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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风险管理心得体会及收获 企业安全风险管理心得体会及收获感悟(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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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风险管理心得体会及收获 企业安全风险管理心得体会及收获感悟(7篇)
2023-01-01 13:58:40    小编:ZTFB

学习中的快乐,产生于对学习内容的兴趣和深入。世上所有的人都是喜欢学习的,只是学习的方法和内容不同而已。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最新企业安全风险管理心得体会及收获一

安全,普普通通的两个字,简简单单的一个词。却包含了多少丰富的内涵;承载了亲人多少深厚的情感。

幸福、平安,这是我们每个家庭永远的渴望,更是每一个矿井不懈的追求。作为煤矿工人来说,安全就是最大的幸福,因为只确保每一位矿工的人身安全,才能保证家庭、企业的安全;所以,职工出入平安是我们亲人共同的期盼和你我共同的追求。

记得小时候放学回到家中,父亲经常这个时候都还没下班,于是便喜欢和小伙伴们一起跑到井口边上去等父亲下班。铃声一响,一辆黑色的矿车拉上来一大堆人,他们从那口黝黑黝黑的矿井中走出来时,全身上下除了眼睛没有一处不是黑呼呼的,所以根本认不出谁是谁来,这时,总有很多叔叔在我脸上抹上一块煤灰,以此取笑我,而父亲一见到我,就会对守在矿井边等待的我露出洁白的牙齿微笑。于是我在黑呼呼的人群中,认出了父亲,向他跑去,心中的喜悦和幸福无法用言语表达,那时候的我对父亲的工作没有更多的认识和了解,只从母亲口中得知矿工很危险……

矿工生活总是有莫名的恐惧,以至于很多年后我读到《平凡的世界》时十分佩服孙少安去做矿工的那份勇气,也深深懂得他师傅的故事每天都发生在我们身边。因为事故,总是与煤矿生产相伴相随。在我记忆中,有太多这种恐怖的故事了,瓦斯爆炸、塌方、冒顶,这些都是我们熟悉的词语。

表哥刚结婚两年,一直在煤矿工作,恩爱的小两口有一个不到一岁的宝宝,一家三口原本过着平凡而又幸福的生活,可是,突然的一个噩耗将这美好的画面打破,表哥在圭山煤矿红旗井因底板下沉被埋在了矿井里。足足经过96小时候才找到了表哥,这时才知道,原来因地质勘查不明,并多层施工开采,造成底板下沉,酿成了悲剧。而这时的表哥,双眼紧闭着,不再睁开,鲜活的生命不再呼吸,曾经欢乐的笑语再也不会响起,他永远的离开了我们,丢下的却是他白发鬓鬓的父母、相濡以沫的妻子和不到一岁的孩子……

每一次事故警笛,都揪人心弦,每一次惨痛的事故,都给亲人心头留下永久的痛,安全生产牵动人心,安全生产也是社会发展永恒的主题。人们常说,生命如花,在阳光雨露的培育下总是那么璀璨、鲜艳。然而,生命总是那么脆弱。

安全生产,从我做起。作为一名宣传工作者,一支劲笔,浓缩万象,关注热点,也心系职工安康。每当我看到新闻中那些关于煤矿安全事故通报时,我倍感阵痛。正是因为人们的不重视,对基本安全常识的忽视,导致了许许多多不该发生的悲剧。我深深地知道:安全与个人、与家庭、与企业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正因如此,作为宣传人员,我们要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好宣传媒体这个阵地,让那些在生产一线的工人们,无论文化层次高低,都能牢牢掌握最基本、最基础的安全防护常识。安全事故的发生关系到每一位工作人员的自身安全,加大安全宣传力度,保障职工安全,是我们宣传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

对我来说,煤矿宣传工作是一项充满青春活力、值得我一生追求的事业。我希望用自己的镜头记录和传播着安全的重要性,用笔尖勾勒出矿工们美好的明天。安全,我想就是从我们身边的每一件小事开始,从学习,到赋予实际行动,再到面对和担当,这也是我们每个公民成长和成熟的过程。

安全连着我和你,它在我心中,也在大家心中,让血淋淋的事故远离我们,让安全靠近我们。让我们从现在开始,从自身做起,从思想上牢固树立"我要安全"的观念,在工作中时刻牢记安全生产,自发的杜绝一切违章行为。同时,面对未来,面对困境,我愿用自己真诚、正直的双手为煤矿事业的美好明天奉献自己的绵薄之力!为我的煤矿安全宣传事业不断努力!

