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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刘晓云心得体会和方法 铁路讲座心得体会(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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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刘晓云心得体会和方法 铁路讲座心得体会(7篇)
2023-01-02 07:09:32    小编:ZTFB

学习中的快乐,产生于对学习内容的兴趣和深入。世上所有的人都是喜欢学习的,只是学习的方法和内容不同而已。优质的心得体会该怎么样去写呢?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描写铁路刘晓云心得体会和方法一

您好!

今天从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看到了你们局的招聘通知,带着对你们局的热爱和敬佩来应聘,希望能给我一个为你们局发展做贡献的机会!

我叫李xx,今年22岁。我是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20xx毕业生。大学期间,我系统学习了铁路交通运营管理专业的相关知识。在广铁(集团)公司长沙客运段实习三个月,对列车乘务员的工作有了更深入的了解。经过不断的学习和实践,我具备了列车乘务员必备的知识和技能,相信我可以成为你们动车组的优秀列车乘务员。

第一,我专业知识扎实。大学期间,我主修客运组织、铁路交通组织、铁路客运英语、客运服务礼仪等课程,取得了优异的成绩。两次获得一等奖学金。此外,我还自学了医疗卫生知识、心理学等相关课程,为成为一名合格的列车售票员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其次,我有当列车员的实际经验。今年暑假,我在长沙客运段实习,担任t2奥运列车长沙至京西段的列车员。经过三个月的实习,我对指挥的工作内容和性质有了全面的了解,对指挥的职责也有了深刻的认识。学会积极热情地为每一位乘客服务,多次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受到乘客、列车员、指导员、客运科领导的高度赞扬,荣获“优秀实习生”称号。

第三,我有很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在校期间担任班长,协助班主任处理各种班级事务,学会协调学院各部门与同学的关系。还组织了各种活动,多次担任学院大型活动主持人。在各种活动中,我的沟通协调能力得到了训练和提高。

第四,我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从小生活在农村,艰苦的生活环境培养了我强健的体魄和吃苦耐劳的品质;长期的班干部经历,锻炼了我面对压力、误解甚至愤怒时微笑的心理素质。

这些为我从事列车员工作打下了基础,也符合你们局对拟聘人才的要求。如果被录用,我会尽我所能,为贵局的发展做出最大的贡献!等待好消息。

此致

敬礼!

求职人:

年 月 日

描写铁路刘晓云心得体会和方法二

61、幸福无价宝,安全里面找。

62、安全行车千万里,重在把握每一米。

63、家庭幸福心里装,不踩红线不违章。

64、登高检修制动机,先要检查扶手梯。

65、一处隐患酿成事故,一次违章葬送幸福。

66、处理故障先断电,保证安全挂地线。

67、安全必是一丝不苟,事故皆因疏忽大意。

68、电化区段回流高,两横一纵要记牢。

69、夯实综合治理基础,确保铁路安全畅通。

70、大事化小,后患不少;小事化了,教训难找。

71、道口如刀口,责任重泰山。

72、愚者以流血作为教训,智者以教训制止流血。

73、车顶作业,脚下留神。

74、制度不全,事故难免。

75、维护铁路治安秩序,促进地方经济繁荣。

76、求快不求好,事故常来找。

77、提高铁路安全意识句子大全,争做文明出行市民。

78、隐患不除等于给自己设陷阱,违章不纠等于给事故开绿灯。

79、举手投足要谨慎,生死常在一步间。

80、猛顶猛拉是大忌,专人指挥与了望。

描写铁路刘晓云心得体会和方法三

为了更多的了解到铁路的相关信息,我经常到各大铁路论坛泡泡。去过一些铁路论坛的人都比较了解有许多关于抱怨铁路的工作有多苦,多累,待遇不好之类的贴;特别是关于大学生在铁路的不良处境。今天有看到这个贴我还是很赞同他的一些看法和感受的。之前我也转过大学生在铁路企业不好待遇的文章,那应该是地区和部分现象,这位大学生的看法还是比较全面的。下面就是原文:

因为看到一些关于大学生在铁路的帖子,感觉所言片面,于是另开新帖表明观点,以防不明真相人事误入歧途,毕竟越来越多的大学生进入了铁路。

先简单自我介绍一下,本人07年大学毕业后进入铁路(211的)。因为所学专业为网络工程,属于计算机相关,于是被分到电务段。

那么,我与很多人一样,通过1年的实习,定岗,分配到车间工区,正式正为一名信号工。在这个过程至今,正如我的名字一样,我迷茫过,彷徨过。我曾经就像一头失去方向的野马,心高气傲却只能原地打转。

简单来说,就是很浮躁。周围的环境,你的领导,你身边的同事,无不认为,大学生就不该来铁路。于是乎,自己也就无形的感觉,似乎自己在铁路上真是 屈才 了。然而,经过1年的正式工作,我的想法却有了很大的不同。

首先,是与同事的相处。在这两年里,我先后更换了7个工区(实习的时候分别体验了4种不同类型工区,这是段领导为我们快速接触铁路安排的,定岗后在信号车间又换了3个工区),与每个工区的同事都相处的还算不错。刚开始也是混日子,大环境就是混日子嘛。很多刚来的大学生,有着看不起1线职工的心态。

我想说,这是很不对的。因为,任何一个人都有你尊敬和学习的地方。1线职工确实大部分受教育程度不高,平日的言谈举止比较自由,但是,只要没有道德品质问题,那我们就不应该另眼相看,相反,更应该主动接近,互帮互助。如果你能用自己的行动去影响年轻人,展现你大学里的素质教育成果,那就更加起到了铁路收取大学生的效果了。

第二,是相关业务的学习。起初来到电务段,就是学安全,一切把安全放第一位。然后就是轨道电路道岔什么的,当时也不懂,看了看电路图,觉得也就那么回事,所以说,太浮躁。现在看来,电务上要了解的东西实在是太多了。就说这个轨道电路吧,你知道为什么用25hz不用50hz么?为什么牵引电流能通过扼流变压器而25hz却被隔离了呢?随便一种设备,就够你研究一阵子了。

所以说,好多大学生就知道抱怨不受重用,却没能想想这是为什么。最起码,你要干好你所在的岗位才能让人信服吧。(ps:本人等级考试还是3等呢,惭愧啊)

第三,工资比其他垄断行业或者工程单位低。这个说低说高,其实就是一个相对。但是,单说月平均到手2200这个数字来说(不同地区有差异,平均2015应该是有的),也确实能够起到铁路系统除了运输以外的另一个重要作用了 稳定社会。众所周知,我国的铁路,其实是一个提供了大量岗位的系统。

