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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意见落实心得体会和方法 税务 意见落实(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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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意见落实心得体会和方法 税务 意见落实(六篇)
2023-01-01 07:45:30    小编:ZTFB

从某件事情上得到收获以后,写一篇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这么做可以让我们不断思考不断进步。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心得体会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描写税务意见落实心得体会和方法一

特此通告。

附件:公告企业名单

xx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

20xx年9月24日

告知事项:

一、以上应缴税款限你公司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15日内到xx市罗湖区国家税务局(各分局)办税服务大厅缴清入库,并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金。(20xx年4月30日前,按日加收滞纳税款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从20xx年5月1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累计后征收)。 加收滞纳金的起止时间,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税款缴纳期限届满次日起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实际缴纳或者解缴税款之日止。

二、你公司可以银税联网方式或银联卡方式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并到你公司所属区国家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领取完税凭证。 以银税联网方式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的,应将税款及滞纳金存入你公司纳税帐户,并及时通知你公司所属区国家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扣款。

三、你公司如对本决定不服,必须按上述决定先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自上述处理决定送达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xx市国家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四、如你公司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本决定的,我局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描写税务意见落实心得体会和方法二

根据*地税直查(20xx)20xx号文件要求,我公司高度重视*省地税局直属分局对企业所得税的此次稽查,成立专门的自查工作小组,组织相关财务人员学习,采取了自查与聘请税务师事务所税务专业人员协助相结合的方式,于20xx年7月13日-17日针对企业所得税进行自查。目前,自查工作已基本完成,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本次自查的时间范围和涉及的税种范围

本公司本次自查主要为20xx至20xx年度的企业所得税的缴纳情况。

二、自查工作的原则

1、高度重视,认真负责,严格按照国家财经税收相关法规,对本公司20xx至20xx年度在经营过程中涉及的各类税种进行彻底的清查,力求做到不疏忽、不遗漏。

2、把握契机,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提前化解税务风险。我公司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认真全面的自查,彻底清理违法及不规范涉税事项,并以此为契机,加强我公司税务基础管理工作,并改善我局税务管理工作的盲点弱点,提高我公司的税务工作管理水平。

三、自查结果

经过为期一周的自查工作,我公司20xx年—20xx年税务工作基本遵守国家相关税收及会计法律法规,依法申报缴纳各项税费。但工作当中难免存在疏漏,问题主要反映在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按年分摊所属费用、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无须支付的应付款项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等。

通过此次自查,我公司 20xx年—20xx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13,096、18元;其中:20xx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4,580、76元;20xx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 8,515、42元。具体情况如下:

1、20xx年度

我公司所得税自查问题主要反映在没有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按年分摊所属费用上面,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少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3,881、10元,应补缴企业所得税额4,580、76元,具体调增事项明细如下:

项目金额

未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分摊所属费用13,881、10

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小计13,881、10

应补缴企业所得税4,580、76

(1)未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分摊所属费用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我公司20xx年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分摊所属费用13,881、10元,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xx】084号文)第四条的规定,我公司应将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分摊所属费用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3,881、10元。

2、20xx年度

我公司所得税自查问题主要反映在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无须支付的应付款项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面,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合计少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4,061、67元,应补缴企业所得税额8,515、42元,具体调增事项明细如下:

项目金额

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14,061、67

无须支付的应付款项20,000、00

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小计34,061、67

应补缴企业所得税8,515、42

(1)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我公司20xx年11月购入财务软件14,300、00元直接计入了当期费用,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xx】084号文)的规定,应将该无形资产分期摊销,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4,061、67元。

(2)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我公司无需支付的20xx年应付莱思软件公司20,000、00元,软件公司现己合并,并且该公司一直未催收该笔款项,根据*地税直函【20xx】89号文中“对于农电提成余额、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的规定,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000、00元。

描写税务意见落实心得体会和方法三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

合同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签订税务代理协议如下:

一、本合同税务代理范围为:(可选择)

(一)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和注销税务登记手续;

(二)办理除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领购手续;

(三)办理纳税申报或扣缴税款报告;

(四)办理缴纳税款和申请退税手续;

(五)制作涉税文书;

(六)审查纳税情况;

(七)建帐建制,办理账务;

(八)税务咨询、受聘税务顾问;

(九)税务行政复议手续;

(十)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业务。

二、代理方式及期限

税务代理的方式为:全面代理、单项代理或临时代理、常年代理。

税务代理的期限为:受托人应自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完成该委托项目。税务代理委托协议约定的履行期满,双方如有续约意向,应及时协商并另行签订。

