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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实践心得体会会计实用 会计社会实践的心得体会(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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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实践心得体会会计实用 会计社会实践的心得体会(5篇)
2023-01-01 22:01:36    小编:ZTFB

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好的心得体会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关于企业实践心得体会会计实用一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籍贯: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县(区)

____________乡(镇)_________________村(街)

身份:农业人口( );非农业人口( )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私营企业劳动管理暂行规定》和省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限为________年。试用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 _____月_______日止,期限为_______个月。

二、生产(工作)任务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________________工作。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在______________岗位承担___________任务,担任_________工种。

乙方在生产、工作上应达到的数量、质量指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生产(工作)条件

为保证乙方完成合同要求的生产(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数量、质量指标,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甲方根据国家有关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具体内容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劳动纪律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乙方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积极完成所从事的工作。

五、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

1.甲方实行每日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作制(实行五天工作制后从新规定)。因生产工作需要确需延长工作时间,须经工会和乙方本人同意,并发给乙方加班工资。日加班不得超过三小时,连续加班不得超过三天。乙方如为未成年工,孕期、哺乳期女工,甲方不得安排其加班加点。

2.甲方依照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同乙方协商确定的最低工资不低于当地同行业集体所有制企业同等条件工人的最低工资标准,具体工资标准和工资形式以及奖金、津贴、补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每月___________日发放工资。超过当月发薪日的,从第六日起每天按拖欠乙方本人工资总额的1%赔偿乙方损失。

4. 甲方根据企业的生产发展,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资。

六、保险和福利待遇

1.按照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机构的规定,甲方按乙方工资总额的___________%,乙方按本人工资的___________%,按月缴纳退休养老基金。

2.因第七条第2款第(3)项和第3款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发给乙方生活补助费;合同期未满的,加发失业救济费,其标准为:工资每满一年或距合同期每差一年发给乙方一个月的基本工资,半年以上不到一年的以一年计,工作时间(或合同期)超过十二年的,以十二年计。

3.甲方参照国家或省的失业保险有关规定向就业服务机构缴纳失业保险基金,乙方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4.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治疗期间工资照发,所需医疗费用由甲方支付。医疗终结,经市(县)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为残废的,由甲方发给残废金。乙方因工残废或患职业病死亡,按照《劳动保险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由甲方发给丧葬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按其工作时间长短给予三至六个月的医疗期。在医疗期间发给不低于本人原工资百分之六十的病假工资。

6.乙方为女职工,其孕期、产假和哺乳期的待遇按《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及省有关规定执行。

7.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假日为___________,公休假为___________,婚丧假为___________,探亲假为___________。

七、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方因转产、调整生产项目,或者由于情况变化,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

2.下列情况,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甲方的实施细则,乙方属于应予辞退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4)甲方歇业、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须征求工会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3.下列情况,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甲方不能按照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2)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生产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3)经甲方同意,乙方自费考入中等专业以上学校学习的;应征入伍,或有正当理由要求辞职的;

(4)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政策,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4.下列情况,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期限未满,又不符合本条第2款规定的;

(2)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乙方为女工,在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的。

5.乙方被劳动教养,以及受刑事处分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6.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必须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方可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但试用期经发现不合格的、因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外。另外,符合第七条第3款(1)、(2)、(4)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随时解除合同。

解除合同,甲方应当征求本企业工会组织的意见。

解除合同,甲方应报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7.合同期限届满,应即终止执行。是否续订合同,应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对方。如对方同意续订合同,应办理续订合同手续。如不终止执行又不履行续订手续,合同将视为自动续订同一合同期限。

八、双方需约定的事项

1.甲方为乙方提供住房,房租、水电费自理( )。发给住房补贴(每月___________元)。

2.甲方自办职工食堂,乙方伙食按饭菜成本收费( )。甲方负责乙方在外搭伙的管理费( )。发给伙食补贴(每月___________元)。

3.甲方按国家规定,每月发给乙方各种补贴___________元。

4.除第七条第2款外,属于___________等情况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5.除第七条第3款外,属于___________等情况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6.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后,乙方须为甲方服务___________年,否则,乙方须支付甲方所付培训费。

九、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违约责任

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如遇违约时,违约方应按本企业的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付给对方违约金___________元;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后果及责任大小予以赔偿。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应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无效的,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旨在确定甲乙双方劳动关系,明确双方责权利。有关条文的具体实施,甲方在不违背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政策的前提下制定实施细则。