最新企业安全风险管理心得体会及收获二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单位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下统称消防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第四条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单位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六条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二)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三)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四)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五)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六)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

(七)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第七条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一)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三)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四)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五)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六)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

(七)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八)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单位,前款规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

第八条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时,产权单位应当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当事人在订立的合同中依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当由产权单位或者委托管理的单位统一管理。

承包、承租或者受委托经营、管理的单位应当遵守本规定,在其使用、管理范围内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第九条对于有两个以上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的建筑物,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对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当明确管理责任,可以委托统一管理。

第十条居民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在管理范围内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二)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三)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四)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

其他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对受委托管理范围内的公共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

第十一条举办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活动的主办单位、承办单位以及提供场地的单位,应当在订立的合同中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

第十二条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

对建筑物进行局部改建、扩建和装修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与施工单位在订立的合同中明确各方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

第十三条下列范围的单位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实行严格管理:

(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以下统称公众聚集场所);

(二)医院、养老院和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

(三)国家机关;

(四)广播电台、电视台和邮政、通信枢纽;

(五)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

(六)公共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档案馆以及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文物保护单位;

(七)发电厂(站)和电网经营企业;

(八)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销售单位;

(九)服装、制鞋等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

(十)重要的科研单位;

(十一)其他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

高层办公楼(写字楼)、高层公寓楼等高层公共建筑,城市地下铁道、地下观光隧道等地下公共建筑和城市重要的交通隧道,粮、棉、木材、百货等物资集中的大型仓库和堆场,国家和省级等重点工程的施工现场,应当按照本规定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要求,实行严格管理。

第十四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其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第十五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设置或者确定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并确定专职或者兼职的消防管理人员;其他单位应当确定专职或者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可以确定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在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公众聚集场所应当在具备下列消防安全条件后,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开业使用:

(一)依法办理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手续,并经消防验收合格;

(二)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消防安全责任明确;

(三)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四)员工经过消防安全培训;

(五)建筑消防设施齐全、完好有效;

(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十七条举办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活动,主办或者承办单位应当在具备消防安全条件后,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对活动现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

第十八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公布执行。

单位消防安全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静电);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内容。

第十九条单位应当将容易发生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第二十条单位应当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单位的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公众聚集场所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共同使用的建筑物局部施工需要使用明火时,施工单位和使用单位应当共同采取措施,将施工区和使用区进行防火分隔,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专人监护,保证施工及使用范围的消防安全。

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期间禁止动火施工。

第二十一条单位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严禁下列行为:

(一)占用疏散通道;

(二)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三)在营业、生产、教学、工作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四)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生产、使用、储存、销售、运输或者销毁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二十三条单位应当根据消防法规的有关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配备相应的消防装备、器材,并组织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提高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

第二十四条单位发生火灾时,应当立即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务必做到及时报警,迅速扑救火灾,及时疏散人员。邻近单位应当给予支援。任何单位、人员都应当无偿为报火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

单位应当为公安消防机构抢救人员、扑救火灾提供便利和条件。

火灾扑灭后,起火单位应当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事故的情况,协助公安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第二十五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其他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组织防火巡查。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二小时一次;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医院、养老院、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应当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其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可以结合实际组织夜间防火巡查。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六条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应当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其他单位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一)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三)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四)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五)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六)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七)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九)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十)防火巡查情况;

(十一)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十二)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七条单位应当按照建筑消防设施检查维修保养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建筑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情况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

第二十八条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其自动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存档备查。

第二十九条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灭火器进行维护保养和维修检查。对灭火器应当建立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情况。

第三十条单位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第三十一条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单位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一)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二)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三)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四)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五)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六)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七)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八)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违反前款规定的情况以及改正情况应当有记录并存档备查。

第三十二条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者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管理分工,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

第三十三条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第三十四条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布局而不能自身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以及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第三十五条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第三十六条单位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对每名员工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二)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公众聚集场所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应当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的内容还应当包括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单位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第三十七条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活动期间,应当通过张贴图画、广播、闭路电视等向公众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常识。

学校、幼儿园应当通过寓教于乐等多种形式对学生和幼儿进行消防安全常识教育。

第三十八条下列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一)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四)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前款规定中的第(三)项人员应当持证上岗。

第三十九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制定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二)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四)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五)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第四十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其他单位应当结合本单位实际,参照制定相应的应急方案,至少每年组织一次演练。

消防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

第四十一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档案。消防档案应当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档案应当详实,全面反映单位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表,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