收纳了很多人,但工作效率却并不高。其实,大家应该有这种体会。干活嘛,3个人能干,俩人也能干,1个人似乎还能干。所以说,铁路系统是大量超员的。复原军,铁路子弟,都有文件指明了需要接收,结果就是旱涝保收啦。1线职工有时候累点,但大多时候还是不错的,也没什么压力,也不需要什么学历啊硬性的技术,所以,这个钱不算少了。(ps:谁都希望工资越多越好,包括我)

第四,铁路未来的发展。新来大学生都会想到这个问题,这是应该的,也是必须的。我个人认为,我们应该是赶上了一个好的年代。在这个铁路跨越式发展的时代,挑战多,问题多,机遇也多。各式新设备的运用兴起,让我们能够学有所用,也必须有我们的理论知识来支持。

虽然我们不是研发部门,仅仅是运用和维护。但是,如果什么都不懂什么都不学,我想,在面对新一轮高速铁路发展的时期,你终将被淘汰,也只能成为一名普通的信号工。

第五,关于是否跳槽。这个问题相信很多人也想过,因为咱也是迷茫过来的人,啥都想。可是,这个问题只能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毕竟每个大学生的质量也不一样,情况不同,结果自然不同。如果你想快速见效能够通过自己在学校里所学的知识直接获取高收入,那么铁路确实会挡了你的财路。

任何一个吃工资的职位或者行业,都是如此。那么,绝大部分大学生另谋高就的话,在这个经济危机的时代,我不认为是一个好的建议。铁路的起点低,入手易,如果你做不好一线职工,我想,也未必可以闯世界。

第六,最终建议。人从来都不是平等的,有的人一生下来就是亿万富翁,而有的人却连第一缕阳光都不能见到。所以,用积极向上的态度去去生活才是最重要的。你可以为着你的理想而努力付出,你也可以简简单单高高兴兴的每日吃喝玩乐的工作。人也就是那么几十年,少些抱怨多些理解。

付出未必会有回报,没有付出却真的没有回报。不记回报的付出,往往会有大的回报。

描写铁路刘晓云心得体会和方法四

20xx年,在局、处领导和同志们的关心帮助下,按照本岗位的职责要求和领导的工作安排,认真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个人20xx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合同管理工作

1. 根据局《合同管理办法》审慎做好各类合同的合法合规性审查工作,全年年共审查、修改全局各类合同83份,总标的金额x万元。按照高速集团公司要求,安排布置全局重大合同的梳理清查,并上报合同清查工作完成情况报告。5月份,迎接高速集团公司合同检查小组对我局的合同检查。

2.到临朐轨枕公司合同进行管理情况监督检查,根据业务性质逐笔分析合同,针对公司应收账款较多的问题,协助制定应对方案,防范合同违约和欠款风险。

3.就兴广铁路合同审批程序管理提出具体规定,经领导批准后公布实施。

(二)经营业绩考核工作

1.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局各单位、各处室20xx工作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

2.起草《x省地方铁路局局管单位领导班子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办法(试行)》,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后印发实施。

3.拟定了局管各单位《20xx年工作目标责任书》,组织在全局工作会议上签订。

4.会同机关各部门完成我局20xx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自查报告,上报高速集团公司,协调做好对口部门沟通联系工作,争取我局在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中取得优异成绩。

(三)加强全面风险管理工作

根据高速集团公司关于深度推进全面风险管理的有关要求,拟定《x省地方铁路局20xx年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及时调度全局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按季度编制《全面风险管理工作报告》上报高速集团公司。

(四)统计分析工作

按照集团公司和省统计局、经贸委、铁路局、中国地铁协的要求,每月准确及时地编制和上报各类统计报表,为各级领导及有关部门提供利用,汇总整理20xx年度统计资料,完成《20xx年统计资料汇编》的编印下发。组织住济单位统计人员参加统计继续教育培训。

(五)参与编制20xx年生产经营、投资和运输计划

根据高速集团公司的要求,配合有关部门根据各单位上报和企业发展实际情况,编制我局20xx年度生产经营和投资计划;根据铁路局要求,会同运输处结合各线路运输能力,提出20xx年地方铁路货物运输计划建议。

(六)做好加强企业管理有关工作。

1.根据高速集团公司对物流公司股权进行规范的要求,起草《关于收购物流公司非国有股权的请示》上报高速集团公司。根据省国资委备案意见,起草股权转让协议、股东会决议等文件,修订公司章程。

2.根据省国资委、高速集团公司关于三兴公司清算注销的决定,认真研究有关政策,并积极推进相关工作。

3.参与省国托在x公司债权处置研究分析,提出解决方案向有关部门、领导汇报,争取获得支持。

4.管理处名称变更。根据局改制后工作需要,经征求各方面意见,完成两个管理处的名称变更。

5.配合运输处、物流公司就物流经营方式进行研究,最大限度防范我方经营风险。

6.根据临朐轨枕公司生产经营和取证工作需要,会同相关部门研究设立五井分公司事宜。

7. 研究局职代会《关于x公司参股寿平公司提案的落实意见》,提出有关建议方案。

8.参与铁路与港集团合作中的出资方式、注册资本金数额等相关问题的研究分析。

9.参与协调x公司妥善处理招远办公楼和职工宿舍建设有关问题。

10.及时完成局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和国家级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的年检等有关工作。

一年来,通过自身的努力,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由于工作所涉及的内容多,范围广,工作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工作能力还不能适应岗位需要、工作推进进度不理想等等,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地加以改进。

二、学习方面

为提高文化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继续参加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的学习,参加了省国资委举办的企业法律顾问和地铁协、统计局组织的统计业务的继续教育培训学习。通过不断学习,个人素质得到全面提高,从而为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各项工作打好基础。

描写铁路刘晓云心得体会和方法五

7月23日20时30分,北京南开往福州的d301次动车组列车运行至甬温线永嘉~温州南间k584+300处,与前行的杭州开往福州南d3115次动车组列车发生追尾事故。40人死亡,192人重伤的惨痛景象把铁路再一次推上了风口浪尖。

人们的怒火终于有了发泄的目标,在死难者家属的泪光中,在众人的口诛笔伐之下,铁路面临着沉重的社会压力和信任危机,于是轰轰烈烈的安全大检查活动继二月份之后再一次成为全体铁路干部职工的中心工作,在干部作风、职工思想、安全控制、责任落实以及后勤保障等方面掀起了安全大检查高潮。作为一名铁路干部,我在灵魂深处反思着这次事故的经验教训,可在反思中我却有着越来越多的不明白……。

