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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访谈心得体会和方法 旅游考察心得(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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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访谈心得体会和方法 旅游考察心得(5篇)
2023-01-01 18:17:01    小编:ZTFB

学习中的快乐,产生于对学习内容的兴趣和深入。世上所有的人都是喜欢学习的,只是学习的方法和内容不同而已。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心得体会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有关旅游访谈心得体会和方法一

1.1项目背景

拓展训练是一种户外体验式培训项目,在国外拥有50多年的发展历史,它渊源于二战时期的生存训练。那时候反法西斯盟军的商船、战船经常被德国打沉,大部分水手葬身鱼腹,只有极少数得以生还。后来人们惊奇的发现能够生存下来的人不一定是身强力壮的,而是那些具有协作精神、意志力和求生欲望特别强的人。

通过对这一现象的分析与研究,人们得出这样一个答案,能在恶劣环境下求得生存,靠的不仅是体能而是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协作品质。受此启发,1941年在英国创办了一所专门训练水手的学校,后来逐渐延伸到为军队训练士兵的生存能力。

战后,又从最早的生存训练演变到为社会和经济领域服务,成为现代人和现代组织一种全新的学习方式和训练方法。这种训练在国外被称为“outward development”。迄今为止,全世界此类培训学校已得到广泛发展,并成立了自己的协会,开展各种形式的交流与合作,国外许多跨国公司将其融入到日常规范的培训体系之中。

我国深圳、上海、北京等发达地区的很多著名公司和组织更加推崇和广泛采用;这种与国际培训理念接轨又经国情化发展的训练方式深受人们青睐,得到企业和组织广大精英们的的认可。

户外拓展训练源于军事特种训练的拓展,由于其固有的内在特点和优势,已经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团体特别是企业的青睐,被国际上称为“钻石行业”,其利润和发展空间十分巨大。

拓展训练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经逐渐形成一种和传统的灌输式教育模式相辅相承的体验式教育模式。训练内容已经涉及现代企业管理的各个领域,将各种深奥的管理理念和理论,通过各种有趣的游戏、身体的磨砺等亲身感受方式予以表述和体现,通过培训师的导引和讲解,让参训人员在解决问题、面对挑战的过程中达到“磨练意志、开发潜能、熔炼团队、完善人格”的目的。现代意义上的拓展训练已经和管理培训紧密的结合在一起,已经完全突破了起初狭义的拓展训练的概念和范围。

风靡全球50年的拓展训练,自1995年走进中国。短短几年的不断发展,倍受推崇,逐渐被列入国家机关、外资企业和其他现代化企业的日常培训日程。

拓展训练在中国已经逐渐被东部经济发达地区的企事业单位所认可,已经被很多大公司、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作为常规培训内容列入了日常培训计划。随着河南经济的发展和人们思想意识的逐步改变,拓展训练也开始被河南的人们所认识和接受。

正如拓展训练在国外和中国北京、上海、广州等地的发展及推广过程一样,河南的人们对于拓展训练的认识也正在经历着一个由混沌到清晰、由低层次需要到高水平要求的过程。市场经济的规律永远是造就强者这为河南地区从事拓展训练的专业机构也提出了市场警告。随着无序的混乱逐渐被国家行政主管机关的逐步引导和规范,拓展训练的概念、范围、形式等势必会逐步走向正轨。

目前我国的拓展训练行业正在向专业化和正规化方向发展。21世纪是信息时代,任何行业的发展壮大都离不开互联网,因此我国的拓训行业在步入正轨的过程中也离不开这个传播媒介。随着拓训行业的发展,各类有关拓展训练的网站也是层出不穷,但是始终却没有一个大的能够影响整个拓展行业发展的第三方拓展平台出现,因此我们期待能有一个专业而强大的网络拓展平台出现,像阿里巴巴影响b2b行业一样来影响整个拓展训练行业的发展。

1.2 项目意义

为什么“拓展训练”能有如此的魅力呢?说到企业培训,人们通常就会联想到各类文凭培训班或各种mba培训班,实际上,知识和技能都是有形的资本,而意志和精神则是无形的力量。在实际生活和工作中,动手能力和意志的坚定、坚韧往往比起书本的知识更为有效和实用。同时,如何开发出那些一直潜伏在你身上,而您自己却从未真正了解的力量;怎样才能弄清,您与他人的沟通和信任到底能深入到什么程度?这些,就是拓展训练的真正意义。

现代社会每个人都面临着知识的不断更新所带来的巨大挑战,为适应社会,我们必须开发出有效的学习手段来增强自己的学习效果。拓展培训以它“先行而后知”的体验方式打破了传统的以“教”为主的教育模式,让学员在愉快、积极的参与中习得知识、领悟道理,通过亲身体验来挖掘自己的潜力,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自信、团结、果断、顽强等优良品性的形成。

良好的团队精神和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是现代人应有的基本素质,也是现代人人格特质的两大核心内涵。在现代社会,人类的智慧和技能只有在这种人格力量的驾驭下,才会迸发出耀眼的光芒,拓展训练应运而生。早先利用户外自然环境对人进行培养的户外训练方式逐渐演变成一种面向现代社会的户外训练方式,这种新的学习方式适应了当前教育改革和素质教育的指导思想,不仅有利于个人良好品质的形成,对推动传统教育模式的改革和青少年整体素质的提高也有着重要意义。

拓展所需要的品质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积极主动:积极的工作态度和人生态度是拓展精神的核心。乐观自信,从我做起,环境因我而变;坐言起行,言必行,行必果。这样在以后的工作中才能从内心关怀客户,做好自己的工作。

(2)开拓创新:以开放的心态,应对变化,积极进龋

(3)认真负责:人和事因认真而完美,注重细节是专业化的表现。坚守承诺,积累信用。

(4)独立协作:独立自主,各司其职,独挡一面。个人和公司的竞争力来自员工不可替代的价值,高水平的独立,才有可能带来高水平的协作,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以双赢的心态创造最大动力。

