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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现场处罚条例心得体会怎么写 现场执法罚款怎么处理(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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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现场处罚条例心得体会怎么写 现场执法罚款怎么处理(五篇)
2023-01-01 07:04:23    小编:ZTFB

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心得体会范文大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最新执法现场处罚条例心得体会怎么写一

一、工作回顾

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建立行政执法问责制。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始终把行政执法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并纳入《20xx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严格奖罚兑现,强化执法队伍管理。按照县法制办和市局行政执法规范化的要求,成立行政执法领导小组,设立法规办公室,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全面抓,分管领导严把关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在全系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层层签订了行政执法目标责任书,将行政执法工作与优化经济环境密切结合,与行风评议密切结合,与文明创建工作密切结合,与执法人员的工作绩效密切结合,把行政执法工作考核管理真正落到实处。

认真清理,定性准确,全面推进行政权力监控运行。全县行政权力运行监督专项工作部署后,我局召开了专题会议,传达工作精神,提出标准要求,明确责任范围,制定了《xx县建设局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实施方案》,加大了工作力度,采取齐抓共管、各负其责、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一是查找廉政风险点。把所行使的行政权力纳入风险点查找范围,采取自己查找、同事帮找、科室研究、领导批阅、组织审定的“五查工作法”,人人查找在思想道德、内部管理、岗位职责三类廉政风险。二是评定风险等级。针对查找出的廉政风险点,按照危害程度和发生频率等进行分析评估,分为高中低三个等级。对已确定的各类风险,经局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把关后,进行公示,接受群众评议。三是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在研究制定重大改革政策、措施时,都要对可能出现的廉政风险进行评估,注重防范在前,建立完善的预警系统。通过摸清廉政风险底数,编制了《建设局行政权力廉政风险等级目录》,填写了《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评估表》,并围绕思想道德、内部管理、岗位职责共制定了廉政风险防控措施。

提高素质,树立形象,开展多形式教育培训。依法行政是一项基本国策,是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为防止因执法不公、执法不严、执法程序错误、引用条款不当以及不文明执法等原因引发社会矛盾,我局紧紧抓住法制建设一这主线,深入开展岗位学法活动,努力提高队伍素质。一是高度重视政治思想教育。以全县思想纪律作风整顿活动为契机,在政策宣传、规划执法行动中,对执法程序、执法行为、仪容仪表、文明用语提出严格要求,全体执法人员始终保持良好的行政执法形象和执法秩序。二是高度重视行政执法知识的学习,积极组织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年度学习和考核,结合市县执法培训,开展公共法规、专业法规知识学习,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考核合格率达100%,并以优异的成绩通过市建设系统“四五”普法验收。三是按规范标准办理《行政执法证》,对全局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证件进行清理、更换、补发,并在规定时限年度审验,切实保障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严格程序,规范行为,加大内部监督力度。在规范执法行为的工作中,坚持执法依据统一,执法标准统一、执法文书统一,执法程序统一,严格规范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继续严格落实市建设局制订的行政执法各项规定,进一步加强规范使用和填写行政执法文书管理,规范档案管理,有效杜绝了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发生,不断完善创新监管模式,提高整体执法水平。

二、主要工作

第一、 加大稽查力度,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一是加强对业主行为的监管,严格执行法定建设程序。针对建筑市场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积极探索市场监管新办法、新措施,坚持监防并举,以防为主的工作机制,严把施工许可、工程勘察、施工图审查、工程监理、建筑节能、工程清欠、竣工验收备案等多道关口,建立和完善业主的市场信用约束机制,解决恶性压低、拖欠工程款和不执行工程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等行为。

二是加强对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的监管,严肃查处勘察设计质量事故。坚决杜绝不做评勘或不做勘察就搞设计以及工程勘察设计违反强制性标准的行为。截止上半年,全县在建工程全部实施了评勘,工程勘察覆盖率100%。

三是加强对建筑市场的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切实落实工程质量责任终身制和质量监控措施,确保工程结构安全和工程质量整体水平的提高。四是加强对工程建设监理的监管,努力提高工程监理水平。严格监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认真履行监理合同,对施工中涉及结构安全的关键部位、工序等,监理人员必须现场跟踪监理,并做好监理记录。五是“两欠”清理工作成效显著,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解决网上化工厂拖欠工程,今年新偿还欠款17.3万元,很好地保护了施工企业的合法权益,为“平安xx县”做出了积极贡献。

第二、贯彻招标投标法,稳步推进监督管理。全面贯彻《招标投标法》,以完善有形市场体系为目标,以遏制“围标”、“陪标”、“串标”为切入点,健全招标投标操作规程,上半年着重从三个方面加以规范:

一是严格执行招标投标管理。依法招标的项目,必须在建设局交易市场内进行公开招标。为了维护标底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标底编制管理办法》,规定开标评标中发现标底和其他报价有明显异常或有投诉的均要重新进行审查。同时全面推行工程量清单、低价中标和工程担保三项制度,对公开招标项目全部在公开栏内予以公布,实施“阳光招标”。

二是严格审查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范围。严把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年检等资质审查关,从源头上杜绝超越资质承揽工程,变相出卖资质行为和挂靠行为。

三是严格制度确保工作有章可循。我局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程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基础上,结合县域实际,不断加强招标投标规范制度建设,完善了《建设工程招投标程序》、《工程报建制度》、《施工图审查制度》等一系列规范性制度,增强了招投标监管力度,消除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达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营造了公开、公正、公平、有序竞争新平台。

第三、全面推进,加强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劳务分包及劳动用工方面。我县在建工程的施工企业的所有劳务未进行分包,各施工企业均按要求与农民工签订了劳动合同,未出现非法转包和分包情况。

