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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国际安全心得体会报告 国际安全教育心得(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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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国际安全心得体会报告 国际安全教育心得(三篇)
2023-01-01 03:54:02    小编:ZTFB

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体会,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积累经验。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关于维护国际安全心得体会报告一

供方:________________

一、定义

本合同中的定义适用于本合同的全部条款及本合同的全部附件以及需方招标文件和供方投标文件。

1.1 合同:载明需方和供方就本次招标内容所达成的一致意思表示的书面合同。

1.2 需方:_________。

1.3 供方:_________。

1.4 合同价款:根据合同规定,供方完全履行合同义务之后需方应付给供方的总价款。

1.5 服务:根据合同规定,供方向需方提供的以《_________》(以下简称《_________》)数据采编录入和维护为主要内容的服务。

1.6 服务成果:供方根据合同规定应向需方交付并归需方所有的《_________》数据及作为该数据载体的采集加工应用软件。

1.7 交付:供方向需方提供合同项下的服务和服务成果。

1.8 日:指日历日数。

二、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

2.1 服务范围:供方的服务范围为《_________》数据库数据的采集、核实、分类、翻译、翻译校对、录入录入检验和数据更新维护。

2.2 服务规格和要求

2.2.1 数据内容:

(1)数据采集对象:我国现已出口和具有出口潜力的所有产品和相关企业。

(2)采集内容:企业基本信息和企业具有代表性的主要产品信息,具体包括:

(a)企业信息:企业名称、企业经营性质(生产厂家、贸易公司、生产贸易兼营)、企业代码(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授予)、企业通讯地址、邮政编码、销售(出口)负责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传真、电子信箱、企业网址、成立时间、雇员人数、注册资本、进出口经营权、企业上年出口额、经营产品、境外办事机构名称、所属母公司名称;

(b)产品信息:产品名称、产品介绍、注册商标、国际认证(iso/ul/ce/gs/ansi/ieee/bsi/dni/itu/其他)、已出口地区、型号、年供货量、产品图片。

(c)企业名称、产品名称、企业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企业代码数据项为不可缺少的必备数据。

2.2.2 数据要求:

(1)入库数据数量:三年合同期内供方须完成入库的最小数据量为_________条,覆盖企业大于_________家。

(2)入库数据的质量要求:

(a)必备项数据完整率为100%;其他数据项完整率50%;

(b)入库数据的随机抽样误差率须满足下列要求:必备项数据信息误差率5%;其他数据项信息误差率10%;文字错误万分之五。

(3)数据入库时间要求:供方在收到出口商品数据登记表后,应在7日内及时分类、翻译和录入完毕。

2.2.3 数据库文字:

(1)《_________》数据库数据信息的文字为中、英文两种;

(2)企业英文名称应按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英文翻译,没有英文注册名的企业名称按该企业习惯翻译。

企业未能提供英文名称,按照先标准、后专业的原则进行翻译;

(3)英文翻译错误1%;

2.2.4 数据信息维护:

(1)数据库数据须反映出口商品最新信息,更新期为12个月内。

所有出口商品数据每12个月必须至少核对、更新一次,保证数据库内出口商品数据始终为动态最新版本数据。

每条数据要注明核对、更新的时间。

(2)供方在收到需更新的数据内容后,须在7天内完成新数据的分类、翻译和录入。

数据维护从数据入库开始,维护期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

(3)维护、更新数据采取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等多种形式,并有工作记录。

2.2.5 产品资料登记表

(1)第一次入库数据应有对应的加盖企业公章的产品资料登记表,数据跟表格须一一对应,登记表原件归档备查;

(2)供方负责产品资料登记表的印制工作并承担印刷费用,其印制的产品资料登记表的内容、格式和印刷质量须符合需方要求,未经需方同意供方自行不得改动。

(3)供方应按照需方要求的采集方向发放产品资料登记表。

三、合同期限及实施进度

3.1 合同期限:本合同服务期限从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年。

3.2 实施进度:

3.2.1 入库数据量进度要求为:___________________;

3.2.2 合同生效后6个月内出口商品数据入库量_____条;

3.2.3 合同生效后1年内出口商品数据入库量_____条;

3.2.4 合同生效后2年内出口商品数据入库量_____条;

