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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现场处罚条例心得体会总结 违规行为处罚办法心得体会(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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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现场处罚条例心得体会总结 违规行为处罚办法心得体会(三篇)
2023-01-01 07:04:57    小编:ZTFB

学习中的快乐,产生于对学习内容的兴趣和深入。世上所有的人都是喜欢学习的,只是学习的方法和内容不同而已。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关于执法现场处罚条例心得体会总结一

一方面,这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了一系列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明确把法治作为治国理政基本方式,指出法治宣传教育是全面依法治国的一项长期性基础性工作,强调必须下大力气加强全民普法和守法工作。党的十九大进一步提出了“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提升全民族法治素养”的要求,意味着新时代普法要突出发挥法治文化的价值引领和精神熏陶作用,引导人民群众切实增强法治意识,使法治成为人们的思维方式、工作方式和生活习惯,让“看得见”的法治形式内化为根植于内心的法治信仰,让全面依法治国成为全党全体群众的自觉信念和自觉实践。

另一方面,这是新时代深化全民普法守法工作的必然要求。随着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进一步深化,不管是普法工作理念、工作格局还是普法方式、普法对象都与之前的普法工作相比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例如在普法理念上,普法工作不再是单纯地就普法论普法、就普法去普法,仅仅满足于普了几部法律的条文或法律文本,而不去关注普法的效果好不好、老百姓满意不满意,而是将侧重点转移到着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培养和塑造老百姓的法治信仰、法治理念甚至法治人格上来,自觉运用法治方式理性、合法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问题,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行为习惯和行动自觉,营造全民自觉学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氛围。在普法工作格局方面,从过去的主要靠普法主管部门一家“独唱”,变为把具有执法、管理、服务职责的各级国家机关都作为普法责任主体的“大合唱”,形成在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普法方式方面,从以往主要依靠传统的报纸、媒体等传统普法方式,变为不仅要巩固提升传统媒体宣传效果,而且更注重加大新媒体在普法中的运用,充分发挥新媒体的特点优势,及时快捷地将法治理念、法治文化、法治精神、法治作品推送到千家万户,进一步扩大普法覆盖面、渗透力、影响力。

问题二、请问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中对普法责任主体应该怎样理解和把握?

根据我市印发的《关于在全市国家机关中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规定,要突出重点,全面建立“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进一步明晰了普法责任主体,为全市各级各类国家机关,具体包括: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军事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其他党的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服务谁普法”的原则参照执行,主动承担法治宣传义务。《实施方案》结合滨州普法宣传工作实际,对“国家机关”的范围进行了扩大,也就是说,今后,滨州市各级国家机关无论是执法部门、主管部门还是服务部门,都应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谁服务谁普法”原则,建立并落实普法责任制,切实履行普法宣传的义务,确保普法工作落到实处。

问题三、请问《实施方案》中提到“建立普法责任清单机制”,能否具体解释一下什么是“普法责任清单”?我市在建立普法责任清单方面如何操作的?

建立普法责任清单是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一项重要举措。简单的说,就是司法行政机关定期将普法责任单位的重点普法内容以清单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比如市司法局,施行的法律主要有《律师法》《公证法》《人民调解法》《滨州市法律援助办法》等等法律规章,都会定期以清单的形式向社会公布。建立普法责任清单,一是明确普法的责任单位。二是明确普法的重点内容,就是普及哪些法律。三是明确承担普法责任的具体承办部门。四是明确这些部门的具体联系方式。普法责任清单一经公布,社会和群众就会一目了然地了解到哪些法律是由哪个部门来负责普及,他的承办部门是哪一个,具体联系方式是什么,这样进一步压实了各部门单位的普法责任,推进普法责任制的落实。当社会单位和群众遇到法律问题可以直接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和责任部门联系对接。如果对他们做的工作不满意,认为他们普法责任制落实的不到位,就可以向普法主管机关反馈,这也是对单位普法工作的一种有效监督形式。普法主管机关将群众的满意度和普法责任清单任务完成情况、普法效果作为检验普法单位落实普法责任制效果的一个重要因素进行考量。对群众也会带来便利。

2018年市普法办公室印发了《滨州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滨普法办【2018】13号),对全市第一批36个市直部门负责普及的法律法规、规章条例办法等重点普法内容进行了公布。目前,鉴于全市机构改革情况,市普法办前期对市直各部门的普法责任清单进行了调整补充和完善,并拟于近期进行行文公布。

问题四、请问我市在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落实方面有什么具体保障措施?

