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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生产原理培训心得体会实用 水泥厂培训心得体会(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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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生产原理培训心得体会实用 水泥厂培训心得体会(四篇)
2023-01-01 07:19:52    小编:ZTFB

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对于水泥生产原理培训心得体会实用一

买 受 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卖人与受买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协商,就水泥买卖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场调整价格,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予以约定。结算数量以买受人实际提货的数量为准,每次汇款金额不低于壹佰吨的款项。

1.2上述合同单价及据此计算出的合计金额为买受人在此合同下必须支付的全部费用,其中已包含了出卖人为完成生产、包装、税额等费用。

1.3当受买人需求量有较大变化时,为便于出卖人合理安排供应,买卖人应在提货前三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出卖人,通知内容包括本次提(供)货商标、规格型号、数量、时间、具体承运人等内容,出卖人按照通知内容供应货物即视为履行了货物交付义务。

2、质量标准:执行gb175-20xx标准。

3、履行提货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4、验收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4.1数量、外观验收:散装水泥以出卖人实际出厂过磅数量为准。买受人对水泥数量、外观有异议时,必须在接收货物后3日内提出,逾期视为对数量、外观无异议,出卖方不再承担合同责任。

4.2质量验收:买受人委托出卖人取样、签封,以出卖人合同编号水泥的检验报告作为验收依据。买受人对水泥质量有异议时,必须在接收货物后30日内提出,双方将签封试样送甘肃省建筑材料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进行仲裁检验。逾期视为对质量无异议,出卖方不再承担合同质量责任。

5、水泥的交付:买受人自提货物,水泥在出卖人的货物栈台交货,所有权及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货物离开出卖人货物栈台时转移至买受人。

6、结算方式

6.1货款以人民币结算,采用银行汇款、现金支票或现金支付,合作之初适当采用少量银行承兑结算。

6.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经买卖双方确认的有关提(供)货凭证是双方结算时确认规格型号、数量、价款等的有效文件。

6.3付款方式:先支付货款后提货,即买受人拉运货物采取先付款后提货的方式,货款到达出卖人指定账户后,由出卖人出具相应数量的提货凭据,买受人凭提货凭据提货。

7、违约责任

7.1双方应全面履行本合同,任意一方违反本合同任意一条约定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0.5%的违约金。

7.2买受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合同,出卖人有权暂停供货。

7.3出卖人交付货物经检验不符合合同约定质量标准,买受人有权拒绝接收。

7.4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出卖人有权要求在买受人支付完应付款后,单方解除本合同:

1)、买受人被宣告破产或被解散;

2)、买受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

3)、买受人拒绝、拖延或连续次未按期与出卖人对账结算,并付清前期货款;

4)、合同履行期间买受人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

8、合同的解除

8.1经质量检验部门终检,标的质量不合格,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8.2价格需调整,双方协商不成时,买卖方有权解除合同。

8.3因不可抗力或政策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8.4未经出卖人书面同意,本合同项下买受人的义务不得转让,否则出卖人有权要求在买受人支付应完成货款后,单方解除本合同。

9种方式解决。

1)、向兰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买卖双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0、本合同自买卖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五份,出卖人执三份,买受人执两份,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1、其他约定事项

11.1双方每月月底对账并签订月度对账确认函,年底签订年度对账确认函。

11.2若遇价格调整,买卖双方尚未及时签订补充协议,且经买受人同意调价予以发货的,出卖人按调价后价格执行,否则出卖人有权暂停发货。

11.3买卖双方对本合同约定内容严格保密,若受买人泄露本合同内容任何一条,则自泄露之日起出厂价格按出卖人当时挂牌价格执行。

出卖人(盖章):买受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李卫东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对于水泥生产原理培训心得体会实用二

供货单位:___________(简称甲方)

购货单位:___________(简称乙方)

为了规范产品交易行为,保护供需双方合法权益,根据《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保证正常交易程序,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产品供应要求:

1、最终以甲方实际供应量和所定单价结算为准。

2、此价格为到货价,且是综合单价。含运费、装卸费、税款等一切费用。由乙方在指定的位置装货卸货。

二、交货地点供货期限及方式

1、交货地点:___________

2、合同到期后如需继续合作双方再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交货方式:乙方汽运自提

三、结算及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现金或转账(如需转账,甲方账户名称为:秦皇岛某某公司 账号为: 开户行为: 支行)

2、付款方法与期限:甲方每供够数后,乙方结清余款。

四、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1.根据市场情况及时向乙方提出质量及价格调整通知。

2.甲方所供水泥应符合行业标准。

2、乙方职责

1.乙方组织装卸货。

2.乙方指定专人对到场水泥进行现场验收、过磅,包括外观、数量、质量等,如有问题及时解决。

五、违约责任:

1、乙方未及时付款,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并承担全部合同价款及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

2、乙方擅自解除合同的,应按本合同货款总值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六、其它事项

1、本合同的签订地

2、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列第( )项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对于水泥生产原理培训心得体会实用三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现将自己承建工程所需的水泥,由乙方供货,现达成如下协议:

一、所供水泥型号、规格及数量:复合32.5水泥3000吨。

二、供货方式及价款:由乙方负责供货,必须及时送往甲方指定工地,如因其他原因不能送入工地,所发生的二次倒运费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甲方工程进度,如因影响工程进度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以驻工地监理工程师签证为准,但甲方必须提前3天通知乙方水泥用量,经协商乙方供给甲方的复合32.5水泥单价420元/吨(包括运费、运入甲方指定工地现场)。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变更价格

三、质量标准:乙方供给的水泥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必须是合格产品,每车必须带合格证及检验报告等有关所需的资料,所供的水泥必须保证质量,如因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返工等质量问题,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及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如因有关部门抽查检验发生质量问题、造成的罚款及其它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四、付款方式:根据建设单位所付工程款按比例支付水泥款。

五、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即生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年月日

对于水泥生产原理培训心得体会实用四

出卖人: 合同编号: 买受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第一条 标的物、生产厂家、商标、强度等级、包装形式、数量、单价、合同总金额

注:数量为暂定,最终以实际到场的经签字认可收货凭据的为准.

第二条 交(提)货时间

买受人应在每月2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出卖人提供次月度用量计划。具体日需求计划提交办法为:车运,买受人应于每次用货前不少于3天以书面或电话方式通知出卖人。

第三条 质量标准

1、普通硅酸盐水泥、复合硅酸盐水泥、矿渣水泥、粉煤灰水泥按gb175-20_标准执行。2、买受人应按水泥产品的强度等级、特征妥善保管储存,避免受潮、雨淋,正常储存情况下水泥产品保质期为一个月。若因买受人保管不当或其它过错造成货物变质、减少、灭失,出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条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1、 袋装水泥按国家标准执行,包装袋不回收。

2、 散装水泥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若有磅差,当磅差在3‰之内(含3‰),其磅差全部由买受人承担;当磅差在3-6‰之内(含6‰),其中3‰的磅差由买受人承担,超过3‰的磅差由出卖人承担;当磅差超过6‰时,双方应查明原因(双方有异议时,请国家法定计量部门检验)由责任方承担全部磅差,无法查明原因或确定责任方的,由双方均担。双方对磅差有异议时,由国家法定计量部门进行检验,费用由双方均担。

第五条 交(提)货方式、地点交(提)货方式及地点为下述第( )种方式:

1、 买受人自运:交货地点为出卖人工厂,由买受人自行组织提货,水泥出厂交单(放行联)时视为交货。

2、 出卖人代办运输(出卖人仅作为买受人的代理人联系承运人,由买受人与承运人建立运输合同关系):交货地点为 ,运费及下车费元/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授权为收货人,其中任一人在《简阳市五雄建材有限公司发货磅单》上签字确认视为交货。出卖人代办运输交货地点为多个工程的,每个单一工程由买受人出据《收货人授权委托书》,买受人应指定不少于两个授权代表,其中任一人签字视为交货。

