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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解涉众纠纷心得体会报告 化解矛盾纠纷心得体会(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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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解涉众纠纷心得体会报告 化解矛盾纠纷心得体会(六篇)
2023-01-01 15:38:24    小编:ZTFB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可以通过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这段时间的学习、工作生活状态。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心得体会吗?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描写化解涉众纠纷心得体会报告一

《关于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切实当好首都政治“护城河”的意见》和《关于报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相关材料的通知》要求,我镇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从而转变工作职能,提高防控能力,现结合我镇实际情况报告如下:

针对九个领域重大风险,成立工作专班,细化工作事项,明确责任人,确保具体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层层压实,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一是组建工作专班。组建了由党委书记为总负责人的工作专班,由其他分管领导任组长或副组长的工作小组,负责对九大类重大风险进行全面指挥调度,确保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统筹推进。二是建立定期调度机制。实行一月一调度、特殊情况随时调度的工作机制,调度会主要是听取防范化解风险工作情况汇报,分析研判各类风险隐患发展趋势,重点是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市委关于防范化解风险工作的决策部署,协调解决好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有序推进。各工作小组制定了相应的管理调度机制,对存在的风险隐患建台账、明目标,并逐一研究、逐一化解、逐一落实、逐一销账,确保相关部署要求落地见效。

1、着力防范政治、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通过“生态”公众号和“学习强国”软件系统,持续巩固壮大主流舆论强势,加大舆论引导力度。坚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坚定理想信念,不断增强理想信念教育,自觉树牢“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防止“四风”反弹;深化作风纪律专项整治;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继续加强民族团结,做好宗教工作。

2、公共管理类风险防范化解方面。一是多渠道维护法治。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模式,将群众信访、法律咨询、纠纷化解融入一个平台受理、一个窗口服务、一套机制解决,实现群众诉求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反馈,切实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二是高质量提升服务。加大校车、出租车、客运车管理力度,合理制定运营标准,深入开展黑车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运营环境。三是零容忍保护环境。扎实开展人居环境环保执法行动,对辖区内企业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重点对非法加油站和流动加气进行巡查监管。严肃查处“未批先建”、违反环保制度等环境违法行为,确保环保设施在项目建设中得以落实。

3、着力防范社会治安领域风险。我镇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化重大活动安保维稳;密切关注xx镇区域内拖欠施工款和工人工资现象;防止和及时化解部分军队退役人员聚焦上访;防范信访、精神障碍人员极端行为。推广“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的“枫桥经验”,这段时间来我镇共计处理矛盾70余起,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4、防范化解经济领域风险。一是招好商优环境。紧抓2019年招商年机遇,制方案、层责任、明目标,采取以商招商、委托招商等多元化招商方式,紧盯农产品精深加工、高新技术和劳动密集型企业,不断优化经济结构,助推农民工转移就业、就近就业。优化招商服务,以企业“最多跑一次”为目标,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全面实现新进项目代办,营造好亲商、爱商、助商服务环境。二是抓预防严惩治。举办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工作,全面曝光最新金融诈骗和电信诈骗方式方法,增强群众自我防范意识,对发现的非法集资、金融诈骗和电信诈骗案件从严处理。制定互联网金融整治方案,联合相关单位开展风险排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督促整改到位。

5、着力防范生态环境领域风险。彻底排查整治“散乱污”企业;大力推进清洁取暖和散煤治理工作确保群众温暖过冬;持续抓好焚烧工作确保不点一把火不冒一股烟,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和处置工作;加强对河流和纳污坑塘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地下水综合治理、垃圾治理、厕所改革、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工作;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做好辖区企业限产停产工作。

6、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风险。一是规范网络新媒体等宣传阵地管理,落实各类新闻阵地的网络安全防护措施。强化网上有害信息防控处置、情报预警、落地调查和舆情导控工作机制,守好网络舆论阵地。二是构建深度融合的融媒体传播格局,结合新中国成立70周年,积极开展主题宣传,提升xx镇公众号关注度和知晓度。三是组织开展网络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加强对教育、卫生等重要领域网络安全检查,摸清辖区内网络安全底数,提升网络空间治理能力。