(5)共享成功:成功来自每个人的努力和贡献,成功是协作的结晶;共享成功的经验,共享成功的好处。但共享不是平均分配,吃大锅饭。

现代社会竞争日益激烈,生活和工作节奏的加快让人们有了更大的压力,对每个人来说,仅仅具备良好的工作业务素质和较强的工作能力是不够的,还需具备健康的心理素质、坚强的意志、敢于进取冒险的精神和良好的人际关系及组织协调能力,而这些需要从实践和强化训练中培养出来。拓展训练对培养强化这些素质是一个很好的选择,无论是对个人还是对团体企业,它都有着较为深远的意义。

(1)对个人的意义

参加拓展训练可以使人们认识自身潜能,增强自信心,改进自身形象;克服心理惰性,磨练战胜困难的毅力;调适身心状态,不浮躁,不颓废,更好的面对工作与生活的挑战;同时增进对集体的参与意识和责任心,启发想象力与创造性,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改善人际关系,学习欣赏别人,学会关心他人。

(2)对团队的意义

拓展训练可以进一步明确和认同组织目标,增强组织地凝聚力;树立相互配合,互相支持地团队精神和整体意识;改善人际关系,形成积极向上地组织氛围;促进组织内部地沟通与信息交流;挖掘员工的内在能量,使之聚合并在工作中全部释放出来,形成从容有序地团队运作风格。

(3)对企业的意义

①为团队获得更高昂的士气和战斗力。在野外做拓展训练中,面对高难度和高空体验时,个人是无法仅用自己的力量来完成全部的课程训练的。自然,团队成员的支持与呐喊成为了每个人 完成自我挑战的决定因素。当每个参训人员成功完成训练科目时,一种自我成功的满足感和与团队共同努力成功的成就感油然而生。每个人会从心底感谢团队的支持与鼓励,感谢队友的关怀。此时,整个团队的士气与战斗力是在办公室里从来不曾达到的。

②减少员工的流动率和流失率。归宿感是人的需求的一个重要层次。在进行户外拓展训练的过程中,员工在成功体验的同时体验到了成功,这种成功来源于同伴的帮助与支持,会让员工在团体中体会到一种归宿的满足感,会为所在的集体骄傲,会为自己所在这个集体而自豪。经过这样的团队建设后,会加强员工的凝聚力而使其流动率和流失率大大减少。

③有助于企业和员工进行更和-谐的沟通。培训中通过员工之间身体与心灵上的接触使他们之间距离贴近,无距离感产生,引起各方的共鸣,达成默契。就像男女双方在音乐旋律下共舞,当双方没有接触时,很难达到步调的一致,而随着双方手与身体的直接接触,则很容易同步进行,营造出和-谐,从而产生美感。拓展培训使员工深切感受到沟通的重要性。

④有助于对员工毅志力与品质的培养。当你要放弃的时候,其实离成功已只有一步之遥了。关键时刻的毅志力往往是一个人成功的重要保障,它能帮助员工完成跨越目标的关键一步,在野外拓展训练中的断桥、空中单杠、攀岩等个人项目恰是对个人心理与信心的挑战。

⑤团队对员工的鼓励与支持有利于加强团队的凝聚力。在个人项目中,个人所要完成的规定项目都是在所有队友的关注下进行的,同伴的口号、队友的目光都成为每个人前进的动力。在这样一种浓厚的感情冲击下,每个人会尽自己的最大力量来完成每一个看似不可能做好的项目。

在众多同伴的帮助下会使员工体会到实际工作中的困难远不如想象中的困难那么大。只要生活在集体中,力量是无穷的。例如在空中断桥项目中要求每人爬上8米高的断桥,在间距为130公分的断桥上向前跨出,培养学员的面对挑战与困难的勇气。

⑥功心理训练。拓展训练是一项旨在协助企业提升员工核心价值的训练过程,通过训练课程能够有效地拓展企业人员的潜能,提升和强化个人心理素质,帮助企业人员建立高尚而尊严的人格;同时让团队成员能更深刻地体验个人与企业之间,下级与上级之间,员工与员工之间唇齿相依的关系,从而激发出团队更高昂的工作热诚和拼搏创新的动力,使团队更富凝聚力。

⑦团队合作训练。拓展训练是一套塑造团队活力、推动组织成长的不断增值的训练课程,是专门配合现代企业进行团队建设需要而设计的一套户外体验式模拟训练,这是当今欧、美及亚洲大型商业机构所采纳的一种有效的训练模式。拓展训练的内容丰富生动,寓意深刻,以体验启发作为教育手段,学员参与的训练将成为他们终身难忘的经历,从而让每一系列活动中所寓意的深刻的道理和观念,能牢牢地扎根在团队和每个成员的潜意识中,并且能在日后的工作合作中挥发应有的效用。通过拓展训练,学员将会全面的提高自己。

既然发展拓展训练意义如此重大,那么宣传和推广拓展训练也变得非常有必要,而通过互联网进行拓展宣传,创建拓展行业的专门平台网站也变得非常迫切。

目前拓展行业虽然出现了一些平台网站,但是网站整体质量不好,在行业中的影响也不明显,因此我们有待于建立一个新的功能强大、质量完备的综合性拓展训练平台适应行业发展需求。

而e7拓展网就是这样一个专业的综合性拓展训练平台,这个平台可以提供拓展行业信息,传播拓展训练知识,展现拓展公司风采,加强拓训公司与客户联系,提升拓展训练的网上知名度,为整个行业的宣传推广开辟更大的空间,最终促进整个拓展行业的发展。

1.3 项目概况

野外拓展训练是借鉴先进的团队培训理论,由传统外展训练发展而来的。它利用大自然的各种条件,通过设定具体的任务与规则,结合大自然环境本身存在的各种险阻、艰辛、挫折等困难来提升个人意志力、团队的沟通能力、协作能力、应变能力等为目的的挑战式拓展训练,从而达到激发潜能,熔炼团队的目的。

