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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治理工作心得体会和方法 集中治理工作心得体会和方法论文(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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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治理工作心得体会和方法 集中治理工作心得体会和方法论文(6篇)
2023-01-02 06:06:07    小编:ZTFB

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心得体会对于我们是非常有帮助的,可是应该怎么写心得体会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有关集中治理工作心得体会和方法一

农民算小账,小账连大账。柳树口镇共有13个行政村,20xx年村集体经济收入有1个村突破60万元、10个村突破5万元,农民年户均增收3200元。

一个个飞来的订单,一笔笔打来的款项,一张张绽放的笑脸,处处展示着泽州创新党组织设置,建立柳树口镇农超联合党总支给乡村带来的新变化。

村超对接,卖粮有渠道

柳树口镇是全县脱贫攻坚主战场,13个村中有12个是建档立卡贫困村,占全县二分之一;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共2878人,占全县四分之一。近年来,大批村民拖家带口进城务工,撂荒土地不断增多。

20xx年初,泽州县委组织部抛出“红色锦囊”,在晋城市知名企业福旺多超市商贸有限公司设在柳树口镇的下属企业福旺多生态园建立党支部,并与柳树口镇南寨、圪针掌、张八等周边10个村的党支部牵手建立柳树口镇农超联合党总支,以党建引领助推脱贫攻坚,通过农超对接实现乡村振兴。

有了党组织,就是一家人。党组织作后盾,打消了超市与村民之间的疑虑,打通了山区优质农产品直通城市的销售渠道。

农超联合党总支会上,关于订单农业的议题越来越多,周边村庄的村民也坐不住了。河西、神直、石庄村的干部群众找来了,申请加入党总支。就这样,柳树口镇农超联合党总支下辖的村党支部由原来的10个增加到13个。20xx年,农超联合党总支不仅与福旺多超市签订了千万元订单,还与兰花酿造公司签下了130吨高粱种植合同。20xx年,农超联合党总支又与福旺多超市、兰花酿造公司、圣王山中药材公司签下1500万元订单。

有了订单,党员保质量

手中有订单,种地不心慌。按照“总支+超市+农户”的产销模式,村民结合市场需求批量生产农作物,超市集中购储运销,解决了村民卖农产品小打小闹、销售不畅的难题。

去年麦收后,农超联合党总支经过市场调查,提出复播油葵增加收入的想法。一开始群众想不通,觉得种油葵麻烦,收成如何也拿不准。于是党总支向群众作出“三包”承诺,即包种子、包下种和包销售。

党总支购买了专用播种机,党员干部先在自家地里试种,成功后再挨家挨户给群众播种,还指导施肥管理。最终,共种植油葵1000亩。秋天,油葵长势喜人,共收葵花籽30万斤,村民增收110万元。

油葵的大面积种植,带动了油料加工业发展。农超联合党支部主动与东下村油料加工厂联系,帮助多方筹资、扩大生产能力、完善环保设备,承接当地千亩油葵的加工业务。

订单如期完成,还要保证质量。农超联合党总支引导党员担当作为,加强监督,诚信经营。按照订单,樊家、南庄、河西等村要为福旺多超市提供2万斤小米。如果收购的谷子中秕谷多了,超市的利润就不能保证,对于这一点,超市管理人员不熟悉,但是天天跟土地打交道的党员干部最清楚。于是,党员干部拿来吹风机,吹去了秕谷,保证了谷子质量,赢得了福旺多超市的信任。

支部联建,脱贫有引擎

以往,各村你干你的,我干我的,井水不犯河水。农超联合党总支成立后,各村党员干部群众争先恐后比着干,干事创业热情空前高涨。

石庄村是柳树口镇的一个老上访村,申请加入农超联合党总支后,干部村民顾不上闹意见了,集中精力发展经济,村集体增收40500元。窑后村原来的党组织比较涣散,看到周边村庄都在农超联合党总支带动下一门心思谋发展,于是不甘人后,发展起苗木、牡丹植物油加工,仅此一项村集体就增收6万元。

