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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解强拆事件心得体会实用 化解强拆事件心得体会实用手抄报(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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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解强拆事件心得体会实用 化解强拆事件心得体会实用手抄报(4篇)
2023-01-01 04:22:44    小编:ZTFB

学习中的快乐,产生于对学习内容的兴趣和深入。世上所有的人都是喜欢学习的,只是学习的方法和内容不同而已。心得体会对于我们是非常有帮助的,可是应该怎么写心得体会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主题化解强拆事件心得体会实用一

针对九个领域重大风险,成立工作专班,细化工作事项,明确责任人,确保具体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层层压实,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一是组建工作专班。组建了由党委书记为总负责人的工作专班,由其他分管领导任组长或副组长的工作小组,负责对九大类重大风险进行全面指挥调度,确保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统筹推进。二是建立定期调度机制。实行一月一调度、特殊情况随时调度的工作机制,调度会主要是听取防范化解风险工作情况汇报,分析研判各类风险隐患发展趋势,重点是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市委关于防范化解风险工作的决策部署,协调解决好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有序推进。各工作小组制定了相应的管理调度机制,对存在的风险隐患建台账、明目标,并逐一研究、逐一化解、逐一落实、逐一销账,确保相关部署要求落地见效。

1、着力防范政治、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通过“生态”公众号和“学习强国”软件系统,持续巩固壮大主流舆论强势,加大舆论引导力度。坚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坚定理想信念,不断增强理想信念教育,自觉树牢“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防止“四风”反弹;深化作风纪律专项整治;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继续加强民族团结,做好宗教工作。

2、公共管理类风险防范化解方面。一是多渠道维护法治。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模式,将群众信访、法律咨询、纠纷化解融入一个平台受理、一个窗口服务、一套机制解决,实现群众诉求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反馈,切实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二是高质量提升服务。加大校车、出租车、客运车管理力度,合理制定运营标准,深入开展黑车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运营环境。三是零容忍保护环境。扎实开展人居环境环保执法行动,对辖区内企业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重点对非法加油站和流动加气进行巡查监管。严肃查处“未批先建”、违反环保制度等环境违法行为,确保环保设施在项目建设中得以落实。

3、着力防范社会治安领域风险。我镇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化重大活动安保维稳;密切关注xx镇区域内拖欠施工款和工人工资现象;防止和及时化解部分军队退役人员聚焦上访;防范信访、精神障碍人员极端行为。推广“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的“枫桥经验”,这段时间来我镇共计处理矛盾70余起,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4、防范化解经济领域风险。一是招好商优环境。紧抓2019年招商年机遇,制方案、层责任、明目标,采取以商招商、委托招商等多元化招商方式,紧盯农产品精深加工、高新技术和劳动密集型企业,不断优化经济结构,助推农民工转移就业、就近就业。优化招商服务,以企业“最多跑一次”为目标,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全面实现新进项目代办,营造好亲商、爱商、助商服务环境。二是抓预防严惩治。举办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工作,全面曝光最新金融诈骗和电信诈骗方式方法,增强群众自我防范意识,对发现的非法集资、金融诈骗和电信诈骗案件从严处理。制定互联网金融整治方案,联合相关单位开展风险排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督促整改到位。

5、着力防范生态环境领域风险。彻底排查整治“散乱污”企业;大力推进清洁取暖和散煤治理工作确保群众温暖过冬;持续抓好焚烧工作确保不点一把火不冒一股烟,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和处置工作;加强对河流和纳污坑塘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地下水综合治理、垃圾治理、厕所改革、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工作;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做好辖区企业限产停产工作。

6、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风险。一是规范网络新媒体等宣传阵地管理,落实各类新闻阵地的网络安全防护措施。强化网上有害信息防控处置、情报预警、落地调查和舆情导控工作机制,守好网络舆论阵地。二是构建深度融合的融媒体传播格局,结合新中国成立70周年,积极开展主题宣传,提升xx镇公众号关注度和知晓度。三是组织开展网络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加强对教育、卫生等重要领域网络安全检查,摸清辖区内网络安全底数,提升网络空间治理能力。