单位应当对消防档案统一保管、备查。

第四十二条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单位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二)建筑物或者场所施工、使用或者开业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

(三)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四)消防安全制度;

(五)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六)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

(七)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情况;

(八)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

(九)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四十三条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

(二)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的记录;

(三)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

(四)防火检查、巡查记录;

(五)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资料;

(六)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八)火灾情况记录;

(九)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前款规定中的第(二)、(三)、(四)、(五)项记录,应当记明检查的人员、时间、部位、内容、发现的火灾隐患以及处理措施等;第(六)项记录,应当记明培训的时间、参加人员、内容等;第(七)项记录,应当记明演练的时间、地点、内容、参加部门以及人员等。

第四十四条其他单位应当将本单位的基本概况、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与消防工作有关的材料和记录等统一保管备查。

第四十五条单位应当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班组)和个人,单位应当给予表彰奖励。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者其他处理。

第四十六条违反本规定,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七条公安消防机构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依法实施监督,并对自身滥用 职权、玩忽职守、徇私 舞弊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十八条本规定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本规定施行以前公安部发布的规章中的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最新企业安全风险管理心得体会及收获三

各位尊敬的领导及亲爱的工友们:

大家好!

激情六月、阳光灿烂,生命就如同这飞火流萤一样的美丽!我们的企业,也如同这火热的季节一样,蒸蒸日上、兴旺发达!轰轰烈烈的20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已拉开了序幕,我是来自天工矿建四部的项目经理张光新,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安全在我心中》,首先在这里,我祝各位领导工友们大家生活开心,工作安心,一切顺心!

不知大家是否听说过这样一个笑话,一个年轻人在英国交了一个女朋友,结果没过多长时间他们分手了,原因是:年轻人过马路时闯了红灯,英国姑娘吃惊得说:“连红灯都敢闯?还有什么违法的事你不敢做?”回国后小伙子又结交了一位中国姑娘,结果小伙子却因为过马路没有闯红灯分手了,中国姑娘评价小伙子说:一个连红灯都不敢闯的人,能有什么大出息?

虽然这只是一个笑话,但却带出了我们本次活动的主题--安全!!

大家一定还记得20xx年民爆行业“4.1”山东招远事件和“6.16”安徽当涂特大爆炸事件,对一个企业是毁灭的撞击,对一个家庭是一场无法弥补的灾难。从回放的监视录像资料上看,一是超员作业,二是超量储存,三是超时生产,四是超能力,虽然人们都把事故原因归于此,但背后何尝不是侥幸心里,思想麻痹,“三违”现象……认为几年、甚至几十年都这样过来了,事故不一定降落在我的头上。有了这样思想,经常在生产现场出现这样的现象:有人就随便把安全帽下;有人在高空作业时不系安全带,有人随意脱一下岗位……千里之堤,必然溃于蚁穴。严是爱,松是害,出了事故坑三代,安全的链条突然间断开,生命的花朵霎那间枯萎,那种撕裂心肺的疼痛,又如何得以缓解?今年安全月的主题是“综合治理,保障平安”,是啊,保障平安,对我们无比重要!充满活力的生命,对我们更重要!

生命诚可贵,安全价更高,只有安全做保障,才能生产出优质的产品。只有变“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才能从本质上保证安全,才能“安全一个人,幸福全家人!”

珍惜生命、杜绝违章!!

哪一个人不愿笑语长在,哪一个家庭不愿幸福美满,哪一个企业不愿兴旺发达,哪一个国家不愿繁荣昌盛。每个人若能时时刻刻提醒自己,从细微处做起,形成一种习惯,一种风气,安全的屏障就会不断加强,家人的幸福就会不断延伸。安全就如一根七彩的丝线把我们这一个个美好的愿望 连接起来,构成一个稳定、祥和、五彩缤纷的美好世界。

有了安全,我们才能以休闲的心情漫步在夕阳西下的田野上、小河边,低声吟唱“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有了安全,我们才能以坚定的意志去攀登人生的阶梯,放声高歌“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有了安全,我们的企业才能象三春的桃李红红火火;有了安全,我们的国家才能在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大道上稳步前进。安全就如一颗光芒四射的太阳,照亮我们整个人生,安全就如一根长长的纽带,联系着我们的生死存亡。

安全,它蕴涵在恋人脉脉含情的话语中,妻子温柔的笑脸上,儿女依依的期待中,母亲虔诚的祈祷里,它是一种希望,一种寄托,一种期盼,它是来自生命最本能,最真切的呼唤!