农民工工资支付方面。严把施工承包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第一责任人”关口,建立健全失信惩戒机制,完善工程担保和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把按规定兑现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作为重要的信用标准,逐步建立健全建设领域信用体系,被列入信誉不良单位,暂停新项目审批、施工许可证审批、吊销或降低资质、禁止参加招投标等处罚,并向社会公示。

务工人员实名制方面。按照省、市、县关于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等若干规定要求,施工企业全部建立了务工人员花名册、工资表、班组记录等工资支付保障措施,按要求各施工企业指定场所予以公示。同时,健全农民工维权告知牌,并将监督电话、负责人、联系方式等内容与广大农民工告知,形成了多渠道、深层次、全方位的监督机制。

工程款拨付方面。根据《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严格执行项目审批、核审及备案管理等强制性规范要求,结合xx县实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标底编制管理办法》等措施,规定开标评标中发现标底和其他报价有明显异常或投诉均要重新进行审查。这种措施的实施,许多施工企业改变了以往先做通业主的关系,再投标的做法,而是直接到有形市场公开竞标,依靠自身实力,承揽施工任务,创造出一个阳光、公平竞争的环境,从源头上杜绝了阴阳合同的现象。另一方面,按照我县农民工工资保障相关规定,对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工程,到位资金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后续资金要有保障,提高企业抵御风险的能力,消除了因工程款拨付不及时造成拖欠工资的隐患。

外埠进县建筑企业方面。对外埠进县施工的建筑企业,在全面简化审批程序前提下,把好清欠书面证明第一关,严防出现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引发信访苗头,为稳定、和谐、有序的建筑市场创建良好的环境。

三、下一步工作及思路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我局的行政执法工作距上级的要求与创建和谐社会还有很大差距,下一步,一是继续加强宣传教育力度,结合“五五”普法验收掀起新一轮的城建法律、法规学习高潮。二是加强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和执法检查制度。三是在贴近中心工作、服务全县发展大局上下工夫,积极探索新思路、新措施,把各项工作引向深入。

最新执法现场处罚条例心得体会怎么写二

同志们:

新春伊始,万象更新。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集会,既是x年度总结表彰会,也是x年工作的誓师大会。刚才,我们对x年度获得各级先进的集体和个人进行了表彰,在此,我代表局党委,向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x年工作回顾

x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以“两美温岭”建设为总目标,按照“抓队伍、健机制、夯基础、求突破”的思路,外树形象,内练素质,努力实现市容市貌有新改善,执法水平有新提高,管理工作有新突破,队伍精气神有新转换。通过全局上下的共同努力,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好成绩。我局首次被评为台州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系统考核优秀单位,首次在台州市扬尘防治和城市环卫保洁考核强县市板块中获得第一,首次在温岭市年度目标考核中进入优秀行列,并且在同组别中排名第一,三改一拆办公室被评为台州市三改一拆考核优秀单位、温岭市“实干论英雄”先进集体。这几个荣誉分量足、含金量高,充分体现了上级领导和社会各界对我局工作的肯定,也为我们做好下一步工作,增添了巨大动力。

一年来,我们抓队伍、树形象,焕发队伍活力

一是完善人事管理制度。制定了“双向选择实施方案”、“正式在编人员管理办法”和“编制外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对除中层干部以外的在册工作人员进行双向选择,无法落实岗位的2名编制外人员被定为待岗对象,在单位内部营造了争先进位、比学赶超的氛围。

二是充实一线力量。探索市容管理政府买服务新途径,聘请16名保安人员充实到城市管理一线,加强市容重难点的管理;聘用8名退伍军人,全部分配到中队参与一线执法,将力量向一线倾斜、问题在一线解决的理念落实到位。

三是强化制度管理。调整年终评先评优分配方式,年终被评为先进集体的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被评为“优秀”,不占单位名额。同时,将考核结果与奖金、待岗机制结合起来,有效提高了工作效能和执行力。

一年来,我们健机制、严考核,提升工作效能

一是健全勤务机制。以前置管理、现场管控为重点,推行“马路式办公”, 强化“队员要上街、上街要管事、管事要有效”的意识,街面“见管率”有效提升;建立错时上班制度,菜场及农贸市场周边实行早上、中午及傍晚时段重点管理;学校周边实行上、下学时段重点管理;人流密集和商厦、超市等易发生乱设摊现象的地段实行巡查管理;城乡结合部实行定点协同管理,市容执法时间从8小时内延伸至早上6:30—晚上9:30。

二是调整考核制度。结合执法部门、半军事化管理的自身特点,突出纪律和执行力,将定量下降到40%,定性提高到60%;调整考核方式,月考核从明查向暗访转变,减少中队精力牵制。

三是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落实重大案件集体商量制度、行政处罚案件主办人制度、案件三级审核制度、行政处罚公开制度,强化办案人员责任,提高案件办理质量,提高执法透明度。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严格违法建设案件办理流程,理顺和规划部门的关系,建立部门函告制度。加强了和供电、供水、银监和市场监管等部门的联系,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

一年来,我们夯基础、破难题,改善城市面貌

一是以专项整治推进市容顽症治理。组织开展了“城市美化”行动、“市容清爽行动”、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僵尸车”清理、两路两侧整治等全市性的市容环境大整治,通过每周全局2次联合行动,各中队3次小整治,对占道经营、流动摊点、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禽流感防控、夜烧烤夜排挡等进行连续性、高强度管控。大力推进交通治堵,调整城区一二级咪表泊车的收费时间段,城区增设咪表泊位300个。咪表平均亮灯率保持在88%以上,平均日周转率达5.8以上。借助智慧城管平台,建设“智能停车诱导系统二期”,已对1177个停车位实行智能管理。在台州市局的季度市容考核中,从一、二季度的全市倒数第一跃升到全市第二,工作得到台州市局领导的充分肯定。“多城同创”工作开始后,在严寒天气下,同志们保持“白+黑”“ 5+2”的连续作战模式,高强度整治,个别人员工作时间全天长达15个小时,充分发扬了城管人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品质。

