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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招投标工作规则心得体会总结(三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1-01 13:13:08 页码:10
推荐招投标工作规则心得体会总结(三篇)
2023-01-01 13:13:08    小编:ZTFB

我们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以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推荐招投标工作规则心得体会总结一

我单位经过认真审阅 (招标人名称) 的 (项目名称) (公告 号)招标文件,已明确知晓所有文件之条款,完全了解项目有关情况,现申请参加在贵中心举行的上述项目招投标活动,在提交本申请书的同时,已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将投标保证金(大写) 元(¥: )汇入指定账户,若报名获得通过,我单位郑重承诺如下:

一、对招标文件(含答疑、补充文件)的所有条款无异议并全部接受。

二、依法参与该项目招投标活动,杜绝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按时递交投标文件。

四、若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将不放弃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资格,按照招标文件与招标人签订有关合同、协议。

五、按时付清招标文件规定的有关费用。

六、若我单位违反上述承诺,贵中心可取消我单位投标人或中标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可依法予以处罚,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申请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申请日期:

推荐招投标工作规则心得体会总结二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梁平县聚奎镇初级中学学生食堂已由梁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梁平发改发[2015]21号文核准招标,项目业主为梁平县聚奎镇初级中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招标人为梁平县聚奎镇初级中学,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梁平县聚奎镇初级中学学生食堂工程;

2.2本招标项目建设地址:梁平县聚奎镇双河街85号;

2.3建设规模:新建食堂一栋,建筑面积为1297.50平方米,总投资约为170万元。

2.4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为:招标文件、施工图范围内的消防、电气、给排水、土建部分,详见工程量清单和答疑补遗等所有的施工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入渝登记备案证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公告发布时间:2015年2月13日;

4.2该工程不需报名,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2月13日起在重庆市梁平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等有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

4.3招标文件及图纸资料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招标资料费后,方能提交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1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梁平县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一楼接件处;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媒体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梁平县聚奎镇初级中学招标代理:达华工程管理(集团)公司

地址:梁平县聚奎镇双河街85号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溉大道18号国宾城11栋13-5

联系人:黄老师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13668452989电话:023-63210722

传真:/传真:023-67530757

投标人:年月日

推荐招投标工作规则心得体会总结三

本单位作为项目的投标人,本着诚信原则,对本次投标活动作出如下承诺:

1.遵守法律法规,公平竞争,不采取任何违法违规行为以谋取中标。

2.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能力,并完成该项目。在本次招标投标过程中,不转让、出租、出借投标单位资格,不挂靠任何单位,不借用别人的资格证书;除非资质降低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投标人不再满足资格文件、招标文件的资格条件要求外,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放弃本项目投标工作。

3.投标文件中拟派驻的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且作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后,不再作为拟派项目经理参加其他项目投标。若我单位中标,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拟派驻的项目经理等主要管理人员。

4.本次招投标活动中所有投标材料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5.无涉及招投标活动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或虽有不良记录,但已超过处理期限。

6.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投标;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投标;不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贿赂以谋取中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7.中标后,不将中标项目转包给他人,不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

8.中标单位应立即按《贵州省建设工程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障金实施办法》(贵州省人民令第151号)要求存储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障金。施工单位应建立劳工制度,规范劳工管理,按时足额支付务工人员工资,依法为务工人员办理社会保障登记,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9.中标后及时与招标人订立合同,不签订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实质性条款的合同或补充协议;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并工程质量安全,不留安全隐患。

若以上信用承诺,自愿接受行业主管部门按关,对本企业承诺的失信行为形成的失信记录,以及失信等级的划分,由行业主管部门计入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并传送企业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自愿接受贵州省各级按关作出的联合。属于省外企业的,还接受企业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相关对本单位作出的失信行为。

代表人(签字):

承诺人(投标单位盖章)

20xx年1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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