野外拓展的魅力来自于自然、挑战和与团队的融合的美好心灵。自然之美,有海上日出、原始森林、鸟语花香、天然氧吧、浩阔星空。挑战之美,有丛林穿越、徒手攀岩、悬崖速降、扎筏泅渡、野外定向。心灵之美,有团队合作、相互信任、真诚交流、放飞梦想、高峰体验。

参加拓展训练的人不仅可以体验野外探险乐趣自然、领略大自然中各种各样的挑战与刺激,学习到基本的野外探险技术和生存技巧,还能认识自身潜能,增强自身信心,克服心理惰性,磨练战胜困难的毅力,调适身心状态,乐观面对工作与生活的挑战,认识群体的作用,增进对集体的参与意识和责任心,改善人际关系,学习关心和更融洽地与他人合作。

拓展训练作为一种户外体验式项目,有很多课程。破冰:激发学员的热情,用心感受同事之间的情感,全身心地融入团队中来,进入训练状态;增强学员之间的观察、沟通、表达及呈现能力;塑造团队精神,锻铸企业之魂;打破僵局、活跃气氛,加速学员间的融洽,建立基本的伙伴关系及团队精神;拆开原有的组合,使不熟悉的学员有机会在一起交流,迅速形成组织荣誉感。

电网:培养团队合作精神,增进沟通,体现团队协同工作在解决问题中的作用,学会克服看似难以解决的问题。盲阵:树立领导才能,学习有效的沟通技巧,学会倾听,说服同伴,提高团队智商和执行力。人桥:建立团队成员间的信任感,将不可能变为可能。天梯:队员间的互相帮助和队员的牺牲精神,同时也是个人智慧的体现。

杀人者:培养学员细致入微的观察力,严谨的逻辑分析能力。地雷阵:团队成员在执行任务前明确的分工,过程中各司其职方能完成任务,检验各部门间的沟通状况。信任背摔:鼓励学员克服心理恐惧,突破自我,同时建立和体验团队成员的信任感和责任感。空中断桥:在挑战自我的同时,感受经验与环境的改变给个人思维意识上带来的变化。空中抓杠:挑战自我,突破心理障碍,激发个人潜能。

云中漫步:对个人潜能的激发,调整自我,为团队而突破自我。群英飞跃:让个人英雄主义无用武之地,突出团队力量。竹筏急渡:体现团队的集体智慧,个人学习力,锻炼胆量,对现有资源的合理分配。孤岛求生:让学员体会企业内领导层上下级之间的沟通方式,强化上下级之间的沟通意识,从而增强企业的战斗力。乾坤大挪移:提升整个团队的凝聚力与战斗力,感受群体决策的优点与缺点,体现团队的领导力与执行力。

脚踩一片天:解决问题的思路要突破限制,要敢于尝试、大胆想象,并善于实验学员的建议,排除不可行的方案。携手走天涯:体验非常状态下的生活,学会关心他人,感受关心和被关心的幸福,激发生命中至诚至善至美的爱心,用心灵碰撞之后的火花印证生命情感的真谛,增加企业的竞争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胜利墙:鼓励和强化顽强的斗志和互助取胜的信念,充分展示个人的特长,合理的分配有限的资源,感悟同心协力,战无不胜的团队合作意识。

e7拓展训练网是一个为拓展训练而建的拓展第三方平台,通过这个网站,我们可以了解拓展行业的很多东西,包括拓展训练的起源、特点、意义以及其它的一些介绍与经典展示(精彩文摘、拓展心得体会),还有拓展项目、课程、人员、基地、专业的拓展公司和客户信息等内容,网站成熟后会员还可以发布和购买拓展商品,进行在线结算。因此这个平台建成后如果推广和优化得利开展的话将会获得长足发展。

2 市场分析

2.1目标市场

作为拓展训练的第三方平台我们主要的客户主要有两类,一类是拓展需求者,一类是拓展提供者。而最主要的是一些拓展训练公司,拓展公司又分为三类(如表1)

从表2 可知, 成立于20xx 年之前的公司仅有4 家, 占10.26%; 20xx 年至20xx 年注册的公司有14 家, 占35.90%,20xx 年以后注册成立公司有21 家, 53.84%。可见, 多数公司都是在20xx 年以后成立的, 而且拓展训练在河南的发展速度较快。年培训人数超过千人的拓展公司已达到74.36%。由此可见,近几年, 河南越来越多的单位和个人接受了拓展训练的培训理念。

第一类以从事极限运动(定向越野、野外生存、攀岩、探洞、徒步旅游)为背景静如拓展培训多以俱乐部的形式出现没有固定的培训基地,一般选择公园、大型的旅游景点或没有开发的山川。主要的盈利点在与销售其野外活动装备,如:帐篷、登山鞋等。多数是极限运动爱好者或部队退伍军人旅游者

第二类设计的主要课程是管理、财务、行政等静态的公开课程,拓展培训只是包含在内的其中一个课程,因此不作为主要赢利点。专门从是企业培训的机构形式无地或租地。没有培训基地的这些企业培训机构在接到业务时,外包给专业拓展机构去做,或聘请兼职导师、租用场地进行培训。因为不确定因素太多,其效果难以保证。不固定的兼职培训师进行企业内训或公开课的企业员工300—500元

第三类专业从事拓展培训专门从事拓展培训的机构形式一般有固定的培训基地,基地设施配置水准仍然良莠不齐。培训设施完善、安全性、启发性、寓教性都必须考虑对培训师的要求较高。外企、民营、大中型企业内训比较混乱,一般在200—1000元

公司的硬件和软件资源对拓展公司运作的好坏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在关于硬件资源调查中, 拥有自己专属基地的公司仅有7 家, 只占17.95%, 拥有培训师培训体系的公司有9 家。拥有严格的管理体系拓展公司是该公司长期发展的保障, 而仅有12 家拥有自己的管理体系。在调查的39 家公司中, 拥有全职培训师超过10 人的仅有9 家, 全职培训师3 人或3 人以下的公司有12 家, 其他公司全职培训师一般在5 人左右, 可见, 全职培训师并不多。但通过访谈了解到兼职人数一般较多, 同时, 各公司的培训师可以互相兼职。

