现代化设备所震撼。进入厂区,整齐排列的高楼大厦和宽敞明亮的车间给人一种振奋的感觉。我看到了一排排的生产线,各个环节一丝不苟地执行,犹如一台精密的机器在运转。这里的药品生产设备先进、科技含量高,全程自动控制,碾压、研磨、混合、包装等工序都可以在数十台机器的帮助下完成。设备的现代化不仅提高了生产效率,更重要的是确保了药品的质量和稳定性。

其次,药品质量和安全是药品生产企业的核心价值体现。在参观过程中,我们所乘坐的参观车辆都是经过严格消毒的,所有参观人员身上都穿着防护服、戴着口罩和手套。进入实验室时,更是需要遵守严格的操作规程和程序,以确保实验室中的药品不被外界污染。这些严密的保护措施让我感受到了药品生产企业对质量和安全的严格要求,也让我深深地明白,药品作为直接关系到人们生命健康的产品,一丝马虎都不容忍。

再者,药品生产企业对于监管和合规要求的遵循非常重视。药品行业是一个高度规范化的行业,严格的监管和合规要求是必须遵守的原则。参观过程中,我了解到这家企业拥有一支专业的质量管理团队,负责对药品生产过程进行全面的监控和抽检。他们每天都要对生产线进行全面巡视,确保生产过程中的每个环节都符合相关的标准和要求。同时,企业还积极与国家药监部门合作,接受外部的检测和监管。这些举措充分体现了企业对于自身责任的担当和对消费者的尊重。

最后,药品生产企业的发展离不开创新思维和科技支持。药品生产对技术要求极高,只有不断地进行科技创新,才能保证药品的疗效和安全性。参观企业的研发中心时,我被井然有序的工作氛围和先进的研究设备所吸引。在这里,研究人员们不断进行药物的研发和改进,并与国内外各大科研机构保持密切合作,不断引进和吸收先进技术。这种坚持不断创新的精神,使得这家企业在同行中保持着领先地位,并为人们的健康保驾护航。

总结而言,走进药品生产企业,给我带来了很多启示和体会。药品生产企业作为现代医药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质量和安全的坚守、监管和合规的坚守,以及科技创新的持续努力都给了我很大的震撼和教益。希望这样的企业能够不断发展壮大,为人们的健康作出更大的贡献。同时,希望每个消费者也能够对于药品质量和安全有更深入的了解和关注,共同维护自己和他人的健康。

药品生产企业检查心得体会简短篇十五

一、监督检查目的加强特殊药品的监督管理,规范特殊药品使用行为,防止违法、违规行为及特殊药品流弊事件的发生。

《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生产管理办法(试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经营管理办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咖啡因管理规定》、《罂粟壳管理暂行规定》、《2006特殊药品经营巡查制度》、等。

某某市辖区内所有特殊药品使用单位。

检查特殊药品范围包括: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咖啡因、麻黄素类、罂粟壳。

(一)日常监督检查实行责任到人,专人负责责任制。

具体实施日常监督检查。

(三)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本辖区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工作,并对本辖区特殊药品使用单位具体实施日常监督检查,同时接受某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指导和监督。

(四)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生产管理办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经营管理办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咖啡因管理规定》、《罂粟壳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特殊药品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并按方案实施日常监督检查。每年把监督检查结果进行总结,并分别于11月25日前把总结及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上报市局。

(五)对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视具体情况做出适当的行政处理决定。对辖区内发现的重大案件必须在当日报告并以文字形式随时上报某某市局。

五、监督检查具体要求。

根据某某市局安排,对辖区内使用特殊药品使用单位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监督检查。

对在检查中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列为重点监管单位,增加监督检查频次。

1、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否为特殊药品生产安全管理第一。

责任人。

2、本单位特殊药品管理的组织机构是否健全;专门管理的人员是否熟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以及有关禁毒的法律、行政规章。