反思之一:高铁到底是精神概念还是交通工具,火车的时速应该是多少?众所周知,中国并不是第二个掌握高铁技术的国家,但中国却是敢把火车开到每小时350公里以上的第一个(时速497km/h)。在欧美诸国错愕的目光和连续的惊叹中(惊叹国人的勇气和胆量),中国高铁实现了一次又一次的跨越。世界第一的光环终究抹杀不掉现实的尴尬,以维护导弹的成本来保养列车,以拼凑的技术合成虚假的光环,这种有投入没产出、对国人生命不负责任的事情或许也只有疯子才能做得出来,然而,在特定的时期,中国高铁以伟岸的形象横空出世在人们面前。

美国、法国、德国等国家都已经有了成熟的高铁技术,可在一次次论证铁路速度与安全效益的性价比之后,到目前一直都没投入建设,据听说美国将要建设的高铁速度定位在110英里/小时,换算为每小时176公里,道听途说并不可信,却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铁路的时速。一直说中国铁路运力紧张,中国铁路总延长国人平均不到十厘米,还不到一颗香烟的长度,数据上的确如此,可铁路的客流高峰总是集中在几个固定时间段,非客流高峰期,大多数旅客列车基本处于不满员状态,铁路不应该去追求更高的速度,而是应该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在特殊时期调整列车密度。探索更高的速度是全人类共同的共同的追求,前提是必须有一个坚实正确的起点和基础,大xx的悲剧不应该重现,让火车插上翅膀,只能出现在金刚葫芦娃或者铁臂阿童木的世界里,超过300公里那应该是航天的事情,铁路的干部职工不论是从工资收入还是知识水平都还达不到这个标准。

反思之二:为什么“铁老大”已经成为国人责骂的靶子,可铁路人却没有享受到绝对垄断所带来的利益?若干年来,人们已经习惯了对铁路的责骂,尤其是每年的春运、暑运以及黄金周期间,买不到票要骂,买不到卧铺也要骂,在车上心情不好更要骂。一批批不知道火车为何物的专家教授们对铁路指手画脚,一个个自以为救世主的明星大腕对铁路指点江山。公交地铁的拥挤为什么没有人说三道四?无非就是“铁老大”垄断的虚名和“高大半”的体制(高度集中、大动脉、半军事化)害苦了铁路的干部职工。车票实名制的实行让铁路付出了多高的成本我不知道,但我能看到的是铁路职工不断增加的工作量,看到的是更加拥挤漫长的排票队伍,可我却没看到自己的工资卡上有半毛钱的增长。在曾经“铁路皇帝”的英明领导下,在牺牲几代铁路人利益实现中国铁路的高速发展方针指引下,从站段合并到撤销分局,从大提速到高铁时代,已经工龄26年的我,从头到尾享受着铁路改革的震撼,可看看自己可怜的钱包,却发现自己还不如街头挂牌站岗的,原来我就是被牺牲的那几代人中的一员。

反思之三:铁路的定位究竟是完成旅客和货物位移的运输企业,还是全心全意为人民的服务行业?知道基层的铁路职工怕什么吗?怕投诉、怕考试、怕检查。知道基层的铁路干部怕什么吗?怕事故、怕排序、怕活动!

我曾经亲眼见过,在出站检票口前,一个农民工指着铁路站务员的鼻子骂道:“你算什么东西要看我的票,老子说让你下岗你就下岗!”在这里我没有任何贬低农民工的思想,或许在收入面前他可以笑话我。我就是想请问他,是谁给了他让铁路职工下岗的权力?可悲的是,这是千真万确的事实。一个投诉电话、一封投诉信,就可以让铁路职工下岗,先给旅客交代,然后辨明是非。为之奋斗多年的岗位啊,谁能为谁给个说法?

反思之四:谁能理解铁路职工的苦与累,谁能体会铁路基层的艰难?因为每天通勤,每天五点钟起床,六点钟上车,八点钟之前到单位,晚上十七点上车,十八点到家,这还是单位领导体谅通勤职工的情况下,如果正常下班,到家二十点。也是因为每天都在车上,我看到了太多铁路职工的辛酸。

今年的夏天特别热,热的让人难熬。经过一天的暴晒,绿皮车的每一节车厢都成了桑拿浴房,旅客可以谩骂,可铁路的工作人员只能忍受。验票的时候,超级拥挤的车厢内,每向前走几步都是一种煎熬,到站停车的时候,车长不停地擦着汗水笑着说:“不行了,裤头都湿透了!”这样的场景可以说每天都能看到,旅客只是忍受这一天,可这却是铁路职工的正常工作。

还记得20xx年的那场大风雪么?哈尔滨至广州旅客列车晚点37个小时,车上基本是弹尽粮绝,在停靠的小站,车长组织职工们排着队以接力的方式用水盆、水桶为列车加水。餐车的工作人员穿着草鞋,一步一滑地到小镇集市花600块钱买了12颗白菜,仅有的粮食全部供应旅客,而那一天,几乎全部铁路职工都是饿着肚子,也在那一天,一个发狂的旅客用剃须刀把一个乘务员打得头破血流。就在这样的条件下,这个班组的职工回到哈尔滨只是洗了一个热水澡,换上干净的内衣,然后再一次奔赴旅途。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只要多接触铁路职工一线,大家就可以知道铁路职工的生活状态有多么艰难。很多的铁路术语大家可能都不明白,铁路承担社会职能也不被人了解,最简单的供求关系却可以解释其中的道理。看看铁路的运费和票价,再看看我们身边的物价,供不应求中的商机大多人都看得见。

铁路职工已经习惯了加班加点、尽职尽责,每天接受的教育就是无私奉献、爱岗敬业。很多人都是几代人同在铁路,对铁路有着深厚的感情。面对着无尽无休的责难,我很茫然,多年来半军事化的管理已经习惯了服从,可是面对着一个个让人心灵扭曲的现实,我不知道是选择呐喊,还是继续委屈,作为生活在基层的铁路员工,我们一直在想,我们已经尽心尽力了,可为什么总要受伤?从跨越式发展口号的提出,到京沪、京广、京哈、京九、陇海五大既有干线的提速改造,再到青藏铁路的建设完成并投入运营、以及京津高铁、京沪高铁等大工程量项目的陆续开工建设,铁路迎来了大建设大发展的重要机遇。