3.2.5 合同生效后3年内出口商品数据入库量_____条,企业数_____家。

四、转让和分包

转让和分包的程序

4.1 经需方书面同意,供方可部分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但转让和分包不能解除供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4.2 供方应就其签订的所有分包合同报经需方审核同意后生效。

4.3 供方与第三方签订分包合同时,必须在合同中说明供方与需方通过招标投标的方式签订本合同的事实,接受分包的第三方必须在分包合同中承诺就分包项目与供方共同向需方承担连带责任。

五、质量保证

5.1 供方责任

5.1.1 为保证合同履行质量,供方须切实履行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保证数据采集、核实、翻译、分类、录入和维护的程序和工作质量。

5.1.2 供方应履行投标文件的承诺,建立和完善系统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文件给需方并接受需方的检查。

5.1.3 供方应履行投标文件的承诺,保证项目实施团队人员的数量和素质满足履行合同要求并随时接受需方的检查。

项目团队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需方。

5.1.4 供方应履行投标文件的承诺,配置必要的软件和硬件设备保证合同有效实施。

在计算机软硬件的配置上,供方应接受需方指导。

5.1.5 鉴于服务性质的特殊性,供方将对所提供的服务按照合同规定的功能要求不断调整,以达到优化目的,并在数据的采集方法上接受需方的指导。

5.2 合同的监控

5.2.1 合同的监控

5.2.2 本项目合同执行监控权属需方。

5.2.3 同期内需方有权随时采用各种方式对合同实施的质量和进度进行监控。

5.2.4 有权随时对下述内容实施各种方式的抽检:

(1)录入数据是否与原始数据登记表内容相符;

(2)录入的数据量是否与收到的数据登记表数量相符;

(3)数据录入进度;

(4)入库数据的准确性;

(5)数据是否及时更新等。

5.2.5 供方须积极配合需方的抽检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检查或在检查中弄虚作假。

5.2.6 如首次抽检不合格,需方将在_____日内进行再次抽检;如再检不合格,需方则有权根据有关条款对供方追究违约责任。

六、合同文件和资料

6.1 技术资料

6.1.1 供方在向需方提交本合同项下的服务和服务成果时,必须同时向需方提交相关的技术资料。

七、验收

7.1 验收内容和方法

7.1.1 供方完成相应的工作后,应按本条规定的期限通知需方验收,需方及其下设机构负责本合同内容的验收。

7.1.2 第一次验收:合同生效后3个月。

验收内容为数据采集、翻译、录入前期工作进展情况。

验收前供方应提前向需方提交下述文件:

(1)硬件和人员配置说明书;

(2)数据采集渠道、方法和数据核实方法及程序详细说明;

(3)数据分类方法说明和分类操作实施细则;

(4)数据翻译校对的方法和程序的详细说明;

(5)数据录入方法、程序和录入数据校验方法、程序说明;

(6)供方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7.1.3 第二次到第五次验收内容为:

(1)入库出口商品数据量是否满足合同要求;

(2)入库数据的质量是否满足合同的要求;

(3)数据更新是否满足合同的要求;

(4)人员配置的合理性以及项目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等。

7.1.4 第二次验收为合同生效后6个月。

验收前供方应提前10日向需方提交下述文件:

(1)库内数据的数量和质量说明;

(2)数据采集渠道、方法和数据核实方法及程序补充说明和已购买的版权清单及说明;

(3)数据维护、更新操作实施细则;

(4)硬件和系统软件维护管理细则;

(5)供方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7.1.5 第三次验收为合同生效后1年。

验收前供方应提前10日向需方并提交下述文件:

(1)库内数据的数量和质量说明;

(2)数据采集渠道、方法和数据核实方法及程序补充说明和增购的版权清单及说明;

(3)1年内数据维护更新记录和说明;

(4)1年内的项目管理说明;

(5)需方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7.1.6 第四次验收为合同生效后2年,验收前供方应应提前10日向需方提交下述文件:

(1)库内数据的数量和质量说明;

(2)数据采集渠道、方法和数据核实方法及程序补充说明和增购的版权清单及说明;

(3)2年内数据维护更新记录和说明;

(4)2年内的项目管理说明;

(5)供方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7.1.7 验收为合同生效后3年。

验收前供方应提前10日向需方提交下述文件:

(1)库内数据的数量和质量说明;