7、防范化解党的建设领域风险。一是加强干部队伍党性锻炼,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干部党性修养,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持学思践悟,筑牢理论根基,坚定理想信念。二是完善各层级干部考核机制,切实发挥指挥棒作用。要以科学的评价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切实解决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让付出得到回报,让耕耘得到收获,避免出现多干多出事、少干少出事、不干不出事。三是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让干部大胆干事创业。干部不敢作为担当,跟怕犯错误有关,要建立健全容操作性强的错纠错机制,切实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宽容干部在工作中特别是改革创新中的失误,鼓励干部大胆干事创业,让干部从“怕”中走出来。四是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形成双向激励机制。用什么样的干部,就有什么样的导向。坚持好干部标准,大力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形成群贤毕至的良好导向。干得多,出错多,得罪人也多,在干部选拔任用中,打破传统的“唯票”,要“为担当者担当,让敢为者有位”。

一是基层风险防范工作队伍的人员专业素养有待提升,在当前形式复杂多变的今天,特别是发展迅速形式多变的情况下,对涉及风险的场所辨别力不高,警惕性不强。二是网络新媒体的应用,负面信息传播速度快,传播渠道比较多,对防范和化解风险工作带来挑战,也成为当前工作中的薄弱环节。

继续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论述精神,强化使命担当,努力提升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水平,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政治责任,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全面排查隐患,集中开展整治,健全防控机制,以充沛顽强的斗争精神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落实,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

主题化解强拆事件心得体会实用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一系列安排部署,学习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特别是排查化解由家庭、婚恋等原因可能引发民转刑恶性命案的纠纷,有力维护全县社会和谐稳定,根据《文水县开展重大社会矛盾风险防范化解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县司法局决定,从6月份起至年底,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重大社会矛盾风险防范化解专项行动。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治国理政新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按照“增强忧患意识、防范风险挑战要一以贯之”的要求,充分发挥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和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作用,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筑牢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

文水县司法局组织协调,各司法所牵头负责,动员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排查化解各行业各领域重大矛盾风险隐患,努力实现“三个健全”(矛盾纠纷排查预警机制、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矛盾纠纷对账销号机制)、“三个要早”(要发现早、要防范早、要处置早)、“三个不出”(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复杂矛盾不出县)、“三个防止”(防止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防止发生大规模到市赴省进京聚集上访事件、防止发生个人极端事件)的目标,为我县实施“一核三位五区”发展战略,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一)层层动员部署

各乡镇司法所、股室、中心要在学习贯彻本实施方案的基础上,结合本乡镇、本单位位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各自的重大社会矛盾风险防范化解专项的任务职责、工作重点、方法步骤有关事项,层层动员部署,宣传发动,迅速开展工作。

(二)明确工作重点

涉军领域、金融领域、征地拆迁领域、物业领域、劳动关系领域、生态环境领域、卫生计生领域、交通事故领域、保险领域、旅游领域、教育领域、交通运输领域、婚姻家庭领域、邻里关系领域、三农领域、煤炭领域、村矿村企领域。

(三)边排査边化解

各司法所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逐村逐户进行摸排梳理,结合群众来访反映的问题,不留盲点和死角,全面掌握本行业本领域矛盾纠纷总体情况。工作中,要坚持边排查边化解的原则,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要逐案建立台账,对较小的矛盾纠纷要现场化解或村调解组织化解,对较大的矛盾纠纷要依托乡镇调解组织或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化解,对可能引发重大治安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或需要多个职能部门化解的矛盾纠纷要及时报县司法局,做好预警工作,由县司法局上报协调化解。

(四)健全工作机制

1、健全矛盾纠纷排査预警机制。要建立重点矛盾纠纷排查“五个ー”工作制度,即:一月一排查、一月一汇总、一月一上报月一分析、一月一例会制度,掌握主要矛盾,分析产生原因,研判发展趋势。对于排查出的重大紧急矛盾纠纷,要及时向司法局报告,确保局机关和相关部门及时、准确掌握重大矛盾纠纷情况,及时采取化解措施。

