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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逻辑学上课心得体会范文 法律逻辑学的课后体会与认识(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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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逻辑学上课心得体会范文 法律逻辑学的课后体会与认识(七篇)
2023-01-02 09:50:09    小编:ZTFB

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2022法律逻辑学上课心得体会范文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律师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委托代理人。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代理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委派乙方律师在处理甲方清算注销事宜中担任甲方的委托代理人。

第二条根据双方的约定,乙方的代理事项及代理权限为:_________________

1、接受甲方委托,办理甲方工商调查事项;

2、负责起草甲方清算注销过程中涉及的各类决议、协议、声明、公告等;

3、协助组织成立清算小组,并协助处理清算过程中的各项事务(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_____工商、税务、社保、债权债务等);

4、接受委托,联络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审计工作(如需要);

5、接受委托,处理与甲方清算注销工作有关的其他事务。

第三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委派律师作为甲方的委托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业务助理配合完成辅助工作,但乙方更换代理律师应取得甲方认可;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委托代理事项;

3、在涉及甲方的利益冲突时,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律师不得同时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4、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的商业机密或者甲方的个人隐私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5、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第四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和及时地向乙方律师叙述和代理事项有关的情况,提供与委托代理事项有关的文件及其它事实材料;

2、甲方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甲方对乙方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合理;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指定为乙方律师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委托代理人;

5、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代理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律师代理费

1、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师基本代理费元人民币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整)。该项费用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付清。

2、本合同终止后或者提前解除的,应当由双方书面确认并结清有关费用。

第六条工作费用

1、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当由甲方承担:_________________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仲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办理本案发生的差旅、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资料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费用。

2、甲方按照乙方律师预支、事后实报实销方式报销上述工作费用。

第七条合同的解除

1、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_________________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代理律师的;

(2)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中,未经甲方同意,同时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八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完成甲方所委托的该代理事项为止。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2法律逻辑学上课心得体会范文二

聘用单位:__________(简称甲方)

受聘人员:__________(简称乙方)

为大力发展基层法律服务事业,稳定基层法律服务队伍,根据司法部、省司法厅、市司法局的有关文件规定,乙方提出执业申请,经审查符合基层法律服务执业条件,甲方同意聘用乙方为本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甲乙双方为明确权利义务关系,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聘用期限:自20xx年5 月 12 日至20xx年 5月11日止。

二、聘用期间:乙方必须承认本所《章程》享有并履行本所《章程》所规定各项权利和义务,经济上实行效益浮动工资制。即按乙方业务收入总额的60%计发,上不封顶,下不保底,按月支付,年终结算,甲方不在支付其他经济费用。

三、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乙方业务收入的5%支付给乙方,由乙方自行购买养老保养,不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乙方在聘用期间必须服从甲方安排,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内部管理办法,积极工作,完成年度岗位目标任务,遵守职业道德和法律,接受年度考核、考评,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工作技能。

五、乙方因自身工作原因给当事造成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中止或解除合同。

1、本合同确定的聘用关系,违反国家用工制度的。

2、乙方经上级选拔任用或考入高等学校脱产学习。

3、乙方因健康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的。

4、乙方因工作需要,被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录用的。

5、乙方不能全面完成本年度目标考核任务的。

6、严格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和法律,经教育不改或受党纪政纪,刑罚处罚的。

7、严重失误,徇私或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主管单位一份。

九、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和需要修改、完善的,均需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并存主管单位备查。

甲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 年月日

2022法律逻辑学上课心得体会范文三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会议精神和具体实践“”重要思想,更好地为农业、农民和农村工作服务。根据省、市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总体要求和统一部署,近一段时间,我们走访了我县部分乡镇及有关村就我县法律进乡村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深入地调查研究。现将此次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是人口约30万的农业县,乡镇区划调整后辖四乡四镇共有农业人口约26万人。近几年来,我们始终把农民法制宣传教育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精心组织,强化措施,切实提高农民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依法维权的能力,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自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农民群众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依法治乡(镇)、依法治村工作水平逐步提高,较好地促进了农村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

