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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管理概览培训心得体会简短 资金管理的心得体会(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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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管理概览培训心得体会简短 资金管理的心得体会(8篇)
2023-01-01 12:13:05    小编:ZTFB

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体会,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积累经验。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心得体会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主题资金管理概览培训心得体会简短一

乙方(买入方):_________

丙方(监管方):_________

为保证二手房交易资金安全,丙方受_________房地产交易中心委托提供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服务。甲,乙,丙三方共同友好协商,就办理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买卖的房屋位于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产权号:_________,交易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大写)。

第二条、本协议所示资金监管期限从乙方第一笔监管房款存入丙方指定银行帐号之日起至_________房地产交易中心完成该房地产转移登记,甲方收到全额监管房款,乙方收到房地产权证之日止。

2-2-5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乙方承认甲方自己存放在服务器上的任何资料、软件、数据等的知道产权均与乙方无关,乙方无权复制、传播、转让、许可或提供他人使用这些资源,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条、甲,乙双方委托丙方监管购房款为:

经与被拆迁人协商达成拆迁协议的,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协议书,包括拆迁安置和补偿协议书,并安排被拆迁人在经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批准的周转房内过渡;

(1)一次性全额付清

(2)全额分期付清

(3)首付款加贷款

(4)部分款:_________元

第四条、根据甲,乙双方相关协议,乙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分_________次,将监管房款存入丙方指定银行_________银行_________支行帐号_________,具体付款方式,金额,期限如下: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后_________日第一次向丙方指定银行帐号存入房款人民币_________(大写)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后_________日第一次向丙方指定银行帐号存入房款人民币_________(大写)

(三)在租赁期内,乙方将该房屋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进行交换,必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转让或交换后,该房屋承租权的受让人或交换人应与甲方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并继续履行本合同。

乙方/法定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证件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乙方赔偿损失。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后_________日第一次向丙方指定银行帐号存入房款人民币_________(大写)

第五条、付款方式经三方协商,按下列第_________款处理,甲乙双方所签订《买卖合同》之付款方式以本协议约定为准。

(一)、丙方应在乙方全额监管房款划入丙方指定银行帐号,且丙方收到《_________房地产交易中心收件收据》所示受理日期后第二十五日(如有退件,受理日期应从交易中心收到补件之日起计算),通知甲,乙双方双方同时到场,至丙方处领取甲方全额监管房款及乙方产权证。(如遇双休日及国定假日顺延)

(二)、甲,乙双方自办贷款,则本协议所示放款日期自乙方全额监管款项到帐后第二十五日(以银行到帐凭证所示日期为准)由监管方通知甲,乙双方同时到场,至丙方处领取甲方全额监管房款及乙方产权证。

第六条、甲,乙双方确认:丙方按本协议约定书面通知甲,乙双方后,甲,乙双方应于收到通知十日内同时到场至丙方处领取监管房款及乙方产权证;如逾期不领,丙方再以书面方式通知甲,乙双方,通知发出七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无法同时至丙方处同时领取,丙方视作甲方或一方自动放弃权利,可向甲方或乙方单方发放监管房款或产权证。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签字):_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证件号: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主题资金管理概览培训心得体会简短二

流动资金担保借贷合同

编号:

乡(镇)

合同编号

┌──────────────────────────────────┐

│经

银行

县支行

营业所(以下简称贷款方)与

(以下简│

│称借款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由贷款方按下列分期借款计划按时、按额向借款方提供

贷款│

│总额为

元。借款还款计划如下表

│┌─────────────────────┬──────────┐│

││

分期借款计划

分期还款计划

││

│├─┬─┬─┬─────┬───┬─────┼─┬─┬─┬────┤│

││年│月│日│金额(大写)│利率%│用途│年│月│日│本

金││

│├─┼─┼─┼─────┼───┼─────┼─┼─┼─┼────┤│

│││││

││││

││

│├─┼─┼─┼─────┼───┼─────┼─┼─┼─┼────┤│

│││││

││││

││

│├─┼─┼─┼─────┼───┼─────┼─┼─┼─┼────┤│

│││││

││││

││

│├─┼─┼─┼─────┼───┼─────┼─┼─┼─┼────┤│

│││││

││││

││

│└─┴─┴─┴─────┴───┴─────┴─┴─┴─┴────┘│

第二、贷款方如不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

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罚息同。│

第三、贷款利率,按银行贷款现行利率计息。如遇调整,按调整的新利率│

和计算办法计算。

第四、借款方应按协议使用贷款,不得转移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

发放新贷款,直至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并按规定收取罚息。

第五、借款方如不按规定时间、额度用款,要付给贷款方违约金。违约金│

按计划用款额度、天数,按借款利率的50%计算。

第六、借款方保证按借款契约所定期限归还贷款本息。如而延期、借款方│

至迟在贷款到期前三天,提出延期申请(并告知担保人),经贷款│

方同意,办理延期手续。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原订期限的一半。贷│

款方不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逾期贷款,加收罚息。

第七、借款方的借款由担保人用

作担保。

第八、贷款到期后一个月内,如借款方不按期归还贷款本息时,由担保单│

位(或担保人)负责为借款方偿还贷款本息和逾期罚息。

第九、本协议书一式

份,借贷双方各持正本一份,担保单位(担保人│

)和公证机关各一份。

第十、本协议书经借贷款双方和担保单位(或担保人)各方签字之日起,│

即有法律效力。

│┌────────┬────────┬───────┬──────┐│

││

借款方│

贷款方 │借款方担保│公证单位││

││借款单位(人):│贷款单位(人):│担保单位(人)│公证机关:││

││

(章)│

(章)│:(章)

││

││负责人:(章)│负责人:(章)│负责人:(章)│

││

││财会人:(章)│经办人:(章)│财会人:(章)│

││

││

│公证机关负责││

││

│人:

││

│└────────┴────────┴───────┴──────┘│

签约日期:

└──────────────────────────────────┘

主题资金管理概览培训心得体会简短三

合同编号: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与号码: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平等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则基础上,签订《_________资金信托合同》。

第一条释义

在合同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释或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1.本合同:指《_________资金信托合同》及对该合同的任何修订和补充。

2.本信托:指根据本合同设立的_________资金信托。

3.信托当事人:指受本信托关系约束,根据本信托合同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的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

4.指定管理资金信托:指委托人向受托人交付资金而设立的信托,委托人在信托文件中就信托财产的运用方式、运用项目、运用期限等进行明确指定,由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

5.信托计划:指受托人制定的《_________资金信托计划》。

6.信托资金:指委托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数额向受托人交付的资金。

7.信托计划资金:指信托计划项下信托资金的总和。

8.信托贷款:指受托人对_________公司的信托贷款。

9.信托文件:指本合同、信托计划和信托财产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

10.工作日: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规定的金融机构正常营业日。

第二条信托目的

受托人为发挥在_________领域的投融资优势,将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交付给予受托人经营管理的信托资金,以信托贷款的方式运用于_________公司的融资项目。

第三条信托类别

本信托为指定管理资金信托。

第四条受益人

本信托为自益信托,委托人与受益人是同一人。

第五条信托资金及其交付

本信托项下的信托资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万元(小写金额¥:_________万元)。受托人在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开立信托专户。

