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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防控知识宣传心得体会(通用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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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防控知识宣传心得体会(通用9篇)
2023-11-22 20:28:34    小编:ZTFB

心得体会是在一段时间内对自己在某一方面的经验和感悟进行总结和归纳的一种文字表达方式,它可以使我们更好地认识自己,反思经验,提升自我。心得体会是在实践中不断积累的,通过总结自己的经验和教训,我们可以更好地改进和提升自己。总结,是一个思考和自我反省的过程,它让我们更清晰地认识到自己的优势和不足,为以后的发展和进步提供了指导和借鉴。通过书写心得体会,我们可以更好地总结经验,发现问题的根源,找到问题的解决方法。写心得体会时,要注重质疑和思辨,勇于表达自己独特的见解和观点。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分享,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

防控知识宣传心得体会篇一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和开学准备工作,九保民族中学在校长廖昌继的带领下,全校师生团结一心,步调一致,齐心战“疫”,在保证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取得良好效果的同时,学校各部门扎实细致做好开学前各项准备工作。

继3月19日我校第一次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培训和防控演练后,我校于4月23日再次开展疫情防控专题培训会和防控演练。

会上廖昌继校长反馈了4月22日州督查组检查学校后需整改的问题,要求立即完成整改。还带领教职工认真解读《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加强学校有关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德宏州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准备的补充通知》《梁河县教育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中小学开学准备工作的补充通知》《云南省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导手册》等系列文件,传达了省州县各级疫情防控文件精神,明确校园疫情防控四方责任,对开学前开学后疫情防控工作重点内容作了详细部署,并结合我校制定的《梁河县九保乡民族中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对教职工疫情防控工作做出具体要求。校长最后强调,要能继续坚持不放松、不懈怠,再接再厉做好疫情防控,全国疫情防控的态势积极向好,但是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防控正处在最吃劲的关键阶段,还容不得丝毫麻痹大意。一念大意,就会前功尽弃。校园疫情防控工作人员要继续绷紧弦、使好力,坚持防控工作不松劲,不获全胜决不轻言成功。全体师生要继续坚定信念,咬紧牙关,摒弃侥幸心理,严守上级领导对疫情防控要求,切实做好防护。

邀请乡卫生院刘副院长对全体教职工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培训,在卫生院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开展应急演练,演练过程不规范或不正确的做法工作人员及纠正并进行讲解。

卫生院工作人员在指导体温检测,查看学校工作方案学校储配物资。

在卫生院工作人员指导下,模拟在学生在课堂、宿舍发热到隔离室的过程。

九保民族中学将牢固树立“不能做到绝对安全就是绝对不安全”的意识,千方百计确保校园平安,为学生返校筑起坚实的屏障。

防控知识宣传心得体会篇二

气温回升,草木返青,正值春季草原害鼠活动频繁时期。为提高海拉尔区群众对草原鼠害的防控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市林草局海拉尔分局积极开展草原鼠害防控宣传活动。

市林草局海拉尔分局首先于“五一”节假日期间,在人流量较大的海拉尔国家森林公园门口,通过大屏幕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及防控常识,向来往居民发放草原鼠疫防控知识宣传折页、环保布袋,耐心细致讲解草原鼠疫预防措施及防鼠灭鼠常识。其次深入农村牧区、牧场悬挂宣传条幅,发放宣传品,进一步提醒广大农牧民加强防护,提高草原鼠害防控认识。活动共发放宣传折页500余份,环保布袋300余个,悬挂宣传条幅6条。

活动的`开展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通过此次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海拉尔区农牧民和市民对草原鼠害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强化林草系统为保护草原生态贡献力量的决心。

为有效遏制草原鼠害发生,减少害鼠对草原的破坏,市林草局海拉尔分局已于4月18日全面启动春季草原鼠害防治工作,通过线路踏查和无人机监测已经基本完成了前期的草原鼠害调查监测工作,目前正在积极进行害鼠灭治作业。下一步,海拉尔分局将继续积极主动作为,持续推进草原鼠害群防群治,保证鼠害防治工作有序进行。

防控知识宣传心得体会篇三

他们,留在灰暗的昨天,却让我们走向美好的明天;他们,停留在历史的页码上,却让我们拥抱充满希望的未来;他们,为人民、为国家牺牲,他们,就是在一线默默无闻的工作者,他们,就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一线工作人员,是能为国家强大而效力的英雄:一线工作人员,是能为人民利益而牺牲的英雄:一线工作人员,是能奋不顾身为国捐躯的英雄!