二、具体做法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农民法制宣传教育机制

农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涵盖面宽,渗透面广,工作难度大。我们从强化制度入手,进一步完善运行机制,实现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的制度化、规范化。为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全县各乡镇均按统一要求成立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确定专人负责普法依法治理的日常工作。各村(居)委会、农村中小学校也都相应成立了组织。结合人事变动,均能对各自的组织机构进行了调整充实,确保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

(二)重点突出,形式多样,实现农民法制宣传教育的经常化、多样化

1、制定并下发了“司法局‘三下乡’活动方案,认真研究部署“三下乡”活动。根据“三下乡”主要活动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并广泛征求国土局、环保局、工商局、质监局、民政局、广电局、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教体局、计生委等有关单位的意见和建议,我们拟定了“三下乡”活动方案。并在县“三下乡”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下,分别组织人员来到天门镇朱村村、顺安镇、东联乡开展“送法下乡”活动。为强化“送法下乡”工作的效果,我们针对普法对象的特点,特指派专人精心制作了图文并茂、语言通俗易懂的法律小常识展板和“五五”普法规划内容宣传展板,并印制《农民务工维权知识问答》宣传资料,切实帮助农民朋友们解决平时生活工作中遇到的法律方面的难题,

2、积极开展街头法制宣传活动。20xx年2月14日上午,县司法局和县劳动社保局在县家得利超市门前联合开展农民工维权知识法律咨询活动。此次宣传咨询活动旨在利用春节期间外出务工人员返乡之机,使外出务工人员掌握必备的法律知识,树立必需的法律意识,懂得必要的用法途径,进一步提高遵纪守法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从而有效防范和化解务工期间矛盾纠纷,促进社会的稳定。活动期间散发《农民工维权知识问答》、《农民务工培训读本》等宣传资料手册10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30余人次。活动受到了广大农民工朋友的热烈欢迎。

3、根据我局与县工商局、环保局、国土局、质监局等单位联合制定的“三下乡”活动分解表的安排,利用宣传车分别到大电厂、金桥工业园区、滨江循环园区等重点建设项目所在地开展《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土地法》、《矿产资源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受到当地干部群众的热烈欢迎。

4、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为契机,我局与县委宣传部、县人大办公室于12月4日上午联合在县文化广场举办广场法制文艺演出、法律知识有奖竞、法律灯谜答以及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活动,为五松镇居民们奉献了一份有声有色的“法制大餐”。幅制作精美、内容丰富的“五五”普法宣传挂图吸引了大批群众驻足观看。精彩纷呈的广场法制文艺演出将法制宣传活动推向了高潮,使群众在享受艺术的同时受到了法制教育。

5、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农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年,我们邀请电台播音员专门录制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土地管理法》、《劳动法》等10部与村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磁带,利用宣传车的形式,在各乡镇、村进行广泛宣传,增强农民依法办事的意识,帮助他们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6、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利用元旦、春节、麦收时节等农民工大量返乡的有利时机,通过制作展板、悬挂过街横幅、发放宣传资料、解答法律咨询等形式开展法律知识集中宣传活动。坚持“送法下乡”,努力做到排忧到户、解难到人,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性和感染力。

三、存在问题

从调研情况看,我县在加强农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普法教育的权威性、重要性有所降低。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越来越看重物质利益和经济利益,并以此作为看问题、办事情、论成败的惯用标准,对那些费时、费事而又难见直接经济效益的工作,则采取回避、被动、冷淡的态度,有些乡镇、村的领导借口经济工作,把普法与经济工作对立起来,既不在经费上予以保障,又不重视,采取消极应付的态度,忽视普法、依法治理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

二是固有的社会教育方式受到现代化大众转播手段的冲击,传统的普法方式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相适应,如何有效地加强对未成年人以及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开展普法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三是农村普法无专职普法队伍、无专门工作手段、无专项活动经费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从全县各乡镇总体情况来看,普法工作队伍力量不强、装备差的问题较为突出。少数财政状况和经济效益好的乡镇还能配备一些现代化的宣传教育设备和工具,大多数乡镇只能长期使用简单、传统的宣传手段,有的基层、单位工资尚不能按时发放,宣传教育经费就更无保障了。