铁路经过1997年4月1日以来的6次大面积提速,快速便捷的列车更加方便了国民出行,同时也给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注入活力。城际快速列车的投入运营,不仅强化了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三大经济圈的联动效应,更是为带动其周边地区的经济一体化、加强人流、物流、信息流、资源流的充分交流,提供了前所未有的便捷。青藏铁路的开通,不仅实现了国人自毛泽东时代就已经酝酿的伟大梦想,更是为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有效实施,带来了生生不息的动力。

毋庸置疑,种种辉煌成就的取得,与百万铁路职工“苦干实干拼命干”的工作热情,以及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工作态度牢不可分。然而,与大建设大发展的高投入,及其取得的巨大成就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铁路职工福利待遇的严重滞后。

青藏铁路总投资330亿,其中国债75%,铁路建设基金25%;京沪高铁全部预算2200多亿,现阶段总投资1150多亿,其中铁路建设基金400亿,占投入资本金的35%。

以上数据可以看出,大建设大发展中,动辄数百亿、乃至上千亿的资金投入,铁路自筹自资的建设基金占其很大比重,殊不知其中凝聚着百万铁路职工的“剩余劳动价值”。与此同时,伴随着铁路六次大面积提速,现有一线人员不足与企业快速发展的供求矛盾日益突出,一线职工的劳动强度骤然加大。但是工资水平低下(有的地区甚至低于当地平均工资水平),福利待遇滞后,生活品质得不到保障这一不争事实,如同一根锐利的尖针,深深刺痛着每一位铁路职工的心。

如果说工资收入低是构成广大职工工作热情不高的“心结”,那么多年来铁路落后的企业分配制度,所滋生出来的“苦脏累”的一线却得不到应有的公平合理的薪酬,以及“大锅饭”问题沉渣泛起等等分配垢病,同时缺乏人性化的企业管理体制,一味寻求在职工劳动强度上“挖潜扩能”,一线职工经常“超劳”工作,身心疲惫,这些都是直接导致铁路各工种牢骚满腹,怨声载道的重要因素,更是造成了干群关系紧张,工作积极性差,思想懈怠,安全意识不到位的不堪现状。这无疑为铁路大事故的发生,埋下重磅的思想隐患。

“马儿跑得快”,是因为“吃得饱”有干劲,然而就是这样浅显易懂的道理,却被铁路高层长期忽视。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正是百万铁路职工的共同努力,造就了当代铁路的辉煌业绩。然而,也正是这些辉煌业绩的们,他们的失落,他们的懈怠最终扬起汹浪巨潮,造成了可怕的重大交通灾难,带给国家、自己以及他人永远的难以弥补的伤痛。

按照惯例,铁路内部的“大反思”,“强考核”即将如预期般的到来,这些流于形式的管理弊病,根本解决不了最深层次的问题,更解不了广大铁路职工们的“心结”。如果说对待管理者需要,那么对于身处“苦脏累”一线的,甚至长期经历白班、夜班每次14个工作小时折磨的广大铁路职工们,是不是更应该高薪养“勤”?此刻,读懂他们的想法,关心他们的民生,是不是比强化管理,严肃考核更能打动人心,重塑热情,心系安全呢?

给公众一个的“意外”,是一直保持极高的安全系数的铁路,近期为何不断发生伤亡事故。

如果说,雪灾中铁路不能从容应对突发自然灾害尚情有可原的话,那么,一系列人为因素造成的铁路交通事故,实在让人揪心。今年1月,铁路曾发生了两起震惊全国的事故。1月17日安徽芜湖大学女生冷静被火车轧死,而不到一周之后的1月23日,18名铁路工人在胶济铁路施工过程中被动车组。至于20xx年“新疆列车带伤前行三千公里进京”,虽然没有造成重大伤亡,但也足以让人心惊胆战。

这些铁路伤亡事故虽看似原因各异,其实都指向同一个问题———铁路安全管理的疏漏。在冷静之死一案中,倘若站台人流能有所控制,或是现场指挥得当,冷静可能也不会掉下站台。在18名工人被一案中,倘若施工方没有野蛮地砸开封闭门的铁锁,提前施工,18个生命的代价也许可以避免。而这次的火车相撞事故,倘若文件传递及调度命令传递没陷入混乱,临时限速命令及时发至火车司机,大概也不会酿成如此惨剧。

国务院事故调查组组长、安监总局局长王君强烈批评了铁路运营企业安全生产认识不到位、领导不到位、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安全生产措施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和监督管理不到位的严重问题(据新华社报道)。这个结论其实不仅适用于此次撞车事故。

因此,我们不能以孤立眼光看待一个个事故,这些低级的'疏漏,暴露出一些铁路工作人员专业素养的严重不足,暴露出一些地方铁路安全管理的低效乃至“失灵”。为此,不能仅就个案谈个案,需要对铁路安全来一次全面、整体的反思。

据报道,昨日凌晨,铁道部召开全路运输安全紧急电视电话会议,提出将“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举一反三”,开展“安全生产大反思、大检查”。显然,这种紧急补救非常必要。不过,需要谨防的是,反思蜕变为“一阵风”,而没有形成长效治理,推进铁道部门安全运营的制度建设。

事实上,如果对铁路安全的反思仅仅局限在铁道部门内部,远远不够。我们需要一种“开放式的反思”,通过推动铁路管理的信息透明,让社会大众积极参与,进行评判。我们更需要“权力制衡下的反思”———在许多国家,今天火车发生伤亡事故,也许明天该国铁路部门行政长官就得走上代议机构的质询台,紧接着,代议机构还可能组成真相调查委员会,进行独立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公之于众———同样,依照《监督法》,全国人大常委会也可以介入火车相撞事故的问责,这种外部监督的介入,显然有利于使得“我要反思”的自觉,变成“要我反思”的压力,从而让反思和改革真正“到位”。

描写铁路刘晓云心得体会和方法六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签订

第三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履行

第四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第五章 违反货物运输合同的责任和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2条 本细则所指铁路货物运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公布的营业铁路货物运输。

本细则适用于铁路运输部门与企业、农村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法人之间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

个体经营户、个人与铁路运输部门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应参照本细则执行。

军事运输、国际联运,铁路与水路、公路、航空、管道之间的货物联运,另行规定。

第3条 托运人利用铁路运输货物,应与承运人签订货物运输合同。

,应按照优先运输国家指令性计划产品,兼顾指导性计划产品和其他物资的原则,根据国家下达的产品调拨计划、铁路运输计划和铁路运输能力签订。在签订国家指令产品运输合同中,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逐级报请双方上级主管综合部门处理。其他货物运输,由托运人与承运人协商签订货物运输合同。