一位年仅8岁的孩子,父母奋战在抗击疫情一线,当问他:当你知道爸爸妈妈在一线的时候你是什么感受“他说:“不好的感受”为什么?因为在家里一个人感觉很孤独,那你怎么来调节自己的?深呼吸呀!8岁的年纪应该正被父母捧在手心里,说出如此的话让我好心酸。正是因为他们父母舍小家,才能守护大家的安全。

湖南90后医生宋英杰倒在抗疫一线,他才28岁啊!此前,他连续十天奋战在一线,突发心源性猝死殉职,愿天堂没有疫情。

祖国因你们奋战一线蒸蒸日上,人民因你们日夜守护安然无恙。

不对特定名词说感谢,但一定要感谢在人民生命中那些有名的、无名的英雄们,没有一个冬天不能逾越,没有一个春天不能到来。我们有信心战胜疫情,不会让病毒一直延续下去,让我们一起加油,一定要早发现,早隔离,对自己和国家负责,勤洗手,戴口罩,不给国家添麻烦,做好自己本职工作。

这个寒冬全国人民一起经历这场困难面前,人与人之间的温暖如春天,疫情快快过去吧!把那个生机勃勃美好温暖的世界还给我们。

防控知识宣传心得体会篇四

新型冠状病毒的传播途径:

新型冠状病毒可能通过飞沫传播和接触传播。

飞沫传播:病人或病原携带者在呼气、喷嚏或咳嗽时,病毒经口鼻排出,易感者吸入后可引起感染。

接触传播:易感者直接或间接接触携带病毒的分泌物、血液、体液或排泄物时,有可能造成感染。

学校防控措施:

(一)落实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做到病例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

(二)师生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应及早就医,不带病上课。

(三)加强师生健康知识教育。

(四)落实手部卫生。

(五)保持环境清洁,加强开窗通风。

(六)酌情减少大型室内集体活动。

(七)均衡饮食,加强锻炼,增强体质。

2020的春节是特殊的,不像以前一样热热闹闹有着年味。曾经繁华的街道变得冷清了,路上也只有几辆汽车在行驶;曾经有着几亿票房的电影院现已无人问津;曾经年味十足的家宴也通通被取消。今年是鼠年,我们就像一只老鼠,躲在被窝里,观察周围的异动,因为外面来了一种比猫还可怕的怪物——新型冠状病毒。这使这个春节失去了它本该有的年味。

在今年除夕那一天,因长辈的要求,我们戴着口罩,去市场挑选食材,市场里冷冷清清,比往年少了很多人,卖家禽的也少之又少,甚至连河虾的身影也消失了。我们买了一些食材后,就离开了这个“是非之地”。回到家后,我们都忙活了起来。到了傍晚,看着桌上那些饭菜心里也有了些甜味。这不禁让我想起仍留在前线奋斗的医护人员,他们为了解决这次疫情,尽力救治那些病人,可他们自己就不能回家过年团圆了,他们的付出是难以想象的。想到这些,吃着年夜饭,心里也有点不是滋味。到了大年初一,因为是新年第一天,本该是热热闹闹的,可是受疫情影响,街道是冷冷清清的,只听见远处传来几声鞭炮声。回想往年的春节,我们吃着年夜饭,与家人们有说有笑,谈着这一年发生的事情,除夕过后,我们穿上新衣裳开始走亲访友,开开心心的过完这个年。

现在有许多人被隔离,也有许多人在对付这一次疫情。我们为感染的人祈祷,向在前线奋斗的人致敬!希望国家制定周密方案,组织各方面的力量开展防控,坚决遏制疫情蔓延的势头,为了避免更多人患病,我提倡大家少出门、勤洗手、不接触野味,保持一个良好的卫生习惯。我相信在白衣天使的战斗下一定能打赢这场没有硝烟的阻击战,战胜这一只大怪物——新型冠状病毒。

一方有难,八方支援,1998年迎战特大洪水,2003年抗击“非典”,2008年迎战大雪灾,2009年对付禽流感,武汉是一座勇于面对困难并不断战胜困难的城市!只要我们万众一心,众志成城,一定能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战,武汉加油!中国加油!