委托人为自然人应在本合同签订时,将信托资金交纳至:(填写说明:划"√"表示选择)

(1)受托人营业场所□

(2)收付代理机构营业场所□

委托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在本合同签订时,将信托资金划款至受托人以下银行账号: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

第六条信托期限

信托计划推介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推介期结束日为信托计划成立之日,信托期限为_________年,自本信托计划成立日起计算。

第七条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了解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并有权要求受托人作出说明;

2.按本合同的规定交付信托资金;

3.保证其所交付的信托资金来源合法,必须是其合法所有的财产;

4.保证其享有签署包括本合同在内的信托文件的权利,并就签署行为已履行必要的批准或授权手续;

5.保证设立本信托未损害债权人利益;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八条受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1.自信托生效之日起,根据本合同及信托计划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

2.收取信托报酬;

3.根据情况将信托事务委托他人代为处理;

4.以信托财产名义所有人的身份,作为_________公司的债权人行使债权人权利;

5.根据本合同的规定,恪尽职守,本着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原则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处理信托事务;

6.根据本合同的规定,以信托财产为限向受益人支付信托净收益;

7.对委托人、受益人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情况和资料依法保密;

8.妥善保管信托业务交易的完整记录、原始凭证及资料,保存期为自本信托终止之日起十五年。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九条受益人的权利和义务

1.自本信托生效之日起根据本合同享有信托受益权;

2.受益人不得以信托受益权用于偿还债务;

3.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权可以根据本合同的规定转让和依法继承;

4.根据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其他条款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十条信托财产的构成

信托财产包括下列一项或数项:

1.受托人因接受信托而取得的信托资金;

2.受托人因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

3.因前述一项或数项财产灭失、毁损或其他事由形成或取得的财产。

第十一条信托财产的管理和运用

本信托项下的信托财产,由受托人按信托计划的规定,与信托计划项下的其他信托财产集合管理和运用。

委托人签署本合同,即表示同意加入信托计划。

受托人对本信托项下的信托财产单独记帐,与受托人的固有财产分别管理。

本信托项下的信托财产可以按公平市场价格与受托人的固有财产或其管理的其他信托财产进行交易。

第十二条信托财产承担的费用

1.除非委托人另行支付,委托人因处理信托事务发生的下述费用由信托财产承担。

(1)信托财产管理、运用或处分过程中发生的税费;

(2)文件或账册的制作及印刷费用;

(3)信息披露费用;

(4)律师费、审计费等中介费用;

(5)收付代理机构的代理费用;

(6)受托人的信托报酬;

(7)信托终止时的清算费用;

(8)按照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本款所称费用,是指按信托资金占信托计划资金之比例分摊的信托计划项下的信托财产承担的费用。

2.费用计提

本信托设立和存续过程中实际发生的费用从信托财产中支付,列入当期费用。受托人以固有财产先行垫付的,受托人有权从信托财产中优先受偿。

受托人的信托报酬根据本合同第十四条的规定计算和提取。

第十三条信托收益、信托收益率与信托净收益的计算

1.信托收益的计算

(1)信托收益指信托贷款利息扣除按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应由信托财产承担的费用(不含信托报酬)后的余额部分。

(2)本款所称信托贷款利息,是指按信托资金占信托计划资金之比例分摊的信托计划资金的贷款利息。

2.信托收益率的计算

信托收益率=信托收益÷信托计划资金×100%

3.信托净收益的计算

信托净收益=信托收益-信托报酬

信托净收益=信托收益-信托报酬

第十四条受托人的信托报酬

1.信托报酬的提取

受托人在本信托生效之日起每满一年末按本条第二项规定的计算方法进行结算及划拨。

2.信托报酬计算方法

(1)若信托资金的当年信托收益率为4%以下(包括本数),当年信托报酬的计算方法为:信托资金×0%;

(2)若信托资金的年平均收益率在4%至于4.6%(含4.6%)之间,当年信托报酬的计算方法为:信托资金×(当年信托收益率-4%)。

(3)若信托资金的当年信托收益率超过4.6%,当年信托报酬的计算方法为:信托资金×[0.6%+(当年信托收益率-4.6%)×50%]。

3.本条所称信托收益率按照本合同第十三条计算。

第十五条信托净收益的分配与信托财产的归属

1.信托净收益的分配

(1)受益人按信托资金占信托计划资金的比例享有信托净收益;

(2)信托存续期间,受托人仅就信托净收益部分进行信托利益的分配;

(3)信托净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由受益人凭身份证明文件、法人授权文件、信托合同到受托人指定的地点领取信托净收益。

(4)信托净收益分配时间为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每满一年后的10个工作日内。

2.信托财产的归属

(1)信托终止,扣除第十二条规定的信托费用后的信托财产归属于受益人;

(2)受托人在信托终止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信托财产返还受益人,由受益人到受托人指定的地点领取;

(3)信托终止日至信托财产返还日期间的银行存款利息归属于受益人,与信托财产一并返还。

第十六条信托受益权的转让

在信托期限内,受益人可以通过转让信托合同的形式转让信托受益权。但不得分割转让。

受益人转让信托受益权,应持身份证明文件、信托合同、信托受益权转让申请书与受让人共同到营业场所办理转让登记手续,未到受托人处办理转让登记手续的,不得对抗受托人。

受益人转让信托受益权,应当将本信托项下委托人与受益人的权利和义务全部转让给受让人。

受益人转让信托受益权,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按照信托资金的0.1%分别向受托人缴纳转让手续费。

第十七条信托的变更、解除、终止与新受托人选任

1.本信托设立后,除本合同另有规定,未经受托人同意,委托人和受益人不得变更、撤销、解除或终止信托。

2.本信托因下列原因而终止:

(1)信托期限届满;

(2)信托计划终止;

(3)信托当事人协商同意提前终止信托;

(4)信托目的已经实现或者不能实现;

(5)本合同与信托计划另有规定,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法定事项。

委托人和受益人在本信托终止时有权优先加入_________项目的下一个信托计划,但应在本信托期限届满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受托人。

3.新受托人的选任方式按照《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税收

受益人与受托人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各自依法纳税。

应当由信托财产承担的税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

第十九条风险揭示与风险承担

受托人在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的过程中,可能会面临融资对象和融资项目的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风险和其他风险等。

受托人根据本合同及信托计划的规定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导致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其损失部分由信托财产承担。

受托人违反本合同及信托计划的规定处理信托事务,致使信托财产遭受损失的,受托人予以赔偿。

第二十条违约与补救

若委托人或受托人未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或一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严重失实或不准确,视为该方违反本合同。

除非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非因受托人原因导致信托被撤销、被解除或被确认无效,视为委托人违约,由此给信托计划项下其他信托的受益人和信托计划项下的信托财产造成损失的,由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本合同的违约方当事人应赔偿因其违约而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二十一条通知