2、健全矛盾纠纷专业性、行业性调解机制。要健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机制。要按照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民政部、财政部、人社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建立完善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按照要求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开展好日常工作。

3、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要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格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协调联动作用,运用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手段引导群众互谅互让、平等协商,心平气和地解决问题,消除分歧和隔阂,真正达到定分止争的目的。

4、健全矛盾纠纷对账销号化解机制。县司法局将对各司法所、股室、中心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进行登记备案,实行动态管控,做到化解一批、验收一批、销号一批,没有化解的要跟踪督办,直至妥善化解、隐患消除。

(一)加强协作配合。各所、股室、中心要加强沟通联络,积极主动做好协调配合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系统的资源优势、人才优势和工作优势,形成资源共享、信息共联、工作互动的整体合力。

(二)加强督导检查。县司法局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督促检查,组织督査小组对各司法所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指导和督查,对重大矛盾纠纷进行交办、督办。

(三)每月组织生活日向县司法局报告排查化解工作情况和报表

主题化解强拆事件心得体会实用三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决策部署,扎实推进“迎建党百年护和谐稳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有序开展,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活动,切实做到社会矛盾纠纷早发现、早预警、早防范、早处置,实现“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社区)、矛盾不上交”,防止小风险变成大风险,个别风险变成综合风险,局部风险变成系统风险,为庆祝建党100周年和“十四五”开局起步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主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坚持排查在先、关口前移,认真开展矛盾纠纷和隐患排查,做到排查全覆盖。

1、普遍排查。利用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把矛盾纠纷排查作为常态化工作。严格落实村(社区)每周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制度,注重抓早、抓小、抓苗头,及时发现苗头隐患。

2、重点排查。聚焦涉疫、涉农、涉企、涉医等重点领域,聚焦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对象、吸毒人员等重点人群,开展重点排查、纾困解难,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早发现、早分析、早预防。

3、专项排查。在重大节日、重点时期和敏感时段,针对上访群体等特定人员以及特定区域、特定行业、特定领域,开展针对性的专项排查,教育引导群众依法理性维权、合理表达诉求,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越级访、集体访。

(二)扎实开展矛盾纠纷评估和预警。对排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和矛盾纠纷,要按照其性质、规模、类型、成因、化解难易程度和轻重缓急等,精心梳理,认真分析,开展风险等级评估,制定应对方案,及时处置分流,做到抓小防扩大、抓早防升级、抓细防疏漏、抓实防隐患。对可能引发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要及时预警,主动对接相关部门或报告党委政府,积极配合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疏导化解。对于矛盾尖锐、情绪激动,一时难以化解的,要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动态管控,适时进行心理干预,防止“民转刑”或社会极端事件发生。

(三)及时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对排查和受理的矛盾纠纷坚持应调尽调,要统筹司法行政资源,组织专门力量,会同有关部门合力攻坚化解,防止矛盾纠纷交织叠加、激化升级。

1、一般矛盾纠纷。对婚姻、家庭、邻里、房屋宅基地,山林土地等常见、多发、案情简单的矛盾纠纷,及时就地化解,努力将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

2、重点矛盾纠纷。对各类涉企、涉农、涉访等矛盾纠纷要将其作为调解工作重点,引导当事人通过合法渠道反映诉求、维护权益。

3、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对有可能激化或引起“民转刑案件、群体性事件和信访案(事)件的矛盾纠纷,要在稳定事态的基础上,及时报告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配合做好疏导化解工作。

(四)有效巩固并运用矛盾纠纷化解成果。对重大复杂的矛盾纠纷,或涉及标的金额较大且不能及时履行的人民调解协议,要引导当事人通过司法确认,增强协议执行效力。对纠纷当事人及时进行回访,了解和掌握调解协议执行或后续处理情况,防止纠纷反弹。对有代表性的矛盾纠纷调解案例,在做好案例选报的同时,要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予以宣传报道,达到“调解一案,影响一片”的效果。