根据《实施方案》,主要从四个方面全面保障“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落实。一是建立普法责任分工负责机制。要求各级国家机关要把普法作为推进法治滨州建设的基础性工作,纳入本部门本单位工作总体布局,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建立健全普法领导和工作机构,明确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二是建立普法责任清单机制。要求各级国家机关要结合工作实际,从本部门本单位工作职能、工作重点和执法司法任务实际出发,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实施方案,列出普法内容、主体、对象、时间和目标等任务表,详细梳理所执行的法律法规,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各部门各单位职能变化等情况,对普法责任清单进行相应调整。并报同级法治宣传教育主管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备案。三是建立精准普法机制。要求各级国家机关要根据主要负责普及的法律法规,明确普法重点对象,了解普法实际需求,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普法活动。各级普法工作机构要探索建立精准普法工作机制,精准识别普法对象,搭建普法平台,拓展普法供给渠道,开展“订单式”普法,不断加强对同级国家机关精准普法工作的指导。四是完善考核评价机制。要求全面落实《滨州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考评办法》和《滨州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考核评分细则》建立考评通报制度,把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普法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平安建设、综治考核、精神文明创建、国家机关工作目标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中,推动本部门普法责任制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关于执法现场处罚条例心得体会总结二

在这金秋九月,我参加了由广东省公路管理局承办的路政执法培训班。通过这11天以来的认真、刻苦的学习,使我获益良多。这次学习的形式,主要以理论学习为主,辅以执法实践的模拟课,可以说是理论联系实际。因而,通过这次培训,既提升了我在路政执法理论层面上的理性认识,同时也加深了我对实际执法过程中的感性体验。下面,让我来总结一下参加这次培训班的一些心得体会:

一、温故知新,提升理论认识。

我参加路政所的工作已有三年的时间了,因而对路政工作方面还是有一定程度的认识,当然,在理论方面的知识,还不够全面。而通过这次培训学习,正好可以使我全面提升理论方面的认识,同时,又可以对已有所了解的方面加深理解,做到温故而知新。

这次的理论课程,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广东省公路条例》以及路政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这几个方面为主要内容。由于我平时的工作是处理路产案件、办理行政许可,因而,对其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广东省公路条例》方面的内容接触得比较多,所以对此较为熟悉和了解。至于《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由于是新颁布的条例,虽然有所了解,单位以前也组织过学习,但尚不算深刻,而通过这次学习,则可以增加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认识,并在实践中更加合理和正确地去应用。而在学习路政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过程中,让我对如何能成为一个优秀的路政执法人员,有更深刻的认识和体会。

所以,通过这次培训学习,一方面,巩固和加深了原来已有所认识的东西,另一方面,又为进一步学习新知识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以人为本,服务大众。

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的重新学习,使我更清晰地明白到,路政管理发展到今天这个阶段,除了要以“保护路产,维护路权,保障道路畅通”为工作主题外,还要与时俱进,以服务大众为理念,引领路政工作从原来的管理性质为主,转变为以服务性质为主。这都是因为近年来,政府要转型为服务型政府、并将建设“小政府、大社会”的经济模式,因而路政管理也需相应地产生变化——从管理型转向服务型。