委托人与受托人在本合同填写的住所地为信托当事人同意的通讯地址。

一方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另一方。

受托人按其在本合同中登记的通讯地址或联络方式以挂号信件或传真、电传或电报等有效方式,就处理信托事务过程中需要通知的事项通知委托人或受益人。

因委托人未及时通知受托人联系地址信息而导致任何损失,受托人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其他事项

1.纠纷解决与法律适用

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解释、修改和终止等事项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及规章。

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受托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2.合同的组成

信托计划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规定的,以信托计划为准;如果本合同与信托计划所规定的内容相冲突,优先适用本合同。

3.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盖章(或签名)并由委托人交付信托资金后生效。

4.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二份,委托人、受托人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

受托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主题资金管理概览培训心得体会简短四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项目投资运作和管理,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实现投资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及各成员企业在进行各项目投资时,均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公司及各成员企业的重大投资项目应由行政办公会议决定可行性方案申报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批准项目,由投资单位总经理或项目负责人组织实施。

第四条、所有投资项目在报批立项之前,有关人员应负有保密责任。

第二章、项目的初选与分析

第五条、各投资项目的选择应以公司的战略方针和十年规划为依据,符合国家或国际产业导和公司投资结构平衡政策。

第六条、投资项目的选择应经过充分调查并提供准确、详细资料及分析,以确保资料内容的可靠和有效。

第七条、投资项目的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由拟定的投资主体编写并交公司投资管理部初审,不得越级上报。

第三章、项目的审批与立项

第八条、投资项目的审批权限,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报公司董事会审批立项。

第九条、所有投资项目,由公司投资管理部在原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及实施方案的基础上提出初审意见,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核,然后按项目审批权限呈总经理或行政办公会议直到董事会会议,进行复审或全面论证。

第十条、由公司总经理主持项目论证会,对项目的合法性、前期工作内容的完整性、基础数据的准确性、财务预算的可行性及项目规模、时机等因素进行实地考察,或聘请专家小组对项目进行专业性的科学论证,以加强对项目的深入认识和了解,确保项目投资的可靠和可行。经充分论证后,凡达到立项要求的重大项目,由行政办公会议或董事会审批立项。

第四章、项目的组织与实施

第十一条、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各投资项目负责人由实施单位的总经理委派,委派人对总经理负责;公司投资管理部对项目建设进行归口管理,并对项目建设过程进行跟踪调查、分析和监督。

第十二条、各投资项目的业务班子由项目负责人负责组建,报实施单位总经理核准;项目经理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负完全责任。

第十三条、投资项目的变更,包括发展延伸、投资的增减或滚动使用、规模扩大或缩小、后续或转产、中止或合同修订等,均应报审批核准。

第十四条、由项目负责人书面报告投资项目变更理由,按报批程序及权限报送公司有关领导审定,重大的变更应参照立项程序予以确认。

第十五条、项目负责人在实施项目运作期内因工作变动,应主动做好善后工作,如属公司内部调动,则须向继任人交接清楚方能离岗。属个人原因离职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追究其个人责任。

第十六条、投资项目的中止或结束。项目负责人及相应机构应及时总结清理项目情况,并以书面形式报至公司,经公司统一审定后责成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章、考核与奖惩

第十七条、项目投产运行后,效益良好,对立项部门和个人、建设部门和个人追加奖励。

第十八条、实行项目责任追究制度。对在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过程中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将视情节给予撤职、降级、扣发工资、奖金等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条、未尽事宜由公司投资管理部提出具体办法,交公司行政办公会议议研究决定。

主题资金管理概览培训心得体会简短五

省卫生厅:

5月27日晚9时左右至28日早晨7时左右,我县普降暴雨,其中上栗镇、金山镇、桐木镇、鸡冠山乡降雨量均超过240毫米,单位时间降雨量百年不遇,灾情特别严重。截至5月29日8∶00,全县20.1万余人受灾,17万人口饮水困难。全县水浸居民5000余户,倒塌房屋1659间,其中倒塌居民住户房间1311间,倒塌居民住房437户,损坏房屋836间,因灾死亡大牲畜2265头(只),浸毁财物数量较大,直接经济损失1.5亿元;水田过水面积8.65万亩,受淹面积3万余亩,其它农作物受损2万余亩,直接经济损失1.7亿元;县城1100余间商铺受淹,货物损失严重,直接经济损失1.5亿元;损毁渠道26960米,118口水塘受损,倒塌2座较大山塘,水利基础设施损失8000万元以上;损坏倒塌桥梁38座,水淹毁损道路132处,14800余米,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余元;电线倒杆312根,断线130余处,损毁变压器23台,直接经济损失500余万元;250多家企业受损,因山体滑坡等原因倒塌仓库、厂房13000余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9000余万元。据初步统计,累计直接经济损失7.3亿元。

灾情发生后,我县积极开展抗洪救灾工作。一是提前预警。5月27日,我县接到气象部门天气情况预报后,立即安排各乡镇场、各花炮、煤矿、非煤矿山企业做好防雷防汛、防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的工作,增派值守人员,对重点企业、重点地段、重点库区派专人值守。二是及时处置。5月28日凌晨4∶30接到汛情报告后,我县立即启动防汛应急预案四级响应,召开了紧急会议,调度灾情,各县级领导立即下到各挂点乡镇组织抗洪抢险。灾情发生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赶赴险情最重要的地方现场指挥,并调集冲锋舟等专业设备支援抢险解救被困人员。目前,我县抗洪救灾工作有序进行,确保了被困人员得到及时自救,疏散人员和倒房户生活得到保障,没有出现人员伤亡,受灾群众情绪稳定。从5月28日晚12∶00开始,已解除四级响应,洪水全部回落到河道之中,全县正在积极开展灾后救灾重建。

由于降雨急剧,造成损失巨大,灾后重建工作任务十分艰巨,当前有下列问题急需解决:

1、开展居民住房重建工作。灾后居民住房重建安置需资金1500万元;

2、开展道路桥梁的修复工作。道路桥梁交通受损严重,山体滑坡33处,168000立方米,塌方48处,87400立方米,倒塌桥梁5座,损坏33座,恢复道路交通需资金3800万元;

3、开展灾区饮用水源、水井消毒工作。需大量消毒药品、消毒器械,所需资金100万元;

4、保障食品供应工作。近期居民生活急需的大米、粮油、蔬菜等数量巨大,由于北部四乡镇蔬菜几乎全部冲毁,市场上新鲜蔬菜出现断档,据测算,近期内保障受灾群众急需食品供应的资金需要500万元以上。

鉴于我县今年年初已遭受严重雨雪冰冻灾害,此次再遇洪灾更是雪上加霜,县财政已十分拮据,今特呈文,请求解决县“5.28”特大洪灾救灾救济款5200万元。

妥否,请批示。

x年五月二十九日

主题资金管理概览培训心得体会简短六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制定

20__年___月___日

合同条款

甲乙双方同意签订________项目“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1节 术语和定义

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术语的定义及解释如下:

1.1 合同能源管理

合同能源管理是一种新型的市场化节能机制,其实质是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改造项目成本的节能服务机制。即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以合同形式约定节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为实现节能目标向用能单位提供融资、改造等服务,并以节能效益分享方式回收投资和获得合理利润;用能单位以节能收益支付节能服务公司的投入及合理利润。