3、是否建有特殊药品采购、运输、双人验收、保管、出入库、投料、报损、双人复核、双人双锁等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是否设有专人、专帐、专册,是否做到帐物相符。

4、是否设立独立专库存放,专库是否安装有防盗门窗和报警设施;原料药需要在车间暂存的是否设有专库(柜)。

5、是否按计划购进、使用特殊药品,各项记录是否齐全;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权限,对安装特殊药品监控系统的医疗机构实行网上监控,发现医疗机构违规行为,应及时通报同级、上级卫生、药品主管部门、领导,必要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责令辖区内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批发企业暂停供给该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一)实施现场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出示“行政执法证”。

(二)告知受检单位检查的目的、范围、日程安排及人员分工。

(三)听取受检单位有关检查项目的自检情况或日常管理情况汇报。

(四)进行现场检查,准确、如实填写《现场检查笔录》,如有问题还应填写相关的行政执法文书。

(五)检查组长宣布监督检查结果。经核对无误后,监督检查人员、受检单位负责人或有关人员在《现场检查笔录》上签字,被检查单位负责人或有关人员拒绝签名的,执法人员在笔录上签名并注明情况。(注明受检单位负责人或有关人员的职务、姓名、受检时间、地点等)。

药品生产企业检查心得体会简短篇十六

煤矿是我国的重要能源资源,但同时也是一个高风险行业。为了确保煤矿的安全生产,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交叉检查成为煤矿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环节。近期,我参与了煤矿企业的交叉检查工作,深感这一工作对于煤矿安全的重要性。以下是我在此次检查中得到的心得体会。

首先,交叉检查作为一种全面全面评估煤矿企业安全状况的方式,可以发现问题,加强管理。在交叉检查过程中,我们通过与各层次的管理人员沟通交流,深入了解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现状。我们查看了企业的安全生产记录、事故案例等,与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对比,发现了一些隐藏的问题。比如,有的企业存在着管理不到位、设备维护不及时、员工安全意识不强等问题。通过交叉检查的方式,使得企业管理者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有效提高了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

其次,交叉检查促进了企业之间的经验交流,推动了煤矿行业的整体提高。交叉检查不仅仅是对一家企业进行安全评估,更是以此为契机,促使企业之间的安全经验交流。在检查过程中,我们发现了一些企业在安全管理上的亮点做法,如有的企业实行了严格的设备维护制度,有的企业开展了安全教育培训活动,有的企业建立了完善的应急预案等。我们将这些亮点做法和其他企业共享,推动了煤矿行业的整体提高。同时,交叉检查还有助于发现行业安全管理的共性问题,通过共同研究、探讨,促进了相关政策、制度的进一步改进与完善。

此外,交叉检查加强了煤矿企业与监管部门之间的沟通合作。在煤矿安全生产上,监管部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通过交叉检查,煤矿企业与监管部门之间的联系更加紧密。我们与监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深入交流,详细了解了相关政策法规,对煤矿企业的安全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同时,监管部门也提供了专业的指导和支持,协同配合,共同推动煤矿行业的安全生产。这种紧密的合作关系与沟通机制的建立,有利于企业及时获取相关信息,提前做好预防和应对措施,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最后,交叉检查加强了煤矿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教育。煤矿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安全教育是重中之重。在交叉检查过程中,我们与煤矿员工进行了安全教育宣传,向他们普及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应急处置的基本知识。通过与员工的面对面交流,我们了解到煤矿员工对于安全知识的重视程度以及掌握的具体情况。通过及时纠正员工的安全盲点和错误观念,加强他们对自身安全责任的认识和意识。这有助于提高煤矿员工的安全防范能力,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总之,煤矿企业的交叉检查工作对于保障煤矿的安全生产具有重要意义。通过交叉检查,可以发现问题,加强管理;促进企业之间的经验交流,推动行业的整体提高;加强企业与监管部门之间的沟通合作;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教育。相信通过不断完善交叉检查机制,进一步增加力度,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会得到进一步提升,确保煤矿行业的安全与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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