(2)数据采集渠道、方法和数据核实方法及程序补充说明和增购的版权清单及说明;

(3)3年内数据维护更新记录和说明;

(4)3年内的项目管理说明;

(5)供方通过iso9001认证证明;

(6)需方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它文件和资料。

7.1.8 从第二次验收开始,需方将对数据采集、加工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考核,并对档案保存情况、数据加工各工序运营情况进行抽样检查,重点是对库内数据进行检查。

具体检查方案如下:

(1)数据量核查:现场检查数据库记录并与原始数据登记表格进行核对;

(2)验收方法:验收采取随机抽样方法,具体验收方案由需方依据统计分析原理确定。

7.1.9 对每次验收,如首次验收不合格,需方将给供方10日时间准备二次复验;如复验不合格,需方则有权对供方追究违约责任。

八、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8.1 合同价款

8.1.1 合同的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_________)。

8.1.2 分项价格见附件一。

8.2 支付方式

8.2.1 合同价款采取分期方式支付。

对前4次合同款支付,计算公式为:(每次验收完成时已入库数据总量─已付款的入库数据量)____________元___70%;具体支付为

8.2.2 合同生效后3个月第一次验收合格后支付:_________万条___50%____________元___70%;

8.2.3 合同生效后6个月第二次验收合格后支付:(本次验收完成时已入库数据量-______万条___50%)___________元___70%

8.2.4 合同生效后1年第三次验收合格后支付:(本次验收完成时已入库数据量-已付款的入库数据量)___________元___70%

8.2.5 合同生效后2年第四次验收合格后支付:(本次验收完成时已入库数据量-已付款的入库数据量)___________元___70%

8.2.6 第五次即合同结束时合同生效后3年第五次验收合格后支付:(本次验收完成时已入库数据总量-已付款入库数据量)____________元___70%+本次验收完成时已入库数据总量____________元___30%。

8.3 最高合同款支付额

根据合同附件1的规定,本合同需方支付的总合同款将不高于_________元(_________)。

8.4 支付时间

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

九、违约责任

9.1 延期交付出和处置

9.1.1 供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向需方提供服务和交付服务成果。

9.1.2 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出现供方因故不能按时提供服务和交付服务成果的情况,供方应及时以书面的形式将不能按时交付的理由、延误时间通知需方。

需方如同意延期,可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付出时间。

9.3 除第11.1.1条款规定外,如果供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数据入库,需方有权从相应的支付款中扣除逾期违约金。

逾期违约金为每延迟一天扣当期应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一。

如延误期超过30日,需方有权终止合同。

9.4 如第一、二、三、四次验收时复验结果不合格或抽检时再检结果不合格,需方有权对供方处以相应合同支付款的5%的罚金,并在10日内作再次验收或抽检。

如检验结果再次不合格,则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未付的合同价款不再支付。

9.5 如3年合同期末第五次验收时出现复验不合格,需方有权对供方处以相应合同支付款的5%的罚金,并在10日内作再次验收。

如检验结果再次不合格,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未付的合同价款不再支付。

十、知识产权

10.1 知识产权归需方

10.1.1 《_________》数据库及其数据、软件、设计等知识产权归需方所有。

为履行本合同所购买的合法版权和知识产权,其所有权属需方所有。

供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之中和之后,不得以任何方式擅自使用或提供给第三方使用《_________》数据库以及与数据库相关的信息和资料。

供方违反本条的规定,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供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总价款50%的违约金。

10.1.2 由于供方的原因造成需方知识产权被侵害,由供方负责赔偿与之相关的一切损失。

10.2 知识产权无纠纷

10.2.1 无论需方以何种方式运行或以任何介质传播《_________》数据,供方都保证需方不会受到任何第三方提出侵犯专利和知识产权的指控。

10.2.2 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供方必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10.2.3 如果由于第三方的侵权指控成立而造成需方的损失,供方必须负责赔偿。

10.2.4 需方因处理与第三方知识产权纠纷而支出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和诉讼费,由供方负担。

十一、不可抗力

11.1 定义

11.1.1 本合同项下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使得本合同一方当事人无法履行合同义务,如战争、严重火灾、水灾、风灾和地震以及其他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

11.1.2 不可抗力不包括因一方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合同时的疏忽或故意行为引起的事件。