二是以重点工作建设提升环卫保洁水平。强化垃圾终端处理,x年实现全市生活垃圾终端处置平稳、有序。东部垃圾处理中心于2月19日投入试运行,污泥处理设施建设受到省里表彰,可实现温岭市生活垃圾将实现100%焚烧发电,全市污水处理厂产出污泥实现100%无害化处理。市垃圾渗滤液处理厂改扩建二期工程如期完工,并投入试运行,设计日处理渗滤液400吨,排放标准从三级排放提升为一级排放。两个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出色,争取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占台州同类项目的46%。投入1100万元,对环卫设施进行升级改造,新增各类车辆17台,提高机械化清扫保洁水平。环卫保洁实现网格化、常态化管理,市民满意率明显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950万元,收费率、收费额居台州市首位。五水共治城区河道保洁工作成效明显,城南污水管网建设、太平环卫基地等环卫工程进展良好。环卫方面立案154件,结案率100%,逐步推行环卫依法治理,形成长效机制。

三是以创建无违建县市推进“三改一拆”行动。全市共拆除各类违法建筑738.98万㎡,完成台州市下达300万㎡拆违任务的246.3%,拆违总量全台州第一;旧住宅区改造完成173.8万平方米、完成率为316%,城中村改造完成158.6万平方米、完成率为288.4%,旧厂区改造完成128.4万平方米、完成率为284.4%;全市拆后利用已完成供地125宗、1193.2亩,其中今年完成供地89宗、735亩,完成台州市考核指标的122.5%;完成无违建镇(街道)6个。在各镇街道的拆违过程中,我局全程参与、全力配合,发挥了积极作用。全年,我局共办结行政处罚案件38831件(其中一般程序案件825件,),罚没款金额达1129万元,办理行政许可957件,办结满意率达100%。

一年来,我们求突破、勇改革,推进工作创新

一是探索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温岭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长办公会议通过,初步制定了综合行政执法基层中队设置方案,按照“全额保障、梯次推进、稳扎稳打”的原则,分三批次设立基层中队。目前,城北、横峰的执法中队已开始运行,铁路新区已派遣执法人员,参照泽国合署办公模式,开展城管执法工作。

二是重构内部运行机制。进一步理顺规划、市容、环卫各项工作的条块关系,太平街道主城区规划工作划归直属中队负责,城区三中队的车辆抄告工作按区块划并至城区一、二中队,人员、车辆等作相应调整,以此进一步充实城区市容、环卫管理力量,全力助推“多城同创”工作。

三是建立内部监管体系。完善智慧城管“一线一网一平台”城市管理监督指挥平台,通过智慧城管专业采集人员巡查、全球眼视频监控、移动车载视频监控、96310行政执法热线、政务微博、公众微信平台等多渠道发现城市管理问题,受理群众举报投诉。推广使用“微信工作法”,分别建立局规划、市容、环卫、举报投诉等微信工作群,推进考核督查工作。“智慧城管”建设继续保持全省先进水平,智慧城管中心被省住建厅评为“x年度先进集体”,我局荣获全省城管执法系统唯一一家的建设行业“x年省级校外示范性实习基地”。全年,共受理各类城市事、部件问题案件38204件,结案率99.85%,完成台州市考核任务的191%。工作得到省住建厅领导的高度评价。

四是深化建筑垃圾处置管理。东部新区新规划渣土消纳点、泥浆消纳点,启用城南坦屿涂建筑泥浆泵送工程,全年共消纳渣土85.3万方,泥浆90.5万方。担屿涂造田造地施工便道工程施工过半,预计今年4月可完工通行。修订《温岭市建筑渣土(泥浆)处置管理实施细则》,降低了预存款比例,运输费价格从定价变为信息价,允许渣土异地回填或堆放,积极响应房地产去库存政策,为企业减轻负担。新细则将于今年5月份组织实施。

五是破解历史遗留问题。为妥善处置20xx年10月1日前个人建房和公建项目违法建设的历史遗留问题,经过反复讨论、征求专家意见,遵从“法不溯及既往”原则、“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按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时间节点,对违法建设的处罚范围、幅度等进行了明确。

同志们,一年来我们取得的成绩来之不易,这得益于市委市政府“实干论英雄”的工作导向,得益于破难攻坚行动的强劲东风,更得益于全局干部职工的拼搏奉献。在此,我代表局党委,向过去一年来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战线上辛勤工作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二、x年工作指导思想和工作要求

x年,是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实施的开局之年,也是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深入推进之年,“多城同创”工作正在如火如荼地开展。面对新形势,今年城管执法工作确定了“一二三四”的指导思想,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决策部署,围绕一个目标,做到两个借助,实施三项举措,实现四大提升,全力助推温岭建设山海宜居美城。

一个目标,就是争先保位。在全局上下的共同努力下,x年,我局取得了建局以来年终考核的最好成绩,不仅被评为优秀,更是同组中的第一名。同志们要意识到,考核成绩的提升,不仅跟每个人的年终考核奖息息相关,更关系到本单位在领导和各部门中的地位,在社会上的形象。打江山难,守江山更难。每个单位的考核分数都非常接近,去年我们取得第一名最大是得益于东部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争取上级资金获得的加分,其他考核内容没有绝对的优势。今年,要想保住“优秀”,必须紧盯考核目标不放松,坚定信心不气馁。一是考核项目化分解。今年,我们要实行工作项目化管理制度,通过科学设定项目任务、严格实施定期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等措施,将每项任务细化解到每个人,每个项目都要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工作进度及完成时限。二是项目目标化推进。在制定月工作重点的基础上,各单位要“挂图作战”,每月汇报项目化工作进度。全年都要自加压力、对标推动,每季分析各项工作在全市各单位、全台州城管执法系统中的排名情况,争取各项工作各阶段都要进入前三位。同时,要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进一步完善考核流程、强化操作应用,考核指标按业务标准、难易程度、工作量大小等级科学设置分值,考评结果进一步公开化、公平化。三是目标责任化落实。要突出考核个人的工作努力程度,在组织中发挥的绩效成绩,考核成绩与个人奖励、职务晋升相挂钩,通过完善考核指标、优化考核程序、强化结果运用,进一步彰显“以实干论英雄”。