7、防范化解党的建设领域风险。一是加强干部队伍党性锻炼,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干部党性修养,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持学思践悟,筑牢理论根基,坚定理想信念。二是完善各层级干部考核机制,切实发挥指挥棒作用。要以科学的评价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切实解决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让付出得到回报,让耕耘得到收获,避免出现多干多出事、少干少出事、不干不出事。三是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让干部大胆干事创业。干部不敢作为担当,跟怕犯错误有关,要建立健全容操作性强的错纠错机制,切实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宽容干部在工作中特别是改革创新中的失误,鼓励干部大胆干事创业,让干部从“怕”中走出来。四是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形成双向激励机制。用什么样的干部,就有什么样的导向。坚持好干部标准,大力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形成群贤毕至的良好导向。干得多,出错多,得罪人也多,在干部选拔任用中,打破传统的“唯票”,要“为担当者担当,让敢为者有位”。

一是基层风险防范工作队伍的人员专业素养有待提升,在当前形式复杂多变的今天,特别是发展迅速形式多变的情况下,对涉及风险的场所辨别力不高,警惕性不强。二是网络新媒体的应用,负面信息传播速度快,传播渠道比较多,对防范和化解风险工作带来挑战,也成为当前工作中的薄弱环节。

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论述精神,强化使命担当,努力提升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水平,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政治责任,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全面排查隐患,集中开展整治,健全防控机制,以充沛顽强的斗争精神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落实,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

描写化解涉众纠纷心得体会报告二

通过全面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能使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和实际困难得到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矛盾纠纷得到化解,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突出矛盾纠纷的工作基础得到夯实,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长效机制基本建立,保持信访总量,使群体性事件持续减少。应着重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排查重点。从单位的实际出发,把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做为排查调处的重点:土地承租、财务公开、区收区支、风险理赔、各种救济等群众反映敏感问题全部做到公开。

(二)明确责任。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及时进行解决。民事纠纷调解工作中,调委会充分发挥其作用,以预防为主。做好调解工作,可使社会稳定,避免不少民事纠纷的扩大,真正发挥了调解组织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一)切实加大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力度。高度重视和充分发挥调解工作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着力构建党支部领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种手段相互衔接配合的大调解工作体系。

(二)切实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和困难。高度重视,认真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诉求事项,对法律和政策有明确规定,而且能够解决的,落实责任单位,限期督办解决。对暂时不具备解决条件,可以逐步变通解决的,做好面向群众的沟通工作,取得理解和信任。

(三)强化法制宣传。加大对《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为重点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力度。要在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利益的同时,坚决依法维护正常的上访秩序和社会秩序。

(四)多方参与,形成化解矛盾纠纷工作的强大合力。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发挥群众自治组织、离退休老干部、老党员、老教师和热心公益事业的老同志参与社会矛盾的化解工作。

 

(一)建立预防机制,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坚持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预防上,工作中,及时掌握矛盾纠纷发生情况、特点和规律,积极预测,超前防范,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做到预防与化解纠纷相结合。 (二)强化基层基础工作,为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创造必要的条件。有专职调解委员会主任、调解室、有调解例会和调解记录、有纠纷登记薄。动员组织党员参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争把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或未萌状态。 五、完善机制,确保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取得实效。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把排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列入一把手的重要议事日程,党政领导负总责,亲自抓,亲自主持研究重大疑难信访事项,认真接待信访群众,切实把矛盾纠纷工作做好。

描写化解涉众纠纷心得体会报告三

为深刻吸取国内外尾矿库溃坝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化解我国尾矿库安全风险,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落实各方安全生产责任,着力提升尾矿库安全风险管控能力,有效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一)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核心,落实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各项工作任务,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促进地方经济和企业健康发展。

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强化地方人民政府领导责任、有关部门监管责任和尾矿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统筹协调,严格监督考核,建立政企联动、部门协作、高效有力的工作机制,推动工作有序开展。

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按照安全风险大小程度,区分轻重缓急,以尾矿库“头顶库”(初期坝坡脚起至下游尾矿流经路径1公里范围内有居民或重要设施的尾矿库)为重点,合理安排工作任务和进度计划,稳步推进。

因地制宜、综合施策。坚持实事求是,根据地方特点,采取适合本地实际的工作路径推进工作;坚持“一库一策”,针对每座尾矿库安全风险状况,研究确定有针对性的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二)工作目标。