第二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签订

第4条大宗物资的运输,有条件的可按年度、半年度或季度签订货物运输合同,也可以签订更长期限的运输合同;其他整车货物运输,应按月签订运输合同。按月度签订的运输合同,可以用月度要车计划表代替。

零担货物和集装箱货物运输,以货物运单作为运输合同。

第5条按年度、半年度、季度或月度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经双方在合同上签认后,合同即告成立。托运人在交运货物时,还应向承运人按批提出货物运单,作为运输合同的组成部分。

零担货物和集装箱货物的运输合同,以承运人在托运人提出的货物运单上加盖车站日期戳后,合同即告成立。

第6条 按年度、半年度、季度或月度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应载明下列基本内容:

一、托运人和收货人名称;

二、发站和到站;

三、货物名称;

四、货物重量;

五、车种和车数;

六、违约责任;

七、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7条 货物运单应载明下列内容:

一、托运人、收货人名称及其详细地址;

二、发站、到站及到站的主管铁路局;

三、货物名称;

四、货物包装、标志;

五、件数和重量(包括货物包装重量);

六、承运日期;

七、运到期限;

八、运输费用;

九、货车类型和车号;

十、施封货车和集装箱的施封号码;

十一、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履行

第8条 托运人应当承担下列义务:

一、按照货物运输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运人交付托运的货物;

二、需要包装的货物,应当按照国家包装标准或部包装标准(专业包装标准)进行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要根据货物性质,在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下进行包装,并按国家规定标明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笨重货物还应在每件货物包装上标明货物重量;

三、按规定需要凭证运输的货物,应出示有关证件;

四、对整车货物,提供装载货物所需的货车装备物品和货物加固材料;

五、托运人组织装车的货物,装车前应对车厢完整和清洁状态进行检查,并按规定的装载技术要求进行装载,在规定的装车时间内将货物装载完毕或在规定的停留时间内,将货车送至交接地点;

六、在运输中需要特殊照料的货物,须派人押运;

七、向承运人交付规定的运输费用;

八、将领取货物凭证及时交给收货人并通知其向到站领取货物;

九、货物按保价运输办理时,须提出货物声明价格清单,支付货物保价费;

十、国家规定必须保险的货物,托运人应在托运时投保货物运输险,对于每件价值在七百元以上的货物或每吨价值在五百元以上的非成件货物,实行保险与负责运输相结合的补偿制度,托运人可在托运时投保货物运输险,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第9条 承运人应当承担以下义务:

一、按照货物运输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量、车种,拨调状态良好、清扫干净的货车;

二、在车站公共装卸场所装卸的货物,除特定者外,负责组织装卸;

三、将承运的货物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和到站,完整、无损地交给收货人;

四、对托运人或收货人组织装车或卸车的货物,将货车调到装、卸地点或商定的交接地点;

五、由承运人组织卸车的货物,向收货人发出到货催领通知;

六、发现多收运输费用,及时退还托运人或收货人。

第10条 收货人应当承担下列义务:

一、缴清托运人在发站未交或少交以及运送期间发生的运输费用和托运人责任发生的垫款;

二、及时领取货物,并在规定的免费暂存期限内,将货物搬出车站;

三、收货人组织卸车的货物,应当在规定的卸车时间内将货物卸完或在规定的停留时间内将货车送至交接地点;

四、由收货人组织卸车的货物,卸车完毕后,应将货车清扫干净并关好门窗、端侧板(特种车为盖、阀),规定需要洗刷消毒的应进行洗刷消毒。

第11条 托运人托运个人搬家货物、行李每十千克价值三十元以上者,可声明价格,要求保价运输。承运人按保价运输办理时,按规定核收货物保价费。

第12条托运人向承运人托运货物和承运人向收货人交付货物的时候,都应进行交接验收。如果发现货物(托运人组织装车的为封印、货物装载状态、篷布苫盖状态或规定标记)有异状或与货物运单记载不符,在承运时,应由托运人改善后接收;在交付时,收货人应即向承运人提出异议。收货人在验收货物的时候,没有提出异议,即认为运输合同履行完毕。

由承运人组织装车并在专用线、专用铁道内装车的货物,按承运人同收货人商定的办法,办理交接验收。

第13条承运人在查找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领取货物时,除不宜于长期保管的货物外,从发出催领通知次日起三十日内或从收货人拒绝领取货物时起三日内通知托运人。托运人自接到通知次日起,五日内提出处理办法答复承运人。超过期限,运输合同仍无法履行时,承运人有权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收货人拒绝领取货物的时候,应当出具书面说明。

第14条因自然灾害,货物运输发生阻碍,承运人应当采取绕路运输或卸下再装措施。因货物性质特殊,绕路运输或卸下再装会造成货物损失时,承运人应联系托运人或收货人在要求的时间内提出处理办法。超过期限未答复时,承运人可比照本细则第十三条规定处理。

第四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第15条 货物运输合同必须经双方同意,并在规定的变更范围内办理变更。

第16条托运人或收货人由于特殊原因,经承运人同意,对承运后的货物可以按批在货物所在的途中站或到站办理变更到站、变更收货人,但属于下列情况,不得办理变更:

一、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物资流向或运输限制;

二、变更后的货物运输期限,大于货物容许运送期限;

三、变更一批货物中的一部分;

四、第二次变更到站。

第17条 货物运输合同在货物发送前,经双方同意,可以解除。

第五章 违反货物运输合同的责任和处理

第18条 承运人的责任

一、由于下列原因之一,未按货物运输合同履行、按车向托运人偿付违约金五十元:

(一)未按旬间日历装车计划及商定的车种、车型配够车辆,但当月补足或改变车种、车型经托运人同意装运者除外;

(二)对托运人自装的货车,未按约定的时间送到装车地点,致使不能在当月装完;

(三)拨调车辆的完整和清扫状态,不适合所运货物的要求;

(四)由于承运人的责任停止装车或使托运人无法按计划将货物搬入车站装车地点。

二、从承运货物起,至货物交付收货人或依照有关规定处理完毕时止,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按下列规定赔偿:

(一)已投保货物运输险的货物,由承运人和保险公司按规定赔偿;