两个借助,就是借助“多城同创”,借助联合执法。对我局来说,“多城同创”工作是千载难逢的重大机遇,也是光荣而艰巨的历史使命,时代考卷已经摆在面前,如何把握、如何作为,关系着温岭在创建全国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能否赢得主动,关系着城管执法工作能否就此打开新局面,我们必须善于借机、借势、借力,不断提高部门影响力,赢得社会美誉度。一是向“多城同创”借势。目前,离4月20日国家卫生城市提名城市考核验收只有50多天的时间,市委、市政府对我们寄予厚望,社会各界对我们高度关注,我们必须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落实。将“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市容管理方式调整为“以堵开路,以疏为辅”的特殊时期整治办法,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对长期存在的市场、公园周边占道经营、越门经营行动给予严厉打击,配合全天候市容管控体系,确保整治成果不反弹,逐步实现市容管理规范化、精细化、长效化。

二是向联合执法借力。目前60人的联合执法队伍自1月份组建以来,在“多城同创”工作中取得了良好效果。我们要借鉴成功经验,在市容整治上,要组建街道、公安、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联合执法队伍,以“秋风扫落叶”之势持续推进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在规划执法上,要借助“三改一拆”行动,继续落实以拆为主的思路,全面拆除存量违法建筑,以镇街道的力量严控新增违建。同时,落实部门函告制度,保持多部门联合打击违法建筑的高压态势。

三大举措,就是针对城管执法工作中的棘手问题,以创新思维突破工作障碍,形成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新格局。一是以专项行动带动面上工作推进。市级层面,要以开展“三改一拆”、“四边三化”、“五水共治”、“交通治堵”、“城市美化”等专项行动为抓手,重点解决城市管理中的难点、乱点问题。在局内部,也要开展占道经营、户外广告、店招店牌、环卫设施、卫生死角、乱搭乱建等专项整治,一个阶段确定一个主题,做到实施一项、巩固一项。在做好专项行动的同时,要注重与日常监管相结合,与营造社会共管氛围相结合,从而以点带面,实现全面覆盖。二是将“以管代罚”转变为“管罚结合”。宣传教育必须与“罚”同步进行并坚持始终,才能让管理的效果最优化。目前,我们的管理行为有点矫枉过正,从被诟病的“以罚代管”变成了“以管代罚”,造成违法成本过低,增加了管理难度。今年,要将管理与处罚有机结合,有步骤、有计划地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增强执法力度。对在公共场所随地吐痰、乱扔垃圾、车窗抛物等违法行为,证据完整的,要适用简易程序,现场给予处罚;对无照经营、占用城市道路等行为,按照经营工具的类型、占用城市道路的面积等规范自由裁量幅度后予以处罚,特别是菜场周边屡教不改的经营户,要尽快立案办理,以违法成本的提高达到自觉纠正行为的效果。三是用群众方式解决社会治理问题。城市管理工作必须依靠群众,发动群众,为了群众。要搭建与市民群众交流的平台,发挥城管志愿者队伍作用,不定期开展城管志愿者活动。尊重和依靠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探索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新机制和新途径,发放便民联系卡,通过微博、微信、论坛等手机应用强化“随手拍”对城市管理的作用,以群众的举报投诉推动工作的开展,如在处置城区存量违法建筑时,要引导群众相互监督,达到自拆的目的,减轻我们的工作压力。要建立群众意见征询制度,定期深入征询意见建议,对群众不满意的事列表建档、逐一排查解决,逐步营造群众参与到位、公众监督有力、社会共管共建的城市管理氛围。

三、x年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主要任务

x年,我们的工作任务主要为四大提升。

(一)加大市容管控力度,提升城区市容市貌

“多城同创”是今明两年工作的主基调,要全力做好创建全国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这篇文章,坚持以治促管、以控促管、以创促管,建立健全市容环境、户外广告等标准体系,大力整治城市环境和秩序。

1.有序管理治拥堵。持续开展以占道经营、马路市场、学校周边、户外广告、城市“牛皮癣”、街景立面为重点的市容环境专项整治。联合交警部门、建设规划部门,狠抓人行道停车序化管理,规范主街道人行道停车秩序,进一步挖掘、整合人行道停车资源,完成咪表卡与市民卡对接工作,城区新增咪表位300个;巩固、扩大地下停车空间归位整治成果;大力整治无证经营、非法施工、乱搭建等占道行为,减少城区拥堵点。

2.无缝管理保长效。把节假日、8小时外纳入日常管理范畴,建立全天候、立体化市容管控体系,消除节假日、早中晚等薄弱环节。双休日和夜间,整合城区一、二中队人员力量,对辖区内市容管理重难点开展联合执法。建立和落实区域交界处责任制度,杜绝中队之间交界处等执法盲区,使街面市容秩序始终保持在较高水平。

3.网格管理强合力。建立科学规范的执法网格化日常管控模式,把服务网格建至村居、社区(单元),强化“马路式办公”,落实街长制,实行定人、定岗、定时、定标、定责的“五定”管理和车辆巡查相结合的网格化管理机制,做到工作重心在一线、监督检查在一线、服务基层在一线。

(二)强化环卫综合管理,提升环卫保洁水平

环境卫生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到城乡居民的幸福指数,要加强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置等各个环节的管理,不断实现环卫管理规范化、精细化、专业化。