支部联建,成为泽州抓党建促脱贫攻坚,推动乡村振兴的有效抓手。

该县打破行政区划和行业限制,创新组织设置,通过龙头企业和枢纽型党组织带动,先后创建了柳树口镇农超联合党总支模式、犁川镇崔河八村联建党总支模式、北义城镇薯米产业党支部和果蔬产业党支部模式、巴公镇一矿带五村的全域旅游联合党总支模式、川底乡一企带四村的二十里铺村企联合党总支模式。

村村联建、村企联建、村旅联建、村超联建等组织集成创新模式,把组织建在产业链上,把党员聚在产业链上,让农民富在产业链上,推动农民脱贫奔小康,带动城乡融合发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有关集中治理工作心得体会和方法二

各位市民朋友们: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技术在发展过程中成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之间进行物质、能量和信息变换的“媒介”,是变天然自然为人为自然,以及实现对社会调节、控制的手段。人类社会的每一项进步,都伴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尤其是现代科技的突飞猛进,为社会生产力发展和人类的文明开辟 了更为广阔的空间,有力地推动了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科学技术所开拓的生产力创造了高度发达的物质文明,但对科学技术的使用不当,又引发了世界范围内极其严重的环境问题,我们在享受科学技术带来的物质财富的同时也深受其害。本文为减轻雾霾提出几点建议。

大气污染的形成不是一朝一夕,治理污染也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要从根本上消除重污染天气,改善空气质量,需要在制度上实现保障,从源头上进行防治,并制定长效的协同联动机制。

(一)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减少污染物排放

雾霾天气中污染物的主要来源是燃煤、燃油以及与居民生活有关的各种排放。对于燃煤源消减的关键是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逐步用高效节能环保型锅炉淘汰中小型燃煤锅炉。加快推进城市集中供热,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逐步推行“煤改气”工程建设;鼓励北方农村地区推广使用洁净煤。加快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的工程建设。减少燃油导致的污染物同时需要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大城市严格限制机动车保有量,实施公交优先战略,提高公交出行比例,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提升燃油品质,加快石油炼制企业的升级改造,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的行为。除燃煤燃油外,污染物源还有油烟污染、秸秆燃烧等,应开展餐饮油烟污染治理,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强化无油烟净化设施及露天烧烤的环境监管;全面推广秸秆还田、秸秆能源化利用等综合措施,加强秸秆燃烧监管。

(二)加强科普宣传工作,提高民众减排意识

大气污染不仅仅来源于工业、汽车尾气、建筑工地等,也来自于日常生活。驱散雾霾,离不开每个人的环保意识和环保行动。要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普及大气污染防治的科学知识,倡导文明、节约、绿色的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引导公众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在全社会树立起“同呼吸、共奋斗”的行为准则,共同改善空气质量。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在大气环境保护中的作用,积极宣传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的重要性、紧迫性,宣传国家采取的政策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加强舆论监督,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营造良好的氛围。

(三)加强对雾霾的监测预报预警能力研究,提高科学有效防控能力

在国家、地方相关科技计划中,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科技研发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强化气溶胶和雾霾监测分析技术研发和系统建设,完善大气成分监测体系,改进雾霾数值预报模式,有效提升雾霾天气和大气污染的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大力开展雾霾天气形成的机理研究,及城市对边界层动力热力结构的作用和对雾霾形成发展消散的影响研究。加快推进大气污染综合防治重大科技专项,开展光化学烟雾的危害性、污染机理与控制对策研究;开展区域大气复合污染控制对策体系研究。加快工业污染防治技术、工业脱硫脱硝除尘技术等的研发与示范,积极推广先进实用技术。以科学研究为依据提高大气污染的防控能力和效益。

有关集中治理工作心得体会和方法三

县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防火安全委员会“12。10”电视电话会议和xx《关于印发〈xx年xx冬季防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芜县防字〔xx〕9号)文件精神,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扎实做好校园冬季防火工作,为“两节”“两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特制订以下实施方案:

为确保消防安全治理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县教育局研究决定,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组:

组 长:副组长:成 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基建科,办公室主任为麻继忠,成员为杨佳怀、奚家兴,具体负责冬季防火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情况收集反馈工作。