三、税务代理资质要求

(一)从事执业注册会计师、注册审计师业务在2年以上的;

(二)从事税务行政诉讼业务2年以上的;

(三)从事税务代理业务2年以上的;

(四)在税务部门连续从事税收实务工作15年以上,并已不在税务部门担任职务的。

四、代理费用及支付方式

1.完成约定事项的代理费用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

3.如委托人无故终止履行协议,已收的代理费用不退,如受托人无故终止协议已收的代理费用全部退还委托人。

4.受托人在与相关政府部门协调联系时,如需必要应酬的,经委托人同意并由委托人主持;该应酬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5.如因委托的代理事项遇到重大问题,致使受托人实际工作量有较大幅度增加,委托人应在了解实际情况后,与受托人协商酌情调增代理费用。

6.受托人去委托人现场办公或为委托人服务发生的必要的交通、饮食费用由委托人负担。

7.到外埠为委托人办理业务,除以上规定,外埠差旅、通讯、住宿及饮食费用由委托人负担。

8.委托人如委托受托人提供不属于本协议的服务范围的服务,需另行按有关规定单项_____,受托人优先办理,并予以_____优惠。

五、委托人义务及责任

1.委托人应积极配合受托人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2.委托人必须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受托人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会计凭证、帐册、报表及其他涉税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如果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及时、不全面给受托人工作造成重复,由此产生附加工作量,委托人有义务支付额外费用。如果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真实,造成偷税、欠税以及由此而受到处罚,由委托人负完全责任;这些书面资料,仅限于前述委托项目之用,不得另做它用,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委托人不得授意受托人代理人员实施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

4.委托人应按照约定的条件,及时足额支付代理费,不按约定时间支付的,应按约定代理费金额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5.由于委托人未及时提供真实的、完整的、合法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报表及有关纳税资料造成代理工作失误的,由委托人承担责任。

六、受托人义务及责任

1.受托人有权根据代理业务需要,查阅被代理人的有关财务会计资料和文件,查看业务现场和设施。被代理人应当向代理人提供真实的经营情况和财务会计资料。

2.受托人可向当地税务机关订购或查询税收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资料。

3受托人对被代理人偷税、骗取减税、免税和退税的行为,应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税务机关。

4.受托人在从事代理业务期间和停止代理业务以后,都不得泄漏因代理业务而得知的秘密。

5.受托人接受委托后,应及时委派代理人员为委托人提供约定的服务。

6.受托人未完成协议约定事项的,不收取代理费用。

7.受托人遵守_____、客观、公正原则,依法代理委托事项,保护委托人合法权益;

8.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委托人代理事项。

9.受托人应根据委托事项的复杂难易程度及税务代理执业人员的经验、知识等情况,将受托业务委派给具有胜任能力的税务代理执业人员承担。

10.根据委托人的受权和工作需要,承办的执业人员应对委托人提供的情况、数据、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进行验证、核实。

11.执业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进行代理或末按协议约定进行代理,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由受托人和执业人员个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2.税务代理执业人员在委托事项实施完毕后,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以经过核实的数据、事实为依据,形成代理意见,出具税务代理_____。

13.受托人应当为委托人建立档案管理制度,保证税务代理档案的真实、完整。

14.受托人不得对委托人实行价格歧视。

15.受托人不得超出指导价浮动幅度制定_____标准。

16.受托人不得自立_____项目和_____标准_____。

17.受托人不得采取分解_____项目、重复_____、扩大_____范围等方式变相提高_____标准。

18.受托人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服务并_____。

七、违约责任

(一)受托人违约责任

1.超越权限处理委托事务的责任。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擅自转委托的责任。受托人违反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的义务,未经委托人同意而擅自转委托,因此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受托人应对委托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在紧急情况下,委托人为维护委托人的利益而需要转委托的,受托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3.擅自变更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的责任。委托人违反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的义务,擅自变更委托人的指示行事,因此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对委托人承担赔偿责任。但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4.对次受托人选任不当或者指示不当的责任,受托人经委托人同意而转委托的,如果对次受托人选任不当或者指示不当,因此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受托人应对次受托人承担赔偿责任。

5.违反交付财物及转移权利义务的责任。受托人未将处理事务取得的财产或者权利及时转交给委托人,因此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委托人违约责任

1.违反费用支付义务的违约责任。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如果委托人违反了这一义务,则应当向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2.违反报酬支付义务的违约责任。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报酬。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终止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如果委托人违反此义务的,应向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八、合同变更、解除

1.协议签订后,双方应认真按约履行,不得无故终止。如有特殊原因确需终止的,提出终止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