为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社会安定有序,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根据有关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制定本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疫情防控时期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重大意义。

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上来,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安排,按照中央政法委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决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头等大事来抓,用足用好法律规定,依法及时、从严惩治妨害疫情防控的各类违法犯罪,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准确适用法律,依法严惩妨害疫情防控的各类违法犯罪。

(一)依法严惩抗拒疫情防控措施犯罪。故意传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原体,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2、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疑似病人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并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

其他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防控措施,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的规定,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含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行使国家有关疫情防控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在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机关行使疫情防控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虽未列入国家机关人员编制但在国家机关中从事疫情防控公务的人员)依法履行为防控疫情而采取的防疫、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等措施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以妨害公务罪定罪,从重处罚。

(二)依法严惩暴力伤医犯罪。在疫情防控期间,故意伤害医务人员造成轻伤以上的严重后果,或者对医务人员实施撕扯防护装备、吐口水等行为,致使医务人员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随意殴打医务人员,情节恶劣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采取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恐吓医务人员,符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以侮辱罪或者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以不准离开工作场所等方式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符合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的,以非法拘禁罪定罪处罚。

(三)依法严惩制假售假犯罪。在疫情防控期间,生产、销售伪劣的防治、防护产品、物资,或者生产、销售用于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假药、劣药,符合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的,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假药罪或者生产、销售劣药罪定罪处罚。

在疫情防控期间,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用口罩、护目镜、防护服等医用器材,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以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定罪处罚。

(四)依法严惩哄抬物价犯罪。在疫情防控期间,违反国家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囤积居奇,哄抬疫情防控急需的口罩、护目镜、防护服、消毒液等防护用品、药品或者其他涉及民生的物品价格,牟取暴利,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五)依法严惩诈骗、聚众哄抢犯罪。在疫情防控期间,假借研制、生产或者销售用于疫情防控的物品的名义骗取公私财物,或者捏造事实骗取公众捐赠款物,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在疫情防控期间,违反国家规定,假借疫情防控的名义,利用广告对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致使多人上当受骗,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的规定,以虚假广告罪定罪处罚。

在疫情防控期间,聚众哄抢公私财物特别是疫情防控和保障物资,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八条的规定,以聚众哄抢罪定罪处罚。

(六)依法严惩造谣传谣犯罪。编造虚假的疫情信息,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虚假疫情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的规定,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定罪处罚。

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利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制造、传播谣言,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或者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依照刑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一百零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以煽动分裂国家罪或者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定罪处罚。

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致使虚假疫情信息或者其他违法信息大量传播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之一的规定,以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定罪处罚。

对虚假疫情信息案件,要依法、精准、恰当处置。对恶意编造虚假疫情信息,制造社会恐慌,挑动社会情绪,扰乱公共秩序,特别是恶意攻击党和政府,借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要依法严惩。对于因轻信而传播虚假信息,危害不大的,不以犯罪论处。

(七)依法严惩疫情防控失职渎职、贪污挪用犯罪。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负有组织、协调、指挥、灾害调查、控制、医疗救治、信息传递、交通运输、物资保障等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的规定,以滥用职权罪或者玩忽职守罪定罪处罚。

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防治监管职责,导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四百零九条的规定,以传染病防治失职罪定罪处罚。

从事实验、保藏、携带、运输传染病菌种、毒种的人员,违反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造成新型冠状病毒毒种扩散,后果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三十一条的规定,以传染病毒种扩散罪定罪处罚。

国家工作人员,受委托管理国有财产的人员,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侵吞、截留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用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款物,或者挪用上述款物归个人使用,符合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的,以贪污罪、职务侵占罪、挪用公款罪、挪用资金罪定罪处罚。挪用用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救灾、优抚、救济等款物,符合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条规定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以挪用特定款物罪定罪处罚。