1.增强垃圾终端处置承载能力。东部垃圾处理中心投入试运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城南垃圾焚烧发电厂运维管理进一步规范,启动城南垃圾填埋场封场和环境整治工作,建设市粪便无害化处理中心。

2. 加强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推进城西市容服务站建设,完成城南专用道改造和城南垃圾填埋场规范化建设,及时完成44座公厕改造提升,加快推进东部垃圾专用道建设,新增一批环卫车辆,完成黄标环卫车辆更新换代,进一步提高道路机扫率、洒水率。

3.创新环卫管理模式。建设环卫信息管理系统,开展垃圾分类试点工作。试行“垃圾不落地”执法工作,对重点区域乱扔垃圾行为进行处罚。改革环卫考核方式,实行环卫工人星级评比制度,推行规范化、精细化考核管理。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达800万元。

4.进一步规范建筑渣土处置。完成担屿涂造田造地施工便道工程,筹建市容环卫服务公司,城南担屿涂建筑渣土消纳场投入使用;组织实施《温岭市建筑渣土(泥浆)处置管理实施细则》;探索装潢垃圾处置新途径,规范建筑垃圾长效管理。

(三)推进城乡规划执法,提升行政执法效能

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是城管执法工作的生命线。今年,我们在继续深入推进“三改一拆”工作的同时,要着力提升管理执法质量,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1.“三改一拆”抓深化。大力推进“无违建”市创建工作,严格实行“一户一档”,摸清存量违建底数,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存量违法建筑处置办法,完成拆违360万平方米;加快推进拆后利用,拓宽拆后土地利用渠道, 完成项目供地1000亩,复耕1000亩,覆绿1000亩,鼓励社会资本积极投资拆后大发展;合理布置拆后利用项目的功能、规模、密度,提高拆后利用项目的利用率和产出率。

2.执法工作抓质量。进一步细化、完善行政处罚标准,有效压缩自由裁量空间;完善违法建筑分类处置办法,既要严厉惩处、有力遏制违法建设行为,又要尊重历史、区别对待,对符合补办手续要求的要给予补办,对需要拆除的,要动员一切力量坚决予以拆除;建立动态巡查制度,做到对违法建筑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将新增违法建筑扼制在萌芽状态。

3.执法队伍抓规范。落实法制例会、案件评审会、法制课堂、案卷评比等法制培训载体,提升执法队员素质;落实法制员管理规定,强化以办案质量、大要案数量为主要标的的考核导向,规范执法流程,逐步提升执法效率;推进基层中队规范化建设,完善管理体制,加大硬件投入,统一管理标准,狠抓教育督查,整肃行政执法队伍。

(四)加强自身内部建设,提升队伍综合能力

打铁还需自身硬。加强队伍自身建设,是做好城管执法工作的基础。我们必须把握当前形势,始终保持清醒,不断增强队伍的执行力、战斗力、凝聚力。

1.稳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按照“一次批复、三年实施”的要求,结合“四张清单一张网”建设,分步、合理、平稳推进职权划转工作,明确划分业务主管部门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职责;进一步理顺市镇(街道)两级政府行政执法职责关系,在加强主城区执法监管的基础上,加大对各镇街道、开发区的执法管理力度,设立基层执法中队;按照执法力量配置重心在基层、执法任务执行在基层、执法保障重点在基层的要求,城乡均等化配置执法力量,逐步建立城乡一体化综合行政执法管理体制。

2.全面推行即办制。在前天的全市效能建设大会上,徐书记指出,今年我市要全面推行即办制,简单事立即办、复杂事限时办、特殊事紧急办,坚决破除“工作不推不动,甚至推而不动”坏习惯,以虎口夺食、猛虎扑食的干劲和狠劲抓好落实。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徐书记的讲话精神,对我局的各类事项逐项进行梳理分类,明确即办事项、限办事项、急办事项划分及具体流程、办事要件、办理时限、责任人员等,列出所有事项的清单,形成各类事项办事规范一览表,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要健全完善一次性告知制度、首问责任制、ab岗位工作制等行之有效的配套制度,为推行即办制提供支撑。

3.实施工作项目化管理。结合我局中心工作,将上级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党代会报告任务、政府工作报告完成情况等工作全部实行项目责任制,逐项明确目标任务、进度安排、完成时限、工作标准、具体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分解到每个单位,每个具体责任人,并列入各单位目标考核。建立各线领导联系工作制度,实施月检查、季点评、年度总评的督导制度,实行分工包干负责制,分管单位工作落实情况和各线领导实行全面挂钩,同奖惩,同问责。

4.建设举报投诉统一受理平台。完善智慧城管综合指挥平台,整合来信来访、12345市长热线、96310举报投诉热线、网络投诉举报等信访受理渠道,由统一指挥平台处置,明确举报、投诉、信访办理机制,落实首问责任。加强问题采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升网格化管理的查、督、办无缝对接效果;进一步提高单兵、车载等各类科技装备的配备,建设户外广告监管系统、智能视频分析系统,不断提升城市日常运行管理能力;建设面向市民的便民服务及互动平台,为公众咨询、投诉、建议提供便捷渠道,实现城市管理服务便民化。

5.强化信息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加强对外宣传,继续巩固现有的报纸、电视、微信、微博、网络等宣传阵地,并创出特色、创出影响。加强与各级各类媒体的联系沟通,做好宣传的主题设计和整体策划,持续传播温岭城管执法“正能量”。积极开展舆情应对,加强网评员、网监员和新闻发言人队伍建设,整合全局网络资源,营造温岭城管执法清朗的网络环境。

6.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夯实思想政治基础,增强干部职工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做好综合执法工作的自信心。把“三严三实”的新要求,贯穿党风廉政建设的全过程,推动队伍廉洁自律、令行禁止、昂然向上。加强关键岗位、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加强队伍执行力、机关作风效能、行政执法推进、重大项目、行政许可审批等环节的检查督查力度,确保全年不发生一起违法违纪现象。

同志们,任务已经明确,号角已经吹响,现在我们需要的是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舍我其谁的使命感,全力以赴抓推进、抓落实。在新的一年里,让我们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勇于担当的工作态度、奋发有为的工作作风,戮力同心,开拓创新,为温岭建设山海宜居美城而不懈努力!