1.2 节能效益分享型

指节能服务公司对节能改造项目进行投资,用能单位无需投入资金,项目完成后,用能单位在约定的合同期内,按比例与节能服务公司分享由项目产生的节能收益。

1.3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以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的节能改造项目。

1.4节能服务公司

提供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项目融资、改造、运行管理等服务的专业化公司。

1.5节能量审核机构

提供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项目节能诊断、节能量测量和验证等技术服务的机构。

1.6 能源消费账单

用能单位用于能源消费结算的凭证或依据。

1.7 节能诊断

通过现场调查、检测以及对能源消费账单和设备历史运行记录的统计分析等,找到建筑物能源浪费的环节,为建筑物的节能改造提供依据的过程。

1.8 能耗基准

指由用能单位和节能服务公司共同确认的,用以比较和确定节能量的依据。能耗基准应能代表能耗设施或系统运行规律时间段内的数据,数据采集可采用统计、测试或模拟的方法。

1.9 测量与验证

指经用能单位和节能服务公司双方认可的方法,用以确定由节能改造项目产生的节能量。具体方法详见福建省有关节能量核定办法。

1.10 项目节能量

在满足同等需求或达到同等目标的前提下,通过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节能改造项目的能源消耗相对于能耗基准的减少量。

第2节 工作内容与服务范围

2.1 本合同就_________________项目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模式。甲乙双方确认,本项目改造造价为___________元人民币,主要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造价一般包括节能诊断、设计、施工、设备及材料购置、测量与验证、运行维护、保险等费用)

2.2 项目基本情况

(1)建筑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建筑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建筑层数:__________________;

(4)建筑竣工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3 改造内容

(1)改造总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_______ m2;

(2)主要改造内容及区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依据节能改造方案(附件一)简要介绍项目改造内容及区域)。

2.4 申请财政资金补助要求

申请财政资金补助的节能改造项目节能率应不低于________%。(大型公共建筑的节能率不低于20%;其他公共建筑节能率不低于15%。)

2.5 以上改造内容仅限于合同签署前双方已经确定的改造内容,如今后甲方在以上所列工作地点、工作对象和工作内容之外要求新增改造工作,该新增改造工作不在此合同服务范围内,需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

第3节 项目期限

3.1 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个月,包含建设期和节能效益分享期,其中建设期为_______个月,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节能效益分享期为______个月,自项目竣工验收完成后的次月1日开始计算节能效益分享期。

3.2 如遇项目竣工验收时间推迟的,则节能效益分享时间顺延;如遇建设期提早结束,则该合同可提前进入节能效益分享期。

第4节 项目改造方案设计、实施和验收

4.1 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合同及节能改造方案(附件一)的要求进行项目设计、供货、施工、验收以及节能量的测评与验证。

4.2 项目节能改造方案经专家组评审通过后由甲方批准实施。若批准后的方案确需变更,应经甲乙双方同意,并按本合同第8节的规定办理变更。

(注:鉴于建筑节能改造专业强,为确保节能改造方案的可行性,一般应委托专家对节能改造方案进行评审。)

4.3 节能改造设计

节能改造设计应依据项目合同、节能诊断报告、节能改造方案和国家及地方现行相关标准等进行。设计文件应包括节能改造设计图纸和计算书。设计文件应明确节能改造技术措施、节点构造做法以及主要材料和设备设施的性能参数、数量、节能措施及节能量计算等。

4.4 节能改造施工

(1)乙方实施节能改造施工前,应组织编制改造施工方案,明确施工措施(包括质量、技术和安全文明措施等)、项目进度计划、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验收标准等。乙方人员进场施工前,应向甲方办理开工申请和安全技术交底。甲方有义务告知乙方施工区域安全注意事项和文明施工要求;

(2)乙方应按规定配备与改造项目相适应的项目负责人及施工班子人员,指定乙方项目负责人为_________。施工期间,项目负责人应在场。施工班子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调整。因特殊原因需调整的,必须经甲方同意;

(3)乙方应严格按照甲、乙双方认可的设计文件及其确认的品牌进行采购施工;

(4)因乙方采购的设备、材料或施工方案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应当免费进行返工或维修,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4.5 建筑能耗分项计量

乙方应按节能改造方案及相关标准的要求,同步设计、安装建筑能耗分项计量和监测装置,在工程验收前具备将实时采集的能耗数据上传至省、市建筑能耗监测平台的条件;节能改造后,项目用能计量装置必须齐备,并正常运行。

4.6 节能验收

(1)乙方完成项目施工和系统调试运行合格后,可向甲方申请竣工验收;

(2)甲方收到竣工验收申请之日起______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竣工验收应符合合同书、节能改造方案及相关标准要求;

(3)若验收合格,则甲乙双方签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附件五);若验收不合格,甲方应以书面方式向乙方提出整改要求,乙方应立即整改,直至验收合格;

(4)甲方在收到书面竣工验收申请之日后的______工作日内未组织验收,或甲方未在验收后的______工作日内签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甲方未在验收后的______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均视同甲方认可此合同项目验收合格。

第5节 节能效益确定及分享方式

5.1 本项目能耗基准数据采用________方法确定(详见附件二),双方确认本项目的能耗基准值为______度电,单位电价_____元/度,总计电费_____元/年。

(注:用能单位有燃气、煤等燃料消耗的,按国家相关标准规定折合成等价电力后计入能耗基准数据)

5.2 节能效益分享期内项目年节能量/率预计为______,预计的年节能效益为________________。

(注:本条有关预计指标可按照附件二规定的公式和方法予以调整)。

5.3节能效益分享期内,本项目的分期分享比例按照以下第______方式执行:

(1)固定比例分享,分享比例为甲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2)奖励性分享:

(3)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4 双方同意按照福建省有关节能量核定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方式共同或委托第三方节能量审核机构进行节能量测量和验证,并按照附件三的格式编制和签发节能量确认单。

5.5 在节能效益分享期间,节能改造项目因经营状况、使用功能、用能方式等发生改变导致节能量下降的,应及时签订补充协议。

5.6 节能效益由甲方按照第5.3条的规定分期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如下:

(1)在相应的节能量确认后,乙方应根据确认的节能量向甲方发出书面的付款请求,叙明付款的金额、方式以及对应的节能量;并向甲方出具相应的正式发票;

(2)甲方应在收到上述付款请求之后的______日内,将相应的款项支付给乙方。

5.7 如双方对任何一期节能效益的某一部分存在争议,该部分的争议不影响对其他无争议部分的节能效益的分享和相应款项的支付。

第6节 甲方的义务

6.1 如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或者是基于任何有权的第三方的要求,本项目的实施必须由甲方向相应的政府机构或者其他第三方申请许可、同意或者批准,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请求,及时申请该许可、同意或者是批准,并在本合同期间保持其有效性。甲方也应当根据乙方的合理要求,协助其获得其他为实施本项目所必需的许可、同意或者是批准。

6.2 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合理要求,及时提供节能项目设计和实施所必须的资料和数据,并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