专项治理按动员部署阶段、组织实施阶段和验收总结阶段3个步骤进行,时间从xx年12月15日至xx年3月15日结束。

(一)动员部署阶段(xx年12月15日至xx年12月20日)

各校召开冬季防火工作会议,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层层动员,全面部署;要确定专人负责,明确职责量化任务。同时,要深入开展消防宣传、培训、演练活动,增强师生安全意识。

(二)组织实施阶段(xx年12月21日至xx年3月五日)

1、自查整改。

各校、幼儿园根据专项整治要求,开展自查,重点检查是否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是否存在火灾隐患或消防行为,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问题要立即进行整改。要认真填写“学校消防安全状况摸底登记表”,并按时上报。自查整改工作必须在12月21日前完成,并形成自查报告,报县教育局基建科。

2、组织实施。

(1)各校、幼儿园要紧密联系学生家庭,建立预防火灾体系,通过发放致学生家长一封信、召开家长会等活动的开展,充分调动学生家长预防火灾的积极性。

(2)各校、幼儿园要加强师生预防火灾的教育,利用校园宣传栏、广播站、黑板报等创设氛围,大力宣传冬季放火;利用校会、班会等对师生进行教育。

(3)各校、幼儿园要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积极开展安全演练工作。

(三)验收总结阶段(xx年3月6日—3月15日)

各校、幼儿园要对校园(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总结,同时,县教育局将配合县政府做好督查验收,认真总结专项治理工作,各校、幼儿园要将此次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与xx年3月15前报教育局基建科。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校、幼儿园要结合校园及周边环境集中整治工作,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消防安全治理工作;要成立组织,切实抓好具体工作的落实。县教育局将组织人员,对全县各学校、幼儿园的自查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自查整改不落实、落实不到位的学校、幼儿园的负责人将依法依纪处理;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将责令学校、幼儿园限期整改。

(二)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各学校、幼儿园要确定专人,明确责任,认真仔细排查消防安全隐患,做到“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对查出的隐患,要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加以整改。整改有困难的,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和县相关部门支持,坚决消除安全隐患。各校、幼儿园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把消防安全作为师生安全教育、法制教育的重要内容。要因地制宜,组织开展逃生、自救、灭火器使用等消防安全演练,切实提高师生的自我保护能力。

(三)严肃纪律,依法办事。各学校、幼儿园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办事,切实履行职责。对于在专项治理工作中走过场、措施不落实等问题,除及时整改外,并通报批评;对于工作不力、失职的学校领导和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从严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否经过消防审核、验收和使用前消防安全检查。

(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状况。

(三)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的配置、有效使用情况。

(四)校舍、宿舍的疏散通道、疏散楼梯畅通;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应急照明灯的安装。

(五)校舍、宿舍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处设置铁栅栏,学生集体宿舍房间的外窗安装金属护栏,影响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

(六)按规定应设而未设火灾应急广播系统,或系统不能保证正常使用。

(七)在校舍、宿舍等建筑物周围违法乱搭建,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

(八)校舍、宿舍等建筑物周围有影响消防车通行或正常工作的障碍物。

有关集中治理工作心得体会和方法四

根据海南省国家税务局的统一部署和东方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我局结合自身实际,严格按照《全市开展集中整治“庸懒散贪”问题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切实抓好对照检查阶段的自查自纠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现将自查自纠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广泛征求意见建议

为了促进我局机关集中整治“庸懒散贪”问题专项工作深入开展并取得实效-,市局向各科室、税务分局广泛征求我局存在的“庸懒散贪”问题。并发放《东方市国家税务局机关集中整治“庸懒散贪”问题专项工作征求意见表》,由各单位组织干部职工无记名填写。共发放征求意见表87份,回收87份,收集对我局的建议6条。

二、逐条逐项对照检查

我局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对照“庸懒散贪”四个方面20项内容,逐条逐项进行检查,在对照检查的基础上形成个人自查报告和学习心得。同时结合我局具体工作实际,集中整治“庸懒散贪”问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针对20项内容对全局进行了纠查。