从1995年,国内诞生第一家拓展训练机构到现在,整个市场得到了空前的发展。虽然行业内还没有一个准确的统计数据,但从全国规模来看,拓展训练近几年的市场增长大约在30~40%,20xx年的国内总产值达到2~3个亿,从业人员近万人。因此,我们的目标市场还是很大的。

2.2 市场的容量和趋势

市场容量是指在不考虑产品价格或供应商的策略的前提下市场在一定时期内能够吸纳某种产品或劳务的单位数目,所以国际市场容量实际上就相当于需求量。市场容量是由使用价值需求总量和可支配货币总量两大因素构成的,仅有使用价值需求没有可支配货币的消费群体,是贫困的消费群体;仅有可支配货币没有使用价值需求的消费群体是持币待购群体或十分富裕的群体。我们把这两种现象均称之为因消费要件不足而不能实现的市场容量。以下以河南为例来谈一下拓展训练第三方平台的市场容量。

河南省的拓展训练在各地市都有开展, 其中有一半以上的户外俱乐部都有拓展业务, 而且有的俱乐部完全靠拓展业务盈利, 除了俱乐部外, 另外还有训练基地的投资商进行的拓展业务。但是,目前省内有固定拓展基地和师资, 在业内有一定影响的拓展机构主要集中在郑州, 主要有郑州世纪领航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郑州蓝顿企业管理咨询公司、郑州英雄野战部落、郑州铭远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湖南博锐思创管理顾问公司、河南钢七连雷战联盟、河南霸虎户外运动俱乐部等。

其他地市相对而言发展比较缓慢, 还没有形成稳定规模。拓展训练第三方平台的市场容量=现有的做推广的公司+由于网络发展而新增的做推广的公司。

现有的做推广的公司。河南的拓展训练公司在20xx年以前很少,在20xx年时发生了巨大变化,拓展公司如雨后春笋般迅速发展起来。现在河南省的拓展公司已经达到100多家。但是在百度上做托管的不多,只有十几家,同时在阿里巴巴上做推广的只有八、九家。

根据cnnic 的统计,截至20xx 年底,我国网民数量为2.1 亿人、网站数量为150.4 万个、网页数量为84.7 亿个,三项指标较20xx 年分别增长30%、78%、89%。在此环境下,我国中小企业正在加速互联网化,通过建设网站开展网络营销活动。

传统的营销管理强调企业的4p (产品product、价格price、渠道place 和促销promotion),现代营销管理追求4c(顾客customer、成本cost、方便convenience 和沟通communication)(如图1)。然而,无论哪一种观念都必须实行全程营销,即必须由产品的设计阶段就充分考虑消费者的需求和意愿。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往往难以做到,因为消费者与企业之间缺乏合适的沟通渠道或沟通成本过高。而在网络环境下,这一状况将有所改观,即使是中小企业也可通过电子布告栏、线上讨论广场和电子邮件等方式与消费者进行沟通。

这种双向互动的沟通方式可以提高消费者的参与积极性。更为重要的是,它将使企业的营销决策有的放矢因此,网络营销必将被各个企业接受。随着拓展公司数量的增多和网络营销的重要性与优势的逐渐显示,拓展训练第三方平台的需求量是会逐年增加

有关旅游访谈心得体会和方法二

各位游客朋友,大家好!我代表襄阳##旅行社的全体人员对你们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我是你们的导游员##,大家可以叫我##,在接下去的时间里将由我为各位提供导游讲解服务,我身旁的这位是我们的司机张师傅,他有着5年的驾驶经验,大家可以放心乘坐我们的旅游大巴,希望我们的努力能给大家带来一段美好而又愉快的旅途!

三国故事湖北多,这可不是吹牛。《三国演义》120回,其中的75回就发生在我们湖北,而这75回中又有44回发生在襄阳。按照行程,我们今天要参观的就是天下闻名的三国时期最杰出的政治家、军事家、诸葛亮躬耕10、以待明君的古隆中。

襄阳古隆中是国家4a级风景名胜区,至今已有1800多年的历史。隆中在襄阳城西13公里处,因“山有隆然而起”得名,《三国演义》中对隆中是这样描述的:“山不高而秀雅,水不深而澄清,地不广而平坦,林不大而茂盛”,是一个风景美丽的地方。

隆中之所以天下闻名,原因有三个:一是诸葛亮的躬耕之地,二是刘备三顾茅庐的所在地,三是著名的“隆中对策”的提出地。俗话说,到当阳拜关公能求得吉祥,到隆中拜孔明能增长智慧。希望各位朋友在参观完隆中后到能像诸葛亮那样博学多才,智计百出。说着说着,我们的旅游大巴已到达隆中景区了,请大家带好随身物品,依次下车。

现在各位看到的便是古隆中牌坊,它是由清朝光绪20xx年湖北提督陈文炳负责修建,作为古隆中风景区的标志。石牌坊高约6米,长约10米,正面大门刻的是“古隆中”三个大字,两边石柱上雕刻着唐代大诗人杜甫的诗句“三顾频烦天下计,两朝开济老臣心”,这句是高度赞扬了刘备三顾茅庐的诚意和诸葛亮业绩两朝的赤胆忠心,两边小门上雕刻着诸葛亮的名言“淡泊明志,宁静致远”,表明了诸葛亮在隆中隐居时,虽过着平淡的生活,却胸怀远大的志向。现在请大家看一下石牌坊的背面,上方有五个大字“三代下一人”,这是北宋文学家苏轼的一句名言,意思是说诸葛亮是夏、商、周三代以后最高尚最伟大的人,没有其他人可以与之相提并论。两边柱子是唐代大诗人杜甫的诗句“伯仲之间见伊吕,指挥若定失萧曹”,这句诗高度赞扬了诸葛亮接杰出的政治、军事才能。