(八)依法严惩破坏交通设施犯罪。在疫情防控期间,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以破坏交通设施罪定罪处罚。

办理破坏交通设施案件,要区分具体情况,依法审慎处理。对于为了防止疫情蔓延,未经批准擅自封路阻碍交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一般不以犯罪论处,由主管部门予以纠正。

(九)依法严惩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以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定罪处罚。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以非法狩猎罪定罪处罚。

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经营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包括开办交易场所、进行网络销售、加工食品出售等),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为食用或者其他目的而非法购买,符合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以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定罪处罚。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非法狩猎的野生动物而购买,符合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的,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定罪处罚。

(十)依法严惩妨害疫情防控的违法行为。实施上述(一)至(九)规定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扰乱单位秩序、公共场所秩序、寻衅滋事,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阻碍执行职务,冲闯警戒带、警戒区,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侮辱他人,诈骗,在铁路沿线非法挖掘坑穴、采石取沙,盗窃、损毁路面公共设施,损毁铁路设施设备,故意损毁财物、哄抢公私财物等规定,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或者由有关部门予以其他行政处罚。

对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实施有关违法犯罪的,要作为从重情节予以考量,依法体现从严的政策要求,有力惩治震慑违法犯罪,维护法律权威,维护社会秩序,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三、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保障办案效果和安全。

(一)及时查处案件。公安机关对于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案件,要依法及时立案查处,全面收集固定证据。对于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人员,公安机关要依法协助医疗机构和有关部门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强化沟通协调。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沟通协调,确保案件顺利侦查、起诉、审判、交付执行。对重大、敏感、复杂案件,公安机关要及时听取人民检察院的意见建议。对社会影响大、舆论关注度高的重大案件,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依法处置、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要求,及时向社会通报案件进展情况,澄清事实真相,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三)保障诉讼权利。要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特别是辩护权。要按照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的要求,积极组织律师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依法提供辩护或者法律帮助。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对律师辩护代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引导广大律师依法依规履行辩护代理职责,切实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法律正确实施。

(四)加强宣传教育。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要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案件办理深入细致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选取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加大警示教育,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充分展示坚决依法严惩此类违法犯罪、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决心。要引导广大群众遵纪守法,不信谣、不传谣,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为疫情防控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法治和社会环境。

(五)注重办案安全。在疫情防控期间,办理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案件,办案人员要注重自身安全,提升防范意识,增强在履行接处警、抓捕、羁押、讯问、审判、执行等职能时的自我保护能力和防范能力。除依法必须当面接触的情形外,可以尽量采取书面审查方式,必要时,可以采取视频等方式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被害人、证人、听取辩护律师意见。人民法院在疫情防控期间审理相关案件的,在坚持依法公开审理的同时,要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切实维护诉讼参与人、旁听群众、法院干警的安全和健康。

防控知识宣传心得体会篇五

元月,上天给中国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十七年前笼罩在北京上空的阴云,这一次降临到武汉人民的头上。黄鹤楼前,络绎不绝的游人消失了;汉口码头,车水马龙的景象不见了。但这一次,武汉人民的心没有流泪,因为他们的背后,无数英雄正在与时间赛跑。

上下齐心,“中国瘟疫”融在严寒,匿名网友捐赠口罩,大江南北为湖北祈福,武汉不再是一座孤岛。火神山、雷神山从批示到完工一气呵成,“中国速度”又一次惊艳世人。肺炎疫情来势汹汹,一周的时间并占祖国大好河山,但比这更迅速的是国家的响应。总书记第一时间发出指示,各级政府积极响应,全国人民认真配合,疫情速报实时更新……面对凶残与冷血的病毒,我们不再恐惧、不再迷惘,因为我们的中国,已经不是受人凌辱的“东亚病夫”,携手并进,我们定能吹散阴霾,用画笔点缀斑斓的星空。