2.协议履行中如遇情况变化,需变更,补充有关条款的,由双方协商议定。

九、合同终止

1.税务代理委托协议约定的代期限届满或代理事项完成,税务代理关系自然终止。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人在代理期限内可单方终止代理行为:

(1)税务代理执业人未按代理协议的约定提供服务;

(2)税务师事务所被注销资格;

(3)税务师事务所破产、_____或被解散。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托人在代理期限内可单方终止代理行为:

(1)委托人死亡或_____、破产;

(2)委托人自行实施或授意税务代理执业人员实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经劝告不停止其违法活动的;

(3)委托人提供虚假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会计资料,造成代理错误的。

4.委托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终止代理行为的,提出终止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报告,终止的具体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

描写税务意见落实心得体会和方法四

尊敬的纳税人代表、尊敬的各位领导:

你们好!我叫_,从事税收工作已有29个年头了,始终奋战在税收工作的第一线上。今天在此机会面对诸位我想真心的说句:依法纳税光荣!因为我们生活的每一个环节都离不开税收,我们都是国家税收义务的最终承担者,正是我们为国家缴纳的一分一厘税款,才有了我们国家的财政收入,才有了今天我们国家的繁荣和社会的和谐。正因如此,纳税人最光荣!

我是一名国家税务人员,我感到十分的自豪与骄傲,同时也肩负着国家和人民赋予自己的权利和责任。但我始终以方便纳税人为己任,以纳税人满意为目标,始终以为国家和人民尽责为宗旨。

20_年在分局与股内领导的正确指挥和同事们的密切配合下,在纳税人的理解和支持下,我能够思想坚定,钻研业务,爱岗敬业,恪尽职守,以诚待人,优质服务,廉洁白律,秉公办事,较好的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现将自己今年来的思想、工作、廉政等方面的情况述职如下:

第一、注重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提高。

今年来通过坚持不懈地政治理论学习,自觉的加强思想道德修养,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税收法律法规,把握新时期税收工作的指导思想,与时俱进,不断更新管理理念,牢固树立大局观念、责任观念、服务观念,有效地开展税源管理和纳税服务工作。

第二、注重业务知识的积累和更新。

树立终身学习,全方位学习的理念,知识是无穷尽的,对知识的追求也是无穷尽的。为此我在掌握税收理论的基础上,熟练掌握了税收法律法规,熟悉税收征管业务流程以及企业财务制度,具备与自己所从事的税源管理工作相适应的业务知识和技能。

第三、以饱满的.工作激情爱岗敬业。

这些年来自己始终勤勤恳恳、任劳任怨、扎扎实实、尽心尽责地做好本职工作,始终以事业为重,以大局为重,以工作为重,自己从未因本人事情耽误工作。遇到工作需要加班加点,从无怨言,积极主动,保质保量完成了局里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因为自己是工作在一个上下同心、齐心协力、求实务真、勇于创新的工作氛围里,自己也为我分局取得诸多辉煌业绩贡献了自己一份微薄之力。

第四、以脚踏实地的工作态度勤奋工作。

自己的工作职责是税源管理和纳税评估。今年来自己能够做好税法宣传和纳税辅导工作,辅导和帮助纳税人掌握税法,了解税务管理要求,熟悉办税程序,及时将税收政策变动和征管程序变动告知纳税人。对纳税人打电话或上门咨询有关涉税事宜,总能尽我所知,一一解答;对新的申报软件,自己总是先学习在前,先操作在前,只有自己懂了、会了,才能教纳税人;对纳税人上门办理的涉税事宜,总能全程服务,并陪同办理涉税事宜,直到纳税人整个办税流程办好,做到纳税人满意。

自己的另一个工作职责是纳税评估,自己能够按月做好进出口企业及即征即退企业的日常纳税评估工作,根据纳税评估指数和预警参数值,按照评估分析,约谈举证,调查核实,评定处理等程序,对纳税人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全面系统的评估。做到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资料完整,发现问题,及时查补,保质保量的完成纳税评估这项工作职责。

第五、以诚实待人的热情优质服务。

对纳税人自己总是能够热情服务,为纳税人提供全方位的纳税服务。因为纳税服务的优劣,直接关系到国税形象。今年来自己始终以服务零距离,满意全方位为目标,积极构建和谐的征纳关系,想纳税人之所想,急纳税人之所急。今年9月份辖区内有一公司在申报期申报总是提示划款失败,企业打电话求助,当时已是申报期最后一天下午4点多了,申报平台马上要关闭了,我及时打电话到扣款银行查询企业存款,发现存款余额与企业申报税款相差3058元,我及时用自己的钱垫付,补足税款,确保企业在最后一刻申报划款成功,保证了当月申报率100%,入库率100%。事后该公司财务科长感慨地说:你们的服务态度真是到家了!