走过石牌坊,穿行躬耕田,就到了小虹桥。清代王铽在《隆中十咏》中,写到小桥说:“有人睹物思玄德,曾向小虹桥上行”。这座小桥还有一段趣史,据说,刘备二顾茅庐时,在桥旁遇见诸葛亮的岳父黄承彦,一看老人衣着狐裘,谈吐不凡,曾误以为诸葛亮,闹了一场误会。从此,小虹桥和隆中一样著名于世了。桥为石拱,青石板面,桥下流水清澈,淙淙有声。当你漫步桥上,独自徘回,不由得你会不假思索刘备那种“求贤若渴的精神”。大家可以在桥上感受感受这种意境。

走过小虹桥,拾级而上,便是武侯祠。现存武侯祠建于明末清初,依山而建,共分四层院,一层高一层。武侯祠大厅的木匾上雕刻着“三顾频烦天下计,一番晤对古今情”的题词,正殿有诸葛亮的塑像,陈列有铜鼓及其他石刻文物等。两侧设有配殿,西配殿名“三义殿”,内塑有刘备、关羽、张飞像,是人们凭吊祭祀的地方。

武侯祠的右下首便是三顾堂,顾名思义就是人们为了纪念刘备“三顾茅庐”而修建的。据说刘备三顾茅庐时在这里拴过马。后人依此建一四合院,名三顾堂。堂内陈列有岳飞手书的《出师表》。

离三顾堂不远处的那个六角形庐亭就是草庐,这里是诸葛亮与他的亲朋师友经常聚会的地方。唐代冯志韵草庐诗说:“卧龙人去远,此地尚名冈。所幸遗民在,凭君一劝耕。”据史书记载,他写诗的时候草庐还完好,而今草庐已无故迹可寻,留下的只有一个隆起的大山包,而现在大家看到的六角形庐亭为后人所建。

远远看去那个最高最雄伟的建筑就是腾龙阁,腾龙阁依山取势,拔地擎天,决定巍峨,飞檐壮丽,雄伟而蕴含秀美,古雅而透出清新。腾龙阁是1999年12月建成的标志性景观建筑,阁高44米,建筑面积1108平方米,上下十层,宝形访汉建筑外形,阁内各楼层分别陈列有历代赞颂诸葛亮的诗文,诸葛亮在隆中十年的成长历程及他在襄阳的社会关系,三国主要人物雕像或画像。现在大家就随我一起登上这最高峰吧。每一层楼都能领略到孔明智慧,登上塔顶,徐徐清风拂面,远山近水尽收眼底,襄阳市区全景一览无余。

美好的时光总是短暂的令人难忘的,我们的隆中之行到此就结束了,我也要和大家说再见了,在这里感谢大家对我工作的支持与配合。最后,祝大家工作顺利,生活顺心,有缘我们下次再见......

有关旅游访谈心得体会和方法三

一、游遍天下,佛佑我家。

二、幸福时光的证明行长修,物永稀。

三、圣地出游,带佛回家。

四、买个吉祥物,一生遗憾无。

五、由远而来,携福而归。

六、吉祥来了,遗憾没了。

七、参禅拜佛,带回吉祥。

八、佛教圣地游,佛缘结永久。

九、旅行回家,怎能少了我。

十、缘逢吉祥物,运开鸿福天。

十一、吉祥物佛佑日月长,吉祥永相随。

十二、千年佛教圣地,一品佛品情缘。

十三、红尘多烦恼,皈依一生安。

十四、一份吉祥物,一段好旅途。

十五、前世修来今世缘,切莫犹豫回头憾。

十六、千年佛教圣地,一品佛品世缘。

十七、携一份吉祥,与全家分享。

十八、吉祥物,遇见不可错过。

十九、吉祥钟表,睹物思佛。

二十、佛教圣物纪念品,相伴一生不后悔。

二十一、乘兴而来,得其物而归。

二十二、吉祥钟情,幸福爱你。

二十三、吉祥物佛佑众生,吉祥伴你(陪伴)。

二十四、旅途千万里,吉祥零距离。

二十五、吉祥物,让回忆更有形。

二十六、把佛带回家,就是把爱带回家。

二十七、别与福缘擦肩过,福运可遇不可求。

二十八、佛缘相随,岁岁平安。

二十九、我佛在我心,常伴更倾心。

三十、有佛法的礼物吉祥物带给家人朋友吉祥(如意)。

三十一、我会带给你一份幸福吉祥物。

三十二、缘来吉祥,幸福安康。

三十三、旅游胜地纪念版,购有吉祥物真值。

三十四、吉祥钟(终)相伴,此生无遗憾。

三十五、有佛为缘,快乐随身。

三十六、身佩吉祥物,佛佑一生缘。

三十七、身有佛,心有佛,佛心照耀佑身佛。

三十八、佛有吉祥物,恩赐一生福。

三十九、我的吉祥物,平安渡吉祥。

四十、圣地有圣物,我选吉祥物。

四十一、心中有佛,身边更有佛。

四十二、吉祥如意,佛缘如家。

四十三、爱传天下,佛佑平安。

四十四、美景穿眼过,吉祥伴永久。

四十五、有吉祥物,无遗憾在。

四十六、吉祥物在手,万事皆无忧。

四十七、相见是缘,相佑一生。

四十八、与佛有缘,一身幸福(平安)。

四十九、吉祥物,把回忆也带回家。

五十、宁静致远,吉祥如意。

五十一、佛教圣地游,佛品伴永久。

五十二、佛缘随心,吉祥随行。

五十三、千年佛教圣地,一品佛品慈悲。

五十四、留下圣地精彩,带走佛缘纪念。

五十五、圣地享胜景,吉祥在心中。

五十六、吉祥物,遗憾无。

有关旅游访谈心得体会和方法四

活动地点:珠海市荷包岛

活动时间:20xx年10月15日-16日

出游方式:荷包岛自由行

物流2班全体同学及老师

时光匆匆,我们即将离开学校、参加实习、工作,我们能相聚在一起游玩的机会越来越少,此次旅游,目的是为了纪念我们三年的同窗生涯,更是用旅游的方式来舒缓我们就业的压力,达到娱乐的目的。另外,享受旅游带来的乐趣,增进同学们友谊,促进班级文化建设。