6.3 提供节能项目实施所需要的现场条件和必要的协助,如清理施工现场、合理调整生产、设备试运行等。

6.4 根据节能改造方案的相关规定,指派具有资质的操作人员参加培训。

6.5 甲方应提供必要的资料和协助,配合第三方节能量审核机构开展节能量测量和验证。

6.6 甲方应根据项目方案的相关规定,及时协助乙方完成项目的试运行和验收,并提供确认安装完成和试运行正常的验收文件。

6.7 甲方应根据节能改造方案的规定,协助乙方做好改造设备的运行、维护、保养及相关记录工作。

6.8 甲方应当根据项目方案的规定,为乙方进行项目的建设、维护、运营及检测、修理项目设施和设备提供合理的协助,保证乙方可合理地接近与本项目有关的设施和设备。

6.9 节能效益分享期间,如改造设备发生故障、损坏和丢失,甲方应在得知此情况后及时书面通知乙方,配合乙方对改造设备进行维修和管理。

6.10 甲方应保证与项目相关的设备、设施的运行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要求。

6.11 甲方应保证与项目相关的设备、设施连续稳定运行且运行状况良好。

6.12 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及时向乙方付款。

6.13 甲方应当将与项目有关的其内部规章制度和特殊安全规定要求及时提前告知乙方,并根据需要提供防护用品。

6.14 甲方应当协助乙方向有关政府机构或者组织申请与项目相关的补助、奖励或其他可适用的优惠政策。

6.15 项目节能改造后,甲方应完善能源统计、监测和管理制度。

6.16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7节 乙方的义务

7.1 乙方应当按照项目方案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本合同的规定,自行或者通过经甲方批准的第三方按时完成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建设、运营以及维护。

7.2 乙方应当确保其工作人员和其聘请的第三方严格遵守甲方有关施工场地安全和卫生等方面的规定,并听从甲方合理的现场指挥。

7.3 乙方应当依照节能改造方案的相关规定,对甲方指派的操作人员进行适当的培训,以使其能承担相应的操作和设施维护要求。

7.4 乙方应当根据相应的法律法规的要求,申请除必须由甲方申请之外的有关项目的许可、批准和同意。

7.5 乙方安装和调试相关设备、设施应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施工管理法律法规和与项目相对应的技术标准规范要求,以及甲方合理的特有的施工、管理要求。

7.6 在接到甲方关于项目运行故障的通知之后,乙方应根据节能改造方案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完成相关维修或设备更换。

7.7 乙方应当确保其工作人员或者其聘请的第三方在项目实施、运行的整个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

7.8 乙方应配合第三方节能量审核机构或甲方开展节能量测量和验证。

7.9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8节 项目的更改

8.1 项目开始运行之后,甲方和乙方的项目负责人应当至少每______天进行一次工作会议,讨论与项目运行和维护有关的事宜。

8.2 如在项目的建设期间出现乙方作为专业的节能服务提供者能够合理预料之外的情况,从而导致原有项目方案需要修改,则乙方有权对原有项目方案进行修改并实施修改的方案,但前提是不会对原有项目方案设定的主要节能目标和技术指标造成重大不利影响。除非该情况的出现是由甲方的过错造成,所有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8.3 在本项目运行期间,乙方有权为优化项目方案、提高节能效益对项目进行改造,包括但不限于对相关设备或设施进行添加、替换、去除、改造,或者是对相关操作、维护程序和方法进行修改。乙方应当预先将项目节能改造方案提交甲方审核,所有的改造费用由乙方承担。

8.4 在本项目运行期间,甲方拆除、更换、更改、添加或移动现有设备、设施、场地,以致对本项目的节能效益产生不利影响,甲方应补偿乙方由此节能效益下降造成的相应的损失。

第9节 所有权和风险分担

9.l 在本合同到期并且甲方付清本合同下全部款项之前,本项目下的所有由乙方采购并安装的设备、设施和仪器等财产(简称“项目财产”)的所有权属于乙方。本合同顺利履行完毕之后,该等项目财产的所有权将无偿转让给甲方,乙方应保证该等项目财产正常运行。

9.2 项目财产的所有权由乙方移交给甲方时,应同时移交本项目继续运行所必需的资料。如该项目财产的继续使用需要乙方的相关技术和/或相关知识产权的授权,乙方应当无偿向甲方提供该等授权。如该项目财产的继续使用涉及第三方的服务和/或相关知识产权的授权,该等服务和授权的费用由_____方承担。

9.3 项目财产的所有权不因甲方违约或者本合同的提前解除而转移。在本合同提前解除时,项目财产依照第12.6条的规定处理。

9.4 在本合同期间,项目财产灭失、被窃、人为损坏的风险由_____方承担。

第10节 违约责任

10.1 如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及时向乙方支付款项,则应当每日按照相应未支付款项的______‰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10.2 如甲方违反除第10.1条外的其他义务,乙方对由此而造成的损失有权选择以下第______方式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

(1)按照以下标准延长乙方节能效益分享的时间:____;

(2)按照以下标准增加乙方节能效益分享的比例:____;

(3)直接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4)依照第12.5条的规定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全部损失。

10.3 如果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项目建设,除非该延误是由于不可抗力或者是甲方的原因造成,否则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误工赔偿,误工赔偿按以下第_______方式执行:

(1)按改造后日均节能量×误工天数计算;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4 如果乙方违反除10.3条外的其他义务,甲方有权对由此造成的损失选择以下第______方式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

(1)按照以下标准降低乙方节能效益分享的时间:___________;

(2)按照以下标准缩短乙方节能效益分享的比例:___________;

(3)直接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4)依照第12.5条的规定,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10.5 本条规定的违约责任方式不影响甲乙双方依照法律法规可获得的其他救济手段。

10.6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否则不能就扩大部分的损失要求赔偿。

第11节 不可抗力

11.1本合同下的不可抗力是指超出了相关方合理控制范围的任何行为、事件或原因,包括但不限于:

(1)雷电、洪水、风暴、地震、滑坡、暴雨等自然灾害、海上危险、航行事故、战争、骚乱、暴动、全国紧急状态(无论是实际情况或法律规定的情况)、戒严令、火灾或劳工纠纷(无论是否涉及相关方的雇员)、流行病、隔离、辐射或放射性污染;

(2)任何政府单位或非政府单位或其他主管部门(包括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或仲裁庭以及国际机构)的行动,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法规、规章或其他有法律强制约束力的法案所规定的没收、约束、禁止、干预、征用、要求、指示或禁运。但不得包括一方资金短缺的事实。

11.2如果一方(“受影响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无法或预计无法履行合同下的义务,受影响方就必须在知晓不可抗力的有关事件的5日内向另一方(“非影响方”)提交书面通知,提供不可抗力事件的细节。

11.3受影响方必须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以消除或减轻不可抗力事件有关的影响。

11.4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期间,受影响方的履行义务暂时中止,相应的义务履行期限相应顺延,并将不会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或损坏对非影响方承担责任。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受影响方应该尽快恢复履行本合同下的义务。