谢谢大家。

最新执法现场处罚条例心得体会怎么写三

法律底线是不容讨价还价的,底线之上,方是具体执法部门可寻找办法、解决现实需要的求解空间

“合同工”、“临时工”再次聚拢舆论目光。《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试行)》6月1日起施行,要求依法确定行政执法资格,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管理,杜绝合同工、临时工等无执法资格人员上岗执法。

广东此举并非首吃螃蟹。自20xx年行政强制法实施以来,河南、重庆、黑龙江、云南昆明等多地先后出台过“禁止临时工参与行政执法”的明文规定。广东此次仍能引发舆论“激动”,盖因现实与法理的错位:临聘工、合同工,仍是当下执法队伍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屡见报端的暴力执法、野蛮执法事件中,一而再再而三地被推到前台当“挡箭牌”。最近陕西延安城管执法人员被指残暴地“跳起来踩头”,当地回应也称“涉事人为临时工”。

法理上早已丧失了正当性,现实中却总能顽固生存,当然有现实的复杂性:能拿到桌面上说的是“正规编制少、工作量大,我们又有这样那样的新情况、新任务,不得已而为之”;拿不到桌面上说的则可能是,“临聘人员”执法,比起正式职工来成本小、干活多、好管理、易指挥,出了问题还可以断尾求生,不啻一道便利的“防火墙”。

可关键在于,我们不能容忍“小道理”随便就挤走“大道理”,也不该容忍法理向现实无限度地迁就妥协。一波又一波的“临时工”横行执法,引发舆论强烈不满,已严重冲刷了权力公信,成为法律威严之“伤”,必须着眼于全国范围,正本清源,有一个“一揽子”解决思路。

首先是再度明确临时工执法的非正义、违法性。行政单位不能非法用工,按照新的劳动合同法,凡签订合同就是单位职工,“临时聘用”显然不能成为避责的挡箭牌,相反,追究起责任来甚至要“罪加一等”——为什么要聘用这么多临时工?如此倚重临时工干活,“正式工”是否涉嫌团体性偷懒?

其次是对辅助人员的规模、权限、任务必须廓清边界。即便有的领域暂时离不开临聘人员,需要时间过渡,哪些工作可以做,哪些工作不能做,也必须限定得一目了然,绝对不能眉毛胡子分不清。有权必有责,无责必无良,这是权力运行的基本逻辑。随意将执法权授予临聘人员,一旦闯祸被揪出来,执法单位必须被倒追责任。法律不是用来做摆设的,而是用来规范权力运行的。行政执法队伍,尤其要成为依法执法的典范。

短期来看,有些单位使用临聘人员可能有这样那样的苦衷,但苦衷绝不是对法律置若罔闻的借口。苦衷之外,还有起码的底线——无条件地遵守法律、确定性的执法授权、极高透明度的公众监督,这些都是行政权运行最基本的要求,是不容任何状况压倒的最大道理。法律是不容讨价还价的,底线之上,方是具体执法部门可寻找办法、解决现实需要的求解空间。这是我们对待行政伦理的基本态度,也是树立法治思维、建设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

最新执法现场处罚条例心得体会怎么写四

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重要部署,是创新普法工作的一个重要举措,也是推动新时期普法守法工作向纵深发展的重要实践,对于进一步动员和规范国家机关广泛开展普法活动,更好地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具有重要意义。概括起来可以从两个个方面来理解:

一方面,这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了一系列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明确把法治作为治国理政基本方式,指出法治宣传教育是全面依法治国的一项长期性基础性工作,强调必须下大力气加强全民普法和守法工作。党的十九大进一步提出了“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提升全民族法治素养”的要求,意味着新时代普法要突出发挥法治文化的价值引领和精神熏陶作用,引导人民群众切实增强法治意识,使法治成为人们的思维方式、工作方式和生活习惯,让“看得见”的法治形式内化为根植于内心的法治信仰,让全面依法治国成为全党全体群众的自觉信念和自觉实践。

另一方面,这是新时代深化全民普法守法工作的必然要求。随着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进一步深化,不管是普法工作理念、工作格局还是普法方式、普法对象都与之前的普法工作相比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例如在普法理念上,普法工作不再是单纯地就普法论普法、就普法去普法,仅仅满足于普了几部法律的条文或法律文本,而不去关注普法的效果好不好、老百姓满意不满意,而是将侧重点转移到着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培养和塑造老百姓的法治信仰、法治理念甚至法治人格上来,自觉运用法治方式理性、合法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问题,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行为习惯和行动自觉,营造全民自觉学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氛围。在普法工作格局方面,从过去的主要靠普法主管部门一家“独唱”,变为把具有执法、管理、服务职责的各级国家机关都作为普法责任主体的“大合唱”,形成在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普法方式方面,从以往主要依靠传统的报纸、媒体等传统普法方式,变为不仅要巩固提升传统媒体宣传效果,而且更注重加大新媒体在普法中的运用,充分发挥新媒体的特点优势,及时快捷地将法治理念、法治文化、法治精神、法治作品推送到千家万户,进一步扩大普法覆盖面、渗透力、影响力。

问题二、请问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中对普法责任主体应该怎样理解和把握?

根据我市印发的《关于在全市国家机关中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规定,要突出重点,全面建立“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进一步明晰了普法责任主体,为全市各级各类国家机关,具体包括: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军事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其他党的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服务谁普法”的原则参照执行,主动承担法治宣传义务。《实施方案》结合滨州普法宣传工作实际,对“国家机关”的范围进行了扩大,也就是说,今后,滨州市各级国家机关无论是执法部门、主管部门还是服务部门,都应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谁服务谁普法”原则,建立并落实普法责任制,切实履行普法宣传的义务,确保普法工作落到实处。

问题三、请问《实施方案》中提到“建立普法责任清单机制”,能否具体解释一下什么是“普法责任清单”?我市在建立普法责任清单方面如何操作的?