1、存在的问题

一是学习态度不够,学习标准不高。不善于抓紧点滴时间用于学习,学习缺乏主动性,不系统、不深进,大部分人只满足于看报纸、杂志没有学习计划。对科学发展观的领会不够深刻,钻研不够,联系实际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是干部自我要求不严,主动超前少。一些干部自我要求不够严格,缺乏工作的主动性、进取性,安于份内工作,经常是处于奉命行事,落实任务,不能站在全局的高度思考问题、处理矛盾。在工作中遇到繁琐、复杂的事情,有时会采取逃避的方法,不是力求寻找对策,而是等待领导批示。

三是工作纪律观念不够强。工作纪律存在时紧时松的现象,工作节奏不够快,加班意识不够强,个别同志工作纪律有所松懈,值班期间擅离职守、脱岗现象偶有发生。主动服务意识不够强,对服务理念、服务质量、办事效率、主动协调沟通不够重视,服务观念有待于提升和转变,服务模式有待于更新。

四是工作作风不够扎实。主要是干部作风和思想作风不够扎实,工作中不能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单位干部管理存在有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等现象,个别党员干部对工作落实抓得不够好。

2、原因分析

一是从思想上来说,宗旨意识淡薄。一些领导干部存在“无功就是过”的消极思想,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的表率作用不强,不能激发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主动性;主要表现为深入到基层掌握情况、督促基层抓落实的力度不够大,从而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针对性。科室之间协调配合不是很好,培育团队精神大局意识不够强,影响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二是主动学习意识不够强。干部职工在日常工作中有时忙于事务,学习的自觉性不够高,抓得不够紧。尤其是缺乏政治理论学习,不注意更新知识,疏于学习和思考,导致工作思路不清,有时会出现计划及决策失误的现象;二是工作要求不够高,有些干部职工对工作要求低、标准低,责任心不强,缺乏紧迫感,工作成效不明显;

三是对单位工作纪律管理还不够严格,服务机制不够完善;个别干部职工的纪律观念不够强,责任意识不强,导致电话无人接听,重要会议不能及时传达到位,进而影响了工作正常开展和工作进度;必须转变“强化管理、淡化服务”的观念,服务观念、服务模式都有待于更新。

3、整改措施

一是增强宗旨观念,抓好作风建设。首先是进一步强化全体干部职工的整体配合意识,积极加强各科室之间的联系交流,注重培养团队协作精神,充分发挥干部职工的凝聚力作用,努力打造高效务实机关;其次是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做到宽严适中,松紧有度,张弛有序,加快工作节奏,强化主动加班意识,形成张弛有度合力发展的工作局面;三是扎实有效地抓好干部作风建设和思想作风建设,坚持从严要求、从严管理、从严监督,防止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建立健全干部管理机制,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诫勉谈话等制度;四是进一步淡化权力观念,强化服务意识,转变服务观念,必须在服务理念、服务机制、服务质量上实现新的转变和提高。工作量化分解落实到科室、个人,加强效能工作,推进协同协作,树立机关良好形象,让企业满意,让群众满意。

二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服务能力。通过组织学习,使干部队伍牢固树立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紧跟不断发展变化的新形势,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在强化服务意识上下功夫,为领导决策出谋划策,献智献力,从思想上筑起抵御腐朽思想侵蚀的坚固防线,增强拒腐防变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求每一个干部职工都堂堂正正做人,真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时刻以树立机关干部良好形象为行为、处世的准则,在生活上严格要求干部队伍,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做到勤政廉洁。

三是健全完善各种制度,加大监管力度。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监督力度,确保内部监督取得实效,建立落实问责机制;不断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完善人才结构,加强人才梯队和后备人员建设,吸纳优秀人才,为税收事业的顺利推进提供坚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有关集中治理工作心得体会和方法五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的通知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围绕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认真开展调研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近年来,全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支持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将x村确定为市级试点单位,将x村确定为区级试点单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坚持基层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方向,以平安建设为统领,按照“先试点、后推广”的原则,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紧扣新时代新使命,适应新矛盾新要求,探索新时期社会治理科学路径,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机制,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明显成效,进一步提高了服务和保障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能力,提升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水平,社会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得到有效加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