三、时间步骤

此次专项活动自2021年4月初开始,到10月底结束。分为动员部署、组织实施和总结提升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上旬至4月下旬)。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工作措施、推进节点,积极做好动员部署工作。要充分利用广播、微信群、电子显示屏、标语横幅等平台广泛宣传专项活动,为专项活动顺利开展营造好的舆论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上旬至10月中旬)。要按照制定的实施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广大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采取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定期排查与常态排查相结合的方式,深入重点人群、重点地区、重点行业等,有针对性地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对排查的、党委政府交办的、有关部门委托移送的矛盾纠纷,依法、及时、就地、有效化解。对不适合调解或调解不成的矛盾纠纷,引导当事人通过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合法途径解决。

(三)总结提升阶段(10月下旬)。各村(社区)要认真总结专项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从中提炼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大力宣传专项活动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典型事迹,主动汇报专项活动取得的成绩,扩大人民调解工作影响力,使这项活动为领导所重视、为社会所知晓、为群众所支持,为人民调解工作健康发展营造更好的社会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今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要自觉扛牢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的政治责任,充分认识该专项活动的重要意义,把专项活动列入日程、细化措施、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力推进,努力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化解在基层、稳控在基层。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专项活动部署安排、进展情况和工作成效,用实效彰显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的重要作用。

(二)坚持统筹推进。要把这次专项活动与已部署的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等活动结合起来,统筹谋划、有序推进,大力发展“孺子牛、拓荒牛、老黄牛”精神,深入农户调查指导活动开展,切实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确保活动顺利开展、落地见效。

(三)营造良好氛围。要注重运用广播、微信群等手段,标语、横幅、电子宣传屏等平台大力宣传活动的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大力宣传涌现的先进事迹和典型案例,大力宣传人民调解工作的特点和优势,扩大人民调解工作的知晓度和影响力,提高人民群众的首选率和满意率,引导更多的纠纷当事人选择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矛盾纠纷。

主题化解强拆事件心得体会实用四

为了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把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责任落到实处,结合我市具体情况,制定本方案。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落实主体责任稳定房地产市场,防止房地产泡沫,引导好市场预期,防止出现大起大落。

切实承担起房地产市场调控主体责任,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一)坚持“房住不炒”定位。

(二)坚持完善住房的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

(三)坚持落实城市主体责任。因城施策、分类指导,要不断完善市场监测预警和考核评价机制,特别是要把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责任落到实处。

(四)坚持调结构、转方式,特别是要大力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重点解决新市民的住房问题。

(五)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防止大起大落。

紧紧围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调控目标。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遏制不合理价格形成,防止出现泡沫;平衡市场供求关系,增加住房有效供给;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建立科学的监控体系,确保数据及时、准确、全覆盖,为分析研判房地产市场形势和开展有效调控提供技术支撑。

(一)开展房地产风险排查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在6月底前,全面普查在建、在售楼盘情况,排查梳理辖区内房地产项目风险点,建立防范房地产风险机制,建立问题台账。要对高价拿地的中小企业、自有资金不足、财务成本过高的企业,有延期交房、逾期办证风险的房地产项目进行风险防控。(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人民银行大同市中心支行、市金融办、市税务局)

(二)妥善处置“问题项目”

对已出现延期交房、资金断裂、项目停工等问题的房地产项目进行梳理,根据“问题项目”具体情况,厘清债权,引入资本,盘活存量,制定方案,提出具体解决措施,落实具体责任单位和负责人,逐步化解相关问题。(牵头单位:各县区政府;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市金融办、市税务局)

(三)加快清理已供土地未开工项目

7月底前完成对已实际具备开工条件但未到合同约定开工期限的宗地进行督查,督促房地产企业加快建设进度;要对已超过合同约定开工期限但未开工的宗地,逐宗梳理未动工原因,因企施策解决存在的问题;特别要对因征地拆迁、清场腾地不到位等原因影响开发建设的宗地,尽快解决困难和问题。(牵头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四)增加居住用地有效供给

