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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烟花过程以及心得体会及感悟 放烟花过程以及心得体会及感悟怎么写(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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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烟花过程以及心得体会及感悟 放烟花过程以及心得体会及感悟怎么写(2篇)
2023-01-01 13:17:35    小编:ZTFB

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体会,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积累经验。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心得体会范文大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最新放烟花过程以及心得体会及感悟一

1. 知道正确燃放烟花爆竹的方法。

2. 了解爆竹可能造成的危害。

正确燃放烟花爆竹的方法

1、烟花爆竹产品都应在室外燃放。

2、严格按照产品上的说明,选择符合要求的场地正确燃放。

正确选择烟花爆竹的燃放地点。严禁在繁华街道、剧院等公共场所和山林、有电的设施及靠近易燃易爆物品的地方燃放。

烟花的燃放不可倒置。

吐珠类烟花的燃放,最好能用物体或器械固定在地面上燃放,若需手持燃放时,用手指掐住筒体尾端,点火后,将手臂伸直,烟花火口朝上,尾部朝地,对空发射,不要在楼群和阳台上燃放;

喷花类、小礼花类、组合类烟花燃放时,平放在地面上,燃放中不要出现倒筒现象,点燃引线后人必须马上离开;

燃放旋转升空及地面旋转烟花,必须注意周围环境,平整放置地面,点燃引线后,离开观赏;

燃放手持或线吊类旋转烟花时,手提线头或用小竹竿吊住棉线,点燃后向前伸,身体勿靠近;

燃放钉挂旋转类烟花时,一定要将烟花钉牢在墙壁或木板上,用手转动烟花,若能旋转好,才能点燃引线离开观赏;手持烟花不应朝地面方向

燃放;爆竹应在屋外空处吊挂燃放,点燃后切忌将爆竹放在手中,双响炮应直竖在地面上,不得横放。

3、燃放烟花爆竹产品要保持警觉、清醒的头脑,意识不正常或喝酒后,千万不要燃放烟花爆竹。小孩慎用烟花爆竹。

4、点燃方式:明确点火部位,采用用烟或香点,侧身点燃后(不要将身体的任何部位正对产品的燃放轨迹方向),人立即离开,到安全位置。

5、万一出现异常情况,如熄火现象,千万不要再点火,更不要伸头、靠近观看,也不要马上靠拢产品,停止燃放其他产品,15分钟后再去处理。

6、千万别在下水道井口和化粪池附近燃放烟花爆竹,以免引起爆炸。

只要遵循以上方法,就可以避免危险或者减少出现危险的概率。同时,我们建议家庭尽可能减少烟花爆竹的储存数量,尽可能缩短储存时间。

爆竹也叫“爆仗”、“炮仗”,唐代时写作“爆竿”,南方各地又称之为“纸炮”、“响炮”。如果把许多单个的爆竹联结成串,则叫作“鞭炮”、“响鞭”、“鞭”。最早的爆竹只是将竹子放入火中焚烧,因会发出“噼哩啪啦”的响声,故称爆竹。

最新放烟花过程以及心得体会及感悟二

关于禁限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20xx年02月05日 09:56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降低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造成的各类污染,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创造良好的工作、生产、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20xx)等法律法规、标准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方案的通知》(办字〔20xx〕16号)精神,现就我市20xx年烟花爆竹禁限放的有关规定通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通告适用于海港区、山海关区、北戴河区3个城市区以及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北戴河新区。各县人民政府根据本通告的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单独制定烟花爆竹禁限放政策。

举办焰火晚会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应依法取得公安部门许可,并在指定的时间、地点、范围内燃放。

二、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期间和时限

20xx年2月18日(除夕)、2月19日(正月初一)全天,2月23日(正月初五)、3月5日(正月十五)每天7时至22时,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一律禁止燃放。省、市政府发布重污染天气iii级及以上预警期间,预警区域内全面禁放。

三、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场所

在允许燃放烟花爆竹期间和时限内,以下区域、场所禁止燃放:

(一)火车站、汽车站、港口、飞机场等交通枢纽,公共停车场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二)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影(剧)院、大型文体活动场所、休闲娱乐场所、旅游景区、商业街(区)、公园、公共浴场及休疗单位、宾馆酒店的专用浴场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

(三)国家机关、繁华街道、交通主干道和居民小区;

(四)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敬(养)老院及其周围100米区域内;

(五)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围100米区域内;

(六)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等重要新闻单位;

(七)电信、邮政、金融单位;

(八)重要军事、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及架空电力、通信线路附近;

(九)加油(气)站、液化气供应站(点)、油(气)库等生产、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单位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禁止使用明火的场所及其周围100米区域内;

(十)山(树)林、草原、苗圃、较大绿化景观带(地)等重点防火区及周围100米区域内;

(十一)建筑工地,房屋楼顶、露台、阳台、楼梯、走廊、窗口及地下场所等区域;

(十二)设有外墙保温材料的建(构)筑物全部列入烟花爆竹禁放范围,其中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高层建(构)筑物及其周边60米范围内为禁放区域,其他10层以上或高于24米以上的建(构)筑物及其周边30米范围内为禁放区域;

(十三)消防救援难度较大的平房密集区域。

禁放区域、场所由产权单位或管理(使用)单位负责设置禁放标识;产权单位或管理(使用)单位不明确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设置禁放标识。产权单位和管理(使用)单位要派专人做好看护工作。

四、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种类及购买规定

个人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20xx)规定的个人燃放类产品中的爆竹类、喷花类、旋转类、升空类(双响除外)、吐珠类、玩具类和组合烟花类的c、d级产品。禁止燃放a、b级专业燃放类产品;禁止燃放非法、超标、伪劣产品。

单位和个人应当从具有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网点购买烟花爆竹。不得通过非法渠道购买烟花爆竹,不得购买禁止燃放的产品。

五、烟花爆竹燃放的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安全、正确、文明燃放烟花爆竹,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内燃放;

(二)不得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场所燃放;

(三)不得燃放禁止燃放的烟花爆竹;

(四)不得采取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

(五)未成年人应当在监护人的看护下燃放;

(六)燃放前,应当认真阅读燃放说明和警示语并严格遵守。

六、烟花爆竹燃放管理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领导本辖区内的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各村(居)委会、物业公司以及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在本级、本单位负责管理的区域内,设置禁放标识,划定燃放区域和范围,宣传烟花爆竹禁限放政策,教育、引导群众安全有序燃放烟花爆竹,制止违法违规燃放行为,对不听制止的,报告公安部门依法处理。任何人都应当自觉接受村(居)委会、本单位和物业公司的管理和监督。

公安部门负责烟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依法查处违反烟花爆竹禁限放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安监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经营环节的安全管理,严格零售网点设置,依法查处销售非法、超标、伪劣产品等违法违规销售行为。工商、质监、交通和供销等其他负有烟花爆竹监管职责的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配合做好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环保、教育、城管、民政、卫生、广电、新闻出版、移动通信等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协助做好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

七、法律责任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或者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并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劝阻、制止或向公安部门举报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对举报的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一经查实,将给予举报者适当的奖励。举报电话:110,3950224。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20xx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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