安全,对于职工意味着机器设备的正常运转,更意味着千家万户的幸福与安康,安全工作没有终点,只有起点。你听,责任重于泰山的谆谆教诲声犹震耳!你看,从车间到科室,所有的人员正在自己的岗位上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扎扎实实地工作着——安全是火,点燃了生命之灯!安全是灯,照亮了生命之路!安全是路,引导着生命走向新的辉煌!

安全靠什么?安全靠责任心。在日常的生活工作中,在上班的每时、每分里,安全的隐患随时都象凶残的野兽张着血盆大口,盯着我们脆弱的肉体,麻痹的神经。只有安分守已、循规蹈矩、踏踏实实做人做事,强化安全意识,增强责任心,生产的安全才不受威胁。只有增强责任心,安全才有保障,生命才会美丽。

安全靠人,我们必须有高度的安全素质、道德修养、责任心、业务技能、健康的身体;

安全靠企业领导,领导高度重视、舍得投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

安全靠制度,用科学的制度规范员工的行为;

安全靠机制,建立健全奖惩机制,逐级落实安全责任,实行重奖重罚;

安全靠管理,建立安全管理体系,重视过程控制,实现规范化管理。

安全是一个系统工程,要长抓不懈。

安全的警钟要在心底长鸣,不容有一丝懈怠,宁可平时多流汗,不让自己多流一滴血。让我们一年四季月月都是“安全生产月”,让我们全体员工人人都做“安全员”!让我们应从现在开始,从自身做起,从思想上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在工作中时刻牢记安全生产,自发地杜绝一切违章行为吧,工友们!努力地创造幸福,由衷地珍惜生命,尽情地享受生活,让亲人灿烂地欢笑吧,朋友们!

谢谢大家!

最新企业安全风险管理心得体会及收获四

1.安全生产常抓不懈,抓而不紧,等于不抓。

2.加强劳动人员保护工作就是保护生产力。保护职工的安全健康是企业的头等大事。

3.亡羊补牢虽不晚、何不防患于未然。

4.执行劳动安全规程,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加强职工劳动保护,人人学会保护自己。

5.安全规程系生命,自觉遵守是保障。

6.员工的品质意识,就是领导的品质意识

7.当遇到质量问题时,他不是把手指向别人,而是自己

8.严是爱,松是害,疏忽大意事故来。严是爱,松是害,保障安全利三代。

9.安全帽必须戴,防止坠物掉下来

10.先安全后生产,不安全不生产。安全在你脚下,安全在你手中。

11.注意机械伤害,提防行车伤人。树立法制观念,坚持安全生产。

12.品质在良心,良心看人心。

13.电网恢恢,疏而不漏

14.品质是制造出来的

15.卓越的品质,我们的追求

16.注意安全用电,防止触电事故。

17.安全文化是企业文化建设的基础,安全文化是企业文化的组成部分。

18.为了您全家幸福,请注意安全生产。为了您和他人的幸福,处处时时注意安全。

19.反违章、除隐患、保安全、促生产。创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20.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劳动者的义务和职责。

21.百分百专注,百分百质量

22.千锤百炼,成就品质

最新企业安全风险管理心得体会及收获五

1. 生命至高无尚,安全责任为天。

2. 安全连着你我他,平安幸福靠大家。

3. 落实《安全生产法》,人人事事保安全。

4. 企业要发展,安全是保障。

5. 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社会监督支持。

6. 携手尽责保平安,齐抓共管护家园。

7.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遵章守纪,尽职尽责。

8. 时时注意安全,处处预防事故。

9. 安全人人抓,幸福千万家

10. 遵章守纪好,安全事故少

11. 事关人命,确保安全

12. 劝君开车不喝酒,才是真正好朋友

13. 多留一份心,少流一滴血

14. 宁为安全憔悴不为事故流泪

15. 谨慎小心是安全的保险带 麻痹大意是事故的导火索

最新企业安全风险管理心得体会及收获六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化医集团《关于印发20xx年安全环保工作要点的通知》(渝化医司[20xx]386号文)以及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强化监管深化整治夯实基础细化责任严格执行以法制化、标准化、规范化、系统化的方式推进安全生产进一步完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不断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确保企业长周期安全运行

二、控制目标:

无因工死亡事故;

无重大泄漏、中毒事故;

无重大火灾或爆炸事故;

无重大特种设备事故;

无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或公共安全事故;

无重伤事故;

一般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40元/百万元产值(现价);

千人轻伤率控制在0.5‰(月均)以下

三、工作要点:

㈠ 通过技术进步促进安全生产实施装置和过程的安全性配置改造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1、进一步完善工艺措施安全性以及极限操作的评估机制从危险操作着手抓好平稳操作逐渐树立系统地平衡操作的观念并系统地进行改进

2、继续探索化学反应模式的系统改进积极推进新催化剂的研发和应用提高化学反应的安全性优化工艺过程减少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因素不断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3、抓好苯胺、聚碳扩产等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工作探索新工艺、新技术的应用确保项目建设、运行安全

4、继续深化以消灭危险源为目标把循环经济和节能运行与安全运行相结合通过工艺创新尽可能消除或减少危险源实现化工过程放热过程和用热过程集成联动将化学反应热和工艺余热回收利用完善全厂热交换网络进一步优化热量的梯级利用

5、设备管理部门对企业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等)及其安全附件按期进行检验并做好检验和试验记录对检验为有缺陷的设备要及时停用或降级监护使用并有计划地更换相应的设备或管线

6、继续抓好危险化学品的管理进一步完善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措施在重大危险源及关键要害部位增设醒目的安全标识加强厂区道路整治确保危化品运输安全

7、加强现场围堰的完善及规范管理加强惰性气体保护装置的日常维护和管理

㈡ 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完善安全组织和管理体系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管理并保障有效实施

1、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的目标责任制管理完善风险奖励金制度进一步细化安全目标考核办法(分解到经济责任制、风险奖励金、安康杯考核办法中)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人,

2、实施全过程风险管理完善风险评价组织加强作业活动的危险因素辨识和风险评价切实落实各项风险控制措施对重大风险要制定风险削减计划并予以落实(过程改进)确保作业活动的风险在可承受范围内组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评审实现管理承诺保持体系持续合规、有效运行

3、认真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对照《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完善企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记录台帐各单位要按照规范及《安全标准化工作整改方案》(重长风化[20xx]104号文)要求按时完成、改进各项工作争取在一季度实现达标验收

4、认真贯彻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切实加强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5、严格执行企业《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强化各项监控措施确保重大危险源安全平稳运行并深入继续开展消除危险源的工作

6、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责任保证安全所必须的投入做到组织措施、管理措施、技术措施的认真落实

7、强化现场安全管理认真抓好危险作业的管理严格审批程序作业单位领导和相关管理部门要加强作业过程监控加大监护力度节假日和特殊时期作业单位领导必须坚守现场确保作业安全

8、合理进行工作安排加强协调、沟通抓好跨区域作业、交叉作业、工作变动时段的管理

9、严格执行企业各级人员驻厂制度加强检修管理中、夜班原则上不安排检修特殊情况如涉及安全而进行的检修必须坚持六到场:工段长、车间安全员、车间领导、技安处领导、设备处领导、生产副厂长(厂长助理)到现场组织协调指挥检修工作紧急情况下检修单位值班领导应及时采取临时措施并立即通知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到场确定检修方案

10、严格按照企业《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组织开展综合、专业、节假日等各种安全检查活动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各单位应按时完成厂部下达的隐患项目并将隐患整改情况书面报厂技安处备案纳入年终考核

11、严格执行外单位来厂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协管规定明确安全生产条款和责任并加强监督

㈢ 加强全员安全技能、意识的培养和企业安全文化建设

1、加强新进厂职工(包括民工、协议工、租赁承包单位人员、参观实习人员以及来厂施工人员等)厂级安全教育各单位切实搞好“二、三级”安全教育以及复工、换岗、转产职工和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投产前的安全教育工作使之掌握基本安全生产技能合格上岗

2、抓好危化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人员的危化物品操作处置技能和安全意识

3、抓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取证、复审保证100%有效持证上岗明年4月份分别有77个压力容器作业人员的操作证到期该复审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培训中心联系争取在3月份请培训中心老师到厂里进行复训;6月份分别有37人、2人、15人的危化物品操作人员、电工、焊工作业证到期该复审本年度工作计划在5月份进行复训并对因工作变动和新进厂从事危化品作业的人员进行培训取证;12月份有198个危化物品作业人员的操作证到期该复审计划在11月份进行复训

4、综合管理处汇同组织处、技安处按干部管理权限开展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

最新企业安全风险管理心得体会及收获七

各位领导、各位朋友,大家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关注安全、拥抱平安》。

请大家先听听下面这一组组触目惊心的数字吧:据不完全统计,仅今年上半年,全国共发生各类安全事故483829起,死亡61519人,其中,工矿企业共发生伤亡事故6692起,死亡7244人,火灾事故140178起,死亡1334人,交通事故336907起,死亡52717人。

这一组组无情的数字,不是无关疼痒的数字游戏,而是国民经济的巨大损失,更是我六万多骨肉同胞的鲜血和生命啊!它使我们每个活着的人,非凡是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清醒地熟悉到:安全问题重于泰山!