(一)前期工作

1、召开全体班会,通过民主选择,决定旅游景点。

2、召开班干部会议,商讨旅游中的具体项目

3、了解同学们喜好,方便安排住宿、饮食

4、出发前,舍长提醒同学们要带齐生活必需品

(二)具体活动行程

20xx-10-15

1、烧烤食物、饮料—陈波、

2、活动物资准备——亚勇

3、校门口集中,出发前大合照——亮明

4、科干——高栏港,巴士—清点人数—倩男

5、高栏港——荷包岛,客船——清点人数——倩男

6、码头——山顶车站,巴士——物资转移——亮明、陈波

7、巴士——营地,步行——物资转移——亮明、陈波

8、按组分配,搭建帐篷——帐篷住宿登记——显豪、小昭

9、 自由活动,玩水,捉鱼,沙滩排球、拔河、足球等——自由组织—安全巡查—亮明

10、 烧烤晚会,另外不吃烧烤的同学,另作安排饮食——陈波

11、 篝火晚会,开展团体合作娱乐的活动——主持人(待定)

具体活动流程

(1) 拔河比赛

(2) 剪刀石头布比赛

(3) 七人八足

(4) 衔纸杯传水

(5) 其他项目正在计划中

11、捕捉螃蟹,休息时间,安排同学值班——亮明

20xx-10-16

1、凌晨四点-五点,看日出—亮明

2、清晨,早晨、环卫保洁—亚勇

3、观光步行?—亮明

4、中午,聚餐—陈波

5、乘船返回高栏港—倩男

6、乘车返回学校—倩男

共42人

男生:20人

女生:22人

第一组(11人):

黄亮明、曾玉峰、孔德境、范翼然、曾怀杰、江雪君、关艺芳、周晓琪、黄玫瑰、何银笑、林燕娜

第二组(10人):

陈波、陈豪源、蔡继鹏、郑定康、何志旭、黄晓明、吴昭辉、林洁君、罗秋苑、李旻柽

第三组:(10人)

吴亚勇、李木森、叶家茂、周柏康、陈盛通、何杜能、陈诗苑、邝美玲、陈虹、孙李红

第四组:(11人)

陈显豪、黄德章、赖光、邱垂钿、曾倩男、梁燕珊、陈燕媚、陈章萍、曾春婷、周燕平、陈妍

注:各组男女名单的第一位为该小组组长,例如第一组组长为:黄亮明、江雪君

男生:13人

报关培训:黄金林、曾耀建

晕车:陈师表(身体不适)

晕船、报关培训、皮肤过敏:关海新

经济困难:罗嘉星(会计从业资格证培训)、林桂雄、钟雪武

不去:吴宇腾(皮肤过敏)、身体不适:宋苏年、徐杰飞

其他:蔡智钟(待定)

会计从业资格证培训:林华明

实习:高光明

女生:14人

实习待定:庄锦娟、陈嘉怡

晕船:王晓云、王美萍、李金妹、吴秀婷

周末回家:黄益明

皮肤过敏:梁小燕

报关培训:潘诗琪、陈丽霞、谭嘉玲

物流师培训:黄敏纯

其他:梁艳冰、吴卓颖

1、乘船往返、门票、帐篷、岛上环保用车(双程)——115*36=4140

2、乘船往返、门票、小木屋、岛上环保用车(双程)——128*4=512

3、科干——高栏港44座巴士(双程)——500元

4、16日中午餐,四围*每围300元——1200元/

5、烧烤食物——640元

6、租借烧烤炉——60*6=360元

7、饮料+纸巾+锡纸——86、9元

8、玉米、番薯、茄子——37元

9、药品——31+11、9=42、9

10、水果——100元

11、彩纸、墨汁——15元

12、中餐饮料8支——48元

13、棒棒糖+火腿——20、5元

14、玉米+扑克——24+15=39元

15、7人晚饭餐费——216元

16、泰诺2粒——5元

17、文件打印——5元

合计:79773元

实收42*200元=8400元

剩余:422、7元

注:以最终消费金额为准,若有多余的钱会直接退回给同学们。

1、人员确定,14日下午4:30分截止报名

2、篝火晚会节目策划 14日-

3、医疗药品准备 14日-

4、烧烤食物14日-

5、后勤供给:灯光、饮用水,14日。

有关旅游访谈心得体会和方法五

团队出境旅游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者:_____________________ 等 人(名单可附页,需出境社和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确认);

出境社: 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一章 术语和定义

第一条本合同术语和定义

1. 团队出境旅游服务,指出境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和《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出国旅游及赴中外双方政府商定的国外边境区域和港、澳地区等旅游目的地旅游,代办旅游签证/签注,代订公共交通客票,提供餐饮、住宿、游览等两项以上服务活动。

2.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出境社,用于购买本合同约定的旅游服务的费用。

旅游费用包括:

(1)必要的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

(2)交通费(含境外机场税);

(3)住宿费;

(4)餐费(不含酒水费);

(5)出境社统一安排的景区景点的门票费;

(6)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

(7)导游服务费;

(8)边境旅游中办理旅游证件的费用;

(9)出境社、境外地接社等其他服务费用。

旅游费用不包括:

(1)办理护照、港澳通行证的费用;

(2)办理离团的费用;

(3)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4)合同未约定由出境社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项目所需的费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

(5)境外小费;

(6)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通讯 、饮料及酒类费用,个人娱乐费用,个人伤病医疗费,寻找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费用。

3.履行辅助人,指与旅行社存在合同关系,协助其履行本合同义务,实际提供相关服务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

4.自由活动,特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

5.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期间、旅游者不参加旅游行程活动期间、每日行程开始前、结束后旅游者离开住宿设施的个人活动期间、旅游者经领队或者导游同意暂时离团的个人活动期间。