第六条 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

1、货物所有权及任何风险均自交货时起转移,即由买受人承担。(出卖人代办运输的,货物所有权及风险自货交第一承运人时转移。) 第七条验收方式、期限、地点

1、水泥质量验收以水泥厂同编号水泥的检验结果为依据2、买受人委托出卖人在同编号水泥中抽取试样按照国家水泥质量标准规定,水泥质量的验收以出卖人同编号的水泥质检报告为验收依据,并委托出卖人抽样、签封、保存,如买受人对水泥质量有异议,应在交货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出卖人提出,并由双方将水泥封存样送市水泥质检中心检验仲裁。否则视为买受人认可出卖人的产品质量。

第八条 双方同意选择第 种结算方式及期限 1、 先款后货,款到发货。

2、 先货后款,出卖人供货满 吨,次日结付清全部货款。双方同意买受人以转帐支票或现金结算货款及运费,货物数量以买受方任一人签字认可的数量为准。(若已对账,以对账单为准。) 第九条对帐买受人负有每月核对出卖人出具的对账单,并在对账单上进行签章的义务。如买受人不履行该义务,则买受人的收货数量以出卖人提供的经买受人或买受人授权提货人签字确认的发货磅单上记载的水泥数量为准,并可要求买受人立即结清全部货款。第十条 发票的开具出卖人只能将水泥发票开具给买受人,买受人应书面提供开具发票所需相关资料。 第十一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 当买卖双方有其中一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义务,即视为违约,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 如买方连续30个日未提货,卖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若买受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则出卖人有权停止供货。并且买受人应按本合同货款总额的10%或欠款金额每日5‰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并按银行同期最高贷款利率向出卖人支付利息。

2、因出卖人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且未及时通知买受人,或供货不及时而给买受人工程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由出卖人承担(若遇不可抗力、停电、设备故障、意外事件、买受人过错等因素除外),买受人应向出卖人出具其直接经济损失的证据。

3、在本合同履行期间,除出卖人不能满足买受人的供应计划或经出卖人书面同意外,买受人不得购买其他品牌的水泥,否则,出卖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立即结清所有应付出卖人的款项、按出卖人已供全部水泥总金额的20%支付违约金赔偿出卖人的预期利益损失。

4、 除上述规定外,因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负责赔偿。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若买卖双方确实无法协商一致,其中一方可依法向本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签订单价双方一致同意随行就市,若遇市场行情变化,价格调整以出卖人的《调价通知单》作为本合同价格变更执行的依据。买受人须按照出卖人的《调价通知单》要求的时间及内容予以书面回复,否则出卖人可停止供货,一切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2、在合同有效期及任何时期以内,若无出卖人的盖章确认,买受人不得私自接受出卖人销售代表或委托代理人以私人名义出具欠货凭据,该凭据对出卖人无任何约束力,出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买受人在施工中使用出卖人产品时,不能混用其它厂家生产的水泥,否则产生的一切质量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当出卖人不能满足买受人供货需求时,买受人可以选择其它厂家水泥。

4、 其它未尽事宜双方以补充协议的形式进行完善。 5、 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合同附件。

6、本合同陈述之各项文件的送达,包括邮寄、传真、及其直接送达方式,如系邮寄,则寄出之日为送达日;如系传真,则以发出日为送达日;如系直接送达,则以对方签收日为送达日,双方可任意选择前述任何传达方式。

7、本合同陈列的地址、电话、传真为双方确定的,有法律效力的地址、电话、传真。如任一方欲变更前述情况,须于该变更确定之日通知对方,否则,任何一方依变更前的地址,以邮寄或传真方式发出的文件,另一方不得以未收到为由提出抗辩。

第十五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双方可签订书面协议对本合同进行补充或修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本合同发生的争执由出卖人所在地法院裁决。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自签订之日起1个月之内未提货,则该合同自动失效。结束日期为暂定,最终以供货完毕为准。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 3份,出卖人执 2份,买受人执 1份,鉴(公)证部门执/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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