(二)保价运输的货物,由承运人按声明价格赔偿,但货物实际损失低于声明价格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三)除上述一、二两项外,均由承运人按货物的实际损失赔偿。赔偿的价格如何计算,由铁道部、国家物价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另行规定。

三、由于下列原因之一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不可抗力;

(二)货物本身性质引起的碎裂、生锈、减量、变质或自燃等;

(三)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货物合理损耗;

(四)托运人、收货人或所派押运人的过错。

四、由于承运人的过错将货物误运到站或误交收货人,应免费运至合同规定的到站,并交给收货人。

五、未按规定的运到期限,将货物运至到站,向收货人偿付该批货物所收运费5%至20%的违约金。

六、如果托运人或收货人证明损失的发生确属承运人的故意行为,则承运人除按规定赔偿实际损失外,由合同管理机关处其造成损失部分10%至50%的罚款。

第19条 托运人的责任

一、由于下列原因之一,未按货物运输合同履行,按车向承运人偿付违约金五十元:

(一)未按规定期限提出旬间日历装车计划,致使承运人未拨货车(当月补足者除外),或未按旬间日历装车计划的安排,提出日要车计划;

(二)收货人组织卸车的,由于收货人的责任卸车迟延,线路被占用,影响向装车地点配送空车或对指定使用本单位自卸的空车装货,而未完成装车计划;

(三)承运前取消运输;

(四)临时计划外运输致使承运人违约造成其他运输合同落空者。

二、由于下列原因之一招致运输工具或设备或第三者的货物损坏,按实际损失赔偿:

(一)匿报或错报货物品名或货物重量的;

(二)货物包装有缺陷,无法从外部发现,或未按国家规定在货物包装上标明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的;

(三)托运人组织装车的,加固材料不符合规定条件或违反装载规定,在交接时无法发现的;

(四)由于押运人过错的。

第20条 由于托运人原因招致运输工具、设备或第三者的货物损失,由收货人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21条 货物运输合同遇有下列情况,承运人或托运人免除责任:

一、因不可抗力或铁路发生重大事故影响排空送车,企业发生重大事故以及停电影响装车,超过二十四小时时;

二、根据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主管行政机关的书面要求停止装车时;

三、由于组织轻重配装或已完成货物吨数而未完成车数时;

四、由于海运港口、国境口岸站车辆积压堵塞,不能按计划接车而少装时。

第22条 承运人同托运人或收货人相互间要求赔偿或退补费用的时效期限为一百八十日(要求铁路支付运到期限违约金为六十日)

托运人或收货人向承运人要求赔偿或退还运输费用的时效期限,由下列日期算起:

一、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为车站交给货运记录的次日;

二、货物全部灭失未编有货运记录,为运到期限满期的第十六日,但鲜活货物为运到期限满期的次日。

三、要求支付货物运到期限违约金,为交付货物的次日;

四、多收运输费用,为核收该项费用的次日。

承运人向托运人或收货人要求赔偿或补收运输费用的时效期限,由发生该项损失或少收运输费用的次日起算。

第23条承运人与托运人或收货人相互间提出的赔偿要求,应自收到书面赔偿要求的次日起三十日内(跨及两个铁路局以上运输的货物为六十日内)进行处理,答复赔偿要求人。

索赔的一方收到对方的答复后,如有不同意见,应在接到答复的次日起六十日内提出。

第24条对货物运输合同的纠纷,承运人和托运人或收货人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章 附 则

第25条 本细则由铁道部负责解释。

铁路货物运输合同范文2

1、甲方:

法定代表人:

甲方: (委托人): 合同编号:

经办人: 联系电话: 传真:

2、乙方:

法人代表:

经办人: 联系电话: 传真:

3、乙方在过境(国内)铁路运输代理领域的丰富经验。

4、甲方希望乙方为其安排本合同项下的铁路运输等事宜。据此双方按照公平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国际公约就以下条款达成一致:

第一条

1.1、“合同”指本合同及双方达成一致并签章认可的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附录及附录中提到的文件。

1.2、“货物”指甲方交付乙方安排运输并提供其他相关的服务,仅限附件一中约定的物品。

1.3、“服务”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的铁路运输代理,相应的信息、传递、反馈及其他相关服务,仅限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的服务范围。

第二条:服务范围

根据甲方的委托,乙方作为甲方的代理人全权代表货物从(铁路发站名称)________到(铁路到站名称)________的铁路运输以及货物进口报关检验等事宜,具体的服务范围见附件二。

第三条:合同价款

3.1、合同价款包括:货物从(铁路发站名称)__________到(铁路到站名称)__________的铁路运输费、装卸费、货物装车延时费,由甲方支付,货物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到铁路发运站的汽运费,货物代发费每吨25元,由甲方在发货前三日内支付给乙方。

3.2、本合同价款在以下情况下可调整:

3.2.1、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目的地所在地)行政法规和铁路、海关等政府部门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3.2.2、中国目的地所在的法律、法规和铁路部门等政府部门有关政策变化造成价格调整,乙方提供相关书面文件直接按照新价格执行。

3.2.3、服务范围发生变化的,按照乙方提供的新增服务合同收费标准执行。

3.3、货物起运前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通知支付乙方全部合同价款(或者调整后的合同价款)。

第四条:货物包装及交付

4.1、甲方负责货物包装,应保证货物适合长途运输和各种天气变化,并符合相关主管机关的标准,任何犹豫甲方包装不善而照成的运输工具、人员或者其他货物及财产的损失核对乙方或第三者造成的损失,责任由甲方负责。

4.2、甲方交货方式为:

甲方应当在货物起运日前_____个工作日内将由乙方安排车辆运输,应当向甲方书面告知货物有关信息,包括不仅限于货物的名称、性能、重量、批次、特殊运输要求等重要信息资料。

4.3、甲方交付的货物不得夹带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的物品及国家规定的禁止进口的物品。对甲方危险货物造成的损失及后果,一切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货物的出运

5.1甲方应当在货物起运前____个工作日将货物出运计划通知乙方,通知不正确、不确定或不完备导致不能按时发运的,甲方承担一切损失及费用。

5.2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安排货物的发运,如因乙方原因未能将货物及时发运,乙方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5.3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铁路运单,并在货物发运前得到甲方的确认后,全部单证应在货物装运承运后尽快送达甲方。

第六条:保险

6.1运输货物保险,根据铁路运票中货物保价运输的保险:(人寿)