御东地区,随着行政东移和高铁建设,群众纷纷在御东地区置业,从而造成房源紧张,房价增长较快,房价高位运行。因此应适当增加商品住宅土地供应量,尤其是御东区,以平衡房地产市场上的供求关系,抑制房价过快上涨。(牵头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五)大力规范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要将房屋回归居住属性,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一是扶持住房租赁企业,对依法登记备案的住房租赁企业、机构和个人,给予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和提供金融支持;二是鼓励供应主体多元化,允许商业用房改租赁住房,土地年限不变,水、电、气,均按居民标准执行;三是保障租售同权,居住五年以上的承租人子女享有就近入学、落户等公共服务权益;四是增加住房公积金对租赁住房的支持力度。(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市发改委,各县区政府)

(六)加大公租房保障力度

一是扩大公租房保障服务对象范围。在我市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和专业技术人员,凡符合我市城镇居民公租房准入条件的,全部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二是增加公共租赁住房房源有效供应。充分利用中央、省、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购买市场库存中小户型房屋,作为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市发改委,各县区政府)

(七)打通商业用房与住宅的通道

我市目前商业地产库存量较大,可以通过打通商业用房与住宅通道的方式,将商业用房转化为住宅用房。具体措施为:对在建但尚未销售的商业用房项目,在不改变用地性质和容积率等必要条件的前提下,在确保房屋质量安全的情况下,允许企业对户型结构进行优化调整。对已建成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符合条件的可申请改造为商务居住复合式地产,商务居住复合式用房可享有与普通住宅相同的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支持商业用房转型利用,对符合条件的商业用房,可改为电商用房、教育培训、日间照料场所、养老院等用房,也可改造为酒店式公寓以及用于文化、旅游、体育产业等其他符合条件的经营性、公益类用房。(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体育局,各县区政府)

(八)严厉查处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多部门联合持续开展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重点查处捂盘惜售、炒作房价、虚假广告、诱骗消费者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发企业必须在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五个工作日内到市房屋交易权属登记管理中心将房屋信息全部录入智慧房产信息平台,出售的房屋及时网签,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第一时间掌握开发企业楼盘信息,坚决遏制开发企业捂盘惜售行为。(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委,各县区政府)

(九)规范商品住房价格销售行为

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要积极指导、协助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建立健全价格行为自我约束机制,有效制止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在售房过程中乱摊费用或借交房之机乱收费用等坑蒙消费者的行为。商品房销售实行一房一价明码标价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后,应当在其售房场所显著位置设置商品房明码标价牌和售房标价表,标明位置、户型、套内面积、价格、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等内容,禁止虚假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商品房,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商品房销售实行成交价格申报制度,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在商品房销售合同报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同时,应当将销售合同价格报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备案。(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委,各县区政府)

(十)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统计分析和监测

强化智慧房产对政府决策的信息支撑作用,确保房地产政策牢牢把握市场需求、紧跟市场动态、更加科学合理,引导居民购买住房理性消费。(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金融办、市信访局、市公安局、市税务局、市人社局、市人民银行、市发改委、市法制办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市防范化解房地产风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各项工作的牵头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将防范化解房地产风险的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落实工作方案要求,明确工作责任人,层层分解责任,扎实推进,确保取得实效。

(二)强化部门配合。各项工作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密切配合,切实履行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全力推进风险防范工作的完成。同时,各部门之间要加强信息交流、资源共享,提高工作效率。

(三)狠抓攻坚进度。各项工作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节点,保证各项工作有效落实。各责任单位要确定专人每月向牵头单位报送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各牵头单位要每月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报送牵头的工作任务进展情况。

(四)加强督促检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全程跟踪防范化解房地产风险工作方案落实的情况,督促各单位抓好工作落实,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要及时报告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将按照有关规定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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