(一)在“共建”方面。一是巩固优化大党建工作格局。在城市社区,健全完善了“兼职委员制”和联席会议制度,与辖区单位签订了“十个一”区域化联建协议书。建立完善了“双清单、双认领”联建机制,社区党工委通过社区自主制定、上门征集辖区单位需求等方式,认领了辖区单位服务需求事项,向辖区居民开放了棋盘室、书画室、红观影室、培训场所等服务场所,做到办公场所最小化,服务场所最大化。辖区单位认领了社区服务事项,开放了各自单位体育馆、篮球场、羽毛球馆等资源共享场所。辖区单位党组织、党员积极发挥行业部门优势,按照“四定”“六个一”标准开展集中志愿服务,参与社区“全域无垃圾”专项整治、文明城市创建、辖区平安建设守护等工作。在农村,打造了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五四八”(五项机制、四项能力和八项体系。即:“建立党组织领导机制、政府负责机制、社会协同机制、公众参与机制、法治保障机制;提升党组织的组织力、村级治理能力、法治服务能力、德治教育能力;建设公共服务保障体系、共同发展体系、信用评价体系、网格管理体系、治安防控体系、安全责任体系、信息服务体系、心理服务体系”。)综合治理体系。二是持续深化网格化工作模式。进一步健全规范了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体系,深入推进“全科网格员”工作,落实了“六必访、六必到、八必报、十条为民服务线”工作法。三是探索实行巷长负责制。在城市社区,组建了由社区党工委班子成员兼任巷长,由网格员、在职党员、社区民警、物业公司负责人等力量组成的治理队伍,由社区党工委主要负责人和社工委副主任分别担任巷长,综合协调管理各类事务。同时,建立完善在职党员、网格员、物业公司职工兼任信息员制度,通过建立微信群、qq群,及时反馈网格内各类信息,及时将特殊群体的信息反馈到楼栋党小组、网格党支部、巷长及社区党工委,做到第一时间掌握社情民意。四是以职业化管理提升战斗力。全区全部行政村四委班子成员实行正常上班制,全天候服务人民群众。大力推行村“两委”正职“一肩挑”,切实提高村干部待遇保障水平,强化绩效考核,2019年村干部年工作报酬人均x万元,村干部职业化管理水平显著提高。积极探索实行村干部廉洁保证金制度,将村主要负责人每年绩效考核奖励报酬总额的40%作为廉洁承诺保证金,在届中或任期届满离任时一次性发放,让村干部廉洁管事。