11.2 不可抗力的发生和对策

11.2.1 如果供、需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

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1.2.2 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通知对方,并在事故发生后两周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

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延续120日以上的,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在合理的时间内继续履行本合同或解除本合同的协议。

11.2.3 需方保留在不可抗力发生而导致项目发生重大变化时单方面解除和修改本合同的权利。

十二、不竞争条款

供方不得利用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得的服务成果进行与需方拟进行的《_________》项目内容有竞争的活动。

供方违反本条的规定,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供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总价款50%的违约金。

十三、保密条款

供方应保守在履行本合同中知悉的需方商业密秘和技术密秘,不得泄露或不正当使用。

十四、税费

14.1 适用税法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涉及的税务,一律适用有关税法。

14.2 税费承担

14.2.1 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需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需方负担。

14.2.2 根据国家税法对供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供方负担。

十五、终止合同

15.1 违约终止合同

15.1.1 供方如有下列任何一种违约的情况,需方有权向供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未支付的合同价款不再支付:

(1)供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需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该期限内应该提供的服务和服务成果;

(2)如供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并在收到需方发出的违约通知书后30天内,或经过需方书面认可的延长期内仍未能纠正其过失。

15.1.2 在需方根据本合同的有关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需方可以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另行委托第三方完成终止的合同或部分合同。

供方应对需方因此额外支出的费用负责。

如被终止的是部分合同,供方还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被终止的部分。

15.1.3 前款所述情况并不影响需方向供方提出索赔要求。

15.2 破产终止合同

如果供方破产或因经营状况恶化、本项目团队发生重大变化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时,需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终止合同。

此终止合同行为将不损害或影响需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

15.3 合同期满

合同期满后,向需方移交与本项目有关的文档是供方履行本合同的一部分,供方应保证向需方移交完整的资料。

文档不仅包括_____产品资料登记表,还包括与本项目有关的管理规章、监管记录、购买的资料等。

十六、索赔

16.1 索赔

16.1.1 如需方检验发现供方提供的服务和服务成果不符合同要求,包括潜在的缺陷,需方有权向供方提出限期改进的要求,也有权向供方提出索赔要求。

16.1.2 如供方未能在需方提出的期限内实施有效的措施进行改进,需方可自行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由此增加的费用和风险由供方承担。

十七、计量单位

17.1 国家法定计量

17.1.1 除本合同中另有规定外,合同中的计量单位均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十八、通知和合同修改

18.1 通知

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的形式(信函、传真)发送至对方。

18.2 修改

对合同条款进行任何改动,均须由供需双方签署书面合同修改方为有效。

十九、争端的解决

19.1 友好解决

供需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如有争端,都应尽最大的努力友好协商解决。

19.2 仲裁

19.2.1 供需双方在发生争端而友好协商不能解决时,应依法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19.2.2 在纠纷解决的过程中,除受争端影响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二十、合同生效及其他

合同印制及生效

20.1 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 合同在双方在本合同签署页上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0.3 如因任何原因需要修改合同,需按本合同第十八条办理。

二十一、其他条款

21.1 供方承诺在开展本合同所述工作时,采用需方统一制定的各种标志,制作费用由供方承担。

21.2 为保证供方按时开展工作,需方将督促数据合成单位按时提供满足供方需要的数据录入界面和数据库管理程序。

供方(盖章):_________ 需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维护国际安全心得体会报告二

立契约人: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兹因双方同意,订定下列条款由甲方委乙方维护第一条所列之物。

一、维护标的

1.双方同意依附件一所示之维护契约报价单为准。

2.甲方应为本维护标的之所有权人或经所有权人书面授权之人。

3.本维护标的,非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自行改装,否则乙方得不覆行本契约维护义务。

二、维护费用

甲方同意给付乙方依本合约约定之总维护费用__________元整(已含加值型营业税)

三、付款方式

甲方应于签约之日起____日内(不得长于三十日),以现金或即期给付乙方前条所列之维护费用。

四、维护方式

1.维护地点:__________

2.乙方同意于一般办公时间内获甲方修护通知时起(市区)__________个工作小时(不得超过十二小时),(郊区)__________个工作小时(不得超过二十四工作小时)派工程师至前项维护地点维修。

3.前项所谓一般办公时间为:

(1)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__________时__________分至下午__________时__________分。

(2)星期六上午__________时__________分至__________时。

(3)国定假日及弹性假期日除外。

4.如甲方要求之服务时间系办公时间以外时,乙方得酌收加成加班服务费。

5.在修护过程中如必须更换零件,乙方同意免费以更新型式或同质量的零件更换之,而换下之零件归乙方所有,但消品如色带、报表纸、字盘、磁盘、光笔、针、针头等之损坏,或因甲方不当使用所致之零件损坏,乙方得向甲方另外酌收工本费。

6.本条第一项所列之维护地点改变时,甲方应通知乙方,乙方得应通知乙方,乙方得视变更地点之远近酌收因此而增加之费用。

7.定期保养:乙方同意依本合约约定,每__________个月对本约维护标的为一次保养工作(保养项目为清洁、润滑、调整)。

8.甲方之数据备份储存及数据的键入由甲方自行负责。

五、维护范围

1.双方同意维护范围系以本维护标的在甲方正常使用下所致之损害为限,如维护标的之损毁系天灾(水灾、火灾、地震、雷击等)为之故意破坏(如敲打、破裂、重击等)人为疏忽或其它非正常使用所致者,不包括在内。

2.双方同意,乙方之修养服务加超出维护围时,乙方得向甲方酌收服务费用。

六、契约期间

本契约自双方签署后生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有效期限________年。

七、契约之解除或终止

1.任何一方违反或不覆行本契约之任何约定,他方得终止本契约。

2.任何一方有破产、和解、解散、重整、停止营业或被任何金融机构列为绝往来户之情形时,他方得终止本契约。

3.除有前二项情形外,非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任意解除或终止本契约。

4.如甲方因依本条第二项约定终止本合约时,乙方应于收到甲方书面终止日起三十日内按比例无息返还已收之维护费用予甲方。但乙方因甲方需要,所购置之特定材,零件费用,不在此限。如乙方因依该条项约定终止本契约者,就已收之维护费用,乙方不负责返还之责。

5.任何一方依本条第二项约定终止本契约时,不赔偿对方一切营业上之损害(如预期利润、投资等损失)。

八、契约之修改

1.本契约非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任意修改,修改应以书面为之。

2.如乙方权宜给甲方任何优惠,并不视为修改或变更原契约有关条款,如乙方未行使本契约上对甲方之某项权利,并不视为乙方放弃该项权利或影响其它权利。

九、移转之限制

任何一方非经他方同意,不得将本契约移转或让与第三人。

十、诉讼管辖

双方间凡关于本合约而引起之疑义争执或纠纷,双方同意以依诚信原则解决之,如有诉讼之必要时,双方同意以__________法院为第一审辖法院。

十一、税捐之负担

因本契约而发生之一切税捐,除加值型营业税由甲方负担外,其余由双方依法各自负担。

立契约人

甲方: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维护契约报价单(略)

关于维护国际安全心得体会报告三

q/kfd-****-2010

前言

为了加强设备维护管理,进一步提高运行设备的可靠性,努力降低设备故障的发生率,及时发现运行或备用设备的故障和隐患,及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对设备做到可知、可控,保证设备健康可靠的运行和有效的备用,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国电康平发电有限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提出并归口管理。

本标准起草单位:安全生产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邵金丰

本标准审核人:徐全义

本标准批准人:王绍民

本标准于2010年1月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

国电康平发电有限公司标准

设 备 维 护 管 理

q/kfd-****-2010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设备维护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本标准规定适用于国电康平发电有限公司备品备件管理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dl/t800-2001 电力企业标准编制规则

dl/t838-2003 发电企业设备检修导则

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发电企业基础管理标准(试行)》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的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定期试验

定期试验是生产设备、系统在运行、备用和设备、系统检修期间时进行的各种试验,用于对设备、系统性能进行评价,对试验结果进行分析,找出系统或设备不合格的原因,对系统或设备在运行中能够安排隔离的及时处理,对不能处理的安排近期的计划检修中;保证系统或设备安全经济运行。