6.2发生保险范围内的事故后,乙方应当协助甲方向铁路及保险公司索赔。

第七条:双方商业机密的保险

7.1为本合同之目的,秘密信息一词指的是任何涉及或与本合同各方有关的未公开的秘密信息,任何一方不得将业务及营销渠道程序、标准、价格及其他财务记录等资料;任何一方为本合同目的所签署的任何协议、备忘录、附件。

7.2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将秘密信息以任何方式泄漏给任何第三方,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公众。

第八条:不可抗力

8.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暴乱、戒严及其受影响一方不能控制的客观情况。

8.2一方因不可抗力情况而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应及时通知另一方不可抗力的情况,应采取合理措施尽量减少影响,尽可能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履行本合同。

8.3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无需对另一方因本合同未能履行或延迟而遭受任何损失承担责任,并且此种未能履行不应视为违反本合同。

第九:合同修改

9.1因市场的变化和合同双方协作的要求,任何一方可向对方提出修改、变更、补充本合同的请求。

9.2合同的修改、变更、补充应以书面协议的形式进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9.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若不能协商解决,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9.4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铁路货物运输合同范文3

合同编号:

甲 方: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 邮编: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银行帐户 :

乙 方: 中国外运 公司 (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 邮编: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银行帐户 :

第一条 定义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并经书面记载于合同或者相似功能文本中,本合同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定义或意义:

1.1“合同”指本合同及双方达成一致并签章认可的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附录及附录中提到的其他文件。

1.2 “货物”指由甲方交付乙方安排运输并提供其他相关服务的物品,仅限本合同附件一中约定的物品。

1.3“服务”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的铁路运输代理、出口货物报关报验、相应的信息传递、反馈及其他相关服务,仅限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的服务要求及范围。

第二条 服务范围

根据甲方的委托,乙方作为甲方的代理人负责安排货物从[铁路发站名称]到[铁路到站名称]的铁路运输以及货物出口报关报验等事宜。具体的服务范围见附件二。

第三条 合同价款

3.1合同价款为,包括:货物从[铁路发站名称]到[铁路到站名称]的铁路运输、货物出口报关报验及相关服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合同总价的具体构成及单项费用详见附件三。

3.2本合同价款在以下情况下可以调整:

3.2.1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目的地所在国国家名称]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其国家铁路、海关等政府部门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3.2.2实际委托运输货物数量和/或服务范围发生变化。

3. 3乙方应当在3.2款情况发生后个工作日内,将调整原因、调整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待甲方确认后作为调整后的合同价款。合同价款的调整按下列方法进行:

3.3.1实际委托运输货物数量发生变化的,按实际委托运输的车皮数量或集装箱数量依据本合同附件三各分项单价进行调整;

3.3.2中国和[目的地所在国国家名称]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其国家铁路、海关等政府部门有关政策变化造成价格调整的,乙方提供相关书面文件后按照新价格执行。

3.3.3服务范围发生变化的,按照乙方提供的新增服务的收费标准执行。

3.4货物起运前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通知支付乙方全部合同价款(或者调整后的合同价款)。

第四条 货物包装及交付

4.1甲方负责货物包装,应保证货物的包装适合长途铁路运输和各种天气的变化,并符合有关主管机关的标准,任何由于甲方包装不善而造成的任何运输工具、人员或者其他货物或财产的损失和/或对乙方或者任何第三方的损失和/或责任均由甲方负担。

4.2甲方交货方式为:

4.3甲方应当在货物起运日前个工作日将货物交付乙方。甲方将货物交付给乙方安排运输时,应当向乙方书面告知货物有关的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货物的名称、性质、性能、重量、数量、批次、特殊运输要求等重要信息资料。

4.4乙方应在接收货物前联合甲方对货物进行检验,检验仅限于对货物的外包装及数量的检验,检验完毕后双方应当签署交接备忘录。如乙方发现货物外包装有破损或者数量与甲方提供的信息不符时,乙方应当在得到甲方的书面确认后方可收货。

4.5甲方交付的货物不得夹带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物品及国家规

定的禁止出口的物品。对具有危险性质的货物,不管是否在国际危规中列明,对由于危险货物造成的一切损失、责任、费用,均由甲方承担,不管甲方是否进行了危险品申报。

第五条 出口货物的报关报验

5.1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给合法、合格、正确、齐全的报关报验单证,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发票、商检证书、许可证、核销文件、报关单、手册、装箱单及有关批文等。因甲方提交的报关报验单证内容不准确、不完整、不及时或不合法而导致的损失和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果因甲方提供的单据不准确或不真实而造成乙方损失或承担责任的,甲方承担乙方因此所承担的全部损失或责任。

5.2乙方在收到甲方的全套报关报验单证后,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办理报关报验手续。乙方应当认真履行职责,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并将有关信息及时向甲方报告。

5.3乙方应当在通关后 个工作日内将整理齐全的货物出口报关单、外汇核销单等单证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给甲方。

第六条 货物的出运

6.1甲方应当在货物起运日前个工作日将货物出运计划通知乙方,因通知事项的不正确、不确切或不完备而导致货物不能按时发运的,甲方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或费用。

6.2甲方应负责提供全部出口货物所需的正确、齐备的运输单证,由于没有运输单证或运单上所附文件不齐全、不正确而发生的后果,甲方应当承担责任。

6.3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期安排货物的发运,如因乙方原因未能将货物及时发运,乙方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6.4乙方负责安排起运地装车、协调口岸换装作业,保证货物能够顺利通过边境口岸。

6.5乙方应当按甲方的要求提供国际铁路运单,并在货物发运前得到甲方确认,全部单证应在货物装运后尽快送达甲方。

6.6货物在运输途中,乙方应当应甲方的要求定期向甲方提供书面的货物跟踪信息,表明货物的位置,直至到达[铁路到站名称]。

6.7乙方应当在货物到达[铁路到站名称]前书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做好接货准备。

第七条 保险

7.1根据甲方的委托,乙方应当及时投保货物运输保险,险种为 。保险费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7.2发生保险范围内的事故后,乙方应当协助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

第八条 保密条款

8.1为本合同之目的,秘密信息一词指的是任何涉及或与本合同各方有关的未公开的秘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中的全部或任何部分:任何合同一方的业务经营、营销渠道、程序、标准、价格及其他财务记录等资料;任何一方为本合同目的而签署的任何合同、协议、备忘录、附件、草案或记录(包括本合同);以及本合同一方为本合同之目的而向对方提供的未公开的信息。

8.2除8.3情形外,本合同一方不得将秘密信息以任何方式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公众、媒体宣布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等情况。