(二)在“共治”方面。一是建立健全完善自治机制。充分发挥社区民情接待室、代表委员工作室、社区警务室、社区党组织活动场所功能作用,开展居委会成员、人大代表、党代表、居民代表议事工作,收集社情民意,解决居民诉求。建立完善“周集—月议—季报”居民议事机制,打造居民协商议事阵地,研究解决违章建筑拆除、生活垃圾乱堆乱放、地埋式垃圾桶安置等突出问题。二是坚持“法治”“德治”相结合。社区结合综治中心标准化建设,打造心理咨询室和法律咨询室,聘请法律顾问,常态化开展心理疏导和法律咨询服务。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依托道德讲堂、市民学校、群众性文化活动等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中华传统美德。三是丰富拓展党员作用发挥平台。探索推行以“党员+网格员”“党员+志愿者”“党员+群众”为主要内容的“党员+n”服务模式。采取多形式打造过硬网格队伍,以“双向培养”建强党员、网格员队伍。设立小区巡逻岗、文明劝导岗等服务岗位,组织居民老党员开展不明文劝导、车辆乱摆乱放等“逢六”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集中志愿服务活动,深化“先锋圆梦微心愿”活动,兑现微心愿。突出主题党日“党味”,组织支部党员深入群众开展结对帮扶、走访慰问、爱心募捐、义务劳动、文明宣传等志愿服务活动。四是探索基层协商民主新实践。在所有行政村按照“l+7+x”模式组建协商议事会(“1”即村党支部书记;“7”即七类固定成员:包括村党组织班子代表、村民委员会班子代表、村监委会班子代表、两代表一委员、法律工作者、辖区内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代表以及村民代表;“x”主要包括协商事项涉及的利益群体代表、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代表等),对群众普遍反映的共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采取“六步议事”程序开展协商(收集议题、确定议题、议前调研、协商议事、公开公示、跟踪落实),引导农民群众通过协商表达诉求、化解矛盾,初步构建了“民事民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的基层治理主体多元联动格局。五是构建村民自治新机制。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切实发挥“红白理事会”和“道德评议会”等群众自治组织作用,创新建立村民褒扬惩戒和失德行为约谈等制度,采取提醒约谈、警告约谈、曝光等方式,督促失德者向好向善,真正使村民自治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发挥实效。六是以德治提升治理活力。创新推行道德信贷工程,为星级文明户发放低利率的道德贷款。开设巾帼家美积分超市,用积分换日用品。创新开展最美夕阳红“德润生日会”活动,每个季度为70岁以上老人过生日,增强他们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广泛开展“道德模范”“好婆婆、好媳妇”等评选活动,着力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七是打造法律服务新模式。在所有行政村成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聘请法律顾问x人,组建“红袖章”志愿服务队伍x支,加大法律宣传教育力度,积极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三)在“共享”方面。一是打造美丽宜居社区。巩固提升“全域无垃圾”工作成果,实施老旧小区美化硬化改造工程。结合党员活动日、志愿服务、网格周三入户日整治违规占道、车辆乱停、摆摊设点等行为,不断改善辖区居住环境。二是全面推行“一门式”服务。安装便民服务终端,衔接推进服务窗口从单一服务向综合服务转变,逐步实现“一窗受理、一证通办、一次办结”,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提升居民满意度。三是拓展社区大学教育功能。采取党建工作项目化管理方式,试点社区设立社区老年大学分校,根据社区实际以及居民爱好和需求,每周开设工笔画、书法、国画等班次,招募师资团队。打造红色教育观影室,按照“月月有主题、周周有电影”的要求,为辖区党员和居民播放红色电影。四是持续拓展社区品牌。将党建活动和群众活动有机结合,采取“每周小活动、每月大活动”的方式,针对不同群体、不同节日、不同主题开展系列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居民认同感和归属感,有效提升了社区党组织凝聚力。五是着力推进共管共享。在所有行政村成立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理事会,制定管理章程、基金管理办法和设施管护标准,按照每村x万元的标准设立基金专户,选聘x名公益性岗位人员开展村庄保洁和设施管护,建立分段包干、划段管理、绩效考核的工作运行模式,形成了政府主导、多方参与、村民共管共享的良好机制。

一是随着人民生活节奏的加快,竞争压力的不断加剧,个体心理行为问题及其引发的社会问题日益凸显,心理行为异常和精神障碍人数逐年增加,如何加强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是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经济发展方式的加快转变和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化,各种社会矛盾相互叠加、新老问题相互交织,矛盾纠纷呈现出“诉求利益化、形式多样化、参与群体化、化解复杂化”的多元发展趋势,如何有效化解各类矛盾问题,成为当前社会治理工作的重点难点之一。

三是随着新农村建设和原有住宅小区设施的老化,辖区人防、物防、技防设施落后,人防措施还存在薄弱点。

四是辖区居民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的力度还不足,部分在职居民习惯当旁观者,对基层治理工作不了解、不理解、不认同,不愿参与进来,持观望或者冷漠态度。

下一步,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措施,把党的领导贯穿于社会治理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领导作用,推动基层各类组织共管,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体制,引导各方面积极有效参与社会治理,确保社会治理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深化自治实践,加强法治建设,提升德治水平,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尽责、人人共享的良好局面。

一是积极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多元化矛盾纠纷诉前调解机制,在各镇设立涉农纠纷特邀人民调解工作室,建立诉前调解联席会议制度、诉前工作报告制度、信息通报制度、督查督导制度、绩效考核制度,健全诉前调解体系,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二是结合综治中心建设,在各社区(村)卫生室建立心理驿站和心理咨询(辅导)室,配备心理辅导人员或社会工作者,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和心理疏导,加强对高危人群的心理援助服务,重视流浪乞讨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吸毒人员等特殊人群的心理健康服务,加强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促进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等制度衔接,预防和减少极端案(事)件的发生。