6. 不合理的低价,指出境社提供服务的价格低于接待和服务费用或者低于行业公认的合理价格,且无正当理由和充分证据证明该价格的合理性。其中,接待和服务费用主要包括出境社提供或者采购餐饮、住宿、交通、游览、导游或者领队等服务所支出的费用。

7. 具体购物场所,指购物场所有独立的商号以及相对清晰、封闭、独立的经营边界和明确的经营主体,包括免税店,大型购物商场,前店后厂的购物场所,景区内购物场所,景区周边或者通往景区途中的购物场所,服务旅游团队的专门商店,商品批发市场和与餐饮、娱乐、停车休息等相关联的购物场所等。

8.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指旅游者自己购买或者通过旅行社、航空机票代理点、景区等保险代理机构购买的以旅行期间自身的生命、身体或者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短期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航空意外险、旅游意外险、紧急救援保险、特殊项目意外险。

9.离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境外经领队同意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0.脱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境外未经领队同意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1.转团,指由于未达到约定成团人数不能出团,出境社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在行程开始前将旅游者转至其他出境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履行合同的行为。

12.拼团,指出境社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在签订合同时经旅游者同意,与其他出境社招徕的旅游者拼成一个团统一安排旅游服务的行为。

13.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骚乱、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

14.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客观因素引发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飞机、火车、班轮、城际客运班车等公共客运交通工具延误或者取消,景点临时不开放。

15.必要的费用,指出境社履行合同已经发生的费用以及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 包括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费用(含预订金)、旅游签证/签注费用、饭店住宿费用(含预订金)、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等。

16.公共交通经营者,指航空、铁路、航运客轮、城市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经营者。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二条 旅游行程单

出境社应当提供带团号的《旅游行程单》(以下简称《行程单》),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行程单》应当对如下内容作出明确的说明:

(1)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目的地、结束地,线路行程时间(按自然日计算,含乘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不足24小时以一日计);

(2)旅游目的地地接社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3)交通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交通工具及档次等级、出发时间以及是否需中转等信息);

(4)住宿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住宿饭店的名称、地址、档次等级及是否有空调、热水等相关服务设施);

(5)用餐(早餐和正餐)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用餐次数、地点、标准);

(6)出境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明确旅游线路内容包括景区点及游览项目名称、景区点停留的最少时间);

(7)自由活动的时间;

(8)行程安排的娱乐活动(明确娱乐活动的时间、地点和项目内容);

《行程单》用语须准确清晰,在表明服务标准用语中不应当出现“准×星级”、“豪华”、“仅供参考”、“以为准”、“与同级”等不确定用语。

第三条 订立合同

旅游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条款和《行程单》,在旅游者理解本合同条款及有关附件后,出境社和旅游者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由旅游者的代理人订立合同的,代理人需要出具被代理的旅游者的授权委托书。

第四条 旅游广告及宣传品

出境社的旅游广告及宣传品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其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出境社和旅游者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三章 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五条出境社的权利

1.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参团;

2.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3.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额旅游费用;

4.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时,可以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和紧急避险措施并要求旅游者配合;

5.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6. 要求旅游者对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损害出境社合法权益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7.要求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劝阻旅游者违法和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第六条 出境社的义务

1.按照合同和《行程单》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旅游者提供服务,不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不降低服务标准;

2.向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

3.不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组织、接待旅游者,不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4.在出团前采取行前说明会等方式,如实告知具体行程安排和有关具体事项。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旅游目的地国家或者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禁忌;旅游活动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和安全避险措施、旅游者不适合参加旅游活动的情形;出境社依法可以减免责任的信息;境外小费标准、外汇兑换事项、应急联络方式(包括我驻外使领馆及出境社境内和境外应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告知的事项;

5. 为旅游团队安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持证领队人员;

6.妥善保管旅游者交其代管的证件、行李等物品;

7.为旅游者发放用中英文固定格式书写、由旅游者填写的安全信息卡(内容包括旅游者的姓名、国籍、血型、应急联络方式等);

8.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时,应采取合理必要的保护和救助措施,避免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

9.积极协调处理旅游行程中的纠纷,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10.提示旅游者按照规定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1.向旅游者提供发票;

12.依法对旅游者个人信息保密。

第七条 旅游者的权利

1.要求出境社按照合同及《行程单》约定履行相关义务;

2.拒绝出境社未经事先协商一致的转团、拼团行为;

3.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出境社未与旅游者协商一致或者未经旅游者要求而指定购物场所、安排旅游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有权拒绝出境社的导游、领队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

4.在支付旅游费用时要求出境社出具发票;

5.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得到尊重;

6.在人身、财产安全遇有危险时,有权请求救助和保护;人身、财产受到侵害的,有权依法获得赔偿;

7.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者要求出境社协助索赔;

8.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旅游者的其他各项权利。

第八条 旅游者的义务

1.如实填写《出境旅游报名表》、签证/签注资料和游客安全信息卡等各项内容,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准确无误且能及时联系;

2.向出境社提交能有效使用的因私护照或者通行证,自办签证/签注者应当确保所持签证/签注在出游期间有效;

3.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

4.按照合同约定随团完成旅游行程,配合领队人员的统一管理;

5. 遵守我国和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不参与色情、赌博和涉毒活动;不擅自脱团;不在境外滞留不归;

6. 遵守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等文明行为规范;

7.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以及有关部门、机构或者旅游经营者采取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予以配合;

8. 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随身携带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不在行李中夹带;

9.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不损害当地居民的合法权益,不干扰他人的旅游活动,不损害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不采取拒绝上、下机(车、船)、拖延行程或者脱团等不当行为;

10.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应当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选择活动项目,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第四章 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

1.出境社与旅游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确认。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出境社应当退还旅游者。

2.行程开始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出境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的,双方经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处理;延期出行的,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3.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或者出境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1)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经向旅游者作出说明,旅游者同意变更的,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2)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出境社与旅游者分担。