各位领导、各位朋友,无数血的事实告诫我们:安全生产问题不是简单的技术问题,而是重大的政治问题、经济问题和社会问题;是关系到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关系到国家财产安全,关系到社会稳定的“天字号”大事。在任何情况下都绝对不能放松对安全生产的治理和监督,安全生产问题要“警钟常鸣”。

首先,我们应该充分熟悉到,抓好安全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求我们党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而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应该是一个最起码的要求。假如我们麻痹大意,置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危于不顾,对广大老百姓的财产安全漠然视之,这必然会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将会严重影响党在群众中的形象,削弱党的威信,破坏党群关系、干群关系,无疑,这不管是对各单位的具体工作,还是对我们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都是极为不利的。我局充分熟悉到了这一点,局领导严格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从讲政治的高度熟悉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以对职工高度负责的态度真正把安全工作当作人命关天的大事儿,放在我局工作的突出位置,集中力量来抓。

其次,我们必须认清生产与安全的关系,安全与生产是相互依存的。安全是伴随着生产而言的,生产是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生产过程中必须保证安全,不安全不能生产,人们常说的“安全促进生产,生产必须安全”也就是这个道理。

就工程施工而言,毋庸质疑,经济效益是中心,是企业全部工作的目的和归宿,但不能把经济效益与安全生产对立起来,绝对不能做为了经济效益而不顾生产安全的错事、傻事。假如我们单纯的为了追求经济效益而不顾生产的安全,肯定会发生事故,从而造成经济损失和人身伤亡,不言而喻,由于发生伤亡事故必然造成职工人心不稳,出勤难以保证,施工难以进行,这也是无法估量的损失。如此这般,就会直接影响到我单位的生存和发展。今年元月份,浙江台州的一家大企业发生火灾,初步估计经济损失高达六百多万元,使得这家公司举步维艰,几乎濒临倒闭。由此可见,安全生产是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和基础,没有安全就没有效益。

在当前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必须克服安全工作“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错误思想,树立“一切为安全工作让路,一切为安全工作服务”的观念,坚持“安全为天、安全至上”的理念,切实把“安全第一”的方针落到实处。

最后,安全生产事关社会的稳定。社会科学家、全国政协委员邓伟志曾说过:“民以食为天,民以安为地。这个‘安’字,在许多情况下,比‘食’还重要,吃的问题解决了,也吃得好了,但生产不安全,甚至导致生命的丧失,‘食’得再好又有什么意义呢?”

我们知道,安全离不开稳定,稳定能促进安全,稳定是搞好安全生产的基础,没有稳定的政治局面就不会有长久的安全生产。但另一方面,没有安全就不会有稳定,安全生产关系着千家万户的安危,牵动着广大职工家属的心,每一次事故的发生都会给职工家属稳定的生活秩序蒙上一层阴影,在一定时期内造成职工思想紧张和情绪波动,在一定范围内增加不稳定因素,一旦发生特大事故,除了国家经济、百姓生命安全受到威胁之外,更为严重的恐怕还是加剧了部分公众的恐怖心理,破坏了社会的安定气氛。试想,一个不能给职工安全感的单位,一个经常发生事故的单位,怎样生产?谈何效益?因此,我们要在单位的稳定中促进安全生产健康发展,在实现安全生产、长治久安中保持单位的稳定。

如何使安全生产工作在科学、规范、理性的轨道上平稳运行,是我局领导长期关注的问题也是当今社会最紧迫的课题。今天的隐患就是明天的事故,各类事故隐患是引发事故的潜在因素,我们本着“消除一个隐患,就是消灭一起事故”的信念,认真检查,落实整改,消除隐患。当然做好安全工作不是一朝一夕之功,而要警钟常鸣,常抓不懈,我局正确处理了安全生产与发展经济、安全生产与经济效益的关系,坚持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把预防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来抓,对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问题,采取切实措施及时加以解决。此外,我们还完善了各项安全制度,加强了安全治理队伍建设,加大了安全投入,增强了对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的力度,进一步提高了全体职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安全生产关系到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关系到国家事业的健康发展。安全生产只有起点,没有终点,这就注定了投身于这个战线的人们,无法停下忙碌的脚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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