第六、以严于律己的心态秉公办事。

今年来自己能够严格遵守税务人员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秉公办事、忠于职守、为税清廉,从不以权谋私,按照“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要求规范自己的行为,做到警钟长鸣,严于律己,为和谐国税而不断努力。

回首20_年的工作,我可以自豪地说:我的工作是称职的。无愧于自己是一名国家公务员。一年来自己所做的这些工作是领导的关心和同志们帮助的结果,更是你们这些纳税人理解和支持的结果。当然,在工作中也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不足,需要我在今后的工作和学习中加以改进和克服。在以后的工作中,我敬请纳税人对我多加指教和帮助,我将会一如既往地勤奋工作,踏实做人,真诚待人,为国税事业再做贡献。

描写税务意见落实心得体会和方法五

某某地方税务局:

我行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属于国有金融企业。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结算;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代理保险业务;办理开放式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注册登记等代理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我行于1985年2月28日正式批准成立。设有营业网点、综合办公室、个人业务部、运营财会等部门。我行遵循金融企业会计核算方法,设置总账、明细账等。我行纳税申报按照要求统一进行网上申报,各年度国税、地税申报税种有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个人所得税等税种,均为自行申报。

根据贵局《吉林省地方税务局稽查局查前约谈通知》吉地税稽约通【20xx】795号的文件精神,我行于20xx年4月12日至16日,对我行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缴纳的地方各税和“三金一费”情况及开具、使用发票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我单位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我总行开发的“新会计核算与报告系统(ifar)”软件功能强

大,营业税的各项收入,都由系统自动生成,准确率高,因而计税基础数据非常准确。

1、我行不存在各项应纳营业税收入长期挂账,不按规定及时结转收入的情况。

2、我行不存在罚款、罚息、加息、邮电费、账单费等不全额计缴营业税的情况。

3、不存在企业的贷款利息收入记在“金融企业往来收入”,不按规定申报纳税的情况。

4、不存在超过税法规定逾期贷款利息不根据权责发生制计入利息收入进行申报纳税的情况。

5、不存在贷款利息收入直接冲减成本或费用的情况。

6、不存在购建固定资产的过程中一方出资、一方出地,按面积比例分配实物,不按规定申报纳税的现象。

7、不存在发生贴现收入,不按规定缴税的问题。

8、不存在销售不动产少缴营业税的问题,不存在出租房屋、厂房、机器设备、抵债资产变现收入未缴营业税的问题。

9、不存在银行受托理财业务收取的手续费收入未按照规定纳税问题。

10、不存在劳务、资产抵债未并入收入问题。

二、企业所得税

我行企业所得税由总行统一缴纳。

三、个人所得税

1、不存在扣缴义务人对工资、薪金、奖金、实物、有价证券等发放已达到应纳税标准的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款的情况。

2、没有将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相混淆,少扣个人所得税的情况。

3、我行无“盈余公积”和“利润分配”账户。

4、不存在不按会计制度核算,将管理部门的某些奖金直接通过“管理费用”科目以现金形式发放,而不通过“应付工资“账户核算少扣个人所得税的情况。

5、不存在通过“应付福利费”账户发放实物和现金,而不通过“应付工资”账户核算少扣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6、不存在将租金或营业外收入计入“其他应付款”等往来账户贷方,然后再通过该账户给企业职工发放实物或现金,而不通过“应付工资”账户核算少扣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7、不存在对个人一次取得的数月奖金、年终加薪,不按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扣缴税款,而按全年月份分摊计算少缴个人做的税的问题。

8、不存在行里代职工买保险,保险公司一次性返还保金,未按规定扣缴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四、房产税

1、我行没有免税的自用房产和免税的房产。

2、不存在在房产出租时未按规定申报纳税的问题。

3、不存在未按规定采用从价计征或从租计征房产税的问题。

4、不存在以不同名义挂记所支付的租金收入,将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化整为零,少缴房产税的问题。

5、不存在自行建造的应税房产交付使用后,长期挂“在建工程”账,既不办理竣工结算,也未申报缴纳房产税的情况。

6、我行未有固定资产未入账,但已办理了工程结算或已实际使用的房产。

7、不存在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未按规定增加房屋的问题。

五、土地使用税

1、我行按照房产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面积缴税,土地面积正确,非房产面积一并申报纳税。市区内土地等级和县以下土地等级划分正确,单位税额正确。