3.2定期测试

定期测试是生产设备、系统在运行或备用时使用仪器对系统或设备进行测试,形成测试报告,用于对设备状态的评估,并及时发现系统和设备潜在的隐患。

3.3定期检验

定期检验是生产设备、系统退出运行或检修期间使用仪器对系统或设备进行全面测试,形成检验报告,对设备的性能能否满足原技术指标进行鉴定,对检验不合格的设备进行更换。

3.4定期校验

定期校验是生产设备、系统退出运行或检修期间使用仪器对系统或设备进行测试,形成校验报告,对设备的性能能否满足原技术指标进行鉴定,对校验不合格的设备进行调整更换。

3.5设备检修

设备检修是指机组在运行状态对允许退出运行的辅机进行的计划检修工作,合理使用检修资源,减少机组检修期间的工作量。

3.6定期维护

定期维护是生产设备、系统在运行或备用期间使用常规的工具和仪器对系统或设备进行的维护工作,用于保持设备的健康水平和清洁。

3.7定期轮换

定期轮换是运行设备与备用设备按合理的周期进行切换,使设备消耗均匀,并可利用轮换期间对退出运行设备进行维护,使备用设备处于良好的状态,提高系统或设备的使用寿命。

3.8定期给油脂标准

定期给油脂标准是根据设备润滑的要求和实际消耗情况进行油脂的补充,保证设备良好的润滑。

4管理职责

4.1运行部负责运行及备用设备定期轮换、试验工作,负责编制定期工作项目、周期及相应标准。

4.2设备管辖部门负责编制设备定期维护工作计划,并报安全生产部专业主管批准。

4.3设备管辖单位是设备定期工作的执行方,按安全生产部批准的定期工作计划,安排设备定期维护、检查、保养、检修、油脂及日常工作。

4.4 安全生产部将对定期工作进行监督、验收、考核。

4.5 外委检修队伍对设备定期工作计划有提出修改的权利,相应的设备管辖部门应视情况及时修改设备定期工作计划,并报安全生产部专业主管批准。安全生产部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工作。

5管理内容与要求

5.1 定期轮换及试验管理

5.1.1设备定期轮换及试验内容包括电气运行设备定期试验与轮换工作、锅炉运行设备定期试验与轮换工作、汽机运行设备定期试验与轮换工作、部分安全门试验工作、热工定期试验工作、除灰系统、脱硫系统、消防系统、压力容器等公用系统及设施的定期试验工作。

5.1.2定期工作包括每值、每日、每周、每轮值、每月、每季、每年的定期工作,以及不同季节、不同负荷和运行方式的定期工作。

5.1.3运行部应根据设备实际情况制定定期工作的项目,制定各类设备轮换与试验的方案、周期及合格标准。

5.1.4在进行设备定期试验、轮换前必须对被试验和被轮换(运行及备用)的设备进行检查,制定出检查内容和标准,确保试验、轮换安全、可靠。

5.1.5 运行部应明确制定出每类试验方案、技术措施审批制度及详细的审批人员清册。

5.1.6定期工作开始前,要认真开展危险点分析和采取预控措施,做好事故预想,确保操作安全。

5.1.7运行部应建立《设备定期轮换与试验台帐》,完整、准确地记录设备定期轮换与试验工作的执行情况。

5.1.8 对在执行定期工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缺陷要认真分析, 记录在台帐上,同时填写缺陷通知单。

5.1.9 根据运行、检修规程规定,在规定时间内,由专人负责进行设备定期轮换与试验工作。工作内容、时间、试验人员及设备情况应在专用定期工作记录本内做好记录。

5.1.10 由于某些原因,不能进行或未执行的,应在定期工作记录本内记录其原因,并必须由运行部相应专业人员批准。

5.1.11 定期工作结束后,如无特殊要求,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将被试设备及系统恢复到原状态。

5.1.12 进行重要设备定期轮换与试验时,应规定相关管理人员现场监护。

5.1.13 符合下列情况时,并经生产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批准后可不进行定期试验和设备轮换,但必须将原因记录清楚。