自2020年起,在保证紧缺和战略性矿产矿山正常建设开发的前提下,全国尾矿库数量原则上只减不增,不再产生新的“头顶库”。到2022年年底,尾矿库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安全风险管控责任全面落实;完成所有尾矿库“一库一策”安全风险管控方案编制,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全面落实;尾矿库安全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基本形成;坚决遏制非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溃坝事故。

(一)健全完善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责任体系。

1.明确地方人民政府领导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实行地方人民政府领导尾矿库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第一责任人,班子有关成员在各自分管范围内对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负领导责任。对没有生产经营主体的尾矿库,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承担安全风险管控主体责任。(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2.明确部门监管责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厘清各相关部门的职责,从产业规划、立项审批、用地审批、安全监管、林地草原征用、河道保护、水土保持等方面全面推进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要进一步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监管机制,明确每一座尾矿库的监管责任主体。(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3.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尾矿库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同为本企业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第一责任人,对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工作全面负责。要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尾矿库,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强化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一岗双责,按职责分工对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工作承担相应责任。(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二)强化源头准入,严格控制尾矿库数量。

1.严格实行总量控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结合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安全生产、水土保持和生态环境保护等要求,采取等量或减量置换等政策措施对本地区尾矿库实施总量控制,自2020年起,在保证紧缺和战略性矿产矿山正常建设开发的前提下,尾矿库数量原则上只减不增。要实行尾矿库基本情况公告制度,每年年初将上年度尾矿库数量、名称、地址、所属或管理单位等信息在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网站以及当地其他主流媒体上公告,主动接受新闻舆论和社会公众监督。(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2.严格准入条件审查。鼓励新开发矿山项目优先利用现有尾矿库;确需配套新建尾矿库的,严格新建尾矿库项目立项、项目选址、河道保护、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审查,对于不符合产业总体布局、国土空间规划、河道保护、安全生产、水土保持、生态环境保护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政策要求的,一律不予批准。严格控制新建独立选矿厂尾矿库,严禁新建“头顶库”、总坝高超过200米的尾矿库,严禁在距离长江和黄河干流岸线3公里、重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改、扩)建尾矿库,新建四等、五等尾矿库必须采用一次建坝方式。(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应急部按职责分工指导,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3.严格控制加高扩容。各有关部门要严格尾矿库加高扩容工程项目行政审批,强化尾矿库加高扩容项目工程勘察、安全评价、水土保持、环境影响评价、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工作,凡不满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政策要求的,一律不予批准。严禁审批“头顶库”、运行状况与设计不符的尾矿库加高扩容项目。(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应急部按职责分工指导,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三)强化责任落实,有效管控尾矿库安全风险。

1.全面评估管控尾矿库安全风险。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分级监管原则,对无生产经营主体的尾矿库每年进行一次安全风险评估,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明确落实各项管控措施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尾矿库企业要构建源头辨识、过程控制、持续改进、全员参与的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强化尾矿库安全风险动态评估,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编制安全风险管控方案,明确落实各项管控措施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有效实施,确保尾矿库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尽量降低库内水位,确保尾矿库干滩长度、安全超高、调洪库容、浸润线埋深等主要运行参数及排洪系统始终满足设计要求。(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2.着力防范化解“头顶库”安全风险。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将“头顶库”作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点对象,在2016年至2018年遏制尾矿库“头顶库”重特大事故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深入组织开展综合治理。对于具备搬迁下游居民条件的“头顶库”,要尽快实施搬迁;不具备搬迁条件的,要组织对前期综合治理效果进行评估,及时查漏补缺,确保安全。对于前期已采用隐患治理方式进行治理但本质安全水平没有提高的“头顶库”,要督促企业进一步完善治理方案,采用闭库销号或升级改造、尾矿综合利用等方式进行治理,原则上2021年年底前完成治理任务。“头顶库”企业每年要对“头顶库”进行一次安全风险评估。尾矿库下游1公里范围内不得新设置居民区、工矿企业、集贸市场、休闲健身娱乐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因公路、铁路以及其他项目建设导致尾矿库成为“头顶库”的,由项目建设单位出资对尾矿库进行治理。(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应急部按职责分工指导,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3.建立完善尾矿库安全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尾矿库企业要建立完善在线安全监测系统,并确保有效运行。到2022年6月底前,湿排尾矿库要实现对坝体位移、浸润线、库水位等的在线监测和重要部位的视频监控,干式堆存尾矿库要实现对坝体表面位移的在线监测。地方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建立完善尾矿库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信息平台,实现与企业尾矿库在线安全监测系统的互联互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尾矿库安全风险相关信息要接入国家灾害风险综合监测预警信息平台。应急管理部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重大安全风险会商研判机制,针对台风、暴雨、连续降雨等极端天气,建立健全预警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向企业发出预警信息,并督促做好应急准备。(应急部牵头指导,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4.完善尾矿库应急管理机制。尾矿库企业要切实完善溃坝、漫顶、排洪设施损毁等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环境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并向从业人员和下游居民公布,在下游居民区建立应急警报系统,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确保上坝道路、通信、供电及照明线路可靠和畅通。严格执行应急值班、专人巡查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一旦发生险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迅速报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强化与企业应急预案的合理衔接;定期组织尾矿库企业与政府有关部门、乡(镇)政府及下游居民联合开展应急演练,切实增强应急联动响应能力。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要将尾矿库事故救援纳入重点设防范围,加强针对性训练和装备配备,提高专业救援能力。发生溃坝、漫顶等尾矿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部门应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事故信息,参与事故抢救的部门和单位应当服从统一指挥,加强协同联动,采取有效的应急救援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次生灾害的发生,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抢救过程中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避免或者减少对环境造成的危害。(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应急部按职责分工指导,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四)强化综合施策,切实减少尾矿库存量。