11.5如果因为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受影响方不能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而且非影响方在收到不可抗力通知后,受影响方的不能履行义务持续时间达90个连续日,且在此期间,双方没有能够谈判达成一项彼此可以接受的替代方式来执行本合同下的项目,任何一方可向另一方提供书面通知,解除本协议,而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第12节 合同解除、终止

12.1 本合同可经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书面解除。

12.2 本合同可依照第11.1条(不可抗力)的规定解除。

12.3 当甲方迟延履行付款义务达____日时,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后解除本合同。

12.4 当乙方延误项目建设期限达____日时,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后解除本合同。

12.5 当本合同的一方发生以下任一情况时,另一方可书面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

(1)一方进入破产程序;

(2)一方的控股股东或者是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而且该变化将严重影响到该方履行本合同下主要义务的能力;

(3)一方违反本合同下的主要义务,且该行为在另一方书面通知后___日内未得到纠正。

12.6 本合同解除后,本项目应当终止实施,除非双方另行按照附件五的规定处理,项目财产由乙方负责拆除、取回,并根据甲方的合理要求,将项目现场恢复原状,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应对乙方提供合理的协助。如乙方经甲方合理提前通知后拒绝履行前述义务,则甲方有权自行拆除相关设备,并就因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向乙方求偿。

12.7 本合同的解除不影响任意一方根据本合同或者相关的法律法规向对方寻求赔偿的权利,也不影响一方在合同解除前到期的付款义务的履行。

第13节 人身财产损害和赔偿

13.1 如果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因一方的工作人员或受其指派的第三方人员(“侵权方”)的故意或者是过失而导致另一方的工作人员、或者是任何第三方的人身或者是财产损害,侵权方应当为此负责。如果另一方因此受到其工作人员或者是该第三方的赔偿请求,则侵权方应当负责为另一方抗辩,并赔偿另一方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和损失。

13.2 受损害或伤害的一方对损害或伤害的发生也有过错时,应当根据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责任,并适当减轻造成损害或伤害一方的责任。

第14节 保密条款

14.1 对于本合同内容及各附件,以及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一方接触到的另一方的技术数据、技术方案、改进方案等均属于保密信息,本合同各方应予以保密,不透露给任何其他方。

14.2 本合同第14.1条保密信息的保密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合同终止后满五年。

14.3 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4 泄密责任:一方向第三方泄露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信息,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但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等规定,向有关行政机关提供保密信息,及为了履行本合同,向一方聘请的第三方提供保密信息的情况除外。

第15节 争议的解决

15.1因本合同的履行、解释、违约、终止、中止、效力等引起的任何争议、纠纷,本合同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在一方提出书面协商请求后(15)日内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双方同意选择以下第______种方式解决争议:

(1)调解/诉讼/仲裁

(a)任何一方均可向___(双方同意的第三方节能量审核机构)或双方另行同意的第三方节能量审核机构提出申请,由其作为独立的第三方就争议进行调查和调解,并出具调解协议,另一方应当在______日内同意接受该调查和调解。双方应根据第三方节能量审核机构的要求提供所有必要的数据、资料,并接受其实地调查。

(b)如果双方无法对第三方节能量审核机构的选择达成一致,或者在一方书面提起调解申请后的(45)日内无法达成调解协议,双方同意采取以下第_____种方式最终解决争议:

①向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②向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双方无法达成调解协议,调解的费用由双方平均分摊。

(c)如果调解的被申请方不依照上述(a)款的规定接受调解,或者任何一方对达成的调解协议拒不执行,则无论依照(b)款选择的争议解决方式达成的结果如何,该拒绝接受调解或者拒绝履行调解协议的一方都应承担对方为解决争议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律师费、调解费以及仲裁费/诉讼费。

(2)诉讼/仲裁

双方同意不经由调解程序,直接采取以下第____种方式最终解决争议:

①向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②向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16节 保险

16.1 按建筑工程一切险有关规定,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购买保险:______。

16.2 双方应协商避免重复投保,并及时告知对方已有的或准备进行的相关项目、财产和人员的投保情况。

第17节 知识产权

17.1 乙方对本项目的技术改造方案、能耗诊断报告、设计文件、工程实施方案等拥有知识产权。

17.2 甲方应保护好乙方的技术改造方案、能耗诊断报告、设计文件、工程实施方案,未经乙方书面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第18节 费用分担

18.1 双方应当各自承担谈判和订立本合同的费用。

18.2 除非本合同下的其他条款另有规定,双方应当各自承担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的费用。

第19节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9.1 项目联系人职责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9.2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在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9.3 本合同下的通知应当用专人递交、挂号信、快递、电报、电传、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本合同开头所列的地址。如该通知以口头发出,则应尽快的在合理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向对方确认。如一方联系地址改变,则应当尽速书面告知对方。本合同中所列的地址即为甲、乙双方的收件地址。

19.4 本合同附件属于本合同完整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附件部分内容与合同正文不一致,优先适用合同_____的规定。

19.5 本合同的修改应采取书面方式。

19.6 本合同可由双方通过传真签署,经授权代表签字的合同的传真件具有与原件同样的效力。

19.7 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文本一式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___份。

19.8 本合同由双方授权代表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签订。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一

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方案编写大纲

节能改造方案编写纲要如下:

一、建筑基本情况。

(一)建筑物基本信息。应描述建筑名称、建筑面积、建筑层数、开工时间、竣工时间,以及建筑及其用能设备设施运行使用情况等,并附建筑外观照片。建筑基本信息详见表1-1。

(二)建筑围护结构情况。应描述建筑屋顶、外墙、外窗等围护结构的构造做法、热工性能及其使用情况是否满足现行节能标准要求,使用功能是否正常。

(三)用能设备设施情况。应描述建筑空调、照明、热水、供配电、供水、电梯、可再生能源、特殊用能等用能系统的设备设施情况、主要性能参数、设计负荷、系统形式、运行控制方式、前1-3年项目能耗、使用现状等,并判断性能参数及建筑能耗是否满足现行节能标准要求,使用功能是否正常。前1-3年项目能耗详见表1-2,建筑用能和设备设施清单详见表1-3。

表1-1建筑基本信息表

表1-2 前1-3年项目能耗

表1-3、改造前用能系统设备设施清单

二、建筑能耗分析及节能诊断。对暖通空调、照明、热水等用能系统进行能耗审计,并分析建筑耗能情况。结合能耗审计和能耗分析对空调、热水、照明等用能系统以及建筑围护结构进行测试与诊断,对各用能系统的节能潜力进行分析。在分项诊断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诊断,并综合评估建筑物的节能潜力。

三、改造内容。结合建筑节能诊断情况,制定节能改造方案。节能改造方案包括以下内容:

(一)节能改造概况,包括改造目标、主要内容、改造区域;

(二)用能设备系统节能改造,包括空调系统、照明系统、热水系统、供配电系统、供水系统、电梯、可再生能源系统、特殊用能系统等;

(三)围护结构节能改造,以建筑外窗、屋顶为主;

(四)建筑能耗分项计量监测,包括分项计量装置、数据采集、数据监测,与省级建筑能耗监测中心对接方案,后期维护等内容。

(五)改造前后节能量和节能费用(投资和收益)分析;

(六)节能改造设计文件资料;