四是一些村干部和村民的民主法制观念不强,村民自治程度较低。有的镇、村干部不善于运用法律手段实施管理,少数村民不能正确行使自己权利,民主选举时,“上边定调调、下边画圈圈”的现象依然存在,在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方面,一些地方村务、政务不公开,“暗箱”操作较为严重,干群关系紧张。

四、几点建议

作为依法治国、推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一项基础工程,农村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是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普法工作的重点,也是一个难点,在当前新形势下,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必须结合我县农村实际,有创新、有重点、有针对性的整体推进。

第一,要围绕党在农村的中心工作来开展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当前特别要紧紧围绕第**年计划的实施和发展农村经济,广泛宣传涉及农村和农业发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增强广大农民的法制观念,为顺利实施“”规划,完成党在农村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打好基础。

第二、要对现行的普法教育工作机制进行改革。现行普法教育工作机制的主要弊端是队伍庞杂松散,职能软弱乏力。工作推不动,任务不落实,责任不明确。各级党委、政府急需研究解决两个基本问题:一是进一步明确各级普法领导小组的职责,实行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必要的工作制度、办公制度、议事制度、督办制度,使之在其位、谋其政,克服人浮于事、推诿扯皮、无所事事的弊病。二是赋予各级普法主管机关的法定职权。各级普法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贯彻上级和本级人大会关于在全体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这实际上是在执法。但目前的普法机关都没有合法的主体资格,机构是临时性的,义务过多,权利不足,靠说好话,看面子开展工作,工作显得软弱无力。解决的办法是赋予其实质性的权利,纳于政府在编的工作专门机构,并配备专职人员,作为司法行政系统一个独立的执法部门,并以过硬的制度和措施加以保证。

第三、要对农村普法教育的方式方法进行改革和创新。一是把广泛深入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农村文化建设活动作为新载体,寓法于文(艺)、寓教于乐,努力实现农村普法教育与农村文化建设的有机结合。二是把严格科学的农村管理工作作为普法工作的新载体,努力实现两者的结合。这样,不仅发挥了普法教育的威力,而且还及时消除了管理工作中出现的各种矛盾,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增加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第四,要以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监督,各部门参与的工作机制来开展农村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同时按标准加大对该项工作的经费投入,并纳入政府财政预算,专款专用,逐年递增,切实保障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第五,要以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为载体,认真贯彻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进一步健全村民自治组织,要完善民主选举,民主议事等制度,真正将“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落到实处。

第六、各职能部门要树立全局“一盘棋”思想,各负其职,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随着社会的发展,对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已不再仅仅是政府某个职能部门的工作任务。它已经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需要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重视、支持以及全社会的共同关心和努力。只有各个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才能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2022法律逻辑学上课心得体会范文四

进法院实习后,我虚心地向法官们学习,并与他们建立了­良好的关系,积累了一些社会经验,这是在学校和课本上学不到­的,让我终生受益。与此同时,我也看了许多实际案例和一些专­业书籍与杂志,让我初步地进入了角色。

一开始实习的时候,我就旁听了庭审,了解到法庭审判的­大致流程;通过整理卷宗、翻阅案例、合议庭笔录­等都让我逐渐熟悉了法院的实务操作。通过实习,让我了解了本­专业在实际中的应用,将理论用于实践中,这样才能使我今后更­好地掌握基础理论知识,加深对本行业的了解,为以后的学习和­工作打下较好的基础。不久我还很幸运的有机会同法官去豫章监狱处理一起离婚案的调解,第一次走进高墙之内,仅仅一道铁栏之隔,却是两个不同的世界,看着他们眺望远方的眼神,那是一群向往自由的灵魂。