1.加强尾矿库闭库治理和土地综合治理。各省级人民政府要组织制定尾矿库闭库销号管理办法,对已完成闭库治理的尾矿库,必须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告实施销号,不得再作为尾矿库进行使用,不得重新用于排放尾矿。运行到设计最终标高或者不再进行排尾作业的尾矿库,以及停用时间超过3年的尾矿库、没有生产经营主体的尾矿库,必须在1年内完成闭库治理并销号。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完成闭库的,应当报经相应的应急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延期,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应急部牵头指导,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尾矿库企业要严格落实已编制的土地复垦方案要求,及时向项目所在地自然资源部门申请验收。利用闭库销号后尾矿库的土地建设其他项目的,项目建设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报经相关部门批准,依法依规办理有关用地手续。(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应急部按职责分工指导,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2.稳妥推进尾矿资源综合利用。加大政策引导和支持力度,积极推广尾矿回采提取有价组分、利用尾矿生产建筑材料、充填采空区等尾矿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鼓励尾矿库企业通过尾矿综合利用减少尾矿堆存量乃至消除尾矿库,从源头上消除尾矿库安全风险。建设一批尾矿综合利用典型示范项目,在尾矿产生和堆存集中的地区建设一批尾矿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尾矿回采再利用工程要符合安全要求,严格按照经审查批准的回采设计实施,确保安全。对尾矿库矿产资源的再利用,有生产经营主体的尾矿库由采矿权人实施,无生产经营主体的尾矿库由县级人民政府指定的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应急部按职责分工指导,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五)强化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1.突出重点,严格监管执法。将尾矿库纳入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实施执法检查,以“头顶库”、停用库为重点,聚焦重大隐患加大专项执法力度。要加大汛期等关键时段尾矿库执法检查频次和力度,确保各项防汛度汛措施落实到位。长江、黄河流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高度重视长江、黄河流域尾矿库的安全监管工作,强化对尾矿库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的执法检查,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应急部牵头指导,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2.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未批先建、恶意规避审批、不按批准的设计施工、擅自加高坝体、擅自改变筑坝方式、发生重大变更不履行报批手续、停用时间6个月以上尾矿库擅自启动使用等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尾矿库企业,要依法依规采取吊销证照、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从严追责等执法措施,严防因违法违规行为导致尾矿库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应急部牵头指导,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3.严厉打击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对于未取得立项、环保、安全生产、水土保持、用地等合法手续的尾矿库,以及非法占用河道的尾矿库,由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组织予以取缔。对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责令停止建设并依法予以处罚。在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原行政许可文件规定的情形的,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论证,采取改进措施,并依法报原审批部门批准或备案,未报批或报备的,依法予以处罚。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向水库、江河、湖泊等排放尾矿的行为。(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应急部按职责分工指导,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省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负总责,要严格落实责任,强化统筹协调,精心组织安排,将工作任务分解细化到具体部门,并督促相关部门和市、县级人民政府抓好落实。应急部牵头推进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气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广泛宣传引导。充分运用舆论宣传渠道,加大对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知识的宣传力度,特别是要组织“头顶库”企业从业人员及周边居民观看尾矿库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片,增强从业人员及周边居民风险意识,了解风险知识,凝聚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的共识。及时曝光违法违规企业和典型案例,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引导形成全社会共抓共治的工作局面。