(七)改造施工方案,包括施工措施(包括质量、技术和安全文明措施),施工进度计划、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施工验收程序和标准等;

(八)设备运行管理与维保计划,包括节能改造后用能系统的运行管理办法,制定人员培训计划以及设备维护保养的计划;

(九)用能改造设备设施清单,详见表1-4

表1-4 用能改造设备设施清单

四、节能效果预测。能耗基准值确定,改造对象性能提升及节能效果分析、整体节能效果分析(节能量、节能率计算)等。

附件二

能耗基准、项目节能量/率预测及能源价格波动及调整方式

一、能耗基准确定方法

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的示范项目,其能耗基准可采用以下第_____种方法确定:

(1)能耗基准值可按照改造前1~3年的其中一年完整数据,或3年平均值确定;

(2)不具备能耗计量条件的项目由双方共同认可的第三方机构检测、验证、裁定;

(3)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项目节能量/率预测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能源价格波动及调整方式

双方约定能源价格波动及调整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三:

附件四

福建省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验收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监制

合同附件五

合同解除后项目财产的处理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题资金管理概览培训心得体会简短七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人):

姓名(名称):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

住址(营业地址):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 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

邮 政 编 码:_______________

联 系 电 话: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

开 户 行:_______________

账 号: 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 年______月 ______日

甲、乙双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合同。

第一条信托目的

甲方自愿将其合法所有的资金委托给乙方,同意并授权乙方利用其在金融、投资领域的人才、信息及管理优势,通过理财专家专业、有效的运作,采用贷款的运用方式,以最大限度地为受益人获取利益。

第二条受益人或受益人范围姓名(名称)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

受益信托资金(元)_______________

受益账号 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信托资金及交付

1、本合同项下信托资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 , (小写)__________元。

2、甲方保证上述信托资金为其合法所有的资金。

3、甲方为自然人,应在本合同签订时将信托资金交纳至乙方营业场所或收付代理机构营业场所。

甲方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在本合同签订时将信托资金划款至乙方指定银行账户。

第四条信托生效

信托计划的推介期自______ 年 _______月 ________日至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推介期结束信托计划成立。

本信托在乙方收到甲方足额交付的信托资金后,自信托计划成立之日生效。

第五条信托期限

信托期限______年,自信托生效之日计算。

第六条信托财产的构成

1、乙方因承诺信托而取得的财产是信托财产,指甲方在本合同签订时交付的信托资金。

2、乙方因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也归入信托财产。

第七条信托资金管理运用和受托人权限

1、乙方按甲方指定以贷款方式将信托资金运用于 贷款,对本合同项下的信托资金与信托计划项下其他信托资金进行集合管理、运用。

2、本合同项下的信托财产可以按公平市场价格与乙方管理的其他信托财产或乙方的固有财产进行交易。

第八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了解信托财产的管理、处分及收支情况,并有权要求乙方就信托事务的处理做出说明。

2、甲方应保证已就设立信托事项向债权人履行了告知义务,并保证设立信托未损害债权人利益。

3、甲方有义务依据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管理佣金。

4、本合同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九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自信托生效之日起,根据本合同及信托计划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

2、乙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约定取得管理佣金。

3、乙方有权根据专业化管理原则,委托第三方管理信托财产。

4、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与信托计划的规定,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处理信托事务,管理信托财产,必须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

5、乙方必须将信托财产与其固有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

6、乙方应对甲方、受益人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情况和资料依法保密。

7、乙方应妥善保存处理信托事务的全部资料以备查阅,保存期限自本信托终止之日起 年。

8、乙方除取得本合同规定的管理佣金外,不得利用信托财产为自己谋取利益。

9、本合同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十条受益人权利与义务

1、受益人有权根据本合同享有信托受益权。

2、受益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规定转让其享有的信托受益权。

3、受益人不得以信托受益权用于偿还债务。

4、本合同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十一条风险揭示与承担

乙方在管理、运用信托资金时,存在但不限于如下风险:利率风险、法律与政策风险、偿债风险、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风险、其他不可预见风险等。

乙方根据本合同及信托计划的规定管理、运用信托资金导致信托资金受到损失的,由信托财产承担;乙方违反本合同及信托计划的规定处理信托事务,导致信托资金受到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第十二条信托收益的计算及交付的时间、方法

1、本合同项下信托资金采用贷款的运用方式,贷款期限分别为:一年期、两年期。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贷款利率的规定产生的贷款利息及其它收入在扣除信托管理费用和乙方管理佣金后的余额作为信托收益由受益人享有,年预期收益率分别为一年期 %,二年期 %。

2、上述收益以现金形式每年分配一次,自信托生效日开始计算(此后年度内对应日期为收益分配日)。

3、乙方在收益分配日后个工作日内,将收益划入受益人设定的账户。

4、最后一年(包括信托期限为一年)的信托收益与信托资金在信托终止日后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分配。

第十三条信托财产税费的缴纳

1、受益人、乙方应就各自的所得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依法纳税。

2、应当由信托财产承担的税费、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管理费用及管理佣金

1、乙方处理信托事务所产生的管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信托推介费用,信托计划信息披露费用,与信托相关的会计师费用和律师费用,信托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以上费用不超过 %,由该信托财产承担。乙方以固有财产先行支付上述费用和对第三人所负债务的,对信托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

2、乙方管理佣金 %,包括乙方对信托财产的管理和托管费用。

第十五条信托事务的报告

1、乙方应将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每年在甲方加入本信托的乙方营业场所、收付代理机构营业场所予以公示。

2、在信托合同期限内如发生影响信托业务的重大事项,乙方应将有关情况在甲方加入本信托的乙方营业场所、收付代理机构营业场所作临时通报。

第十六条信托受益权的转让

1、在信托生效三个月后,委托人(受益人)可转让信托受益权。

2、转让信托受益权,转让人应持信托合同与受让人共同到乙方处办理转让手续。未办理转让手续的,不得对抗乙方。

3、转让信托受益权,转让人应与受让人签订受益权转让协议,将本合同项下转让人的相关权利和义务转让给受让人,转让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4、转让信托受益权,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按照信托资金的 %分别向乙方缴纳转让手续费。

第十七条信托终止与信托财产的归属及分配

1、未经本合同全体当事人一致同意,任何当事方无权变更、解除本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信托终止:

a 经合同全体当事人一致同意。

b 信托期满。

c 信托计划另有规定,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本信托终止,信托财产以现金形式全部或按各自在信托资金中所占比例归受益人所有。乙方于信托终止日后7个工作日内将上述信托财产划入受益人设定的账户。

第十八条违约责任

若甲乙双方未完全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或一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严重失实或不准确,视为该方违反本合同。

除非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非因乙方原因导致信托被撤销、被解除或被确认无效,视为甲方违约,由此给信托计划项下其他信托的受益人和信托计划的财产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本合同的违约方应承担因其违约给守约方造成全部损失的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纠纷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当事人和解或调解不成,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新受托人的选任方式

在信托期限内,乙方如出现法律规定的受托职责终止的情形,新受托人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第二十一条其他