三是加强农村社区警务室规范化建设,配齐配强警力,实现村警务室全覆盖。以“雪亮工程”为依托,大力推进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布点建设、联网共享、智能应用和统筹管理,结合智慧城市和网格化服务管理系统建设,推动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集约化、联网规范化、应用智能化”。全面推行“红袖章”工程,动员组织辖区内已退休且身体较好的“五老”人员(老党员、老干部、老劳模、老教师、老退伍军人)以及爱心人士,出屋上街,看家护院,为全区平安建设做贡献。四是建立居民恳谈会、访谈日,设置意见建议箱,在微信公众平台开设留言功能,拓宽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治理平台。进一步发挥道德银行、巾帼家美积分超市的作用,积极动员公益组织、党员、居民群众以及热心公益人士自愿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提高基层社会治理的广泛性、民主性和科学性。

有关集中治理工作心得体会和方法六

为营造优美、整洁、文明、有序的休闲和娱乐环境,切实加强巴城广场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决定于20xx年11月9日起对巴城广场进行集中整治,特通告如下:

第一条 广场管理实行政府领导、部门协调、统一规划、专业队伍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综合管理。

第二条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部门职能职责划分为:

(一)市公安局负责广场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查处。

涉及其他部门查处的违法行为,需公安机关进行处罚的,应按法定条件进行移交。

(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广场市政设施、照明设施、花坛、树木、花草的维护和养护,以及环境卫生日常监督管理。

(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广场范围内经营门市的规范管理,督促经营业主规范经营,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

(四)市环境保护局负责广场范围内噪音监测工作。

(五)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广场市容市貌管理,对在广场及周边乱搭乱建、乱摆摊点等违法行为按《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相关规定依法处理。

第三条 进入广场的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广场市容秩序、环境卫生及爱护公共设施的义务和责任,应珍惜环卫工人的劳动成果,服从广场秩序管理,讲究文明礼貌和自觉维护公共环境卫生。禁止在广场内随地大小便、乱吐痰、乱扔烟头、纸屑、果皮、杂物或向绿地、水池内扔废弃物品。禁止将有碍人身安全、公共秩序、环境卫生的动物带入广场。

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广场用途和性质,不得在广场及周边搭棚和从事游摊、骑门摊、儿童游乐设施等摆摊设点、违规占道经营活动。

第五条 凡在广场内举办需要进行行政审批的相关活动,必须依法审批。

第六条 广场内严禁随意停放各种机动车辆及板架车、纸车和人力三轮车。

第七条 广场内严禁从事卖艺、算命、乞讨等影响市容的活动。禁止在广场内进行以营利为目的的教舞、教拳、流动演出、剪影、刻字、贩卖书画和音响制品活动或进行杂耍、民间说唱、广告宣传等活动。

第八条 严禁损坏、践踏和破坏花草、水池、绿地、树木、围栏、果皮箱、石凳、雕塑、灯器及各类电缆线路等市政公共设施。

第九条 广场内有下列行为者,除批评教育外,根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处罚:

(一)随地吐痰、吐口香糖,乱扔烟蒂、纸屑、果皮及食品包装等废弃物,随地便溺的;

(二)在公共设施上乱涂、乱刻、乱画或者擅自张贴各种宣传品的;

(三)在广场内设摊经营、堆放物料、拍卖或者兜售物品的;

(四)不按规定停放车辆的;

(五)在广场举办坝坝舞等活动使用高音广播喇叭、音响器材音量超过60分贝的。

第十条 进入广场游玩、休憩,应自觉遵守广场管理规定,维护正常的活动秩序,不得无理取闹,对故意滋事闹事,经劝阻无效者,视情节轻重,由公安部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予以处罚。

第十一条 市民在广场内开展健康有益的集体体育健身活动,以北京时间6:30至8:30分、18:00至21:00时为限,且音响不得超过60分贝,其余时间不得进行。

第十二条 经批准在广场范围内进行非经营性宣传、咨询、为民服务等社会公益活动时,不得使用超过规定噪声分贝的音响设备。活动结束后,举办单位应负责清理现场,不得污染环境卫生。

第十三条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巴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巴中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巴中市公安局

巴中市环境保护局 巴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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