5.1.13.1 设备有明显缺陷,如经试验将引起缺陷发展或导致运行工况恶化,影响机组安全、经济运行。

5.1.13.2 设备或系统运行方式处于不稳定状态或不具备试验条件,若经试验或轮换,可能造成设备异常或事故。

5.1.13.3 备用设备失去备用。

5.1.13.4 执行单机保安全措施,涉及主机安全及重要辅机安全的定期工作。

5.1.13.5 其他由有关技术管理部门明文确定暂时不进行的定期工作。

5.1.14由于各种原因未能执行定期工作的,在条件具备时相应的班组要及时补做。

5.2设备定期给油脂管理

5.2.1设备定期给油脂由设备管辖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或班组技术人员根据设备运行环境、油质消耗情况摸清油质消耗周期,制定定期给油脂标准,必须做到不能因油质原因造成设备故障,也不能因油脂周期过短造成浪费,设备管辖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或班组技术人员必须从设备的实际出发,准确掌握油脂周期、油脂量。

5.2.2设备管辖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需提前准备好给油脂的技术记录,对给油脂量和油脂标号必须记录准确,给油脂后的现场记录必须存档,以便下一次给油脂时参照执行,防止出现油脂混用现象。

5.2.3稀油润滑的油脂每月由化学化验人员进行化验,根据化验结果确定更换或滤油周期。化学人员按化验的周期要求定期将油质化验结果上传安全生产部。

5.2.4设备管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根据设备给油脂计划,按时完成给油脂工作,工作中设备管辖单位的技术人员监督执行情况,并对质量进行验收。

5.3设备定期维护工作

5.3.1设备定期维护包括利用主辅设备停备、低谷、节日停备以及不影响机组正常运行情况下进行的检查、检修、维护、保养、试验、测试,设备管辖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对管辖设备了如指撑,对设备磨损及缺陷发展规律要掌握,确定定期维护周期、项目、内容,编制设备定期工作计划。

5.3.2所有的定期工作计划由设备管辖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或班组技术人员编制,经部门主管、主任审核后,由安全生产部专业主管、主任审定,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5.3.3对有备用或能轮换的主要辅助设备,要对备用设备进行定期轮换工作,考虑到负荷影响,尽量安排夜间负荷低谷时进行工作,进行检查时安全生产部综合安排,坚持工序服从原则,同时与设备相关专业同时进行,避免浪费时间。

5.3.4设备管辖单位应做好设备定期检查工作的记录,测量设备磨损及发展情况,找出规律,以便确定下次检查时间,同时对检查中发现的缺陷及时安排处理或采取预防措施。

5.3.5机组停备是设备定期工作最佳时机,根据机组停备时间,安全生产部提前召开专题会研究定期工作项目,全面安排设备检查工作,定期维护工作由安全生产部统一协调各专业项目,尽量缩短定期工作时间,定期工作时应严格执行事先编制的检修作业文件。

5.3.6对于起重设备、压力容器、锅炉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周期内进行检验,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安全生产部制定每年定期检验的项目。

5.3.7设备管辖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应根据所管辖设备按专业编制设备定期维护项目、内容、措施和周期,并履行审批手续。如:烟风挡板固定部分检查、电动执行器绞链部分、风门挡板位置校对、电动门开关试验、电缆桥架定期清扫、电缆沟定期检查、电动机轴承定期检查、电动设备电压试验、绝缘测量、引风机叶轮磨损积灰、烟道支撑检查、磨煤机定期磨损检查、油质定期化验、电气控制部分定期清扫等。

5.3.8设备定期维护工作每6个月总结一次,根据定期工作情况修改定期工作项目及周期,做到合理、科学、安全、经济。

5.3.9设备定期试验和维护标准编制的依据是:国家和行业发布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制造厂提供的设备图纸和说明书,国内外同类设备的实绩资料以及设备实际运行状况与环境状态。

5.3.10定期工作内容根据经验、设备的掌握情况制定,即能保证设备受控,又不造成费用提升。

5.4定期维护工作的执行

5.4.1设备管辖单位各专业按设备分工编制设备定期维护工作计划,经安全生产部审订、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批准,设备管辖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或班组技术人员组织机组维护人员进行学习。

5.4.2定期维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定期工作计划安排,定期工作前一天将工作票送至运行办理。运行部接到定期工作所办理的工作票,应在早八点前做好安全措施,确保具备工作条件。

5.4.3定期维护工作中发现设备异常,及时联系处理。

5.4.4设备管辖部门的专业或班组技术人员每月前将本月设备定期维护工作完成情况上报安全生产部。

6检查与考核

6.1本标准的执行情况由安全生产部负责检查与考核。

6.2依据本标准和绩效考核管理标准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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