8.3发生以下情况,任何一方均不被视为披露或泄露秘密信息:

8.3.1所泄露的秘密信息在泄露之前已为公众所知(但以违反本条款方式泄露的除外)。

8.3.2经合同各方事先书面同意。

8.3.3为本次交易之目的将秘密信息披露给各自的专业顾问,并要求其承担保密责任。

8.3.4应政府部门或法律法令的强制性要求而披露,但政府部门的要求必须是以正式书面文件发出的,否则协议一方应当加以拒绝,并不得披露或泄露任何秘密信息。

8.4本合同各方均应采取必要措施,将其知悉或了解的秘密信息限制在其有关职员、代理人或顾问的范围内,并要求他们严格遵守本条款,不将有关秘密信息泄露予任何第三方。各方均承诺不将从对方取得的秘密信息披露或泄露给其无关的职员。

8.5任何合同一方如果依据第8.3.4款之规定对外披露秘密信息,应当通知合同对方。

8.6合同一方违反本条款的规定,应当赔偿合同对方的损失。

8.7保密条款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合同各方对秘密信息承担的保密义务自获得秘密信息之日起算,为期 年。

第九条 不可抗力

9.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暴乱、骚乱、戒严,及其它受影响一方不能控制的客观情况。

9.2一方因不可抗力情况而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应及时通知另一方不可抗力的情况,并出具不可抗力的有效依据,并应当采取合理措施尽量减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尽可能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履行本合同。

9.3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无需对另一方因本合同未能履行或延迟履行而遭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并且此种未能履行或延迟履行不应视为违反本合同。

9.4在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下,本合同的义务履行期限可随情况的发展相应推迟。如不能履行义务超过天,履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因利益得不到保证,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 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0.1甲方的违约责任:

10.1.1违反本合同第3.4条的规定延迟支付乙方合同价款,每延期一天,支付乙方延迟付款额的万分之五作为逾期付款违约金。同时,在未收到甲方应支付的全部合同价款(或者调整后的合同价款)时,乙方有权中止履行本合同下的义务,由此导致甲方或者任何第三方的任何损失和/或责任应当由甲方承担。

10.1.2违反本合同第4.3条、第5.1条、第6.1条、第6.2条的约定,造成货物不能及时通关的,由此引起的乙方和/或任何第三方的任何损失和/或责任均由甲方承担;造成货物不能及时起运或者铁路车皮等待或者撤回的,甲方除了承担由此引起的乙方和/或任何第三方的任何损失和/或责任外,每延误一天,还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0.1.3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收货人未按时接收货物造成乙方增加支出,由甲方承担。

10.1.4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发生时,应当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和/或责任。

10.2乙方的违约责任:

10.2.1乙方在履行代理人职责时应当尽心尽责,由于乙方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货物损坏或者灭失的,乙方应当按照损坏或者灭失货物的市场价格赔偿甲方,但是不包括货物因延迟等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任何其他在签订本委托合同时所无法合理预见的损失。在任何情况下,乙方的赔偿责任都不应超出每件元人民币或每公斤 元人民币的责任限额,两者以较低的限额为准。

10.2.2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发生时,应当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和/或责任。

第十一条 一般性条款

11.1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双方有授权的代表签署并互换之日起生效。

11.2法律适用: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修改、终止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1.3 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 法院审理。或者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 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注:上述两条款,只能选择一项,请自行决定。)

11.4 合同的修改:

11.4.1 因市场的变化和合同双方协作要求,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提出修改、变更、补充本合同的请求。

11.4.2 合同的修改、变更、补充应以书面协议方式进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1.5合同完整性:本合同和本合同附件构成本合同各方之间就本协议主要事项达成的完整的合同和谅解,并取代之前一切与此有关的口头、书面或其它形式的建议、声明、保证、协议或承诺。

11.6合同分割性:如果任何时候本合同中的任何一个条款或该条款的一部分无效、失效、不合法,或在任何方面不可执行或无法履行,本合同其余部分的有效性、合法性、可执行性或履行在任何情况下不应由此受到影响或损害。

11.7弃权:本合同任何一方未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不视为对这些权利的放弃;任何单独或部分行使前述权利的行为,亦不应妨碍将来对这些权利的行使。

11.8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决。若不能协商解决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11.9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 份.

甲方: (签章) 年 月 日

乙方: (签章) 年 月 日

描写铁路刘晓云心得体会和方法七

41、铁路安全高于一切,护路责任重于泰山。

42、加强铁路综合治理,确保千里铁运安全。

43、路地紧密配合,共创文明铁路。

44、手握焊把,心系安全。

45、坚持严打方针,整治铁路治安。

46、工作一干完,必须切电源。

47、礼貌待客树新风,运输安全传捷报。

48、构建护路基层网络,维护铁路治安稳定。

49、停电不检电,等于不停电;检电不封线,生命有危险。

50、执标不走样,安全有保障;上班不违章,下班吃饭香。

51、搞好护路联防,保障铁路畅通。

52、加强铁路护路联防,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53、安全在心中,两纪不能松;车轮一滚动,思想要集中。

54、安全生产勿侥幸,违章蛮干要人命。

55、平时勤,忙时清;平时懒,忙时乱。

56、调车超速最致命,防溜不做酿祸根。

57、上班不要想其他,事故专找马大哈。

58、事故隐患猛似虎,安全生产大如天。

59、一日安全一日新,天天安全值万金。

60、把握正确停送电,严格标准保安全。

61、幸福无价宝,安全里面找。

62、安全行车千万里,重在把握每一米。

63、家庭幸福心里装,不踩红线不违章。

64、登高检修制动机,先要检查扶手梯。

65、一处隐患酿成事故,一次违章葬送幸福。

66、处理故障先断电,保证安全挂地线。

67、安全必是一丝不苟,事故皆因疏忽大意。

68、电化区段回流高,两横一纵要记牢。

69、夯实综合治理基础,确保铁路安全畅通。

70、大事化小,后患不少;小事化了,教训难找。

71、道口如刀口,责任重泰山。

72、愚者以流血作为教训,智者以教训制止流血。

73、车顶作业,脚下留神。

74、制度不全,事故难免。

75、维护铁路治安秩序,促进地方经济繁荣。

76、求快不求好,事故常来找。

77、提高铁路安全意识,争做文明出行市民。

78、隐患不除等于给自己设陷阱,违章不纠等于给事故开绿灯。

79、举手投足要谨慎,生死常在一步间。

80、猛顶猛拉是大忌,专人指挥与了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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