十三、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用钢笔或毛笔填写,涂改、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章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鉴证人:签章

鉴证机关:盖章

合同鉴证时间:年 月 日

关于企业实践心得体会会计实用二

甲 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 方: 身份证号: 受雇职工(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私营企业雇工劳动管理暂行办法》,甲乙双方以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开始,至 年 月 日终止,其中试用期 天。

第二条 乙方同意在甲方从事 工作。

第三条 甲方对乙方的劳动质量和能力要求是达到 部门岗位工作要求 。

第四条 甲方每月 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不 元/月,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元/月。

第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时间为26天工作制,其月薪工资中已包含加班费工资。

第六条 乙方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按国家和深圳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甲方无需再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七条 甲方不负责为乙方另外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其他商业保险,如乙方因违规操作导致的工伤,则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八条 乙方需保证良好的健康状况,身体条件能满足工作的需要,如乙方因健康问题不能满足甲方用工需要的,则需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条 甲方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规章,为乙方提供劳动安全和卫生设施。根据从事工种的需要,发给乙方劳动保护用品和配置生产、工作必需的劳动工具。

第十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所定的劳动纪律和《员工手册》的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 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二条 乙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三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提前七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2、乙方劳动未达到工作规定的质量和能力要求的;

3、甲乙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一条,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十四条 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六条 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期满时,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第十八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约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赔偿甲方损失。

第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深圳市劳动争议仲裁定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深圳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签名 (盖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企业返聘合同范文三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乙方:

乙方已达到退休年龄,或者已经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含国家规定的退休金和其他待遇),根据工作需要返聘到甲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动返聘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协议期限

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其中试用期从月月

二、工作内容

乙方返聘期间根据甲方业务需要,从事 岗位(工种)工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岗位具体职责和要求。

三、工作时间

1.甲方实行标准工时制,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四、报酬

甲方每月以货币或转账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元或 按

五、保密义务

乙方负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或工作秘密的义务。

六、医疗

经协商返聘期间如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费用有乙方自己承担。

七、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甲方根据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提供劳动保护设施、劳动保护用品及其他劳动保护条件,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八、规章制度

1.甲方依法制定单位规章制度,并通过有效方式及时告知乙方。

2.乙方服从甲方工作管理,并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九、合同的解除、终止及工作交接

(一)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且无需支付违约金,如乙方的行为对甲方造成损害的,甲方可依法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①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②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③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除本条第1、2项规定情形外,甲、乙双方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需提前 天书面通知对方。

(二)有下列情形的,本合同终止:乙方在返聘期间患病或负伤,不能继续胜任工作的,合同终止。

(三)本合同终止、解除后,乙方应在 天内办理工作交接。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他

1.甲乙双方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条款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及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相关规定执行。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年 月 日

乙方:(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关于企业实践心得体会会计实用三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省有限公司曲靖分公司:

经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省有限公司曲靖分公司竞争性商务谈判,我公司成为了20xx年曲靖分公司(废铁、钢绞线、机柜、板件等)的回收企业。为了促进企业和环境的和谐发展,及对社会的应以责任,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 严格遵守各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制度,诚实守法。

二、 企业各类环保资质规范齐全,符合环保要求。具备处理该废弃物的场地、设施、技术工艺、人员及合法资质。

三、 我公司负责办理有关环保部门要求的各类审批手续。

四、 规范操作并定期检修治污设备,污染物排放全面达标并主动消减 污染物排放总量。

五、 建立完整的企业环境资料,对企业实行环保规范化管理。

六、 不设置暗管、暗口,不偷排直排废水,以正当方式排污。

七、 不擅自增设污染工序,不擅自扩大生产规模,新、改(扩)建项 目严格执行环评制度。

八、 主动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不隐瞒、不欺骗,如实申报排污状况。

九、 不非法转移危险废物,及时与有处置资质单位签定危废处理协议。

十、 积极主动地采用低污染生产技术和设备,采用高治污处置设备。

十一、 建立良好和谐的厂群关系,无群众投诉情况的发生。

十二、 与具备运输资质的厂家签定运输合同,执行环保规定。

十三、 建立完善的运输应急预案,保障报废蓄电池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十四、 在整个搬运、装卸及运输过程中始终处于密闭状况,不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铅酸报废蓄电池,并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各项责任。

十五、 愿意承担在装卸、运输过程中由此而产生的环保、安全、事故的责任。

十六、 如违背上述承诺,我公司将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以贵公司无任何关联。

特此承诺

单位名称(盖章):