在实践中,我也了解到,随着社会在经济、科技、教育等方面的不断发展,公民的素质和法律意识也不断地增强,因而对路政执法人员的管理也有更高的要求。首先,普罗大众都有这种共识——他们作为社会中的成员,为社会经济作出了自己的贡献,因而他们是社会的主人翁。而政府在经济环节中获得的收入,如税收、非税收入、其他费用收入等,是来自于全体社会成员的经济成果,政府正是通过这些收入来向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公共服务、并维系政府本身动作。所以,作为纳税的群体——人民群众,是有监督政府、并向政府提出改善其提供的服务的权利。

众所周知,路政管理作为行政执法的一种,是政府管理的一个部份,因而,路政管理也就属于政府向广大人民群众提供的一种公共服务产品或劳务。有了这个性质,大家就不难理解,为什么路政管理要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了。因为,既然政府是一个服务型的政府,并且其赖以运作、并向公众提供公共产品的成本,是由全社会的成员来承担的。那么政府向公众提供的服务,如路政管理,就要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以及更高的要求,这样才可以为向大众提供更好、更满意的服务,从而为社会经济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三、刻苦学习,熟悉业务。

通过这次学习,使我重新熟悉了许多平时在做路产案件和行政许可时已接触过的条例,如《广东省公路条例》,同时又让我学习了一些平时较少应用的比较新的条例,如《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这些对我在日后的工作实践中,如何更好、更快、更准确地应用相关条例,处理案件和许可的流程人提供了很大的帮助。

正如上述所说,路政管理,既是行政执法的一种,又是政府向人民群众提供的一种公共产品,因而,要提高服务的质量,就首先要提高路政执法人员自身的素质。只有执法人员自身的素质提高了,才可以向人民群众提供更高效、更优质的服务。试想,如果对相关的条例、流程不够熟悉,就会在实际工作过程中拖慢工作的进程、影响当事人的办案时间、增加当事人的办案成本,并进一步使执法——这一特殊的公共产品的质量下降,从而影响到路政执法的形象,这样又何谈什么转向服务型、为民服务呢?

要提高自身的素质,熟悉相关法律条例和流程等,就要坚持刻苦学习、且终身学习。要知,对于大多数的人来说,法律条文都是非常枯燥、艰涩、难于理解的东西。但对于一个执法者来说,就算条文、条例是如何枯燥、艰涩都好,都需要把之攻克,熟记并理解,因为除了将条例快速、准确并合理地应用于执法过程中,还需要履行向公众宣传法律、普及法律的义务。并且,由于社会和科技都是在不停地进步的,所以作为执法者,也需要不断地通过学习来更新自己的知识,才能更好地提高自己的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因而,建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对于一个执法者来说是非常必要的。诚然,上述种种,都是一个合格的执法者能够向公众提供优质服务的基本条件。

四、严于律已,树立形象

这次学习,还涉及到路政人员职业道德方面的教育。可以说,各行各业都有自己需要遵守的职业道德,如注册会计师有《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律师有《执业律师职业道德守则》、注册建筑师有《注册建筑师守则》等等。这是每个行业可以在当今社会立足并发展的重要因素。而路政执法人员作为一个行业,也当然有自己的职业道德基准了。

通过这次培训,学习了很多路政人员职业道德方面的内容,如路政执法人员的基本职业道德是热爱本职、以路为家、保护路产、维护路权、依法治路、秉公执法、办事公正、接受监督、仪态严整、礼貌待人,还有“八条禁令”、“十不准”等等。这些都是对从事路政管理的执法人员提出非常严格的要求,以使此行业能更好地为大众服务。

大家都知道,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标准,而反过来也可以这样认为,道德的基准是比法律还要严格很多的。因而,要严格遵守职业道德是相当不容易的,这就要求路政执法人员在处理好自己的工作的同时,还要提高自己的认识,要严于律己、宽于待人、服务大众,提升并树立整个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

路政执法管理,既是一种行政执法行为,需要我们认真、严肃地对待;与此同时,路政执法管理也是政府向广大民众提供服务的一种公共产品,代表了政府的形象。路政执法管理是一份艰苦的工作,同时也是一份光荣的工作。