(三)加大资金投入。尾矿库企业必须加大安全投入,确保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有效落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将尾矿库作为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工程的重要内容,安排资金支持和引导尾矿库企业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特别是加大对“头顶库”企业搬迁下游居民、尾矿综合利用的支持力度。对治理“头顶库”成效显著的地方,国务院有关部门将研究给予必要支持。

(四)强化监督考核。国务院安委会将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情况纳入对省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的内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也要将该项工作纳入对下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的内容,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按期完成,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要强化公众参与,健全举报奖励制度,畅通举报渠道,鼓励公众对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描写化解涉众纠纷心得体会报告四

为保障全国“两会”期间白羽辖区稳定,确保北京、郑州、南阳不发生来自白羽的干扰,提高信访稳定工作的应急处理和协调能力,迅速妥善处置突发性、群体性上访事件,根据《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稳定为原则,严格防控各类信访突发事件的发生。处置群众上访,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建立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积极采取措施做好群众的疏导化解工作,及时化解矛盾和纠纷,为我街道的经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营造一个良好的政治氛围。白羽辖区信访稳定处置应急处理工作,由信访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领导小组可以随时调集有关人员及交通工具,用于处理各类信访突发事件,各专职人员必须全力支持和配合。

本方案适用于越级上访、群体性上访、赴省进京上访等重大信访事件的预防、预警及处理。

本方案所指群体性上访事件,主要包括:到各级信访接待场所集体上访,达到预警人数的;因信访突出问题到重点地区聚集、堵塞交通等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

1、坚持事前预防与事后应急相结合原则。

2、坚持依法管理、分级控制的原则。严格按照《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对突发事件的预警、控制进行管理和处置,最大限度地控制事态发展。

3、坚持快速反应、科学应对的原则。建立预警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出现突发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及时应对。

4、坚持内紧外松、内外有别的原则。对内要及时做好正面教育疏导工作,尽最大努力化解矛盾;对外要严格控制宣传报道范围,统一宣传口径,以免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5、对突发性群体上访事件,坚持宜散不宜聚、宜解不宜结、宜快不宜慢、宜缓不宜激的原则,讲究策略,注意方式,正确做好上访事件现场处理工作。

处置工作要做到及时、妥善、有效,宜散不宜结、宜疏不宜堵、宜劝不宜激,力求做到思想重视,沉着应对,措施得力,处理得当。

1、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提高对做好信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凡是涉及信访的工作,必须在第一时间作出反应,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办事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的各项工作安排。

2、做好排查走访工作,定期分析群众思想动态。要查找辖区内已知以及未知信访因素,制定措施,堵塞漏洞。特别是要做好特殊人员、群体的跟踪调查,及时掌握情况,高度警觉,早发现、早渗透、早报告、早化解,把问题消灭在萌芽中。

3、始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对群众中出现的一些不利于信访的话和事,要及时进行正确引导,引导群众把主要精力放在生产、生活和发展上来。

4、做实、做细群众的思想工作。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关心群众生活,重视群众的利益问题,特别是要关心弱势群体的生活,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要及时做好宣传、引导、切实化解矛盾,扎实有效地做好信访工作,确保关键期期和春节前“零进京、不去省、无集访”的目标圆满实现。

5、突出重点,严密防范。由各社区居委会负责稳控可能上访的重点人员,防止重点人进行串联、流动、搞煽动,保证不发生集体上访事件。

6、接访和应急值班工作要考虑属地和个人体力精力,轮流值班,办事处、社区干部如接到接访、值班任务,除有特殊情况请假外,不得推诿,更不得拒绝执行。

(一)实行信访领导小组统一协调,各有关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各司其职,积极配合的原则。对牵涉有关职能部门的事件,由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出面做好工作。对牵涉到多个职能部门的事件,由领导小组统一协调,提出明确要求,分工负责及时妥善处理。