20xx年x月x日

关于企业实践心得体会会计实用四

随着全国高职院校的扩招,以及近几年经济发展的状况,高职毕业生的就业形势日趋严峻,就业竞争的压力日益增大。应对这样一个大的形势,为了给职院学子一个社会实践的机会,提高职院学生在未来求职道路上的竞争力,同时也为企业与学校、学生开展更广泛的交流建立一个平台,学院团委、招生就业处拟举办校园模拟招聘会。

1、企业方面

①通过本次模拟招聘会大力宣传和展现本公司企业文化和管理经验,在学生当中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扩大企业的社会影响,树立良好的人才培育使用环境。

②可以提前介入人才招聘程序,发现优秀人才,进行人才储备。

③可以让企业更好地了解我院的教育状况,有针对性地展开人力资源工作,为公司以后在本校选拔优秀人才创造平台,提供机会。

2、学生方面

大学生普遍希望能尽快地融入社会,找到自己满意的工作和位置,而往往会有很大一部分大学生在迈出校园走进社会的起跑线——应聘上就已经比其他人落后了。此次模拟招聘会可以让在校大学生体验招聘场面,了解招聘的礼仪,提高在校大学生的应聘和就业技巧。而且通过这个招聘会各选手也将会深入了解到目前的市场情况,更清晰地剖析自己,弥补不足之处,发扬优点,为自己将来走向社会作好准备。

展现自我才能塑造精彩人生

关爱大学生携手就业路

本次活动主要面向全校大三学生,以个人参与为主,欢迎同学报名参加。

本次活动由院团委主办,院就业指导中心协办,将邀请企业或社会机构进行冠名赞助并协办。对于本次比赛的筹划和组织,我们将联合成立比赛组委会进行规划和统一安排调度。

主任:宋丽丽、曲雪玉

成员:王允、魏岚及各系分团委负责人

1、采取单公司多聘者的模式,邀请各个企业的人力资源部负责人或社会单位人事部负责人到我院举行面向全院的大型招聘会,现场为参与者提供意见、建议;传授应聘技巧。

2、参加招聘的公司可直接面向学生做实际招聘,为同学提供各种就业,创业和实习锻炼的机会。

1。海报宣传

在全校各宣传栏内张贴大型海报。

2。咨询点宣传

活动阶段设点接受学生咨询,介绍此次活动的相关事宜和注意事项。

3。发通知到各系(分院),请各个院学生会协助宣传

4。邀请院内记者跟踪关注本次活动

5。邀请院外记者,媒体前来报道。

(一)筹划准备阶段

1、参加活动的企业,确立招聘职位

参加活动的企业要求:

①有较大的知名度和信誉度;②热心于教育事业;

③对应届毕业生有需求;④拥有自己的独特文化。

企业校园招聘策划书

(一)背景:目前,大学生就业难已经成为社会公认的事实,自从20xx年大学扩招以来,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大幅度增长,我校毕业生也由20xx年的786人增加到20xx年的1245人,09届毕业生将近1401人,就业工作任务将更加困难和艰巨。为促进我校毕业生就业,特举办此次校园招聘会。

(二)宗旨:宣传学校,促进就业

(三)主办单位:广州大学市政技术学院

(四)协办单位:就业与职业发展部、青年志愿者协会、组织宣传部、外联部、组织部、资讯部、各系的部门

(五)对象:本次校园招聘会将面向我校20xx届毕业生及有实习需求的在校生

(六)时间:20xx年3月12日(星期四)1:30—17:00

(七)地点:学校正门广场

(八)目的:为吸引招聘单位来校参会选才,我们需通过各种途径大力宣传此次校园招聘会,作为我校举办的大型综合毕业生校园招聘会,学校相关部门和各院(系、部)要高度重视、全力配合,确保本次招聘会的成功举办。

(九)活动事件与负责单位:

(十)准备工作

关于企业实践心得体会会计实用五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工伤待遇。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综上,工伤职工中,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至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五级、六级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可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即用人单位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依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主动解除与工伤人员的劳动合同或裁减工伤人员。

临近退休人员两个一次性支付递减: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鲁政发〔20xx〕25号第二十五条: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每减少1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递减20%。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的10%支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反之,在其它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依《劳动合同法》的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解除与工伤人员的劳动合同。(不包括一至四级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的职工)。如果工伤职工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行为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法定程序辞退工伤职工。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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