“在其位,谋其政”,以生命的名义出击,我们还有值得所有人肃然起敬的白衣天使,岁末已至,正当大部分朝九晚五的工作者都踏上了归乡之路准备相聚团员之时,却有这样一些英雄,他们全副武装、主动请缨,舍弃家中的温暖,不远万里地奔向没有硝烟的战场,舍小我为大我,投身洪流之中,他们置自己的安慰不顾,却能救人民于水火之中,“医者仁心”,万千南丁格尔奋斗在最前线,用自己的年华为枪杆,以自己的性命为赌注,医护人员为我们筑起了钢铁长城,扼住了魔鬼的咽喉。

鞠躬尽瘁,再这样的特殊时期,我们又怎样能忘记可亲可敬的院士们?哪里有什么岁月静好,只不过是有人替你负重前行。八十四岁高龄的钟南山院士,于深夜坐上了奔向武汉的高铁,“医院是战场,作为战士,我们不冲上去谁冲上去?”电话会议,直播连线,钟院士无畏冷静的身影,让多少人动容。您承受了千钧之重,却为我们点燃无限光明。一颗火红的心,照亮崎岖九曲的前行之路;一张厚重的臂膀,肩负数以万计的芸芸众生。

暖春将至,陡峭的寒风不会阻挡春光的到来。阳光总在风雨后,黎明前的时分最黑暗,勠力同心,众志成城,我们高呼、呐喊,去迎接希望的曙光。请让我们与国之英雄并肩同行,这一次,武汉不哭,中国必赢!

防控知识宣传心得体会篇六

防疫情,讲卫生。在市第七小学健康教育课上,老师循循善诱,细心示范,引导学生用“七步洗手法”清洁双手,减少疾病传播。在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的同时,市第七小学精心组织开展“大课间”活动,保证学生每天至少有一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提高身体免疫力。此外,学校严格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把好“入门关”,每天组织专人对教室、食堂等场所进行卫生清洁和消毒作业,营造安全卫生的校园环境。

“学校积极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非接触式测温设备等防疫物资储备工作,实行专人专管,严格落实防疫物资出入库管理,做好防疫物资和后勤保障工作。”市第九小学执行校长陈人珊说。

测温、扫描地点码、出示健康码……在上海外国语大学三亚附属中学学校入口处,工作人员对教职员工和学生认真进行体温检测,对来访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核验健康码并进行登记。该校副校长董方介绍,学校加强教室、宿舍、体育运动场所和图书馆等重点区域通风换气;增加对重点区域地面、水龙头、灯开关、门把手、楼梯扶手和健身器材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频次。此外,学校还设立应急区域,当教职员工或学生出现疑似症状时,立即在应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并及时就医。

据了解,近段时间来,三亚校园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全面压实各级各类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及时准确传达疫情防控相关政策,坚持新冠肺炎疫情与常见传染性疾病多病共防。

防控知识宣传心得体会篇七

“知识就是力量”,现如今,知识在人们生活中无处不在,对于每个人而言,学习新知识都是必不可少的。而知识宣传则是传递知识,普及知识的过程。做好知识宣传有助于提高人们的知识水平,增强文化自信,促进社会和谐。在我参加过的知识宣传活动中,我深刻体会到了知识宣传的重要性以及一些有效的宣传技巧和方法。

第二段:规划目标。

一次有效的知识宣传要从规划目标开始。我们团队参加了一次关于健康饮食的宣传活动,我们刚开始时,针对参与人群制定了宣传的目标,包括普及健康饮食相关知识,提高人们对健康食品的认知以及形成健康的饮食习惯。这些目标帮助我们更加明确地确定宣传内容和宣传形式,以便更好地实现宣传效果。

第三段:展开宣传。

展开宣传是我们活动的重要一步。基于我们的目标,我们准备了许多相关的资料,包括食品的营养成分、常见的饮食误区以及如何制作健康食品等。我们还利用多种渠道进行宣传,如海报、讲座、演示以及网络平台等。通过不同的形式深入浅出地向参与人群传递信息,真切地感受到了宣传是如何激发人们学习兴趣和阅读热情的。

第四段:强化互动。

我们还发现,互动是一种重要的宣传方法,我们采用多种方法与参与人群交互并吸引他们积极参与。在讲座中,我们提出问题,让听众一起参与回答,还进行了一些互动游戏,这些活动使参与者更加深入地了解相关知识,并增加了他们学习的兴趣。这些互动环节非常有趣,并且增加参与人群的参与度。