(3)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双方分担。

第十条 合同的转让

旅游行程开始前,旅游者可以将本合同中自身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出境社没有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并办理相关转让手续,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和第三人承担。

正当理由包括但不限于:对应原报名者办理的相关服务不可转让给第三人的;无法为第三人办妥签证/签注、安排交通等情形的;旅游活动对于旅游者的身份、资格等有特殊要求的。

第十一条 不成团的安排

当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可以与出境社就如下安排在本合同第二十三条中做出约定。

1.转团:出境社可以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降低的前提下,经事先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合同,并就受委托出团的出境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先行承担责任,再行追偿。旅游者和受委托出团的出境社另行签订合同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2.延期出团或者改签线路出团:出境社经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可以延期出团或者改签其他线路出团,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出境社予以退还。需要时可以重新签订旅游合同。

第五章合同的解除

第十二条出境社解除合同

1.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出境社解除合同的,应当采取书面等有效形式。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按照出发日减去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的自然日之差计算,下同)以上(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出境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费用);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不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除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外,还应当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旅游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境社可以解除合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患有传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

(2) 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且不同意交有关部门处理的;

(3)从事违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的;

(4)从事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活动,且不听劝阻、不能制止的;

(5)法律规定的影响合同履行的其他情形。

出境社因上述情形解除合同的,应当以书面等形式通知旅游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的相关约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第十三条旅游者解除合同

1.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既不同意转团,也不同意延期出行或者改签其他线路出团的,出境社应及时发出不能成团的书面通知,旅游者可以解除合同。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2.除本条第1款约定外,在行程结束前,旅游者亦可以书面等形式解除合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上提出解除合同的,未办理签证/签注的,出境社应当向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已办理签证/签注的,应当扣除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出境社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相关约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3.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视为旅游者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相关约定处理。

第十四条因不可抗力或者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或者出境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出境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旅游者不同意变更的,可以解除合同(因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提出解除合同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合同解除的,出境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第十五条必要的费用扣除

1.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约定由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

行程开始前14日至7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70%。

2.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费用-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天数×已经出游的天数。

如按上述第1款或者第2款约定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解除合同的,出境社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应当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款手续。

第十六条 出境社协助旅游者返程及费用承担

旅游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出境社应协助旅游者返回出发地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点。因旅行社或者履行辅助人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返程费用由出境社承担;行程中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第十三条第2款约定解除合同的,返程费用由旅游者承担;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约定解除合同的,返程费用由双方分担。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出境社的违约责任

1.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收到出境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出境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等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14日至7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出境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出境社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或者旅游者不同意不成团安排的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还全部旅游费用的手续并支付上述违约金。

2.出境社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者未经旅游者同意调整旅游行程(本合同第九条第3款规定的情形除外),造成项目减少、旅游时间缩短或者标准降低的,应当依法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出境社具备履行条件,经旅游者要求仍拒绝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出境社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旅游者采取订同等级别的住宿、用餐、交通等补救措施的,费用由出境社承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滞留等严重后果的,旅游者还可以要求出境社支付旅游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赔偿金。

4.未经旅游者同意,出境社转团、拼团的,出境社应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5%的违约金;旅游者解除合同的,出境社还应向未随团出行的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向已随团出行的旅游者退还尚未发生的旅游费用。如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出境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5.出境社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30日内,要求出境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1)出境社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

(2)未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未经旅游者要求,出境社指定具体购物场所或者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

6.与旅游者出现纠纷时,出境社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 旅游者的违约责任

1.因不听从出境社及其领队的劝告、提示而影响团队行程,给出境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旅游者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所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3.由于旅游者的过错,使出境社、履行辅助人、旅游从业人员或者其他旅游者遭受损害的,应当由旅游者赔偿损失。

4.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责任。

5.旅游者违反安全警示规定,或者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不予配合,造成旅行社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九条其他责任

1.因旅游者提供材料存在问题或者自身其他原因被拒签、缓签、拒绝入境和出境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出境社将未发生的费用退还旅游者。如给出境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出境社原因导致旅游者被拒签而解除合同的,依据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处理。

2.由于旅游者自身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或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出境社不承担责任。

3.旅游者自行安排活动期间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出境社在事前已尽到必要警示说明义务且事后已尽到必要救助义务的,出境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出境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出境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出境社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5.由于公共交通经营者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依法应承担责任的,出境社应当协助旅游者向公共交通经营者索赔。

第七章 协议条款

第二十条 线路行程时间

出发时间 年 月 日 时,结束时间 年 月 日 时;共 天,饭店住宿 夜。

第二十一条 旅游费用及支付(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成人 元/人,儿童(不满14岁) 元/人;其中,导游服务费 元/人;

旅游费用合计 : 元。

旅游费用支付方式: 。

旅游费用支付时间: 。

第二十二条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出境社提示旅游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旅游者可以做以下选择:

□委托出境社购买(出境社不具有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不得勾选此项):保险产品名称 (投保的相关信息以实际保单为准);

□自行购买;

□放弃购买。

第二十三条 成团人数与不成团的约定

成团的最低人数: 人。

如不能成团,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1.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出境社委托

出境社履行合同;

2.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延期出团;

3.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改签其他线路出团;

4.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解除合同。

第二十四条 拼团约定

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采用拼团方式拼至 出境社成团。

第二十五条 自愿购物和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约定

1.旅游者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参加出境社安排的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2.出境社可以在不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不诱骗旅游者、不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前提下,按照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与旅游者协商一致达成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协议;

3.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安排应不与《行程单》冲突;

4.地接社及其从业人员在行程中安排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责任由订立本合同的出境社承担;

5. 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具体约定见《自愿购物活动补充协议》(附件3)、《自愿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补充协议》(附件4)。

第二十六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亦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消费者协会、有关的调解组织等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未尽事宜,经旅游者和出境社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列入补充条款。(如合同空间不够,可以另附纸张,由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第二十八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境社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 _____________________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 年 月日 签约日期: 年 月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境社监督、投诉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省 市旅游质监执法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诉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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