建立普法责任清单是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一项重要举措。简单的说,就是司法行政机关定期将普法责任单位的重点普法内容以清单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比如市司法局,施行的法律主要有《律师法》《公证法》《人民调解法》《滨州市法律援助办法》等等法律规章,都会定期以清单的形式向社会公布。建立普法责任清单,一是明确普法的责任单位。二是明确普法的重点内容,就是普及哪些法律。三是明确承担普法责任的具体承办部门。四是明确这些部门的具体联系方式。普法责任清单一经公布,社会和群众就会一目了然地了解到哪些法律是由哪个部门来负责普及,他的承办部门是哪一个,具体联系方式是什么,这样进一步压实了各部门单位的普法责任,推进普法责任制的落实。当社会单位和群众遇到法律问题可以直接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和责任部门联系对接。如果对他们做的工作不满意,认为他们普法责任制落实的不到位,就可以向普法主管机关反馈,这也是对单位普法工作的一种有效监督形式。普法主管机关将群众的满意度和普法责任清单任务完成情况、普法效果作为检验普法单位落实普法责任制效果的一个重要因素进行考量。对群众也会带来便利。

2018年市普法办公室印发了《滨州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滨普法办【2018】13号),对全市第一批36个市直部门负责普及的法律法规、规章条例办法等重点普法内容进行了公布。目前,鉴于全市机构改革情况,市普法办前期对市直各部门的普法责任清单进行了调整补充和完善,并拟于近期进行行文公布。

问题四、请问我市在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落实方面有什么具体保障措施?

根据《实施方案》,主要从四个方面全面保障“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落实。一是建立普法责任分工负责机制。要求各级国家机关要把普法作为推进法治滨州建设的基础性工作,纳入本部门本单位工作总体布局,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建立健全普法领导和工作机构,明确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二是建立普法责任清单机制。要求各级国家机关要结合工作实际,从本部门本单位工作职能、工作重点和执法司法任务实际出发,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实施方案,列出普法内容、主体、对象、时间和目标等任务表,详细梳理所执行的法律法规,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各部门各单位职能变化等情况,对普法责任清单进行相应调整。并报同级法治宣传教育主管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备案。三是建立精准普法机制。要求各级国家机关要根据主要负责普及的法律法规,明确普法重点对象,了解普法实际需求,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普法活动。各级普法工作机构要探索建立精准普法工作机制,精准识别普法对象,搭建普法平台,拓展普法供给渠道,开展“订单式”普法,不断加强对同级国家机关精准普法工作的指导。四是完善考核评价机制。要求全面落实《滨州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考评办法》和《滨州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考核评分细则》建立考评通报制度,把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普法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平安建设、综治考核、精神文明创建、国家机关工作目标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中,推动本部门普法责任制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最新执法现场处罚条例心得体会怎么写五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司法部制定了《司法行政系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深化全民普法工作作出的重要部署。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对于构建大普法格局,促进执法与普法有机融合,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提高国家工作人员法律素质、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司法行政机关既是重要的执法机关,又是普法主管机关,要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上发挥带头作用,同时坚持“谁服务谁普法”,把普法融入司法行政业务工作的各环节、全过程,切实把执法和法律服务过程变成普法过程,规范执法和法律服务活动,增强执法和法律服务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及时安排部署,制定贯彻落实方案,细化任务措施,加强人员和经费保障,加强检查考核,大力宣传先进典型,推动司法行政系统“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到实处。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通知》(中办发〔2017〕31号),推动司法行政系统在法律法规规章起草制定、执法和法律服务过程中全面履行普法责任,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司法行政系统要带头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同时推动落实“谁服务谁普法”。坚持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相结合,在全系统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党内法规教育,增强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法治观念,提高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并积极履行社会普法责任,在执法、管理和服务过程中向相对人和社会公众开展普法;坚持全员普法,让每一名执法者和法律服务工作者都成为普法者;坚持全程普法,把普法融入司法行政业务工作的各环节、全过程,做到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

二、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通知》(中办发〔2016〕71号),司法行政机关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健全司法行政系统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每年集体学法不少于2次。结合行政应诉工作,组织领导干部旁听庭审。

三、加强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宣传教育作为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入职培训、晋职(级)培训、业务培训的必训内容,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干警法治素养。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

四、起草制定司法行政法律法规规章过程中,除依法不宜公开的以外,草案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及时通报情况。建立法律法规规章、重大政策解读机制和公告制度,凡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重大政策措施,除依法不宜公开的以外,发布时都要将政策解读作为必经程序。

五、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时,以告知、提示等形式,主动向申请人提供关于申请条件、审批标准、办理程序、办理期限等方面的说明资料,告知申请人相关权利义务。在行政许可证照或文件发放领取过程中,对申请人进行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并告知有关法定义务、责任等注意事项。

六、办理行政处罚案件时,推行全程说理式执法,把普法融入案件受理、调查取证、案件审理、告知听证、处罚决定和处罚执行全过程,说透法理、说明事理、说通情理,提高行政处罚的说服力和公信力。推广说理式执法文书,行政处罚决定要充分释法析理,并告知法律依据和救济途径。推行生效法律文书公开上网和统一查询。

七、在答复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投诉、行政复议等过程中,结合群众反映的问题,阐明相关法律规定。对重大复杂的行政复议案件可以依法采取听证的方式审理,面对面听取申请人的陈述和意见,可邀请相关代表旁听,将处理问题与宣讲法律规定、分析案件事实有机结合。