关于执法现场处罚条例心得体会总结三

近两年来,我镇计生服务所加强基层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改进工作作风,履行法定职责,切实解决计划生育行政行为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全面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按照依法行政、宣传培训、诚实守信、奖励落实、保障有力的基本要求,从实际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和县计生工作要点的精神,加强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建设,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现将两年来我服务所的行政执法情况总结如下:

一、依法行政组织领导到位。 行政首长对本辖区、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总责任,将依法行政与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推进依法行政有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完善的配套制度和保障措施,严格执行年度依法报告制度、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制度、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和依法行政考核等各项制度。政府或部门领导成员模范执行法律,依法行使权力、改选职责,近两年未发生严重违法违纪事件,或者未出现被追究刑事责任情况。

二、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制定村民民主决策制度,严格执行听取、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和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责任追究制度。

1、村民民主决策的决策内容

主要有:

(1)村建设规划和年度发展建设计划;

(2)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经费筹措方案、建设承包方案;

(3)村集体资产出租和变卖及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4)村集体福利、补助、赔偿等各类政策及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及补贴标准;

(5)村干部报酬及村干部公务消费补贴标准;

(6)村自制重要政策及居民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

2、村民民主决策的决策形式

决策的基本组织形式主要是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在表决与村干部利益密切相关和村民普遍关心的事项时,应采取无记名投票的形式。

三、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度、备案、清理等制度。有专人负责管理并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共办理婚育证132本。规范性文件报备率达到100%。

四、本辖区或者本部门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加大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力度,切实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改进和创新行政执法方式,管理和服务并重、处置与疏导结合,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乡镇计生统计工作总结按照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及时做好各项奖励政策人员的摸底和上报工作,做到一个不漏报、一个不错报。并按要求及时兑现各项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优惠、扶助资金的落实,使奖励扶助人员准确率、兑现及时率达到100%。我所共审批发放20xx年、20xx年度一孩服务手册253本,审查并经县级办理二孩生育证96本,换发二孩生育证15本,无发放错误。办证存根均已归档并有专人负责。无乱收费现象。

五、行政执法监督有力有效。建立健全违法、不当行政行为查处纠正机制。接受行政执法监督,自觉履行行政执法监督决定。联合镇直有关部门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和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及打击“两非”活动取得显著效果:一是全镇无遗弃女孩及非法堕胎行为;二是经过各部门的协同合作,我镇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与往年相比持平。

六、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村民自治显成效。全镇16个村委积极按照村民自治的原则,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机制。积极参与“两无一提高”活动,已成立计生村民自治管委会,合格村达60%,先进村达33%。两年来,签订村民自治合同(协议)314份,签订率为89.9%,兑现率为90%。

七、注重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强化对公务员特别是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积极探索、大胆实践,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有特色、有创新、有显著成效。创新方式加强人口计生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和业务培训。我镇经常开展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活动,举办了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与基层文明执法、政策法规与依法行政等不同内容的培训。通过宣传与培训,使执法人员自觉遵守和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纪律,转变执法理念,提高执法能力。我镇利用每月做报表的机会对镇、村计生专干进行政法业务培训,以提高技术法律的知晓率。

八、近两年来未发生粗暴执法、乱收费、乱罚款、等侵犯公民人身权、财产权的案件,无行政诉讼案件,促进了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确保了社会抚养费的及时上缴,树立便民服务。未发生重大行政决策失误,未出台违法的规范性文件;未发生因制度不健全、不落实、操作不规范导致重大涉法涉诉案件;未发生因违法行政或者监管不力导致危害公民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事件、案件;未发生因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迟作为、导致相对人、当事人权益受到损害的重大事件、案件。

两年来,共立案并上报案件46件。其中20xx年、20xx年违法生育30人,立案30件,历年违法生育现发现并立案16件,当年应征收社会抚养费98万元,已征收25万元,当年违法生育征收率为25.5%,案卷由专人负责管理并整理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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