第五段:总结归纳。

最后,如何总结体会并归纳整个活动过程也很重要。我们认为,宣传课程应从参与人的角度出发,让他们充分参与其中,借助互动来吸引他们的注意力。同时,宣传活动应该特别注意宣传效果的监测,以确保宣传目标得到充分实现。这些措施都有助于提高参与人群的学习兴趣并落实学习效果。

总而言之,做好知识宣传对于提高人们的素质和促进社会和谐至关重要。本文分享了一些目标制定、展开宣传、强化互动、总结归纳的关键步骤和方法,希望能够对从事知识宣传的人员有所帮助,并使业内人员更好地掌握知识宣传的技能和方法。

防控知识宣传心得体会篇八

自2020年初以来,新冠疫情全球大流行。为了防止疫情的蔓延,许多国家和地区开始推广防疫知识。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也越来越清楚地了解到如何更好地预防和控制病毒的传播。在这个过程中,我也深刻体会到了学习和宣传防控疫情知识的重要性,下面我将分享一些我的心得和体会。

在疫情期间,学习防疫知识是每个人都必须要做的一件事。首先,学习防疫知识可以更好地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健康。病毒是一种迅速传播的有害微生物,只有通过了解病毒的传播途径和预防策略,才能真正预防疾病的发生。其次,学习防疫知识也有利于提高人们的健康素养。疫情期间,我们会学习到更多的卫生和健康知识,这些知识将会对我们今后的生活产生深远的影响。

随着疫情的发展,宣传防疫知识已经成为了一项紧迫而必要的任务。宣传防疫知识的方法有很多种,例如通过线上媒体、广播电视、社区宣传、宣传单和海报等方式进行。这些宣传方式可以让更多的人了解疫情的发展情况、掌握正确的防疫知识和行为准则,从而减少病毒的传播和流行。据悉,宣传防疫知识的效果是非常显著的,这些宣传措施有效地提高了人们的卫生意识和防范意识。

学习宣传防疫知识的方法和途径多种多样。在这个过程中,我也总结了一些自己的经验。首先,我们需要选择可靠的宣传渠道和平台。在宣传媒体和平台的选择上,我们应该选择可以获得高品质信息和权威建议的渠道。其次,获取重要的防疫知识并理解其重要性及适用性。在获取防疫知识时,我们应该理性分析信息的真假,获得并理解正确的知识和方法。最后,我们应该积极宣传防疫知识。在学习到一些有用的防疫知识后,我们应该把这些知识通过各种渠道进行传播,包括朋友圈、个人博客、微信公众号等等,成为疫情防控宣传的“发言人”。

第五段:结论。

在这个艰难的时期,防疫责任与行为规范是每个人都应该遵循的事情。同时,学习和宣传防控疫情知识也是一步步推进我们战胜疫情的重要保证。疫情是一场无川不合的乱战,我相信只有我们每个人出一份力,共同完成这场战役,我们才能真正掌握疫情的主动权,减少病毒对我们生活的影响。

防控知识宣传心得体会篇九

20xx年春节期间,万新街坚决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积极应对天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预案一级响应,目前工作进展情况如下:

(1)快速响应,全力部署。在市区紧急会议之后,紧急召开万新街新型冠状病毒领导小组会议,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各社区、村队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上传达市区两级防控要求,结合万新实际,对我街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了认真部署,压实工作责任,将压力传导至神经末梢。

(2)全面开展,细致排查。各社区书记、部分网格员入社区排查、全面宣传,协助区卫健委对重点人开展居家隔离、密切留观,密切关注疫区来津人员,排查武汉来津车辆,保证疫情防控工作全面顺利开展。

(3)认真总结,举一反三。万新街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总结以下几点工作启示。

一是高度重视。街道党委、办事处,社区全面铺开疫情防治工作,从讲政治顾大局的角度全方位投入,树立坚决打赢这场硬战的信心。

二是组织严密。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做到宣传、措施、报告三到位,“消、杀、运”管控得力。

消灭病毒滋生土壤,把保证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放在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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