八、落实行政诉讼案件行政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司法行政系统涉及群众重大利益、社会影响大的行政诉讼案件,主要负责人要出庭应诉。主要负责人不能出庭的,要委托分管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出庭,不能只委托律师出庭应诉。

九、树立治本安全观,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监狱服刑人员教育改造全过程,融入监狱管理的各环节。严格依法对罪犯计分考评、分级处遇、行政奖惩、立功和重大立功表现、提请减刑、假释和办理暂予监外执行等信息进行公示,接受被监管人监督的同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利用服刑人员家属会见、开展社会警示教育等时机,加强对服刑人员亲属、社会公众的法治宣传。

十、加强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将释法说理贯穿到收治、管理、教育、戒毒治疗、诊断评估等戒毒执法各环节,依法公开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和执法结果,在提前解除或延长强制隔离戒毒期限、所外就医、变更戒毒措施、奖惩等重要执法活动中,向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及其亲属讲清执法依据、办理条件、程序、结果,自觉接受监督。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入所教育和回归社会教育重要内容,在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出所后续照管和支持指导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中,结合就业、生活等问题实时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

十一、把普法融入社区矫正接收、监管审批、考核奖惩、执行、解除矫正等执法活动。在登记接收手续、矫正宣告、入矫教育中,加强对决定实行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文书的解释说明,向社区矫正人员及其家属宣传社区矫正有关法律规定、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在集中教育学习、社区服务、个别教育和心理辅导中增加法治宣传教育内容。社区矫正机构在开展相关社会调查评估时,宣传社区矫正工作相关法律法规,争取群众的配合与协助。

十二、律师在承办业务过程中,要帮助当事人辨析所提诉求可能出现的法律后果,引导其依法表达利益诉求。律师在依法履行辩护代理职责时,就诉讼中所涉及的法律问题、证据问题以及程序问题,向当事人进行释法。案件代理结束后,针对案件的法律文书、相关处理决定向当事人进行分析论证,促进当事人正确理解司法机关的裁决。把普法列入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工作基本职责,在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律师参与信访等部门值班、参与公共法律服务过程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律师管理部门和律师事务所要选择与公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社会关注度高、可以公开发布的典型案件,通过各种渠道定期向公众发布,发挥典型案例的指引作用。鼓励和支持律师积极参与媒体公益普法,在报刊开设以案释法专栏,参与广播电视和新媒体以案说法类节目。

十三、公证机构、公证员在受理公证申请时,要根据不同公证事项,明确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法律后果,办理公证过程中享有的权利、承担的义务,以及办证中涉及的法律文书、争议解决及维护权利等问题,把普法融入公证服务各环节。公证员在证据保全等现场公证活动中,要向社会公众解析法律、阐明法理。在办证结束后跟进追踪公证书使用情况,选择典型案例向当事人和社会释法析理。

十四、广泛开展法律援助咨询服务和公共法律教育,依法解答法律问题,积极提供法律信息和帮助,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合理诉求。受理法律援助申请,要告知当事人法律援助条件、程序、范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要向当事人释明法律依据,宣传法律知识;回访当事人要解疑释惑,增强法律效果,把普法贯彻于法律援助服务全过程。

十五、司法鉴定机构在接受委托时,要向委托人或鉴定申请人、被鉴定人讲解司法鉴定意见作为一种证据在诉讼活动中的地位与作用,引导当事人对鉴定意见及其证明力形成合理预期。司法鉴定委托书、意见书、告知书等法律文书,要对司法鉴定意见的性质、作用和法律效力、异议处理办法等问题作出解释说明。司法鉴定人要按照人民法院通知依法出庭作证,说明鉴定经过,阐述鉴定意见,并接受当事人质询和法官询问,加强对鉴定意见的法庭质证和审查判断。

十六、人民调解员要结合个案调解,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调解组织受理调解时,要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当事人告知人民调解的原则、当事人在调解活动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调解达成协议的效力、申请司法确认的期限、就调解协议履行发生争执的解决方式等事项。有条件的地方,书面调解协议书中可附录案件相关法律法规依据等内容。

十七、司法行政机关选任人民监督员过程中,要宣传人民监督员制度的意义,提高社会公众对推进司法民主、深化司法公开的认识和参与度。加强对人民监督员的法治培训,提高人民监督员监督履职能力。人民监督员对群众向其反映的监督案件线索和情况,要及时回应,依法要求启动监督程序或者做好解释和说服工作。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机关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听证、公开答复以及涉法涉诉信访等活动,要协助检察机关以案释法,向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宣传相关法律法规。

十八、在组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过程中,要广泛开展法治宣传,引导考生诚信参考,依法严厉查处考试违法违纪行为。

十九、在司法协助和国际交流与合作活动中,要积极开展对外法治宣传,传播中国法治好声音,讲好中国法治故事,树立我国良好法治形象。

二十、针对涉及司法行政的热点法治事件和社会关注问题,组织执法人员、专家学者、法律服务工作者等进行及时权威的法治解读,正确引导法治舆论。

二十一、加强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研究和发布工作,建立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

二十二、充分利用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培育公众法治信仰,引导公众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司法行政官方网站、普法网站和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结合司法行政执法实践有针对性地宣传解读相关法律法规。

二十三、加强司法行政机关、监所、法律服务场所和窗口的法治文化建设,传播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利用国家宪法日、重要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和法治宣传月、周、日等时间节点,通过举办开放日等活动,面向社会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二十四、鼓励支持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司法鉴定人加入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

二十五、加强对执法业务部门和法律服务机构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对责任落实到位、普法工作成效显著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责任不落实、目标未完成的予以通报。

二十六、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年度考核重要内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年度考核述职中要围绕法治学习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等进行述法。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司法行政系统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

二十七、司法行政系统各级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组织、协调、督促、检查作用,加强服务管理和工作指导,宣传先进典型,推动司法行政系统“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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