(二)实施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1、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如发生突发性、大规模或异常性群众上访事件,信访领导小组以及各相关单位的负责同志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迅速赶到现场协助处理。

2、谁主管、谁负责。根据突发性事件的性质和群众诉求的类别,按照责任分工的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迅速赶到现场做群众的疏导教育工作,及时化解矛盾和纠纷。

(三)分等级处置原则。根据群众上访的目的地分为协助上级处置及本级处置。根据现场需要,协调小组领导、事发社区支部书记要亲临现场协助处置。

1、协助上级处置分为进京、到省上访及到市、县上访两种情况。

(1)若发生群众进京到省上访的,由街道党工委主要领导负总责,成立工作组,统一协调处理。

(2)若群众到市、县上访,有过激行为,并有上访群众滞留、静坐示威的,由街道党工委分管政法领导负总责,成立工作组,协调相关部门处理。

2、本级处置。若群众到办事处上访,出现过激行为或有缠访、闹访行为的,由办事处信访领导负总责,成立工作组,统一协调处理。

发生信访突发事件时,领导小组成员必须到现场亲自指挥,相关工作人员按其工作职责及时开展工作。同时,领导小组立即采取对策,组织力量,采取可行性方式来应对事态的发展,要组织工作人员全程掌握上访人的行动,开展引导、疏导、教育、劝阻工作。

(一)必须坚持依法解决问题与思想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既要妥善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又要坚持依法办事,准确运用政策法规,采取果断措施迅速处置,防止事态的扩大和蔓延。

(二)要高度重视信访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办事处接到通知后,主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应立即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搪塞。

1、各社区信访工作责任人接报后,立即向办事处信访办通报情况,并启动应急预案。

2、应急状态启动后,信访领导小组安排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到达现场后,从三个方面开展工作:

(1)事态控制:制定现场应急方案,并进行上报和组织实施,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现场工作进展情况。

(2)教育引导:了解上访人员提出的主要问题,并进行对话,做好解释疏导工作。

(3)协调联络:通知上访人员亲属赴现场进行劝导,动员家人参与做好思想教育工作。

3、直至突发事件切实消除后,信访领导小组安排好相关工作方可离开现场。

1、由信访工作人员向信访人宣传《信访条例》和有关规定,对信访人违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后改正的对其正常的上访要求按职责范围予以受理。

2、对非正常上访行为,经信访工作人员教育无效的,由公安机关将其带离接待场所,或者通知监护人员将其带回。

3、将事件的整体情况进行总结,形成全面报告,上报办事处信访办。

信访维稳应急工作由办事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长由党工委书记李寅兴担任,副组长由纪工委书记孙斌担任。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对白羽辖区内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协调作战,共同完成应急处置任务。

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处置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组长由纪工委书记孙斌兼任,成员由办事处群工站、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及机关相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由群工站长担任。协调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1、组织协调处理突发性、大规模或异常性群众到上级政府上访的处置工作,及时对群体性上访突出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及时向党工委、办事处请示报告并予以实施。

2、组建应急处置队伍,组织实施培训,督促做好信访突发事件的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置的各项准备工作。

3、按照县委、县政府信访局要求,发布和解除应急通知,组织辖区内信访应急处置队伍现场紧急处置突发事故,必要时请有关方面支持。

4、负责应急现场通信联络、对外联系、突发事件的统一协调。

5、组织力量确保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和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

6、发生突发事件时,为领导提供信息、通信、预案等,保证正常运转。

7、对因工作不力而引发事件的责任人,按照干部管理的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8、加强对辖区内重点人员的稳控工作。

9、做好事件的善后处理工作。

办事处处置协调小组下设应急处置组。

组长由纪工委书记孙斌担任,成员由办事处群工站、综治办、事发社区相关负责同志组成,必要时抽调机关干部参加。其工作要求:

1、应急待命期间,应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接到应急通知后主要领导5分钟内下达明确指令,做到白天10分钟、晚上20分钟内(特殊时期内夜间值班必须有5人以上)在指定地点集合,30分钟内必须出县,3小时内必须见到信访本人,保证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做上访群众的疏导化解工作,引导上访群众到接访室反映有关问题。

2、劝导上访群众到指定的场所,做好上访群众的接待、登记、代表选派工作。

3、通知相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到现场协助处理,按各自的职责做上访群众的解释说服工作。