而实习中整理卷宗是我们一项很重要的工作,这个是我在以前的学习中没有接触过的,­鉴于卷宗将成为永久性的档案,在整理前我都问得很仔细,然后­做得很认真,整理完后觉得自己很有成就感20xx法学实习心得体会范本精选3篇20xx法学实习心得体会范本精选3篇。尽管做的事情都­比较微小、繁杂,而且第一次上手,但每一件看似平凡琐碎的小­事都蕴藏着丰富而深刻的学问,特别对于法律这门彰显公平与正­义的学科,每一个细微的环节都事关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因此我­在处理每个细节时都抱着 处处小心,时时留意 的态度,虚心­地向法官们请教,他们也不厌其烦地对我进行传帮带,使我从中­受益匪浅,同时我也深深地明白了作为一名法律人身上所肩负的­崇高使命与社会责任,我为将来能成为其中的一员而感到无比地­骄傲和自豪,但更感到重任在肩,任重而道远。

旁听庭审也是一个学习的好方法,庄严的国徽下,现实中并非我们想象的那样严肃,因为民一庭处理的很多案件是婚姻家庭案,而当事人也基本上是第一次参与庭审,有时双方会激烈的争吵,这时总要法官一遍遍讲诉法庭纪律。甚至有当事人因为不肯离婚差点在庭上服敌敌畏自杀。而法官就必须马上控制局面,安抚当事人。

我深刻地体会到:法律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它仅有基本的专业知识是远远不够的,它更需要­的是实务操作、办案经验和社会阅历,作一名法官不仅需要有独­立的法律人格,更需要有崇高的法律素养。作为刚跨入法律门freshman,我们有激情、有干劲,但是我们在拥有这些年轻财­富的同时,缺乏经验与理性是我们的致命弱点,我们有时对于案­件的庭审容易受到外界的干扰,有时过于感性和头脑发热,甚至­会因为当事人情绪的波动而产生恻隐之心,这些都是我们在法律­职业化的过程中需要克服与避免的我们还需要一个冷静的头脑和一颗正直的心,我们的心中­必须时时都有一杆天平,公平与正义是我们不可推卸的责任,也­是我们永远的精神目标和价值追求!

有人说民一庭处理的都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案子,每天都是家长里短的。而且人少案子多,可我看到的是民一庭的法官们任劳任怨的敬业和实干精神,他们常说关乎百姓的事就无小事

法律追求正义,有些人一辈子也就进这么一次法院,我们需要做的就是让他们尽量的感受到法律是公平的,是他们权益的捍卫者心得体会。只有这样这种法制的观念才会不断地传播下去。

在实习期间,我能主动配合实习部门开展有关法律业务的­工作,认真收集和整理有关资料,作好实习日记。在这两个星期­的实习过程中,我对法院的业务有了初步的了解,对促进今后专­业课程的学习起了一个很大的作用。然而,由于我们的专业课程­才刚刚开始,许多专业知识还没有学到,但我相信,在今后的学­习过程中,在老师的指导下,这些问题都能迎刃而解。

实习结束了,但我感觉并不是那么轻松似的,我觉得自己­面临着更多的压力与挑战。一切都得从头开始,一切还得靠自己。­实习时曾不断告诉自己:在今后的大学生涯中必须要更加努力读­书,学好一些实实在在的本领,塑造好自己的法律人格和法律修­养,这样才有资格立足于法律事业中。

2022法律逻辑学上课心得体会范文五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助理律师)为甲方的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必须切实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三、甲方必须向律师提供真实的证据和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的,有权终止代理,所收代理费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委托,代理费不予退还。

五、甲方委托乙方的服务范围及权限:_________________

六、甲方应于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及时向乙方缴纳代理费人民币/港币/美金元。律师在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过程所支出的办案费用,包括差旅费、出差补贴、交通费、鉴定费、翻译费、资料费、复印费、通讯费及其他必要开支的费用均由甲方负担。

七、双方因履行本代理合同发生争议,由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委托代理法律事务完成时止。

十、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需再行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时间: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2022法律逻辑学上课心得体会范文六

甲方根据经营管理的需要,希望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服务,乙方愿意接受甲方聘请,经过友好协商,双方订立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主办律师

1、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指派张*辉律师作为主办律师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

2、乙方指派的主办律师出差或有其他业务暂时无法提供服务时,乙方应另行安排其他合格的律师及时处理甲方交办的法律事务。

二、服务项目

1、在担任甲方法律顾问期间,针对甲方的经营活动,根据甲方的委托,乙方向甲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务:

1)提供法律咨询。律师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就甲方经营活动中遇到的法律问题给予解答,提出处理意见。

2)提供与甲方经营活动有关的法律信息。

3)为甲方起草、修改、审查协议、合同、章程、规章及解决法律问题所需的其它法律文件。

4)参加业务谈判,协助甲方做好有关谈判的准备工作。

5)代理甲方参与调解、仲裁、诉讼活动。

6)甲方委托的其它法律事务。

三、时间安排

1、根据业务需要,甲方可随时与主办律师取得联系,委托乙方办理具体的法律业务;根据办理业务需要,主办律师可到甲方单位、出差外地为甲方提供服务。

四、保密

1、乙方为甲方办理法律服务时,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泄露。

五、业务酬金

1、甲方每年向乙方支付基本法律顾问酬金人民币**万元(¥)

甲方应当每个合同年度的平均分次将本年度的基本法律顾问酬金支付给乙方,甲方付款时,乙方应当提供税务发票。

2、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的法律业务,出现下列情形的之一的,双方将按照《山东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山东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协商增加支付法律顾问酬金,届时,双方将单独签订委托代理合同予以确认:

六、费用支出

1、乙方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法律顾问酬金包含了乙方主办律师往返甲方与乙方之间的交通费。

七、合同期间

1、本合同有效期为三年,自xx年1月1日起至20__年12月31日止。本合同期满前十五日内,如果双方都未提出终止本合同,则本合同将以三年为周期不断地予以顺延。

八、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及/或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2022法律逻辑学上课心得体会范文七

广州市花都区检察院:

贵院审查起诉的何燕涉嫌介绍卖淫案,广东××律师事务所××律师接受犯罪嫌疑人何燕及其家属委托,担任何燕的辩护人,经过会见犯罪嫌疑人和了解案情,现在我律师事务所及办案律师提出如下法律意见,恳请公诉机关依法予以采纳:

一、犯罪嫌疑人何燕在本案中并没有直接打电话给卖淫女,何燕没有介绍卖淫的直接行为,何燕也没有任何牟利的行为。何燕到该旅店上班不到三个月,且有正式职业,不是专门以介绍卖淫为业。虽然她本人在过程中有一些不良言语和行为,但是还是属于情节显著轻微的行为,其主观恶性不大,还没有达到构成犯罪的标准和严重情节。

二、犯罪嫌疑人何燕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已深刻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和违法性,并真诚悔罪。考虑到该女孩涉世不深,误入歧途,且其是家中独女,上有年逾六旬且身患严重疾病的父母需要照顾,因此,本案如果对何燕从宽处理,更有利于挽救和教育犯罪嫌疑人,达到刑法中惩罚和教育相结合的根本目的。

三、本案公安侦查过程存在严重的违法情形,据以认定犯罪事实的证据存在严重瑕疵。

本案的发生是在公安机关所属的治安大队便衣警察冒充嫖客引诱相关人员作出了违法的言行,治安大队便衣警察在本案中的行为,也即俗话所说的“钓鱼”,这种侦查行为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存在着严重的程序违法。可以说,没有治安大队便衣警察的引诱和欺骗行为,即不会有本案的发生。虽然说公安机关所属的治安大队便衣警察的行为的动机和出发点可能是好的,但是在违法犯罪行为还没有发生时,采取该种行为进行对违法犯罪进行引诱,是法律所严格禁止的;公安人员作为侦查机关的公务人员,该种行为也是职业道德所不允许的。因此,严格来讲,在本案中,据以认定犯罪事实的证据即所谓的“证人证言”,即治安大队便衣警察的陈述,由于是侦查机关内部人员的陈述,根据侦查回避的原则,其作为证据存在严重瑕疵。

综上所述,我们恳请检察机关在对本案审查起诉中,结合上述情节,对犯罪嫌疑人何燕作出不予起诉或免予起诉的处理,敬请采纳。

此致

敬礼

广东××师事务所

××律师

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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