1、信托计划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规定的,以信托计划为准;如本合同与信托计划所规定的内容冲突,优先适用本合同。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甲方、受益人在此申明:在签署本合同前已仔细阅读了信托计划和本合同,对信托计划和本合同所有条款均无异议。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章):

主题资金管理概览培训心得体会简短八

农村集体的资金、资产、资源(简称“三资”)是村集体发展的基础,关系到每个村民的切身利益。既是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农民群众关注的重点。做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对维护农村和谐稳定发展,保障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xx年,农业部下发了《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指导的意见》(农经发[20xx]4号),明确要建立健全“三资”管理制度,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要求要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的管理的指导、监督和服务。20xx年,《中纪委财政部农业部民政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财会[20xx]4号)明确各级纪检、监察、财政、农业和民政部门要按照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工,在尊重历史和现实、坚持现有工作格局不变的基础上,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实加强对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在推进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中,必须尊重农民意愿,履行民主程序,依法签订委托代理协议,确保集体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收益权“四权”不变,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2019年,农业部监察部印发了修订后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规定》。近几年,农业部还会同中纪委组织了几次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检查和调研。

全市18个县(市、区),294个乡镇,3501个村,49113个村民小组,172万户农户,710万农业人口。据了解,xx县已由县纪委组织建立农村集体“三资”网络监管系统。

1、资金资产管理情况。根据调查,全市18个县中实行“村账乡代理”的村有3310个,占总村数的94.5%,其中签订了代理合同的村有1414个,占实行“村账乡代理”村数的43.7%。由农业部门代理的有10个县,其余由财政部门代理。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的村有3372个,占总村数的96.3%。使用农村财务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票据的村有2486个,占总村数的71%。会计档案装订成册并按规定妥善保管的村有3372个,占总村数的96.3%。建立了民主理财小组的村有3291个,占总村数的94%,能够按规定对财务收支进行审核监督的理财小组有2253个,占民主理财小组总数的68.46%。实行财务公开的村有3419个,其中每季度公开一次的村有2310个,占财务公开村数的67.6%;每半年公开一次村有383个,占财务公开村数的11.2%;每年公开一次的村有726个,占财务公开村数的21.2%。2019年底,全市村集体总资产16.95亿元,其中货币资产3.75亿元,固定资产7.96亿元;负债6.86亿元,其中当年新增负债1585万元。2019年,对3127个村开展了村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收入总额211980万元,支出总额186154万元。查出违纪案件数101件,查出违纪金额229.82万元,其中已处理案件数70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11人。

2、农村资源管理情况。据调查,全市有262个乡的2908个村建立农村公共资源管理台账,占总村数的83%。xx县、石城等县还在乡镇设立了农村公共资源监管中心等机构。据统计,全市农村集体农用地总面积4344万亩,其中耕地面积443万亩,林地3514.87万亩,养殖水面39.57万亩。

3、农村土地承包方面。截止2019年底,我市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农村土地面积为4505126亩,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农户数为1593286户。全市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总数1541857本,签订承包合同总数1584056份。土地流转总面积48.88万亩,其中转包17.57万亩,出租26.32万亩。有9个县成立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委员会,聘任仲裁员37名。全市农业部门2019年受理土地承包纠纷753件,691件调处完毕,其中乡、村调解646件,仲裁委调解39件,裁决6件。

1、逐步规范村级会计委托代理。2019年,我市开始推行村级财务“村有乡管”,全面实行会计代理,经过几年的努力,代理面逐步扩大。20xx年,针对全市村级会计委托代管机构权责不清、代理程序混乱、代理内容不全和截留挪用集体资金等问题,结合中央、省的要求,由市纪检、农业、财政、民政等四部门共同提出了进一步加强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意见,一是明确了代理服务工作要遵循合法自愿原则,村集体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松、收益权不变原则,单村设账、不得取消村集体结算账户、资金支取“双印鉴”的独立性原则和收支两条线原则。二是从岗位责任制度、操作流程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责任追究制度、财务公开制度等制度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三是对开支原始票据取得、收款收据使用和账、证、表的形成等进行了规范。四是对代理服务机构从业人员提出了要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和农村财会人员上岗证,必须接受会计基础、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农业承包合同管理、减轻农民负担政策、农村集体“三资” 管理等知识培训等要求。通过以上措施,逐步规范了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

2、加强了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结合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各地在乡镇成立了农村公共资源监管中心等机构,建立了产权登记、经营管理、公开处置等制度。xx市为解决村集体资产、资源存在的产权不清晰、长期闲置浪费、流失严重、被挪用占用等问题,建立了“村集体资产监管制度”,由乡镇农经办采取“台账式”管理办法进行有效管理,规范了“三资”管理。为摸清家底,xx县20xx年还在全县开展了清产核资,通过全面做账和查阅账目资料、实地测量、召开村民大会等形式,对131个村集体所有的“三资”情况逐一核实,登记造册,建立明细台账,彻底摸清底数,取得了良好的效果。xx县以两办名义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的实施意见》,从民主理财、民主决策、财务公开等方面规范了“三资”管理。xx县在县纪委组织下,建立了农村“三资”网络监管平台。

3、组织了规范化试点。2019年,我市xx县丰州乡农经站被农业部列为全国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试点单位。我市以此为契机,组织崇义、宁都等县选择了6个乡镇作为市级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试点单位。20xx年,又组织各地开展村集体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规范化试点。

4、开展了村集体财务审计。结合村委会换届工作,组织了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兴国、宁都、瑞金、寻乌等县还对村集体财务实行了两到三年一轮审制度,每年抽审部分村集体财务,促进了财务制度的落实。

一是体制不顺,多头管理。我市的“村账乡代理”起步时基本由农业部门代理。但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入开展,原由村民缴纳的村提留取消,村集体减少的收入由财政转移支付弥补,财政部门也由此要求由他们代理村集体的账务。但财政部门代理村集体账务只是管理转移支付这部份资金,村集体的其它资金、资产、资源则没有去监管,而农业部门在财政部门代理账务后,对村集体的财务管理根本插不上手,摸不清情况,无法履行农村财务管理的职能,最终谁都管不好。

二是农村集体“三资”家底不清。有的村收款不开具统一票据,长期不入账;有的村资产不纳入账内核算;有的村资源登记台账管理不规范,有的还没有建立。这些都导致农村集体“三资”家底不清。

三是民主监督不到位。有的村没有成立民主理财小组,有的村虽然设立了,但没有发挥民主监督职能,甚至有的村民主理财小组的章都在村干部手中。而农业部门由于管理体制原因,再加上基层农经机构不健全,人员不稳定,又缺少监督手段,也难以发挥监督作用。

针对以上问题,要加强农村“三资”管理,建议一是要理顺管理体制,恢复农业部门管理农村集体财务的主体地位,落实国务院将农经职能纳入政府行政职能的要求,以保障有人监管农村集体“三资”;二是要摸清农村集体“三资”家底。要由政府牵头,安排人员、经费,用一年时间,精心组织一次村集体“三资”的清产核资,以摸清家底,为管好“三资”打好基础;三是在清产核资基础上,落实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四是创新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方式,建立网络监管平台,实时监管“三资”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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