4、及时做好信息的收集、反馈工作,了解情况,掌握动态,及时报告,让领导掌握全局。

5、认真研究分析上访群众反映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处置意见和建议给领导决策参考。

6、组织和主持召开与上访群众代表的协调会,倾听上访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稳定上访者的情绪。

7、做好协调会的记录及整理,将协调会的情况汇总后报送给办事处领导阅批,将办事处领导的批示传达到相关部门,并做好跟踪落实工作。

出现群体性上访事件时,应立即启动本方案,决不允许出现延误失措,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决不允许简单地将人员带回后层层移交,一交了事;决不允许打击报复,激化矛盾。对因工作失职造成群众性上访事件的,或因不及时到位、处置不力,或善后工作没有跟上,造成群众长时间滞留带来不良影响的,由街道党工委研究提出处理意见,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描写化解涉众纠纷心得体会报告五

今年1月31日全市召开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会议,县委对此高度重视,2月1日迅速组织召开了全县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会议,会议传达贯彻了中央、省市防范化解风险会议精神,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会后各级各部门按照会议部署要求,坚持明确责任、强化担当,有效防范、管控、化解了各类风险隐患。现将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县委县政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提出的明确要求,按照中央和省市委部署,坚持统筹安排、多管齐下,坚持整体推进、突出重点,坚持明确责任、强化担当,严之又严、细之又细做好各项工作,坚决把维护社会稳定各项工作做深、做细、做扎实。有效提高防控能力,着力防范化解各项重大风险,推动了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

为及时发现、化解隐患,我们深入开展排查安全隐患防范风险行动,发挥网格化的作用,对每个家庭、所有企业逐一走访,摸清底数,落实防范化工作领导小组”、“金融机构信贷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非法集资风险防范与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了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同时,抽调各单位业务骨干,成立了不良贷款清收和打击逃废金融债务专班和防范非法集资工作专班。对《****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了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加强宣传引导,及时向社会公布典型案例,强化风险提示,增强守法和风险防范意识。制定《****防范非法集资有奖举报奖励办法》,设立举报电话和邮箱,强化了社会监督。

对不同风险进行了分类防范和处置。针对金融机构不良贷款风险,制定了《关于在全县集中开展不良贷款清收和打击逃废金融债务百日攻坚实施方案》,通过加大宣传舆论攻势,加强工作督导,集中和个别约谈,加大诉讼案件执行等措施。针对重点风险企业风险,采取了分类处置,一企一策的措施。一是对经营好、暂时出现资金链紧张的企业,不抽贷、不压贷、不断贷、不起诉;二是对由于过度融资引发资金链风险,但产品有市场、有品牌、影响大的企业,及早介入,沟通协调,加大帮扶力度;三是对产能过剩、无救助价值的企业,及时转入启动善后处置机制,为进入司法程序处置创造条件。对有恶意逃废债务、骗贷骗保等违法行为的企业,采取法律手段严厉打击。针对企业担保圈风险,采用分类处置,一圈一策的原则。协调有关单位和银行靠上做工作,分类管理,区别对待,因圈施策,多措并举,防止风险外溢,逐步化解风险,制定担保圈化解工作方案,形成统一的行动方案,争取长链变短,大圈变小,以达到化解担保圈风险的目的。针对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明确了各乡镇(办事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日常监管主体责任。加强重点领域排查,对已暴露问题的企业和个人,公安部门及时立案查处。合力开展整治活动,对排查情况,建立动态管理台账。针对不同风险隐患情况,定期开展联合整治活动,打防并举,形成合力。

三是在生态环境领域风险隐患防范化解工作上

县环保局按照重大环境风险隐患问题类型,对全县范围内所有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并将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填报汇总,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责任到人。成立了12个工作小组,依据“属地管理、企业负责、预防为主、综合整治”的原则,对辖区内所有企业进行逐一细致、全面彻底的排查。对化工企业进行了重点检查,对工业废气排放企业加强监管巡查,特别是对春节期间继续生产的企业,加大巡查频次,确保废气治污设施正常运行,外排废气达标排放。对企业产生的固废危废规范处置情况进行检查。同时认真梳理涉及环境安全问题的信访案件,加大查处力度,有效防止群体性事件发生。