2、不存在每期应纳的土地使用税未按期缴纳入库的问题。

六、印花税

我行有“财产租赁合同印花税”和“借款给合同印花税”,都如期上交,没有遗漏,税率正确。

七、发票

自查中未发现发票开具、使用错误。

八、“三金”一费

我行按规定正确缴纳了“残疾人保障金”和“工会经费”。我行财务制度健全,财务报表申报及时,严格执行国家各项税收制度。按时上缴税款。

以上自查情况,请审核。

描写税务意见落实心得体会和方法六

一年来,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党组和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的正确领导和亲切关怀下,在窗口同事默契配合和大力支持下,我始终坚持“依法行政、执法为民”原则,牢记“便民、规范、廉洁、高效”的服务宗旨,以满腔的工作热情和高度的敬业精神服务于广大行政相对人。在工作纪律、服务态度、办事效率等方面均取得了一定成绩,为打造和谐卫生窗口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小结如下:

一、成绩与作法

(一)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精神,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审批“三集中”改革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要求,紧跟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积极推进我局卫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首先是行政许可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今年我们将过去多头管理、分散审批的所有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统一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实现了“统一受理、统一审核、统一送达”,限度地方便了行政相对人。其次是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并实行了卫生行政许可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办结、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规章制度,规范和监督承办人的工作行为,切实保障了“依法许可、规范许可、公平许可”。再之是实行“急办件”制度。为方便单位和个人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特别是对招商引资项目、重大项目和特殊项目申请办理卫生许可事项的当事人等实行“急办件”制度,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指定专人优先办理,开辟绿色通道,受到了行政相对人充分好评。据不完全统计,全年共受理办结餐饮服务等卫生许可事项(新办、换证、变更、注销)330多件,医护人员执业注册等公共服务项目5600多人次,顺利完成了我局依法承担的各项审批、服务工作。

(二)不断强化政治业务学习力度

一是积极参加各项政治活动。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等重要思想,进一步提高个人政治素质,在政治上始终和党中央保持一致,旗帜鲜明地反对和抵制一切不正之风。二是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刻苦钻研《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卫生法律、法规,为做好窗口服务工作奠定坚实的法律基础。三是注重工作水平磨练。我从事窗口工作时间不长,很多业务工作还不够熟悉,因而,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学习行政管理、行政审批和办公自动化等相关知识,依法办事能力有较大的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三)努力提升行政服务办事效率

1、实行办结制度。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兑现项目审批的社会服务承诺,对属于审批权限内的项目,按照从快审批原则,对申请人提交的事项进行现场审检,确认无误、材料齐全后依法受理,并即时在**市行政许可审批平台上进行登记。今年办理的各类审批和服务事项,均在承诺时限内办理结案,办结率达到100%。

2、热情服务,便民利民。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进一步优化政务和社会环境的相关决定,在办理行政审批过程中,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意识,把中心窗口当作拓展卫生局行政审批及服务功能的平台,作为联系单位和群众之间的情感纽带,全心全意地提供优质服务,高质高效的完成每一项审批工作。同时,坚持人性化服务,不厌其烦解决前来办事人员的咨询办理事项,能现场办结的就在现场办结,切实提高了窗口工作效率,实现了全年窗口零投诉。

3、严把受理办结审检关。按照卫生部“八条禁令”、廉政工作“五项制度”和行政服务中心“十不准”作为自己行动准则,按照《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授予的权限依法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做到了既不能失职不作为,又不能越权乱作为,树立了“秉公用权、廉洁从政”政府形象。

4、严于律已,守纪守法。严格遵守《市行政服务中心行为规范》和各项工作纪律,做到了仪容仪表端庄,待人热情大方,忠于职守,坚守岗位,从未随意串岗溜岗、闲谈聊天。一年来,我从没有因私事影响过工作,虽然工作是辛苦的,也是枯燥的,但当我看到服务对象满意地离去时,由衷地感到欣慰。

二、问题与打算

虽然取得了一点成绩,但是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相比,与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相比,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相比,与各级领导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缺乏大胆尝试。作为中心的一个窗口单位,在平时工作过程中,如何进一步优化服务功能,缺乏大胆探索,缺乏新的尝试。

2、窗口间交流不足。与中心其他窗口同志联系不够,缺乏交流,没有达到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相互宣传的目的。

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认真查找不足,积极改进工作,锐意创新,以更大的热情,加倍的努力,使卫生行政审批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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