县畜牧局划分5个工作组,对全县畜禽养殖污染风险问题进行重点排查。一是加强对规模养殖场设施配建和利用情况,环保信访件涉及的重点区域和重点养殖场户进行了排查。

县综合执法局专门组织执法大队、环卫办、城乡环卫一体化办公室等部门进行了环保工作风险隐患排查。对垃圾渗滤液处置风险,建筑工地施工噪声污染风险,敏感时段问题进行了排查。春节时段,加大了城乡垃圾清运力度和餐饮油类巡查监管力度,春节假期加强了巡查监管,确保敏感时段无隐患风险。

县水务局对饮用水源地违法环境问题风险排查,我县饮用水源地已圈划保护区,自截汛沟以外全面围网封闭保护,周边无污染企业,保护区周围无排污口,并制定巡查制度,每天24小时不间断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保护区饮用水安全。

****公安局食药环大队集中开展对****医院、化工厂、污水处理厂地等多个方面开展排查。

县住建局明确分工,压实责任,对我县5条主要河流城区段及老城区内8处坑塘等河湖水体实施不间断巡查,全面排查管控城区黑臭水体,确保城区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描写化解涉众纠纷心得体会报告六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认真贯彻落实茨营乡党委、政府综合维稳会议精神,为做好信访稳定工作,确保xx村和谐稳定,xx村两委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坚持把“信访问题化解在基层,信访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紧紧围绕信访稳定工作这一重大任务,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把信访工作置于当前各项工作的首位,结合本村委会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主题的“安全生产年”活动,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思想理念,以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为目标,深入开展突出问题的排查整治,为我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创建更加稳定的社会环境。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立足基层,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完善机制,齐抓共管,切实提高基层化解不稳定因素的能力和水平,从源头上控制各类社会矛盾和问题,最大限度地化解不稳定因素,为全乡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深入开展社会治安问题的排查整治力度,社会各类矛盾纠纷得到有效疏导和化解,群体性的事件得到预防控制和妥善处理,促进社会治安和谐稳定,村民和睦相处,经济平稳发展。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确保全村的社会稳定,成立xx村维稳工作领导小组,把信访稳定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长期的中心工作来抓。两委班子成员亲临一线,及时研究,村小组具体负责,分包到人,一包到底。建立严格的工作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度,真正把维护稳定工作的责任落实到每个工作人员的肩上。

(二)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和不安定因素排查调处机制。要进一步完善村、组二级矛盾纠纷和不安定因素排查调处网络,对不安定因素进行全面深入排查。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和问题,认真妥善解决,真正把问题解决在当地,解决在萌芽阶段。严防因解决不及时或解决不当而引起上访事件。

(三)坚持以人为本,认真解决好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问题。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各项利民政策和惠民政策,最大限度地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依照新的信访条例,完善信访工作责任制,高度重视和依法解决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并组织乡干部深入基层,倾听群众呼声,体察民情,真正变“上访”为“下访”,面对面地做群众工作,解决群众提出的实际问题,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依靠群众维护地方的安全与稳定。

(四)积极稳妥地处置各类群体性的事件。乡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处置群体性的事件工作预案。一旦发生群体的事件,要及时赶赴现场,妥善处置,严防事态扩大,积极消除影响。要坚持依法办事,按政策办事;坚持教育疏导,防止激化;坚持慎用警力和强制措施。力争做到对群体的事件及苗头发现的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的好。

(五)加大政策、法律的宣传教育力度。加强对群众的政策教育和法制教育,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政策水平和法制观念,教育群众学法、懂法、用法、守法,树立大局意识、法律意识,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遇有问题时,要通过正常的渠道反映自己的合理要求,不能采取过激行为。严防别有用心的人操纵利用。对组织煽动了群众聚众闹事和聚众越级上访的组织策划者,要依法进行严厉查处;对经常无理取闹,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事件及有关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置,坚决维护政策法律的尊严。

1、坚持开展“平安家庭”、“十星级”文明户创评活动,促使村民遵纪守法,家庭和睦,邻里团结、见义勇为、助人为乐新风尚。

3、积极开展党员干部思想教育,使法制理念和参与综治的意识进一步得到加强。

4、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对辖区内的民师、烤烟辅导员等有上访动向的人员进行摸底排查,并积极劝导。

5、充分利用群众工作室和民事调解室,积极调解各村民事纠纷。

村委会将定期、不定期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的平安创建工作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调解处理,为我村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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